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工作总结(优选5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总结2024-03-24 10:29:0512

城镇化建设工作总结 第1篇

(_吉林省委党校,吉林 长春 130012)

摘 要:本文通过对吉林省城镇化典型案例的剖析,总结了当前吉林省林区、矿区在城镇化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吉林省林区、矿区在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产业结构的历史沉淀性、资源枯竭性和产业转型滞后性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推进吉林省林区、矿区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及相关对策。

关 键 词:林区;矿区;城镇化;吉林省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5)03-0040-07

收稿日期:2014-12-10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4BJY119;吉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吉林省农地非农化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0418078FG。

吉林省林区、矿区作为资源型地区,在城镇化建设中以产业转型为重点,以政策支持为导向,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载体,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内容,通过发展接续产业,提升城镇功能,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使林区、矿区城镇化建设有了较大的进展。但是,吉林省林区、矿区面临产业发展的历史沉淀性、资源枯竭性和产业转型的滞后性等问题,使城镇化建设受到了极大的制约。

一、吉林省林区、矿区城镇化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吉林省林区、矿区以转型发展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转型试点的相关政策,在产业转型和城镇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总体上分析,吉林省林区、矿区城镇化建设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较高的城镇化率与较低的城镇化建设水平

林区、矿区城镇化率普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由于“工农混居”现象普遍,在传统统计方法上常常将林区、矿区、农场的职工及家属定义为城市人口,导致了城镇化水平的虚高。如白山市总人口127万,城镇化人口89万,剔除“被城镇化”人口20万,城镇化率高达60.3%。虽然吉林省林区、矿区普遍具有城镇化率较高的特征,但长期以来,由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镇功能相对薄弱,影响了林区、矿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导致其城镇化建设处于较低水平。例如:林区、矿区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普遍处于初级阶段,绝大多数城镇都没有污水处理厂,因而不利于地表水水质的改善;没有建成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城市垃圾无法做到无害化处理,等等。

(二)林区、矿区产业结构具有历史“沉淀性”特征

2013年,白山市三次产业比例为8.8:59.5:31.8,辽源市独立工矿区三次产业比重为3:79:18。与全省其他地区相比,林区、矿区第二产业的比重普遍偏高且工业结构的层次较低,资源型工业占全部工业的比重在80%以上,原料输出特征明显。从总体上看,林区、矿区的经济增长以粗放型为主,科技含量低,林业产品、矿产品加工深度不够,资源利用程度不高,附加值低。这种沉淀性结构导致人口向城镇集聚的能力较弱,吸纳就业人员数量少,就业压力增大。

(三)产业结构趋同

林区、矿区的经济发展方式大同小异,普遍是“二三一”的产业结构,即发展特色不鲜明,产业结构单一,产业结构趋同。在发展工业方面,各县区的许多行业门类相同,占全市比重较大的矿产工业也普遍集中在对矿产品的简单开采和洗选上;在制定转型规划时,又多以旅游、矿泉水、人参以及依托各类矿产资源发展的产业为主;在第三产业中,主要以传统的商贸流通业为主,并且以追求量的扩张为目标,通过密集的商业网点形成了区与区之间的低层次竞争。

(四)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相悖

近年来,在吉林省林区、矿区三产结构中,呈现出了一产变化不大,二产随着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受到限制进而比重下降,三产的比重不断上升的趋势。但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并没有出现一致性的变化,而是出现了相悖的现象。主要表现为:第二产业虽然产值比重较高,但其就业比重不但没有上升反而出现了下降的趋势,第三产业产值比重低于第二产业,但三产承载的劳动力就业人数却出现了快速上升的势头。也就是说,随着林区、矿区资源的枯竭,林区、矿区工人大量转向第三产业,给就业带来了巨大压力。因此,发展高就业、高吸纳力的新型接续产业是林区、矿区普遍面临的问题。

(五)经济结构转型处于阵痛期

作为资源枯竭型地区,林区、矿区正处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结构和建立新型产业结构的过程中,一方面,传统产业结构调整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新的替代产业发展又处于起步阶段,导致经济结构转型处于阵痛期。作为资源型地区,林区、矿区如何做到依托资源而不依赖于资源是目前面临的关键问题,如何在改造和提升煤炭、林业、矿产三大传统支柱产业的基础上培育新型支柱产业是目前发展的重点。如白山市江源区,新兴接续替代产业的培育还处于起步阶段,形成产业支撑至少需要10年的时间,传统产业的支撑能力锐减,而新兴产业尚未形成,这是目前多数林区、矿区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

二、吉林省林区、矿区城镇化建设

面临的主要困境

(一)经济总量小,财政收入低

吉林省的林区、矿区多处于东南部山区,属于国家生态主体功能区。长期以来,赖以发展的资源频临枯竭,传统产业支撑能力锐减,接续产业对地区经济的支撑效应尚未形成,导致经济总量、财政收入较少。如白山地区生产总值排在全省末位,辽源地区排在全省倒数第三位。因此,扩大经济总量仍然是林区、矿区转型发展的主要任务。

由于林区、矿区受到设备老化,安全生产隐患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影响,以林业、矿业为主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极大的困难,直接影响了财政收入的增长。2013年,白山市所属地方煤矿成立了14个矿业集团,拟关闭生产能力9万吨/年及以下矿井50处。 2013年,辽源市西安独立工矿区生产总值完成57.5亿元,仅占全市生产总值的8.21%;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7亿元,仅占全市的6.9%,财政支出完成4.5亿元,仅占全市的4.6%;人均财政收入1227元,仅为全市人均收入水平的1/3,不足全国人均收入水平的1/8;人均财政支出2047元,仅为全市人均支出水平的1/3,不足全国人均支出水平的1/5。微薄的地方财政难以支撑产业转型、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全方位支出。

(二)城镇化建设资金压力巨大

林区、矿区财力规模小,政府债务规模大,负债前行压力巨大,市本级公共财政的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2013年,辽源市政府性债务已近百亿元。为了加快城市转型,近年来,辽源市加大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沉陷区治理、煤矿棚户区治理以及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建设中却形成了大量的资金缺口和政府负债,目前每年需偿还的债务本息都在2亿元左右。2013年,白山市财政负债100多亿元,市本级财政负债66亿元。市本级财力仅能维持人员开支,属典型的“吃饭财政”,债务本息只能是“借新还旧”。

(三)对传统产业依赖性强,接续替代产业基础薄弱

一方面,林区、矿区多是依赖资源开发而发展起来的,同时也因资源的枯竭而渐趋衰落。虽然当地党委、政府一直致力于转型发展,但由于市场对资源刚性需求的拉动,加之人们对传统产业惯性的依赖,且囿于传统的发展理念,对转型发展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生态补偿机制又远未到位,因而导致了对传统产业依存度居高不下的后果。如白山市江源区正在筹划利用其铁矿资源开发年产120万吨的铁精粉生产项目,如果后续污染治理配套措施跟不上,无疑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另一方面,新的接续产业尚未形成,地区经济发展又到了最为艰难的时期,因此,如何培育新兴产业,实现成功转型,是该区面临的严峻问题。白山地区把产业培育作为经济转型的“主攻点”,经过多年的培育,人参产业、矿泉水产业已经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基础,但旅游产业和矿产、冶金、新材料产业却刚刚起步,由于配套政策支撑不足,人才引进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接续替代产业的快速发展。

(四) 对城镇生态环境治理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导

多数林区、矿区属于国家重点生态保护主体功能区,从一定意义说,保护的价值大于开发的价值,但目前国家对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的定位并不清晰,既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导,也缺乏生态补偿长效机制,补偿资金少,导致对主体功能区的保护力度不够。另外,在民生项目方面,因为缺乏资金,缺乏保护区内生态移民定向扶持政策,也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五)林区、矿区新型社区建设进程缓慢

林区、矿区新型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既要有维持社区正常发展的基础配套设施,也涉及基础设施的保养、维护费用和社区管理费用,还需要承担一部分其他方面的公共支出。但资金来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林区、矿区新型社区建设的最大难题。在缺乏发展资金的同时,社区组织建设滞后也是影响城镇化建设进程的重要因素。社区组织建设要求实现整合功能、管理功能、社会功能的集合,需要有相当数量的人员配备,但由于社区组织建设尚处于无编制、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局面,因而严重制约着新型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此外,还涉及社区管理委员会与居委会之间的关系如何理顺,资产使用和经费管理机制如何形成,社区建设中运行机制如何建立等问题。

(六)交通设施落后,降低了林区、矿区的辐射能力

由于吉林省林区、矿区多处于边境和高寒山区,地形地貌复杂,地理环境闭塞,运输成本高,招商引资及人才引进难度大,区位先天不足,因而导致了城镇的吸引力小,辐射能力差。如白山地区的交通条件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以矿泉水产业为例,目前白山市产能已达到415万吨,随着恒大年产1000万吨中高端矿泉水、正大年产1000万吨矿泉水等一批大项目先后签约落地,到2017年,全市矿泉饮品产能将达到2000万吨以上。但受运输能力的影响,辐射市场只能以东北三省和环渤海地区为主,其结果是产品积压期长,产量增长有限。近年来,随着白山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资源快速集聚,可用空间日益狭窄,地价不断攀升,项目落地成本不断提高,也不利于产业的快速转型,再加上林区、矿区交通基础设施老旧落后,导致转型产品“卖难”的问题尤为突出。

三、吉林省林区、矿区城镇化

建设的整体构想

吉林省林区、矿区城镇化建设的整体构想应该包含城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城镇化建设的主要模式选择,林区、矿区的城镇体系结构和城镇化传统产业转型与接续产业类型选择,林区、矿区经济区划建设等。

(一)以生态城镇化建设为主要目标

从吉林省林区、矿区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特征看,必须走具有东南部山区特色的生态城镇化道路,必须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贯穿于城镇化建设的始终,应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充分发挥城镇的积聚功能和规模效益,全面提升城镇综合环境承载能力,促进区域中心城市、县城、中心城镇和特色城镇的协调发展,形成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主导的城镇化模式;构建中心城市规模适度、县城和中心镇主要承载、特色小镇集中发展、近距离乡镇整合、边境小镇及节点小镇适度保留的以线连点、以点辐面、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体系,探索具有东南部山区特色的城镇化建设路径。到2020年,通过城镇扩容、产业积聚、生态化改造,基本形成规模层次合理、布局优化、功能作用互补的生态城镇化格局。

(二)以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为主要模式

发挥资源优势,培育特色鲜明、绿色低碳、集约发展的战略性产业。一是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着力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系统挖掘并保护长白山、鸭绿江、松花江等地域文化,保护木把、人参等生态文化,保护满族、朝_等民族历史文化,挖掘抗联、四保临江等红色文化。目前,延边、通化、白山等城市已经基本实现了文化基础设施的全覆盖,“三节”主题系列活动、民族文化节、人参节等已经成为林区、矿区的新民俗,长白山满族文化等特色博物馆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长白山奇石文化城已被列入省级文化产业园,长白山国际度假村旅游晚会大型梦幻传奇秀——《天地长白》更是填补了吉林省没有大型旅游景区驻场演出的空白,长白山脉文化产业品牌影响力正在全面提升。辽源市在旅游文化产业上应重点发展娱乐休闲游,依托全国最大的大型水上公园——凯旋王国以及湿地公园、矿山地质公园等休闲公园项目吸引周边城市游客,将西安区的旅游产业打造成重点支柱产业。二是不断壮大已有的绿色产业。矿泉水产业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以强势资本的注入和知名品牌的带动,推动矿泉水产业实现大突破,提升长白山矿泉水地域品牌的知名度。进一步振兴人参产业,抓住人参产业被列入国家重点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的契机,加快人参产业的“二次振兴”和“药食同源”的进程。三是培育矿产、冶金、新材料产业。着力建设高新技术新材料产业园区,抢占新材料产业发展先机。同时,加快发展健康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使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成为核心竞争力,实现发展方式的“绿色转身”。

(三)以区域中心城市、县城、中小城镇为中心,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城镇体系

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城镇体系是衡量区域城镇化建设质量的重要目标。城镇布局合理主要是指要形成大、中、小城市和中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空间结构体系。在吉林省城镇布局结构体系中,长吉一体化是区域城镇布局的核心和节点。围绕长吉一体化,应实现产业、城市群、中小城镇、人口和资源的集聚。由于长吉一体化积聚了吉林省近60%以上的经济总量,集中了近一半的人口,因此是吉林省城镇化发展的重点和核心所在。在促进长吉一体化的同时,应按照大、中、小城市和中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原则,林区、矿区城镇布局也要遵循上述原则,使区域中心城市成为城镇化的有力支撑,以提升区域中心城市的人口和产业承载能力。节点城镇则是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在发展城镇产业的基础上扩大城镇发展规模,构成吉林省城镇空间结构体系中的重要层次。

四、推进吉林省林区、矿区城镇化

建设的相关对策

(一)均衡配置城镇公共服务产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林区、矿区生活条件比较艰苦,其职工虽然是城镇人口,但却没有享受到城镇人口应该享有的公共服务,因此,在推动林区、矿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应均衡配置林区、矿区城镇公共服务产品,逐步解决就业收入、社会保障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问题,让林区、矿区职工及家属享受到均等的公共服务,使市区道路铺装率、城镇供水普及率、污水集中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燃气普及率、集中供热率等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二)在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方面加大力度

从政策层面加大对林区、矿区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林区、矿区职工的择业就业本领,是促进林区、矿区职工再就业的有效途径。一要加快构建林区、矿区职业教育体系。根据发展新兴替代产业的总体要求,加快构建多功能、多元化的职业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成人院校、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以及广播电视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吸纳社会力量,逐步拓宽培训渠道,大规模、大范围地开展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具有吉林特色的“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布局科学、规模适度、开放有序”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二要强化林区、矿区职工外出务工职业技能培训。突出对制造加工、计算机操作、缝纫工、焊工等岗位的技能培训,促进林区、矿区劳动力就业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总之,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过程中,既要突出对外出务工职工的技能培训,促使他们高质量地就业,也要积极开展适应产业转型的劳动力技能培训,以培养和造就新兴替代产业的劳动力主体。

(三)探索“棚廉一体”保障模式

棚改房应使棚户区居民搬得进、住得起,把最大的实惠让给相关居民。对于交不起住房置换差价的居民,可以借鉴黑龙江鹤岗市的做法,即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交不起购房差价款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予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购房差价款由政府承担,办理共有产权。这样,既能够解决棚改建设资金和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又能够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及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还可以采取小额借贷救助或缓交等办法,让困难户先入住,待还清增加面积的房款后再办理产权。

(四)推进林区、矿区产城融合发展

促进林区、矿区产城融合发展,切实提高城镇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关联度。首先,要使城市的产业链条向林区、矿区延伸,就要实施城区工业外移策略,鼓励中心城市的优势产业及服务行业向城乡结合部及中心镇转移。统筹并确立各县(市)产业的发展方向,优化产业布局,形成工业发展板块,力争做到与市区工业发展既相互衔接又各具特色。政府应采取优惠措施,促进中心城市的产业转型,带动林区、矿区实现劳动力就业转移。其次,要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向林区、矿区延伸。在吸纳剩余劳动力方面,第三产业已经成为主渠道,因此,要不断促进交通运输、通讯邮电以及文化娱乐等第三产业向林区、矿区发展延伸。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形成多层次的城镇化建设资金来源结构

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地方政府尤其是县市城镇化建设资金短缺将是一种常态,因此,必须拓宽地方政府筹资渠道。在面临煤炭资源整合、年产9万吨以下矿井关停和产业转型的特殊时期,省级财政应给予转型困难地区特殊的政策,帮助其渡过难关。除了省级财政支持外,还可以尝试采用债务融资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纳社会资本并发挥各自的优势。

(六) 发挥政策的主导作用,为林区、矿区城镇化建设提供相应的保障

一是设立产业转型专项资金,除了对传统衰落产业进行必要的短期援助外,还要发展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替代产业。二是改善投资环境,加强环保、教育科研、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制定土地、融资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吸引外来投资。三是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和替代产业,形成产业集群,提高区域竞争力,扩大就业需求。四是通过财税优惠、价格补贴、投资补贴、技术研发补助、环境治理补助等政策,解决就业、医疗和住房等问题。

(七)实现林区、矿区中小城镇的统筹协调发展

加强林区、矿区中小城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在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金融和财政税收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以降低企业进入成本。促使人口实现就地职业转换,以减少其向城镇转移的成本并优化收入结构。

总之,吉林省林区、矿区城镇化建设既没有发达地区的区位、产业、环境发展优势,也没有高度发达的分工体系和外向型经济的支撑,因此,只有突破固有的路径依赖,实现成功转型,才能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吉林省林区、矿区城镇化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倪寿明.推进生态城镇化建设——吉林省白山探索新型城镇化建设[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4,(05).

[2]惠鑫.白山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问题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1,(05).

[3]曾康华.新型城镇化道路上 财政资金的搭配亦重要[N].中国财经报,2014-03-25.

[4]李伟.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长白山日报,2014-02-14.

城镇化建设工作总结 第2篇

对于建筑企业而言,新型城镇化又是一次新的机遇与挑战,谁能在新型城镇化上做出示范,谁就能存新型城镇化上处于引领地位,从而获得广阔的市场。

改革总是充满机遇,而机遇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城镇化被赋予了新的生命与意义,成为我国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成为我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成为我国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新型城镇化既带来了大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极大挑战。

新型城镇化是建筑企业的机遇

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中国家60%的平均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规划末期,我国要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前,我国仍处于城镇化率在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考虑到当前我国经济总量大,人口基数大的现状,到2020年城镇化率提高7—9个点,意味着在城镇基础设施等产业方面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其中,要打造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之前,_总理也指出,从2013年起,今后5年再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的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对于当前建筑企业来说,房地产市场因调控处于低迷,大规模基建设施已经不再可能,新型城镇化成为了建筑业又一重大市场领域。

新型城镇化带来的挑战

东西格局转变要求建筑企业要“走出去”发展。从区域层面看,城镇化呈现“东高西低”的阶梯状格局,东部地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而中部、西部地区分别只有、。所以,未来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将是中小城镇建设和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建设。这次《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指出“东部地区城市群”要“优化提升”,对于“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则要“培育发展”,也体现出了两者的区别。对于东部的建筑企业来说,必须“走出去”发展,才能更好地抓住这次机遇。

新型城镇化要求建筑要绿色发展。新型城镇化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其全过程,走绿色、循环、低碳理念的道路,将对参与的建筑企业提出强制性的节能、集约和环保标准,要求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强力推进建筑工业化,而不再是传统的建设模式。

新型城镇化要求走与信息化结合发展的道路。新型城镇化将要求建筑规划与城镇管理相结合,注重在现有建筑中融入智能化要素,强调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最终实现“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治理精细化”。

新型城镇化更注重统筹规划。国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既要求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在规划上下功夫,也提出要“提升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村庄。因此,建筑企业要认识到,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做建筑施工力量之外,既需要有优化布局的设计力量的配合,强调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也要有轨道交通、城市管网、污水污泥处理、排水设施等建设能力,需要建筑业全产业联动参与,甚至多产业的配合。

新型城镇化是人文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将推动建设有特色、有文化底蕴的城镇,在建筑风貌上不能“干城一面、万楼一貌”,不能搞破坏地方文化遗产的城镇化,更加注重历史文化的保护和继承。

总体来说,新型城镇化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是个“美丽的公主”,但是要真正“娶到”,就必须直面它所提出的项甚至多项要求。结合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在参与新型城镇化方面的尝试与实践,大型建筑企业应该积极做好能力、力量和团队的准备,做应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心人,推动自身加快发展、转型升级。

如何应对新型城镇化建设

注重自身产业链的延伸,培养和提升总承包能力。新型城镇化要求建筑企业具备设计、施工、安装、装饰等能力,也涉及建筑机械、新型材料、管网建设以及排水、污水、污泥处理设施配备能力,更涉及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懂得运用BT、BOT等方式参与。因而,具备特级、一级的大型建筑企业就必须适当延伸产业链,创新商业模式,改变以往单一的作战能力,实现集团军作战,才能在抢占新型城镇化市场中更有竞争力。

注重产业相关企业的战略合作,提升一体化作业能力。新型城镇化建设仅仅依靠建筑企业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比如,浙建集团虽然产业链覆盖投融资、规划设计、建筑施工、材料设备生产供应、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等上下游,具有全产业链联动的优势。但是,新型城镇化还对智能化等提出了多方面要求。因此,建筑企业要具备这些能力,就必须要推动与信息科技企业的结合,特别要与在智能建筑、智能家居、智慧城市建设上有经验的企业合作。另外,由于新型城镇化涉及的领域广、地域大,示范之后,必然有 大批项目紧跟其上,所以必须做好投融资平台的建设,加强资本与建筑实体企业的合作,共同组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专业运作团队。

注重规划设计与实地调研的结合,积极建设符合地方特色的新型城镇。新型城镇化对于规划、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加注重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因此在加强规划和设计的同时,特别要加强实地调研,推动现代元素与传统文化、地域特色相结合,才能真正避免“千城一貌”的局面。

注重发展建筑工业化,推动产业整体转型。绿色建筑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推动建筑业全面转型,改变传统的建筑作业模式,才能真正走绿色、节能、集约的道路。作为一种产业转型,建筑企业也必须推动建立一支适应转型的劳务作业队伍,一批适应建筑工业化的专业技能队伍,真正在新的竞争力上发挥基础作用。

注重和地方政府的合作与对接,在新型城镇化落地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新型城镇化如果离开政府的支持,那么梦想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当前,各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市在推进城镇化中遇到了不少问题,也希望通过新的方式加快自身的城镇化。作为建筑企业,不仅要在打造能力上有新作为,在加强战略联盟、组建运作团队上有新突破,也要在地方政府对接上下大工夫,只有这样,才能把这一美好理想转换成市场的产品。当然,谁能在新型城镇化上做出示范,谁就能在新型城镇化上处于引领地位,随之而来的便是广阔的市场。

城镇化建设工作总结 第3篇

(一)工作要点

一、提升城镇形象,加大规划及镇容镇貌的整治力度

1、20__年,我镇将开展以“和谐__、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要号召全镇人民行动起来,共同致力于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形成“人人争创和谐__、个个都是文明形象”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__城镇的新形象。

2、为改变我镇原有老城区的布局杂乱、格局失衡、功能单一的问题,我镇将着手对城镇老区1平方公里进行规划,并作好启动建设的组织准备工作,把旧城改造,新城提质摆上议事日程,努力提升城镇品位。

3、针对我镇集镇“乱丢垃圾”、“乱停乱靠”、“乱摆摊担”的“三乱”现象,我镇将20__年作为“城管建设年”不断加大城镇管理执法力度,强化城镇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城镇管理的长效机制,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顽疾。

4、我镇现有的垃圾站、垃圾池、垃圾箱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发展的生活要求,镇政府将增加部分工作经费,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并加强垃圾清运工作,做到全镇每个垃圾堆放点都能保持清洁,不留卫生死角。将重点加强“一点三线”的管理,即在319国道沿线、谢家湾、张家湾、同心三个重建地增设垃圾桶和新建垃圾池。

二、拓展发展空间,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重建地的建设 我镇现有谢家湾、张家湾、同心三个项目重建地,项目拆迁户实行集中统一安置,本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我镇积极推进项目重建地建设。今年内我们要加快完成三个重建地的全部基础工程,并尽快完善重建地的生活配套设施,努力打造成为三个“宜居”小区。

2、路网建设 为增强集镇的发展后劲,构筑新的发展平台,我镇在20__年还将启动镇域内三纵一横路网建设,即横二路西线延长线及纵一,纵二,纵三路,筑巢引凤,积极引导项目落户,加快集镇发展步伐。

3、中心学校的建设 为满足日益严竣的生源入学要求,我镇决定在镇中心地段新建一所全县一流的中心小学,预计斥资达20__万元,该项目已申报市“以奖”项目。去年底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并已启动三通一平工程,今年将正式启动主体建设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初步计划在9月份入学前投入使用。

三、突出项目攻关,加大项目建设力度

1、加快山水英伦580亩及西片、南片项目的建设,以房产业带动集镇环境的优化、格局的协调和品位的提升,构筑__集镇的新亮点。

2、加快湖南__农产品大市场二期项目的建设,积极发展商贸流通产业,以商贸流通作为集镇功能拓展的新起点。

3、加快成泰包装、百特瓦厂、帆远机电等工业项目的建设,让精工产业成为镇域经济发展的新看点。

四、经营城镇资源,加大融资力度

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我们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走“外引内聚”多渠道筹集资金的道路,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不断增强集镇的吸附力。把土地推向市场,进行公开拍卖。在城镇资源的利用和经营上,我们将充分发挥城建投的作用,把城建开发公司真正推向市场,利用资源,不断创新机制,谋求新的发展机遇。

(二)集镇管理的意见及对策

集镇管理的重点是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加大管理的力度,对集镇范围内的超店门经营,乱倒垃圾,乱摆摊担,乱停乱靠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难点是城镇管理的综合职能难以履行到位,要彻底改变这一现象,一是要在三角坪、__汽车站入口增设电子监控,进行违章抄牌处罚,取缔三轮叭叭车、摩的及非法营运车辆,二是要配套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在各主要路段增建公厕、垃圾站、垃圾池、垃圾箱,三是要增加环卫管理的力量,加强环卫清扫的力度,配置专门的洒水车,垃圾清扫车,垃圾转运车,四是要完善集镇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设施标识,保障道路畅通及交通安全,五是要加强城管的管理力度,并落实好卫生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垃圾处理的现状、困难及建议

1、目前的情况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日常生活物资的丰富,产生的遗弃物大量增加,特别是随着征拆开发的力度加大,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大量的人流物流造成垃圾量的增加,同时项目单位的不断落户,几个重建

地的集中安置,集镇范围进一步拓展,这些都给城镇管理带来了新的压力。目前集镇范围内垃圾日产生量高达28吨,目前社区环卫工人13人,分段承包清扫任务,垃圾转运由岳麓区环卫公司承包清运,运往长沙市洪山桥垃圾处理场。2、存在的困难

一是居民群众对环境的保护意识不够,管理上有一定的难度,二是经费不足,环卫配套设施不齐,环卫及保洁人员不够。

城镇化建设工作总结 第4篇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基本原则;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1 ― 0015 ― 03

作为黑龙江省西部区域中心城市以及黑龙江、内蒙古、吉林三省区交汇地区的中心城市,齐齐哈尔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_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齐齐哈尔市作为中西部后发达地区城市的样本,被确定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通过试点建设,力求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乃至中西部地区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试点探索经验和示范模式。

一、齐齐哈尔市现阶段城镇化水平及目标

2013年齐齐哈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同期哈尔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8%,牡丹江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全省平均水平十个百分点。在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建设中提出目标是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该目标仍低于哈尔滨、牡丹江的城镇化率,这是符合齐齐哈尔市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2015年,黑龙江省生产总值(GDP)达到亿,全省人均GDP为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全省13个地级市来看,哈尔滨、大庆和绥化GDP总量领先,分别为亿、亿和亿;齐齐哈尔市GDP总量亿。从人均GDP来看,大庆、哈尔滨和牡丹江位列前三,大庆市人均GDP为元,哈尔滨市人均GDP为元,牡丹江市人均GDP为元。齐齐哈尔市人均GDP为元,位居第十位,倒数第4位。

二、齐齐哈尔新型城镇化存在的困境

根据齐齐哈尔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的现状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对比研究发现,齐齐哈尔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存在以下困境。

(一)齐齐哈尔市经济增速放缓,新型城镇化政府财政负担过重。据初步统计,齐齐哈尔市在实施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即到2020年),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需投资约380亿元,农民市民化成本居高不下,市财政难以承担。受经济下滑影响,齐齐哈尔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缓慢。在2012年齐齐哈尔地方财政收入曾负增长,2014年地方财政收入又曾现负增长,2015年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同比增长,与2011年地方财政收入持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收入79亿元,增长了,略高于2011年的收入水平。财政收入下滑趋势没有得到扭转。

从2011---2015年齐齐哈尔市地区生产总值及收入统计表数据可以看出,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收入不足,政府只能通过融资和向上争取资金等方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齐齐哈尔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曾低速增长,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的国家、企业、个人成本划分中,国家应承担更大的比例。 齐齐哈尔市政府按2013 年的具体情况,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中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的核算中,推算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总成本为51,元,其中政府分担30,元,企业负担14,元,农业转移人口个人承担7, 元、而2015年齐齐哈尔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万元,去除居民维持正常消费水平的费用后不足承担个人的市民化成本。依据2013年齐齐哈尔全市农业转移人口共计约10万人,测算出齐齐哈尔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年总成本约为52亿元。齐齐哈尔市市民化财政成本压力大。

(二)人口结构二元化明显,小城镇人口集聚能力下降,中心城^和外县地区的人口集聚能力相距甚远。齐齐哈尔市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二其他县(市)户籍人口城镇化仅为。

从全市农业人口变化情况看,外县地区常住人口普遍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人口流失现象非常严重;根据齐齐哈尔市_数据,按户籍人口统计,2014年齐齐哈尔市共迁入48075人,迁出85854人,净迁出37779人。对比2013年统计数据,齐齐哈尔市户籍人口净流出数量为25381人,流出速度呈加快趋势。说明小城镇人口集聚能力下降。

(三)产业结构调整缓慢,二、三产业发展不充分,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不足。这是小城镇人口集聚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

十二五期间,齐齐哈尔市产业结构调整缓慢,2012年三产比重为::,2013年三产比重为::,2014年::,从数据变化看,产业结构调整缓慢。按城镇化发展规律来看,第一产业比重过高,二、三产业发展不充分,现代产业发展落后,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制约城镇化发展;从2010年至2014年产业结构调整速度缓慢。

三、齐齐哈尔市新型城镇化的理念及基本原则

根据齐齐哈尔市各城区目前的产业布局现状并对我市各城区中远期城镇化进程进行预测,避免过度城镇化和滞后城镇化,应坚持正确的建设原则。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把完善城镇的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作为建设的重点任务,着力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要坚持把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放在主导地位,以生态原则为主导,强化环境为手段,使城镇化和城市生态化协同推进。

第二,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和现代化适度同步发展,速度要适度。齐齐哈尔作为后发达,新型城镇化道路,要全面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条件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在按既定目标推进城镇化过程中,要纠正发展越快越好的观念,防止出现“过度城市化”现象。要统筹统筹规划城乡建设,以推进工业化为根本动力、以发展现代大农业为基础、以实现市场化为引擎,以科学的制度安排为保障,坚持城乡统筹,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加强城乡经济的交流和互动,通过城市化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使齐齐哈尔实现现代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先进的一元现代化结构。

第三,合理、集约利用资源。人多自然资源少是中国最基本的国情,推进城镇化必须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实现新型城镇化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科学规划,严格控制土地占用,放弃以土地扩张为主的传统城镇化的方式,坚实节约、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走走可持续发展、集约式的城镇化道路。

第四,分类有序引导农业人口转移。对在城市已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放宽在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和离心区、县(市)的落户政策。落实省政府关于户籍改革的的政策措施。在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合法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同一地址租住2年以上),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积极鼓励在县城等小城镇落户,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同一地址租住半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稳步推进落户居民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对临时进城务工人员,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居住证。享有城镇居民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第五,坚持中心城区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合理的城镇化空间格局。齐齐哈尔市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比重较高、人口较分散、资源条件较差,不能只搞集中型的大城市化,由于小城镇缺乏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也不能只实行分散型的小城镇化。只能选择集中型与分散型相结合、据点式与网络式相结合、中心城区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网络化空间格局。也就是说,中心城区和小城镇在空间上要布局恰当,小城镇点状分布,永久耕地和生态功能区相间隔,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第六,走市场推动、政府导向的城镇化道路,健全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在一方面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引导城镇化与市场化、工业化互动发展。另一方面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和民间力量的作用,要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和民间力量的作用,吸引和筹集更多包括公有、民有、外资和农民的资金,用于城市建设。通过市场实现城镇化过程中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各种资源向城市的流动和聚集,调整企业和产业在城乡的分布。健全市场推动、政府导向的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七,坚持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根本。按照城镇人口变化趋势,以需求为导向,以投资主体市场化公开招标为主要途径,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合理确定建设水准、注重基础设施配套服务,统筹不同规模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城镇服务功能和集聚能力。

现有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难以承载小城镇产业项目发展和人口集聚,无论是满足人口集聚的生活需要,还是服务产业项目配套,都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管道燃气使用率、污水处理率、道路硬化率、城镇绿化率、垃圾处理率等基础性指标很低,小城镇发展的基础性建设投入需求较大,承载发展能力有限,成为制约齐齐哈尔小城镇快速发展建设的又一瓶颈。

〔参 考 文 献〕

〔1〕张永桃.市政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苗雨君,等.R齐哈尔市城镇化建设的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8,(11).

〔3〕王雨飞,等.基于县域经济视角的城镇化发展经验及问题研究――齐齐哈尔市城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J〕.城市经济,2014,(02).

〔4〕杨昌鹏.基于“三化同步”的欠发达地区城镇化研究〔J〕.江海学刊,2012,(02).

〔5〕_中央、_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_,2014-03-16.

城镇化建设工作总结 第5篇

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步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集约土地、集聚产业、集中居住、集合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镇为主体、统筹安排、积极推进”的总体思路,牢固树立“以中心城市的标准建设小城镇”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小城镇空间布局,整合资金资源,强化规划引导,依法拆旧建新、完善功能配套,妥善安置农民、提升环境条件、促进和谐稳定,着力民生改善,着力形象提升,全面加快推进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原则。坚持“三规合一”,依据《市村镇体系规划》和各镇小城镇总体规划,对需要异地搬迁进社区的村(居),进行摸底调查,依据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在小城镇镇区科学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合村并点,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促进人口向城镇转移。

——统筹安排原则。小城镇建设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与镇中村改造、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迁户并村、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与体现城乡一体的新农村空间布局规划、体现现代文明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体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建设规划相结合,加强资金整合和资源共享,统筹安排,循序渐进,实事求是、公开透明、政策配套、市场运作,促进互利共赢,鼓励农民进市区、进组团、进镇区、进社区。

——政策创新原则。按照“规划先行、就业为本、制订计划、分批实施”的要求,注重改革创新,突破体制束缚,积极探索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完善相关机制和政策意见,加快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协调发展。

——尊重群众意愿原则。坚持尊重客观规律,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不急功近利,不搞形式主义,把保障群众权益、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规划修编,引领城镇社区建设

要牢固树立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的现代性、生态性、前瞻性和科学性理念,把土地等自然资源的节约利用落实到规划建设的全过程。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市域城乡总体规划),2011年12月底前要编制完成11个镇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相衔接,根据区位、资源、产业等特点,进一步优化功能分区。

各镇(街道)要澄清辖区内所涵盖村的数量,按照镇区、产业聚集区和主要道路两侧村庄分类进行统计。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规划确定每年拟启动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对于已经启动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和拟启动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都要分阶段明确具体任务,科学编制规划,制定推进时间表,分期分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2012年拟启动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要在今年12月底以前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并通过评审。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既要考虑与城镇的产业配套、设施衔接,也要着眼于接纳周边村融入,一次性规划到位。要严格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加强城镇建设,提升城镇品位

发展楼宇经济是打破土地制约瓶颈、提升城镇品位、增强综合功能的重要手段,是改善环境、带动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抓手。各镇(街道)要本着计划安排、奋发有为、适度超前的原则,努力提高楼宇的规划设计档次和建设水平。要立足高标准、高境界,大视角、大手笔的“两高两大”理念,超前规划,打造发展高地。建设一批独具特色、风格鲜明的智能化、现代化写字楼、酒店、商贸楼等。

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参与楼宇项目建设,对按期完成楼宇项目工程建设任务的,在土地拍卖收益、收费、税收等方面要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创新服务机制,牢固树立“服务就是生产力”的发展理念,营造宽松环境,促进楼宇项目建设。以发展楼宇经济促进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中介服务和物业服务市场的形成,带动周边信息、金融、餐饮、购物等企业聚集发展,建设功能良好、配套齐全的新型城镇商圈。2012年,克井、轵城、承留、思礼、坡头等镇要建设不低于7层的楼宇20栋以上。

按照现代化小城镇建设要求,突出抓好道路、绿化、供热、供气、供水和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围绕“五个一”提升城镇功能,配套商贸、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各镇要建设或改建一个大型的购物广场或便民超市(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一个星级酒店,一处开放的休闲公园(面积不小于30亩);要建设一处农贸市场,一个镇级幼儿园。围绕镇区关键节点建设,抓好综合提升。各镇要实现有一处靓丽的镇区入口,一个标志性建筑物,一条特色商业街,一片美丽的镇区夜景。

(三)建设新型社区,促进人口集聚

以“改善人居环境、集聚城镇人口”为目标,积极对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进行大规划、大建设,对镇中村进行大改造、大提升,促进镇村繁荣和民生改善。按照“规划先行、就业为本、制订计划、分批实施”的原则,先行安排对产业集聚区规划区内的村、对组团及项目区内的村、对建设用地与一般农用地区域村、对镇区、迁户并村区及土地三项综合整治的村进行整合搬迁。在镇区或镇区周边,选择合适地点建设一批新型农村社区,实现小城镇建设与新型农村社区的有机统一。要重点做好规划选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吸引人口向镇区集中。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坚持高标准,每个社区内要建设一个综合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可综合设置社区管理中心、标准化卫生所、便民服务超市、计划生育室、社会保障室、警务室、档案室、文化活动室、人民调解室、公共活动中心等。有条件的新型农村社区可建设小学、公交站、农贸市场、配电房、养老院等。要积极推广代建、统建和自建等多种模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代建、统建必须征得全体村民的同意。

坚持政府“主导规划、主导土地、主导政策、主导拆迁”的原则,对镇中村、商业街区打破地域界限,统筹规划布局,集中连片开发,建设新型社区,加快镇中村改造步伐。加大拆除力度,拆除镇中村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对老街道实施“穿衣带帽”彻底改造,做精沿街立面,强化综合整治,美化靓化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形象。2012年,要启动坡头、思礼、轵城等3个镇中村改造项目,在镇区开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10个以上,新增住房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镇区人口2万人以上,带动全市城镇化率增加个百分点以上。

(四)强化运营管理,提升城镇形象

坚持以中心城区的标准管理小城镇,以推行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为核心,以建立高效的城镇管理体制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为举措,以服务人民群众和提高居民素质为根本,推进城镇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各镇集中开展违法建设综合整治活动,建立健全违法建设的预防、发现、制止、报告、拆除、查处工作机制。

进一步充实各镇城管、环卫、园林、市政管养队伍,完善职能,健全制度,制定落实城镇管理、园林绿化、门前三包、城管执法等方面综合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强化激励机制,使城镇管理手段法制化、管理方式属地化、管理机制精细化、管理目标长效化,全方位提高城镇管理效能,实现“保洁全天候,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拔高城镇形象。2012年,每个镇要开展一项以上“部级生态镇”“国家卫生镇”“文明镇”“省级园林镇”等创建活动。

三、政策扶持

凡在小城镇、组团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一律停止单家独院式住宅的规划建设和审批,全部推行多层、小高层、高层楼宇建设,统一实行单元式住宅社区管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可以以政府为主导,实行代建制,可以利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建设,也可市场化运作,招商引资进行建设。

若实行代建制,代建管理费最高不超过工程总投资额的3%(包括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等)。代建项目一般应通过公开招标程序在代建单位预选名录中择优选择。代建单位由市政府投资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企业的开发资质、资金实力、业绩、信誉、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等因素,对申报进入代建单位预选名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

若利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府每年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标进行分解,各镇按要求进行建设,最大户型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面积。

若进行市场化运作,每个项目的安置开发比例不得高于1:。

(一)土地政策

1.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要符合市域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等,并纳入全市土地供应计划。

2.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要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国有划拨或出让方式供地的,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原村(居)建设用地在地面附着物清除后,由政府组织复垦或盘活利用等方式进行处置,若涉及征用时,不再对原村(居)进行补偿。

3.凡在小城镇、组团等规划区内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设用地可按有关方式予以供地。

4.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可利用已批复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

(二)税费减免

除国家和省明文规定不得减免的行政性收费按规定缴纳外,其它由本市收取的(不含企业收取的各项费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拆迁管理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住房所有权登记费、土地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墙改基金、工程质量监测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市政府规定权限范围内的各种服务性收费减半征收。

本方案下发之前已缴纳相关税费的,不予调整或退还。

(三)产权办理

1.以国有出让形式供地建设的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农民住房,可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2.以国有划拨方式供地在小城镇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农民住房和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建设的农民住房,参照保障性住房予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如上市交易,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政策,按照基准地价的5%依法补缴该房屋分摊土地的土地出让收益及相关税费后,允许上市交易。

3.以农村宅基地审批方式供地在小城镇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农民住房,可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得上市交易。

(四)拆迁补偿

对于需要异地搬迁进入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居住的农户,原则上实行“一村一策”,对搬迁农户进行合理补偿。被拆迁人的合法房屋及附着物,一般采取货币补偿和住房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货币补偿价格由镇(街道)和被拆迁人共同认定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拆迁公告时周边同等结构房屋现时价格评估确定。

1.对主动拆迁进入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居住的农户,按原房屋面积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2.先拆迁后安置的村(居)民需租房时,按每户每月700元进行补助。补助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到社区安置房交房之日。

3.搬家费按每户1200元进行补助。

对原村(居)办公用房、公益事业用房,以及原集体土地上的乡镇企业用房、其它非住宅房屋或建(构)筑物,按评估价格一次性给予补偿,不再进行安置。

(五)住房安置

1.新型农村社区农民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各镇(街道)视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最大不超过144平方米,最小与保障性安居房面积相一致。已建成的保障性安居房可用作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的安置。

2.每人享受的安置房面积按“40+10”执行(即每人按市政府公布的安置价享受40平方米,同时每人还可按政府公布的成本价再享受不超过10平方米),户型内其余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3.鼓励农民入住高层、小高层,对选择高层、小高层住宅的农民,原则上每人按当地政府公布的高层或小高层安置价享受50平方米,户型内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结算。

4.对安置面积达不到最小户型的住房特困户,经所在村(居)和镇(街道)审定并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其住房按最小户型安置。

5.夫妻一方符合安置条件,其家庭在外人员每人可按成本价享受不超过30平方米的安置房。

6.在被拆迁村建房的外村人员,参照拆迁评估中的货币补偿和住房安置进行。

7.在对新型农村社区农民住房进行建设的同时,还要按照社区规划,配建一定面积的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等公共服务用房。

(六)资金支持

1.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需资金可整合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迁户并村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等,统筹使用;

2.可通过村集体或开发商自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银行贷款、拍卖社区商业用房、对冲拆迁补偿款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筹措;

3.每年从全市商服用地及商品房住宅用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数量资金,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基金,形成长效投入机制。

(七)待遇扶持

1.凡进入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入住的农民,依法依规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承包期),享有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的分配权力。

2.对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民给予一定补贴,补贴金额及方式由当事人和镇、村、组协商确定。

3.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民可自由选择参加新农保或面向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参加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的须放弃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个人分别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4.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民均可自由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5.新型农村社区农民有5年的生育政策过渡期和奖扶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仍执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过渡期满后执行城镇计划生育政策。

6.对进入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入住2年以上家庭或人均耕地不足亩村的失地农民家庭的义务兵发放非农《优待安置证》。对持非农《优待安置证》的退役士兵,统一实行自谋职业货币安置和指令性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政策。

7.新型农村社区“五保”对象按城镇“三无”人员予以生活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四、工作程序

(一)确权登记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结合工作重点,科学安排,明确目标,分轻重缓急对需要搬迁的村(居)进行摸底调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集体建设用地、集体资产、农业生产设施、承包地、宅基地、房屋产权等进行确权登记。确权登记结果应与被拆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由镇(街道)负责在各村(居)予以公示。对确权登记结果提出异议的,要进行二次确权、公示。公示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再擅自搞任何建设。

(二)公告

公告包括拆迁补偿方案和房屋安置方案公告。各镇(街道)要紧密结合有关部门,拟订拆迁补偿方案和房屋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对两方案有不同意见、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市有关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听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妥善予以解决。

(三)签订协议

拆迁补偿方案和房屋安置方案后,各镇(街道)要按照补偿安置方案,与搬迁村、组代表就补偿安置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明确规定拆迁方式、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方式、安置地点、安置房用房面积、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村(居)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三分之二以上住户签字同意后,由各镇(街道)以文件形式呈市政府报批。

(四)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由搬迁村所在镇(街道)统一组织,可以委托持有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拆迁单位实施拆迁,也可由群众自行拆迁。对在一定期限内主动完成拆迁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五)居民回迁

安置房建成后,经规划、国土、消防、住建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相关手续。搬迁村原所在镇(街道)要统筹、协调做好居民回迁安置工作。安置房选房方式由村(居)决定,一般采取抽签方式,抽签过程应由公证机构公证。选房结束后,各镇(街道)应将选房结果、余房情况等予以公示。

五、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农村社区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服务协调,加速项目推进。各镇(街道)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整合镇一体办、村镇办等,健全领导机构,充实领导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落实责任。市、镇、村三级要细化责任,坚持工作分解到位,奖惩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统计部门要建立起具有特色的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统计评价体系,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把“软指标”变为“硬要求”,扎实推进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市、镇政府对确定的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纳入目标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制定考核细则,一月一考评,一季一奖补,半年一总结,通过现场会、奖评会、观摩会进行督促、检查、奖惩,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要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等部门,每季度对各镇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考核,严格奖惩,对工作力度大、建设速度快、效果突出的镇进行表彰奖补;对工作不力,项目推进差、变化不明显的镇进行追究问责。年终根据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台账完成情况、建设管理效果和综合考核情况,评选出小城镇建设先进镇7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先进镇、街道7个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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