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污水厂运行制度范文通用6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9-19 08:17:05212

乡镇污水厂运行制度范文 第一篇

1、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污水厂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污水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

3、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4、污水处理厂必须加强水质和污泥管理。

5、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应按时做好运行记录,数据应准确无误。

6、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领导。

7、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气、漏油等。

8、污水处理构筑物堰口、池壁应保持清洁、完好。

9、根据不同机电设备要求,应定时检查,添加或更换润滑油或润滑脂。

乡镇污水厂运行制度范文 第二篇

(一)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与建设顺利进行,促进企业发展,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业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来宾市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员工和作业过程。

(三)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执行“安全第-,预防为主”的管理方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利用国家法律、法规为手段,建立安全工作重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

(四) 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实现重大生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消除危害,保障安全。

(五) 安全管理人员机构

公司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部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岗位安全员等组织人员结构。

安全生产实行责任制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班组行政正职领导(包括大班长、班组长)为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工作第-责任人 。

班组安全员对本班组的工作及场所的安全负有监督的责任;

员工对安全操作负有义务。对本岗位其他员工的安全负有监督的责任。

各级安全领导机构、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各自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实行奖惩考核制度(包括人事考核,劳动竞赛,评先工作)。

安全工作列入岗位职责,部门实行分工合作制,上下沟通、纵横贯通的工作方式。

7 安全意识、能力的培训

公司及司属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能力,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员工健康和财产不受损害。

新进厂人员或实习、代培人员,进厂时要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厂内变动工种的人员,也按三级进行适当的安全教育。停工30天以上者车间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采用新工艺、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启用和操作。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专业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复审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不包括电工)。

各班组辖区存在的危险源及安全隐患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厂区交通要道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8 安全合格班组活动

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素质,全厂范围内开展安全合格班组活动。

为使安全合格班组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厂对安全合格班组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检查验收一次,年末总评,要求安全合格班组达标率80%以上。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合格班组活动,按评分条件每季度组织考评一次,确保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的质量。

9 作业场所安全卫生

各部门、班组必须强化生产现场的管理,制订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消除生产现场脏、乱、差状况,逐步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厂区环境清洁、道路畅通、生产区域内外设立安全通道,作业场所光照适宜、通风良好,各种安全设施、警示标志齐全,符合生产工艺和安全要求。

生产场所的物品、材料实行定置、定位管理,理顺和优化生产现场物流信息,使物料定置达到最佳状态。

生产设备、设施性能良好、外表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设备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并且按照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回收处理。

采取各种措施治理作业场所的粉尘、毒物的危害,并依据作业特点配置和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予以防护。

对经常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应定期发给保健补贴,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对接触职业危害和特种作业的员工,要定期组织体检,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要及时调离岗位。

10 建设项目或大中修工程安全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主管安全领导参加。

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投入运行后达不到设计标准的,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使用中要和生产设备同步维护保养。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或撤销安全卫生设施。

工程项目合同或协议的签订。承包合同必须签订相关的安全条款或相应的安全协议。责任部门应对其安全管理和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应予以警告和罚款,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施工安全差的则令其停工整顿或取消承包资格。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和相应的资质,司属各部门、班组因无独立法人和相应的资质,不能独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

设备大、中修计划中应编制确定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严格施行。

11 安全生产检查

部门安全负责人要有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属各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实行班组(岗位)日查、部门周查、公司月查制度。

安全检查要制订检查计划(检查表)。检查内容是:工作职责、制度的执行情况;生产岗位的劳动条件、生产过程和设备(设施)、工人操作行为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及时反馈。

12 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

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每个员工均有查找、报告、协助处理事故隐患的义务。公司对发现和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职工视情况予以奖励。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危险程度大小顺序及时组织整改,对确实暂时无条件和能力整改的,必须及时报告公司,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隐患恶化演变。对故意拖延或推诿不及时整改,致使事故隐患突发为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从严处罚。

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监控检测制度,并在危险源点悬挂统一制作的危险源标志牌,悬挂位置易见醒目。

设置的警示牌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凡丢失、损坏、字迹不清的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并自行补齐设置。

13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

厂区范围内行驶、作业的机动车辆,按gb4387-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执行。行驶、作业遵守交通法则。

所有机动车辆及人力车辆,不准乱停放,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泊,确保厂区道路安全畅通,整齐有序。

乡镇污水厂运行制度范文 第三篇

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体系

1、建立由总包施工项目部经理负总责,总包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直接组织,副经理按分管专业业务负责,土建、工艺安装、电气仪表、林料供应、试验检验责任工程师进行专业质量控制管理并负责的总承包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2、各专业施工项目组按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建立专业质量管理组,专业质量管理组作为总包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总承包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统一组织下分别负责所施工专业工程的质量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合同责任。

3、总包施工质量管理与分包专业质量管理组按以下原则和程序协调工作。

a、分包方承认并遵守总包施工合同中对业主的质量承诺,确保实现总包项目部确部质量目标,执行总包项目部制定的质量管理计划。

b、分包方项目工程师、质量工程师为总包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质量工程部成员,参加总包项目部总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组织的质量专业会议和质量联合检查活动。

c、分包方自行承担由自身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的全部分包合同责任。

d、由总包方指定供应的钢材、水泥等材料为指定供应商供货,不等同于甲供材,不排除分包方相关的质量检验和管理责任。因此,除由供应商按规定提供产品合格证外,分包方应按国家,天津市有关规范、规程、规定进行使用前的质量检验和控制管理。

e、由总包方统一组织搅拌生产的混凝土,总包方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提供混凝土性能试验合格文件,承担混凝土生产中的质量责任。但总包方提供的混凝土性能试验合格文件不能代替分包方按规范规定应进行的各种现场检验和试验。

f、总承包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结构如下图示。

2质量管理计划

1、分项工程编制质量管理控制工作计划,质量管理控制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2)、分项工程主要质量风险和管理要点。

(3)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4)、质量记录要求。

(5)、管理责任及责任岗位。

2、各分项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工作计划见附件8:分项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工作计。

乡镇污水厂运行制度范文 第四篇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需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池上有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生产运行部。

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时必须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经理或生产运行部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查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方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准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

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

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

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

4、池上走道必须保持无积雪和无结冰。

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应及时更换。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7、迷雾、大风、大雪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

8、登高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

9、夜间不得摸黑登高。

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

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

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

第四条: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

2、交接班时,交接人员应全部到齐。

3、交接双方经认真检查,双方认可后方可交接班。

第五条:交接人员任务

1、交班前,交接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交班前应整理好生产报表、运行记录。

3、交班时有责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问题。

4、发现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时,不得交接,并有责任坚守岗位。

5、接班人逾时不到,有责任坚守岗位,报告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6、交接班时,突然发生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工作,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接。

乡镇污水厂运行制度范文 第五篇

第一章 安全生产守则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加氯消毒杀菌岗位是有毒有害工种,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戴橡胶手套,并按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若不慎被药液溅到身体,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三、若有下地坑(深井)维修、检查作业时,必须先打开相邻联系井的井盖,并采用通风机强力通风方可下坑(下井)作业。

四、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五、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安全措施。

六、曝气沉砂池、配水井、a/o池设有不锈钢防护栏杆,升降机吊装位置栏杆有缺口,应用钢丝绳或尼龙绳绑扎牢固。夜间上池面采水样或打捞漂浮物时,应有另外一人做监护,池边走廊上的救生圈要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

七、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八、变、配电室、鼓风机房、次氯酸钠溶液储存库等要害部门,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九、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十、凡采水样或维修(抢修)设备,手脚碰到过污水的,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用洗手液或舒肤佳香皂清洗干净,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

十一、任何岗位发生事故,应迅速逐级向上报告,讲明事故情况并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进行周密的调查和认真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重大事故发生要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二章 现场的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每个设备维修工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劳动。所有工作安全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污水厂安全主要有坠落、消防、触电等内容。

一、安全带的使用

安全带是设备维护操作工使用很广泛的安全用具,无论登高还是人工清捞垃圾,都必须使用。

操作工人必须能熟练地系用安全带,做到牢固、合身并会合理选择牢固的保险点(安全带挂钩的定位点)。

安全带的保养很重要。因为安全带的主体是帆布制成的,如果安全带受潮并被污染而没有及时清洗晒干,那么帆布就会发霉直接影响到安全带的牢度。

二、登高安全原则

登高作业中的“十不登”:

l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深度近视眼者不登高。

l迷雾、雷雨或6级以上大风时不登高。

l没有安全帽、安全带时不登高。

l夜间没有足够照明时不登高。

l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登高。

l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时不登高。

l穿了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时不登高。

l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的措施不登高。

l设备和构筑物之间没有安全跳板,高压电线旁没有遮拦时不登高。

l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时不登高。

三、消防安全

消防常识

污水厂的火灾可分为构筑物着火与设备着火两大类。这两类火灾会互相转化。

构筑物着火除一般由于设备着火引起外,还可能出现人为造成的意外火灾,例如违章使用电炉、电熨斗等,故必须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污水厂内比较容易引起着火的是带负荷的充油设备,如变压器、少油断路器、充油互感器;其次是运转的电动机和运行条件恶劣的电气设备,如电力电缆、损坏了的电力线路,它们因长时间的过载或短路电流引起的过热都有引起着火的可能。

常用的消防器材

通常配备的灭火机有:干粉灭火器,其特点和使用常识如下;

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是以二氧化碳为动力,将钢瓶内干粉压出。干粉灭火器适宜于扑救石油产品、油漆、有机溶剂火灾,也适宜于扑救气体火灾和带电的低压火灾。普通干粉灭火器对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火灾效果不显著,火灾之后还能复燃。

使用时,打开保险销,拉动拉环,干粉即可喷出。8kg干粉灭火器的射程约5m,所以要接近火焰喷射;干粉容易飘散,因此不宜逆风喷射。干粉喷射时间较短,8kg干粉只能喷射20s,所以,喷射前要选择好喷射目标。

四、火警的应急处理方法

污水厂电气设备故障,出现电火警时,常会中断照明,出现爆炸、浓烟、火焰和电弧等,加之继电保护装置音响信号的动作,会使操作工人忘记应执行的紧急操作和正确的操作方法,或者失去判断力,一时束手无策,甚至进行危险的操作。此时,应当冷静而果断地进行事故处理并实施救火工作。

(a)尽快把故障设备从线路上切除运行,其方法是:

l应选择距离故障设备最近的,有灭弧能力的断路器或磁力起动器来切除故障设备。

l如果熔断器保险已断或继电保护使断路器跳闸,则可以拉开熔断器或断路器前的隔离开关,并悬挂标示牌。

l电动机或起动设备故障应尽可能断开分断路器,不要轻易断开总断路器或断开变压器。

l只有当分路断路器不起作用时,才能断开上一级断路器。

l只有在开关或操作机构失效而故障迅速发展才允许用损坏设备的手段(如撬开、敲击、剪断等)来断开故障设备,但必须保证执行人员的安全以及可靠地断开设备。

(b)制止高声叫喊、跑动和企图盲目操作的混乱现象,稳定情绪。

(c)电话或派人报告有关领导,火灾一时难以控制就必须打“119”告急。

(d)夜间发生事故会失去照明,利用一切可发光的物体(如手电筒、应急灯等)进行局部照明。

(e)集中精力,快速灭火。各类灭火机严格遵守灭火器操作方式和使用特点,不能随便混用。如果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着火设备的电源已属不可能,必须在带电情况下灭火时,执行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靴和手套。

(f)火灾扑灭后,应按设备事故的事后处理要求,一一分析,汇报并迅速恢复被中断的正常运行。

五、用电安全

安全用电是关系到每个人生命是重要课题。设备维修工必须严格遵循的守则。

① 相线必须进开关。相线进开关后,当开关处于分断状态时,用电器就不带电,不但利于维修,而且减少触电可能。

② 合理选择照明电压。一般照明灯具可用220v电压供电;检修照明灯选用36v供电;在潮湿、有导电灰尘、有腐蚀性气体的情况下,则选用24v,12v,甚至6v的电压来供照明灯具使用。设备检修一般用24v作移动照明电源。

③ 合理选择导线和熔断器。因为导线不允许过大的电流通过,所以使用不同功率的负载要选用不同规格的导线。选用原则是:导线的额定允许电流比实际输电的电流大些。

熔丝是作为电路的保护而广泛使用的,要求在电路发生短路时能迅速熔断,从而不让强大的短路电流损坏用电设备,因此不能选额定电流大的熔丝来保护小电流电路,当然,也不能选用额定电流过小的熔丝来保护大电流电路,这会使电路无法正常工作。

导线和熔断器的选用可参考《电工手册》以获得正确数据。

④ 电气设备要有一定的绝缘电阻。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导电线圈间必须有一定的绝缘电阻,否则当人触及正在工作的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电风扇等)的金属外壳就会触电。

通常要求固定低压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不低于ω,可移动的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还应更高一些。

⑤ 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正确。电气设备要根据安装说明书进行安装,带电部分应有防护罩,高压带电更应使一般人无法靠近,必要时应加连锁装置以防触电。

⑥ 采用各种保护用具。保护用具主要有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钳、棒、垫等。

⑦ 正确使用移动电具。在使用手电钻等移动电具时,其引线和插头都必须完好无损,引线应采用坚韧的橡皮或塑料护套线,且不可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5m。此外,其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使用手电钻等移动电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调换钻头时应拔下插头。不得将220v作移动照明电源。

⑧ 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要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装置,为了保证人在接触漏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时不造成电击,通常采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安全措施。

l保护接地。保护接地适用于1000v以上及电源中线不直接接地的1000v以下的电气设备。这种方法是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或构架,与大地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通常采用深埋在地下的角铁、钢管做接地体,其接地电阻都不得大于4ω。

l保护接零。保护接零适用于三相四线制中线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这种方法是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或构架与供电系统的零线连接。照明用三眼插头和三眼插座来给电器通电,以起到保护接零作用。

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还有很多,高压操作与低压操作都有规程所循。

六、维护工作安全规范

(a)、各岗位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后方可上岗。

(b)、设备管理人员和维护检修人员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和生产规程,特别要严防燃爆、触电、中毒、滑跌、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c)、设备检修后恢复运行前检查设备的润滑、接电等情况,在做好运行准备后方可投入运行。

(d)、设备检修后,检修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e)、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志牌后,方可进行维修。

(f)、污泥处理区域、脱水机房等地严禁烟火,并不得擅自明火作业,必须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g)、雨天或冰雪天气,及时清扫积水、积雪或冰,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注意防滑。

(h)、台风或热带风暴期间,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必须有2人同时进行,并采取防范措施。

(i)、凡在对具有有害气体或可燃气体的构筑物、容器或管渠进行放空清理和维修时要做好通风换气、检验合格方可进行。如要动火,首先测定易燃气体浓度,应将甲烷含量控制在5%以下。同时含氧量不得低于18%,如超过安全标准时,应强制通风换气,确认容积内气体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操作。如果有人要进入管、渠、井或容器内作业时,必须检测有毒气体浓度,符合《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有人监护;必要时佩带防毒面具,同时佩带保险绳并随时与监护人联系。

(j)、清理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k)、设备维护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上班时严禁饮酒、穿拖鞋、高跟鞋及裙子。

(l)、起重设备每年定期检查和维护一次,2年上报强检1次,有专人负责操作,吊钩下方严禁站人。

(m)、定期检查构筑物配置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

(n)、具有有害气体、易燃气体、异味、粉尘和环境潮湿的构筑物,必须通风。

(o)、有电气设备的构筑物和易燃易爆的场所,按有关规定检查更换消防器材,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安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p)、值班室、仪表控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q)、设备维护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熟悉触电的急救方法。

(r)、各种临时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第三章 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一、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须经电气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始工作,现场停,送电,必须由组长或现场负责人发布停电,验电,恢复送电命令,其他人员不得指挥。

2、一般电气设备检修,不做带电工作,必要时需得到有关部门允许,方可进行工作。

3、工作前,应将工作衣衣扣,袖口扣好,应使用绝缘工具(有绝缘柄的钢丝钳,手锯,旋凿等),且准备齐全检查是否损坏,如有折裂和绝缘不良等现象应停止使用。

4、车间停电检修与恢复电源试验应按“泵站管理工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进行。

5、高压电气设备检修时应按照高压泵站操作规程中所规定各项停电和送电手续。

6、临时工作接线必须有效可靠。

7、工作时应用验电笔明确实无电,验电笔在设备断电前,应试验是否良好。

8、如在配电间以外工作,应将配电间门锁好,钥匙由检修负责人带在身边,不得乱放。

9、线路检修时,在切断电源开关处,要挂上“有人工作,不可合闸”牌,有铁壳开关应拿下瓷插铅丝,放在工具袋内。

10、一切待命检修的带电裸体,应设置防护栏,并应挂上警告牌。

11、高空作业时,应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并需要有一熟悉电气人员进行地面监视。

二、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设备修理按设备拆装操作规程执行。

2、使用电钻戴好绝缘手套和铺绝缘地毯。

3、在用油类清洗零件时,不能使用汽油,并注意周围防火措施。

4、在用砂轮机时,要注意站立位置,磨削物件时,安放的角度要适当,并预先要检查设置是否完好。

5、使用台钳时,工件必须放稳扎牢。

6、高空作业要注意梯子安放稳固,并佩戴安全带。

7、各种扳手要适合螺帽的尺寸,防止用力过猛滑倒伤人。

8、在钻床工件时,严禁戴手套,女工要戴好工作帽,工件要用专用工具夹紧,不准用手拿工件操作。

9、大型工件吊装要检查起吊工具,吊索要扎好工件,下面不能站人,手脚也不能防在工件旁或工件下。

乡镇污水厂运行制度范文 第六篇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各项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公司设立安全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公司办公室是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设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治安工作的领导者,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各车间、班组、办公室设立安全员,承担具体安全工作。

二、社会治安

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为本部门社会治安的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情况发生。

各级组织要教育员工崇尚科学,抵制封建迷信和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

各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要加强安全防范,下班关好门窗,谨防盗窃和破坏活动,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财产安全。

员工在工作场所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严禁打架斗殴,损坏公共物品。

三、安全生产

1、车间安全

1、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办公室。各车间、班组必须设立安全员,并制定安全员岗位职责。

2、员工在生产中必须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3、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品、高压气体等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5、劳动保护、保健及用品的管理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6、各部可根据工作和生产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条例并监督实施。

2、仓库安全

1、仓库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2、仓库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仓库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管理办法》。

3、办公区安全

1、各部门对本部办公区的安全负责。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应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部门安全员要定期对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

2、发现设备故障后要及时修理或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问题扩大或引发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动用明火和超负荷用电,以消除事故隐患。

4、未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同意,办公区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险物品,必须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否则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5、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4、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公司办公室;质量体系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质量办公室;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已归档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资料室,未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由各部门管理。

2、各部门应按有关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资料,对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批阅、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要健全登记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理或丢失。

3、属公司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图纸资料等必须由公司资料室严格管理,严防侵权和泄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车辆交通安全

1、公司办公室是公司车辆、专职和特定司机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2、公司交通安全工作归属冶金自动化研究院交通安全委员会管理,每个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公司有关车辆管理规定,服从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管理。

3、公司车辆、专职和特定司机管理执行公司颁发的《车辆管理办法》和公司办公室的管理规定。

6、物品出门管理

1、公司物品出门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公司办公室。

2、凡持公司物品出门(包括设备发货)一律要持有公司的持物出门证,并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将公物带离公司。

3、各部门处理废旧物品时,也必须持有公司的出门证。

四、防火及安全用电

1、防火和安全用电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安全员要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及电路, 发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修理人员及时维修,以免酿成事故。

2、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 并在电源处悬挂断电检修标志, 严禁带电操作。凡生产中的带电调试和实验工序要划定作业安全区域,带电作业区及带电设备要设立明确的警示标志,以免发生危险。

3、未经许可,办公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确实需要使用,须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各部门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以免发生事故。

4、办公及工作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下班时务必关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修理电路及用电设备须有电工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修理电路及电气设备,更不得修理高压电路和设备,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6、使用电、气焊设备要有上岗证,严禁无证操作,以免发生火灾。因工作和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确保安全,铺架临时线路须由电工负责,并经部门安全员检查,确保安全。

7、不得在贴有禁烟标志的车间及办公区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在非禁烟区吸烟时不得乱扔烟头,以免发生火灾。

8、位于各部门责任区的灭火器及消防用具由各部门安全员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可靠,严禁随意移动。发现失效、丢失等立即向公司办公室通报,以便及时处理,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和完善。

9、公司办公区各楼层及生产车间要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严禁乱放杂物堵塞通道、楼梯和门口影响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

五、特殊物品管理

1、车间和办公区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执行公司《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各部综合办公室及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生产和工作用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执行国家有关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存放、使用。其移动和使用要通过公司办公室向公安管理部门申报,相应产品的销售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3、公司贵重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确保安全,并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要落实到责任人并要有严格的管理手续,发生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各部门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现金的管理要执行公司的《现金管理规定》。否则一旦发生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六、事故处理及处罚

1、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同时酌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严厉处罚。

2、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部门应在24小时内通过公司办公室向劳动部门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诊断、鉴定材料。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责任。

3、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对于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5、公司可根据事故损失的轻重及责任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赔偿、罚款、记过、撤职、解除劳动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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