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公司起诉书范文共8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9-30 08:04:08162

煤炭公司起诉书范文 第一篇

原告: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新洲道280号

法定代表人:___

被告:管_,男,20__年9月19日生

身份证号:0400197509____

住所地:美兰区区联合乡五星村三组

电话:134567__ __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海口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员会作出的京朝劳仲字

【2011】第22356号仲裁裁决书,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00元;

2、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20__年1月至10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元;

3、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20__年10月工资和11月9天工资共计元及25%补偿金元;

4、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1、被告管_社会保险的各项费用由中泰建设有限公司缴纳。20__年,被告管_在中泰建设有限公司任职,由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各项费用,缴费截止日期为20__年5月。只有当劳动者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企业才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中__泰建设有限公司为被告缴纳社会保险的各项费用,与被告形成劳动关系,与原告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2、原告从来没有以工资的形式向被告支付过任何款项。因被告曾经做过工程预算,在中地长泰建设有限公司任职时,工作比较轻松,时间比较宽裕,被告也想做兼职增加收入。通过朋友介绍,20__年5月,原告托被告为一个工程做预算,并口头约定一次性支竿务费1500元。后原告以现金的方式,向被告支付了该笔劳务费。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被告的社会保险各项费用由中地长泰建设有限公司缴纳,原告从未以工资的形式向被告支付任何的费用,因此,被告与原告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综上,朝阳区劳动仲裁员会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原告支付相应赔偿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恳请支持原告诉求。

具状人:____有限责任公司 20__年3月5日

煤炭公司起诉书范文 第二篇

一、会议的分类

会议是公司上传下达,管理沟通的重要方式。公司会议按会议召开的时间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按级别分为公司级会议和部门级会议。

二、会议的组织

公司级会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议准备,参会人员的通知(需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接待,会议记录等。部门级会议由部门组织召开,办公室协助。

三、公司级定期会议召开要求

(一)办公室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主要议题、主持人及参会人员应准备的内容等。

(二)公司级会议召开前,办公室根据会议有关要求准备相关的资料并确认其议程。

(三)会议期间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以便追踪落实。

(四)会议要求

1、总经理办公会(经营例会):

参加人员: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秘书。

会议地点:总经理办公室。

会议时间:每月26—28日。

主持人:总经理或常务副总。

会议议题:总结上月工作,剖析、解决、协调有关问题;布置下月工作。

与会人员要求:与会人员陈述本部门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下月工作计划,并作好会议记录。

参加人员:公司全体人员。

会议地点;会议室。

会议时间:每年七月中旬。

主持人:总经理或常务副总。

会议主要内容:总经理作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3、年终总结大会:

参加人员:公司全体人员

会议地点:会议室。

会议时间:来年元月下旬。

主持人:总经理或常务副总

会议主要内容:总经理作全年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计划报告。

四、部门级定期会议召开要求

(一)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安排,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主要议题、主持人及参会人员应准备的内容等。

(二)部门级会议召开前,各部门根据会议有关要求准备相关的资料并确认其议程。

(三)会议期间作好记录,以便追踪落实。

(四)会议要求

参加人员:部门全体人员

会议地点:部门办公室

会议时间:每周五下午

主持人:部门负责人

会议主要内容:部门负责人总结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周工作。

参会人员要求:积极参与,提出在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细心聆听,按部门负责人布置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作好记录。

五、公司级临时会议参照公司级定期会议执行;部门级临时会议及生技部班组长会议参照部门级会议执行

六、会议要领

(一)与会人员发言内容不能偏离了议题,应就会议议题积极发言;

(二)发言一定要客观、公正,不能借机徇私或争夺个人利益;

(三)与会人员要专心聆听发言,严禁打断别人发言;

(四)发言者不能过于针对于某些人,应就具体事实展开发言;

(五)与会人员应根据准备的资料积极发言,严禁回避发言;

(六)发言应抓住重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不能过于冗长;

(七)发言时应多提改进建议,少谈失败理由和做某项事情的具体经过。

七、会议纪律

(一)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

(二)会议进行之前,参会人员必须把手机、传呼机调到振动无声状态;

(三)在会议进行过程中有事应先举手请示,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席办事;

(四)积极参与,严禁交头接耳;

(五)严禁在会议进行其间,做与其无关的事情。

八、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煤炭公司起诉书范文 第三篇

原告:性别:出生:民族:住址:

被告:性别:出生:民族:住址: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___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年 月 日,原债务人___将欠原告的人民币___元欠款转移给被告,被告同意承受,并当场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原告也表示同意。

然而,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欠款,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___人民法院

原告:

年 月 日

1.起诉状副本___份(以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2.证据一份(欠条为证)

煤炭公司起诉书范文 第四篇

原告:张__,女,身份证号码:5102261944121_____,地址:__市__镇田村6组80号,现住___老林场,电话:158259_____。

负责人:彭__,该公司总经理。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与原告张__雇油务关系存在事实。

二、判令被告负责对原告予以伤残鉴定。

三、判令被告对原告辐射职业病鉴定,赔偿另外计算。

四、判令被告赔偿我的多次在工作中的身体损害,一次性赔偿医疗费1万元,后续疗费1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万元、营养费5万元、住院期间护理费1万元、护理费1万元、误工费:1万元、交通费1万元、伤残赔偿金10万元,后续整容费1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合计61万元。(不含辐射职业病鉴定赔偿)

五、判令被告补发原告2012年1月1日至雇佣关系解除为止之日的工资,以每月最低工资1050元计算,并按<重庆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市政府令第106号规定,欠付时间6个月以上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最低工资差额100%的赔偿金。

六、判令被告支付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误工费,生活费,车费200元每人。

七、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案由: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及劳务报酬纠纷

煤炭公司起诉书范文 第五篇

注:《公司法》第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情 :

一、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二、利用公司立人格逃避合同义务

三、滥用公司法人人格规避法律义务或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于股东人格混同

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要件 :

一、公司设立合法有效,并且以取得立人格

二、、行为要件:适用公司人格否认要求股东在客观上滥用对公司的控制权

三、结果要件:股东的滥用行为,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或社会公共利益。

上诉状

上诉人:____青和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莒南县长安东路5号。

法定代表人:___,董事长

被上诉人:____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____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莒南县西环路

法定代表人:____,董事长

被上诉人:滴滴,男,汉族,20__年12月7日出生, 住址,____南县同泰家属院。

上诉人因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海口市于20__年9月25日作出的(20__)海南法海商初字第53号判决,现提起上诉,上诉的请求与理由如下: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查明事实,撤消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的理由

一审关于“青和公司60%的股份由何萍控制。鉴于特殊的婚姻家庭关系,青和公司的意志也不能立”、“三家公司立地位已经丧失,成为逃避公司债台的工具。”与“三家公司的业务、客户、资产和财务方面是混同的,均丧失了公司的立人格”的认定不但与事实不符,而且表述也是错误的。

一个公司是否具备立的人格是以是否具备合法的股东、资产、住所、章程等基本要件为标准的,而并不是以客户及业务等为基本要件。上诉人是由诸葛青盛、何萍等5人投资设立的公司,具备立的股东、合法的资本、健全的帐务等具备法人的必须的条件,是一个完全立的法人。一审仅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山东美食食品有限公司的部分业务与客户相同,就否定了上诉人的立人格,是以偏否全,显然是错误的。

另外,上诉人也不明白,为什么鉴于特殊的婚姻家庭关系,公司的意志就不能立了?上诉人具备健全的帐务帐册,财务是立的,并没有逃避任何债务,被上诉人青岛信风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并没有任何证据证实上诉人逃避债务。一审亦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仅以‘特殊的婚姻关系“为理由就认定上诉人是与被上诉人山东

美食食品有限公司逃避债务是站不住脚的。

鉴于以上分析,上诉人与同泰公司和美食公司均系立法人,且投资主体、经营时间、经营范围均不相同,并不是一体公司,不能对美食公司的外债承担责任。

煤炭公司起诉书范文 第六篇

原 告: 地址:

第一被告: ,男,XX年XX月XX日出生,现居住。

,男,XX年XX月XX日出生,现居住。 ,男,XX年XX月XX日出生,现居住。 第二被告: , 男,XX年XX月XX日出生,现居住。 诉讼请求:

1、判决第一被告返还我公司欠款XX元人民币以及逾期所产生的相应利息;

2、判决第一被告返还我公司欠款XX元人民币以及逾期所产生的相应利息;

3、判决第一被告返还我公司欠款XX元人民币以及逾期所产生的相应利息;

4、判决第一被告返还我公司欠款 元人民币以及逾期所产生的相应利息;

5、判决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6、判决第一、第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X日,,由做担保人,借款XX元人民币,并签订借款协议。

XX年XX月XX日,,由做担保人,借款XX元人民币,并签订借款协议

XX年XX月XX日,,由做担保人,借款XX元人民币,并签订借款协议

XX年XX月XX日,,由做担保人,借款XX元人民币,并签订借款协议

证据和证据来源:?

1、,欠条、借款收据、借款协议各一份。

2、,欠条、借款收据、借款协议各一份。

3、,欠条、借款收据、借款协议各一份。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被告人联系方式:

:13

:13

:13

:13

此致:

X人民法院

起诉人:

日 期: XX年XX月XX日

煤炭公司起诉书范文 第七篇

原告:___(姓名),___(性别),____年__月__日,汉族,文化程度____,工作单位____,职位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姓名),___(性别),____(姓名),____年__月__日,汉族,文化程度____,工作单位____,职位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___元及利息___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_年_月_日,债务人___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_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判决被告___偿还原告___人民币_万元,并支耕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____人民

原告:___

____年_月__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_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借条为证);

煤炭公司起诉书范文 第八篇

起诉书

京房检刑诉[2007]287号

被告人谢磊,男,1982年1月2日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高中文化,北京城安文化发展中心负责人,住北京市朝阳区。因涉嫌诈骗,于2006年9月27日被羁押,同年11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李晓红,北京市北环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王秀荣,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沈双兰,女,1974年3月4日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中专文化,北京城安文化发展中心负责人,住北京市朝阳区。因涉嫌诈骗,于2006年9月27日被羁押,同年11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犯诈骗罪一案,经北京市房山区局侦查终结,于2007年__月__日依法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现查明: 被告人谢磊、沈双兰出于组织培训班牟取利益之目的,于2005年7月在北京市通州区工商局注册了北京城安文化发展中心,又伪造了北京城安培训中心的印章,并分别以赵宇、李丽的化名聘用李某(女,13岁)、卢某(女,32岁)等人为员工。自2005年10月至2006年9月,二被告人实施了以下犯罪行为:

1、2005年10月下旬,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后制作了《关于举办贯彻<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政策宣贯班的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培训中心”和“组会”印章后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27日至28日,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以北京市劳动局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共有12个单位的16人参加,收取培训费14 400元。

2、2005年11月中旬,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后举办119消防安全培训班,被告人谢磊制作了会议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培训中心”和“组会”印章后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17日至18日,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以北京消防协会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共有12个单位的14人参加,收取培训费12 600元。

3、2005年12月初,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后,被告人谢磊制作了《关于举办<进一步加强废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宣贯班的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培训中心”和“组会”印章后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8日至9日,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经被告人沈双兰联系,北京国英园志通家政服务中心员工宋某(女,51岁)等人在会场从事接待服务,共有18个单位的23人参加,收取培训费22 540元。

4、2006年2月下旬,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后制作了《关于举办<电梯应用指南>宣贯班的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培训中心”和“组会”印章后向有关单位发送。同年3月2日至3日,被告人

谢磊、沈双兰以xxx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并雇用宋某从事接待服务,共有18个单位的25人参加,收取培训费24 500元。

5、2006年9月下旬,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借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06年北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之机,举办“北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宣贯班”以牟利。其后被告人谢磊制作了《关于举办<北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宣贯班的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培训中心”和“组会”印章后指使卢宁丽等人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26日,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卢某、李某、宋某在会场担当接待服务事项。共有21个单位的34人参加,收取培训费22 9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供述;

2、被害人刘某等人的陈述;

3、证人宋某、李某、卢某的证言;

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处出具的证明,北京市局消防局出具的证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监察局出具的证明,xxx人事教育司出具的证明,北京市市政府机关保卫处证明;

5、北京中企联企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发票,扣押公章、人民币、支票、欠条清单,收据复印件,会议通知复印件,户籍证明等。

上述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谢磊、沈双兰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谢磊、沈双兰认罪态度较好,酌予从轻处罚。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实施犯罪,注册成立了北京城安文化发展中心,继而又以该中心的名义实施犯罪活动,虽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但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处。二被告人犯罪的目的是骗取有关单位的钱款,伪造印章的行为只是为了达到犯罪目的的一种手段,属于牵连犯。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不认为其行为有各自立的意义,虽然实际上构成了数罪,但因其追求的目的只有一个,因此不适用数罪并罚的原则,应当从一重罪处断,即按其中法定刑最重的一个罪判处。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罪相比较应定诈骗罪。

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的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本院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秩序,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

显示全文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7人评论 , 39人围观)

点击下载
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