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范文(通用九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2-08-25 14:54:52535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范文(篇一)

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研制的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电子版),及综合素质评价表,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的有效途径。只有全面的、科学地评价学生、才能导向学生按照教育方针的方向发展,实现素质教育目标。

一、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为组员全面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组织工作。3-6年级班主任在认真学习了综合素质的评价方法后,结合自己年级学生的特点,认真制定并实施了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工作。

1、认真学习评价内容

规章制度要通过学生的理解才能更好地执行,评价应着眼于真实的学生。因此,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之前,我们组织学生一起认真学习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让学生对综合素质的内容有比较深的理解,才能在综合素质的评价中发挥自主作用。

2、选举产生班级评价领导小组。

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一定要在对被评价者非常了解的基础上进行,为此,在各班内讨论选举产生了班级评价领导小组。其中,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另5-7名学生为评价小组的成员。评价领导小组的任务是要组织和监督班内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

3、让学生关注自己,进行自评

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使学生在参与评价的过程中逐渐养成主体意识。教师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自我意识,使每一个学生都能从被动到主动,积极参与评价。在自我评价的过程中,对自身的表现进行一个回顾和比较深刻的认识,从而让他对自己存在的不足和拥有的优点,有一个比较直观量化的认识。

4、四人小组讨论评价

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四人小组进行讨论互评,让素质评价更公正合理,同时能让学生在讨论过程中发现互相的优缺点。增强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让他们在小组评价时积极发言,大胆评价,发表自己的独到意见。将评价结果与被评价者本人见面,对于有疑义的,进行复议。无疑义后,将结果交至班级评价领导小组。班级4人评价小组初定后,最后的评价结果由评价小组进行总审定汇总,由班主任正式填入报告单。

5、评定结果

本次共评定了全校1820位同学。测评一共分A、B、C、D、E五个等级。其中A级1600人约占总人数的80%,B级200人约占总人数的14%,C级50人约占总人数的6%。

6.认真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版)。

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一些不合理之处

1、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在具体的综合素质评价条例中,有些条例对于低年级学生来说,理解和操作都有困难。

2、优秀、良好、一般和需要努力这些等等的具体衡量标准比较主观,学生容易依赖教师的评价和被评价者的学业成绩进行评价,容易将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范文(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说明:

1. 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 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四、评价等第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公认或权威部门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范文(篇三)

审美与表现自我评价注意一:

推行关注全面发展与尊重差异的综合素质评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全方位、多角度考评学生综合素质。

审美与表现自我评价注意二:

把“基础*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把握基础*发展目标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和学科学习目标,多角度、全方位、多元化综合评价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

审美与表现自我评价注意三:

科学构建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体系,完善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与高中学分管理、综合素质评价有机结合,充分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试验的要求。努力做到具体明确、*作简便,体现多样化,突出可行*,力求评价结果的科学和公平公正。

审美与表现自我评价注意四:

注重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综合素质是学生发展的重要构成,是检查基础*发展目标达成情况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学生能否毕业和继续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我们采取写实*评语与等第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加以表述,写实*评语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以及不足,必须准确、真实、全面并具有代表*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范文(篇四)

为认真做好长沙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xx年-20xx年)》(湘政发〔20xx〕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考试与评价

1.书面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的内容为物理、化学。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

(2)考试时间

(3)考试形式

听障学生的英语听力科目可实行免考。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即500Hz、1000Hz、20xx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的听障学生,可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前申请免试英语听力。符合英语听力免试条件的听障学生要求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可向学校申请备案,由学校向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申请在考试中使用助听设备。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汇总学校申请表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在编排考场时根据情况就近安放播音设备。聋哑学生的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参照听力科目免考方案执行。

(4)成绩呈现方式

初三年级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形式呈现。初二年级生物、地理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百分制)形式呈现。城区初三提前考试科目由初二生物考试成绩(折合成50分)、初二地理考试成绩(折合成50分)和初中体育最终成绩(60分)组成,折合后的提前考试科目总成绩(160分)最终以等级方式呈现。

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最终以等级方式呈现。

(5)等级划分

按照各个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分数划出E等(即不合格等第),然后根据高中教育资源的状况结合录取批次的要求将合格等级以上的成绩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2.学科考查

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课程实施,强化音乐、美术考查,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科考查包括艺术(音乐、美术)考查、语文口语交际考查,英语口语考查,理科实验考查,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含劳动技术操作考查、信息技术上机考查等)等,各项学科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其中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学习能力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理科实验考查和综合实践活动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实践能力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艺术(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审美与表现能力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体育平时成绩、出勤情况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

考查科目允许学生在校内有两次参考机会。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采取全市统一插标与学校自行组织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采取人机对话模式,按照统一组考、相对集中、人人必测的方式进行。艺术(音乐、美术)考查采取统一制卷、分校组考、人人必测的方式进行。

3.成绩管理

4.命题管理

(1)命题原则

按照《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20xx年版)有关要求,优化命题导向,关注核心素养,突出考查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干知识和核心能力,注重试题素材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的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试题要充分体现课程标准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

(2)命题要求

建立并不断充实以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组成的长沙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专家库,每年中考命题教师在纪委全程监督下从专家库随机抽取。所有命题人员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和命题保密协议,进一步完善命题、审题、制卷、评卷等各个环节工作制度,确保考试质量,杜绝差错。

5.考试管理

长沙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命题原则、考试标准及内容形式等由基础教育处牵头。命题、评卷标准及试卷评析和反馈等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基础教育处把关。命题组织和安全、试卷印刷、考试组织、评卷等相关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并承担县(市)、区考试组考的协调工作。

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运动与健康状况等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价。

2.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长沙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组织结构及职责,评价的内容和标准,评价的方法和过程,评价的结果和有关具体要求等。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五个维度分项以等级形式呈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毕业及升学

(一)初中毕业

1.毕业标准

取得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除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直升生外,参加统一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达到以下标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初中毕业证书:

①学业评价书面考试各项成绩达到D等及D等以上;

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维度达到C等及C等以上。

2.补考

初中毕业生书面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由毕业学校组织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到C等的学生,学校可安排补测或充实其实证材料。补考达到上述毕业标准者,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二)高中招生录取

1.组织实施

城区的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的高中招生录取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市教育局中招办相关方案组织实施。

2.计划下达

城区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高中招生计划,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县高中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要符合国家对高中阶段普职分流的总体要求,普高和职高招生计划原则上大体相当,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完善操作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公办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计划。

3.录取依据

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评价等第、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的情况。

4.多样化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学校除划线招生外,还实行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和推荐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重点类学校优先、志愿填报和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招生政策。

指标生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40%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招生区域的公办初中。

直升生

①对口直升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该校招收对口直升生的指标。对口帮扶类学校的指标数为微机派位到受援学校且连续在该校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10%;委托管理类学校的指标数为在被托管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3%5%。委托管理满6年的学校逐步减少对口直升生指标,第7年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

②本校直升生,普通完全中学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招收本校初中直升生的指标。直升本校高中的指标数控制在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

特长生

为支持学校办出特色,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资格范围内,对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根据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在政策规定的范围按标准录取。

推荐生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但因家庭变故、疾患、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学业考试失误的学生,可依据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两名资深教师提交的推荐信以及核实的情况,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范围内由招生学校破格录取。

保障措施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必须通过规范程序和制度创新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市和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公示、诚信、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杜绝招生腐败现象,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一)公示制度

提前向社会公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等。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诚信制度

逐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对参与命题、评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奖惩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在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可向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

纪委、监察室

、,

基础教育处,

民办教育处,

接受社会监督。

(四)责任追究制度

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将招生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学校的绩效考核。校长和纪委书记均为第一责任人,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

其他事项

(一)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本方案由长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范文(篇五)

为认真做好长沙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xx年-20xx年)》(湘政发〔20xx〕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考试与评价

1.书面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的内容为物理、化学。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

(2)考试时间

(3)考试形式

听障学生的英语听力科目可实行免考。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即500Hz、1000Hz、20xx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的听障学生,可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前申请免试英语听力。符合英语听力免试条件的听障学生要求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可向学校申请备案,由学校向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申请在考试中使用助听设备。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汇总学校申请表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在编排考场时根据情况就近安放播音设备。聋哑学生的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参照听力科目免考方案执行。

(4)成绩呈现方式

初三年级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形式呈现。初二年级生物、地理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百分制)形式呈现。城区初三提前考试科目由初二生物考试成绩(折合成50分)、初二地理考试成绩(折合成50分)和初中体育最终成绩(60分)组成,折合后的提前考试科目总成绩(160分)最终以等级方式呈现。

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最终以等级方式呈现。

(5)等级划分

按照各个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分数划出E等(即不合格等第),然后根据高中教育资源的状况结合录取批次的要求将合格等级以上的成绩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2.学科考查

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课程实施,强化音乐、美术考查,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科考查包括艺术(音乐、美术)考查、语文口语交际考查,英语口语考查,理科实验考查,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含劳动技术操作考查、信息技术上机考查等)等,各项学科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其中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学习能力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理科实验考查和综合实践活动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实践能力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艺术(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审美与表现能力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体育平时成绩、出勤情况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

考查科目允许学生在校内有两次参考机会。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采取全市统一插标与学校自行组织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采取人机对话模式,按照统一组考、相对集中、人人必测的方式进行。艺术(音乐、美术)考查采取统一制卷、分校组考、人人必测的方式进行。

3.成绩管理

4.命题管理

(1)命题原则

按照《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20xx年版)有关要求,优化命题导向,关注核心素养,突出考查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干知识和核心能力,注重试题素材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的.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试题要充分体现课程标准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

(2)命题要求

建立并不断充实以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组成的长沙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专家库,每年中考命题教师在纪委全程监督下从专家库随机抽取。所有命题人员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和命题保密协议,进一步完善命题、审题、制卷、评卷等各个环节工作制度,确保考试质量,杜绝差错。

5.考试管理

长沙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命题原则、考试标准及内容形式等由基础教育处牵头。命题、评卷标准及试卷评析和反馈等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基础教育处把关。命题组织和安全、试卷印刷、考试组织、评卷等相关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并承担县(市)、区考试组考的协调工作。

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运动与健康状况等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价。

2.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长沙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组织结构及职责,评价的内容和标准,评价的方法和过程,评价的结果和有关具体要求等。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五个维度分项以等级形式呈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毕业及升学

(一)初中毕业

1.毕业标准

取得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除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直升生外,参加统一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达到以下标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初中毕业证书:

①学业评价书面考试各项成绩达到D等及D等以上;

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维度达到C等及C等以上。

2.补考

初中毕业生书面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由毕业学校组织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到C等的学生,学校可安排补测或充实其实证材料。补考达到上述毕业标准者,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二)高中招生录取

1.组织实施

城区的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的高中招生录取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市教育局中招办相关方案组织实施。

2.计划下达

城区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高中招生计划,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县高中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要符合国家对高中阶段普职分流的总体要求,普高和职高招生计划原则上大体相当,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完善操作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公办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计划。

3.录取依据

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评价等第、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的情况。

4.多样化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学校除划线招生外,还实行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和推荐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重点类学校优先、志愿填报和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招生政策。

指标生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40%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招生区域的公办初中。

直升生

①对口直升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该校招收对口直升生的指标。对口帮扶类学校的指标数为微机派位到受援学校且连续在该校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10%;委托管理类学校的指标数为在被托管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3%5%。委托管理满6年的学校逐步减少对口直升生指标,第7年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

②本校直升生,普通完全中学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招收本校初中直升生的指标。直升本校高中的指标数控制在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

特长生

为支持学校办出特色,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资格范围内,对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根据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在政策规定的范围按标准录取。

推荐生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但因家庭变故、疾患、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学业考试失误的学生,可依据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两名资深教师提交的推荐信以及核实的情况,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范围内由招生学校破格录取。

保障措施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必须通过规范程序和制度创新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市和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公示、诚信、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杜绝招生腐败现象,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一)公示制度

提前向社会公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等。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诚信制度

逐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对参与命题、评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奖惩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在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可向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

纪委、监察室

、,

基础教育处,

民办教育处,

接受社会监督。

(四)责任追究制度

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将招生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学校的绩效考核。校长和纪委书记均为第一责任人,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

其他事项

(一)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本方案由长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范文(篇六)

上海理工大学

★主要内容

1.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

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表现,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

2.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

学生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科特长和学习兴趣等。

3.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

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能力等。

4.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学生的想象力、创新意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实践体验经历,创新与实践活动成果/作品等。

结合该校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参考信息如下:

(1)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在党团、班集体等组织里参与活动的情况;

(2)在学校的学科成绩以及学科成绩的校内排位情况;自主选修课程等情况;

(3)参与创新性、研究型课程学习的情况;参与调查研究、撰写实验报告、研究性课题报告、发表论文等情况;

(4)个人有关学科类、科技活动及体育、艺术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创造发明专利获得情况等。

★使用范围与使用方法

1.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春季考试招生录取中的使用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基本信息将作为参考材料之一在校测面试时提供给专家使用,该信息将作为专家评分的参考依据之一。

2.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的使用

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省份,通过规定途径向该校提供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普通高考录取环节,学校在严格按照当年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3.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其他方面的使用

上海考生报名参加该校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或有关本科招生的各类活动中,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并参考此信息。

上海海事大学

★主要内容

1.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

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表现,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

2.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

学生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科特长和学习兴趣等。

3.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

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能力等。

4.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学生的想象力、创新意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实践体验经历,创新与实践活动成果/作品等。

结合该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内容如下:

(1)学生本人的自我介绍及对未来职业或专业兴趣情况;

(2)在党团、班集体等组织里参与活动的情况;

(3)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

(4)在学校的学科成绩以及学科成绩的校内排位情况;

(5)参与研究型课程学习的情况;

(6)个人有关学科类、科技活动及体育、艺术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创造发明专利获得情况等;

★使用范围与使用方法

1.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春季考试招生录取中的使用

在春季考试招生中,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作为学校春季考试招生校测的参考依据。学校将根据当年春季考试招生政策和学校需要,对应参考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有关内容,并在校测阶段,将综合素质纪实报告提供给校测面试评委作为参考依据。

2.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的使用

在普通高考录取环节,学校在严格按照当年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把上海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内容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

3.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中的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上海考生报考该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审核参考材料。

4.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其他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使用

上海考生报名参加该校各类特殊类型招生或有关本科招生的各类活动中,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并将此报告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范文(篇七)

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号)、《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xx〕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突出评价的激励与导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励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进步,使评价过程成为发现和发展学生潜能、了解学生发展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过程。

(二)科学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学生自评、互评为主,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使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对学生发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做到阶段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

二、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基础性发展目标。

三、评价方式及结果呈现

(一)评价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教师、家长参与。教师要全程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开展评价,促进学生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使评价过程民主、真实、和谐;家长要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公正客观评价自己的孩子。

学生成长记录是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学校要引导学生以事实为基础做好成长记录,如实反映学生在基础性发展目标上的各方面表现,其中应重点包含学习情况的记录,如选修课的修习及所获学分的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学校社团活动等基本信息。要特别鼓励学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和个性特色的重要实证性材料,真实、准确地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学生成长记录应主要由学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导学生在收集成长记录材料的过程中,看到自己的进步,形成正确的自我评价。

(二)评价结果呈现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的评定采用“合格”(记为h)、“尚需努力”(记为s)形式呈现。学生行为表现符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基本要求,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具备一定的交流与合作能力的,应评为“合格”。有严重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基本要求,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评为“尚需努力”。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范文(篇八)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20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

(一)把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强化素质教育导向。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贯彻落实《xxx中央xxx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三)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四)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面向全体师生特别是学生家长和社会进一步倡导素质教育,宣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有利于全面客观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发展状况;有利于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学生、评价学生,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成长过程。

2、公平公正性原则

评价前公开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组成和有关制度;参与评价人员包括学生和教师都应坚持标准,要对评定的各个维度、要素和关键表现准确把握,重实际、重依据,全面衡量评价;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进行准确的描述,确保评定结果和学生表现相一致,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以偏概全。

3、规范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是直接关系到学生升学乃至学生前途的工作,必须做到操作规范,要建立公示、监督、申诉等必要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保证评价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具有较高的信度。

4、导向性原则

以新课程改革作为评价理念,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习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发挥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把评价的过程变成学生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

三、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由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20xx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的全面指导。

学校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

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

②领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

③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学校评价监察小组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如果不能够处理,应及时上报市评价监察小组。

四、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五个维度: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围绕这五个维度的关键表现和实证材料进行评价,具体分为方面、要素、关键表现三级,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详细内容可参考《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各校可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各要素、关键表现及其实证材料做适当调整,但应注意保证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学生日常表现和关键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提交的实证材料,主要提供以下六项实证材料:

①统一考试、考查的成绩;

②关键的表现性作品、作业;

③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④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

⑤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社会人士);

⑥自我描述。提倡和鼓励学校提供平时积累的学生成长记录或其他材料。

3、班级评价小组负责主持本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材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地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

五、评价的主体

为了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各学校应该遵循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评价中要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小组或全班评价)、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等有机结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增加专家评价。考虑到本评价对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为高利害性评价,学生自评及家长评价不纳入等级计算,以评语的形式呈现。

每个初中毕业班均应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建议人数为3—5人或以上。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小组名单要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一个月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则需要作相应调换。班级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小组成员确定后,要报区、县和市两级评价工作委员会备案。

六、评价程序与方法

(一)宣传培训。学校就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内容、标准、方法、过程、制度等内容,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学习,做好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

(二)资料整理。班级评价小组对毕业班学生的三年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及成长记录袋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经公示、核定确认后录入电脑。

(三)多元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则,坚持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学生。

1、学生自评。对自己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描述性评语不超过200字。

2、学生互评。20xx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公民道德素养”采用同学互评方法,“学习态度与能力”采用班级学生代表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其它三个方面暂不采用互评方法)。互评和学生代表评价时学生按本方案的“公民道德素养评价标准及说明”和“学习态度与能力评价标准及说明”,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等级评价。“公民道德素养”方面学生互评权重占50%,“学习态度与能力”方面学生代表评价权重占25%。学生代表由班委会成员和学生推荐代表共10人组成。

3、家长评价。学生家长对学生作出综述性评语,其要求与学生自评要求相同。

4、教师评价。教师评价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方面所占权重为50%,在“学习态度与能力”方面占25%,其它方面的教师评价按本方案“评价标准及说明”执行。

5、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相结合。其中,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中,平时成绩占50%;实践与创新维度中,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学校组织的信息技术考查,各占50%;运动与健康维度中,学生平时体育成绩和体育表现作为实证材料,各占50%;审美与表现维度中,平时成绩与统一考查相结合,各占50%。

(四)建立档案。学校应为每位学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状况。学生的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确定后,由班主任组织填写在《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见操作手册)中,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名,同时将学生提交的原始资料,选择其中重要的部分(如关键考试试卷、关键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报告、特长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自我描述性评语等)整理装订成册,作为附件,一并收入学生评价档案袋,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

(五)审核认定。评价结果由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对各班级上报的评价结果材料,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的审查,对班级评定中的不同意见进行仲裁,学校评价监察小组负责对有关的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复议和处理。最后在《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收入学生档案袋。

(六)结果告知。每个学生的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如学生及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学校评价监察小组应进行调研与处理。学校评价监察小组受理后,应进行调查和复议,如果发现确实有误,应及时处理并记载更改缘由,要由2名以上领导签名负责,并及时上报市评价监察小组。同时要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七)汇总备案。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将本学年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填写《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统计表》,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七、评价结果的呈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

(一)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三年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的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综合性评语应根据学生五个评价维度的具体表现以定性描述为主。综合性评语要由班主任收集学生自评、家长评价结果,在班级评价小组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下写出。

(二)评价等级。每个方面的评价结果分为A、B、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公民道德素养”不限定等级比例,“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四个方面每所学校A等学生不得超过全体学生的40%。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被评为d等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八、评价结果的使用

根据我市20xx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我市在以下两个方面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一)作为初中毕业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

(二)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我市在高中招生时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与学业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依据,具体方式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九、评价工作的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3月:研制方案、成立机构、征求对方案的修改意见;

4月:宣传动员、学习培训。

(二)实施阶段

4月下旬:市教育局根据省《中考纲要》制定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操作)考查、艺术(音乐、美术)考查评分细则;区、县、校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试点评价。

5月上旬:评价专业人员培训(地点待定);

5月中、下旬:各项评定全面实施;

6月10日前:各校(xx县由县教体局统一报送)将评价结果(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教研室三号办公室江一新老师处。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范文(篇九)

摘要:随着素质教育理念的提出,社会各界开始越来重视学生素质教育的培养。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写实记录”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本文将探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写实记录”的功能与操作方法。

关键词: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寫实记录;功能方法

高中阶段是学生成长与学习的关键时期,对学生未来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素质教育理念的提出,社会各界开始越来重视学生素质教育的培养。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评价能够起到督促作用,同时又能够激励学生更好地发展。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写实记录”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写实记录”能够真实得反应学生学习的状况,对人才培养评价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写实记录”如何“写实”

现在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写实记录”存在一定的不足。综合素质评价中进行“写实记录”的目的,是为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记录,是考核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表现的一种证明。通过对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的评价来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本来是高中综合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够反应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情况。但是,现在很多普通高中学校并不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至于评价过程简单,评价内容不写实、不客观,造成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缺失。长期以来,对学生道德修养与人文素养等综合素质评价标准都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在评价当中不能实现“写实记录”,往往采用A、B、C级这种模糊的评级制度。这种评价过于模糊不能客观地反应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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