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计划共6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2-12-03 21:54:07480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计划 第一篇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机关各股室及委属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该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3.建设台帐一体化制度。各单位要按时上报摸底表(各半月一次)并做好归帐存底。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利用五天时间,采取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实行“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化解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定期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按规定时限上报综治办。

三、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力度

1、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切实有效的调处措施,明确调处责任人,提出化解时限。

2、要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3、要落实跟踪问责,对化解了的纠纷要及时销案。对未化解的纠纷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举措,对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可报告上一级综治部门协调解决。

四、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查督办力度

1.建立考核考评联动机制。

2.工信委综治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委属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计划 第二篇

为切实做好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与稳定,保障全县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各司法所、各街道(乡镇)、各级调委会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处与化解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各级调委会要动员和组织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开展集中全面的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要进行重点排查,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疗纠纷、非法集资、邻里纠纷、拆迁安置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列为重点排查范围。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同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二)开展集中治理,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根据其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落实到人,积极调处、妥善解决。重点纠纷及突发事件要及时介入,防止事态扩大,严防纠纷激化;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纠纷,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妥善加以解决,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访调对接”工作、海鱼事调处工作和警调、诉调等行业性专业性矛盾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做好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各级调委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有纠纷,找调解”的法治思维,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要组织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结合审判案例、调解案例,寓政策法律宣传和道德教育于调解纠纷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并协调有关方面查找问题的症结,探究解决的途径,拿出解决的措施,明确解决的期限。对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对能够当场调结的,要当场调结;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要做到“一个问题、一名干部、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限期调结”。

(三)认真总结经验。各司法所要对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认真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问题解决不彻底的,要查漏补缺,做到不留隐患;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回访,巩固成果,防止反复。请各司法所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县局基层股。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计划 第三篇

一、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巩固“平安社区”创建成果

在新的一年里,更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切实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已任,努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认真开展各项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发挥居民在社会治安管理和维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拟每月出一期宣传专刊,并及时传达“四防”信息和相关的知识。提高居民的道德素养,增强居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同时通过协管员、社区保安员、社区信息员,向社区居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社区”的重要意义和要求,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居民参与“平安社区”建设的自觉性。

三、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重点抓好预防,注意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矛盾激化,促使不安定因素和群体性_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同时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对辖区居民、外来务工流动人口进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共建平安社区的自觉性。

四、突出工作重点,努力落实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1、要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吸毒人员戒毒帮教工作,坚持每季度对戒毒人员进行一次尿检。继续做好“_功”练习者的转化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家访,并做好随访记录;加强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管理,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2、配合公安派出所、街道综治办抓好有物业小区的“技防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安装在小区内的探头作用,并做好监控管理工作。加强小区内的治安防范。

5、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保证群防群治经费专款专用,争取多征收群防群治经费,保证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提高社区整体防范水平,维护社区的稳定和发展。

6、加强社区的人口管理,健全相应的工作信息台账,做好相关会议的记录;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机制,对出租户、外来人员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

7、做好信访工作:对重点上诉人员实行监控,发现苗头及时耐心劝访并尽己所能帮其解决问题;主动深入社区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和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减少上访事件的发生。

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关键是要狠抓落实,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争取较好地完成计划要求。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计划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xxxxxx加强社会治理、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群众密切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疑难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努力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交通、和谐交通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任务目标

这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活动,要以化解不稳不安定因素为目标,以最终解决问题为目的,尤其是把妥善解决因交通建设工程征地拆迁、道路运输“打非治违”等问题可能引发的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出问题,作为排查化解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四个底数清楚”:一是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底数清楚;二是矛盾纠纷隐患底数清楚;三是群众性事件苗头底数清楚;四是重大信访苗头底数清楚。实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不发生群众进京集体上访;二是确保不发生恶性非正常进京上访;三是确保不发生上访群众进京滋事问题。

三、开展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几点要求

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活动,是省、市、县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各单位、各股室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现在起,要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不放过一起上访苗头和不稳定不安全隐患,切实将这项活动抓紧抓好,达到预期的目标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动排查调处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2.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单位、各股室要迅速组织人员,深入工程施工现场、运输企业和龙湖码头等交通运输行业生产一线,对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目标、重点人员进行深入细致排查,要将可能引发越级信访、恶性信访事件的突出问题,可能进京滋事的上访老户、有非正常进京上访倾向的人作为排查重点,摸清底数,建立台帐,不留死角漏洞,不放过可疑之点,切实掌握底数和原因。

3.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要认真梳理,分类调处、妥善化解。对一般性矛盾纠纷要边排查边调处,对重大疑难问题特别是积案、上访老户、县以上挂帐督办案件以及越级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进京访要落实领导包案、挂帐督办。要因情施策,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确保调处到位。

4.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分包案件的督促和指导,扎扎实实做好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对因排查不力、化解不到位、稳控不落实、整治不得力而发生严重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在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职在位,切实履行职责,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现象。要及时反馈信息,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对重大信访情况和突出事件必须在1小时之内上报局人秘股。各单位、各股室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分别在2014年1月、2月、3月底将本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书面报人秘股,并于3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报人秘股汇总。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计划 第五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安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县委办发„20-‟47号文件精神,**县质监局决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活动,为保证此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主线,以“案结事了,是要解决”为目标,紧密结合当前质监系统正在深入开展的“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按照“重心下移、强化基层、超前排查、及时化解”的基本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巨野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活动,进一步摸清矛盾纠纷的底数,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科,大事不出局,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防止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事件和政治性事件,进一步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方法步骤

这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活动,从5月17日开始,到6月28日结束,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7日–5月18日)。结合质监部门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对排查调处活动作出全面安排。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阶段((5月19日–5月23日)。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不漏掉一个涉及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方面的苗头、隐患,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并登记造册、分类建档,为彻底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同时,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对于当时当地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就地予以解决。

第三阶段:集中化解阶段(5月24日–6月24日)。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区分情况,明确责任,因情施策,一件一件加以解决,确保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这一阶段得到彻底化解。

第四阶段:健全机制、总结验收阶段((6月25日–6月28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查找问题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理顺领导体系、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建立起更加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准备接受县上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深化细化排查。本着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务必把排查矛盾纠纷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逐个企业、逐个经营户进行排查,把存在于本地的各种有关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排查清楚,深入掌握矛盾和问题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矛盾纠纷比较集中或问题突出的乡镇和地区、企业,加强工作力量,选派得力的领导干部负责,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特别是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在认真分析研判、提前做好工作的同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县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贻误处置时机,酿成大的事端。

(二)突出解决问题。将突出解决问题、解决突出问题作为这次集中活动的核心,把解决问题贯彻于集中活动的始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努力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特别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工作经验,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激化升级的重大矛盾和疑难复杂问题,要采取交办、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明确主办领导、主办科室的责任,限期办理。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并适时通报,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三)强化部门责任。主动履行职责,认真排查化解本部门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特别要认真研究那些涉及面广、矛盾长期积累、容易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切实做好思想疏导、完善政策、解决困难、教育管理等工作,实现本部门的和谐稳定。

五、组织领导

这次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是县委、县政府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我局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有力、解决问题彻底。成立了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主要领导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计划 第六篇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全省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情况通报》〔ABC政法电(2019)52号〕精神,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以优异成绩庆祝xxx成立70周年。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0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第二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xx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综合化解”的总体思路、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性,树立“人民调解人民参与、人民调解服务人民”的工作导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形成人民调解上下贯通、普遍覆盖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平安和谐。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是全省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确定的三大活动之一,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百日行动”再安排、再强调,措施再加强,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督导,坚持部门联动,着力在预防、排查、化解、管控等方面整体发力,最大限度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及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极端案事件发生。

三、工作措施(一)持续开展排查。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要在首个“百日活动”大排查、大化解基础上再进行深入全面排查,要把高危人员和特殊群体的底数摸清,登记造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结合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一村一警”等工作,全面排查特别是农村地区婚姻家庭、感情、邻里宅基地、经济债务等民间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其中,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企业倒闭破产、边界和资源纠纷等。重点问题主要包括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感情)变化、抚养关系变动、遗产继承等特殊情况的家庭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或报复社会的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进京聚焦上访活动的问题等。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以杀人、放火、爆炸、枪击、投毒、驾车冲撞等危险方式报复社会和他人的人员; 因生活无着、长期病患、精神失常、心理失衡、悲观厌世透露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倾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以及曾多次寻衅滋事被治安处罚的人员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做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

(二)全面做好化解。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对本地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建立调处化解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对积怨较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刑转命”倾向的婚姻家庭纠纷、感情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经济债务纠纷等民间纠纷,要有专门领导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要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隐患。

(三)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结合区委办公室印发的《ABC回族区“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稳控”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对重点信访案件和人员及三年以上不停访息诉的信访老户,两次以上赴京、赴省非访、到市以上集体上访;长期难以化解的“钉子案”、“骨头案”;赴京到省、市长期滞留访人员;赴京到省、市集体上访、结伙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和缠访闹访的案件和人员;有过极端上访行为或有极端上访苗头的重点人员非法集资、问题楼盘、僵尸企业、征地拆迁等集体上访案件;各级主要领导要带头分包,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确保案结事了。

(四)深入开展“零命案”创建活动。认真开展“零命案”乡(街道)、“无刑事案件”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和睦家庭”创建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引发命案的苗头性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命案特别是3人以上命案的发生。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四、下步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着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区委政法委决定,从7月22日至10月底在全区开展第二个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应排尽排,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及时化解,消除隐息。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要同我区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稳控”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相结合,统筹安排,一体推进、一同督导。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完善措施,加强保障,狠抓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坚持部门联动。要统筹社会力量,组织公安、司法、法院、信访、妇联、教体、民政、卫健等部门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化解。建立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和各部门联动机制,提高矛盾纠纷的“发现率”、“化解率”,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形成多元化解的合力。

(四)严格责任督导。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行动期间,区委政法委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化解不力的,严格实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责任措施,并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凡行动期间仍发生多人死伤恶性极端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在8月、9月、10月底通过“新媒通”报送本地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和工作合账,10月18日报送行动总结,区委政法委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地要严格按照既定方案要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做好回头看,查漏补缺,压实责任,持续深入排查,从严推动落实,确保将矛盾纠纷消除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和遏制“民转刑”命案的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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