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推荐52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1-28 09:05:51368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一篇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22年民政工作取得的经验成绩,同时安排部署2022年的民政工作,推进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刚才,钱卫同志总结了2022年的全市民政工作,安排了今年的民政工作,邓锐同志作了2022年度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讲得很好,我都赞同,希望大家严格按照会议提出的要求,主动作为,扎实推进,进一步加强和夯实我市的民政工作。借此机会,我想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成绩显著,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参与下,全市民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民政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民政事业整体发展迈上了新台阶。攀枝花市民政局连续多年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绩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一)康养事业再攀新高峰。我市编制了《攀枝花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攀枝花市创建中国阳光康养产业试验区发展规划》《攀枝花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等多个规划,引领养老产业快速有序发展。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扶持发展医养融合产业、开展康养人群和养老机构保险试点、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鼓励发展养老地产等系列推动养老产业发展政策,构建康养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贴和支持康养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等机制,予以财税金融支持和用地保障,对示范性项目一次性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贴息贷款,对养老机构育养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通过“一事一议”“先租后让”等方式优先解决用地等要素保障,有效激活了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市场热情。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心,极大地增强了企业投资信心,吸引了大量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投资我市的养老服务业,目前,成功探索出“台湾模式”“日本模式”“欧美模式”“大型康养机构模式”“康养综合体模式”等五种国内外先进的康养发展模式。

(二)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再跨新台阶。以“民主法治、文明祥和、环境优美、便民利民、平安和谐、组织健全”六个方面开展的社区建设,极大的提升了社区综合水平。以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为基础,积极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为老百姓服务,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得到了全面的提升,当前,我市已建成了覆盖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和社区的 “互联互通、四级协同”服务平台。截止去年,该平台已办理公共服务事项33万多件,沉积信息117万多条。

(三)民生保障底线更加牢实。2022年,全市累计:支付城乡低保资金x万元;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x万元;支出临时救助资金x万元; 发放五保供养金x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x万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x万元;下拨中央、省、市救灾资金x万元;市级下拨救灾应急物资帐篷747顶、棉被x床,棉大衣x件;为x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022,我市在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选择6个乡镇中心敬老院建立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通过改善设施条件、健全供养服务功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逐步建成了一批既能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又可面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运营效益良好、养护功能完善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目前,6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已经全部完工。

(四)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成效显著。及时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伤残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其中,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实行统一标准。全年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经费共万余元,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均得到保障。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经费,标准最高的达到4345元/人·年,全年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经费达万元。2022年已连续四届创建成功“全国双拥模范城”。

(五)民政事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民政工作法制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积极有效推进,防灾减灾、双拥创建、社区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改革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民政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民政履责能力和工作效能显著增强。

攀枝花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民政事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工作在民政战线的全体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向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多年来共同关心帮助民政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诚挚的谢意!

二、强化服务职能,把握民政事业发展新要求

我们要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宗旨,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强化服务职能,把握民政事业发展新要求,大力推进攀枝花民政建设。

(一)改进和创新民政服务方式,为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增添强劲动力。民政工作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肩负着扶贫济弱、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要实现全市民政事业的大发展,必须要坚定改革信念,勇于冲破思想观念束缚和利益固化的藩篱,不能闭门造车、单打独斗,要善于衔接有关政策、利用多种资源,善谋改革举措,努力达成共识协调合作。一要加快推进防灾减灾体制机制、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养老服务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等重要改革事项,创新建立结构严密、运行顺畅的工作制度体系,推动民政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二要充分发挥民政主管基层群众自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的优势,把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作为创新取向,动员、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供给的社会服务模式。

(二)树立民政工作法治思维,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政府是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民政。民政部和省民政厅也重点强调了履行民政职能,推动改革创新,发展民政事业,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干部必须树立法治思维,加强法治保障的新要求。结合国家和省有关精神,我们可以看到,法治民政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升民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载体,在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的作用愈加凸显。民政工作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群众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众感受阳光透明法治政府的“传感器”,必须要着重解决三个层面上的问题,首先是民众基本生活问题,其次是民众基本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问题,即不仅能生存下去,还要有能力改善自己的生活现状,最后是民众基本生存线以上的社会福利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社会建设中的热点和难点,就需要我们充分研究和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将各类利益诉求、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的思维来破解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认清形势,充分把握新时期民政工作发展的有利条件。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期盼和关切日益增强,民政事业也面临着改革转型,适应时代变化的新挑战。一方面是民政工作职能不断拓展,职责任务日益繁重。同时民政工作大多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对社会环境资源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民政工作作为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更加关心关注,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需求越来越多,期望也越来越高。但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也应看到民政事业所具备的有利条件。一是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包括中央、省、市都更加重视社会和谐、民生保障,新增的财力也将更多地投向民生保障工作。二是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深入。重视民生,改善民生更加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理解和支持,这有利于形成推进民政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民政工作作用更加凸显。民政工作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职能作用将更加凸显。

三、务实奋进,全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2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正确认识和适应新常态新形势新要求,务实奋进,全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做好托底保障工作。要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构建体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文明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成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要建立健全惠及所有儿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二篇

情满山乡谱华章

——竹溪县民政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多年来,竹溪县民政局秉承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职责,以“想民、为民、帮民、助民”为己任,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认真履行职责,情系黎民百姓,心暖千家万户,把一缕缕阳光洒向社会,使困难家庭有房住,贫困群众得温饱,优抚政策全落实,养老就医有保障,社区服务广覆盖,基层民主受赞扬。把一丝丝温暖送到贫困群众的心坎上,为服务大局、惠及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唱响了一曲“勤政为民,情满山乡”的民政赞歌。

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

领导班子是一个单位的核心发动机,班子是否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竹溪县民政局始终把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作为工作的重点,把强化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局党委每月集中一次学习,在时间上许串不许占,在规范上形成制度,在内容上紧跟形势,在方法上边学习、边研究、边讨论、边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了领导班子首先在理念上提升,在思想上升华。

为强化规范管理,该局把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作为重要抓手。紧紧围绕民政工作的热点、焦点问题,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按章办事。为加强各类民政资金管理,该局成立了审计股,配备专人,加强对各类民政资金的跟踪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每年开展低保年审工作,彻底清查不符合条件领取低保金现象,在救灾款发放上,加大检查力度,公开公正地把救灾款发放到灾民手中,杜绝工作中吃、拿、卡、要的现象,做到热情服务,让社会群众满意。

县光荣院马盈安被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授予“优秀复员退伍军人”,被市、县授予“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县福利院肖玉平被授予全县首届“敬业道德模范”;中峰镇民政所吴志琴被评为全省“百家民政助理员”„„正是因为有一个好的班子有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使得“创先争优”成为全体同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充分发挥出每名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局上下形成了一盘棋的良好气氛。 好环境营造一个好氛围

竹溪是个国家级贫困县,之所以各项民政工作能够出经验、出特色、出成果,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该县建立起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为民政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主动汇报请示、主动当好参谋、主动做好工作。”为争取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局党委经常给县委、政府领导主动汇报民政工作,使县委、县政府领导了解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性,掌握民政工作的发展状况,同时解决民政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民政事业发展纳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盘子中统筹谋划。每年由县委、政府主持召开一次全县民政工作会,县委书记主持会议,县长作工作报告,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年终严格考核兑现。政府有分管民政的副县长,县委、人大、政协均有一名联系民政工作的领导,每年还组织一次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民政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以改进民政工作。每年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至少一次到民政部门进行专题调研,解决具体问题,使民政工作“背靠青山有柴烧”。

三是县直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财政部门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足额预算安排了工作经费及各项配套经费,确保了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人社部门根据民政工作需要及时安排编制机构,确保了民政工作有人干事;组织、宣传、教育、税务、国土、林业等部门,根据民政工作的需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好机制筑牢一个好基础

各项民政政策落实的好坏关键在基层,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县民政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县乡体制改革中,全县民政工作机构不减反增。先后设立了副科级单位低保局,并配备设立了相关业务股室;设立了乡镇民政所,乡镇民政干部全部划归县民政局垂直管理;设立了审计股,对民政资金实行专项内审和监督;批准成立了社会组织xxx和老年公寓两个副科级单位,基层民政组织机构得到不断发展壮大和完善;2010年各乡镇民政所新增公益性岗位30个,使每个民政所的人员达到了3—5人,为民政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优先保障民政所的经费支出,将办公经费列入了县级财政预算;设立了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了摩托车、电脑、数码相机等办公设施,保证了基层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2010年县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溪发[2010]15号)文件,对民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定位,在组织领导、部门配合、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使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好作为创出一番好业绩

“十一五”期间,竹溪县民政局连续在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先后荣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先进单位”、“全省双拥模范县”三连冠、“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县”、“全省福星工程建设先进县”、“全省救灾救济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三连冠、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县级文明系统、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基层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村务公开顺民意。竹溪县民政局以“双十工程”为载体,以争创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县为契机,在全县305个村普遍建立了村务公开栏或公开墙,村务公开面及公开率达100%,被社会群众称为“满意民政”。

福星工程暖民心。水坪镇黄龙福利院院民杨业华逢人就说“住福利院太好了,安全、舒适、不愁吃穿,我可以安享晚年了!感谢党和政府送给我们的关怀和温暖。”竹溪县民政局在“福星工程”建设上,强化福利院的科学管理,改善基础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基本上实现了五保对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目前,全县3026名农村五保对象已集中供养2308名,集中供养率达到76%。各乡镇农村福利院已成为为民服务的一道靓丽“窗口”,深受群众好评。 社会救助写大爱。多年来,竹溪县民政局以完善城乡低保救助体系为核心,以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紧急救助、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社会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截至目前,全县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达到了30000余人,享受城镇低保对象达到9000余人,其中,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35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60元。

救灾救济显真情。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该县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灾害救助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加大灾害救助力度,妥善解决灾民生活困难等问题,确保了竹溪县这个“十年九灾”的多灾地区人心稳定、社会安定。为发挥医疗救助效果,竹溪县制定出台了《竹溪县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仅2010年就累计救助4万余人次,发放救助金400余万元。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制度,为547户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困难低保大学生解决临时救助资金、就学救助金60余万元。

双拥创建谱新曲。竹溪县民政局以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为抓手,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形成了浓厚的双拥创建氛围;通过开展“关爱行动”和走访慰问活动,共为532名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补助资金120余万元,将76名生活特别困难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了城乡低保救助,有效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基层拥军优属服务组织每年为优抚对象帮工2000多个,做好事1200余件,去年为148户解决生活困难资金13万余元。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热情的服务态度、扎实的作风,使广大优抚对象把民政部门视为自己的“娘家”。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三篇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xxx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xxx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第八条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章 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

第十八条 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第十九条 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第四章 受灾人员救助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

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保障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物资的紧急供应。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四篇

街道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就xx路街道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汇报,恳请各位领导对我街道民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xx路街道位于xx区城郊结合部,全街道辖5个行政村、3个社区,总人口5992户、18622人,其中农业人口8140人。有困难群众185户518人。20xx年为362户880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万元;为190户572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万元;为29户35人五保对象发放供养金万元;为85名城乡医疗对象发放救助金万元;为45名临时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万元。

20xx年,xx路街道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在街道党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建设“数字、保障、阳光、文化”民政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坚持四个透明(救助政策透明、救助程序透明、救助对象透明、救助资金透明),两个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使我办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xx积极贯彻落实《xxx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国发[20xx]45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xx]42号)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救助政策,利用培训会、印发宣传品、集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一年来,民政办发放民政政策宣传页1万余份。灵活多样的形式、丰富的内容宣传使广大群众对救助政策有了更多的了解。

为了夯实街道办救助工作的审核主体责任,我办建立和健全了民镇救助工作各项制度。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低保家庭分类施保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低保长期公示制度。为了切实做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我办始终严格执行“三统一、四公开”为主要内容低保审批制度,即统一设置公示栏规格、统一公示格式、统一公示时间,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监督电话,并以入户调查为重点,坚持责任追究制,做到“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调查责任人要“三清楚”即:被调查家庭人口与供养关系清楚、家庭住址与户籍关系清楚、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与经济收入清楚,实行入户调查责任追究制。并在入户调查基础上发挥村(居)救助工作评议组织的作用,实行民主“选穷”。做到“三个不批准”:即未经村(居)评议小组通过的不批、调查员、监督员情况不清未签字的不批、未经公示的不批。

群众生活是否困难,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只有他们所在村(社区)的邻居、群众、干部最清楚。因此,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村(社区)评议低保对象、临时救助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并将救助对象在村(社区)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是做好救助工作的重要坏节,也是提高救助对象透明度的.关键所在。我们街道办5个村、3个社区都成立了不少于15人的救助工作评议领导小组,村、社区设立了救助工作公示栏,坚持救助对象长期公示,并公示街道办、区民政局、市低保局监督电话。20xx年新增城市低保15户36人,农村低保22户67人;全年清退城市低保112户256人,清退农村低保6户16人;清退五保供养对象5户8人,无一例上访事件发生。

民政救助资金量大面宽,我办实行救助资金“一卡通”发放,资金安全透明。为确保补贴对象录入信息正确无误,我们及时将补贴对象农户编号、姓名和身份证号一并核对正确后,进行勾选,再核对发放户数、人数及金额,最后上报区民政局。

xx成立了“xx民政工作领导小组”,并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日常社会救助工作。各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社会救助。同时镇政府把社会救助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民政办3人,各村、社区有专人负责。目前,街道城乡救助工作已形成了民主评议、动态管理、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体系。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保证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二是明确工作责任人,实行低保干部“负责制”,即街道领导干部包村包社区,对参与低保工作的人员,按照“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救助工作责任。

一是积极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指导城乡救助工作,做到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三结合”。二是建立健全举报制度,村、社区均在公示栏设立市、区、街道办举报电话,确定专人负责,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答。

各位领导,同志们,xx路民政办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敢于挑战的“争先”精神,求真务实的“苦干”精神,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继续强化履职能力、工作效率,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发挥好民政工作的职能,为构建文明和谐社会而加倍努力。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五篇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承担着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社会服务领域大量基础性的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负有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权益、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兜底作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民政部门不断推进民政核心价值理念和“民本、务实、平等、奉献”的大民政核心理念,坚守忠诚政治本色、筑牢为民宗旨理念、坚定公正价值追求、严守廉洁基本操守的工作目标。

在践行主题活动中,我们全面把握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并作为民政部门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重民生、解民困、听民声、维民权、讲科学、求发展”的原则,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一、强化措施,打造服务民政

一是深入开展“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活动,把解决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作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将“我就是民政,我就是形象”的口号体现到实际工作中。二是大力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推行一张温馨笑脸相迎、一杯暖心茶水相赠、一个满意答复相送“三个一”接待服务。三是深入开展“访民生、知民情、解民意”活动,在走访过程中密切联系乡镇、村(社区)以及民政服务对象,深入调查研究,解决群众困难。

二、完善机制,打造阳光民政

完善公开承诺制度,将办事程序、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等内容在报纸、公开栏进行公开承诺,做到家喻户晓;完善民政工作联查制度,深入基层对民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及时纠正;完善政风行风评议制度,组织各类代表参加评议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加强整改,不断完善提高。

三、抓住重点,打造惠民民政

一是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分类施保,实现低保动态管理日常化、规范化。二是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加强敬老院管理,做好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扎实开展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全面提升敬老养老水平。三是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巩固提升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标准及时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三难问题,积极稳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四是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五保户集中供养、孤儿分散寄养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它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使社会救助的触角延伸到每个村庄、社区、家庭。五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巩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成果,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档升级,抓好社区换届选举和惠民资金项目落实工作,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六是扎扎实实做好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孤儿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管理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工作。

四、严格要求,打造廉洁民政

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大调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四风”。要求民政干部以身作则,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把各项专项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积极践行太原市“三个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理念,弘扬社会正气,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干部新形象,为全县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人民要求是方向,人民满意是标准。践行“三个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的开展,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我们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注重人文关怀,落实好各项民政业务政策法规,把xxx制定的方针、政策扎扎实实地落实到每一个民政对象身上。努力争当最美民政人,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我们民政部门应有的贡献!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六篇

县人大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有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本人有决心、有信心履行好职责,为建设绿色工贸的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如果我能够继续担任民政局长一职,首先感谢组织对我信任和关心。要自觉接受县人大会的监督,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民政局长职责,按照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的要求,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贡献。具体来说,本人将努力做到。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一、努力当好班长。为民政业务发展和民政队伍建设提供组织和领导保证。本人将进一步加强民政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xxx理论和“”重要思想,确保自己的素质过硬、作风过硬,以自己的勤政廉政的工作形象带动和影响班子成员,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切实抓好民政业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工作安排

二、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年,一要抓好 年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推进低保信息化建设;二要抓紧做好县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中心和乡(镇)社区捐助接收站点的设立工作;三要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和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四要做好县殡仪馆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墓的环境绿化工作;五要认真做好村级换届选举的扫尾和村主任培训工作;六要做好年1月1日起国内公民婚姻登记实行全县集中登记的准备和实施工作;七要认真做好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八要抓好乡镇撤并整合后的社区工作,确保民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廉洁自律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勤政廉政,严格依法行政,为民政对象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民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切实加强与人大会、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四、自觉接受人大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汇报请示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七篇

李子言事件——社会救助

相信大家看到李子言事件心情都会比较沉重,这个比我们小一点点的孩子本来应该像许多同龄人那样在大学里学习,但是他接下来的生命却要在xxx中度过。更让我们难受的是他认为生死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在xxx也许比在社会中生活更好。显然,导致这个事件发生的原因,不仅仅是家庭,还有我们的社会保障。

在他成长过程中,我认为社会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抚养费支付监管问题

父母离婚后,李子言的父亲仅仅支付了4个月的抚养费,就不再支付。对于李子言和他妈妈而言,每个月150元也是一笔重要的生活保障金,如果他父亲能坚持支付这笔钱,也许他妈妈就不会因为经济压力过大而离开,有了母爱的温暖,也许不会发生今天这个事件。

因此,我们看到,抚养费的支付是一个问题。资料显示,对于不按期支付抚养费的问题,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这是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目前,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保证支付,如一次性支付,以物品来替代义务等。这样,至少能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

2、未成年社会救助

李子言在北京市未成年救助中心一直待到小学毕业。然后成了流浪儿童,开始了漂泊的生活。如果他能继续得到社会救助,至少保证他在未成年之前能够健康成长。所以,社会救助相当重要,目前,我们国家针对流浪儿童也建立许多救助站,但效果并不是很好,我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首先,现在救助站主要采取主动报名的方式,我认为应该加大救助站的宣传力度和主动性,很多孩子病不知道这些机构存在。其次,在流浪儿童密集的地方建立流动的救助站,便于发现和救助。再次,民众应该参与到救助的活动中来,看到流浪儿童,应该主动帮助,帮他们联系救助站,找到容身之所。

帮助流浪儿童,是社会和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希望大家能够伸出援手,给他们温暖,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

这就是我的一点感想,谢谢大家!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八篇

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03年7月21日

民政部发布2003年第24号部令

第一条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第三条

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下列情况:

(一)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

(二)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

(三)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

(四)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随身物品的情况。

第四条

救助站应当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询问与求助需求有关的情况,并对其个人情况予以登记。

第五条

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应当及时安排救助;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不予救助并告知其理由。

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救助站应当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

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不予救助。

第六条

受助人员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救助站,随身携带的物品,除生活必需品外,由救助站保管,待该受助人员离站时归还。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制定救助站受助人员的作息、卫生、学习等制度。

受助人员应当遵守救助站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的食物和住处,应当能够满足受助人员的基本健康和安全需要。

受助人员食宿定额定量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财政部门具体规定。

第九条

受助人员在站内突发急病的,救助站应当及时送医疗机构治疗。

救助站发现受助人员在站内患传染病或者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救助站应当送当地具有传染病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治疗,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采取必要的消毒隔离措施。

第十条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提供的有关情况,及时与受助人员的家属以及受助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该地的公安、民政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情况。

救助站发现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的,应当终止救助。

第十一条

受助人员返回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时没有交通费的,由救助站发给乘车(船)凭证,铁道、公路、水运等运输单位验证后准予搭乘相应的公共交通工具。

救助站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受助人员的亲属及前往地的有关组织、所在单位。

第十二条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对受助人员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或者其他行动不便的人,救助站应当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接回;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拒不接回的,省内的由流入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流出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回,送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跨省的由流入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流出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回,送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

第十四条

对无法查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但可以查明其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受助残疾人、未成年人及其他行动不便的人,省内的由流入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流出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回,送户口所在地、住所地安置;跨省的由流入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知流出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回,送户口所在地、住所地安置。

第十五条

对因年老、年幼或者残疾无法认知自己行为、无表达能力,因而无法查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也无法查明其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由救助站上级民政主管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安置。

第十六条

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离开救助站的,应当事先告知,救助站不得限制。

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开救助站,须经救助站同意。

受助人员擅自离开救助站的,视同放弃救助,救助站应当终止救助。

第十七条

救助站已经实施救助或者救助期满,受助人员应当离开救助站。

对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的受助人员,救助站应当终止救助。

第十八条

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乡级、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帮助返回的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对确实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安置。

第十九条

受助人员在救助站期间应当遵纪守法,不得辱骂、殴打救助站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受助人员,不得破坏救助设施,不得毁坏、盗窃公私财物,不得无理取闹、扰乱救助工作秩序。

对受助人员的违法行为,救助站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受助人员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或者发现受助人员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救助站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救助站应当将受助人员入站、离站、获得救助等情况如实记载,制作档案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条

救助站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救助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对违反规定的,由该救助站的上级民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救助站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救助站落实救助措施和规章制度;

(二)指导检查救助工作情况;

(三)对救助站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四)调查、处理救助站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五)帮助救助站解决困难,提供工作条件。

第二十三条

救助站的上级民政主管部门不及时受理救助对象举报,不及时责令救助站履行职责,或者对应当安置的受助人员不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安置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九篇

一、总体目标

2018年,全面启动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现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2019年,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能力,形成覆盖基层民政领域的专业服务体系。2020年,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二、购买主体

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服务的主体为县人民政府,由县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同步推进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

三、承接主体

承接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服务的主体为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或经xxx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的资质与条件,由购买主体结合购买服务内容和具体需求确定,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

四、服务内容

承接主体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主要开展以下四类服务:

(一)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

根据实际情况,可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但严禁突破购买服务内容,未经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

五、建设标准

(一)硬件设置。服务站点要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单独的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二)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xxx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攸县times;times;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六、购买机制

七、经费保障

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民政、财政部门具体测算,根据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者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县财政、民政部门统筹考虑本地社会救助资金需求和购买服务资金需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民政服务工作,逐步加大购买力度,从社会救助专项(指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个专项,下同)中安排的购买服务资金不得超过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总量的2%。县民政、财政部门应当从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政府购买乡镇(街道)社工服务项目。省级福彩公益金将结合各地工作绩效情况,对政府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适当给予补助。鼓励社会资金支持乡镇(街道)社工服务,推动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

八、服务协议

(一)协议双方。服务协议由县民政部门和承接机构两方签订。其中县级民政部门为购买方,承接机构为服务方。

(二)协议内容。服务协议应明确服务内容、目标任务、服务要求、各方权利义务、绩效评估、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三)协议周期。服务协议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县民政部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省、市民政部门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应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服务站点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落实购买经费(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县民政、财政部门具体测算,根据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个站点不少于12万元。省、市两级民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对社工站项目进行补助。

(三)实施政府采购(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县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在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

(四)开展驻站服务(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的1个月内将驻站社工安排到乡镇(街道),并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痕迹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市、县民政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五)组织绩效评估(每年11月底完成)。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绩效评估。县民政部门每季度、乡镇(街道)民政办每月向上级民政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在每年11月底前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统筹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的实施。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基层民政工作中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健全基层民政工作机制,充分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力量。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大胆探索、担当尽责,对工作推进不力或者不能履职尽责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严禁将不属于乡镇(街道)政府民政职能范围,以及应当由乡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社会力量。各乡镇(街道)要在2018年9月31日前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的建站责任体系是省厅指导、市州统筹、以县为主。各级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民政部门主管、承接主体主建、民政站所主用的总体思路,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尽快建立健全民政服务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快推进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和民政领域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工作。

1、县级民政部门职责。主管本区域内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具体职责为:

①制定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方案,对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和人员招聘方案进行备案管理,每季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每半年向市民政局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每年11月底前向省民政厅提交绩效自评报告。(责任股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②加强与组织、人社、教育、编办等部门工作协调,争取支持,落实配套优惠政策,保障从业人员待遇。(责任股室:办公室(政工股))

③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县本级政府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股室:规划财务股)

④指导从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财政资金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本区域内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责任科室:社会救助股、规划财务股)

⑤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城乡社区建设领域、其他民政领域(主要指养老服务、优抚对象关爱、防灾减灾等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进行指导。(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基层xxx和社区建设股、优抚股、救灾股)

⑥加强对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购买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责任单位:纪检组)

3、乡镇(街道)职责。

①负责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

②负责社工站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把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和设施设备安全。

4、承接主体职责。

①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

②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③加强社工站工作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员安全。

(三)严格监督管理。县民政局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时按质完成社工站点设立任务,加强对社工站点和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定退出机制和应急预案。一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购买主体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民政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依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购买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要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的相关信息,并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二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资金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财政和民政部门应当不定期组织开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承接主体要针对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资金设立独立会计账目,保留原始财务凭证,定期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同级民政部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省级补助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要加强项目成效监管。要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对承接主体存在违背合同、弄虚作假等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进行处罚,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终止合同执行,依法禁止相关主体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政府购买民政服务工作。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十篇

社会救助宣传标语集锦

1. 阳光救助暖万家,满意在救助;

2. 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发挥民政社会救助职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

4. 公开救助政策,畅通救助渠道,欢迎各界监督;

5. 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着力打造阳光救助;

6. 做人民群众满意的低保工作,是全县(市)区干部群众的共同责任;

7. 立足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公正公平公开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8. 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9. 城乡低保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

10. 主动退出低保光荣,故意骗取低保可耻;

11. 规范城乡低保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2. 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3.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确保老有所养;

14. 互帮互助,关爱五保老人;

15. 五保政策好,政府来养老;

16. 城乡医疗救助是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的惠民政策;

17. 实施医疗救助,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18. 开展医疗救助,造福困难群众;

19. 困难群众看病难,医疗救助来帮忙;

20. 推行医疗救助,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21. 医疗救助制度坚持好,困难群众健康有保障;

22. 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效果;

23. 加快居民家庭核对机制建设,创新社会救助管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24. 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社会救助申请诚信意识;,

25. 实施分类别、跨部门、多层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提高社会救助工作准确性;

26. 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杜绝人情保、骗保现象,凡未经收入核对程序,不得审批城乡低保;

27. 实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破解社会救助对象认定难题;

28. 临时救助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29. 临时救助是缓解城乡困难群众阶段性基本生活困难的一项好政策;

30. 突发基本生活困难不要慌,民政临时救助政策帮你忙;

3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xxx《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32.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3.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34.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35.县级以上地方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36.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

37.城乡低保,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给予救助;

38.城乡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低保家庭应当及时告知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时办理低保变更手续;

39.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停发其低保金;

40.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41.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

42.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救助;

43.需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44.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

45.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46.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47.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48.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由住房城乡xxx门实施;

49.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当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50.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社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

51.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52.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

53.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54.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55.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56.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民政部门,对经委托的申请或已救助的家庭,通过户籍、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车船和银行、保险、证券等代为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57.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58.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除按照规定应当公示的信息外,应当予以保密;

59.对于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的,责令退回救助资金、物资,并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0.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60.以全面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抓紧补‘短板’、扫‘盲区’,加大投入,健全机制;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十一篇

巍巍大别山 悠悠民政情

各位领导: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巍巍大别山 悠悠民政情》。

大别山是“红军的摇篮、将军的故乡”,在这片红色土地上,诞生了几十万英勇的信阳儿女,他们为新中国的成立抛头颅、洒热血,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铸就了“坚守信念、胸怀全局、团结一心、勇当前锋”的大别山精神,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我感悟到作为一名民政人更应该把大别山精神融入到工作之中,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们的真诚服务。

一年前,我第一次走进民政局的大门,目睹了民政工作繁忙的景象:上班还没到点,办公楼前已聚集了许多民政服务对象,有刚从部队回来报到的退伍士兵,有步履蹒跚、需人搀扶的残疾军人,还有衣衫褴褛等待救助的困难群体,当然,更有一群战争年代、艰苦岁月中抗出“坚守信念、胸怀全局、团结一心、勇当前锋”这面旗帜的信阳英雄儿女,我从他们的脸上读到了对民政工作的共同期盼。

一年来,虽然有时会因为遇到的困难而退缩,会因工作的繁琐而急躁,会因群众的误解而苦恼,但心中总会涌起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我是一名光荣的民政人,我要将全部的青 1

春和热情燃烧在我所钟爱的事业上。

在民政局工作的时间长了,最大的感受就是民政人的人情味儿。走进办公大楼,你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工作人员自掏腰包为流浪乞讨人员解决午饭;为前来申请救助的百姓呈上一杯清茶;搀扶着80多岁的优抚对象下楼……民政人就是这样,在工作中履行“民有所想,我有所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的职责,将对老百姓的一腔关切之情化作满面春风,如那一抹冬日和煦的阳光,温暖着人民群众的心。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十二篇

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我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并逐年加以健全和完善。

第一、城乡低保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一)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xxx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国发〔〕45号),9月我县出台了《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发[]36号),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推进公开公示、加强动态管理,建立起“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动态管理、社会发放”的管理运行体制,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初步建立起城市低保制度,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全面实施。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把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城乡低保提标列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873户、xx人,发放低保金xx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元;农村低保对象xx人,发放低保金xx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三)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科学制定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我县成立了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能力。

第二、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得到缓解

近年来,我县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覆盖面逐步扩大,医疗救助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县民字[2013]36号),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提高救助比例及封顶线,分层次实施救助。截止目前,农村医疗累计救助4759人次,发放救助金额xx万元,并资助26324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xx人次,发放救助资金xx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第三、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切实实现救急难

为进一步落实好《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发[]9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府厅发[]31号)的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我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政办发[2008]34号),坚持“救急救难、及时有效”的原则,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xx人,发放救助金xx万元。

第四、存在的问题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第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必须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力求宣传政策要详尽,执行政策不走样。

2、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切实增强群众意识。

3、加大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督促检查不流于形式,坚持不同时间段有不同的督查形式和内容,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以上是我县救助工作的汇报,如有不足,请提出建议或意见!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十三篇

2022全县民政工作会议讲话稿篇尊敬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绍海副县长亲自出席会议,并将做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20_____年全县民政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_____年工作安排部署。

一、20_____年工作回顾

(一)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及核查工作。根据州政府要求,我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提标工作,城市低标准从上年度的300元/月提高到345元/月,农村标准从上年度的1700元/年提高到1960元/年(补差),城乡保障标准均比上年提高15%。通过年度核查,全县城市低保人数从上年度的4552人降为4410人,农村低保人数从上度的43582人降为35522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则退去年全县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万元,有力保障39921个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累计发放低保季节性缺粮万斤, 解决了4682户7723人的缺粮问题;发放五保供养金万元,1277个五保对象得到及时救助;支出城乡医疗救助金985万元,有1583人(次)城乡困难群众得到二次医疗救助,资助48355人参合参保,资助金额万元;支出临时救助金万元,有153户生活困难家庭得到临时救助;投入10余万元统一订购9万个档案袋、6千个档案盒,安排10余万元作21个镇(社区)档案整理经费,建立了万个档案,全县20879户39851名低保对象实现了县、镇(街道)、村(居)三级一户一档管理,民生档案得到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县集中供养人数达337人,集中供养率达,比上年度提高了15个百分点。

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一是组织开展两节慰问活动。春节慰问各类优抚对象497户(人)和3个驻县部队,发放慰问金万余元 。八一期间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开展重点走访慰问及座谈会,下拨乡镇走访慰问资金万元。二是认真落实抚恤补助政策,全年发放抚恤补助总金额万元,抚恤补助总人数达5230人(次)。三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53人,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万元,自主择业一次性补助金万元,并组织38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四是投入建设资金28万元,完善周覃镇烈士墓、丰乐烈士墓、合江巴佑烈士墓纪念设施建设。五是做好全县各类优抚对象身份证扫描认证和信息录入工作,已完成身份证扫描率。六是落实好复退军人的扶贫帮困工作。全年共解决121人(次)的医疗救助,救助金额万元,发放参合金88690元。同时将优抚对象住房困难户纳入全县危房改造,同时安排资金27万元,帮助17名复退军人解决住房难问题。抓好复员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去年投入扶持资金3万元已帮助1名退伍军人发展种植葡萄产业,投入1万元资金继续帮助周覃镇新合村下寨组退伍军人周忠梨用于发展壮大规模。七是全州率先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20_____年共开展了二期重点优抚对象疗养班,每期20人,共40人参加了疗养活动。八是完成《烈士证明书》换证和《残疾军人证》换证工作。九是抓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20_____年我县未出现一例到州、省及进京上访。

基层民主自治和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积极开展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农村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四个完善率创建工作;完成大河镇拉江村等126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和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普安镇、三合镇分别被黔南州民政局命名为黔南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和黔南州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全面完成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新当选村(居)委员会骨干培训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帮助村(居)委员会业务骨干熟悉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推进村(居)民主监督不断加强。

养老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多形式老年活动,进一步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建成大河镇龙场村等14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创建老年协会216个,其中城市老年协会4个,创建率达100%,农村老年协会212个,创建率达89%;积极开展好 敬老月活动,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营造敬老、助老、孝老的良好氛围。为300余位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全年发放高龄补助金万元,247名高龄老人直接受益。

民政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好民政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加强作风与效能建设。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办事制度,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困难群众诉求件办理实效和反馈答复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一支务实为民、清廉干练的民政队伍。二是提升机关党建扶贫力度。局班子和干部多次深入到都江镇河坝村、盖赖村开展调查研究和结对帮扶活动,投入帮扶资金10余万元,为河坝村和盖赖村解决胶管7000余米,修建两座蓄水池,解决村民人畜饮水困难。为困难群众送去大米1800斤、化肥40袋、衣被40套(床),为计生三结户送去大米1200斤、食用油20桶、化肥20袋、棉衣被60套(床)、慰问金4000元等生活物资,同时协调联系为河坝村捐赠水泥12吨,解决村寨步道硬化难题。

(二)创新思维,亮点工作层出不穷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十四篇

青春奉献民政工作演讲稿

大家好!我是来自局办公室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为青春喝彩,为民政增色》。 20xx年年底,带着几分依恋,几分喜悦,几分期盼,我阔别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安徽老家,踏上了咱们湖北**这片生机盎然的热土,作了一名光荣的民政人。

都说民政工作十分琐碎,作为一个办公室的新人,起那 http://***初的我连最简单的接电话、发传真、复印文件都手忙脚乱。但在我这熟悉民政工作的屈指可数的一百多天里: 又得到了多少感动与自豪,品味了多少民政工作的苦乐与酸甜。

爬冰卧雪,只因人民有难;

挥汗如雨,全为人民所需。

披星戴月,甘苦何须诉;

齐心协力,汗水换香露。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十五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心桥》。

“在我心中,曾经有一个梦,要用歌声让你忘了所有的痛,灿烂星空,谁是真的英雄,平凡的人们给我最多感动……”这是我作为一名民政人心中的歌。是的,我的心中有一个梦,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搭建一座“心桥”让温暧幸福满人间的梦……

作为一名民政人,我把民政比作一盏灯,一盏照亮所有黑夜中孤独灵魂的明灯,巴金老人的灯曾经使他微笑面对生活,我们民政这盏长明灯将更亮更暖,而我愿是这灯光中的一朵小火花,捎去民政人的心愿,投入这壮丽的事业中!

2014年,迁坟时有户人家要安排8对公墓,经办人是近七十的人,她在我办公室把他们家的辈分从曾祖开始到自己的丈夫通通讲了一遍,然后我根据她的讲述结合她选择的公墓区域合理安排好每一对的公墓的主人,并吩咐她注意事项,到她拿到8本公墓证时我的嗓子也哑了,我身边等待办事的群众都不耐烦了,我还是满脸笑容,她对我更是连声道谢。那一刻,我真正明白:“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一民政第一要务的真谛。作为民政人,我们要深怀爱民之心,像对待自己的亲人那样对待民政对象,尊重、理解、关心他们,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帮他们所需,时时处处替他们分忧解难,关注民生,为人民谋福利,为群众办实事。

在平凡的工作中,我觉得自己在不断成熟,不断充实。这一切,源自于我对民政事业的执着和热爱,源自民政人肩上的责任和重担。“情为民所系”,这字字句句让我不敢有半点松懈和怠慢。虽然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民政干部,但我深深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民政人的形象和荣誉,所以在工作中,我时时提醒自己,作为民政人,作为一名在基层经常与老百姓打交道的民政人,必须以真情对待每一个人,因为他们都是最需要帮助、最需要关爱的人。

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曾说过:“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多年的工作实践告诉我:拥有爱心,是民政工作的“通行证”。有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患脑瘤去世,有一天在我值班时,他母亲提出申请为她自己买一公墓,为的就是将来能陪伴孩子,我听清楚意图后,首先告诉她有关政策。因为她不符合购买条件,然后耐心的劝导她。也许是爱子心切,当她一听到自己不符合购买条件时,顿时伤心的哭起来。

一边哭一边说:“可怜的孩子啊,当初,妈妈没有能力挽救你的生命,现在就连最后一个小小的心愿,也没办法做到。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看见她这样,也是一个当妈的人,我的眼泪禁不住也跟着她掉泪。我抱着她的肩膀,情真意切的说:“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但我们得遵从政策的规定啊。相反,你的儿子此时此刻可能正在看着你呢,我想她这么懂事的孩子,肯定不愿意看着你如此伤为了你的儿子,你要好好活着……”听了我的劝导后,她的心情终于逐渐平静了下来。

殡葬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墓穴销售、碑文制作等业务办理的时间很不确定,加班加点、随叫随到的事经常发生。由于一心扑在工作上,家庭和孩子我根本无暇照顾。为了支持我的工作,父母主动承担了全部的家务和照顾孩子的重任。到孩子稍大一点,图书馆、新华书店是临时寄放孩子的处所。每当看到别人的孩子在父母的陪同下,高高兴兴地背着书包去上学的时候,我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儿子,

当我为工作付出的努力得到领导的肯定和同事们的好评时,当我听到逝者家属的那一声“谢谢”时,对我来说,所有亲情上的亏欠,所有付出的心血和劳累似乎在一刹那间得到了超额的补偿。我常常想:我作出的努力和牺牲是值得的,也是应该的!

我很喜欢一首小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党旗下,溢彩飞虹,把收获和憧憬串在一起,对党放歌声声,我把自己最绚丽的人生季节献给了钟爱的民政事业,我无怨无悔!多年前,当我面对镰刀铁锤的旗帜,紧握起年轻的拳头宣誓时,就立志要竭尽全力为群众服务好。在以后的日子里,让我们民政人携手,为民政事业添彩,为党旗增辉,共同搭建一座座“心桥”,让温暧幸福满人间。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十六篇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xxx第55次、56次、62次常务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推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落实的经验做法,部署下一阶段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工作,民政部、财政部决定召开“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暨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视频会议”和“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经验交流会议”,会议通过民政卫星视频会议系统直播,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9月25日9:00-12:00

20xx年9月26日9:00-11:00

二、会议地点

各地民政局视频会议室。

三、分会场参会人员

(一)25日上午:各地民政局、财政局负责同志和社会救助相关人员;

(二)26日上午:各地民政局负责同志和社会救助相关人员。

四、会议内容

(一)25日9:00-11:00

1、吉林、北京、江苏、山东、广西、甘肃6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长汇报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经验以及下步工作思路,并观看吉林省社会救助视频片;

2、xxx领导同志作重要讲话;

3、民政部李立国部长主持会议并作简要总结。

(二)25日11:10-12:00

1、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讲话;

2、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讲话;

3、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主持会议并作简要总结。

(三)26日上午

1、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表彰;

2、李立国部长作工作汇报;

3、窦玉沛副部长作总结讲话。

五、技术保障

(一)请各地安排技术人员9月24日9:00-16:30进行卫星接收设备调试,9月25日上午8:00和26日上午8:00准时开启视频设备,做好卫星信号接收和技术保障工作。

(二)民政厅信息中心联系人:,电话:,卫星广播技术支持电话:

六、重要要求

(一)请各地民政局协调当地财政局分管社会救助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参会。

(二)请各市、州民政局及时通知所辖县(市、区)民政局做好会议收看和技术保障工作。

湖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xx年9月22日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十七篇

民政工作以基层社会事务为中心,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以社会行政事务和基层民主保障为主要内容,担负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重任。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高度重视,民政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民政领域的违纪违法现象将直接导致党和政府形象受损,对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和执政能力建设均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一、民政工作基本情况

(一)民政部门的主要职能

民政部门的主要职能总体来说可划分为四大方面二十余项工作,一是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方面,主要包括减灾救灾、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慈善救助、临时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扶贫移民救助、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等具体业务工作;二是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方面,主要包括优待抚恤、烈士褒扬、退伍军人安臵、双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等具体业务工作;三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主要包括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以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具体业务工作;四是社会事务管理方面,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行政区划、边界管理、地名管理、殡葬改革等具体业务工作。

(二)民政资金的发放和拨付程序

按照上述民政工作的职能划分,民政资金包含有救灾资金、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五保供养资金、慈善资金、扶贫移民资金、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总体来说,整个民政资金除部分临时救助资金用现金发放外,其余资金均采取银行发放,直接到户的方式进行。即:由民政部门提供需救助对象名单及救助金额明细交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县财政将资金拨往各乡镇财政,由各乡镇财政直接将款项存入需救助对象的银行账户,救助对象直接到银行领取救助资金。

(三)现行民政资金监管体制

一是民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为了加强民政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均定款不定额的对享受民政补助人员的变化情况,以及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务规定管理;是否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是否合理,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拨款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他人代领或村干部代领民政资金现象;是否有挪用、截留、挤占民政资金等问题。二是定期接受省、市、县的专项资金审计。近年来,基本每年均有民政资金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专项资金审计,为2013年起的扶贫移民资金的审计,2012年全省的社保资金审计,以及强农惠农资金审计等均将民政资金作为重点进行了审计,并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三是纪检xxx门对民政领域违纪违法事件的查处。

二、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只停留于上级怎么布臵就怎么安排,未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认为只要干部不拿一分钱,及时不符合规定也算不上什么大问题。有的还认为民政资金管理及使用不出政绩,只求不出问题,不必像抓经济发展和计划生育等工作那样去重视。有的乡镇、村甚至留存救灾资金用于发展公益事业、化解矛盾纠纷或作为临时救助,一些村组干部对民政资金管理规定认识模糊,不按政策办事。

二是政策宣传不到位。民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民政资金发放对象多为社会弱势群体,他们了解政策的渠道较为狭窄,而乡镇、村在民政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政策宣传和引导上,因民政工作人员少、部分人员对政策的理解本身又不到位,对数都是在群众信访举报后才面对面宣传政策和做解释工作,导致群众产生误解,好事办砸。

三是基础工作不够到位。由于民政资金救助的对象涉及方方面面,资金大多实行社会化发放,但现阶段家庭收入的多样性、隐蔽性,加之缺乏有效的信息采集手段和明确的法规政策依据,社会救助的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难以共享,导致民政救助对象的甄别和核定难度较大。同时救助对象评定中存在不公平、优亲

厚友现象。xxx45号文件颁布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救灾救济对象的评定实行村(居)民委员会评议、镇办审核、区级审批的三级评议审批制度,但具体在评议环节实施效果不是很理想,存在因村委会成员素质不高、议事不规范、驻村干部没有参加村(居)民委员会会议进行引导等因素,致使评议走过场,出现平均分配,优亲厚友等不公正现象。

四是民政系统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足。市县民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对各乡镇民政资金管理发放工作负有指导、审核及监管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很多只是定期入户走访,检查民政资金是否按时发放,对资金发放名单进行核查;在对基层单位的资金核销上,只审核资金发放总额,缺乏对明细的审核,这些都为基层单位虚报冒领民政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

(一)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培训,在系统内大力推行法制教育,提高民政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巩固思想认识,并通过实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每个干部思想深入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有效预防贪污、截留、挪用民政资金等现象发生。

二是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力量。以上栗县为例,全县各乡

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均只有3-5名,这3-5名民政工作人员除承担本系统在减灾救灾、低保、五保、优抚、慈善等20余项日常工作之外,还需承担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诸如征地拆迁、驻村、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任务,事情繁多,就拿农村低保工作来说,根本无法做到对所有低保户每户上户核实,很大程度上职能依靠村委会干部来把关,鉴于村、组干部的素质参差不齐,所以导致了低保这一惠民政策在工作落实上出现一些不公平现象。

(二)加强系统内部监管

目前,基层民政所处于特殊的位臵,其职能是下情上报,申领发放专项资金,但实际工作中,对于上级民政局拨付的资金,乡镇管不着,而从事的发放资金的工作人员,上级民政局管不着,在这种情况下,赋予了基层民政所较大的管理权限,怎样分配这些资金,基层民政局具有很强的独立性,难免会出现我行我素、随意支配资金现象。因此,应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基层民政工作运行制度,包括紧急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五保供养、城乡低保、伤残救助等多项工作运行程序,便于操作的工作实绩考评办法和工作激励机制,确保民政工作规范高效,有章可循。要经常深入基层查看灾情,了解民生,切实发挥民政为民服务的职能作用,帮助弱势群体排忧解难,自觉地对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对五保、低保、被抚恤等人员进行走访,掌握其生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十八篇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救济和扶持工作,推进我社区弱势群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大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不断完善社区社会救助体系,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建立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各类专项救助制度有机结合、相互协调、相互配套,努力提高城镇居民综合救助水平,为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社区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社会救助范围和原则

(一)救助范围

基本救助对象为社区特困生活群体。

(二)救助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发动社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

2、坚持物质救助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物质救助与政策扶持的关系,既要提供保障基本生活方面的`救助,又要优先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积极支持和鼓励低保家庭成员就业再就业,帮助低保家庭尽早摆脱贫困。

3、坚持统一实施和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有区别、有侧重、有针对性开展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政策救助。

四、社会救助项目

(一)专项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按照有关城镇居民低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城镇特困人员实施基本生活救助,做到申报,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逐步提高救助水平,积极改善低保人员生活状况,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2、医疗救助。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城镇低保人员医疗救助政策;为特困低保户免费申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缓解低保对象的医疗困难。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十九篇

早上,各县(市)、顶效开发区的负责同志就民政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大家要认真借鉴,取长补短。过一会,同志还要作安排部署,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个问题:

一、关于为什么要抓好民政工作的问题

这个问题,我讲三层意思。

(一)民政工作是加强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抓手。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各级党委、政府全部工作的落脚点和归宿。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经济越发展,越要重视和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民生”。省委、省政府提出:扶贫开发、脱贫致富是贵州“第一民生”。昨天,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会议,省委、副省长黄康生出席会议,并就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等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就我州的情况来看,今年发生的夏旱,农作物大量减产,部分受灾群众存粮短缺,同时,干旱还推高了农副食品价格。物价的过快上涨,给广大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民政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落实,不仅是一项重要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所以,大家要认真研究,狠抓落实,以民政工作新成效推动全州民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民政工作是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经济加速发展的迫切要求。去年以来,省、州相继提出实施城镇化和工业化两大战略,大量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农村出现了大量“空巢家庭”,农民工、种地农民特别是农村老弱人员、鳏寡孤独、留守儿童的生活保障问题更加突出。同时,因征地拆迁、各类补偿、工程炮损等问题带来的纠纷日益增多,为此,引导和发挥好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两大战略的深入推进尤为重要。大家要高度重视,站到服务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的高度去思考、谋划和推进民政工作。

(三)民政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需要。民政工作肩负着调整利益、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xxx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五届十七次全会也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民政部门承担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管理社会专项事务等多项职能,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民政工作的好与否,直接关系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效果,关系到服务型政府建设,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和协调新形势下的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

二、关于当前民政工作抓什么的问题

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一是抓工作落实。民政部门要准确掌握救助政策,在确定救助对象时要注意甄别受灾群众的自救能力和互救能力。要注意把握救助时段和救助标准,加强与有关救助制度的衔接。要结合当地实际,再次核实救助对象在口粮、饮水、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认真分析研究今年灾情和前段对因灾困难群众冬春粮食救助的调查统计数据,精心细化方案,科学安排时间进度,确保冬春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在合理使用上级补助资金的同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冬春救助资金投入,确保由县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留缺口。县承担总需资金的比例由州财政局和州民政局拿出方案报州政府审定。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会对救助工作承担主体责任,12月底前要把救灾口粮发放到需救助的对象手中。要统筹好灾民的生活救助时段。冬春救助时段是今年12月到明年5月。冬春救助时段结束到秋粮成熟前,部分农户可能出现缺粮情况,民政部门要做好救助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好资金预算,加强冬春救助与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等各项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制度的衔接,并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要抓紧做好因灾毁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特别是望谟县“”洪灾损毁房屋重建工作,务必按照省的要求尽快完成。二是抓严格监管。此次冬春救助工作,涵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政治敏感性强,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只有科学合理地设计冬春救助规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和优亲厚友等现象,才能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实现公平公正。全州各级民政部门要规范相关程序,完善发放机制,明确纪律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切实保证救助资金合理合法安全使用。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要超前谋划,做好本次工作以及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发布预警,落实应急措施,有效预防和应对冬春季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风雹等自然灾害。

(二)抓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今年11月1日,xxx、xxx颁布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11日,又召开了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负责地把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好。当前,大家要重点办好两件事:一要吃透政策,积极推进新的安置制度体系建设。全州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吃透政策基础上,抓紧组织清理原有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新政策新规定,加快制定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地方性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形成接续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安置改革工作按照xxx、xxx和xxx的统一部署有序进行,确保政策平稳过渡。二要夯实基础,妥善处理新老政策衔接中遇到的问题。要超前考虑各种不稳定因素,制定预案,关注动态,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要切实加强基层维稳工作,绝不允许推诿,决不允许简单上交矛盾,杜绝因政策把握不当、工作不到位而引发涉军群体性事件。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抓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省委会已明确,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平均保障标准提高10%以上,明年城市居民月平均保障标准从278元/月提高到306元/月,农村居民年平均保障标准从1468元提高到1615元”列为明年对社会公开承诺的重点民生工程实事之一,从明年1月起执行。大家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标准制定、资金落实和规范运行等方面,抓紧抓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各级政府要将增加的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加大农村五保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要将农村敬老院建设作为各级政府重点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来安排,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五保户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三是大力支持社会救助能力建设。要认真进行研究,重点围绕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和组织有力三方面来解决我州社会救助能力发展滞后的现状,把民政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关于怎样抓的问题

这个问题,主要有三点。

(一)争取党政更大支持抓。大家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把民政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特别是对民政工作中完全公益性的工作,比如孤儿救助、五保户救助。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体制,务必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优化社会环境抓。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财政、人社、住建、规划、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要强化与社会中介组织、民间组织、群团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交流,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人脉、智力、信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把民政工作抓好抓实。要强化上下级、系统内外的工作联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不断拓展工作领域,提升工作水平。

(三)完善机制体制抓。要健全工作考核机制,重点是建立一套目标明确、督查到位、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要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运作机制,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用好每一笔资金,发好每一份物资,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漏洞。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建立“廉洁、高效、透明”的督查机制,不断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纪违法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绝不迁就姑息。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二十篇

友人们:大家好!

我想你对“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地,必有一位巨大的女性支撑”这句话应当不会感到生疏吧。

无庸讳言,许很多多女人恰是基于这样的意识而取舍了自我的就义,抉择了靠着男人来实现其本身价值,靠着丈夫的辉煌来照亮自己,把丈夫当做自己的上帝。

在我们的身边有良多这样的故事,因为妻子比丈夫优良,比丈夫杰出,使得丈夫感到自大、压制,从而心理失衡,终极导致家庭呈现了裂缝。许多的妻子为了家庭的稳固,为了丈夫的欢心,辞去了可爱的工作,把全体的时光、精神倾泻到丈夫、家庭以及丈夫的事业上。假如仅仅这样,他们的家庭因为妻子的付出,将会很圆满。然而,事实却并不全市这样,还有的家庭,当妻子做出牺牲之后,成绩了丈夫,丈夫却在功成名就之后,另觅新欢;而妻子却人老珠黄,遭人抛弃。这些事实上多少千年来始终经久不衰地演出着,只不外我们经常没想到自己会成为剧中人,这就是女人的执着、女人的笨拙。

对于男人,自古忠孝难两全;对于女人,幸福与成功却是一对冤家。既要幸福又要成功的女人无疑是上帝的宠儿,但对大多数女人,却是熊掌鱼翅不可兼得。

我们不是常常听到――“为了他,我什么都牺牲了”,“为了孩子,我只好废弃事业”,“我俩都有自己的事业,可是为了他,我只能挑选贤妻良母”……有多少女人“责无旁贷”“天经地义”地把自己圈在家庭里,绑在丈夫身上,把所有的人格与才干外化于家庭,只有得到丈夫的首肯,她的价值才得以实现。丈夫的喜便是她的喜,丈夫的悲便是她的悲,丈夫的所有便是她的一切,丈夫就是她的上帝。

然而,这种自我牺牲的美德,就必定能换来幸福吗?不是有许多贤妻像晓雯一样在为丈夫付出一切之后反遭丈夫的摈弃吗?不是又有许多良母在孩子长大成人之后倍感灵魂的荒漠吗?

确实,做女人是崎岖的。从豆蔻年华的?女,到温情脉脉的妻子,再到千辛万苦的母亲,两鬓花白的老妪,其间是怎么的大起大落。幻想与事实的错位,事业与家庭的抵触,油盐酱醋的连累……但也有的女人不为这些所囿,而以对真善美的寻求到达自尊、自负、自破、自强。宇宙中那广袤的空间,同样有女人的一块地、一片天。何必把自己依靠于男人身上,靠着男人的光辉而发光,要晓得自己就是一个会发光发烧的太阳,男人不是自己的上帝,女人的上帝是自己。咱们也会常常在电视上看到不少的胜利女士的故事,大家信任不起眼的星星也比月亮有价值,由于它是本人照亮自己的。

有一个普一般通的女,她的丈夫是国外一家至公司的经理,丈夫屡次请求她出国分管一个分公司或在家做一个好太太。她却坚定地说:“今后不做老板娘,要干,就自己当老板。一旦你发明了自己,就会觉得自己才是最无穷而牢靠的宝藏。”经由三年的尽力,她终于不依附丈夫而成为某跨国公司驻京主办。

一位合资企业女经理说得好:“男人们是带着累赘去干事业,干得不苟言笑,干得很繁重。而女人是在随便中做自己该做的事,却做得很美丽。”

事实雄辩地向人们证实

“女人不是月亮”,她们理当有自己的闪光;

“女人不能只为男人活着”,她们应该有自己的追求;

“女人是完整的”,恋情和事业等同主要。

到了今天,历史终于打开了新的一页。改造开放把中国女性,尤其是职业女性推上了时期的潮头,她们以自己斗争的实际跟骄人的事迹展现了自己的豁达、热忱、自信、刚毅,她们在创业中寻找自己的地位,在拼搏中实现自我的价值,在进取中塑造自身的形象。

正因为她们又是人妻人母,她们那纤弱的肩膀,在扛起事业的同时,又要扛起家庭,因而,她们所获得的每一分成就,都要付出比男人多一倍的艰苦,得到一分,就要消耗几分的代价。

既然性别已无奈转变,那就努力使自己成为自己的上帝。不要为憧憬男性虚掷了女人的奇特,不要以取悦男性讨得如烟的快活……不要压抑,不要假装,走女人该走的路,坦然地接收生涯所赋予的一切,凡女人该享受的,统统哂纳;凡女人该贡献的,全力以赴。

姐妹们,投入地做一回女人吧!以自爱的深入,情爱的丰盛,母爱的忘我,博爱的温和,在酸甜苦辣的修炼中,去掉急躁艳俗,精存刚柔合济,完美独立人格,学习发展技能,女人才不会在岁月的流逝中陨落。

抬开端,男人女人面对的是统一片蓝天。以女人之长去扎自己的根,开自己的花,结自己的果,去播种一个同男人一样的斑斓的秋天。

要相信,女人更要爱自己。

谢谢大家。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二十一篇

全区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工作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业务培训,按照精简会议的精神,我就20__年全区民政重点工作作以报告,也是与同志们的一次工作交流。我重点讲三个问题:目前民政工作面临的环境、20__年的重点任务和怎样去落实。简单讲就是环境、任务和落实。

一、目前民政工作面临的环境

我用5对矛盾分析和大家探讨民政工作目前的大形势和大环境。

一是,经济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和社会领域改革相对滞后的矛盾。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济领域的改革深入推进,而社会领域改革相对滞后,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而又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比如:企业改革使更多的企业职工变成“社会人”,由此引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大量的涌进城市务工,引发的劳动保障、医疗保障等问题;还有留守儿童、妇女、和空巢老人等“61、38、99”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安全保障问题;还有养老问题,据统计,20__年底我国老龄人口将突破2亿,占总人口的14、9%。这表明我国在未富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还有孤儿、五保、无着人员等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等等。这些社会问题都与民政工作有关,我们应该思考如何处理好这些社会问题。

二是,政府的救助能力与群众期望值不匹配的矛盾。随着民主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的发展,群众对政府的期待 越来越高。困难的群众需要政府的救助,并且期望值很高,而政府自身的财力、人力却有限。加之,部分群众对民政政策和工作知之甚少,了解不够,很容易产生误会,引发不满。

三是,民政业务内部和城乡二元结构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民政部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

一直到1978年设立“xxx民政部”。随后,国家几次大的机构改革,民政部门始终是保留部门,虽然职能有增有减,但“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宗旨没有变,作为xxx建设的一部分,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部分,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的职能没有变。

目前,民政工作内部,业务发展不平衡,短腿是养老问题、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改革。在全国十三次民政会议之后我区养老工作正式启动,去年建成农村幸福养老院53个,两个示范点,邻德日间照料中心已投入使用。社会组织管理现在成为一项重要的民政工作。从国家层面来讲,民政部的民间组织管理局,是人多、钱多、高学历最多的单位。将来社会结构大的框架分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这三大类。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组织将会有一个大的发展态势。今年以来,中办和国办联合发文,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殡葬改革在我区相对滞后,要推进这项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同时,还有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政策不平衡问题。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都在城市、农村有不同的标准。现在,我们只是在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方面实现了城乡一元化。

四是,贯彻上级政策法规、要求与地方实际相结合的矛盾。上面制定政策,下面贯彻落实,但在执行过程中,困难多、矛盾大,民政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是事多人少,事杂面宽。好多工作上面把包袱甩给地方,而地方财政又无力落实各项配套。还有涉及人事、编制方面的事情,也让地方解决,而决定权在上级,相互推诿扯皮。

五是,民政系统自身作风建设与信息化加速、新媒体发展、公共舆论监督相适应的矛盾。目前,在全区民政系统干部中作风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但最为集中的表现是:一是民政政策宣传不到位;二是政策执行过程中不透明;三是部分干部办事不公,效率低下,揽功推责,优亲厚友等;四是个别干部还存在吃、拿、卡、要等损坏群众利益的行为。

媒体报道了在xxx常务会上的一段话,我念给大家听。克强谈到:有一位副部级官员,村干部为了“讨好”他,一直给他父亲发低保。“这用得着吗?难道副部长级干部没钱供养自己的老子?说白了这就是送人情嘛,这坚决不行!”说到这里,克强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所以一定要把信息披露制度严格建立起来,防止暗箱操作,低保金的发放要像划分土地那样,让老百姓监督”。这里,我告诉大家,克强在xxx第二次廉政会议上讲,过去设了好多高压线,但没有通电,现在要给高压线通电。民政的好多政策历来都是高压线。现在,纪检、检察都很关注民政这支队伍,作为查办案件的一个重点。

随着信息化加速,新媒体的发展,舆论的监督。民政工作,民生方面的问题成为媒体的热点,从近两年来看,去年的兰考孤儿烧死事件、周口平坟事件、沈阳敬老院着火事件、贵州流浪儿童在垃圾桶死亡等事件,这些事件都和民政有关,民政工作处于前所未有的高风险状态。这里,我给同志们讲一下,近两年民政干部的一些情况。20__年国家对民生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随后民政部门就城乡低保进行了排查,内部消息,全省排查退出20万人,共处理民政干部200余人。据近期媒体消息,2013年,我省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事件235件,处理37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0人。其中周至县116名公职人员骗取低保金问题被查。

以上分析都表明,民政工作比过去任何时候都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作为民政干部,一定要准确把握新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环境、新任务、新要求,厘清机遇与挑战,条件与困难,明确工作思路,全力推进落实,才能取得新的、更大的工作成绩。

全国十三次民政会议和省、市民政会议之后,我们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建设数字、保障、阳光、文化民政的工作思路,得到了各方面的广泛认同。

保障民政是民政工作的根本职责。全国第十三次民政会议对民政职能有了新的的定位,对新形势下加强民政工作提出了“一统四分”的新概括:“一统”就是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四分”就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努力发挥民政的保底作用,成为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担当者;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作用,成为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积极促进者;在国防和军队建设方面,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成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力支持者;在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方面,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撑作用,成为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提供者。

建设阳光民政的核心是事权下移,信息公开,让群众监督群众,让群众监督干部。我们已制定了改进作风建设阳光民政的十项措施,把各类民政救助的审核权交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把评议说话权交给群众,扩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监督。

建设文化民政首先要弘扬民族文化,要做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大力弘扬扶弱助残、扶贫帮困的“善”文化,爱亲敬老、孝敬父母的“孝”文化和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义”文化。还要提炼和铸造我们民族人特有的文化。要大力弘扬民政干部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拓荒者”精神和刚正不阿、公平正义的“包公”精神。

二、20__年民政工作重点任务

20__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已下发,我们要围绕建设数字、保障、阳光、文化民政这一目标,集中抓好八项重点工作。

一是,以提升能力建设为重点,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以深入贯彻和“十二五”专项规划为抓手,积极完善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联动机制,提升减灾救灾工作整体合力。积极争取灾后重建、冬春救助等各类救灾资金,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等工作。不断加强灾害信息化队伍建设,提升灾情上报水平。规范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健全救灾工作机制。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2月份进行一次救灾资金及救灾物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安排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并督促检查值班情况,积极应对突发灾害。

五是,以规范、创新、服务为着力点,进一步探索社会组织管理的路径。制定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工作程序指南,实现登记、年检规范化管理。做好“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清理规范工作。搭建社会组织综合评估工作平台。开展调研并筹划组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规范社会组织档案管理。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践探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是,以双拥模范城复验为统揽,做好优抚安置工作。认真巩固全省双拥模范区成果,推进双拥文化建设和社会化双拥。认真贯彻和,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完成239座零散烈士墓的迁建任务,完成烈士陵园修缮尾留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技能培训报名和地方经济补助的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大安置遗留问题解决力度,积极落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政策。

七是,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落脚点,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根据省上统一安排,积极做好调整乡镇和行政村工作。增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加强地名文化建设。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在照金、瑶曲、庙湾三镇设立婚姻登记处,开展登记预约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基本消除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完成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八是,以民生项目建设为支撑,更好的服务大局。围绕国家民生领域的各类规划,积极争取各类基本社会服务项目,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策划、包装和建设,使更多的民生项目落户我区。年内争取各类国家资金5000万元。

三、紧抓“三个抓手”,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我们要紧抓“理念引领、机制保障、措施落实”三个抓手,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理念引领,理念引领就是强化建设数字、保障、阳光、文化民政的理念。创新学习方式,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率。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用文化引领人,教育人。

机制保障,除了机关制度进一步健全之外,各项民政业务的运行机制也要不断地完善。健全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救灾救济、社区建设、养老体系建设以及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合理的划分事权,给乡镇(街道)进一步下放事权。今年把婚姻登记权给照金、庙湾、瑶曲三个镇下放。

措施落实,要突出各项政策、工作任务落实的督促检查,结果要通报,违规、违纪要责任倒查。同时要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群众、舆论媒体的监督。

借此机会,我对民政干部提几点要求:

学习政策,宣传政策。从国家政策法规到地方制度,民政政策不计其数,这就要求民政干部一定要加强政策的学习,同时加大政策的宣传。

公正、公平,公开、阳光。作为民政干部一定要作“包公”,公正、公平做事,还要公开、阳光,让老百姓知情。

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就乡镇、民政部门,不同层面的领导和干部来讲,明确职责分工,实行责任追究制。

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民政干部面对的是困难群众,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同志们,民政、民政,就是为民之政。目前,民政工作比过去任何时候都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我们民政人,一定要牢记使命,恪守职责,以爱民之心,为民之行,为民解困,为民服务。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二十二篇

各位领导: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为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完善。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xxx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05年,共发放低保金84万元。今年截止5月我县共纳入547户,1461人,其中在职职工5人、离岗人员41人、离退休人员16人、失业人员168人、三无人员31人、其他人员1200人,人均补差额53元,1--4月累积发放低保金万元。在城市低保工作运行中,重点落实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对《xxx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新疆的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的宣传;二是逐步规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调查、评审、审批及低保金发放程序。各乡(镇)、各社区居委会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建立了评审例会制度,详细记录评审记录和填写评审呈报表;乡(镇)、社区居委会每季度对已保人员进行普查,随时掌握低保人员情况,县低保办公室进行抽查,掌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增减及生活变化情况,对于经济收入有所好转的,及时变更;对“三无”人员、残疾、年老、体弱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低保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按照低保金发放程序,每月10日由低保户凭民政局制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在社区居委会、乡镇领取低保金,确保了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了低保户手中。三是健全、规范低保档案管理。按照自治区《低保档案规范管理方案》要求,规范了档案类型,建立了基础档案、低保金发放档案、各类报表档案、文件资料四类档案。完成了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微机录入,加快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化建设。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完善覆盖城乡的救助体系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市推行农村低保的指示精神,民政部门已主动向县领导汇报,在争取县财政和上级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开展农村低保工作。

二、以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为重点,逐步规范农牧区救助对象的申报、确认程序,确保特困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1、根据国家民政部、自治区关于自然灾害、灾民救助的文件精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县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县政办[2004]123号),推进了自然灾害救助机制的建立,提高了各部门协调配合、防大灾、抗大灾意识。我局按照自然灾害救助职责,进一步完善了自然灾害信息报告、救灾救济物资储备、救灾款物发放等制度,增强了救灾应急反映能力和救助能力,保证了自然灾害灾民得到了及时救助。2005年,我县先后发生了四次不同程度的洪水灾害,受灾4624户,24120余人。其中:成灾629户,3921人。造成倒房127间,危房166间,洪水冲淹农田8111亩。灾情造成经济损失共计万元。面对灾情,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全力以赴,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抗灾救灾,县民政局组织人力,进村入户调查,快速上报灾情,及时发放了帐篷、被褥、面粉等物品,转移安置灾民40余人。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为37户因灾倒房危房户给予补助63000元。保证了灾民基本生活和灾后的稳定。

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我县属于灾情多发区。为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意识。今春以来,根据气温变化情况,县人民政府及时转发了《自治区关于做好防春洪防倒春寒的紧急通知》,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防洪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抽调了防洪值班车辆。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县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到各乡镇灾情多发区,现场指导防汛工作;民政局坚持汛期值班和灾情信息快报制度,并储备救灾物资帐蓬50顶、被褥100套、棉衣裤100套,与厂家和供应商签定了面粉、煤及其他救灾生活用品的供货合同。尽力把可能发生的灾情损失降到最低。

2、逐步规范对农牧区因灾、因病特困群众的救助。2003年,县政府组织由民政、残联、各乡镇领导参加的调查组,深入乡镇、村组对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人员进行摸底、排查,下发了《关于做好农牧区贫困家庭扶贫帮困工作的通知》,开始实施分级负责、保证重点、分类救助的办法。2005年,按照《关于印发〈***县关于完善城乡贫困群众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党发[2005]28号)精神,我局在进一步调查、界定的基础上,将因灾、因病、因残导致家庭丧失劳动力,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100户,295名特困群众和23名16岁以下的孤儿纳入经常性救助,其他困难群众406户,1353人纳入临时救助。在农村特困群众救助过程中,一是规范救助对象审批。按照村民个人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民委员会申报、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二是建立了“三表”、“一证”、“一卡”制度。即《农村经常性救济对象申报、审批表》、《农村经常性救济对象档案表》、《冬令、春荒困难群众救济对象花名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卡》。三是实施分类救助制度。经常性救济对象由民政部门按每人每月15公斤口粮、每户每年3吨煤炭的标准,按季度发放救济款物,另给予部分清油、衣被救助。临时救济对象,由各乡镇、村给予扶贫帮困,民政部门在冬令春荒期间,给予临时性救济。去冬今春以来,共向困难群众发放煤800吨、面粉24吨、被褥50床,棉衣裤160套,鞋170双。救济物资归口管理,由乡镇民政办公室按程序申报、领取,负责发放到户,县民政局适时检查、核实救济款物发放,实行动态管理。

3、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我县各乡镇共有6所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42人,年人均供养标准2373元;分散供养134人,年人均供养标准1800元;敬老院建立了卫生保洁、财务收支、院务公开等管理制度,各敬老院由乡镇民政助理员兼任院长或聘用院长,雇佣临时服务员1名,负责集中供养老人的生活服务管理。2005年,县财政转移支付五保供养经费35万元,由乡镇管理支付。

今年3月1日,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颁布后,迅速印发给县有关领导和乡镇民政助理员,将条例印制成册,发给乡镇领导、村组干部,保证人手一册。并出动宣传车在全县范围进行了宣传。根据新条例所确定的五保供养条件,按照昌州民字[2006]20号通知要求,在近期组织专人逐村逐户调查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在 9月底前完成对五保户重新审核、审批、发证工作。

根据新政办发[2004]38号《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做好农村五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已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00万元,对五工台镇、二十里店两个镇的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扩建后五工台镇敬老院占地78亩,建筑面积达 1100平方米,初步具备了中心敬老院的规模。年底前完成各乡镇敬老院归并、整合。

4、对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给予救助。一是组织好节日慰问。 去年“八一”和今年春节期间,县民政局慰问各类优抚对象3323户。慰问品有年画、床单,折合人民币41625元。各乡镇慰问优抚对象106人。慰问品有夏凉被、床单、被套、持历、面粉、清油等,折合人民币7746元。二是解决优抚对象日常生活困难。为43户优抚对象送面粉3850公斤、大米10公斤、清油15公斤、煤21吨;给3户退伍军人送现金500元,将11名退役士兵纳入低保,为10户困难优抚对象减税786元;纳入低保优抚对象8名人,纳入城市解困1人。

5、实施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为从根本上解决全县农村特困家庭住房问题,从去年开始,把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列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内容,计划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县农村特困户现有危房。为此,我局与各乡镇民政办深入村组调查摸底、逐户审核,截止2005年11月底,全县44户特困家庭的132间危房均已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并拍摄了危房照片。今后将采取民政补助一部分,财政补贴一部分,相关部门帮扶一部分的办法,分三年基本消除现有农村危房。

三、实施城乡医疗救助。

成立了县、乡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业务由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上级民政部门已下拨专项资金41万元,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0万元。

根据上级政策和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县的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民政部门拟定了《***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2005年底,经过普查,首先将包括烈属、伤残军人、带病回乡复退军人、病故军人家属、五保户、孤儿、经常性救济对象和临时救济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上述特困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个人交纳部分,民政部门给予了补贴,补贴标准人均35元。目前,已给予补贴992人,34720元。为了方便特困群众就医、买药,设济困医院一所,床位12张。按照州民政局的'要求,制定了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1、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的隐形收入难以调查确定。

2、供养经费由县财政转移支付后,由于五保供养人员的增加,造成供养标准降低。对这个问题的解决,一是积极争取县财政在今后根据五保户的变动,安排供养经费,保证所有五保户“按标施保”。二是通过集中办院,降低管理成本,更有效的利用供养经费,统一和提高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供养标准。

3、中心敬老院虽已初具规模,但院内基础设施、配套的生活设施还远没有达到新条例要求的标准,为了提供方便老年人、残疾人使用的设施和服务环境,急需加大敬老院建设投入。建设资金仅靠县、乡镇投入确有困难,需要上级给予支持和帮助。

4、各项救助制度在实际操作中,还缺乏统筹协调的联动机制。

5、基层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置不足。虽然建立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都属于兼任,民政内涵的不断延伸和扩展,使基层民政日益繁重的业务量与现行机构、人员、办公条件的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需要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救助工作机构,健全“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各类救助信息准确收集和反馈,便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予以指正。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二十三篇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现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205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xxx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xxx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第八条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章 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

第十八条 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第十九条 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第四章 受灾人员救助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

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保障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物资的紧急供应。

第二十二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

第二十三条 灾情稳定后,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评估、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第二十四条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第二十五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

第二十六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因当年冬寒或者次年春荒遇到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第五章 医疗救助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应当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

第六章 教育救助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

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第三十五条 教育救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救助对象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确定、公布。

第三十六条 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二十四篇

情满山乡谱华章

——竹溪县民政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多年来,竹溪县民政局秉承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职责,以“想民、为民、帮民、助民”为己任,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认真履行职责,情系黎民百姓,心暖千家万户,把一缕缕阳光洒向社会,使困难家庭有房住,贫困群众得温饱,优抚政策全落实,养老就医有保障,社区服务广覆盖,基层民主受赞扬。把一丝丝温暖送到贫困群众的心坎上,为服务大局、惠及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唱响了一曲“勤政为民,情满山乡”的民政赞歌。

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

领导班子是一个单位的核心发动机,班子是否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竹溪县民政局始终把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作为工作的重点,把强化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局党委每月集中一次学习,在时间上许串不许占,在规范上形成制度,在内容上紧跟形势,在方法上边学习、边研究、边讨论、边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了领导班子首先在理念上提升,在思想上升华。

为强化规范管理,该局把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作为重要抓手。紧紧围绕民政工作的热点、焦点问题,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按章办事。为加强各类民政资金管理,该局成立了审计股,配备专人,加强对各类民政资金的跟踪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每年开展低保年审工作,彻底清查不符合条件领取低保金现象,在救灾款发放上,加大检查力度,公开公正地把救灾款发放到灾民手中,杜绝工作中吃、拿、卡、要的现象,做到热情服务,让社会群众满意。

县光荣院马盈安被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授予“优秀复员退伍军人”,被市、县授予“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县福利院肖玉平被授予全县首届“敬业道德模范”;中峰镇民政所吴志琴被评为全省“百家民政助理员”……正是因为有一个好的班子有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使得“创先争优”成为全体同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充分发挥出每名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局上下形成了一盘棋的良好气氛。

好环境营造一个好氛围

竹溪是个国家级贫困县,之所以各项民政工作能够出经验、出特色、出成果,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该县建立起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为民政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主动汇报请示、主动当好参谋、主动做好工作。”为争取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局党委经常给县委、政府领导主动汇报民政工作,使县委、县政府领导了解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性,掌握民政工作的发展状况,同时解决民政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民政事业发展纳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盘子中统筹谋划。每年由县委、政府主持召开一次全县民政工作会,县委书记主持会议,县长作工作报告,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年终严格考核兑现。政府有分管民政的副县长,县委、人大、政协均有一名联系民政工作的领导,每年还组织一次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民政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以改进民政工作。每年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至少一次到民政部门进行专题调研,解决具体问题,使民政工作“背靠青山有柴烧”。

三是县直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财政部门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足额预算安排了工作经费及各项配套经费,确保了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人社部门根据民政工作需要及时安排编制机构,确保了民政工作有人干事;组织、宣传、教育、税务、国土、林业等部门,根据民政工作的需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好机制筑牢一个好基础

各项民政政策落实的好坏关键在基层,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县民政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县乡体制改革中,全县民政工作机构不减反增。先后设立了副科级单位低保局,并配备设立了相关业务股室;设立了乡镇民政所,乡镇民政干部全部划归县民政局垂直管理;设立了审计股,对民政资金实行专项内审和监督;批准成立了社会组织xxx和老年公寓两个副科级单位,基层民政组织机构得到不断发展壮大和完善;2010年各乡镇民政所新增公益性岗位30个,使每个民政所的人员达到了3—5人,为民政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优先保障民政所的经费支出,将办公经费列入了县级财政预算;设立了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了摩托车、电脑、数码相机等办公设施,保证了基层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2010年县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溪发[2010]15号)文件,对民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定位,在组织领导、部门配合、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使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好作为创出一番好业绩

“十一五”期间,竹溪县民政局连续在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先后荣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先进单位”、“全省双拥模范县”三连冠、“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县”、“全省福星工程建设先进县”、“全省救灾救济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三连冠、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县级文明系统、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基层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村务公开顺民意。竹溪县民政局以“双十工程”为载体,以争创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县为契机,在全县305个村普遍建立了村务公开栏或公开墙,村务公开面及公开率达100%,被社会群众称为“满意民政”。

福星工程暖民心。水坪镇黄龙福利院院民杨业华逢人就说“住福利院太好了,安全、舒适、不愁吃穿,我可以安享晚年了!感谢党和政府送给我们的关怀和温暖。”竹溪县民政局在“福星工程”建设上,强化福利院的科学管理,改善基础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基本上实现了五保对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目前,全县3026名农村五保对象已集中供养2308名,集中供养率达到76%。各乡镇农村福利院已成为为民服务的一道靓丽“窗口”,深受群众好评。

社会救助写大爱。多年来,竹溪县民政局以完善城乡低保救助体系为核心,以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紧急救助、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社会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截至目前,全县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达到了30000余人,享受城镇低保对象达到9000余人,其中,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35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60元。

救灾救济显真情。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该县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灾害救助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加大灾害救助力度,妥善解决灾民生活困难等问题,确保了竹溪县这个“十年九灾”的多灾地区人心稳定、社会安定。为发挥医疗救助效果,竹溪县制定出台了《竹溪县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仅2010年就累计救助4万余人次,发放救助金400余万元。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制度,为547户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困难低保大学生解决临时救助资金、就学救助金60余万元。

双拥创建谱新曲。竹溪县民政局以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为抓手,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形成了浓厚的双拥创建氛围;通过开展“关爱行动”和走访慰问活动,共为532名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补助资金120余万元,将76名生活特别困难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了城乡低保救助,有效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基层拥军优属服务组织每年为优抚对象帮工2000多个,做好事1200余件,去年为148户解决生活困难资金13万余元。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热情的服务态度、扎实的作风,使广大优抚对象把民政部门视为自己的“娘家”。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二十五篇

让人本思想在民生、民利中发热发光

——民政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XX办事处地处XX市东部,是XX的经济中心和政治中心。街道现辖14个村和社区,辖区面积XX平方公里,总人口XX万人。近年来,XX办事处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突出以人为本,全面落实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五保供养及拥军优抚等保障性措施,仅2011年,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物资和资金将达XX多万元,帮扶困难群众XX万人次。切实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了全区的城乡社会救助水平。

党委手中一把尺

如果说经济工作是街道办事处的左翼,那么民生事业就是右翼。左翼为社会发展夯实基础、创造条件,右翼为民生民情把脉问安、落实保障。民政工作作为民生事业的重要一环,肩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

近年来,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民政工作做得好不好,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一把重要标尺。该街道将民政工作列入党工委、办事处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常态化管理。每年年初,该街道办都将民政工作作为社会事业一项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当年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街道民政办与区民政局签订《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和任务;每年年终由上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对街道民政工作进行考核。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负责,党工委副书记、人大联络处主任协调督办,街道妇联主席主抓的组织领导模式。各级领导在应急救灾、社区建设、换届选举等工作中,通过加强与上级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协调沟通,研究解决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为民服务条件。

自身建设一棵松

目前,XX街道办事处民政工作通过强化建设和管理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阵地作用进一步显现。一是办公环境显著改善。在街道办公大楼一楼专臵两间办公室作为民政办公室,并配备了2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数码相机。除了街道妇联主席和民政办主任外,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增加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充实了民政工作队伍;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信访受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规范群众来信来访记录册、民政对象一览表数据管理,增强了民政管理工作透明度;并将创先争优服务承诺制度、救灾救济实施方案、低保评定程序和医疗救助喷绘上墙,让群众一目了然。三是实行民政事务定期回访检查制度,采用村(社区)自查、街道抽查、走访、入户调查等方法进行回访检查,建立动态信息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困难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仅今年第三季度,在低保专项清查工作xxx核减低保户xx户,其中农村xx户,城镇xx户;四是强化民政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政治理论教育、业务培训、廉政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使民政办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工作氛围。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一起行贿受贿、贪污挪用资金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理解。

群众心里一把火

民政工作在扶贫济困时,发放的不仅是少许的物资和生活费,更是一份对生活的信心和对未来的希望。该镇民政工作人员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深入农户,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倾听民声,从细微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办好事,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温暖。

扎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2011年,辖区几次遭遇龙卷风和强降雨的袭击,致使农作物及房屋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农作物受灾面积XX万亩,绝收XX万亩,倒房XX户Xx间,损坏房屋XX户XX间。灾情发生后,民政办陆续下发各社区(村)共计救灾款项XX万,帮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共救助困难群众XX户XX人,帮助7户房屋倒塌群众重建家园,解决了建房资金XX万元,有效的解决了灾民的基本生活,确保了社会的稳定,真正地关心到了群众的疾苦。

积极开展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工作。XX办事处是XX区(县)的人口大镇,困难群众也多。XX社区XXX是一名下岗工人,XX年,其妻子不幸患癌症去世,本人也患有肝硬化,家庭十分困难。街道民政办知道这个情况后,及时为该户办理了城镇低保,并为其女儿申请办理了大病救助。截至目前,该街道享受城镇低保XX户XX人,共上报大病救助XX人,救助金额Xx万元,临时救助XX户救助金额XX万元,有效解决了特困家庭的燃眉之急。同时,该街道民政办对所辖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采取即时核定原则,认真做好低保对象家庭情况的重新核实、初审、上报工作。现已核查2011年低保户XX户XX人。 落实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工作。民政办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落实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工作。今年新增农低保户XX户XX人,到3季度底共有Xx户,XX人享受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基本保障,共发放农村低保金及春节补助XX万元 。关心五保户的生活,帮助解决一些存在的实际问题。Xx办事处共有五保户XX人,五保集中供养对象XX人,分散供养对象XX人,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助XX元。“三无人员”基本上实现应保尽保,供养金额按月足额发放。

优抚双拥工作。XX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立足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突出各项优抚政策落实。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按标准按季度准时发放,并全部实行银行直发。今年XX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优抚对象共有XX人,人头费累计资金XX万元,解决了XX户重点优抚对象的住院报销问题,救助资金XX万元。“八一”期间,办事处领导和区、局领导分别对离退休老干部、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并送去油、大米、水果等慰问品,价值xx万元。春节前夕,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对Xx名低保特困户、残疾人特困户及13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并送去了慰问金XX万元。

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办事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启动,xx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整个步骤、程序、内容等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日程表,从调查摸底、民主评议、村财任期审计、选民登记、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确定选举日,组织培训,安排工作人员,选民投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密的部署安排,做到环环相扣,不落一个环节,不掉一项内容,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开展。从而确保了选举工作按时按期顺利完成。

着重化解信访维稳工作。今年,XX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接受群众来访400余次,能给与当面回答的就当面回答,没有政策依据的要给来访者解释清楚,做到有问必答,件件有回音,做到一般矛盾化解在基层,使来访群众满意而归。

残联工作取得显著成效。Xx年,Xx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为因残疾导致家庭贫困的XX户XX人,办理了农村低保;为XX名有机动车的残疾人发放了燃油补贴,累积资金XX元。此外还协调区残联赠送2部轮椅给瘫痪贫困残疾人。10月底,XX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对部分村组贫困残疾人家庭、智障人士走访慰问,XX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掀起全民关注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事业的热潮;11月29日,我们组织社区450多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了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在我民政办的支持、引导下,我们的残疾人朋友积极填报了相关的工作岗位应聘书。

移民后扶工作亦有发展。2011年,xx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落实做好移民后扶工作,特别是增长人口的项目扶持工作,未出现移民遗漏和上访的现象,确保了移民群体稳定。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原迁移民有xx人,后期增长移民有xx人,累计补助资金xx万元。

婚姻登记和殡葬改革工作有序开展,没有发生违法滥葬和乱建公墓现象。实名管理工作顺利推进,积极做好边界管理和辖区内的地名命名、变更手续及村户牌设臵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因区划调整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在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在街道办领导的重视和民政办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民政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先后获得全区民政工作先进单位、民政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殡葬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福彩发行工作先进单位等20多项荣誉。未来,xx街道办将继续开拓创新,奋勇前进,以高昂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工作态度,在xx这片热土上,为民生民乐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二十六篇

一、以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全面完成

1、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准工作。今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减量提标、实现同步小康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通过农村低保 “减量提标”,到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扶贫标准、小康标准“三线合一”,达到6200元(1000美元)/人/年,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728元/月/人。城乡低保减量提标是保障困难群众在2020年实现同步小康的重大政策,面对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的实际,各县(市、区)克服各种困难、问题,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按照省、州要求圆满完成了2015年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基本完成了低保信息系统对象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基本实现了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目前,全州有城乡低保对象万人,比上年减少;城乡低保标准分为2个档次,都匀市、福泉市和都匀经济开发区为一档,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495元/月和2640元/年;荔波县、贵定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三都县10个县为二档,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440元/月和2580元/年。全州城市、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提高到453元/月/人和2594元/年/人,分别增长和;城低保、农低保月人均补差元、元,分别增长、50%。

2、通过“分类施保”,加大低保对象中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对“三无”人员、老年人、重病重残人员、在校学生、计生家庭和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实施“分类施保”。在享受补差确定的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城市低保对象增发10%—30%的补助金,农村低保对象增发20%的补助金。目前,低保对象中享受增发补助金的特殊困难对象万人。

(二)“特困人员”供养取得成效

1、开展“特困人员”摸底排查。按照省、州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特困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排查摸底、建档立卡、信息库建设工作,基本摸清了困难群体底数,基本建立了“特困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2、及时出台特困人员政府供养政策。及时拟制并报请州政府出台了《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特困人员政府供养工作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5〕59号)文件,全省首家对“特困人员”动态管理、供养政策、供养责任、监管责任进行了规范,对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行了制度性安排。各县市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加强供养机构和设施建设、完善供养政策、强化供养责任,有效保障了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全州供养特困人员(五保、三无、孤儿)10072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3935人,集中供养率达39%,集中供养率达比上年同期增长26%。

3、加大敬老院设施和机构建设力度。2015年我州建设敬老院20所(省补助7所、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13所),投资规模、建设床位数量都是历年没有的。今年,州局与州编办共同出台了支持敬老院政策,明确了敬老院性质、编制。全州投入使用43所敬老院32所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法人登记率达74%,有编制人员74个、管理服务人员302人。今年全州获得五星级敬老院4个、四星级2个、三星级3个,分别是上年的400%、100%、75%。

4、大幅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州集中供养对象提高到3500元/年、分散供养提高到2200元/人,分别是上年的、。

(三)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取得新进展

1、抓好受灾人员救助。针对今年以来洪涝灾害等各自然灾害频发实际,切实抓好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安排、因灾毁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生活。全州共投入自然灾害救助、冬春救助资金9000余万元用于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万人。同时,全面开展了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全州政策性农房保险79万户,实现农房灾害保险全覆盖;己理赔农房609户,兑付保险金215万元。

2、全面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出1040万元,通过全额资助、部分资助方式,资助万人参加了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出万元,对困难群众8600余人次实施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通过资助参合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困难群众基本医疗得到保障。

3、开展“救急难”。共支出800余万元,实施临时救助5000余人次。各级救助机构排查、甄别求助人员12000人(次),对自愿受助者实施救助7500人(次)。

4、发展志愿服务、慈善事业,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活力。目前,全州有慈善组织117个、志愿服务组织60余个,有党员、青年、巾帼等志愿服务队伍1400余支,注册人员13万余人。这些志愿组织、慈善组织,通过在社区(村)开展“点亮微心愿、情暖千万家”和“德润黔南·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慈善情䁔万家”等慈善活动,社区(村)困难群众的问题、困难得到有效解决。

(四)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各县(市、区)充分利用镇(乡、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村)服务站一站式服务厅普遍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通过政策上墙、发放明白卡、编写惠民手册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同时,明确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转办、分办流程及办理时限。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请,截至目前,全州共求助事项4399件,已全部办结。

二是各县市基本建立了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低保信息核对机制,出台了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细化政策。

二、较好完成了州xxx会对全州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审议和专题询问

一是加大了低保调研、检查、督查工作。上半年,州局领导分别带队开展了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主要成效调研、走访,认真听取州人大代表、县(市)人大对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工作意见、建议,结合联系县市民政工作开展的调研、检查,以及对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检查,深化了对全州低保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把握。二是配合州xxx会调研组完成了对各县(市、区)城乡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对象认定、资金管理开展专题调研。三是按照州政府安排,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和相关部门一道,共同完成了州人大对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评议和专题询问。

三、正确分析和看待当前工作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养老设施建设、敬老院法人登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等与全年工作要求有差距;目前五保集中供养率最低的县才22%,床位利用率最低的50%,有3个县(市)未落实敬老院机构人员编制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二是部分县(市、区)低保减量过快、过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相适应。省级下达我州今年减量的建议数是万人,但最后减下来,全州减了万人,是省建议数的10倍,全州13个县(市、区),有8个县(市、区)的保障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数比例已低于省部署规划的到2020年占比这个点,把省州部署规划6年的减量计划在一年全部减完,最低的县占比只有。三是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细化完善不够,社会救助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还不高;四是救助设施、机构、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救助能力还需增强;五是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建设还需加强,大救助工作格局尚需建立。

四、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当前突出问题整改

一是抓好养老设施建设、敬老院法人登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与全年工作差距,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二十七篇

作为民政系统的一名新兵,感觉到光荣的同时又感觉到责任的重大。民政就是为民行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作为民政人,要牢固树立爱民、亲民、为民的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我认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牢牢把握为民解困这个重点,树立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优质高效的良好形象。

一 转变观念 爱岗敬业

我是xx年4月份调到民政局低保办,以前的工作性质与现在的工作相比,在服务对象、工作思路、方法上截然不同。我想既然选择了这项工作那就得转变更新观念。能在这里工作是幸运的,也感到无形的压力。有压力就有动力,我决心干好这份工作。在科室领导和老前辈的细心直到下,在很短的时间内初步掌握了医疗救助的第一手资料,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基础。具体工作中让我加深了对责任奉献这几个字的理解。每当看到得到我们大病救助的低保户病情好转的时候,认为所做的一切值, 苦点累点都不算什么,每当看到为困难群众做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事,而得到他们发自内心的感激时,我想:这得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也是党和政府赋予我们的一份责任,而我作为一名参加工作不久的民政新成员,要向在座的各位同志学习,怎样能把一个平凡的工作,做的如此的出色。和他们在一起工作我懂得了什么叫克尽职守;什么叫无私奉献;什么叫开拓创新;什么叫锐意进取。这些在纸上看着是那么空洞的词语,在工作中却被他们诠释的淋漓尽致。也许有些同志会说:“哎!咱们做的都是自己分内的事儿,没什么好学习的。但是我想对你们说:“你们宝贵的工作经验,朴实的工作作风,给我做出的就是生活中最真实的榜样。”我一定会刻苦努力学习,熟悉各项有助于开展工作的业务知识,希望通过努力可以做到和各位一样的一名合格的民政人。以优异的工作业绩来感谢领导的关心、培养,感谢同事的支持、帮助,回报你们对我的期望。

二 努力学习 开拓创新

3月份局里开展“提高素质能力、增强服务本领”岗位练兵活动,使我受益匪浅。在这次活动中,我积极参与,结合自己的实际,努力学习、完善自我。作为一名新同志,我决心踏实工作,从零做起,虚心请教,不断专研业务知识,克服缺点,勇于创新,做一名合格的民政人。

我是一名普通科员,从事工作已经一年多了,我时常记得,局领导经常教导我们所有机关工作人员,要有奉献精神,要保持“不为名,不为利”的平常心,要树立“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我认为,青春就应该奉献,献出自己的光和热人生活得才有价值!

当一个人的青春融入到一个时代、一份事业中,这样的青春就不会远去,而这份事业也必将在岁月的历练中折射出耀眼的光芒。说到这里,我想起了这样一句话:“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生命的意义在于活着,那么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呢?答案只有两个字,奉献!和平年代,有无数能人志士在自己的青春年华就已经成就了不朽的人生,在我们身边,一心为民的曹道云,鞠躬尽瘁的金正一,他们把自己有限的青春,献给了贫困的百姓,献给了党的.忠诚事业,他们是最平凡最无私也是最伟大的人,是我们年轻人永远学习的榜样。

说实话,一年前,我刚来民政局社救科工作的时候也有过失落和茫然,每天上班时间还没到,办公室门前就聚集了不少求助的对象,有行动蹒跚、需要人扶持的老人,有衣衫破旧的困难群众,有的身上还散发着难闻的气味,说实话刚开始很不习惯,每次都嫌弃的避开他们,但随着时间长了,看到科里的其他同事们都不厌其烦耐心的接待每一位来访人员,当了解到来访人员的贫困原因,看到那一双双期盼的眼睛,让我真切的体会到民政人使命的重大,责任的艰巨和任务的光荣。记得去年冬天的一个早晨,辽南街有一位叫张桂珍的困难群众,该人患有精神病,自理能力差,家庭非常的困难,来时穿着一双露着脚趾的鞋子,冻得哆哆嗦嗦的,看到这种情况后,科长开钱让我为其买来了一双新的棉鞋换上。这让我深受感动!也为我能做一名民政人而骄傲。做为民政人,只有努力为困难群众服好务,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才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社会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作为一名民政系统的新兵,我要虚心地向其他同志学习,克服困难,扎实工作,服从领导,站好岗,不掉队,争做合格民政人,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奉献自己的青春年华!平凡的岗位需要我们付出,火热的生活需要爱的奉献,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青春是美丽的,让我们点燃青春的火焰、把美好的青春献给我们热爱的民政事业,为民政事业的发展献出最大的光和热。

今天,能够走上这个讲台,我深深知道,没有各位领导的悉心培养,没有同志们的长期关爱,没有自身的辛勤努力,是不行的。在这里,能和局里面众多的优秀人才同台展示,我非常荣幸,同时,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但我相信,再微弱的灯光,只要置身高处,它也能最大限度地照亮远方。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二十八篇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这不仅仅是一次回顾总结、部署安排的工作会,也是一次深化认识、落实任务的动员会,对于进一步把握形势,开创我县民政工作新局面,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安成局长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讲得很具体,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努力在高起点上把全县的民政工作做得更好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全县民政工作要谋求在新起点上有新的跨越、新的突破、新的发展,所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分析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要引起分管民政工作和直接从事民政工作的同志们的高度重视。第一,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全县上下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做好各项民政工作,从而更好地“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第二,在肇源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政治、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增长,客观上对民政工作在基本民生、基层民主、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期望民政部门有更大的作为。第三,无论是县委政府还是省市民政部门对肇源民政工作都寄予厚望。

因此,全县民政系统要把思想统一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更好履行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核心职责上来,坚持以民为本,真抓实干,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构建和谐肇源作出更大贡献。

二、突出重点,全面完成20xx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20xx年是“xx”计划的开局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在新的一年里,全县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全县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民生保障为龙头,以拓展社会公共服务和完善社会公共管理为重点,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为载体,全方位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好务。关于今年的民政工作,安成局长已经讲得很全面具体了,我认为主要就是要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程”:

一是民生工程要提高水平。今年,进入《政府工作报告》的民政工作有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多个方面。这些工作都是政府向全社会的公开承诺,必须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取信于民。社会救助方面,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灾民救助、慈善事业、福彩发行等,都是事关困难群众生活、生产的重要民生工程。要充分发挥城乡低保的政府“兜底”作用,进一步巩固“应保尽保”的成果,帮助困难群众渡过经济危机难关。救灾救济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工作。要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我县的慈善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今年,要成立县xxx,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慈善活动、培养慈善意识,形成联动效应。强化机制,严厉打击黑彩,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福彩发行任务,筹措更多的福彩公益金投入民政基础设施的改善。我还要特别强调的是殡葬管理,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乡镇要经常抓、主动抓,决不可有松劲思想和畏难情绪。一方面,要明确责任。各乡镇政府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坚决抛弃那种与已无关的错误思想,纠正那种挖坟掘墓不道德的落后观念,主动负责,主动履职,自觉地投入到殡葬管理工作中来。各乡镇和村要设专人负责殡葬管理工作,采取定岗定人、定职定责的办法,切实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严明奖惩。各乡镇要按照《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在殡葬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殡葬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工作抓的不实、做的不细、松松垮垮、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给予严厉处罚

二是民心工程要抢抓机遇。今年,在福利家园、光荣院、五保家园建设,以及基层民政工作平台建设方面,民政部门都承办了一系列工程和项目。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推动民政福利设施建设上台阶。民政公益福利服务设施不同于一般的建设项目,其服务对象特殊,如敬老院的五保老人、社会福利院的孤老、光荣院的重点优抚对象、救助站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政府和社会重点关爱和救助的对象。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要支持。民政部门要抓住机遇,积极向上争项争资,加快福利服务设施建设。

三是民主工程要突出创新。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很好发挥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年,要在这个方面多做文章。一要继续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推动社会组织不断发展。二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传达政府政策、反映群众心声、疏导社会心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政府和社会组织、社会各阶层利益群体的和谐互动。同时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竞争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三要紧紧抓住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这条主线,强化村民自治功能,抓好村级财务、惠农补贴等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完成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时,组织开展好“难点村”治理,形成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长效机制。

四是双拥工程要执行政策。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关系到军政军民团结,关系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关系到社会大局的稳定。民政部门一定要注意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周密安排,细致工作,确保各项优抚政策及时落实,兑现到人,做到不重、不漏、不偏。按照省里的部署,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切实加强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政策引导。同时,要积极做好涉军维稳工作,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工作排查,切实解决涉军人员具体问题,认真做好重点人员思想转化工作,坚决预防和杜绝涉军人员群体性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保障,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民政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党和政府执政的基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地位将更加重要,作用将更加突出。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为民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和突破提供有效保障,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民政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背景中统一谋划,把民政工作的重点放在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中统一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要努力抢抓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民政工作意见的机遇,认真研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意见的具体、管用的实施意见,力争解决民政工作中面临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解决民政工作的基层基础问题。党政“一把手”要经常了解民政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全力帮助民政部门解决发展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实际问题。乡镇分管同志要真正肩负起分管责任,一方面要“躬身临政”,经常深入民政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了解民政工作对象的呼声和诉求,了解民政干部的困难和疾苦,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要“敢于请政”,要大胆向上反映民政部门和民政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为民政工作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二)完善工作机制。民政工作是典型的社会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支持与配合。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真正凝聚各方力量,调动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科学、有序地协调各方力量,全力解决民政工作在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服务国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围绕“社会参与”这个基本特征,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民政工作的方式方法,探索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推进民政工作社会化的新路子,尝试运用市场化机制汇聚社会力量发展民政事业的新途径,让民政工作真正走向社会化,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加大投入力度。民政工作是直接与基层、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工作,特别是我县民政工作线长、面广,要面对和处理的问题和矛盾很多,这就必须要有一支能打硬仗、善于攻坚克难的民政工作队伍。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民政工作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以及所服务的对象急剧增加。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的通知要求,人员的配备、设备的配制、经费的配套等工作是否全部按要求抓到了位,没有到位的要抓紧整改,尽快完善。没有启动的单位,要加大投入,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着力解决民政工作人力不足、装备落后、经费缺乏等突出问题,确保民政工作扎实、高效推进,更加充分地发挥民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的核心作用。

(四)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充分认识管好用好民政专项资金的重大意义,把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坚持做到民政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县级下拨的民政专项资金一律在乡镇财政所建立民政专户进行管理记账。同时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所有民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坐支、挪用、截留、挤占及优亲厚友现象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惩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同志们,肇源民政工作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民政工作的新跨越,再创民政工作新辉煌是我们肩负的共同历史使命和光荣职责。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民政事业新一轮的大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多的福祉!

县长在民政工作会上的讲话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二十九篇

越是困难时刻,越要关注民生。

众所周知,20xx年是我国经济社会面临巨大挑战的一年,或许有人要说:我们的生活并没发生什么明显的变化呀?君不见,那火车站前,背着满满行囊踏上归程的兄弟们那眉头无奈的凝重;君不见,那人才市场里为了再就业而奔波的姐妹们脸上深深的期盼;君不见,咱们民政大楼来访办事的困难群众的悄然增多。

保民生建防线,事关和谐稳定。民政部门保民生,必须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拉内需促发展,事关群众利益。民政部门保发展,必须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形势复杂多变,稳定压倒一切。民政部门保稳定,必须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

诚心乐作百姓事,俯首甘为孺子牛。梦想在心里,创造在手中。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耕耘,迎接挑战,更加努力奋进,躬身编织水乡园林更加美好幸福的明天。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三十篇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大家好!首先感谢办事处领导给我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锻炼和参与竞争的机会,同时,也感谢同事们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我竞选的职位是民政所所长。虚心学习、经受磨练、增长见识,是我参与竞争的原始动力,我将以良好的心态,积极参与竞争,勇于接受挑选。

我叫xx,汉族,现年xx岁,xxx党员,大专学历,xx年x月参加工作,xx年x月加入中国共产 党,现在工作。

我这次竞争的岗位是民政所长,权衡利弊,审度自我,我觉得自身具有一定的优势,能够胜任这个岗位。

一方面我认为自己具备担任所长所必须的素质。

一是有吃苦耐劳、默默无闻的爱岗敬业精神。爱因斯坦说过:热爱是的教师。我热爱民政工作。尽管这项工作很辛苦,付出许多却很难收到成效。但我已经作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有着为之奉献毕生精力的良好愿望和热情。

二是有虚心好学、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没有放松过学习,勤钻研,善思考,多研究,不断地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三是有严于律己、诚信为本的优良品质。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能以大局为重、宽宏大量,从不斤斤计较个人利益;能严格要求自己,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四是有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我信奉诚实、正派的为人宗旨,坚持踏实的工作作风、求实的工作态度、进取的工作精神。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另一方面我认为自己具备该职位所必须的能力。

一是较高的政治素养。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始终与办事处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了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积极进取、对民政工作持有满腔热情。二是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乡镇工作,一直从事基层工作,走过多个部门,熟悉各项业务,掌握了许多群众工作的技巧和方法。

三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在乡镇工作的5年里,我先后担任过区长、司法所长等职务,所负责的工作成绩优异,在市里始终位于前列,先后荣获等荣誉称号,我个人也先后被评为先进个人等称号。四是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我年轻,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快,爱学习、爱思考、爱出点子,工作中注意发挥主观能动性,超前意识强,有利于开拓工作新局面。

假如我能在此次竞争中脱颖而出,走上这个岗位,我将尽快实现“两个转变”,即:由普通干部向中层干部的角色转变,由“领导交办,办就办好”向“怎么去办,怎么办好”的思维方式转变。发挥“四个作用”,即:在履职过程中发挥助手作用;在决策过程中发挥参谋作用;在管理过程中发挥协调作用;在落实过程中发挥督办作用。为办事处的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出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如果没有竞选成功,今天的学习锻炼,会为我坚实地走好明天的每一步,增加信心和力量。请相信我,无论在哪个岗位,我都会一如既往的干好本职工作,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再接再厉,争取早日实现自己的目标,为民政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三十一篇

他们的工作岗位是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殡仪馆,服务对象是孤寡老人、孤残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在平凡的岗位上,他们用一个个细微的动作,一句句暖人的话语,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撑起了一片天。

稳稳的爱温暖的家

今年41岁的许丽杰是通辽市福利院儿童护理部主任。“六年的孤残儿童护理,有心酸困惑,有艰辛坎坷,但我收获最多的还是做为孤残儿童妈妈的快乐,我感到最满足的是做一名好妈妈的成就感”,许丽杰感慨地说。

通辽市福利院主要服务对象是孤寡老人、孤残儿童以及各类失能、半失能人员。六年前,擅长幼教工作的她被调到通辽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部工作。从此,她开始了早晨7点多出门上班、下班时间不固定、周末节假日常加班的生活。面对30多个几乎都是残疾且重症患儿占多数的婴幼儿,做一个好妈妈真的不容易。一个冬天的深夜,许丽杰被手机惊醒,原来是前几天新送来出生才几天的孩子因拉稀出现了发烧伴有轻度抽搐。寒冬的深夜许丽杰打车到单位接了孩子又往医院赶,抱着孩子在空无一人的注射室里点滴近三个小时……早晨,拖着疲惫的身体,许丽杰又准时上班了。一次,残障的孩子在护理人员的一时疏忽中将大便弄得满身满嘴都是,许丽杰默默把孩子领到卫生间,脱去衣服,为孩子洗干净手和脸,又用牙刷刷干净沾在嘴里和牙齿上的粪便。“说句实在话,我当时恶心的吐了好几次,都吃不下饭,但这就是我的工作,再苦再累也要做。”

孩子有病随叫随到,残疾孩子的康复手术更是要亲自陪护。院里孩子国福珍生下来一只眼睛就没有眼球,做了几次手术,效果都不是太理想,后经多方联系,20xx年终于在北京外科整形医院聘请德国专家做了再造异眼手术。从确定手术方案到最后的康复护理,近一个月的时间,许丽杰全程陪护在孩子身边。大年三十,当她回到家时,女儿委屈的眼泪和爱人的抱怨让许丽杰心如刀绞……因为忙于工作,她把更多时间给了这些院里的孩子,却让从小就爱唱歌、跳舞,梦想当主持人的女儿错失了艺术类考试的良机,女儿没能考上理想的学校成了许丽杰终生的遗憾。

在福利院,有很多和许丽杰一样的爱心妈妈、孝顺女儿。她们默默地做着自己的本职工作,她们让院里的孤残儿童和孤寡老人感受到了来自党和政府的温暖。

情系救助传递温暖

帮助智障儿童寻亲、护送遣返流浪人员平安回家、及时护送受助人员住院治疗、照顾受助残疾人的生活起居,不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季,这都是通辽市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不论工作多忙多累,主动走向街头救助活动从未间断过。

20xx年3月,市救助站工作人员护送一名安徽籍被高压电打断双腿的儿童返乡,一路上工作人员精心照顾这个孩子,背着上下车,协助大小便,为了能让孩子休息好,护送人员腾出座位让孩子躺下…当旅客们知道真实情况后,感动之余加入到了照料孩子的行列。20xx年6月,护送一名赤峰籍精神病患者途中,2名工作人员分别被情绪反常的患者打伤了鼻子和眼眶,然而2名工作人员坚持将患者安全护送至赤峰救助站后才去医院。20xx年1O月,救助人员在巡逻时发现一名河南籍的12岁小女孩,救助后本人无法提供确切家庭地址。救助站工作人员每天耐心与孩子交流,陪她聊天,通过反复询问、启发,终于查实家庭住址,后通过视频确认,一家人得以团聚。

20xx年,通辽市救助站共接收区内外受助人员3862人天次。其中老年人256人次,残疾人61人次,未成年人38人次,女724人次,救治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226人天次,护送返乡910人次,资助自返2135人次,主动上街巡回救助151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通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逝者的安详生者的安慰

通辽市殡仪馆守灵间,为逝者精心整容的是一位身材矮小眉目清秀的女孩,她叫赵艳,在这个不为外人了解、连男人都不愿涉足的岗位上已经工作了8年。

20xx年毕业于哲盟卫校的赵艳分配到了殡仪馆,先后从事业务员、骨灰保管员,20xx年因殡仪馆业务发展需要,赵艳从业务室调到了守灵间,专职从事整容工作。刚开始,赵艳也非常抵触这份工作,每天要与许多各种各样腐烂发臭、肢体残缺破损、血肉模糊、表情恐惧,气味难闻的特殊尸体打交道。“这是一个特殊行业中的新岗位,也是通辽市殡仪馆建馆以来没有人干的行业,既然领导安排我做这项工作,我就要做好它,不能辜负领导的信任和重托”。克服了心理的恐惧和各种各样的考验,在领导的支持和同事们的配合下,赵艳出色完成了人民银行车祸、钱家店镇乌兰基村房屋倒塌事故等多起遗体处理工作,她用真心和热情抚慰着失去亲人们的丧属,护送着千万逝者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她用爱心和周到的服务为治丧的亲人们带来温暖,赢得了人们的赞誉。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三十二篇

县人大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关心,如果我能够继续担任民政局长一职,我要自觉接受县人大会的监督,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的领导下,切实履行民政局长职责,按照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的要求,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贡献。具体来说,本人将努力做到:

一、努力当好班长,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为民政业务发展和民政队伍建设提供组织和领导保证。本人将进一步加强民政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xxx理论和“”重要思想,确保自己的素质过硬、作风过硬,以自己的勤政廉政的工作形象带动和影响班子成员,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二、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民政业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工作安排,在~年,一要抓好~年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推进低保信息化建设;二要抓紧做好县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中心和乡(镇)、社区捐助接收站点的设立工作;三要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和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四要做好县殡仪馆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墓的环境绿化工作;五要认真做好村级换届选举的扫尾和村主任培训工作;六要做好~年1月1日起国内公民婚姻登记实行全县集中登记的准备和实施工作;七要认真做好~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八要抓好乡镇撤并整合后的社区工作,确保民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廉洁自律,勤政廉政,严格依法行政,为民政对象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民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自觉接受人大会的监督,切实加强与人大会、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主动向人大汇报请示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总之,有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本人有决心、有信心履行好职责,为建设绿色工贸的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三十三篇

走过了秋天,迎来了冬天。在这瑞雪飘飞的季节,我们盼望着,就像花蕾盼望绽放,就像孩童盼望过年,终于盼来了我们的相聚。在新年即将到来之际,请允许我向全体同事表达我心中最最真诚的问候和祝愿———问候一声辛勤工作的我的同事们,你们辛苦了!祝愿一声,无悔奉献人生的我的同事们,你们新年好!

50多年的风雨兼程,民政工作几经沧桑,却始终没有离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宗旨。在人民最危难之时,我们代表党伸出了救援之手,为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当群众遭受贫困困扰时,我们精心部署,辛勤工作,为人民构筑了“最后一道防线” ;我们以人为本,勇于开拓,为居民营造安居乐业的家园;我们为孤老残幼的生计寝食不安,为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鞠躬尽瘁;我们为人民子弟兵解除后顾之忧,为军队和国防的建设添砖加瓦;我们为长辈们奉献爱心和孝心,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筹谋策划。

而我作为一名参加工作不久的民政新成员,要向在座的各位同志学习,怎样能把一个平凡的工作,做的如此的出色。和他们在一起工作我懂得了什么叫克尽职守;什么叫无私奉献;什么叫开拓创新;什么叫锐意进取。这些在纸上看着是那么空洞的词语,在工作中却被他们诠释的淋漓尽致。也许有些同志会说:“哎!咱们做的都是自己分内的事儿,没什么好学习的。

但是我想对你们说:“你们宝贵的工作经验,朴实的工作作风,给我做出的就是生活中最真实的榜样。”我一定会刻苦努力学习,熟悉各项有助于开展工作的业务知识,希望通过努力可以做到和各位一样的一名合格的民政人。以优异的工作业绩来感谢领导的关心、培养,感谢同事的支持、帮助,回报你们对我的期望。

作为一名民政人,我把民政比作一盏灯,一盏照亮所有黑夜中孤独灵魂的明灯,巴金老人的灯曾经使他微笑面对生活,我们民政这盏长明灯将更亮更暖,而我愿是这灯光中的一朵小火花,捎去民政人的心愿,投入这壮丽的事业中!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三十四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我是锡盟民政局办公室的一名秘书,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一名合格的民政人》,众所周知,进入新世纪,我们伟大的中国xxx不仅肩负着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也更加关注老百姓的生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关注民生”,作为“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部门,是政府关注民生的践行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是一名刚加入民政队伍的新人,为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对成为一名合格的民政人,有自己的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要做一名合格的民政人,就要做一个干净的民政人,我所说的干净就是廉洁,xxx曾经动情地说过“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作为掌握老百姓“救命钱”的民政部门,廉洁对于我们每一个民政人都至关重要,我们自己始终要警钟长鸣,警醒自己,如果自己把持不住,挪用了百姓的“救命钱”,那就是触动高压线,不仅会给成千上万需要救助的老百姓带来痛苦,而且等待我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人民的抛弃,将会永久地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我们廉洁,老百姓就会信任我们,敬畏我们,我们也就真的可以为百姓解愁,为政府分忧,也就能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贡献我们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二,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民政人,就要做一名无悔的民政人,我所说的无悔就是奉献,我们民政工作面对的是广大的老百姓,任务重,责任大,这就需要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这样我们不仅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更会体验工作给我们带来的快乐。唐代大诗人李商隐说过“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句话不仅用来颂扬老师的奉献,更可以用在我们民政人身上,一名合格的民政人就是为民政事业奉献终身的人。

第三,要做一名合格的民政人,就要做一名会学习、能实践的民政人。xxx同志说过“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我所说的学习,不仅学习党的国家政策理论,民政业务知识,更要向老百姓学习,这样我们就有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学习是不够的,还要从实际出发,去亲身实践,这就不会陷入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学习、实践符合我们民政部门的工作要求。一名合格的民政人就会坚决地把学习、实践进行下去。

第四,要做一名合格的民政人,就要做一个有底气的民政人,我所说的有底气就是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古人说过“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工作是一点点做出来的,对于拥有巨大工作量的民政部门来说,如果没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什么也无从谈起,过硬的业务素质是成为一名合格民政人的首要条件。

第五,要做一名合格的民政人,就要做一个善良的民政人,我所说的善良那就是关心百姓,孟子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无幼以及人之幼”我们只有把别人的老人作为自己的老人,别人的孩子作为自己的孩子,去体会需要救助老百姓的疾苦,我们才能真正的全身心地服务于老百姓,才能把民生这项工作做好,最终做到孔子所说的“老有所养,幼有所教,贫有所依,难有所助,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不仅是我们民政 “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更是我们民政人永远无悔的追求。

我知道,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民政人,可能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清廉,只要我们勇于奉献,只要我们真心的关心老百姓。那么,我们不仅能在工作中获得快乐,更会真正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老百姓,也就会成为一名合格的民政人,最后,我用xxx同志的一句话与大家共勉,那就是“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只有这样,才能把我们民政事业推向新的高度,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三十五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与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一并召开,充分体现了自治区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高度重视。下面,我就贯彻落实白向群副主席讲话精神和x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兰恩华厅长所做的工作部署,讲几点意见:

一、 认真总结,充分肯定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标准确定、按标施保、规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等内容;去年,xxx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我厅在充分调研和学习先进省市经验的基础上,代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草拟了《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xxx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明确地方政府责任、资格条件、对象认定、申请审批程序、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资金发放、工作经费、能力建设等方面完善了低保制度,为今后全区城乡低保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自治区政府先后下发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日常管理和审核审批等有关程序。三是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自治区城乡低保绩效评价办法》,明确了日常监管、年终考核评价和以奖代补办法。

(二)机制建设进一步创新。一是研究制定了以居民人均收入、基本生活支出和恩格尔系数相结合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测算办法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升了低保标准制定与调整的科学性。二是全面建立了低保补助水平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两年来,自治区按照“物价连续上涨3个月发放物价补贴”的原则,建立并多次启动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近10亿元。三是探索建立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目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赤峰市的部分旗县通过加密优盘提交相关部门分别查询房产、社保、车辆等信息,提高了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为下一步这一机制由人工审核变为信息化比对机制的全面建立奠定了基础。四是积极推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高了医疗救助的实效性和救助水平。目前全区有62个旗县(市、区)开展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其中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等地实现了全覆盖。五是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建立了社会救助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奖励机制,在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财政状况、救助人数的基础上,加大绩效考核因素,使资金分配更好发挥激励作用。六是在财政、编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目前全区564所供养机构已有232所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七是探索建立了联审、评审机制。如包头市的“三级联审”和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的“听证会评议”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有效促进了低保制度的公开公正。

(三)资金投入进一步增长。20xx年,中央补助我区城乡低保资金亿元,同比增长,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亿元,同比增长;中央补助我区医疗救助资金亿元,同比增长,自治区本级安排5000万元;自治区本级安排五保供养资金9005万元,同比增长;自治区本级财政连续两年安排临时救助资金4000万元,安排物价补贴资金亿元,同比增长,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五)救助效果进一步显现。截至20xx年底,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农村牧区五保等经常性生活救助对象万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38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25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和16%,位列全国第7位和第5位;农村牧区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2583元,年人均补助1842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7%和21%,均位列全国第7位;农村牧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4858元、分散供养标准282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和18%,位列全国第10位和第14位。全区共实施医疗救助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万人次和2600万元,困难群众看病难得到缓解;共实施临时救助万户,支出救助资金万元,户均708元,较好地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救难的作用。

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民政部的大力支持,离不开自治区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离不开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和社会救助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自治区民政厅,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向锐意进取、全力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发展的各位领导和社会救助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当前我区社会救助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法规政策体系不够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项目的立法层次还停留在条例、办法、决定和通知的水平上。目前,全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社会救助法,与之相配套的单项救助法律也相对缺乏,完备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尚未形成。这使得社会救助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存在随意性、不规范性和政策不连续等弊端。二是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资金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社会救助资金大多数依靠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地方财政投入少,甚至按比例配套的资金都难以落实。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也较少或难以落实到位。三是救助对象家庭收入难以核查。核查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主要通过申请人出示收入证明、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和邻居取证的方式展开。在无法查询金融机构存款、证券信息以及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无法通过税收、公积金、社会保险缴纳等来核对家庭收入和财产的情况下,目前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只能说是“估算”而不是严格意义的核算,这也是出现“人情保”、“关系保”的根源所在。四是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薄弱。有的基层机构至今没有专职人员,没有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业务培训跟不上,人员业务不精,影响了政策执行的精确度;加之人员调动频繁,救助工作联系脱节,也影响了救助政策的执行到位,难以支撑社会救助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五是基层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意识弱,同时缺乏激励机制,工作的积极性和办事效率不高。对此,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调研和分析,找出问题的成困和解决办法,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社会救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今后三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攻坚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区第二十次民政会议和自治区近期将出台的贯彻xxx45号文件《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动创新创制,努力形成“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衔接配套、保障有力”的社会救助格局。到20xx年,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救助指标;到,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倍增目标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要求。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救助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贯彻xxx《意见》和自治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着力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

去年9月,xxx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印发贯彻落实xxx45号文件《实施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城乡低保工作的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工作保障、能力建设和组织领导将提出明确要求。为此,各级民政部门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政策规定。要对照xxx《意见》和自治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本地区低保相关政策规定,查找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结合当地实际,加紧制定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标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近亲属申请登记备案、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工作绩效评估、基层机构建设和工作人员配备、工作经费保障及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使低保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落实管理责任。xxx《意见》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委会在低保管理各个环节中的责任进行了划分,同时也明确了低保申请人的责任。各地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将相关主体的责任分解到低保工作流程中,落实到人,做到责任与权力对等、权力与义务对等。三是提升核查手段。在城市,要创新核查手段,积极借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做法,加快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并将核对机制引入审核审批流程,将核对结果作为审核审批的重要依据。在农村牧区,要全面推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特别是收入状况核查的做法,并依据当地低保标准,把核查结果作为低保准入的首要条件,不能仅靠评定确定对象,解决农村牧区低保标准“虚无化”问题。同时还要坚决纠正个别地方不经家庭收入核查将一些特殊群体和个人纳入低保的做法。四是加强动态管理。“定期报告”、“分类核查”是xxx《意见》对动态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办法,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要根据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家庭成员变化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认真排查各类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做到应保尽保,不留空白。要严格“定期报告”制度,在低保对象定期报告家庭成员和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的基础上,分类分批进行复核,及时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和增发手续,真正形成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二)科学制定供养标准,有效落实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政策

供养标准制定是五保供养政策的核心,资金保障是落实供养政策的重要因素。各地要按照xxx《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确定的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刚性要求,结合自治区下达的最低供养标准和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不低于12%的增幅,研究量化法定供养标准,足额安排供养资金,推动五保供养政策的全面落实。一要落实刚性要求。要根据当地农牧民人均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并考虑医疗、交通、教育等因素,合理确定供养标准。二要减少区域差异。要逐步统一供养标准的层级,积极推广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地以盟市为单位确定五保供养标准的做法,逐步实现自治区按区域划定五保供养最低限定标准,并加快建立供养标准动态调整和自然增长机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及时调整供养标准。三要推动资金落实。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办发[]21号文件精神,尽快理顺五保供养资金渠道。各盟市要按照自治区补助供养资金的比例和额度安排本级财政五保供养资金,尽量减轻旗县级财政压力。要借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地盟市级财政对五保供养经费实行专项补助的做法,加快建立和完善五保供养资金专项保障机制,保障供养对象能够及时、足额领到供养资金。四要加强机构建设。要明确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在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功能定位、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今年项目建设重点是撤并远、散、小敬老院,新建中心或区域型敬老院,全面落实自治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为不断满足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创造条件。五要加强机构管理。各地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快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安排运转经费、配足管理服务人员,力争在年底前,将现有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完成70%以上。去年自治区评定了11家3星级和19家2星级供养服务机构,并给予了表彰奖励。对照民政部《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和自治区修订后的《评定办法》,查找不足,推广包头市达茂旗、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赤峰市林西县、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等地敬老院在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方面的做法,完善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为申报国家级模范供养服务机构做准备。

(三)加强统筹衔接,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推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一是按照自治区政府确定的标准资助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参合参保,确保其能够平等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全面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目前,全区已有62个旗县(市、区)开展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其余的旗县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软件安装和运行工作,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全覆盖。三是继续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各地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细则,培育典型,形成模式,逐步推广。四是推动医疗救助城乡统筹、地区统筹。要按照民政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逐步实现两项制度在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水平、操作程序等方面的统一,统筹使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逐步缩小医疗救助城乡差别。五是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机制。今年自治区将建立大病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并通过和慈善衔接,切实减轻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负担。各地要选择慈善基础好的旗县(市、区)积极开展试点,制定相关衔接政策,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社会慈善的信息对接工作,及时掌握重特大疾病患者的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慈善医疗救助工作。六是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各地要继续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加大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缓解贫困群众就医压力。自治区将依据各地医疗救助资金地方匹配比例、资助参合参保人数、住院救助人数、门诊救助人数、重特大疾病救助情况、救助资金支出和结余情况等因素,分配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当年资金结余率不得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5%。要不断提高救助封顶线和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力争年底达到55%,“十二五”末超过70%。

(四)完善制度设计,全面推进临时救助制度

临时救助是解决人民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和支出型贫困的有效举措,各地要在全面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一是完善功能定位。要从困难群众的实际救助需求和社会救助保基本的原则出发,将临时救助功能定位在基本生活救助和社会救助体系兜底保障上,突出救急、救难的制度特点,发挥拾遗补缺、托底保障的作用,消除现行政策在救助中的空白点。二是明确对象范围。要弥补现行社会救助制度的不足,逐步将对象范围设定在支出型贫困家庭(如单亲供养子女上学家庭、因病致贫家庭)、急难型贫困家庭(如重大灾害或意外事故致贫家庭)和贫困新居民家庭(如生态移民家庭)。三是明确救助标准。要从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出发,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四是规范审批程序。在借鉴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的基础上,突出临时救助救急救难的制度特点,进一步优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探索建立常规审批与后置审批相结合的审批模式以及苏木乡镇(街道)、旗县(市、区)多级审批相结合的分层审批模式。五是落实救助资金。继续坚持地方政府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资金需求测算,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落实临时救助资金的力度。自治区在分配本级临时救助资金时,将统筹考虑盟市、旗县两级财政安排情况和救助情况。

三、强化措施,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对社会救助提出的明确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工作保障措施的力度。

(一) 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三十六篇

民政工作演讲稿

平凡岗位、绽放民政

各位领导:

下午好 !我叫333,今天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向各位领导汇报自己的工作服务理念。我讲的题目是《平凡岗位、绽放民政》。

我是一名普通的民政协理员,20xx年11月我人生第一次参加工作,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年的工作生涯让我学会了,工作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认真谨慎,提升服务水平,同样的错误绝不能犯第二次,待人要热情大方。20xx年6月我大学毕业,那时候我在想,是不是要给自己的事业重新规划,不是我不喜欢原先的工作,只是我觉得年轻人,必须敢想、敢干、敢担当。于是我决定,不管是什么岗位,我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从基层做起,所以我参加了省组织的基层民政协理员考试,幸运的是我凭着自己优异的成绩被分配到了青阳镇。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三十七篇

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任务。上午,各辖市、区民政局、新区社会发展局和南山联合社区分别交流了今年以来工作的亮点。刚才,局机关部分处室和市募办做了工作发言。经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上半年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形势喜人,取得了显著成绩,完成了预定的任务,我代表市民政局对全市民政战线上的同志们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大家付出的辛劳表示亲切慰问!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建设法制民政,推进项目民政,全市民政事业成绩显著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五届九次全会提出的“跨越发展、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和谐共享”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改革创新,加强法制民政建设,大力推进项目民政,持续促进民政事业,更加注重困难群体生活保障,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民政项目建设有了新进展

上半年,全市将民政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一着不让,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在市本级项目中,热门思想汇报被列入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蓝天计划”的市儿童福利院新建工程在全市人民的关注中已经竣工,并于6月1日举行落成典礼。新建的儿童福利院总投资920万元,建筑面积xxx㎡,设计床位xxx张,是集养育、保育、教育,医疗、护理、康复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占地10亩、建筑3600平米、设置救助床位xxx张、总投资1xxx万元的市救助管理站暨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进展顺利,已经到位资金935万,整体建筑土建工程、房屋外装和院内平整绿化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装潢,预计7月底内装基本结束,可望10月份投入使用。市烈士陵园改造工程包括加固改造革命烈士纪念碑和警世碑、修缮改造烈士骨灰纪念堂约300平方米、改造烈士墓138座等纪念设施改造项目已于清明节前全部完成,改造面积2400平方米,已投入资金近500万元。市殡仪馆与丹徒区殡仪馆合并搬迁项目规划占地xxx多亩,先期用地100亩,建筑面积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9850万元。项目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通过对原丹徒馆进行扩容,栗子山殡仪馆已经按预定计划于6月26日实现停炉;第二步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新馆建设工程,预计建设工期两年。新的军供分部建设已经提上议事日程,计划投资xxx万元在高铁附近建设建筑面积xxx平方米的军供分部。市政府已经批准我局与规划部门进行具体选址。市康兴总厂土地有偿出让清场工作,经过艰苦的努力如期完成,按期实现裸地移交。目前正在积极寻求新的投资发展方向。

截止4月底省厅到我市调研时统计,全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9个,其中新建项目13个。包括市级项目6个、县区级项目9个、乡镇街道级项目4个;按业务分为,优抚类3个、福利类10个、社区类2个、事务类4个。项目计划总投资亿元,其中,财政资金亿元,社会资金亿元;当年计划投资亿元,其中财政投入亿元,吸引社会资金亿元。总建筑面积超过16万平方米,建设各类福利机构床位2720张。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三十八篇

全市民政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刚才,传达了袁志刚副市长对全市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五位局领导就分管工作分别讲了意见,我完全同意,会上还印发了《20_____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请大家一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_____年全市民政工作回顾

20_____年,全市民政系统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以开展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依法行政、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市民政事业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

(二)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普遍提高。全市共投入社会救助资金亿元,救助灾民万人,保障了万名城乡低保群众基本生活,8050名五保老人实现集中供养,救助城乡患大病困难群众万人次,资助万困难群众参加新农合和城居保,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124人。积极应对国富市场火灾事故,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城乡低保标准大幅度提高,农村和城市低保标准达到了每人每年2865元和每人每月450元,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和,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了元/月和240元/月,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和49%。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4951元和4380元,比十一五末增长和,基本民生得到持续改善。

(三)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围绕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健全完善双拥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顺利通过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考核。庄严举行张楠烈士骨灰安葬仪式、薛永清烈士遗体告别仪式和烈士纪念日敬献花蓝仪式,积极做好在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牺牲的沧州籍消防战斗员的善后工作,受到省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肯定。严格执行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比十一五末增长110%,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达到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44%。积极推进阳光安置工程,顺利完成20_____年度、20_____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受到退役士兵一致好评。

(四)基层xxx和社会组织管理扎实推进。完成5725个村的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率。全面落实四有一创工作机制,完成39个社区居委会工作和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全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了,比十一五末增长。积极推进阳光社会组织工程,依法规范管理社会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全市各类社会组织达到1307家,比十一五末增长92%,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五)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农村互助幸福院和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分别达到了65%和75%,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0张,比十一五末增长30%。谋划启动了老年人健康远程监测信息惠民工程,被列入国家试点项目。严格落实孤儿保障政策,保障了833名孤儿基本生活待遇。开展第十四届福彩助学活动,发放助学金212万元,资助1001名贫困学子圆梦大学。全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为更好履行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提供了资金保障。

(六)专项社会事务规范有序。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发了《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投入奖补资金335万元,支持116座骨灰堂和2处生态公墓完成提升改造任务。加强市区地名标志管理,在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综合考核中位列第一名。完成了323个重点村村庄标志设置、7个县(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以及青县、任丘、河间等县(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上报工作。严格落实婚姻登记证件免费发放政策,依法开展婚姻收养登记工作,登记合格率100%。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三十九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评委们:

大家下午好!

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心潮澎湃,因为我要竞选的是民政局主任,一个光荣的岗位。“善政高效干实事,公仆低头为人民。”民政工作就是要为百姓谋福利、做实事,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好务。

工作一年多以来,感谢各位领导给我的关心,感谢各位同事给我的帮助,感谢各位村干部给我的支持,感谢老百姓对我的理解,让我从最初的懵懂无知蜕变成现在能够独当一面。

机缘巧合之下,我于去年七月成了民政助理,十月中旬,主任荣调,我接手了民政事务。一切是那么的突然,完全没有经验的我要独自去完成35个村的低保审批、42份大病救助资料审批、36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迎检、46名孤儿资料的审批以及社会救助两创工作迎检准备等。

说真的,刚开始我的心理非常恐慌,我害怕低保不能及时批成,这些群众无法安心过年;我害怕“危改”迎检出错,县乡领导要承担责任;我害怕“两创”迎检不达标,给县民政局抹黑。幸好有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财贸尹乡长的亲力亲为、同事们的热情帮助、各位村干部的全力配合、李菁同志的耐心指导,“危房改造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低保审批搭上了年前的末班车,大病救助、孤儿、城乡低保、五保、优抚、临时救助等各项资金全部及时发放到位,确保了困难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

因为是困难群体,所以需要我们有温暖的爱心,来抚慰他们那一颗颗脆弱的心灵;因为是边缘人群,所以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耐心,来解开他们心里那一个个的疑惑;因为是弱势群体,所以需要我们有炽烈的热心,来化解他们那一块块敏感的坚冰。

或许我不够泼辣,但民政需要的是温柔的话语,正所谓“好言一句三冬暖,恶语半句六月寒”,面对那一双双无助的眼睛时,温柔的语言有如和煦的春风,即使对他们的某些要求无能为力也能让他们安心归去;面对勤勤恳恳为民办事的村干部时,温柔的语言能荡涤他们身心的劳累,让他们为民奔波更加的无怨无悔。

如果我能成功当上民政局主任,我将秉承“热心为民、热情待民”的宗旨,用上我百分百的精力做好民政的各项业务,尽我所能地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因此,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断加强学习,通晓各项政策。

民政涉及面广,惠民政策多,工作中要多记、多看、多问,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各项政策烂熟于心,在面对群众时能够将政策知识信手拈来,为他们释疑解惑。

二、扎实做好业务,完善信息档案。

将城乡低保、五保、孤儿、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危房改造、优抚等各类信息及时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并不断修改完善各类电子档案,使之有序、规范,便于管理。

三、实行动态管理,救助困难群众。

由于管理不够规范、名额有限等种种原因,民政工作对象难以尽如人意。尤其对于低保、五保,如果保了不该保的人,便会有失公平,影响社会稳定。动态管理如果单靠民政局的力量无法实现,需要驻村干部的支持。我乡驻村干部群众工作手册规定,驻村干部每年下村不少于150次是一个良好的契机,可以将民政各类对象按村打出名单,交给各驻村干部,驻村干部走访时便能了解情况,并反馈给民政局。甚至在批临批报告前,也可由驻村干部先了解情况,这样可以有效避免错批、漏批现象,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四、及时汇报工作,争取更多资金。

务实的工作作风加上多总结多汇报,尽量让领导满意,从而争取更多的下拨资金,尽可能多的救助困难群众。

以上几点只是我一点粗浅的想法,还有待在工作中加以完善。当然,即使我不能成功竞选上民政局主任,我也不会气馁,说明我自身的不足暂时不能胜任这项工作,那么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奋力赶上。但是面对这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岗位,我有信心、有能力、有优势干好这项工作!请为我投上您那宝贵的一票,谢谢!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四十篇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xxx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xxx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第八条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章 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

第十八条 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第十九条 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第四章 受灾人员救助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

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保障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物资的紧急供应。

第二十二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

第二十三条 灾情稳定后,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评估、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第二十四条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第二十五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

第二十六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因当年冬寒或者次年春荒遇到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第五章 医疗救助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应当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

第六章 教育救助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

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第三十五条 教育救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救助对象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确定、公布。

第三十六条 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第七章 住房救助

第三十七条 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第三十八条 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

第三十九条 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公布。

第四十条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

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财政投入、用地供应等措施为实施住房救助提供保障。

第八章 就业救助

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

第四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第四十四条 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当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第四十五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第四十六条 吸纳就业救助对象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

第九章 临时救助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第四十九条 临时救助的具体事项、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第五十条 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第十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五十二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

第五十三条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将社会救助中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四十一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22年工作,分析研究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安排部署2022年民政工作,动员全市上下更加重视、更加关心、更加支持民政事业发展,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刚才,***三县作了很好的经验交流发言,**同志对过去五年的民政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就做好今年民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得很全面,很到位,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要树立大局意识。长期以来,中央、省、市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一再强调“民生就是我们最大的公务”、“必须把改善民生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改善社会困难群体生活状况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如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社会稳定无从谈起,发展环境必将受到极大的影响。因此,民政部门作为解决民生的重要基础,就必须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认真践行宗旨,千方百计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努力解决好他们的合理诉求,全力担当起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要树立机遇意识。今年1月12日,xxx出台了**,这是首个从国家层面全面系统支持**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更是全省人民期盼已久的大事、喜事,对全省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标志我省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意见》中对**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支持,不仅在全国属首创,而且给**带来加快发展的特佳机遇、热门思想汇报特别机遇和特殊机遇,这也为我们加速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政策支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金三角”的重要一极,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事关全省的发展大局,如果我们不能抓住机遇,用好机遇,不能使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社会事业发展相同步,就会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后腿,全市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就会受到影响。

三要树立责任意识。“欠发达、欠开发”是我市基本市情最真实的反映。目前,我市有城乡低保群体万人,重点优抚对象5万多人,特别是近年来,各类重特大自然灾害交替发生,大量群众因灾急需救助,社会救助的量还很大。仅去冬今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全市就达到了万人,占了全市总人口的十分之一,任务还很重。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清醒认识到所肩负的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将困难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中,强化责任心,增强主动性,不容许有丝毫懈怠和闪失。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真正把为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想得更细,落实得更到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抢抓机遇,重点突破,推动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的第一年,心得体会更是我市民政事业打基础、增后劲、谋长远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市民政系统必须要坚持以科学发展、关注民生为主题,在实施“三大战略”,建设“三宜城市”中主动作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第一,抓项目,促提升。不仅是只有产业发展需要项目,民生社会事业更需要项目支撑。民生社会事业主要涉及公共服务,是一件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伟大事业,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政府财政投入。目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投入的方面还很多,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投入大,在政府有限的财力支持下,我们必须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加大力度向上争取。特别是国发2号文件出台后,就民政事业而言,文件中提出了15个方面的内容,涵盖范围很广,但是都不是很具体,许多民政的业务工作都只是一句话,如何把这样一句话进行延伸、拓展,这是摆在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面前的一个新的重大课题,要做哪些事?有哪些项目?如何有序推进?因此,在下阶段工作中,我们要继续抓好文件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真正吃透精神,开拓思路,范文内容地图大胆构想,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真正做到从国发2号文件中找机遇、找项目、找资金,争取早日改变我市民政基础设施滞后的局面。

从操作层面上讲,重点要加强对上和横向对接联系。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省民政厅已专题向国家民政部请示出台支持贵州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并得到民政部的支持,即将出台。在政策未出台期间,各县、区(市)要加快项目库建设,提前做好项目申报资料的前期准备工作,待民政部支持贵州发展的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与省、市对接,掌握最新的项目规划信息,确保在第一时间组织申报,争取主动,赢得先机,提高项目申报的“命中率”。同时,要加强与国家和省、市发改委的沟通对接,争取把我们更多的民政基础设施项目挤入省、市发改部门规划的总盘子,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抓好在建和新开工项目的工程建设和验收工作,切实加强招投标、施工和工程验收每一个环节的跟踪监督,确保施工安全、进度和质量,确保建设一个达标一个,建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第二,抓实事,促落实。今年省确定的“十六件民生实事”和市人代会通过的“十八件实事”中,均涉及民政的有冬春救助、城乡低保和敬老院建设三件实事,这是对人大代表承诺办理的实事,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民政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一是抓好3—5月的春荒救助。这项工作从去年底就已经开始,春节前,已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督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作出了纠正。下步,要更加周密细致做好春荒救助工作,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配套资金,认真抓兑现工作。同时,要与6、7、8三个月的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新灾应急救助紧密衔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稳定。二是做好低保提标工作。这是一项社会救助的长效机制,各县、区(市)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按照不低于10%的增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逐步实现规范化,落实好城乡低保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抓好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敬老院。去年,全省180所敬老院项目中,我市争取到了65所,占了全省的36%,目前,全市已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169所。今年,全省130所计划中,我市又争取到了70所,而且市级项目资金3000万元已经到位,工作总结机遇十分难得,各地要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确保实现全市敬老院整体提升。

第三,抓品牌,促形象。遵义民政工作有很多亮点,许多工作受到国家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厅及市委、市政府的表彰。要总结经验,继续深化,特别是对富有特色的工作,要注重挖掘总结,力争多出经验,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品牌,充分展示名城民政工作的新形象。一是“四民社区”建设要从不断丰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等内容着手,进一步丰富创建内涵,切实把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发挥起来,把遵义“四民社区”这块社会管理工作的品牌打响。二是结合新《兵役法》和新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实施,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统筹,积极筹集就业岗位,把重点对象的就业安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扎实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教育、财政、人社和军队等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统筹协调,确保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有序推进。范文写作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尤其要深化优抚对象短期疗养这一活动,切实维护优抚群体稳定。三是要发扬双拥创建工作成绩,促进军政军民团结。2月27日,我市再次连续第七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这是一块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名片,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创建投入,巩固成绩,不断扩大红色遵义影响力。四是围绕重大自然灾害的应对,按照“减、防、抗、救”并重原则,从物资储备、部门协作、制度机制、应急救援、机构平台等方面加强。通过加强宣传和调动社会力量的参与,切实提高抢险救灾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实现12小时内救助到位的目标。五是抓好惠民殡葬深化工作。目前,我市**个县(区、市)县城所在地虽然全部实现了集中治丧,但殡葬工作要实现规范化管理、规范化服务,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尤其是**县、**县、**县要加大力量推进此项工作,在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力争年内推行火化。已建立了困难群众殡葬费用的减、免、补政策地方,要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完善和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惠民殡葬落到实处,促进我市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六是积极做好救灾仓库项目前期工作和《政区大典》编撰工作。

三、夯实基础,强化保障,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民生保障是党委政府最关注、社会各界最敏感、人民群众最急需的工作,政府肩负着主导责任。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改进工作,努力实现民政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适应,与党和国家对民生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强化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是推进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民政工作业务繁多,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多项业务需要不同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提升民政工作的综合效能和整体水平,必须坚持从体制机制建设出发,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协作机制,形成民政工作的整体合力。各县、区(市)政府要牵头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解决民政工作的一些重大问题,努力形成分工合作、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民政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第二,强化经费保障。着力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匹配资金问题。近年来民政资金逐年增长,而且增长的幅度很大,2022年,全市民政资金超过了**亿(中央、省**亿),按政策规定,市、县应作相应的匹配,但是有些县、区(市),对中央、省、市明确规定的应承担的民政资金,落实还不到位,尤其在项目资金的匹配上落实不好,导致好不容易争取来的项目迟迟动不了工,甚至个别地方存在“零投入”和挪用上级专项民政经费的情况,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纠正。另一方面工作经费问题。当前,市、县在工作经费保障与实际工作需要上的矛盾突出,许多工作项目,只有专项经费,没有工作经费,每年的财政预算又很紧,各地在推进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受到一些制约。客观上存在我市大部分县、区(市)财政困难,承担有一定的难度的问题。这里我要强调一点,为民政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就是为改善基本民生提供保障,就是为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保障,这是由民政工作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县、区(市)在民政工作经费的保障上要给予大力支持,每年在工作经费预算上要逐年有所增长,并探索建立工作经费的自然增长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有钱办事。

第三,强化队伍建设。民政部门直接面对广大群众,每一位干部、每一项工作,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新形势、新任务对民政干部队伍提出了新要求,各县、区(市)要借助深入学习贯彻国发2号文件的契机,大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各类教育活动和专题培训,强化干部职工敬业精神,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严格自律,廉洁奉公,开拓进取,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受贿的行为,真正做到“口不言利,手不沾钱”,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力、处理复杂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提高理解政策、掌握政策、执行政策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党委、政府保民生的各项方针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任重道远,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在保障民生、服务群众上有更大作为,在促进和谐、服务发展上有更大作为,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我市全面建成“三宜”现代化特色城市,与全国在2022年同步进入全面小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四十二篇

全县民政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_____年民政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刚才,县民政局_____局长传达了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县委_____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20_____年的民政工作和2005年工作的重点,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20_____年全县民政工作20_____年,全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震后重建、社会救助、双拥共建和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各个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震后重建任务全面完成。坚持灾情核查、规划设计、宣传发动、政策制定、物资供应、监督管理六个先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思路、超前谋划。采取劳动筹、变工省、银行贷、项目投、政策扶、部门帮、社会捐、政府补八个一点的办法,多渠道解决重建资金。发扬领导苦抓、社会苦帮、干群苦干的三苦精神全面开展重建工作。全县7864户重建户除556户赴新疆等地劳务移民外,其余全部入住新居;11811户加固维修户全面完成了加固维修任务;47所学校和15所医疗卫生单位完成重建及加固维修任务并投入使用;震后受损的公共基础设施及基层xxx设施得到有效恢复。震后重建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评价。

(二)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有效。去年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始终把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得到最低生活救助,保障灾区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济,当作民政工作最重要的职责。规范灾民救助制度,实行灾民救助卡制度,深入核查,为全县7164户特困家庭发放救助卡。制定完善了救灾资金专户储存、救灾款物分配管理、经常性社会捐助等制度。坚持部门联系帮扶乡村、科级干部接对帮扶困难群众制度,保证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生产自救。在元旦、春节期间,安排资金20万元,救助1000户特困户、300户重灾户、330户五保户和339户优抚对象。春荒期间,下拨救灾款36万元,重点救助了2850户重灾户和11600名特困群众。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帮扶工作,为贫困户捐赠化肥、面粉、种籽等价值达10多万元的物资,确保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针对5月份遭受的低温霜冻、干旱及冰雹等灾害,及时开展查灾、核灾和灾歉减免申报工作,发动干部职工捐款捐物,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群众损失。针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财政资金紧张、低保资金来源单一、贫困家庭收入核定难度大、入户调查困难、社会合力不够等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应保尽保的原则,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关镇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把家庭收入调查关、申报审批关、领取发放关、动态管理关,确保应保尽保。加强监督机制,实现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专帐管理。为1249户,4117名低保对象按时足额发放了低保金。

(三)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成绩突出。一是努力营造双拥社会氛围,不断深化双拥共建成果。积极与驻张部队联系,出动军车3850车/(次),为地震灾区群众拉运红砖1250万块,加快了房屋重建的进度。加强军民联谊,成功举办了重建家园大型联欢会。在元旦、春节、八.一等节日期间初走访慰问了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和驻张某部,召开了庆八.一双拥工作座谈会,不断改进和加强双拥工作。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升华。二是全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在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抚恤补助的基础上,提高了全县56名伤残军人的伤残保健金和抚恤金。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将76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建房补助标准提高到了5000元。三是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将20_____年底以前退伍的21名城镇义务兵,安置到了县保安公司,妥善安置了20_____年回乡的农村义务兵,各乡镇及时兑现了义务兵优待金,为待安置的15名城镇退伍士兵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伐加快。坚持一手抓推进,一手抓研究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深入调研,及时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社区文化和信息化建设,为南街社区购买图书1000册,为6个社区配备了微机。举办了庆五.一社区文艺汇演,丰富了社区的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创建了民主法制示范社区2个。完成了第2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社区的凝聚力和居民的归属感逐步增强。全面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强化了村民自治管理的功能,推进了依法治村的进程,全县7个乡镇、161个村达到了村民自治示范乡镇村的标准。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成了全县第五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调动了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五)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有序进行。一是坚持依法治界,依法管界,加强边界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了南丰乡炒面庄村与中牧山丹马场的草原放牧纠纷;富源化工公司与山丹县的越界纠纷;南丰乡黑山村与肃南县大泉沟乡放牧界线争议问题,确保了全县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二是根据省、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实施意见和批复,撤并了3个乡镇,乡镇撤并率达到。三是广泛宣传新《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加强对婚姻登记工作的管理,婚姻登记的合格率达到了100%。四是制定了公墓管理办法,加强公墓管理。五是落实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为4名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进行了手术治疗。六是积极开展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全年发行黄河风采电脑福利彩票万元。

(六)民间组织建设有新进展。积极培植建立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主的各类民间组织,全年新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2个,行业协会1个,学术性协会1个,使全县社团总数达到了44个,其中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达到了21个,登记率和合格率都达到了100%。同时,加强对各类民间组织的管理与监督。

(七)老龄工作有新气象。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创建老年先进县活动,组建老年门球队,参加了张掖市第一届全民运动会。积极实施银龄行动,邀请金川公司的10名离退休医疗专家义诊7天,为60户受灾特困老人家庭捐款3万元,捐赠衣物6000多件。春节前慰问退休干部568名、五保老人154名、老退伍军人68名、特困老人180多名、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7名。老人节期间,组织老年文艺爱好者开展了各种文艺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评价。

20_____年的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使民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各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没有建立起一套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的运行机制。如:低保金的申报、发放、动态管理问题,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考核还需进一步完善、规范等问题。三是受低温霜冻、持续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困难群众增多,救灾救济资金严重不足;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偏低,退伍军人安置难度加大;农村敬老院条件差、服务水平不高。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四是民政工作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民政干部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年的工作中逐步解决。

二、20_____年全县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_____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x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为民解困为核心,以机制创新为手段,以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团结拼搏,干事创业,为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四十三篇

社区社会救助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我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我们就如何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全面核实,应保尽保。社区的低保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低保制度,对申报对象实行无条件申请,每一户都入户调查,实行有条件审批,始终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宣传政策,阳光操作。社区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充分利用社区宣传厨窗作为宣传阵地,将低保办法规定的申请、审批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向居民群众公布,做到家喻户晓。落实公益性劳动制度,定期组织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创建、环境整治等公益服务活动。还成立了由社区干部、社区组长、党员群众组成的社会救助工作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低保对象在申请时和批准后,严格按照市、区低保办法要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至年底,我社区共有低保对象125户,205人,月发放低保金37140元。

3、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我社区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核查调整和注销,实行无条件申请低保,有条件审批低保,有措施退出低保,并做好思想工作,尽可能把工作做好、做实。对于不符合申办低保条件的对象,社区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人情保”、“关系保”、“威胁保”坚决不保。

对于一些停发低保的居民,我们做到停低保不停帮助,使一些低保边缘的.家庭低保停发后,根据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帮扶。

4、加强微机管理,完善救助档案。社区十分重视低保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了规范化的低保家庭1户1档,今年将社区的所有低保对象全部录入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实行低保信息电脑管理。通过这一系列的人性化的服务,社区的低保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医疗救助工作

1、广泛宣传,认真落实。根据相关文件,社区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帮困工作。根据社区里的低保户,特困户认真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困绕他们的医疗问题。

2、拓宽渠道,分类救助。社区的医疗救助工作严格依法申请审批。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社区受理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并建立规范的社区医疗救助档案。今天来为社区特困家庭申请大病医疗救助15人,发放救助金额6万余元。

三、其它救助

今年为社区特困家庭大学生申报助学救助人,申报金额1000元,为特困学生申报减免学费近百人;为社区特困人群解决临时救助4户,发放临时救助金3000元。

四、住房保障工作

为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要求,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今年来,我社区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住房保障政策方针,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把今年的申报条件张榜公示,使大家做到心中有数,凡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前来申请。

社区在今年10月份对35户申报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核实其收入、住房情况,通过调查了解,最后确定今年新增租赁补贴11户,廉租房13户,截止今年底,我社区享受租赁补贴对象86户,发放保障金额184800元,享受廉租房的有40户。

五、残疾人工作

年初经过摸底调查,完善了社区残疾人基本情况和康复需求的资料,上报了年度报表。

在全国助残日前后大力开展了助残宣传活动。利用发放宣传单和出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在辖区营造了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今年为三名残疾人申报了腋拐,为一名残疾人申报了盲杖。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入,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在工作中要本着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把为民解困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使我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四十四篇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一、救灾救济工作

20**年我市范围内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内涝、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病虫等自然灾害,给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据统计,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267058公顷,占播种面积的58%,绝收面积102885公顷,占受灾面积的39%;受灾人口371922人,占农村人口的52%,紧急转移安置灾民498人;倒塌和损坏民房1357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805万元。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救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救灾工作,在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民政、农委等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灾民解决种子、生产资料、资金和恢复重建的困难问题,尽一切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市政府适时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防汛备灾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下派工作组15个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备灾、灾情报告和灾民救济工作,确保了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严格执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得到省厅的肯定。

(二)严格资金管理,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全市在进行全面救灾款自查的同时,接受了审计、人大等上级有关部门近半年时间的延伸审计和监督检查。针对基层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局8月份制定出台了《社会捐助款物和救灾物资管理规定》,提高了全市救灾管理工作水平。年初,通过2次调查,制定了全市20**年春夏荒灾民救助方案,采取灾民自救、政府救济、社会帮扶、互助互济等形式,有效开展灾民救济工作。全市发放灾民救助卡万个,实施政府救助万人次,安排救灾款591万元,确保了需救济灾民每人每月30斤口粮。

(三)积极构建灾害紧急救援体系。我市切实加强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在4月份启动了灾情会商制度,并建立了灾情会商的联络体系和会商工作人员库。按照《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重新修订了《市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完成《市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敬老院火灾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的起草工作。确保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积极引导灾民生产自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向灾民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众树立抗灾救灾意识,自救自立,充分发挥救灾主体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统一组织向修路、采矿、运输、建筑、林业生产等周边市场和外地转移劳动力10万余人;并号召灾民进山采集山产品,从事工商副业,发展庭院养殖和畜牧等增加农民收入。

(五)积极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捐助工作。在市福彩公益金资助下,由市区民政部门建立了1处示范性“慈善爱心超市”,对市区特困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进行救助。目前, 也已经建立慈善超市,其他县的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运作,可望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处或多处慈善超市。为配合慈善超市的启动,全市认真开展捐助月活动,共接收捐款万元,物资4万件。此外,由于积极争取,得到省厅3个项目22万元的老区改造资金支持。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员78743人,月发放保障金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万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63元,超过省里要求的人均补助60元的目标。

(一)强化和规范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城市低保规范服务年”活动。今年2月份修订出台《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将保障人员分类动态管理和核查,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手续,确保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截止年末全市比上年新增保障人员6582人,停发5685人。全市各地实行了微机备案和“一户一档”管理,在媒体上公布了热线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处理 访,没有因工作失误越级上访问题。

(二)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全市落实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540万元。省拨我市422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到位。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及时拨付的情况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由地方自筹资金按月垫付发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邮政部门全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三)切实提高低保水平。按省的有关要求,将提高低保水平工作列入市委“6项利民行动、办好26件实事”实施方案。经过大量的调查测算、汇报争取工作,6个县(市)区均提高了保障标准(目前为 市区150元、 县127元、其他县市120元),平均上调了17%。同时还实行了分类施保,各地对重残、重病、鳏寡孤独、学生和70岁以上老人给予加发10%-20%低保金的.照顾。

(四)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按省统一部署,于5月中旬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据调查,全市低保人员中患大病和常见病人数分别为4203人和1530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和20%,因病致贫人数为3518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45%。为进一步推进开展城市医疗救助提供了基础数据。抓住出台《保障办法》的契机,还制定落实了保障人员就业、就医、就学、住房、法律援助等内容的救助政策。为鼓励就业,对 市区主动申报就业收入的低保人员实行了为期3个月“低保渐退”制度。

(五)深入开展社会保障试点工作。按试点工作要求,民政部门承担领取失业救济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和对无力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本人按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的工作任务。主管领导和救灾救济科人员都被抽调到市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任职,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利用全市试点动员会的机会,对各县(市)区领导进行低保业务培训。同时配合劳动部门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进行核定,保证了城镇社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积极做好取消农业税试点工作。于4月份抽调人员,参加省厅取消农业税试点县的调研和起草全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多次组织开展对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人口和医疗救助情况调查。据调查,全市有五保人员4247人,其中已保人员为2876人,分别为集中供养696人,分散供养2180人;有农村特困人口44412人。于8月份抽调人员到市税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任职,在与局有关科室配合制定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村级组织设置等具体意见的同时,还对各地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并完成了省厅部署的3篇调查报告和论文撰写任务。近日,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取消农业税涉及的民政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督查组,深入督促各地按政策、按时限完成税改有关工作。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四十五篇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的先进经验,分析当前的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的工作,稍后,xxx组长、岳槐市长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领会。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一、回顾2022年民政工作

2022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积极顺应民意,深化改革创新,强化依法行政,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大胆探索、扎实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2022年被省民政厅评为绩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一)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切实保障民生底线更加牢实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截至去年12月,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x %,完成目标任务的x%。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截至去年12月,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x元,完成目标的x%;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x元,完成目标的x%;全年累计支付城乡低保金x万元;全面建立和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累计为全市x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x万元;向 245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x万元;为x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全市下拨中央、省、市救灾资金x万元,市级下拨救灾应急物资帐篷747顶、棉被x床,棉大衣x件。2022年出台了《xx市最低生活保障监管清单(试行)》、《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根据省民政厅《四川省开展建立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指导意见》,2022年我市在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选择6个乡镇中心敬老院建立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通过改善设施条件、健全供养服务功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逐步建成了6个既能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又可面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运营效益良好、养护功能完善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我市“”发生群发性山洪及滑坡灾害,灾情发生后,及时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启动救灾应急响应,指导县(区)、乡镇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做好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向省上争取灾后恢复重建资金x万元。2022年,我市完成了7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全年培训灾害信息员270余名。

(二)加强社会治理,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一是积极开展城乡社区治理,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全力打造以“民主法治、文明祥和、环境优美、便民利民、平安和谐、组织健全”的六个特色社区建设。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市级、县(区)、街办(乡镇)、社区“互联互通、四级协同”的目标。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自治中的积极作用。按照文化惠民扶贫要求,大力加强对贫困村村规民约制定的指导力度。按照“政府扶持、社会运营、专业服务”的思路,积极实践“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截止去年,信息平台已办理公共服务事项33万多件,沉积信息117万多条。二是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制度改革。认真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要求,出台了《xx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完成了第一批脱钩试点工作任务。及时清理有关审批程序,全面实行了5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取消了社团分支机构审批、社团筹备审批、社团会费标准备案。制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组织扶贫活动的通知》,2022年市级社会组织通过发动会员单位捐赠,争取有关社会组织项目等方式,投入扶贫资金50余万元。2022年已经实现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实行赋码和发证一步到位。

(三)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积极开展双拥工作

全面落实抚恤优待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2022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x人,其中选择自主就业x人,自谋职业7人,符合新政策安置工作条件4人。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181人x万元,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7人x万元,已落实4名转业士官安置岗位,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率x%和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率x%。全年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经费共x万余元,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均得到保障。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经费,标准最高的达到x元/人·年,全市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经费达x万元。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村)双拥工作的意见》,继续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和社会化拥军工作,落实城乡社区(村)双拥工作经费万元。去年我市已连续四届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

(四)完善公共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一是养老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编制完成《xx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xx市创建中国阳光康养产业试验区发展规划》《xx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等规划,并在我市成功举办全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现场会。完成新增民办、公办机构床位2000张,维修改造公办机构床位300张,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6个,为22289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创建农村幸福院11个。二是切实维护残疾和困境儿童基本利益。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拓展儿童福利范围,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将未满18周岁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到孤儿保障范畴,以维护感染儿童合法权益,帮助感染儿童健康成长。去年按孤儿保障标准,为我市的7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按x元/人/月的标准发放了基本生活费。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在全市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摸底排查工作,动态建立了我市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留守儿童关爱救助工作打下了基础。经过层层把关摸排汇总,我市农村留守儿童x人,农村留守妇女x人,农村留守老人x人。目前已成立了关爱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制度。三是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积极组织开展《慈善法》宣传,在首个“中华慈善日”之际,积极组织向群众大力宣传《慈善法》,介绍了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对《慈善法》的解读,印制发放近万份宣传资料。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实施意见进一步培育慈善文化、发展慈善组织、提高政府支持力度等措施,建立与经济发展同步的、与社会民生一致的可持续发展的慈善事业体系。四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行政区划、平安边界建设和地名标准化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区划地名工作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去年我市共收集地名普查目录13832条,收集地名普查登记表x份,完成外业数据采集x条,完成地名数据入库x条。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地名命名,开展地名规划。提前规划命名,实现了地名命名先于施工建设,形成了先有名称后有实体的局面。加强地名标志管理,完善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实现全市城乡门(楼)牌编码率100%,安装上墙达90%以上。全年受理门牌申请项目27个,编排门牌号x个,监制安装门(楼)牌x块。五是殡葬管理和婚姻收养登记取得新进展。积极启动殡葬改革工作联席机制,与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对公墓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联合督查,并取得了显著效果。在米易县召开了全市婚姻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会,各县区已经基本完成建国以来婚姻登记有身份证信息的历史数据补录工作。按照xxx和民政部文件要求,及时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学习政策做好打拐解救儿童的收养工作。

2022年,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我市依法治市有关要求,以法治机关示范创建为抓手,打牢民政依法行政基础,有力保障了各项民政事业的大力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和鼎力支持,得益于全体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忠诚履职和辛勤付出。在此,我谨代表市民政局党组和我本人向全市民政战线辛苦工作的同志们和大力支持关心民政工作的相关部门和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坚持民生民本为核心,大力推进五个民政建设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好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深化“按政策办事,以事实说话,用真情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保障民生、发展民主、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力争在改善民生上有新成效,在创新社会管理上有新进展,在提升服务水平上有新突破。

(一)要建设“民生民政”。就是要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健全政策制度、丰富服务内涵,维护好、发展好、保障好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为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拓宽工作空间。民政部门是代表党和政府做在“善事”,是做的最大的民生工作。我们要充分认识民政工作的根本宗旨和核心要义,千方百计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聚焦服务对象的生活问题,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防灾救灾、优抚安置等制度;聚焦困难群体的需求,着力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方面,加强对孤儿、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困境儿童、受灾人员、困难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关心,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聚焦社会普遍关注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以“适应需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多元供给”的思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和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四十六篇

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 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

为推动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推动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 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从6月20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活动方案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二、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1.全面复核低保对象。对全区的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照《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2.严肃查处“人情保”。以促进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媒体披露的重大违规违纪案件,民政部将直接督办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3.有效遏制“错保”。以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为核心,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鼓励各地改进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切实建立符合当地实情、群众满意认可的低保对象认定政策体系。

4.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披露。集中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普及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将政策送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县一级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两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全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乡镇(街道)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2.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四十七篇

为做好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按照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县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村低保。2009年至2011年,我县农村低保对象由30425人增加到34788人,2011年通过核查核实,农村低保对象目前为31430人;人均月补助标准由09年的50元提高到72元,保障线标准由840元提高到1200元;三年累计发放资金万元。

2、城镇低保。2009年,城镇低保对象有10170人,经过每年的全面核查和认定,2011年城镇低保对象为8023人;人均月补差标准由09年的130元提高到不低于160元;最低生活保障线由160元提高到245元;三年累计发放低保金万元。

2009年,制定了县城乡低保工作制度,其中包括:审核制度,家庭收入和财产申报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制度,举报与督导制度等。2011年先后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封民字【2011】28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城市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封民字【2011】31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工作管理机制,提高了规范化管理水平。

3、五保供养

2009年至2011年,我县农村五保对象由4034人增加到4109人,其中集中供养人数由349人增加到386人;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600元增加到224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100元增加到1320元;三年累计下拨供养资金万元。目前,全县共有19个乡镇敬老院,为改善敬老院生活设施,确保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10年民政局筹资53万元为乡镇敬老院安装共安装太阳能24个,配备洗衣机24台,电冰箱24台,衣柜400个,床200张,从而使五保老人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政策。2009年至2011年,共支出万元资金,为全县4万多名低保和五保对象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全民医保。同时积极开展了儿童心脏病、白血病、尿毒症、食道癌、乳腺癌等近30余种重大疾病救助工作,为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困难群众及时实施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共累计身患重大疾病的城市低保对象256名,救助资金万元;救助身患重大疾病的农村困难群众4257名,支出救助资金万元,较好的解决了特困群众的治病困难。

5、自然灾害救助。严格管理和使用救灾款物,合理运用,重点使用。2009年至2011年共下拨救灾款万元,面粉25万公斤,食用油850公斤,棉被4800条,棉衣3800件,被罩2500条,慰问金万元。共救助7万多人次。

二、具体做法和措施

城乡低保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非常重要工作,为其尽最大努力,投入大量人力和财力,落实各项政策,不断完善手续。

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外,又积极探索,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城乡低保工作规范运作。

1、每年3月份,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都要进行一次全面复核,每次检查我县都要抽调工作人员20名,组成5个工作组,每组指定一名副科级干部负责,实行包干责任制度,实行进单位、入乡村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特别是2011年,对全县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进行了逐户调查、复核和认定,县局组成25个验收组,各乡镇民政所全力配合,对基层18个乡镇逐村逐户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要求每个村必须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进行公示,且要求永久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撕毁或损坏,否则一律不予审批。并对各乡镇的公示栏进行了一一拍照存档。共查出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城乡对象1578户、2119人。其中,因家庭收入变化的1897人;因失地的25人;因参战的2人;关系保88人;因死亡的39人;其他原因的68人;避免万元城乡低保资金流失。每年核查都要投入近5万元的资金,来保证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准确,防止个别人弄虚作假,骗保、错保现象发生,除按有关政策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外,又采取了多种措施:①对城市低保对象又增加了个人写保证书,单位出具责任承担书,主管领导签字,对象提供连续10个月的水、电费证明,填写居住门牌号码等,以此核算实际消费支出。在社区显要位置长期公示城市低保人员名单,张贴全家人照片;同时,加大入户调查力度,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等责任追究制度。②农村低保实行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低保对象名单,实行三榜公示定对象。采取了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和“4+2”工作法相结合的办法,并在全市得到认可,市局领导号召各县学习县民政局的做法,并进行了推广。

3、加大入户调查力度,要求乡(镇)政府入户率达到100%。以此剔除因家族势力在评议出的人员中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确保公平公正。

4、在县媒体(广播电视台)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每年审核期间,在县电视台宣传公示城乡低保政策、对象条件、不予批准的情形,使政策逐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设立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等措施,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6、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xxx456号令)和省、市有关五保供养政策,2011年为全县144名16岁以下的孤儿实行了“吃、穿、住、医、学”的五个方面的救助,共发放救济金万元。为62名二本以上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实施了一次性救助,发放助学金万元,帮助困难学子顺利踏入了大学校门。

7、积极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重点做好在前预防和灾后重建工作,特别是2009年发生了严重的旱灾和雪灾,全县受灾面积达96万亩,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调慰问开挖黄河引水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十四军一千多名官兵,全力以赴抗旱救灾,帮助灾区疏通沟渠,引水灌溉,有效地控制了灾情,减少了灾害损失,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11月11日?12日的特大暴风雪造成全县577间房屋受损或倒塌,损坏日光温室1266座,损坏养殖设施1060个。导致23396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4248万元。雪前,我们把住在危房中的五保迁出,并对城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救助,积极核查上报灾情,救助特困人员,拨发了棉被及大衣,大灾面前没有发生重大事故。

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2010年由于多次普降大雨,给我县的粮食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了重大损失。全县因灾倒塌群众住房680多间,给群众的生活也带来了极大困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区群众倒房重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干部职工逐乡逐村进行排查,认真确定帮建对象,并积极向上级争取帮建资金111万元。帮助五保、低保户困难群众87户,建房267间,11月底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尤其在每年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中,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动员全县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踊跃捐款万元。专门用于低保家庭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医疗救助。

三、存在问题

㈠、农村低保存在问题

(一)、农村低保存在问题和建议

1、政策需要完善,要具有操作性和约束性。

2、操作方面主要存在于村级,由于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的思想境界高低不一,受家族势力影响,家族大、党员和群众代表多的一般家庭能评上,而家族小的最困难的家庭却评不上。

3、为上访人办低保,为因拆迁、征地者办低保的现象依然存在。“灭火器”和人情保依然难于控制。个别私心比较重的人,特别是在重要部门工作的人,托领导、找关系,要求为其亲戚乃至家属办低保。

(二)、城市低保存在问题

1、由于工作量大,人员少,缺少经费,审核、审批重材料、入户率达不到100%。

2、一些单位不负责任,出具假证明,假材料,个别人靠找关系,托人情,弄虚作假,隐瞒事实,造成有错保现象。

3、城市居民居住分散,周围邻居互不了解实情,调查难度极大。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四十八篇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xxx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xxx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第八条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章 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

第十八条 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第十九条 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第四章 受灾人员救助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

自然灾害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保障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物资的紧急供应。

第二十二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

第二十三条 灾情稳定后,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评估、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第二十四条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第二十五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

第二十六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因当年冬寒或者次年春荒遇到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第五章 医疗救助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应当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

第六章 教育救助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

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第三十五条 教育救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救助对象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确定、公布。

第三十六条 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第七章 住房救助

第三十七条 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第三十八条 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

第三十九条 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公布。

第四十条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

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财政投入、用地供应等措施为实施住房救助提供保障。

第八章 就业救助

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

第四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第四十四条 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当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第四十五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第四十六条 吸纳就业救助对象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

第九章 临时救助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第四十九条 临时救助的具体事项、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第五十条 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第十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五十二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

第五十三条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将社会救助中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第五十六条 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应当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和渠道,提供社会救助项目、需求信息,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第十一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 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请求、委托,可以通过户籍管理、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车船管理等单位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代为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审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可以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救助事项有关的资料,询问与社会救助事项有关的单位、个人,要求其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第六十条 申请社会救助,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可以先向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求助。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到求助后,应当及时办理或者转交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第六十一条 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工作人员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除按照规定应当公示的信息外,应当予以保密。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及时公开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三条 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对履行社会救助职责的工作人员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受理举报、投诉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实施监督。

第六十五条 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或者人员,对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

(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

(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

(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四十九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x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xxx《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适用本条例。

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原则]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部门职责] 省民政厅统筹本省区域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市、县级民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各级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五条[基层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具体承办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等事项。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六条[政府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社会救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核对系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划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第八条[社会参与]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xxx、红十字会等组织根据职责或者章程参与社会救助,开展社会帮扶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第九条[表彰机制]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定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地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本条例所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共同生活的成员间按照《婚姻法》具有法定抚养、扶养、赡养义务关系的家庭成员,主要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xxx内服刑的人员;

(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中,但与其他成员均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

(四)省民政厅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虽未单独立户,但没有法定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人的个人,可视为家庭。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应按上述规定如实申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第十一条[标准设定] 每年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各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人均财力等因素,分区域制订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最低标准。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公布一个月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当地具体的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差标准。

第十二条[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或其代理人携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同时书面申报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授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经办机构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及定期复核。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家庭成员具有本省户籍但户籍地不同的,应当向家庭任意成员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较低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授权委托核对后的2个工作日内,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信息化核对所有项目均符合当地规定标准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不符合当地规定标准而不予受理申请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结果提出质疑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发起复核,出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复核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复核报告的结果决定是否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不符合当地规定标准而不予受理申请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不少于2名经办人员对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逐一入户调查核实。根据入户调查情况,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于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公示期间出现异议且能出示有效证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民主评议。经民主评议认为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申请相关材料上报至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经民主评议认为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家庭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受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委托,由居住地民政部门组织人员于受理委托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入户核查,并反馈调查结果。

(四)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拟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并及时发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拟批准的申请家庭通过固定的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以及政务大厅设置的电子屏等场所和地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人数、拟保障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

(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拟批准的`申请重新公示,对不予批准的申请,在作出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救助金额]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从批准之日下月起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分类施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第十四条[日常管理]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定期复核,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县级民政部门每年要随机进行抽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定义] 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以下称为低收入家庭),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有关专项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可以调整低收入家庭的认定范围,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审批程序适用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第三章 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六条[定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地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七条[救助内容]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可以通过实物或者现金的方式予以保障。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务。

(三)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合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和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四)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办理。特困人员的丧葬事宜应当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并享受七项基本丧葬服务免费,其余必要丧葬费用从救助供养经费中核销。

第十八条[标准设定]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公布,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等制度相衔接。符合相关条件的特困人员,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待遇。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第十九条[申请审批程序]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条[主动发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终止规定] 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第二十二条[供养形式] 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供养服务机构应当优先供养生活不能自理和无住房或住房条件较差的特困供养人员。

第二十三条[供养机构经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政府设立的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完善管理制度,改善供养条件,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正常运转。

符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可以依据xxx《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事业法人登记,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安全管理和服务管理等制度,依法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五十篇

一、要提高工作水准

新的一年,全市民政工作要有新目标、新水平,努力开创新局面,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1、过去民政工作的功绩有目共睹。主要体现在“三多”、“三个特点”:一是争取资金多。全市民政部门向上争取资金1个多亿,如低保资金达到了几千万。二是做的好事多。民政 部门的工作,都是做的好事,特别是为弱势群体做的好事。三是群众得到的实惠多。争取的资金是给老百姓的,办的好事也是为老百姓的。“三个特点”:一是注重汇报,善于处理与上级部门的关系,争取民政部、省民政厅的支持大;二是为民办事办得实;三是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的贡献大。

2、高标准、严要求,工作还有差距。全市民政工作与上级要求比有差距,与先进单位比有差距,与群众需要比有差距,与职责职能比有差距。主要是差在思想上,满足现状;差在工作上,发展不平衡;差在作风上,效率不高。全市民政工作要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市老百姓再多办点实事,必须戒骄戒躁,克服满足现状思想。这次会议后,各区县(市)、包括四区要回头看,找差距;评了先进的县(区)也要找差距,评了先进不等于没有问题。要在救助工作、社会事务管理,特别是优抚对象稳定等各个方面找问题、找差距,找主观原因,要像德山开发区那样认真整改。去年,德山开发区有两件事拖了全市“后腿”,一是敬老院建设问题,二是低保资金按时发放问题。市政府通报批评后,开发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闻过即改,为此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反思找差距,提出了强有力的整改措施,并狠抓了落实。市政府对德山开发区的整改是满意的,在此提出表扬,希望你们今年的工作抓得更好。

3、与时俱进,民政工作任重而道远。第一,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肩负的责任大;第二,民政部门是为民解困的主要部门,群众的希望大;第三,民政部门是社会事务的服务部门,承担的任务大;第四,民政部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部门,发挥的作用大;第五,民政部门是服务“三个文明”建设的综合部门,做出的贡献大。因此,我们要高认识、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做好民政工作,真正为民多办实事,为政府多分忧解难,为社会多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多立新功,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多做贡献。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

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宗旨,紧扣“关注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主线,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突出五个工作重点:

1、突出救助。当前,从中央到省都在下大力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因此,民政部门要把救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主要是抓好城市居民低保救助、农村特困户救助、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农村五保户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抓好救助工作,必须把握三点:第一,要严格按政策、按程序办事。救助工作政策性很强,救助资金要专款专用,救助重点、对象要搞准,救助资金要用在老百姓身上。第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办事。这一点好说难做,需要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地工作。比如城市低保工作是不是100%实现了应保尽保,是不是真正做到了动态管理,低保对象进出是不是“两畅通”。我认为,城市低保的应保尽保面要越来越小、救助的标准要越来越高,这才符合救助工作的规律和方向。我们要把工作做到位,该保的要真正保起来,不该保的一定不能保。第三,确保及时、优质救助到位。救助就是“救命”,就是“解困”。 民政资金本身是救急的,但目前工作程序多、资金到位时间较长。这个问题怎么解决?一是各级政府要筹钱先垫,比如低保金中央分两批下拨,各区县(市)必须先垫;二是市、县各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加快资金拨付速度,加快资金到位进度。会后,市、县都要专门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意见。

2、突出管理。社会事务管理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主要抓好社会公益事业、社会福利事业、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对于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第一,要管,这是职责所在,不能不作为;第二,要管住,抓而不紧等于不抓,管而不紧等于没管;第三,要管好,管到底、管到位、管出效益、管出水平。

3、突出稳定。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只有稳定,社会才能健康发展。维稳工作要作为今年民政工作的重点,抓好三件事:第一,切实抓好优抚工作,坚决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和待遇。近两年这一块很不稳定。要把这项工作抓好,一是要主动抓。工作被动抓,越抓越被动。我们要转变思维和方式方法,主动出击,从根本上抓。我多次强调“不稳定事出有因”, 主要是讲不稳定的背后有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工作不到位的原因,无理取闹的只是极少数。“保稳定事在人为”,再难的问题,再大的问题,只要我们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解决一件就少一件,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二是要抓落实,一抓到底。比如退役士兵政策落实问题,我们多次督查,多次调度,但是还有少数地方没有全面落实到位。三是抓重点、抓个案、抓骨干,把工作做好。希望你们、特别是上访比较频繁的区县要扎实做好工作。我个人认为,如果维稳工作没有做好,不能评先进。第二,切实抓好安置工作。过去的遗留问题要处理好,去年没有安置到位的要到位,而且还要追究责任,不追究责任就等于没责任。民政、编办、人事部门要对去年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认真结帐。今年的安置工作现在要开始考虑。第三,解决好特殊弱势对象的困难问题,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市民政局要对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一次认真研究,要把稳定工作作为今年民政部门考核评先的重点,加大力度,加重份量,加强责任。

4、突出办实事。省、市明确的民政办实事的各项任务要全面完成。去年,民政部门办实事工作抓得非常好,今年要完成得更好。就是“三抓”:第一,要抓早。去年迟了一点,工作比较被动。比如敬老院改扩建问题,去年搞检查时,工程刚完工,今年要早动手、早安排。第二,要抓实。本身就是办实事,如果搞些虚的,就与办实事的初衷背道而驰。要办一件成一件,实实在在。第三,抓见效,抓出效果。

5、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是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二是抓好社区建设。市委、市政府最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城市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我想在适当时候就社区建设问题开一次专题会,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使社区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要强化工作保证

1、加强队伍建设。要把民政工作做好,各项工作抓出水平,关键在人、在队伍、在班子。我们要结合新时期保持xxx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解决素质问题。素质包括三个方面: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不具备一定的素质,任何事都搞不好。xxx曾经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当前,全市正在开展保持xxx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认为保持先进性一时一刻容易,难的是一生一世保持先进性。因此要保持永远的先进性,关键在于解决素质问题。要通过学习、改造、锻炼、磨炼来增强素质。第二,解决能力问题。中央提出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作为民政部门讲,一是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要提高业务能力,三是要提高落实能力,这是最重要的能力之一。我们都要从把落实能力提高,把组织交给的任务落实好。

三,解决作风问题。民政部门要大力弘扬联系群众的思想作风、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勤政高效的机关作风、清正廉洁的生活作风。具体到个人,就是要围绕“四个字”去实践。一是“公”,做到立党为公、公道正派;二是“勤”,做到勤奋敬业、兢兢业业;三是“实”,思想要求实,工作要务实,作风要踏实,对党要忠实,对人要诚实,工作要落实;四是“廉”,做到清正廉洁,无私奉献。

2、形成工作合力。民政事业具有很强的福利性、公益性、社会性,涉及面广,需要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因此我们要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新机制,形成民政工作的“大合唱”。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关心、支持民政工作。

3、严格工作责任。民政工作是群众的工作,民政的事就是人民的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民政工作责任重大。所以,我们要严格民政工作责任,特别是对重点工作的责任。今年民政工作如果出了问题,一定要追究责任。在严格责任基础上,我宣布几条:一是完不成基本目标任务的要追责任;二是民政工作出问题被曝光通报的要追责任;三是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稳定的要追责任;四是因工作失职出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责任。年底,要按这个结帐,请民政主管部门根据我提出的四条量化一下,便于操作。总之,我们民政部门只能办实事、办好事,不能出事。

4、切实加强领导。民政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群众性都很强,所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要为民政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三是要大力支持,特别是分管领导要多关心民政事业,多研究指导民政工作,多帮助民政解难,多支持民政办事,该说的话要说,该担的担要担,该争的钱(民政资金)要争,该办的事要办。

关于当前的工作,我提出几条:一是要善始善终抓好保持xxx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二是要抓紧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三是要抓好当前救助工作,低保资金要到位,贫困户救助要到位,五保户生活救助要到位。最近全市遭受冰冻灾害,特别是石门、桃源县损失大一些,各级政府、特别是民政部门要做好查灾报灾工作,争取资金,搞好救灾工作。春荒要摸底,要争取资金,搞好救济。要抓好各自的扶贫点。这次全市保持xxx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四送下乡”活动,希望民政部门在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的基础上做到“两手抓”,一手抓村委会换届选举,一手抓备耕。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五十一篇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给“素质”插上“为民”的翅膀》。在全市上下开展提高素质能力,增强服务本领岗位练兵活动中,我局随之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意的活动,从动员大会到自我讲评再到今天的演讲比赛,我们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提高增强自身的服务水平。

“民政、民政”就是为民行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在人民政府序列中,民政部门是“民”字打头的部门。作为民政人,要牢固树立爱民、亲民、为民的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而优抚工作又是我xxx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项传统工作,是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及其他物质照顾和精神鼓励的一种行政管理,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牢牢把握“为民解困”这个重点,着力把握发展规律,深化发展理念,促进我市民政优抚工作的和谐稳定。

岁月蹉跎,时代变更,当年奋勇杀敌的青壮年,现在都成了耄耋的老人,因病致贫成为他们尤为突出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 09年下半年结合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我们出台了相关医疗政策,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个人承担部分在3000元以下按大病救助给予全部报销,个人承担超过3000元部分按30%报销,年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最高可达1万元。另外,每年还发给重点优抚对象每人400元现金解决门诊费,为患病优抚对象办理600元的药卡解决吃药问题。着着实实地解决了他们的医疗难问题。

优抚工作直接服务于优抚群体,开展优抚工作必须饱含对优抚对象的满腔热忱。1999年我毕业于民政部济南民政学校,在校学习期间我就知道民政对象中有一部分“最可爱的人”,从事优抚工作后,更增强了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就是要做优抚对象的知心人。每年八一、春节及现役军人复员退役期间,我们都会以不同形式对驻双的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倾听他们的声音,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他们,为即将退伍返乡的驻双士兵送出纪念品,让他们记住这第二故乡。

古人说的好:人心齐,泰山移。xxx同志也曾经说过:团结就是力量。社会是由群体组成,而群体是由一个个的人组成。我们深深地知道这一点,所以我们在落实上级政策的。前提下,在履行好政府保障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还要广泛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拥军优抚工作,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大型企业等社会力量为优抚群体献爱心、解难题,从而进一步提高优抚群体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

老子有云:“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给予老百姓的越多,自己感到越富有。辽东街有一位1956入伍的退伍军人叫孔祥友,在部队有患精神病使,家中就老俩口,生活非常困难。2006年,我们得知这一情况后,为他申请了评残,并被省厅评定为六级残疾军人,还安排他们老俩口住进了光荣院,现在他们逢人便说还是民政干部好,还是党的政策好。我们这个作为亲民使者,我们用自己的满腔赤诚,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老百姓心中树起了一座巍巍丰碑。

岗位练兵,要立足于本职工作,满怀爱岗敬业的激情,增强服务素质。我们有着“扬帆破浪,策马加鞭”的勇气,有着“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让我们斗志昂扬的给“素质”插上“为民”的翅膀!

今天,能够走上这个讲台,我深深知道,没有各位领导的悉心培养,没有同志们的长期关爱,没有自身的辛勤努力,是不行的。在这里,能和局里面众多的优秀人才同台展示,我非常荣幸,同时,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但我相信,再微弱的灯光,只要置身高处,它也能最大限度地照亮远方。

民政业务大讲堂范文 第五十二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评委们: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参加竞选民政局公务员的演讲,回顾自己的经历,审阅自己的能力,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如烟的往事一件件浮现在我的眼前。我走进江夏区民政局机关已有14个年头,回首过去,使我对民政工作产生深深眷恋之情。

经历了三次住队,让我目睹山村的贫困、农民的朴实;经受98特大洪水的洗礼,让我与大家结下了,同舟共济的患难真情;从事了八年优抚双拥,让我领略江夏双拥全国“三连冠”的辉煌;走进局办公室一年,让我真正理解民政工作的全部内涵;走上低保领导岗位以来,让我体会到谁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回首这十几年来民政经历,我对自已的一贯要求就是:踏实做事,老实做人,在做事中去体现做人。

目前,作为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副主任,主要负责低保工作,我的工作目标就是:建立一套规范化的低保运行机制,实现低保的“阳光操作”,实现低保的动态治理,实现低保的应保尽保。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我的工作思路就是:坚持一个观点,创新两个措施,加强三个力度,突出四个重点,树立5个做人理念,简称1、2、3、4、5。

坚持一个观点,就是“依法施保”的观点。不论是取消麻木的,还是没有退休费的,能否享受低保都要依据《低保条例》和现行低保政策来决定,必须将“符合低保条件才能纳入”作为前提条件。

创新两个措施。

一是实行限期低保,即对有脱贫能力的低保户,按照实际情况的不同,确定不同保障期限,期限一到,低保就自动取消,解决低保好进不好出的问题;

二是实行低保户标识制度,即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必须按规定、在其门前悬挂“低保户”标识牌,便于群众识别,从而达到有效监督。

加强三个力度。

一是加强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全面、正确地把握政策;

二是加强对低保专干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他们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一支稳定、专业、高效低保工作队伍;

三是加强对全区低保工作检查、督办考核力度。

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以入户调查为重点,把握家庭情况,核准家庭收入,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以评议、评审为重点,做到民主、公正,不搞一人说了算;

三是以张榜公示为重点,发扬群众监督,吃不吃低保,群众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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