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楼体亮化方案报告范文(通用3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4-01-28 11:49:1936

学校楼体亮化方案报告范文 第1篇

为提升辖区环境建设品味,营造优美、文明、繁荣的夜景,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区委、区政府春节亮化工程安排部署,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和武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全面落实市、区“三项革命”“三项行动”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坚持以“美化城市夜景,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对外形象”为目标,以“统一规划、各负其责、突出重点、各具特色、量力而行、保障安全”为原则,在春节期间,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小区楼院进行亮化。

二、工作内容

(一)积极配合工商局、食药局对辖区沿街商铺门店进行彩灯亮化。

(二)各社区要督促辖区单位对本单位进行彩灯亮化。

(三)各社区要督促有物业小区做好本小区亮化工作。

(四)各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无物业小区进行亮化。

(五)在督促辖区单位、小区物业和社区落实亮化工程的同时,做好防水、防风、防爆、防火、防漏电等安全措施。

三、亮化标准

各社区要根据小区楼院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重点突出亮化效果,设置轮廓灯及装饰,切实做到整齐、规则、明亮大气。

四、工作时间

各社区要合理安排亮化工程时间,确保20xx年1月25日前,完成夜景亮化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亮化工程是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不仅是提高人居环境的客观需要,更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各社区要切实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各社区书记要亲自安排,亲自督导,抓好落实。

(二)抓好任务落实。各社区要根据工作内容,做好亮化工作的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在亮化设施安装过程中,做好防水、防风、防爆、防火、防漏电等安全措施。

(三)做好督导验收准备工作。各社区要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高质量完成亮化任务,迎接上级部门的督导验收。

学校楼体亮化方案报告范文 第2篇

为了进一步美化亮化城市夜景,营造浓厚节日氛围,使全县人民度过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营造氛围、美化环境、亮化城市、提升形象”的总体要求,坚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实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烘托节日氛围与平时亮化相结合,不断提升柳林城市品位,彰显时代特色,扮靓柳林城市夜景。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县城区春节街景亮化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柳林县春节街景亮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区春节街景亮化工作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协调检查等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城区春节街景亮化工作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协调检查等项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喜平(兼);副主任:蔡育新(兼)、景建红(兼)。

三、工作内容

城区春节景观亮化工作主要为城区公共区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小区以及沿街门店景观亮化等。

(一)亮化范围

进入县城入口、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城区沿街建筑及各居民小区。

(二)亮化原则

1.喜庆吉祥。通过实施街景亮化工程,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全力营造浓厚节日氛围,为广大市民提供舒适、亮丽、吉祥环境。

2.节能低碳。将观赏性与节能性相结合,通过采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既达到城区街景亮化效果,又提倡绿色照明,做到节能低碳环保。

3.多措并举。按照“统筹规划、多方筹资”原则,采取“政府主办、单位筹办、小区合办、门店自办”等形式开展街景亮化工作。

(三)亮化要求

1.自20xx年1月30日起,城区春节景观照明时间从每晚17时30分至24时,次日早上5时至7时。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时,城区所有景观灯整夜开启。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夜间景观亮化责任分工和设计要求实施亮化。

3.20xx年1月28日前,城区街景亮化工作全部完成。

(四)亮化主题

1.主题一:多彩柳林迎盛世

在城区主次干道路灯杆安装灯杆造型,悬挂红灯笼;两侧行道树、绿化带及桥梁、人行道护栏等重要节点部位悬挂单色彩灯、中国结、轮廓灯、冬奥会吉祥物等装饰,烘托出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责任单位:柳林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1)贺昌大街以“金黄色”为主色。金黄色给人一种明快、亮丽、温暖、崇高的感觉,代表着柳林人民的'光荣与辉煌。路灯杆上悬挂红灯笼、安装金黄色为主的灯杆造型和灯光隧道系列,两侧绿化带和树木安装五彩流星雨、大小绒球等;树干缠绕暖色彩灯,彰显春节期间柳林城市生机蓬勃、充满朝气。

(2)307国道燎原大厦到杨家港段和高速东口到薛家湾引导桥段以“绿色”为主色。绿色给人一种自然、环保、生机、青春的感觉,代表着柳林人民对生命和春天充满着无限希望;路灯杆上悬挂红灯笼、安装绿色为主的灯杆造型系列,两侧绿化带和树木安装粉色圆形挂件等;树干缠绕白色彩灯等。

(3)北大街以“紫色”为主色。紫色给人一种热情、温和、浪漫、幽雅的感觉;路灯杆上悬挂红灯笼、安装紫色为主的灯杆造型和灯光隧道系列,两侧绿化带和树木安装黄色藤球挂件等;树干缠绕暖色彩灯等。

(4)307国道青龙大桥到庙湾段以“黄色”为主色。黄色给人一种明朗、愉快、高贵、希望的感觉。路灯杆上悬挂红灯笼、安装黄色为主的灯杆造型系列,两侧绿化带和树木安装红色彩灯等;树干缠绕暖色彩灯等。

(5)清河东路文化大楼到闫家湾路口以“蓝色”为主色。蓝色给人一种美丽、文静、理智、洁净的感觉。路灯杆上安装蓝色为主的灯杆造型系列,两侧树木悬挂暖色流星雨。树干缠绕五彩颜色彩灯等。

(6)清河南路青龙大桥到宝宁小区以“橙色”为主色。橙色给人一种宁静、自由、清新、忠诚的感觉。路灯杆上安装橙色为主的灯杆造型系列,两侧树木安装暖色五角星和月亮挂件;树干缠绕白色彩灯。

(7)青龙大街(包括柳林南站至青龙大街和高速东口到闫家湾路口)及青龙大桥以“红色”为主色。红色给人一种热烈、喜气、吉祥、欢乐的感觉。路灯杆上悬挂红色灯笼、安装红色为主的灯杆造型和灯光隧道系列,两侧绿化带、树木安装暖色五角星挂件等;树干缠绕蓝色彩灯等。

2.主题二:城光水映扬春意

在城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沿街门店、居民住宅小区等建筑物及清河河道安装轮廓灯和LED灯管,悬挂五色彩灯、中国结、灯笼等装饰,形成“城中有水、水中有城”的美丽柳林景象,彰显春暖花开的浓浓春意。

(1)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墙体外立面可采用LED灯管、投光灯、墙幕灯饰画等方式进行装饰,同时,单位门口装饰“欢度新春”等造型灯箱,院内可亮化的灯杆、树木、护栏装饰彩灯、挂件。(责任单位:涉及各机关和事业单位)

(2)居民小区

在墙体外立面可布置LED灯管进行装饰,院内悬挂灯笼、中国结、灯箱等,同时在小区内可采用背景墙、大型摆件等进行装饰。(责任单位:柳林镇、县住建局和各责任小区)

(3)沿街门店

沿街所有门店广告牌匾全部亮灯,并在窗橱处装饰新春花灯及挂件。(责任单位:县市场_)

(4)清河河道

修缮河道两侧护栏和方涵现有轮廓灯,勾勒出河道线条;河坝外立面布置投光灯,营造自然夜景;河道建筑装饰彩灯、挂件。(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3.主题三:万盏花灯谱新篇

在城区广场以“国旗、彩旗、灯笼、灯箱、灯展”等为主题花灯元素,由企业冠名,营造春节期间“安定祥和、欢乐文明、优美靓丽”的浓郁节日气氛。(责任单位:柳林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1)燎原广场——以“虎虎生威”为主题,在广场放大型“春”字模型,周围爬着形象经典的虎宝宝造型,灯柱上悬挂传统灯笼,虎年彩灯核心元素为虎。既有威猛霸气雄壮之态,也有温和如羔呆萌之态,寓意着柳林20xx年祥和瑞气的美好愿景。

(2)县政府南门口——以“欢度新春”为主题,在门口摆放造型灯箱,营造喜庆的新春氛围。

(3)薛家湾公园——以“盘龙卧虎”为主题,在广场四周悬挂灯笼,在广场中央摆放以“虎”为元素的.造型灯箱,并用其他彩灯装饰,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4)杨家港公园——以“如虎添翼”为主题,搭设造型灯安装轮廊灯和彩灯,悬挂灯笼,同时加入广场激光秀,通过激光机轮流舞动炫彩光投射图案,光芒斜向射向夜空,营造现代动感的新春氛围。

(五)职责分工

1.县住建局负责城区景观亮化的综合协调和物业小区楼体亮化工作;

2.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春节景观亮化的整体设计、对接、调试,以及各单位夜景照明的协调工作;

3.地电柳林分公司负责做好城区春节景观亮化的用电和电力增容等保障工作;

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沿街个人门店夜间景观亮化工作的发动、协调;

5.柳林镇负责城区居民小区的夜景亮化工作;

6.其它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全力配合做好城区夜景亮化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4日—20xx年1月5日):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明确城区街景亮化工作任务,不断强化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6日—20xx年1月20日):要求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街景亮化主题,按要求和标准严格落实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月21日—20xx年1月27日):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验收小组,对县城区夜景亮化工作进行专门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城区街景亮化工作不仅是柳林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提高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城市夜景亮化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督导、抓好落实。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落实本单位亮化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城区亮化工作的督导,既要对各责任人进行督导,又要直接对各单位进行督导,确保亮化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在保证安全和亮化效果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城区街景亮化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亮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未完成任务或达不到要求的单位,领导小组将专门督导、限期完成。确保在20xx年1月28日前高质量完成各项亮化任务。

(四)保障运行,长效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城区春节景观亮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加大维护工作力度,同时坚持长效管理,确保城市夜景亮化设施正常运行。

学校楼体亮化方案报告范文 第3篇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城市环境,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规定,按照省、市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 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从建设生态许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文明形象的要求出发,通过创新管理机制,细化管理标准,实行精细操作,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强化监督手段,实施科学管理,加强综合协作,塑造队伍形象,达到城市管理无盲区、无盲点的状态,实现“环境更加优良、容貌更加靓丽、功能更加完善、市民更加满意”的城市管理目标。

二、精细化管理范围

(一)许昌城市建成区局管道路(含文峰路北出入市口,华佗路和新兴路西出入市口)

(二)许昌城市规划区(含外环路以内)建筑工地

(三)局管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

三 、职责分工

(一)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1、负责京广铁路中心线以西、延安路以东、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含帝豪路西段、华佗路西出入市口、新兴路西出入市口)区域内局管道路市容市貌、环卫公用设施的管理、执法、监察,协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华佗路、新兴路西出入市口的绿化管养和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完成华佗路西、新兴路西出入市口补植任务,全面提高绿化管养水平。

2、积极开展“四城同创”活动,坚持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认真完成创建活动阶段性目标任务。开展“三规范、四帮助”(三规范:即在市区次干道或背街小巷规划摊位,对修车摊点、修鞋摊点、修锁摊点实行规范化管理,解决摊点占道问题。四帮助:即帮助摊点进店、帮助摊点进院、帮助摊点进场,帮助摊点转行,彻底解决流动商贩沿街叫卖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症,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活动,切实落实“四净三无”(牌匾齐净、门窗洁净、墙面干净、设施清净、道路无摊点、店外无杂物、绿地无杂物)市容市貌标准,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3、按照市区夜景灯饰五年规划,重点对许继大道等公共地段重点区域进行亮化,提高市区夜景亮化水平。在20__年三期楼体亮化的基础上,以楼顶亮化为重点,遵照以人为本、节约能源、避免光污染、经济实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楼体亮化档次。

4、以清理乱贴乱画为重点,开展沿街立面综合整治活动,解决沿街立面的脏、乱问题。

5、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专项整治活动,对不符合国家文明城、卫生城标准的牌匾标识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规范或拆除,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管理规范的广告牌匾设置新格局。

6、深入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项目,加大考核力度,在各大队三级考核中开展精细化管理,达到精细化管理网格覆盖每位队员、每条路段;力争把延安路、许由路(铁路以西)管理成精品线路,继续提高五一路、许继大道的管理标准,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二)综合执法管理办公室

1、负责京广铁路以东、清潩河以西、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含文峰路北出入市口)区域内局管道路市容市貌、环卫公用设施的管理、执法、监察,协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负责文峰路北出入市口的绿化管养和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林业生态建设的要求,完成文峰路北出入市口补植任务,全面提高绿化管养水平。

2、积极开展“四城同创”活动,坚持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果,认真完成创建活动阶段性目标任务。开展“三规范、四帮助”(三规范:即在市区次干道或背街小巷规划摊位,对修车摊点、修鞋摊点、修锁摊点实行规范化管理,解决摊点占道问题。四帮助:即帮助摊点进店、帮助摊点进院、帮助摊点进场,帮助摊点转行,彻底解决流动商贩沿街叫卖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症,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活动;切实落实“四净三无”(牌匾齐净、门窗洁净、墙面干净、设施清净、道路无摊点、店外无杂物、绿地无杂物)市容市貌标准,全面提高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3、按照市区夜景灯饰五年规划,重点对许继大道等公共地段重点区域进行亮化,提高市区夜景亮化水平。在20__年三期楼体亮化的基础上,以楼顶亮化为重点,遵照以人为本、节约能源、避免光污染、经济实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楼体亮化档次。

4、以清理乱贴乱画为重点,开展沿街立面综合整治活动,解决沿街立面的脏、乱问题。

5、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专项整治活动,对不符合国家文明城、卫生城标准的牌匾标识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规范或拆除,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管理规范的广告牌匾设置新格局,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6、深入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项目,加大考核力度,在各大队三级考核中开展精细化管理,达到精细化管理网格覆盖每位队员、每条路段;把建设路、颖昌大道、七一路、建安大道、许由路(铁路以东)作为全市精细化考核达标试点道路;做好莲城大道、七一路及北出入市口的市容市貌和绿化管养工作,确保市政、绿化设施良好,绿化造型、养护保持市区领先水平。

(三)环境卫生管理处

1、负责京广铁路中心线以东、清潩河以西、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局管道路(包括许由路立交桥、新兴路立交桥全部、八一路立交桥中心以东,文峰路北出入市口至外环大转盘)快慢车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果皮箱清掏和果皮箱上及周边路面污渍的清擦和全市局管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和道路冲洗任务,做到每天两清扫、两收集、全天保洁。按照“六无”卫生标准,即无尘土、无烟头、无杂物(纸屑、果皮)、无痰迹、无死角、无树叶,清扫到边到沿,作业无盲区。

2、负责市区内局管环卫基础设施(水冲式公厕、机械化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3、对市区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实行定点、包街、连片清运,做到密闭运输、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清运率达到100%。按标准对垃圾中转站实行长效化管理,达到站内外卫生干净整洁,无垃圾积存,无杂物堆放的要求。

4、按标准对市区处管公厕进行经常性的管理、保洁和粪便清掏及运输,达到“设施全、地面平、立面净、地面净、便池净、无异味、无乱画、无杂物、无缺损、无蚊蝇”;对损坏的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夏秋季认真做好厕所的消杀工作,达到少蝇无蛆,有消杀记录。

5、完善市区庞庄垃圾处理场配套设施,确保垃圾分拣车间和有机复合肥场正常运行;推行垃圾处理五化,探索垃圾处理分类化、产业化,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和100%。

6、完成20座公厕的升级改造和广场游园4座公厕的建设任务。更新垃圾集装箱、环卫车辆、果皮箱等环境设施。

(四)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

1、负责京广铁路中心线以西、延安路以东、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局管道路,包括八一路立交桥中心以西、北立交桥全段、西关桥全段、中立交全段、华佗路西出入市口和新兴路西出入市口道路全段道路快慢车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果皮箱清掏工作和果皮箱外体清擦工作。

2、积极做好局综合协作区内的管理工作。按标准做好铁西区主次干道、广场、立交桥、快慢车道、人行道“两清扫两收集全天保洁”工作,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3、按照“六无”卫生标准,即无尘土、无烟头、无杂物(纸屑、果皮)、无痰迹、无死角、无树叶,清扫到边到沿,作业无盲区。

4、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维护门前公共秩序。

(五)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市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工作。

2、负责对市区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实施统一清运、统一处置、统一管理、统一证件、统一收费,解决垃圾围城问题。

3、负责对市区参运建筑垃圾及车辆的检查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私拉乱运车辆,取缔“三无”车辆。

4、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市区、规划区建筑垃圾处置费的交纳管理工作。

5、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清运辖区堆放的建筑垃圾。

(六)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2、加大对许昌城市规划区(除许昌县外,外环路以内)生活垃圾私拉乱倒、随意倾倒的管理和查处力度。

3、查处三个出入市口(文峰路北、新兴路、华陀西路)夜间生活垃圾乱拉乱倒。

四、精细化管理内容与标准

(一)市容市貌管理标准

1、牌匾齐净

⑴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必须经市政府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审批手续。

⑵主次干道沿街所有单位、门店一店一牌(匾),同一栋楼体或建筑物上的牌匾高度、厚度一致,无破坏建筑物立面景观(二楼以上、楼顶以下)。

⑶门头牌匾设置整齐、牢固,字画设置美观,与建筑物立面能够保持协调,无油漆脱落、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现象。

⑷无未经批准(包括审批手续不完备)或未按批准的地点、形式、规格利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及其附近设施和树木设置户外广告、宣传栏牌以及横幅、条幅、灯箱、招牌等。

⑸无过期广告、无油漆脱落、字体残缺、亮化设施不全的广告设施(增加)、无不规范用语和用字广告。

⑹户外广告、临街画廊、橱窗、广告栏、宣传栏牌、招贴栏、阅报栏、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匾、灯箱、雕塑等,保持整洁、牢固、美观。发现不整洁、牢固、美观的,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景观设置的户外广告,应及时上报市容科,由市容科通知广告公司及时维修。

⑺亮化设施保持完好,无损坏。

2、门窗洁净

沿街门店的门、橱窗玻璃上无粘贴文字、图案、宣传画,沿街卷闸门上无粘贴小广告,户外广告画面无胡喷乱画。

3、墙面干净

⑴沿街建筑物、墙体立面无胡喷乱涂广告。

⑵主次干道两侧的各类建筑物整体景观基本完好、整洁、美观,外装修无脱落、无褪色。

⑶沿街建筑物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不超出建筑物墙面,且规范整齐,无残缺、锈蚀。

⑷临街建筑物安装空调室外机(应离地30公分)、排气扇、广告灯箱等悬挂物不妨碍行人通行及安全,且规范、有序、整洁、卫生。

⑸沿街道路两侧无残墙断壁等。

4、设施清净

⑴报刊零售亭外四周无胡喷乱画,无乱扯乱挂(报纸、书刊、宣传牌)。

⑵墙壁、灯杆、桥墩、公交电车架线杆、公交候车亭、公交站牌、电话亭、人行道板、便民座椅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和树木上无违法违规张贴、刻画、涂写。

⑶主干道两侧电缆电线无乱扯乱拉。

⑷无未经批准擅自悬挂过街横幅,张贴标语。

⑸经批准悬挂过街横幅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高度、内容及规格要求悬挂。发现未按照标准要求悬挂的,应及时上报市容科,由市容科给被批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⑹标语内容无不规范用语和文字,无褪色、无污渍、无破损。

⑺无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用场地搭建建筑物。

⑻临街设置遮阳篷帐,应当做到整齐、清洁、美观,不妨碍行人通行。

⑼无未经审批设置报刊亭、商亭。

⑽无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搭建各类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外部装饰、封闭。

5、道路无摊点

⑴临街商店及其它临街经营者,无超出经营场所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⑵经批准占用道路或广场的商亭(棚)、摊点,无超出批准占用的范围时间和期限从事经营活动。

⑶无非法占道、占地从事露天烧烤、煎炸小食品。

⑷无非法摊点群。

⑸无游商浮贩。

⑹无非法占路、占地修车、洗车。

⑺无修车、修鞋、修锁等摊点占道经营。

⑻无小修理、小加工占道作业。

⑼无占用道路晾晒农作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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