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扣分考点总结大全(推荐4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总结2024-02-10 10:58:1235

汽车扣分考点总结大全 第1篇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客车、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快速路以外(普通道路)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扣一分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客车、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快速路以外(普通道路)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扣六分

(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客车、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快速路以外(普通道路)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扣九分

(4)驾驶校车、中型以上客车、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扣六分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客车、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扣十二分

(6)驾驶校车、中型以上客车、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快速路以外(普通道路)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扣三分

(7)驾驶校车、中型以上客车、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快速路以外(普通道路)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扣六分

(8)驾驶校车、中型以上客车、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扣六分

(9)驾驶校车、中型以上客车、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扣十二分

汽车扣分考点总结大全 第2篇

一、 物质的分类

(1)混合物和纯净物

混合物:组成中有两种或多种物质。常见的混合物有:空气、海水、自来水、土壤、煤、石油、天然气、爆鸣气及各种溶液。

纯净物:组成中只有一种物质。

① 宏观上看有一种成分,微观上看只有一种分子;

② 纯净物具有固定的组成和特有的化学性质,能用化学式表示;

③ 纯净物可以是一种元素组成的(单质),也可以是多种元素组成的(化合物)。

(2)单质和化合物

单质:只由一种元素组成的纯净物。可分为金属单质、非金属单质及稀有气体。

化合物: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元素组成的纯净物。

(3)氧化物、酸、碱和盐

氧化物:由两种元素组成的,其中有一种元素为氧元素的化合物。

氧化物可分为金属氧化物和非金属氧化物;还可分为酸性氧化物、碱性氧化物和两性氧化物;

酸:在溶液中电离出的阳离子全部为氢离子的化合物。酸可分为强酸和弱酸;一元酸与多元酸;含氧酸与无氧酸等。

碱:在溶液中电离出的阳离子全部是氢氧根离子的化合物。碱可分为可溶性和难溶性碱。

盐:电离时电离出金属阳离子和酸根阴离子的化合物。 盐可分为正盐、酸式盐和碱式盐。

二、化学用语

(1)相对原子质量和相对分子质量、分子—原子运动论、核外电子的排布规律

(2)元素符号的意义

① 某一种元素。

② 这种元素的一个原子。

③ 若物质是由原子直接构成的,则组成该物质的元素也可表示这种单质,例如: 、S、P等。

(3)化合价:元素的原子相互化合的数目决定这种元素的化合价。

化合价与原子最外层电子数密切相关;在化合物里,元素正负化合价代数和为零;单质中元素的化合价规定为零价。

(4)化学式:用元素符号来表示物质组成的式子。

(5)化学方程式:用化学式来表示化学反应的式子。注意书写原则、步骤、配平、反应条件、箭头的正确使用。

(6)化学反应类型

(7)质量守恒定律

汽车扣分考点总结大全 第3篇

1、合理分配时间,稳中有求快,时间安排有余地,要有足够时间检查试卷。看清题后,不能因为一个题做不出来而影响做其它题,合理搭配时间是有效的。

2、做情境类试题时,不仅要考虑答案是否符合化学原理,还要考虑是否符合生活、生产实际。例如在铁制品表面涂油可起到防止铁生锈的目的,但铁质的衣架不能用涂油的方法防锈。再如铁衣柜、汽车涂油漆不只为了防锈,还为了美观。

3、不少考生因写错别字、书写潦草致使阅卷老师辨别不清而被扣分。错别字如“石蕊”写成“石芯”、“饱和”写成“饱合”、“长颈漏斗”写成“长劲漏斗”、“涤纶”写成“涤伦”等;写错了要划清楚,改清楚,不要“越描越黑”。

4、实验,最重要的就是实验目的,所有实验方案的设计与实验的反思与评价都围绕着实验的目的来展开的。在把握不准实验目的时,可以通过通读题目的实验设计,实验步骤等明确实验目的。

5、在进行实验评价时要从实验是否达到目的,实验方案是否简单、安全,快速,环保、经济,实验现象是否与实验结论相符等各个层面进行比较,得出结论。

汽车扣分考点总结大全 第4篇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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