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窗口人员演讲稿范文(汇总4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4-02-08 13:48:3523

公安窗口人员演讲稿范文 第1篇

公安窗口形象心得体会

公安窗口形象心得体会

新常态下如何树立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形象

公安窗口单位是公安机关一线基层实战单位,服务于民的平台;它不仅是展现公安机关整体形象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沟通和交流的重任。同时还被赋予了展示公安机关形象的光荣职责,它具有公安行政审批和展示政府行政机关形象的双重重任。“窗口”代表着一个单位的外部形象,加强“窗口”文明建设,做好窗口服务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成为国家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作为执法机关的公安机关必须在新常态下规范执法行为,把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作为公安民警的灵魂思想。近年来,通过各项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在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队伍正规化水平显著提高,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在回访、问卷调查、行风评比中,总会发生对窗口服务不甚满意的地方。作为从事公安工作的一员,现就如何做好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工作,转变窗口单位形象谈几点自己的体会和想法。

一、公安窗口民警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公安窗口,在县局有服务大厅;在基层派出所主要是户籍室、接待室、门房接警室;从事公安窗口工作的民警,要面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在调研过程中民警反映最多的就是窗口工作难做,公安窗口工作更难做。公安窗口民警不仅承担着全县户籍业务审批、身份证制作、驾驶员、车辆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等,还要接受大量的来访、来电咨询、报警求助等;不仅要完成市局交办的工作任务,还要县局下达的工作任务;不仅接受着县局服务大厅和派出所的双重领导和考核,还要随时接受各级领导和相关单位的明查暗访,接受着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因此做好公安窗口工作,首先需要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二)拥有乐于助人的品质,是做好窗口工作的前提。经常性地开展换位思考,以广大人民的利益为重,设身处地为服务对象考虑,处处做个有心人。要把服务对象的事当份内的事、当家人的事来办,真心对待每一起办件、每一个咨询,以完善周到的服务,做好窗口工作。

(三)具有爱岗敬业的精神,是做好窗口工作的保证。作为一名公安窗口民警,要正确看待自己岗位,既要耐的住清贫,守的住寂寞,也要忍的住枯燥,挺的住辛苦。要坚决摒弃这山望那山高的想法,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爱岗且敬业,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工作。

二、公安窗口民警应具备的“四心”

(一)富有责任心。责任心是对国家、对社会、对公众的一种强烈的使命感、高度重视的精神状态与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评价一个人工作的好坏,关键看他有没有责任心,就公安窗口工作而言就是要积极主动、拓创创新,有着对本职工作高度负责、甘于奉献的心。

(二)怀有诚心。接待群众要以诚相待,以理服人,处处替群众着想,就能把事情办好。只要这样做了,即使事情办不成群众也会理解。从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认认真真的为群众办实事,切切实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诚心加实心,这样才能真正感动他人。

(三)具有耐心。窗口工作的重复性、服务对象的复杂性、工作要求上的高标准,决定了窗口工作人员不仅要有很强的责任心、真挚的诚心,更要具备一定的耐心。耐心在于自我培养,自我修炼。首先要练坐功,即要能“坐得住”;二要练说功,即法规要求“说的全”;三要练性情,即不娇不躁处变不惊。

(四)守住细心。细心是窗口民警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窗口服务中,应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细心的工作习惯。受理材料要仔细核对,认真登记;解释问题要有理有据,答复到位;制作证件要仔细审核,不留差错。培养细心的习惯,还应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多做分析研究,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公安窗口民警应掌握的接待技巧

公安民警具备了窗口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拥有了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掌握了能够胜任窗口工作的业务能力,在日常的窗口接待工作中还要注意讲究接待的技巧方法。

(一)主动问候,做到来有问声,走有送声。得体的问候是沟通的手段,是拉近彼此距离的一种很有效的方法。窗口接待中,对每一位前来办事的群众都要做到来有问声,走有送声,切不可态度冷漠,或生人熟人不一样。

(二)合理解释,委婉拒绝无理要求。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宗旨,然优质服务并不意味着对群众所有要求都有求必应,对那些不合理的请求,如采用生硬的态度和语气回绝,势必产生矛盾,甚至引发争吵,因此,应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注意培养沟通交流能力,学会说群众语言,学会做群众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动人,以明确的道理服人,以和气的语气化解矛盾,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严格自律,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窗口接待工作中,或因任务重,或因业务不熟,或因其他等等原因,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应有的差错,给群众带来不便和麻烦。对此,要端正态度,要有勇于承认错误的决心,正确对待群众批评,及时纠正差错,缓和与群众间的紧张关系,争取群众的理解,获取群众谅解。

难做的窗口工作,不愿做窗口工作的民警,这是公安机关内部普遍存在的一对矛盾,但再难做的工作总要有人做,因此,在挑选窗口民警时,要从窗口职责任务和岗位规范要求出发,综合考虑民警的工作态度、业务知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性格特点等方面因素,将合适的民警选配到合适的岗位,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发挥团队合作精神,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率,创建一个“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党委政府满意、让上级领导满意、让民警自己满意”的公安窗口新形象。

公安窗口人员演讲稿范文 第2篇

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优质服务规范

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以市行政服务中心(下简称“中心”)打造“绿色〃阳光”窗口服务品牌为目标,围绕“民生警务”窗口特色品牌,不断做到行政审批服务公开、公正、透明、高效,提升公安窗口的行政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保障民生的大局。根据公安机关有关纪律、制度、条令和规范性文件,“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结合窗口工作实际,制定公安窗口服务规范如下:

一、形象标准

(一)公共形象

1.服务设施完善。窗口按照“中心”统一规划和许可,设置形式趋于一致的办公设备、便民设施和服务工具。

2.窗口设置有序。各分窗口按照序号排列,标志明显、功能清晰。“1号窗口”每天由行政服务处领导负责各分窗口的监督管理、办事协调、授权审批、咨询服务等工作。

3.品牌标识统一。公安窗口按照省厅“五个一”的要求,统一公开服务规范,统一亮明党员身份,统一实行挂牌上岗,统一使用文明用语,统一实施服务评价。各分窗口设立带有创建“绿色〃阳光”窗口服务品牌和“民生警务”特色品牌标识的服务名片。

4.服务资料齐备。各分窗口置备针对本窗口办件量大、群

— 1 — 众咨询多、材料要求高的事项而印制的“服务名片”,载明事项办理材料要求、流程时限、承办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其它服务事项均可随时提供办事资料,供群众在窗口使用。

(二)个体形象

5.工作时间着装。窗口民警工作时间按照季节或者通知统一着警服,除夏季外,一律着常服并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窗口辅警工作时间按照规定着工作服。工作时间不得着便服或在窗口换装。

6.行为举止得当。工作人员在窗口精神饱满,仪表端庄。不得有打瞌睡、抽烟、吃零食、嬉闹喧哗、坐卧趴办公台和其它不文明举止。个人手机须置震动状态,接打电话和接待熟人不得影响窗口服务。

7.窗口卫生整洁。保持办公桌面、器材与周边统一、协调、清洁。窗口桌面不得摆放非办公用品,办公区域不得随意堆放、悬挂私人物品,非统一设置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必须在离岗后妥善收纳。

8.服务态度优良。民警要按照省厅执法执勤规范,以文明礼貌用语接待群众和接听电话。根据不同的对象用不同的语言与服务对象交流沟通,做到态度热情平和,禁止与服务对象发生口角冲突,不得对服务对象有冷淡、讥刺、谩骂等举动。

二、服务规范

(一)窗口接待

— 2 — 9.注重窗口礼仪。窗口接待做到“三心、三声”,即:“热心、耐心、诚心”;主动服务有“迎声”,等候服务有“歉声”,完成服务有“送声”。事项办结后,必须礼请服务对象通过服务评价器给予评价,诚恳接受服务对象善意的批评和合理的建议。

10.服务贴心完善。窗口民警在服务中做到前台接待不马虎,电话咨询不敷衍,网上回复不过夜。确保服务咨询一次明,办件受理必须行,文书送达当面清。首先接待的民警必须负责引导、答复群众;窗口对办件材料要求必须充分告知,经过审核依法不予受理或许可的事项,必须对服务对象说明法律依据;对于内部规定或流程中出现问题引起群众不解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得草率回绝或内部相互指责。

11.窗口相互协作。各分窗口工作人员按照事项分工履行职责,同时,力求在工作中能互相替补,逐步实现A、B角工作制,确保窗口因故缺员时服务不中断,质量不降低。

12.立足岗位创新。根据自身岗位办理的事项,主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协调,不断优化办件流程、缩减法定时限、推出便民举措。实行午间和周六休息时间窗口值班制,对重点工程建设、海归人士、有影响的境外人士以及特殊、紧急的审批服务项目,随时开启办事绿色通道,以最快速度为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平台操作

13.遵守操作规程。民警要按照规范操作相应的网络工作平台,做到信息录入正确、及时、规范,统计报表准确无误。

— 3 — 14.维护设备安全。电子设备做到每天上班开机、下班关机并切断电源,故障及时报告;公安网专机设置口令密码,禁止外来人员使用、浏览,杜绝“一机两用”等违规行为。

三、遵章守纪

15.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提前10分钟到岗,自觉考勤,按章请销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离岗10分钟以上必须向1号窗口说明去向,禁止擅离岗位和未经许可让外来人员进入窗口内部。

16.杜绝违规行为。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看小说杂志、织绣衣物、串岗聊天,禁止上班时上网聊天、购物、打牌、看股票、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看视频等违规行为。

17.坚决兑现承诺。窗口办事必须做到依法、快捷、规范、明确、高效,禁止在办件过程中、网上回复时拖沓推诿、违诺超时。

18.严格廉洁自律。窗口办件收费公开透明,禁止在审批服务中向服务对象索要好处、接受吃请、收受礼品(金)、违规收费。

窗口民警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按以上规范服务,受到上级和“中心”通报、群众投诉、社会曝光的,一律由“中心”考核追究,并按照本单位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问责。

— 4 — 交巡警支队窗口单位优质服务操作规范

为切实加强交巡警支队服务窗口的正规化建设,提高窗口服务效能,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素质,规范窗口工作期间的接待服务工作,优化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依据_《公安机关窗口队伍服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常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行为规范100条》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安交巡警部门规范内务管理工作方案》和支队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服务标准

第一条 窗口单位要做到“五统一”:统一公开服务规范、统一亮明党员身份、统一实行挂牌上岗、统一推行文明用语、统一安装一机双屏受理系统、服务评价系统。

第二章 着装规定

第二条 窗口公安民警应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除特殊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警服,不得佩带其它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在窗口办公时可以不戴警帽。

第三条 窗口其他工作人员应服饰整洁,朴素大方,着统一配发服装,工作时间不得穿奇装异服。

第四条 不准挽袖、卷裤腿、敞怀或披肩,不准警便装混穿,— 5 — 工作期间不准穿拖鞋。

第五条 窗口所有工作人员在岗时,须佩带胸卡或对外放置表明身份的牌证。

第三章 仪容仪表

第六条 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容整洁,男性工作人员不得染彩发,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着蓄胡须,女性工作人员不得染指甲,化浓妆,女民警发辫不得过肩。

第四章 文明用语

第七条 窗口工作人员应当言辞礼貌,文明用语,坚持热情诚恳的态度,言之有理的内容,准确通俗的表达。

第八条 接待群众要使用“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接听电话时要使用“您好”等文明用语。

第九条 在接待外地服务对象交谈时应用普通话,接待未携带翻译人员的外籍人士时应礼貌用手势示意其稍等,并迅速向单位领导汇报,联系懂外语会话的人员进行接待。

第五章 行为举止

第十条 窗口工作人员待人接物言行举止应温和、谦恭、庄重,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第十一条 窗口工作人员在窗口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办

— 6 — 理业务过程中不得拨打接听与当前业务无关的电话。

第十二条 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使用窗口办公用电脑上网看书、聊天。

第十三条 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向窗口办事群众抛摔物品证件和业务资料。

第六章 接待群众

第十四条 窗口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时,应当表情自然,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认真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严禁态度冷、硬、横。

第十五条 接待群众提倡微笑服务。接待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要求自然真诚,给人以亲切感。

第十六条 接待群众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办事群众一视同仁,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第十七条 任何情况下不得与群众发生争执,办事群众提出意见时窗口工作人员首先要虚心接受,确实工作有误的应立即向群众致歉,当场不能解决的报部门领导。

第十八条 受理群众办事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凡是群众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的应确保一次性即时办结。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退办或口头告知交代清楚,确保第二次即时办结,避免因交代不清

— 7 — 楚出现让群众跑第二次情况。

第十九条 接待群众实行“首问负责制”,遇有需要所内其它部门配合解决处理的事项,内部联系、沟通、传递资料信息;遇有需当事人到其他窗口办理的事项,应交待导办员带领其前往。不得随意拒绝群众或让群众来回往返。

第二十条 对依法不能办理的业务,实行书面或口头告知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一条 对确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请示领导同意应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来解决,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并应适时做好其他群众的解释工作,以避免引发周围群众攀比矛盾。

第二十二条 每位群众业务办理完结后,提示其对本次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窗口民警和工作人员不得对评价结果弄虚作假。

第七章 作息安排

第二十三条 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当日办结制和延时工作制,特殊窗口应实行中午轮流值班确保窗口不断岗,并做到窗口有群众不下班,群众未落实不离岗。

第二十四条 窗口工作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应严格履行支队相关请销假制度。

第二十五条 窗口业务应保证不间断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因故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应与其它工作人员协商代为办理本窗口业务

— 8 — 工作,确保窗口业务不脱节。

第二十六条 工作时间不得随意串岗、并岗;窗口有办事群众时,工作人员之间不得交谈与接待业务无关的事项。因故离开窗口岗位时,应放置“暂停服务”提示牌;因办理当前业务需临时离开岗位时,应告知接待对象。

第八章 内务秩序

第二十七条 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窗口办公秩序管理,保护服务设施,保证办公环境清洁卫生、整洁优美、秩序井然。

第二十八条 窗口内务设置应当整洁有序,办公用品应摆放整齐,非办公用品及个人物品不得放置于办公桌上,个人物品应当集中摆放在指定位置。

第九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窗口办公区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对确因工作需要需进入的,应当严格登记手续,并经窗口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三十条 严格落实防火、防潮、防盗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窗口工作所需的印章、票据、档案资料等重要物品,应尽量摆放在群众不易伸手触及的位置。遇长假节日,还应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统一收存保管。窗口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人,在每天下班后,对窗口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第三十一条 窗口工作人员应强化电脑安全管理意识,严格落

— 9 — 实相关保密工作制度。

第十章 监督考评

第三十二条 窗口服务单位应将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工作人员等情况在办公场所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三条 凡被上级单位明察暗访扣分通报的窗口单位,支队将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十四条 本规范与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挂钩,对违反规范的单位严格考核扣分。因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工作作风拖拉、办事不公正等原因被群众投诉的,一经查实,支队将通报批评并进行违规计分,因违规违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支队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分管领导实行问责。

第十一章 其它规定

第三十五条 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受理业务的台帐登记工作。

第三十六条 窗口工作在工作中遇到停电,电脑无法使用继续工作情况,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听候指示并妥善耐心做好群众工作,安全散疏群众,避免损坏窗口形象。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适用于交巡警支队全体窗口服务单位(含车管所窗口及其驻外窗口、基层大队违法处罚窗口、勤务秩序科办证窗口、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等)和在窗口工作的民警及各类辅

— 10 — 警。

派出所户籍窗口优质服务操作规范

一、户籍窗口人员配备

(一)市辖区和辖市城镇地区户籍派出所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户籍民警,辖市农村地区派出所应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户籍民警。

(二)管辖户籍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可聘用1—2名辅警。

(三)户籍民警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政(治安)业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岗位应保持相对稳定。

(四)专职户籍民警专司户籍窗口接待服务工作,原则上不参与派出所白天值班、接处警、案件办理等日常工作。兼职户籍民警在窗口服务工作量相对较少,且有辅警或其他工作人员在窗口值守的情况下,可适当参与派出所日常工作。

二、户籍窗口职责权限

(一)户籍民警承担户籍窗口接待、户口、_工作,主要包括:1.办理户口申报、注销、迁移和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手续;2.受理上报各类户口迁移申请和材料;3.接待群众咨询;4.保管和使用户口专用章、户口簿、迁移证;5.保管证件工本费,及时上交财务部门;6.出具相关证明材料;7.按照社区民警要

— 11 — 求对重点人员进行核查、布控;8.根据社区民警入户调查核查结果,变更户口登记项目。

(二)辅警在户籍民警指导下做好窗口接待、计算机操作、档案整理等辅助性工作。主要包括:1.为群众解答办理户口、证件流程;2.整理户籍档案资料;3.录入人口信息;4.拍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协助办理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手续。

辅警不得从事以下工作:1.保管和使用户口专用章;2.保管户口迁移证件;3.保管证件工本费;4.代替民警受理户口;5.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户籍窗口硬件设施

(一)设立办事等待区,提供座椅、饮用水、报刊、宣传手册、各种表格以及其它服务设施,设置警民联系箱、意见簿或留言板,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二)户籍窗口设置低台敞开式受理台,方便办事群众;安装服务评价器,接受群众评价。

(三)在受理群众办理户口、证件的计算机上,增设面向群众的显示屏,便于群众同步查看户口登记事项。

(四)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向群众公开行政服务项目收费依据、标准,本市制定的户籍管理规范性文件,办理户口、身份证、暂住证等具体事项的条件、程序和时限,方便群众查阅。

四、户籍窗口服务制度

(一)坐堂值班制度。值班所领导坐堂值班,当场答复群众

— 12 — 咨询,处理群众投诉和其它需要所领导签办的事项。

(二)首接负责制度。接待群众咨询、求助、办事,对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先受理,及时移交相关人员办理。

(三)预约服务制度。接到群众节假日预约服务电话后,在24小时内主动联系,在群众约定的时间帮助群众办理相关事项。

(四)延时服务制度。实行法定大假(假期达到七天)的最后一天以及工作日中午延时服务工作制。其中国庆和春节长假不少于2个半天、双休日不少于1个半天接待群众办证。

(五)限时办结制度。向群众提供限时办结承诺服务,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受理),材料不全的,提供办证、办事须知,不让群众跑第三趟。

(六)交办转递制度。对无法当场办理(受理),需要补充证明材料的事项,填写《受理户口登记单》,将回执交申报人;对需要调查核实的事项,填写《受理户口交办单》,将回执交社区民警。

五、户籍窗口文明举止

(一)工作时间(除特殊情况外)民警按规定着警服,辅警一律着深色职业装,做到精神饱满,举止得体。

(二)辅警统一佩带胸卡上岗,标明派出所名称、姓名、工号。

(三)统一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服务热情。

(四)窗口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对待群众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行为蛮横;

2、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工作时间或工作之前饮酒;

4、在接待窗口吸烟、饮食、闲聊、看报、进行娱乐活动等影响工作形象和工作环境的行为;

5、向服务对象及其代理人托办私事;

6、接受服务对象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

7、向服务对象及其代理人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8、不依法履行义务,违规收取费用等违法违纪行为。

六、户籍窗口办理时限

派出所应科学合理地安排集中报批、审批户口时间,确保在公安机关对群众承诺的时限内办理户口。具体办理时限如下:

(一)办理事项。凡能够确认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具备当场办理条件的,均应当场办理。

(二)受理事项。凡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所领导审核、审批。

需转交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的,应在受理当日填写《受理户口交办单》,交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社区民警接到《受理户口交办单》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核实材料送户籍民警(需向外县市公安机关函调的,函调时间不计入调查核实时间)。户籍民警收到调查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报所领导审核、审批。

对户籍民警报送的审核、审批材料,所领导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

按照职责授权,属于派出所审批的事项,户籍民警应在社区民

— 14 — 警提交调查核实材料或所领导完成审批后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通知申请人。需要上报辖市(区)局、分局和市局审批的,户籍民警应在所领导核准后的2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

110窗口优质服务操作规范

按照“围绕中心抓服务,精心策划树形象,强化阵地谋发展,创新机制上台阶”的总体思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拓展服务渠道,全面创新工作机制,把服务质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根据公安机关有关纪律、制度、条令和规范性文件和指挥中心《考核手册》,结合窗口工作实际,制定110窗口服务规范如下:

一、110报警服务台应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听。接警员应使用普通话(根据实际需要,可使用常州方言、英语等)接警,接通报警电话时,首先应该说:“你好,常州110”,然后,快速问清“何时、何地、何事、何人、何因、何物、何果”等要素及报警人的联系方式等情况。通话中态度要热情、耐心,用语要准确、简练,不得训斥、刁难报警人。

二、报警人心情焦急、紧张的情况下,接警员的语气要婉转,用“请别紧张,慢慢讲清楚”。在报警人一时难以正确表述警情时,要适时询问,询问语“请问什么时间发生的”、“请说出具体的位置”、“请说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现在的具体位置在哪里,— 15 — 如何再次联系你”、“请描述清楚有什么特征”。引导其只有准确报警,公安机关才能及时、准确处警。

三、当报警人再次来电催促或重复报警时,应及时解答“我们已经通知民警来了,我们再催一下”。

四、当接到紧急求助电话时,应该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用“请不要着急,我们马上派民警来”或者“我们马上通知有关部门来处理”。

五、当接到咨询类电话或不属于公安业务范围内的电话时,应给予热情、简明的答复或引导,同时告知有关部门的地址和电话,请其向有关部门查询。

六、当接到一些语言粗鲁、不礼貌的报警电话时,应告知对方“请注意语言文明”;当接到故意骚扰电话时,接警员应该做到激不发怒,并告知其“这里工作繁忙,请不要妨碍我们工作”,方可挂机,切忌与对方纠缠。

公安窗口人员演讲稿范文 第3篇

公安窗口剖析材料

影响公安窗口提高服务效能的原因及政策性障碍表现为下列方面:

一、群众要求窗口出具证明的内容超出窗口自身的职能。许多群众因参与社会活动、办理相关权益事务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求群众提供与个人身份相关的各类证明,如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信息变更更正证明、户口性质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据不完全统计,种类达17种之多。从这类证明的内容看,有些证明内容属于窗口的业务范围与职能范围,如户籍证明;有些证明属于后方监管部门的范围,如无犯罪记录证明;有些证明完全不属于_门的职能,如婚姻状况证明;还有的证明属于职能内与职能外内容的结合体,如一些格式证明,内容多,涉及面广。

从接到的群众投诉看,相关证明类的投诉都属于无责投诉。即便如此,我们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对属于窗口的职责范围、职权范围、业务范围内的各类证明事项,全力满足群众需求,在第一时间为群众提供相关证明;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能范围内的证明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及时耐心地做好说明工作;对于介于这二者之间的格式证明,我们采用另行出具证明的方式来解决;对于属于公安职能、但应到其它职能单位出具的事项,引导群众到具体的单位去办理。

二、政策限制。主要涉及沿江开发建设区、飞机场建设区以及南水北调工程涉及的部分区域内户口迁移。政府因发展经济、招商引资需要,出台政策限制户口的迁移,这与部分群众出于利益最大化需要,以种种理由提出迁移户口的要求相冲突,从而以投诉方式给窗口施加压力。

对这类投诉,从政府角度看,出台限制性政策是适当的、必要的;从群众个体的角度看,理由是正当的、合情合理的。窗口执行政策合乎政府初衷,但群众不满意;相反,群众满意了,政府不满意。如何追求双方满意,达到政策限制与群众满意的双赢,我们采取的措施是:首先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其次是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在派出所窗口及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之间对执行政策统一口径,统一标准,追求最大限度的公平,达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的境界;第三,对一些特殊类型的户口迁移申请,如离婚、特困户等,我们采用灵活处理的方法,尽可能满足群众的要求。

三、办事环节不规范。因申报材料不规范、不完整、政策执行不严谨、初审把关不严等原因,在派出所窗口和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之间环节衔接不到位,执行标准不统一、政策理解不一致等,导致退办件、补办件的形成,群众不满意而形成投诉。对于这类投诉,从理论上讲应该可以避免,纯属于内部事务。但实际情况不尽如人意,因为基层窗口人员组成复杂,经历各异,申请类型众多,在思想认识、业务学习、政策理解等方面存在差距。我们采用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服务考核、加强问责倒查等方法,对派出所初审环节进行重点的管理与服务,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这类投诉的发生。

四、户口管理基础薄弱在个别地区显得比较突出,造成部分群众户籍差错,部分档案遗失,户口调查失真。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建议市局党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式的户口整顿,主要整改当前户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解决一批户口登记差错,集中登记一批无户口人员。二是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主动地帮助群众解决相关的户口问题。三是加强与上级公安机关的对接工作,争得上级公安机关的理解,降低审批材料的要求。

公安窗口人员演讲稿范文 第4篇

以民为本,与人民群众保持“零距离”

各位领导,同志们、你们好,我叫,来自公安窗口。我演讲的题目是:以民为本,与人民群众保持“零距离”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句古语生动地说明了亲民,为民的政府必被人民所拥护,而背离人民的政府必被人民所抛弃,同样,“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轻民生”。因此,只有把

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做群众所需,解群众所难,才能成为人民群众发自内心认可的政府。为此,以民为本,与人民群众保持“零距离”才是明智的政府。

然而在某些公务员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以及不关心群众痛痒、漠视群众疾苦的官僚作风,使政府“以民为本”的形象在群众心目中打了不少折扣。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是人民的服务员,不是所谓的“父母官”;是应该俯下身子的孺子牛,而不是被高高供起、得罪不起的活菩萨。只有这样,才能与人民群众保持“零距离”,才能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才能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把每一件工作做得扎扎实实。

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的窗口,天天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我们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是政府的形象代言人。如何能做到以民为本,与人民群众保持“零距离”呢?我认为我们应该强化五种意识:

一是“吃百姓饭,穿百姓衣,莫当百姓好欺”的责任意识。对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我们要放在心上,时时、事事、处处都要首先换位思考,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坚决摒弃遇事推诿敷衍塞责,昏昏沉沉、无所事事的不良习气

二是“来者是客、以客为尊”的服务意识。在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时,一定要做到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做到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

三是“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的创新意识。要立足岗位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把握规律,研究新情况,拿出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创造新业绩,制定新措施,坚决克服事事求稳求安,时时患得患失,处处畏首畏尾的消极心态。

四是“学习学习再学习”的学习意识。要熟悉和掌握好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是“心底无私天地宽”的宽广胸怀和自律意识。要随时在思想意识、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自我反省、自我磨炼和自我提高。始终牢记党纪国法,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一位工作人员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我们就能真正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元坝的政务中心越办越好,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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