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管理模板范文 第一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管压力容器的现场监管,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压力容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塔河采油一厂。
第三条 参考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xxx2003年第373号令]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劳部发(1993)442号]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劳锅字[1990]3号]
第四条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 质量安全环保科职责
1、负责压力容器的注册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压力容器注册证书的管理。
3、负责压力容器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的归口管理。
第六条 设备物资科职责
1、负责压力容器原始资料管理。
2、负责压力容器检修和抢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技术方案。
3、负责管理压力容器使用的变更及调拨。
4、负责压力容器报废工作的执行。
第七条 生产运行科职责
1、负责压力容器检修和抢维修施工的具体实施和过程管理。
2、负责新压力容器的注册。
3、负责年度和全面检验的'配合施工组织和过程管理。
第八条 人力资源科职责
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第九条 分队、站职责
1、负责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及压力容器年度和全面检验、年度计划的申报。
2、负责压力容器现场安装、抢检、维修的日常管理,同时负责压力容器注册工作的督促。
第三章 压力容器的注册
第十条 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包括登记、注册和办理使用证。
建设项目使用的压力容器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登记、注册和办理使用证,生产运行科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办理注册使用证,设备物资科负责提供注册所需的基础资料;具体要求:
建设施工单位填写《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并携带以下资料向自治州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交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注册和办理使用证申报手续。
1、产品合格证;
2、产品质量证明书;
3、产品竣工总图;
4、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进口压力容器应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盖章的xxx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第十一条 使用证办理完毕后,由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备案,并建立档案,办理接收手续。
第十二条 压力容器使用证应在压力容器安装使用后三个月之内交质量安全环保科归档,同时分队、站和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定期对压力容器注册情况进行对接,及时督促生产运行科完成压力容器的注册工作。
第四章 定期检验
第十三条 压力容器检验计划的制定
1、各分队、站于11月中旬将下年度压力容器检验计划上报质量安全环保科。检验计划包括:年度检验、全面检验计划和一年压力容器检验完成情况,并对实施计划分解到月度。
2、质量安全环保科年初制定本年度压力容器检验计划,并通报生产运行科,制定配合施工计划,并按期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压力容器检验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落实压力容器检验费用。生产运行科负责压力容器全面开罐检验的配合施工和过程监管,设备物资科负责提供压力容器检验注册所需的资料。
第十五条 经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由生产运行科组织施工单位按检验机构提出方案要求进行整改,经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压力容器管理模板范文 第二篇
1.目的
为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制定本规定。
2.主题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压力容器的购置、安装、验收、使用和检验的有关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部门。
3.工作要求
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必须同时具有齐全的安全检验技术资料,容器本体上应装金属铭牌。
压力容器在进行安装前,应由压力容器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安装。先制定施工方案,报主管经理、设备、安全管理部审查后方可施工。
压力容器安装竣工后,先有我公司初验后,再报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验收,同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并进行安全定级,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参加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压力容器在使用中,若需进行修理,应报修理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报安全部门备案后方可修理。
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审验,未经审验严禁使用,经检验不合格必须报废。
压力容器应装有灵敏可靠的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表、温度计、安全阀。并按规定进行校验。
压力容器如需变更使用条件和用途,应报安全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压力容器报废应办理报废手续。
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应立即报公司安全管理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考核
按照《安全检查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安全保卫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
5.管理程序
安全管理部负责本标准的贯彻实施。
其它有关部门负责本标准的落实。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总公司安全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安全管理部起草。
本标准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压力容器管理模板范文 第三篇
1、目的:建立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安全附件管理程序
2、范围: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4、程序:
严格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器规程)和《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加强压力容器的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确保安全长周期运行。
本规定由各级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各级安全技术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本规定适用余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容器管理:
最高工作压力Pw≥;(不包括液体静压力,下同)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且容积(V)≥ ;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在一个大气压下的沸点)的液体。
压力容器的分类,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
. 压力容器的设计权,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设计应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三类容器的设计,应报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备案。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应有审查批准的字样。
. 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暂行规程》的规定,并对所设计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 制造压力容器,必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和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制造三类容器,还必须报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
. 制造压力容器,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执行设计、测绘、原材料、工艺、生产、质量验收等管理制度。
. 压力容器的焊接和探伤检验工作,必须由取得当地主管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
. 制造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国家有关规定和厂制订的压力容器质量检验规定。
. 压力容器的施工安装,必须经各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才能进行。
. 安装压力容器时,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使用与管理
.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的单位必须时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装建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压力容器专业知识,并通过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 下列压力容器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办理报装手续:
1、第三类压力容器。
2、容积大于等于10m3的压力容器。
3、蒸球。
4、成套生产装置中同时安装的各类压力容器。
5、液化石油气储存容器。
6、医用氧舱。
. 使用压力容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本规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参加压力容器定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及试车。
4、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5、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6、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8、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9、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10、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 工程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统一保管,技术档案内容按容器规程第117条执行。
. 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操作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 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对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使用单位负责。
.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6、过量充装。
7、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9、其他异常情况。
修理改造
. 从事压力容器修理和技术改造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单位。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或改造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并报施工所在地的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备案。修理或改造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修理或改造后的图样、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 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是指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和符合本规程第51条规定的对接接头焊缝的焊补。压力容器的重大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或改变压力容器运行参数、盛装介质或用途等。
. 压力容器经修理或改造后,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 压力容器检验、修理人员在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工作前,使用单位必须按《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做好准备和清理工作。达不到要求时,严禁人员进入。
. 采用焊接方法对压力容器进行修理或改造时,一般应采用挖补或更换,不应采用贴补或补焊方法,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压力容器的挖补、更换筒节及焊后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参照相应制造技术规范,制订施工方案及适合于使用的技术要求。焊接工艺应经焊接技术负责人批准。
缺陷清除后,一般均应进行表面无损检测,确认缺陷已完全消除。完成焊接工作后,应再做无损检测,确认修补部位符合质量要求。
母材焊补的修补部位,必须磨平。焊接缺陷清除后的修补长度应满足要求。
有热处理要求的,应在焊补后重新进行热处理。
主要受压元件焊补深度大于1/2壁厚的压力容器,还应进行耐压试验。
. 改变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等)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具有资格的制造单位更换安全附件,重新涂漆和标志;经具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内、外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后,由使用单位重新办理使用证。
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验,内外检查和内压试验三种。检验间隔为:
. 外部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 内外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每六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为3级,每三年至少一次。
. 耐压试验:对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移动式压力容器,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内外部检验级、耐压试验及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具体检验要求执行容器规程133-139条规定。
安全附件
安全阀爆破片的制造单位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发给的制造许可证,才能进行制造。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制造。
安全阀的使用管理按本厂安全阀管理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容器上装有爆破片时,爆破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并能保证使容器内的压力迅速泄放。
有毒、易爆介质容器的爆破片排口应设放空导管,并引至安全地点或妥善处理。
爆破片应每年更换一次,超压未爆破的爆破片,应立即更换。
爆破片的爆破压力复验时(在工作条件下试验)应有设备主管和安全技术人员在场。
压力表的装设、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新购进的压力表应经校验后才能使用。经检验后的压力表应有合格证铅封。
压力表必须经计量部门批准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检验。
低压容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级,中压以上容器应不低于级。
压力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毫米,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容器最高工作压力的-3倍,最好取2倍。装设压力表的位置,应便于操作人员观察,且避免受高温,冻结及震动的影响。
压力表与容器之间应装三通旋塞式形阀,以便拆下校对或更换压力表,盛装蒸汽的容器压力表与容器之间应有存水弯管。盛装高温及强腐蚀介质的容器与压力表之间,应有隔离缓冲装置。
工作介质为气液两相共存的容器,应装设液面计或液面指示器。
盛装易燃、剧毒、有毒介质的液化气体的容器,必须采用板式玻璃液面计式自动液面指示器。
液面计或液面指示器上应有防止液面计泄漏的装置和保护罩。
液面计的汽、液相连管上应装设有切断阀,还应有排污阀,以便清洗和更换。
压力容器管理模板范文 第四篇
一、特种设备岗位职责:
(一)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操作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压力容器管理模板范文 第五篇
一、压力容器管理人员的职责
1、机械电力处职责
(1)负责监督和协调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并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压力容器的规程、规定及文件。
(3)负责压力容器注册登记和使用证的取证工作。
(4)负责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执行情况。
(5)负责审定压力容器的修理及改造方案,审核验收方案、参加验收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压力容器专业管理的技术培训工作。
(7)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和上报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年报。
(8)参加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及上报工作,并对预防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9)检查分厂对压力容器的使用维护和安全装置的校验工作。
2、分厂职责
(1)分厂厂长对本分厂的压力容器安全使用负全面责任,应负责组织编制压力 容器的检验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2)各分厂负责本单位的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与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和上报压力容器的检验方案和检验计划。
(4)负责填报压力容器年变更情况及申请新用压力容器使用证工作。
(5)参与压力容器的安装、检修、检验后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规定登记上报和保管有关资料。 (6)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学习和辅导工作。
(7)做好安全装置的定期检验和管理工作
(8)参与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和负责预防措施的贯彻。
(9)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压力容器万面的决定和工作安排。
(10)负责编制压力容器一般修理、改造及更新万案。
二、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容器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压力容器操作工必须持'证'万可独立操作。操作人虽戍熟悉设备及容器技术特性、结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日采取的防范措施、处理方法。
2设备运行启动前应巡视,检查设备状况有否异常;安全附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接头、阀门有否泄漏,并查看运行参数要求,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的规定,做到心中有数当符合安全条件时。力可启动设备,便容器投入运行。
3容器及设备的开,停车必须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分段分级缓慢升、降压力,也不得急剧升温或降温。工作申应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观察监测仪表或装置,附件,严防容器超温、超压运行。
对于升压有壁温要求的容器,不得在壁温低于规定温度下升压。对液化气体容器,每次空罐充装时,必须严格控制物料充装速度,严防壁温过低发生脆断,严格控制充装量,防止满液或超装产生爆炸事故。对于易燃、易爆,有毒害的介质,应防止泄露、错装,保持场所通风良好及防火措施有效。
4对于有内衬和耐火材料衬里的反应容器,在操作或停车充氮期间,均应定时检查壁温,如有疑问,应进行复查。每次投入反应的物料,应称量准确,且物料规格应符合工艺要求。
5工作中,应定时、定点、定线、定项进行巡回检查。对安全阀、压力表、测温仪表、紧急切断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应保持齐全、灵敏、可靠,每班应按有关规定检查,试验。有关巡视,检查、调试的情况应载入值班日记和设备缺陷记录。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操作人员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压力容器运行,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1)容器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正常时;
(2)容器主要承压元件发生裂纹、赋包、变形、泄漏,不能延长至下一个检修周期处理时;
(3)安全附件或主要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4)发生火灾或其它意外事故己直接威胁容器正常运行时。
7压力容器紧急停用后,再次开车,须经主管领导及技术总负责人批准,不得在原因未查清、措施不力的情况下盲目开车。
从压力容器运行或进行耐压试验时,严禁对承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拆卸、焊接等工作。对于操作规程许可的热紧固、运行调试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容器运行或耐压试验需要调试,检查时,人的头部应避开事故源。检查路线应按确定部位进行。
9进入容器内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吩切断压力源应用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设备和管道,并应有明显的隔断标
记,禁止仅仅用阀门代替盲板隔断。断开电源后的配电箱、柜应上锁,挂警示牌;
(2)盛装易燃、有毒、剧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容器,必须经过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并监测,取样分析合格;
锄将容器人、手孔全部打开,通风放散达到要求。
压力容器管理模板范文 第六篇
爆炸是压力容器的灾难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应从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压力容器破坏失效及爆炸事故的发生。
1.压力容器选购、安装的安全审查
(1)保证压力容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从安全出发,设计、制造压力容器,其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结构合理、过渡连续、变形均匀、强度可靠、稳定性好、材质适宜等。
(2)根据压力容器的特点不同,选用配备合适的安全附件,并保证安全附件运行灵敏、可靠。
(3)压力容器必须是取得相应压力容器类型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制造,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现场组装焊接的压力容器,安装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竣工图和原始技术资料及安装质量证明书等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新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必须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申报手续。申报手续所需资料有:①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②产品合格证;③产品质量证明书;④产品竣工总图;⑤检验部门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⑥进口压力容器应有
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盖章的xxx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在核查申报资料,确认该压力容器的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且申报资料正确无误后,即对该压力容器予以注册。并发放新压力容器使用证。已办理注册且安全状况等级核定为1级或2级的固定式新压力容器,由地、市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发放使用证;超高压容器和液化气体罐车,由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发放给压力容器使用证或液化气体罐车使用证。
(1)安全状况等级变更
在用压力容器经内外部检验或修复后,根据检验单位重新评定的安全状况等级,如果安全等级有变更,应及时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到原来负责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安全状况等级变更手续。
(2)过户变更
要将压力容器过户给其他使用单位时,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按下列步骤办理:
①压力容器过户前,原使用单位应持拟过户压力容器的使用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经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确认后加盖过户标记。
②将过户压力容器使用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图样等有关
资料,移交给接收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
③过户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接收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携带过户压力容器的有关资料,到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重新使用登记手续。
凡没有取得压力容器使用证的固定式压力容器,或没有取得使用证的液化气体罐车,不准办理过户。
(3)使用变更
要改变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压力、温度、介质、用途等)时,应持改变使用条件的设计资料、批准文件,以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检验报告,到负责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4)报废
经检验单位评定判废的压力容器(应有判废书面报告),应及时按下列步骤办理报废手续。
①压力容器报废后,持该压力容器使用证、使用登记表、检验报告,向原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②原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确认后,在报废压力容器的关文件资料上加盖报废和注销标记,并收回压力容器使用证和注册铭牌。
③对已报废压力容器进行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4.压力容器的运行管理
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后,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压力容器的技术性能制订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不任意改变原设计单位所设计的工艺条件,压力容器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保持受压元件的原有强度和制造质量要求。容器的焊补、挖补、更换筒节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技术规范要求,制订具体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加强容器现场安全管理,应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回检查,监督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严禁超温、超压运行;经常检查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发现有异常现象,如;工作压力、介质温度、壁温超过许用值且不能使之下降;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缺陷;安全附件失灵、接管断裂、紧固件损坏,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
5.按规定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压力容器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条件,安排定期检验工作。根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使用期达15年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期限应予缩短。容器执行检验前,应排净内部介质(盛装易燃、有毒剧毒、窒息性介质的容器,并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切断与容器有关的电源;进入容器内部检查时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保持通风良好,指定人进行监护等。定期检验的容器,当检验单位的人员作出检验报告后,应存入容器档案。
压力容器管理模板范文 第七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压力容器是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实行监察管理的设备之一,它的管理范围按xxx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执行,并遵守的关压力容器现行规程标准和制度,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各单位都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设计
第二条新到的压力容器都必须有相应资格单位设计,并在蓝图上加盖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否则不能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和使用。
第三章制造与安装
第三条制造与安装:
(一)所有压力容器都必须在有相应制造资格的单位进行制造,并在蓝图上加盖制造许可证的印章。
(二)现场组装的大型容器(如球罐),施工单位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具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
(三)制造单位必须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的签字,对于第三类中压容器的储存容器,高压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应有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负责人的批准签字。
(四)对移动式压力容器、高压容器、第三类中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设计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强度计算书。
(五)制造单位应有严格的材料入(出)库管理制度和材料标记转移管理制度,施焊容器的焊工和无损探伤人员都必须有相应的资格,制造单位应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材料质量证明书、无损探伤记录、水压、气密等完整资料。
(六)压力容器必须的完整的出厂资料,内容如下:
(1)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
(2)产品合格证
(3)产品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
(4)产品焊接试板力学和弯曲性能检验报告
(5)压力容器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报告
(6)焊缝射线检测报告
(7)焊缝超声波检测报告
(8)渗透检测报告
(9)磁粉检测报告
(10)热处理检验报告
(11)压力试验检验报告
(12)产品制造变更报告
(13)钢板、锻件超声波检测报告
(14)焊缝射线检测布片评定表
(15)产品监检证书
(16)产品竣工图
(17)进口压力容器应经商检并出具商检证书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
第四条使用与维护
在压力容器投用前,必须逐台登记,取得技术监督局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使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全过程负责,并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需要经压力容器常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并按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程、制度;定时、定点、定路线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使用单位不得提高原设计规定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超装运行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须有详细的运行记录,当容器检验和发生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地记录并存入资料档案。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现象时,操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操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设计许可值,采取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时;
(2)受压元件发生裂纹、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时;
(3)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焊缝开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4)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直接威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时;
(5)对不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标准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
第五章检修与修理
第五条检修与修理
(一)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由国家授权的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评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取得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的资格认可和资格鉴定考核合格并接受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监督。严格按照批准与授权的检验范围从事检验工作。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结果负责。
(三)经过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必须及时出具检验报告,评定出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并经检验员和技术总负责签字后生效,同时指明压力容器可否继续使用或需要采取降压操作监护使用等措施。
(四)压力容器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经设计部门的同意后保证受压元件原有有强度和制造质量要求,修复工作完成后,检验单位应提供详细修复资料和报告,使用单位将其存档。
第六章安全附件
第六条安全附件要求:
(一)安全阀应每年至少要进行定压检验一次,其内容包括清洗、研磨、零件更换、定压、气密试验、耐压试验,并做好详细记录,出具安全阀定压报告,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阀必须有日期的铅封,由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和安全部门人员参加试验。
(二)爆破片应每个大检修周期更换一次。
(三)压力表每年必须检验一次,并填上有日期的铅封。
(四)移动式压力容器如液化气铁路罐车和液化气汽车罐车,每年年初必须在本厂机动处报检验计划,年底报完成情况,并进行考核。
压力容器管理模板范文 第八篇
一、加强压力容器(管道)的使用、操作、维护、维修及检验等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压力容器(管道)安全运行。
二、只有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允许使用和操作压力容器(管道)。
三、操作人员要切实执行岗位责任制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重点检查贮罐液位压力,温度及各关键阀门是否处于规定状态,严禁超液位、超压、超温运行,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并做好运行记录。
五、运行中压力容器(管道)不得超过规定压力,当罐压接近最高压力时,应采取降温措施,冬季采取保温措施,防止压力容器(管道)易存水部位冻堵。
六、压力容器(管道)应按规定坚持排污,一般应在进液后1小时排污一次,再次排污时间应根据液化石油气含水及污物情况确定。
七、保持安全附件安全,灵敏可靠,定期检验。
八、经常对压力容器(管道)及其附件进行外表面维护和保养,要定期对玻璃液位计排污,和对不经常开启的门进行活动,禁止带压对受压部件进行修理和坚固。
九、罐区运行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有人在岗掌握和检查罐区情况,应严格交接班制度。
十、罐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经常清理罐区内的杂草、杂物。
十一、运行的贮罐、管道、设备等各零部件必须齐全,仪表灵敏、阀门开关灵活不漏气。
十二、贮罐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修和校验,确保灵敏可靠,运行贮罐和管道安全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安全阀起跳压力应不超过设计压力。安全阀失灵的贮罐严禁使用。
十三、罐区防雷、防静电装置完好齐全,并定期检查。贮罐进液时要控制流速不大于3m/秒,以防产生较大静电。
十四、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值班人员均不得离岗,采取救灾措施,并听候统一指挥。
十五、认真做好记录。
十六、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及时上报。
压力容器管理模板范文 第九篇
一、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各级主要责任人员的职责
(一)主管设备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以指导自己的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设备管理方面的条例和有关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规程、规章或规定及有关指示和要求。
2、全面负责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工作,建立起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3、组织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压力容器使用管理体系,明确或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并督促抓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企业关于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企业压力容器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修理、改造方案,淘汰更新计划和压力容器转让事项,并督促检查其执行、完成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压力容器使用工况,了解、掌握本企业压力容器技术状况,解决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本企业的管理水平。
7、协调企业内部各生产与使用管理部门之问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组织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处理意见。
9、审批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格和有关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上报统计报表。
10、负责组织领导在用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检查评比,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做到奖罚分明。
(二)压力容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职责
1、在企业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企业有关压力容器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压力容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压力容器选购、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5、主动协助教育、劳资部门抓好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6、根据本企业容器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使用车间做好检验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情况,对一切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予制止和提出批评处理意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抓好整改。
8、组织或参加压力容器安装质量验收及试车工作。
9、负责协助有关部门选好安全附件的配备,且做好及时涮校,保证其灵敏可靠。
10、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对一般事故有权作出处理。
11、织职能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协助组织部门对职能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工作,对他们的调动、使用和晋级有建议权。
(三)压力容器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的职责
1、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工作。
2、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设备管理和压力容器安全的规定,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按章办事。
3、负责编制压力容器选购计划,参加验收检查,安装质量验收及试车等工作。
4、参与编制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工艺生产部门制定生产操作规程。
5、做好压力容器使用的注册登记、建卡、建档及技术资料整理、归档和有关统计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6、编制压力容器的检验、维修、保养等计划,并具体落实实施,检查或参与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
7、及时做好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变更工作。
8、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做好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定期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9、参加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配合安技部门及时做好设备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10、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并积极参与实施。
11、完成其他有关设备管理工作中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任务。
(四)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附件的齐全、灵敏、可靠,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容器处于完好状态。
8、认真做好所操作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容器处于完好状态。
9、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结合本企业特点,落实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
2、按照本企业的特点,明确教育培训对象。
3、制定教育培训的长远目标规划,安排日常的技术培训教育计划并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4、建立操作人员技术档案。
5、明确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山岗,无证不得独立上岗的规定。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操作人员的技术练兵、操作表演或竞赛,促进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操作水平和排除故障、处理事故的能力。
7、认真推广、学习新技术、新操作法。
8、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压力容器维护保养专业知识的教育,积极推行群众性管理活动。
三、压力容器维护保养制度
1、压力容器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使压力容器投用后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其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2、压力容器投产前,必须按照压力容器的使用特点和介质特性认真做好维护保养管理的准备工作,检查防腐保护层和有关接管、接头的完好、牢固情况,编制维护保养规程。
3、准备必备的维护保养工具和简单器材。
4、在进行操作人员培养时,应让其了解所操作容器的结构特性,工艺原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安全操作等方面的知识,掌握日常维护保养技能,培训爱护生产装置的良好职业道德,树立企业主人翁的思想。
5、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提倡实行包日常维修和日常保养的双保责任制,做到台台容器、个个阀门、只只仪表都有人负责。
6、保持压力容器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时清除跑冒滴漏现象。
7、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孕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严禁在运行状态下,紧固受压连接件或敲打容器承受部件,做到文明操作。
9、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反映。
10、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压力容器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再次投用前应认真检查。
11、开展群众性的压力容器维护保检查、评比和竞赛活动,提高完好率,保证压力容器有较高的使用效率。
四、压力容器安全检查制度
(一)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根据使用容器的数量,安全状况确定安全检查形式、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情况,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查处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全检查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巡回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按时督促检查问题的处理、落实,实行检查有意见、处理有结果。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有查思想上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安全为了生产的牢固程度,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心;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查纪律的严肃性,有无脱岗、离岗的行为;查隐患,是否每台容器能够安全运行,有无安全附件、装置失灵和设备带病操作的情况;查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能否做到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四)定期检查的重点
1、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压力容器的完好状况,操作负荷情况;
3、安全附件、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和定期校验情况;
4、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容器定期检验和修理、改造执行情况;
6、监控使用容器的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7、对查出问题或事故隐患的处理情况;
8、其他需要临时增加的检查项目。
(五)日常巡回检查的重点
1、压力容器操作工艺参数是否超过许可范围;
2、安全附件、装置是否灵敏动作;
3、压力容器本体有无鼓包、变形、泄漏、裂缝等异常情况;
4、容器的防腐层、保温层及铭牌是否完好;
5、接管、紧固件、密封部位等有无损坏、泄漏现象;
6、有无过量充装或液位失控现象;
7、有无发生火灾或震动等直接威胁到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
8、针对容器特点,确定的其他检查情况。
五、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理与校验制度
1、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明确安全附件及装置管理的职能部门,确定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装置的{常管理,送检、校验、修理更换等工作,做到职责分明。
2、安全附件与装置的设备、选型应该按照生产工艺要求提供的条件,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在进行压力容器设计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确定和选型。对于在用容器和工艺系统选用安全附件必须充分考虑其安全效果使用性能。
3、建立安全附件技术档案和台帐,绘制安全附件设置位置图,标明每个安全附件的精度、压力等级、灵敏程度和性能,确定检修,校验周期,记载投用以来工作情况。做到集中保管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调校、检修报告。
4、安全附件应向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选购,保证产品性能稳定,结构合理,动作灵敏。制造单位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铭牌。
5、安全附件在使用中必须保持的完好,灵敏可靠,容器操作人员要加强维护,防止其铅封损坏和发生不能正确动作的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及处理。
6、安全附件的检修、校验必须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其中安全阀需由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单位负责检调;压力表、温度仪表需由经计量部门认可的单位校验;爆破片由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予以定期更换,对超过标定压力而未爆破的爆破片要及时更换。
7、新购置的安全附件投用前应进行校准。
8、危害性大或易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安全阀或爆破片排出口排出的介质要用管道引出,妥善处理,不得任意排放,污染环境。
9、应妥善保管安全附件的备用品和配件,保持完好状态和清洁,不得放任自流。
六、压力容器检验管理制度
1、制词‘检验计划,落实检验单位,提出检验过程中某些特殊要求,落实检验资金。
2、认真做好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详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有关内容)。
3、积极配合检验单位实施检验,并检查验收检验质量。
4、认真做好检验后的开工准备,凭检验报告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检查安全附件的调校情况。
6、提供诸如螺栓、密封之类的易损件,便于及时更换。
7、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年度检验计划,做到所使用的每台容器不漏查,重点都位不少查,绘制年度检查记录表式,确定检查项目与内容。
8、按时组织实施年度检查(在投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整理归档。
9、针对检验或年度检查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情况。
10、本单位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七、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压力容器一旦发生爆炸或因设备损坏(指压力容器承压部件)造成停产或人身伤亡事故,使用单位应立即快速将事故概况报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1、使用单位除防止事故扩大或因抢救人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必须保护事故现场。
2、一般事故应由使用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落实改进内容。
3、重大事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调查组,予以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4、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须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填写《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书》并附相应现场照片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临督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
5、事故处理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予以处理。
6、事故处理后要视情况及时研究恢复生产的方案,把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九、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技术档案是正确使用压力容器的主要依据。它可以使压力容器管理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压力容器历史的和当前的安全技术状况,了解压力容器运行规律,防止压力容器事故的发生,每台压力容器均应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
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应包括容器的原始技术资料、安全装置技术资料和容器检修使用情况记录资料和使用登记资料等。
(一)压力容器的原始技术资料
容器设计资料:设计总图;主要受压零部件图;设计或使用说明书等;容器制造安装资料:产品制造竣工图纸;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产品监督检验证书;安装验收资料。 (二)安全装置技术资料
1、安全装置技术说明书
2、安全装置检验或更换记录资料
(三)容器使用情况记录资料
1、容器运行情况记录
2、容器检验和修理记录,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
(四)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资料
1、压力容器注册登记表
2、压力容器使用证
压力容器管理模板范文 第十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的安全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绥芬河龙江商联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2、引用标准
xxx373号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质检锅[20xx]207号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办法劳动部1996年第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部1991年第8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11号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151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xx年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xx年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劳动部1996年第140号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国质检20xx年第2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三同时”管理制度
3、定义
3.1锅炉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3.2压力容器
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3.3气瓶
是指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
3.4压力管道
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4、职责
4.1安监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运输、修理和报废等过程中的安全监察。
4.2设备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采购、安装和委外修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生产设备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使用、检验、内部修理和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3物资管理部负责液化气瓶及所购买其它气瓶的采购、保存及发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负责监督外部供货单位的气瓶在储存、检验、充装及发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4使用单位负责锅炉、压力容器使用中的安全管理。
5、管理内容
锅炉、压力容器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和修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条例、规程、规定、规则。
5.1采购
5.1.1设备部购置锅炉、压力容器(容积在1立米以上或者易燃、毒性、腐蚀性介质)前应进行方案评审论证。方案评审论证必须有安监部参加并提出意见。
5.1.2设备部购置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是经省级以上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具有锅炉、压力容器设计、设备相应等级的厂家设计、设备的定型产品。
5.2安装与验收
5.2.1由设备部组织,有安监部、公司工会等参加的评审组对安装方案进行评审,安装方案通过后,方可组织安装。
5.2.2设备部负责审查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单位的资质。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单位必须有省级及以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装许可证。
5.2.3在安装过程中,设备部及相关部门、使用单位要设专人负责对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安监部对安装质量进行监察。设备部在组织锅炉、压力容器的耐性气密性试验以及锅炉安装的初步验收时,必须通知安监部参加。
5.2.4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竣工后,设备部组织安监部、公司工会进行验收,并报请市锅炉检验所和市技术监督局锅炉科参加。
5.2.5验收合格后,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按国质检锅[20xx]207号《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办法》办理登记手续,未经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得使用。
5.3使用
5.3.1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5.3.2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日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锅炉、压力容器的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市安全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后,方可上岗操作。
5.3.3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熟知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知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5.3.4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的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计等各种安全附件及连锁装置必须完好、灵敏、可靠、定期校验。锅炉安全阀应每月进行一次手动排气试验,锅炉低水位联锁和超压联锁保护应每月进行一次信号模拟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
5.3.5锅炉在使用中必须对水质进行化验,严格执行锅炉水处理的有关规定并执行Q/QCG 02100—038的规定。
5.3.6压力容器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执行Q/QCG 02100—024的规定。
5.3.7气瓶在采购、充装、储存、发放、运输、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xx年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5.3.8气瓶不得超期使用;气瓶瓶帽和防震圈必须带齐全并应有防倒、防晒、防振动措施;氧气、乙炔、丙烷、液化气等燃气和助燃气体气瓶使用中必须保证与火源的距离10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的距离要保证5米以上。
5.3.9压力管道必须严格执行劳动部1996年第140号《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规定。
5.3.10使用单位发现锅炉、压力容器有危及安全的情况,必须立即向生产设备部和安监部报告,生产设备部立即组织处理。
5.3.11使用单位对锅炉、压力容器必须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对停用和备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应采取防腐保养措施。
5.3.12热水炉(茶炉)和热水箱、罐必须敞口使用。热水箱、罐如果加盖板,盖板不得压紧,以免形成密闭。
5.4检验
5.4.1生产设备部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人员,必须经市安全主管部门培训并取得检验证后方可上岗,检验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5.4.2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xx年《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和Q/QCG 02100—024的规定,对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按程序进行检验。
5.4.3使用单位必须掌握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期限。对到检验期不能停台的锅炉、压力容器,应向生产设备部提出书面申请,提前半年进行检验。
5.5大修
5.5.1锅炉必须按公司规定6年进行一次大修,如有特殊情况,大修期可以提前是。
5.5.2不经批准锅炉、压力容器不得改造。
5.6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设备部应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对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和评审,并进行动态评价与更新。
5.7事故处理
5.7.1锅炉、压力容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应按国质检20xx年第2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5.7.2锅炉、压力容器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采取最迅速的方式向公司安监部、生产设备部及公司分管安全领导报告。公司应立即向市技术监督局(锅炉科)报告。
5.8报废
5.8.1使用单位发现锅炉、压力容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生产设备部检验站报告,经检验确认后,进行报废处理。
5.8.2生产设备部应及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5.8.3锅炉、压力容器报废处理,由生产设备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单位配合,报废处理过程中必须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监督下进行处理,生产设备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报废凭证的保存。
6、检查与考核
6.1使用单位应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进行检查和考核。
6.2安监部、生产设备部对锅炉压力容器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整改并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压力容器管理模板范文 第十一篇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人身伤害,保证运输生产安全。有效防止锅炉伤害,特制定安全措施。
一、发生问题主要原因
1、蒸汽管路多宜发生漏气漏水,容易发生烫伤事故。
2、锅炉缺水、超压会发生设备损坏、锅炉压力容器爆炸,造成事故。
3、在锅炉、容器内检查检修作业时,人身不安全因素多。
二、安全控制措施
1、工长坚持每天对当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严格执行《人标》的规定。规章制度健全,台帐记录规范.
2、锅炉操作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作业时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锅炉平台扶梯符合安全要求,锅炉房内物品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清洁卫生。
3、当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视、挂牌、进行水表机能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排污阀、给水截止阀无跑冒滴漏。
4、进入容器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并揭挂安全标志,冬季在容器内严禁用木炭等燃料取暖。
5、定期对锅炉给水、炉水进行分析,数据分析准确,达到规定指标。水位报警器、气压表要按规定进行校验。
6、按期校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并有校验记录。安全阀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并做好记录。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7、操作人员熟悉掌握操作规程、自检自修等有关的法规和规定。锅炉附件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是否符合要求,受压元件联接处、钢架、受压元件可见部件、炉墙无损坏。压力表、水位表红线标注清晰,无渗漏,每班按规定冲洗压力表和水位表,冲洗记录齐全。安全阀启、回座动作灵敏可靠,定期对安全阀进行试验,方法正确,记录齐全。水位报警系统和自动给水、自动断水功能符合要求,动作准确可靠,高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运行中的锅炉发生异常危及安全时,必须按规定紧急停炉,禁止用向火室浇水的方式实行熄火。
8、夜间值班干部,值班期间抽查不少于一次。
9、车间分管干部每月抽查不少于二次。
压力容器管理模板范文 第十二篇
1、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明确安全附件及装置管理的职能部门,确定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装置的日常管理,送检、校验、修理更换等工作,做到职责分明。
2、安全附件与装置的设备、选型应该按照生产工艺要求提供的条件,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在进行压力容器设计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确定和选型。对于在用容器和工艺系统选用安全附件必须充分考虑其安全效果使用性能。
3、建立安全附件技术档案和台帐,绘制安全附件设置位置图,标明每个安全附件的精度、压力等级、灵敏程度和性能,确定检修,校验周期,记载投用以来工作情况。做到集中保管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调校、检修报告。
4、安全附件应向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选购,保证产品性能稳定,结构合理,动作灵敏。制造单位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铭牌。
5、安全附件在使用中必须保持的完好,灵敏可靠,容器操作人员要加强维护,防止其铅封损坏和发生不能正确动作的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及处理。
6、安全附件的检修、校验必须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其中安全阀需由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单位负责检调;压力表、温度仪表需由经计量部门认可的单位校验;爆破片由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予以定期更换,对超过标定压力而未爆破的爆破片要及时更换。
7、新购置的安全附件投用前应进行校准。
8、危害性大或易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安全阀或爆破片排出口排出的介质要用管道引出,妥善处理,不得任意排放,污染环境。
9、应妥善保管安全附件的备用品和配件,保持完好状态和清洁,不得放任自流。
压力容器管理模板范文 第十三篇
为了确保加气站正常安全运行,站内压力容器(储罐)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一.管理职能
由技术员全面负责站内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1.容器的安装、移装、大修或开罐检查后的验收及试车工作必需由技术人员参加,并将验收手续资料存档。
2.站内每台容器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二.管理内容
1.容器安装竣工之后,制造单位应提供竣工图及采用的制造技术标准、产品质量证书 、水压试验、气密性报告拍片记录、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等资料,由技术员负责资料存档。
2. 新容器在投用前,由锅检所进行检验,并办理检验证书。
三.容器的检验和修理
1.容器的检验应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程》执行,定期检验分外部检查,内部检查和耐压试验。第一次开罐内外部检查一般为使用后1-2年,以后视情况3-5年检查一次。
2.检验单位必须由经质监局授权认可的单位进行。
3. 技术员和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协助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对站内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
4、经过定期检验的容器,由检验单位对所检验的容器作出报告,检验报告应指明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下次检验日期以及需要整改的建议或其它意见。检验报告应存放在容器档案内。
5、容器的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校验。
四.容器的使用管理
1.加气站必须加强容器操作人员管理,并不断提高其技术素质,并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
2.操作人员必须在工作日报中记录容器使用过程中的温度、压力等数据。
3.容器运行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发生故障,应立即向站领导反映并由技术员提出维修方案。
五.事故报告
1.事故根据容器的损害程度分为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称外为爆炸事故。容器由于部件严重损坏〔如变形、渗漏〕,附件损坏而停止运行必须修理的事故称为重大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2.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必须立即通知公司,除防止事故扩大和抢救人员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外,必须保护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3.发生事故后应认真查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压力容器管理模板范文 第十四篇
1、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工作单位其资质、安装许可证必须满足相应要求。
2、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在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过程中,应根据设计和设备的技术文件及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
3、锅炉、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必须向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取得使用证,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
4、使用压力容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归档。
5、根据锅炉、压力容器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设置专职技术人员,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
6、对运行的锅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查。
7、锅炉最大负荷不得超过锅炉额定容量;
8、锅炉的各部位压力不超过规定的允许压力;
9、热水锅炉经常注意压力和温度不超过允许规定数值、并根据室外气温的变化随时调整热水温度。
10、锅炉、压力容器的各种表盘应整洁、刻度清晰,各种检验合格证上的有效日期应完整、易辩识。
11、锅炉房运行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按章作业。
12、锅炉运行期间司炉工、水处理员应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a、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b、锅炉房安全制度
c、锅炉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d、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e、锅炉节能运行制度
f、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g、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h、司炉班长岗位责任制
i、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j、锅炉水质化验监督制度
k、水处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l、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m、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3、司炉工负责记录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交接班纪录、设备检修保养纪录、事故记录,水处理员负责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以上记录必须清晰、完整、准确。锅炉的运行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14、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a、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b、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c、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d、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e、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f、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15、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运行操作、检验、焊接、焊后热处理、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16、修理和改造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具备必要的安装设备工具、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并经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17、检修人员在锅炉筒体内进行工作时,锅炉外面应有人监护。
18、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19、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受压部件进行重大修理和改造,应符合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标准后实施。
20、锅炉压力容器退役后重新启用,应进行检验和安全性能评估,并办理审批手续,并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按在役管理。
2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锅炉应报废:
锅炉损坏严重,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检验中给予判定报废。
22、对于报废的锅炉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到有管辖权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注销手续,所在单位物质设备部按照机械设备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3、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处理
锅炉、压力容器一旦发生重大爆炸事故,使用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九局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作业队调度及安全质量部报告,安全质量部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压力容器管理模板范文 第十五篇
1、目的作用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都属于xxx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特种设备范畴,为了加强对这一类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部门为机模部,机模部部长(或设备主管)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员。
3、设备前期管理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这类单位必须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压力容器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这些资料都将被列入压力容器的档案管理,妥善保管。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必须经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5)公司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4、设备安全使用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3)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在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公司应当对在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事故处理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制定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严格遵守执行。
(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发生事故时,公司按照《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高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特种设备科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6、报废管理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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