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纪处分决定范文(推荐八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8-30 10:00:19808

政纪处分决定范文(篇一)

xxxXXX党组:

按照《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法规的要求,xxXX党委对此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同志进行了后续处理工作,现将处分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法规要求,xxxXX党支部委员会于2020年5月1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支部党员及于**本人宣布了对其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决定。

二、按要求将《XX关于降低于**同志退休待遇的决定》(XX纪监[2020]1号)传达至我局人事教育工作负责人员,并依据本决定意见及政务处分相关规定,对于**同志退休待遇进行重新核定降低,降低退休待遇标准于2020年6月起执行。

三、受处分党员收到处分决定后,及时签署《受处分人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意见》,全部人员均无异议。

特此报告。

xxxXX委员会

2021年6月5日

政纪处分决定范文(篇二)

xxx___党组:

按照《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法规的要求,____党委对此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同志进行了后续处理工作,现将处分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法规要求,xxx__党支部委员会于20__年__月__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支部党员及于__本人宣布了对其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决定。

二、按要求将《__关于降低于__同志退休待遇的决定》(__纪监[20__]__号)传达至我局人事教育工作负责人员,并依据本决定意见及政务处分相关规定,对于__同志退休待遇进行重新核定降低,降低退休待遇标准于20__年__月起执行。

三、受处分党员收到处分决定后,及时签署《受处分人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意见》,全部人员均无异议。

特此报告。

xxx__委员会

20__年__月__

政纪处分决定范文(篇三)

近日,**镇纪委按照县纪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联合镇组织办等部门,对2018年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6名公职人员(其中一人为非党员干部)及51名非公职人员的决定执行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工作专班。镇党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临沭县纪委下发《关于开展全县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确定由镇纪委牵头,成立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小组,党政办、组织办、纪检办、财税所等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为自查工作小组成员,协助镇纪委完成自查工作。

二是周密部署,明确工作任务。镇纪委及时组织召开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部署会,传达县纪委《关于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各办公室人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自查工作,积极配合镇纪委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有效发现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落实。

三是严格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查采取“七查七看”的方式进行。即查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和《送达回执》,看处分决定是否执行到位;查会议记录,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在适当范围内宣布;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材料是否及时归入受处分者的组织人事档案;查年度考核审批情况,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查工资核定表,看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人员是否按规定未晋级;查年度表彰情况,看是否存在违规评先评优;查有无处分决定未执行到位,看是否及时纠正整改到位。经自查后未发现问题。

四是对照学习,确保工作实效。专项自查小组通过自查和查阅档案资料,并按照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相关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完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单制度,规范处分决定的送达、宣布、归档手续以及对职务、工资、年度考核等事项的处理情况工作流程,做到每一个环节都要签字,有迹可查,在以后的工作避免出现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政纪处分决定范文(篇四)

处分决定的标题、主送机关及落款与其它文种的写作要求大致相当。处分决定的正文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交待受处分者简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家庭出身、本人成分、人党和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现在工作单位、党内和行政职务、行政级别、历史上受过何种处分等。

二是陈述主要错误事实。应该写明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犯了什么错误,造成什么后果。受处分的人如果犯有几种不同性质的错误,要分清主次,叙述清楚。决定中所列举的事实和情节,必须查证核实。引用材料要准确,不能断章取义。对错误事实的分析,要恰如其分,合情合理,不能作无根据的推论,甚至无限上纲。

三是分析错误根源。根据客观事实,分析产生错误的`主观和客观原因、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以便更好的教育本人和其他党员。

四是确定错误性质。对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必须作出明确的结论,事实和性质要相符,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并要写明其错误对党的事业的危害程度,以及给予何种处分。写处分决定,要做到事实准确,定性恰当,文字精练,通俗易懂。

政纪处分决定范文(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党纪政务处分的执行,维护纪律处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执纪审查调查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6月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对2016年以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处分决定送达、宣布、材料归档情况,处分后确定职务、级别、工资情况,影响期内受处分人员的任用情况,年度考核等次确定情况,特别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重处分人员的处分执行情况。检查采取“六查六看”的方式进行,一查处分决定的签收情况,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送达本人;二查本人所在单位宣布执行处分情况,看有无《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三查处分决定是否装入组织、人事档案,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人员职务、工资是否作了相应变动;四查单位一次性奖金发放清单,看受处分人员是否按要求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五查年度考核审批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六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人员是否按规定标准降低工资。通过查阅组织人事档案、工资档案、考核资料,发现组织人社部门对受到撤职以上处分6名党员干部职务职级未按规定时限重新明确,工资未按规定时限进行变更,给予政务轻处分需要延期晋升工资档次的,未按规定执行到位。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后受到党政纪处分,需要降低退休待遇的,纪检监察机关在作出处分决定后未及时提出降低退休待遇的相关建议,导致组织人社部门在执行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等变动时打了折扣等问题。针对违纪人员的级别、工资调整降低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该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召开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联席会议,明确整改时限,并就处分决定执行的职责分工、执行标准、工作机制、监督检查等问题进行研讨,拟定了《岚皋县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施办法(审定稿》,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社、财政、编委办等部门以及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职责。建立处分决定告知报告制度,在送处分决定的同时,向相关单位送达《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告知书》。对在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据悉,目前该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对2名应当降低岗位等级的干部重新确定了职务和工资待遇,对4名应当降低退休待遇的干部及时扣发了退休费。对2016年以来受到重处分未执行到位的人员,严格按规定重新确定职务职级,扣回多发工资待遇。对2017年以来受到政务轻处分需要延期晋升工资档次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坚决督促执行到位。

政纪处分决定范文(篇六)

按照县纪委办公室《关于迎接全省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驻政府办纪检组立即采取行动,要求各分管单位对党的十八大(20xx年11月8日)以来已审结案件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总结上报,现将自查自纠状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全面展开自查 此次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范围包括自20xx年11月8日至今各单位全体党员、公职人员受司法处理、行政处罚、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情况,以及受到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后的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情况;对受处分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的办理和执行情况;对受处分人在处分期内上岗考勤、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奖金、任用晋升、奖励(评先评优)等几个方面情况。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我纪检组要求各单位会同县纪委、党建口、财务科等部门认真组织、扎实排查,详细查阅案件审理卷宗、个人档案、考核奖惩等文件资料,重点检查受到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科级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应给予开除处分的人员,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

2工作中群众举报反映的人员等几类人员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我纪检组分管部门在此期间内未有人受到党纪政纪(政务)处分。

二、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加强管理 (一)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处分执行规定事项由于纪律处分执行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单位往往会有接触不多、政策不清等情况,使纪律处分未能按照规定执行。针对这一问题,可以建立处分决定执行事项告知制度,明确决定执行相关事项,如处分决定宣布范围及时间、公示时间、处分期限,以及有关职务职级调整、工资待遇确定、年度考核定档等,让受处分人员能够准确掌握并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二)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处分决定落到实处 一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调司法机关及时将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违法人员所在单位,以便及时落实惩戒措施,提高反腐败综合效果。二是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共同分析、探讨、解决执行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形成整体合力,保障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3(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要求会同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对受处分人员党籍、职务、职级、待遇事项、处分决定宣布、年度考核、处分材料归档等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查清问题、分析原因、严肃问责,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落实到位。

政纪处分决定范文(篇七)

xxxXX委员会关于受处分党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

xxxXXX党组:

按照《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法规的要求,xxXX党委对此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同志进行了后续处理工作,现将处分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法规要求,xxxXX党支部委员会于2020年5月1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支部党员及于**本人宣布了对其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决定。

二、按要求将《XX关于降低于**同志退休待遇的决定》(XX纪监[2020]1号)传达至我局人事教育工作负责人员,并依据本决定意见及政务处分相关规定,对于**同志退休待遇进行重新核定降低,降低退休待遇标准于2020年6月起执行。

三、受处分党员收到处分决定后,及时签署《受处分人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意见》,全部人员均无异议。

特此报告。

xxxXX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

政纪处分决定范文(篇八)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纪检监察

查处案件工作制度

为规范查处案件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xxx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xxx行政监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查处案件工作制度。

一、查处案件级别管辖

(一)省工商局负责市州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和省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二)市州工商局负责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本级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负责本级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复杂的案件,上级局可直接立案调查办理。

二、党政纪处分批准权限

(一)对市州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调研员、助理调研员的党纪处分,由省工商局纪检xxx门立案调查的,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并经省局党组同意后,一般移交驻地市州纪委处理,若驻地市州纪委认为由省工商局纪检xxx门处理更为适宜的,经协商可由省工商局纪检xxx门处理。处理意见尽量协商一致,经协商不能一致时,可报上级纪委研究审定。省工商局对市州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政纪处分,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由省工商局下达处分决定。

(二)对省工商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正、副处级干部的党纪处分,由省工商局纪检xxx门立案调查后,提出处理意见,然后按程序由机关党委、机关报纪委报省直纪工委,由省直纪工委下达处分决定。对省工商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正、副处级干部的政纪处分,由省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立案调查后,提出处理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由省工商局下达处分决定。

(三)对省工商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主任科员以下干部的党纪处分,由省工商局机关党委下达处分决定。主任科员以下人员的政纪处分,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由省工商局下达处分决定。

(四)市州工商局和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对所辖干部的党政纪处分按照省工商局的程序办理。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的,要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三、查处案件程序

(一)核实立案。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经过初核认为违纪事实存在,并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填写立案报告,报局领导批准,办理立案手续。重大案件的立案,同时报上级纪检xxx门备案。

(二)调查取证。

1、制定调查方案。调查方案主要包括调查人员的组成,应查明的问题和线索,调查步骤、方法和措施等内容。

2、通知被调查单位和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3、收集证据应当取得原物、原件,如果不能取得原物、原件时,可以拍照、影印、复制,但应当注明原物、原件的保存单位或者出处,并由提供原物、原件的单位或个人签名或盖章。对有关机关提供、移送的证据,纪检xxx门应进行审查核实。对司法机关正式提供、移送并已认定的证明材料,可以直接使用。

4、调查人员应当当场制作调查笔录,也可由证人用钢笔、毛笔书写证言。经核对无误后,由其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证人要求对原证作部分或全部更正时,可允许在注明原因的情况下另行作证,但不退还原证。以上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5、需暂扣、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资料、物品和非法所得的,需先报纪检xxx门领导,出示纪检监察暂扣、封存通知书,并开列清单。暂扣、封存的时间不得超过办案期限。

6、调查取证时,调查人员应当出示有关证件。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7、调查结束后,应当制作案件调查报告。案件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立案依据;违纪事实、性质;被调查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被调查人的态度和对书面材料的意见;被调查人所在单位的意见;处理意见。

8、调查人员应当将认定的违纪事实形成书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被调查人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签字或者盖章。拒绝签署意见或者拒绝签字盖章的,由调查人员在书面材料上注明,由被调查人所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三)案件审理要有纪检xxx门领导参与,并有两人以上参加。审理人员应当就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核。认为需要对案件进行补充调查或补办手续的,经纪检xxx门负责人同意后实施。审理结束后,提出审理意见。

(四)处理方式。

1、违纪事实清楚,需给予政纪处分的,由局长办公做出相应处分决定。

2、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认识态度好,经教育后,做出免于行政处分的决定。

3、对在单位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纪单位或个人,进行内部通报或者公开报道。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取得非法收入,应当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已经给国家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做出处理决定。

5、认为需要由其他机关、部门给予处理的,移送有关或部门处理。

6、违纪事实不存在,撤销立案。 以上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根据需要合并使用,但须经局长办公会议确定后执行。

(五)结案。

1、立案后6个月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向上一级纪检xxx门说明情况,最长不得超过1年。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不能如期结案的,应当向交办机关说明理由。

2、对给予处分及其他处理建议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建议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予回复。回复后仍有异议的,由纪检xxx门提请局领导或者上一级纪检xxx门处理。

3、对所受处分不服提出申斥,如经过复审,需改变或者取消处分决定的,一般由原作出决定或批准处分的的机关重新做出决定。在新的决定做出前,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4、填写结案报告,报经局领导同意后结案,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呈报备案。

5、立案归档。立案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材料齐全、卷组科学、编目清楚、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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