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文章段落赏析范文高中 第1篇

“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句是本词的序言,交代其写作有关方面的情况。是在中秋夜欢饮赏月大醉时,即境生情,写下的怀念弟弟苏辙的一首词作。本词是最负盛誉的中秋词,《水浒》“血溅鸳鸯楼”一回歌妓中秋赏月饮酒即唱此词。词作于熙宁九年即丙辰(1076)中秋。当时,苏轼因不合于新政,第次出任地方官知密州,时其弟苏辙在济南,兄弟间已有六、七年未能见面。

词的上片写中秋欢饮达旦。下片兼怀子由。开篇从李白《把酒问月》“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化出,面对皎月,饮酒对歌,浮想联翩,不甚感慨。由中秋圆月,勾起对亲人的想望。“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是议论,脱口而出,是自古名言。“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直接是对子由而发的`祝愿,它语出谢庄《月赋》“隔千里兮共明月”,也是代天下所有的牛郎织女立言的。它表达了一种通达的人生观:现实人生尽管有缺憾,却依然使人留恋,让我们以对亲爱者的良好祝愿来弥补这一缺憾吧。

小说文章段落赏析范文高中 第2篇

中秋月-诗歌文赏析

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

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

(1)银汉:即银河。玉盘:指月亮。

夜幕降临,云气收尽,天地间充满了寒气,银河流泻无声,皎洁的月儿转到了天空,就像玉盘那样洁白晶莹。我这一生中每逢中秋之夜,月光多为风云所掩,很少碰到像今天这样的美景,真是难得啊!可明年的中秋,我又会到何处观赏月亮呢?

首句言月到中秋分外明之意,但并不直接从月光下笔,而从“暮云”说起,用笔富于波折。明月先被云遮,一旦“暮云收尽 ”,转觉清光更多。句中并无“月光 ”、“如水”等字面,而“溢”字,“清寒”二字 ,都深得月光如水的神趣,全是积水空明的感觉。月明星稀,银河也显得非常淡远 。“银汉无声”并不只是简单的.写实,它似乎说银河本来应该有声的,但由于遥远,也就“无声”了,天宇空阔的感觉便由此传出。今宵明月显得格外团 ,恰如一面“白玉盘”似的。语本李白《古郎月行》:“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 。”此用“玉盘”的比喻写出月儿冰清玉洁的美感,而“转”字不但赋予它神奇的动感,而且暗示它的圆。两句并没有写赏月的人,但全是赏心悦目之意,而人自在其中。 明月团,更值兄弟团聚,难怪词人要赞叹“此生此夜 ”之“好”了。从这层意思说,“此生此夜不长好 ”大有佳会难得,当尽情游乐,不负今宵之意。不过,恰如明月是暂满还亏一样,人生也是会难别易的。兄弟分离在即,又不能不令词人慨叹“此生此夜”之短。从这层意思说 ,“此生此夜不长好”又直接引出末句的别情。说“明月明年何处看”,当然含有“未必明年此会同 ”的意思,是抒“ 离扰”。同时,“何处看”不仅就对方发问,也是对自己发问,实寓行踪萍寄之感。末二句意思衔接,对仗天成。“此生此夜”与“明月明年”作对,字面工整,假借巧妙。“明月”之“明”与“明年”之“明”义异而字同,借来与二“此”字对仗,实是妙手偶得。叠字唱答,再加上“不长好”、“何处看”一否定一疑问作唱答,便产生出悠悠不尽的情韵。

这首词从月色的美好写到“人月圆”的愉快,又从今年此夜推想明年中秋 ,归结到别情。形象集中,境界高远 ,语言清丽,意味深长。《阳关曲》原以王维《送元二使安西》诗为歌词,苏轼此词与王维诗平仄四声,大体结合,是词家依谱填词之作。

小说文章段落赏析范文高中 第3篇

放寒假的时候,学校号召大家买《增广贤文》,开始我觉得很反感,不屑于看,但在老师的要求和父母的监督之下不得不读,所以我只能硬着头皮看,不料,这本书里的好多谚语或佳句,不但读起来琅琅上口,久而久之,读《增广贤文》渐渐成了我的乐趣。

《增广贤文》第一篇是勤学惜时篇,教育我们要珍惜学习时间,第二篇是良师益友篇,教育我们要做正人君子,第三篇是修身处世篇,教育我们处处为别人着想,第四篇是谦虚谨慎篇,教育我们为人要谦虚好学,不能骄傲自满,第五篇是节俭知足篇,告诉我们为人要低调,不能太过奢施,第六篇是人生哲理篇,教给我们一些人生的哲理。

我最喜欢的是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意思是说忠诚的言语听起来好像不那么好听,但是对我们的言行有好处,能治好病的药,喝起来虽然很苦,但是对病有好处。

这句话的潜在意思是教育我们不能只听一些顺耳的话,只有真正有用的话才是好话,药只有真正能治病的药才是好药。

读完了《增广贤文》我才明白了什么是真的孝敬父母、关爱伙伴、什么是坚定的信念等等……

小说文章段落赏析范文高中 第4篇

烈文原文及赏析

佚名〔先秦〕

烈文辟公,锡兹祉福。惠我无疆,子孙保之。无封靡于尔邦,维王其崇之。

念兹戎功,继序其皇之。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不显维德,百辟其刑之。於乎,前王不忘!

有功有德众诸侯,天赐你们莫大福。给我恩惠也无量,子孙长保此福祥。莫在你国铸大错,一心尊崇周君王。感念你们立大功,继续立功又弘扬。国强莫过有贤才,四方才会来归降。先祖伟大在美德,诸君应当为榜样。先王典范永不忘!

烈:武功。一说“光明”。文:文德。辟(bì)公:指助祭诸侯。锡(cì):赐。兹:此。祉(zhǐ):福。惠:爱。一说“顺”。无疆:无穷。保:守住。封:大。靡(mí):累,罪恶。一说“封”指专利敛财,“靡”指奢侈。崇:立。一说“尊重”。戎:大。继序:继承祖业。序,通“叙”,业。皇:光大。竞:强。一说“争”。维:于。训:服从。一说“效”。不(pī):通“丕”,大。百辟(bì):众诸侯。刑:通“型”,效法,模范。於(wū)乎:叹词。前王:指周文王、周武王。

《周颂·烈文》对诸侯具有安抚与约束的双重作用。全诗共十三句,不分章,可按安抚与约束之意分为两层:前四句和后九句。前四句是以赞扬诸侯的赫赫功绩来达到安抚的目的。这种赞扬可以说臻于极致:不仅赐予周王福祉,而且使王室世世代代受益无穷。助祭的诸侯都是周王室的功臣,被邀来助祭本身就是一种殊荣,而祭祀时周王肯定其功绩,感谢其为建立、巩固周_所作的努力,使诸侯在祭坛前如英雄受勋,荣耀非常,对周王室的感激之情便油然而生。

但是,周王为君临四海的天子,对诸侯仅有安抚,只让诸侯怀感激之情是不够的.,他还必须对诸侯加以约束,使诸侯生敬畏之心。后九句以“无”领起,这个“无”通“毋”,释“不要”,为具强烈感情色彩的祈使词,使文气从赞扬急转为指令,文意则由安抚转为约束。七句中用了两个这样的“无”,以断然的语气,训诫诸侯必须遵从;“百辟其刑之”,更是必须效法先王的明确训令;而“前王不忘”似乎只是训诫诸侯不要忘记先王之德,却又隐含不要忘记先王曾伐灭了不可一世的商纣,成王也在周公的辅佐下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的叛乱,即不要忘记周王室具有扫荡摧毁一切敌对势力的雄威。

后九句的指令、训戒,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即正名。《左传·昭公七年》:“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故《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段话中所说的君臣名分,与《周颂·烈文》这首诗所表达的完全一致。后者虽然没有点出“君臣”二字,含义却更加深刻:诸侯的功绩再大,也不过是尽臣子的本分而已,并且仍要一如既往这么做下去;周王的号令诸侯,乃是行君临天下的威权,并将绵延至子孙万代。

小说文章段落赏析范文高中 第5篇

小说《长恨歌》赏析

《长恨歌》:四十岁女人的恨爱情歌

刚刚看完了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就像是在脑海里拍摄完一部文艺长片,这里头的滋味,百般涌上心头。

它描述的是40年代的一位上海小姐。她处于灯红酒绿的繁华旧上海中,经历了人生该有的波澜,从一个时代走向另一个时代。她是上海的精灵,是美的使臣,她叫王琦瑶。

王琦瑶本是中产资级家庭的一位闺女吧,她热爱唱歌,哼着_的《四季调》,处在上海的一处弄堂里。她算不上是校园的才女,却有着家常养眼的好看。这美,不是远距离的美,而是近在咫尺的美。

因一次与好友到片厂去参观,王琦瑶他一步一步的走向上流社会。因导演的介绍,摄影爱好者程先生为他影了一辑照片,这照片,渗透着女人动静中的妩媚。王琦瑶身上所散发的味道,是女人的韵味。她的一张玉照刊登在上海周刊上,名为《沪上淑媛》。这小有名气的中学女生,便在众人的推举喧哗中选上了上海小姐。她以净素取胜,在二十朵红花中脱颖而出,她是三小姐,上海小姐的季军。

可她是苦命的鸳,一生总是错过爱情。

在她还是三小姐的时候,遇上军官李主任。于是,18岁的王琦瑶成了40多岁的李主任的闺中情人,住在与世隔绝豪华又凄清的爱丽丝公寓里。每天与寂寞为伴,做着最孤独的等待。在这小小的公寓,就这样一寸一寸的吸取了阳光,掳走了一个女人如水般的年华。

只能说,奢侈的生活维持不了多久吧。数月未回的李主任在硝烟中罹难了,这王琦瑶,便成了一名不是寡妇的寡妇。

在上流社会中陨落的红星,在一阵邬桥镇的留连之后,又回到了她土生土长的旧上海。这是上海的角落,是摇摇欲坠的“平安里”。王琦瑶成了一名打针护士,却认识了毛毛娘舅康明逊。

这本是不应该的恋情,作为“不正经”的女人,王琦瑶自知不能却仍是陷入这段情。这段情,耗了她多少的情感,却意外的怀上了孩子。

这时王琦瑶还和另一个男人纠缠不清,那便是俄国人萨沙。萨沙对女人了如指掌,却被王琦瑶坑了一回。她把孩子说成是萨沙的了,这怯懦的俄国男人,还是逃了。

苦命的王琦瑶养了个不顺心的女儿薇薇,当然她的薇薇并没有母亲容貌的惊叹。她是潮流的追随者,执拗地对待不易老的母亲。她只知道大把大把的花母亲的钱,却从来不想这钱是从哪里挤出来。还好这女儿最终得到了幸福,随丈夫去了美国。

40岁的王琦瑶风韵犹存。她有着一帮青春无限的年轻朋友,还收着一个暧昧不清的小情人。王琦瑶就是命不好,每一个男人都离她而去。

王琦瑶是片场中银幕上的女星,最终只能死于非命。她是粉红色的,就连死,也死得那般风尘……

王琦瑶还是时尚的领路人。她善于抓住时尚,把握时尚。她清楚地了解流行这东西的轮回,她能轻松熟练地将旧款的衣服改成大街上时尚里的独一无二。王琦瑶,是个女人中的女人。

王琦瑶一生没有走进婚姻,却有作为妻子和母亲的经历;王琦瑶有辉煌的命运,却有时代变故的唏嘘;王琦瑶邂逅的四段爱情,却只能称得上是纠葛。

这如蝶一般华丽的人生,也如花一样短暂凄苦的人生,是王琦瑶的人生。对于一个旧上海的女人,是幸还是不幸?

《长恨歌》:触目惊心的当代文艺小说

总的来说,《长恨歌》算是一部触目惊心的当代文艺小说吧。这情节里处处显现的是生活,虽然距离我们有半个多世纪,却无不洋溢着逼真。这故事的情节,是以王琦瑶为主线,引出了许许多多过客般的附线。

故事的情节是对旧上海的反映,有弄堂,有流言,有闺阁,有邬桥。它既是写一个女人的一生,也是写40年代到80年代上海的一生。这本书是家常里的一点离奇,也是离奇里的一点家常。似乎处处都有值得写,值得看的地方。

可以说,这书是写得贴心的,写得慰贴的。贴心里有一分理解,慰贴里有一分震撼。

小说文章段落赏析范文高中 第6篇

《从文自传》赏析

沈从文(1902-1988):中国现代文学大师,原名沈岳焕,湖南凤凰县人。14岁投身行伍,浪迹湘川黔边境地区。1922年离开军队,更名“从文”,开始自学写作。代表作有小说《边城》、《长河》,散文集《从文自传》、《湘行散记》等。沈从文为人赤诚,文学成就斐然,“赤子其人,星斗其文”被公认是对他的恰切评价。《从文自传》写于1931年,记录了沈从文从出生至20岁时走上“从文”道路的经历。

若在4月落了点小雨,山地里田塍上各处全是蟋蟀的声音,真使人心花怒放。在这些时节,我便觉得学校真没有意思,简直坐不住,总得想方设法逃学上山去捉蟋蟀。有时没有什么安置这些小东西,就把第一只捉到手后,又捉第二只。两只手各有一只后,就听第三只。本地蟋蟀分春秋二季。春季的多在田间泥里草里,秋季的多在人家附近石罅瓦砾中。如今它们只在泥层里,所以即或两只手各有一只后,我总还可以想方设法把第三只从泥土中赶出,看看若比手中的大些,即开释了手中所有,捕捉新的。如此轮流换去,一整天仅捉同两只小虫。

城头上有白色炊烟,街巷里有摇铃铛卖煤油的声音时,约当下午3点,我则赶忙走到一个刻花板的老木匠那里去,很兴奋地同那木匠说:师傅师傅,今天可捉了大王来了!那木匠便故意装成无动于衷的神气,仍然坐在高凳上玩他的车盘,正眼也不看我说:不成,不成,要打得赌点输赢!我说:输了替你磨刀成不成? “嗨,够了,我不要你磨刀。你哪会磨刀?上次磨凿子还磨坏了我的家伙!”这不是冤枉我,我上次的确磨坏了他一把凿子。不好意思再说磨刀了,我说:师傅,那你借给我一个瓦盆子,让我自己来试试这两只谁能干些好不好?那木匠想了想,好像莫可奈何才让步的样子,说:借盆子得把战败的一只给我,算作租钱。我满口答应:那成那成。于是他方离开车盘,很慷慨地借给我一个泥罐子。顷刻之间,我就只剩下一只蟋蟀了。这木匠看看我捉来的虫还不坏,必向我提议:我们来比比,你赢了我借你这泥罐一天;你输了,你把这蟋蟀给我,办法公平不公平?我正需要那么一个办法,连说公平公平。于是这木匠进去了一会儿,拿出一只蟋蟀来同我的斗。不消说,三五回合我的就败了。他的蟋蟀照例却是我前一天输给他的。那木匠看看我有点颓丧,明白我认识那只小东西,担心我生气时一摔,一面赶忙收拾盆罐,一面带着鼓励我的神气笑笑说:老弟,老弟,明天再来,明天再来!你应当捉好的来,走远一点。明天来,明天来!我什么话也不说,微笑着,出了木匠的大门,回家了。

这是沈从文童年生活里的一个片段。童年的沈从文并不是一个“乖孩子”,最擅长的恐怕就是编谎逃学。他倾向于“到日光下去认识这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即使是在上学路上,他也会拐着弯走远路,以便多看一些光景。在他生长的小城里,他看到了针铺、伞铺、剃头铺、铁匠铺、皮靴店、染坊、豆腐坊等是如何工作,他也经常跑到野外以及下河游泳。总的来说,他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自由欢快。对于写童年生活的这部分,沈从文取了个这样的标题: 《我读一本小书的同时又读一本大书》。小书指的是学校的课本,大书则指他身处的世界以及生活。

“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我得认识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吸收消化,却不须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这样的童年生活,不仅丰富了沈从文的生活知识,而且赋予他充满想象力的气质——“回到家里时,夜间我便做出无数稀奇古怪的梦,经常是梦向天上飞去,一直到金光闪烁中,终于大叫而醒。这些梦直到将近二十年后的如今,还常常使我在半夜里无法安眠,既把我带回到那个过去的空虚里去,也把我带往空幻的宇宙里去。”

知识以及想象,无疑都成了他后来写作的营养。

原书选摘二

一排篷船泊定在水边,有二十余只,其中一只较大的还悬了一面红绸帅字旗。各个船头上全是兵士,各人皆在寻觅着指定的船。我一个人背了个大包袱,怯怯地站到岸上,随后向一只船旁冲去,轻轻地问:有地方吗,大爷?那些人总说:满了,你自己看,全满了!你是第几队的'?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应分在第几队,也不知道去问谁。有些没有兵士的船看来仿佛较空,他们要我过去问问,我却总因为船头上站有穿长衣的秘书参谋,他们的神气实在令我害怕,所以不敢冒险过去。

天眼看渐渐夜了下来。有些人已经在船头烧火煮饭,有些人已蹲着吃饭,我却坐在岸边大石上,发呆发愁,想不出什么办法。那时宽阔的江面,已布满了薄雾,有野鹜之类拍翅在水面向对河飞去,天边剩余一抹深紫。见到这些新奇光景,小小心中来了一分无言的哀戚。自己便微笑着,揉着为长途折磨坏了的两只脚。我明白,生命开始进入了一个崭新世界。

我们移防到一个名叫怀化的小乡镇……到了这个地方,因为勉强可以写几个字,那时填造枪械表正需要一些写字的人,有机会把生活改变一个方式,在那领饷清册上,我便成为上士司书了。我在那地方约一年零四个月,大致眼看杀过七百人。一些人在什么情形下被拷打,在什么状态下被砍头,我可以说全部懂透了。又看到许多所谓人类做出的蠢事,简直无从说起。这一份经验在我心上有了一个分量,使我活下来永远不能同城市中人爱憎感觉一致了。从那里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我看了些平常人没看过的蠢事,听了些平常人没听过+的喊声,且嗅了些平常人没嗅过的气味,使我对于城市中人在狭窄庸懦的生活里产生的做人善恶观念,不能引起多少兴味,一到城市中来生活,弄得忧郁孤僻,不像有正常“人”的感情了。

从这一部分,我们可以大略了解沈从文的少年生活。14岁时,他便离开家乡开始了漂泊的行伍生活。刚出门的他还完全是个小孩, “不知道自己应分在第几队,也不知道去问谁”,到了吃饭时间,也只是“坐在岸边大石上,发呆发愁,想不出什么办法”。短短数年之后,他那颗依然年轻的心却已变得沉重,因为在这几年里,他见惯了杀戮以及其他“许多所谓人类做出的蠢事”。在沈从文作品里,我们普遍看到的是他对美好人性的讴歌;他笔下的世界,也往往有如世外桃源一般纯净。这大概就是因为他少年时这段特殊的经历,使他对人性丑恶的一面充满厌倦吧。

原书选摘三

这印刷工人我很感谢他,因为若没有他的一些新书,我虽时时刻刻为人生现象、自然现象所神往倾心,却不知道为新的人生智慧光辉而倾心。我从那儿知道了些新的、正在另一片土地同一日头所照及的地方的人,如何去用他们的脑子,对于目前社会作一度检讨与批判,又如何幻想一个未来社会的标准与轮廓。他们那么热心在人类行为上找寻错误处,发现合理处,我初注意到时,真发生不少反感!可是,为时不久,我便被这些大小书本征服了。我对于新书投了降,不再看《花间集》,不再写《曹娥碑》,却欢喜看《新潮》、《改造》了。

我想我得进一个学校,去学些我不明白的问题。得去些新地方,去看些、听些使我耳目~新的世界。我闷闷沉沉地躺在床上,在水边,在山头,在大厨房同马房。我痴呆地想了整四天,谁也不商量,自己很秘密地想。到后得到一个结论: “好坏我总有一天得死去,多见几个新鲜日头,多过几座新鲜的桥,在一些危险中使尽最后一点气力,咽下最后一口气,比在这儿病死或为流弹打死,似乎应当有意思些。”到后我便决定了: “尽管向更远处走去,向一个生疏世界走去,把生命押上去,赌一注看看,看看我自己来支配一下自己,比让命运来处置得更合理一点还是更糟糕一点?若好,一切有办法,一切今天不能解决的明天可望解决,那我赢了;若不好,向一个陌生地方跑去,终于有一天肚子瘪瘪地倒在人家空房下阴沟边,那我输了。”

成年后的沈从文在偶然情况下接触到了当时的新思潮,意识到外面一个新颖而广阔世界的存在,从小就对新鲜物事充满兴味的他,怎么能不心生向往?在一场大病之后,有死里逃生之感的沈从文意识到:与其平庸地死去,不如鼓起勇气去尝试一种新鲜的活法。就这样,他在部队上支取了三个月的薪水,然后只身来到北京。一个只上了几年学、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用的“乡下”青年,竞选择以写作来谋求出路。这不是天方夜谭,这是发生在沈从文身上的现实传奇。如今,当我们翻开《从文自传》,应该多少能体会到他为什么能够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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