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地铁水淹处理报告范文(热门5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4-01-29 13:17:3534

郑州地铁水淹处理报告范文 第1篇

7月20日,地铁5号线04502次列车行驶至海滩寺站至沙口路站上行区间时遭遇涝水灌入、失电迫停,经疏散救援,953人安全撤出、14人死亡。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极端暴雨引发严重城市内涝,涝水冲毁五龙口停车场挡水围墙、灌入地铁隧道,郑州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有关方面应对处置不力、行车指挥调度失误,违规变更五龙口停车场设计、对挡水围墙建设质量把关不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责任事件。查明的主要问题:

郑州地铁水淹处理报告范文 第2篇

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未按照职责和预案规定⑤⑥⑦在京广快速路北隧道安排警力定岗定人指挥、疏导交通,从15:38北隧道路面堵车至17:30北隧道被淹没一直没有发现并疏导;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进入隧道,未有效实施监管⑧。

①《_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妨碍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②《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第十一条:“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按照《_防洪法》有关规定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

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⑤《郑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中市公安局职责:疏导受灾区域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⑥《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应急处置预案》(郑公交通〔2020〕16号)“七(一)雨、雪、雾、冰冻天气的应急措施”明确,“每个立交桥、下穿隧道的引坡处和易积水、结冰路段都要安排警力定岗定人指挥、疏导交通。”

⑦《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三大队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应急处置预案》“七(一)雨、雪、雾、冰冻天气的应急措施”明确,“每个立交桥、下穿隧道的引坡处和易积水、结冰路段都要安排警力定岗定人指挥、疏导交通。”

⑧《郑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暂行办法》(郑政文〔2014〕7号)第十四条:“快速路范围内的所有立交桥、高架道路和下穿隧道,昼夜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及下列车辆通行,只允许在快速路地面一层通行。”

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没有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发现京广快速路北隧道路面堵车并指导第三大队疏导。

郑州地铁水淹处理报告范文 第3篇

(1)郑州市水利局(市河湖及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办公室),未认真履行防汛职责,未按规定编制《郑州市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未按规定③发布水情预警信息,启动Ⅳ级、Ⅲ级应急响应滞后④且未按规定组织会商研判。未按规定⑤及时报送常庄水库、郭家咀水库等重要险情信息,未及时掌握山洪灾害险情灾情信息。对南四环桥施工单位违法违规建设、郭家咀水库溢洪道被侵占堵塞造成漫坝险情的问题履职①②③不到位、监管不力。

①《荥阳市防汛应急预案》:Ⅰ、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市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市防指指挥长审定批准,以市防指的名义发布。

②《新密市防汛应急预案》(新密防指〔2020〕6号):Ⅱ级应急响应行动(2)防汛会商与组织:市防指执行副指挥长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市防指专家组参加,分析洪水发展趋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应部署;:Ⅰ级响应条件(1)城区主要道路大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且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未来3小时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因强降雨造成城区大范围房屋受淹倒塌,可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③《郑州市防汛应急预案》:水利部门负责水情(河湖洪水、山洪)预警发布。《郑州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④《郑州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4应急响应:根据水旱灾害发生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从低到高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Ⅰ级应急响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1)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出现超标准洪水;(2)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地方发生决口;(3)位置重要的中小型水库发生垮坝;(4)干旱等级为特大干旱。

(2)巩义市水利局(市河湖及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办公室),未认真履行防汛职责,未编制《巩义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编制的《巩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未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未明确指挥部下设的5个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的责任单位,未按规定④发布相应级别山洪灾害预警及启动应急响应。

(3)荥阳市水利局(市河湖及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办公室),未认真履行防汛职责,未按规定⑤将7月19日通过平台发布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也未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汜水河漫堤险情。未按要求⑥督促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⑤《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水利局在汛期,指导河道、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市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

①《_水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

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大坝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二)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活动的”。

③《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在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

④《巩义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接到暴雨通知和达到警戒且持续、危险雨量水位时,应分别发布Ⅲ、Ⅱ、Ⅰ级山洪灾害预警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⑤《荥阳市防汛应急预案》(荥防指〔2021〕5号):“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地本部门或系统关于雨情、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及水利工程调度运用等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市防指办公室,并通报有关部门。”

⑥荥阳市《防汛预警信息》(荥防办预警〔2021〕17号)要求:“各单位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抢险措施,立即撤离受灾害威胁群众,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各类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保持战备状态。水利部门要强化监测预警,督促南部西部北部山丘区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4)新密市水利局(市河湖及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办公室),未认真履行防汛职责,未按规定①及时掌握并发布双洎河水情预警,未按规定②及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Ⅰ级应急响应,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督导落实不力。防汛关键期相关会议材料存在后补造假问题。

郑州地铁水淹处理报告范文 第4篇

郭家咀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生态及涵养地下水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7月21日0:40,郭家咀水库发生漫坝,最大漫溢水深米,威胁下游数万人生命安全和南水北调工程安全。经开挖临时泄洪沟紧急泄洪,并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万人,虽未发生溃坝和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经调查,这是一起因建设和施工单位侵占毁坏水工程、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导致溢洪道堵塞,极端暴雨引发水库漫坝重大险情的违法事件。

查明的主要问题:一是溢洪道被侵占堵塞。2018年9月开始,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建设郑州市南四环路跨张李垌沟(郭家咀水库溢洪道)桥时,在溢洪道内修建施工便道、进行弃土弃渣,且未制定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未落实度汛措施,导致溢洪道被侵占堵塞,无法正常泄洪。根据调洪演算结果,若溢洪道正常运行,库水位最高米,尚低于坝顶高程米,不会出现漫坝。二是水库库区被侵占、库容减小。郭家咀水库原设计总库容万立方米,本次调查实测总库容仅万立方米,除多年运行自然淤积外,还存在库区人为占用等问题,加剧了漫坝险情的发展。三是监督管理不力。郑州市二七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等监管执法不严,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郑州地铁水淹处理报告范文 第5篇

(1)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未认真履行防汛职责,对连续5次暴雨红色预警重视不够、研判不足;常庄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后,未按规定②及时报请市防指启动防汛I级应急响应。未认真履行灾情管理职责,灾情报送工作混乱,在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报送工作中失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③,刻意阻碍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上报,要求下级应急管理部门暂缓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灾情,存在迟报瞒报问题。

(2)巩义市应急管理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未认真履行防汛职责,未按规定④及时报请市防指启动防汛相应级别响应。未认真履行灾情管理职责,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报送工作组织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在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报送工作中失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存在迟报瞒报问题。

①《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应当在汛前、汛后对小型水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排除;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

②《郑州市防汛应急预案》(郑防指〔2021〕13号):Ⅰ级响应启动条件(5)“尖岗、常庄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位置重要的中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③《_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信息。……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七条:“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日逐级上报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等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发布。”《_防汛条例》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应当按照国家统计部门批准的洪涝灾害统计报表的要求,核实和统计所管辖范围的洪涝灾情,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④《巩义市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第(2)款,因暴雨洪水造成一个(两个)镇、街道发生严重农作物受淹、群众受灾、城镇内涝等灾情;启动Ⅳ级(Ⅲ级)响应。

(3)荥阳市应急管理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未认真履行防汛职责,未按规定①及时报请市防指启动防汛I级应急响应。未认真履行灾情管理职责,在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报送工作中失职,接到崔庙镇书面报告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后,以“核实信息、报送主体单位错误”为由搁置处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存在迟报瞒报问题。

(4)新密市应急管理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未认真履行防汛职责,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未按规定②及时组织会商研判,未及时报请市防指启动防汛I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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