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优选52篇

山崖发表网作文2022-09-10 18:56:28140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一篇

从幼年时起,我就开始喜欢上了书,书便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分。

我读小学三年级时,看见同学那有一本《秘密花园》,我看着题目十分有趣,并在脑子里想:秘密花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花园,它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好奇心促使着我也要去买一本。

回家以后,我央求着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爽快地答应。第二天,妈妈便把这本书递给了我,我像拥有稀世珍宝那样开心,喜欢得不得了。

我每天捧着书津津有味地看。下课看,放学看。有一次,我在哈麦尔森里面看书等妈妈,我看了有1个小时半的书,发现妈妈还没有来,就拿起手机要打,却发现屏幕上显示有5个未接来电,而且都是妈妈打的,我的天哪!我居然都没听见。我飞快地跑到车站,看见了妈妈的车,便进去了,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妈妈,妈妈说:“看书是好,但是也要有个限制,下次不允许再这样了,害我担心。”

《秘密花园》这本书告诉我:美好的大自然赋予我无穷的力量,我也要施展魔法,我也要像玛丽、柯林一样,跑起来,跳起来,成为一个活力四射的人,一个健健康康的人。

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样,每时每刻都陪在我身边。似乎我与戏剧的主人公合为一体,和他们同悲伤,共快乐。我和书的故事是那么多,读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二篇

在难忘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男生日记》,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第一章,“两个男人”的故事情节。这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吴缅的男孩,小学毕业后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充分表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这本书中有善良的冉东阳,坚强的相小雅。聪明的英欣儿,漂亮的沙丽,调皮的小魔丈,嬉皮笑脸的精豆豆。油嘴滑舌的xxx飞,肥头大耳的鲁肥肥,敢作敢当的吴缅…他们活像一只只自由飞翔的小鸟。

吴缅,虽然自己的亲生母亲离了婚,但是自己却也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尊重他们的决定。让我印象深刻的,在最后一天晚上,四个人站在银杏树下,四只手紧紧地重叠在一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月亮在天上看着他们,明天他们将各奔前程,路到这里,我的眼泪竟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想着:再过一年我也要毕业了,那时候我也将要离开他们吧,好舍不得那些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要好好珍惜和同伴们在一起的日子,这本书很值得我们来阅读、学习。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三篇

冰心奶奶歌颂的是“母爱?童心?自然”,一生信奉'爱的哲学',而爱,大多源于母爱,母爱能包容一切,能温暖人心,哪怕是最凶悍最恶毒的人,在孩子面前也会流露出母爱。所以,我喜欢看《我可以抱你吗,宝贝》。

这本书主要讲一位四十几岁的女性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位斜视、兔唇的名叫点点的小姑娘,这位妈妈很喜欢她,并带她做了矫正手术,妈妈更加喜欢她了。直到后来,妈妈怀上了弟弟————保保,可是他有自闭症。这位妈妈不惜一切代价,把所有的方法试过了,并一直守护在保保身边,把爱的精力全放在保保身上,保保爸爸受不了,他和妈妈离婚了。可是妈妈依然不离不弃,寻求方法。点点虽然有点嫉妒保保,可是点点也是爱保保的。最后在妈妈的坚持和姐姐点点的关怀下,保保终于说出了最激动人心的语言————妈妈!

“每一段妈妈和孩子的爱,都是神赐的幸福。”在书中的那位母亲是那么的有耐心和“固执”的爱有病的儿子和养女,我之所以会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里所包含的爱把我这个书外人深深俘虏了,让我深深地知道,每位母亲内心最深处的爱都是一股强大而固执的爱。平时对孩子要求苛刻,可是当孩子有危险时,母性会使母亲奋不顾身地去保护孩子,守护在孩子身边。

“妈妈”这两个字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如果要我找一个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避风雨,没有比她那里更完美的地方了。但是,我们却常常忘记有这样一个好地方,而我们却常常抱怨为什么上帝没有给我一个完美的妈妈,而书中的点点从不抱怨,哪怕妈妈最最疼爱的不是自己,她都认为自己的妈妈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这种乐观、爱妈妈的情感,使我更加欣赏这位孤儿院长大的小姑娘,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学会爱和珍惜被爱,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但父母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我们!而我们享受爱的方式,就是努力学会爱别人。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四篇

我家的书架上有许多书:《伊索寓言》、《365夜故事》、《世界奇观》、《动物趣闻》、《西游记》等等。其中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就是《伊索寓言》。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讲过这样一些故事:乌龟和兔子赛跑,兔子竟然输给了持之以恒的乌龟;农夫好心救了蛇,可蛇苏醒后却咬了农夫一口;狐狸吃不到葡萄,却说葡萄是酸的等等,这些大家所熟悉的故事就是选自《伊索寓言》里的《龟兔赛跑》、《农夫和蛇》、《狐狸和葡萄》等。这些故事我一直都很爱听,它教给了我许多道理。

《伊索寓言》里都是一些简短的故事,它的每一个故事都含有深远的寓意,而且语言幽默,是全世界少年儿童的经典读物。亲爱的同学们,如果你没有读过这本书,请你尝试着读一下,相信你也会喜欢它的。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五篇

书,就像一束和煦的春风,挑动着我的心弦;书,就像一轮皎洁的明月,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书,就像一位知识渊博的益友,久伴我们身旁。

前苏联一位著名作家高尔基先生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纵使我在书海里畅游了十遍百遍千遍,但我最喜欢的还要数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做的《鲁滨逊漂流记》。

当我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时,它就深深的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这本书融入了一位作家一生的心血。笛福,他用独特的方式为我们呈现出了一个伟大而又坚毅的英雄人物——鲁滨逊。

鲁滨逊,这本图书的主人公。他不甘于平凡的生活,多次出海闯世界,当他遭遇海难,流落荒岛后,他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开始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他建房定居、养牧种植、制造工具……最终把这座荒岛改造的欣欣向荣。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可谓过的有滋有味。于此同时,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追捕的野人“星期五”。他开始教化“星期五”,“星期五”很快成了他的好帮手,并渐渐学会了说话。他们就像是一对很要好的兄弟,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于是乎,他们俩愉快的生活在了岛上,甚至淡忘了要回到英国,回到那个文明社会去。

直到有一天,鲁滨逊和“星期五”外出时,遇到了一艘来自英国的船。在这艘船上,不幸发生了叛乱,船员们绑架了船长,鲁滨逊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同“星期五”一起救出了船长。船长得救后,愉快的答应了带他们回到了英国。他们经过了长达半年多的航行,终于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在孤岛上二十多年来的生活,对于众多读者来说,简直是一个神话般的经历。而恰恰是这些经历告诉我们:人生需要坚持。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六篇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子叫《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是一个日本人写的叫黑柳彻子。《窗边的小豆豆》在1981年出版后,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大的反响。

我来告诉你,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小豆豆的女孩在一所学校学习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这所学校的名字叫巴学园,这所学校的教室跟我们不一样,我们教室是楼房,而他们的教室是一辆旧电车做成的,如果你坐在那里,简直就像一边学习,一边旅行一样!

上课的时候跟我们也不一样,我们在教室谁坐在哪个位子上,座位固定不变,他们却每天都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已喜欢的座位

我们的学校都是按照每个小时间,有顺序地上课,而他们可以从自已喜欢的那门课开始学习等等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小豆豆在学校里有趣的事情,我很羡慕小豆豆的童年生活,我相信巴学园是每个小朋友向往的学校。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吗?

因为这本书能找到自己阳光灿烂的童年,如果你们看了这本书你们一定会喜欢。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七篇

我喜欢读书,尤其最爱读《唐诗三百首》,细细品读时,每一首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我十分喜欢孟浩然的诗,他是唐朝有名的山水田园诗人,他的诗中充满了生活的美好怡然。他的诗句都是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每次朗读他的诗句,都能从能从他的文字中,体会当年的美好,生活之美。“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他的这首《过故人庄》用省净的语言,平平地叙述,几乎没有一个夸张的句子,没有一个使人兴奋的词语,但却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忍不住去窥探是什么这么吸引诗人爱上这质朴的农家田园生活。是农庄的环境和气氛,故人相待的热情,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让诗人把政治追求中所遇到的挫折,把名利得失忘却了,就连隐居中孤独抑郁的情绪也丢开了,什么都不去想,就只有朋友之间的敞开心扉交流。

一个普通的农庄,一回鸡黍饭的普通款待,都在孟浩然诗句中表现得这样富有诗意。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我们耳边。多么恬静秀美的农村风光和淳朴诚挚的情谊呀!

在纷繁的今日,就要多读《唐诗三百首》来领略其中的美好。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八篇

我的书房里面有很多书,有状元路学习作文、沉思录、世界未解之谜......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世界未解之谜注音版,书里写了很多科学家们都无法解答的谜题。

我觉得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飞碟跟踪地球飞机,里面讲述的是美国一架“RB--47”型飞机,正在飞行时看见了一架速度极快,发出淡蓝色强光的不明飞行物,机长为了避免碰撞发生,就准备避航,一个怪事发生了,那个发光体改换了方向,以某种角度横插他们飞机的航线中心线,从飞机左方一下子“跳到”了右侧。速度之快令有二十多年飞行生涯的蔡斯诧异不已。蔡斯想他今天遇见的可能是UFO飞碟,假如它不是飞碟的话,那它又是什么呢?人类研制出来的各种飞行器的速度根本无法与它相比,在见精密仪器的监视下,那个发光体仍然在飞机的周围逗留着,似乎是在观察和研究人类的不明飞行物,直至几分钟后,这架UFO才消失。

读了这个文章我明白了宇宙中并不只有地球上有生物,而且可能现在就有一架UFO在你头上飞过呢!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九篇

我很喜欢看书,平时阅读了好多书,但我经常翻看,最喜欢阅读的只有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封神演义》。它是爸爸在今年儿童节期间给我买的。

这本书讲的是姜子牙下山辅佐周文王、周武王与商朝的纣王打仗的故事,里面讲述的很多神仙、妖怪、道长、将军和他们的神奇本领。

比如说吧,我看的最津津有味的是魔家四将和哪吒、杨戬、黄天化在西岐北门的大战。敌方魔家四将,老大魔礼青有一把宝剑“青云剑”,刻着“地、水、火、风”符印,使起来有四种威力;老二魔礼红有一把“混元伞”,转动时乾坤晃动;老三魔礼海背着一面琵琶,琵琶上有四根弦,分别是“地水火风”,拨动弦时和青云剑一样,威力无穷;老四魔礼兽囊内有一只花狐貂,喜欢吃人。我方先后出场的哪吒,莲花化身,法宝众多;杨戬,三眼神将,七十二般变化,他们都很厉害,但都打不过魔家四将,形势非常危机,结果出来一个凡人,武成王黄飞虎的儿子,黄天化,骑着玉麒麟,手拿两柄银锤,怀揣法宝“攒心钉”,在哪吒、杨戬的配合下,一举打败魔家四将。我能想象到当时,法宝满天飞,两军对战,喊杀震天,奇迹不断发生,不到最后真的不知道结果是什么样的。

怎么样?小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觉得这本书很神奇呢?我喜欢这本书。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十篇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神通。我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小在不知不觉中对历史书产生了兴趣,从开始的《五千年文明故事集-金戈铁马风云》,到后来的《三国演义》、《史记全集》……但让我最爱不释手的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历史是什么?历史仅仅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绝对不是。“历史原来很精彩呀!”当年明月大喊一声。“很精彩呀,很精彩呀……”声音逐渐消失。前面那座古庙里有点动静,一个小和尚好像刚睡醒,慢腾腾的伸了个懒腰,抖落了身上厚厚的尘土。噢!那不是朱重八吗?他朝四下看了看,然后向当年明月走来了。那边还有人,朱棣骑着马,风尘仆仆,身上浸着汗水,也向这边赶来。后边是方孝孺,一脸正气,拉着朱允炆,有点嫌他走的太慢;沮丧的胡惟庸,骄横的蓝玉,都来了。远远的,过来一个瘦了吧唧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朱厚照,还是那样儿,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走路也一摇一晃的……这么多人都围上了当年明月,一下子就热闹起来,就这样,《明朝那些事儿》诞生了。

对我来说,《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是欢乐、高兴,也是陪伴。每天放学写完作业后、睡前的一段时间、周末的闲暇时光,都是这本书伴随我。刚开始看了它的封面,觉得这是一本严肃、无趣的书,但不是,这是一本极其详细,并带有欢乐语句的书。通过7册的描述,了解了明朝三百年的历史,展示了明帝国十七位皇帝及王公贵族和小人物的全景,详细讲了明帝国的建立、昌盛、衰退的全过程。

而在充满欢乐的历史书中,也有好多的悲情人物。让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第五册中讲述的明朝内阁首辅,上柱国正一品大师,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张居中。他是考成法的创办者,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没有去世之前就得到太师的官员。他去世后,被政敌反攻倒算,长子自杀,次子充军。我不明白,不就是政治上的不合吗?为什么非要闹的对手家破人亡呢?他们的良心会不会痛呢?但是,后来张居正还是恢复了声誉,谥号为“文忠”,名垂青史。

读完了这套书,我有许多感受,它让我了解了丰富多彩的历史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好多深刻的道理,其中最值得坚持的,那就是走上了正确的路,就不回头,虽然前面荆棘丛生,仍要克服困难,勇敢前行。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十一篇

我喜欢的书有: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

可是,我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我最喜欢孙悟空三借芭蕉扇。唐僧师徒四人,一路风尘仆仆朝西天去。走着走着,大家都汗流侠背,难以忍受。此时正值深秋,大家感到很奇怪。一打听才知道前方有座火焰山,方圆八百里寸草不生。又从卖糕少年嘴里听说,要想过山,只有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扇灭火后才能通过。孙悟空听了,连忙前往芭蕉洞找铁扇公主。铁扇公主是xxx的妻子,红孩儿的母亲。因上次红孩儿想吃唐僧肉与孙悟空结下了冤仇,铁扇公主哪里肯借。悟空初次借扇,被铁扇公主用芭蕉扇扇得无踪无影。灵吉菩萨得知实情,给他一粒“定风丹”再去借扇。悟空二次来借扇,公主又用扇扇他,悟空口含定风丹,一动不动。公主急忙回洞,闭门不出。悟空变作一只小虫,乘公主喝茶之际进入铁扇公主腹中。公主腹疼难忍,答应借扇,但给的是一把假扇。第三次,悟空变成xxx模样,骗得真扇。xxx到家得知真相后急忙追赶,悟空与xxx大战。八戒、沙僧上前助战,最后把xxx打得现出原形。悟空用芭蕉扇扇灭山火,师徒四人继续西行取经。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十二篇

我家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北猫先生写的《米小圈上学记》。

书中的主人公叫米小圈,他上了秋实小学后,认识了很多朋友。比如米小圈的同桌丽丽,她虽然是个学霸,却不怎么讲道理。还有幽默的姜小牙,米小圈常常盯着他的牙齿想:姜小牙的牙齿那么大,为什么不叫姜大牙呢?后来才知道,原来姜小牙的爸爸叫姜大牙。有一天,米小圈在幼儿园的好朋友邢铁也来了,他从原来的学校转到了秋实小学,米小圈经常亲昵地唤他“铁头”。

书里的老师们也性格各异。班主任魏老师总是板着一张脸,发起火来非常恐怖,所以米小圈他们都不敢惹他生气。体育老师的肌肉很发达,米小圈还偷偷给他取了个搞笑的外号——肌肉老师。数学老师是一名大学生,很有亲和力,同学们都非常喜欢她。

除了个性鲜明的人物,书里还有精彩的情节。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同学们都想看肌肉老师展示体育技能。肌肉老师为了满足大家的心愿,就跟着大家一起跑步。他像一支箭一般,一下子就跑到了终点,同学们都不禁欢呼起来。接着,肌肉老师又兴冲冲地拿起了篮球,想给大家示范投篮。只见他举高了篮球,身子向后一仰,球就飞了出去。“不好!”米小圈看着飞向远处的球,心里十分不安。果然,“砰”的一声,校长室的玻璃被球撞碎了,玻璃渣碎了一地。大家一看闯祸了,都慌慌张张地躲了起来,生怕被兴师问罪。校长气急败坏地说:“是谁把我的玻璃弄碎了?”这时,肌肉老师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站了出来,满怀愧疚地道着歉:“校长,对……对不起……”肌肉老师积极的认错态度安抚了校长的情绪。就这样,大家又手舞足蹈地出来了。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本书不仅读来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十三篇

书,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读过许多的书,最喜欢的要数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著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十四篇

我家的书已把书柜摆满了,在这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母豺火烧云》。

在一个叫大肚佛窟的洞里,生活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面住着母豺火烧云和它的两个孩子。

有一天,一只母狼带着两只小狼来到了这里,狼和豺是水火不容的天敌,但狼力量比豺大,那只母狼凶狠地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还逼着火烧云离开那里。就在火烧云垂头丧气要离开时,它看见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只母狼,它兴高采烈地咬死了一只小狼,把另一只小狼带回了大肚佛窟的洞里,准备在自己饿的时候吃。但在夏季,食物很多,它的肚子一直不饿,到了冬季,肚子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小狼。但每当准备吃的时候,一股母爱涌上心头,就一直没有吃它。而且火烧云为了它,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偷鸡吃,还放弃了自己十全十美的男友。那只小狼渐渐长大,但还是不忘母恩,一直给火烧云送吃的。有一次小狼去偷食物时,被一只猪发现了,就被那只猪追着,最后它咬死了那只追它的猪,它也渐渐虚弱了。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这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母女,如果你想知道它们的故事吗?那就快买一本读一读吧!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十五篇

我家的书数不胜数,而我最喜欢的书还是那本《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虽然这本书不像《儿童文学》那样知识渊博,也不像《三国演义》那样富有美名,是四大名着之一,但它在生活中给我的帮助却大大超过它们。

记得有一次,我的数学考试只考了75分,我心乱如麻,不知如何向父母交代,当时真恨不得一头撞在墙上,死了算了。因为心情不好,随手拿了一本书就朝地上毫不留情地甩去,那本书正是《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当我捡起它的时无意中一行字应映入眼帘“头发被风吹乱的时候,你习惯用一只发夹收束你的头发。那么,心被弄乱的时候呢?”。对呀,那么现在我惟一能做的就是“冷静”。

我看完这一篇后,心情平稳了许多,头绪也理清了,知道现在不要去空想等会儿父母回来怎么办,而是考虑现在要干嘛。结果我在父母回来之前把整个试卷解决了。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我坚信下次考试我一定不会让父母失望。

通过这件事,我觉得《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这本书在我的心灵上有了很大的鼓励作用,当然,《朵朵小语—轻盈的生活》给我的帮助不仅仅是这一次,还有很多。因此我认为我已经离不开这本书了,所以它也自然而然地坐上了“我最喜欢的书”的宝座。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十六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在我的书柜上,我喜欢看的书有《教育">爱的教育》、《昆虫记">昆虫记》、《伊索寓言》、《格林童话》、《成语故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内容非常精彩。相传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国家的国王被一个女人骗了。这件事让另一个国家的国王知道了,从此这个国王就发誓每天都要娶一个新皇后,然后等第二天再把这个皇后给杀了。他认为世界上每一个女人都非常坏。从那以后,国家不再那么安宁,弄得人心惶惶。可怎么办呢?就这样娶了杀,杀了娶。到最后娶了宰相的女儿,宰相的女儿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她想了个很好的办法来对付国王。

国王十分喜欢听故事,她就投其所好,讲许多很动听故事给他听,但是每当讲到十分关键的地方时就停下来,等第二天继续讲。就这样日复一日,宰相的女儿在国王身边住了很长的时间,讲了一千零一夜才把故事讲完了。国王终于被皇后感动了,决定不再杀皇后了,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

读了这本故事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什么时候遇到什么困难,只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就会克服任何困难和危险。用我们聪明的头脑,来帮助自己。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十七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名人故事》。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爱不释手,立刻被它那古色书香吸引住了。封面上,爱因斯坦和爱迪生的画像印入眼帘。画像旁,写着几个引人注目的大字――名人故事。看到这,我不由自主的把书翻开,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

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以前从未认识过的名人。原来,xxx幼时喜欢听天国名将石达开的故事,这竟成为他走向革命道路的起点;xxx决心以救国救民为自己的责任;郭沫若要做中国的歌德;田汉要做中国的席勒;华盛顿能文能武,为美国的独立建立了赫赫功劳......

这本书里的名人们的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总是激励着我通向成功的途径。被人誉为“东方神鹿”的王军霞,在上初中时,学校离家有四公里远。这段路程对于一个14岁的女孩来说实在够远的了,为了给家里省钱,王军霞放弃了买自行车骑回学校的念头,毅然地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以步代车,开始了每天来回跑足足十六公里的路程的生涯。她这种精神感动了我。

《名人故事》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名人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十八篇

我是个小读书迷,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百科全书》等,但我最喜欢的书是《我们爱科学》。

《我们爱科学》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趣味画报,另一类是快乐动漫。

趣味画报的内容有:动物故事、奇趣手工、迷你军校·····其中迷你军校讲的是军事之类的知识,比如:书上说了一个关于加油机的历史。1918年为了让轰炸机飞越大西洋,一名美国海军的军官提出了一个想法,就是轰炸机飞行员在飞越舰船时,用一个长钩子把舰船上的油料桶钩上来,进行加油,实现跨大西洋飞行,从此加油方式越来越安全了。快乐动漫的内容有:酷虫学校、安全岛·····它的内容精彩丰富,给予人们以视觉的冲击,美的享受。它也是一个幻想的空间,让我们少年儿童向往在这美丽得到蓝色星球之外的世界,那浩淼的星球、那皎洁的月光、那似火的太阳·····

《我们爱科学》这类书不仅让我懂得了很多关于科学方面的知识,也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使我快乐,伴我成长。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十九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只要一看这本书,就好像被这本勾住了脚,不想放下。

淘气包马小跳可真调皮,他和他的唐飞、毛超、张达捡到了别人的东西,还给了失主,失主给他们买了一个帐篷,他们给爸爸妈妈写了一封信,就去野营了。他们爸爸不放心,就跟踪他们,他们却把他们的爸爸给耍掉了,他们还在帐篷里讲鬼故事,吓得他们个个都叫了起来,他们不但不害怕,还比谁的叫声响,这就是调皮的马小跳。

淘气包马小跳还在他们班给大家开欢乐暑假训练营通知,大家以为对身体有用处,结果是给马小跳照顾病狗。

前几天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给马小跳买了一只狗,因为马小跳非常喜欢动物,所以刚买回来马小跳就去留狗,因为马天笑给马小跳买的是只狗仔,马小跳让小狗溜滑梯,小狗前两次都没有事,可是,第三次,小狗本来想到湖边喝点水,马小跳却一拥,把小狗拥下了滑梯,所以小狗才受伤的。

夏林果也比较喜欢小动物,所以,她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给小狗疗伤,过了三天,小狗的伤有所好转,马小跳连忙给夏林果买了汉堡包、薯条、可乐,夏林果一个也没吃,毛超却吃得一干二净,怪不得大家都说毛超是个贪吃鬼。

过了四年,夏林果来马小跳家看望那只狗,她还特地把爸爸从美国带来的狗粮准备好,给马小条的小狗吃。

夏林果一进家门,马小跳就给夏林果拿了一双非常漂亮的女式拖鞋,上面有两只小兔子,在吃胡萝卜,夏林果心里想:马小跳像在专门为她服务。马小跳又赶紧给夏林果泡果汁,给夏林果拿出他平时最喜爱的椅子给夏林果坐,自己却做自己最讨厌的椅子,夏林果问马小跳为什么那么热情,马小跳给夏林果一一讲了一遍。

原来马小跳的狗已经长得很壮了,有一天马小跳出去玩,多亏夏林果救了马小跳的狗,要不然马小跳就被坏人抓走了,当时马小跳的狗看到了坏人,三叫两叫就把坏人吓跑了,马小跳差点把夏林果喊成了妈妈,夏林果想:要是没有那只狗,她就失去了一个朋友。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二十篇

我最喜爱的一本课外书——《十万个为什么》。以前,我一看到《十万个为什么》这些书,我逃避也不来得及。因为这些书的内容没有一点新意,没有一个地方吸引人的,使人看了非常讨厌,就算是浏览一下也不愿意。要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那就请往下看吧!

有一天晚上,我、妈妈和爸爸都觉得关在屋子里很闷热,便到院子里乘凉。一阵风吹来,使人觉得凉飕飕的。突然,妈妈问我和爸爸:“你们看看天上到底有多少颗星星呢?我听了,准备向天空中数起来,妈妈接着说:“时间一分钟,看谁数得更多!一、二、三!开始!我便一颗、两颗、三颗的数起来,可爸爸却在乘凉。不一会儿,妈妈说时间到了,我数到三百多颗,我想爸爸一定比我数得多了,便胡说一个比三百颗大得多的数字:“一千颗。爸爸竟然说:“无数颗。妈妈说:“我现在宣布爸爸得胜了!我便问爸爸:“爸爸,你这个答案是从哪里知道的?爸爸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拿出一本《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来,“你看了这本书的内容就明了!爸爸对我说。哦,我的天啊!为什么是这本书呢?唉!看就看吧!这是我想说出来的,但是不知怎的,居想把说的话咽了下去。

过了几天,我们到阿姨家玩去了。我们玩智力游戏,阿姨问我们几个孩子。阿姨问:“天上到底有多少颗星星?我一听,听到和妈妈问的内容一样,便胸有成竹地说:“无数颗!“对!阿姨说。接着又问:“太空里原来有几大行星?现在有几大行星?去除了哪个?表哥说:“原来有八大行星,现在有七大行星,去除了表姐的答案和表哥的是一样的,我却说:“原来有九大行星,现在有八大行星,去除了冥王星。“全中!阿姨说,“世界上还有恐龙吗?表哥脱口而出:“当然有啊!表姐接着说:“没有。表哥和表姐在为这个答案在辩论,因为他们的答案正好相反。我说:“世界上恐龙已经灭绝了,但是,世界博物馆还有恐龙的化石呢!“对!答得非常具体!阿姨又问,“那知道这个消息后,我们应该怎样做呢?“知道这个消息后,我们应该保护那些珍稀的动物,让它们健康、快乐地生活着。我回答说。“全对了!阿姨宣布,“今天举行智力比赛的胜利者是敏敏!听了这句话,我高兴得跳起来!表哥和表姐不约而同地问我:“表妹,你的知识为什么变得这么丰富啊?“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高兴地回答,“你们也看一看吧,一定会对你们有帮助的!

我读过不少课外书,《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留给我很深的印象,给我的教育很大。我最喜爱这本课外书《十万个为什么》。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二十一篇

我家有很多书,有《查理九世》、《洛克王国》、《格林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成语故事》。

《成语故事》里有很多篇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三顾茅庐》。东汉末期,刘备为了一统天下,听说在遥远的卧龙岗隐居的诸葛亮很有才华,于是,刘备就去找诸葛亮请他辅佐他。诸葛亮听说刘备要找他,就躲避刘备,结果就让刘备扑了两次空,第三次刘备又去找诸葛亮时,看见诸葛亮在睡觉,他就等着诸葛亮醒来,诸葛亮看刘备这样有耐心等待,于是,就下定决心跟从刘备一起回到军营里。每次刘备打仗的时候诸葛亮就为刘备出谋划策,每次都是刘备打赢了,就这样,在诸葛亮的帮助下,刘备连连击败许多国家,与魏、吴形成了三国鼎立之势。

我们要像刘备一样有耐心,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二十二篇

这本书上讲了爱心接力,小欣月圆梦看国旗升起;诚实为本,老木匠制出了让人“说真话”的椅子;勤奋自强,8岁倪东艳撑起一个家......这就是《知荣明耻树新风》向我们展现的动人故事。这些故事让我深受教育,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老木匠发明的让人“说真话”的椅子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朴实的老木匠,发明了一把让人说实话的椅子。却没人愿意去偿试,最后老木匠亲自偿试坐在椅子上说出了心中一直不敢说的做错了的往事,村民们从此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却变得诚信起来。

是的,如古人所说“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信,行必果”这些都告诉我们做人就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说到这里我的脸突然红了,埋在心里很久的秘密今天我要一吐为快。

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骄阳似火,我一个人在家,去拿东西的时不小心把妈妈最喜欢的花瓶摔碎了,我心里非常着急,心里想要是妈妈知道花瓶是我摔碎的话一定会被骂的。我就趁妈妈没回家之前我把花瓶的碎片扔到了垃圾堆里用垃圾盖住了,这样妈妈就不会知道了。后来妈妈找了很久没有找到。

此刻,说出了心里话我心里一下子轻松了许多,回家后,我会向妈妈认错的。真的诚实会让你感到快乐和幸福同在,不信?你也试试。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二十三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雪莱曾经说过:“书籍是我永远的朋友。”狄德罗曾经说过:“不读书的人思想就会停止。”老师也常对我们说:“选择书就像选择朋友,选择朋友就像选择书一样。”我在人生中就交到了一个“好朋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岁零九个月的小海伦,因一场疾病被夺去了听力和视力,从此以后,本来一个健康快乐的小女孩变得不愉快起来,在她的世界里是一片黑暗的,直到她的家教沙利文小姐来到后,又让小海伦的世界明亮起来。沙利文小姐教她写字、阅读,在她不懈努力和沙利文小姐的教导下,海伦·凯勒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弗大学,大学毕业后,海伦·凯勒开始投入到帮助盲人、捐赠等项目中。

海伦·凯勒是一个很坚强的人,在她五岁那年,她已经能把洗衣间里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的,还能分辨出母亲和姑姑出门要穿的衣服,客人来家里的时候,母亲招待他们,客人走时,她会向客人挥手道别。我是一个健全的人,可是我仍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她教育了我,也深深感动了我,我的这个“好朋友”深深的教育了我,感染了我。

书让我懂得许多知识,书让我知道了坚持不懈,书让我陶冶性情,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二十四篇

“过五关,斩六将,我怎么会不知道这个英雄人物呢?那是威风凛凛的关羽。”我看着老师的练习,脱口而出。哎!谈到关羽,便令人想起《三国演义》,那可是我最爱看的书了。

记得我刚买这本书是为了免受妈妈的训诫——不看书,只爱看电视。没意思地把它买了。好几个月了,一个字,一段文也没看过,可以说是糟蹋了它。我只把它当作显示我爱看书的工具。

不过那一天,我终于懂得珍惜它,爱护它。

当时的我,因好朋友的逝去而感到低落,也没意思去读书,总是分心于悲痛中。我躲在屋里哭,为了不哭,我从旁边的书中拿出了这一本《三国演义》,认真地看。晶莹的泪珠干涸了,只有安静,只有孤零零的我在看书,萌动着我枯干的心灵。

我忘却了任何事,一心看书,慢慢地,对里面的精彩的故事开始感兴趣,一天不看,总觉得浑身不舒服,沉迷书中的故事甚至超出晚睡时间。人物的生动描写,故事的内容我最为关注,威武的张飞,仁义的刘备,坚毅的关羽,我无不熟悉。特别是关羽那威风形象——身长九尺,胸飘胡须长有二尺,面如枣红,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更甚者,面对割肉,面不改色;面对死亡,视死如归,令我万分感慨。而每次打开《三国演义》,我总是先看篇章,特别留意我佩服的关羽。自然,我便对《三国演义》产生浓厚的兴趣。

每一天,我都要仔细地看三章故事,不然,吃不安,睡不着,自然也对《三国演义》有了感情,直到我把这本书看完,才放下心来回到过往快乐的生活。但,我依然对《三国演义》念念不舍,便给自己做了些关于《三国演义》的问题,自己作答,使我对这本书有了更深认识。随后,我还买了其它的名著,认真去看。渐渐地,我爱上了看书。

《三国演义》,是你把我从沉郁中救出来,是你让我感到了看书的快乐。我喜欢你,你让我从此走进广阔的书籍世界。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二十五篇

我国是文明古国,但在人类早期是没有文字的,为了生活的需要,我们的祖先经过一代代创造了汉字,是世界上使用至今的最古老的文字。

汉字共用九万多个,我最喜欢的汉字是“虎”。在几千万字里我为什么要选择虎这个字呢?因为一看见它我就会想起老虎,老虎让人类又敬又畏,在传统文化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老虎是神圣而威武的象征,人们把老虎的形象雕刻于图徽上。我国东北长白山的老乡戏称老虎为“野猪倌”,那是因为野猪糟蹋庄稼,老虎吃野猪,正好为农民除害。是中华民族的图腾之一。我国古代有迎神祭虎的习俗。老虎一直被视为美丽、吉祥、优雅、力量和勇猛的象征,甚至连它额头上的斑纹也被认为有王者的意思。所以它才能成为森林之王,领导着好多比它庞大的动物。而且虎在造字上与别的动物不同,比如;狮、狗、狼、猫······它们都以典型的反犬旁为主,单虎却不同,这也说明了虎在它们中的地位。我喜欢虎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我的小名里也有这个字。里面有家人对我的希望,让我可以做一个勇敢、坚强的人。这就是我喜欢的汉字——虎。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二十六篇

“爸妈对我说的每个字,关于我的每个词,我都吸收到身体里,牢牢记住,一个不落。“——她的聪明让人妒忌!

“我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而我快11岁了。”——她的寂寞让人心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听见颜色的女孩》。主人公美乐笛患有脑瘫,但她是整个校园里最聪明的学生——可惜没人知道这一点。她的老师、同学、医生都认为她全无学习能力。于是,美乐笛只能每天做同样的习题,抄同样的字词,一遍又一遍。

如果美乐笛真能表达:表达爱、表达愁、表达日思夜想,该有多好!可是,她不能说话、不能行走、甚至不能写字……她日复一日地做着遥不可及的梦,在现实中她只能当一个单纯的旁观者,默默享受着寂寞的滋味。

不少同学歧视她,她装作不在乎,但事实上她的心灵很受伤。她真的认为,自己可能不会有朋友。一次偶然,美乐笛发现了用语音电脑与他人沟通的方法,她欣喜不已。通过努力,她赢得了友谊以及别人赞赏的目光——她的坚强和努力让人钦佩!

可是,当她的生活不断改观时,她再次被队友们背叛,再次成为被遗弃的那个人。她从自己的世界里跌落,曾经十分幸福的美乐笛,再次形单影只,备受嘲笑。

她努力地想面对戏谑的人生,命运的考验再一次降临:她的妹妹遭遇车祸。她得虽然到了队友的道歉,生活也重回正轨。美乐笛也将打击释怀,坦然面对新的生活。

在《听见颜色的女孩》中,美乐笛积极向上,坚强勇敢的精神时时刻刻鼓舞着每一个人,她身残志坚的形象也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即使她的命运如此残酷,她还是决定勇敢地面对生活,笑对人生的残局,坚定地迈向对她来说虚无缥缈的未来。学校里总有一些同学瞧不起她,她毅然选择无视:她选择给那些同学留下一个坚强的背影。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二十七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个人,他在我们的心中光芒万丈,有时还改变了我们对于世界或者一些事的看法。——题记

说到我喜欢的一个人,那这无疑是我爸爸。

人们常说“严父慈母”,但爸爸从来就不是这样。爸爸常常教导我“该玩的时候认真玩,该学习的时候认真学习,别再学习时认真玩。”以前我的文笔总不好,又不爱多读课外书,四十分的作文总被扣上几十分;相反,爸爸的文笔很好,我记得有次他写的文章还被登上了杂志。知道了我的文笔不好,爸爸总叫我写完作文拿给他修改。拿到改后的文章,几张纸布满了红色的密密麻麻的笔记,让我惊讶连连。一次次的教导,我的写作水平也明显提升。

爸爸是记者,自从有记忆以来,爸爸每天都要在茶余饭后“采访”我,和我聊聊生活、学校的烦心事、有趣的事。他总会很耐心地听完我的抱怨,然后一一给我分析清楚。

这几天,外婆因为生病住院了,妈妈不得不去医院照顾生病的外婆。这样一来,家中大事小事就全落在平时在家中就“游手好闲”的爸爸身上。爸爸每天一下班就马上煮饭给我吃。爸爸的手艺没有妈妈好,做得饭菜也不好吃,却依旧天天变换着花样给我做饭,让我一阵感动。做完了平时妈妈做的事还要看我学习,爸爸的数学不好,要是我有不会的题问他就算是他不会也会绞尽脑汁教我写出那题。在妈妈去照顾外婆的这段时间,我发现爸爸苍老了许多,这让我有一些难过。空闲时间,爸爸会带着我并牵着狗一起出门散步,这样一高一低的身影在月光和霓虹灯的照耀下显得美极了……

父爱如山,温暖而又低沉。因为有了父爱,给我的生活添上了一笔色彩。你听,多美的词啊,爸爸。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二十八篇

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书。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xxx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二十九篇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中蕴含了许多道理。拥有一本好书,相当于拥有一个好朋友。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海蒂》,就是一本有趣又感人至深、耐人寻味的书。

主人公海蒂是个天真灿烂、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她用那颗金子般的心感染了周边的人。但是,海蒂是个孤儿,不过,她并没有因为没有父母而难过,反而更加热爱生活。

不仅如此,她还让性格古怪、对人的爷爷变得温柔起来,她爽朗的笑声使羊倌彼得不再寂寞,不再孤单;还给双目失明的彼得奶奶带去欢乐。

更使我感动的是海蒂的爱心。在彼得放的羊里,有一只丧失母亲而胆小的绵羊,名叫小雪,海蒂因为同情他而更加亲近他。海蒂也没有因为“小霸王”的霸道而嫌弃他。她这么有爱心,又哪会有人讨厌她呢?现在总有人被钱冲昏头脑,随意捕杀动物,真正爱动物的极为少数。将心比心,他们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动物们的感受呢?

海蒂被她姨妈送到爷爷家不久后,又被接走送到了一户富人家里,从此,海蒂过上了受别人约束的生活。后来海蒂患了思乡病,又回到了爷爷身边。在那个春天,海蒂在富人家交的朋友克拉拉也来到这儿,在海蒂和爷爷的帮助和鼓励下,不会走路的克拉拉开始站立,慢慢学会走路,这是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的。

海蒂用爱改变了别人,我们也要向她一样,热爱生活,关爱他人,帮助他人,因为,爱——是生命的根基。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三十篇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三十一篇

我在这里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他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白狼》。

你们认识沈石溪吗?他可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呢!沈石溪的原名是沈一鸣他醉心于大自然文学,已经出版了500多万字的作品。

《白狼》里写了许多个有关动物的短篇小说,跛脚小苦鼠、聪明绝顶的母白狼、机智的乌鸦王、善良的黑蟒蛇……一切都是那么奇特!

我简单的讲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在西双版纳的一个村寨,有许多人在庭院里养孔雀。一户人家养了两只孔雀,一只雌的,一只雄的。他们一直恩恩爱爱,不久便产生了爱的结晶——四只小孔雀。可因为一次黑山猫的`袭击与雄孔雀金鼎的见死不救,他们没好的家庭破碎了。雌孔雀绿散将对金鼎的爱全部都转移到了那救过它的沾满孔雀羽毛的木弩上了,那不人家希望两只孔雀和好如初,真爱爱但绿伞却因为以往那四只小孔雀的伤痛与对那把孔雀弩的痴情,仍对金鼎的追求视而不见。春天其他人家的雌孔雀下许多小孔雀,而绿伞产下的四只蛋,因为没有被真正的雄孔雀爱过,永远也变不成小孔雀了。

这个故事我并不觉得有趣,我只是对绿伞的痴情感到疑惑。看动物小说会不知不觉地增加我们的情商,并更了解那些动物们,所以我建议大家看《白狼》这本书。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三十二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是我的座右铭。因为,我是个热爱书,爱读书的小女孩。在我的书橱里,有《作文大全》、有《米老鼠》……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童话世界》了。那是,我9岁生日那天,妈妈带我到书店买书。书店里的书琳琅满目,当我看到《童话世界》这本书时,整个人便被这本书吸引了,妈妈见我看中了这本书,便把它买了下来,送给我,当生日礼物。

这本书,首先吸引我的是书的封面。封面上,写着四个醒目的大字――童话世界。封面上印有一个头带厨师帽的猪师傅,正躺在巧克力煎饼床上,一只龙徒弟一手拿奶油,一手沾着奶油,舌头伸出来,打算把那口奶油吞了,真是一只“馋猫”。可爱极了!我看了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目录浏览。

书里的故事更是精彩。有故事城堡、故事大蓬车、春华秋实……其中最有趣的非《猫盯上的老鼠跑不掉》这篇文章不可。猫指的新来的毛老师,老鼠便是我了。上课,我把全部的书拿出来,在书桌前筑起一个高约八寸呈弧形的高台,用它来挡住猫的视线,这样我就可以“高枕无忧”地看课外书了。我每隔几分钟还抬起头来视察“敌情”。可纸包不住火,我这小技俩还逃不过猫的“猫眼”。猫把课外书收了,说来也奇怪,她并没有马上判书“死刑”,而是把它放在讲台桌上,叫我去办公室。到办公室她问了我一个看似简单,实际上很难的问题,“七减一等于多少”?我绊了个“狗啃泥”。从中让我明白了,七门功课中只要哪一门较差,就很难达到录取分数线,其他六科成绩再好,再优秀也没用。

最令人感到催人泪下的一篇文章中,《“苦难教育”计划》,父母为了望子成龙,百万富翁夫妻精心设计,对儿子实行“苦难教育”,一家人生活在贫困中,儿子也因为家境贫困而自卑。当儿子得知秘密之后,逆反心理使得他怀疑父母亲情,并一心想报复父母,亲情几近崩溃的边缘……百万富翁夫妻不但无法得到预期的成效,反而造成儿子的心理不健康。这篇文章让我深思了很久。

这本《童话世界》真是一本好书。它的内容不但丰富、有趣,还有许多益智的故事。书中的内容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们沉思、幻想……看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非浅。

朋友们,我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之后也一定会被它深深吸引的。好书大家一起分享吧!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三十三篇

你看过《父与子》吗?我看过,其中有几篇内容很精彩,让我给你讲讲吧。

一天,父亲和儿子去图书城买书。到了图书城,父亲和儿子来到好书柜台挑书,男售货员热情地推荐一本好书,父亲和儿子买下了这本书。

离开柜台,儿子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不时还大笑起来,父亲想看看儿子看了什么,没想到自己也着了迷,和儿子一起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回到家,父亲想喝茶,在倒茶叶的时候,儿子又津津有味地看起了书,父亲也凑过来看,没想到父亲看的太入迷,把整包茶叶全部倒进了水壶。

晚上,该洗澡了,父亲和儿子废寝忘食,连衣服都没脱就进了浴缸,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说到这,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书是人的智慧源泉。所以我们应当不断地从书籍中汲取营养。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三十四篇

从小到大我看过很多课外书,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

我羡慕马小跳有许多好朋友。马小跳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可爱又活泼还有一群好朋友。毛超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他瘦瘦的,高高的,还有一小撮刘海呢!他也很强壮呢,总是保护马小跳。他还有一个电视迷好朋友——唐飞。唐飞喜欢看《名侦探柯南》,只要电视一开始播放《名侦探柯南》,他连饭都可以不吃,真是废寝忘食呀!

但是我讨厌马小跳的不诚实。有一次马小跳在学校听写偷看别人,被老师看见了,老师就生气的说:“你明天下午第二节课去我办公室听写,马小跳听了害怕得不行了连忙说:“好,好。”生怕老师告诉家长。

第二天,马小跳兴高采烈地来到了老师的办公室听写了。听写完了,老师一检查:哇,竟然一个错的都没有。“你进步很大呀啊!”老师欣慰地说。到了第三天,老师才发现原来马小跳是打小抄的,所以叫马小跳放学把他的爸爸叫来办公室。放学了,马小跳的爸爸来到他老师的办公室,老师怒气冲冲地说:“马先生,您儿子现在听写都会打小抄了,您要管教一下他呀!”晚上回去的时候,他的爸爸叫他写认识,他却坚定地说:“我不写认识,我坚决不写认识!”马小跳的爸爸暴跳如雷地威胁到:“不行,一定要写,不然我把你打得屁滚尿流。”就这样,马小跳怕了,才乖乖地写认识了。

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气的人!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三十五篇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长篇小说。

它是美国小说家马克·吐温写的,1876年发表。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上半,美国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普通小镇上。

主人公汤姆·索亚天真活泼,敢于探险,追求自由,不喜欢受到束缚,不喜欢过枯燥乏味的生活。他总幻想着干一番英雄事业。他不是嘴上说说,而是付出了实际行动。

他与好朋友哈克到目的去玩耍,却在无意中目睹了一起凶杀案的发生。他们一起躲到了一座荒岛上,做起了“海盗”,后来回到了家中。

可不久后,在一次野餐活动中,汤姆与女孩贝琪在岩洞迷了路。但是他们最后成功脱险,还意外地一起找到了被埋藏的宝藏。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汤姆。我很喜欢他那爱冒险的精神。他非常活泼、调皮,这也是他的发光点。

在山洞历险的过程中,他顺着风筝线找到出口,这体现了他的聪明。他还去探望生病的哈克。可以看出,汤姆是一个勇敢、有冒险精神的人。他照顾同伴,对同伴不离不弃。他就算身处绝境也没有丢下同伴不管。

汤姆非常勇敢、聪明、正直。他虽然表面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但是他心底善良,为人正直,还富有探索精神。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顽皮是因为心怀纯真,叛逆是因为渴望自由,历险是因为勇敢的心不想停歇。

顽皮、叛逆、历险,这是成长给予我们的财富。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三十六篇

今天是星期六,我在家里睡了懒觉后。我就想:今天是周末,妈妈要上班没时间收拾家里,而我不上学,也可以帮妈妈分担一些家务呀!不然妈妈要上班还要收拾家里,太累了!

于是,我便破迫不及待地踩在椅子上,把书柜整理好,我拿起一本叫<

我看到一处:当晚,天安门广场上举行了盛大的游行晚会。华灯齐放,焰火腾空,处处五彩缤纷,光彩耀眼。游行的人群提着灯笼,欢呼跳跃,放声高歌,沉浸在无比的欢快之中。xxx和其他领导人,在天安门城楼上,同人民群众一道欢度这个非常的夜晚。我从这句话中知道了这是成立新中国第一个游行晚会,从此人民不再过着吃不饱穿不暖而且天天都在打仗的生活了,所以人民们无比高兴无比快乐。我还从:为了不暴露部队的整个行动计划,邱少云忍受烈火烧身的巨痛,像一块巨石卧在那里,纹丝不动,直至牺牲。他以自己的生命换取了此次作战的胜利。从这里我读懂了在解放军打仗中一定要有许多像邱少云一样的英勇战士才能把这危险而又困难的仗打赢。仗是赢了,但是牺牲了无数的解放军,解放军同志们你们做的是对的,你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成立新中国的机会,我为你们而感到骄傲!

我们现在过着幸福的生活要什么有什么。我们现在的一切还不是那些勇敢的解放军们宝贵的生命换来的。所以我要对那些解放军致谢,说一声:"谢谢你们!"

我有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我要好好学习,奋发向上,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有用之才。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三十七篇

一柄叉子、一盘芒果,悠闲的周末我吃着下午茶,沉醉在《城南旧事》的欢笑与泪水中,这是我最喜欢的书。

小学时母亲让我读《城南旧事》,当时我不喜欢看讲旧社会生活的小说,觉得太沉重,只是为了完成家长布置的读书任务硬着头皮看,读得飞快,几天就草草读完了,对于书中的内容也只是一知半解。秀贞是怎么疯了的,秀贞和妞儿她们又是怎么死的,为什么妈妈不喜欢兰姨娘,兰姨娘又是什么人很多情节我都只是一知半解。

上了初中后,《城南旧事》是必读书目之一,我再次拾起了这本书。不料和小学初读时的感悟不同,翻过几页,书中的情节映入眼帘,我就被《城南旧事》深深的迷住了。我看着书中的英子,看她同妞儿正在用虫子喂黄澄澄的小油鸡,在英子和妞儿的欢声笑语中,在小黄鸡叽叽喳喳的映衬下,场面便似我手中盘子里成熟的芒果,是甜蜜,可口的。

抱着书,我进入了英子的世界里,我看见大盆大盆的石榴和夹竹桃在她家的院落里娇艳地绽放着,茉莉花飘出幽幽的香气,银白色的玉簪花成群结队的在花池中盛放,绿油油的叶子衬托着玉簪是多么的白,像是高贵的天鹅,是那么的纯洁、美丽,泼泼洒洒的菊花摆在院子里,廊檐下。夕阳西下,院子里吹着凉爽的风,我看着英子的爸爸在后院悠闲地浇花。但这一切都在英子的毕业典礼那天之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英子的爸爸病重去世了,我看到英子在得知父亲去世时很镇定,她知道自己的责任,一边安慰母亲,一边承担起家业。英子在十三岁结束了她的美好的童年生活,不再只是家庭责任的旁观者,她开始负起了一个孩子不该肩负的责任,而她也必须要承担起这一切。英子的人生和命运转变没有丝毫的过渡,显得是那样的仓促,她之后的生活变得像尚未成熟的芒果一般,是苦涩的、酸涩的。

我不禁在书外思考:英子生在旧社会,她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是这么短暂。而我生在现代社会,衣食无忧,家庭美满,和英子相比这样幸福的生活是那么可贵。《城南旧事》和英子的故事不仅让我记忆犹新、铭记终生,更让我懂得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要辜负每一天。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三十八篇

我有一本书,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书——《绿野仙踪》。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多萝茜”因为一次龙卷风而找不到回家的路。碰巧压死了东方女巫,得到了东方女巫的银鞋和北方好女巫的一个吻。在去寻找世界上法力最强大的巫师奥兹的路上,遇见了渴望有脑袋的稻草人、渴望有心的铁皮人和想要找到勇敢的狮子。它们齐心协力,尽管路上遇到了种种困难,还有在和西方女巫战斗过程中的很多危险,最后凭借着顽强、坚持不懈的精神,打败了坏女巫,得到了它们自己想要的东西,多萝茜也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书中的人物各有各的优势,并且很善良,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小女孩多萝茜,虽然她遭遇了许多困难和挫折,可她却永不放弃,一直追寻着目标。

有时,我觉得自己像胆小懦弱的狮子,遇到困难就会退缩,总是不能把一件事好好完成。记得有一次我碰到了一道很难得奥数题,都没思考一下,直接跳过去了,后来我知道自己错失了一次动脑筋的机会。

我觉得在学习上也是一样的,要一直朝着曙光前进,不怕困难,勇于挑战,就能成功!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三十九篇

我喜爱读书,而且非常喜欢高尔基的那句话:“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又意义”读书是一种兴趣,我们可以根据兴趣来确定自己的努力方向。

我要说的这本书就是《居里夫人传》。其实我在小学的时候就已经看过一遍了,每天晚上都会看一章,也不管明天上不上学。现在已经毕业了,看到寒假作业里有一篇就是写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就在书柜中把书粗粗的扫了一遍,在众多书目中看到了《居里夫人传》,它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变化。为了保证这篇征文的质量,而且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了,多多少少有些忘记了,所以我就在中午的时候又把它给看了一遍。感受到了与看完第一遍时不同的感受。

我第一次捧起《居里夫人传》时,便一下子被居里夫人身上那种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的精神给折服了。自从她邂逅了皮埃尔、居里之后,我发现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开始变的充满激情。她的丈夫居里同样也是一位忠于科学研究的“梦想家”。他们有着共同语言,他们的结合便是两颗高尚心灵的碰撞,这碰撞摩擦出耀眼的科学成就!

在我读第二遍之前,我已经学过了《跨越百年的美丽》,这也是一篇赞美居里夫人的文章,其中,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在所以世界名人当中,玛丽·居里是唯一没有被盛名宠坏的人”是啊,她淡淡地生活,静静地思考,执着地进取,自由地驾驶规律,永葆这一种理性的美丽。

也正是因为学习了《跨越百年的美丽》,我对居里夫人有了很多不同的看法。她不愿去做名人,她因那些成天来骚扰的记者而感到厌倦,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这与当今的社会景象和人民思想有着极大的反差,这也更是一种对大红大紫、闲逸奢侈生活的讽刺啊。

她一生淡泊名利,不接受财富,不接受名望,“两袖清风”这个词用在她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在她的心中,总有一个使命叫她完成一项又一项科学研究,让她不断崭新科学的远景,那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坚定信念,是一个“梦想家”的原则。

居里夫人甚至经历了世纪大战的考验!但她并没有倒下,真正的令人惊愕和叫绝。但总有她倒下的时候,她倒下的时候,她仍未忘记自己的使命。在这一刻之前,她已预料到自己生命的终结,似乎可以想象她生前为科学事业做出的辉煌的成就,她舍得抛弃这一切吗?命运不给她迟疑的机会,就带走了她。

居里夫人走了,完成了她的使命走了,一个在全世界都刻有深刻印记的科学事业,终结了。

居里夫人曾经说过:“我从来不曾有过幸运,将来也永远不指望幸运。我激励自己,用尽所用的力量应对一切。我的毅力终于站了上风。”这让我明白坚强的意志力不仅是成功的保障、坚定人生目标的保障,而且还是克服困难,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居里夫人传》一书读完后真是令我感慨万分,也让我长大了不少,居里夫人的精神也令人难以忘怀。这个伟人的一生,绝不能白白浏览,她在书中记载一切将是我生活的楷模,助她重振精神的.名言也是我的左右箴言!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四十篇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那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就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这本书风靡全球,是一本脍炙人口的著作,要知道这本书是由意大利阿米琪斯花费10年心血写成的。这本书每一章、每一节字里行间都把爱充分体现了出来,描写得淋漓尽致。其实,在社会中处处都体现了爱、伟大的爱,大至国家、社会,小至父母、老师、朋友。实际上,《爱的教育》是每个家庭必备的良书,是为人父母者、为人师长者、为人子女者在一生中必读的经典。

翻开书的第一页,就可以感受到处处都洋溢着那伟大而仁慈的爱。当我们看到“仁慈的花朵”这一篇时,我心头立刻涌起爱的温暖:一个意大利穷苦孩子,在即将因为丢失铜板遭到师傅的责骂、毒打之际,却意外得到一群富家小姐的帮助,孩子本该有的灿烂微笑又回到穷苦孩子的脸上。贫富可能阻隔穷人孩子与富家子弟的空间距离,但是充满爱与关怀的心使大家不曾远离。我认定,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我越看越入迷,“咕咕咕——”什么响声呀?噢,原来天早已暗了下来,该吃晚饭了。我看看妈妈,妈妈看看我,呵呵地笑了。

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四十一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伊索寓言》。这本书的内容很吸引人,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这本书里有一篇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叫做《朋友和熊》。讲述的是:有一对好朋友走在森林里,一个人很胖,一个人很瘦。他们走着走着,突然从附近的草丛边窜出一只大狗熊,这只狗熊的样子憨憨的,但却十分凶猛,对着这对好朋友张牙舞爪,这对朋友惊慌失措,这个瘦的人急忙跑到一棵大树前,以风的速度爬到了树上,狗熊抓不到他,就急忙转过身去,向那位胖的人走去,那个人因为太胖了,跑不动,也爬不上树,就躺在地上装死。(他突然想到熊不吃死去的人)。狗熊走到他身边,嗅了嗅,趴在他身边,似乎在说些什么。

见那胖的人像是死了,狗熊就悻悻地走了。以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能同甘苦、共患难的朋友,不是真正的朋友。看,这个故事很吸引人,在生死关头,朋友是如何对待的,故事的寓义又很深刻。《伊索寓言》里,还有许多既好看,又有深刻道理的故事,例如:《狐狸吃葡萄》,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去尝试,不能退缩。《龟兔赛跑》,告诉我们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不能轻敌。《伊索寓言》有教育意义,故事生动,引人入胜,寓寄深刻的道理,在简短生动的故事,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中让大家学会做人的道理希望大家都来看这本书。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四十二篇

寒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有《格林童话》、《我是朗朗》、《叶圣陶童话集》……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罗尔德·达尔的《魔法手指》。

这本书写的是革利鸽夫妇一家喜欢打猎,每个星期六的早晨,他们都会带着各自的枪,到树林里去打走兽和小鸟。这可气坏了邻居的一位八岁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非凡本领,每当她怒不可遏时,她的手指就能使出魔法来!这个魔法太有趣啦,它让打猎者和被打猎者彻底掉了个儿,革利鸽夫妇一家变成了野鸭子,他们学习筑鸟巢,学会飞翔,同样每天面对猎人的追逐和惊吓,而野鸭子们则到革利鸽夫妇的家里享受着人类幸福的生活,做饭,玩玩具火车……更为搞笑的是,一天革利鸽夫妇一家竟然被野鸭们的枪瞄着,醒悟的他们保证再也不打鸭子和其他的走兽了,而且把自己的名字“革利鸽”改为“爱鸽”了。

看完这本书,我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但更让我感动的是小女孩通过自己的魔法教育了人类要爱护鸟类和动物。作为今天的我们一样也要爱护和保护动物,珍惜大自然的一切,维护生态环境,还我们地球一个绿色的家!

前一段时间,我们国家的大部分地区出现了雾霭,每天上学的路上雾蒙蒙一片,广播里说的都是我们不懂的pm2。5,听大人们说是我们的空气污染太重才造成的,这样的空气使许多年老体弱的人又进了医院,我不知道这样的天空是否还有鸟儿在飞?是否还有美丽的蝴蝶来翩翩起舞?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多么渴望也有一个会施魔法的手指,我多么想用这个神奇的力量驱走灰色的雾霭,我多么想用这个魔力来画出我们五彩的家园!亲爱的小伙伴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环境,做一个环保的小卫士吧!相信不久的明天,我们会看到雨后的彩虹,也会看到夜晚的星星!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四十三篇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神奇校车》系列的《星星诞生记》,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呢。书中内容讲的是多萝西过生日,小伙伴们打算给她买颗星星当作生日礼物,于是弗瑞丝小姐带着同学们去看一看那颗星星。他们坐上了神奇校车,神奇校车就变成了太空车。为了去到那颗星星,他们经过了火星,看到了整个地球、月亮和太阳!同学们在太空漫游,看到了星星的爆炸,并且用神奇校车做了一颗名叫多萝西的恒星,真是太有意思了。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恒星是由炽热气体相互挤压而形成的球体,热气是恒星的燃料,能让它像火焰一样明亮,并且能持续数百万年,如果恒星死亡时伴有大爆炸,那么剩下的物质也许可以再次组成一颗新的星星,就像多萝西恒星那样。而我们每天看到的太阳也是一颗恒星呢。

从此以后,每到夜晚,我抬头仰望星空,总是能感受宇宙的旷阔和神秘,在科学的世界需要不断的学习。我要好好努力,以后也要像书里面那样,去探索太空,寻找那些美丽的星星!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四十四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喜欢看书,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在我所看的书中我最喜欢是《100个道理故事》,因为这本书是在我生日时我爸爸送给我的礼物,对我它具有特殊的意义,这本书满含爸爸的期望,这本书浸透爸爸的深情……

这本书是由许多故事组成的,每一个故事都能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让我们从生动浅显的故事中明白一个生活哲理,让我们有所收获有所感悟!

我认真地读完了每一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是《要钱不顾命的人》。故事是这样:有一对夫妇,丈夫年老体弱,不能出外给别人给别人干活挣钱了,所以生活得很贫困。但他的妻子却不体谅他,整天闹着向丈夫要这要那,老头没有办法,十分苦恼。一天,老头在无意中发现了一头大象在吃青草,吃完草后飞上天。第二天,当大象吃完草后,又要飞走时,老头紧紧地抓住了大象的尾巴,来到了天国。老头在天国里得到了许多的钱,于是抓着大象尾巴回到了地面。消息传开了,附近的人们看到了都很羡慕,前来打探消息,并希望老头能带他们也去天国,也去得到许多的财富。好心的老头答应了,领他们来到了大象的地方,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抓住尾巴,飞到半路,别人问天上的前有多少,老头用手比划,一只手比划不够,就用两只手,当手一松开的那一刹那,他们掉下来摔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

我们,不要异想天开地想不劳而获,为了钱而不择手段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四十五篇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四十六篇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柳林风声》这本书,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友情的伟大和家的含义。

《柳林风声》介绍了一群个性鲜明而又活泼可爱的小动物,在婀娜多姿的柳林里上演了一暮暮动人的生活故事。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有非常睿智侠义的老獾,平常很少露面,但是人们很尊敬它,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物。还有敦厚老实、心地善良的河鼠,愿意与朋友分享他有趣的故事。胆小爱冒险的鼹鼠,任劳任怨,善解人意,总是默默无闻地为大家做事,事后又十分谦虚,获得朋友们的一致好评和赞美。骄傲自大、目中无人、自以为是、十分有钱的蟾蜍,总是过度地挥霍它爸爸留它的财产,最终进入监,而后逃出xxx,发现黄鼠狼抢走了它的家,经过老獾和其它伙伴的改造,大家齐心协力把家又夺了回来。从此以后,蟾蜍改过自新,改掉了挥霍的坏毛病。

我最喜欢看庆功宴这一章,主要讲述蟾蜍、老獾、河鼠、鼹鼠齐心协力,一致攻打黄鼠狼帮蟾蜍夺家的故事。在一天的晚上,它们从地道钻入配餐室,看见黄鼠狼便打,场面非常激烈,最后成功地夺回了蟾蜍的老宅。

这本书歌颂了友谊和温情,可见,友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可以挽救一切,同时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不要轻易放弃。我明白了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十分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四十七篇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分都喜欢。因为它充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美丽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验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因为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图画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虽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抓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遇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希望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四十八篇

想必大家对《上下五千年》这个名字都不陌生吧,这本书记载了中华民族近五千年的光辉历史和成就,当你打开这本书时,整个人仿佛回到了那个时代,亲眼目睹了古往今来发生的一切。

这本书从盘古开天辟地、炎帝黄帝率领部落在中原定居开启了中华文明讲起,叙述了东周西周、春秋战国时的各国相互对抗,到秦始皇一统六国,然后经历西汉东汉、三国争霸,再到唐宋元明清的兴衰轮回,最后到辛亥革命xxx推翻帝制,一路讲来仿佛回到了历史的长河里。

书中记载了很多名人志士的故事,有一鸣惊人的楚庄王;卧薪尝胆的勾践;三顾茅庐的刘备;医术高超的华佗;纸上谈兵的赵括;才华横益的苏轼;还有女帝武则天、才女李清照等……当然,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和张飞。诸葛亮的智谋,令诸将惊叹不已,而张飞的武艺高强可从关羽口中得知:“吾弟张翼德于百万军中取上将之头,如探囊取物。”要是把诸葛亮的智和张飞的武艺合二为一,岂不是如虎添翼?

当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喜好,你最喜欢谁呢?那么,就赶快翻开《上下五千年》,寻找你心中的英雄豪杰吧!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四十九篇

《五·三班的坏小子》是杨红英写的,杨红英写的书小朋友都很喜欢。她写的书还有《笑猫日记》等。

在《五·三班的坏小子》里“肥猫”、“豆芽儿”、“米老鼠”、“兔巴哥”就是其中的几个坏小子。当然,班上的美女艾薇老是被戏弄。有一次,豆芽儿趁艾薇不注意,在她背上老是贴了张纸条;我很丑,而且不温柔。当艾薇看到这张纸条时,她哭了呢!哎!原来美女也会被人戏弄啊!

“肥猫”的名字其实叫鲁云飞,因为他很胖,所以同学们给他取了个绰号叫“肥猫”。他和同桌夏雪儿是一对冤家加仇人。有一次三八线的事,害得“肥猫”罚跑操场二十圈,到第二圈他都快支撑不住了,何况是二十圈呢!我说,“肥猫”你还真惨啊!

“豆芽儿”是吹牛大王,而且很狡猾,他把沙漠里所看到或听到的讲给同学们听,结果同学们一句也没听懂,害得地理老师全部重新翻译了一遍。

兔巴哥是个飞毛腿,可是他跑步总是闭着眼睛,所以老是跑歪道,但最后还是赢得了胜利。

记得军训的时候,因为一次紧急集合把大家耍得团团围转。“肥猫”和“豆芽儿”穿错了衣服,“豆芽儿”的衣服穿在“肥猫”的身上,分明就是一件休闲衣,露着他那圆圆的大肚皮。而“豆芽儿”呢,简直就是一件大衣。

最可爱的还是米老鼠了,因为他把短裤当帽戴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从这些有趣的故事里,爱上了这些坏小子们。当然,我也很喜欢其中的每一个主角,而且不是一点点。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五十篇

书是人类登上成功顶峰的阶梯,书是到达幸福彼岸的航船。我从小时候就喜欢读书。我读过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今年暑假我读了近十本书,这本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狗之间,历尽千辛万苦找妈妈的故事。书里的情节有的让我捧腹大笑,有的让我潸然泪下,我陶醉在书中,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迪克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狗,他刚生下来因为长得丑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阿炯收养。

阿炯小时候,他的妈妈就和爸爸离婚了,他和继母生活在一起,过得十分困苦,得了眼疾失明了,迪克就成了他的导盲犬。后来阿炯就去遥远的春城昆明找分别多年的妈妈。他和迪克在街头一路卖艺乞讨,历尽千辛万苦,有一位“神秘的阿姨”总会把一元钱放进他兜里,还帮他安排伙食,甚至在阿炯生病时把他接到家里养病。后来阿炯当上了二胡演员。在一次偶然中,阿炯知道了那位阿姨就是自己分别已久的妈妈。

后来迪克这被坏人关了起来,阿炯为了救迪克,放弃了和妈妈相聚的幸福生活,继续和迪克一起去流浪。

迪克虽然是一条长得很丑的小狗,它对阿炯非常忠诚,心灵很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五十一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窗口,带我们领略外面的世界。《西游记》也为我打开了一个窗口,让我看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路上的艰辛,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讲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我翻开这本书,就被里面敢作敢为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任劳任怨的沙僧所吸引,更被他们曲折离奇的取经故事所震撼。

唐僧师徒取经之路的艰辛,我们都知道,但他们靠自己的坚强和勇敢战胜了九九八十一难。如果我也去西天取经,能像他们一样坚持下来吗?

这让我想起我和爸爸妈妈登山的经历。那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登山。路上,我觉得实在太累了,总想放弃。在爸爸妈妈的鼓励下,我终于爬上了山顶。登上山顶后,我感到空气很清新,白云就在身旁飘荡。俯视大地,漫山遍野都是绿色,隐隐约约听见几声鸟鸣。欣赏到这么美丽的景色,我一身的疲惫烟消云散。

俗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唐僧师徒取得真经的秘诀,就是坚持,坚持!他们路上遇到了那么多妖魔鬼怪,但临危不惧,坚持了下去。如果我不走过那崎岖的山路,哪能欣赏到山顶的美景。以后,我不会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一定要坚持到底。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它让我知道:坚持就是胜利。

小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第五十二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美国的海伦。凯勒所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海伦·凯勒是美国著名盲聋女作家,教育家,《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记叙了她童年和青春时代的生活。海伦·凯勒在一岁半时,得了一场重病,结果失去了听觉和视觉,并因此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从此生活在寂寞黑暗的世界中。

海伦·凯勒七岁时,家庭教师安妮·莎莉文来到她的身边。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海伦·凯勒学会了写字,手语。后来,她还学会了说话,并能和其他人进行交流。

海伦·凯勒很小的时候就自信地说:“有朝一日,我要上大学!而且我要上哈佛大学!”1899年,经过严格的考试,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1904年6月,海伦·凯勒从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毕业,成为人类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位的盲聋人。她先后掌握了英、法、德、拉丁,希腊,等五种语言,出版了十四部著作。后来,她被任为马萨诸塞州盲人委员会主席,开始了为盲人服务的社会工作。她还在全美国进行巡回演讲,为促进实施盲聋人教育和治疗计划而不停奔波。

1936年,海伦·凯勒的老师安妮·莎莉文去世,这使她非常伤心。安妮·莎莉文小姐是海伦·凯勒的良师益友,和她朝夕相处五十年。海伦·凯勒知道,正是老师无私的爱,才成就了她,她决定把老师给她的爱发扬光大。

最后,她讲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三天她要亲眼看见帮助她的人,亲眼见见刚出生的婴儿和小狗,房子;她要看日出,落日和博物馆;她还要看油画和戏剧;她还要去帝国大厦,在帝国大厦顶端,看全城,去城内买鲜艳的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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