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30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11-16 12:02:58404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一篇

案由:劳动争议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12个月的双倍工资共xx元(x×11个月=xx元)。

2、判令被告为原告补交社会保险金(从x年x月至x年x月)。

3、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经济补偿金xx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经过应聘,自x年x月x日开始,到被告公司销售部门工作,任职xx,工作期间原告遵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但被告一直不与原告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也未替原告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原告向被告提出纠正未果,x年x月x日双方劳动合同解除,被告未给予原告任何补偿。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向原告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并办理社会保险。重庆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未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法定期间内作出仲裁裁决,根据该法第43条规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遂起诉至贵院。恳请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纠正被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判决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重庆市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月x日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二篇

民事起诉状写作说明: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通知原告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我国法院中在民事方面分别设立经济庭和民庭审理普通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主要是指即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下面即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用的民事起诉状格式。因为经济诉讼的特殊性,所以要求原告方必须给出其银行帐号、工商核准登记号以及企业性质、经营范围和方式等内容,以便法院取证、联系。

民事起诉状格式:

原告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帐号:

被告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实,具体到门牌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下列文书当事人栏要求同此)

2.案由。主要写明当事人之间讼争的法律关系及其争议。

3.诉讼请求。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实,以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

4.事实和理由。事实部分,要全面反映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情况。

5.在起诉状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要填写准确。

民事起诉状(借款)范例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三篇

一、标题部分:某某公司申请*增量的申请

二、台头部分:某某国税局

三、本企业基本情况:成立日期、认定一般纳税人日期、法人、财务负责人姓名,经营地址、注册资金、主要经营项目。

四、本企业最近几个月的收入、税金、税负情况;财务核算情况,是否按时纳税。

五、本企业*的核定情况,以及最近几个月的*使用情况;特别是增值税*使用情况。

六、本企业申请*增量的理由:有无大笔定单或合同,根据现有核定情况无法满足实际要求。

七、提出申请,根据我企业的实际情况,现申请*增量。

八、落款:某某公司

九、日期:

家庭经济情况说明

某某公司:

目前我们双方要签订合同,贵公司要求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我公司表示理解。由于我公司营业执照正在工商年检之中,估计一个月之内可以解决。

特此说明。

敬礼!

公司(盖章)

20xx年5月5日

xxx:

我已于20xx年7月在天津师范大学顺利毕业,并取得毕业*书。就读期间办理的学生*在毕业前已由天津师范大学统一收回,故现在只能提供毕业*复印件,无法再提供学生*原件。

特此说明。

xxx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四篇

一、委托人名称:xxx、xxx、xxx

二、收案日期:20xx年3月3日

三、结案日期:20xx年6月20日

四、承办人:xxx、xxx

五、案由:

xxx、xxx、xxx诉曾令中健康权纠纷一案。

六、案情简介:

20xx年9月29日17时许,被告之妻王小凤与原告xxx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内沙路因摆烧烤摊发生口角,双方争吵完后王小凤打电话通知其丈夫曾令中,曾令中来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将原告xxx、xxx和xxx打伤。三原告共用去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元整。

七、代理人的分析意见

1、本案的基本情况清楚

本案中双方虽是因摆烧烤摊问题发生纠纷,进而发展成肢体冲突,但是主要责任应当由被告曾令中承担。原因是:

(1)被告之妻王小凤首先引起纠纷;

(2)被告曾令中殴打三原告的事实明确无疑,且就双方的伤情来看,被告方并无受伤,而三原告都存在明显的外伤,甚至是锐器造成的刺伤和划伤。

2、法律关系清楚:

本案中被告曾令中故意逞凶,严重伤害了三原告的身体健康,依据《民法》、《民通意见》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承担赔偿三原告因治伤所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八、处理结果: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6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曾令中及其妻子王小凤(被法院追加为被告人之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三原告元损失,。诉讼费由原、被告各自承担一半,即每方承担75元。

据悉,被告一方不服一审判决,欲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目前还在上诉期内,案件具体发展尚不能确定。

九、委托人的满意度:基本满意!

承办人签名:xxx

编制日期:20xx年7月10日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五篇

原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_____月出生;

住址:

被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_____月出生;

住址: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_____元;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委托律师的委托费用_____由被告承担;

4、本案所产生的一切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______万元和向他人借的______万元共______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借现金______万元,借期___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___个月的利息。

截止同年___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______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六篇

民事起诉状

原告:***,男,**岁,住所地:**省**市**区**路1号。现居住地:**市******厂****幢***室。电话:***********。

被告***,男,**岁,住所地:**市**区**二村**栋*门**号。现居住地:**市******厂****幢***室。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900,000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送达费。

事实与理由:

20xx年**月**日,原债务人***将欠原告的人民币九十万元债务转移给被告,被告同意承受,并当场向原告出具还款承诺书承诺:200*年*月**日归还欠款,若不能归还,则以其所有的房屋直接作价偿还。原告也表示同意。然而,被告既未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债务,也不按约定将其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决。

**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七篇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2019年工作亮点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xxxxxx在xxx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对政法机关提出的努力目标和明确要求,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省高院石时态院长提出的“诉讼不求人”司法理念是对法院诉讼服务在新时期工作的切实期盼和要求。为了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法院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便捷举措,诉讼服务中心将继续落实法院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好“四零”服务承诺,给群众以方便。

一、诉讼服务零距离。

在**法院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原有的诉讼服务窗口设置的安全玻璃全部拆除,实现诉讼服务与当事人的零距离接触,让当事人到院不再有疏离感。

二、自助式诉费交纳。

通过与工商银行联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及执行缴费窗口逐步安装设置自动缴费POS机,当事人可在收到诉讼费及执行费等缴费单后,当场通过POS机进行费用交纳,减少当事人往返缴费的时间。现已实现97%的诉讼案件可当场缴费。

三、完善诉讼保全担保措施。

为方便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失,方便当事人保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经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沟通,当事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时可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办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为诉讼保全提供担保。2019年共受理诉前保全26件,诉讼保全33件,让当事人的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五、设立诉调对接窗口、加强与社区联动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八篇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对检察机关是的一次重大机遇和挑战,为保证新《刑事诉讼法》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根据上级院新《刑事诉讼法》准备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院党组统筹协调主导下,我院干警以xxx五加强xxxxxx一清理xxx为主线,以强化督促检查为依托,集中时间和力量,全力做好新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工作。

一、提高认识,为新法施行筑牢思想基础。

我院先后召开党组会、全院大会及业务部门科务会,对开展新刑诉法的学习及试点工作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引导干警在办案中不断强化人权保障意识,提高法律准确理解和适用能力、证据审查判断能力、释法说理能力,自觉适应刑诉法修改后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

二、加强领导,为新法施行提供制度保障。

按照上级院要求,我院经研究决定制定了施行新《刑事诉讼法》试点工作方案,对学习培训、实证研究和司法解释建议工作以及清理长期羁押案件等方面工作作了规定,为做好新法施行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处负责),具体负责新《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的组织协调、调研指导、政策研究、情况通报、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多重方式,为新法学习提供有效载体。

我院将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作为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和岗位练兵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购买新《刑事诉讼法》20余套,制定学习计划,()下发学习资料,电视电话会议集体学,岗位练兵等形式对新法进行全面学习,以达到准确把握新《刑事诉讼法》,提高司法实践能力。

四、先行先试,做好新法施行尝试探索工作。

对新刑诉法修改的规定,我院先行先试,如依法对一起未成年妨碍公务罪进行社会调查和对该未成年人监护人到庭通知。这是我院积极探索修改后刑诉法,适用新规定的首例案件,也是全市首例。此案的妥善处理,既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又为明年准确全面适用新刑诉法奠定了基础。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九篇

xxxXX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乡镇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镇党委、政府按照县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的工作要求,把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分析乡镇纪委办案面临的形势和特点,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务干事为成员的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调查组和审理组,将来信来访、案件查办、档案资料管理、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重点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位成员身上,使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为镇纪委办案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统一思想认识。反腐倡廉工作是严肃党的纪律,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在基层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针对部分干部对反腐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案件查办会影响单位形象、影响经济发展,以及存在的“经济上,纪律让”等现象,镇党委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纪检专题会、职工会、村社干部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十篇

一、委托人名称:xx明度电脑有限公司

二、收案日期:20xx年8月11日

三、结案日期:20xx年4月6日

四、承办人:

五、案由:

xx市明度电脑有限公司与xx宜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葛丽涛其他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六、案情简介:

明度公司与宜华公司于20xx年建立了买卖关系,并签订《信用及付款协议》,同时葛丽涛向明度公司出具《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担保函》,明度公司加盖印章予以确认,约定葛丽涛为宜华进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宜华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完毕止。双方购销关系一直持续至20xx年8月。20xx年8月宜华公司与明度公司对帐,确认宜华公司欠明度公司货款143450元。明度公司要求宜华公司支付明度公司货款143450元,并依照协议约定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及明度公司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且葛丽涛作为宜华公司的担保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代理人的分析意见

1、本案的基本情况清楚

自20xx年,明度公司与宜华公司之间确立了买卖合同关系。双方签订了《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担保函》,并且双方于20xx年8月8日进行了对帐确认,明确了宜华公司所欠的货款。

2、法律关系清楚:

本案中担保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是有效的,担保合同也有效。担保人应当为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处理结果:

xx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宜华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明度公司143450元及利息损失,并赔偿明度公司律师费损失8000元,葛丽涛对宜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诉讼费由宜华公司、葛丽涛共同承担。

20xx年2月10日,葛丽涛不服一审判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3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九、委托人的满意度:满意!

承办人签名:xxx

编制日期:20xx年4月10日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十一篇

全市法院院长 会议交流材料

办事一站式 服务零距离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2011年, 我院收案3577件,是2007年收案数1778件的倍,结案3398件,结案率为95%,调撤率为。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我院在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 秉承“司法有限,真情无限”理念,精心打造高标准的诉讼服务中心,并于2010年底正式投入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视察后指出:“一家基层法院将诉讼服务做得如此细致便民、人性温馨,真的不容易”。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我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现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布局,打造司法为民平台

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我院始终坚持高标准,多功能,努力健全软、硬件设施,实现“区域设臵科学化、流程信息公开化、立案手段科技化、服务措施便民化”。

完善硬件设施,打造一流窗口。新建成的诉讼服务大厅近200平方米,设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费预收结算、执行款支付、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窗口,专辟等候区、法官会见室、调解室,1 配臵休息座椅、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电脑、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报刊等便民设施,将装帧精美的各类诉讼指南放在醒目位臵供当事人免费查阅。对调解室按照家居标准进行装修,悬挂以和谐为主题的字画和温馨标语,突出对话氛围,减少对抗因素,以缓和矛盾、赢得调解成功。大厅内摆放各种生机盎然的盆景和绿色植物,大厅外设导诉台进行诉讼引导,让来访者真切感受到人性化关怀,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优化人力配臵,实现一流管理。为将诉讼服务做好、做实,经积极争取并报县编委同意,成立诉讼服务中心机构,主任按副科级实职高配,与立案庭合署办公。同时从各部门选调年富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勤勉敬业、热心服务的精干力量和优秀年轻干警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将诉讼服务中心建成我院人才聚集地和展示法官才干的平台。建立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等一系列制度,制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规范用语和禁忌用语》,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举止得体、服务周到、用语文明、高效及时;做到分工不分家,人人都是信访接待员、法律咨询员,当事人无论走到哪个窗口,都能得到满意、温馨的服务。

二、创新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尽可能将审判辅助性事务从各个业务庭和办案法官手中剥离出来,靠前配臵到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集约化办理。诉讼服务2 中心在原有职能基础上增设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排期开庭、文书送达、案件速裁、诉前保全等功能,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切实便民、利民。

延伸“中心”职能,提供全方位服务。对外延伸服务,对一些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等不方便参加诉讼的特殊群体和外地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邮寄立案服务。特殊案件在电话预约后,诉讼服务中心均可在非工作时间派专人为其办理立案,预交、结算、退还诉讼费等手续。对内拓展服务,当事人要递送材料、提供证据,由中心专人接收,并负责转交承办法官;当事人要找法官,由导诉员电话联系,法官下楼到中心专门接待室进行接待,如果法官开庭或外出,只要留下联系方式,承办法官就会主动联系,再约时间。当事人对裁判不服或不理解的,由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直接或联系承办人进行判后答疑。

强化机制创新,提升服务质效。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功能互补、良性互动、诉调对接的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新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多种途径和渠道解决纠纷,实现纠纷解决的便利、高效、低成本和多元化。与县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实施意见》,县委政法委对两《意见》均进行转发。成立人民调解驻法院工作室,由司法局聘请三名资深人民调解员常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实现诉调无缝对接。立案前,3 对符合人民调解的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不立案,由人民调解员进行免费调解。调解成功后,当事人要求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由诉讼服务中心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当场制作法院调解书或司法确认书并送达。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直接交由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组速裁,对其余案件则严格按照规定,迅速分流至业务庭审理,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确保审判质效。2011年,共诉前调解结案321件,占已结民事案件的,速裁案件54件,大多数纠纷在当天或一周内便得到解决,没有一件进入执行程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降低了司法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

三、亲民爱民,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成立群众工作室,用群众工作法统揽信访接待工作。实行院长、庭长、承办人三级信访接处制度,严把“初访”和督查关口。指派资深法官负责信访接待、诉讼指导、法律咨询工作,对依法应当处理和可以处理的问题当即予以解答或解决,对依法不能办理或不属法院管辖的事项,向当事人耐心说明情况并告知解决的渠道,做到来访必接、有问必答。

开展司法救助,传播司法温暖。将司法救助的规定和程序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对困难当事人要求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由诉讼服务中心严格把关并提出意见,直接交院领导审批。对涉及农民工及妇女、儿童、老人4 等合法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分流审理。自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以来依法对226件案件减、免、缓交诉讼费 万元,对因调解、撤诉或适用简易程序案件退回诉讼费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万元。

一年多来,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今后,我院将在宣城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继续探索为民服务的新路子、新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强化服务功能,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第一平台”,彰显法院形象的“第一品牌”。

二○一二年二月十九日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十二篇

**县法院工作总结

——**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汇报

**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 年12月 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的xxx、十七届四中全会、xxxxxx考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2010年的具体要求和工作部暑,紧紧围绕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融入大局抓审判,服务经济促和谐,努力做好2010年法院各项工作,为促进**县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监督及上级法院的工作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不动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和“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的工作要求,以 “44321”目标工程为抓手,努力实践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树立形象、提高公信力”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三项承诺”,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从立足于县委工作大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

——审判执行工作情况。200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 件,结案 件,未结 件,结案率 %。同比收案上升 %。受理案件数自建院以来首次突破 件。其中审理刑事案件 件,审结 件,结

1 案率为,同比收案上升。审理民商事案件 件,同比上升,审结 件,未结 件,结案率。其中判决 件,调解 件,裁定 件,调撤率。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件,审结 件,结案率,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件,裁定准予执行 件,执结**件。

从各类案件受理情况来看,案件类型正由单一化向复杂化、多元化发展。同时从受理案件总数逐年上升的情况反映出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大大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意识空前提高。在集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共清理积案**件,3月底以前已全部执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2009年,共受理执行案件**件(含旧存**件),执结**件,未结**件,结案率/**%。同比收案上升**%。其中执行和解**件,占结案**%。在集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共清理积案**件,标的**万元,3月底以前已全部执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班子建设。院党组首先从抓班子带队伍抓起,建立健全党组领导班子学习、监督、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管理职责,做到率先垂范,带头过好权力关;秉公办案,过好人情关;清正廉洁,带头过好金钱关,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工作活力进一步增强。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水平,先后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向东营中院学习、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法院等活动。加大对干警的政治业务培训,先后有 **人次参加民事、刑事、审监、执行业务培训,**人次参加全

2 国统一司法考试。把学习培训与提升实践技能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审判员、书记员岗位大练兵活动,强化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提高书记员速录能力,为进一步拓宽法官视野,先后带领**人次到对口友好法院及疆内其他法院考察学习、交流经验、寻找差距。石河子市法院、昌吉市法院分别选派**名挂职干部,充实到我院领导班子中,为开展业务交流搭建了平台。逐步解决干警职级待遇,**名干部已被组织部门任命为正科级,**名干部任命为副科级,**名干部组织部门正在重点考察,提请人大任命法官**名。

——全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事件发生以来,认真完成维稳处突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大讲事实真相、大讲民族团结、大讲法律政策,先后深入农村宣讲,组织内地高中班、疆内初中班返乡学生、退休老干部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谈体会、谈认识。在连续上班双休日不休息的情况下,全院干警团结一心,同仇敌忾,共同做好值班及安全巡逻等工作。同时根据县委总体安排部暑,先后开展了“**”、“**”**等活动,派干警**多人次、**多车次参加县人武部民兵小分队、**加强安全保卫措施,全力以赴确保“**”事件后和庆祝祖国六十华诞前后的安全防范工作。

——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做到保增长、保民生、促发展,始终把“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近百姓”作为审判工作理念,全方位提出20条便民利民措施,制定了《**措施》,把“服务”落实到审判工作各个环节。年初院党组公开向社会作出**项承诺**。

——强化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按照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原则,对全院原有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废止*项,修改完善**项,新修订**项,使我院制度管理更趋规范化、科学化。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警的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和“八个必须”。加大司法管理力度,建立法院内部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县人民法院关于对违法违纪行为及错案差案责任追究办法》,完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业务工作、党风廉政等综合考核体系,将党建与审判业务同抓共考核,收到了明显成效,2009年未发生一起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落实项目建设,改善办公条件。积极加强法庭硬件建设,**法庭已建成投入使用。**法庭建设项目已获自治区发改委批复,明年可投入建设。**法庭、**法庭已列入恢复建设规划,审判综合楼项目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待批。先后添置了电脑、打印机、扫瞄仪、摄像机、照相机、投影仪、传真机、监控等办公设备,基本实现了立案、归档、文书打印、庭审记录等微机化管理,实现了案件流程管理规范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回顾2009年的工作,使我们意识到:要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全力依靠县委政府的支持,法院的职能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司法公正才能得到有力保障;必须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切实把审判工作融入到**县的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中,才能正确处理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只有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确保司法廉洁公正,法院的各项工作才能顺利推进,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才能最终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树立形象、提高公信力”的工作目标。

二、2010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

2010年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x、十七届四中

4 全会、xxxxxx考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不动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犯罪,依法确保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利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做到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推进**县依法治县进程,促进**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0年奋斗目标:在巩固2009年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努力实现:

服务大局方面:及时传达各级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审判信息报送工作,对涉及稳定的刑事犯罪案件和专项治理打击的刑事犯罪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执行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及县委、政府、人大、政法委等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始终把法院审判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之中,切实发挥维稳生力军作用。

审判执行工作:审判执行工作紧紧围绕xxxxxx在自治区干部大会上提出的“三个不动摇”,立足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发展大局中,在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刑事、行政案件结案率达到**%,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执结率**%。案件评查率**%。着力加强和提高执行和解率、调撤率、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使上诉、改判、发回重审、重信重访明显下降。“执行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进一步落实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

队伍建设方面:深化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法院活动,全面加强干警的政治、业务综合素质水平,工作作风要有大的转变和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要有新

5 提高。进一步落实干警政治、生活待遇;创造机会加大干警考察交流、学习培训力度。

审判管理方面:建设规范化人民法庭,逐步实现审判法庭及基层人民法庭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化、组织建设规范化、审判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物质建设规范化的“五化”科学管理模式。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法庭建成投入使用;审判综合楼正式批复以前,提前做好前期建设准备及预算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司法装备基础设施及绿化美化建设,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

司法为民方面:全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具体落实《***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措施》20条,按照《**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基层法庭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人民法庭服务群众的司法能力。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总要求,以及县委对政法工作的总体安排部暑,以即将召开的第五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契机,以***同志在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为动力,按照即将召开的县委扩大会议精神所确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全力维护**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领各项法院工作。在2010年工作中,我院将把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使全体干警明确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

6 议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定的战略部署和重大任务上来,努力做到认识有提高,行动更自觉,作风有新变化,工作取得新成绩。真正把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各项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法院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

二是及时组织干警深入学习***、xxx、xxx、杨焕宁、吴爱英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进行座谈讨论发言,每位干警针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自己在2010工作中如何做好审判执行工作。

三是按照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xxx同志在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法院工作总体要求,理清思路,认清使命,认真做好2010年法院各项工作的整体规划。

四、以xxxxxx考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为重点,围绕县委工作大局,提高人民法院在社会综合管理职能中的司法保障功能

做为司法审判机关,尤其是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审判机关,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在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以清醒的头脑,严格按照“三个不动摇”的思想,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从思想深处深刻认识民族团结是国家统一的重要保证,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是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强化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以服务县委大局为根本,从立足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为抓手,以提高审判效率,强化审判效果为目标,积极引导干警树立严谨、务实、公平公正、清廉无私的审判作风及责任心。

一是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

落实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建

7 议工作,针对预防刑事犯罪的薄弱环节,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法院的业务沟通、交流,积极主动争取指导监督,注重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维护稳定的整体实力和战斗力。

二是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按照中央政法委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工作要求,加强庭前、庭中、庭后环节的调解工作,重点解决调解协议不明确、调解协议无法实际履行等问题。加大判后答疑和息诉服判工作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司法原则,有效消除和化解各类纠纷矛盾,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努力确保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维权、监督、支持并重的原则,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优化行政执法环境,稳妥处置敏感性案件。对行政机关的不当行政行为依法提出司法建议。

四是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力化解“执行难”,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落实法定期限内执结案件制度,规范拘留、搜查、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采取前法律文书的审核、签发把关,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禁在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活动中收取中介机构佣金的通知》要求,重点加强对评估、拍卖、以物抵债等执行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案件暂缓、中止、终结执行,以及查封案外人财产、执行款物收取发还的审核把关。加强执行和解工作,有效抑制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地减低执行对抗程度。坚持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主动争取县委、人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支持和协调,积极争

8 取社会各方的支持配合,努力改变执行工作“单打一”的局面。

五是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审判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审判监督工作以加大案件定期评查力度为重点,坚持有错必纠,结合质量考核,实行定期通报,严格执行错差案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每月收结案信息通报、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纪律作风督察通报、信访情况通报等四项通报制度,使法院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到实处。

强化审判监督职能,修订完善《案件评查制度》,严格依照《**县人民法院差错案责任追究办法》,执行差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案件归档前评查的监督管理职责,全面加强案件质量跟踪监督。对抗诉、本院提起再审、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等案件,逐案作出评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建议,并对反映出的各类案件质量问题进行内部通报。大力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强化裁判文书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责成相关人员纠错改正。继续坚持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强化当事人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产生,保证审判队伍不出问题。

四是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司法服务意识。面对金融危机以及社会转型期中凸显出的矛盾日趋复杂化尖锐化,涉诉信访工作亦提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的重要议事日程。法院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关口,更显责任重大,任重道远。因此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是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这亦警醒着我们在审判各类案件中,时刻不忘公平公正、头顶天秤的职责所在,时刻不忘“三个至上”以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天职所在。依法保障当事人正当行使申诉权利,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建立教育引导群众、支持合理诉求、依法纠正错案相统一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五、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努力推动法

9 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动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主题。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通过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足区情、县情,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认真审理好、处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审判贴近百姓、司法关注民生”。

——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法院活动,努力提升法院形象,提高法官素质。

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法院活动,对于提升法院形象和提高法官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涉及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等方面的调研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引导教育法官从经验型、实践向专家型学者型法官迈进,逐步养成法官自觉学习、求实进取的学习意识,确保法官各项司法活动健康发展,努力提高法官整体素质水平,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积极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活动,逐步实现法庭管理“五化”

司法审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是法院开展工作的核心。审判业务庭及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窗口、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为进一进步强化审判业务庭及人民法庭的基础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正在制定《**县人民法院法庭管理“五化”建设实施方案》,从规范审判业务庭及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做起,逐步实

10 现审判法庭及基层人民法庭“五化”建设的科学管理模式。力争使法院在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建设、审判工作、管理制度、物质建设上都有新的提高,司法服务能力有新的进步,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注重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重点在全院干警中抓好“三个克服,一个提高”。“三个克服”即克服档案管理是档案管理员的事,档案管理与已无关的思想;克服只要搞好审判,档案管理好坏无所谓的思想;克服档案管理员低人一等,不出成绩,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一个提高”就是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学习交流的力度,提高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请上级法院以及县xxx的有关领导来我院进行指导和传授经验,并组织人员到兄弟法院参观学习,吸取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以提高自身的档案管理水平,提高档案利用率,以扎实的工作促进我院的审判业务工作顺利进行。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重开展反腐倡廉,切实增强抓好队伍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

一是首先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持重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四实”工作作风,树立求真务实的政绩观、权力观和价值观,始终把维护班子团结放在第一位。强化落实管理责任制。领导就是责任,责任贵在落实。在明确领导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抓落实。形成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的责任体系。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其次激发中层领导干部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作用,改变他们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的错误思想。再次是要加强发挥党支部的重要作用,重视支部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促进党、团、工、青、妇组织活动的正常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建设。

11 二是要加强法院队伍政治思想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按照xxxxxx考察新疆时提出的“三个不动摇”,努力好政治政思想教育,严格落实本院制定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制度,重点抓好干警日常政治学习。及时组织干警学习xxx、自治区、地委、县委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并融会贯通于审判工作实践,做到法院审判服务于县委工作大局。积极引导干警争做弘扬法治精神的模范。深刻认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法官,三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扎实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八个必须”;严格制度落实和奖惩规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确保审判权只用于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审判权谋取私利。重视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使干警在先进典型事迹中受到激励和启发,从腐败典型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提高拒腐防变、清廉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是加强审判业务建设,重点抓好干警业务素质培训。做到只要上面有政策,就允许干警外出培训。制定年度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强化对干警业务素质的考核,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积极争取国家法官学院、高级法院培训中心、地区中院的培训名额,增大业务培训比例。继续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全国司法考试,落实奖励机制,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使队伍业务素质实现质的飞跃。坚持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学理论与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相结合、带着问题学与主动学相结合、提高理论水平与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努力营造学习氛围,不断改善学习环境,注重提高学习实效,全面提升业务素质。

12 五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工作,认真听取各种批评、意见和建议,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制度,增加司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六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强化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法院综合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制度创新和落实,建立健全与社会形势、任务发展相适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强化考核监督,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加大干部队伍建设、案件审判质量、干警作风建设的引导和管理,认真落实《**县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规定》,严格案件从立、审、执的审判流程责任,使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更趋科学化、规范化。严格《**县人民法院关于对违法违纪行为及错案、差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完善绩效考核综合考评办法,对司法作风不严,办案质量不佳、工作效率低下的庭室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做到奖罚分明,逐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良好氛围。

七、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主题,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司法服务,努力为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提供司法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视能动司法,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把司法关注民生置于审判工作重中之重。

一是强化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诉讼调解,执行案件中的执行和解职能作用外,加大与人民调解员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协作,慎重审理、执行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把“审判贴近百姓、司法关注民生”体现于审判的各个环节,切实做

13 到人民法官为人民。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民商事审判工作,突出基层人民法庭及三个办案点在便民诉讼上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实施意见》、《**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措施》20条。

三是对于困难弱势群体,积极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为其提供司法救助和优质的法律服务,继续深化“四个一”活动,主动与司法局协商合作,在法院逐步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四是建立巡回法庭制度,加大巡回就地办案审判力度,积极为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农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减轻当事人的讼累。

八、加强基层基础性建设,加强后勤保障,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十三篇

法院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经验介绍材料-经验交流材

聚焦两个“一站式”,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全国模范法院”xx区法院事迹系列报道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首要场所,也是展现司法形象的重要窗口。2019年以来,xx市xx区法院认真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按照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标准,在全省率先完成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目标,构建起更加精准便捷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2019年9月11日,甘肃省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部署推进会在xx区法院召开,甘肃省高院及甘肃各市州、县区法院160余名领导对xx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实地观摩,xx区法院两个“一站式”工作经验在会上交流,甘肃省高院院长张海波在会上评价:“xx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全省法院作出了示范和标杆,走在了全国法院前列”。截止目前,共有来自省内外55家法院的600余人次来该院观摩交流两个“一站式”工作经验。

一、在资源整合上下功夫,实现诉讼服务功能集约化

为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便利群众的诉讼服务职能,2019年8月,xx区法院全力推动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目前,xx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共分为安检区、导诉台、休息等候区、登记立案区、自助服务区、司法保全和司法确认区、多元解纷区等功能模块,集约设置导诉、立案、自助服务、保全、司法确认、鉴定评估、集中送达、案件款缴退等窗口,确保群众“一站式”办理。在导诉台,集中对诉讼群众开展诉讼引导,对案件进行调裁分流;在登记立案区,立案窗口对案件进行集中受理;在司法保全、确认区,集中办理全院所有诉讼保全案件,对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在鉴定评估窗口,集中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在多元解纷区,共设置7个调解室和3个速裁审判庭,速裁团队3名员额法官带领72名特邀调解员开展审前调解和简案速裁,推动简单民商事纠纷快速化解。

二、在智慧服务上下功夫,实现诉讼服务智慧化

三、在拓宽渠道上下功夫,实现立案服务方式多样化

四、在简案快办上下功夫,实现分调裁审衔接流程化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十四篇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x万元及利息(注: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20xx年x月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xx年x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xxxx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xx年xx月xx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x万元和向他人借的x万元共x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借现金x万元,借期x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x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x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x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十五篇

原告:王××,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被告:张××,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元及利息(暂计至20X年12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20xx年10月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支付租金给原告。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由于被告不能依约支付租金给原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6月25日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十六篇

一、民事诉讼当庭认证是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

1、当庭认证与当庭宣判。

审判方式改革的要求之一就是提高当庭宣判率,以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当庭宣判的前提就是要当庭对诉讼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并说明理由。而要做到当庭对诉讼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关键就在于当庭对证据的认证。作为法官,其所追求的不是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客观事实,而是诉讼法意义上的法律事实,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对证据的认定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对诉讼争议事实的认定。所以说,要做好当庭宣判工作,首先要解决好当庭认证问题。

2、当庭认证与当庭调解。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其前提必须是在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的情况下进行;庭审程序中,把调解安排在庭审小结之后,也是对这种要求的一个策应。庭审小结的综述,尽管不是对案件事实的最后的判决,但由于法官这时对证据的证明力作出了判断,并依据诉讼法及其相关理论阐述了相应的采信与否的理由,实际上也是对诉讼争议的事实作出了认定。因此,解决好当庭认证就是解决了当庭对诉讼争议事实的认定,也就是解决了法官主持下的调解的前提。

3、当庭认证与审判工作效率。由于当庭认证是当庭调解和当庭宣判的前提,所以做好当庭认证工作成为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之一。当庭认证问题解决得不好,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就会失去实现的前提条件。

二、民事诉讼当庭认证应遵循证据法则基本要求

1、证据法则的引用。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证据法,但相关的法则已散见于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中,审判实践中也已经形成一些成熟的惯例可供遵循。首先我们要对有关成文的证据法则规范加深理解,并将其联成有机体系。在审判工作中,我们应当优先考虑适用这些规范,并加以论理性的运用,而不必舍正求偏,舍近求远。其次,还要考虑运用审判工作实践中形成的一些对证据认识的成熟的和普遍的观点。当然,对这些观点的运用必须结合成文的证据法则的原则或意旨,还要考虑其科学性的一面。再次,应当运用在司法界和学术界没有争议或争议不大的对证据认识的学理性解释。这些解释的内容十分丰富,有些是对成文的证据法则所作的更深层次的阐释,有些则是引伸开来的解释或见地,我们都可以适当地加以运用。

2、学理证据分类对认证的指导作用。

其作用主要在于对证据证明力的判断,从而在有反证和证据与证据之间存有矛盾的情况下,作为法官对证据采信与否的根据。比如,一般地说,直接证据的证明力大于间接证据,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等。但这不是绝对的,因为现实生活中的事实是错综复杂的,由此而形成的证据也会错综复杂,加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证据规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暇疵,因此,也会存在着若干证明力较低的证据形成锁链体系之后,其证明力会大于单个的或少数的证明力较高的证据,从而形成另一种结果的事实认定。对此,应当全面掌握相关知识,并加以具体的结合工作实践的运用,而不能流于形式或偏面追求证据法则和证据理论的局部或某一侧面。

3、举证责任对认证的影响。

举证责任通常是从证据合理应持有者方面进行分配的。因此,对于当事人的主张,原则上应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同时还要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的“举证责任倒置”这个问题。“举证责任倒置”不可不用,也不可滥用,更不能凭着义气情绪而乱用。审判实践中,会有这种情况,即应当由主张一方举证的,却举证不能,或其证据不能应付对方的基本质疑时,有些法官则要求对方对自己的质疑观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甚至不考虑主张方的证据是否能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的情况,而是要对方举出推翻主张方主张的证据,否则就认为主张方主张成立的情况。这是典型的滥用和错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此,分清举证据对认证工作意义非常。

三、民事诉讼当庭认证的技巧

1、认证须持综合、全面的观点。

就一个证据在形式上的客观真实性来说,作出相应的认证比较容易,即使证据其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质疑和否认,也可运用有关技术手段加之确定。但对于一个证据所证明的内容及其证明力来说,往往不是显而易见的,须得结合其它证据加以分析认定。比如,证人证言,由于该种证据形式所证明的内容极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其证明的内容(事实)是否能够得到采信,在大多数情况下,还须得到其他证据的印证。认定证据其实就是在认定事实,认定事实其实就是在选择适用的法律,选择适用的法律其实就是在决定裁判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认证具有终局性,因此,法官在认证时,特别是在对证据所证明的内容由于该证据本身的性质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时,应当谨慎,须持综合、全面的观点进行。割裂地或孤立地运用认证法则相关理论分析证据并作出相应的事实认定,很容易发生错误。

2、当庭认证的时机把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合议庭对双方无争议的证据及其所证明的事实,可由审判长同合议庭其他成员交换意见后归纳予以确认;对有争议的证据或虽对证据无争议却对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有争议的,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应待合议庭评议后再行作出。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对争议观点的评判应是合议庭多数意志的体现,如果不在合议庭评议后作出,而由审判长当庭即时作出,其所反映的只是审判长一个人的意志,不含有合议庭其他人员的意志。对于这种具有判决意义的认证,因其直接影响到判决的主文,应当反映合议庭多数人员意志,故应当在合议庭评议后再作出认证,否则将有悖普通程序由合议庭集体判断的原旨。简易程序中的审判人员在当庭认证前,如果认为证据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少量时间进行考虑的,也可以宣布休庭一定时间(民事诉讼法上并没有反对这么做),对刚才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的证据和对证据的说明进行整理,在综合、全面评判的基础上,再行认证。

3、认证应结合充分的说理。

说理就是运用证据法则规范及其解释、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理论体系、成熟的学理观点对证据的客观性、证明力、证明的内容加以说明。说理不仅要做到说是,还要说明为什么说是;不仅要做到说不,还要说明为什么说不。说理应避免套话、空话,做到说理充分,使当事人能够深入了解法庭对证据采信与否的明白至了的道理。充分说理、说好理,就要求法官具有相当的证据法则理论素养,而不是机械地照搬照套其他判决的说理内容。每个案件的情况不尽相同,证据以及证据与证据之间的组合(印证)情况也不尽相同,这就要求审判人员结合具体案件的证据情况,适当地适用证据法则及相关理论,对认证的结果加以说明。

4、认证和说理应注意照应。

认证需要说理,说理应针对认证。根据不同的证据类型和具体情况作相应说理时,要注意所阐述的理由是该证据所需的适格的理由,不能发生“张冠李戴”现象,即看起来似乎是说理了,但却不是针对所认定的证据的。同时,说理应当用语简炼,逻辑严谨,不能自相矛盾。对类型相同、情况相似的证据所作的认定,其理由应当保持一致,即适用同等对待的观点进行评判。这也是说理对认证的照应。为使说理能更好地照应认证,审判人员应对证据法则及相关理论了然于胸,深领其意,这样才不会发生证据情况相同,认证结果却不同的情况。对一时不能说明认证理由的,最好不要当庭强行认证,待庭后查阅有关知识后再行认证,并在法律文书中加之阐明,以免发生看似说理却实为不讲理的结果。因此,当庭认证不仅要根据证据的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也不可因强调当庭认证而勉强为之。

5、对认证后果的照应。

对证据的认定经当庭作出后,原则上不宜更改,但不排除随后发现错误或因其他情况需要更改,因此要作出留有余地的照应,即在不当庭宣判的情况下,向当事人说明当庭对证据所作的认定为初步认定,最终认定以法律文书中的认定为准。当庭认证主要为了当庭宣判,但在目前审判实践中,对法律文书的审批情况仍然存在,审判长、庭长对法律文书的审批又不局限于对文理的审查把关,而是拓展到了对案件的实体处理进行审查,很多时侯会提出不同于主审人的意见并要求主审人照办。这种情况可以理解,因为毕竟存在着“审判长负责制”和“庭长负责制”之类的责任制,他们因从自身的责任考虑,不得不对案件的实体予以审查。这就要求审判人员(一般为适用简易程序的审判人员)在当庭认证时不能把话说死,应留有变通的余地。

四、民事诉讼当庭认证的问题及对策

1、对当庭认证的要求应因人而异。

由于现阶段的审判人员的来源很广泛,在审判业务素质(特别是对法的理性认识水平)上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对当庭认证,不能“一刀切”地要求。最好从实际出发,根据各审判人员具体的业务素质,作不同的要求。较好的办法应当是鼓励审判人员去做,而不是强行要求他们去做。当庭认证是脑力劳动,不是体力劳动,采取硬性规定的办法,很难收到理想的效果,甚至由于流于形式、不得其解的搬弄,得出事与愿违的结果。

2、实事求是地适用程序。根据目前法院审判人员整体的素质状况,过份强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当庭认证和当庭宣判没有好处。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当庭认证、当庭宣判对提高审判效率的作用,在确定案件审理程序时,应根据阅卷情况先初步判断难易程度,再交由相应的审判人员和审判组织承办。审理中发现案情复杂了,难度增加了,应及时组成合议庭审理。

3、切实落实审判权到位。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如果将审判权落实到每个审判组织(特别是独任审判庭),将存在着审判人员之间由于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上存在很大差异的难题;如果不放权,改由个人审批,又有违有关法律关于审判组织权限的规定。但既然目前已提出当庭认证和当庭宣判的要求,则应当赋予具体审判组织以切实可行的裁判权限,力避个人审批制度,以免审判人员在当庭作出认证时的后顾心理。

4、加强专门证据法则(法律、法典)的制定。作为以成文法为主的中华法系国家,法官的“自由心证”是受到限制的。因此,作为法官认证依据的证据法则(法律、法典)就当及早被制定和完善,以便统一认证理念和认证标准,更好地维护司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五、尾述

民事诉讼的当庭认证绝不是审判工作实践中可以与其他因素独立开来的因素。在考虑当庭认证(包括当庭宣判)时,应当根据我们目前的审判工作制度和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具体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具体的分析,在此基础上作出相应的规定。从发展趋势上看,当庭认证和当庭宣判必将成为未来审判工作的主流,也是符合我国多年审判实践成功经验的。但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十七篇

原告:阜阳市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阜阳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李xx

被告:李xx(又名李xx),男,汉族,1974年4月3日出生,住阜阳市颍州区xx一期x号楼xx户,电话:xxxxxxxx。

原告不服阜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阜劳仲裁字(20xx)第x号裁决书,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不支持原告向被告支付20xx年6月份工资800元。

2、请求法院不支持原告为被告补发从工资中扣发的风险金100元。

3、请求法院不支持原告向被告支付二个月的双倍工资1600元。

4、请求法院不支持原告向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400元。

5、请求法院不支持原告为被告补办20xx年4月至20xx年6月的各项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被告xxx年4月10日到原告阜阳市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秩序维护员工作,在职期间疏于职守、不服管理,给原告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被告于20xx年6月30日擅自离职,于20xx年8月申请劳动仲裁,20xx年12月底阜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阜劳仲裁字(20xx)第40号裁决书。但该裁决出现了较多的事实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理由如下:

一、原告六月份未领取的工资是720元,但劳动仲裁结果竟支持其800元,这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

二、该仲裁裁决不应该支持原告向被告补发风险金100元。入职时,被告曾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我愿在贵公司服务至少一年,期间如本人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相关手续,其风险金和绩效工资作为违约金和培训费用不再领取”。期间对他们进行了培训。另外,由于其纠集他人于6月30日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被公司罚扣。因此不应该支持原告向被告补发该风险金。

三、原告不应该向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被告自20xx年6月30日起,没有办理任何交接手续,拒不上岗执勤,经领导多次劝说,通知其到工作岗位,被告拒不理睬,擅自离职。被告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原告的规章制度,违背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相关手续”的承诺,同时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被告的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但阜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却支持了被告的仲裁请求,支持了李xx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显然是不合法的。

四、原告不应该向向被告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600元。原被告的招工表、应聘人员登记表等把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的非常明确。原告已经和被告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存在支付双倍工资问题。但劳动仲裁裁决却支持了被告双倍工资1600元。法律规定的双倍工资即便适用于本案被告,双倍工资的赔偿也应按照不高于实发工资的标准。被告工作期限是两个多月,四月份工资443元,五月份723元,六月份720元,合计1886元。劳动仲裁裁决竟支持原告向被告支付2400元(六月份工资800元,双倍工资1600元)。可见裁决的结果于理不通、于法不容。

五、入职后被告不按原告的要求填写社会保险参保申请,承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因此,未能办理的责任在被告。

综上所述,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查明本案事实,裁决结果有诸多不合法、不公正之处。为此向贵院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

阜阳市xx区人民法院

xxx责任公司

20xx年x月x日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十八篇

接到xxxx区委转来的群众反映xxxx中学乱收费等问题的案件后,xxxx区教育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专人赴xxxx中学调查此事,现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20xx年12月28日,群众向市长热线反映xxxx中学乱收费等问题。

二、 调查的情况

1、关于学校住校生的问题

xxxx中学有学生xx人,因xxxx中学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除了满足学生就近入学外,还有路远的家长想让孩子在学校住宿。但因学校条件有限,只能安排xx名左右学生,没有强迫学生住宿。

2、关于学生上晚自习的问题

该校为住宿生安排了晚上学习的教室,并安排教师进行看护和学习辅导。非住校生,本着家长自愿、学生自愿的原则,晚上也可以到学校安排的教室里学习。

3、关于学生就餐的问题

学校有寄宿生,学校提供吃住的条件。另有部分走读生因回家吃饭不方便,自愿选择在学校餐厅就餐,学校为学生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没有强迫学生必须在校就餐。

4、关于补课收费问题

网友所反映的补课及收费问题,经调查,xxxx中学有住宿生,为加强学生管理,为住宿生安排了晚自习,由老师轮流看护和辅导,其他学生按自愿原则也可以和住宿生一起上晚自习。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学校与社会携手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每个班成立有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于20xx年x月—x日,收取了每生xx元的补课费,家长委员会收取的费用,由家长委员会管理,未列入学校资金账户,学校财务管理规范,不存在账目混乱问题。

5、关于xxxx中学部分学生学籍的问题

根据区教育局有关“盟校”的工作要求,该校与xxxx中为“盟校关系”。为了共同促进两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该校按照上级要求,大力开展与xxxx中的交流活动,两校的教师、学生进行了互派、互学。群众所反映的xxxx中学有部分学生的学籍注册在xxxx中不属实,这部分学生是xxxx中在该校就读的学生,注册的是xxxx中学籍。

6、关于学生安全问题

该校始终本着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安全制度,扎实开展安全工作。群众反映的该校学生车祸事件系一起校外的意外交通事故,责任方为车主。即使是这种情况,教育局也责令该校进行整改,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三、处理意见和结果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区教育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1、责令学校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决不允许乱收费情况发生,对有关责任人由区教育局监察室进行诫勉谈话。

2、责成学校要求家长委员会纠正不正确做法,坚决退费。xx月x日,该校召开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将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家长。目前退费工作正在进行。

3、要求学校进一步做好家访工作,通过家访,了解每一个家庭情况,关注每一个孩子的身心健康,多与家长沟通,关心我们的未来。

今后,区教育局将继续加大对xxxx中学及区属其他学校的监管力度,争创人民满意教育。

承办人签名:xxx

编制日期:20xx年x月x日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十九篇

原告:_________

性别:___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职业: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偿还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和到期未归还借款的两年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被告因其丈夫需要资金,向原告借_________元人民币,约定还款日期为_________年年底,并出具借条一张。

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归还借款。____________年初,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____________年期间原告多次催讨未果。

____________年年初至四月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还恶言对待。 之后被告电话也不接,即使接通也匆匆挂掉。

故根据《xxx民事诉讼法》第1___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贵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认为: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二十篇

原告: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工作单位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一般为户口所在地,也可为现居住地

被告:__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工作单位住址:_________________即你出租给他的房屋地址合同纠纷如何起诉状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数额)。

2、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间的租赁合同。

3、请求返还原告所有的屋内家具一套,价值约________________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约定将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租赁给被告使用,并约定每月支付租赁费用_____________元,原告收取押金_________________元。被告于_____________时间开始向原告付款,但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开始,被告停止支付房屋租金,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原告发现被告还私自将原告租赁房屋内的一套家具搬出。原告多次请求被告支付房租及返还家具,均遭到被告的拒绝。原告无奈之下,起诉至贵院,望贵院审清事实,判如诉请。

此致_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房屋所在地)

具状人:_____________(原告姓名)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二十一篇

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一样,都是我国最重要的基本法。它的制定和施行,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一件大事,将对整个政府工作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对保障和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诉讼法的学习与贯彻,使得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日益增强,接受法院司法监督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一、市政府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

自《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市级领导特别注重对该法的学习及贯彻实施。特别在2000年以来,全市市级政府领导没人持有一本《行政诉讼法》(单行本),在每半年一次的集中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中,至少每两年有一次培训学习内容中有《行政诉讼法》的内容。凡是新到我市的市级领导必须进行《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复议法》等内容的法律培训。

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我市政府领导充分认识到了司法监督对于建立法制政府的`重要性。我市从未有干预、限制法院立案、办案的现象,始终自觉履行法院的判决,积极、主动、认真地对待行政应诉案件,对待较小的应诉案件,指派xxx、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及时应诉;对较大的应诉案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案情调研会议,组织调研安排、答辩及出庭应诉工作;对案情较大、涉及面广,有较大影响力的应诉案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对案情调查、答辩及出庭情况召开调研会,进行调研,解决应诉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应诉案件结束后,市政府领导要求政府办案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分析,政府胜诉的案件,查找当事人诉讼是否与政府工作不当有关,借以促进政府工作作风的提高;对政府败诉的案件,要求政府及部门根据败诉的原因,加强法律学习,借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并积极配合法院审判,认真履行行政判决、裁定。

我市新一届的领导班子对我市的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部门一把手要尽可能地亲自出庭参与行政应诉,如近期我市公安局长王志刚就亲自出庭参加治安行政案件的应诉。

二、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借以提高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能力

1、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我市政府参与行政案件的工作人员(政府办公室人员、xxx公室全体人员、政府法律顾问等),为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自觉主动地学习、研究《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集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法律,研究条文,或进行典型案列分析。通过不断学习,认真研究、探讨,我市政府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2、建立了一支业务能力强的基层行政复议应诉队伍。自2000年以来,我市按照每个乡镇办事处、市直各执法部门配备不少于2名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的要求,全市共配备120多名基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对这120多名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我们跟**市xxx进行了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培训,并由省政府及省高院联合为他们办理了《山东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资格证》。并且结合省政府验证工作,每两年对这些人进行一次以《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培训。通过对他们的培训管理,使我市具有了一支业务能力较强的基层复议应诉队伍。

三、加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增强对行政诉讼工作人员的认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自1998年以来,我市对全市四十多个执法部门的近2000名执法人员统一组织每两年一次的以《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通过不断学习,及时对《行政诉讼法》条款、法定程序等进行研究,全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办理处罚案件过程中,增加事实查处力度,强化依据的正确性,规范法定程序,使我市行政处罚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我市政府行政应诉人员,在接到应诉传票后,按照市政府领导的安排,积极主动、认真地做好各项应诉工作。调查事实,整理卷宗,查找法律依据写出规范的极具说明力的答辩状,递交法院,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做好出庭前的各种调研活动及准备工作。通过精心准备认真答辩,积极应对,加之我市的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使我市政府大部分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的结果同时我市政府应诉工作也不断受到各级法院好评,我市政府的形象也在公民、法人的心目中不断提高。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二十二篇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本次实习是民事诉讼法课程实习,经历过刑事诉讼实习之后对实习课程有了一些了解,本次实习不仅是加深我们对专业课程的熟知与掌握,也是对我们实践能力的进一步提高。虽然实习时间只有短短的两周时间,但是我一直用心投入本职工作之中,细心积累经验,潜心向律师学习,也得到了不小的收获。因为我相信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无论你做什么,都要勇于实践,从最初做起,脚踏实地就一定会取得成功与收获。

我和周玉峰来到了云台山律师事务所,这也是我们上次刑事诉讼法课程实习的地方,之所以会选择同一个地方是因为上次简单的实习只让我学到了有限的知识与实践经验,我觉得在同一地方深入学习才能真正做到量的积累,以促成质的飞跃。虽然许多同学都认为只有在法院才能真正学到东西,但本人的目标就是做一位优秀的律师,为民伸张正义,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所以我并没有选择法院,而是继续跟随在朱晓冬律师身边认真潜心向他学习,在他的身上我发现了一位出色律师具备的各种优秀品质,我很幸运自己能有机会再次来到这位的律师身边学习,所以我的热情一直保持在十二分。

下面我对本次实习的过程和心得做一次简单的汇报:

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深入到实践总才发现原来课堂上学到的东西始终是有限的,只有步入实践,接触到真实的事件之中,知识才会得到全面的提高。第一天来到之后得到了朱律师的热情欢迎,因为比较熟悉了,所以去之后朱律师直接交给我们一个新的案件进行讨论,等到我们对案件有了初步了解后,我就被派去新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负责立案工作,上次是有过立案的经历,但是是跟随这朱律师一起的,这次一个人去心里始终还有点担心会不会做错事情。朱律师只是把流程该怎么做给我交代了一遍,我认真听了之后觉得其实很简单,关键是这个流程的学习过程很重要,因为是每个案件都必须经历的过程。到了之后在立案大厅等待了许久,然后去开了票据,之后去银行交了钱,返回之后把开得发票交予立案大厅工作人员,拿了一张收据给当事人,本次工作也就基本上告已完成。这是一件关于遗产分割与债务清偿纠纷案件,当事人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妇女,从她的身上深感中国公民的法律素质在不断的提高,许多人都已经开始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身体力行,从点滴做起。

每天都不断往来于学校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尽管天气很冷,可是热情很高,每天几乎都会有新的事情等待我们去做去学习。朱律师的客户很多,案件也很多,因为对我们也比较负责所以也就直接分派很多工作给我们去做,我们都十分细心的去完成,尽管许多事情很繁杂,很琐碎,但是我们抱着十二分的耐心去做,从来没有任何情绪,因为我们都十分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大家都相信只有从点滴做起才能真正学到东西。有些时候我们也会帮朱律师打扫下办公室,他本人的事情的却很多,我们觉得这个或许能帮他减轻点工作之余的负担,最后在我们离开的时候朱律师说其实我们在这里帮了他很多忙,很感谢我们。我们都很开心能得到朱律师的认可,虽然只是一句简单的感谢,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是莫大的开心。

三,细心分析,理清思路。

四.参与法庭,了解审判程序。

上次实习中也参与了几次法庭审判,但都是去旁听,。这次有了机会作为辩护人的身份参加,更加深入的对审判有了进一步了解。在法院实习的同学是没有机会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法庭审判的。这之间朱律师带我们开了四次庭,他在法庭上的表现更是让我们钦佩不已。但是民事诉讼并不像刑事诉讼那样气氛凝重,也没有那么严肃,大家彼此就像拉家常一样,气氛很随和,这对于我们是绝对好的条件,我们不用那么紧张的面对整个诉讼过程,也就学到了更多的东西。想象我们在学校也举行过多次的模拟法庭,但是我们往往都欠缺一种认真的态度,在这里是不会不认真的,决定以后在学校的时候要更认真的面对每次模拟法庭。

五.接待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一个律师事务所并非只是为能带来业务的客户提供法律援助,其中也有很多义务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我在实习期间就遇到过一些到永信所里来寻求帮助的人,他们也并非就是要委托律师,而是询问一下他想知道的一些法律问题。我们所里的律师们每次也都是热情的接待了这样的客人,并认真的倾听着他们的事情,最后也会提出一些法律帮助和意见,以便他们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这些事情中使我体会到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所学习的专业知识也并非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也是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以后如果从事了律师这样的法律人,我想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更应该把自己学习的知识服务于大众,为更多的人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这样还可以为法制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六.结论——

短短的两周实习很快结束了,虽然很短,但是我们都利用这次弥足珍贵的机会学到了许多东西,也复习了课堂上学习的理论知识,巩固了两年来法学专业的理论知识,尤其是以民诉诉讼法及其相关程序法、实体法内容为主的课程。让我们更好的巩固了专业思想,对于本专业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同时,多多少少我们也总结了一些实习经验,为以后从事法律实务、适应社会达下了一定的基础。当然我们也从实习当中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并在以后的学习中及时改正,以利于在今后的工作更好的行动。在这段时间的实习中我们严格地服从朱律师安排,并认真、及时地完成课程实习大纲和指导书的任务。实习期间我认真地书写了实习日记,把自己的心得体会通过文字记录下来,并告戒自己实习结束之后一定要认真的总结,把学到了的知识好好地掌握下来。短暂的实习虽然结束了,但我们却依然记忆犹新,相信通过本次实习使每一位同学都收获很大,我们也真正的在实习中得到了锻炼,学到了知识,获得了进步。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二十三篇

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问题调研报告

刘安成交通肇事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安成,男,1978年11月10日生,汉族,初中文化,系个体货运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xx年11月10日被逮捕。

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全民事业性质,住所地苏州市干将东路870号,法定代表人薛昌。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安成犯交通肇事罪向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就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的经济损失向该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认为:20xx年10月28日18时左右,被告人刘安成驾驶挂有伪造的苏e-45348车辆号牌的东风中型自卸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本市宝带西路友新路口附近时,由于对路面情况判断失误,操作不当,致使汽车右偏驶上绿化隔离带,从而将正在该处推小三轮车的被害人唐大妹撞到,致使唐死亡,同时造成苏州市路灯管理处价值人民币元的路灯等公共设施损坏,肇事后被告人刘安成逃逸。经苏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沧浪大队认定,被告人刘安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安成的犯罪事实,作出了如下判决:1.被告人刘安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被告人刘安成赔偿苏州市路灯管理处人民币元。

二、主要问题

1.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2.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3.检察机关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三、具体论述

1.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1)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此可见,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

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必须是国家、集体的财产遭受了物质损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_____>;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范围包括被害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呢?《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了规定,即只有在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时候,检察机关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这里用了“可以”而没有用“应当”,可见这个规定还不明确,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_____>;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条作出了进一步的更为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且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应先由受损失的单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受损失的单位知情后仍不提起的,检察院才有权代表国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从本案的情况分析,由于被告人刘安成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全民事业性质)财产损失人民币元,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该刑事案件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并及时告知被害单位,但被害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这样的情况下,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有权在对本案提起公诉时,就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的财产损失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1)是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虽然法律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表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用的是“物质损失”,同 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用的是“财产损失”,但可以理解为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是同义的,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应否包括精神赔偿问题,我国法学界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主张,附带民事诉讼应包括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这是因为,附带民事诉讼实质上是民事诉讼,应受民事实体法律的制约,《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明确规定“公民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可见,民事法律对精神损害是给予赔偿的,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应同样适用,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应包括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应该承认,这种观点的有道理的,也代表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一般发展趋势。但是,根据现有的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仍限于因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未包括精神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是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情况比较复杂,因犯罪性质而各有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被告人并未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的财物,此类涉及的犯罪行为主要有杀人、伤害、交通肇事、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另一类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而造成的,此类涉及的犯罪行为主要有抢劫、盗窃、诈骗、侵占、贪污、挪用等犯罪,对于前一类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而对后一类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只能按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即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通过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途径解决。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很显然,本案的被告人刘安成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路灯等公共设施的毁坏,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所指的物质损失,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3)是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赔偿的范围应只限于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即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对于间接损失不在赔偿之列,对此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本案中,路灯等公共实施的毁坏是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而为此修复花费的人工等费用是犯罪行为造成的必然损失,均属于赔偿的范围。因此,本案中检察机关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就公共实施的毁坏损失和由此产生的修复费用一并向法院提出了赔偿请求,法院也依法作出了应予赔偿的判决。

3、检察机关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1)具有原告的身份。附带民事诉讼实质是民事诉讼,在检察机关没有提起诉讼前,这个诉讼还不存在,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以后,该诉的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被动地参加进诉讼关系之中,与检察机关进行诉讼,接受法院的裁断。因此,检察机关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是主动提起诉讼,并以被起诉的当事人作为对方,进行民事诉讼,具有原告的身份。

(2)是诉讼代表,具有特殊的当事人身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作为原告起诉的目的不是为了自身的私利,而是代表国家、集体利益进行的诉讼,因而是是国家、集体利益的代表。在检察机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作为特殊诉讼主体,虽然在程序上也将检察机关称之为当事人,但是由于检察机关没有自己的利益,而只是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代表,这种当事人只是一种程序意义上的当事人,而不是实体意义上的法律关系当事人,不具有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身份。因此,检察机关在行使其作为原告的诉讼权利时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如,不适合调解制度,适用调解制度的前提是当事人有处分权,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往往要放弃一部分实体权利,但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作为当事人一方的检察机关的“意”不是其自身的意志,而是国家或集体的意志,其权利和义务都是特定的,检察机关无权擅自放弃、处分权利。

(3)同时具有法律监督者的身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既是原告,也是法律监督者,其主体地位具有双重性,既是诉讼程序的提起者,又是对正在进行的这一诉讼进行监督的法律监督者。因此,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不是仅仅负担单一的提起诉讼职能,还要在行使诉讼提起的职能之外,对该诉讼进行监督,对在诉讼中发生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监督。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二十四篇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xxx,男,1978年11月10日生,汉族,初中文化,系个体货运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xx年11月10日被逮捕。

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全民事业性质,住所地苏州市干将东路870号,法定代表人薛昌。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

刘安成犯交通肇事罪向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就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的经济损失向该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认为:xx年x月x日18时左右,被告人刘安成驾驶挂有伪造的苏e-45348车辆号牌的东风中型自卸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本市宝带西路友新路口附近时,由于对路面情况判断失误,操作不当,致使汽车右偏驶上绿化隔离带,从而将正在该处推小三轮车的被害人唐大妹撞到,致使唐死亡,同时造成苏州市路灯管理处价值人民币元的路灯等公共设施损坏,肇事后被告人刘安成逃逸。经苏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沧浪大队认定,被告人刘安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安成的犯罪事实,作出了如下判决:1.被告人刘安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被告人刘安成赔偿苏州市路灯管理处人民币元。

二、主要问题

1.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2.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3.检察机关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三、具体论述

1.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1)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此可见,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

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必须是国家、集体的财产遭受了物质损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范围包括被害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呢?《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了规定,即只有在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时候,检察机关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这里用了“可以”而没有用“应当”,可见这个规定还不明确,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条作出了进一步的更为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且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应先由受损失的单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受损失的单位知情后仍不提起的,检察院才有权代表国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从本案的情况分析,由于被告人刘安成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全民事业性质)财产损失人民币元,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该刑事案件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并及时告知被害单位,但被害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这样的情况下,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有权在对本案提起公诉时,就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的财产损失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1)是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虽然法律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表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用的是“物质损失”,同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用的是“财产损失”,但可以理解为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是同义的,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应否包括精神赔偿问题,我国法学界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主张,附带民事诉讼应包括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这是因为,附带民事诉讼实质上是民事诉讼,应受民事实体法律的制约,《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明确规定“公民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可见,民事法律对精神损害是给予赔偿的,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应同样适用,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应包括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应该承认,这种观点的有道理的,也代表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一般发展趋势。但是,根据现有的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仍限于因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未包括精神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是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情况比较复杂,因犯罪性质而各有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被告人并未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的财物,此类涉及的犯罪行为主要有杀人、伤害、交通肇事、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另一类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而造成的,此类涉及的犯罪行为主要有抢劫、盗窃、诈骗、侵占、贪污、挪用等犯罪,对于前一类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而对后一类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只能按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即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通过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途径解决。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很显然,本案的被告人刘安成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路灯等公共设施的毁坏,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所指的物质损失,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二十五篇

原告:王xx,男,住x市x区x街x号,电话:x

被告:张xx,男,住x市x区x街x号,电话: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暂计至20xx年12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20xx年10月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xx年xx月xx日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二十六篇

民事诉讼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调研

王 丹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在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从我国几十年的司法实践来看,它对于及时、有效地解决民事纠纷,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维护安定团结的xxx面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在___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法院调解制度再一次被提到了重要位置,通过调解审结案件,对于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民事诉讼中调解工作的基本做法:

与判决相比,调解结案的好处在于:

1、直达诉争双方的思想根源解决矛盾纠纷。由于许多民事案件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单纯的财产关系,而且还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情感世界,因此,用判决的方式很难更好地解决这类纠纷。调解能很好地抓住当事人之间矛盾症结,既能从事实上又能从思想上、心理上彻底解决这类问题。

2、案件调解结案后无须启动二审程序,当事人一般也没有提起申诉,很少启动再审程序,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大多能自觉地履行从而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减轻执行环节的压力,这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有利于人民法院提高案件的审判效率。

3、诉讼中的调解,尤其是庭前调解制度的实行,简化了繁琐的诉讼程序,及时开展调解,提前解决纠纷,这样减少了诉讼环节,避免了诉讼资源的浪费。采取调解方式审结案件,不但能提高办案效率,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防止各种不稳定因素的产生,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由于民事诉讼调解具有诸多优越性,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有的巨大功能作用,受到了民事诉讼当事人和法官们都乐于接受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在民事诉讼制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二、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上存在片面性。首先,对民事诉讼调解的地位认识片面。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着重对庭审方式进行改革,强化庭审功能,强调当庭宣判率,从而制约了法官在庭前、庭审、庭后调解,削弱了法官的调解意识,导致部份法官不再重视调解,而过于热衷于裁判权的行使,甚至简单采取“一判了事”的方式结案。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二十七篇

1、补充调查情况

有些案件需要作补充调查,这里要把补充调查的情况写明。

2、核实证据情况

有些证据需要进一步核实,甚至是到案发现场去核实验证,这里要把核实验证的具体情况写明。

3、信访舆情情况

有些案件在审理期间存在着信访及舆情情况,在这里需要把相关情况写明。

4、定罪量刑依据

在报告中写明定罪量刑依据有助于提示审查相关定罪量刑情节,尤其是对于不常见罪名更为重要。此外,对于案件定性存在争议的,需要在此说明定性的具体理由,必要的还需要附上案例检索报告。

5、扣押物品处理意见

有些案件公安机关在侦查的时候会扣押被告人手机、银行卡等物品,内容较多,有些需要没收,有些则需要退回检察院,需要在报告里写明。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主要是指一些不宜在判决书中公开,但需要写明存档的事项。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二十八篇

情况说明是提出请求的一种应用文书,一般要求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情况说明技巧

一、标题:关于XXXXX的情况说明(方正小标宋简体 二号)

二、抬头:XX法院(仿宋GB2312 三号)

三、正文:(仿宋GB2312 三号)

1段.陈述个人基本情况。

2段.说明改事件的基本情况。

3段.根据事实或调查情况或相关证据等,陈述情况说明相关原委。

4段.总结上述表述说明,进一步加强、重申情况说明的本意;如有歉意需表述,结尾处一般写“忘贵局XXXXX”。

四、结尾:结尾处另起一段写”特此说明“,再另起一段右下角进行署名和日期。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二十九篇

立案时间:20xx年x月x日

结案时间:20xx年x月x日

被告人:马xx

辩护人:张xx律师

结果:无罪释放

马xx挪用公款案是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疑难复杂、十分棘手的大案。它之所以复杂、疑难,并非出于被告人马xx和他的种种行为,而是出于侦查、起诉过程中的失误及马xx本人几经违心屈供而致。一是侦查人员没有客观地、全面地收集、保全、使用各种能够证明当事人有罪和无罪的正反面的证据材料;二是侦查人员把当事人违反财政纪律和财务制度的错误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从而混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三是在证人证言自相矛质,不实之词随处可见,谬误迭出,证据材料十分混乱的情况下,没有深入核查,而贸然认定马xx有挪用公款犯罪行为;四是一审法院对起诉材料没有逐件查证核实,去伪存真,而是依据不确实,不充分的指控材料匆匆下判,以致错判。

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也为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相继采取了许多措施和办法解决上面所说的那些难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抓住主要问题和提点,全面仔细地查阅本案卷宗,一项项、一笔笔地逐件核对每一犯罪指控的证据材料,进而取得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和依据。

2、要重点地调查了解证人证言情况及其动机和背景材料,逐件分析、判断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程度,力求做到去伪存真、真实可靠。

3、多次坦率地同审判、检察人员交换意见和看法,虽是庭外交谈,各抒己见,但对本案的最终解决起到重要的作用。

4、在市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之后,我们先后两次向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发函,一次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发函,建议对久押未决,已经超过法定办案期限,而且体弱多病、并无社会危害性的被告人马xx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5、在弄清了被告人马xx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检察机关的指控确有失误之处的情况下,我们在本案的一审和二审中,都坚定不移而且确凿地作出了有力的无罪辩护。

尽管此案错综复杂,但经过艰苦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功。最深的体会:

第一,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辩护指导思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我国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此案从起诉到终审历时一年零八个月,经过初审、补侦、再一审、终审等4个阶段、反复、变化较多,时间拖得较长,我们多次前往出庭辩论或提出书面建议和意见,目的是坚持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使那些既能遵守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又应享受国家法律赋予的应有权利的公民不受非法侵犯。

第二,要有深入、细致、扎实而又坚韧不拔的工作作风。在历时一年零八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多次上冒着酷署严寒,十余次查阅案卷,会见被告,寻找证人,逐项、逐笔地核对证据材料,从纷繁而又较乱的.材料中,找出真实可靠,确实有价值的东西,加以整理、分析、推敲、对比、归纳、判断,进而理出符合实际的正确观点,再一次次写出辩护、论证意见、向一审和二审法院提出建议,帮助和促进他们接受我们正确的观点和意见。

第三,必须坚持正确的工作方法。在办案的全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律师工作的规定开展工作,无论是出庭辩护,庭外交换意见或是书面提出意见、建议,都是坦率地表明观点,客观地阐述意见,处处注意以事实感人,以道理服人,决不先入为主,以偏概全,更不强词夺理,强使对方接受我们的意见。

纠纷诉讼情况汇报范文 第三十篇

为进一步深化群众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了解,增强人民群众参与保护公益的信心,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近日,xx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保护公益,我们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由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牽头,检察业务部门及其他部门联合举办,在城区和各重点乡镇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

该院通过设立宣传点、咨询合、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保护公益的重要性和公益诉讼的办案流程、法律依据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在宣传手册和海报上公布举报电话,鼓励人民群众使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自身利益。

同时该院还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结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出让等领城的典型案例,宣传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危害,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

据悉,宣传期间,该院共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2000余册,接受法律咨询50余人,张贴海报100余张,设立宣传展板8块。此次宣传,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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