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讯问证人范文优选10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9-23 16:04:08376

公诉人讯问证人范文 第一篇

为了依法对兆福市场外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及处理,并使查处工作在程序、方式及内容上更加合符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切实做到公正、合法,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执法主体:

禅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执法程序

(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

1、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2、进行现场调查,制作询问笔录。制作询问笔录时,须注意以下问题:

(1)填好询问笔录上询问时间(用1天24小时制的时间填写)、询问地点、询问人、记录人。

(2)告知:我们是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由于有群众投诉……,现在我们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请予以配合。

(3)询问被询问人的身份情况、是否本村农民,并要求其出示身份证。

(4)在询问笔录中须问清的几个问题:

A、货物归属,目的在于让被询问人承认货物是他自己的(注意点明是什么种类的货物);

B、经营时间,即从何时开始经营,迄今有多长时间(注意点明经营的行为,即是何种经营行为);

C、货物来源,并确认其是否进行自产自销;

D、有无相关的进货票据,并要求其提供;

E、有无营业执照,并要求其提供。

(4)其他应注意事项

A、问其是否还有补充;

B、问其所说是否属实;

C、要求被询问人在笔录纸上涂、改、增、删的地方签名确认;

D、不要在笔录纸中间留出空白行;

E、在笔录纸的第一页上注明共几页,并在每一页笔录纸上注明第几页;

F、要求被询问人在每一页笔录纸上进行签名,并在最后一页签名的下面注明日期;

G、询问人要在第一页笔录纸上签名。

(二)被询问人无营业执照的,责令其停止经营;并可扣押直接用于无照经营的物品、设备、工具、资料等财物。

(三)责令停止经营时,应当制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四)扣押时应注意的事项

1、当场制作《扣押决定书》;

2、将《扣押决定书》当场送达当事人,并填写《送达回证》;

3、当场制作现场笔录;

4、当场制作《扣押财物清单》,并填写《送达回证》;

5、假如当事人拒绝在现场笔录或《扣押财物清单》签名,应当由两名以上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见证;无见证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现场笔录中予以说明。

6、如何制作现场笔录:

A、写明时间、地点、执法人员、记录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在场人的要写上在场人;

B、现场情况:告知:我们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由于有群众投诉……,我们在……,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调查取证,发现当事人……进行无照经营,现扣押其直接用于无照经营的物品、设备、工具、资料等财物(详见《扣押财物清单》),并将《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清单》送达当事人。

C、要当事人、在场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五)进行全程录像,并对重要环节进行摄像。

三、需要携带的设备及法律文书

(一)需要携带摄(录)像设备;

(二)需要携带的法律文书:询问笔录、笔录纸、《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清单》、现场笔录(或用笔录纸制作)、《送达回证》。

公诉人讯问证人范文 第二篇

公安询问证人笔录

询问地点:××厂会议室 时间1988年12月9日自11时58分开始至13时30分结束

询问人:××市公安局××区分局 刘××证人:袁×,男,现年××岁,×族,成分学生,文化程度高中,职业××市××中学××班学生,住址××市××区××村××号,证人与被告人关系:同学、邻居。

问:我们是公安局的。今天找你来,主要是证实一下有关何××杀人的情况,希望你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如实地提供证言,不得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否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答:是的,我一定如实地说。

问:你现在就实事求是地讲何××的犯罪活动。

答:今年11月14日中午,我同何××在我们家楼上扶着栏杆耍时,何提了:"11·27的时候我们到××山去耍,把周×的 *** 借去玩,看到哪个地方去弄(偷)点钱。"我说:"现在‘烫得很’(公安局管得严的意思),不好搞。"11月18日中午他对我说:"我们今天晚上去偷××厂的二宿舍(女工宿舍),你吃了晚饭后在茶园等我。"我说:"二宿舍没有什么偷的'。"他又说:"去闯一回。"当天晚上我吃过晚饭就在茶园等他,大约7点过一点,我们就在茶园相遇了。于是,他就叫我走,走到厂大门口铁栏处站着,他说:"我到二宿舍去闯一下,你给我放哨。"我说:"行!"之后我也尾随下去。我们在厂里转了一下,就到外宾厕所去解便。在厕所里,他叫我先去看一下有没有人,我看后去告诉他"二宿舍门前有个女工在洗衣服。"他解完便也转到二宿舍背后,看到有人洗衣服,就没有去偷二宿舍,我也没给他放哨。等了一会,我就转到茶园去看赵××等打牌,不知道他到什么地方去了。大约8点多钟的时候,厂里职工唐××来茶馆里说:"厂里杀了人,高×被杀伤了。"当时我就怀疑是何××杀的。后来又听说罪犯是穿的米黄色上装,我就更怀疑是何××杀的了。

问:你有什么根据?

答:因为何××当天晚上是穿的米黄色中山服。

问:你看清何××下装穿的裤子,脚上穿的什么鞋子?

答:下装是浅蓝色涤纶长裤,没有注意脚上穿的什么鞋子。

问:18日晚上你看见何××身上带有什么凶器?

答:有把水龙刀,我们两个从茶园出来,走到厂门口,他把刀拿出来向上抛起耍时,我看得很清楚。

问:这个刀(出示刀),你看是不是何××在18日晚上耍的那把?

答:是那天晚上我看见的那把刀,一点不错。

问:你把18日晚上的情况继续谈下去。

答:在厂门口,他还拿给我一根擀面棒,叫我用,并说:"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这个东西好敲人。"他下去后,我就立即将这根擀面棒丢到大门口铁板下面去了。那天晚上他还拿出手套来给我看了一下,但不知是一只还是一副。他说戴手套的目的是避免留下指纹。

问:18日晚上你与何××还到过哪些地方? 答:除在二宿舍周围转了一圈和在外宾厕所解便,就是在茶园里看打牌,其它地方我都没有去过。

问:18日晚上,何××约你去偷二宿舍,还有哪些人参加没有?

答:只有我们两人。

问:18日晚上你们还商量去偷其它地方没有?

答:没有。

问:在此以前,何××同你还干过哪些违法的事情?

答:今年11月份上半月的一天晚上,何××叫我放哨,他进二宿舍(女工宿舍)偷了一些钱,买来香烟给我抽过。还有一次在厂里看露天电影,他叫我帮他看着方凳,他和代三(代××)去偷了他邻居的钱、粮、闹钟和半导体收音机,给了我10元钱。到底偷了多少东西,我搞不清楚,他们二人才晓得。

问:还有什么违法活动?

答:没有了。

问:今年3月份,你到×县干什么?

答:何××今年2月份在×县做临时工,当时我因逃学,怕父亲打我。就在家里偷了20元钱做路费,跑到×县去找何××,第三天就被我父亲追到×县,将我带回××市来了。

问:你以上讲的都是事实吗?

答:以上记录我已看过,与我讲的一样。

证 人:×××(签名或盖章)

记录员:××× 、×××(签名)

19××年××月×日

检察院讯问笔录

时间:X年X月X日

地点:XXX

讯问人:XXX 记录人:XXX

被讯问人:XXX,X(性别),X年X月X日生,XX文化,XX(职业),家住XXX,(有无前科)。

告知:我们是XX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今天提审你希望你实事求是回答,争取从宽处理知道么?

答:知道。

问:你因何罪被抓?

答:XX.

问:你原来在公安机关交待的是否属实?

答:属实。

问:交待一下你的犯罪经过。

答:以在公安机关交待的为准。

问:你还有没其他违法行为?

答:无,

问:有无检举揭发?

答:无。

问:以上笔录是否同你所说一样?

答:看过一样。

XXX(签字)(手印)

遗嘱范文11-21

EI范文08-26

简报范文06-27

国庆范文05-05

祭文范文12-18

书信范文10-06

申诉书范文11-05

公诉人讯问证人范文 第三篇

询问笔录是侦查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124条的规定,询问证人或被害人时所作的问答式书面记录。

询问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的侦查行为。询问笔录是处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证言。是侦查员分析案情、侦破案件的依据之一,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经过查证核实的询问笔录即成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的重要证据之一。所以,认真做好询问笔录,对于及时查明案情,核实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其他证据的真伪、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揭露惩罚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公诉人讯问证人范文 第四篇

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证人、被害人的陈述。询问笔录的处理办法同讯问被告人笔录的处理办法一样。要交给证人、被害人核对,并允许其改正其中的错误。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亲笔书写证词的,要允许书写,必要时,也可以让证人、被害人亲笔书写证词。询问笔录的顺序应该符合实际的询问顺序。证人或被害人以及询问人员都应该在询问笔录上签名。

询问笔录作为记载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具有法律的严肃性。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笔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条 侦查人员应当将问话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者辩解如实地记录清楚。制作讯问笔录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材料。

第二百零一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更正,并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讯问笔录上所列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齐全。侦查人员、翻译人员应当在讯问笔录上签名。

公诉人讯问证人范文 第五篇

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内容包括: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还应写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件的关系。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开头,第一问答。应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讲明应负的法律责任。主体问答内容的记录要求内容真实、详细具体。一般包括三项内容:

1.记清情况来源;记明被询问人提供的各种人物和事实的具体情况及根据;记录被询问人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其中被询问人提供的每个情况,如人物、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以及被询问人是如何知道的,还有哪些人知道等。其中涉及案情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应记录清楚,并应记清材料来源(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及有关环境等客观情况。若被询问人对某些细节忘记或记不清,也应如实记明。

(三)尾部

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

相关的询问笔录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对这类人员的醉驾行为进行相关的调查。依法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关的审理,按照案件的结果和受害人员的伤害结果进行审判。保护我国交通的合法权益和相关当事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诉人讯问证人范文 第六篇

2、询问开始要首先说明(顶格写):我们是“_______”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人员,现在就事故的有关问题向你进行调查和询问,你要如实讲,否则要负法律责任,你清楚不?(回答):清楚。是否申请回避?回答不申请回避。

3、提问用“?”,回答用“:”,提问和回答均独立成自然段。

4、询问完成后,要让被询问人自己读一遍询问笔录,有不同意见的补充和改正,在原位置写不下时,在末尾重新写。无误时,让被询问人写上,“以上材料我看过,和我说的一样。”并签名。签名后又有新问题,接着做笔录,并重新签名,或者重新做笔录。

5、每一页下端的被询问人签字一栏都要签字,“共多少页,第几页”都要写清楚。

6、按手印。在被询问人的名字处、有勾抹处都要按手印,同时在被询问人此次笔录所有页的右侧按顺序排列好后按手印,要全部覆盖所有页。

公诉人讯问证人范文 第七篇

公诉意见书

被 告 人:陈力丰

案 由:故意杀人

起诉书号:白检刑诉[2013]1201号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今天,抚松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公开审理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力丰故意杀人一案。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184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之规定,我们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刚才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陈力丰,宣读并出示了大量书证、证人证言,尽管被告人陈力丰在某些环节上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但大量的证据已足以证明被告人陈力丰故意杀人弊的犯罪事实,其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为更好地履行公诉人的职责,阐明公诉人的观点,现就本案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本案犯罪事实清楚,基本做到了证据确实、充分。

在刚刚结束的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对被告人陈力丰进行了全面讯问,陈力丰虽当庭翻供,但是,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查笔录、物证、书证等大量证据来证明案件情况。

被告人陈力丰在公安机关接受第一次询问时虽否认xxx一家为其所杀,但其并未能通过公安机关委托专家对其所做的测谎生理心理学实验,可见其第一次所做的无罪陈述不实,不能采信。被告人提出其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第二次认罪供述系由于刑讯逼供所做的虚假陈述,但从公安机关提供的看守所体检报告表可以看出,被告人陈力丰在进、出看守所前后身体各项指标均正常,身体无明显伤痕,可知其身体状况良好,并未遭受其辩称的殴打、逼供行为,因次,其所称的刑讯逼供行为并不能成立。被告人第三次在对检方所做的供述中同样承认了其杀人事实,因此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的供述不能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附近找到的尖刀上面有陈力丰的指纹,且证人刘江宁出庭作证证明陈力丰在案发夜晚8点至10点曾带此刀在其餐馆吃饭喝酒,并且情绪十分异常,于10点30分离开。陈力丰虽辩解其吃饭后径直回家睡觉,但并未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这一点,其也不能对其为何丢掉尖刀做出合理的、令人信服的解释。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的发现的鞋印经鉴定与陈力丰的体貌特征吻合,在灯具开关上提取的指纹与尖刀上的指纹经专家鉴定,其吻合度亦达到行业标准,足以认定现场痕迹为陈力丰所留下,证明陈力丰曾带此尖刀到过案发现场。以上种种行为结合在案证据表明,被告人陈力丰所作的辩解,既缺乏逻辑基础,又没有证据支持,请合议庭依法不予采信。

由白山市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害人所做的尸检病理报告书可以得知,xxx一家三口系被同一把尖刀刺入致死。以上证据来源合法,与本案均具关联性,经当庭质证,均具有证明能力,且各证据间能够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明本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力丰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陈力丰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陈力丰因被害人xxx欠其5万元与xxx产生矛盾,因讨债不成便心生仇恨,遂于

2012年5月30日晚持刀至xxx家,杀死了手无寸铁的xxx一家三口。

被告人刘陈力丰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具有构成要件该当性;其实施犯罪行为时,没有任何违法性阻却事由,故其行为具有非法性;其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在案证据表明,其主观上具有明显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故有责性在本案中不言而喻。因此,被告人陈力丰的行为触犯了《xxx刑法》第232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三、被告人陈力丰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从严惩处。

包括我国法律在内的世界各国法律,均无一例外地将生命作为所有价值的根源加以特别严格的保护,这既体现了对生命本身的关爱,又充分表达了对人权的尊重。在我国,任何人均无权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而我国刑法和司法实践,也历来将故意杀人罪作为重点打击的对象。被告人陈力丰无视国法和他人生命,在与xxx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后,不仅在当天夜晚杀害了xxx本人,为了灭口还残忍地杀害了xxx手无寸铁、完全无辜的妻女,制造了这起令人震惊的灭门惨案,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这是对法律和道德的无情践踏,如不依法从严惩处,将不利于树立司法权威。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陈力丰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请合议庭依据本案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的判决。

公诉人:黑俊鲜、张语时

2013年5月14日

公诉人讯问证人范文 第八篇

证人证言

证人:杨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生,管道工人,现居住**市xx 区xx街xx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136********

证言内容:

2007年10月21日上午,本人到xx区xx园x号楼xx号家修理漏水的暖气管。当天上午10点左右,在房主与物业公司确认本楼的暖气供水总阀已关闭后,本人拧松开了厨房暖气片的活结,开始泄水。下午4点多,物业公司周师傅来到x号楼xx号家里查看,并要求我们修理完毕后通知他开暖气供水总阀。一直到晚上8点左右,仍不能判断何时能把水彻底泄完。故本人在吃完晚饭后收拾好现场,我知道系统内所剩的水不会太多,也没有压力,所以我将活接带上一点但没有拧紧,目的是放净管内存水,第二天好彻底维修。我告诉房主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过来,等水彻底泄完后修理。10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本人赶到x号楼xx号家,发现家里暖气管道已经供水,并把1号楼2207家及2107家均浸泡了。我帮他们清理了地面积水后,我又重新泄了一天的水才把水放净,后把维修工作完成。

证人:(签名)

年月日

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公诉人讯问证人范文 第九篇

询问笔录有统一印制的笔录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标题。 为“询问笔录”。 二、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三、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 四、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 五、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范文如下: 询问笔录 (第 次) 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

公诉人讯问证人范文 第十篇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

案由:抢夺

起诉书号:01号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我受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就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犯抢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过刚才法庭调查查明,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自2002年2月22日晚23时许,飞车抢夺了被害人王月明价值1080元西门子L3508型手机。2002年2月22日24时许,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伙同陈小二、阿树四个人飞车抢夺开摩托车的被害人雷惠新的提包,包内物品估价4145元。这两个抢夺事实通过举证被害人的陈述、书证、物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已得到充分证明,这些证据互相印证,相互吻合,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因此,认定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实施抢夺他人合法财物的犯罪事实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二)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飞车抢夺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据是:

1.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是正常的成年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符合抢夺罪的主体要件。

2.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飞车抢夺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财物的所有权,符合抢夺罪的客体要件。

3.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在主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飞车抢夺了边过马路边打电话的被害人王月明的手机及开摩托车

的被害人雷惠新的提包,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符合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4.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抢夺他人手机、手提包,经鉴定数额巨大,符合抢夺罪的客体要件。综上所述,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已符合抢夺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已构成抢夺罪。

(三)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犯抢夺罪的社会危害性及给人们的教训。被告人冯日东、冯学文公然以飞车抢夺的方式夺取他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更使被害人雷惠新、王月明蒙受了经济的损失。飞车抢夺不仅破坏了公民的财产安全,而且可能照成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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