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开题报告范文(推荐九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8-30 10:03:361195

招投标开题报告范文(篇一)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题 目 柘城壹号城邦住宅小区7号楼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学 院

班 级

学生姓名

开题日期 管理工程学院 专 业 学 号 指导教师 2013年4月27日 工程管理

<柘城壹号城邦住宅小区7号楼工程施工招标>开题报告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一)课题研究来源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筑单位(业主)就拟建的工程发布通告,用法定方式吸引建筑项目的承包单位参加竞争,进而通过法定程序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筑任务的一种法律行为。本工程是柘城锦绣华城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柘城县壹号城邦住宅小区七号楼,设计使用年限50年。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它不但能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

(二)课题研究的目的

工程进行招标的目的有:

1、有利于贯彻[公正、公平、公开诚信"的原则。招投标双方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基础上进行招标和投标,承发包工作更易于*作,有利于防止建筑领域的*行为。

2、工程量清单报价可以在设计中期进行,缩短了建设周期,为业主带来

招投标开题报告范文(篇二)

当前,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建筑行业日渐繁荣,建筑市场竞争也渐趋激烈。随着有形建筑市场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工程招投标已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但是在近年来在施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频频发生违法行为,使招投标这一“阳光作业”出现了“暗箱操作”,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工程在招投标阶段“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剥夺了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给一些腐败分子提供了权力“寻租”的沃土。建筑市场经过多次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规行为从公开到隐蔽,从个别人“一锤定音”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正当的“系列操作”,形成了程序上貌似合法而实质上渗透着腐败。这种状况不予以整治危害性更大,将使建筑市场处于非良性竞争状态,严重危害行业的健康发展,且毒害党风和社会风气。据有关资料介绍,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发生在建筑工程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例,85%的发生在工程的招投标承揽阶段。由此可见,工程招投标日益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部位。为此,经过查阅有关资料 并结合渑池实际,我们对当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一、当前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在招投标程序上找漏洞

1、用招标书赚钱。招标单位工程招标,投标单位购买标书就要付给招标单位一定数额的所谓工本费,并明确规定,不论中标与否一概不退。个别地方投标者甚至还要付给地方建筑主管部门一定数额的所费建筑管理费。这样如果参加投标企业较多,有关单位就会有一笔较为可观的收入。

2、设置障碍排斥他人。一些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了使内定好的施工队伍顺利中标,在招标文件上暗做手脚,量身定做,制定倾向性条款,为意向的投标单位开绿灯;或是提高招标资格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利其意向投标单位;或是要求参加投标企业提供巨额保证金,以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3、订立不合理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签定符合要求的表面合同,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背地里,又按事先约定,与承包商签订了一份具有真正的约束力的实际合同,把利润较大的部分回收另行分包或订立苛刻条款。签订合同的单位如不答应招标单位这种“不合理合同”,就无法获得此项工程,承包商只好委曲求全。

(二)在操作空间上找机会

1、出圈企业重复来,如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意让某企业中标,将工程划为几个标段招标。其中第一标段某投标企业在开标公布标底时,已高标出圈。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又可操纵评委,以复核报价等非招标程序让其中标。

2、明招暗定。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经过资格预审,确定几家投标单位,组织了庞大的团队对拟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考察。个别投标单位兴师动众,热情接待,花费大量钱财。而实际上,在考察前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就已经确定了一家意向单位,并根据意向单位的企业特点就获奖情况、报价及施工技术方案等关键要素,为其设置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3、肢解项目标段。按照规定,造价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招标,5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直接发包。有些单位为了逃避招投标程序,经常把造价50万元以上的工程进行分拆或肢解,从而达到指定施工单位的目的。而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审核报建单位的工程造价时只根据报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备案,缺少严格的审核把关。

(三)在监督过程中上钻空子

1、“公开评标”不公开。在招标过程中,不是在竞标单位报价之后、评委评标前公布经审定的标底,而是评委评标后宣布中标者时才公布标底。使各投标单位弄不清楚这是评标前已审定的标底呢,还是在评标过程中已调整过的标底。

2、假借资质参与竞争。《招投标法》明确规定,不得假借资质或以他人名义参与招投标报名。但在实际报名和资格审查过程中,招投标中心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审核过程中也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致使假借资质、以他人名义报名的现象时有发生。

3、后续监管无人负责。当前招投标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一种重场内管理、轻后续监督的现象。后续监管不到位既有思想上不重视、人手不足的原因,更有体制上的原因,施工队伍的年检和日常管理属建设主管部门,因此招投标办和建设主管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使得招投标管理的后续监督工作出现真空,一些本可以通过后续检查发现的问题比如借资质的问题,如非法转包、擅自变更合同等等未能得到及时的揭露和纠正。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招投标领域产生腐败的原因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放松世界观的改造,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的考验,以权谋私,违规参与招投标活动。二是招标投标的法制还不完善。《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的一些环节缺乏强制性规定,尤其对资格预审和评标等关键环节规定过粗,标底的地位和作用没有明确,存在一些可以人为调控的因素,如利用资格预审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入围,利用评标办法中的人为因素操纵评标结果或控制中标单位。三是业主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招标投标法》给予业主的权力过大,对其缺少责任约束和追究制度。四是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人员配备不足,使招标投标监管难以到位。五是招标投标管理、监督体制没有理顺。我国现行招标投标管理体制,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管由多个部门负责。

这种多头管理的格局容易引发矛盾和相互推卸责任,造成监管不力。六是招投标市场不够健全规范。招投标市场的信息服务、场所服务、集中办公服务等基本功能还不健全,相关的制度也不够完善,这些都制约了招投标市场对遏制腐败行为作用的发挥。七是立法有缺陷。投机者为了小团体利益或个人目的,钻法律和规定的空子,甚至是贿赂搞不正当竞争。但主要的、关键的原因还是竞标人的不良行为在起作用。

三、解决招投标领域存在问题的对策

1、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实施有效监督。一是健全监管机构,加大工作力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要充实力量,认真履行职能,针对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二是明确责任,加强工程监管。要进一步明确招投标办与建管部门的责任,对招投标工作涉及最多的建设工程实施“两场联动”监督,即招投标市场与建筑管理市场协调动作,跟踪管理,严防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违规变更设计等违法违规问题。三是加强执法监察,严查违法违规问题。xxx门要实施驻场监督,对招投标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要依纪依法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以有力的执法监察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运作。

2、加强招投标中心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一是加强对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的法纪教育,注重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其廉洁自律的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加强招投标中心的硬件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修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严格内部人员管理,调整充实专家评委库,改进评标定标办法,严格场内交易活动的程序,使中心成为招标投标活动的有效载体。

3、实行工程项目廉政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纪检xxx门、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等组成廉政业绩评价小组,对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廉政业绩情况进行调查评价。主要考察廉政建设的职能机构是否建全,监督制约机制是否有效,有无贪腐、贿赂、纳贿等违法违纪纪录等,建立廉政档案,并与其它业绩和资质评定挂钩,考察结果作为招投标时评价投标方资格的依据。对通过送礼贿赂等到不正当手段揽取工程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准参加有关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以从源头上净化工程建设市场环境,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4、健全规章制度,净化招投标市场。一是建立对业主行为的监督制度。对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等行为要严肃查处。二建立信用档案,完善廉政准入制度。对有假借资质、违规挂靠、违规转包以及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其它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列入黑名单,使这些企业或人员在市场准入时受到限制,以加大违法违规的成本,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廉政准入管理;三是建立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通过加强企业年检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等管理手段,对达不到规定要求以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坚决依法予以降级或清出建筑市场。

5、 把握好评委抽取及评审过程的环节。评标专家人员作为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对保证招投标活动能否公平、公正、公开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招标活动能否顺利结束,也在于评委的公正与否。评标人员的集中过程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尽量缩短可能泄露专家名单的时间,防止在人员集中时出现评标人员和投标单位联系串通的现象;评审过程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业主和项目代理人员及现场监督人员均不能对评委施加任何影响。

招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个环节,具体实施贯穿整个市场管理全过程。因此,各个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筑市场的管理,做好服务,协同作战,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工程成本,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招投标开题报告范文(篇三)

招投标论文

组员分工:

赵邦伟——查找部分资料,并打印

张丽英——查找部分资料

蒋凤——查找部分资料

王韫——查找部分资料

招投标

招投标定义

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 招投标形式

有公开招投标和邀请招投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投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否则就失去了竞争意义。 邀请招投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

我国在建筑领域实践中还有一种较为广泛的招标方式,被称为“议标”,是发包人和承包商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目的的一种方式。 招投标原则

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xxx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xxx招标投标法 》,并于2000年1月1 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和招标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对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和提高投资效益 具有重要意义。 招投标流程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根据答疑或澄清内容,对全部投标人发布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

6、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

7、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开标包括:招标公司委派的主持人 宣布开标纪律>确认和宣读投标情况>宣布招标方有关人员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对投标函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价格/交货期/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唱标)>完成开标记录并各方签字>开标结束.

6、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如有必要),最终确定中标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11、招标公司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另外,在第五项可以增加资格预审。即招标公告中增加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事先递交资格文件、满足资格条件后,招标公司才将招标文件发售给该投标人。此时的招标公告实际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替了招标公告的作用。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强制性招标的工程项目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标程序

一、成立招标组织,有建设单位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二、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四、对招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

五、发售招标文件;

六、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的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照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招标文件包含的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招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工程建着项目投标

投标文件包含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担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担保。 投标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或保证金担保方式, 具体方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投标书

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

工程投标书通常分为技术标、商务标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

技术标:主要是以施工组织设计体现,即所投标的主要技术参数、规范。评标时,技术标一般占30%。

商务标:主要是预算报价部分,即结合自身和外界条件对整个工程的造价进行报价。商务标是整个投标的重中之重,评标时,商务标一般占70%。

资格证明文件:是以企业、人员、机械等相关资质等级要求。资格证明文件主要是审查公司有无投标、中标及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资格等。 投标人在递交标书应注意的问题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以外地方,如果投标人因为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发生错误,而延误投标时间的,将被视为无效标而被拒收。

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必须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而不是以“邮戳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即已经过了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当原封退回,不得进入开标阶段。

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标人必须履行完备的签收、登记和备案手续。签收人要记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日期和地点以及密封状况,签收人签名后应将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放置在保密安全的地方,任何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为了保证引起充分竞争,对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招标。这种情况在国外称之为“流标”。按照国际惯例,至少有三家投标者才能带来有效竞争,因为两家参加投标,缺乏竞争,投标人可能提高采购价格,损害招标人利益。

招投标开题报告范文(篇四)

******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

清理工作汇报

我局按照区政府的“一问责八清理”统一部署安排,先后召开了党委会和全局会议,研究部署了招投标工作,并就2017年以来全区实施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认真组织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强势启动。6月19日区******局召开全体动员大会以后,**局长及**科成员就**项目各标段***项目先后召开会议5次,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深入研究,认真做好专项清理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督导检查。**科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时间节点,重点对招标文件有无违法违规规条款,有无斥潜在招标人嫌疑等;授标文件有无虚假业绩、资质不满足等,对照上级文件“六条”内容面入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聘请有经验的招投标专家进行协助检查。经自查自纠,重点问题主要有1个,自纠整改问题1个。

三是动态宣传,严肃纪律。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注重清理工作动态宣传,及时将上级各类文件及典型案例等通过微信群传达到各科室。坚持一把手督导,分管局长主抓,要求各责任科室严谨细致地对待工作,提升标准和效率,及专项清理的各项工作,必须按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并准时上报情况,对有上报不准时、未按要求推进工作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责任。

二、梳理问题 自2016年7月以来,我局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类共计1个项目,即***综合治理工程。目前发现问题1件,完成整改1件。

经查,在2017年6月29日发现在**区**合治理工程中,存在违规签订合同问题,即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开始办理***等手续,全部办理完后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签订合同时考虑合同日期与招标、投标文件中的计划工期相对应,因此填写的合同签订日期为中标公示期后的日期,该日期早于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项目涉及到1名工作人员,即**站站长**。

三、整改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发现后,我局高度重视,在2017年6月29日开始整改,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按照法律规定重新修改合同签订时间,6月30日合同签订日期经与中标单位协商修改完毕。

二、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规定动作。同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监督到位,树立廉洁自律的形象;坚持谈话提醒制度,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行为;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使专项活动深入人心,认真做好行总结,确保专项活动有序推进。

招投标开题报告范文(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执法工作,增强全社会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制观念,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发改委、xxx、财政部、xxx等十一部委联合制订的《招投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xxx《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xx]625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xx]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以近三年来非盈利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为重点,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内容,对各县(市、区)行政监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有形建筑市场、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等执行《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情况及招投标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其主要内容是:

1、行政监管部门履行行政监督职能情况。包括是否按国办发[2xx0]34号文件规定,切实履行了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能;是否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问题;是否存在有形建筑市场行使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能的情况;招标项目分级监管执行情况;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建设和人员编制落实、经费来源情况等。

2、招标投标制度执行情况。必须招标的施工、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是否严格执行了招标;是否存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以其他形式规避招标的情况;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的情况;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是否存在违法收费情况;是否存在要挟、暗示投标人在中标后违法分包情况;投标人是否存在挂靠投标情况;中标后,投标人是否擅自转包、项目分包是否限定在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是否有另行订立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备案执行情况。

3、评标活动公正性情况。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是否依据法规,是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标标准是否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在评标过程中是否存在随意改变评标标准的情况;中标人的确定及程序是否严格执行了有关规定。评标专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4、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功能情况。服务功能是否完善,以及设施建设、内部管理、收费情况等。

5、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情况。是否存在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超招标委托范围进行招标代理活动;是否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供招标有关备案资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开标、评标活动是否在有形市场进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编制是否严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代理资料是否存档、是否规范等。

6、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非法设立设标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与《招标投标法》和《行政许可法》相抵触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存在通过设立歧视性资质要求、评标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招标信息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外地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地区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是否存在以获得本地区、本系统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情况。

7、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情况。

二、检查的步骤

(一)自查阶段

各县(市、区)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投标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此次检查的基本内容(附后)组织检查。各地在自查过程中要确定需要重点检查的项目、单位和机构,制定具体自查方案,在检查中要广泛听取有关各方对执行《招标投标法》、国家和省招投标配套法规、以及《荆门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问题、意见及建议,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阶段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

(二)检查阶段

经研究协商,由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建委等部门组成2个联合检查组,对各地自查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在检查中,在近三年来非盈利性政策投资项目中随机抽取3-4个项目检查,包括1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第一组廖必银胡建创杨杰徐爽胡枫林

检查地点:钟祥市、京山县、沙洋县、屈家岭管理区

第二组杜斌许卫国黄金斌杜珂刘天福

检查地点:中心城区、东宝区、掇刀区

三、检查要求

1、要坚持从全局利益出发,做到实事求是、客观调查。

2、各检查组要深入基层和群众,防止检查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依法处理。

4、各检查组在检查的基础上要形成检查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自查情况;对重点项目、单位和机构的检查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措施和整改效果及有关建议等。

荆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

基本内容

(一)项目审批部门

1、计划审批情况;

2、项目招投标意见核准情况;

3、计划执行情况(超规模、超投资)。

(二)行业监管部门

1、工程项目报建制度执行情况;

2、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审查备案情况;

3、外省队伍办理进荆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4、招标项目分级管理情况;

5、招标投标程序执行情况;

6、专家评委管理与组建情况;

7、代理机构管理情况;

8、招标资料归档情况;

9、合同备案情况;

10、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11、工作人员及编制落实情况;

12、招标监督机构经费来源情况;

13、投诉处理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三)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的隶属情况;

2、招标代理合同范本制度执行情况;

3、按照资质管理的要求执业情况;

4、按有关规定收费情况;

5、招标程序执行情况;

6、进场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7、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情况;

8、招投标示范文本制度执行情况;

9、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情况;

10、招标代理资料存档情况。

(四)有形建筑市场

1、职能定位情况;

2、信息发布、场所服务和集中办公三大功能完善情况;

3、硬件设施建设情况;

4、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5、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6、开标评标现场原始记录保存、归档及保密情况。

(五)招标人

1、依法接受监督情况;

2、公开招标制度执行情况;

3、信息发布制度执行情况;

4、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

5、招标程序执行情况;

6、招标代理制度执行情况;

7、评标委员会组建情况;

8、投标保证金制度执行情况;

9、依法定标情况;

10、合同订立情况;

11、合同执行情况;

12、设计变更及投资变更情况;

13、工程款支付情况。

(六)投标人(中标人)

1、遵守资质管理规定有关情况;

2、依法参与投标竞争情况;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4、合同订立情况;

5、合同履约情况。

招投标开题报告范文(篇六)

篇一:工程项目招标自查自纠报告 黄金山新区还建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管理自查报告

招投标是投资管控的重要手段,抓好了工程招投标工作,投资管控工作就掌握了关键、奠定了基础。根据《xxx招投标法》、《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招标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依法依归按招投标程序办事,确保还建项目招标工作始终置于黄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招标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根据工作安排,对2008年以来还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简述

自查内容:此次自查的内容主要有:(1)招标管理和监督制度的建设情况是否齐全、规范;(2)招标程序是否合规;(3)是否存在未核准先招标、未批招标计划先招标的情况;(4)是否存在中标单位资质不符合工程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5)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情况;(6)评标办法是否科学、规范、合理;(7)招、投标资料及评标报告是否齐全、合规、并做到及时归档;.

二、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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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1年公司共签订主体和配套工程类合同24份,合同总金额约亿元;其中,主体工程全部实行,部分附属配套工程进行公开邀标,对土方平整类工程按照开发区有关规定优先由有关村施工。还建工程项目招议标及合同履行情况较好,未出现不合规和纠纷事件,各个项目的招标及合同签订等手续规范,材料齐全。

三、主要体会

(一)、以工程标段划分为招标工作的切入点

1)通过细分标段,达到降低造价的目的。标段细化后,加大了招标人对工程的直接控制权,并通过价格竞争最大化的方法更经济的发包工程,取得相对合理的项目造价。 2)通过细分标段,达到在现场形成互相赶超的竞争态势。标段细化

后,现场承包商会增多,在施工现场内形成了完全竞争态势,避免了某一承包商完全垄断现场项目。促进了工程在质量控制、进度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3)标段划分较多,自然接口增多,交叉作业的可能加大,进而增加了协调和管理工作。面对这样的弊端,我们在招投标阶段尽量利用施工

2、结合工程实际,确定合理的报价方式

一个项目由多个子项组成,划分子项的方法有多种,可以按照图纸设计专业划分,也可以按照施工区域划分,还可以按照建筑功能来划分。一个招标项目根据某一个标准被划分成多个子项,分别就子项的情况确定该子项报价方式。

我们采用的报价的方法包括:固定总价承包、单价承包、暂定价承包、预算下浮承包四种形式,固定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使用较多,暂定价承 包和预算下浮承包只在少部分子项上采用。

1)固定总价:该种方法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风险(包括工作量和价格)。工程设计较完善,图纸齐全、清楚、详细,在实施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工程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这种情况推行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价款由各分项工程总价构成。承包商根据工程图纸及标书计算工程量,若工程量有漏项或不正确,则认为已包括在整个合同的总价中,结算时也不会再做调整;

2)单价:承包商按规定承担报价中单价的风险,对单价的正确性承担责任;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此种风险分配比较合理,单价结算又分为固定单价结算和可调单价结算等形式。招标人要承受的风险是工程量的准确程度和设计变更,单价结算的特点是单价优先,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是虚拟数字,合同价款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和投标人所报单价计算。对没有施工详图或施工图且工程外部条件尚不清楚的采取单价合同,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价款,一期主标段中中高压管道部分就采取了单价承包方式;

3)预算下浮方式:该报价方式是在没有图纸,项目技术情况不明朗,材料不明确的情况下采用,即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套用相应的定额和费率上报的项目预算经过项目法人的审核后确定的审核价的基础上,再进行下浮的方式,下浮率为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自行上报。为保持投标的相对公平,投标报价时该价格为招标人给定,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乘以自报下浮率计入报价。 4)对材料标准不确定的项目,对材料价格部分可采取暂定价,按照实际的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这样既可以保证材料质量,满足工程要求,也减少了投标人的报价风险。

总得来说,选择什么样的报价方式也就明确了招标方和投标方之间对工程风险的分担方式,不能一味的将风险完全推给投标商,也就是说不能为了规避风险而选择总价承包,否则当工程承包价低于成本时,容易出现合同执行难和进度难以保证等问题,从而损失工程的管理成本和时间成本。

3.建立规范的评标体系,合理细化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招标成功与否。确定定标的指标对整个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有很大影响,如果仅选择低价不分析报价合理与否,工程实施过程中争执较多,工程质量同样难以保证。纯低价中标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承包商没有利润,自然不会很好地履约。

1)在一期项目中我们建立了综合评标体系,从报价、施工能力、施工组织设计、资信业绩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常将建设工程评标内容分为三个部分:投标人资信业绩、工程技术方案、工程报价。根据招标项目的技术成熟度和工程难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三部分的权重。

2)针对于技术服务类项目,我们相对降低报价所占比重,提高其他评标因素的比重。这样可以吸引投标商在监理的人员甄选上下大力气,同时更加注重监理大纲的编制,从而达到我方对监理人员素质的要求。尤其呼应了公司一直提倡的“大监理小业主”的管理方式,作为独立于

业主和承包方的第三方,在业主和承包人之间秉公执法就是需要高素质 的监理人员和适用的监理大纲为保障。

3)对于技术相对成熟,施工难度小的工程建设项目,我们在制定评标办法时,会将报价的比重提高到一定比例,从而更好的利用招标这一手段达到降低投标商报价的目的。这极大的鼓舞了投标商充分考虑自身的企业定额,合理降低报价进行投标,从而达到降低项目投资的目的。

4、做好潜在投标人资质审定,降低工程招标风险

确定资格标准,既要保证在工程招标中形成相对激烈的竞争态势,则必须保证有一定量的投标单位,同时又要保证参加投标的投标商满足工程需要,在资格预审期要对投标人有基本的了解和分析。从资格预审到开标,投标人会越来越少。必须保证有足够量的合格投标商参加开标,篇二:招标管理自查报告(样板文) 招标管理自查报告 样板文见下

招标 采购 拟建项目 交易 让贸易很容易 交易也很容易哟 易易哟(yiyiu)

样板文:07年招投标中心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2007年——区(开发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仑治商贿发[2007]1号)和《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

通知》(仑治商贿发[2007]2号)文件精神。下面主要就招投标中心今年以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动员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我们在去年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

项工作,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先后又召开了二次党组会议、三次全体会议,组织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了有关文件和

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努力构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贯彻传达和认真学习,大家更进一步认识

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及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同时我们还继续设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举报箱及电子信箱。结合今年全区开展机关

作风建设年活动契机,召开了服务对象座谈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征求意见,使全体干部提高了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部署。全面部署了招投标中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治理商业贿赂专

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部,承担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协调和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同时

制定完善了《——区招投标中心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区招投标中心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定自查自纠的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

排,力求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并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和责任部室,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

门抓,全体同志一起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稳步

有序推进。

二、查找问题情况

一)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摸底。中心作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为了使自查自纠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我们进行了

深刻的剖析查找存在问题,努力做到不留死角,清除盲区。首先,中心党组找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扎实、细致、全面地进行调查摸底 ;其次,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摸清招投标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分析确定在办理招投标过程中容易发生不正当交易和其他

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确定的重点环节有:信息发布、报名信息、标书制作

、专家抽取、开标评标。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为:从事招投标方面事务的业务一部和业务二部工作人员;第三,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中心确

定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要求每个工作人员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从思想认识、自身行为、制度建设等方面,撰写个人自查报告

,并在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查分析和表态。

(二)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存在问题。通过客观、公正查找,也确实发现一些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

1、个别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是认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领导及某些科室的事情,存在与己无关思想。二是认为现在我们招投标

统一平台建设已经很规范了,反腐保廉体系基本形成,想腐败也没有机会,根本谈不上出现商业贿赂现象和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是目前仍有少

数党员干部还没有深刻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为这项工作只是一个阶段性工作,是“一阵风”,“今年来,

明年走”,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2、招投标具体工作开展存在阻力。应该说经过四年多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有力推动了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向前发展,招投标领域

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清醒地看到,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是涉及政府方方面面的系统

工程,是对现有行政管理模式的重要改革,是权力的再分配、利益的再调整,我区的招投标工作同全国一样还处于不断探索、发展和完善阶段,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复杂化;公开招标意识不强,规避招标多样化;专家库建设不够完善,专家评

式化;招投标监督力量不强,行业监督管理分散化;体制机制不健全,挂靠串标隐蔽化。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影响招投标工作整体功能的发挥,影响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贯彻执行,影响反腐保廉体系建设,影响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

三、分类处理情况

针对查找出的不正当行为和问题,我们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1、规范信息发布,杜绝暗箱操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信息,并在发布前须经分管主任审核。

2、切实做好投标报名信息的保密工作,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包括招标单位和中心领导。

3、依法编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重点抓好潜在投标人的确定和评分标准的设置两个环节。潜在投标人的确定要实事求是,符合实际的需求,不

得故意提高准入的门槛。评分标准的设置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特别是综合评分法的价格部分采用最低价得分最高的,应最大限度的减少人

为因素,且标书要经过会审和分管主任审核后才能发售。

4、严肃专家抽取行为,按照专家抽取有关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抽取工作,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抽取专家,并与业务人员和业主分离,杜绝专家与

业主和投标人接触,专家抽取后密封,开标时由公证人员当场拆封。

5、完善投标入围办法,目前对市政、绿化项目采取由原来投标报名时按规定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改为现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按规定公开 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待入围名单确定后,立即进入开标环节。通过这样举措,入围投标人之间就没有空余时间进行串标、围标。有力地规范了

招投标市场环境,完善了投标人行为。

6、为了在评标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平、公正,一般情况业主参加开标只介绍项目的具体情况,不直接参加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杜绝业主

的倾向性。

7、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的各种要求和做法坚决予以抵制纠正。

同时,我们在内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采取把专项治理工作与行风窗口评议工作相结合,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与反腐倡廉工作相

结合,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措施和整改方案。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组织全体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

强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引导全体干部学习孔繁森、任长霞、郑培民等英雄模范人物以及身边优秀人员的先进事迹

,牢记“八荣八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三是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全体干部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四

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严守法纪、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要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的力度

。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剖析,深入研究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更加注重研究探索招投标中心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三)要把防治商业贿赂工作与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

1、注重约束性,在强化监管力度方面下功夫。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招投标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就必须强化

监督管理,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

(1)整合监管力量。尽快完善现有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现行的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由多个部门各司其职。从实际工作来看,这种情况

严重削弱了监管力量,影响了监管的效果。因此,必须整合监督管理力量,把分散在各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职权,进行有效整合,建立

一支相对集中统一的监管队伍。建议将现有的建设、水利、交通、财政、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办公室统一纳入区监管办,把区监

管办建成独立的区政府直属机构,明确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工作职能,人员统一从这些行业主管部门调剂,这样一来,有利于统一监管标准

、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人员和增强监管力度。

(2)完善监管制度。要建立健全以招投标交易信息统一发布等制度为重点的规范招标人招标行为的监管制度;以投标市场准入等制度为重点的

规范投标行为的监管制度;以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等制度为重点的招投标操作监管制度;以招投标工作责任追究、招投标投诉处理等制度

为重点的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努力做到监管有据、监管有责、监管有力。

(3)明确监管职责。要从制度上明确招投标监管机构、操作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既要分工,更要协作,重点要严把五个关:一是

备案关,着重抓好招投标备案内容合法性审查和招投标流程的跟踪监督,特别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备案审查和现场监督,不能

含有歧视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二是标底关,规范标底设置形式,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底实行明标底或无标底办法,不再采用暗标形式,其中

明标底必须经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三是开标关,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与当场开标时间相一致,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书加盖有效印章后密封,送达区招投标中心由招标人签收,并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在规定时间到会的,均视作放弃投标。四是评标关篇三:2011年招投标自查报告 招投标自查报告

按照省督查编号12003号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2011年招投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招投标管理情况

1、招标方式的确认。凡在我市范围内,依据《xxx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工程项目,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总额在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三项费用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社会投资工程可以经市发改委审核备案,审批同意后可实行邀请招标;满足直接发包条件的工程仍然要审批招标手续。

3、严格开标、评标的程序。开标、评标是招投标活动的核心,开标、评标一律由招标人组织在省政务中心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活动全部按照《xxx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全过程接受儋州市发改委监督,避免了招投标弄虚作假

二、存在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满足业主无理要求,不按规范操作;业务水平较差,编写的招标文件不切合实际。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我们将以自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招投标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为此,我们将重点在以下工作上抓好落实:一是根据琼府办[2011]22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建立公正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二是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的监督。依法应招标的项目必须招标,不按规定招标而擅自开工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不得违规设定招标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倾向内定中标人。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组织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保证招投标工作质量,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针对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招投标体制机制创新的不断深化。

招投标开题报告范文(篇七)

招投标监管是发改部门的重要职责,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是规范项目运作的重要保证。强化招投标活动监管,对于提高项目管理质量、更好地发挥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的对策和措施。

一、我市招投标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经过近年来的多方努力和实践探索,已初步走上了管理比较严格、运作比较规范、落实效果较好、招投标市场发育整体平稳健康的轨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制度,把好招投标方案审批关

一是坚持审批招投标实施方案。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坚持审批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必要时进行集体讨论审签;二是坚持对一些小项目,在申报项目初步设计(或可研报告)时一并申报招投标实施方案,将招投标方案与工程可研报告一次审查批准,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项目服务;三是对于大中型项目,先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待具备招标条件后,另行报批招标实施方案;四是坚持规范的审批流程。

(二)强化招标程序,实行全程监督

一是指导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项目的招投标实施方案,都指导成立由项目县区或项目主管部门的领导牵头,发改、监察、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支持和监督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对招标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研究解决;二是认真核准招标公告发布申报表。对招标公告详细审核盖章后,由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三是参与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对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实行全程参与监督;四是坚持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实行3日以上的公示制度,以保证充足的社会监督时效;五是坚持后审制度。对完成招投标的项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要求将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专家来源、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细则、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情况报发改部门备案,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较好的后审作用。

(三)全面检查和重点稽察相结合

多年来,我们会同监察、财政、审计、规划等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的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将项目招投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期从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完善提高。同时,市重点项目稽察办每年对全市国债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有计划的进行重点稽察或专项稽察。几年来,我们先后对全市公路交通、公检法司、文教卫生、农林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等二百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查、稽察,对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也收到了显着的效果。

(四)积极协调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当前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招投标过程和监管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 监管体制不统一,法规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招标监管体制,可以说是一种以部门分散监管为主, 综合监督为辅的体制,即:分别由水利、交通、建设、国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改委负责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以及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和工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这种部门分散监管模式所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招投标监管中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同体监督,监督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并存,造成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混乱无序的局面。另外,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如部门法规及各种配套政策之间相互掣肘,对于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招标投标法》及相应的配套规定只讲了不准,而没有讲违反了怎么办,致使对一些钻政策漏洞的违法违规行为,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条款而难以查处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二)规避招标,逃避监管

主要方式有:一是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将其变为邀请招标。二是肢解工程,化整为零。把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分割成几个独立的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招标要求的规模标准以下,从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三是部分招标,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四是一些业主单位为了私利,把应当招投标的项目直接交给自己所属的单位完 成。

(三)参与招投标的主体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首先,有些业主行为不规范。一些业主除了采取各种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外,有的还在招标过程中向管理单位、中介机构、投标企业乱提条件;有的在招标中与投标人存在着利益的交换,与投标人、代理机构相互串通,制定带有倾向性的、不合理的评标办法,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甚至搞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招标市场秩序。其次,部分中介机构行为不端。一些中介机构不中立、不公正,拿谁的钱为谁说话。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了取得代理业务,一味迎合业主,弄虚作假,甚至帮助业主出谋划策钻法律空子;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则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破坏了招标的公平性。再次,一些投标企业存有违规行为。投标中有时出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的情况,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串标、借机抬高或压低标价,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现象,使招投标流于形式。投标企业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的现象也比较多见。

(四)权力干预市场,地方保护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在实际招投标运行中,一些有着这样或那样特殊权力的部门,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凭借其职权,向投资人推荐开发商,或是向承揽工程企业推荐分包队伍,干预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有的项目业主不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控制信息的发布范围、随意缩短某一程序的时限;有些地区或部门为确保本地、本系统企业中标,违法设置投标许可,采取歧视性资质审查、越权指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限制招标公告发布范围和地点、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排斥外地或外系统的投标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违反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规。

招投标开题报告范文(篇八)

近年来,汶上县招标投标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招投标交易平台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监管职能,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推动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自2009成立以来,累计办理各类交易事项673项,交易总额达亿元。其中:建设工程交易项目175项,预算价亿元,中标价亿元,节约资金亿元,节支率;土地交易项目17项,拍卖底价亿元,成交价亿元,增加收入亿元,综合溢价率;产权交易项目24宗,拍卖底价1889万元,成交价2044万元,综合溢价率;政府采购项目457项,市场价7266万元,采购价6294万元,节约资金972万元,节支率。

一、注重体制创新,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

为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2008年底,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汶上县招标投标中心,并要求立即开展工作。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关于实行招投标集中统一监管的意见》。按照“政府规范市场,统一运作监管,高效廉洁服务,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要求,建立了以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为领导层、以招标投标中心为监管层和服务层的运行模式。县招监委是我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机构,由县长任主任,县有关领导任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我县招投标交易活动的各项规则、管理政策,听取招标投标中心的工作汇报,决定特殊项目的招投标事宜,对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管理。县招标投标中心是我县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服务场所,承担县招监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我县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招投标交易活动各项规则和制度并对招投标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同时,负责按照招标(交易)文件确定的招标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信息发布、资格核验、场所安排、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见证和统一提供中标(交易)证件等工作。招标投标中心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内设办公室、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产权交易科、监督科等五个科室。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县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交易。

二、推进机制创新,力促招投标市场规范运作

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严格对招投标程序监督,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和行业自律,是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的内在要求。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

一是加强资质审查,严格市场准入。招投标中心根据每一个交易项目的规模(数量)、投资数额、质量、工期等方面要求及各资质企业可承揽工程的范围、供货能力,合理确定项目适用企业资质。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不允许其参与投标。联合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在各类工程招标及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实后列入黑名单,根据情节轻重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参与我县的招投标项目。

二是严格审查招标文件,确保规则合理。实行与业主、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查招标文件的制度,确保文件内容的合法、合理,为招标结果的公平与公正提供保障。审查评标办法,主要是根据工程类别,审查商务分与技术分划分是否合理,审查技术分中的活分是否合理,各项计分因素是否有倾向性,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审查专用合同条款,主要是审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合理,材料供应、价款结算及变更、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是否明确。

三是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做好保密工作。根据项目的类别,确定抽取济宁或汶上的专家及人数。济宁的专家提前半天抽取,汶上的专家提前一个小时抽取。使用语音自动抽取软件在专家库中自动抽取适用的专家,抽取时,通知业主、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现场参与抽取过程的监督。抽取结束后,由相关监督人员在双面密封打印的名单上签字。开标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当场拆封,对到场专家进行核验,专家须出示专家证或相关证件。整个过程严格保密,确保了专家评标的独立性和结果的公正性。

五是共同参与,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开标、评标时,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全部到达现场,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要是监督业主代表在评标过程中是否有倾向性,是否向专家评委进行诱导以改变中标结果。同时,监督专家评委的打分是否科学合理。如果发现业主代表或专家评委打分显失公允,监督部门的人员现场可以提出疑问,要求其解释清楚,并对失当行为进行纠正。

三、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的招投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乡镇与部门招标采购意识不强,还存在着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现象;有的自行招标,没有进场交易。二是借用资质、围标串标等“场外交易”现象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易结果的公正性及投标人参与投标的积极性。三是水利、交通等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匮乏,主要来自相应的市级主管部门,往往出现同一单位的两个以上专家同时参与一个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影响了评标的严肃性。

招投标开题报告范文(篇九)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招投标过程和监管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监管体制不统一,法规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招标监管体制,可以说是一种以部门分散监管为主,综合监督为辅的体制,即:分别由水利、交通、建设、国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改委负责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以及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和工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这种部门分散监管模式所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招投标监管中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同体监督,监督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并存,造成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混乱无序的局面。另外,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如部门法规及各种配套政策之间相互掣肘,对于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招标投标法》及相应的配套规定只讲了“不准”,而没有讲违反了怎么办,致使对一些钻政策漏洞的违法违规行为,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条款而难以查处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二)规避招标,逃避监管

主要方式有:一是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将其变为邀请招标。二是肢解工程,化整为零。把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分割成几个独立的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招标要求的规模标准以下,从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三是部分招标,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四是一些业主单位为了私利,把应当招投标的项目直接交给自己所属的单位完成。

(三)参与招投标的主体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首先,有些业主行为不规范。一些业主除了采取各种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外,有的还在招标过程中向管理单位、中介机构、投标企业乱提条件;有的在招标中与投标人存在着利益的交换,与投标人、代理机构相互串通,制定带有倾向性的、不合理的评标办法,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甚至搞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招标市场秩序。其次,部分中介机构行为不端。一些中介机构不中立、不公正,拿谁的钱为谁说话。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了取得代理业务,一味迎合业主,弄虚作假,甚至帮助业主出谋划策钻法律空子;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则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破坏了招标的公平性。再次,一些投标企业存有违规行为。投标中有时出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的情况,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串标、借机抬高或压低标价,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现象,使招投标流于形式。投标企业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的现象也比较多见。

(四)权力干预市场,地方保护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在实际招投标运行中,一些有着这样或那样特殊权力的部门,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凭借其职权,向投资人“推荐”开发商,或是向承揽工程企业“推荐”分包队伍,干预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有的项目业主不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控制信息的发布范围、随意缩短某一程序的时限;有些地区或部门为确保本地、本系统企业中标,违法设置投标许可,采取歧视性资质审查、越权指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限制招标公告发布范围和地点、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排斥外地或外系统的投标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违反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规。

(五)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一是个别领域存在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力度不大、监控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难以做到严格按程序对招投标实施有效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二是存在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督太弱、监督相对滞后等问题。三是工程招投标监管中存在重管理轻查处、重检查轻处理的现象,致使不少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招投标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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