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通用46篇

山崖发表网作文2022-10-22 09:23:36136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一篇

读书是一种好习惯,读一本好书,不仅可以学习到许多知识,还可以吸取前人的经验或教训。真可谓“一本好书,终生受益”了。

这本书在我眼里可以称得上“终生受益”的好书了!它讲了李开复先生在集结了世界上所有聪明人的硅谷是如何打拼,如何从一个普通小职员到一个高管,也讲述了李开复先生应对商业危机时的反应,以及最后实现自己的“世界因你而不同”的梦想,按照父亲的遗言回到了中国,他始终没有忘记父亲生前的“中华之恋”,再次向Ggle辞职,毅然来到中国,开始了他的“梦想之旅”。

我一头扎进书的海洋,去探索,去搜寻,去体会当时的情景,实在太有趣了!

人生是短的,也许,眨眼间,生命就到了尽头。有的人逝世轻如鸿毛,而有的人却重如泰山。人生是不同的,你付出了多少,就回报多少。一个一事无成的人,永远不会引起社会的重视,我们要记住:有付出就会有收获!!!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二篇

书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三篇

书就是知识的源泉,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令我最喜爱的,便是《简爱》这本书。书中主人公简?爱有一颗坚强高尚的心,她顽强的精神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的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主要通过简?爱与男主人公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她借一个出身贫寒的年轻女子的奋斗经历,抒发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愫。

女主人公简爱她是一个积极向上,不向困难折服的人,虽然她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她并不为此而自卑,她拥有者自立自强,不向命运低头高尚人格。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暴自弃,相反,而是换回了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一切的内在人格力量。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女孩简爱从小受人欺负,饱受着肉体与精神的摧残,决定离开孤儿院开始工作。终于她被聘用成了一家庄园的家教,在这忧郁空旷的庄园,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上天终究不会薄待那些正直勇敢的人。最终,经历了种种困难,简爱终于收获了真诚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

简爱从生活上鼓舞了我,从人格上触动了我,如一杯水,净化了人们浑浊的心灵。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四篇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五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陪伴着我的成长,从牙牙学语时看的小人书,到上小学时读的故事书,再到上初中时看的经典名著,也许我们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书。书,是增长我们知识的工具,名著可以让我们积累更多的经典语句,小说可以让我们明白某种道理,史书可以让我们知道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所发生的事情。书,是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的,当不开心时,书中的清洁可以让我心情舒畅,当无聊时,书能用来打发多余的时间,当生气愤怒时,书会让你的火气消去许多……

我爱书籍,我爱读书,暑假里我就读了很多书。要说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嘛,应该就是《爱的教育》了。《爱的教育》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他在社会上、学校里、家庭里所见到的、所听到的、所经历的并有着深刻感受的爱与不爱。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有着爱与不爱。不爱,就像是在社会上的一道丑陋的风景线,不堪入目。比如:父母殴打孩子,老师体罚学生,学生动手打老师……这种种的爱与不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爱也是非常多的。

爱,看上去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字,可是,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词,一个简简单单的句子就能解释的。爱是无穷无尽的:也许有人把它比作一盏灯,但我想说它是一盏永远也燃烧不完,永远温暖人心的灯。也许还有人把它比做一把雨伞,但我想说它是一把永远也用不破,永远为人遮风挡雨的雨伞。也许还有人把它比作一缕清泉,但我想说它是一缕永远也流不尽,永远灌溉人心的清泉。

父母的爱,让我们有了温暖的家庭,当我们犹如一艘船在海浪上漂流时,家是我们躲风躲浪的港湾,能让我们有片刻的休息时间,喘一口气,出海时能加倍努力,在海上能取得真正的胜利。

老师的爱,有可能只是在生病时一句关心的问候,有可能只是在取得进步时一个鼓励的眼神,也有可能只是在准备放弃时一个安慰的动作。一句问候,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足以表达老师对学生的爱。经常有人说:“学校是我们的第二个家。”那么,老师不就是我们的第二个父母了吗!他们像真正的父母一样关心爱护着我们。

书的的确确让我进步了。也许每一个台阶上都放着一本书,只要读懂了这本书,明白了书中所蕴藏的内涵,就可以再登上一个更高的台阶,汲取更多的知识。书香伴我成长,随我共同走过五彩的青春。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六篇

大家好!今天是世界读书日,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贫穷的小男孩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从来没有人进出。有一天,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他在五块巧克力包装纸中藏有金奖券,得到它们的孩子就能参观工厂。查理幸运地得到了金奖券。最后,查理通过自己良好的品质,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在这个工厂中,有许多让人叹为观止的发明:供夜间在床上吃的发光硬糖;给说话说得太多的父母吃的黏嘴糖;供上课时吃的隐形巧克力糖……难得的是,这本书中居然没有反派成年人,而是形成了查理与另外四个获得金奖券的小孩的性格对立。为了突出另外四个小孩的缺点,达尔的描写也是夸张到了极致:例如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的缺点是太贪吃,所以文中说:“照片上是个九岁小男孩,胖得像用强力打气筒打足了气一样。他浑身都是鼓出来的松软肥肉,脸像一个大面团,上面有两个小葡萄干似的贪婪眼睛窥视着外面的世界。唯奥利特·博雷加德的缺点是爱嚼口香糖。“我不能没有他。我整天嚼口香糖,除了吃饭时的几分钟,我会把它从嘴里拿出来,为了安全地放好,我把它贴在我的耳朵后面。……”

对于这些坏孩子,达尔的惩罚也是不失幽默。贪吃鬼格卢普悄悄溜到巧克力河边,用双手捧起热巧克力溶液大喝特喝,喝得要多快有多快。因为伸出去太远,他掉进了河里。你以为他会淹死吗?不,达尔安排了一根大玻璃管吸住了他。随后,他像一个鱼雷飞快地升了上去。现在,可以去草莓牛奶巧克力夹心软糖车间把它打捞出来了。

甜蜜的浪漫、极致的夸张、随性的幽默,怎么样?相信大家已经被这本书的魅力深深吸引住了吧!想必你已经等不及捧起这本书了!那么,祝你阅读愉快哦!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七篇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八篇

谈起读书,我的死党们都会说我是一个十足的书呆子,那是因为我不仅仅喜爱看各种类型的书,而且任何时光,任何地点我都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进入阅读状态。

可是,如果问他们我最喜爱看什么书的话,他们的答案将会五花八门。张三说是武侠小说;李四猜是古典名著;王五想是侦探类;陈六认为是奇闻趣事;刘七觉得是科学奥秘。总之,很多种答案,然而,他们都说错了,我最喜爱的,是生活这一本长篇小说。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的第二位老师,那么我觉得,生活这本书就占了这位老师的一半!因为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每一页都能让我明白一些道理。

那一年,学校组织军训,我们在基地里面熬了四天。受尽了教官们的折磨,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相互鼓励下,我们都坚持了下来,并且在演练考试中取得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拔河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一页,让我明白了不历经风雨怎能见彩虹。

六年级下册,是所有人在小学所度过的最后一个学期,老师说辛苦了六年就看毕业考的那一天了,我给自我定的目标是双优,可我的语文一者为良,这让我很苦脑。为了使语文进步,我上了补习班,买了语文培训作业,双休日我只休息一天。最终,我语文以94的成绩为优。这一章,让我懂得了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今年八月,我想换一部好点的手机,可我又不想让父母出钱,我想我长大了就应自我挣钱,于是,我来到了鱼市场称了六次鱼,每一次完工时都是又累又渴又饿又痛,我有好几次不想干了,在同行们的劝说下留了下来。最终我得到了了743元的工资,我揣着这笔钱买了一部还不错的手机,还有剩下的钱。这一篇,让我晓得了钱来得不容易以及坚持就是胜利,更明白了男儿当自强。

总而言之,我认为生活就是我最喜爱的书,竟然白开水是最质优价廉的水,生活这本书则是最无忧就连的书。如果说知识是金字塔的尖顶,生活这本书则是塔身和地基。它陪伴着我每一天,它教会了我所有课堂上以及其他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越教越多,使我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九篇

我不是很喜欢看书,但有一本书令我百读不厌,内容也很好,书名是《99℃孩子做更好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述主人公洛根原本是一个想要逃课,很懈怠,不爱学习的孩子。美国的一个超级巨星奥利弗借宿于洛根家。给他讲99℃沸腾的故事,水在99℃时虽然很烫,但是无法沸腾,只有在100℃的时候才会沸腾,这让洛根明白了许多。洛根渐渐地变了,他变得积极向上,开始主动参加各种活动,参加学校表演戏剧团,参加小组拍摄作品,以及其他活动。奥利弗让颓废的洛根走出来了,洛根变得乐观,积极向上。洛根变得勇敢,他在一点一点的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不足之处,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更好学,乐以忘忧。

我见证了洛根的蜕变之路。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它令我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十篇

这是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但是,翻开却让我如痴如醉、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明代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两千多年前,在我们的神州大地上,这片神圣的热土,发生了什么呢?经历了什么呢?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群雄割据,个个都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后来特别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大佬,手握重兵,猛将如云,鼎足三分,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几十年,终于决出了胜负,而胜者却是新的势力——晋!三国归于晋帝司马炎。

在曹操、刘备、孙权的起步阶段,要说实力最弱的,非刘备莫属。刘备在事业的起步之初,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不断地投奔他人,常吃败仗。他从一无所有,到一方霸主,他后有追兵还坚持携民渡江,不丢下百姓。刘备告诉我们,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仁爱的心,唯贤唯德,能服于人!

曹操专权居相府,挟持天子令诸侯。曹操告诉我们,成大事要讲谋略;关羽满腔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得不到什么好结局。”吕布周瑜张飞……他们的人生都有着让我们借鉴、反思的地方。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从《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人的真理。《三国演义》本身就是真理,让人明智,让人明理。读《三国演义》,我们是在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

这部恢弘的史诗,不论在什么时候去读,去欣赏,去品味,都能领略到它所拥有的深厚内涵!好书不厌百回读,《三国演义》这本书,我还要读很多遍,很多遍……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十一篇

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听妈妈讲故事,2岁识字后就开始自己看书,我特别喜欢看科普读物。《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就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一共有四本,只要内容有:天体漫游、生物世界、农业之窗。。。。。。其中我最喜欢微生物王国这个部分。

每当我翻开书,书上的文字仿佛都变活了,它们变成一个个小导游,热情而又耐心。他们先带我去农田,让我看看根瘤菌怎么制肥,苏云金杆菌怎么杀虫;它们又带我去工业基地,让我看看氧化铁杆菌、氧化硫杆菌怎么炼矿,酵母菌怎样发酵。。。。。。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它使我成为班上的“小博士”。但是,我不会满足于现在的知识,以后我还要看更多的好书。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十二篇

书,古往今来有许多人被誉为‘书法家’、文学家等一系列文学上出名的人物,包括莎士比亚说的;‘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还有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我喜欢的书是《水浒传》因为我喜欢这部古典名着中的及时雨宋江的那种仗义疏财和九纹龙史进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还有花和尚鲁智深的神奇故事有倒拔垂杨留大闹五台山。

在这108位英雄好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豹子头林冲因为他在受到高俅设置的圈套后,自己心里非常清楚,这次就算去打官司也不可能赢的,毕竟那时元末明初的时代,皇帝昏庸无能,而在民间更是贪婪的官挡道,民不聊生。还有鲁智深大闹野猪林,在野猪林救了林冲,从这里可以看出鲁智深是一个有勇有谋、粗中有细的人。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十三篇

如果问我,喜欢去书店还是二手书店?我会选择二手书店。因为就在捷运站附近的一条小巷里,有间整齐又漂亮的二手书店,这间二手书店中有一个十分不起眼的角落,摆满了只要十元的二手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在那不起眼的角落中找到的。

“快点选好书,我们要走了!”妈妈催促着。我快速的扫视着十元二手书的书架,最后,目光落在了一本谜语书上。就在我正要拿书的时候,妈妈又开始催我了,我不耐烦的回头告诉她选好了,然后从书架上拿下那本谜语书就快步走向妈妈。“彩妆女孩……嗯,好。”妈妈看了看那本书,并将书交给店员。我才觉得不对劲,再仔细看了店员手上的那本书,是一本名叫彩妆女孩的书,不是我想要的谜语书,原来我拿错了!

或许是缘分,让我和这本书相遇了。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本彩妆女孩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同时也想着,十元买下的书应该不会很好看,所以不抱任何期待的开始阅读这本书。结果,这本书竟然出乎意料的精彩,从书中的第一个章节开始,我便彻底爱上了这本书。有天夜晚,我因为失眠于是决定看会书,没想到自己一口气就把整本书给看完了,再望向时钟时,已经是午夜了。

至于我为什么对这本书如此着迷,可能跟我的生活比较有关系。我很迷茫,因为自己总是时不时的撒谎,但随着年纪的增长,我才意识到撒谎是不对的行为,因此我才开始很努力的改进。而这本书的故事,就是在讲述书中的女主角习惯撒谎、依赖谎言,把生活搞得一塌糊涂,最后才发现原来真实才是最美丽的。看完这本书我有了许多的感触,我开始思考为什么人会撒谎,以及谎言到底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帮助,不仅激起了我对“说谎”这件事的好奇心,也让我开始抛开谎言、面对真实。

每一次,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只要我遇到挫折或感到沮丧,静下心来阅读这本书,都会奇蹟般的拥有满满正能量,让我能继续以微笑面对烦心事。这本书还有一个极大的特点,那就是不仅百看不厌,而且每次重新阅读时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彩妆女孩,是一本很奇妙的书,能带给人无穷的力量和正能量,还有积极向上的精神。我很感谢彩妆女孩,这本书陪我度过了重重考验、层层难关,当然我更想感谢的是那间二手书店,谢谢它让我意外获得这本我最喜欢的书:彩妆女孩。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十四篇

我有一本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叫《格林童话》,它是爸爸从图书馆买来的。

这本书里有一篇叫“星星银元”的故事,我非常喜欢。故事说的是一个美女善良的小姑娘,她是一个孤儿。一天一位好心的老奶奶看见她的衣服太破了,就送给了她一条长裙子。还有一为老爷爷送给她一个面包。她虽然有了长裙和面包,但还是没有家,所以她只能继续在外面流浪。她来到了野外,第一次遇到了一个穷人。那个穷人看见小姑娘手里的面包,就对她说:“好心人给我点吃的吧,我快饿死了。”小姑娘自己也很饿,但她还是非常慷慨的把面包送给了那个穷人。第二次,又碰见了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对她说:“我好冷呀,你能把帽子送给我吗?”小姑娘就摘下帽子给了他。第三次她又看见一个小女孩正在风中瑟瑟发抖,她立刻脱下裙子送给了那个小女孩。天黑的时候,第四次她看见了一个孩子,那个孩子恳求她把汗衫送给自己,她想:“反正天已经黑了,别人也看不见自己没有穿汗衫,就送给那个孩子了。”于是她就把汗衫脱了下来送给了那个孩子。小姑娘什么也没有了,她就这么在森林里走着。突然奇迹出现了,天上的星星划破夜空,不断地掉下来,落在地上就变成了银元,而小姑娘的身上不知道到什么时候已经穿上了一件崭新的裙子。她将这些银元装在衣服的口袋里,送给了贫穷的人们。从此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使我很感动,也让我受到了很多的启发。这个小姑娘很善良,也很爱帮助别人,宁可自己受冷挨饿,也要把自己的东西送给别人。我也想象这个小姑娘一样,多多帮助别人。如果学校组织给贫困或受灾地区的孩子捐钱,捐物,我要把我的零花钱,书和玩具多捐一些给他们。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十五篇

小时侯,我经常缠着妈妈讲童话故事给我听。妈妈对我说:“有一位叫安徒生的老爷爷,他写了许多优美的童话故事,等你长大了,我给你买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

我很渴望拥有这本书。一年前的一个周末,我和妈妈去逛书店,在二楼的书架上,我看到了很多童话故事书,在里面,我找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我很高兴,就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回到家里,一口气读完了了第一个故事:《丑小鸭》。

我喜欢《丑小鸭》这个故事。丑小鸭一生下来便很丑,父母讨厌他,哥哥姐姐常常嘲笑他,森林里的动物都瞧不起他。寒冷的冬天渐渐地来临,其他动物都有温暖的家,只有丑小鸭没有家。不知多少次,可怜的丑小鸭被冻昏过去。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才度过了这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天。温暖的春天到了,这时,丑小鸭已经变成了一只洁白美丽的天鹅,张开翅膀,飞向蓝蓝的天空。

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怕辛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勤能补拙嘛!

其实,我也是一只丑小鸭,然而,我却不像丑小鸭那么可怜。小时侯,我在海边的一个小镇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后来,爸爸妈妈在这个城市安了个新家。我七岁才进小学读书,当我第一天走进校园时,校园里的一切对我是如此的陌生。同学们都读过几年幼儿园,基础都比我好。当老师第一次提问我时,我胆怯的站起来,回答的声音很小,只有自己听得到。下课以后,同学们围在一起做游戏,我站在一旁看着,感到很孤独。回到家里,我把在学校不开心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给我讲了丑小鸭的故事,然后对我说:“你是个大胆的女孩子,你并不比其他同学差,你要像丑小鸭那样,通过自己的努力变成美丽的天鹅。”听了妈妈的话,我又有了自信。我开始发奋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后来同学们推荐我当了学习委员。这次期中考试,语文、数学我都拿了满分。当我站在领奖台向同学们敬礼时,老师和同学们都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我拿着奖状回到家里,爸爸妈妈很高兴,妈妈搂着我说:“我的女儿真棒,丑小鸭要变成天鹅了。”

我喜欢《安徒生童话故事》,喜欢丑小鸭。我是丑小鸭,但终有一天,我会变成美丽的天鹅,飞向蓝天。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十六篇

保尔出身贫寒,自强不息,坚持信念,身残志坚,以惊人的毅力奋斗到生命的最后时刻,即使双目失明,四肢瘫痪,他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只要你翻开这本书,便会被场景的生动,主人公坎坷的命运,惊人的毅力所吸引,心灵震憾,感情升华。

保尔的坚强忍耐力使我大为感动。在医院里他身体干燥难忍,双眼红肿发炎,并且还要时刻准备接受手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仍然乐观开朗,同自己的老相识嘻笑打闹,丝毫不将手术一事放在心里。在遭受病魔痛苦袭击的时候,保尔几次想向组织上讲明,并辞职,可是想到自己的国家还在水深火热中,又放弃了。虽然已经不能够直接参加到祖国的建设中,但他选择了走文学创作的道路。白天构思文章,晚上口述给妻子,就这样一本关于保尔的中篇小说诞生了,影响了几代人。

保尔的精神永远是新时代的我们在面对困难和挫折宝贵的精神财富。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十七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书籍一定对你产生过影响,或者让你感动,让你快乐,折服……

幼时的时候,妈妈给我买故事书。晚上时,妈妈躺在我的身边,我在故事中入睡。

小学的时侯,在我的课 上放着一堆漫画书。那精彩的打斗,搞笑的表演……一幅幅画面在我脑海中如石头般铭刻。 中学的时候,家中书架上装满了幼时的故事书,小学时的漫画书,又增加了科普文学的科学书。

直到今天的我,我还是喜欢读书,只不过是更加溺爱科普文学的科学书罢了。一走到书店就要买上几本。

一次我多次路过一家书店,但是没进去过。我很希望能够进去挑一挑选一选,买上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是我觉得很幸福的事。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十八篇

古今中外,文学史上的明珠有很多:有令人浮想联翩的《西游记》,有令人回味无穷的《红楼梦》,有令人受益匪浅的《论语》。而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我阅读的第一本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又名《三国志演义》、《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我国小说史上最著名、最杰出的长篇章回体小说。

在它描写的曹操、刘备、孙权三个统治集团中,曹、刘两个集团是主要的对立面,而刘备集团则处于中心地位。曹操与刘备是一对对立的艺术形象,曹操的奸诈、凶残与刘备的宽厚、仁慈形成鲜明的对比,正如刘备向庞统所言:“操以急,吾以宽;操以暴,吾以仁;操以谲,吾以忠。每与操相反。”

如果说曹操是“大奸大恶的权臣”典型,刘备是“仁君”的典型,那么诸葛亮则是“贤相”的典型,智慧的化身。而他的智慧在书中则被描写成神机妙算。所谓的神机妙算,剥去其神秘的外衣,无非是诸葛亮在斗争中,能认识并把握到事物的发展规律,从而取得预期的效果。

草船借箭的成功,是因为掌握了长江冬季气候的变化;火烧博望坡,这是充分利用了地理环境的自然特点;六出祁山使用的木牛流马,则是在战争中运用了科技发明的成果;空城计的成功,则是利用了司马懿多疑的心理特征。所以,诸葛亮的形象比起曹操、刘备来,更富有民间传说色彩。

《三国演义》与《三国志》的不同点在于《三国演义》有不少艺术虚构,富有想象色彩。但这也成就了《三国演义》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详有略,有虚有实,波澜起伏,摇曳生姿,也是古典小说中不可多得的精品。清代的史学家章学诚说《三国演义》是“七实三虚”,这个估算也大体不错。

如今,《三国演义》不仅是对过去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还广泛流传于海内外。我们要做的是:学习经典,传承经典,发扬经典。

《三国演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十九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第一百号海龟》,这本书获得了西班牙文学奖,当我第一次从老师那里听到这本书的书名,就被它有趣的名字深深吸引了,于是迫不及待地让妈妈买来,想一口气看完这本有趣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片金色的海滩上,第一百号海龟是最后破壳而出的海龟,她的九十九个哥哥姐姐都在奔向大海的途中,成为了大自然猎食者的美餐,只剩下她一个人高喊着口号,孤独而勇敢地奔向海洋,幸运的是有一个小男孩救了她,把她放进大海里。于是她充满着冒险的人生就开始了,她在大海里遇到了很多惊险,也遇到很多朋友,其中有“章鱼诗人”,她用诗歌般的语言告诉小海龟该吃什么,当章鱼做不出诗的时候,小海龟总能想出绝顶好词。可是每当满月的时候,章鱼都很忧伤,小海龟也很担心她,最后章鱼诗人为了生宝宝牺牲了自己,小海龟最不想发生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小海龟慢慢地长大了,她在美丽而又凶险的大海里了解到了危险、结识了友情、也思考着生命……最后她去海滩上使尽全力产下了一百零一个蛋,然后满意地游回了海洋,消失在了大海中。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童话的神奇魅力,让我学习到了每个人都要慢慢地学着去独立,去成长。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努力地变成更好的自己,绽放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光芒。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篇

古人常说:「开卷有益」,读书是增加知识的最好途径之一。在读书的过程中,知识就会不断的进入你的脑海里,而看书不但能增加知识,还可以使自己的作文写得更流畅、更通顺,所以看书真是让我们获益良多啊!

在许许多多的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空中飞人-乔丹」这本书。故事是在叙述乔丹从小时候就喜欢和他的二哥一起打篮球,而且乔丹每次都抱着必胜的决心,努力的打球,不过却因为他的身高太矮了,所以经常是二哥的手下败将。但乔丹不因此而气馁,反而立下决心要当个厉害的篮球选手。

在乔丹小的时候,是个体弱多病的小孩,三不五十就会流鼻血,他的爸妈也以为这是个重病的前兆。然而到了乔丹五岁时,流鼻血的情形已逐渐改善,让爸妈十分放心。活泼好动的乔丹每天都会和二哥一起打篮球,在篮球场上,每天都会上演着一场你死我活的激烈决战,双方都不愿认输,只好以打架的方式收场。

乔丹的家人常以为他不会长高,每个人都以为他想长高只是随意说说而已,没想到上帝彷彿听见了他的心愿,让乔丹不断的长高,看到乔丹长高的样子,他的二哥和家人们都赞叹不已。在乔丹的高中时期,常常旷课跑去打篮球,但他却满心期待的想上大学,于是他的爸爸就劝告他如果想上大学,就必须努力的读书。有一天,乔丹的同学告诉他有一所大学要来寻找一位篮球高手,进入他们的篮球队,而乔丹二话不说就跑去比赛了,结果却是被一位比自己的球技还差的队员给选上,不甘心的乔丹在放学途中看到上次那所大学的教练,于是想去问他到底为什么是选那位队员而不是自己,那位教练却说因为他的身高比乔丹高,就选上了他,乔丹听了,就愁眉苦脸的回家了。

自从听到了教练说的话后,乔丹想长高的欲望也就更大了。不久后,乔丹又长得更高了,那位教练看到了他,就诚心诚意的邀请他加入球队,而乔丹毫不考虑的就加入了,十分努力的乔丹,在球队的表现不断的日进月益,场场比赛都让球队获得最高的荣耀。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学到了虽然小时候的表现不怎样,但只要不断的努力上进,就一定会成功,俗话常说:「天生我材必有用」,所以,不管做任何事是失败或是成功,只要肯努力,就一定会获得最好的收获。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一篇

这其实算是一个很好笑的故事,内容再说,有一个女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发显了自己竟然能看见自己已经死去的姑妈,并且跟她交谈,而且他的姑妈也一直处于16岁的年纪,她还是个很有个性、很顽皮、又很坚持己见的姑妈呢!

因为他的姑妈,这女孩从心看清自己工作上的路,并走出被恶人陷害的困境;因为他的姑妈,这位女孩才能勇敢追寻自己所想要的;也因为他的姑妈,他在莫名其妙的方式下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春天!虽然他和姑妈时常吵架,但是一路上的欢笑泪水,也交织出了完美的回忆...

这本书让我这个对1920年完全一窍不通的人,脑中也能浮现1920年的画面呢!我还透过这本书渐渐去了解,1920的风格呢!这真的是一本非常不错的小说,想推荐给大家。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二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渴望进步,我热爱读书。

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在他的笔锋下,诞生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主人公,千姿百态的动物们禁不住让读者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幅精湛的画面,简直美得动人,美得夺目。

今天我所要讲述的就是沈石溪其中的一本著作,书的名字叫《保姆蟒》。

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受,看着远走了的猿猴真想大声喊道:“走啊!快走啊!去迎接你无限的自由吧!不要再被拘束了。”

鼻子一酸,便又翻了一页。

动物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对人类的感情远超我们的想象,在某些特定时候,它们甚至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主人的安全,在它们眼里这是责任,是使命;但在有些人的眼中,动物就像人类的寄生物,动物对人类的感情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好与恶,当他们不再喜欢它们时,就开始厌恶动物的存在,他们的感情是冰冷的,永远无法拥有一颗火热真诚的心。

那一幕幕感人的画面令我陶醉,我想将它们的“美丽光彩”化作能够给予我营养的“粮食”,放在我的口中慢慢咀嚼,品尝它们的自由精神,品尝它们的伟大母爱,品尝它们对人类的无限关心与信任。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三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该书是沈石溪写的。

此书讲述的是有关狼的故事:一匹大公狼的妻子为了完成她丈夫的遗愿——当上狼王,不顾一切地锻炼她的孩子们,最后牺牲了自己,也没有保全孩子的全过程。

本书主人公是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的毛色却是纯白;她的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雾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的很美的。她的性格是:坚强、执着、刚烈。在此书中,沈石溪把她的母爱表现的淋漓尽致。如:从古河道到她栖身的石洞,约有两华里远。紫岚几乎是一口气跑到的。把第一只狼崽送到石洞后,她来不及喘口气,又像接力赛跑似的奔回古河道,衔起第二只狼崽。同时,沈石溪的环境描写也十分不错;这是日曲卡山麓今年的第一场春雨,来势汹汹,狂风挟着豆大般的雨粒,像鞭子似的抽打着地面,树枝被抽弯了,斑茅草被抽断了,山峰也被抽变了形。

这本书被评为台湾第四届杨唤儿童文学奖、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优秀图书一等奖等等,如今它深深受小朋友们的喜爱。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书,你呢?

这本书感情真实,内容丰富,很有知识水平,希望大家多去看看哦!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四篇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警犬拉拉》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忠诚”、“责任”这四个字。我想一定是拉拉让我真正明白了这些。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它的形象总是不怕困难,尽职尽责,百折不挠,赤胆忠心……只要主人大漫发出战斗指令,无论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任务。有一次它为了替主人洗清罪名,竟私自出逃,饿了就去垃圾堆里找吃的,累了也不休息,风雨无阻地守在那里等待真正的凶手,最终为主人讨回了公道,还主人一个清白。它的任务也是五花八门,有帮助心理疾病的老虎,平息大象,为猴子选猴王……真可以说它是只全能狗。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全能狗”是因为它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坚持不懈。那么我们呢?我们又是否爱我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呢?虽然说我们现在不用为他们去出生入死,但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出对他们的关爱呢!比如:在家里为父母多干一件家务事,在学校让老师少操一份心,给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这么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坚持,我们都要向拉拉学习这种做事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精神!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五篇

算来读书也不算太少,目前为止最让我喜欢的还是近日刚刚读完的《夜莺林的秘密》。这本儿童小说是英国作家露西。斯特兰奇的代表作,曾经获得“风船草国际大奖”。译本由青岛出版社出版。读完《夜莺林的秘密》我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该书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讲述了灾难中两位失去儿子的母亲在自救与互救的帮助中从绝望走向希望,从黑暗走向光明的曲折历程。故事的情节悬念丛生,人物形象的塑造特征显明。

小说伊始就带给我众多的疑问:小猪猪一家为什么来到“希望之家”?亨丽埃塔的哥哥是怎么死的?森林里姻味是谁制造的?这些问题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迫不及待向后读。当读到“一声绝望的尖叫划破了黑夜的沉寂”时,我心头禁不住一颤,这“绝望的尖叫”是谁发出来的?为什么小说迟迟没有关于亨丽妈妈的描述?联系亨丽爸爸的诸多反常表现,我猜想亨丽一家到“希望之家”绝不仅仅是为了休闲度假。

随着亨丽欲望与胆量的增长,黑森森的夜莺林更加具有了诱惑力。森林里真的有人吗?那个女巫会是谁?她身上到底藏着多少鲜为人知的秘密?距离小说中心越来越近,阅读劲头也越来越足。至于以后的情节怎么样,这里我就不告诉你了,那份拨云见日的兴奋还是留给你自己在阅读中慢慢去体验吧。

特征鲜明的人物形象的塑造也是这本小说的一大亮点。彼如对女巫的描写:“一个可怕的身影走进了空地,月光下树的影子在它周围形成了一个黑暗的笼子。它伸开了瘦弱的手臂,一条破旧的毯子像爬虫的翅膀一样张开。它盯着一片黑暗,搜索着,追寻着……现在它的脸被火光照亮了,那是一张苍白的女人的脸,野蛮,空洞,散发着危险的气息。”充斥着恐惧,挑拨着怜悯,与后面的描写形成鲜明对比。“她穿着一条绿色的裙子……他们在喝茶,他正在给她读着一本书。”绿色代表着生机和希望,茶和书代表着闲逸和沉静。女巫是如何变仙女的?《夜莺林的秘密》会告诉你答案。

再彼如对跛足大卫。斯塔克的塑造开始也充满了神秘感。“他拄着一根手杖,我看着他转身,一瘸一拐地朝旅馆走去。他的手杖像一条多余的腿一样在他身前戳着,而且他的速度快得惊人,像只昆虫。”

小说中的每个人物好像都有“秘密”。就连打电话也是支支吾吾,神神秘秘的。

《夜莺林的秘密》称得上是一部优秀的“秘密”大作,如果你恰是一位窥秘爱好者,一读此书就再好不过了。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六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歌德也说过:'读一本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漫画书、作文书、童话书、古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装满了我的书架,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成语故事。

我三年级时,老师叫我们讲一个成语故事。看着同学们都束手无策,我心中沾沾自喜。我大胆的举了手,便开始讲一个守株待兔的故事,讲得娓娓动听。老师听了,欣喜万分,表扬了我。

还有一次,老师叫我们写一篇作文。我用上了狗急跳墙、五颜六色等等的成语。老师不但大加表扬我,还把我的作文在班上朗读了,夸我视野广阔......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人生的老师。读书能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知识,能开启我们的脑筋,能陪量出祖国的国家栋梁,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所以,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七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xxx》,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喜欢它的理由有很多。

起初,我对它的兴趣并不大,开始时,吸引我的是他那粉嫩的外表,我翻开它,看一两章后,觉得它的情节精彩,让我对后文的期待越来越大。而让我一直往下看却不觉得厌烦的,是一个缠绕了我很久的问题:

那个封面上的穿着红色和白色裙子的小女孩是谁呢?不仅是这个问题,还有那新颖的题目,比如:《一个也没留下》让我想知道什么没有留下;《走廊里的哭声》让我迫切的想知道是谁的哭声……了这些,还有那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性格:玛丽的自私刁蛮、冷漠任性;迪肯的热爱大自然,能和小动物交流,他仿佛就是大自然的精灵;还有克林的脾气怪异、人格扭曲,这些都使我的好奇心得到满足。

再看这本书时,克林每每觉得自己活不长久时做出的一场举动往往会升起我的怜悯之心,直到玛丽对他说“你根本不会死!”时,这个故事像被施了魔法似的情节突然转变,最后,克林竟然可以站起来像正常人一样奔跑了,竟然还扑到了那久久都未去看望他的爸爸的怀抱里,看到那里,我顿时觉得心头一暖!

直到看到最后,我最初的疑惑还是未能解开,封面上的小女孩依旧没有出现,我不禁这样想:莫非这小女孩与这本书无关?可这不可能呀,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去猜想,最后我觉得封面上的小女孩一定就是那个开始长着黄皮肤,蓬乱的头发,骨瘦如柴的那个小女孩,她应该是受到了新鲜空气的影响,所以变得都让人认不出来了。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万里路我做得到,可读万卷书对我却有一定的难度,不过我会努力向着目标出发的!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八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一本好书能让人受益匪浅,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鲁滨孙乘船出事故后流落到荒岛上,为了生存下来从而发生了一系列事情,这本书能让人陶醉,投入其中。

鲁滨孙最大的特点就是拥有顽强的毅力,还十分勇敢。他流落到荒岛上还没多久,就患了一场重病,他有好几次想了此残生,不过,想到上天没有让他在船难中淹死,他便觉得自己很幸运,一定要坚持活下来。在遭遇野人后,鲁滨孙仍然很镇定,偷偷潜伏下来,出其不意地进行攻击,最终获得了胜利。就这样,鲁滨孙凭他的毅力和勇敢,最终从一无所有变成了有面包吃,有房子住,有农场的富人。

书中写道:我把我的坏处和利处列了出来,坏处有1。我到了这个荒岛上,肯定是回不去了。2。我现在没有房子,晚上会有野兽利处有1。我没有像我的同伴一样淹死,而是活了下来2。从船的遗骸中我可以发现许多吃的,不至于饿死。从中我可以看出,鲁滨孙非常的乐观,如果是我,我当时一定会觉得自己太倒霉了,神情肯定也十分沮丧,根本不可能还会觉得自己还算是幸运。

看了鲁滨孙的故事,我不禁反省了一下自己,我现在不会干什么家务,更不要说盖房子,种小麦了,如果我到了那个孤岛上去,恐怕几天后我就活不下去了。我现在一遇到什么挫折就放弃,应该多向鲁滨孙学习,做什么事都要想着乐观的一面,而不是悲观看待事物。

一本好书,能让人学到很多,我也从鲁滨孙身上学到了许多,我爱《鲁滨孙漂流记》,我希望大家也能去看看它!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二十九篇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别让不好意思害了你”。

这一篇文章主要是围绕着一个故事讲的:微微是某钢材销售公司的一名大客户专员,在公司工作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业绩虽然不是最好,但在人才济济的公司中,也算是中等偏上。薇薇的人缘也很好,有很多朋友、同学、老乡、客户、同事等,薇薇总觉得自己的朋友很够意思,这不,周二一大早上就有一位老乡给薇薇打电话,给她介绍了一位大客户,订单十五万。薇薇甭提有多高兴了,一再承诺,生意成了之后,一定请老乡吃饭。老乡对薇薇说:“这位客户是个股迷,特别喜欢研究股票,你可以好好利用这一特点啊。”

听到后,薇薇想:“自己对股票一窍不通,和客户谈股票这不是天方夜谭嘛!”于是,薇薇决定现学股票知识……周五早上,薇薇自信满满的去拜访客户,进行完自我介绍及必要的寒暄后,两人开始大谈股票。当场与薇薇订了这个十五万元的订单……

故事结束后,并没有直接下一篇,而是先把故事总结,再说出道理,然后在书中讨论,也就是方法,最后就是一些寄语了。每一篇都一样。我很喜欢这种结构,不仅可以让我们更想读下去,也把不容以明白的地方一一写出来,整本书完全没有不理解的地方。而且这本书很生活化,话说的也很直白,有点……像我。别看它只是一本书,里面的故事全是百分百生活中会遇到的事。不经如此,它也可以帮我们解决一些问题,比如:语言表达能力欠缺,不自信,安于享乐等等,其实这些问题是可以经过后天的专门训练,完全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有了方法,只要有了选择,那么一切的努力定会成功,我们的青春之旅也不会有懵懂和迷茫!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喜欢吗?对了,你……可以把你喜欢的书给我讲讲吗?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篇

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很奇怪吧!女孩子不是都喜欢童话小说吗?但我就喜欢《国学启蒙》这本书,因为里面有很多源远流长、经久不衰的经典故事和人物事迹,它让我得到了很多的启发和感悟。

例如书中《孝子蔡邕》的故事就带给了我许多感动。故事讲述了东汉文学家蔡邕对父母十分孝顺的事迹。由于他母亲得了重病,在病床一躺就是三年,蔡邕不分昼夜,日日在病床前照顾母亲,直到母亲去世。母亲下葬时,蔡邕在母亲坟前哀伤痛哭,还在母亲墓前搭了间小屋,在那里为母亲守孝,以此表达对母亲的思念之情。

这个故事让我不由地想起了我妈妈与我的外婆、爷爷。我的外婆在二十几年前身体就出现不适,在病床上一躺就是二十几年。而我的爷爷由于胃癌,全年都住在医院养病,直到去世也有七八年时间。这么多年来,不管风吹日晒、刮风下雪,我妈妈都悉心照顾着两位老人家。直到两位老人家双双去世,我妈妈依旧伤心欲绝,苦痛流涕。

蔡邕是古时候的孝子,而我妈妈便是现代的孝女。在妈妈的带领下,我也时常去医院陪爷爷,回老家看外婆,帮助妈妈一起照顾老人。有一次看着妈妈照顾外婆,我情不自禁地对妈妈说:“妈妈,当你老了,走不动,我也会像你照顾外婆一样,有太阳的时候推你出来晒太阳,帮你洗衣服、洗澡,好好照顾你。我一定要做一个像妈妈一样的孝女。”妈妈听了我的话,感动得都哭了。

在书中,我看到了“郯子鹿乳奉亲”的孝道,看到了“王尚书拒调女婿”的清廉正直,看到了“兄弟争死”的手足之情,看到了“孔子不耻下问”的好学精神……

读书,让我懂事,明理。所以,我喜欢读书。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一篇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课外书,叫做《365夜故事》。这本书选材范围可以说是跨越古今,纵横国外,是集知识性、趣味性、思想性为一体,集智力开发与能力提高相融合的优秀课外读物。

书的内容可谓是精彩纷呈、落英缤纷,它呈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有充满幻想的童话故事,有传奇色彩的神话故事,有饱含哲理的寓言故事,有含义深远的成语故事,还有贴近心灵的成语故事

这本书里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神话故事哩!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巨人,叫夸父。夸父看到太阳每天东升西落后,漫长的黑夜就来临了,他很不喜欢。于是,夸父向太阳说道:太阳啊,停下你的脚步吧,我不想看到黑夜的来临!可是,黑夜依旧如期而至。有一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我跟着太阳跑,这样,我不就可以永远拥有光明了吗?夸父立即迈开双腿,朝太阳的方向跑去,他跑啊,跑啊,一口气就跑了2000多公里。他感觉口渴,就去河边喝水,只见他一口气就把黄河里的水全部喝干了,但他还是觉得很渴。这时,从夸父身边飞来一只小鸟,小鸟对夸父说:夸父,到北方的大泽去吧,那里有喝不完的水呢!于是,夸父又拼命向北跑去,秋去冬来,他一直追着太阳跑,从不觉得累。可是,由于实在是太渴了,夸父在路上渴死了。第二天,人们发现在夸父倒下的地方崛起了一座大山,山北有茂密的绿叶,有熟透的桃子,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后来,人们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夸父变的,他死后化为了树荫、果实和泉水,为勤劳的百姓解渴,消除饥饿和疲劳。

同学们,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精彩?我想大家要是看了这本书,一定会爱不释手、废寝忘食的。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二篇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三篇

三国演义这本书大家都知道,它是古代四大名着之一。

书中主要内容是;东汉末年朝政败落,各地黄巾军蜂起,镇压黄巾军起家的曹操经过多次征战,逐渐统一了北方。曹操又挥师南下,准备趁机统一全国。赤壁一战,曹操被孙权、刘备联军打得大败。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从此形成。不久孙权杀了刘备的义弟关羽,夺了荆州。刘备为了报仇,率大军伐吴,大败而归。刘备病死,丞相诸葛亮辅佐刘禅治理蜀国。诸葛亮征服了南方蛮族,又采用联吴抗魏的方针,先后六次出兵祁山代魏,没能成功,诸葛亮最后病死军中。不久,司马氏掌握了魏国xxx,并先后灭掉了蜀、吴两国,建立了西晋,统一了全国。

有三个有趣的故事。就是诸葛亮的三把火,火烧博望坡、火烧赤壁、火烧新野。

火烧赤壁是赫赫有名的。故事大概内容是;曹操在有利的情况轻敌自负、指挥失误,终至战败。刘备、孙权结盟抗衡,扬水一战,巧用火攻最终以弱胜强。

我从三国故事里得到的启示是;人要足智多谋,不能鲁莽行事,做事要三思而后行。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四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习。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五篇

这几天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

轻轻翻开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里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一个故事——赤壁之战。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势力最大,平定北方后便计划一统天下。这时刘备和孙权联合抗曹,用水陆联军打败了曹操的八十万大军,这就是赤壁之战。这场大战是中xxx事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产生了“草船借箭”“借东风”“火烧连营”等好几个典故。此战之后,刘备借荆州发展壮大,从此形成三国鼎立之势。

读了赤壁之战,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曹操八十万大军却敌不过孙刘联军呢?我们来分析分析都有什么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杀得曹军片甲不留。

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爸爸告诉我,遇到事情时千万不要学曹操,即便自己很强大也要怀着谦虚谨慎的心去面对;处理事情时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要学会与朋友分享、合作。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机会我再一一介绍给大家吧!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六篇

世界是知识的海洋,然而我们都是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所以我们的周围全是知识,只是你没有仔细去观察罢了。谈到知识,就离不开书籍给人们带来的知识信息了,然而,我要介绍的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物理书

我是从上到八年级才第一次接触到物理书,那时候感觉非常新颖,经过两年的学习接触,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它的内容给我带来的是不断的惊讶和惊喜,使我深深感受到了科学的魔力,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所在。

谁不曾记得牛顿的三大定律,万有引力,以及震惊世界、改变社会面貌的电力学的发现与研究给人们带来了五大便利,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所在。

科学的力量是巨大的,然而科学跟物理是密不可分的,现代人的生活基本上是靠物理学的研究发现成果得来的。简单的说,如果世界上没有电,我敢毫无质疑的说,现在的信息社会,高品质的生活会立刻进入瘫痪状态,想想那种生活真是可怕的,这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所在。

再看看核能的发展,据资料显示,一个大概像手指盖那么大的核能能够一辆汽车跑报废的了,历史书上说过当火车刚发明时,经过一个村庄,将当地村民吓的目瞪口呆,是呀!一个活生生的大铁块会动,也许在当时是不可思议的,而人们做到了,而如今一块小核能可以令一辆汽车跑报废的事实是不是可以把人吓的七窍流血啊?而如今像那样的发明,已经数不胜数了。而这就是它的神奇魔力所在啊。

这一切来源于物理学,所以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物理书。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七篇

我崇敬那些出口成章,妙语连珠,非常博学的人,他们惟妙惟肖的语言使我心驰神往。

我爱千丝万缕的《家》,欣赏千变万化的《西游记》,伤感震撼人心的《悲惨世界》,同情生死相随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然而。我最喜爱的是孤岛求生的《鲁宾逊漂流记》。

我喜欢他执着的个性,为了心中的渴望,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放弃了安稳的生活,踏上了风雨飘摇的轮船,开始了惊心动魄的航海之旅。我喜欢他的勇敢和智慧。在经历了生死擦肩而过后他没有放弃航海之旅而是迎难而上,直面困难,在沦落为奴隶后他不甘于向命运屈服,他用自己的机智勇敢摆脱了束缚,赢得自由。我喜欢他孤岛求生的坚韧不拔,面对荒无人烟的小岛,他没有自生自灭,而是选择与命运抗衡,他不畏艰难。一次次地从毁坏的船仓搬出食物,他不怕挫折面对辛苦种下的种子的死亡。他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我喜欢他的慈悲善良,当他眼见惨无人道的食人场面时,他愤恨不平,并决定冒死救人。他的身上闪现了人性的光辉。

古人云: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我不敢说鲁滨逊成就了多么伟大的事业,但他却成就了自己不平凡的人生。他经历胆小怕事者所不能想象的困难,他体会过贪生怕死者所不能体会的漂流。

我爱这本书,更爱一遍遍地阅读那惊心动魄的文字和情节,我喜欢并深刻铭记它所给与我的精神。畏缩不前的人永远都无法看到风雨后绚丽多姿的彩虹,相信自己,敢于挑战困难,直面挫折,才会迎来黎明的曙光。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八篇

这世界上好书千千万,侃侃而谈一整天也说不完。读纸质书大抵是我除了画画以外最爱做也坚持了最久的事。不敢说自己读过“万卷书”,但也从小钟情于满柜子的书。而在那满柜的书海中,我最喜爱,也阅览最多的,便是东野圭吾先生的《解忧杂货店》。

其实《解忧杂货店》并非我读的第一本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在这之前,我拜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嫌疑人X的献身》,那是久仰的东野圭吾的悬疑风格。以至于后来,当我开始品读《解忧杂货店》时,被东野圭吾先生变得细腻柔缓的风格惊艳。

《解忧杂货店》看似由一个个不同人的不同人生不同故事串联起来,实际是围绕浪矢杂货店和丸光园孤儿院展开的。来信者之中,有的在梦想和爱情间徘徊,有的在爱好和责任间犹豫不决,有的在亲情和原则间迷茫……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老店主浪矢雄志给三个小偷翔太,敦也,幸平的那封信。浪矢店主在信中这样说道:

“以下这段话是给无名氏朋友:

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

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可是很棒的事啊。

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我和朋友提起过这段话,她笑着说:“心灵鸡汤。”可是我并没有这么觉得,这部书中的故事非常典型,我没法代入我自己来看待问题,可是最后这封老店主的回信让我吃惊。这封信像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所有读者最好的礼物。信中提到的“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令当时压力很大,烦恼缠在一起的我得到了很好的安慰。也使我最后把所有事情都圆满完成,不悔长时间的努力。像是在绝壁逢生中的一朵鲜花,像是寒风凛冽里的一股暖流,它实实在在地触到了我内心的一根弦。它慰藉着我向前冲,不要畏惧周围的一切,哪怕流言蜚语,哪怕嘲笑讥讽,因为我的人生,是一张崭新的白纸,就应该顺从自己的心意去想,去做。就算失败,也使得这张白纸上,能够填上已有的经验。那才是真正无悔的,自己想要的人生。在之后几次翻阅这本书的时候,读到这段,我总是热泪盈眶。

这本书能够治愈人心,不单单因为这是东野圭吾的作品,还因为它的确触动人心,它能让人真正地明白人生。

《解忧杂货店》大抵就是我读过的,最偏爱的,最珍视的文章了。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三十九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书籍浩如烟海,但一本好书籍却可遇不可求!

她,虽然不像其他孩子一样按规矩办事,甚至可以说是异想天开,但是我每次都能从她的异想天开中得知:有一颗纯真的种子在她的心底生根发芽,她幻想着美好!许多孩子上学都受到传统教育的约束,一颗童心就保不住了。书中的小豆豆就不同了,正是因为这一份纯真善良,使我感受到小豆豆真的很美,很真切。有时,我觉得她像一颗明珠,诞生在这个世界,却不为世俗所污染。我希望自己也能像小豆豆一样。我七岁之前一直跟外婆住在乡下,那时的我纯真可爱,无忧无虑。可慢慢的我发现我变了,竟然会嘲笑、厌恶、憎恨他人。我不合群,爱独来独往,还爱发脾气。

不觉间,班上同学视我为“全民公敌”。读着这本书,我从小豆豆身上发现了我自身的缺点,我想会慢慢改正的。越往下读越觉得这书有一种魔力,能从书中人物的鲜明特性中发现自身的问题………。

《窗边的小豆豆》,值得你珍藏一生的书!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篇

首先,我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遥远国度里的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海伦·凯勒,她出生于美国,在第19个月时,因大病突袭,带走了她的视力、听力,使她变成了一个集盲、聋、哑于一身的残疾人,从此,无尽的黑暗和寂静笼罩着她的一生……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更是因为,我被主人公那种自强不息、不屈不挠、积极向上的顽强精神所打动。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深深地感动了我:“忘我就是快乐。因而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作我的太阳,别人耳朵所听见的音乐当作我的乐曲,别人嘴角的微笑当作我的快乐。”多么豁达的人生态度!尽管她的命运比别人曲折,但她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战胜了困难,战胜了自我,赢得了世人的尊重,获得了成功。海伦的这种高尚品格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

对比海伦,我真是自愧不如。记得在我快上小学时,姐姐教我认字,刚开始,我觉得特别新鲜,可后来要认的字多了,我便觉得很乱,不耐烦地摇着头说:“不学了,不学了。”姐姐开导我说:“你怎么一遇到挫折就放弃了呢?你应该迎难而上才对。”可当时我哪里能听得进去,说什么也不愿意学,还搪塞说以后上学老师会教我,等长大再学就不难了,认字就这样半途而废了。现在,我一想起来,便有些后悔,海伦虽然残疾了,但还能克服困难,发奋苦读,而我是一个健全人,为什么不能做得更好呢?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告诉我:一个人最可贵的是要有坚韧不拔、积极向上的优秀品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迎难而上,战胜挫折,才能分享成功的喜悦和迎来胜利的曙光。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一篇

我有很多书,每每打开他们仔细研读时,都能从中汲取到丰富的营养,正所谓“开卷有益”吧。然而在这众多书籍中,我情有独钟的就是那《三国演义》,一部塑造中国历史的伟大著作。“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气势,这豪迈,使我每每读起这本小说时感慨万千,思绪激荡。

读史可以明志,正是通过研读了《三国演义》,研读诸葛孔明,让我明白了成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成功总是和失败等诸多因素维系在一起的,只有我们不忘初心,砥励前行,用多一份的自信、勇敢,乐观坦然地面对人生当中的风风雨雨,像孔明先生一样,坚定信念,跨越坎坷,超越失败,最终会走向胜利的彼岸,正如一首歌中唱道“风雨过后总是阳光”。

灯光下,我静静地翻开《三国演义》,穿越历史,品味诸葛孔明,品味人生风雨……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二篇

它文字简洁、结构严谨;它内容丰富、影响深远;它博大精深、无所不容;它包罗万象、荒诞不经;它是一部充满神秘色彩的著作,它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山海经》。

《山海经》是一本上古时期的旷世奇书,介绍了中华大地的山川宝藏、异鸟怪兽、奇花异石,让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再加上质朴的没有任何修饰的文字,给人一种走进了洪荒、走进了原始时代的神秘而又敬畏的感觉。

而我,最喜爱山海经里的神话部分,它融知识性、趣味性、故事性为一体,让我们看见了一个个生动形象,活灵活现的神话人物。大刀阔斧、改天换地的盘古告诉我们,顶天立地、造化万物的人最美;神通广大、炼石补天的女娲告诉我们,正义善良、无私奉献的人最美;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卫告诉我们,天道酬勤、勤能补拙的人最美;坚韧不拔、永不言败的刑天告诉我们,顽强不屈、奋斗不懈的人最美;力大神勇、为民除害的后羿告诉我们,碧血丹心、虚怀若谷的人最美…这些神话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当年,“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已深得品读《山海经》的乐趣,而今天的我们亦能在愉悦中,通过这本书丰富想象、增长见闻、扩展视野、获取知识、启迪心灵。

我喜爱这寓意深远、历久弥新的神话故事,但是我更喜爱这沧海桑田、灿烂辉煌的先秦古籍《山海经》。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三篇

说起水果,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开心起来,因为我从小就喜欢吃水果,比如西瓜呀、苹果呀、桃呀、葡萄呀……有的时候我饭吃不了多少,就会拿起家里的水果,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拿起一个草莓放在口中,那些汁像水一样不停地流入我嘴中,有一种又甜又*,爽口的特殊感觉。我感到特别奇怪,草莓表面上的小种子吃起来却没有一点点的味道。每次当妈妈把草莓买回来时,只要我看见,我都会亲自把草莓的绿叶摘下来,如果叶子是水灵灵鲜绿*的,那么草莓一定是新鲜的。我真希望有机会去种草莓的地方让我瞧瞧草莓是怎样生长的。

我吃草莓的方法是我自己发明的,先把草莓洗干净,再用小*把它切成四块放入盘中,在上面洒一些白糖,这样不熟的草莓吃起来也不会很*了;还可以把切好的黄瓜和小西红柿放在一起,再倒上*奶,我认为这就是“水果沙拉”。反正,草莓是我爱吃的水果之一,虽然告诉了你们关于草莓的一些方面,但我好像没有告诉你们更多关于草莓的知识,因为我——写也写不完!

我有很多爱吃的水果比较多,如苹果、火龙果等等,不过要说我最喜欢的就是草莓了。

草莓在我的眼里是这样的:它的下巴尖尖的,衣服红艳艳的,身上有很多小白点,头上还戴着一顶绿油油的帽子,想闪亮的星星,可爱极了。

草莓里面有是什么样的呢?我拿一把小*轻轻地把它切开,一看,里面是粉红粉红的,渗出了鲜红鲜红的汁水,水灵灵的。

草莓很娇气的,只要你轻轻地捏一下它,它就很容易会变坏。怎么样,想吃了吧!那我告诉你它的味道吧。草莓的味道非常甜,还带一点点*。

我特别喜欢吃草莓。有一次,我妈妈给我买了一盒草莓。我吃了一个又一个,几分钟就把一盘草莓一扫而光了。

怎么样,流口水了吧!快来和我一起来品尝草莓吧。

今天妈妈下班回家,给我买了一些草莓,我很高兴。因为我最爱吃草莓了。

这些草莓的形状各异,有的像桃子,有的像苹果,一颗颗圆滚滚、红艳艳,就像一盏盏小灯笼似的。草莓的身上布满了绿*的芝麻丁,芝麻丁上有软软的小刺。

捏一个红红的草莓放进嘴里轻轻一咬,一股甜丝丝的甘露顺着喉咙流进肚子里,使你立刻感到一丝清凉,吃了一颗,还想再吃一颗,让人越吃越爱吃。草莓的味道**的,甜甜的,要是吃多了,牙齿都会被*倒,不信,你也试试看?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四篇

《语文学习活页文库》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

记得,第一次从妈妈手中接到书时,每册封面上那一段段卷首语以那优美的语言吸引了我。我不禁翻开书一篇一篇阅读起来。每看完一篇我就会更仔细地阅读“赏析”,可别小看了它,它对我的帮助可大哩!“赏析”归纳了文章的中心思想,使我加深了对文章的理解。

这本书里的好文章可真是多得数不清。就说《悲壮的两小时》这篇吧,描写了前苏联一位著名的宇航员弗拉迪米尔·科马洛夫,在联盟一号宇宙飞船发生故障坠毁前的两小时内的悲壮故事。

描写科马洛夫与母亲、妾子的对话那段写得简短朴索,可这几句话足以表达了科马洛夫与亲人告别时的那种依依不舍的心情。尤其是科马洛夫和女儿的对话,久久在我耳边回荡:“……我要告诉你,也要告诉全国的小朋友,请你们学习时,认真对待每一个小数点和每一个标点符号。联盟一号今天发生的一切,就因为地面检查时,忽略了一个小数点,这场悲剧,也可以叫作一个小数点的忽略。同学们,记住它吧!”这段话深深地触动了我,我心头犹如泛开了潮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回想平时,我考试总被“小粗心”夺去几分,我还满不在乎,认为这些题我都会做,只不过粗心罢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被震惊了,我真不敢相信,难道一个小数点也能夺去一位宇航员的生命?我这才认识到粗心带来的可怕后果。

文库中,《美丽的遐想》仿佛一道清清的溪水从我心上潺潺流过,使我心情分外舒杨;《科学文艺的殿堂》使我张开了科学、幻想的翅膀……

这套书,是范文的宝库,是课余生活的良友,是学习语文的阶梯。我爱《语文学习活页文库》第一辑。我盼望第二辑、第三辑的出版。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五篇

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书能给我无穷的知识与快乐,但要说最喜爱的一本书,就只有这一本了。

看了这本书后,我感觉到自己变得更勇敢、更坚强了。书主要讲述的是:在一个寒风彻骨的冬天,动物冬眠,鱼儿也被冻结在寒冰下,北方人在原始森林的冬天寻求生存的故事。小主人公布莱恩仅仅13岁,一个人生活了三个月,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呀!其他季节还好对付,可是到了冬天,布莱恩再也不能像夏天那样捕鱼、打猎,没有防寒的衣服,没有温暖的房屋,他的生存陷入了绝境。然而,他却对自已说:“积极应对,做自已能做的一些事。”正是靠这句话,布莱恩才搭起了一座漂亮的房子,才躲过狼群,黑熊突袭,布莱恩在艰苦环境中慢慢地成长。回味故事,真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布莱恩与驼鹿的殊死过博斗。

那是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天空,时有几颗星星不停得闪烁着。突然,一个巨大的声响惊醒了沉睡的布莱恩,他立即左手抓石头箭矢,右手拿着小刀,他走了出去,有一只公驼鹿正向他飞奔过来。布莱恩脑袋一片空白,他想到了石头箭矢,猛得向驼鹿扔去,没想到,驼鹿竟然一躲,躲了过去,它仿佛跑得更快了!布莱克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小刀向驼鹿刺去,接着就被驼鹿踩在脚下,昏倒在地上!他醒来时,驼鹿死了!是他的勇敢救了自己!我们在成长中也会遇到许多风风雨雨,不能总是依赖大人的力量,我们也要培养自己独立的生存能力。

这本书的名字就是《一个人的冬天》,它教会我许多的知识,给我无限的启发。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就请你看看吧!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 第四十六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充实了人们的生活,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书开拓了人们的视野, 拥有了智慧。总之,一句话,书是生命的源泉。而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海底两万里》的故事情节非常精彩,时而让我紧缩眉头,时而禁不住拍手叫好,时而这书中的人做错事感到惋惜。在深深的大海里,随时都有任何危险包围着“鹦鹉螺”号船。但书中的尼摩船长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他可真了不起!《海底两万里》是一部儿童文学。它不但故事情节有趣,人物也有各自的特点:急性子的加拿大人尼德。兰脾气坏,打鱼的本领无人能比;船长生活在大海里,他厌倦了陆地生活,但在海里却生活得悠闲自在,健康也不比我们差。这本书使我看得入了迷,书中的人物似乎都活了,栩栩如生。它的吸收力真大。《海底两万里》让我对海有了新的认识,新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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