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优选6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9-01 13:56:29199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一篇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xxx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三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四条 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七条 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二章 备案的准备

八条 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九条 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十条 企业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十一条 企业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十二条 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三章 备案的实施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二篇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及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我街道根据“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先控制后处理”等原则制定本预案,协助区、市环保局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一、适用范围

我街道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具体包括: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而造成危及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xxx)在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二、职责划分

1、环保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及职责

组长:王一军 成员:薛景辉 刘志鹏 李计山 邢会娅

主要职责:宣传上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的指示精神;掌握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负责办事处各部门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工作;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联络、传达报送等工作;提供和解决处置环境应急所需要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质等;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应急现场指挥组成员及职责

指挥:邢会娅 成员:李琦 李宜恒 赵建民 王凤贤 高梅

主要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小分队处置现场,分配任务,及时疏散应急现场受污染的群众,并及时向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以下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范围;报告事故发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数量、种类、性质及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等;事故危险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防采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清楚的情况。

三、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办事处环保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经认定后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

2、快速出动。接到指令后,应急现场指挥组率领各应急小组携带环境应急专用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3、现场控制。应急处置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控制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配合现场调查。应急处置小组要配合区环保局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响程度等,并负责与派出所、消防协调,共同进行现场勘验工作。

5、现场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按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时间现场处置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并增调有关人员、设备、物质前往现场增援。

6、应急终止。只有同时实现下面三个条件,现场应急救援方可终止,应急救援队伍才能撤离:一是事故现场危险因素得到控制并处于稳定安全状态;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医院抢救;三是获得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的同意。

四、事件总结

应急中止后,办事处环保所要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并形成系统书面材料报开发区环保局备案,为今后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积累经验。

五、后续处理

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肃宣传纪律,努力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三篇

今年以来,我单位按照应急办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我站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强化工作责任。

1、领导重视。会议对可能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建立领导小组。为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建立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现场处置组,确定了各组的工作职责,强化了工作责任。

二、逐步完善环境突发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工作措施

今年,坚持统一领导,按照分类管理,责任到人,分级管理的原则,在上级部门统一领导下,部门之间加强了的协同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按环境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了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明确了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三、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演练

针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了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与20xx年10月12日组织开展了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此次演练的目的在于:

1、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处置环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通过此次演练,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完善应急环境下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此次演练应急办主任也参加观摩了我站的演练并对我们的演练做了总结性的发言,祝贺我单位演练的圆满成功同时也提出了许多不足需改进之处:

1、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将应急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充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2、继续加强在应急演练预案的完善和培训工作,确保在真正发生事故时能够有条不紊的处置,尽最大努力降低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3、领导要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要常抓不懈,确保万无一失。

通过此次演练,提高了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处置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切实保护群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环境权益。

四、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目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①监测应急预案还不够完善,

②各小组之间的配合和对自己的职责还不够协调和明了,

2、整改措施

①继续完善细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②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和训练。

今后,我单位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和应急办的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改进不足,发挥长处,努力把我站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四篇

1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在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中,对惠州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管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损失,维护本公司及企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xxx环境保护法》、《xxx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2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公司在运营管理中发生废水、固废处理系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废弃污染事件以及各类事件应急措施。当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我公司进行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惠州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1领导机构

突发环境事件应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司运营管理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企业法人或者总经理任组长,运营管理主任副组长,其他技术、生产、工程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领导机构设在公司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应急指挥部各部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应急指挥部下达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本司应急小组成员组织图见附表。

2各成员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必要时应与客户,当地政府沟通合作,寻求最适处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要马上联系当地省或市环保局,由该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组织。

3综合协调机构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4专家咨询机构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机构为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专家组,聘请有多年环保经验及相关科研单位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为: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参谋,并参与和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由环境科组织成立,其主要只能:

(1)负责定期宣传、培训与演练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环境应急处置、检验、检测等专业人才。

(3)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善后处置在处理好污染、维修好设备后,组织有关专家对污染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分析最可能原因。针对于此对设备进行加装或改造避免下次有类似事件发生。

4预防和预警

信息处理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要针对各种可能会在公司内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作出完善预测预警机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

预防工作

(1)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普查,掌握公司内危险污染源种类、危害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由于该污染而引发事件以及对应方法和现今对该污染处理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发布由应急领导小组委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到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处理事故

(2)发布预警公告,通知各相关部门。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预警支持系统

(1)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环境安全评价科学预警系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

(2)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突发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馈评估系统、辐射事件数据库系统。

(3)建立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根据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

5应急响应

按突发环境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II级响应)、较大(III级响应)、一般(IV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信息报送与处理

(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污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发现废水、危险固废处理等突发环突发环境环境污染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厂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

(2)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可立即拨打珠海市环保局监查分局三大队电话.

2指挥和协调机制

(1)指挥和协调机制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环境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泄漏、废水应对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废水、固废等环境事件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后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生产部门调查出污染源、污染种类、物质。各部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发生环境事件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基础资料,环保、交通、水利等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环境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①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②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工作

③协调各部门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④协调受威胁周边地区危险源监控工作、

⑤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3废水、处理设备故障

污染事故设备故障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采取应急措施

⑴废水设备处理应急措施

①处理设施因设备故障等原因,而导致废水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维修部门进行抢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②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尽量减少污染排放,使废水排放量减小,同时采取人工方法进行处理。

出现超量排放时,应加大提升泵流量,同时加大曝气量,尽量使污染减少到最小。

出现故障时,公司应及时向主管环境部门汇报。

操作人员应每天对设施进行检查,对出现异常现象或隐患,应及时解决或重点监视。

4信息发布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由各级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让员工做好防止、准备工作。

5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特点,配备相应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1)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污染源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事件现场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必要;

(2)应急终止程序

①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申请;

②经过专家讨论,取得一致意见,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③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终止后行动

①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导专家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②环境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起草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

③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会同个相关部门领导人进行商讨,做出应急过程评价及应急预案。

6应急保障

1资金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财政部审批后执行。

2装备保障

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

3通信保障

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配置必要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人员之间联络畅通。

4人力资源保障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五篇

1、1目的

为有效做好我市突发事件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实现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应急处置领导一元化、指挥智能化、决策科学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结合我市市容环境卫生实际,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xxx突发事件应对法》、《xxx安全生产法》、《xxx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xxx《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x《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x《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

(l)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梅州市市区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市容环境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

(1)自然灾害。可能影响环境卫生作业正常运作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台风、暴雨、高温及地震灾害等。①台风:填埋场野外作业、垃圾运输、城市保洁系统等的安全,市容环境建设和治理中的安全防范措施等。②暴雨:填埋场野外作业、垃圾运输,城市保洁系统。③高温:生活垃圾收运、填埋场野外作业、城市保洁作业。④地震: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城市保洁系统、公厕等公共服务。

(2)事故灾难。①因作业操作失当,引起垃圾处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损坏造成停产,从而造成垃圾运输和处置梗阻,影响垃圾及时处理。②大面积停电事故及限电等,影响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的正常运作。③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大量垃圾进入内河水域。④运输建材、渣土机动车辆发生大泄漏,造成市区道路大面积严重污染。⑤其他对市容环境卫生正常维护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⑥因垃圾综合处理场专用公路损毁或山林火灾,从而造成垃圾运输和处置梗阻,影响垃圾及时处理。

(3)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市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市容环境卫生的影响主要是疫情控制区域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需单独收运处置。

(4)社会安全事件。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并对市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需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配合处置的社会安全事件,包括:①对大型生活垃圾等处理设施实施人为破坏,造成停产等。②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城市保洁的正常进行,在局部区域引起垃圾的大量产生等。③作业队伍群访、罢工等,可能造成城市不能及时保洁,影响城市环境卫生面貌;造成大量垃圾产生,垃圾运输和处置梗阻,影响及时处理等。

(5)其他市容重大环境卫生事件。例如:特大型公共活动(指聚集人数超过万人,需要突击应急保洁、垃圾收运等环境卫生服务的公共活动),纳入市容环境卫生保障系统。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强化忧患,预防为主原则。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对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反应应对能力。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针对不同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及其级别,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原则。依据市容环境卫生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保障原则。加强以市、区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市、区联动协调机制,全员动员和发挥区、街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应急管理机制。

(6)平战结合,提高素质原则。将减灾工作纳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措施,提高市容环境卫生应急管理水平。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市容环境卫生及城管执法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2、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后果(影响)的严重性和危急程度,现将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预警信号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2、1特别重大城市环境卫生事件(I级红色预警)

(1)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已经或者可能发生超大面积爆炸、超大面积火灾造成超过全市垃圾处理能力2/3的处理终端整体长时间中断、异常等城市环境卫生事件;

(2)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其他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城市环境卫生保洁作业系统全市范围长时间中断、异常等城市环境卫生事件。

2、2重大城市环境卫生事件(Ⅱ级橙色预警)

(1)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已经或者可能发生大面积爆炸、大面积火灾造成该处理终端整体长时间中断、异常等城市环境卫生事件;

(2)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其他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城市环境卫生保洁作业系统大范围长时间中断、异常等城市环境卫生事件。

2、3较大城市环境卫生事件(Ⅲ级黄色预警)

(1)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已经或者可能发生较大面积爆炸、较大面积火灾、渗滤液大量泄漏造成该处理终端整体较长时间中断、异常等城市环境卫生事件;

(2)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其他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城市环境卫生保洁作业系统较大范围较长时间中断、异常等城市环境卫生事件。

2、4一般城市环境卫生事件(Ⅳ级蓝色预警)

(1)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已经或者可能发生局部爆炸、局部火灾、渗滤液较多泄漏造成该处理终端整体一段时间内中断、异常等城市环境卫生事件;

(2)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其他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城市环境卫生保洁作业系统较大范围短时间中断、异常等城市环境卫生事件。

3、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

3、1突发市容环境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Ⅲ级、Ⅳ级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的应急领导;负责I级、Ⅱ级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上报;根据市政府的指令,组织落实I级、Ⅱ级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等。领导小组成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局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科、科技节能科、市城市垃圾处理中心、梅州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市容管理工作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其主要职责是:根据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落实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做好日常应急应对准备工作等。

3、2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现场指挥部

(1)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现场指挥部是事件发生后成立的临时机构,根据事件级别分别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门临时组建,事毕后即行解散。发生I级、II级城市环境卫生事件时,由市政府或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决定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发生III级、IV级城市环境卫生事件时,由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由法律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

(2)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①组织指挥各应急小组按应急处置方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②及时了解掌握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情况,根据规定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3)Ⅲ级、Ⅳ级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现场指挥部。Ⅲ级、Ⅳ级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容和环境卫生科科长和市城市垃圾处理中心主任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组、物资保障组、专家咨询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发布组,成员由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科、科技节能科、市城市垃圾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和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区)市容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环卫作业企业负责人组成。

4预警处置

4、1预测预警

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市城市垃圾处理中心、各县(市、区)市容管理部门、各环卫作业企业要建立预测预警机制,综合分析可能引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根据早期发现和监测到的信息,对可能引发城市环境卫生事故的级别进行预测。预测和预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市局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预测和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的发生地点、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级别判定、发展态势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4、2信息报告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有突发性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发生,都有及时上报的权利和义务。发生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高低,都应在1小时内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报后,应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对判定为I级、II级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的,应立即市政府或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上报,对判定为Ⅲ级、Ⅳ级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的,应立即组织应急处理。发生事件的单位,判定事件为I级、Ⅱ级的,可以越级向市政府或市应急办上报,但上报后应立即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补报。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情况紧急,可采用先电话后书面的方式。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1)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过程,初步判断事件原因;(2)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3)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它需上报的事项;(5)事件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预警级别确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相关信息并证实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初步判断其级别与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在此基础上,迅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确定事件级别,有针对性地实施预案和措施。

4、4预警级别转化

根据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和处置控制情况变化,应该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在红色(I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Ⅳ级)之间转化,也可以跳级进行。

4、5预警级别发布

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按照职责权限和相关规定,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要及时发布预警公告:

Ⅰ级(红色)预警,由市人民政府发布。

Ⅱ级(橙色)预警,由市人民政府发布。

Ⅲ级(黄色)预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并发布。

Ⅳ级(蓝色)预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并发布。

4、6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应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有关应急方案;(2)发布相应预警公告;(3)根据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的级别与类别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构;(4)指令应急处置组织和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即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5)调集事件应急所需的专家人员及有关物资和设备等,确保应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4、7先期处置

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在突发环境卫生事件应急现场指挥部成立前,按照有关方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置。坚持早发现早处置、先发现先处置、边报告边处置的原则,与事件抢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时,有关部门、企业要对先期处置过程情况要做好记录,同时迅速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应当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原则,切实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5、2分级响应。

Ⅰ级、Ⅱ级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发出红色紧急预警或橙色紧急预警信号,同时启动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方案,并着手成立现场指挥部,按有关方案和相应级别措施迅速组织实施。

Ⅲ级、Ⅳ级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向社会发出黄色或蓝色预警信号,同时启动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方案,并着手成立现场指挥部,按有关方案和相应级别措施迅速组织实施。

5、3响应程序

Ⅲ级、Ⅳ级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应立即开展下列工作:(1)组织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2)修改、调整抢险救援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3)组建调整各应急处置小组,进行人员责任分工,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应急物资和资源等;(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5)向有关方面报告和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6)决定紧急处置的其它重大、重要事项。

5、4应急指挥

Ⅲ级、Ⅳ级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现场指挥部指挥长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需要,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听取专家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指挥现场人员按预案和规程迅速展开应急处理工作;向有关人员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和要求;随时调用所需人员参与应急工作,使应急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同、有条不紊地展开行动。

5、5信息发布

为了保障信息的准确无误,Ⅲ级、Ⅳ级城市环境卫生事件有关重要信息的发布必须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认定,由局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明确由局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以满足居民的知情权。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恶意和不负责任地传播与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和预警号令,随着事态发展和处置进程,逐步发布真实信息和预警转换号令,及时解除群众的思想疑虑,防止各种谣言的传播。

5、6应急结束

Ⅲ级、Ⅳ级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部同时撤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确认应急情况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向社会宣布解除号令,应急状态终止。

6、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置

Ⅲ级、Ⅳ级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状态终止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地做好事件过后有关工作,弥补损失,消除影响,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6、2综合评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对Ⅲ级、Ⅳ级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报告。综合评估报告应当在应急状态终止后的15天内完成。综合评估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分析、评估事件原因、过程及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3)分析、评估主要应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4)事件结论、主要经验教训,责任人认定及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改进建议等。

6、3事件总结

综合评估结束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7、保障措施

根据总体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子方案做好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要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安排,采取切实有效保障措施,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7、1队伍保障

建立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和供给保障队伍,根据事件发生的级别和工作实际随时调用。

(1)专业抢险队伍: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和市城市垃圾处理中心成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5至10人应急分队,各县(市、区)市容管理部门成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5至10人应急分队,负责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保障队伍:由各应急职能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半专业性力量组成,平时要做好各项计划准备。

(3)应急管理队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市容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并与市直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协调和组织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对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7、2技术保障

建立应急处置工作科学决策咨询机制,对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实施重大决策和行动时,充分发挥各自专家库和各类专家的作用,成立专家咨询组作为应对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的重要技术保障力量,及时提供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建立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评价系统,及时进行科学论证和咨询。加强先进的应急处置技术、装备研究,及时配备,努力适应应急处置的需要。

7、3财力保障

梅州市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准备物资和处置资金,及时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处置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加强对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7、4物资保障

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城市环境卫生事件的物资保障机制,满足处置工作的需求,成立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7、5通信保障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六篇

一、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二、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

第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三条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三、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条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评估意见;

(三)环境应急预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三条受理备案登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对报送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并通过评估小组评估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不予备案并复函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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