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67篇

山崖发表网作文2022-11-07 20:10:5290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一篇

在我的书柜里有许多的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中华上下五千年》,因为这本书讲了很多古时候的事情。

这本书讲的是,古时候发生的一些大事,书的刚开头,讲的是盘古开天地,他创造了这个世界,让这个世界有了光明,有了鸟的叫声,后来讲嫦娥一天在休息时,它觉得非常无聊,他就开始念你人过了一会儿,他对自己捏好的女人吹了一口气,这些女人变成了猴子。这些猴子陪他玩耍,后来他又想如果能说话,那就更好了,那样不仅能陪我们玩耍,还能陪我们聊天,他又出了一口气,这些猴子就变成了现在的我们--人。

有了人之后就分起了国家说的不是现在这种国家,而是古代人分到三个国家,包含楚国,魏国,秦国政三个国家,不知为什么就开始了战争,这个国家攻打那个国家,那个国家攻打这个国家打来打去,死了很多人,因为他们并不知道。现在都是一个国家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中国发生的大事情。这本书写的非常好,我非常喜欢,希望你们也读一读。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二篇

时隔一月,相信大家已经看了很多书籍。但是你们最喜欢哪一本呢?今天我就让你们见识一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说起这本书,大家肯定都不陌生。毕竟在三年级的时候,老师让读过,但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让我给你讲讲吧!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中年男子,因为种种原因,变得非常小,因此每天他都待在他儿子的口袋里,当起了一位“小小辅导员”。

虽然他在他儿子的口袋里,他也一样有所作为。他每天都会发明一些东西,虽然他每次发明的都是“废东西”。但是他儿子却很给力,尽管他不喜欢,但他也很支持他爸爸。他爸爸也非常努力,争取每次都能发明出更好的东西。

就这样,他一直坚持下去,终于成功了。

我看完这本书后,收获了许多道理,我们也一定要像那位先生一样,做一件事要坚持下来,就算失败了,也要站起来继续做,这样才能把每一件事都做到极致,以及完美。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们最喜欢的书是怎么呢?来给我分享一下吧,我也想欣赏一下。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三篇

读书就像和位高尚的人在谈话,今天我要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河南寻宝记》。

这本书主要是讲关于河南的地理常识,例如:豫菜、河图洛书、牡丹……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豫菜。

豫是河南的简称,豫菜是指河南名菜例如:牡丹燕菜……牡丹燕菜原名为假燕菜,这作假的典故跟武则天有关。有一年秋天,洛阳长出一个三尺高的大萝卜,人们视这萝卜为祥物敬献给武则天,武则天非常高兴,命御厨拿去做好菜。但是萝卜能做出什么山珍海味呢?御厨只好硬着头皮将萝卜掺入山珍海味制成羹。武皇吃后非常满意,觉得很像燕窝,便赐名“假燕菜”,从此上自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纷纷效仿,都把假燕菜作为餐桌上的一道菜……

三不粘也是豫菜中的十大名菜之一,同时三不粘还是豫菜的佼佼者……三不粘背后其实也有一个故事。

皇帝经过安阳时,想品尝安阳的风味小吃,就让厨师炒了一盘桂花蛋,献给皇帝,皇帝吃后非常高兴,观这道菜一不粘盘子,二不粘筷子,三不粘牙齿,当即就下了圣旨,赐名为“三不粘”……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地理常识,当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四篇

我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太有趣了,里面有好多的科普小知识,还有让人捧腹大笑的小故事。

我们都知道胡萝卜是一种非常有营养的蔬菜,但是,您知道它还有别的什么功能吗?通过读《我们爱科学》,我学会了怎样把胡萝卜做成笛子。先把胡萝卜钻空,然后再在侧壁上打上小空,这样就做成了一根胡萝卜笛子,怎么样?简单吧!我还学会了做相框、做小风车等等。

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把垃圾变成宝》,一看到这个题目,我就忍不住要看下去,先把废纸打碎,再放在水里混合,然后加热、压平,这样就做好一张纸了。里面的魔术小讲堂更是吸引人,还有一点点搞笑,能教会我们做好多有意思的小魔术,在去年我班的元旦晚会上,我就为大家展示了《变硬币》魔术。

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哈哈狗侦探》,机警聪明的哈哈狗总是能把一个个难题解决掉。

每一期的《我们爱科学》,我都是爱不释手,看完了这一期,盼着下一期快快的到来。

我喜欢《我们爱科学》,它不仅让我增长了见识,还提高了我的动手能力。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五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谁搬走了我的乳酪》,这本书的类型是励志类,因为它带给我心灵上很大的启发,让我懂得成功过后才能享受到那可口的乳酪!

这本书的主角有好鼻鼠、飞腿鼠、奇奇、糟糟,它们在一个地底下的洞穴里找寻着美味可口的乳酪,有一天早晨,好鼻鼠、飞腿鼠就马上通往迷宫里准备挖掘乳酪,而奇奇和糟糟则是好吃懒做,随着地上的脚印来找到乳酪的所在处。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慢慢的乳酪只剩一丁点了,但是好鼻鼠和飞腿鼠则是努力不懈的寻找乳酪的所在处,只有奇奇和糟糟还在原地打转,希望有人能把乳酪放回来。这样过了几天后,奇奇觉得事情越来越奇怪,所以它决定独自去寻找乳酪,也在墙上贴上了许多纸条,希望能让糟糟找到好吃的乳酪,最后,奇奇和糟糟先后到达,看到好鼻鼠和飞腿鼠已经在享用那美味的乳酪,不禁感到羞愧,不过它们也非常欢迎奇奇和糟糟来一起品尝这得来不易的乳酪!

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是:“人生不是一条笔直的路,我们不可能会一路顺畅,在探索迷宫的旅程中,为了找到正确的道路,难免会有失落及困惑”,只要我们提起勇气,一定能突破许多难关!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六篇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美国作家埃米莉阿诺德麦卡利写的《天空在脚下》,故事发生在一百多年前巴黎的小旅店,讲述了一个叫米瑞的小女孩遇到了走钢索大师贝利尼,米瑞恳求贝利尼教自己走钢索,可贝利尼没有答应,于是米瑞就默默地自己练习。经历过很多次失败,但是她永不放弃,失败了都会对自己说:我要继续努力,一定能学会。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坚持,终于有一天贝利尼被米瑞的坚持打动了,答应了教米瑞走钢索,而米瑞帮助贝利尼克服了心里的恐惧,最终实现了共同的梦想。

我觉得我和米瑞很像,我在学习马术的时候就会遇到许多的困难。比如:拉缰绳会把手磨破、练习起坐时脚很疼、骑在马背上的高度让我心里很害怕,甚至还有从马背上摔下来的危险。

记得有一次练习骑马跑步时,由于速度太快,我没有掌握好平衡,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当时我自己整个人都吓蒙了,教练很担心怕我心里产生恐惧,以后就不敢骑了。我当时就对自己说:没事我要继续努力,我一定可以完成的。是的我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努力练习,每次去到马场我都会认真学习教练教我的每一个动作,争取学的又快又好。回到家也会复习动作,坚持仰卧起坐和俯卧撑训练,就这样马术有了很大进步。参加马术考试获得了荷兰B级认证。

在《天空在脚下》这本书中,米瑞学习走钢索遇到困难,而我学习马术时遇到困难,但是我们都会鼓励自己永不放弃,就是这样的坚持让我们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七篇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是周锐的《哼哈二将》。

三年级暑假,学校的书单上高年级的推荐书目是《周锐校园绿色幽默》系列,我当时几乎看都没看就拉着妈妈去书店一股脑儿全都买回来了。书买回家,随手拿起了一本《方果子当手语达人》翻了起来,没想到刚看了第一篇《密探来了》,就被周锐的风趣幽默所吸引了,在这之后,我又读了好多周锐的书,这本短篇小说《哼哈二将》就是其中之一。

这本书中,搞笑的故事不计其数。鸡毛鸭正直、善良,他在河的上游洗澡,结果把河水染上了鸡毛味和鸭臊气。正巧,河边有家冷饮店,这家店正是用河水做酸梅汤的。顾客们竟喜欢上了这种怪味酸梅汤,可鸡毛鸭知道事情真相后,却死活不肯再洗澡了,于是老板就在河里养了50只鸡和50只鸭,结果顾客喝了酸梅汤后上吐下泻,市长知道了以后,立即查封了这家冷饮店。

周锐的作品都很幽默,这让他的小说从我读过的千百本书中脱颖而出,让他的《哼哈二将》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八篇

草船借箭、火烧赤壁,这是三国里扣人心弦的战争;善于用人的刘备,一夫当关的关羽,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这是三国中形象鲜明的人物,苦肉计、空城计,这是三国里驾轻就熟的计策......一部《三国演义》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充满魅力的城堡里,让我欲罢不能。

《三国演义》是我看得最投入的一本书了。当刘备三顾茅庐终于请到诸葛亮出山时,我被刘备求贤若渴的诚心所折服,也为他求得良相而高兴;当周瑜和黄盖巧施苦肉计时,我既感慨周瑜的机智过人,又为那一鞭鞭的抽打而忍不住心痛;当诸葛亮镇定自若地坐在城墙之上,悠然自得地抚琴退兵时,我吓出一身冷汗,生怕司马懿识破诸葛亮的计谋;当多疑的司马懿中计退兵时,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同时也为诸葛亮精妙的空城计而拍案叫绝;当赵云在曹军的千军万马中来去自如,单骑救主时,我不禁为赵云的英雄气概所震撼。

看着书,我仿佛走进了那个群雄争霸的三国,我仿佛走进了硝烟弥漫的战场,走进了三国英雄的故事中,与他们一起推杯换盏。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九篇

书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十篇

有人喜欢栩栩如生的《水浒传》,有人喜欢活灵活现的《西游记》,也有人喜欢无所不知的《十万个为什么》,我却独爱那充满知识的《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一本科幻小说。主人公是一位落魄的印度王子,那时候侵略者抢走了它的国家,杀死了他的妻子和孩子。他痛恨侵略者,改名为:尼摩,并与世断绝关系,秘密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潜水艇,畅游海底的故事。书中他畅游了红海、地中海、太平洋、北冰洋……。其中,最使我感动是:在南极极度缺氧的时候,只剩下潜水服的氧气罐里还有丝丝氧气,身为船长的他没有去多吸一点氧气,而是让其他船员去吸,共同鼓励,争取生还的机会,他的这种以身作则的行为深深打动了我。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他同时也让我明白了: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如果努力做,就肯定可以做到。你们也读一读这本《海底两万里》吧,在这本书中,你不仅可以学到丰富的地理和科学知识,还可以让你畅游在无穷无尽的海洋。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十一篇

最近,我阅读了《民间故事》这本书,书中的每个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其中,有一个故事是《鲁班造伞》。传说从前没有伞,出门行路不便当,碰到毒太阳,晒得要死;碰到大雨,淋得像落汤鸡。鲁班师娘看了,心里难过,对鲁班师说:“人人都说你手艺好,出门人日晒雨淋的,你不能想个法子吗?”鲁班师答应想办法,师徒们一合计,就在路上造起了歇脚亭,十里一个亭子。亭子造好了,请鲁班师娘来看,鲁班说:“这法子不错吧,又遮太阳,又好躲雨。”鲁班师娘看了摇摇头:“歇歇脚是不错,出门的人不能老登在亭子里不走啊!”本来,鲁班师一团高兴,听这么一说,倒没主意了。“你有好主意你去想,难不成要一步二个亭子吗?”“一步一个亭子!”鲁班师娘一听,倒真有好主意了,她一点也不生气:“好,我去试试看。”鲁班师娘又仔细看看亭子,回到家里,月竹子做骨架,扎成个小亭子样子,再糊上油纸。这东西轻轻巧巧的,架子又是活的,要用就撑开来,不用就收起来,这就是伞,做好了,鲁班师娘撑着伞走到鲁班师面前:“你看。这不是一步一个亭子吗!”鲁班一看,又惊又喜,连说:“佩服,佩服!”

原来伞是这样而来的。直到现在,伞的花样多了,但撑开来,还是像个小小的亭子。

民间故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是广大人民智慧的结晶。我喜欢看里面的故事,它们都有很深的哲理,不仅可以学到很多知识,还可以感受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十二篇

书是一把能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是一个蕴含着丰富知识的明珠,书还是一本能使人快乐的秘籍,我喜欢书,当然更喜欢看书,但是在我看过的这么多书中,唯有这一套书让我爱不释手,废寝忘食。

这套书就是来源于英国王琳陛下的《哈利波特》全集,这是一个发生在魔法世界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与黑魔王斗智斗勇的故事。

每当我看到哈利与黑魔王搏斗时,我都特别兴奋,而同时为又为哈利感到担心,毕竟他也只是个学生,怎么可能能打败伏地魔呢?但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故事的结局,哈利竟然打败了伏地魔,真是不可思议!这本书的情节环环相扣,每当我看完一个章节后,总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去看下一个故事情节,让我看得如痴如醉,废寝忘食。

这本书同时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那就是当你遇到再多的挫折或困难,只要你肯坚持,就一定能成功。哈利的身世并不是很好,从小父母双亡,但他依然乐观地面对生活,坚持学习和战斗,最终打败了黑魔王伏地魔,我们要学习哈利的这种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十三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作文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鲁滨逊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航海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和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此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逊,对他根本就没有挑战性!风暴海啸,全都体现出鲁滨逊的勇敢机智。

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的他,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住所,他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岩石洞中住下。鲁滨逊在山上搭了一个小帐篷,尽量能让自己住里面。光阴如箭,转眼十几年过去了,鲁滨逊在孤岛上建了一个乡间小屋,还养了很多的动物,山羊、鹦鹉等。一天鲁滨逊用他在船上弄下来的木板,给小羊做了围墙。过了数日围墙突然坍塌了,然后鲁滨逊将落下来的松土给运出去,之后还装上了天花板,为了使不再次坍塌,他用柱子支撑起来……这就是鲁滨逊的生活。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十四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呢?呀,原来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书的封面是暗暗的深蓝色,书名是洁白的白色字,书名下面有一位身穿白色裙子坐在棕色椅子上的女孩,她的身边有一些花,五颜六色非常漂亮,上面还画出了二只小鸟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海伦凯勒”的人,有一次生病后就失去了听、看和说的能力,但她从不放弃,一直坚持,付出无限的努力。她在老师也是她最好的朋友“莎莉文”小姐的教导下,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哈佛大学,之后就在讲她在三天里看见了什么。

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要付出努力才会实现自己的梦想,虽然努力和学习的时候会遇到许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如果没有遇到点挫折,你永远都成功不了的。只要你坚持、不动摇、有梦想、不怕挫折与困难,你就会成功。坚持就是一把金钥匙能打开成功之门,只要坚持就能得到那把金光闪闪的金钥匙,打开你成功、智慧、梦想的地方。

大家快来读这本书呀!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十五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是享有八十八个春秋,但有八十七个春秋是无声无色的海伦·凯勒的自传体小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喜欢的原因就是因为这本书写了她一生的悲惨、不幸。在她最低落时刻,她是怎么度过的。海伦·凯勒是一个不屈不挠的人,她不管她自己多么的悲惨,多么的失败她都会大胆的去拼搏、去探索。在她不懈的努力下她成为了作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她以自强不息的顽强毅力,在安妮·沙利文老师的帮助下掌握了英、法、德等五国的语言。完成了她一系列的著作,并致力于残疾人造福,建立慈善机构,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美国十大偶像,荣获“总统自由勋章”等许多奖项。主要著作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的生活》、《我的老师》等。

海伦·凯勒虽然生活在无声无色的世界里,但她从来不向困难低头,而是勇敢的去拼搏,大胆地去追求,在她自己努力地去写字的时候,手都写破了也不向困难低头忍住疼痛去写。直到有一天能开口说话了,这就是努力回来的收获。

这就是享有八十八个春秋但有八十七个春秋是无声无色的海伦·凯勒。她坚强吗?我要向她学习。学习她不屈不挠的精神。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十六篇

书是人类登上成功顶峰的阶梯,书是到达幸福彼岸的航船。我从小时候就喜欢读书。我读过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今年暑假我读了近十本书,这本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狗之间,历尽千辛万苦找妈妈的故事。书里的情节有的让我捧腹大笑,有的让我潸然泪下,我陶醉在书中,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迪克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狗,他刚生下来因为长得丑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阿炯收养。

阿炯小时候,他的妈妈就和爸爸离婚了,他和继母生活在一起,过得十分困苦,得了眼疾失明了,迪克就成了他的导盲犬。后来阿炯就去遥远的春城昆明找分别多年的妈妈。他和迪克在街头一路卖艺乞讨,历尽千辛万苦,有一位“神秘的阿姨”总会把一元钱放进他兜里,还帮他安排伙食,甚至在阿炯生病时把他接到家里养病。后来阿炯当上了二胡演员。在一次偶然中,阿炯知道了那位阿姨就是自己分别已久的妈妈。

后来迪克这被坏人关了起来,阿炯为了救迪克,放弃了和妈妈相聚的幸福生活,继续和迪克一起去流浪。

迪克虽然是一条长得很丑的小狗,它对阿炯非常忠诚,心灵很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十七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做最棒的自己》,众所周知成为善良、有责任感的人,皆要用正能量宣传引导。

里面讲的有《生命的四分钟》有一个动物叫海獭食量特别的大。因为每天他要消耗自己身体三分之一重量的食物,才能保证热量的需求,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海獭很忙碌,因为他们要时不时的潜到海底去寻找食物。

可是海獭的身体有很大的缺陷、以为它的肺活量非常的小,它在海里的时间最多只有四分钟、而且它的游泳速度又慢,这对大胃王海獭来说是一个致命的缺陷。

于是海獭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在海獭抓到食物时,它们会从海里顺便捞起来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等海獭从海底浮上来后,它们仰身朝上,浮在海面上接着将随身携带的石块放在胸脯上当砧板。然后再把那些硬壳类的食物往石块上砸、科学家证明海獭每半个小时可以扑捉54只贻贝在石块上撞击2237次。海獭为了生存付出了很多艰辛。

不要总抱怨自身的条件差。你的某些能量越有限就能激发你的聪明才智,成为你的专长。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十八篇

大家好!我叫区灏晴,我是个“小书虫”,我的老师是个“大书虫”我们都很喜欢看书,其中有一本书让我印象深刻。

这本书的人物很像我,分别是小姐姐克拉拉和小弟弟,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你想听听看吗?这本书是德国人写的。

他们有一天,在家里睡觉,他们都害怕闪电和打雷

正好今天就是这样。这时,小姐姐说起了鬼故事,吓的弟弟半死,他们都想如果有怪物进来怎么办?于是,他们想了一个十全十美的方法。

这是有人推开了门,结果水一坡就流到他的身上,“这是爸爸!”姐姐克拉拉和弟弟叫了起来,原来他们在门上挂了一桶水,有人开门水立刻就会流到这个人上。这篇文叫做闹鬼记。

我记得这本书里还有一个让我难忘的文章,这篇文章叫《双色狗》。

爸爸有一天带回来一条狗,他们给它起名为“嗅嗅”。

一天,爸爸出去了,只剩下克拉拉和弟弟。他们把狗拿出来玩玩。这时姐姐出了个馊主意,她说要给狗狗染色,还说要涂红色!弟弟听了说要涂黄色。于是大家比赛看谁图得快!

等爸爸回来,嗅嗅已经成了双色狗了!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十九篇

书中讲的是在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一个丑恶的消息告诉威尔伯,未来他会成为熏肉火腿,可爱渺小的夏洛用自己吐的丝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而这时夏洛的命运却走到了尽头。

夏洛帮助了威尔伯,这是一种浓厚的友谊。有时,我觉得我没必要有一个好朋友,可我错了,没了友谊,没有了朋友,我几乎没有勇气把事情做好。在友谊的帮助下我越过了一望无际的沙漠、走过了万里路。友谊是把神奇的扫帚,它把生活中的孤寂、困难一扫而空,让我们面对的是崭新、充满希望和快乐的世界。友谊让我们面对困难时不会低头,对我来说这就是一股勇气,一股神奇的力量。我不怕任何困难,因为友谊为我照亮了这个世界。我相信这本书会让你成为“最亮的一颗星”。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篇

说起动物,我十分感兴趣,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一本书,让我领略了人间最美好的东西——爱。

没错,这就是沈石溪的代表作——《最后一头战象》。

这本书不像《西游记》一样写唐僧师傅历经的种种磨难,也不像水浒传那样梁山好汉的重情重义,它写的是人和动物,人和动物之间的深厚情谊。

这本书一共有12个小故事,有“我”为大象包扎伤口时害怕的心理,有战象嘎唆离开26年的寨子时悲痛心情,也有老象“感我”的快乐心情。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爱的真谛,懂得了爱的伟大。

嘎唆的离开,轰动了全寨子的男女老少,他们泣不成声,由此可见,嘎唆和村民们经历了多么深厚的情谊啊!

大象用自己都舍不得吃的蜂蜜来感谢“我”,由此可见,象也和人一样,懂得感恩!

这本书,表面上写的是象和人,人和象的趣事,但是在这是背后,反应的是人和动物是有共同点的,是可以和睦相处的,只要我们不伤害他们,它们就不会对我们有恶意,这也正是沈石溪和动物们生活了36年所总结出来的。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一篇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怪老头儿》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使我最难忘。

为什么要说是怪老头呢?因为老头儿总是会做出一些怪事,比如:房子可以像纸一样叠起来,鸟可以放进入的肚子里捉虫吃,在普通的大河里能钓到带鱼,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鸟可以在人的肚子里捉虫。

那是一个早晨,赵新新的肚子又开始疼起来,他无可奈何只能请求怪老头儿帮忙,接着怪老头儿把鸟笼里的一只鸟一下子塞进了赵新新的肚子里,赵新新吓得想赶紧逃跑,可怪老头儿却一把拽住他,说:“先别着急跑呀!小鸟可是要每天喂食的,每天吃下去一两颗生米粒喂它。”老头儿还没说完,赵新新就吓得赶紧挣脱了他的手,头也不回的逃走了。过了几天,他发现肚子真的不疼了,他跑到怪老头住的地方,可不知道老头去哪里了。没办法,他只得这样上小学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小鸟吃饱了高兴,竟然在课堂上溜溜的唱歌,让他脸丢尽了。

你们说怪老头儿怪不怪?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怪事还有很多呢!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二篇

想必大家对《上下五千年》这个名字都不陌生吧,这本书记载了中华民族近五千年的光辉历史和成就,当你打开这本书时,整个人仿佛回到了那个时代,亲眼目睹了古往今来发生的一切。

这本书从盘古开天辟地、炎帝黄帝率领部落在中原定居开启了中华文明讲起,叙述了东周西周、春秋战国时的各国相互对抗,到秦始皇一统六国,然后经历西汉东汉、三国争霸,再到唐宋元明清的兴衰轮回,最后到辛亥革命xxx推翻帝制,一路讲来仿佛回到了历史的长河里。

书中记载了很多名人志士的故事,有一鸣惊人的楚庄王;卧薪尝胆的勾践;三顾茅庐的刘备;医术高超的华佗;纸上谈兵的赵括;才华横益的苏轼;还有女帝武则天、才女李清照等……当然,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和张飞。诸葛亮的智谋,令诸将惊叹不已,而张飞的武艺高强可从关羽口中得知:“吾弟张翼德于百万军中取上将之头,如探囊取物。”要是把诸葛亮的智和张飞的武艺合二为一,岂不是如虎添翼?

当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喜好,你最喜欢谁呢?那么,就赶快翻开《上下五千年》,寻找你心中的英雄豪杰吧!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三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人人都有自己爱看的一本书,只要我们用心看的话,就会知道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怎么样的道理。我想你们肯定期待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老师推荐给我的,它就是《名师教你同步作文》。这本书里有许多优美的词语、句子,我们可以把这些好词句积累下来。这本书里面的作文都是关于我们语文课本里要求写的作文,这本书可以让我写作文的时候,把作文写得很好。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有时需要我们自己去发现,去体会;有时短文的后面有对这边文章的感悟。比如说有这样一篇短文,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努力,不怕苦,不怕累,要坚持。这本书里的短文有的需要会背,我们老师挑选了几篇让我们背,我们班的有些同学都不想背,但是不管怎样,我们还是坚持着不放弃。我发现我可以把作文写的更长了,得的优也越来越多了,这就说明我的作文又提高了。所以我要继续努力,争取让我的作文水平更上一层楼,就这样,我一直在看这本书,不知不觉地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有这样一句诗:“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不然老了,就没有机会了。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四篇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五篇

从小到大我看过很多课外书,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

我羡慕马小跳有许多好朋友。马小跳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可爱又活泼还有一群好朋友。毛超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他瘦瘦的,高高的,还有一小撮刘海呢!他也很强壮呢,总是保护马小跳。他还有一个电视迷好朋友——唐飞。唐飞喜欢看《名侦探柯南》,只要电视一开始播放《名侦探柯南》,他连饭都可以不吃,真是废寝忘食呀!

但是我讨厌马小跳的不诚实。有一次马小跳在学校听写偷看别人,被老师看见了,老师就生气的说:“你明天下午第二节课去我办公室听写,马小跳听了害怕得不行了连忙说:“好,好。”生怕老师告诉家长。

第二天,马小跳兴高采烈地来到了老师的办公室听写了。听写完了,老师一检查:哇,竟然一个错的都没有。“你进步很大呀啊!”老师欣慰地说。到了第三天,老师才发现原来马小跳是打小抄的,所以叫马小跳放学把他的爸爸叫来办公室。放学了,马小跳的爸爸来到他老师的办公室,老师怒气冲冲地说:“马先生,您儿子现在听写都会打小抄了,您要管教一下他呀!”晚上回去的时候,他的爸爸叫他写认识,他却坚定地说:“我不写认识,我坚决不写认识!”马小跳的爸爸暴跳如雷地威胁到:“不行,一定要写,不然我把你打得屁滚尿流。”就这样,马小跳怕了,才乖乖地写认识了。

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气的人!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六篇

大家好!今天是世界读书日,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贫穷的小男孩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从来没有人进出。有一天,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他在五块巧克力包装纸中藏有金奖券,得到它们的孩子就能参观工厂。查理幸运地得到了金奖券。最后,查理通过自己良好的品质,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在这个工厂中,有许多让人叹为观止的发明:供夜间在床上吃的发光硬糖;给说话说得太多的父母吃的黏嘴糖;供上课时吃的隐形巧克力糖……难得的是,这本书中居然没有反派成年人,而是形成了查理与另外四个获得金奖券的小孩的性格对立。为了突出另外四个小孩的缺点,达尔的描写也是夸张到了极致:例如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的缺点是太贪吃,所以文中说:“照片上是个九岁小男孩,胖得像用强力打气筒打足了气一样。他浑身都是鼓出来的松软肥肉,脸像一个大面团,上面有两个小葡萄干似的贪婪眼睛窥视着外面的世界。唯奥利特·博雷加德的缺点是爱嚼口香糖。“我不能没有他。我整天嚼口香糖,除了吃饭时的几分钟,我会把它从嘴里拿出来,为了安全地放好,我把它贴在我的耳朵后面。……”

对于这些坏孩子,达尔的惩罚也是不失幽默。贪吃鬼格卢普悄悄溜到巧克力河边,用双手捧起热巧克力溶液大喝特喝,喝得要多快有多快。因为伸出去太远,他掉进了河里。你以为他会淹死吗?不,达尔安排了一根大玻璃管吸住了他。随后,他像一个鱼雷飞快地升了上去。现在,可以去草莓牛奶巧克力夹心软糖车间把它打捞出来了。

甜蜜的浪漫、极致的夸张、随性的幽默,怎么样?相信大家已经被这本书的魅力深深吸引住了吧!想必你已经等不及捧起这本书了!那么,祝你阅读愉快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七篇

小时侯,我经常缠着妈妈讲童话故事给我听。妈妈对我说:“有一位叫安徒生的老爷爷,他写了许多优美的童话故事,等你长大了,我给你买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

我很渴望拥有这本书。一年前的一个周末,我和妈妈去逛书店,在二楼的书架上,我看到了很多童话故事书,在里面,我找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我很高兴,就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回到家里,一口气读完了了第一个故事:《丑小鸭》。

我喜欢《丑小鸭》这个故事。丑小鸭一生下来便很丑,父母讨厌他,哥哥姐姐常常嘲笑他,森林里的动物都瞧不起他。寒冷的冬天渐渐地来临,其他动物都有温暖的家,只有丑小鸭没有家。不知多少次,可怜的丑小鸭被冻昏过去。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才度过了这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天。温暖的春天到了,这时,丑小鸭已经变成了一只洁白美丽的天鹅,张开翅膀,飞向蓝蓝的天空。

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怕辛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勤能补拙嘛!

其实,我也是一只丑小鸭,然而,我却不像丑小鸭那么可怜。小时侯,我在海边的一个小镇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后来,爸爸妈妈在这个城市安了个新家。我七岁才进小学读书,当我第一天走进校园时,校园里的一切对我是如此的陌生。同学们都读过几年幼儿园,基础都比我好。当老师第一次提问我时,我胆怯的站起来,回答的声音很小,只有自己听得到。下课以后,同学们围在一起做游戏,我站在一旁看着,感到很孤独。回到家里,我把在学校不开心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给我讲了丑小鸭的故事,然后对我说:“你是个大胆的女孩子,你并不比其他同学差,你要像丑小鸭那样,通过自己的努力变成美丽的天鹅。”听了妈妈的话,我又有了自信。我开始发奋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后来同学们推荐我当了学习委员。这次期中考试,语文、数学我都拿了满分。当我站在领奖台向同学们敬礼时,老师和同学们都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我拿着奖状回到家里,爸爸妈妈很高兴,妈妈搂着我说:“我的女儿真棒,丑小鸭要变成天鹅了。”

我喜欢《安徒生童话故事》,喜欢丑小鸭。我是丑小鸭,但终有一天,我会变成美丽的天鹅,飞向蓝天。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八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括宽你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这本书主要写了;传说,密林深处有座太空林木,曾有外太空来客长眠与此,仲夏的夜晚,当一个园盘形的飞行物随风漂移着,降落在太空陵墓附近时,目击者们惊呼;UFO是想取回外星人尸骨,还是有别的更重要的任务?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九篇

你喜欢读书吗?你有自己最喜欢的书吗?我有一本最喜欢的书,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吧。

我最喜欢的书叫《国家宝藏》。这本书的封面是深蓝色的,给人一种深邃的感觉。封面上的书名是金色的,特别大气。这本书把正文和日历结合起来,左边是正文,右边是日历。正文部分的文字言简意赅,说明精当,字里行间洋溢着文化的清香。看着老祖宗们留下的一件件宝贝,我不禁为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智慧而倍感骄傲。这些宝藏是一件件多么朴实而又充满灵气的工艺品啊!这又是多么勤劳而灵巧的双手制作出来的啊!

此刻,我仿佛看到了那暖暖的炉火,薪火不灭,代代相传。在当时如此简陋的条件下,他们却烧制出了一件件精美绝伦的工艺品,真是让人佩服、赞叹。

说起来,这本书能来到我家,还有一段故事呢。那天,我去书店买书。转着转着,我看到了《国家宝藏》。它特别厚,且与其他书的浅色封面形成鲜明对比,十分显眼。不知怎的,我一看到这本书就特别想把它买下来。

我拿起这本书,仔细地看了几页,觉得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的确值得一读。可一看定价——128元!好贵呀,我的兜里只装了100元钱,还差28元呢。我只好有些失落地把书放回了原处。

回到家,我还是闷闷不乐。妈妈问:“你怎么了?”我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了妈妈。妈妈听后,没说什么。

过了几天,妈妈拿着一个快递回家了。她笑眯眯地把快递递给我,说:“喏,你的书。”我先是一怔,但立马就明白了:我想看的书,妈妈给我买来了。

我飞快地打开快递,一股清新的墨香便扑面而来。我认真地看了起来。这本书里,既有精美的插图,又有引人入胜的文章。我津津有味地读着,一下子就沉浸在了知识的长河里。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一本本好书,人类就不可能进步,就不可能创造出这么的辉煌成就。所以,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在文字和图画里来一段纵横世界,驰骋未来的读书之旅。

《国家宝藏》里藏着知识的宝藏。我觉得,这是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一本穿越古今的书,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书。这样的书,我打心眼里喜欢!你呢?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篇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爸爸。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爸爸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的。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的爸爸就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其实,杨歌的爸爸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他原本也是一个身高一米八、高大威武的壮汉。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经常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杨歌的爸爸一次,杨歌的爸爸就会缩小一厘米,骂了一百八十次后,杨歌的爸爸就只有厘米高了。变小后的爸爸什么也干不了,他只能整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

一天,杨歌捡到了一把金钥匙,就把它挂在了脖子上。因为这把金钥匙能使人永远正确,所以杨歌就成了无师自通的天才。后来,杨歌的金钥匙被他的死敌——猴子给偷走了。猴子利用金钥匙把上千枚核弹给盗走了。这些核弹足以将整个世界毁灭十几次。为了阻止猴子的阴谋,拯救世界,杨歌的爸爸又复制了一把金钥匙,调换了猴子手中的金钥匙,从而阻止了猴子称霸世界的阴谋。

读了这本小说,让我明白了:不能贪图小利,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只要自己努力去做,就会获得成功。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一篇

说起最喜欢的一本书,好像有许多选择,可是真正触动心灵的,引领自己细细感悟的,第一时间想起的便是李尚龙的《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

这本书引起我们的深思,时间都去哪了?很多时候不知道过去的时光是如何偷偷溜走的,只是越长大越发觉时间的宝贵,在这过去的是时光里,你又付出了多少?

我是真的很努力吗?还是故意表现给别人看,让别人觉得我很努力?我静静地反问自己,答案的确是我不够努力。

很多时候,我们看起来很忙,实际上是焦虑。我们经常想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人,于是努力锻炼自己,然而却在迷途中失去了自我,我们已经走了太远太远了,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何出发。

我相信生活中的偶然都是生命的必然,我愿意用真正的努力去规划好每一个当下,用仅属于我的方式去活出独一无二的人生。如果说今天的选择是一个偶然的话,那么我将用十分的努力继续坚持,而真正的努力并不是给别人看的。每次都应该向自己真的走心了吗?真的在提高吗?真的问心无愧吗?

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感悟,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启迪,它好似指明灯一般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它是一本好书,更是一名好的导师。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二篇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读过许多的课外书,比如我们同学们最喜欢的:语文书,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这些书可以带给我们许多的知识。那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今天,让我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并告诉大家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和这本书带给我什么吧!

我最喜欢的书是伍美珍的阳光姐姐的小书房的其中以本书《巧克力味的暑假》。《巧克力味的暑假》内容是:主角是项心仪外号:瓜子脸女霸王。毕业考好过关,但毕业时心理这道坎却难过关一一对于小学毕业生项心仪来说,这个暑假她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她又遇了新的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当我一身烦恼时,我一看这本书,那我的烦恼都不见了,还带给我主角的项心仪的暑假是怎样过的,还有告诉我她的暑假是巧克力味的,多可爱啊!如果我是六年级将要毕业的话,那我那时的暑假,我想有可能和主角项心仪一样哦。因为我爱我亲密想处了六年的同学和亲密相处了的老师,还爱我的母校(学校:小学)。

《巧克力味的暑假》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我想你们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喜欢的同学一定要看完哦!它会带给你快乐的。来吧,看一看吧!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三篇

我很喜欢读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即将融化的神秘城堡》这本书,有趣离奇的故事内容牢牢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都很有性格。例如:会魔法的棒棒老师,她能带领同学在玩中增长知识;收发室的阿婆是位悠悠球高手;主角是“捣蛋头儿”高大威;还有个“假小子”巴佳佳;电脑高手小本;爱吃零食的牛一……在他们身上,我都能找到我们同学的影子。

我喜欢书中的语言,生动活泼,联想丰富。例如:描写冰淇淋化了的样子:“冰淇淋像得了软骨病一样,越来越弯,越来越软,最后终于站立不住,脖子一歪——‘啪’地从扇形蛋筒上一头载到了地上。”描写风吹树叶时的样子:“风吹过来,树叶悠闲地给大树扇着风。”书中这样独特生动的联想还很多。

我最喜欢这本书,它既像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又像我的一位好老师。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四篇

当妈妈买来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就被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是一口气读完《爱的教育》的,我流泪了,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

书是通过一个小学生记日记的形式,记述了他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以高尚的爱心情感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人生画卷,带给我爱与美的享受。它通过对生活的朴素的描写,使我感受到人类是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

书的内容莫过于两个内容,一个是主人公安利柯的日记,如:《开学的第一天》、《马戏班的孩子》、《报复》、《虚荣心》、《听老师讲盲童》等等,另一个则是每月故事,如:《小抄写匠》、《爸爸的陪护人》、《万里寻母记》、《少年旗手》等等。更能使我落泪的是每月故事,每个故事的篇幅都是那么的长,那么的催泪。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爸爸的陪护人》。故事讲的是一个乡下少年西西洛收到父亲的纸条赶往医院看望父亲,由于多年未见,父亲的纸条不明,后来又出院了,西西洛和护士都误把另一位老者当成了西西洛的爸爸。直到一天,西西洛的爸爸出现在了病房才知道自己搞错了。可正是这样,西西洛却仍没有回去,他一直守侯到那位老人到死。虽然故事就是这样,我却哭了好几回:一开始为西西洛爸爸病成那样而难过,接着就是为西西洛如此孝心而激动,最后又为西西洛知道不是自己父亲的情况下仍然守侯到老人死而感动。这种事情在先在确实不可能发生,但是它却洋溢着爱的气息。那位老人一定早就知道西西洛不是他孩子了吧!他死前一定很高兴。我常这样想。比起每月故事,主人公的日记就平缓多了,但是却同样充满了爱的气息。

文学是比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还开的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永怀的信念。《爱的教育》使我受益匪浅,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真不愧是它。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五篇

这本书说的是:马小跳是个非常调皮的男孩儿,在课堂上经常闯祸,所以总是被既是同桌又是班长的路曼曼记在本子上,自然而然地也被班主任秦老师“请”到办公室去,所以马小跳就成了秦老师办公室的“常客”。可是马小跳也是个天真善良的孩子,他乐于助人,经常帮助朋友。同时他也有个富有童心的爸爸,即使马小跳的犯下在课堂上的“滔天大罪”,也不会很生气。

虽然马小跳很淘气,可是他富有着天真、善良、和一个富有童心的爸爸,这是令所有人都很羡慕的。现在的我们第一重要的任务不是先尽情的玩儿,而是学习。大人们都说童年是最快乐、最幸福的,而我们的童年却是在考试、做作业中度过的,可以说,在全中国很少会有“第二个马小跳”了。同时,我们的天性也被抢走了,童年应该是让我们的天性抒发出来,而不是强迫我们记这个记那个。家长们爱比我们的成绩,比哪个孩子的成绩高,如果成绩最高的那个是自己家的话,就会有一种自豪感。

我从马小跳的身上感到了儿童该有的童年,而且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乐于助人的精神,其实帮助别人也就是帮助自己。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淘气包马小跳》!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六篇

有人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的确,漫游书海,阅读好书可以让你拥有无穷的智慧。我读过许多好书,但最令我印象至深的还是这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翁歇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在伦敦及外地办案的故事。其中一起案件“狮鬃毛”我就特别喜欢。福尔摩斯去海边度假,不料却遇到命案——一名男子离奇死亡。紧接着,一只狗死了,一位教师受了伤,并且都是在同一个地方受到了伤害。福尔摩斯起初白思不得其解,最终在一本书里了解了凶手——水母,触手30米长,被触手碰到的生物都会中毒身亡,案情终于解开了。

我喜欢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就是精彩。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每起案件的上半部分写了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侦查力查出的线索以及推理出的作案过程,让读者产生疑惑——他是怎么发现的?下半部分就写了犯罪者的故事以及推理过程。通篇读完,让读者意犹未尽,欲罢不能。

这本侦探小说,除了带给读者一番惊现刺激之外,也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怎么会有远超常人的侦察力呢?其实,他并不是多么厉害,而是他有见微知著的能力。只有见微知著,才可以发现许多细小的线索。同理,在人生的道路上,见微知著才会成就大事。每读完,我都会对这个道理进行深深的体会。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七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的短篇小说——《老天会爱笨小孩》,里面描写的故事很温馨。

老天会爱笨小孩之中的主人公就是个笨小孩。来到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刚转学过来的笨小孩一开始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他行动缓慢,反应也有些迟钝。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和自己的爸爸,都说他是一个“笨小孩”,可是他的班主任老师却鼓励他,默默为这个“笨小孩”加油,并告诉他“世上根本没有天才,只要勤奋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为智多星”。我刚读完这本书,就想起一句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获得成功的。

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字体写的不工整,卷面整日脏乎乎的,因此,我受过老师的不少批评。爸爸知道后,不仅没有批评我,后来还在我的本子上写了这样的一句说:“宝剑锋从磨砺鋓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爸爸对我说:“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即使你是一个笨小孩,也许你会比起别人慢半拍,但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爸爸的话让我受益匪浅,以后我在阅读课外书时都处处留心积累名词名句,使我贫瘠的大脑日益丰富多彩起来,作文也有圈套的提高!

笨小孩只要努力,也会成为天才!而秘密就在书里!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八篇

我家的书有很多很多,妈妈最爱给我们买书了,所以我和弟弟从小就很喜欢看书,尤其是和恐龙有关的书籍,是我们俩的最爱。

这本书对我很感兴趣,尤其讲到恐龙捕猎的精彩时候,我也会和弟弟一起模仿捕食的场景,真的太有意思了!从这本书里我还懂得了很多知识,我了解到恐龙的生活习性,他们的身体特征,他们经常吃什么干什么,这些我都从书里知道了。前面讲的是恐龙化石形成的原因,后面讲的是恐龙怎么吃东西狩猎方式,再又讲到恐龙的特征,最后呢,就是恐龙灭绝的原因。书里的每一段都很好看,图文并茂,以前不认字的时候就被它深深吸引,并爱上了这本揭秘恐龙。欢迎同学们和我一起分享恐龙的故事,比比谁认识的种类更多,好吗?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九篇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哪一本书啊?”我会毫不疑问地回答他:“是吴承恩的《西游记》。”

我九岁时,看到电视上正播出《西游记》的电视剧,因为别的台都在放新闻,所以我只能看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就觉得很有意思,就去书店买了一本少儿版的《西游记》。我在读《西游记》时会有很多不认识的字,我会把这些字写在一个本子上,等我读完了再在字典上找这些字。就这样我的汉语水平就逐渐提高了。说起来我还真要感谢《西游记》呢,因为它不仅让我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还能提高我的汉语水平,真是一举两得。

在书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虽然毛手毛脚,但他勇敢,嫉恶如仇。他的第一位师傅是菩提祖师,学会筋头云和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大闹龙宫获得如意金箍棒,又大闹地府勾去生死簿。后被天庭招安,玉皇大帝封弼马温。因瞧不起这个职位就大闹天宫,打败十万天兵天将,但被如来打败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后来拜唐僧为师,帮助他度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后被封为斗战胜佛。

希望你有时间也能读读这本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篇

在难忘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男生日记》,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第一章,“两个男人”的故事情节。这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吴缅的男孩,小学毕业后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充分表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这本书中有善良的冉东阳,坚强的相小雅。聪明的英欣儿,漂亮的沙丽,调皮的小魔丈,嬉皮笑脸的精豆豆。油嘴滑舌的xxx飞,肥头大耳的鲁肥肥,敢作敢当的吴缅…他们活像一只只自由飞翔的小鸟。

吴缅,虽然自己的亲生母亲离了婚,但是自己却也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尊重他们的决定。让我印象深刻的,在最后一天晚上,四个人站在银杏树下,四只手紧紧地重叠在一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月亮在天上看着他们,明天他们将各奔前程,路到这里,我的眼泪竟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想着:再过一年我也要毕业了,那时候我也将要离开他们吧,好舍不得那些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要好好珍惜和同伴们在一起的日子,这本书很值得我们来阅读、学习。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一篇

在我的书架里,有许多会让你看过一遍,还想再看的很多书,如《脑筋急转弯》《十万个为什么》《四大名著》《奥数》《父与子》.......好多的课外书,这些书让我走进了解知识的海洋,可都是我的宝贝呢,但在这些精彩的书籍中,我还是最喜欢《脑筋急转弯》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能锻炼人的逆向思维和迅速动脑思考。

当打开这本书,自然会看到第一页就出了这样一道题:《新华字典》里有多少个字?不爱思考的人会随口而出:很多数不过来的字呀!其实并没那么难,动动脑筋就会知道,答案就是:四个字!因为新华字典里不就是有新、华、字、典四个字嘛!哈哈,动动脑。答案很快就出来了吧!

“一个家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这些名言名词可都是我从书上知道的,你如果是一个不爱读书的人,看到我这些话,我相信你将来一定会爱读书的。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嘛!那样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二篇

大家一定看过不少书吧!比如精彩绝伦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团结合作共同战胜神秘人的《哈利波特》但是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大王xxx沈石溪xxx的著作《狼王梦》。

大家不认识他吧,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在云南生活了36年。

为什么我要推荐这本书,首先,沈石溪在云南生活了一段时间,创作了不少著作,深深吸引了我,如果你不去读那实在太可惜了。这本书主要讲了失去公狼黑桑的母狼紫岚坚强的生下了5只小狼崽,可不幸第5只小狼被冻死了,它一心要完成它和黑桑的愿望从它的孩子当中塑造出狼王。当紫岚不幸失去大儿子黑仔,无奈之下重新塑造狼王也就是二儿子蓝魂儿,但在一个最不幸的日子,狼群们去觅食,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不愿让自己的孩子死在猎人的手里,无奈将爱子葬于雪地之下。我们少年通过读这本书,能感悟到生存的艰难,能体验到竞争的无情,更欣赏紫岚逆境之下顽强奋斗坚韧不拔的精神。

我在读这本书时,为紫岚坎坷一生感到惋惜。看到它坚持感到骄傲。连狼都如此坚强为何不去学呢?读这本书时,我不时想起对我严厉的妈妈,也想到了她对我的爱。

点燃未来的梦想,托起明日天的太阳。让我们怀着美好的愿景,不屈不挠,勇往直前吧!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三篇

在妈妈送给我的书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希利尔讲艺术史》,这本书生动有趣,用一个个小故事,为我们孩子打开了一扇开启艺术的大门,全书分为绘画、建筑和雕塑三个部分。

平时我特别特别喜欢画画,所以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到了绘画那一章,其中有一篇是介绍古埃及人的画像,他们画画有一个特别的现象,画中人物双手双脚是侧面,双肩是正面,但侧脸上却画了一只正面的眼睛,我正百思不得其解时,看了文字才用钥匙打开了这个谜团,原来古埃及人在画画时不懂得“透视”和“光影”,他们画画时只能遵守“正面侧身律”,让人物的眼睛和双肩呈现正面,脸和身体呈侧面,当时所有的古埃及画家学的都是这种画法,而且国王也就是法老也规定他们必须这样画。古埃及人在画一群人的时候,可不知道如何区分远近,他们将远处和近处的人画的一样大,为了区别前后,就将后面的人画在前边人的上面。如果我能够回到古埃及一定要教会他们这个画画的小技巧,区别前后只要将后面的人往上方画小点就可以啦。

这本书丰富多彩,让我了解了很多绘画小故事,对我画画也起到了奇思妙想的帮助。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四篇

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抽出一本书,慢慢地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小熊温尼·著》

《小熊温尼·著》是英国艾伦·xxx·米尔恩写的。里面是个“森林大家庭”,每天都会发生有趣的事,真是这些别具一格的小故事,一次次地把我迷住让我在故事中陶醉……

温尼·著和小猪一起去打猎,差一点就抓住一个怪物--那是冬季的一天,小猪在打扫房前的积雪,看见温尼在一圈圈地跑步,起了好奇心。

“喂”小猪问,“你在干么?”

“打猎”温尼说。小猪感到很好奇,跟在温尼后面跑。真是因为这样,又多了一只怪物。

“怎么了?”小猪问。

“真有意思”温尼说,现在看起来己有两只动物了。温尼认为怪物有敌意,希望小猪一起来捕捉,小猪觉得没有事,就答应了。在它们面前,足迹不断在出现……

突然,温尼停了下来指着它前面兴奋的说︰“看”

“怎么了”小猪一小子跳了起来。原来又多了一只怪物。

它们继续追踪,又多了一只怪物。那些足印一下在这互相交叉,一会儿又在那儿被踩的乱七八糟,却不时的有四对爪印出现。

小猪有点害怕了,说它家有件事必须现在完成,抬头一看,原来是克里斯托弗·罗宾,小猪便更放心了,赶快往家赶。

克里斯托弗·罗宾爬下树,想温尼讲述在树上他所看到的情景,温尼坐下来,把自己的手爪放在足印上比一比,一模一样,原来温尼口中的“怪物”就是它和小猪呀!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五篇

“爸妈对我说的每个字,关于我的每个词,我都吸收到身体里,牢牢记住,一个不落。“——她的聪明让人妒忌!

“我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而我快11岁了。”——她的寂寞让人心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听见颜色的女孩》。主人公美乐笛患有脑瘫,但她是整个校园里最聪明的学生——可惜没人知道这一点。她的老师、同学、医生都认为她全无学习能力。于是,美乐笛只能每天做同样的习题,抄同样的字词,一遍又一遍。

如果美乐笛真能表达:表达爱、表达愁、表达日思夜想,该有多好!可是,她不能说话、不能行走、甚至不能写字……她日复一日地做着遥不可及的梦,在现实中她只能当一个单纯的旁观者,默默享受着寂寞的滋味。

不少同学歧视她,她装作不在乎,但事实上她的心灵很受伤。她真的认为,自己可能不会有朋友。一次偶然,美乐笛发现了用语音电脑与他人沟通的方法,她欣喜不已。通过努力,她赢得了友谊以及别人赞赏的目光——她的坚强和努力让人钦佩!

可是,当她的生活不断改观时,她再次被队友们背叛,再次成为被遗弃的那个人。她从自己的世界里跌落,曾经十分幸福的美乐笛,再次形单影只,备受嘲笑。

她努力地想面对戏谑的人生,命运的考验再一次降临:她的妹妹遭遇车祸。她得虽然到了队友的道歉,生活也重回正轨。美乐笛也将打击释怀,坦然面对新的生活。

在《听见颜色的女孩》中,美乐笛积极向上,坚强勇敢的精神时时刻刻鼓舞着每一个人,她身残志坚的形象也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即使她的命运如此残酷,她还是决定勇敢地面对生活,笑对人生的残局,坚定地迈向对她来说虚无缥缈的未来。学校里总有一些同学瞧不起她,她毅然选择无视:她选择给那些同学留下一个坚强的背影。

只要我们拥有坚持不懈的可贵精神,愿意在人生的道路上挥洒汗水,在失落时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微笑,我们就能够听到独一无二的,只属于自己的,生命的颜色。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六篇

你喜欢看书吗?你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我喜欢看书,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岩》。

在《红岩》中,有许多让我钦佩的英雄,他们不怕牺牲,宁死不屈:许云峰、成岗、江姐、刘思扬、齐晓轩、华子良······

最让我忘不了的是江姐面对酷刑宁死不屈,她迎着敌人阴冷的目光,守口如瓶,绝不泄露地下党组织的秘密的情景。还有齐晓轩,他为了让自己的战友赢得时间,得以逃脱敌人的追捕,转危为安,不惜将敌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在他自己的身上。最终,战友安全撤离,可他却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以前,我总是不明白,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那些革命者到底是怎么坚持下去的。直到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这是革命的信念激励他们前进,他们想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因此而坚持不懈地战斗。

我忘不了许云峰临死前说的:“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许云峰在临死前,也没有表示出对xxx反动派的一丝害怕。死,也要死得光荣!到死也要xxx到底!

这本书告诉我:干什么是要有信念,坚持不懈,就没有做不成的事。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干什么事都不再半途而废,努力朝着自己的目标奋斗,再不是从前那个遇到困难便放弃的我了。

我真喜欢《红岩》!它给了我做人的道理。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七篇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八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著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九篇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注: 发:启发;省:醒悟。启发人深刻思考,有所醒悟。],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注: 本指身躯、四肢、须发、皮肤,后亦泛指自己身体的全部,自身。],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五十篇

一本书,就是天上的星星,星星越多,那就代表爱读书的人越多。

我也不例外,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书,其中我最喜爱的《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有个故事,有一天,那是我的生日,我与妈妈来到超市,这里的书真多啊。琳琅满目,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着。呀,它在这里,我要求妈妈给我买,没想到妈妈爽快的答应了。我特别喜欢它,甚至,后面还有外星人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高兴,我还从中学到了知识,我知道了太阳脸上的雀斑。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黑暗中明亮的灯,书使我知道世间的悲欢离合,书是一位良师,一位知己,我爱书,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今生,我与书有不解的缘分,每当,我拿到书,就想到一个小姑娘坐在床上看书。我觉得读书也有好处,它可以让你知识,还可以让你破涕为笑,书是百变的。书,我爱你。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五十一篇

“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书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五十二篇

我的书柜中有许多书,有文学书、科普书、漫画书、作文书等。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儿童太空百科全书》。

当你翻开这本配有精美插图的百科全书,你将会了解到火箭和望远镜是如何工作的,航天员在太空工作和生活的状况,这本书能够帮助你揭开太空边缘的神秘面纱。你将会从我们这颗蓝色的小星球飞往其他神秘的星球,那里可能有有毒的大气、隐藏的海洋和巨大的火山。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了解了我们所生活的地球。地球是一颗独一无二、无比神奇的星球。它是八大行星中距离太阳第三远的行星,也是目前已知的唯一一颗适合生命繁衍的星球。地球表面拥有丰足的液态水和氧气。厚厚的大气层可以使地球表面免遭辐射和陨石的伤害,强磁场则使我们免遭来自太阳的有害粒子流的伤害。

读这本书时,我有一种体验穿越空间和时间,享受奇妙太空旅行的感觉。

喜欢在夜晚遥望星空,对宇宙充满着好奇心的小朋友们,快来阅读这本《儿童太空百科全书》吧!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五十三篇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其中最喜欢的是《科学实验王》。

《科学实验王》是一套科学漫画书,它讲的是黎明小学开了个实验社,实验社的同学们是如何在一系列的比赛中打进全国科学实验大赛前四强的故事。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在讲故事中引出一个科学实验。每本书讲的内容都不一样:第一本是关于酸性和碱性的物质;第二本是讲惯性定律和重力、摩擦力等其它一些力学的定律;第三本是关于光的折射和反射,第四本是……

每本书有一、两个用漫画的形式做的实验,从那里你可以学到科学知识。你也可以照着做做实验,真实体会一下做实验的乐趣。

我最想做的是DNA实验,它需要冰的乙醇、25%的洗涤剂等,可是我的材料不够,就完成不了。我真想看看我的DNA长什么样子啊!

每本书每一章的后面有时会设计一个有趣的科学小实验,并且详细讲解了这个实验的原理;有时是著名科学家的简介,如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爱迪生……;有时还有一个小小的科学漫画。看完每一章的后,都有一个惊喜在等着你,因为你无法知道这一章会以什么内容结束。

《科学实验王》教给了我很多科学知识。听我讲了那么多,你知道我喜欢他的原因了么?你对它感兴趣吗?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五十四篇

“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五十五篇

阅读是站在巨人的肩膀看世界;阅读是孩子最重要的天赋。我来自于一个爱阅读的家庭,从小耳濡目染下自然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大概是从小学五年级起,我疯狂地看翻译小说,以书配饭的场景常不时出现,简直到废寝忘食的地步。爸爸常笑说:“我看你以后就嫁给小说好了。”说真的,我实在无法想象没有书的生活会是如何?

而在这浩瀚的书海之中,有着各种不同类型的书籍,有科幻、爱情、古典……其中又以《姐妹》这本书最为我喜爱。我与《姐妹》的邂逅,是在学校举办的春季书展,那个吹着凉风的午后……

《姐妹》这本书是凯瑟琳史托基特的第一年著作,出版后广受读者的喜爱,也非常的畅销。这本书是在描述关于种族人权、自由与不平等待遇的故事,借由黑人帮佣与白人雇主的对白,反映出在当时白人与黑人的悬殊地位与差别待遇。书中的爱比琳和米妮两位黑佣,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故事,并且与史基特白人小姐相互合作、彼此鼓励与扶持,努力争取人权自由和平等待遇,让世人听到他们的心声,齐为姐妹努力奋斗。这段故事,赚人热泪、扣人心弦,将爱与痛苦、恨与信仰交织其中,令人难忘!

阅读此书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因为我们常因他人肤色的差异而产生偏见与歧视,疏不知其实对于这些人是很不尊重、很不公平的。每个人生而平等,都应当享有相同的权利与自由,和我们肤色不同的人,也无须去承受旁人异样的眼光及对待,他们也要过一般的生活,也需要我们的关爱与帮助。我们应当以尊重的态度与他们和平相处,而不是去在意外在的差别。此外,当社会上的弱势族群受到不平等待遇时,身为国民的一分子,应力挺相助,支持与帮助,而非坐视不管。人与人之间总是需要彼此关爱及扶持,付出自己的一分心力,使众人感受到这分温暖,让世界充满着爱与和谐,而减少纷争的发生,岂不是更好吗?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万物的价值观,也使我发现其实这世上还有许多弱势团体需要我们的帮助;更使我领悟到人人生而平等,都应当拥有自由的人权、公平的待遇。其实当我们褪下有色眼光,对万物一视同仁,并用心去体会,会发现肤色只不过是生物体基因的差异性,肤色底下每个灵魂光彩都是一样的!

《姐妹》,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五十六篇

暑假里,我读了《水孩子》、《苦儿流浪记》、《杨家将》、《格列弗游记》、《小王子》、《床边的小豆豆》、《父与子全集》等七本书,其中我最喜欢《水孩子》。

《水孩子》讲得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的故事。汤姆是个扫烟囱的调皮小男孩,因为不爱读书,不爱洗脸,不受人欢迎,师傅还经常虐待他。

有一次,汤姆跟师傅到富人家扫烟囱,被误认为是小偷,他在逃跑时掉进河里,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水孩子汤姆很孤独,他在寻找其他水孩子的过程中,和龙虾、蜻蜓成了好朋友,并被仙女带到仙女岛。在仙女岛,汤姆经过以善待善仙女教导,不断改正缺点,慢慢长大并勇敢起来,能做最不愿意做的事,帮助做不愿帮助的人。为了能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也就是小艾丽的家看一看,汤姆历经千辛万苦,到达光辉城,见到慈善妈妈,在慈善妈妈的教导下,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师傅格里姆斯。他继续往前走,经过废纸山、金驴岛、大头娃娃岛、与世隔绝国等稀奇古怪的事情后,他终于见到了由三根警棍看守的师傅,并最终用爱心感化了师傅,使他得以解脱。

水孩子跟我同龄,同我一样有很多缺点,但最终都被他一点点克服,成为一个大科学家。而我有时依然很贪玩、很调皮、很能惹老师和妈妈生气,读了《水孩子》以后,我要向汤姆一样改掉坏习惯,做勇敢善良的孩子,长大也成为科学家。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五十七篇

我喜欢很多的书,比如《青蛙王子》、《十万个为什么》、《小学生优秀作文选》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里的一篇文章《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篇文章讲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穿着妈妈的大拖鞋,去卖火柴。突然,一辆大马车向小女孩冲去,一下子撞飞了小女孩,拖鞋也丢了一只,另一只拖鞋被一个穿着大棉袄的人捡走了。小女孩只能光脚走路。她还在卖火柴,但是没有一个人买她的一根火柴。她冷极了,坐在角落里,她擦亮了一个火柴,看见了火炉,她正要暖她的脚时,火炉不见了。她又擦亮了一根火柴,看见了好吃的,有蛋糕,烤鹅,最奇妙的是烤鹅正在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烤鹅不见了,火柴灭了。

小女孩真可怜,如果小女孩来到我身边,我会给她钱,给她好吃的,给她穿温暖漂亮的衣服。和小女孩相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里面的小女孩很勇敢。以后我也要好好学习,听爸妈的话,听老师的话,做个好孩子。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这本书的话,就请你也读一读《卖火柴的小女孩》吧!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五十八篇

书就是知识的源泉,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令我最喜爱的,便是《简爱》这本书。书中主人公简?爱有一颗坚强高尚的心,她顽强的精神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的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主要通过简?爱与男主人公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她借一个出身贫寒的年轻女子的奋斗经历,抒发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愫。

女主人公简爱她是一个积极向上,不向困难折服的人,虽然她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她并不为此而自卑,她拥有者自立自强,不向命运低头高尚人格。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暴自弃,相反,而是换回了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一切的内在人格力量。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女孩简爱从小受人欺负,饱受着肉体与精神的摧残,决定离开孤儿院开始工作。终于她被聘用成了一家庄园的家教,在这忧郁空旷的庄园,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上天终究不会薄待那些正直勇敢的人。最终,经历了种种困难,简爱终于收获了真诚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

简爱从生活上鼓舞了我,从人格上触动了我,如一杯水,净化了人们浑浊的心灵。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五十九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对人类来说确实有不少好处,不仅能能使我们知道历史上著名的事迹,还能让我们了解到一些变化莫测的自然现象。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史记》。《史记》是汉朝司马迁写的一本记载了从神农氏到汉朝的历史,与司马光并称之为“两司马”。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张良的故事了。张良曾因不满秦始皇的执政,便刺杀秦始皇,但刺杀未遂,张良只好躲了起来。十年过去了,陈涉等人起兵谋反,张良也聚集了一百多个青年,半路上遇到刘邦,率领着几千人,就归附了刘邦。张良多次根据《太公兵法》向刘邦献策,刘邦很赏识他,经常采用张良的计谋。项羽废除秦朝后,便邀请刘邦到鸿门相聚,想杀掉刘邦。幸有张良的朋友项伯在项羽手下做事,秘密告诉了张良,让张良逃跑,张良没有答应。张良便让刘邦去赴会,并与项伯、樊哙等人协助刘邦逃走,危机足以解除。张良与陈平后又多次向刘邦献计,刘邦打败了项羽,并称赞张良道:“子房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张良对刘邦的忠诚和他的聪明令我赞叹,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刘邦能在一开始一直惨败的十万人战胜一直完胜的项羽的四十万人,因为项羽太骄傲了,刚愎自用,不愿意接纳贤才,只相信自己这才造就了他失败的原因。

多读书,读好书,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中外名著,了解更多的问题。人的一生不能延长,却可以用你的知识将其无限变宽,为了自己的美好的人生,多多读书吧!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六十篇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像一位深邃的智者,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又像一杯浓烈的美酒,沁人心脾。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

《安徒生童话》让我和白雪公主相见、与美人鱼相聚和七个小矮人玩耍;《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为什么月亮有圆有缺,星星为什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盘古开天地的神话和钻木取火的传说。品《三国》让我看到了“智”;品《水浒》使我明白了“义”;品《红楼》使我懂得了“情”。

至今《海伦·凯勒传》我一直把它珍藏着,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它让我有了方向有了目标。

书中的主人翁海伦在出生19个月后,因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她的发声器官由于无法接受学习和模仿的刺激而不会说话,导致她又盲又聋又哑。然而她的父母没有放弃她,专门为她请了一个老师——沙利文。沙利文老师不但打开了海伦心灵的窗户,更改变了她的一生。

从只会用手语表达意思到可以独立阅读甚至可以用语言与人交流,海伦付出了比常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海伦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当我第一次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是何等惊喜,虽然他们只是断断续续期期艾艾的几个音节,但毕竟是人类的语言,我意识到有一种新的力量让我从灵魂的枷锁中释放”。

“我的任务是练习、练习、再练习。失败和疲劳常常将我绊倒,但我一想到在坚持一会就能让我所爱的人看到我的进步,我就有了勇气,我急切想看到他们为我的成功而露出笑容”。

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是她在20世纪初期就顺利地从美国哈佛大学毕业,最终成了出色的演说家和著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得到涤荡,忽然间全身涌出无穷的力量:海伦,你真了不起!我要把你当作榜样!

一本好书能让我分清善恶美丑;一本好书能让我明白事理,丰富人生。“假如你的眼睛明天将要失去光明,你今天要看看什么”,海伦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六十一篇

我最喜欢读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了,他是以动物为题材,能把你带入异彩纷呈的动物王国,其中特别吸引、感动我的一本是《鸟奴》。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对鹩哥夫妇与一对蛇雕夫妇生活在同一棵大树上,后来他们都有了小鸟,因为鹩哥夫妇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被凶猛强大的蛇雕吃掉,就提前让小鹩哥学回了飞行,赶快飞走逃离蛇雕的虎口,甚至还给小蛇雕当保姆,想唤起蛇雕的怜悯之心,结果悲剧却降临在它们身上,小鹩哥全都被蛇雕吃掉了。

我深深地被这个故事吸引了,我被鹩哥夫妇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甘愿自我牺牲的精神感动了,作家用拟人的手法描写出了动物的心理活动,就好像我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它们之间的争斗,故事情节又紧张又有趣,有时被逗得哈哈大笑,有时也被感动得流泪,吸引得我一下午就看完了,但是在感动的同时,我也明白了面对强大的敌人我们要想办法,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去战胜它,不能一味地屈服,如果光屈服的话,既保护不了自己,也保护不了其他人。

我很喜欢这本书,我会向所有同学推荐沈石溪的动物小说。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六十二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昆虫记》它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喜欢上这一类书,一开始我并不喜欢《昆虫记》这一类书,我只是闲着随便翻翻,可我越翻越就迷上了这一类书,于是,我越看越带劲,越看越喜欢,越看越觉得新奇,让我一拿上这一本书就舍不得放掉。

昆虫记讲的是昆虫的世界,有辛勤的蜂类;有凶猛的独角仙;也有身小力气大的蚁类;还有咬人的水蝇......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把我平常怕的要死的虫子讲成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害怕的心一下子消失了,成了爱上虫子的疯狂者。我每次一读这本书我就会在昆虫的世界里游“玩”。“玩”的入迷。

小书迷们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看看,真的很不错。热力推荐哦。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六十三篇

我已经读了不少书了,比如《蓝熊船长的13条半命》《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底两万里》哈利波特系列……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包装精美,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封面上有一幅插图,是鲁滨逊,他身着皮质的衣服,右手拿着一杆枪,左手打着一把皮质的遮阳伞,腰上别着一把斧头。

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逊?克鲁索有一个航海梦,他一直都渴望远航的生活。一次在航海中,他们遇到暴风雨的袭击,作为唯一的幸存者,鲁滨逊靠着求生的意志,游到触礁沉船附近的一个荒岛上。在这个孤岛上,他生存了28年。在此期间,他不断地磨练自己的意志,依靠自己的双手改善自己的生存环境,寻找、发现、创造了很多食物及生活用品。

在一次环岛探险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心地善良的野人,他教化了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在鲁滨逊和星期五的辛勤努力下,小岛上的产业不断壮大,直到有一天,他帮助一名舰长制服叛变的水手,才乘船返回到陆地。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鲁滨逊那大无畏的冒险精神。从这本书中,我也学到了人不能向困难低头,不向命运屈服。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六十四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六十五篇

书,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六十六篇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可是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我前不久看的一本沈石溪写的书—《神奇的警犬》,这本书看完后,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以警犬拉拉为主人公,通过《智破拐婴案》、《死亡游戏》、《沉重的追逐》等九个相对独立的故事,非常传神的描绘出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精彩纷呈的世界,刻画了它忠诚,机警、忍辱负重、自尊,勇于牺牲等多方面的优秀品质,令我对它不由自主地产生由衷的喜爱和敬意。

读完后,我深深地被拉拉那些优秀品质感动了。令我记忆最深的是《智破拐婴案》。犯罪分子装作一位母亲看护被拐男婴,剃掉男婴的头发,让警官很难辨认,又把男婴身上的尿骚味洗得一干二净,让警犬也难以辨别。后来,拉拉不甘心,就去跟踪犯罪分子,用机智的方法将犯罪分子给巧妙地捕到了。从这篇故事里,我深刻感受到了拉拉的忠诚,机警和勇于牺牲的品质。从其他几篇故事中,我也充分感受到拉拉许多优秀品质。读完后,我喜欢上了拉拉,喜欢上这本书的文笔,更喜欢这本书,它是一本激情而又动脑筋的书,让我活跃了思维,感受了动物“狗”与人之间的世界。我由衷地喜爱这本沈石溪写的书—《神奇的警犬》。听了我的大概介绍,你们喜爱这本书吗?希望你们能去细细品味书中的内容!

我与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第六十七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来讲讲我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本写了油麻地村发生的故事,写了“秃鹤”“细马”“杜小康”“桑桑”等小朋友的故事。

这本书是我的妈妈买的,现正在我家放着。买回来的时候我便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其中有一段让我发笑:“领导要检查油麻地小学出操的情况,“光头”“秃鹤”也来参加,蒋一轮老师不让他去,于是秃鹤偷偷的拿了一顶白色帽子跑了出去做操,做了三分之二的时候,秃鹤摘掉了头上的帽子,他的头立即“大放光彩”先是几个女生笑的发软,后来再到别人不做操在那笑,但秃鹤他做着动作简直是堪称完美!做到跳跃动作的时候那颗头更加“光彩夺目”把整校笑疯了!最终他一个人使全校合格!

还有一段是说秦xxx这位“战士”守自己地的一个故事,村里要建学校,要用秦xxx奶的地她的同伴们是那些鸡鸭鹅等家畜。最后她与小学生们生活在了一起。

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智慧,和我一起来读书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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