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取证总结汇报(实用5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总结2024-02-18 08:11:4618

查账取证总结汇报 第1篇

1、增加样本企业数量,扩大监测行业范围。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监测点108个,监测样本企业94家,其中:重点流通企业55家;生活必需品企业17家;重要生产资料企业16家;应急商品数据库企业9家;百县农村市场9家;茧丝绸企业2家。今年新增监测样本企业10家,其中:

重点流通企业3家;重要生产资料企业6家;应急商品数据库企业1家。监测点覆盖全市9个县市区,涵批发、零售、餐饮等主要流通行业,监测商品包括21大类600种消费品和11大类300种生产资料,百县农村以及应急商品数据库,目前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监测体系。

2、开展全市应急供应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根据湘商运调41号文件的要求,针对我省暂缺的17个品种,在全市范围对具备应急供应能力的商贸流通或生产型企业进行了摸底,新注册了一家蓄电池应急商品生产企业,已通过商务部审核确认,新注册的企业已正常运行。

3、适时准确的催报企业信息、关注企业经营。做到信息报送工作的及时率、准确率、报送率均达到100%的同时及时分析判断企业上报的各项数据。并在报送时间段利用信息、电话、qq等及时催报。

4、加强网上直报。督促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百县农村市场、应急商品及茧丝绸市场监测系统的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年报工作。并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供应与价格的监测,每周对我市的17家生活必需品企业的销售量和价格走势进行监测,并形成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快报,随时掌握我市的生猪、大米、食用油、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量与价格走势。特殊情况下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制。

查账取证总结汇报 第2篇

以《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为参照,积极动员全面组织。半年来,积极组织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基层配送中心充分利用软视频方式,共同参与公司组织开展《手册》相关内容的业务培训学习4次,按照公司培训周的安排在分公司周四组织内控相关业务培训8次,网上系统培训1次。通过不断地培训学习帮助大家完成了从最初的认识到深层次的了解过程。

按照公司要求全面开展内部控制体系跟单核查工作2次。各个部门以及配送中心结合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开展跟单核查,并将核查结果签字及时反馈,汇总后统一上报给公司内控处。在跟单核查过程中,内控各部门人员都能够结合实际,仔细查找相关业务流程实施和风险控制在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查账取证总结汇报 第3篇

1、继续认真开展业务流程梳理

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相关要求,继续认真开展分公司业务流程梳理工作。由于分公司经营范围广部分业务层面依然存在着风险,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避。

2、进一步开展内控理论及业务流程操作的培训学习工作。

内控涉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方方面面,关键在于执行,要确保内部控制在分公司更有效执行,还应继续加强培训,通过培训不但使全体人员在思想上认识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要让“搞好内控与风险防范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的理念深入人心并融入到企业文化中去,做到人人讲内控,人人懂内控,人人执行内控,以保证内控工作在全分公司有效执行。

3、结合《手册》完成部分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

分公司将在《手册》的基础上对以前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重新梳理,根据分公司业务管理实际,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对有关内容进行修订,达到与内控要求相一致。

在今后的工作中,分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的要求,结合自身的特点,以《手册》为范本。在公司和分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公司内控处的统一部署,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为建设“国内一流的跨国运输物流企业”做出积极贡献。

取证工作总结3篇(扩展5)

——季度工作总结销售-销售工作总结3篇

一、关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改革的问题

(一) 加强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协作机制建设

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是我国检察体制的根本原则,体现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就是要保证上级院对下级院案件进行有效的管理,实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加强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协作机制建设,就是从体制上保证上级院对下级院反贪和渎职侦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检察机关整体优势。在今年5月28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会议上,高检院提出了六项侦查改革的措施,其中,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侦查指挥协作机制是当前的改革重点。

早在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即成立了侦查指挥中心,随后,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先后设立了侦查指挥中心。近两年的运行证明,侦查指挥中心对于增强职务犯罪侦查的快速反应和区域协作能力,增强侦查工作抗干扰能力,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据了解,目前北京、福建、广东等地已经建立了侦查指挥中心,并取得了实际经验和成效。如广东省去年查处汕头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时,因为该案涉及面广、社会影响恶劣,调查取证很困难,广东省检察院决定由省院侦查指挥中心组织查办,案件由此取得突破性进展。当前,职务犯罪出现了大要案增多,涉案人员身份、职业复杂,关系盘根错节,反侦查能力增强,地方保护主义引起的办案难等问题,更加需要加强职务犯罪侦查指挥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一方面,要积极吸取以往工作中创造、积累的成功经验,总结推广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另一方面根据工作的实际和发展形势,进一步规范运行程序、明确指挥协作机制的职能定位、协调好内部关系,真正做到为下级院解决办案中的实际困难。同时不断摸索指挥协作的新方法。如帮助下级院排除干扰,克服阴力,对当地检察机关难以开展侦查的案件,上级院可提上来办或突破后交下级院办理,也可以指定异地侦查管辖。我院所在的盐田区,由于案源少,人情多,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侦查工作的开展。过去两年里,我院根据案件情况,充分利用上级院的异地侦查指定管辖权,办理了多宗在市内具影响力的大要案件,出色地完成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二) 加强和规范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一个案件侦查工作的完成,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责,有哪个相关部门配合不好,就会贻误侦查工作。因此,一方面要加强与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另一方面要将现有的协调工作规范起来,改变过去主要靠人联系的方式,向机制化、制度化转变,从而增加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减少人为因素带来的干扰,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1)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目前,由于技侦手段的有限性,检察机关与公安的联系是十分紧密的,特别是在强制措施的执行、羁押、侦查和技术侦查手段的运用,以及追逃工作中的通缉、边控、上网追逃等方面,双方的协调配合已有了较好的基础。要进一步重视发挥公安机关在追逃、侦查手段上的优势,就有关特殊案件简化程序、加强信息交流等问题进行协商规范,总结经验,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搞好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当前,检察机关同纪检监察工作上的协调配合是好的,但不要产生依赖纪检办案的思想。在与纪检监察协调过程中,要十分注重处理好纪委的组织协调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机的关系,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案件线索移送及时,日常工作交流有序,办案中协同配合有力,形成合力。同时,检察机关在协调配合中要重视纪委的协调作用,听取意见,做到尽责不越倦,恪尽职守不失职,严格按法定职责和程序办案,对纪检监察机关采用“两规”、“两指”手段正在审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帮助研究分析案情,为受理案件做好准备。对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立案后则应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操作,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机。

(三)改革职务犯罪侦查机构、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我国刑诉法第18条关于人民检察院的管辖规定,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主要是针对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因而检察机关在机构设置上亦将自侦部门由反贪和渎侦两部分组成,似乎是合法合理的。然而,在实践工作中,这样的设置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首先,自侦部门虽然形式上反贪、渎侦分设,但实际上职能交叉重叠,同时导致对职务犯罪预防和职务犯罪对策的研究都成了两张皮,分工不科学;其次,贪污贿赂犯罪与渎职侵权犯罪相互交织的现象日益明显,绝大多数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案件都与贪污贿赂犯罪有着紧密的联系,查办贿赂案件往往成为查处渎职侵权犯罪的突破口,如将反贪与渎侦分开不利于侦查和犯罪的控防;第三,反贪、渎侦自成体系,会造成机构重设、官多兵少及后勤保障、统计档案、文秘等非实际办案人员增加,管理和办案成本加大,效率低下,且彼此之间各自为战,不符合“效能”原则。因此,为了有利于统一行使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侦查权,统一调配检察机关的人力物力,更有效地打击职务犯罪,可以考虑改革现有自侦机构,将两者合二为一,成立职务犯罪侦查局。虽然贪污贿赂犯罪与渎职侵权犯罪在法律上属于不同类型的犯罪,但侦查工作的程序、手段以及主要内容都是相同的,设立职务犯罪侦查局有利于加强侦查指挥,避免重复劳动,提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此外,从名称上来看,原来的反贪局和渎侦局都不科学、不完整。反贪局查办的案件除贪污、贿赂七类犯罪外,还包含挪用、私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隐瞒境外存款等犯罪,渎侦局查办的案件实际上包含了渎职、舞弊和侵权三大类的犯罪,只有职务犯罪侦查局的名称准确、完整地表达出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性质和功能。

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重庆市检察院以及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都已率先在系统内成立了职务犯罪侦查局,为实践侦查机构改革,提高工作效率作出了新的尝试。

二、关于提高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的科技含量问题

提高侦查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走科技强侦查、科技促侦查的道路。反贪侦查工作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工作的性质、任务、对象、方式方法均有特殊性,紧持走科技强侦查、科技促侦查工作专业化之路,是新形势下加强反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侦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没有先进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的完善和运用,没有必要的侦查设施、装备保障,没有一定的资金投入,就难以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实施有效的打击和遏制。要积极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特别是先进信息技术,加快侦查工作信息化管理进程。特别要以运用计算机技术为核心,加大现代科学技术在反贪侦查工作中的含量,提高办案水平和工作效率。要按照“先进、适用、配套、普及”的原则,不断提高侦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配备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所必需的设备。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范文

篇1、侦查监督工作总结范文

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在全省建立了联席会议、重大疑难案件沟通、上下级侦监部门联动、案件质量保障等四个工作机制。采取了严格遵守办案期限、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不捕说理加强上下沟通、市级院审捕案件报省院备案审查等八项工作措施。制定下发了《职务犯罪案件同级审查意见书》、《立案监督案件跟踪卡》、《不予逮捕理由说明书》等六个规范性文件,以确保改革工作的规范运行。

强化监督,增强效果。共受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350件401人,决定逮捕358人,不捕36人,不捕率为9。1 %,同比上升了3个百分点。

上级院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引导取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介入侦查186件次,参与重大案件讨论41件43人,纠正漏捕2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28件3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

我省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改革工作受到了高检院的好评,先后三次向全国检察机关转发了我们的工作经验,《法制日报》就我省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改革情况,专访了王建明检察长。

篇2、侦查监督工作总结范文

xx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现有干警四人,肩负着辖区内所有刑侦部门的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由于地处市中区,刑事案件多,疑难案件多,我们以全市1/10的侦查监督干警数,承担着全市近1/3的侦查监督工作任务。

新的形势下,如何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使干警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保障侦查监督工作健康深入发展,是我们政治思想工作中的一项严肃课题。

近年来,我们按照 “xxxx”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既尊重人、信任人,又善于培养人、塑造人;既关心人、帮助人,又积极理解人、支持人;既激励人、鼓舞人,又严格管理人、规范人,进一步增强全科干警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初步形成了以“团结拼搏、奉献向上”为主题的科室精神。

通过增强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创造性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近几年来,我科所办案件的准确率均达到100%,人均办案数量一直位居全市第一位,在市院组织的量化考评中,连续三年荣获第一名,连续三年被市院和本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市院记三等功一次,被市委、区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有2人次受到省级表彰,6人次受到市、区级表彰。

一年来,在支队党支部的领导下,在陈政委的带领下,我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敢打敢拼的精神,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各项刑侦工作,因为我坚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事案件的侦查

全年侦查案件天数一百七十余天,值班四十余天,累计加班加点五十余天,共参与七起刑事案件(xx“抢劫杀人案”、“故意杀人案”、“xx电厂盗窃案”、xx“入室抢劫杀人案”、xxx“杀人焚尸案”、x城涉外案件、xx县故意杀人案)的侦查工作。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我能够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并利用对电脑基本操作的熟知,对案件调查中大量的通讯信息进行分析、比对,从上千个手机号码中筛选出对下步侦查有价值的线索,从上万条信息中提炼出对案件有明确侦查方向的线索,为其他人员侦察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在案件中,我通过对计算机网络的了解,针对死者网友多、上网聊天频繁这一特点,在x政委的安排下,我牺牲晚上休息时间,一连十余天,蹲守在电脑旁,与死者上线的网友聊天,打探可能与案件有关联的情况,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为案件的开展做出了自己的努力。2、协查工作

今年来,共配合各地、市公安局及其它协查案件八起(分别为日配合xx警方追查两名盗窃团伙主犯,日配合xx警方追查一名盗窃团伙主犯,日配合xx警方追查两名盗窃团伙主犯,日配合xx警方追查一名故意杀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日配合xx警方追查两名盗窃银行钱款的犯罪嫌疑人,日x城赌博案件举报情况查证,日为市委宣传部追查被盗车辆,日xx省警方发函查询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手机通讯记录),在协查中我严格按照工作规定执行,多请示多汇报,对待来x办案的同行,做到热情接待,全力配合;对来函来电协查的,我总要认真查清情况,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对方。树立了x城刑警良好的形象,赢得了兄弟单位的表扬和赞誉。

3、大练兵考核

在迎接省厅大练兵考核中,我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要求训练,充分发挥自己曾经当过兵的优势,真摔实练,发扬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作风,与全体参考人员共同为支队赢得了荣誉。

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学习和工作,但由于调入的时间不长,业务不熟练等原因,工作中还是存在有一定的问题:

1、政治学习重视的不够。把主要精力放在业务上,重业务轻学习。

2、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于提高。虽然狠抓了业务学习,掌握

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但与实际工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还需继续加强。

3、工作中存在停、靠、等现象,缺乏一定的主动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努力抓好政治和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与技能,努力适应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为支队的各项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真正成为“政治合格,业务娴熟,作风过硬”的刑事民警。

一年来,在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带领刑警大队全体民警,以“破大案,追逃犯,挖团伙,打流窜”为主攻方向,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以强化刑侦基础业务建设为根基,以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预防和打击犯罪的水平为重点,初步建成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侦查破案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了侦查模式的发展和创新;以坚持执法为民为核心,以规范执法工作,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为主要内容,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实现了刑侦执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刑侦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为轴线,以理顺经费保障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为两翼,探索和建立了新的警务保障机制,提高了侦查破案效能;以确保刑侦队伍健康发展为目标,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主线,以“教育整顿”、“岗位大练兵”“学长霞、树形象、铸警魂”和效能革命等各种学教活动为助推器,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执法严、特别能战斗的刑侦队伍。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__,较去年同期的__,上升了__,完成了全年度破案任务的_%;共打掉各类犯罪团伙_个,内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__,其中,捕(教)__,抓获在逃人员__,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特侦组成为媒体焦点

冬日,走在台北街道,常常闹不清季节,行道树常绿,花木茂盛,毫无中国北方寒冬那种万木萧条、一片银白的景象。最使人闹不清季节的,要算是街头乱穿衣。这里最低气温倘若降到摄氏十度,台北人会纷纷叫喊“寒潮来临”,畏寒的老人们纷纷穿起带三角帽的棉衣以至鸭绒衫,“宁要风度不要温度”的穿裙子的小姐和穿T恤的小伙子,比比皆是。其中被媒体称为“最牛的新闻发言人”、特侦组主任检察官陈云南,不论气温怎么下降,出现在镜头前永远是穿一件黑色的短袖衬衫。

特侦组主任检察官陈云南经常在一幢灰色的大楼前面对着记者的话筒说话。这幢灰色的大楼在哪里呢?在离台北火车站不远的地方,有一条短小而又繁华的南北走向的马路,叫做馆前路。这条马路仅五百米,是台北最短的马路之一。这条马路繁华,因为这里是台北市重要的商业区,银行、公司、店铺林立。馆前路中的“馆”,是指台湾博物馆。馆前路南端,有一条与之以“T”字形交叉的东西走向的马路,叫做襄阳路。襄阳路上矗立着一座半球形圆顶、一排罗马立柱的意大利巴洛克风格的建筑物,那便是台湾博物馆。我曾经多次走过馆前路。如果说馆前路是条扁担,我的目光总是被扁担两头挑着的两幢特殊的建筑物所吸引,即南端的台湾博物馆和北端的新光三越百货公司的摩天高楼。在台北101大楼落成之前,新光三越百货大楼是台北的最高建筑。

这条短短的馆前路藏龙卧虎。我曾经在这条街的一幢高楼里,采访了以_为精神领袖的台湾团结联盟总部。此外,在卸任之后,自行成立办公室,人称“扁办”。这扁办也在馆前路,在一幢大楼的十一楼。

我一次又一次走过馆前路和襄阳路交叉口,那里有一幢火柴匣式的三层楼房,灰色的外墙已经被岁月抹上一层黑色泥尘,看上去显得十分陈旧。底层是20世纪中叶南洋风格,即“骑街楼”式,房子朝里缩,让出一条人行道来,以便在下雨时行人从这里走过不必打伞。几年前我曾走过这条“骑街楼”式的过道,还拍了一张照片。当时过道上只有一个行人。

然而,2008年岁末,当我又来到那里,却发现这幢毫不起眼的大楼四周,架起许多架电视摄像机。馆前街的两侧,停着好几辆电视转播车。电视摄像机最多的是两个地方,一个是馆前路与襄阳路交叉口,即大楼的正门。另一处是大楼位于馆前街的侧门。仔细一看,正是经常出现在电视画面中的那幢灰色大楼。

我注意到,大楼正门之侧,门牌上写着“馆前路五十四号”,而正门的玻璃上,则是一行金色的字:“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

哦,大名鼎鼎的特侦组,就在这里,难怪记者们云集此处。

其实,在我当年走过这里的时候,特侦组就已经设在这里。只是当年的特侦组,并不引人注意,所以我也没有关注大门上写着的“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自从特侦组开始侦查弊案以来,“特侦组”便一下子成了媒体的高频词,这幢像特侦组一样低调的灰色大楼也成了新闻焦点。

幸亏特侦组的那幢大楼底层是“骑街楼”式的过道,使得在那里终日守候的记者们有个可以挡风、遮雨、免晒的地方,使得他们在风餐露宿时的工作条件稍微好一点。我见到特侦组大门口的台阶上坐着好几位电视台的记者,在大门对面的过道廊柱下,也坐着电视台的记者。他们或看书、读报,或聊天,而眼睛则不时朝特侦组的大门瞟一下。渴了,喝几口矿泉水;饿了,端起盒饭。台湾记者们的敬业精神很令我感动。台湾有着不同政治倾向的诸多电视台,新闻竞争颇为激烈,谁都不愿错过重大新闻,所以会有那么多架电视摄像机在特侦组门口摆好阵势。

我来到位于馆前路的特侦组的侧门。我一到那里,就觉得很熟悉,因为在电视中多次见到轿车开进这条弄堂,从轿车里走出以及一次次受到特侦组传讯的相关人士。在那里守候的电视台记者更多。我在那里拍照,就连我也成了他们的采访对象,拿着摄像机对我拍摄,问我从哪里来,我说来自上海,他们就问,你为什么对特侦组也感兴趣?我则反问他们,他们回答说,这里随时都可能有新闻。

对于电视台的记者们来说,终日在这里守候的原因,确实是“这里随时都可能有新闻”,而这“随时”迫使他们不得不处于“时刻准备着”的状态。特侦组今天要传讯谁、被传讯者几时几分到达特侦组、几时几分结束约谈走出特侦组、被传讯者从正门走出还是从侧门走出,记者们事先无法得知。遭到特侦组约谈的,差不多都是扁案的重要人物。

唯一可以确定时间的,是每天上午10时半和下午4时,特侦组主任兼新闻发言人陈云南会出现在特侦组大楼门口,接受记者们的采访。尽管陈云南向来口风很紧,讲话像电报的电文一样简洁,要么说“不知道”,要么说“侦查不公开”,但是毕竟不时透露一点重要信息。

在这里守候的时间长了,记者们也摸清了陈云南上下班的规律,往往在陈云南上班或者下班时截住他,请他说几句。

记者们告诉我,他们在清早8时就赶到这里值班,直到傍晚特侦组下班了才收拾好“家伙”回电视台,几个月来天天如此。他们对特侦组一日一报,甚至一日数报。特侦组附近停着各家电视台的转播车,以便在摄像机捕捉到新闻画面之后,立即发回电视台,迅速播出。

亲手组建的特侦组

把他送进了大牢

比守候在楼前的记者们更加辛苦的,是大楼里的特侦组成员们。包括主任检察官陈云南在内,特侦组有八名检察官。此外,还有数十位工作人员。特侦组大楼面积约二百四十二坪,相当于八百平方米,除去侦讯室以及堆放资料、档案的仓库之外,办公室最多只能容纳六十二人。由于场地狭小,检察官要开会、阅卷或换洗都不方便,连个休息之所都没有。然而,检察官和工作人员自从接手扁案以来,处于高负荷的工作状态,不仅几乎没有休假日,而且常常要加班到深夜,甚至通宵达旦。

如今,特侦组成为前“总统”弊案的侦查者,把特侦组视为“死对头”。然而,出人意料的是,特侦组本身,是当“总统”的时候建立起来的,现今的特侦组的八名检察官,都是当“总统”的时候由检察总长陈聪明任命的,而检察总长陈聪明也还是任内所任命的。也就是说,在2008年5月20日台湾_轮替之后,执政的并没有撤换时代的检察总长,也没有更换时代的特侦组检察官。虽然曾经有人一再建议撤换,一直坚持原班人马不动。的见解是正确的。由当年建立起来的特侦组,把送进牢房,这既表明了特侦组的公正性,也表明了对的极大讽刺。

特侦组是在2007年4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的。特侦组的前身是“查缉黑金行动中心”。这一中心是2000年上台后成立的。当时,刚上台,要给台湾民众以坚决反贪腐的印象。平心而论,由于长期执政,官场腐化日益严重,特别是到了_执政时期,黑金泛滥,贪腐猛增。当时的,以反贪腐英雄的面目出现,不断揭发的贪腐,如同今日的邱毅揭发执政时期的贪腐那样。正因为这样,2000年5月20日在就职“总统”的演说中,宣告“扫除黑金”为新政府施政的首要目标。他要求“法务部”把“扫除黑金”列为第一优先政策。提出成立“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以横扫黑金政治,清除官场贪腐现象。

不过,“查缉黑金行动中心”在当时只是一个任务编组,几名检察官的查黑工作,往往由于权力不大而难以调查贪腐的高官。于是,许多“立法委员”以及法律界人士建议,应当参照美国的独立检察官、日本的“特搜部”,赋予“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更大的独立性和更大的权力。于是,在“总统府”的点头同意下,着手设立特别侦查组,即特侦组。当时规定特侦组直属“检察总长”,而“检察总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这一方案提交“立法院”审理的时候,“立法院”内的团最初持保留态度,经委派“总统府秘书长”马永成前去说明,团这才表示同意该案立法。可以说,特侦组是在一手操办下成立的,“检察总长”陈聪明也是任命的。

法案规定,特侦组负责三类案件:第一,涉及“总统”、“副总统”、“五院院长”、部会首长或上将阶级军职人员的贪渎案件;第二,选务机关、政党或候选人于“总统”、“副总统”或“立法委员”选举时,涉嫌全国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选举案件;第三,特殊重大贪渎、经济犯罪、危害社会秩序案件及“经检察总长”指定的案件。

这充分表明,特侦组拥有很大的侦查权力,查办高层的大案、要案,侦办对象的文官需是部长以上,武官要上将以上,且所犯须是贪渎大案。

法案规定,特侦组可以实施侦查、提起公诉、实行公诉、指挥刑事裁判之执行。特侦组办案不受辖区的限制,可以在全台湾办案,对所侦办的案件直接可以用特侦组的名义提起公诉,且直接由特侦组检察官到法庭出席辩论。

法案规定,特侦组配置六名以上、十五名以下的检察官,由“检察总长”指定其中一名检察官为主任。还配置有检察事务官及其他人员。特侦组的成员都是由各级检察署中资深干练的现任检察官及检察事务官调派而来。为办案需要,特侦组还可以向调查局、警政署等相关单位借调专业人员,不受辖区限制。

特侦组在2007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时,拥有十名检察官。他们当中最大的五十八岁,最小的四十岁,个个都有经办大案的经验。几个月之后,承办“特别费案”的检察官侯宽仁就在提取证人吴丽洳证词时因笔录造假而不得不请辞。另一位检察官周志荣,为完成在台湾大学进修的硕士论文,向“检察总长”陈聪明表达希望“归建”,获得同意。这样,特侦组的检察官由十人减为八人。虽然“法务部长”曾经打算调动其他检察官加入特侦组,却无人回应,所以特侦组至今仍为八人,即陈云南、朱朝亮、吴文忠、沈明伦、周士榆、李海龙、林慧、越方如,人称“金刚”。

在这八人之中,“检察总长”陈聪明任命陈云南为主任。陈云南原为“法务部”参事。陈云南同时兼任特侦组的新闻发言人。陈云南谨言慎行,他作为新闻发言人往往惜字如金。他的口头禅是“不便透露”。确实,对于正在进行侦查中的重大案件,很多问题“不便透露”。有人举了一个例子,记者问陈云南说,今天是不是有约谈吴景茂?陈云南说没有,你听谁说的?记者说我们刚才拍到了。陈云南说,哦,那就有。

除了陈云南之外,朱朝亮、吴文忠都是资深检察官。朱朝亮侦查过轰动台湾的3・19枪击案,这个发生在2004年3月19日的枪击“总统”、“副总统”候选人、_的案件,导致了翌日“总统”大选选情大逆转,选票领先的蓝营“总统”、“副总统”候选人连战、_败给了“总统”、“副总统”候选人、_,使得以继续执政。吴文忠则曾经侦查高雄捷运弊案,四度传唤了曾经担任高雄市长的_。朱朝亮进入特侦组之后,统筹全组的侦查工作,起着总策划的作用。

特侦组检察官沈明伦、周士榆,则是“查账高手”,擅长侦查经济大案。检察官李海龙、林慧,也是侦办经济大案的专家。女检察官越方如有着“司法铁娘子”之称,敢顶敢冲,外语又好,便于侦查海外账户。

特侦组强调“独立、公正办案”、“不带颜色”。然而,特侦组成立之初,便成为争论的焦点。众所周知,台湾政坛蓝绿严重对立,特侦组查绿营高官会遭绿营指责,查蓝营高官会遭蓝营批评。有人这么评论说,在台湾,蓝营赞成的绿营反对,绿营赞成的蓝营反对,唯有特侦组遭到蓝绿的一致反对。

再说,特侦组从2007年4月12日成立至2008年5月20日上台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成绩平平,起初侦查过中药商公会全合会行贿“立委”案,牙医公会全合会行贿、侵占案以及复盛公司内线交易案,都没有在社会上引起大的反响。特侦组接着侦办特别费案以及“四大天王”(即_、游锡、_、)的特别费,则又受到来自蓝营、绿营不时的抨击,“从来都是互相攻击的蓝绿政治人物一致痛批特侦组”。

在2008年5月20日,卸任,上任。由于牵涉“国务机要费”案,特侦组在卸任后立即把他列为被告。

这时,特侦组又受到来自蓝营、绿营的指责:蓝营不少人质疑沿用时代的特侦组原班人马,能够真正侦查弊案吗?有的蓝营“立法委员”还说,特侦组里有安排的“暗桩”,必须彻底改组特侦组。还有的蓝营“立法委员”干脆指名道姓,称“检察总长”陈聪明是的“暗桩”。绿营不少人则指责“操纵”特侦组,特侦组成了整“前朝元首”的工具。甚至还有绿营人士咒骂特侦组是_的“_”。

面对来自蓝绿双方的频频质疑声,面对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在2008年9月16日,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率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李海龙、越方如、林慧、沈明伦、周士榆罕见地一字排开举行记者会,表示侦办中的“机要费案”及扁家海外_案,年底前可望侦查终结,给外界一个明确的交代。

检察官越方如强调,希望社会相信检察官,依当前办案期程及掌握事证,“机要费”及_案结案后“相信可不负期望”。“这案子若办不出,我们要下台一鞠躬”、“若办不出,我们还有脸留在这边吗”?陈云南随后重申越方如的话:“如果办不出来,当然下台一鞠躬。”

这次特侦组八位检察官的记者招待会,可以说是一次集体宣誓会。检察官们一致宣誓,一定要把弊案一查到底。

面对各种各样“带色”的批评,特侦组的检察官们在那幢陈旧的灰楼里“充耳不闻”,埋头于侦查弊案。尤其是在海外_案爆发后,特侦组花了三个月时间清查上千个海内外账户,发动七次搜索行动及约谈三百多人次,终于攻破的层层防火墙。特侦组用行动和事实证明了自己的独立与公正。于是,台湾社会开始对特侦组刮目相看,特侦组也越来越引起媒体的关注。

2008年10月以来,特侦组接连打出三记重拳,每一拳都引发一阵新闻震撼:

第一拳,特侦组申请收押亲信十多人;

第二拳,特侦组把扣上手铐,申请法院羁押获准,使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领导人以贪污罪成为阶下囚;

第三拳,特侦组公布了洋洋洒洒却又扎扎实实的对的书,把推上被告席。

特侦组所面对的是有着八年“总统”经验的,何况是律师出身,是一个“能够把法律玩死”的人,而且他又有一个律师团的支撑。

不时放出“导弹”,轰击特侦组。比如,2008年11月18日,在指使下,一位叫张玮津的女子出示一张与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对坐聊天的照片,随即引发社会对特侦组这两位“主力”检察官的纷纷猜测。吴文忠出面澄清,表示他们之前并不知道当天会出现,也并未回避,出于礼貌与点头、合照,没想到这张照片被拿出来做文章。

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

申请人:伍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手机:xx。

委托代理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愿光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xx

电话:xx

手机: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_婚姻法》和《_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敬礼!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伍XX

委托代理人:律师

20xx年8月8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被告何XX实际月总收入的《工资单》。

xx市人事考试中心:

兹有我部门(单位)同志,身份证号 前往你处办理领取以下名同志20xx年度全国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事宜,请予接洽为盼。

1、姓名 ,身份证号 , 证书编号:

2、姓名 ,身份证号 , 证书编号:

3、姓名 ,身份证号 , 证书编号:

4、姓名 ,身份证号 , 证书编号:

5、姓名 ,身份证号 , 证书编号:…………

(盖章) 年月日

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河北*****有限公司与 河北省*****研究所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因我方(原告)无法取得以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七条(三)之规定,特申请贵院给予调查收集。

河北*****有限公司自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期间向北市区税务局每月的纳税报表。证据的保存单位:北市区税务分局。

申请人:(公章)

20xx年8月30日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及河南钢构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贵院现已受理,因客观原因,申请人及代理人无法调取被告被告河南统领钢构有限公司为申请人在新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出险后的理赔手续及新华保险公司安排申请人在河南省人民医院所做的五级伤残等级鉴定结论。该证据对确定本案当事人有关键作用。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该证据。

此 致

xx市管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20xx年是大兴学习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领会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_保持高度一致。保持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能够清楚地认识到作为一个党员所应肩负的责任,牢记忠旨、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从严要求自己,把“三个代表”的要求真正体现在自己的工作与生活中。

由于本案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涉及到公众敏感的桥梁公共安全问题,迅速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广泛关注: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均进行了跟踪报导;_领导对该事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的领导亲监案发现场协调、指导具体工作;广东省、佛山市、江门市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议,成立了多部门共同组成的现场调查组……

一时间,九江大桥事件成为全国的新闻焦点。

临危受命

2007年6月16日,根据上级领导机关的具体要求和指令,广东海事公安局接受了侦办此案的艰巨任务。

这是一起影响特别重大的案件,侦查工作的每个细节都可能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舆论的各种反应甚至是轩然大波。同时,本案侦办工作任务量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标准要求之高也是同类刑事案件中不多见的,以广东海事公安局现有的警力规模,无疑是个严峻的挑战。对此,广东海事公安局局长蒲选才说:“此案是摆在我局面前一个巨大挑战同时也是一个大好机会,可以锻炼我们的能力、检验我们的素质、树立我们的地位、壮大我们的声势,要坚信我们有条件、有能力赢得这场攻坚战的胜利!”

接受任务后,广东海事公安局立即抽调本局精干警力组成“6·15专案组”,由蒲选才亲任组长,参战民警包括了刑侦、治安、法制、后勤等部门及各派出所,动用的警力达到了全局的一半以上。

为了确保案件侦办工作顺利进行,专案组首先制定了几项保障措施,一是定期召开案情分析会,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评价,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掌控案件进展进度,确保侦查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二是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专案组内部进行细致分工,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确保每项侦查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三是制定突况信息通报制度,在办案过程中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及时向专案组领导汇报,研究解决方案;四是规定了严格的办案纪律,对办案过程的相关信息严格掌控和保密。

攻坚克难

在专案组的统筹调度下,各项艰苦复杂的侦查工作全面铺开。

首先,是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在本案中却变得复杂起来。由于对本次事件开展调查的,除了侦查机关外,还有安监部门、海事部门等行政机关,如何做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既有效控制涉案人员,又不影响各部门的调查工作,权衡再三后,海事公安局最后决定依法采取了严密的措施对涉案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进行有效管控。由于案件发生后,涉案人员情绪不稳定,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有关办案人员密切留意嫌疑人的日常行为,对其进行多方开导,做好工作,让其配合侦查工作的开展。在法定的六个月期限内,确保了监视居住实施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是查证损害结果和收集证据材料。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前提条件,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定性问题,是案件侦办的重中之重。如有多少车辆落水要查证,多少人员死亡要核实,多少财产损失要确定,上述事实与涉嫌犯罪的认定要推敲。专案组民警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侦查员从九江大桥的监控录像着手,确定重点时段过桥车辆并逐一辨别、筛选,最终确定共有四辆汽车、七名司乘人员和二名大桥施工工人落水。由于交通肇事犯罪是过失犯罪,对客观方面的佐证必不可少,它涉及到航道状况、气象资料、警示标志、船员资质、涉案船舶本身设施的启用情况、事故原因分析及责任判定等,为此,专案组成员不辞劳苦,多次前往桥梁设计单位及航道部门,对大桥警示灯及案发航道航标的设置情况进行定点确认;通过气象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结合围绕发案现场附近工人、渔民及涉案人员所做的查证,确定了发案时的天气状况;根据船舶船员管理部门的档案记录,调取了涉案船舶的具体资料及相关船员的资质等级。缜密地分析案情、稳妥地实施侦查和有效地收集证据,从实体和程序上为案件的成功办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再次,是死亡人员的法医学检验鉴定。从发案的地点、操作的程序、工作的条件等几方面综合考虑,通过专案组领导与广东省公安厅协调,佛山市南海公安分局协助我局完成法医检验鉴定的实验室工作。为了确保本项工作及时进行,专案组刑事技术人员常驻在打捞现场的趸船上,对发案的原始现场进行拍照、制图,对打捞出水的尸体和相关物证及时进行编号整理、拍摄固定,并送交地方公安机关进行法医学解剖确定死亡原因、DNA检验确认尸体身份。至打捞任务结束,本案除一名失踪者外,八名落水遇难者的尸体都得到了及时的处理、核实及认定。

多方协调

除了侦查工作的必经程序,本案对外沟通协调工作是一个非常大的难点。

案件发生后,由交通运输部组成的海事调查组和广东省政府组成的安全事故调查组同时开展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他们的调查结果,又是侦查工作重要的证据材料。与海事调查组一样,省调查组的领导级别、权力范围等方面的规格都比较高,无疑给广东海事公安局的有关工作沟通协调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如果处理不好,案件无法侦办下去。为此,蒲选才多次向上级有关领导和机关就案件侦办的有关情况、办案的法律依据进行解释说明,并通过刑事方面的侦办措施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工作,做到有礼、有据、有节。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得到了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可和赞赏,扫清了案件办结过程中一个又一个障碍。

同时,能否通过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审查,是侦查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而由于本案情况特殊,需要经区、市、省各级检察机关的审查,专案组领导经常与广东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同研讨案情、商榷侦查程序、确定实体要求,既充分把握了案件的总体侦办节奏,又不遗漏案件的点滴细节,最终使整个案件在证据上、程序上、定性上无懈可击,顺利地通过了各级检察机关的审查。

不辱使命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工作单位:

律师事务所职务:

电话:

姓名:

工作单位:

律师事务所职务:

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查询本案被告在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申请人与共同生活期间,家庭经济完全由管理。现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悉数交给,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也曾见过在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存折,但并未记住存款数额。

现由于申请人及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查询,根据《_婚姻法》和《_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查询在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关键词:侦诉协作;大控方;价值分析;实践考察;制度构建

中图分类号:DF731

文献标识码:A

加拿大学者约翰?沃施指出:“侦查的技巧和检察官的法律敏锐力有助于提高侦查和起诉的效率。”[1]其精辟之处在于简明地阐释了侦查工作和公诉工作的基本区别,强调了侦诉协作对于提高诉讼效率的重要意义。在控、辩、裁三方组成的刑事诉讼构造中,同属于控方阵营的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作为追诉职能的共同担当者,其侦查工作和公诉工作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紧密联系。这种诉讼职能的趋同性和内在联系的紧密性,使得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之间加强配合协作,形成侦诉合力,具有了可行性和必要性。2005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诉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的意见》中指出,应当“建立检察机关内部诉侦协作机制,坚决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从而首次在司法解释中明确提出了应当建立“侦诉协作机制”。此后,一些地方司法实务部门对如何建立侦诉协作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是,对这一创新做法,理论界并未给予应有的关注,研究成果几近空白。而实务部门在侦诉协作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摸着石头过河”,做法各异,一些操作方式在理论上缺乏支撑,值得商榷。我国刑事诉讼法即将进行再修改,如何在程序设计上加强侦诉机关的协作,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故此,本文拟对侦诉协作机制的有关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期有益于立法和实践。

一、 为何协作:侦诉协作机制的价值分析

“凡是谈到社会管理,就不能撇开价值,价值的相互制约和人的目的性。”康?维?内戈伊察.控制论的当前问题.转引自王卫国: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次勃兴[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在法律语境中,价值是指“在人(主体)与法(客体)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法律的积极意义或有用性”[2]。建立侦诉协作机制,对于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非常重大的价值和意义。

(一)有利于形成“大控方”的追诉格局,增强打击犯罪的合力

从程序推进角度看,侦诉工作的目的有所不同,侦查的目的是收集犯罪证据,为公诉作准备。而公诉的目的,是启动审判程序,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诉讼目的角度看,侦诉工作的目的则是同一的,即均是为了有效指控犯罪,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目标。因此,侦诉工作完全可以统一到如何有效地指控犯罪这一大方向上来。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侦诉机关对于侦诉工作基本方向的把握并不十分明确,习惯于“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重分工负责,轻互相配合,将侦诉工作截然割裂开来,缺乏整体的“大控方观念”,这是导致司法实践中侦诉机关相互制肘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建立侦诉协作机制,通过制度设计和理念灌输,增强侦诉机关的“大控方”意识,将有利于把侦诉工作为重心统一到有效指控犯罪这一基本方向上来,从而巩固控方阵营,形成“大控方”的追诉格局,推动侦诉机关紧紧围绕成功指控犯罪这一共同的诉讼目标,劲往一处使,形成强大的打击犯罪的合力,确保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二)有利于强化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提高侦诉工作质量,加强法律监督

“证据是科学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3]侦查工作的核心是收集证据,公诉工作的核心是审查证据,通过侦查和审查起诉,在交付审判之前将证据加以固定,是成功指控犯罪的基本条件。但是,由于侦查和公诉的角度有所不同,再加上侦诉人员在法律功底、证据素养等方面的差异,对于案件事实、证据的认识和把握难免会出现分歧或偏差。如果侦诉双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各行其是,缺乏必要的沟通、协调及合作,则可能会对证据的收集和固定,造成消极的影响。这在侦诉实践中已经表现得较为突出:侦查人员按照自己的思路去收集证据,很少主动与公诉人员进行沟通,公诉人员因为案件尚未进入公诉阶段也极少与侦查人员进行沟通,结果有些案件侦查人员辛辛苦苦收集来的证据却达不到起诉的要求,或被退回补充侦查,甚或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尤其收集证据强调迅速及时,有的案件因公诉人员认为证据不足而要求进行补充侦查时,原本在侦查阶段可以收集的证据却因为错失良机未及时有效地保全而灭失,最终导致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如果建立了侦诉协作机制,侦诉双方在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过程中有充分的沟通、协商和合作,这种现象无疑将大为减少,案件质量也将得到极大的提高。此外,侦诉协作并非无原则地协作,协作并不排斥监督。在侦诉协作过程中,检察机关由于切实介入了侦查活动,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机关的非法取证行为,预防和减少非法证据的产生,从而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增强了法律监督的效果。

(三)有利于化解侦诉工作中的矛盾和冲突,减少“程序倒流”,提高诉讼效率

司法实践中,一些侦查人员对于公诉人员退回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不理解,认为是故意为难;而不少公诉人员则认为侦查人员法律素质低、证据素养差,侦查终结的案件达不到起诉的要求,成为“烫手的山芋”。这些工作中的矛盾和冲突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侦诉人员之间缺乏沟通协作所致。如果建立了侦诉协作机制,加强侦诉人员对案情、证据等问题的沟通协作,这些矛盾和冲突将极大地得到化解,“扯皮”现象将极大地减少,实践证明,“公诉部门与自侦部门加强联系,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交流各自的工作体会和经验,就具体案件的证据等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增进了部门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4]。同时,建立侦诉协作机制以后,公诉人员可以从公诉角度及时就证据收集向侦查人员提出建议和要求,指明侦查方向;侦查人员可以就证据收集的情况及时向公诉人员进行通报和沟通,及时调整侦查方向,从而将侦查方向与公诉方向统一起来。这样,有利于侦查人员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少走弯路,减少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被退回补充侦查这种“程序倒流”现象的发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四)有利于实现侦诉人员的优势互补,促进侦诉人员素质的提高

由于分工不同,侦诉人员的专业优势自然也有一定差异。如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就指出,司法警察本于组织及专业侦查技术上之优势,在第一线犯罪对抗之处理上,较能掌握犯罪现场、缉捕犯罪嫌疑人及搜集证据。而检察官则因受有严格之法律训练,善于证据之法律评价与逻辑思维[5]。如果侦诉人员在工作中不配合协作,则彼此的专业优势未必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反之,如果建立侦诉协作机制,则有利于侦诉人员之间实现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更好地推动彼此工作的开展,促进整体素质的提高。约翰?沃施教授就指出:“警察在侦查期间更多地求助于检察官的一些法律意见,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关联?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使侦查活动变得更有效,而且保证了行为的合法性”[1]。协作配合的过程,也是侦诉人员相互学习的过程:侦查人员可以通过听取公诉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促使自己提高证据素养;公诉人员也可以通过对侦查的介入,促使自己提高侦查素养,以便更好地协助侦查人员开展侦查活动,避免外行指导内行的尴尬。实践证明,“通过侦诉人员共同分析研讨案件、总结经验、互相指正等方式,不但使干警进一步强化了协作配合的‘一体化’意识,办案中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不断提高”[4]。

二、 如何协作:侦诉协作机制的实践考察

目前,一些地方司法实务部门已经对侦诉协作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该机制的立法构建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现在需要做的是如何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侦诉协作机制上升到立法层面。

(一) 侦诉协作的基本形式

1.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与自侦部门之间的协作。这是一种典型的侦诉内部协作。由于机构同属于人民检察院的职能部门,人员同属于检察官序列,且合署办公,公诉部门与自侦部门之间的协作更容易进行,协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也更能够得到及时沟通和解决,因此,这种内部协作目前是侦诉协作的最主要形式。

2.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批捕部门与自侦部门之间的协作。这是一种扩大了的侦诉内部协作,一般称之为“侦、捕、诉协作”,有部分检察机关建立了自侦案件的“侦、捕、诉协作”机制,如某直辖市主城区某检察分院制定了《职务犯罪侦查案件侦、捕、诉协作办案机制试行规则》、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建立查办职务犯罪侦捕诉协作机制的意见》。“侦、捕、诉协作”与侦诉协作最大的区别是增加了自侦部门与批捕部门、批捕部门与公诉部门之间进行协作的内容。

3.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协作。这是一种典型的检警之间的侦诉协作。这种协作又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机关与机关之间的协作,即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有关文件,对公安机关所有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进行协作。如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局就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侦诉协作机制,确保公诉案件质量的规定》;二是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即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与公安机关的犯罪侦查部门之间联合制定文件,就某一类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进行协作。如某直辖市主城区某检察分院公诉一处就分别与该市公安局刑警总队、经侦总队、禁毒总队、出管办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有关侦诉协作的文件。

4.人民检察院与其他侦查机关之间的协作。这可以称之为扩大了的检警之间的侦诉协作。如某直辖市主城区某检察分院公诉一处就与该市海关缉私局、该市国家_签订了有关侦诉协作的文件。

(二)侦诉协作的内容

1.侦诉协作的原则 有的侦诉机关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侦诉协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作出了规定。如2007年3月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与该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工作的规定(试行)》中就规定侦诉协作应当遵守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客观、公正、效率的原则和保守秘密、严守纪律的原则。

2.侦诉协作的核心 从有关侦诉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来看,侦诉协作的核心内容是证据问题,主要围绕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完善来展开,这集中体现在侦查阶段通过公诉机关对侦查活动的参与,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完善以及侦查取证的方向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是侦诉协作机制中最重要的方面,也是检察机关基于公诉的需要,积极推行侦诉协作机制的主要动因。

3.侦诉协作的案件范围 这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未对具体的案件范围作出规定,而是笼统地要求侦诉机关在所有刑事案件的侦诉过程中都应当进行协作。这多出现在机关与机关之间联合制定的文件中;二是对哪些案件应当进行侦诉协作作出明确规定。这在有的部门与部门之间联合制定的文件中有所体现。

4.侦诉协作的职责分工 有关侦诉机关在规范性文件中基本上都对侦诉协作过程中侦诉人员应当履行哪些职责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5.侦诉协作的工作机制 有关侦诉机关在规范性文件中大多规定了一定的工作机制,如检察机关在何种条件下介入侦查、检察官如何对侦查人员的侦查取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如何协作、在协作过程中产生分歧如何解决、在协作过程中违法违纪如何处理等。

6.侦诉协作的法律监督 有关侦诉机关在规范性文件中均强调了检察机关在协作过程中的法律监督权,如前述《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工作的规定(试行)》第2条就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的目的之一是“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三)侦诉协作的实践效果

1.加大了犯罪打击力度,提高了办案质量。从实践情况来看,试行侦诉协作机制的机关在取证方面通常能够做到紧密配合,协作明显加强。由于证据收集、固定工作较为扎实,犯罪分子逃脱惩罚的机率降低,从而加大了打击犯罪的力度,提高了办案质量。如某国有企业总经理邓某某贪污一案,一审二审均被判无罪。后某基层检察院自侦部门以新的犯罪事实和证据重新立案侦查,某检察分院主诉检察官应邀及时介入侦查,发现了证据存在的问题,向侦查人员提出了补充相关证据的建议,最终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注:某直辖市主城区某检察分院公诉一处《建立侦诉协作,加强诉审沟通———某直辖市主城区某检察分院提高职务犯罪公诉案件质量的具体做法》。]某直辖市主城区某检察分院2001年至2003年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率分别为、和,其检控率分别为:89%、和。在加强侦诉协作后,2004年和2005年连续两年不起诉率为零,即检控率为100%。[注:同上。]

2.降低了退侦率,提高了办案效率。实践证明,通过加强侦诉协作,减少了退回补充侦查等现象,提高了办案效率。如某直辖市主城区某检察分院2003年办理的职务犯罪大要案的退侦率高达80%以上,2004年在加强侦诉协作后,退侦率降低到48%,2005年降低到45%。办案周期2003年平均办案天数为89天,2004年下降到天,2005年又下降到天,平均办案周期由两年前的3个月,降低到了1个多月,办案效率大幅度提高。[注:同上。]

3.增强了侦诉人员之间的信任感和合作意识。通过侦诉人员之间的协作、沟通和交流,相互间的信任感和合作意识都得到了增强。如某直辖市主城区某检察分院2004-2006年期间,公诉部门先后5次派人参与侦查机关的业务培训,就证据的收集、固定、完善等与侦查人员进行交流;同时侦查机关也先后派出9批20人到该院公诉部门进行了为期2-3个月的学习交流,加强了侦诉双方的信任和配合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注:某直辖市主城区某检察分院公诉一处《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促进大控方格局形成———我院公诉部门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的做法》。]

(四)侦诉协作的现存问题

1.法律支撑力度不够 侦诉协作机制不仅在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及_的有关解释性规定中也语焉不详。目前实践中推行该机制的主要依据是一些地方侦诉机关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检察机关制定的内部规章,多表现为“试行规定”、 “试行规则”以及“会议纪要”等形式,效力层次都较低,基本上只有内部约束力,其贯彻执行效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侦诉机关的协作意识。缺乏法律规定作为有力支撑,是目前侦诉协作机制推行中面临的最大障碍。

2.侦诉人员专业素养不足 侦诉协作机制实践运行中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侦诉人员的专业素养问题,尤其侦诉人员在参与对方的工作环节时往往表现出较为明显的专业局限性。如有的侦查人员的证据素养、法律素养较差,在侦查阶段不能有效地收集、固定证据,在起诉阶段不能发表适当的意见;有的公诉人员缺乏必要的侦查知识和侦查技巧,在侦查阶段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一些意见与侦查实践脱节,难以贯彻,甚至提出错误的意见等。由于侦诉协作是主要由公诉机关倡导推行的机制,后一种现象甚至影响到了公诉人员的权威问题,对该机制的推行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3.协作方式不够规范 在实践中,一些侦诉人员的协作方式较为随意,不够规范。如一些侦诉人员习惯于口头陈述案情,不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容易造成彼此在基本案情、基本证据以及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案件的分析认识等方面出现差异甚至误解。[注:某直辖市主城区某检察分院公诉一处《经济犯罪案件办案小组年度工作总结》。]

为了防止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滥用调取证据申请权和法院滥用调取证据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时,须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该申请书应符合如下要求:(1)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即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或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提交申请书,使法院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完成证据的调取,这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的规定。(2)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法院调取证据。若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应告知其提出书面申请,经法院告知后仍拒绝提出书面申请的,可视为未提出申请。不过,这里的“书面形式”,除主要表现为调取证据申请书外,还可采用信函、电文等形式。(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包括被调取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调取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居住地或住所地等;拟调取证据的内容,包括该证据为何种形式,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还是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包括当事人因何种或哪些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待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当事人认为与本案存在相当的直接关联性并且能够影响本案定性的事实。这四项内容,缺一不可。行政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交的调取证据申请书必须符合上述要求,才可能获得法院调取证据的许可。从另一角度而言,这些要求实际上也是申请调取证据的形式性要件,与前文所述“原告或第三人申请调取证据的条件”这一申请调取证据的实质性要件相呼应,形成了关于调取证据申请构成要件的完整规范。

依据指引: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xx年7月24日)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中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外内容:(一)证据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二)拟调取证据的内容;(三)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案件事实。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中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_满前7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这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3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

打击处理、破案攻坚、执法质量是刑侦部门的三项主要工作任务,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衡量刑侦队伍战斗力强弱的重要标志。为此,我紧扣完善工作机制做文章,转变侦查模式,强化克难攻坚,狠抓执法质量,着力提高民警素质,推动刑侦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基础业务为根基,以完善侦查破案工作机制为重点,优化了侦查破案基本模式,建立了以高科技手段和信息网络为依托、以刑警机动中队为主导、以辖区派出所和责任区刑警中队为两翼的《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运行机制》,和以刑侦部门为主体,各警种配合联动,“从人到案”为主导的集约化、主动进攻型的《侦查工作互动运作机制》,预防控制和破案攻坚能力显著提高。以落实侦查办案责任为核心,以“实现观念革命、坚持执法为民”和“关爱生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大讨论活动为载体,以规范执法操作流程和监督机制为主线,完善了提高办案质量工作机制,进而使执法权限确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以办案评析、警官夜校和庭审活动为主要内容,以“素质建设”为重点,完善了培训机制,提高了民警的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以加强刑侦队伍的正规化为着眼点,以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为落脚点,以《沁阳刑侦》为主阵地,优化了竞争激励机制,全方位调动了民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2014年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总结

2014年,侦查监督科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各项专项行动,切实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为创建和谐沙湾作出积极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2014年,全科干警在各业务科室的支持协助下,锐意进取,加强自身作风和素质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圆满完成审查批捕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1件6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件数同比下降,案件人数同比下降30%。批捕34件46人,不捕17件17人,案件审结率达100%。依法审查逮捕的案件,无捕后判无罪情况,无复议、复核不批捕案件。无捕后瑕疵案件。全年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5件5人,已有3件获有期徒刑以上判决,判决率达60%;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均得到回复。提前介入侦查11次。二、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执法水平

2014年,端正执法思想,强化纪律作风,注重自我素质的提高。全年,我科干警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人均学习笔记1万5千字以上。在学习“两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我部门全体干警为了提高批捕案件质量把在实际审查批捕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收集汇总,进行模拟办案练兵,取得成效。坚持所有报捕的重大、复杂案件和不批准逮捕案件,须经科室讨论,形成科室意见,并逐一做好记录,严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所办案件到目前无一错漏,准确率100%。

三、正确履行审查批捕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侦查监督科紧紧围绕“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职能,与公安机关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确保各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保障我区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做法是: 1、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侦查监督科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对侦查监督工作的要求,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各项专项行动作为侦查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制定了侦查监督科参加各项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意见,落实责任,由专人具体负责,确保了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2、明确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从快从严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坚持稳、准、狠的工作方针,按照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要求,把打击的重点放在涉黑、涉恶的案件上,同时兼顾其他刑事案件。

3、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通过轻缓化、人性化地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大众对公平与正义的期望。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规定,在把握事实证据条件、可能判处刑罚条件的同时,注重对_有逮捕必要_条件的正确理解和把握。4、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做好对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深入学校、社区进行普法教育,结合所办理的案件,以案说法,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帮组失足青少年分析犯罪思想根源。选派业务熟悉,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有针对性地到周边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自我防护教育等宣传活动,为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四、强化侦查监督职能,努力完善侦捕协作机制

为加强我院与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侦查监督科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的监督,取得成效:

1、坚决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在审查批捕案件过程中,对有疑点、侦查活动可能违法的案件着重审查,及时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问题,存在刑讯逼供可能的,及时移送。对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任何案件都严格审查,杜绝超时限办案现象发生,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全年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均得到纠正回复。2、适时介入,积极引导。今年来,我科在分管检察长的带领下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席制度,健全侦捕协作机制,适时主动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深入案发现场,参与现场勘验,参加重大案件的讨论,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做到参与而不代替,建议而不决定,讨论而不定论,认真执行省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引导侦查取证的意见》,规范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提前介入重大案件讨论和深入案发现场11次。五、加强立案监督,切实开展各种专项活动

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院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分管检察长多次亲率侦查监督科干警赴各行政执法机关调查了解、查询案件、查阅案件卷宗,加大对案件督办力度,取得成效。全年刑事立案监督5件5人,其中公安机关接通知后主动立案5件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六、认真搞好检察信息和检察调研工作

根据上级院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的指示,我科按照院领导的安排,结合科内工作实际,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单位之间,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群策群力,及时将重大刑事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或突发事件的批捕情况以信息的形式上报。七、规范办案的同时,不忘创新

今年,我院与市公安局XX区分局签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审查办法》、《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另案处理”的审查监督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和侦查活动,加强了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该两个办法均被市院转发。

八、工作中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纵观2014年,侦查监督科在院党组的领导、全科干警的同心努力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组织要求还相差甚远,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1、审查批捕案件任务较重,部分专项工作开展不够深入,成效不明显;2、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需与时俱进,不断提高。2014年,侦查监督科将一如既往的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强化作风纪律,增强全科凝聚力,提升工作使命感,戒骄戒躁,紧紧围绕_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_全面履行职责,使侦查监督工作更上一层楼。

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前往国土资源局调查取证关于土地使用权证全部登记情况档案。

申请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未申明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被告却擅自将涉案遗产登记在其名下,并在过世后由两被告变更登记的形式据为已有,严重损害了原告合法继承权,并已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申请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调取关于土地使用权证全部登记情况档案,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之第三条规定,申请贵院调取。

特此申请,望准为盼。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请人:,女,1972年10月11日,汉族,x小区2楼1202。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向海滨区*分局调取“20xx年5月12日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事实及理由:你院已受理诉安嘉和离婚纠纷一案,现原告遭受家庭暴力后向*机关报警的记录由*部门保管,当事人不能自行调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七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给予调取收集。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__,女,汉族,1976年__月_日出生,广州市__人,住址:广州市__区__镇__路29号

委托代理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__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__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__(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__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__)越法民一初第2320号),申请人于__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__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_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_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_婚姻法》和《_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_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__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__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取证工作总结3篇(扩展4)

——单位内控工作总结-单位工作总结3篇

一、简介

本公司始建于20xx年,成立了湖州智钢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德清县禹越镇高桥集镇工业区,紧靠桐德高速公路。占地面积约134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约7354平方米,固定资产3000万元,年生产能力3000万元。

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经营外协部、物资部、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质量部,并分铆焊车间一(碳钢)和铆焊车间二(不锈钢)。

二、人力资源

公司为适应企业发展、开发市场、建立压力容器质量体系加强内部管理等的需要,近年来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公司现有员工42人,各类技术人员7人,占全公司职工总数的28%,其中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2人,同时还配备了化机、焊接、机械专业的技术人员。

公司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容器持证焊工6名,共持有17项目其中包括碳钢、低合金钢、奥氏体不锈钢的埋弧焊、焊条电弧焊及手工氩弧焊。公司无损检测人员1名其中RTⅡ级人员1名,

三、场地、库房条件

公司建立焊材

一、二级库,焊接试验室及无损检测室,其中透照室面积为㎡,具有浙江省环境保局颁发的环保许可证,钢材库按要求划分“合格区”、“不合格区”及“待检区”。同时公司还建成了面积为12㎡的焊接试验室。

四、设备条件及检测手段

为谋求公司制造D1、D2级压力容器的发展、现拥有10吨行车4台、卷板机2台、剪板机1台、埋弧焊机、电焊机、二氧化碳焊机、

等离子切割机、刨床、车床、烘箱等26台。

签于公司目前状况,热处理工序、理化检验及无损检测手段委托有资质的外单位实施,且订有协作协议。

五、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根据“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规定,公司于20xx年11月发布质量手册及相应的质量记录样表,程序文件等。

公司于20xx年11月,由总经理任命了压力容器质量保证工程师及工艺、材料、焊接、理化检验、无损检测、压力试验、检验、热处理、计量各责任工程师学历、职称、专业符合规定要求。

目前质量体系的某些环节已开始运行,待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受理后将全面进入运行。

六、培训

除公司内部组织学习与压力容器相关的法规、标准、“压力容器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外,公司还外请专家进行培训。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1、公司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时间不长,相关人员对法规、标准还不够熟悉,有待于进一步培训提高。

2、无损检测人员还不足,目前无损检测手段有赖于外包,现已安排人员参加省无损检测考委会20xx月6月举办的RTⅡ级培训考核班。

3、公司在理化试验以及热处理的手段缺乏目前均委托外单位进行试验。

二0一一年上半年侦查监督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我院侦查监督科在院党组和市院侦查监督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院党组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全市侦查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强化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动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2011年上半年侦查监督工作情况

2011年1至6月份,侦查监督科共受理各类报捕案件201件290人,批准逮捕255人,不捕35人,其中存疑不捕14人,无逮捕必要不捕20人,不构成犯罪1人,不捕率为。

在诉讼监督方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追捕犯罪嫌疑人12人,其中已被有罪判决5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

二、主要工作做法

1、在严把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积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严把案件质量是侦查监督工作的底线。我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的逮捕条件,认真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实现全部案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同时,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同时,全科干警认真学习最新司法解释及相关理论知识,对新颁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以及《刑法修正案

(八)》 1

等司法解释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并运用到侦查监督实践中,为提高案件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我科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侦查监督的工作重点,对每一起受理的报捕案件,承办人均会在第一时间内审查其是否符合刑事和解的条件,是否有和解的可能性,是否可能存在不稳定因素,如果存在这些问题,承办人则积极开展调解和化解矛盾工作,力争利用审查逮捕有限的时间促成双方当事人矛盾的化解。在所有无逮捕必要不予批捕的20人中,绝大部分都是在审查逮捕阶段完成了调解工作。如我科办理的徐正洪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徐正洪与被害人均为外地人,同在我县一工地打工,因工作琐事二人发生争执引起撕打,导致被害人从一米多高的脚手架上掉下来,尾骨骨折致轻伤。案件发生后,徐正洪家人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赔偿,但被害人要求赔偿10万元,徐家难以接受,迟迟没有达成协议。徐正洪的儿子今年参加高考,得知其父的情况后,表示要退学去打工挣钱供其父赔偿。了解这一情况后,我科承办人主动约被害人见面,做其思想工作,促成双方和解,最终双方以4万元达成协议,我科根据徐正洪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综合因素对其不予批捕,徐的儿子也正常参加了高考,从而化解了一起可能引起不稳定因素的矛盾。

2、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

2011年,省院将“建立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作为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市院侦查监督局也将其作为今年侦查监督工作的重点进行了安排部署。我科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与公安、法院以及本院公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召开了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副局长、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及主管副院长、公诉部门负责人及主管检察长参加的座谈会,通报了市院关

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的精神和要求,并在我院以前制定的“无逮捕必要案件参考标准”的基础上,达成了对轻微刑事案件实行非羁押诉讼的一致意见。具体而言,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加强对刑事拘留适用的把关,对符合非羁押诉讼的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直接移送审查起诉;侦查监督部门对在审查逮捕环节中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无逮捕必要的不予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后移送审查起诉;公诉部门和刑事审判部门对符合非羁押诉讼的案件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受理。对于这一制度实行中存在的问题由以上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座谈会进行协调解决,必要时由主管领导协调处理。这一制度实行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2011年1至6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报捕案件201件290人,其中无逮捕必要不捕20人,占报捕人数的,与去年同期相比,无逮捕必要不捕率上升个百分点;公诉部门受理直诉案件37案53人,与去年同期的24案38人相比,直诉案件数量明显有所增长。这一制度的推行,对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诉讼监督合力

一是与公诉部门联合制定了《建立捕、诉衔接机制,加强诉讼监督的规定》,并对案件评议卡进行重新完善,更加有效地实现了捕后案件跟踪监督,也降低了公诉案件退补率。二是与控申部门实行了信息互相通报制度,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不但拓宽了侦查监督部门的案源,也为控申部门更为妥当处理该类信访案件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也是侦监部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益实践。三是与监所部门保持沟通联系,加强对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由监所部门每月将在押人员出所情况向侦监部门通报,侦监部门将此数据与当月及上月批捕、不批捕情况对照,看是否存在刑拘后未报捕而改变强制措施或捕后改变强制措施不及时通知侦监部门情况。从而实现了侦查监督向前延伸、向后跟踪的良好状态,也推动了侦查监督由完全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发展。四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沟通协调,有效遏制滥用刑事拘留等问题。

4、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

2010年10月以来,根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我院联合公安局、监察局、商务局在我县开展了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经过动员部署、线索排查、调阅卷宗等工作,先后走访了全县二十余家行政执法单位,调阅各类行政执法卷宗283册,在查阅过程中,发现一起涉嫌犯罪案件,即王某销售假药案,现王某已被偃师县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通过走访与查阅卷宗,我们也发现了我县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如执法不规范、未坚持“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罚款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在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已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3份,并引志这些单位和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正在整改之中。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必将对规范我县行政执法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发挥积极作用。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上半年的侦查监督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仍是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具体表现为立案监督案件数量少、重刑案件数量更少,纠正违法难度较大。二是人员少、任务多的矛盾突出。目前全科干警仅能应对正常的审查逮捕工作,对主动深入开展诉讼监督和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则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三是当前的信访形势对侦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严把案件质量的同时保证不出现不稳定因素,如何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确是侦查监督工作面临的难题。

尽管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全科干警坚信,只要坚守法律,紧紧围绕县委和院党组确定的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侦查监督工作一定会更好发展,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此,我们将着力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二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进行总结,探索建立监督长效机制。三是加大学习力度,促进侦查监督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四是加强宣传工作,积极撰写调研、信息、宣传材料,使侦查监督工作为更多的群众了解,取得更多支持。五是培育亮点,打造偃师侦监工作品牌,为提升检察形象发挥更为积极作用。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中铁十一局集团桥梁有限公司咸安制梁场顺利的通过了*审查组审核,作为安全质量环保部的一员,在此过程中,有很多收获,现做总结如下。

安质部的职责有五大项:

①质量保证体系类的内控文件(内业)

②安全生产类的内控文件(内业)

③落实文件所采取的措施(内业)

④熟悉图纸与规范,对工序施工把好质量关(外业)

⑤半成品及成品检验方式和标准要熟悉(外业)

⑥为将问题彻底落实,与各部室、各工序进行协调,充当中间角色(内、外业)

1、安质部文件的编写在思路上得有个清晰的认识,比如说根据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统一安质部文件的管理编号和编写格式,方便管理;编写检验制度,里面涉及到的标准或企业内部指标,要有依有据等。当时外协件检验频次就因为与工艺细则对不上,产生分歧和返工;罚款金额与经济岗位责任制对不上造成返工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在于我们不熟悉工作流程,有的是缺乏责任心,缺乏主动学习的心态,也在于部门没建立良好的`培训计划和审核体系。

2、文件编写的闭合。这是在取证资料中最容易犯的错误,它要求各部门、各工序的文件以及实际施工操作要相吻合。比如说在做成品梁档案时,物资追溯台账得向物资部查询相关资料,原材料检验报到需向试验室询问相关资料,自检表格的编写要参考技术部细则里的相关标准等等,在一些简单的事情上多跑跑腿,多询问,确保资料的闭合,取证中各部门都是很繁忙的,沟通中要注意控制自己的语气和态度,该软时得和气,该强硬时必须果断。

3、勤查标准及规范。犹记得当初做技术部长时,看到那么多的标准及规范,确实迷茫了一阵子,但后来静下心来,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落实,一本一本地熟悉规范标准,在落实上级布置的任务的同时,自己的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不要理解成技术标准和规范就一定是技术部的事。

4、不懂就问,对于上级领导给与的纠正意见或建议,积极整改。起初很多东西对我个人、对我这个部门的其他同事都是第一次面对,我们首先是自己在一起探讨,在得不到准确答案的情况下,向总工咨询意见,如许可证细则里一些不知如何下手编写的资料等等,在此过程中,留心总工的思考及处理问题的方式并牢记在心。还有其他领导来视察工作时提出的意见要积极吸取,及时整改。

5、做事以身作则,有责任心。在取证过程中,所有的人都比较疲惫,压力都比较大,容易产生松懈情绪,造成工作效率低,在此过程中,我们要告诫自己为了集体的事业,必须附带着责任心去做上级安排的任务,争吵是正常的,但目的必须是为了解决一个问题。在安质部这个团体里,我们都曾犯过错,我们都曾挨过批,但看着程总在凌晨还在调试温控设备、半夜还帮我们审核28张表、坚持查看我们的工作汇报并提出落实意见等等,让我们不得不迎难而上,这是咸安梁场安质部凝结战斗力的源泉之一。

6、工作的安排及规划。如果你是一名领导者,首先得在工作的安排上下功夫,而不是在自己如何做事上花时间,换句话说“三个臭皮匠,抵的上一个诸葛亮”,得相信部下,合理分配工作给部下,在安排工作时,不仅仅要根据下属的工作能力定任务,还得结合下属已接受任务的完成情况合理安排。如果你是一名部员,首先是听从上级的安排和指示,多学习,多请教。在此次取证过程中,安质部的员工在我个人眼里是团结的,是有战斗力的。犹记得专家去看试验室时,我要求他们拿着检测工具在仓库待命,但专家看完试验室直接去了静载区,静载完后专家直接回了办公区,我回仓库时发现安质部所有人都在,带着通红的双眼继续坚持着。可能我们有些事没完成好,没得到认可,但我们都有一个信仰,就是付出必有回报。

7、性格有韧性,处事有弹性,培养良好的工作性格和心态。在我们这个集体中,有急性子,也有慢性子,有好脾气的也有坏脾气的,但其实这些在生活中都是无所谓的,如果是在工作中,就得注意了,比方说我自己,性子是很急的,对待任务没处理好的部员有时也会有小脾气,我自认为这种性格是很不好的,毕竟冷静的对待问题并冷静的判断、处理,这种方式更可取也更赢得别人的赞同,也许是取证前的那段日子时间紧、事情多、压力大,我个人是比较容易激动的,我来弥补的方法是:如果我指责错了,我会道歉;如果我没指责错,我也会为我太过激的言词而道歉。因为批骂不能解决本质问题,因为我们是同龄人,因为我们的经历都相似,因为我们都想赢得这个团体的凝聚力。这方面程总是我们的榜样。

8、照顾好自己的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取证期间时间是很宝贵的,有时一会上工地,一会做资料,一会又得出去取资料,可能早上还没起床,事情都已找上门来了,吃不了早餐已经是很习惯的了,但中餐和晚餐必须按时吃,宵夜还是少吃方便面,多喝水,中午在能休息的情况下尽量多休息,每天的睡眠时间很短,甚至做梦都还在记挂着工作上的事,我们只能靠自己来调节,自己来爱护自己,因为今后的路还很长,需要奋斗的时间也很长。

取证工作总结3篇扩展阅读

取证工作总结3篇(扩展1)

——调查取证申请书模板3篇

查账取证总结汇报 第4篇

1、黄金周节日消费品市场运行监测。

做好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几个节假日期间的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在几个节假日期间,选定市城区几家大型综合超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餐饮企业,对他们的销售情况、商品市场运行特点、主要商品价格走势、食品安全、客流量和顾客投诉等情况进行了节日期间每日跟踪监测,然后汇总后每天下午4点以前向省厅、市委办、市*办上报,节后又对节日期间的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文字综合材料上报。

通过监测显示,我市节日期间消费品市场一直处在旺销中,市场活跃,价格平稳,运行有序,食品安全,商品销售呈稳步增长趋势,客流量也明显增长。

2、做好每月的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和跟踪监测。

每月12日前通过统计部门的数据、市场调查、企业信息员提供的市场信息和相关数据写出上月消费品市场的运行情况及运行特点,并对下月消费品市场进行预测分析。

3、加强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工作。

根据省厅下达的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我们把保证社零指标持续稳定的增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按月跟踪监测指标完成进度,并积极和市统计部门进行衔接,总体来说,常德市消费品市场呈平稳上扬的增长态势,城乡市场协调发展,其中零售业较快发展,仍为消费品市场发展的主导力量,1—9月份,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同比增长。

查账取证总结汇报 第5篇

1、做好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工作。今年以来,市商务局利用各类监测系统数据,根据市场调查、调研,先后撰写上报各类分析报告50余篇。从20xx年1月份以来,每周编印一期《市场运行监测快报》,分送各级领导,每月攥写一篇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并通过常德日报、晚报、电视台、常德商务网进行发布,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参考。

2、加强了对县市区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考核。今年,我们重新修订了《常德市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商务局的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进行考核排名,提高了各县市区商务局对数据报送的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对监测企业进行督报。充分调动了各县市区辖区内监测样本企业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

取证工作总结3篇(扩展6)

——压力管道安装取证自查报告

压力管道安装取证自查报告

申请人:__,男,汉族,户籍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调取深市监质(南)商责改(20__)____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该通知书所涉检验报告。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深圳市_____技有限公司、北京京_____科技有限公司案,上述证据对认定涉案产品是否合格至关重要,因申请人无法调取,故申请法院调取。

申请人:

时间:

取证工作总结3篇(扩展2)

——领取证书介绍信3篇

申请人:潘X,男,1968年出生,汉族,北京市XX汽车制造厂工人。现住河北省XX市XX村。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在海淀区房屋管理局拆迁管理科调取海淀区XX村26号院的拆迁资料,包括该院落拆迁补偿合同及相关的评估文书和拆迁补偿费用的领取情况。

事实和理由:

海淀区XX村26号院原系申请人和XX的夫妻共同财产,3月10日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做出了海民初字XX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载明,该院落内的南房三间归申请人所有。此后,该房屋一直由XX管理,申请人回到了河北居住。1月,申请人在托人了解上述房屋情况时,得知该房屋已经于20xx年被拆迁,拆迁款已经被XX支取。申请人委托代理律师去海淀区房屋管理局调取相关证据时,被告知该机构只对法院等司法部门提供调查。基于此,申请人一方无法得知属于申请人的房屋的拆迁补偿数额和相关的拆迁情况。

鉴于此,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调取上述相关资料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XXX

2011年第8期(司法实务)/总第129期

THE CHINES E PRO CURATO RS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518048]

专题:刑事错案研究

谓“错 案”,众 说 纷 纭,本 文 对 此 不 作 深 入 探 讨。作为一名从事侦查监督工作的检察官,笔者仅

从侦查监督工作的视角出发,分析在侦查监督中发现的常见错案类型和原因,继而探讨监督对策,以更好的开展侦查监督,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最大程度地实现

公平正义。因此,本文所说的“错案”,主要指犯罪嫌疑

人不构成犯罪而侦查机关错误立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侦 查 监 督 中 发 现 错 案 的 主 要 途 径 是 审 查 逮 捕,通过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可以

发现其中有部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因而

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从笔者的工作实践来看,每年

以“不构成犯罪”不捕的人数大概占全部提请批准逮捕

人数的1%至2%,最高不超过3%。虽 然 从 数 字 上 看,错案的比例并不大,但是对涉案嫌疑人的影响却是巨

大的,它使无辜的人错误被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人身自由遭受侵害。

一、错案的主要类型

(一)适用法律错误导致的错案

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正

确适用法律,只有在确定了应该适用哪个法条的基础

上,才能判断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该条所规

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由于不同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不

同,如果适用法律错误,将导致对犯罪嫌疑人行为是否

构成犯罪的错误判断。

1.犯罪嫌疑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如罗某某、陈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犯罪嫌疑人罗

某某作案时刚满18周岁,陈某某未满16周岁,两人的作案对象为未成年在校学生,所抢财物为被害人随身

携带的手机,且两人在作案时只采取威胁手段,未对被

害人造成人身伤害后果。因此,两名犯罪嫌疑人暴力取

财的目的不明显,主要还是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而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7条、第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第4项的相关规定,对二犯

罪嫌疑人的行为宜定性为寻衅滋事。由于陈某某作案

时不满16周岁,未达到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因此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2.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犯罪的客观要件

如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等三人涉嫌诈骗一案,许某

某等三人向被害人韦某某订购了5部手机,并通过网

络将一张伪造的支付宝付款截图发给韦某某,韦某某

见到截图后以为对方已付款,便将5部手机通过快递

发货给三名犯罪嫌疑人。本案侦查机关以涉嫌诈骗罪

对许某某等三人提请批准逮捕,但是经审查,许某某等

三人是以做生意需要进货卖给客户为由而向被害人购

买手机,该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消费行为,而是商业买卖

行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因此

三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

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宜定性为合同诈

骗。由于骗取的财物价值人民币10400元,未达合同诈

骗罪的追诉标准,许某某等三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插手经济纠纷

侦查 机 关 将 经 济 纠 纷 认 定 为 诈 骗 或 合 同 诈 骗,导 致错案发生。如袁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中,犯罪嫌疑人

袁某和被害人乔某某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乔某某一方

提供资金和手机PCB板,袁某负责采购其它物料,将

这批手机PCB板加工成LS29型手机主板。在乔 某 某

支付货款后,袁某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乔某某遂报

案。袁某后主动到派出所说明情况,称因乔某某提供的PCB板没 有 标 准 原 点,无 法 定 位,加 工 厂 无 法 生 产,其 已让公司的工程师姚某某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乔某某的合作伙伴付某某,称货物要延期生产。经查,袁某在签

订合同后,确实购买了加工LS29型手机主板所需的配

件,也 将PCB板 等 材 料 拿 到 加 工 厂 准 备 生 产,后 加 工 厂 发 现PCB板 没 有 标 准 原 点,无 法 生 产,姚 某 某 也 证 实袁某让其打电话把这一情况告诉了付某某。因此,本

侦查监督中发现的常见错案 及监督对策

文◎杨 娟*

2011年第8期(司法实务)/总第129期

THE CHINES E PRO CURATO RS

专题:刑事错案研究

申请人,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x市居民,现住。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调取。

事实与理由

关于我诉x局将我房屋非法过户到他人名下一案,因该局拒绝提供我购房档案中相关证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向法院申请调取该项证据。此致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按照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公司内控与风险管理各项工作部署,以《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为基础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梳理分公司工作流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分公司健康发展。现就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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