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账识别论文范文通用21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9-23 14:10:33260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一篇

对于长期请事假的员工,公司应该做什么来防范风险?

主题描述

我在一家物业服务公司任职人资部长,两年前,有一位人事专员通过总经理的关系进了我部门。我曾经手把手的教她人事六大模块,不过她悟性不高,而且态度也不怎么端正,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基层员工过来咨询相关人事问题的时候,她也总是解释不清,态度还不好,员工对她意见很大。今年8月初,她开始请事假,总经理也同意休假到年末。

现在的情况,反而令我轻松不少。不过我还有一件担心的事情:她这种行为如果持续到年末,我们公司应该怎么做才能规避一些劳动风险?

案例纲要:

1.物流服务公司的人事专员 2.通过总经理进入HR部门

3.该人事专员能力、态度有待改进,请假半年左右,需要预防风险 个人见解:

看到这个案例,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没啥风险,因为关系户,貌似一般都是近亲性质的,所以,风险不风险,会不会我们想太多?

建议:1.摸清底细,这个底细不是指的是个人能力还在咋样,既然,人事专员通过总经理进来,总经理又同意其请假,所以,摸清其底细,有助于我们对于接下来的措施安排与预防;

建议:2.改变能力不足辞退的理由,变成职业发展观:既然态度不好,悟性不足、态度不好,还能存在一个公司,要么嘛就是判断不准,要么就是其有过人之处(关系户也是过人之处之一),所以推断出,其公司的绩效考核应该力度没有那么大,公司的相关考核制度没有那么严谨,否则,业绩考核下来,早就顶不住跑了;对于想通过无法胜任的这个步骤,应该行不通;考虑从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既然是有点带关系的,那么应该是不满足现状才对,有野心,那么不会一直呆在一个岗位上面,这个时候引导其多元化发展,一方面,为了照顾她,促进其成长,一方面,避免长期呆着祸害了公司;

建议:3.请假的真实原因:对于请假区分原因:是去学习深造还是旅游游玩;是有其他安排还是过来公司镀金一下而已;不同的原因产生的结果完全不同,所以深入了解其原因,有助于帮助我们判断,其接下来回来的可能; 建议:4.请假期间的准备: .请假期间的工资核算:《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请事假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天来折算扣除工资。

事假工资=基本工资/ 同时扣除全勤奖、当天餐费等 公司也可以选择按每月实际工作日来扣除。

基本工资/当月实际工作日*你当月请假天数,同时扣除全勤奖,当天餐费等 请事假期间的保险缴纳: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社保缴费是强制性规定,员工离岗、请长假,只要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就应不间断地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所以员工事假未上班 单位也应缴保险;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请长假不开工资,就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在请假的时候,应该将接下来请假期间的个人社保缴纳部分先预留出来,不然,工资发完了,没有扣除社保的个人部分,这个又得缴纳进去,那只有公司全额出了的后果;

建议5:停薪留职的考虑:

对于“停薪留职”一般公司都没这个规定,而这个原有是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意思就是说:员工与公司保留劳动关系,但又因其他原因一段时间内不能为单位提供劳动,而,公司为其保留原来的工作岗位,待停薪留职期满后,员工可以继续回公司工作。因,停薪留职期间员工没有为单位提供任何劳动,所以,公司无法按照正常出勤来支付员工停薪留职期间的待遇,而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来履行。这里有一个变化点: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公司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进行劳动合同管理。停薪留职本身属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特殊情形,建议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中止协议,即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的劳动关系停止履行,待期满后再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履行。约定内容可以是这样的:

员工无需为公司提供劳动,公司也无需向员工支付任何工资待遇以及缴纳任何社会保险。但从社保缴费不能中断的角度出发,协议可以约定:员工应当将停薪留职期间个人社保缴费部分以及公司缴纳部分,统一交给公司管理(个人部分提前预支出来),由公司代为其按月为其缴纳;并约定期满不回来上班的应当如何处理等

建议6:先离职,再入职: 如果员工个人没有什么意见的话,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先办理离职,可以口头约定,员工入职,其啥薪资福利不变等,这样的方法,个人觉得对于个人或者是公司都是有好处的,免得一颗定时炸弹悬在头顶,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炸了;

5、建议6,我觉得分清楚来说比较好,小结了一下,假如这个岗位是关键岗位,可替代性不是那么强,可以采用建议5,假如是可替代性的强的岗位,可以用建议6;说白了,对于人才的挽留的一种模式;

综上:我们发现,对于公司的关系户请长期事假 1..摸清关系 2.摸清原因

3.区分岗位(关键、非关键)

4.选定方案(停薪留职or先离职后入职)5.操作执行(协议or说明)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二篇

摘要:近年来,我国财务造假案件频繁发生,财务造假的方法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端。纵观我国A股市场,之前有 “万人坑”的银广夏,后来又有绿大地以及被称作“稻米加工第一股”的万福生科。本文分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并深入探讨其原因,最终提出治理财务造假的一些具体措施,以完善和改进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的治理。

关键词:财务造假;表现形式;原因;治理措施

财务造假,指在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做假账及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欺骗社会公众的行为。财务造假不仅严重侵犯了国家和相关利益方的利益,给社会各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扰乱社会秩序,使经济、财务市场混乱。因此,整治财务造假,加强各方监督,促使企业自觉遵守会计准则和制度,建立起一个制度健全、监督完备、惩罚得当、健康有序的财务市场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有着关键的影响。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表现形式

(一)伪造单据,虚构交易

虚构交易主要是虚构收入,这是许多公司财务造假最常用性质恶劣的财务造假手段。

虚构收入主要有以下方法:虚构各种交易对象,然后伪造出一些不存在的单据,比如像原材料购入发票和采购合同、材料运输发票和入库验收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或以以前存在的真实客户为依据,编造销售合同,虚拟订单;企业还可以通过关联方之间的内部交易确认收入;或者在每年报告日前的一两个月里,提前确认收入,在报告日后再以销售产品质量不合要求等理由做退货处理。

(二)隐瞒营业成本

隐瞒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造成少结转营业成本,就会使利润增多。例如,对于已经销售的产品,不进行出库记录,然后不进行成本结转;或者是在产品的成本计算中,故意漏记一些项目致使成本降低等。

(三)调节费用

调节费用最常用的就是在处理上市公司发生的费用时将其资本化。一般来说,企业的费用应与收入相配比,对于当期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应当计入损益,冲减当期收入,而不应予资本化。企业的广告费用、借款利息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等经常会被管理者不适当地资本化,这将对利润造成很大的影响。

(四)骗取出口退税款

骗取出口退税款,是指企业故意违反国家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骗取数额较大的将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出口退税不同于一般的退税,这种退税是国家为鼓励出口,增强企业产品在国际的竞争力而给予的优惠待遇,骗取出口退税对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严重

的危害。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一)利益的驱使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般都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上市公司粉饰会计财务报表,提供高盈利能力、高营运能力、高发展前景等虚假的财务信息可以骗取债权人、投资者、政府、银行和往来客户等的信任,满足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条件、避免被ST或退市、银行贷款等方面的需要,进而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

我国很多上市公司股权都高度集中,股权集中于大股东手中,造成“一股独大”的局面,客观上为财务造假提供了条件。同时,董事会结构也不合理,“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人员经常相互兼任,权利和责任划分不明确,不仅不能发挥董事会的约束作用,往往还会出现董事和管理层联合舞弊的现象。另外,由于监事会成员不能保持独立,其职位、薪酬都要依靠管理人员,难以担当起监督的责。

(三)制度不完善,惩罚过轻

目前在我国,因为法律不健全,舞弊处罚过轻,舞弊收益大于舞弊成本,这是很多上市公司钻法律空缺并进行造假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年的南纺股份虚构数亿元的利润,却仅被警告和罚款50万元;对牵扯的12名企业高管也仅是警告和处以3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惩罚。这个事例,让我们看到,我国目前的法律对于证券市场上很多违规的行为处罚过轻,经常对企业施以行政处罚,导致其对法律缺乏敬畏,更加放纵了那些企业的违法行为。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合谋

经过注会审计过的财务报告为社会各方所使用,牵扯的利益关系广泛,所以会计师事务所不应该只对委托人即上市公司负责,更应该对社会公众负责。而社会大众一方面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揭露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把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另一方面又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自己承担揭露舞弊给事务所带来的成本,自负盈亏。因此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的利益,很难不和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合谋,不仅发挥不了应有的揭露作用,还一起进行财

务造假。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措施

(一)提高社会的道德及诚信意识

首先,公司高管要懂法和守法,只有他们遵纪守法,才能组织企业财会人员认真学习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素养。其次,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监控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诚信管理,对违规违纪的会计人员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另外,还要建立完善的股票发行规则、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经常围绕股票发行上市、增发等,建立科学的股票发行机制,可以遏制上市公司因利益驱使而进行财务造假。

(二)加强公司治理结构

第一,强化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减少职位权利的交叉,加强公司高管人员权、责、利的制衡。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独立性,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避免董事和高管联合操纵公司。第二,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结构,股权不能过度集中于个别股东手中,避免“一股独大”局面的出现,同时又要防止股权过度的分散和不稳定致使股东无法联合起来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影响。第三,加强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建设,增强外部约束,提高证券市场的监管效力。证监会可以对企业建立社会诚信档案,记录企业造假行为,实行信息高度透明。另外,对于有漏洞不完备的会计法律法规,立法部门要积极完善,不能让企业钻法律的空隙。

(三)完善会计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的法律制度对财务造假的企业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不能对企业和管理人员形成足够的威慑,应该加大对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引入民事赔偿和民事诉讼机制,一旦发现造假,相关责任人要以数倍的代价赔偿因其舞弊而遭到损失的投资者,这在经济上将对造假者形成压力。此外,更要加强刑事处罚,因为行政和民事处罚只能对财务造假形成威慑,却不能从根本上阻止。企业如果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长久稳定的发展,就应该从长远考虑,合法、诚信经营。

(四)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发挥审计的作用

首先就是要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的业务技能,注册会计师才能在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准确快速地发现其中的问题。还要培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做到在利益诱惑面前仍公正廉洁、遵纪守法。对注册会计师实行强制轮换制度,防止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企业“日久生情”,然后和企业合谋,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财政部门应对注册会计师严格监管,细分财政部门、xxx、证监会的监管职责,建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监督其是否严格执行审计业务,有没有进行虚假陈述,对执业有问题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从

严处理。

四、结语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手段虽然是多种多样的,但无论再高明的造假手法都会有漏洞,都能够从企业的信息披露和财务报表中看出来,所以应从上市公司内、外两方面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处罚力度,从根本上杜绝财务造假。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三篇

[摘 要]目前,全世界存在着一个普遍的财务造假问题,然而中国也面临着财务造假的危机,一些专业的人士对这种问题采用了多种方案,但财务造假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良好的解决。在我国这种财务造假事件已经对资本市场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不但给那些投资者带来财务损失,且对金融市场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有序发展带来了巨大危害。会计诚信的危机大部分都是财务造假的问题,因此有效识别财务造假的手段及防止出现财务舞弊这类现象已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前提。本文运用规范研究方法进行专题研究,重点分析财务造假的手段及其发生的原因,并且对这一现象的产生进行阐述,提出如何运用法律手段防范财务造假行为。

[关键词]财务造假;会计核算;法律防范

1 财务造假的概念

2 分析财务造假的成因

财务造假的内部原因

利益驱动

许多公司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谋求发展,明示或者暗示企业会计人员做假账,对财务信息造假。最常见的两种情况:对于中小型企业,报盈为亏,瞒报利润,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对于一些上市企业和大型公司,通过虚增利润,制造企业盈利能力较好的假象,以骗取更多的贷款,另外,也可以从股市筹措更多资金。

财务造假的成本低

我国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惩处手段主要以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为主。对大部分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企业,主要是给予企业及主要责任人以罚款、通报批评和警告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很难达到真正的处罚目的,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对于那些追究了法律责任的,也只是限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还没有公司因会计信息失真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例。刑事责任的追究是一种威慑力量,是防止市场危机爆发或产生严重社会后果的一种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无法形成日常的监督力量。若想形成日常的监督机制,必须依靠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来实现,这也正是我国目前惩罚手段中所缺乏的。

尽管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不够,使违法的机会成本很小。违反会计法规的巨大利益诱惑与低廉机会成本所形成的反差,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屡禁不止。依法行政的随意性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执法不严、执法的随意性大,助长了部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朝量化的方向发展。

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为造假提供平台

会计人员对会计核算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企业财务价值的评估、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选择有所不同。会计工作人员往往是通过自己的工作经验做出自己的相关财务判断,并进行数据信息分析,最后总结归纳出数据信息,进行下一步处理填报。这样一来,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可靠。

会计监督机制不完善,内部审计形同虚设

目前,企业内部监督控制具有局限性,内部监督不到位,会计人员不独立,受单位领导指使被迫做假账。社会监督仍处于起步阶段,会计事务所虽然脱钩改制,但仍缺少标准的执业制度,政府O督大于社会监督力度,职责交叉,经常重复检查。企业领导同时管理会计与审计,内部审计不是处于董事会的领导下。审计监督对保障经济活动的有序运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活动,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具有其他经济监督无可比拟的作用。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虽然已经比较完善,但与飞速发展的经济仍有许多不适应。

财务造假的外部原因

我国对企业财务信息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主要有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xxx等部门,但是这些重要的监督管理部门是按规定的权限划分管理范围。各部门按《会计法》的规定对所有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由于人力、物力的不足,导致其不能全面的监管所有的财务造假行为。

3 财务造假的法律防范措施

加大造假成本

对财务造假的企业采取严格的惩罚措施(如关停、整顿、罚款),对于有关部门领导,视情节严重性,给予法律惩罚,特别是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与人员,给予刑事处分。对于造假的会计人员,吊销其从业资格,并禁止其在未来从事相关工作,加大惩罚力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用法律的力量对财务造假行为给予重击。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作为财务造假的经办人,要加强业务水平的学习,明白财务造假的严重性。企业也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其能力水平。同时,也要加强诚信教育,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从而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职业操守。

完善相关会计法律制度建设

会计准则是一个会计人员进行会计行为的基础,作为一个财务人员必须要熟练掌握相关的会计知识和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达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要求,进而更好地进行财务数据处理和信息数据分析工作。随着宏观大环境的飞速发展,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也随着其变化而不断完善,所以与时俱进,完善会计规章制度刻不容缓。我国为了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相关的财务会计法规和制度,如《企业会计则》《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等。因为公正地实施法律法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确保财务数据的精确度,对财务造假的行为形成约束。由于会计准则的不完善是让财务造假人员抓住漏洞进行财务欺骗的原因之一,因此,为了治理和防范财务造假所带来的危害,我国应该重视完善会计相关条款,从源头上防患于未然,加强法律法规及道德文化建设,提升会计相关从业人员的爱岗敬业和职业道德素质,让会计人员在财经法规的约束下工作,避免其在今后的工作中无法抵制利益诱惑而进行财务造假,害人害己。另外,对于通过财务造假可能获得诸多利益的人,要特别设定相应的条约限制他们的个人行为。完善现有的会计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精确规范法律的相关条约内容,让想钻法律漏洞的不法分子无所遁形。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四篇

通过媒体获悉自己投资的股票银河投资(000806SZ)不仅涉嫌操纵业绩扭亏摘帽,而且还涉嫌操纵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某F先生决定向证监会实名举报。该投资者在《举报信》中将媒体已经公开的相关事实一一引用,而且还在此基础上继续深挖,发现了更多的可疑线索。

大股东银河集团有违法大量买卖控股子公司股票的前科

举报信中提到银河投资的大股东银河集团曾经因为大量买卖控股子公司的股票,被证监会处罚一事。经过记者查证得知,贵州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112SH)是银河集团控股的另一家上市公司,与银河投资系兄弟公司。早在2003年到2007年间,银河集团及关联方通过实际控制的其他账户在二级市场大量违法买卖天成控股的股票,后因媒体曝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0年10月9日,证监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银河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潘琦等5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罚款等处罚。

举报信中提及这次银河投资股价上涨与增发消息时间点高度吻合,内幕交易或为铁板钉钉。

5月14日是银河投资停牌谋划增发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天,该股股价突然放量上涨,涨幅达到,成交量也从平时的1%换手率异常放大到。5月27日,银河投资公布了定向增发方案,该股股票也是一度封住涨停,换手率更是放大到了。此后,银河投资股价节节攀高,截止记者截稿时,股票价格已经越过6元,相比增发方案中确定的元的增发价格,银河投资股价翻倍。

除了增发消息出台前后股价的“配合”外,主要股票成交席位与被举报人银河投资同处一地。

5月27日、6月3日、6月19日、7月4日,银河投资都因为涨幅很大被交易所公开成交席位,在前五位的成交席位中,国海证券的北海某营业部每次都上榜,而银河投资所在地就是广西北海;另外,东北证券的南宁某营业部也先后两次上榜,而被举报人银河投资的大股东银河集团的所在地就是广西南宁。

十年被处罚两次整改一次银河投资堪称“坏孩子”典范

十年生死两茫茫,银河投资的造假故事伊始于2002年。

2006年1月,由于媒体报道,银河投资被迫董事会公司公告称,2002、2003年公司通过与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资金往来确认为收入的方法,虚增销售收入亿元(不含税收入亿元)、虚增净利润4300万元。2003年,银河投资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累计亿元,其中包括未披露的银行贷款亿元,另亿元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就上述行为,银河投资被处罚款10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原财务负责人、原财务部总经理分别处罚5万元。如果不是媒体报道揭露真相,投资者或许永远等不到银河投资的致歉公告。

尽管银河投资2006年的公告中对2002、2003年的财务造假和大股东挪用资金向全体投资者郑重致歉。但之后依然我行我素。

2011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银河投资和潘琦等15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银河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潘琦等6人分别给予30万罚款。

处罚书中披露银河投资在2004年虚增销售收入亿,虚增利润6931万,隐瞒2004年向关联方巨额划款累计达亿元。在2005年虚增销售收入3475万元,虚增利润795万元,隐瞒2005年向关联方巨额划款累计亿元。同时在2004和2005年未如实披露为关联和非关联放提供银行担保共计亿。

而在证监会广西xxx2011年12月 30日的《关于对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其中提及银河投资自2008年12月以来,利用实际控制的“南宁市桂亚商贸有限公司”和“北海正联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两个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流转,累计金额约亿元,形成资金账外核算。

举报信还提及,其梳理被举报人历年的年报后发现,除了已经知道的北海正联、南宁桂亚这两个公司外,四川鼎立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凯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公司都具有走账公司的类似特征。

为再融资 银河投资敢于“系统化、团体化”造假

今年5月,银河投资非公开增发预案,公司拟增发不超过4亿股股票,募集不超过亿元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且这些新股将由其大股东银河天成集团全额认购。显然,对于货币资金不足6000万元但却存有高达亿元短期贷款需要偿还的银河投资来说,大股东此次无疑是为其解决了燃眉之急,属于重大利好。

大股东银河集团系唯一发行对象,认购完成后,将通过直接方式持有不超过的公司股份,而目前集团持股比例为。银河集团由潘琦持股。

历史资料显示,银河投资从2002年到2005年的连续多年的业绩造假也是因为再融资的目的。2002年增发5000万新股,2004年计划发行可转债亿元由于监管部门未批及股东大会否决而未遂。

银河集团董事长潘琦、董事兼总裁姚国平、副董事长王国生、副总裁龙晓荣、副总裁徐宏军、副总裁顾勇彪、财务总监黄巨芳因银河投资2004年、2005年虚增销售收入、隐瞒对外担保、隐瞒关联交易等行为,于2011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和罚款等行政处罚。潘琦、姚国平被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期限分别为10年、7年。

在证监会2011年对银河科技及潘琦及15名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及:本案是系统性、团体化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大案。银河科技为了骗取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资格,贪短利而忘大义,有策划、有组织地通过制作虚假出库单据、开具虚假销售发票并按比例虚构成本的方式,连续多年实施大规模的虚构营业收入、虚构成本、虚构利润活动。此外,银河科技还存在不及时披露受到地方政府处罚的事项。银河科技的上述行为,既包括定期报告披露违法,也包括临时报告披露违法,持续时间长,涉及事项多,涉案数额巨大,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之大成,情节特别严重,市场影响非常恶劣,应当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五篇

怎样看出是上市公司做假账? 中国上市公司的假账丑闻可谓前仆后继,连绵不绝。从操纵利润到伪造销售单据,从关联交易到大股东占用资金,从虚报固定资产投资到少提折旧,西方资本市场常见的假账手段几乎全部被“移植”,还产生了不少“有中国特色”的假账技巧。遗憾的是,中国媒体对上市公司假账的报道大部分还停留在表面层次,很少从技术层面揭穿上市公司造假的具体手段。

一、最大的假账来源:“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

赊账交易的生命周期不会很长,一般工业企业回收货款的周期都在一年以下,时间太长的账款会被列入坏账行列,影响公司利润,因此上市公司一般都会在下一个年度把赊账交易解决掉。解决的方法很简单——让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把货物退回来,填写一个退货单据,这笔交易就相当于没有发生,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都要重新修正,但是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已经太晚了。打个比方说,某家汽车公司声称自己在2004年卖出了1万台汽车,赚取了1000万美圆利润(当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会注明是赊账销售),这使得它的股价一路攀升;到了2005年年底,这家汽车公司突然又声称2004年销售的1万辆汽车都被退货了,此前宣布的1000万美圆利润都要取消,股价肯定会一落千丈,缺乏警惕的投资者必然损失惨重。在西方,投资者的经验都比较丰富,这种小把戏骗不过市场;但是在中国,不但普通投资者缺乏经验,机构投资者、分析机构和证券媒体都缺乏相应的水平,类似的假账陷阱还真的骗过了不少人。

更严重的违规操作则是虚构应收账款,伪造根本不存在的销售记录,这已经超出了普通的“操纵利润”范畴,是彻头彻尾的造假。当年的“银 2 / 15 广夏”和“郑百文”就曾经因为虚构应收账款被处以重罚。在“达尔曼”重大假账事件中,“虚构应收账款”同样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假帐

一、虚构收入

假帐特征:可能会开具虚假发票,但也有可能是真实的;一般不会缴纳太多税金,可能采购一批物资来增加进项税,也有可能真的不惜成本缴纳了相关税金;还会伪造报关单,提供报关单复印件;虚假收入一般是挂应收帐款收不回来;也有收到货款的,但还要伪造银行对帐单(假收)或外汇核销单(真收),并且货款不是从客户企业直接打过来的;也有的是将应收帐款通过债务重组或直接冲抵其他往来款,转为别的资产形式。

思路:通过检查收入真实性程序来入手。

程序:(1)检查销售合同,约定销售条件是否满足;(2)检查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3)检查收款记录,看付款人是否正确;(4)检查外汇核销记录;(5)对银行和应收款进行函证;(2)假设应收款函证不回来,就看期后有没有收款记录;(5)检查企业纳税记录;(6)检查海关进出口记录;(7)检查相关连的费用入帐情况,包括运输费和报关费,侧面印证;(8)检查应收帐款贷方发生额的内容;假帐二:隐瞒收入

假帐特征:一般都是私人企业,也有国有企业;肯定要会做两套以上帐,一定有小金库。从收入上是看不出来的,因为只有开了发票的才会入帐,收款也看不出来,企业只会对记帐了的应收款才会入帐。要查问题,最好就是看存货与成本。

3 / 15 最原始的造假方式:把一个公司的经营分成两个实体核算。入库时只将对外部分成本计进去,发出也就不存在问题了,但这样存货很容易在盘点时被发现数量不对。如果要想应付盘点,有两套对策:(1)生产入库时存货数量就少记,发出按照正常数量发,一部分发出不记帐;(2)生产入库时数量按真实入库,发出则记录比实际发出的数额大,另一部分发出就不记帐。前面一种方法会导致存货单价很高,容易被税务局或海关查出;后一种方法只需用简单的计价测试就发现问题了,入库单价和出库单价差异太大。

对于工人工资,如果也按两个实体分开来核算,工人数量就和实际不一致;合到一起的话很容易通过工资核出产量,不论计件还是计时;而水电费就只能在一起核算,否则很难分摊到与产量成比例关系。思路:通过存货、人工和费用来分析准确性

程序:(1)存货的盘点,保证年初和期末数量正确;(2)计价测试,保证单价入帐和结转的准确性;单位生产工时估计和工资率检查;(3)分析单位产品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核对合理性。(4)工人数量了解,工资政策了解,工资与产量关系的了解并测算;(5)水电费、运输费等与产量和销量的分析性复核;(4)生产设备运行状况了解;(5)生产成本结转的合理性等。

当然,可以执行的程序肯定不止这些,因为企业的报表和业务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业务的变动影响报表的变动,而报表内任意一个科目的变动都有可能影响其他科目的变动,因此只要抓住因果关系,可以从任意角度入手,证明了这个认定同时往往也证明了一个认定,关键 4 / 15 在于抓住关注点,理清思路。

对待假账的稽查,根据实践经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通过面上了解虚假痕迹

1.先了解企业的概况。检查之前,要调阅有关的企业报表,如:企业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表,发票领、用、存表和企业减免报表等资料,透过这些报表进行分析、对比,使检查人员对企业各种因果关系的数字、互为联动的因素产生大致的了解,建立数据印象,为后面的检查起引导作用。

2.在与企业人员的交谈中了解生产、经营、核算状况。利用间隙,通过家庭式的询问,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及相关员工闲谈,了解企业的生产过程、销售方式、工资结构及商品、材料的进货渠道,这些情况和财务的差异就是查账的线索。深入生产车间和经营场地,对企业生产工序、经营范围进行大概了解,对查账很有裨益。3.从财会人员设置上,或是账页的装订中,找出蛛丝马迹。有些法定代表人和承包人,为节约费用,在人员设置上不规范,一人承担几种责任,或者企业主兼任出纳,忽略了制约作用。假账存在随意性,如对商品明细账的设置与科目的增减,只要工作中稍加留意,就可以从中找出破绽。

二、着重从账务上查真伪

1.从资金来源上进行查控。对账务不健全的企业进行检查时可发现,企业的进货和库存资金较大,资金来源反而更少,在往来的“应付账款”中数额也不大,两者对比,悬殊较大,再看《资产负债表》也可 5 / 15 以发现问题。深究起来,是投资者不想把自有资金或各种借款放在账上反映,而藏在账外经营。

2.从数量上进行监控。对销售大宗商品企业,从数量上进行检查,能发现它有悖规律的真相。如:检查一个摩托车销售公司时发现销售数量和购进数量不对称,对比关系有纰漏。检查人员用会计恒等式进行逐月计算,年度累计,通过综合归纳,用事实说明账实不符,使该企业不得不承认有做假账的企图。

3.在结转成本上进行细查。一般产品的入库、销售出库的结转,在保管手续及会计操作上都比较紧凑。但想做假账的企业,在结转成本上有任意性。有个校办企业为把利润额套在免征的计税所得额范围内,随便增大销售成本,降低利润额,造成账表不符,检查人员查实后,依法进行了补税罚款。

4.对存货的计价进行核查。商品进入、发出与库存,它的计价在财务上有严格的规定。发出商品的计价要与实际成本一致,对价格的处理方法,不能随便变更。存货要按类别和品种设明细账,不能混淆。5.在费用上的识查。有些企业为了少缴企业所得税,在费用上做手脚,如:用工资表虚增人员或随意增大办公和生产费用。检查人员需要检查工资表笔迹是否一人代签或几人互签,还要和生产流程对比。6.查看粉饰后的账务。现在社会上的个别福利企业有其名、无其实,财务建立流于形式。在成本核算上,混乱随意,是明显的假账,承包人和管理人员可能是免征税款的既得利益者。中国上市公司是如何做假账的6 / 15 应收账款主要是指货款,而其他应收款是指其他往来款项,可以是委托理财,可以是某种短期借款,也可以是使用某种无形资产的款项等等。让我们站在做假账的企业的角度来看问题,“其他应收款”的操纵难度显然比“应收账款”要低,因为“应收账款”毕竟是货款,需要实物,实物销售单据被发现造假的可能性比较大。而其他应收款,在造假方面比较容易,而且估价的随意性比较大,不容易露出马脚。有了银广夏和郑百文虚构销售记录被发现的前车之鉴,后来的造假者倾向于更安全的造假手段;“其他应收款”则来无影去无踪,除非派出专业人士进行详细调查,很难抓到确实证据。对于服务业企业来讲,由于销售的不是产品,当然不可能有“应收账款”,如果要做假账,只能在“其他应收款”上做手脚。在中国股市,“其他应收款”居高不下的公司很多,真的被查明做假账的却少之又少。

换一个角度思考,许多公司的高额“其他应收款”不完全是虚构利润的结果,而是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结果。早在2001年,中国上市公司就进行了大规模清理欠款的努力,大部分欠款都是大股东挪用资金的结果,而且大部分以“其他应收款”的名义进入会计账目。虽然大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早已被视为中国股市的顽症,并被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进行清查,但至今仍没有根治的迹象。在目前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下,大股东想企业资金简直是易如反掌;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做假账,但肯定是一种违规行为。

二、与“应收账款”相连的“坏账准备金”

7 / 15 与应收账款相对应的关键词是“坏账准备金”,通俗的说,坏账准备金就是假设应收账款中有一定比例无法收回,对方有可能赖帐,必须提前把这部分赖帐金额扣掉。对于应收账款数额巨大的企业,坏账准备金一个百分点的变化都可能造成净利润的急剧变化。举个例子,波音公司每年销售的客运飞机价值是以十亿美圆计算的,这些飞机都是分期付款,只要坏账准备金变化一个百分点,波音公司的净利润就会出现上千万美圆的变化,对股价产生戏剧性影响。

理论上讲,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金比例应该根据账龄而变化,账龄越长的账款,遭遇赖账的可能性越大,坏账准备金比例也应该越高;某些时间太长的账款已经失去了偿还的可能,应该予以勾销,承认损失。对于已经肯定无法偿还的账款,比如对方破产,应该尽快予以勾销。遗憾的是,目前仍然有部分上市公司对所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同一比例计提,完全不考虑账龄的因素,甚至根本不公布账龄结构。在阅读公司财务报表的时候,我们要特别注意它是否公布了应收账款的账龄,是否按照账龄确定坏账准备金,是否及时勾销了因长期拖欠或对方破产而无法偿还的应收账款;如果答案是“否”,我们就应该高度警惕。

从2002年开始,中国证监会对各个上市公司进行了财务账目的巡回审查,坏账准备金和折旧费都是审查的重点,结果有大批公司因为违反会计准则、进行暗箱操作,被予以警告或处分,它们的财务报表也被迫修正。但是,正如我在前面提到的,无论证监会处罚多少家违规企业,处罚的力度有多大,如果普通投资者没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8 / 15 类似的假账事件必然会一再重演,投资者的损失也会难以避免。

三、最大的黑洞——固定资产投资

许多中国上市公司的历史就是不断募集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历史,他们发行股票是为了固定资产投资,增发配股是为了固定资产投资,不分配利润也是为了省钱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的阴影里,是否隐藏着违规操作的痕迹? 固定资产投资是公司做假账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但是这种假账不可能做的太过分。公司可以故意夸大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本,借机转移资金,使股东蒙受损失;也可以故意低估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本,或者在财务报表中故意延长固定资产投资周期,减少每一年的成本或费用,借此抬高公司净利润——这些夸大或者低估都是有限的。如果一家公司在固定资产投资上做的手脚太过火,很容易被人看出马脚,因为固定资产是无法移动的,很容易审查;虽然其市场价格往往很难估算,但其投资成本还是可以估算的。监管部门如果想搞清楚某家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有没有很大水分,只需要带上一些固定资产评估专家到工地上去看一看,做一个简单的调查,真相就可以大白于天下。事实就是如此简单,但是在中国,仍然有许多虚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没有被揭露,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投资者,对此都缺乏足够的警惕性。如果一个投资者对固定资产投资中的造假现象抱有警惕性,他应该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调查:上市公司承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没有在预定时间内完工?比如某家公司在2000年开始建设一家新工厂,承诺在2003年完工,但是在2003年年度报告中又宣布推迟,就很 9 / 15 值得怀疑了。而且,项目完工并不意味着发挥效益,许多项目在完工几个月甚至几年后仍然无法发挥效益,或者刚刚发挥效益又因故重新整顿,这就更值得怀疑了。如果董事会在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中没有明确的解释,我们完全有理由质疑该公司在搞“钓鱼工程”,或者干脆就是在搞“纸上工程”。

目前,不少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呈现高额化、长期化趋势,承诺投入的资金动辄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项目建设周期动辄三五年甚至七八年,仅仅完成土建封顶的时间就很漫长,更不要说发挥效益了。这样漫长的建设周期,这样缓慢的投资进度,给上市公司提供了做假账的充裕空间,比那些“短平快”的小规模工程拥有更大的回旋余地,监管部门清查的难度也更大。即使真的调查清楚,往往也要等到工程接近完工的时候,那时投资者的损失已经很难挽回了。

四、难以捉摸的“其他业务利润”

从财务会计的角度来看,操纵“其他业务利润”比操纵“主营业务利润”更方便,更不容易被察觉。因为在损益表上,主营业务涉及的记录比其他业务要多的多,主营业务的收入和成本都必须妥善登记,其他业务往往只需要简单的登记利润就可以了。对于工业公司来说,伪造主营业务收入必须伪造大量货物单据(也就是伪造“应收账款”),这种赤裸裸的造假很容易被识破;伪造其他业务利润则比较温和,投资者往往不会注意。

为了消除投资者可能产生的疑问,许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往往玩弄文字游戏,把某些模糊的业务在“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之间颠来倒去,10 / 15 稍微粗心的投资者就会受骗。比如某家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把“主营业务”定义为“房地产、酒店和旅游度假业”,但是在主营业务利润中却只计算房地产的利润,把酒店和旅游度假业都归入其他业务利润,这显然与年度报告的说法是矛盾的。在中国资本市场目前的混乱局面下,也不能排除某些公司把某项业务利润同时计入“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的可能。作为普通投资者,我们不可能深入调查某家公司的“其他业务利润”是不是伪造的,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分析出一定的可能性——如果一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与“其他业务利润”严重不成比例,甚至是“其他业务利润”高于“主营业务利润”,我们就有理由怀疑它做了假账。

中国投资者和证券媒体没有意识到上市公司的“其他业务利润”可能存在造假行为,也并非完全出于疏忽,因为上市公司不好好做自己的主营业务,反而热衷于在“其他业务”上大捞一笔,在中国股市是司空见惯的现象。许多公司名义上是“运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经营或投资(实为投机)活动,其实是什么赚钱做什么,完全不把主营业务当一回事。最近几年房地产行业热度很高,许多上市公司纷纷改头换面做房地产,开始是把房地产当成短期的“其他业务”,后来有的公司干脆进行产业重组,改为正式的房地产公司;钢铁、医药、进出口乃至旅游度假等比较热门的行业都有类似情况发生。追逐利润固然是资本的天性,但是作为资本数额很大、负有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如此目光短浅的追求短期利润,对公司前景根本没有长远战略,无疑会损害股东乃至整个社会的长期利益。这种目光短浅的不良倾向必须得到遏制,11 / 15 但仅仅依靠证监会和投资者的力量恐怕难以有效遏制,必须同时依靠国家计划部门的宏观调控,才有希望刹住这股蔓延已久的歪风。曾经在中国股市名噪一时的“戴梦得”就是一个例子,它原本是中国股市罕见的珠宝题材股票,但是从2002年就开始“逐渐转卖毛利率较低的珠宝生产线”,义无返顾的投入了炒作房地产的大潮。戴梦得(已经改名“中宝股份”)在2003年初完成了向房地产公司的转化,主要经营港口地皮;但是转化为房地产公司并不能增加它的业绩,直到今天,中宝股份仍然是一家净资产收益率不尽人意的冷门股票。由此可见,从一个较冷门的行业转到较热门的行业,并不一定会带来业绩的相应提升;如果所有上市公司都往少数热门行业挤,造成的后果肯定是灾难性的。

五、债务偿还能力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六篇

【摘要】农业公司财务造假一直是资本市场的一个热议话题,加之我国对农业非常重视,因此研究农业公司造假现象就非常具有现实意义。本文通过辉山乳业的案例,来分析农业财务造假的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提出一些应对策略,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农业公司;财务造假;动因

一、前言

近年来,农业公司造假现象层出不穷,诸如万福生科、银广夏、蓝田股份,绿大地、新大地、獐子岛、参仙源等都是近几年发生的引起投资者恐慌的例子。农业公司如此喜欢造假,其背后必然存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且农业类公司还具有生产周期长、库存核查困难、现金交易量大、交易对象分散、性能不稳定等特点,与其他行业比较而言,产品周期长并且产量不稳定,因此致使,农业类企业资金来源困难重重,必须做出更好的财务报告来吸引投资者。故此,研究农业公司财务造假现象显得尤为重要。本篇文章通过对辉山乳业案例的分析,来找出造假背后隐藏的原因,并对该原因背后的策略应对提出一些见解。

二、辉山乳业案例分析

(一)案例简介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山乳业”),成立于1951年,是一家覆盖全产业链的乳制品公司,业务涉及草料种植、奶牛养殖、液态奶和奶粉的生产及销售,于2013年在香港上市。

2017年3月24日,辉山乳业在半个小时之内股价暴跌90%,最终跌85%后停牌,股价只剩元,该事件的直接导火索是一份流落在外的文件显示,辽宁省金融办定于3月23日14点召开辉山乳业集团债权银行工作会议,23家债权行与辉山乳业集团相关负责人出席。而早在2016年12月,美国知名做空机构浑水(Muddy Waters)针对辉山乳业报告,称辉山乳业至少从2014年开始虚假财务报表、夸大其资产价值及负债颇多,并称该公司估值实际接近零。

(二)案例分析

根据浑水机构的几个月调查,共访问了35个牧场,5个生产设施基地和2个完全没有建设迹象的生产基地。发现辉山乳业的欺诈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牧草来源欺诈。辉山乳业宣称其用于奶牛饲养的苜蓿是自产自足,近而来夸大利润率。但大量证据表明这是个谎言,这家公司长期从第三方供应商手中大量购买苜蓿。

2.资本开支造假,辉山乳业在其奶牛养殖场的资本开支方面存在造假行为,其夸大了这些养殖场所需的花费,夸大程度约在亿到16亿元人民币之间。资本开支造假的主要目的很有可能是为了支持公司收入报表舞弊。

3.董事会主席转移资产,辉山乳业董事局主席杨凯从公司窃取了至少亿元人民币的资产,当中涉及将一家最少拥有四个乳牛牧场的附属公司向一位未披露的关联方转移。

三、农业公司造假频发背后的原因

(一)税收政策降低造假成本

国家对农业的税收政策,为财务造假提供了便利条件。农业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减免幅度都很大,这样虚增收入和利润就没有成本,所以农业企业造假成本很低。以一个工业企业为例,虚增1个亿的销售收入,通常需要拿出2000多万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但是在农业行业,由于流转税和所得税都有很多优惠,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可能虚构一亿元的销售收入,公司连一分钱的税也不用交,造假者就会使劲往大了造,反正也不怎么花钱,用农业公司作为平台来造假,可以一下就省掉几千万的造假成本。

(二)农业类公司交易较零散,且以现金收付为主,难以核查

农业企业的上游以分散的农户为主,单笔交易额度很小,且以现金收付为主,这样事务所进行审计时很难进行核查。如蓝田股份采用伪造产权证明与银行账户来虚增资产,采用钱货两清的现金交易模式伪造销售数据、虚增收入;万福生科通过虚构交易,并在银行存款、应收~款、预付账款以及在建工程等多个科目倒账,最终把虚增的收入计入到在建工程项目。

(三)存货以生物性资产为主,难以盘点

獐子岛价值几十亿的虾夷扇贝不翼而飞,第二年又回来了,这个事件刚公布的时候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而这些资产作为专业的审计师也是很难去进行排查的,辉山乳业的苜蓿草种植也是这个道理,盘点的时候存在很多障碍,这就为造假提供了机会。

(四)频发的自然灾害和特殊的行业性质

绿大地以2009年云南持续干旱为由巨亏,与獐子岛的虾夷扇贝不翼而飞手法如出一辙。农业企业的增长依赖自然资源的限制,很难追得上资本市场的步伐,达不到业绩预期的,就有造假的冲动。这也就是市值管理给予农业公司的压力,也间接地使这些公司业绩不够,造假来凑。

四、结论与启示――财务造假策略应对

(一)重视收入的审计和存货的核查

农业公司造假主要是在收入和存货两个方面。在收入造假方面,主要是倾向于通过关联交易来进行造假。所以在审计时,要关注企业往来款项的波动情况;关注企业同行业、上下游行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对比;结合函证、走访的形式对客户及交易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关于存货的盘点,应该注意不同的存货利用不同的方法,尽量去做到真实盘点;其次是要关注估约数的合理性;最后就是要注意界定生物资产的所有权。在审计识别的过程中,审计师应积极采纳农业领域专家的意见。

(二)适当修改相关的农业税收政策

我国在流转税与所得税方面关于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过大,这大大降低了农业公司的造假成本,也为农业公司造假提供了便利。所以我国应该适当地修改相关的政策,比如不同时两方面都进行税收优惠等,这也是阻碍农业公司造假的一个途径。

(三)加大对农业公司造假的惩罚力度

纵观这些年发生的农业公司造假事件,当公布出来以后会对该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事件过后也都没有影响公司的运营,有些是换了董事长,有些是改了名字继续经营,受到处罚的也大多是罚金。而我国对于造假处罚的力度远远小于美国,这就使得农业公司造假事件屡禁不止。

农业的发展关乎着国泰民安,是稳定经济发展的一个基础性产业。农业公司造假现象要想根除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但是可以通过国家和证监会的相关政策规定,来一步步约束和改善造假事件,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七篇

摘 要:随着经济一体化的进行,大量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浪潮之中。在面对具有较强实力的对手面前,中国的企业面临着重大挑战,特别是企业的管理模式需要不断进阶,以适应于需求的新形式。在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环境之中,不能够适应竞争大环境的企业便逐渐将视线转向财务造假。当然,企业财务造假的原因不仅仅是企业为了融资而欲求上市。企业财务造假的原因有很多,不同的目的,企业对于财务造假的手段也会有相应的不同,有的企业会故意虚增收入,有的企业却会故意增加费用。会计是一门极其细致的实用技艺,它需要学习者从会计目标和会计假设入手,对于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过程”,仔细体会其内在的逻辑联系。因此,识别会计造假是一个需要功底的事情。通常人们会将财务造假划分为不同的级别。低级别的造假自然好辨认,但高级别的复杂而老练的造假则需要有极其专业的业务能力的人才能够识别,具体在正文中会被谈到。

关键词:财务造假;手段;防范对策

一、前言

本课题的研究意义在于:第一,通过对于一般性财务造假事件的目的、手段等进行归纳,呈现出一般情况下,公司在进行财务欺诈时的动态性描述,进而也对于其他受困问题的公司提出建设性建议。第二,从国家角度看来,由于我国相对于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言资本市场形成的相对较晚,在此情形之下,研究财务造假课题对于我国具有相对重要的现实价值与借鉴意义。

二、财务造假相关概述

(一)财务造假的概念

财务欺诈是金融活动中组织整体或者个人的一种故意行为,以获得不公平的优势而实施的违法违纪行为,包括欺骗非法行为。通过对财务与会计准则之中的漏洞策划其行为,同时也包括故意制造对企业有利会计信息的行为。财务造假作为社会上的一股不正之风,在社会和经济大环境中已经成为一大公害。这样的行为不仅对于社会和经济秩序进行干扰,误导了投资者和消费者,也激励其他财务欺诈,甚至导致更多的腐败和犯罪。

(二)财务造假背景分析

1.当今经济发展大背景

一直以来,虽然从经济道路来看,中国的发展路途崎岖。但是,却在另一方面,中国作为一个全球吸引外资最具受青睐的经济体而存在。这也正说明了现今中国的经济发展形势多变而复杂。

2.财务造假的行业现状分析

谈及经济,绕不开企业;谈及企业,无法绕开每一个企业的财务。每一个企业都有着各自的财务问题,财务问题也是企业自身的核心问题。因此,无论是哪一企业的高管,对其企业的财务会显得非常重视,越是大而强的企业更是如此。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八篇

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在会计事务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即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遵循的道德标准。"不做假账"是会计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这也就是说,会计行业它本身的性质决定了所有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正因为会计行业有它那诚信、真实、可靠的职业本质,才获得社会的信赖与赞誉。当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会计信息越来越被广大决策者、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它成为了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同时,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几乎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其主要表现在:

1、会计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干预会计工作;

2、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假造凭证、帐表进行假审计、假评估;

3、帐外设帐;

4、转移国有资产、偷逃税收、粉饰业绩;

5、会计人员执法环境差,会计监督严重弱化,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薄弱;

6、违法违纪手段隐藏,做假技术不断发展;

7、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会计领域的突出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并引起了党和xxx的高度重视,原xxx总理xxx曾题词、并多次强调"不做假帐"。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做假帐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屈从领导的压力,被动做假

这主要是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因为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愿望为转移,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调查显示,当前普遍发生的做假问题,大部分会计人员是没有主观故意的,如果他们没有接到授意、指使、强令,那么自己是不会主动造假的。虽然也有些会计人员因缺欠职业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还是手握大权的幕后指使人所造成的。如国内闻名的"银广厦"案、"蓝田股份"案等等,都是企业负责人直接指使和策划下造假的。这些曾号称是中国绩优股的企业,竟然统统是造假大王。这些案例从表面上看是会计人员不良职业道德的表现,其实是单位负责人意志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的直接结果。

2、政府管理部门观念和管理上存在错位和缺位。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搞花架子,盲目地下达经济增长指标,或者国有企业扭亏任务,或其他任务,逼着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得不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

3、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

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不良风气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抬头,私欲不断膨胀,削弱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他们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大肆贪污、挪用公款,最终以身试法,甚至走向断头台。

4、业务不精,法律意识不强。

有的会计人员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专业技术水平低,无法按照新规定开展工作,同时,他们不学法,不懂法,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知之甚少。他们既谈不上遵纪守法,更不能依法办事了。

5、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造成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削弱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当企业的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况且目前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们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再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通过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单位领导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其实这种内部审计机构,往往不能被企业真正所接纳,基本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同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运行需要的会计管理体系还没有形成,会计规范体系也不完善,而企业又是社会各方利益的联结点:即投资者从中获取投资报酬,管理人员从中获取薪金,政府从中获取税金。在许多情况下,各方利益经常发生冲突。投资者、管理者从个人角度出发更多考虑的是企业的微观利益,政府则从全社会角度考虑的是实现本国资源最优配置的宏观利益。微观利益与宏观利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会计造假的产生。而我们国家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使得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且能给违法者带来巨大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助涨了造假的气焰。由于社会审计监督和会计咨询、服务体系等法律监督机制尚未完备和充分发挥作用,使得会计人员常常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造假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而治假也应当采用多种对策进行综合治理。笔者认为:

一、以法治假,规范性防范

以法治假,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新《会计法》为防假、治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1、在会计监督方面,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内容:(1)记帐人员与业务、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单位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3)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4)明确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

2、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责任。新《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第一责任人,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所以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也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只有单位负责人认识到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促使单位负责人重视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

3、承担法律责任方面,新《会计法》在以下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一)明确规定了对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二)为了便于量刑处罚,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了对会计核算管理中十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其中对"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单独作为一项,体现了新《会计法》对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

(三)明确规定了具体处罚标准。新《会计法》不仅要求对违反《会计法》的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承担刑事责任,增加了经济处罚的内容,而且相应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有利于根据违法情节予以量刑,使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如郑百文公司原董事长因造假,被判刑。就是造假者可耻下场的典型。

新《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的违法处罚,将有效地控制造假源头,法律的威慑力,有效地遏止了造假行为。那些胆敢造假者,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二、抓原始凭证,从源头上防止造假。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在经济活动中,非法取得或填制、伪造或变造原始凭证以骗取收入,会计人员依据不真实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结果导致一系列的会计信息失真。因此,治理造假,应从原始凭证这一源头抓起。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原始凭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其中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入帐;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的、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三、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控制体系是指各级管理部门在内部产生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基础上,采取的一系列具有控制功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并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而形成的一整套严密的控制体系。它的主要内容有:

1、组织机构控制;

2、职务分离控制;3.授权批准控制;4.人员素质控制;5.信息质量控制;6.财产安全控制;7.业务程序控制;8.目标控制;9.执行控制;10.凭证控制,也称手续控制;11.纪律控制;12.内部审计控制。它的功能有:

1、及时发现、纠正可能出现的偏差,防范财务造假,避免把潜在的危机转变为现实的损失;

2、能使凭证有效、记录完整、正确,稽核有力;能有效地堵塞漏洞、防止或减少损失,防止和查处贪污盗窃等违法乱纪行为。

内部控制系统是遏止做假的重要工具,是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九篇

南京财经大学 公司理财案例分析

民生银行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1996年成立的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其高速的扩张也导致资本充足率逐年下降,进一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满足民生银行的高速发展是缓解民生银行发展瓶颈的有效手段。

2013年2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A股代码:600016;H股代码:01988)发布公告称,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已经取得证监会发行批文。

此前,民生银行可转债发行于2012年7月25日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分析人士认为,基于民生银行良好的基本面和可转债的产品特点,本次发行有望成为近期市场上为数不多的低风险、高收益的良好投资机会。由于民生银行的主要股东认购意愿强烈,以及可转债的特点和民生银行设置的优先配售机制,使得民生银行此次发行的可转债将成为供不应求的稀缺产品,预计此次可转债发行不会对二级市场造成影响。

二、案例内容分析

民生银行此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按100元/张的面值发行,在不考虑可转换债券利息的前提下,以元/股的转股价格计算如果全部转换的话,将增加亿的流通普通股,占2012年底全部股本亿的,其发行规模与股本之比这一指标显示出较强的股性特征。

民生银行可转换债券转股起始起始日期为2013年9月16日,距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日的时间为6个月,至2019年3月15日止。这实际上是一种随时转股制度,即发行人在发行结束后约定一个起始日和一个终止日,在这个期限内,转债持有人可随时转股。一般来说,发行期越长,则转股期越长,可转换债券中的期权价值也就越大,债券转换为股票的可能性也越大,可转换的股性也就越强。民生银行这次可转债的转股期有66个月,存续期限有72个月,转存期限占存续期限的92%,这体现出民生银行可转债债券的股性很强。

民生银行这次可转债的获批,其内含买入股票期权价值较高。就可转换公司债券来说,股票市场价格与转股价格之间的差距越大,其期权的内在价值就越大,-1

南京财经大学 公司理财案例分析

有利于可转债内在价值的增加。

从稀释效应来看,民生银行在资本市场筹集相等资金规模的情况下,如果发行的可转债可以顺利转股,民生转债转股产生的股份将少于直接发行普通股的股份数。另一方面,民生银行选择发行可转债,有利于减少市场上对股价高估的担心,防止了股价的大幅下跌,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对股权的稀释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可以得到充分的消化,在转化时不会对民生银行的股价有直接稀释效应。

从转股价格方面看,我认为民生银行的转股设计比较成功,可以达到迅速筹集长期权益资金的目的。民生银行较好的利用了转股价格的设计,而且市场对民生银行股票的认同,为民生银行创造了很好地市场价值。

从发放方式来看,根据公司理财的相关知识,信誉高、素质好的公司会发行债券或借款,而素质差的会发行股票,中等的会发行可转换债券,这样看来,民生银行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比直接发行股票传递更好的信号给投资者。

与发行普通股相比较而言,对于预期较好的民生银行来看,股价很有可能出现良好的态势,这样民生银行发行可转换债券是有利的。但对于中国证券市场整体的情况来看,股价波动较大,并不能保证民生银行在以后各期股价的稳定上升,若公司的股票在随后的市场表现糟糕,那将对公司很不利。

(二)个人总结

总体上讲,民生银行通过可转债的发行,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的问题,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但作为日渐成熟的公司,我建议民生银行要结合自身特点,合理分配可转债、纯粹债券和普通股的比重,以应对市场上的未知风险,因为对于公司而言,如果公司表现良好,发行可转换债券会比发行纯粹债券要差,但会优于发行普通股。相反的,如果表现糟糕,发行可转换债券会比发行纯粹债券要好,但比不上发行普通股。

四、民生银行案例分析后续追踪

2013年3月29日投资15万元,以收盘价元买入民生银行(600016)股票,在不考虑手续费等费用的前提下,共计15500股,截止至2013年6月7日,收盘价为元,从投资收益来看,共收益()*15500=5425元。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十篇

浅谈会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不做假帐

00级财务会计0班–XXX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函义:

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在会计事务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即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遵循的道德标准。"不做假账"是会计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这也就是说,会计行业它本身的性质决定了所有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正因为会计行业有它这种诚信、真实、可靠的职业本质,才获得社会的信赖与赞誉。

二、会计假帐的定义:

会计假帐是指财务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违反会计契约义务造成会计信息出现经济业务与原始凭证不符、原始凭证与记帐凭证不合、记帐凭证与会计账簿脱节、会计账簿与会计报表无关、会计帐表与实物资产脱离的不符合会计契约真实完整义务规定的法律状态。

三、会计假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当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会计信息越来越被广大决策者、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它成为了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同时,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几乎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其主要表现在:

1、会计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干预会计工作;

2、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假造凭证、帐表进行假审计、假评估;

3、帐外设帐;

4、转移国有资产、偷逃税收、粉饰业绩;

5、会计人员执法环境差,会计监督严重弱化,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薄弱;

6、违法违纪手段隐藏,做假技术不断发展;

7、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会计领域的突出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并引起了党和xxx的高度重视,原xxx总理xxx曾题词、并多次强调"不做假帐"。

四、导致会计人员丧失职业道德致使其做假帐的原因:

(一)、屈从领导的压力,被动做假

1、这主要是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

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因为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愿望为转移,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调查显示,当前普遍发生的做假问题,大部分会计人员是没有主观故意的,如果他们没有接到授意、指使、强令,那么自己是不会主动造假的。虽然也有些会计人员因缺欠职业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还是手握大权的幕后指使人所造成的。如国内闻名的"银广厦"案、"蓝田股份"案等等,都是企业负责人直接指使和策划下造假的。这些曾号称是中国绩优股的企业,竟然统统是造假大王。这些案例从表面上看是会计人员不良职业道德的表现,其实质是单位负责人意志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的直接结果。

2、政府管理部门观念和管理上存在错位和缺位。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搞花架子,盲目地下达经济增长指标,或者国有企业扭亏任务,或

1其他任务,逼着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得不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

3、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

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不良风气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抬头,私欲不断膨胀,削弱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他们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大肆贪污、挪用公款,最终以身试法,甚至走向断头台。

4、业务不精,法律意识不强。

有的会计人员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专业技术水平低,无法按照新规定开展工作,同时,他们不学法,不懂法,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知之甚少。他们既谈不上遵纪守法,更不能依法办事了。

5、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造成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削弱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当企业的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况且目前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们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再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通过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单位领导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其实这种内部审计机构,往往不能被企业真正所接纳,基本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同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运行需要的会计管理体系还没有形成,会计规范体系也不完善,而企业又是社会各方利益的联结点:即投资者从中获取投资报酬,管理人员从中获取薪金,政府从中获取税金。在许多情况下,各方利益经常发生冲突。投资者、管理者从个人角度出发更多考虑的是企业的微观利益,政府则从全社会角度考虑的是实现本国资源最优配置的宏观利益。微观利益与宏观利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会计造假的产生。而我们国家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使得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且能给违法者带来巨大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助涨了造假的气焰。由于社会审计监督和会计咨询、服务体系等法律监督机制尚未完备和充分发挥作用,使得会计人员常常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五、治理造假帐的对策:

(一)、以法治假,规范性防范

以法治假,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新《会计法》为防假、治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1、在会计监督方面,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内容:

(1)记帐人员与业务、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单位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3)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

(4)明确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

2、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责任。新《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第一责任人,加大

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所以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也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只有单位负责人认识到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促使单位负责人重视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不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

3、承担法律责任方面,新《会计法》在以下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1)明确规定了对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

(2)为了便于量刑处罚,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了对会计核算管理中十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其中对"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单独作为一项,体现了新《会计法》对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

(3)明确规定了具体处罚标准。新《会计法》不仅要求对违反《会计法》的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承担刑事责任,增加了经济处罚的内容,而且相应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有利于根据违法情节予以量刑,使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如郑百文公司原董事长因造假,被判刑。就是造假者可耻下场的典型。

新《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的违法处罚,将有效地控制造假源头,法律的威慑力,有效地遏止了造假行为。那些胆敢造假者,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二)、抓原始凭证,从源头上防止造假。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在经济活动中,非法取得或填制、伪造或变造原始凭证以骗取收入,会计人员依据不真实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结果导致一系列的会计信息失真。因此,治理造假,应从原始凭证这一源头抓起。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原始凭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其中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入帐;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的、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三)、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控制体系是指各级管理部门在内部产生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基础上,采取的一系列具有控制功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并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而形成的一整套严密的控制体系。它的主要内容有:

1、组织机构控制;

2、职务分离控制;3.授权批准控制;4.人员素质控制;5.信息质量控制;6.财产安全控制;7.业务程序控制;8.目标控制;9.执行控制;10.凭证控制,也称手续控制;11.纪律控制;12.内部审计控制。它的功能有:

1、及时发现、纠正可能出现的偏差,防范财务造假,避免把潜在的危机转变为现实的损失;

2、能使凭证有效、记录完整、正确,稽核有力;能有效地堵塞漏洞、防止或减少损失,防止和查处贪污盗窃等违法乱纪行为。内部控制系统是遏止做假的重要工具,是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

(四)、健全和完善会计管理制度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指各单位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的特点和要求,而制定的旨在规范单位内部会计管理活动的制度、措施和办法。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即明确单位领导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明确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明确会计机构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明确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机构的分工与关系;确

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组织形式。

2.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即会计人员工作岗位的设置,各个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对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等。

3.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即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流程和基本方法的规定。

4.内部牵制制度。即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职务分离、钱账分离、物账分离等;对出纳等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规定;有关部门或领导对限制性岗位的定期检查办法。

5.稽核制度。即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进行审核、复查的一种制度。6.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即对原始凭证的开具、接收、传递、使用、保管等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7.定额管理制度。指确定定额制订依据、制订程序、考核方法、奖惩措施等。

8.财产清查制度,指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点、盘查,以保证账实相符。

9.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指确认财务收支审批范围、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其责任的制度。

10.成本核算制度,即制定企业单位的成本计算、归集、分配的规则。

11.财务会计分析制度,指定期检查财务会计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促使领导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制度。

(五)、加强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是完善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它能够有效地维护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协调性,确保会计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是改善单位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策略。

六、强化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是指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监控和经常性的检查,便于及时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偏差和错误.依法查处可能存在的舞弊造假,确保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高效的运行。会计监督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和单位外部监督。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它是对会计核算所反映的单位内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以保证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第二是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本身进行监督和控制,以保证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企业拥有了更广泛、更全面的自主权。权力没有监督和制约就会产生腐败,权力越大,就更需要制约,理财权力越大,就更需要会计监督。因此,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防止和发现会计造假的有力措施。同时,它对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水平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七、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1)、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品质。会计职业的特性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道德素质。当前,造假等违法行为多是会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强令、胁迫、指使和授意下实施的。当会计人员受到强令、胁迫、指使和授意下做假帐时,将面临来自法律和单位负责人的双重压力,如不服从,可能遭致报复,如果服从,就是实施违法行为。如果会计人员不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那么就会按单位负责人的意愿去做。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都是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挂钩,会计人员为了追求个人的经济利益,对造假行为,往往不加抵制,甚至还会帮助出谋划策。所以,如果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得不到提高,那么就会上顶不住压力,下挡不住诱惑,从而导致造假的发生。

(2)、在建立一套系统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特别要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以此来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于那些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上述人员外,对因违法违纪行为

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求之明确,措施之严厉,前所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促使会计人员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严格确定具备哪些条件才有资格从事财会工作,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担任总会计师。

(4)、健全专业资格确认制度,在坚持目前专业资格"考评"结合制度的基础上,应该相应提高资格考试的入门条件,重视学历因素在"考评"中的作用。

(5)、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的观念,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坚决不做假帐。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十一篇

(一)企业内部防范措施

1.采取各种措施提高采购人员、会计主管及商品记账员的政策水平,增强法制观念。

2.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采购部门与财会部门互相控制,采购人员与商品记账员互相控制。

3.建立采购员、商品记账员、保管员的岗位责任制,加强对采购、记账、保管各环节的管理。

4.明确规定企业存货计价办法和成本结转制度,保证成本的真实性。

5.建立复核制度,由专职或兼职复核员对存货购入成本、发出成本准确性进行复核,同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人员的监督作用。

6.建立存货的定期分析制度,由业务部门、财会部门和企业领导组成分析小组,对存货质量、占用期、适销度以及整体结构进行分析对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二)企业外部防范措施存货核算中,假账防范的外部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由审计、监察、财税、注册会计师等部门相结合,定期组织对存货核算的专项检查,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处理,必要时由有关人员负刑事责任,避免出现多年来形成的一罚了之的情况,以制约企业假账行为。

2.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国际惯例,进一步制定出我国的有关制度、法规,解决“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及“有章有法不依”的问题。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十二篇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是上市公司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违反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行椤U庖恍形严重损害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使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行为,同时也弱化了政府宏观调控效果、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一个复杂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它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因此本文从上市公司自身角度分析其造假动因并对治理财务造假这一问题提出治理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造假诱因;资本市场;投资行为

一、引言

无论对于投资者、债权人还是与上市公司有经营往来的其他利益相关者来说,分析该公司的财务数据是认识和评价一家上市公司的过去、现在及未来的经营状况的必要路径。而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基本上都反映在财务报表上,企业的财务数据分析实质上是对其财务报表的分析。若企业对其财务报表做手脚,掩盖其真实的财务信息,那么带来的危害小到投资者债权人,大到影响资本市场的稳定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了解上市公司造假动机并提出治理方案刻不容缓。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因分析

1.融资筹资,吸引投资者

上市就是该公司达到指定的标准后被给予发行股票的权利,股票是用来集资的,因此公司获得上市资格就代表其不仅可以向银行贷款或是内部融资,还可以吸引股民的资金来筹资,有了充足的资金,企业就发展的很快。而投资者投资通过参考公司的财报来判断该公司的发展前景,决定是否要对该公司进行投资行为。上市公司为了圈钱制作了“漂亮”的财务报表,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股民,骗取股东的信任,从而获得超额资金来帮助企业自身发展。

2.保持上市主体身份

上市公司造假有一个很大的动机来自于资本市场的压力,很多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佳,达不到招股说明书中签订的预测业绩,若经营业绩一直亏损,就会遭到证券市场退市的处理,所以很多上市公司为了保住上市主体资格,在财务报告上做文章来掩盖其财务困境。另外,上市公司在成本、费用中人为调节利润,也在某些层面上减少税收的缴纳。

3.上市公司股权治理结构不合理

公司治理结构的制衡功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绿色通道。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最大特点是: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所占比重过大且股权高度集中,社会公众股比重小且股权比较分散。国家股通常掌握在企业高管经理人手里,经理层和董事会结成了利益共同体,独立董事接受了上市公司经理的高额报酬,不仅不对经理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给予监督,甚至还内外勾结,在内部控制人得到实在的好处,却损害了众多没有话语权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4.外部监管有漏洞,上市公司有机可乘

我国也缺少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对于中小投资者利益没有法律支持与保障。让上市公司钻了制度的空子。甚至有些政府官员与企业高管私下勾结,加大了查处难度,且因为法律的空白,导致很少有受损的投资者维权,给予企业造假动力与野心。

三、治理建议

1.调整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改变“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为了一己私利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问题,因此要分散股权结构,形成制约机制有效实现内部监管,减少资产转移、内部交易等问题的出现,将财务造假扼杀在摇篮里。另外,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完善内部控制建设,从各个角度对公司内部管理实施有效的改革,防止财务造假行为。

2.加强外部监管,提高外部审计独立性

加强监管一直是资本市场发展势在必行的大趋势。在过去频繁的财务造假中,证监会也经常反思股市异常波动股市灾难带来的教训,因此要治理这一问题,监管者就要依法全面监管,持续整顿市场秩序,切实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日趋复杂的经济市场下,守住底线,维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持续进行。另外,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客观真实独立的外部审计是保证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有效途径。首先,要对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以往的审计工作记录,对其成果和失败的案例进行评级,信用等级差的事务所以末尾淘汰制面临被惩罚的后果甚至解散。以此方法提高审计质量。第二,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素养,注册会计师要诚信做人,诚实做事,遵守职业道德操守,在利益面前坚定信念,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及执业水平。

3.加大惩罚力度,提高造假成本

纵观外国经济市场,会计舞弊行为少之又少,因为国外对于造假的惩罚力度和惩罚金额让心存幻想的上市公司望而却步。因此,我国也应该严惩造假的企业和个人,在立法上,要进一步修订《证券法》,细化法律惩罚条例,把惩罚标准提高到企业无法接受的程度;对于已经出现造假行为的公司给予近乎破产的处罚,对造假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实际收益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所有参与造假的相关者给予行政甚至是刑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终身不得进入该行业。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十三篇

【摘要】中国经济通过几十年不断地改革与进步,资本市场制度不断完善,环境不断优化,上市公司数量也呈现不断上升,规模日益发展壮大,在我国市场经济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巨大的利润的诱惑面前,低成本造假和相关制度的不完善,中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日益突出,欺诈现象屡禁不止,尤其是在违反金融秩序的案件频繁地发生,有些公司在市场对外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的经济秩序,使得投资者不能真正地了解该公司的实际经济情况,做出了错误的投资选择,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会计市场发展缓慢的问题。这是对国家相关法规公然挑衅,是对会计法规无礼的践踏。本文从当前的经济环境和现状出发,对上述问题,从多角度进行分析。

【关键词】上市公司 财务造假 治理措施 内部约束 会计准则滥用

一、财务造假的特征和成因

(一)财务造假的特征

(1)造假主体一般是位居公司高位的管理决策人员,他们为了自己能够获取更多的利益,通过自己在公司的权力,指使会计财务人员在财务方面造假。最高管理层舞弊,往往是精心策划的,掩埋了相关的证据,为了避免被暴露,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2)财务造假不能改变真正的盈利能力和财务数据,因为企业往往容易忽视一个铁定的事实:他们捏造的财务数据不存在,妄想以为公司的衰落状况是可以扭转的,企业的地位和盈利能力在现实中是可以改变的。但现实恰恰相反,虚假信息会受到负面干扰,扰乱正常的经营决策,导致企业的恶性循环。

(3)掩饰交易事实真相,财务造假是一个经过涉事人员“精打细算”的,程序相当繁复的过程,在财务报告发表前,会采用各种手段,虚构会计事项,编造会计凭证,利用相关权利资源联合各部门编造出一系列完整的经济活动,这种司管理层介入参与的造假行为隐蔽性强,不会轻易被会计事务所从中发现破绽,暴露造假的事实。

(二)财务造假的成因

(1)目前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法律还不健全,社会经济环境还存在许多灰色地带,现在的会计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导致会出现一些制度上的漏洞,让谋利者有机可乘。没有对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导致他们在进行财务造假的时候很少被发现,助长了他们造假的风气。

(2)我国对企业财务会计没有统一完整的监管部门,由于各个监管部门都有不同的监管范围和标准,导致了监管部门不能在监管环节上进行很好的衔接,大大地降低了监管的效率,造成造假现象频繁地发生,在质量和职业道德自律水平中,存在着人员素质低的问题,职业道德松散,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环境,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的监督管理,滋生了部分公司非法舞弊的行为,也促使财务造假的蔓延。

(3)反映一个公司经营能力的高低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的高低,就要从对它的业绩考核结果来评定。因此,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为了升职,为了时公司自身能在业绩上更“好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就有可能指使下级和相关部门舞弊会计报表。

(4)公司在进行各方面发展时,例如扩大经营规模、采购设备或营运周转的过程中需要源源不断的经济支持。而想要获得资金一定程度上需要依赖对外融资,能够引起融资方注意的就是公司的财务信息。由于这些原因,有些公司进行财务上的造假来获得市场上更多的资金投入。

(5)上市公司股价的上涨不仅能够提升公司企业形象,还能体现其潜在的发展能力赢取投资者的信任。而股价是由公司每股收益和市场盈利率来决定的而且两者存在成正比例关系,因此,有的企业就利用虚增利润等诸多舞弊行为提高每股收益来抬升股票价格,误导投资者又由于相应的连锁作用,利润的虚增使公司的市值上涨,导致价值虚高存在严重的泡沫。股票的价格提升了,自然使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有了更大程度的信任,从而放松对该公司的质疑和考察,继续加大投资力度,增加投资金额,公司也能蚧竦酶大更广的资金流,这种诱惑导致了上市公司通过抬高股价进行财务造假来获取利润。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段及危害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段

(1)虚构收入,上市公司是有义务将自己的经营情况在市场上进行公布的,为了掩饰自己财务来源不正当的那部分,他们通常会对自己的经营情况在财务上造假。他们造假以掩人耳目的主要措施是:第一,提前确认收入还没有得到物品所有权的买卖合同;第二,将公司的库存商品数量报的比实际库存数量高,让公司外的人以为公司的利润收入比较高,虚报公司的资产。在这方面典型的公司的例子就是银广夏事件,该公司通过通过伪造商品买卖合同书,提高自己财务报表上财务的数据,来提高对税收的进项抵扣额,大大地减少了自己的应缴税额,是公司获得不正当的利润七亿多元。该案件一经报道后,引起了中国股市的轰动。

(2)不上报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有些公司为了在市场上的地位和利益不受影响,不会如实地将公司的某些不良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比如有些公司可能会涉及诉讼,他们会对这个事件进行绝对地保密。上市公司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维护自身名誉和形象,因为这类事项一旦遭披露曝光,公司的股价可能会较大幅度的波动,给投资者和自身的利益带来不利的影响。例如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它上市后不到六个月的时间,就出现了巨额亏损,尽管它前三年的经营状况都是良好的,曾经被各大媒体捧逐如潮的上市公司已经颓势难减,短期内扭转现状变得困难重重,红光实业于上市的第二年就申请退出了股票交易市场。后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的重要生产设备如彩管玻屏池炉和彩管玻锥池炉早在上市前两年已经达到使用寿命并且是在超寿命期运行,设备老化严重导致产品合格率低,生产成本也大幅度的增加。而公司在对外公开的相关报告书中竟然闭而不谈,红光公司已经涉嫌隐瞒固定资产无法正常运作的事实,自身暴露出的问题也决定了公司最终的命运。

(3)不能真实、客观地披露自己的会计信息,一个企业的会计相关信息是其它企业进行投资选择时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它也能给公司的决策者在进行决策的时候提供一些合理的建议,可见,会计信息对一个企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有些上市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的资金投入,会在自己披露的会计信息中作假,不如实地反映公司经营的真实情况。广东东莞勤上光电有限公司自2011年上市以来,整体实力提升,前景似乎一片光明。然而却被查出其通过隐瞒关联方交易,涉嫌造假上市。这其中,勤上光电是于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有买卖合同关系的,因而,广东品尚光电是勤上光电有限公司的大客户。而勤上光电通过在其控制之下的其他同类型公司在2010年和2011年间不断地输出利润,使得业绩量因而增加。所有发生的这一切勤上光电都没有公开披露其相关的会计信息,隐瞒了事实。

(二)上市公司造假的危害

(1)弱化市场对资源的分配能力,要充分实现市场对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就必须保障财务数据的内容具有可推敲性。若是对其进行私自篡改等不实操作,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会打乱经济市场的正常运行,无法尽到改善国企现存状况,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责任。

(2)导致信息接收方产生误解,同时不利于债权方合理决策的制定。公司的基本情况通过其财务报告得到展现,此外还为投资者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奠定着重要基础。并且会根据报告中涉及到自己利益的信息来作出一定的决策和措施,判断该项目是否具有投资价值。或者分析该公司企业的偿款能力来决定是否收回借款或继续借款。包括政府部门也会根据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对市场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分析规划,以制定一系列更适用的方针策略。若是未能以真实有效的信息作为投资的基础,则很大程度上会导致相应的方案策划失去可行性,从而增加投资风险。不仅如此,对于国家来说,这样缺乏真实有效性的内容极有可能阻碍政府决策,为国家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危及国家经济安全。

(3)导致证券市场呈现恶性发展势态,对于证券市场来说,企业财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就是决定其内部运行能否保证平稳顺利的决定性因素。若是无法予以肯定保证,则会对证券市场的发展造成消极影响,甚至导致运行终止。即使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在发展初期的先天条件不足,但其发展效率值得肯定。但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以财务信息造假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否则对其健康正常的发展会起到严重的阻碍作用,并且不同程度的打击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改善和抑制,必将会使得我国证券市场收到越来越严重的干扰而失去其应有的功能。

(4)不利于公司发展,财务报表对一个公司长远发展的作用和意义非同一般,反映出公司发展的方方面面。公司的管理人员能够通过表中直观信息进行一系列的战略分析,实行一系列的战略措施。如果财务信息虚假不可信,并且被公司管理层采纳参考并实施相应的措施后,毫无疑问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这就会使企业的发展脱离实际并导致连锁的不良后果。

三、整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应对措施

(一)建立有效制衡约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

企业绩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公司是否构建出合理有效且系统化的管理框架,其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就如股东大会缺乏实际意义,股权缺乏分散性,使得小额投资人无法按股获取既得利益;监事会缺乏对公司实行决策的权利,仅保留其能够监管督促以及控制的权利内容。此外,高层的人事变化以及董事等层级的任免没有决定权,这恰恰反映出管理层面缺乏严重漏洞;内部董事的董事会,独立董事占很小的比例,这将导致董事会结构不合理,独立性较弱,容易导致舞弊。为了防止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必须要建立责任明晰、产权清晰、科学管理的企业制度,提高股东财产信息需求的地位,同时强化其对公司能够监管督促和控制的权利,对现行的董事会制度予以深化和完善,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力度的加强。这样才能有效保障中小规模投资者利益的获取,以及财务活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法制监督,加大处罚力度

全面推动立法的健全工作,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实例的研究分析,针对目前仍处于模糊形式下的条例规定以及制度体系等实行进一步的革新使其完备。通过对实际情况的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修订与更正,使得法律保障范围更为全面。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新增由于财务造假案而受到p失的受害者可以进行索赔,要求参与造假者承担赔偿责任。并加大处罚力度,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造假公司承担,因为公司造假的收益远大于成本,只有依法实行利益反夺,严惩造假行为,才能从根源处有效抑制造假动机,减缓造假的泛滥。

(三)健全内部外部审计制度,确保审计质量

内部审计在本质上归属于内部控制结构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其目的是对公司的财务和核算制度的建立健全予以监督和管理。其中内部控制主要是对管理阶层在行为规范性以及可完善问题进深度剖析,重点关注其具有的本质特征以及缘由等内容,并结合审计单位的工作予以制定新的发展战略。此外,还要对其现行管理规定进行完整性调整,强化的同时提高有效水平。实行外部审计则是使得财务报告的信度更高,从而维持市场稳定和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强化审计制度,改进审计程序已经迫在眉睫,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进一步遵循独立、客观和严谨性原则,不违反相应的职业行为规范,努力杜绝财务造假事件的发生。

(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国家市场运行的高效性和高质量的建设都必须遵循诚信这一原则,可以通过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为其提供行之有效的理论依据,同时建立健全信誉记录制度以实现对理论有效性的保障。此外,结合新闻媒体的传播性质,使得诚信理念深入人心。把信用作为工司企业最根本的生命底线,净化经济市场的环境。

(五)加强财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对众多造假案件的分析,不难看出该行为的目的性极强,且受决策者主观意识的驱使。主要通过对交易过程复杂化的运用,结合改变相关政策等措施与关联方实行联合舞弊。事件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具有专业的理论知识,但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由此可见,工作的重点要放在对其进行道德教育强化的方面,要实现这一目标,第一就是要进行相关道德教育知识框架的建构,完善其认知的正确性。从而使其从自我内在的反省中得到醒悟,最终将可能出现的非正确性动机扼杀在源头处。再者就是要重新调整行业内的从业标准,注重等级考试中的道德层面的分析。注册会计师也应注意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拒绝一切财务造假行为,向社会递交公平公正的审计结论,向职业道德提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十四篇

小微商贸公司财务及报税工作体会

商贸公司主要就是买进卖出实现盈利。

一、财务项目和报税项目

1、财务项目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建立以下会计科目: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应付账款、实收资本、本年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必要项目,这个一般的会计软件都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就可以了。

一般开始做账时需要建立期初账目,就是将开始做账时的起始金额填入。

2、报税项目

国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地税:增值税、印花税、教育附加税等。每月的15号之前完成申报。

二、财务报表

1、会计凭证

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填制凭证(摘要、会计科目、数量、单价、借贷发生额)入账,一般会根据出纳和会计职能区分登记、审核,就是出纳登记,会计审核后才能入账。每月要进行期末结转,就是将会计凭证上的项目分别对应会计科目进行汇总计算入账,算出各科目的期末余额,以其作为下月期初余额,大多数的软件进行期末结转后是不能修改原始凭证了的,如出现错误只能在下期填制纠正冲账凭证进行处理。

2、财务报表 一般每月或每季需要编制出具会计报表,就是汇总统计不同科目的期初期末情况的统计表,所有数据来源于会计凭证和建账期数据。会计软件都能生成的。

通常包括:资产负债表(给老板看是否盈利、帐上有多少钱、这个月总共发生了多少交易等的总表)、利润表(给老板看具体的经营情况)、现金流量表(现金科目变动汇总),这三张表报税要用到。

根据需要,公司可能会需要出具明显帐,就是将各会计科目的登记明显汇总到一张表格上,便于检查当期各科目中往来账目情况。

三、报税

一般在申请税务登记证时,税务机关会给每个企业指定一个专门的税务部门人员进行指导服务,这人通常称为税务专管员,企业报税中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联系他(她)给你指导。

办理税务登记时一般都会办理一张办税务,用于企业识别,还有就是将公司交易帐号与税务绑定,便于税款直接通过银行扣款。

1、国税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十五篇

关键词:九好集团;财务造假;审计失败

九好集团是2017年第一家因“忽悠式重组上市”而被证监会处以顶格处罚的后勤托管服务公司,主要业务模式是作为中介服务平台为客户寻找后勤服务供应商,根据成交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手段,可以代表我国拟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普遍存在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总结审计对策,对其他财务造假审计具有指导意义。那么,九好集团是通过何种财务手段来虚增收入的呢?又该如何去治理和防范财务造假行为呢?

1九好集团财务造假手段分析

九好集团在其2016年4月23日披露的《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3年至2015年)》财务数据中,虚增服务费收入亿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万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未披露3亿元银行存款质押。

虚构业务以增加服务费收入

九好集团造假作案手法的隐蔽之处在于将虚增的服务费收入分散到大量的供应商和客户中去,实地走访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财物,调查难度大。九好集团与125家供应商单位或个人、以及84家供应商对应的46家客户通过虚构客户、虚构业务、改变业务性质等方式增加服务费收入亿元。此外,九好集团通过与供应商签订虚假业务合同来确认业务收入,在收到这些服务费后又从个人银行账户退回到供应商法定法人或其指定银行账户。尽管这些业务收入是真实的,但九好集团充当资金掮客的角色帮助19家供应商套取资金的业务模式并不属于九好集团的经营模式,不应该计入收入,可见九好集团虚构业务以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

虚增贸易收入

杭州融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康信息)通过向九好集团采购货物存在业务往来,根据九好集团披露的《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3年至2015年)》可以发现,其账务上确认了万元来自融康信息的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收回。然而,通过审计小组对融康信息的实地走访获知,融康信息并未对该笔采购业务确认收货,九好集团也退回了已支付货款。从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来看,该笔业务不满足确认销售收入的实质,因此可以得出九好集团通过虚增贸易收入粉饰报表的结论。

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未披露3亿元银行存款质押

九好集团运用的财务造假方式在实践中非常典型,即通过银行流水体外循环的方式虚增3亿银行存款。2015年九好集团通过虚构其他应收款、虚构银行存款转入、虚构退回购房款以及虚假记载收到上海九好等单位其他应收款的方式使得其账面存在3亿元虚假资金。同时为了掩饰账面3亿的虚假资金,九好集团首先通过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然后再将取得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最后将承兑汇票以贴现的方式获得资金并归还借款,九好集团通过如此反复y行流水体外循环的方式使其账面一直保持3亿银行存款。截止九好集团公开披露《审计报告》附注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时这3亿银行存单仍然处于质押状态,但是九好集团并未披露这一事实。

2就好集团财务造假审计对策

九好集团自2013年开始财务造假至2017年初被证监会顶格处以60万元的处罚,此次九好集团造假也将其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推到了风口浪尖。相关专业人士指出尽管九好集团商业模式较新,但如果审计人员能够保持职业怀疑精神,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得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就能够能合理的审计报告。

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十六篇

民营企业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恒泰实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探索

劳动关系是任何一家组织必须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模块。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迫切需求,对于促进组织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劳动力市场的产生必然带来劳动关系的矛盾和争议,如何正确处理劳动关系,是摆在任何一家组织面前的迫切课题。民营企业从其发展基础、职工素质、政策支持、管理模式等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处理劳动关系上面临更多的挑战。

民营企业如何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呢?

本文选取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具有和谐劳动关系的民营企业——阳谷恒泰实业的案例,集中分析和探索民营企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问题。

案例背景

恒泰实业公司是阳谷县一家专业生产、研发、销售塑料管材、管件的民营企业,是当地塑料加工产业群的骨干企业。该公司50%的职工年龄超过35岁,70%以上的职工来自公司周边10公里之内,生产一线职工90%是当地农民转移而来。从种田到步入工厂,职工的职业化较差,在自律性等方面对该企业带来很大压力,如何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确保企业发展有良好的内部环境,是该企业一直不断努力追求的重点工作。近年来,恒泰实业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谋求企业和职工的双赢,努力在企业与职工之间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把职工的满意度作为公司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建立“H”型职业发展体系,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主要载体的民主管理、厂

1 务公开及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等,建立职工激励机制等举措,充分调动了广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较好实现了企业与职工的和谐发展。

实施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近几年以来,该公司从未发生一件劳动争议案件,职工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职工年流失率控制在8%以下,劳动合同签约率达到100%,制度的执行力、职工参与能力均得到了明显提高,职工的权益得到了很大保障。

1、劳动签约率到达100%。之前职工对劳动合同重视度不够,认为只要公司能多发工资至于签不签合同无所谓。通过对劳动合同的宣传和培训,目前职工积极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的确立和双方权益的维护有了法律的保障。

2、职工收入明显增长,工资按时发放已成为该企业职工美谈。该企业工资普调年均超过20%,职工调薪频率达到人/次,平均月收入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45%。近几年,该企业始终把工资按时发放率作为月度绩效考核指标,保障了员工的基本权益。

3、职工对工会在保障其权益方面的作用更加认同。之前部分员工认为民营企业的工会有名无实,近年来该企业通过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切实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等提高了职工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有事找工会”成为职工遇到问题时的第一想法。

4、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劳动关系更加和谐。针对行业和自身实际,该企业出台了《工伤养老保险管理规定》,为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职工解决了退休后的后顾之忧,工作的干劲更足,对企业的归属感更强。

5、职工的忠诚度明显提高,流失率逐月降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

2 之前认为进入企业就是为挣钱来的,个人怎么努力才能升迁或涨薪并不清楚,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观念挥之不去。该企业建立的“H”职业发展体系切实让员工看到了努力的方向,对企业的忠诚度明显提高。

6、民主管理的氛围更加浓厚。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规定都是经过职代会和工会讨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后出台实施的,符合绝大多数职工的意愿,提高了职工献计献策的积极性。自动缠盘机的改造升级、自动断料报警系统的研发、防白蚁管材专利技术等都是职工努力的结果,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效益。

7、职工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诚信为本、礼谦互让意识在企业得到示范。上下级之间关系更加和谐,服务意识得到客户好评。该企业一名营销人员发现客户在银行转货款时一时疏忽比合同多打款5000元,该业务员当即电话告知客户并如数退还多打的货款。客户不胜感激,表示有如此高素质的营销人员,不能长期合作个人良心上都过不去。

主要做法

恒泰实业获得了2012年全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该称号代表了政府对该企业在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认可,是企业多措并举努力的结果。在打造和谐劳动关系方面,该企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消化吸收农村承包责任制的优点,把独立核算引入到企业管理之中去,创新了管理模式,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在该企业,每一个班组、每一个部门都实行了独立核算,每一个部门班组的经营效益情况和本部门班组的奖金分配直接挂钩,产品合格率、设备完整率、原料能源的节约利用率、现场管理水平、技改工作等均得到了较大提高。

2、搭建“H”型职业发展体系,实施宽带薪酬,拓宽职工的职业升迁

3 和待遇增长的渠道。恒泰实业建立了“H”型的双渠道职业发展体系,使职工实现了横向和纵向的发展。宽带薪酬,使职工打破了涨工资依靠调整行政级别的单独渠道,使职工在为企业做出了较大贡献即便在行政级别不调整的情况下仍能获得较快的工资调整幅度,真正实现了按劳分配。企业的优秀的人才不断脱颖而出,职工获得了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3、坚持以人为本,党政工团联动提供更多惠及广大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该企业生产车间实行了“党员示范岗”活动,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性、模范性作用;工会认真落实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措施和职工每年的健康体检制度,落实了职工的探亲、产假、婚假、丧假等带薪休假规定;建党节、中秋节和春节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并为当地困难群众和优秀学子捐款捐物。不定期组织培训,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按照不同岗位开展了市场营销、技术交流、管理能力提升、沙盘模拟、户外拓展训练等系列课程,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

4、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保障制度并严格执行。目前,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是职工加入该企业的第一步,在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合同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严格执行国家的休假、工时和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工作。建立了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保证了制度条款的内容详细易操作,能充分保障职工的权益。

5、建立民主协商制度,提高职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所有即将实施的规定制度,都将经过职代会充分讨论并组织相关职工代表进行逐条公示学习领会;企业每上一个新项目,都会在例会上经过各部门代表的民主讨论,尽可能将风险降到最低,维护职工的长远利益;监督检查制度配合绩效考核制度同步进行,每名职工都可以对违规现象提出批评和建议,对职

4 工的每项异议,企业领导层都会责成相关部门限期答复解决,充分发挥和提高了职工的监督员角色和主人翁意识。针对职工提出的宿舍漏雨和原餐厅环境及饭菜质量问题,该企业斥资建设了高标准的职工宿舍,并将职工就餐场所调整到圣润商务酒店,并提高了职工伙食标准,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满意度和工作及生活的舒适度。

6、建设和谐文化,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文化是企业的灵魂。该企业积极引导职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逐步形成了以文化促发展的良好局面。新增篮球架、乒乓球案、多功能会议厅等基础设施,未来还将新上温泉、游泳池、图书馆、健身房等项目,不断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加大销售状元、技术能手、模范领导的表彰力度,传播“立志为纲、诚信为本、敬业为先、勤俭为主”的恒泰理念。2013年劳动节前夕,该企业分批组织员工到济南野生动物园、齐河海洋世界和临沂大峡谷等景点旅游,提高职工的身心健康。

7、履行社会责任,传播大爱。该企业近年来加大社会支持力度,照章纳税、捐资捐物帮助困难群众和优秀学子、积极参与慈心一日捐等公益活动,很好地履行着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对职工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近年来,在阳谷县委、县政府和工商联的大力支持指导下,该企业先后获得了“农业银行AAA信用等级”、“阳谷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山东首届企业管理创新奖”、“山东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

对民营企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考和借鉴意义

解决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问题,必须用全局的视角和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恒泰实业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方面取得的一些成绩,对中小型企业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1、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把社会、企业、股东、职工的权益综合考虑,真正树立人力资源是企业第一资源的人才观、发展观。民营企业劳动关系具有市场性强、变动性大、规范性弱、行政监管难等特点。民营企业管理层必须转变传统管理思维,积极引导劳动关系的规范、有序、协调、和谐、稳定发展。

2、要完善民营企业内部的劳动保障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确保劳动者的基本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3、要增强工会组织自主性,推进行业、社区、街道与乡镇工会建设。在民营企业中推行工会制度,既要提高企业建会率,更要注重工会实际作用力。对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要健全职代会制度,提高职工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工会的民主性、自主性和谈判能力,避免企业变相控制。

4、多关注民营企业中的弱势群体,确保企业的正能量占据制高点。民营企业,特别是地处乡镇的中小型企业,其一线职工大部分来自于当地的农民,个别可能还是转移土地后的无土地剩余农民,其诉求更多是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对部分弱势群体,若不能准确掌握其诉求,有可能会导致个别不满引发群体性的停工停产,甚至给社会带来隐患。这需要企业管理层的高度重视,需要党政工团各个系统的共同努力。

5、发挥当地工商联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之中的作用。三方机制中的工会代表劳方、劳动部门代表政府,代表性、规范性和执行力都比较强,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企业的助手。建议将当地工商联正式纳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之中,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

6、正确引导,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社会氛围。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

6 法、劳动仲裁法已经实施,应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一是全面、正确阐释条款内容,减少社会各方可能产生的认识歧义,消除某些误解;二要在强调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兼顾宣传员工与企业双方的平等权利与义务关系;三要加强正面引导,多宣传先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典型经验,多树立正面形象。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政府、企业、工会和职工齐抓共管、协调推进,在市场经济下特别是民营企业中更是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更稳定,员工更满意,才能更好地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十七篇

[提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上市公司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为了各种各样的原因,财务造假乱象也层出不穷。财务造假不仅会导致会计信息的诚信危机、扰乱会计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时也会给国家以及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本文通过欣泰电气财务造假欺诈上市案例,分析其财务造假的手段以及我们该如何防范。

关键词:欣泰电气;财务造假手段;防范措施;会计信息;证监会

一、案例背景

2016年6月1日晚,欣泰电气公告称公司IPO财务造假,涉嫌欺诈发行以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从2011年11月开始,欣泰电气就开始了IPO申请,与此同时也开始了它的造假之路,其主要手段有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少计提坏账准备以及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等。在不停的造假之下,终于在2012年7月3日,欣泰电气通过了创业板发审会的考核,并于2014年1月3日获得批文,随后在1月27日登陆创业板,发行价格为每股元,募集资金超2亿元。

但是,欣泰电气的造假并没有在成功上市之后就停止。经过证监会查证,欣泰电气《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2013年年度报告》中继续故伎重施,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少计提坏账准备、虚增货币资金等。并且,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德乙以员工名义从公司借款6,388万元未被披露,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在2015年7月14日,证监会向欣泰电气发出了《调查通知书》并立案调查。在历时11个多月的调查之后,欣泰电气造假上市的手段与历程终于逐渐浮出了水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欣泰电气开出了罚单,合计处以832万元的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处以892万元罚款;对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处以60万元的罚款,其他多名高管和责任人也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其中温德乙、刘明胜两人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对两人采用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由此,欣泰电气有可能成为第一家从创业板退市的公司,也将成为证券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而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欣泰电气上市的保荐单位,也难逃重罚的命运。欣泰电气上市前财务造假,完全不符合证券法关于IPO的条件,无论是兴业证券秘而不宣还是毫无察觉,兴业证券都难辞其咎。

二、欣泰电气的造假手段

欣泰电气造假手段主要有IPO造假和年报造假。

(一)IPO造假。想要成功上市,就必须要降低应收账款的余额,于是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建议,在会计期末采取“用外部借款减少应收账款,并于下期初再还款冲回”的做法,从而导致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IPO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录。而实际上又是怎么操作的呢?

1、个人借款来充当公司回款。除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以外,温德乙个人向其朋友以及第三方公司等进行了大量借款,甚至有时候不需要经过客户的账户就完成了资金的回转,从而达到美化公司财务报表的目的。

第一种方式是温德乙向他人借款,公司的出纳在银行柜台一边办理现金提取一边办理现金交款,只不过在填写现金交款单的时候,付款人上则直接填写客户公司的名称,充当客户支付给欣泰电气的应收账款。而在报告期过后,再去银行办理现金提取和现金交款,如此一来资金就又从欣泰电气回到了借款人的手中。

另一种手法是温德乙向外部第三方公司借款,通过银行汇票走账。简单地说,就是由温德乙借款的第三方公司开具银行汇票,经过客户盖章背书给欣泰电气,算作收回的应收账款。等到报告期过后,再由欣泰电气开具银行汇票,通过客户盖章背书,转回给第三方公司。

为了掩人耳目,欣泰电气的造假十分谨慎与小心,不仅会把造假分散给不同的客户,且真假混合有零有整,比如把同一对象的借款分散成数十笔,分给各个不同欣泰电气的客户来开具银行汇票,以充当应收账款,等报告期过后再转回借款企业或者个人。例如,2012年6月温德乙就曾用此手法向丹东某企业借款9,000万元,以此达到报表上“收回”9,000万元的目的。

2、自制伪造银行单据。由于借款需要支付利息,如此大额的借款导致造假成本骤升,利欲熏心之下,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连银行进账单以及付款单也开始自行伪造,从而降低倒账成本。

在调查中发现,想要自制单据的流程并不复杂,工作人员先在电脑上制作银行单据的格式,然后填入相应的客户名称、金额等信息,再打印出来就完事了。

第二步就是带着这些自制账单会交给出纳去银行补盖章。因为公司和银行关系好,另外一方面公司业务多,出现遗漏也很正常,所以一般来说都可以成功盖章。

不过实际上,欣泰电气在自制假单据时也是费尽心思。所涉及客户都与公司有实际的业务往来,所以并不是一味单纯的造假,而是在真实的业务单据中混入假的,并且金额大小不一,最小的也就万余元,有的假数据会精确到小数点后好几位,所以十分具有迷惑性,y以分辨。除了通过造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之外,欣泰电气还通过少计材料成本来虚增利润。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十八篇

摘要:本文就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展开分析和探讨,总结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主要手段和问题原因,并提出了具体的治理建议和策略,希望对于上市公司财务监管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交易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主要手段

虚构交易经营、关联交易等是目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主要手段。

虚假经营不但导致企业各项数据无法准确的反映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问题,同时也会导致企业形成造假习惯,不断编造谎言去掩盖原有的谎言,最终使企业名誉扫地,被消费者和投资者所抛弃。

关联交易是指关联双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产生实际的价款收取。关联交易并不被我国法律所禁止,而关联交易也不全是违背市场规则的。但如果上市公司缺乏自律意识,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或不出现价款收取的情况下,非常容易出现数据虚构和失真等情况。此外,会计政策不恰当利用、空壳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等,同样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造成影响,产生财务造假的问题。

二、上市公司务造假问题原因

(一)内部原因

自律意识的不足,是造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重要原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下,上市公司对于利益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为保证股票收益,公司股东非常注重炒作机会,并利用各种虚假会计信息刺激市场,从而提高股民信心,收获可观回报。可以说,上市公司急功近利、对利益的过度追求是财务造假的最本质原因。

其次,财务人员作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关键,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位,也给财务造假带来了可乘之机。目前,我国财务人员岗位能力、职业道德参差不齐。一些财务人员为了个人利益而摒弃严谨、公正的工作态度,与上市公司管理者相互串通,捏造虚假财务信息,最终损害了大量投资者的利益。

(二)外部原因

国内对于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也缺乏足够的监督。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国家并没有形成一套健全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控制,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也相对较弱,违法成本非常低。

财务监管职能部门,如证券监管、交易所、财政和税务等部门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也没有形成综合监管的良好局面,造成部分上市公司有恃无恐,造假问题百出。

其次,我国会计准则也存在诸多漏洞,针对上市公司会计行为没有形成有力的约束,这无疑为一部分不良上市公司造假制造了可乘之机,大量造假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一定缺陷,许多上市公司都无法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披露的信息无法客观、真实的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甚至给投资者造成较大误导,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治理策略

(一)加强会计人员道德监管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首先必须要加强会计人员道德监管,规范财务人员的工作行为,切实规避造假问题的发生。财务人员是公司财务数据的直接负责人,一方面,必须要明确各项约束财务人员的规范、制度,完善当前会计法规,提高财务人员的法制意识。其次,加强会计岗位监督,在加强对会计岗位人员技术考核的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检查,真正帮助上市公司财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品德和工作纪律,避免公司管理者与财务人员相互串通。

(二)完善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规范公司会计行为的关键,会计准则必须要适时优化和修订,保持足够的先进性。一方面,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必须要围绕《会计法》建立操作性较强的会计准则,另一方面建立全面的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企业会计行为的约束。而企业也应该发挥自主作用,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督,切实保障会计准则的落实,确保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

(三)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猖獗,很大程度上是由处罚力度不足所造成的。与财务造假获利相比当前对于该违法行为的处罚显得微不足道。比如,当前《会计法》中对于违反会计法规的单位最高经济处罚仅为10万元,对具体负责人的最高处罚为5万元,处罚之低,与获利相差甚远。对此,必须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根据造假程度和市场影响情况,在没收上市公司一切造假收益的同时,处以造假收益20%-50%罚款。同时,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还应处以一定的刑事处罚,以坚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违法行为。

(四)规范上市公司交易行为

虽然,国内并没有明令禁止关联交易,但不合理的关联交易所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是非常严重的。对此,有必要从源头处罚关联交易,必须要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机构和股权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以合理的方式优化上市公司股权配置,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杜绝违规关联交易的发生。另一方面,必须要加强对上市公司交易信息披露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的监管,降低不良交易行为的影响。

四、总结

上市公司作为国内优秀企业代表,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非常大。对此,国家必须要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关注,加强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而上市公司自身也应该加强内控,规范自身财务行为,为我国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十九篇

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在会计事务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即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遵循的道德标准。"不做假账"是会计从业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这也就是说,会计行业它本身的性质决定了所有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正因为会计行业有它那诚信、真实、可靠的职业本质,才获得社会的信赖与赞誉。当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会计信息越来越被广大决策者、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它成为了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同时,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几乎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其主要表现在:

1、会计法制观念淡薄,违法干预会计工作;

2、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假造凭证、帐表进行假审计、假评估;

3、帐外设帐;

4、转移国有资产、偷逃税收、粉饰业绩;

5、会计人员执法环境差,会计监督严重弱化,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薄弱;

6、违法违纪手段隐藏,做假技术不断发展;

7、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会计领域的突出问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并引起了党和xxx的高度重视,原xxx总理xxx曾题词、并多次强调"不做假帐"。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做假帐呢?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屈从领导的压力,被动做假这主要是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因为这种从属性往往不以会计人员的主观愿望为转移,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调查显示,当前普遍发生的做假问题,大部分会计人员是没有主观故意的,如果他们没有接到授意、指使、强令,那么自己是不会主动造假的。虽然也有些会计人员因缺欠职业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还是手握大权的幕后指使人所造成的。如国内闻名的"银广厦"案、"蓝田股份"案等等,都是企业负责人直接指使和策划下造假的。这些曾号称是中国绩优股的企业,竟然统统是造假大王。这些案例从表面上看是会计人员不良职业道德的表现,其实是单位负责人意志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的直接结果。

2、政府管理部门观念和管理上存在错位和缺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搞花架子,盲目地下达经济增长指标,或者国有企业扭亏任务,或其他任务,逼着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得不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

3、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不良风气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抬头,私欲不断膨胀,削弱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他们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大肆贪污、挪用公款,最终以身试法,甚至走向断头台。

4、业务不精,法律意识不强。有的会计人员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专业技术水平低,无法按照新规定开展工作,同时,他们不学法,不懂法,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知之甚少。他们既谈不上遵纪守法,更不能依法办事了。

5、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造成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削弱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当企业的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况且目前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们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再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通过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单位领导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二十篇

【摘要】近年来财务造假事件频出,而财务造假事件背后一方面有投资者的重大亏损,另一方面中介机构也是深受拖累,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其负责的注册会计师自然更不必说。一个个财务造假案例给审计人员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如何识别公司财务造假,其中的审计风险多大,应该如何进行审计风险控制?本文以欣泰电气为例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财务造假;审计风险;审计风险控制

一、案例回顾

欣泰电气(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009年9月,欣泰电气首次提交IPO申报材料,但没有成功,2011年再次尝试,由于模拟财务报表发现有“应收账款较多”、“经营性现金流量为负”等问题,便开启了欺诈发行上市之路,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并于2014年1月27日成功上市。2015年7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历时近一年,2016年7月,证监会对欣泰电气启动强制退市程序。虽然之后公司和胡晓勇提起了行政诉讼,但于今年5月4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二、欣泰电气公司的审计风险

(一)虚增应收账款收回的审计风险

1.重大错报风险

从图2可以看到,应收账款逐年上升,特别是2014、2015年,占总资产的比重到2014年已经超过35%,2015年更是达到的高水平。应收账款上涨如此之快,上升幅度又比较陡峭,就应该对公司是否真是披露应收账款的情况保持怀疑。我们都知道,应收账款只是账面上的资产,存在着坏账损失的风险,应收账款太高会引起股东对公司的怀疑,从而影响股价,这样的情况下,欣泰电气自然存在较大的应收账款重大错报风险。

2.检查风险

如果公司及财务人员刻意伪造相关合同、协议、票据等,制造出虚假的应收账款收回数据,而审计人员在函证时,一般是针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而不会对已经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函证,这就会存在相信其应收账款已经收回的假象,从而提高检查风险。

(二)虚增利润的审计风险

1.重大错报风险

欣泰电气的重要采购原材料是硅钢片,原材料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不是根据日常经验就可以判断的,因此,公司存在极高的提供虚假原材料信息的动机,通过虚低的原材料成本实现生产成本的压缩,从而虚增利润;另一方面,公司的税收优惠较多,项目繁杂,金额有大有小,公司就有动机通过障眼法让利润在税收优惠中实现,通过营业外收入提高利润,增加公司的重大错报风险。

2.检查风险

由于原材料的专业性,获取原材料价格信息的途径比较有限,可能让审计方付出很大的成本(时间、金钱、精力),从而可能导致审计人员不能获得合理证据证明原材料价格合理性的检查风险。对于税收来说,一般审计人员查看了相关文件之后,便确定税收优惠的实现,由于欣泰电气税收优惠种类繁多,可能存在在抽查^程中漏掉虚假税收优惠的查证机会,从而增加检查风险。

(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产的审计风险

1.重大错报风险

从企业持股情况来看,温德乙先生持有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温德乙的夫人刘桂文持有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两人加起来合计,而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是欣泰电气的控股股东,持有欣泰电气的股份,另外刘桂文个人持有欣泰电气的股份,其他单个股东持股均不超过8%。温德乙为欣泰电气的实际控制人,与刘桂文合计持有欣泰电气的股份。股权非常集中,股东很难形成相互制衡的作用,董事会一旦被控制人所控制,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难以起到监督的作用。

2.检查风险

由于大股东拥有很大的持股比例,能够实际控制公司,其可能指使财务人员协助掩盖其掏空公司的行为,从而难以让审计方发现。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独立性也容易导致检查风险。如果审计人员因为公司为此付出的审计费用而放松审计程序,比如把函证交于公司员工寄送等,就会导致审计程序失效,从而提高了检查风险。

三、针对审计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可能存在虚增应收账款收回的审计应对

对应收账款绝对额和相对额进行趋势分析,当应收账款在总资产中占比较高,而且不断上升时,一定要关注应收账款收回问题。所以,在对应收账款进行检查的时候,不仅要检查应收账款的余额情况,还应该对近期发生的大额应收账款收回情况进行检查分析,以尽量减少虚假应收账款收回的现象出现。

(二)可能存在虚增利润的审计应对

假账识别论文范文 第二十一篇

(1)工业企业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可通过查阅“银行存款日记账”、“管理费用”明细账摘要及相关的会计凭证发现线索和疑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查取证。

(2)在发生进货退出业务的情况下,有意将本应冲销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退回的增值税款作为“应付账款”或“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处理,从而达到多抵扣少交税的目的。

例如:查账人员在查阅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时发现有一笔进货退出业务,其银行存款的对应科目是“应付账款”和“原材料”决定进一步查证。查账人员调阅反映该项业务的会计凭证,内容如下:

借:银行存款 46800

贷:应付账款 6800

原材料 40000

该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是一张银行收账通知及一张红字发票,经询问当事人确定该企业把退回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反映在了“应付账款”账户,被查企业为了达到多抵扣,少交增值税的目的,有意将已收回的“进项税额”反映在往来账中,而不是红字冲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使本期少交增值税6800元。问题查清后,被查企业应编制调账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6800

贷:应交税金—应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

(3)对存货购进过程中发生的溢价、损失的会计处理不正确,不合理。

如把应由责任人赔偿的短缺损失作为企业的“营业外支出”或“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处理;把属于供货方多发等原因造成的商品溢余私分或账外出售作为“小金库”处理等。

对这类问题,查账人员可以在查阅“营业外支出”和有关费用明细账时发现线索,或在审阅有关会计凭证时发现疑点,发现问题后一般可以通过调查询问有关人员、有关单位,查证“小金库”等问题之所在。

(4)对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购进核算不够严密,形成账外财产。

这类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比较普遍,有些企业为了简化核算,购进包装物或低值易耗品时直接以“管理费用”列支,形成大量的账外财产,造成企业资产流失和浪费。

对此类问题,查账人员可以通过审阅管理费用“明细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摘要内容发现线索,发现线索后再进一步查阅有关会计凭证,如果存在此类问题,往往会出现账证、证证不符。

(5)随意变更存货的计价方法。

有些企业甚至人为地变更计价方法来调节生产或销售成本,调节当期利润。

对此类问题查账人员应查阅有关财务指标,分析对比各个会计期间财务指标有无异常变化,并查阅有关存货明细账;核查各期采用的计价方法是否一致,发现线索后通过询问当事人等形式查证问题。

(6)人为地多计或少计存货发出成本。有些企业月末通过虚转成本的方法达到隐匿利润的目的。

例如:查账人员在查阅某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报表时,发现99年10月份利润额较以前各期及上年同期有明显减少,商品销售成本水平较以前各期及上年同期增加,经了解,该企业市场环境销售状况近二年来比价稳定,因此,查账人员询问了有关会计人员,了解到该企业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商品销售成本,查账人员调阅了“库存商品”明细账,经核对,库存商品各明细账上计算出的商品销售成本总额为6243874元,而“库存商品”总账账户及“商品销售成本”账户记录的商品销售成本总额为9243874,其记账凭证的内容为:

借:商品销售成本 9243874

贷:库存商品 9243874

经过进一步的核实有关凭证后,被查企业会计主管人员承认该月虚转了销售成本3000000元。

(7)存货改变用途或发生非常损失时,在注销相应的存货的同时,有意不结转相应的进项税额,以达到多抵扣、少交增值税的目的。

对于这类问题,查账人员可以通过审阅有关凭证存货明细账货源方记录及对应账户,审查相应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发现线索,然后作进一步的.询问、调查,以查清问题。

例如:查账人员在查阅某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甲商品”明细账时,发现摘要中注明领用商品计40000元,怀疑有私分商品或其他违纪行为,决定进一步查证。查账人员调阅了有关记账凭证,其记录为:

借:经营费用 40000

贷:库存商品 40000

该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为一张企业内部商品报销单,经调查,该企业领导承认此商品在国庆节前分给职工作为福利。该企业把应在职工福利费开支的福利费以“经营费用”列支,虚减当期利润,少交所得税;同时,该批商品在购进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转出,增加了当期抵扣额。致使企业少交增值税。

(8)企业存货在储存过程中发现非正常损失时,相应的“进项税额”未转出,增加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额。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其在购进环节支付的增值税转出,与存货实际成本一起计入营业外支出。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未按规定的办法执行,从而增加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对上述问题,查账人员应通过审阅明细账贷方记录及“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明细账发现线索,然后进一步查阅有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确定问题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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