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环境卫生通告范文推荐13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1-30 18:51:23331

整治环境卫生通告范文 第一篇

各区城管局、街道办事处: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更好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和清洁、舒适的居住环境,为全市人民和中外嘉宾欢度新春佳节营造良好的节日气氛,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和清冰雪工作通知如下:

一、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1、提高道路的清扫保洁质量。在做好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一要重点加强对旅游通道、政务通道、商务通道、景观道路和公共广场的清扫保洁,达到“七净五无”的质量标准,夜间保洁市城管办要求延长至22:00时;二要组织好道路脏、乱、差死角的清理和沿街暴露垃圾的清除,增加巡回收集频次,达到路面、墙根、电杆根、树池、花池、楼道(洞)口等处无散袋垃圾,无散堆散放的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的标准;三要对街面雨水井口乱泼污水形成的冰包、冰面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消除视觉污染和路面湿滑产生的不安全因素;要在春节前对辖区内无排水地区的污冰圈进行一次彻底清刨,方便居民倾倒污水和出行。四要及时清扫烟花爆竹垃圾,尤其是绿地内的烟花爆竹碎屑,确保道路及居住区的卫生整洁。对收集的鞭炮纸屑一律运往垃圾处理场消纳,严禁就地焚烧污染环境;五要加强果皮箱的清理保洁,及时清理果皮箱内积存垃圾污物,擦拭蒙尘,确保垃圾不满溢、不落地,外观清洁。

2、提高对环卫设施的管护水平。一是要做好水冲公厕、移动公厕的保洁管理工作。要强化公厕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窗口服务意识,对主要商业街区、冰灯观光区域、居民集中区域的公厕要开放至22时,并要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方便市民、游人;二是节前要对旱厕进行一次全面清掏,防止节日期间发生粪便满溢现象;三是要对全市范围内的垃圾间、垃圾箱、垃圾运输车等环卫设施、设备加强维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节日期间的环卫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整洁。

3、提高居住区内环境卫生水平。节日前,各街道办事处、市容所要配合节日大扫除,加强对居民小区的巡视,发现装修垃圾,及时与物业协调,督促其按规定堆放并及时清运。对不服从管理者,一方面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同时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及时清运,保证卫生环境不受影响。

4、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收运管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作业单位在清运生活垃圾时,要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和规范文明作业,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同时要保持垃圾清运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要针对节日期间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易增多的特点,作业部门要及时调整好车辆,安排好人员,增加拉运频次,确保各种垃圾及时收集运输。各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要提前调配垃圾收集保洁人员,落实专人看管垃圾站点和清扫保洁,确保垃圾不满溢,箱外垃圾要及时入箱。

二、市容管理方面

1、加强牌匾广告亮化检查,保持城区牌匾广告亮化整体完好。节日期间各区市容管理部门要加大牌匾广告亮化管理和检查力度,市容监察员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加强夜间巡视,发现缺字断空等问题立即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城市亮化和设施完好,为城市增添浓厚的节日气氛。

2、深入推进清街工作,整治沿街和居住区内乱堆乱放杂物现象。要对政务通道、旅游通道、商务通道以及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集散点、景观区域重点进行清理整治,保持节日期间重要区域、节点的市容市貌整洁靓丽有序。

3、及时维修维护公共设施,保持功能完好、容貌整洁。一是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保证设施设置形态和功能完好,做到设施完整,功能完善。二是各公共设施管护单位,要对城区公交站亭、交通护栏、报刊亭、早餐亭、公共电话亭等设施进行维护,对缺失设施进行修补,对歪斜的设施进行扶正或更新。

三、清冰雪工作

1、做好清冰雪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市气象台天气预报,春节放假期间将有多次降雪天气。各清冰雪责任单位一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日期间清冰雪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二是做好清冰雪作业人员准备,针对春节期间用工荒的实际,提前签约清冰雪人力,落实运输车辆,做好迎战大雪、暴雪的思想准备。三是提前做好清冰雪机械准备,各单位要在节前对清冰雪设备再次进行全面检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接到清冰雪指令后,各机械化作业车队要将作业车辆进行统一集结,24小时待命。四是物资准备,备好通讯设施、融雪剂、照明灯装置、安全标识,特别是要做好融雪剂的储备工作,达到应对清除大雪、暴雪的储备量,做到有备无患。确保物资储备充分、调配合理;五是保证通信畅通,各区清冰雪办、清冰雪作业单位的领导和值班人员、工作人员的手机、对讲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畅通。

2、按照标准和时限及时清除。节日期间,各清冰雪责任单位和部门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遇有降雪,以雪为令,立即组织清冰雪人员和设备,按照清冰雪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标准和时限完成清理和拉运任务,确保城市交通顺畅和市容环境整洁。

四、投诉案件受理工作

节日期间,各区要加强平台投诉案件的受理,确保案件处理及时率。各区受理平台要加强值班,对市级平台转来的案件要及时受理,及时移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处置;各相关责任单位接到平台转来的案件后,要及时整改,在规定的时效内处理完毕,并及时反馈市环卫办,确保平台案件的处理率、及时率、办结率。

五、要做好作业安全、保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节日期间,各区要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应急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值宿和自检自查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沟通汇报,启动应急方案,快速处理。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工作,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各类安全警示标识要齐全好用,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市环卫办将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领巡查组,对市区主次干道、商业繁华区域、旅游集散地等重要场所、重点路段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作业人员在岗及管理人员跟班情况和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将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及时整改,并进行节日通报。节日期间的检查结果将列入20xx年1月份考核成绩。

各区节日期间值班名单请于1月18日之前报市市容环卫办督查科。

整治环境卫生通告范文 第二篇

尊敬的客户:

你们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和帮助!我司本着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精神,多年来为我公司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获得了广大用户的认可。20xx年国内企业生存环境承受了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售后服务环节增加、通货膨胀趋势加重等多重挤压,我们上海磊恩化工也不例外。20xx年下半年以来,我公司一直承受着因原材料、人力成本(加工费、人工费)、运输、市场研发费等价格上涨而导致生产成本上升的困扰。特别是废酸处理成本费用提高很大。

为了我司的可持续发展并能更好地为客户长期服务,本着长期诚信服务、共同发展、质量取胜的经营理念,经过多方面的慎重考虑,我公司决定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对本公司工业盐酸产品价格做适当调整(现各型产品价格涨幅约40%),以缓解不断上涨的成本压力望贵公司慎重考虑。此次价格调整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以高品质的专业服务全力回报广大客户的厚爱和支持。

特此函告!

顺祝商祺!

化工有限公司

年12月17日

整治环境卫生通告范文 第三篇

各行政办公室:

为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学院特别提出办公室环境卫生要求,希望各处室按照要求,认真打扫。

1、办公室桌椅摆放整齐、布局合理,桌上可放置电脑、电话、文件夹和水杯,不堆放杂物;桌面保持整洁,没有灰尘。

2、办公室门上没有污迹、脚印、灰尘(包括门框),窗玻璃要求清洁明亮,无灰尘。

3、办公室墙面可悬挂钟表、字画,不得乱涂乱贴,没有手印、脚印、球印等污迹,电棒、电扇上灰尘要及时清除。

4、办公室地面要保持整洁,无烟头、垃圾、痰迹等。

5、办公室卫生工具以及橱柜内物品摆放整齐,纸篓、垃圾筐要求每天一清。

6、办公室内不得私拉乱接电器,不得摆放个人生活电器、生活用品(如微波炉、电池炉、自行车、电动车等)。

7、办公室要制定卫生值日表,当天值日人员需提前到办公室清扫及擦拭。

党政办公室

20xx年10月13日

整治环境卫生通告范文 第四篇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的《县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整治路段——行政东路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为了配合全县开展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彻底改善县城环境卫生“脏、乱、差”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我局尽全力将分管路段实现净化、亮化、美化、绿化,确保该路段交通秩序畅通。

二、成立工作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__年12月18日-12月22日)。

召开全局干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各科室职责,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到分管路段实地了解情况。

(二)集中整治阶段(__年12月24日-1月15日)。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人员、设备开展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

(三)巩固验收阶段(__年1月17日-1月20日)。对我局分管路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卫生整洁、交通有序。

四、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整治。

1、添置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我局将自筹资金,购置垃圾桶10个,按四十米的间距,将垃圾桶摆放在行政东路两边;做到每天打扫两次,每周五大扫除一次,确保路面卫生达到“五净、六无”;

2、人行道铺设草坪。行政东路从自来水厂门口到状元路有近五百米左右的人行道暂未铺设地砖,根据自来水厂将要搬迁及建设等因素,我局拟将人行道上的杂草清除干净、平整到位,并在其上铺设草坪。

(二)市政设施整治。严禁在该路段进行乱开乱挖,对道路两边的损毁的苗木及时补种到位。

(三)市容秩序整治。严禁该路段摆摊设点,严禁乱倒建筑垃圾。

(四)交通秩序整顿。严禁该路段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五、整治存在的问题及经费预算

(一)存在的问题:目前,行政东路人行道上有23棵树需要补种,按每棵树10000元计算,则需23000元,建议由县园林局这23棵树由其补种。

(二)经费预算:

1、购置10个垃圾桶×300元=3000元。

2、靠自来水厂两侧杂草丛生,堆满了乱石,并且附近的老百姓在马路沿线开荒栽满了蔬菜,要请机械设备(推土机)清理、平整人行道路面,工资大概要万元。

3、草坪面积为500米×2米=1000平方米,草坪及人工工资约万元。所有费用共计3万元整。

六、整治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次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这次活动取得明显实效,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品质做出应有的贡献。

整治环境卫生通告范文 第五篇

公司各部、办、室: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本部的办公环境,保持和维护办公场所的干净、整洁、有序,规范建设全体干部职工良好的整体职业形象,遵照董事长重要指示,公司经理办召开专项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自20xx年*月**日起,公司全面执行以下规定。

一、贯彻卫生工作问责体系

1、权责划分

①公司办公室主任戴伟同志为卫生工作督导小组组长,张婕同志为副组长,负责对全司范围内的卫生督导、查办、通报工作。

②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指定责任区域内的总责任人,对所辖卫生区域负有全部权责。

③设备部第一负责人为设备部区域内的总责任人,有关卫生工作标准参考公司本部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办公室将对设备部进行不事先通知的不定期抽检。

④全体职员须严格遵照公司经理办专项会议的决议精神,坚决服从部门第一负责人指令,把岗位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2、责任区域划分

①公司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201)、总经理办公室(202)、副总经理办公室(203)、本部门办公室内部(204)、一楼大厅、一楼至二楼的走道梯间、二楼至三楼的走道梯间、2台电梯内部、前台区域、会议室、荣誉室、五楼档案室、五楼南洗手间范围。

②财务部:本部门各个办公室内部、二楼洗手间范围。

③人力资源部:本部门办公室内部、三楼北洗手间范围、本部门办公室至经营部北端墙止。

④经营部:法人代表办公室、本部门办公室内部、本部门外部公共区域。

⑤招投标部:副总经理办公室、本部门办公室内部、三楼南洗手间范围、本部门外部公共区域。

⑥预结算部:本部门办公区域。

⑦合约部:本部门办公区域、五楼北洗手间范围。

⑧新领地七楼:因该办公区域公共区安排有物业值扫,总工室、工程部、信息科应遵照就近原则,除了负责本部门办公室内部卫生工作外,还应对本部门就近区域的卫生工作进行督导;七楼会议室内卫生工作由信息科负责维护。

⑨设备部:对本部门所有区域范围的卫生工作负有全部责任。

3、卫生达标标准

①所辖公共区域无积尘、杂物,物什摆放整洁有序。

②责任区天花板无蛛丝、脏物。

③责任区的墙面、玻璃面或窗面无灰尘、划痕及其他脏乱现象。

④地面无水渍、灰尘、脏物。

⑤办公室正门面、背门面、门框、门沿、门顶等外均无积尘。

⑥办公室内各墙角无积尘、脏物。

⑦办公室墙面无乱贴、乱挂现象和乱画痕迹。

⑧办公桌台面清洁,无烟灰、脏痕、杂物。

⑨办公柜里外清洁,物什摆放有序,柜窗玻璃及柜沿无灰尘、脏物,柜面、柜顶无附尘、脏痕。

⑩办公电脑主机和显示器平面清洁,无附尘、无脏痕。

⑾其他办公用具、用品、书籍报刊均无积尘。

⑿沙发每周进行一次清灰,无附尘、脏痕。

⒀办公椅无附尘、椅脚无踏痕、灰尘。

⒁办公室窗台清洁,窗面无附尘,窗帘无脏渍。

⒂饮水机和茶具无蛛丝、灰尘、茶渍,每周六定期清洗。

二、统一全体职员着装标准

1、男职员春夏装:白色或淡蓝斜纹衬衣+司徽+蓝色西裤+黑色皮鞋+岗位牌;秋冬装:深蓝色西装+司徽+白色衬衣+公司所配男式标准领带+黑色皮鞋+岗位牌。

2、女职员春夏装:公司配发的白色或红纹衬衣+司徽+深蓝色短裙(或同色西裤)+黑色皮鞋+岗位牌;秋冬装:深蓝色西装+司徽+白色衬衣+黑色皮鞋+岗位牌。

3、所有已发工装的正式职员,须按公司所发的上述工装式样着装,其他版本均视为不合格。

4、没有发放工装的职员,须遵照集团有关文件精神,按以上标准配备颜色相近的服装。

5、暂未配备岗位牌、司徽或已破损、遗失的员工,须在本通知颁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办公室后勤组薛冰处申请补办、补领。

6、员工所着衣装须保持整洁、熨贴,不能有明显皱纹和脏渍。

三、办公秩序与有关禁令

1、打卡制度

公司本部所有正式职员一视同仁,均应按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在二楼(总工室、工程部、信息科设在七楼)打卡。打卡程序须遵照公司颁发的标准执行。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打卡者,须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司信息平台按程序提请核销。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参照已颁布的有关文件予以处理。

2、“三关”政策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前,须严格做好水电安全、财物安保工作,具体做到:关好门窗、关掉灯光、关闭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电器的电源。如因未执行上述规定导致不良后果者,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禁止吸烟

自本通告正式发布之日起,本公司实行全面禁烟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①所有职员不得在办公室、会议室、荣誉室、二楼前台、各条走廊等公共场所吸烟,访问其他单位时亦不能在明令禁烟的场所吸烟。

②办公桌上一律禁止摆放烟灰缸;如有来客系吸烟者,应提示或暗示对方本司为禁烟单位,或指引其到吸烟处。

③公司洗手间区域、楼梯道口和大门以外系指定吸烟处,吸烟者须注意公众卫生,不得随地乱弹烟灰、乱扔烟蒂,要保持公司整体卫生洁净。

4、办公秩序禁令

公司《管理蓝本》有关章节对办公秩序已有相关规定,本通告着重明确以下禁令。

整治环境卫生通告范文 第六篇

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全镇农业生产环境,进一步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影响,根据《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内容及相关要求,现制定镇农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绿色发展理念和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精神要求,以解决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业生产和人居环境为目标,全力打造干净、无污染的绿色农业生产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大力宣传。通过宣传层面、政策层面和技术层面的引导,加大对农业环境卫生的整治和宣传。让广大种养户自觉形成农业绿色发展、洁净发展的理念。

二是多措并举,严格防控。完善各类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注重项目示范引领,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控农业生产垃圾的产生。

三、行动目标

(一)日光温室蔬菜秸秆和尾菜得到有效处理。通过对日光温室蔬菜秸秆和尾菜的有效处理,减少在日光温室周边堆放废弃蔬菜秸秆和尾菜的情况,提升全镇日光温室生产形象,提高全镇设施蔬菜整体竞争力。

(二)设施养殖动物粪便得到妥善处理。切实改变村庄周边及个别巷道内动物粪便乱堆、乱排,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农业生产的问题。

(三)地膜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有效解决废旧地膜直接翻入土地、焚烧处理等方式对土壤和环境造成的污染。

(四)玉米秸秆青黄贮得到大力推广。解决玉米秸秆饲喂牲畜利用率不高,在村庄周围和巷道内乱堆乱放造成的火灾隐患等安全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设施农业生产台账。建立全镇日光温室蔬菜种植品种、定植时间、拉秧时间为主要内容的动态生产管理台账,全面掌握各村日光温室种植茬口,为督促统一集中处理打下基础;全面建立对人居环境和地理环境有影响的没有建设化粪设施的养殖场和养殖户台账,掌握好各村养殖户养殖动态,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养殖户督促进行整改。

(二)加大设施农业生产产生废弃物处理力度。在日光温室集中拉秧的时间一方面动员群众通过饲喂牲畜,发酵堆肥还田等方式加大对尾菜的处理利用力度,另一方面引导群众通过生物质能利用、沼气能利用、集中堆放统一处理等方式逐步提高蔬菜废弃秸秆的利用率;动物粪便主要通过修建化粪池的方式进行处理、病死畜禽通过焚烧深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全镇规划好设施养殖可建区和禁建区,建立避免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长效机制。积极协调区畜牧兽医局、区环保局对规模养殖户进行畜禽粪便污染处理专题培训,在培训后规模养殖户积极做好粪污处理,对不配合处理的养殖户,协调区环保局依法查处。

(三)提高地膜利用及回收率。一是推广一次覆膜使用两年的“一膜两用”免耕技术,提高地膜使用率。二是全面推广使用方便回收的高标准地膜,方便捡拾。三是配合工商、安监加大监管力度,对农资地膜经营单位开展检查,禁止销售厚度小于的地膜。四是提高全镇地膜回收率,积极发动有意向的个人或合作社申报区级相关项目建立废旧地膜回收点,各村成立一个废旧地膜回收点,由专人负责回收和捡拾,动员回收点参与开展“交旧领新”、“以旧换新”等活动,并由回收点负责对辖区内农民未捡拾干净的地膜进行清理回收。

(四)提高玉米秸秆青黄贮。推广(引进)使用玉米秸秆青黄贮加工机械,向广大养殖户宣传青贮技术,提高养殖户对青贮饲料利用价值的认识,动员牛羊养殖大户积极建设青贮池进行青贮,小规模的养殖户利用袋贮的方法进行加工贮存饲喂。

五、组织实施

(一)建立台帐阶段(20__年10月底前)。摸清全镇日光温室集中拉秧时间,摸清全镇未建设化粪池和干粪堆积场的养殖暖棚,尤其是靠近村庄影响人居环境的和直接排污的养殖户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11月至20__年6月)。全面对日光温室秸秆、尾菜、无化粪池的养殖棚、玉米秸秆、废旧地膜进行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7月至8月)。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分析总结,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探索形成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所有农口干部为成员的农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根据涉农站所的业务分工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涉农站所根据自己的业务要求,承担相应范围内的'农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农技站和农监站牵头做好日光温室蔬菜秸秆、尾菜处理、废旧地膜利用的技术指导;由畜牧站和农机站牵头做好设施养殖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玉米秸秆青黄贮的技术指导;农口其他站所根据工作和集中整治时期的需要做好此项工作。

(三)充分发动群众。农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在发动群众方面,严格按《镇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七个带头”的内容进行,即,村组干部、军属家庭、低保家庭、干部家庭、党员家庭、代表家庭、妇女要带头做好农业生产中环境卫生的保洁整治。

(四)积极申请项目扶持。积极争取区上尾菜处理利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农机补贴、生猪调出大项奖励、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等相关项目和补贴,为开展好全镇农业环境卫生整治提供保障。

整治环境卫生通告范文 第七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创造“山绿、水清、路净、庭美”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63号)、《xxx水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我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规范村民生产生活行为习惯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乱丢乱扔垃圾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1、不得随意乱丢乱扔,垃圾必须分类、入池、入桶。

2、不得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

3、不得乱贴、乱画、乱挂、乱堆、乱放、乱泼。

二、加强家畜家禽养殖管理

严禁将畜禽粪便裸露堆放;严禁向沟渠排放畜禽粪便;严禁病死畜禽上市流通(必须深埋处理)。对不遵守规定的养殖户主,要批评教育;对不遵守规定的规模养殖场,要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罚款。

三、严格落实环境卫生包干责任制

乡镇集镇等区域由乡镇直接负责;村级公共区由村场直接负责;农户庭院、承包地、家庭垃圾分类入池由农户负责。

四、农村居民(含乡镇集镇居民)应履行以下义务

1、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不允许乱丢生活垃圾。

2、爱护环卫设施。

3、积极投资、投劳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特此通告。

x年xx月xx日

整治环境卫生通告范文 第八篇

随着西校区两个停车场的投入使用,校园停车环境得到改善,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规范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减速行驶

1、车辆通过大门通道时限速5公里/小时,一杆一车、依次通过,保持车距。

2、车辆进入校园后限速20公里/小时,车辆行驶要注意礼让行人,教学区域禁止鸣笛,夜晚不要开远光灯。

3、进入校园的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二、规范停放

1、车辆要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线内,禁止越线或平行停放。

2、西校区车辆的禁停区域为:东大门以西;南大门以北、6号教工楼以南;3号教工楼以南的校园主干道路禁止停车(停车线内除外)。

三、管理与处罚

1、车辆进入校园后,行驶和停放要听从保安的指挥与管理,对于违规滋事者,经保卫处调查取证属实的,将上报学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校外人员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从3月6日(周一)起,学校对校园违规车辆进行常态化纠正,对违规3次及以上的车辆,将根据《财经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通报。

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需要各位的共同努力,请师生员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附件:财经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doc

财经大学

x年2月27日

整治环境卫生通告范文 第九篇

为规范企业及职工参保缴费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按照“依法纳入、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xxx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市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市辖区内各类企业、事转企单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档案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职工),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按《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xx】60号)有关规定计算,依据上年度省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工资低于省平均工资60%的按省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基数;工资高于省平均工资300%的按省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基数;工资介于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按实发工资核定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职工按缴费基数的28%缴纳养老保险费(20%由用人单位承担,8%由职工个人承担,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省平均工资60%或100%做为缴费基数,按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三、参保缴费办理程序及规范措施

1、参保登记。本通告发布前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或本通告发布后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本通告施行之日或者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员工工资花名册等有关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自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到地方税务机关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于上年度省平均工资公布后,持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照片等资料到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申报缴费。缴费单位应于每月十五日前,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手续,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凭证,并将加盖地税部门公章的缴费申报表多联单返还社保所一份。用人单位按月申报职工缴费基数时,应如实提供《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和《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提供人员增减变动表,单位减员的应提供经鉴证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缴费人数少于系统在册人数又不能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按欠费处理。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社保所和地税部门规定的缴费方式按年缴费,跨年度缴费的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规范措施。缴费单位未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进入依法催缴程序。首先进行电话催缴,并送达《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限期缴费单位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对于未按期限申报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补缴金额,并制作《社会保险费核缴通知单》,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未按规定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直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收: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

(二)扣押、查封、拍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费款。

对本通告发布实施后仍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将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按上述程序依法征缴养老保险费。

4、监督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

四、法律责任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是个体工商户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征缴;迟延缴纳的,由税务机关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罚款。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整治环境卫生通告范文 第十篇

为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县城,净化、美化城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质量,依据《xxx城乡规划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垃圾乱扔乱倒。城区各单位、门店要严格执行门前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责任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不得向街面排放或倾倒污水、油污,不得将建筑垃圾、弃土随意倾倒。

二、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各类车辆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停车须知的要求规范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凌晨12时,否则给予相应处罚。

三、依法规范经营秩序,严禁在城区主干道、重要次干道、桥面乱设摊点、流动叫卖,沿街各商铺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店外走廊出店经营、占道经营。

四、强力整治“牛皮癣”,严禁广告乱挂乱贴。依法严厉整治城区乱涂乱画行为,严禁非法设置广告、店招店牌和在城市建(构)筑物、公用设施上乱贴、乱挂广告。有发布小广告或信息需求的,应在指定的公共信息宣传栏发布。所有广告、店招必须依法审批、规范设置、定期维护。

五、严格建筑工地管理,城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及拆迁现场必须文明施工,按规定设置封闭围墙、硬化出口路面,并配备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行驶污染路面;建筑工地不得占道堆放泥土、建筑材料、施工机械以及其它杂物;建筑废土、垃圾以及其它废弃物,必须到指定地点倾倒;

六、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管理,严禁在道路两侧的树木上悬挂灯箱、条幅、布幔,捆绑彩旗和气球等广告宣传品;严禁在树木周围及树根下倾倒垃圾、油污、脏水;严禁在绿地、绿带内乱堆乱放、挖砂取土、烧纸、放牧;严禁在绿地和树池内倾倒污水、废弃物;严禁烟熏、火烤、钉、拴、刻、划树木、攀折花木;严禁擅自砍伐、移植、毁坏城市树木花草、花坛等损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

八、严格执行规划法规,严禁乱搭乱建。县城区各单位、商铺、门店、住户、施工企业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未经批准不得在城区乱搭亭、篷,不得乱建固定建筑物,不得非法占用市政设施,不得非法占道施工作业或擅自开挖和破坏城市管线道路、公共绿地等公共市政设施。

九、本次城市综合环境整治为时两个月,自2014年3月24日开始至2014年5月24日结束,在综合整治期间对拒不执行本通告或者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法规的,本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从重从严予以行政处罚,以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__年__月__日

整治环境卫生通告范文 第十一篇

驻镇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集镇居住居民:

为了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营造整洁有序的集镇容貌,提升城镇品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优化我镇投资氛围,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4月1日起,组织对红庙集镇范围内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所有商品一律入室经营,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借空经营和流动经营、禁止占用道路开展任何形式的商品促销活动。

二、各类集贸市场摊点必须入场,入室经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场进出口通道摆摊设点,杜绝市场外溢。

三、各类车辆维修、废品收购行业必须入场、入室经营,凡无证经营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必须自行清理。

四、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占道堆放的物料,必须自行拆除或搬迁。

五、各类广告牌、店牌、指示牌、宣传标语牌等户外广告必须安全、美观、整洁,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凡影响镇容镇貌的各类户外广告,必须自行清理,拆除或整改、修缮。

六、各类营运车辆必须到指定地点分类有序停放,严禁占道停放,严禁运输车辆超载、泼洒或带泥上路运行。

七、禁止在道路两侧倾倒垃圾,种植和堆放灰堆、草堆等杂物。

八、严禁向河道倾倒生活、建筑等任何垃圾,不准在集镇范围内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严禁在集镇范围内乱堆乱倒垃圾,不准向楼下、门窗外抛扔脏物杂物。不准向街道、人行过道(包括树窝)倾倒污水。住户、门店应主动、及时清除周围的垃圾及墙上的张贴物必须定期清除,确保整洁美观。

九、居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应自觉遵守,互相监督,共同提高集镇镇容环境卫生水平。镇环卫、国土、公安、工商、交通、卫生等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的,由xxx门按《xxx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置;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xx年xx月xx日

整治环境卫生通告范文 第十二篇

为净化、美化城市环境,着力解决我县在城区市容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创建卫生县城和文明县城步伐,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质量。根据《xxx治安管理处罚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破坏城区市容环境的行为实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在城市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平台上堆放、吊挂其他杂物的;

(二)运输液体、散体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三)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的;

(五)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在城市道路、街巷经营机动车辆清洗业务的;

(六)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的;

(七)临街空调器冷却水凌空排放的;

(八)向河流、河涌、湖泊、池塘等抛弃、倾倒废弃物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按禽类每只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畜类每只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二)将医疗单位、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产生的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倾倒的;

(三)将建筑废弃物倒在公共场所、街道或者穿越城市市区的公路两侧的;

(四)未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五)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原设施造价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六、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可处以重建(置)价2倍至10倍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xxx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根据《xxx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根据《xxx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九、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扰乱车站、商场、公园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扰乱公共汽车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根据《xxx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扰乱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十、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根据《xxx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十一、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根据《xxx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十二、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十三、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十四、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的,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五、餐饮垃圾产生单位应当落实餐饮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责任,餐饮垃圾应当交给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运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处置单位禁止将餐饮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原料生产、食品加工,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饮垃圾饲养畜禽。违反本规定的,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处罚的行为。

十七、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xxx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十八、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xx县人民政府

1月26日

整治环境卫生通告范文 第十三篇

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集镇居住居民:

为了扎实地开展创建全省生态乡镇活动,营造整洁有序的集镇容貌,提升集镇品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组织对水门、石坳两个集镇区范围内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所有商品一律入室经营,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借空经营和流动经营、禁止占用道路开展任何形式的商品促销活动。

二、各类集贸市场摊点必须入场,入室经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场进出口通道摆摊设点,杜绝市场外溢。

三、各类车辆维修、冲洗和废品收购行业必须入场、入室经营,凡无证经营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必须自行清理。

四、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占道堆放的物料,必须自行拆除或搬迁。

五、各类广告牌、店牌、指示牌、宣传标语牌等户外广告必须安全、美观、整洁,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凡影响镇容镇貌的各类户外广告,必须自行清理,拆除或整改、修缮。

六、各类营运车辆必须到指定地点分类有序停放,严禁占道停放,严禁运输车辆超载、泼洒或带泥上路运行。

七、禁止在道路两侧倾倒垃圾,种植和堆放灰堆、草堆等杂物。

八、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乡集镇办、乡环卫所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的,由xxx门按《xxx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置;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石坳乡人民政府

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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