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一篇

《山海经》是一部流传千年的先秦古籍,《山海经》是中国记载神话中最多的一部奇书,《山海经》也是一部地理知识方面的百科全书。

《山海经》是历史与神话的交融,历史中有神话,神话中有历史。“盘古开天地”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宇宙的起源。“女娲造人”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人类的起源;“共工怒触不周山”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中国地理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形地貌的起源。

《山海经》中“刑天舞干戚”里的刑天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传说刑天原是一个无名巨人,因为和黄帝争高下,被黄帝砍掉了脑袋,这才叫他“刑天”的。刑天,就是砍头的意思。刑天原本是炎帝的臣子,新崛起的黄帝打败了炎帝,使他非常气愤,后来又听说蚩尤被黄帝打败后,他再也忍耐不住了,决定和黄帝争个高下。他离开南方天庭,左手握了一面盾,右手拿了一把板斧,直奔中央天庭,向黄帝交战。两人从中央天庭杀到凡间,杀到了常羊门近旁,黄帝冷不防一剑将刑天巨大的头颅砍了下来,并埋在了常羊山里,刑天并没有甘心失败,他突然站了起来,继续战斗。他用双乳当作眼睛,用肚脐当作嘴巴,虽然他的敌人已经跑回天庭,但这是个断头的刑天,至今还在常羊山里,挥舞着手里的斧子呢!后来刑天逐渐成为勇猛将士的象征,并被尊为战神。晋代大诗人陶渊明在《读山海经》的这首诗里,写有“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的诗句。

通过读《山海经》,我知道了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的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要学习大禹的那种持之以恒的精神。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二篇

大家好,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绿山墙的安妮》,我非常感动。

绿山墙是一个地方,安妮是一个人。绿山墙里住着一对夫妇,一个叫马瑞拉,一个叫马修。

马修和马瑞拉想要一个孩子,为的是帮助马修干活。马修和马瑞拉想要一个男孩子。但是,马修向孤儿园的园长说这件事的时候,可能是园长错了,以为他们想要一个女孩子。就转给他们一个女孩子。

等到马修去接那个孩子的时候。到了车站,马修下了车。但是,马修一看,竟是一个女孩子。心想:这可怎么跟马瑞拉交代呢?马修看着这个女孩怪可怜的,就把那个女孩带了回家。让马瑞拉知道后,马瑞拉非常生气。马瑞拉想着,肯定是弄错了,我明明在电话里说的是想要一个男孩,来帮助马修干活的。马瑞拉把自己想的告诉了马修。结果,不幸被安妮听到。

安妮非常伤心。经过了许多年,马瑞拉渐渐喜欢上了安妮。让安妮留在了绿山墙。

安妮是一个孤儿,在孤儿园里,哪能像有爸爸妈妈的孩子那么开心。多么的高兴。

安妮,你现在有了一个家。是多么的幸福,多么快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绿山墙的安妮》。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三篇

我喜欢读书,最近我在读一本《战神联盟》的书。书中描述了塞尔号正面临灭顶之灾,为了拯救塞尔号,布莱克正面迎击一颗如同小行星似的陨石。然而,布莱克的力量是有限的,眼看他就要与塞尔号同归于尽时,一个名叫格兰迪瓦的强大精灵出现了,化解了危机,布莱克与格兰迪瓦结为好友。为了寻找传说中的空间之门,他们一同来到遥远的达克星。达克星上,从天而降的黑星石强烈诱惑着小精灵们,让他们变得强大但却疯狂。诡异的黑暗气息弥漫在整个星球上,甚至也影响到了布莱克,布莱克的黑暗人格渐渐觉醒。谁也无法阻挡破坏与毁灭的脚步,最终布莱克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恢复了正义的力量,拯救了塞尔号,带领小伙伴们走上了探险之路。

这是一个科幻故事,我经常想除了地球之外,真的会有一个达克星存在吗?塞尔号与宇宙飞船哪一个飞得更快?人世间除了人类还拥有具有强大超能力的精灵吗?这一切对我来说真是又神秘又无法解释。

应该是我太小了吧!我还是个一年级的小学生,需要学习的知识还很多。等我长大了,学到更多更新的知识,就能解答我心中那么多的疑惑了吧!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四篇

书,清朴淡雅,和毛笔一起可以说是古代文人的代表,曾经高尔基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是平平常常的书包改变了古都的贫穷,而让古都金碧辉煌,人口众多。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一定会用坚定的口气说道“《绝境狼王》”这四个大字。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一名著名的美国女作家凯瑟琳。拉丝基的著作,故事讲了一头小狼,在绝境中成长为一代狼王的故事。

书有千百万种可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那是因为它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又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从狼的习性到狼的生活。所有都展现得淋漓尽致,深沉的母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还有超常的智慧。

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都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书有百千万种,最喜欢的书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如果你对每本书都细细品味的话,就是是烂的书本也可以看出最好的真理。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五篇

每个人都有一本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它让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写的是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和巧妙的伪装一次又一次揭开幕后真凶莫里亚帝是阴谋,让那些亡命之徒无处可逃。英国伦敦的警察厅也时常找他帮忙呢!不管多么棘手的案件,福欠摩斯都能一一解除。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众多案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案,请听我细细道来;有一次,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一起去旅行,可他们最大的敌人莫里亚帝竟在跟踪他们。福尔摩斯也知道这一点,就找到了莫里亚帝,对他说:"我终究会消灭你,甚至甘愿与你同归于尽!"莫里亚帝咆哮道:"我答应与你同归于尽,但不是你毁灭我!"于是,他们来到了瀑布的悬崖小径上,开始了最后的对决,他们经过搏斗,摇摇晃晃地掉进悬崖。史上最杰出的护法为上卫士和最危险的罪犯一起埋葬在那汹涌激荡的瀑布之水中。我看到这里,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我被[福尔摩斯的大无畏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本书犹如甘露润我的心田;犹如甘甜的泉水;犹如温暖的碳火……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下一页更多相关精彩内容!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六篇

在我的脑海里我喜欢看书、画画、下棋、跳绳……我最喜欢的是看书。

有一次,我在房里看书,妈妈在厨房对我说:“去把食盐拿来。”我听成了针线,飞也似地拿给了妈妈。妈妈立刻哈哈大笑,搞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时妈妈回答:“我叫你拿的是食盐,不是针线,难道针线可以煮饭吗?”我听了,这才醒悟过来。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做任何事情要认真,看书是看书,扫地是扫地,不可以一边扫地一边看书。”我听了头点得像鸡啄米。

还有一次,我来到了新华书店,看见书架上陈列着一本本崭新的书。我像风一样跑过去,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一个小时,老板走过来大声说:“想看买回家看,不要打扰我做生意。”

我看见老板那恶狠狠的神情,从口袋里掏出钱买下了那本书。我一边走一边看。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我抬头一看,居然是妈妈。妈妈亲切地说:“回家再看吧。”一回到家我就拿起书看,连饭也不吃了,晚上还看到了11点,亲戚们都说我是个“小小书虫”。

同学们,虽然我是个“小小书虫”,但我懂得的知识比你们丰富。没听说过一句话吗: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但书一定要看。所以我希望你们也多看些书。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七篇

我最喜欢看《小寓言大道理》,这本书是张琳宇编写。

我认为这本书很有意思,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斑马换衣服》。

小斑马和小白马是好朋友,常常一起玩耍。一天,他们互相讨论自己的衣服。小斑马非常羡慕小白马的衣服,觉得自己的衣服一点儿也不好看,全是斑纹。小白马见好朋友非常喜欢自己的衣服,就借了件雪白的衣服给小斑马穿。小斑马穿上雪白的衣服可神气了!它得意地在草地上四处溜达,好让大家都看到它的新衣服。一头饥饿的豹子发现了小斑马,豹子张牙舞爪的冲向小斑马,于是小斑马躲进树林里。平时,小斑马只要一躲进树林,豹子都找不到它。而这一次,怎么躲也躲不开豹子。小斑马妈妈看见了大喊:快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小斑马听了妈妈的话,立即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藏到树丛里,豹子怎么找也找不到它了。

看到这里,我有一个感想。《别人是别人而我是我》,我有我的优点,别人有别人的优点。在羡慕别人的同时,要学会发现自身的优点。

我认为这本书还可以让人变得很聪明,有个故事叫《乌龟拔河》。斑马、狮子和乌龟一起拔河。可是最后胜利的却是乌龟,因为乌龟趁它们不注意把绳子偷偷拴在一颗大树桩上,狮子和斑马怎么也拔不动。我的感想是《智慧产生的力量是无穷的》。

这本书对我们很有用,希望很多人来阅读这本书。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八篇

一个小女孩,居然和怪兽成了朋友,还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神奇的故事,这就是《故宫里的大怪兽》。

书里有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叫李小雨,有一天她在建福宫花园里捡到了一只洞光宝石耳环,只要把耳环对着太阳,就能够看到天上的神仙,而且,只要带着它,就可以跟怪兽对话,还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自从有了洞光宝石耳环,李小雨身边神奇的事就不断发生,比如她和杨永乐一起去偷菊花仙子酿的菊花酒,一起参加嫦娥、玉兔等神仙们的聚会,她还去过黄鼠狼开的餐厅吃饭。

这些神奇的事让李小雨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在故宫里她再也感觉不到孤单了。因为,野猫梨花、怪兽斗牛、狎鱼、天马、行什、海马等都成了她的好朋友。她跟吻兽一起学游泳,每天给野猫们喂猫罐头。我很羡慕书里的李小雨,我也想拥有一对像李小雨那样的洞光宝石耳环,这样我就可以看见天上神仙们的动态,和动物对话。

《故宫里的大怪兽》不仅故事新奇有意思,还能教给我们许多知识。看完这套书,我也想去故宫里转转,尤其是建福宫花园,书里面说,建福宫花园里有许多金桂树,散发着淡淡香气,特别漂亮。而且,我也想看看能不能捡到神奇的洞光宝石耳环。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九篇

书籍进步的阶梯,让我懂得许多的知识。书籍是一丝阳光带给我温暖。而山海经这本书让我感动,让我沉醉,让我着迷,因此我喜爱它。

《山海经》分为《山经》和《海经》,记载了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神话。这其中有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后羿射日,嫦娥奔月,最令我着迷的就是《大禹治水》了。大禹的爸爸鲧生前未帮人们治好水于是在他死后,他生了一个儿子叫做大禹。大禹知道他爸爸是用堵的办法,但是行不通,于是他想我用疏导的办法吧。他找来几个人说我爸爸堵的方法行不通我们就用疏导的方法,把水引到干旱的地方,说干就干。有一次大禹经过家门前时跟他一起干活的人问他说,您到家了,进去看看吧。大禹摇摇头说,不,我这次不进去了。第二次经过家门时说,您进去看看吧,家人都想您了。大禹摇摇头说,不回去了,走吧。第三次那个人又说这次已经是第三次了,您真的还不回去看看吗?大禹说我不治好这场洪水我是坚决不会回家的。这就是现在常常说的三过家门而不入。通过读《山海经》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大禹的奉献的精神。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十篇

我有很多书,比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荒漠里的对话》、《365夜故事》其中我最喜欢《荒漠里的对话》。

里面说踩面包的小女孩,内容就是从前,有一个叫安多的小女孩,一天妈妈对她说:“安多,你已经长大了,你去看望奶奶去好吗?”安多说:“好的。”妈妈给她穿上漂亮的裙子,给她一个面包,安多就出发了。安多走着走着,她看见前面有一个泥溏,安多不想把裙子和鞋子弄脏,她要把面包放在泥溏里,要踩着面包过泥溏,安多刚把脚踩到面包上,面包就沉下去了,安多也沉下去了。

安多真傻呀!那池溏里的泥是很稀的、是沼泥,哪能禁得住我们沉重的身体呢!这个故事教育我们:看事物不能太单一,有些东西不能光看表面,不能被有些虚拟假象迷惑了我们的双眼。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十一篇

翻开一卷散发着古朴古香的书籍,我醉在其中。书籍,让我沉稳。

——题记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激发起了我对读书的热情。

书籍的宝库是无穷:从书中,我领悟到了“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的思乡情;感受到了“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豪迈情;体会到了“鸟向檐上飞,云从窗里出”的淡泊情。

书籍的宝库是丰富的:从书中,我访遍了东坡居士的激昂,问津了则天大帝的功过,感叹了“凤辣子”的歹毒,也体会了卖火柴小女孩的凄凉。

这些都是书籍对我们教予的雨露甘霖,给我们以滋润。

从小热爱读书的我被家人朋友们戏称“书虫”。

读书我钟情。读书我独爱。有一次,我与朋友一同去书店,在眼花缭乱的书中,我悄悄拿了一本《红楼梦》躲在角落里静静地看。与主人公一同经历生死之恋?善恶美丑。这一看不要紧,忘了时间也忘了自己,身边的时光如同白骏过隙,一下午的时光便在书店中消耗。陪朋友更是万分着急,里里外外找了一遍才在角落中找到了我。这时候早已接近傍晚,但我丝毫不未动依旧如饥似渴阅读,朋友正想发怒,看到我这个样子,火气又下去一大半,半摇头半责怪道:“你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虫啊!”但此时的我,早已沉醉在书中离奇曲折的情节中,不能自拔。

细细掐指算来,我至今已有九年书龄,在这九年中,书籍陪伴我经历了许许多多的风雨,更教会了我知识!

我热爱读书!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十二篇

我喜欢看的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看第49页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有一个小女孩正在卖火柴,突然有个马车飞奔地跑了过来,把小女孩撞倒在了地上。小女孩的一只鞋被马车带走了,又有一个男孩把小女孩的另一只鞋也拿走了。小女孩没有了鞋,光脚在雪地上走着。她走到一个墙角里坐着。然后她点燃了一根小火柴,当时小女孩看见了一个大火炉,当她正想把双脚暖暖时,小火炉不见了。然后,小女孩又点燃了一根小火柴,她看见了一只烤鹅正向她走来,当她正想拿起烤鹅时,火柴又熄灭了。

跟小女孩相比,我实在太幸福了。过年时,小女孩没有吃的,可我却有好吃的,跟小女孩相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穿着美丽的衣裳,有好看的鞋子,可小女孩没有新衣服没有鞋。如果小女孩到我身边,我要给她美丽的衣裳和美丽的鞋子。

看了这篇文章后,我深受启发,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珍惜现在的生活!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十三篇

自从去年去了鲁迅故居以后,我就对鲁迅爷爷有了深刻的印象,我对鲁迅爷爷还不太了解,就想通过其它的方法来补充。终于有一天,妈妈给我办了一张新华书店的借书卡。在三楼的读者俱乐部里,我翻找了许多书后,终于找到了一本关于鲁迅的书——《鲁迅全集》。

书的封面介绍了鲁迅的籍贯、成就,还介绍了他的一些主要文学作品:《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朝花夕拾》、《野草》、《人海杂言》、《荆天丛笔》和《鲁迅全传》等。

现在我已经把《鲁迅全集》借回了家,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篇《鲁迅全传》了。这篇文章总共有二十章,在我看来,它应该是旁人对鲁迅爷爷一生的评价,比如说第一章写刚出生的鲁迅是一个幸运儿;第二章以“天突然坍了”为题写鲁迅十三岁那年他的家庭变故;……全文写了鲁迅从出生到老死的思想、成就、对当时社会的贡献。

虽然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但是我却从看了的文章中知道了深刻的内涵,我一定会花时间去把这本书读完,让鲁迅爷爷的爱国为民思想伴随我茁壮成长!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十四篇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着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十五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陆军中尉八路叔叔写的,一本关于特种兵学校的书。这本书就是——《机械战士》。

《机械战士》是从霹雳虎的一个梦开始的,他梦见穿着一身机械骨头的梅花雀轻而易举地用一只手把自花提起来了。过了一天,教官张小幅、关悦让他们去捣山田六的老巢。特种兵学校让猛虎和飞禽小队去执行这个任务。结果,执行任务时东北虎被抓走了,其他队员就去救他,从而又一次打败了山田六……

这本书因为是借的,所以就大概看了一遍,但是却让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为了借到这本书,我花费了好长时间才从别人手里拿到。这本书里面的10个人物,每个人都才十多岁,但是遇到问题时候,就能这么勇敢,还很有智慧、有担当,这就是我很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书里面有一个搭帐篷的情节,我就照着里面自己做了一个。我先自己去找几根一次性筷子,用胶枪把它们粘成一根根两倍长的小棒。然后,用塑料袋铺在上面,再粘到一起。最后,把小帐篷插入土里,做上一个小门,涂上颜色,别说还真像是一个军用的呢。

读书,带给我们无限的思考;读书,教会我们要做一个勇敢聪明的人。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告诉我的。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十六篇

大人们总说:“书是知识的海洋,是知识的花园;我们是海洋里的鱼,是花园里勤劳的蜜蜂。”我看过许多书,其中让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

文章里有几位动物朋友:笑猫、老头儿、老老鼠、帅仔、地包天、菲娜。它们个性鲜明,如同活生生地站在我们面前一样。

保姆狗老头狼是一只德国腊肠犬,在牧羊犬帅仔来之前它是主人的宠儿,可帅仔来之后,一切都变了,帅仔成了主人的宠儿,老头儿被冷落了。于是老头儿便想方设法陷害帅仔,可单纯的帅仔哪里知道呀?它一次一次地被老头伤害,一次一次被好心的笑猫、老老鼠、地包天救起。坏人没有好下场:有很强嫉妒心的老头狼最终死于车祸。单纯的帅仔非常伤心,它哪儿知道,这个它最亲近的狗曾经要害死它呀。

这本书,每当看到结局,我的鼻子都酸酸的,几滴热泪落到了书上。帅仔的单纯,令我感动;老头儿的阴狠,令我气愤;笑猫、地包天、老老鼠的好心,令我欣慰。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一定不要有嫉妒心,这样,一颗单纯的心会变得很丑。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十七篇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写过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这本书里一个小男孩叫汤姆。索亚。他是一个有趣而又调皮的孩子。他的妈妈和爸爸很早就去世了。现在与他相依为命的只有他的姨妈和弟弟。每当汤姆表现好的时候姨妈就会很开心的表扬他,但他要是敢犯错的话,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一次,她罚汤姆刷墙。对于别人来说刷墙就是一件普通的工作,但对于汤姆来说却让他烦透了。

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对一个小男孩说,这刷墙可不是一个普通人想刷就刷的,只有个别人有资格刷这面墙。于是小男孩越听越有兴趣,说:“能让我刷一下吗?”“不行,除非你用什么东西来换。”于是这个小孩用苹果和他换刷墙的机会。后来越来越多的小孩用自己的宝贝换取了刷墙的机会。汤姆什么也没做,而那些小孩辛苦刷墙,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被汤姆骗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不但有趣,而且还告诉我一些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工作是被逼着做的事情,而玩是自由自在不会被逼着做的事。有时候这两种事,其实就是同一件事。比如,书中的刷墙这件事。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十八篇

一本好书,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又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哈佛家训》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刚接触这本书时,我还不懂书中的道理,可后来,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分为几个部分。每个部分中,都有一篇篇短小、动人的故事。

其中,有一篇文章,名叫《永远都要坐前排》。故事的主人公是玛格丽特,她从小接受了严格的教育。父亲要求她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绝不能落后。面对父亲的严格要求,她以坚定的决心做好任何事,养成了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这使她于1997年担任英国首相。

她的成长路途是艰辛的。每一件事,她都要力争一流。这使她不得不最好地解决每一个问题,因此十分辛苦。但她没有放弃,依旧保持着良好的态度。正是这种态度,使她成为名人,使她成为优秀的人。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人都想得第一,但没有采取行动,使原本应该得到的第一挥之而去。正如塞维斯所说:“放弃毕竟太容易,前进才是难题。”

《哈佛家训》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感人的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以我喜爱的一本书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 第十九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你一定很熟悉吧?对呀!书,的确会让人进步,而有的书却会让人退步。

每个人都有一本看自已最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有的人喜欢一些漫画书、连环画之类的,对自己的学习没有帮助的书,这样只会让自己的知识设有进步。

我最喜欢的书是“话说天在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的《三国演义》。

一开始,我也是喜欢一些连环画之类的书,自从看了电视上面播放的动画版的《三国演义》之后,引起了我对这个故事的兴趣,于是在寒假的时候,买了一本文言文的《三国演义》来看。一开始我看不懂,因为我没信心读懂文言文的《三国演义》。但是因为我对《三国演义》太感到兴趣了,所以就捧起了这本书。认真的阅读起来,结果发现很容易读懂,但是里人物的对话有点读不懂,后来在老师的认真指导下,我越读越懂了,读完了整本书,回忆着那些精彩的地方,真是太多了,如”刘玄德携民渡江,赵子龙单骑救主“。里面的赵云那时似变得天下无敌了。还有就是”驱巨兽六破蛮兵,烧藤甲七擒孟获。“里面的诸葛亮真是足智多谋呀!还有就是…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书—《三国演义》你们喜欢吗?

显示全文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7人评论 , 39人围观)

点击下载
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