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1篇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稽查执法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第二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_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根据《_行政处罚法》《_行政强制法》《_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136号)等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部分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以其自身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现公告如下:

一、第二批调整由乡镇街道实行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共有32项,本批事项下放涉及本市行政区内104个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名单及调整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目录详见附件)

二、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起始时间,由各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并以政府公告形式公布。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前已立案的由原执法部门继续办理,此后立案由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乡镇街道办理。

三、相关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行使后,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认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仍由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乡镇街道与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决定。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协调配合,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支持推进改革工作。

五、各乡镇街道应当上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以信息化、智能化

手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各乡镇街道应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持法定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乡镇街道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附件:1.肇庆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乡镇街道名单2.调整由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目录(第二批)肇庆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28日附件1肇庆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乡镇街道名单

县(市、区)乡镇(街道)端州区城东街道、城西街道、黄岗街道、睦岗街道。鼎湖区桂城街道、坑口街道、广利街道、永安镇、沙浦镇、凤凰镇、莲花镇。高要区南岸街道、河台镇、乐城镇、水南镇、禄步镇、小湘镇、大湾镇、新桥镇、白诸镇、莲塘镇、活道镇、蛟塘镇、回龙镇、白土镇、金渡镇、蚬岗镇、金利镇。四会市贞山街道、城中街道、东城街道、龙甫镇、大沙镇、地豆镇、罗源镇、威整镇、迳口镇、黄田镇、石狗镇、下茆镇、江谷镇。广宁县南街街道、排沙镇、潭布镇、江屯镇、螺岗镇、北市镇、坑口镇、赤坑镇、宾亨镇、五和镇、横山镇、木格镇、石咀镇、古水镇、洲仔镇。德庆县德城街道、新圩镇、官圩镇、马圩镇、高良镇、莫村镇、永丰镇、武垄镇、播植镇、凤村镇、九市镇、悦城镇、回龙镇。封开县江口街道、南丰镇、长安镇、金装镇、白垢镇、莲都镇、渔涝镇、杏花镇、罗董镇、长岗镇、平凤镇、大洲镇、都平镇、大玉口镇、江川镇、河儿口镇。怀集县怀城街道、幸福街道、连麦镇、中洲镇、洽水镇、凤岗镇、坳仔镇、诗洞镇、桥头镇、大岗镇、梁村镇、岗坪镇、马宁镇、冷坑镇、汶朗镇、甘洒镇、永固镇、蓝钟镇、下帅壮族瑶族乡。

——结束——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2篇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管理水平,根据《行政处罚法》、《_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机编办〔2015〕145号)精神,结合我市相关部门改革意见,制定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思想,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机构、下移执法重心、相对集中执法力量、建立精简高效并适应我市发展需求的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衡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主要原则(一)执法重心下移原则。按照“重心下移、能放则放”的原则,下放行政执法权力,下移管理层级,提升执法效能。市级执法职能和力量向县区,县区执法职能和力量向街道(乡镇)下移,重点解决基层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基础条件差等问题。市级只保留少量

精干执法力量,主要用于承担我市跨区域和重大执法任务的协调监管。(二)统一执法力量原则。按照“区域整合、一层执法”的原则整合执法主体,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区域内综合执法。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多层执法的问题,区域内组建相对独立、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三)执法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统一安排,协调联动”的原则,区域内执法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区域内行政执法属地管理主导作用,灵活运用综合执法模式,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根据执法内容和性质,统一组织、领导,集中行动,分类执法,避免“一窝蜂”执法,实现精、准、快、高效执法。(四)精简高效执法原则。按照“精简机构、高效运行”的原则,精简归并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执法机构,缩减执法机构数量,确保行政执法精简高效。(五)依法推进改革的原则。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既定法律框架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破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三、改革任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范围: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驻衡相关垂直管理机构;桃城区人民政府,冀州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综合行政执法内容:按照法律法规列入行_力清单的所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及与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有关的行政检查事项。(一)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1、执法职能和力量向基层下移。按照“重心下移、能放则放”的原则,市本级原则上不再保留执法职能和力量。①市本级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权力清单,所列出的行政执法事项原则上全部下放至桃城区、冀州区、工业新区、滨湖新区。应向其他县市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同时下放;②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同步推进执法人员和编制下沉;③市级确需保留的行政执法事项、编制和人员,应严格按程序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保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确需维持现行工作机制的,在坚持执法内容和力量下移的原则下,按照市政府批复要求实施。2、整合部门内部执法职能和机构。精简整合市级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和力量下沉以后的内部执法机构,实现市级部门内“一个科室管执法”。①部门内多个内设科室具有执法职能的,将执法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设立行政执法科;②部门内部既有内设科室又有下属事业单位执法的,将执法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③部门内设机构不承担执法职能,而是由多个下属事业单位分散执法的,将执法职能向一个事业单位集中。3、设立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①在桃城区、冀州区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接市级下放至区的行政执法事项,综合行使区级政府部

门相关行政执法职能。根据工作实际,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相应的执法队伍。同时将执法力量向乡镇、办事处延伸;②增设工业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法定程序明确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承担市级下放和本区域内原有行政执法职能。同时可根据管理实际,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③依托滨湖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法定程序,明确其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整合市级下放和本区域内原有行政执法职能,集中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同时可根据管理实际,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机制1、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立足于解决我市综合行政执法“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严格落实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之间协调衔接。明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市级保留的执法机构和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三者之间的职责划分,三者之间要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执法、协调、配合的衔接机制,避免相互推诿、多头执法等现象的发生。①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全市重大、跨区域综合执法;及时向市级保留的执法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抄送行政执法等相关文件;指导业务范围内执法内容和流程。②市级保留的执法机构主要协调处理业务范围内的投诉举报,根据投诉举报内容协调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全市重大、跨领域的执法事项。③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区域内行政执法,对重大、跨区域的执法事项按领域汇报市级执法机构。

2、理顺执法与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不能交由行政执法机构行使,明确由行政执法机构行使的执法权,政府部门不再行使。在监管职能和执法职能之间要完善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划转的权力和职责,调整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彻底厘清执法机构和政府部门间职责边界。3、健全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解决妨碍行政执法、暴力抗法、移送司法机关不畅等问题。形成打击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4.完善执法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事权与支出相匹配的原则,统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后,必须同步完善财政和经费保障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按管理权限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罚没票据,罚没收入须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5.健全行政执法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市区政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综合运用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等违法违

规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与社会管理其他主体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6、建立“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形成有效震慑。7、建立操作性强的划转调整机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平稳划转、合理照顾、政策倾斜”的原则,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做好执法职能和人员编制的划转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制定人员编制划转办法;财政部门要制定相应方案对财政体制进行调整,津贴待遇适当向基层倾斜,加强财政经费的监督管理,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的监督指导,完善健全有关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平稳过渡。(三)创新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模式1.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运用传统执法的基础上,市区两级执法机构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

方式监管,建立科学、规范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高行政监管效能。2、创新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和操作流程。严格落实执法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申诉权和救济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3.创新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财政供养人员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做到职责与人员编制划转同步实施、机构设立与人员移交同步操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执法一线。市区两级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逐步统一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良好形象。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衡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由市编委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相

关单位要科学筹划,周密部署,大胆探索,创新体制,确保改革扎实有效。(二)密切协调配合。机构编制部门要切实做好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支持配合工作,结合我市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内容,扎实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后,原承担执法职能的部门不得再行使统一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的执法职能,仍然行使的,其作出的执法决定无效。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配合。(三)严肃工作纪律。在对相关部门的职能、人员、编制划转调整过程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干预,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我市改革试点任务取得实效。改革过程中对在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不配合、不落实等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3篇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

政府_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案_要求,结合我

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

建立效劳型、法治型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开展

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成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

一名由**兼任,设副队长二名分别由**兼任,成员由镇

政府干部\**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名。招聘人员条件为:

原则上年龄在35岁以下,五年无**犯罪记录,违反方案生

育受处分必须满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安

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劳动用工合同,2021月份到位。

三、工作围及职责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

执法队履行以下领域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

分、行政强制权)。

1、依照建筑业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

自建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房地产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

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

政处分。3、依照城市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

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实施查处。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视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平安生产管理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监局授权围,对违反平安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使用。必须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1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1、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场管理等主要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善于总结经历,完善制度,推进工作。3、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格执行法律政策,决

不允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用,不得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要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展政体制改革,根据_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_(浙政办函〔2021〕35号)、_关于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案的复函_(浙编办函〔2021〕7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开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主要目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分权工作根底上,进一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围,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建立执法

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的关系,科学界定和规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效措施,构建权责统一、透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主要原则。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视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视处分职能相对分开、监视处分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2.精简统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二、试点容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4篇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渝办发[2006]8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_、市编办关于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8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_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和改

进乡镇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市政府_、市编办制订了《关于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关于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_、市编办)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二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切实解决乡镇原有职能和工作格局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积极探索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理顺乡镇行政管理关

系,整合乡镇行政执法资源,加强镇政府执政能力建设,促进依法治乡镇和依法行政,根据《_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的意见》(渝委发〔2005〕27号)以及现行法律规定,现就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建设服务型法制型乡镇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行政执法,促使乡镇政府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建设法制型乡镇政府。二、试点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理顺乡镇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关系,明确界定乡镇行政执法主体,科学配置乡镇行政执法职权,合理划分乡镇政府和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有效解决乡镇行政执法权责不明、多头执法、执法缺位以及乡镇政府与区县(自治县、市)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的执法不协调等问题,使乡镇政府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实现乡镇政府由传统管理型向服务型法制型转变,建立符合乡镇实际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管理体制,使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得以全面贯彻落实。三、试点工作原则(一)合法原则:即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不得超越权限。

(二)合理原则:即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应当遵循农村工作实际需要,执法活动要客观、公正、适度。

(三)权责一致原则:即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在设定乡镇政府享受一定执法权力的同时,应当明确承担相对应的责任。

(四)高效便民原则:即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应当依法高效、便于监管,最大程度地方便人民群众,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

四、试点工作范围试点乡镇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工作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接受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在下列领域行使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一)公共安全领域:主要涉及安全生产、船舶安全、乡村道路安全、农机安全管理、社会治安、水政等行政执法。(二)社会管理领域:主要涉及民政、人口计生、村建、市政等行政执法。(三)市场监管领域:主要涉及卫生、食品药品、农资、动植物检疫、环保、质监等行政执法。五、试点工作方法(一)清理现有权限。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清理乡镇政府(含内设机构)现有行政执法权限。包括法定权限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权限。(二)界定委托权限。一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赋予乡镇政府相应行政执法事项、权限范围的,试点乡镇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工作情况依法接受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以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名义履行行政执法的事项和权限;二是乡镇政府已经接受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委托执法的事项、权限的,应做好有关委托事项、权限的清理工作。(三)确定协助义务。一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乡镇政府现有协助上级行政

执法部门的义务、事项。二是上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需要乡镇政府协助执法的事项、范围、职责。

(四)实行资格管理。建立健全乡镇行政执法机构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制度。凡乡镇政府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对从事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行政执法人员实行资格培训和管理,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六、试点工作步骤(一)试点单位选定阶段(4月底前完成):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在本行政区域内选定一个有条件的乡(镇)就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做方案准备。(二)试点方案编制阶段(4月底前完成):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_、编办牵头,有关执法部门配合,试点乡镇政府具体承担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三)试点方案上报阶段(5月底前完成):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按要求认真制订试点乡镇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方案,报送市政府_、市编办。(四)试点方案审查阶段(7月底前完成):市政府_、市编办、市级有关执法部门共同审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报送的实施方案。(五)试点方案审议阶段(9月底前完成):市政府_、市编办根据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报送的方案,制订全市统一的乡镇行政执法试点改革实施方案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六)试点方案实施阶段:试点方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试点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搞好本行政区域内试点乡镇的

行政执法监管改革工作。市政府_、市编办负责指导、检查各区县(自治县、

市)试点工作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从建设法制型乡镇和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的

重大意义,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此项改革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关系到巩固党的执

政基础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系到全市广大农民群

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稳定,是一项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工

作。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

政府_、编办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做到组织机构到位、工作人员到位、

保障措施到位。有关执法部门、试点乡镇政府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和部

门职责,切实搞好有关工作。

(三)积极稳妥实施。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是一项很慎重的工作,

也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一定要稳妥实施,稳步推

进。在改革试点过程中,要求不增机构、不增编制、不增人员,市政府实施方案未

出台前不宣传报道。

(四)加强工作协调。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法制、编制等部门要加强协

调,通力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方式:市政府_执法监督处电话:63851549

6389561363898271(传真)

市编办政策法规处

电话:63896632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二、机构和人员组成成立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XX兼任,设副队长二名分别由XX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计X人。拟向社会招聘人员X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须满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劳动用工合同,2015年X月份到位。三、工作范围及职责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下列领域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1、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2、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

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实施查处。

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四、工作保障机制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X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15年X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场管理等主要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进工作。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

用,不得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6篇

武穴市打造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样板”

郭占军

近日,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动员会召开。会上,武穴市委书记郝胜勇要求全市上下一盘棋、部门一条心、上下一股劲,形成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全国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武穴经验”。作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县市,武穴市在全面调研摸清现状的基础上,统筹谋划,拟定方案,通过整合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统一执法力量,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有效解决了权责交叉、执法力量分散薄弱、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

一、坚持全市一盘棋,优化顶层设计

2016年4月28日,全省首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在武穴市田镇“两型”社会建设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挂牌运作,标志着武穴市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到实质性的实施阶段。自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武穴始终把试点工作放在全国性层面上综合思考,在整体设计上做到“三个结合”:一是领会中编办试点文件精神,与武穴实际相结合;二是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领域要求相结合;三是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与其他改革试点工作相结合。在范围上,按城乡一体化要求,实行全域推进;在综合职能领域上,按照“成熟一项划转一项”的原则,逐步增加工程建设管理等23个领域的执法职权;在实施步骤上,采取“1+4”的模式进行分步整合推进。

二、突出城乡一体化,强化管理职能

综合设置镇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市、镇处执法优势互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推进力量下沉,确保基层综合执法人员占比不低于总量的85%。并将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制,作为综合考核镇处、执法负责人和干部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二是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各镇处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建设的意见》,明确镇处执法人员配备、办公场所、执法装备、车辆、经费相关标准,严格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提升镇处综合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镇处试点。在田镇管委会开展先行先试。一是合理归并执法职能。根据田镇是全市工业集中区的实际,整合了涉及城市管理、国土、安监、环保、规划等五个部门的128项执法职权,以委托授权的方式交由田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履行。二是设置机构,落实编制。设立田镇管委会综合执法办公室,为

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采取“6+N”的方式整合执法力量,充分发挥“一队多用、一人多岗”的功能。三、实行协作一条龙,深化机制创新为加强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正在建立和完善8项工作机制。一是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长牵头,明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工作规则。5月25日,市委[来自]常委、常务副市长高维鹏主持召开了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专班推进会。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编办、政府办、_、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改革专班各成员单位的分工,落实了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二是案件移送制度,明确移送范围、程序和案件材料。三是信息共享制度,明确共享规则、分管领导、联络人员及共享信息清单。四是联动协作制度,细化报告、通报、配合协作等内容流程。五是基层执法联动机制。组织联合执法和协同执法行动,协调解决执法难点。六是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建立与公安、法检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七是经费保障制度。八是执法监督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出台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同时,还加大与省直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汇报[来自]沟通,得到了省、黄冈市编办和法制、住建、交通、农业、商务等省直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全文完-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7篇

樟山镇综合执法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在樟山镇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根据〈_**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及《_**市委贯彻落实〈_**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及深化改革的12个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权力下放,进一步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理顺区、县(市)和中心镇两级政府的权责关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中心镇统筹协调、自主决策、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激发中心镇发展动力和活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目标根据樟山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需要,结合其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和担当能力等实际,按要求行使建设城管、国土规划、水利、交通的行政执法职权,争取用2年左右的时间,形成职权行使到位、队伍能力提升、执法行为规*、执法成效明显的工作新格局,促进樟山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三、执法职权依法行使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下列首批行政处罚权,并履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一)行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二)行使建设城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建设(除规划部门已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且尚未作出决定、已批准的在建项目未按规划设计或许可条件建设、临时建筑到期后未经续批外)的行政处罚权;(四)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水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五)行使乡、村公路施工活动的行政处罚权;(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机构设置樟山镇综合执法局负责实施综合执法工作,副科级建制,下设两违巡查中队、安全监察中队、市政管理执法中队。五、相关规定(一)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樟山镇政府为综合执法主体,综合执法局作为镇政府的职能机构,代表镇政府统一行使由镇政府承担的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监督检查权。

(二)合理确定执法职权。依法行使的首批执法职权,经市政府组织清理确认,涉及城管、规划、土管、水利、交通5个区级行政机关的12项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详见附件)。

(三)批次下放行政职权。行使经市政府清理确认并公布的行政执法职权的同时,今后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新增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应当向上级政府提出申请,经区、市有关部门审核,报去、市政府确认并公布后,由樟山镇政府行使。

(四)配备合格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数应与执法任务相适应,人员性质应为事业编制,确保在编在岗,并根据执法类别不同要求配备相关技术专业人员。人员在现有在编人员中双向选择调配,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五)落实执法办公场所。在确保正常办公场所的同时,充分考虑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依法暂扣物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需要的场所和条件。

(六)添置配备执法装备。添置配备开展综合执法必需的装备设施,在此基础上,可利用市级机关现有检验检疫检测专业设施和专业技术平台,或者借助第三方机构技术力量,强化执法技术支撑。

(七)统一执法标志标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执法标志。樟山镇综合执法局可参

照城管服装标志和装备标识的式样,标识名称统一为_行政执法”。

(八)统一执法文书格式。综合参照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各类执法文书,编制统一的执法法律文书格式,使用吉州区樟山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专用章”。

(九)申领颁发执法证件。在参加并通过吉州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后,樟山镇在编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申报领取《**省行政执法证》,执法种类标注为:综合行政执法,执法区域标注为:吉州区樟山镇。

(十)使用统一运行平台。统一使用**市行_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分配独立的用户名,建立执法标准流程,细化自由裁量权,所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全程纳入行政电子监察。

(十一)明确分级管辖权限。在樟山镇行政区域内已明确实施的执法职权,原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在其*围内行使相关的执法职权。

(十二)推行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市级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抄报相关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情况。樟山镇综合执法局每月进行案件统计分析,根据执法案件类型,分别上报相关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备案。

(十三)确保执法经费到位。综合执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由财政全额拨款。综合执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使用市财政部门规定的罚没票据。

(十四)确定法律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樟山镇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吉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落实公安保障措施。派出所要支持和保障综合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组织实施(一)加强试点组织领导。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执法工作组负责组织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工作组由区政府_、政法委、法院、城管局、樟山镇等单位组成,组长单位为区政府_。(二)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区级执法部门与樟山镇政府及综合执法局的工作协商和业务指导定期联系制度。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樟山镇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予以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规*和促进综合执法行为,提高综合执法水平。(三)强化队伍管理培训。加强对综合执法局所有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工作培训,提高

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引导公众参与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切实强化对外宣传,注重引导舆论氛围,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8篇

(一)指导、督促社区完成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及统计分析工作,并加强对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履职督查和目标考核。

(二)做好本辖区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善后工作。

(三)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或参与区安全监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联合行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执法。

(四)根据本区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认真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将执法检查内容和信息上报区安监局,落实执法信息报送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9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严格按照编制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执法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要加大对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突出执法重点。要以危险化学品、轻工、职业卫生和施工工地等行业为执法重点,将执法检查与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等检查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规范执法程序。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平。认真做好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四)严格责任落实。要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落实到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成立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XX兼任,设副队长二名分别由XX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须满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劳动用工合同,2015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下列领域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

管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实施查处。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

规定的开支。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

政执法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15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

场管理等主要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进工作。

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用,不得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根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嘉兴市、舟山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35号)、《关于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浙编办函〔2014〕7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主要目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范围,构建城乡一体化

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范建设执法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的关系,科学界定和规范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效措施,构建权责统一、阳光透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主要原则。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2.精简统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二、试点内容(一)试点领域范围。主要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横向执法领域,延伸执法范围到各镇(街道),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继续行使原经省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公安交通等8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权(盐政发〔2012〕40号已经公布,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下同)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职权的基础上,增加集中行使土地、水行政、安全生产并扩大环境保护等4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具体为:1.集中行使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的18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2.集中行使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河道、水资源、农村供水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16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3.集中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除外)等违法行为的82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扩大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大气污染等违法行为的23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林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等

5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待省编委办批准后,相应划转。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以外,不得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

(二)健全执法机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规定重新

制定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镇(街道)中队,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的派出机构,并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完善管理体制。县综合执法局镇(街道)中队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中队主要负责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任免;行政执法以块为主,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县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考评、行政复议及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项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必要时可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四)严控人员编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主要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的途径解决,在不突破我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改变编制性质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保证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参公)120名为基数,通过优化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即从划转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承担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中,相应划转事业人员编制的途径

解决。具体由县编委办另行研究并专题报上级编办批准。(五)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

法运行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的高效、权威、统一。1.加强配合协作。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合理

划分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权限,公开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流程。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的支持、监督和协调,督促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配合协作规范,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避免产生划转具体行政处罚权后相互推卸监督管理检查责任的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后续监管职责,有关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案件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配合做好提供审批资料、进行技术鉴定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格局。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

督检查的监察,严肃追究部门和个人失职、渎职及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责任人的责任。

2.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互通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许可、监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作出涉及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的决定,应当及时抄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抄告纪检(监察)和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备案。

3.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并引入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执法监管数据库,通过不定期交叉互查等形式,强化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全面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以及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全面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

4.落实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公安机关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

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的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v^、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部署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执法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部门多,调整范围广,全县上下必须要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保持一致。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及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调整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改革创新大局为重,积极支持配合,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明确工作职责,合力实施改革。县编委办负责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报批审核,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权责清理和权力清单制定及人员编制调整等工作。县^v^负责综合行政执法

工作的法制监督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制定行政监督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中人员划转(选调)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机构人员调整后经费预算划转和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工作。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主动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衔接,顺利完成职能移交,有效承载相关职责,要主动加强与各镇(街道)的工作衔接,积极承担相关任务。并负责制订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工作等有关意见,县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应执法机构、职责和人员、经费等划转、调整工作。各镇(街道)和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明确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到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的调整。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工作纪律,防止职能划转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监管不力或监管失控等情况。

(四)大胆实践创新。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试点工作中,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创造

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和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扎实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狠抓安全隐患整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现我区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确保机关和系统各单位没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农业、畜牧水产等行业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探索和建立农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发展意识。一是利用多种途径,大力宣传^v^、^v^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二是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别要注重《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法》的宣传,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结合阳光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抓好农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责任落实到人。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以及其他副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促进农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一要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管理。在加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把源头治理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管理。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的购销、使用台帐制度。还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抽查工作,对违法生产、销售或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必须严厉查处。二要加大农业标准化实施力度。加强农技推广人员和生产者标准化知识的培训,严格按农业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全面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三要抓好农业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督。要依法实施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要在农产品生产中积极推广和使用有机、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应用生物和生态防治病虫害技术等农业标准化新技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把农资打假作为整顿和规范区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主动做好牵头工作,坚持和完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农资打假协调机构的作用,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农资打假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应急救援建设,增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救援队和重大植物疫病应急救援队建设。

(六)严格节日值班制度,确保节日安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并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和报告记录,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有关情况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时调整补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加强农业安全管理队伍和组织体系建设。

(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农业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报送和反馈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增加对农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添置及技改的投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优先安排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资金,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基金,确保农业重点区域事故隐患的及时整治。

依法治国首先要以德治国。法律只是一种依据,是规范我们的社会道德的一种依据,在执法中,一定要时刻的注意到以德服人。依法治国要求我们严惩那些无视国家法律的人和给社会造成极大伤害的人,在不断的前进中,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的和谐,更加的健康,国家经济持续不断的发展下去。执法部门只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严格有依据,做好执法工作并不难。

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科室职能作用,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和培训学习、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和综合协调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上台阶。

工作要点如下: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10篇

典型经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经验

《_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综合行政执法,是指由依法成立或依法授权的一个行政机关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原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而进行的执法。自2013年开始,XX区寻找现行法律支持,以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为切入点,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四年时间过去,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明显。

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主要做法(一)整合职能,组建行政综合执法局。在省人民政府的授权批复下,于2013年组建了行政综合执法局,以城管工作为中心,开展更大领域、更宽范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根据改革方案,行政综合执法局列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行使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房产管理、水利河道等5个领域、8个部门、共27类行政处罚权限以及相关行政强制职权,实现行政许可权与行政处罚权的分离,制约权力滥用。综合执法队伍由原城管执法大队、规划执法队、建设执法队、房产执法队、水管站执法队

等整合而成。行政综合执法局机关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装备科(处罚中心)、法制宣教科、执法协调科、督查检查科(监察室)、政工人事科、指挥中心等七个职能科室。下设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按照分区域、分职能的原则,设置八个行政综合执法中队,派驻乡镇、园区承担各辖区的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二)整章建制,建立协调高效运转机制。一是通过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和行业信息沟通制度,打造信息共享平台,畅通了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渠道,保障行政审批、许可与违法检查、处罚、强制执行信息高效对接。

三是建立了统一高效的执法行动机制。组建了行动指挥中心,作为行政执法的指挥调度机构,负责大型执法行动的方案制作、人员物资调度、行动指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通过科学铺排集中执法行动,实现执法资源利用最大化,行动执行能力最强化,确保行动效果圆满到位。建立了行动联合保障机制,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执法行动中各部门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各司其职,为执法行动提供人力支持、设备支持、技术支持和后勤支援,为联合执法行动提供保障。

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执法行为。加强政务公开,及时公开职能职责、工作动态、办案流程等有关内容,确保了执法行为清正廉洁。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经验总结

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了执法效率、实现执法全覆盖、树立了执法新品牌,一些经验做法非常值得总结和提炼。

(一)是坚持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是推动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的前提。强有力的执法体系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必要保障。作为最年轻的城区,正处于建设小康的决战期、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奠定城市格局的关键期,也是各种利益冲突加剧,社会矛盾的日益凸显的时期。只有持续有效的执法投入,有力的执法保障,才能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法制畅通,有效的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坚持合理定责、协调联动,是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的保证。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后,相关部门的执法权划归行政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但推动执法工作仍需要各方的协助和配合。如流动摊贩治理问题,仅仅由执法部门来“堵”,而不通过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来“疏”,显然难以达到长效治理的效果。只有充分调动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三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合力推动工作的开展,才能保障执法工作的效果。

(三)是坚持效率为先、民生为本是推动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取得较好成效的关键。建立“反映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行政综合执法体系,不仅是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手段,更是维护执法相对人权益的有效途径,如对于违章搭建行为,如果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就可有效降低执法相对人的损失。只有不断的推动执法关口前移、执法重心下移,寓教育于执法中,寓管理于服务中,注重做群众工作的方法,赢得群众的真心理解和支持,才能推动执法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11篇

1、全年每家企业平均检查次数:284/34= =8次

2、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22家,按每企业每月安排一次执法检查次数:22×12=264次

22家重点监管三大高危行业企业名单

3、12家八大综合行业企业全年执法检查次数:284-264=20次

12家八大综合行业企业名单

4、每月执法检查企业数:总执法次数284/12=次

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

1、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今年的学习培训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核心,结合城管执法法律及业务工作,通过分层次、分专业、多形式、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守谋事干事、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信念,增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提升日常管理执法能力、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城管执法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全年对副大队长以上人员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中队长、业务骨干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案卷制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少于1次。

2、严肃作风纪律。要按照十八届^v^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精神,下大力气抓好作风纪律建设。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队容风纪,严查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端正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要继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作风纪律整顿、检查活动,队列训练、队列会操等形式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全年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2次,作风纪律暗访活动4次,组织1次全系统队列会操。要扎实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严厉杜绝借工作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等问题,落实责任追究。

3、狠抓文明执法。创新城管执法工作理念,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方式,提升日常管理服务水平,始终坚持感情上爱民、措施上为民、程序上便民、效果上利民,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不断研究探讨创新城管执法工作技能技巧,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把群众需求和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每个执法大队至少有1个文明执法方面的工作亮点。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断增强城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督查督办考核考评,全面提升监督检查指导能力。

4、全面加强城管执法稽查工作。从巡查时间、巡查方式、巡查内容、巡查范围、巡查责任等方面不断完善巡查工作机制,从督办处理流程、问题办理时限、考核考评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确保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日常监督不间断,问题处理按时限,考核评比制度化,促使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5、完善市民群众投诉处理机制。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处理流程,重视处理结果,增加满意度测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监督、评议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市民群众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年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98%,回复率达到100%。

三、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7、积极推进基层执法大队硬件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一是规范城管执法队员着装。对城管执法队员着装按春秋装、夏装、冬装进行统一规范,统一服饰、统一标志、统一编号。正式执法队员和聘用的协管人员服装应当有明显区别,全系统城管执法队员工作时间应当着装统一。

二是规范城管执法标志车辆。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落实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据县委、县政府《关 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 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落实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 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 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发明友好、稳定、有序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 成立 XX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 XX 兼任,设副队长二 名分别由 XX 兼任,组员由镇政府干部\XX 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 名。招聘人员条件为:标准上年纪在 35 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统计,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需满 三年以上,标准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汉字化以上,签署 劳动用工协议,

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 依据县政府相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推行下列领域行政 执法权(关键指行政检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据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个人自建 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行为实施查处。

2、依据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

房地 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和商品房租 赁管理要求(资质资格管理除外)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据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城镇市 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 实施查处。

4、依据城镇计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对违反城镇计划管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5、依据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 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6、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工 商行政管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7、依据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民政管 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8、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县安 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要求行为实施查处,和县政府 相关部门授予其它行政执法权。

9、镇党委、政府交办其它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

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十二个月安排 万元专题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施单独列支核实、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使用原 则;专题工作经费关键用于处理聘用人职员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 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它违反八

项要求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置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 队使用。必需严格根据公务车辆管理要求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 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需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 法队于

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标准上不参与镇党委政府其它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评;镇执 法队必需制订完善对应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 行;执法队必需定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 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 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 界限,对法律、法规给予乡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和县直部 门委托行政执法权,必需严格根据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 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 必需尽职尽责,关键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

场管理等关键工 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推进工作。

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实施法律政策,决不 许可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和执法车辆管理使 用,不得出现违规违 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 法队关键事项、人事安排及决议、大额资金使用必需经正、副队长集 体研究后报镇党委同意。

为认真落实落实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方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依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在嘉兴市、舟山市全方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通知》(浙政办函〔 〕35 号)、 《相关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复函》(浙编办函〔 〕78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落实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为关键,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关键目标。

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础上,深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范围,构建城镇一体化综

合行政执法体制;深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范建设执法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深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关系,科学界定和规范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久有效 方法,构建权责统一、阳光透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关键标准。

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根据决议权、实施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要求,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订、行政审批和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和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2.精简统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升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处理“看得见管不了、管得了看不见、应该管不想管”问题,提升执法和管理效能。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和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机关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计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整体效应。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领域范围。

关键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围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亲密、面广量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领域,深入扩大横向执法领域,延伸执法范围到各镇(街道),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方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在继续行使原经省政府同意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市容和环境卫生、城镇计划、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公安交通等 8 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行政处罚权(盐政发〔

〕40 号已经公布,限制人身自由除外,下同)及相关监督检验权和行政强制职权基础上,增加集中行使土地、水行政、安全生产并扩大环境保护等 4 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验、行政强制职权。具体为:

1.集中行使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相关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不根据同意用途使用土地、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 18 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验、行政强制职权;

2.集中行使水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相关违反河道、水资源、农村供水管理要求等违法行为 16 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验、行政强制职权;

3.集中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相关

违反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除外)等违法行为 82 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验、行政强制职权;

4.扩大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相关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大气污染等违法行为 23 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验、 行政强制职权; 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林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等

5 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验、行政强制职权,待省编委办同意后,对应划转。

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以外,不得再行使已划转行政执法职权;仍然行使,作出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划转行政执法职权,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

(二)健全执法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依法独立行使相关行政执法职权,负担对应法律责任,按要求重新制订其关键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

建立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镇(街道)中队,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派出机构,并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完善管理体制。

县综合执法局镇(街道)中队实施条块结合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中队关键责任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任免;行政执法 以块为主,在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

县综合执法局关键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和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考评、行政复议及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题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理,必需时可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严控人员编制。

根据“精简统一效能”标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人员编制,关键经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路径处理,在不突破我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改变编制性质前提下实施专题管理,确保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

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 10 名、事业编制(参公)120 名为基数,经过优化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即从划转行政执法职权行政主管部门所属负担行政执法机关中,对应划转事业人员编制路径处理。具体由县编委办另行研究并专题报上级编办同意。

(五)建立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深入完善行政执法

运行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高效、权威、统一。

1.加强配合协作。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合理划分行政主管部 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权限,公开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步骤。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推行政策制订、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支持、监督和协调,督促其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政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检验配合协作规范,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长久有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避免产生划转具体行政处罚权后相互推卸监督管理检验责任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依法推行好监督检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后续监管职责,相关监督检验和行政执法情况要立即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案件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配合做好提供审批资料、进行技术判定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无缝对接监管格局。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处剪发生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检验监察,严厉追究部门和个人渎职、渎职及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责任人责任。

2.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应该加强联络、互通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许可、监管等方面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作出包含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决定,应该立即抄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检验中发觉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应该立即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抄告纪检(监察)和公 安、检察等司法机关立案。

3.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全方面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并引入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执法监管数据库,经过不定时交叉互查等形式,强化关键对象监督检验。全方面实施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和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全方面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收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监督。

4.落实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给予保障,行政执法实施“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行政处罚中收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款项,按要求全额上缴国库。公安机关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公务行为,应该依法查处,组成犯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v^、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为组员单位。关键负责研究布署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执法试点工作中出现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

关于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 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xx 省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公告》《xx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和《xx 省司法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意见(试行)》,依法落实 xx 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结合 xx 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加强基层^v^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核心,进一步落实^v^、^v^和省委、省政府,xx 市,xx 市深入推进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乡村振兴的新部署新要求,依法落实行政执法权力下放,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顺利完成改革任务,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二)坚持优化高效。全面梳理《xx 市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实施事项目录(第一批)》中的执法事项,整合行政执

法职能,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资源,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三)坚持为民服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推进 xx 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执法体系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加快补齐执法短板、筑牢制度基础、强化执法保障,推动综合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三、组织架构

(一)成立镇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镇党委领导、镇政府主导、分管领导协调负责的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研究和处理综合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由 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协调日常事务。

(二)组建 xx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结合 xx 镇实际,整合 xx 镇原有的卫生和健康服务站、生态环境所、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站、民政办、规划所、

安监站、人社所等人员和国土所、市场监督所等派驻部门的在编在岗执法人员,组建 xx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并落实办公场所。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队长):xxx

副主任(副队长):xxx

按执法领域下设 3 个中队:

1.综合中队:

中队长:xxx

成员:xxx

综合中队主要负责行政案件的立案审查,协助各中队办理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档案管理,协助各中队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协调市、镇各职能部门及市、镇法制审核部门关系。

2.第一中队:

中队长:xxx

成员:xxx

第一中队主要负责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类行政执法。

3.第二中队:

中队长:xx

成员:xxx

第二中队主要负责市场监督、文化、城监、劳动监察、农业农村、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民政类行政执法。

(三)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为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经研究决定,xx 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设在 xx 司法所,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xxx

副主任:xxx

成员:xxx

四、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落实执法办公场所。配备必需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设置专门存放暂扣物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场所,添置配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必需的车辆和专业技术设备。(责任部门:党建办)

(二)明确分级管辖权限。镇综合执法部门要牵头制定执法目录清单。综合执法巡查时,针对案件属性,实行区别对待。对于在镇行政区域内已明确可以实施执法权的事项,由镇综合执法队作出相应处置,以有相应执法权的人员为主,其他队员全力配合开展执法工作。执法案件接受 xx 市执法业务主管部门质量考评和案卷评审工作。对于超出特定区域或超出行^v^力边界的违法行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应及时向 xx 市执法业务主管部门汇报,移交 xx 市执法业务主管部门立案查处。(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承接综合执法权限。根据授权,在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第一批下放 299 项行政执法权(其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类 154 项,市场监管类 48 项,卫生健康类 13 项,镇区和乡村治理类 45 项,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类 39 项,详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规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原则,在辖区范围内行使自有的行政执法职权和市直相关部门授权行使的相关执法职权。一是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依照《xx 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0年版)》规范日常检查、立案、调查、决定、文书送达、公示等执法流程和时间节点,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统一着装,亮证执法。三是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应急联动机制,镇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市场监督所、派出所、国土所等有关派驻部门配合,定期开展集中联合执法活动,集中整治镇辖区范围内违规建房、破坏农用地、破坏林地、道乱占、摊乱摆、环境卫生脏

乱差等行为。辖区内重大执法行动,由镇综合执法大队牵头部署,各有关执法部门积极配合执法活动,镇派出所负责维护综合执法工作的秩序,依法对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置,保证镇辖区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12篇

以“强转树”为抓手,以抓执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建设为主线,实施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提高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面向社会招聘法律专业毕业生,优化人员结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程序案例研讨和学习培训,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全过程进行规范。积极运用“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坚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依法执法的工作主线,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形象。

樟山镇综合执法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在樟山镇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根据〈^v^**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及《^v^**市委贯彻落实〈^v^**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及深化改革的12个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权力下放,进一步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理顺区、县(市)和中心镇两级政府的权责关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中心镇统筹协调、自主决策、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激发中心镇发展动力和活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目标根据樟山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需要,结合其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和担当能力等实际,按要求行使建设城管、国土规划、水利、交通的行政执法职权,争取用2年左右的时间,形成职权行使到位、队伍能力提升、执法行为规*、执法成效明显的工作新格局,促进樟山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三、执法职权依法行使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下列首批行政处罚权,并履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一)行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二)行使建设城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建设(除规划部门已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且尚未作出决定、已批准的在建项目未按规划设计或许可条件建设、临时建筑到期后未经续批外)的行政处罚权;(四)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水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五)行使乡、村公路施工活动的行政处罚权;(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机构设置樟山镇综合执法局负责实施综合执法工作,副科级建制,下设两违巡查中队、安全监察中队、市政管理执法中队。五、相关规定(一)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樟山镇政府为综合执法主体,综合执法局作为镇政府的职能机构,代表镇政府统一行使由镇政府承担的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权和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监督检查权。

(二)合理确定执法职权。依法行使的首批执法职权,经市政府组织清理确认,涉及城管、规划、土管、水利、交通5个区级行政机关的12项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详见附件)。

(三)批次下放行政职权。行使经市政府清理确认并公布的行政执法职权的同时,今后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新增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应当向上级政府提出申请,经区、市有关部门审核,报去、市政府确认并公布后,由樟山镇政府行使。

(四)配备合格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数应与执法任务相适应,人员性质应为事业编制,确保在编在岗,并根据执法类别不同要求配备相关技术专业人员。人员在现有在编人员中双向选择调配,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五)落实执法办公场所。在确保正常办公场所的同时,充分考虑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依法暂扣物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等需要的场所和条件。

(六)添置配备执法装备。添置配备开展综合执法必需的装备设施,在此基础上,可利用市级机关现有检验检疫检测专业设施和专业技术平台,或者借助第三方机构技术力量,强化执法技术支撑。

(七)统一执法标志标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执法标志。樟山镇综合执法局可参

照城管服装标志和装备标识的式样,标识名称统一为^v^行政执法”。

(八)统一执法文书格式。综合参照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各类执法文书,编制统一的执法法律文书格式,使用吉州区樟山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专用章”。

(九)申领颁发执法证件。在参加并通过吉州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后,樟山镇在编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申报领取《**省行政执法证》,执法种类标注为:综合行政执法,执法区域标注为:吉州区樟山镇。

(十)使用统一运行平台。统一使用**市行^v^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分配独立的用户名,建立执法标准流程,细化自由裁量权,所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全程纳入行政电子监察。

(十一)明确分级管辖权限。在樟山镇行政区域内已明确实施的执法职权,原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在其*围内行使相关的执法职权。

(十二)推行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市级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抄报相关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情况。樟山镇综合执法局每月进行案件统计分析,根据执法案件类型,分别上报相关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备案。

(十三)确保执法经费到位。综合执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由财政全额拨款。综合执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使用市财政部门规定的罚没票据。

(十四)确定法律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樟山镇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吉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落实公安保障措施。派出所要支持和保障综合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组织实施(一)加强试点组织领导。区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执法工作组负责组织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工作组由区政府^v^、政法委、法院、城管局、樟山镇等单位组成,组长单位为区政府^v^。(二)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区级执法部门与樟山镇政府及综合执法局的工作协商和业务指导定期联系制度。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樟山镇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予以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规*和促进综合执法行为,提高综合执法水平。(三)强化队伍管理培训。加强对综合执法局所有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工作培训,提高

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引导公众参与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切实强化对外宣传,注重引导舆论氛围,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安委会和安监局的领导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年,全年没有出现一起安全事故,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我局党组和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一个月召开一次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分析排查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形势登记表。对二级机构实行局长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每半年大检查一次,每逢重大节假日,抽调人员认真细致检查,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经常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及有关知识学习,全年共组织规模较大学习5次,每位职工都有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文章80余篇,办安全生产学习园地,板报36期。积极参加县安全工作会议及市、县学习班。通过认真学习,提高全系统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了安全生产责任,为创造安全生产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搞好隐患排查,积极落实整改

四、依法行政,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

总之,一年来,文化局领导班子及文化系统全体职工,团结一致,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与县安委会、安监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以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深入践行“”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积极协调推进新一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1、积极参与《行动计划》中重点项目的贯彻实施。

建设城桥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是上半年全面启动的重点项目。环保局作为协调推进部门,发挥行业优势,积极为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对建设项目前期报批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并向建设单位推荐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积极与市环保局沟通,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予以审批。

2、认真做好直接操办的大气环境治理工作。一是按照市环保局要求,上半年我局对“基本燃煤区”进行了跟踪督查,巩固城桥地区和森林公园地区“基本无燃煤区”的创建成果。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市环保局统一部署,我局根据本县饮食服务业实际状况,对规模较大的7家餐饮业单位实行了事先告知,并发出了限期治理通知书,分期分批开展整治,逐步解决群众意见大、矛盾突出的油烟气扰民问题,还群众一个安静清新的居住环境。三是有效遏制扬尘污染。上半年以来,根据防治扬尘污染职责分工,我们加强了对码头、堆场、建筑工地的扬尘监控,有效地降低了大气中的悬浮颗粒物。同时,“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之一的南门地区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已完成项目立项。目前,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已基本完成,正在报批阶段。

3、切实加强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面上沟通协调工作。作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贯彻实施的牵头职能部门,我们积极和各专项工作组长单位保持经常性的协调沟通,收集汇总相关建设项目的工作进展、难点问题等情况,以专报和简报的形式报上级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到上通下达。这样既有利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又有利于重点建设项目跟上时间节点要求,使各部门相互了解,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也使上级领导掌握动态,便于督查,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4、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在大环保格局下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上半年以来,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完成了由县委办牵头的生态岛建设大讨论调研课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调研报告的撰稿任务。二是积极参与工业向园区集中的政府文件的贯彻制订工作。三是积极参与《崇明县“科教兴县”战略实施行动计划》,结合崇明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编制《关于科教兴县环境工程实施意见》。四是按照环保职能积极参与县政府《关于建设健康县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制订工作。为切实推进全县环保各项工作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

(二)高标准严要求,加强环境治理工程的督查。

今年以来,我们在对中小型污染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取得较好成果的基础上,启动了对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从建设生态岛角度,要求企业高起点、高水平实施整治,通过提供咨询、业务指导,邀请市内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进行科学论证,优选方案,敦促相关单位高标准上治理设施,扭转了低标准、低水平和不稳定达标排放的现状。目前几个骨干企业的整治工作如期推进:

1、瀛春毛纺织品有限公司:污染设施治理工程土建和设施安装任务已完成。现已进入调试阶段,计划6月中旬组织考核验收。

2、信兴厨房用品有限公司:位于王家桥的生产车间废水治理设施已经开始改造,整体工程将于7月中旬完成。原位于崇明工业园区的申美不锈钢厂现正着手搬迁至王家桥工业区,废水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和施工。

3、森钢钢铁有限公司:自发出限期治理通知书以来,三台中频炉改造已经完成,并通过了考核验收。此外对较难治理的电炉,我局结合调处要求,为缓解厂群矛盾,现已责令停产治理。

4、森林公园生态型湿地式生活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将于7月上旬全部完成,同步开展调试工作。计划9月底开始正常运行。该项目土建和设备投资总计达400万元。

5、瀛东村湿地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岸转河引水工程已完成,污水处理系统项目正在进行可行性审批。共投资110万元,预计于年底竣工。

此外,我们在抓重点企业和较大环保工程项目整治的同时,继续对一些中小型污染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标准,加大排污收费力度,以收促治,促使其稳定达标排放。目前共有5家中小型企业已经按照新标准进行设施改造,确保污染治理有效可靠,全面遏制工业废水不稳定达标排放而影响崇明地表水质量的现象。

(三)坚持严格执法,强化源头控制

今年以来,全局上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岛战略目标,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坚持严格执法,强化源头控制,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执法力度

(1)坚持以严格执法确保调处效果。环境污染纠纷已经成为影响崇明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在调处中转变观念,不做和事佬,不当消防队,以环保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了调处效果,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为确保一方平安作出了努力。1—6月,共受理来信、来电、来访174件,处理166件,处理率95%,答复率92%,调处态度满意率100%,调处结果满意率96%。其中有8件通过执法,实现了调处。

(2)严查偷排、直排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为切实维护崇明的生态环境,我局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现场执法检查。1-6月,现场执法检查165人·次,监察单位284户·次。在日常监察的基础上,利用节假日、双休日、下雨天、大排大引期间以及早晚对27户企业实施了突击检查。上半年还对2户企业的违法行为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共处罚款万元。

(3)切实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对重污染企业,疑似偷排、直排对象,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来信来访不断的个别企业,全局部门联手,增加监查频次。上半年以来,结合建设生态岛大讨论,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企业共发出了4份限期治理通知书,并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如期完成。

2、加强生态监控力度

(1)严密监控水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站加强了对全县各自来水厂取水口水质的采样化验监测,对县属骨干河道33个断面地表水质量进行了重点监测,根据数据分析,汇编成水环境质量简报,报县主要领导参阅。

(2)加强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监测站上半年对全县废气、烟尘、粉尘、噪声产生单位进行了监测,向上级部门及时通报本县空气环境质量情况。

(3)开展对菜篮子工程基地的土壤质量、灌溉水质量、农药和化肥施用量进行了调查摸底、采样化验,并形成调研报告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4)为上级领导决策和管理部门执法管理提供技术依据。1-6月,环境监测站共上报各类监测数据2974个,编写环境质量简报2期,上报县、局两级领导,为领导了解掌握环境质量现状,实行决策提供了技术依据,同时也为管理部门的执法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

3、加强了污染防治的源头控制

(1)贯彻执行《^v^环境影响评价法》。在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实行政务公开和告知承诺制的同时,坚决贯彻执行《评价法》,对所有新建项目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未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建设项目敦促他们补办环评手续。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凡属新、改、扩建项目,根据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环保治理设施和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成后由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申请试运营,获批准后进行试生产,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才能正式生产。

(3)把牢项目审批关。为了保护好崇明生态环境,凡是有悖于崇明生态岛建设、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引进,坚决不审批。今年上半年共劝阻3个污染项目落户崇明,为保护崇明生态环境守住门,从污染源头上实行有效控制。

4、通过发现和整治违法企业

(1)严格监控重污染企业。一些重污染企业往往是重复和群众意见大的热点。我们根据投诉,抓住重点,举一反三,加大对重污染企业的监督力度,凡举报属实,依法加倍征收排污费。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敦促重污染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依靠群众扩大环保监察辐射区域。崇明地域广袤,有的地方成了环保监察的死角,通过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弥补了人员少、力量不足的现状。根据举报的线索,迅速及时予以查处,使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及时得到遏制。

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1、认真学习理论和党的^v^精神。

(1)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局班子成员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活动,并利用业余时间自学^v^理论、马列著作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联系环保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通过交流、撰写学习心得、听辅导报告、观看录像等形式,增强了理论素养,提高了领导艺术,为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2)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局党组为争创学习型机关,为迎接崇明大开发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制定了周五全局学习日制度,坚持雷打不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时事政治和县委办、县府办编撰的《一周要闻》和《要情通报》,使全体职工做到熟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知晓岛内外大事,增强了爱岗敬业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为保护好崇明生态环境而不断努力。

2、积极投入建设生态岛大讨论

上半年以来,县委部署开展崇明建设生态岛大讨论,我局积极投入,精心组织,做到了“一个带头,四个结合”。即:领导带头。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交流,带头撰写学习心得和调研报告,为新闻媒体撰写专稿和接受采访,为干部研修班上辅导课,推出学习专栏,使大讨论活动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实在。四个结合:即把大讨论活动与协调推进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相结合,与日常环保监督管理相结合,与完成县委牵头抓的科教兴县和县府关于建设健康县三年行动计划交办任务相结合,与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做到了抓住重点工作与做好当前工作的有机结合。

3、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国家^v^颁发的关于环境监察的六项禁令,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人人对照自纠,做到令行禁止,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让党放心,让人民高兴”的教育活动。二是每年年初修改完善内部制定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若干规定》,简称《文明公约》,层层签约,成立内部监督执法考核小组,与年终考核挂钩,奖惩兑现。目前,《文明公约》,已成为全局干部职工自觉执行的行为准则。

(2)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今年以来,继续争创2003——20*年度县级文明单位,调整、充实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迎接年终考核验收。我局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监督、监察、监测和四个窗口部门,在*年3月再次被县府命名为“文明窗口”。在全市环保系统推荐评选十个十佳文明窗动中,我局室被评为“十佳文明窗口”。

(3)依法行政,政务公开

为了把知情权、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我局在政务公开推进方面又有了新的突破。除了继续利用《崇明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以外,根据县信息委要求,我局正花大量精力编制政务信息,把近几年来的环保法律法规、环保职能、项目审批、排污费收缴、行政处罚、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向社会公开。

(4)全面推进廉政建设

认真学习同志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采取加强内部管理,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向社会公开承诺等形式推进廉政建设。上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团结协调,服务和服从大局,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工作扎实,清正廉洁,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五)主要不足

1、思想认识方面:全社会对环保的自觉程度还不够。部门自身在建设崇明生态岛大形势下,存在着办法不多,底气不足,协调推进力度不够的现象。

2、严格执法方面:由于环保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特别是一低二高三难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执法部门举证难,追究违法企业法人代表责任难,强制企业停止违法行为难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不能体现环保真正意义上实施依法行政。

3、由于崇明处于总体规划编制和大发展准备期,同样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的亮点还不多。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协调推进工作,编制各专项工作组推进情况简报。重点抓好城桥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切实做好本局任组长的大气环境治理专项工作。

(二)继续对环境治理工程建设进行督查

1、做好瀛春毛纺织有限公司废水治理设施的考核验收工作,督促排污口东迁工程尽早竣工。

2、加强对森钢钢铁有限公司废气治理工程的监督力度,如未完成或达不到标准,则责令其停产治理。

3、督促信兴厨房用品有限公司总厂及王家桥厂区废水治理设施于7月中旬完成,做好申美不锈钢厂从县工业园区搬迁的监管工作。

4、森林公园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土建和安装于7月上旬全部完成后,同步开展调试工作,9月底实现正常运行,届时做好考核验收工作。

5、协调瀛东村污水处理工程各项筹备工作,敦促其尽早开工,确保年底完成。

6、南门地区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通过可行性审批后,抓紧同相关部门沟通,尽快进入实质性启动。

(三)以点带面,开展餐饮业油烟气污染整治工作

1、对首批7家重点整治饮食业单位进行跟踪监查,确保如期完成。

2、开展饮食业单位的面上整治工作,按规模大小、投诉、环评手续等情况制定整治计划,分期分批实施整治。

(四)继续加大执法力度

1、对电镀、化工、造纸、漂染等重污染企业建立重污染企业监控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条款,建立监查台帐,分解落实到环境监察支队具体责任人。

2、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对偷排、直排污染物的违法企业,疑似偷排、直排对象,来信来访不断的企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突击监查,并以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加大处罚力度。

3、加强源头控制。进一步贯彻执行《^v^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市实施办法》,坚持一切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建设生态岛的标准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的入口审批关,进行源头控制。

4、加强污染治理工作。继续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日常监查,以生态岛建设要求加强污染治理工作,提高治理设施的运转率和完好率,该上设施的坚决上设施,充分运用限期治理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行政杠杆手段,促使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以10%递减。

5、依法核收排污费。严格按照污染因子浓度,排污总量等主要指标核定征收排污费。凡偷排、直排违法企业,重污染企业、来信来访不断、厂群矛盾突出的企业,依法加倍征收排污费,决不手软,实现以收促治,以收促淘汰。

(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生态岛建设,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学习,确立科学发展观,以生态岛建设大讨论活动成果,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实践活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展现环境保护工作的新亮点。

为切实做20--年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我办安全生产工作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搞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狠抓基础工作,坚决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推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开拓进取,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由办事处主任或者主任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居村主任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辖区内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每季度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方面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即排除。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深化专项整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1、深化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居村主干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责任人、责任岗位的直接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居村安全管理的全覆盖。

2、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对辖区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加强对重大危险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整治力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和重大隐患台帐,制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

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监队伍的综合素质,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能力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落实应急救援责任和防范措施。

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防范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结合本辖区实际,在重大节日和每季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隐患,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台帐,落实整改措施。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能力

1、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今年六月份为全国第_个“安全生产月”,我公司积极贯彻执行集团公司陕黄矿集函【20__】47号文件精神,并以韩新焦函【20__】28号文件安排部署,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部门大力宣传、认真落实,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了全员安全意识,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有效的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安排。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制定了具体活动方案和工作要求,从上到下建立起了监督、监管体系,对活动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使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二、采取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

活动期间,公司各部门,组织全方位的人员培训教育,广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周例会、班前后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积极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全面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了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活动期间共计更换板报10期,举办专题教育12次。

三、以安全月为契机,落实“走动式管理”和岗位巡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活动期间,公司采取主管部门督导检查与各部门自查相结合方式,坚持管理干部走动式现场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六月份,车间技术员以上管理干部共计查处“三违”71人次。组织公司级安全检查5次,查出隐患17起,安全卫生问题11起;各车间认真、细致的查找生产现场、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以及工作中的疏忽和存在的隐患,实现了“全方位、全视线、全覆盖”。机动车间查处安全隐患13起,化产车间将车间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每周一次增加到两次,查处安全隐患6起;煤焦车间查处安全隐患19起,现均已整改到位,其中粗苯工段晋武宏在6月16日和6月22日装苯前的确认检查中,发现拉运车辆有混装现象,及时通知车间领导后取消装车,极大地避免了事故的发生;5月29日热工段陈利娥在换向完巡查时发现41#交换旋塞漏煤气,立即报告班长并采取了处理措施,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切实消除了事故隐患,有效的防范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组织开展各种有意义的安全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1、活动中安环科抽查各部门岗位描述32人次,煤焦车间自查岗位描述50人次,均能顺利过关。

2、六月份是班组建设深化月

公司共计组织班组建设专项检查3次,其中高压配电班和粗苯表相比较突出,这两个班组的基本状况能够按照公司下发的关于班组建设六方面内容系统的建立档案,基本框架已经成型。其中机动车间先后三次对班组建设安全方面台账进行完善,增补了《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监督奖罚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三项管理制度;化产车间开展了为期20天的“班组建设专项整改活动”,建立健全班组建设管理档案。

3、积极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员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月份组织公司应急预案演练1次。车间级应急预案演练4次,班组级应急预案演练19次。其中6月22日,公司组织保卫科和化产车间员工在化产粗苯工段进行了“2#粗苯贮槽泄露着火”应急预案演练;煤焦车间组织了紧急停电应急预案和下暴雨应急处置演练;6月10日,经营部组织了一次消防演练,通过防事故演练活动的举行,大大的提高了员工的防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熟悉和规范了员工的灭火器材的使用,为应付突发事故和火灾,防止人身伤害,降低灾害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奠定了群众基础。

4、安全培训学习方面:

6月15组织常白班长及科室主办以上人员进行了班组建设及环保知识培训;6月20日,安排人员参加了市安委会和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6月22日,为龙门煤化的94名实习员工进行了厂级安全教育;5月30日和6月7日,为本厂11名新工进行了厂级安全教育。同时,积极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危化企业安全知识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了我厂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水平,为安全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六月份随着气温越来越高,给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

在保证生产一线防暑降温工作的前提下,公司后勤科及时购进并发放绿豆、白糖、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用品,各一线车间安排人员熬制绿豆汤,每班及时发放藿香正气水,并督促员工服用,保证了生产现场职工的防暑降温,推动了安全生产。

6、环保工作方面:

6月17日,各部门督促建立完善了危险废物回收、利用等方面的管理档案,特别是煤焦车间实行专人负责制,记录清晰工整。六月上旬整理完善了公司20__年上半年脱硫减排档案,上报市安监局。六月中旬,完成了公司安全环保档案资料,上报集团公司。

五、六月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车间级检修仍是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在日常巡查工作过程中发现我们的检修工作存在较多问题。首先现场检修作业票的作用未能充分体现,车间负责人、计划检修时间等内容未填写,既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可实施性差;其次在检修过程中的习惯养成不好,对检修所使用的工具、拆卸下来的螺丝、配件随手乱扔乱放;第三,现场监护工作流于形式,监护人对检修现场及作业过程中隐含的危险因素不熟悉,对于现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视而不见,未能真正起到安全监护作用,存在施工检修现场管理缺失和不到位现象。各车间应加强培训指导,使现场监护人员监护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真正起到现场安全监护的作用。

六、三季度安全环保工作计划:

1、做好化产区域设备重大设备防腐刷漆工作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确认及监管工作;

2、组织开展好三季度的“战高温、斗雨季、反三违、保安全”活动;

3、组织落实工段长以上人员《夏季“三防”知识》和兼职安全员及班长以上人员的安全复训及考核办证工作;

4、搞好公司岗位描述的推进工作,组织后勤、经营和管理岗位参加集团公司七月下旬举办的第二次“双述”观摩竞赛活动;

5、认真做好现场安全环保工作的日常巡查、安全检查工作,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隐患,及时督促各类隐患的整改落实,并做好及各种大型检修现场的监护工作;

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办公会议,及时解决基层单位生产中的安全环保问题;

7、定期做好安全环保设备的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个项目开工之前,都要与客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

二、全程安全控制,做细“一体化”

公司在为工程项目提供统一购买、统一储存、统一配送、统一--、统一管理的“一体化”服务中,要更加注重每一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到严而不松、全而不漏、细而不疏,扎实抓好抓紧安全过程细节管理,决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和工作点,确保“一体化”服务安全高效、稳步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公司专门建立和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即自查、综合安全检查、领导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艰苦的有效运行机制。坚持安全生产日常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制度

公司要重视建立健全从高层领导到中层干部直至一线作业人员“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形成环环相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链条,从而有效做到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构筑起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不断加强完善和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目标管理、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标准。自觉做到制度化落实,提高意识,强化责任,从思想--度重视,从行动上确保落实,建立起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强化安全宣传活动

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安全警示牌、张贴标语、会议培训等多形式多渠道对全体员工和周围群众进行安全宣传;使安全生产思想深入人心,激发员工强烈的安全责任感,增强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心安全、时时想到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教育培训

安全工作是公司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始终坚持进行各种不同形式的教育培训,做到教育时间、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持证上岗四个结合落实到位,做到上岗、复岗、特殊工种人员、管理人员教育100%到位。

每月坚持组织召开安全例会,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部署公司安全工作,提出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安全工作措施,提高安全工作意识,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感和危机感,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安全工作理念。在项目开工前,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涉爆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施工,提高安全质量和效益。

我们相信,在--县各级领导了关心指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一定能卓有成效的完成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企业“零事故”和利益的双赢。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v^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执法活动为纽带,突出主题,抓住重点,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执法相结合,大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保障全市煤炭(石墨)生产经营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排查隐患,遏制事故,促进全市煤炭(石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3、通过活动开展,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编制依据

1、全市保留合法煤矿、石墨矿、煤炭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2、市煤炭局行政执法工作力量、装备情况。

3、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见附表一)。

四、执法工作量的确定

1、执法工作日的确定:全年共52周,其中春节煤矿停产放假3周、复工复产验收2周、国庆放假1周,可安排执法46周;每周中制订预案和学习1天,内务处理1天,上级安排其他工作1天,用于监管执法时间为2天。全年可用执法工作日为92天。

2、执法矿次的确定:按每个执法工作日监管执法1矿次计算,全年可安排执法检查92矿次。其中:一季度8周(春节放假及复工复产验收5周),计划16矿次;二季度13周,计划26矿次;三季度13周,计划26矿次;四季度12周(国庆放假1周),计划24矿次。

五、执法活动安排

1、重点监管执法:以上年度事故矿井、瓦斯水患等自然灾害较重矿井、安全管理基础较薄弱矿井作为重点监管矿井(共确定40处,见附表二),以“一通三防”、防治水、瓦斯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内容,以联合执法检查为主要执法形式,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2、专项监管执法:根据煤矿的生产特点及时段特征,主要开展包括“一通三防”、安全培训、机电运输、防治水、瓦斯治理、石墨矿安全管理、煤炭经营等方面的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中以专项检查内容为重点,兼顾检查安全生产其他环节,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具体见附表三)。

3、定期监管执法:在复工复产前、汛期前及“两节两会”期间开展定期监管执法,以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入井带班、隐患排查治理、值班值宿等制度落实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以督查、突击检查为主要执法形式,在月监管执法计划中给予安排。

六、措施要求

xx 镇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体系化推进**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提高 xx 镇改革试点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根据省、温州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要求,结合 xx 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v^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和省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扎实落实温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整体政府、整体智治理念为引领,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为主攻方向,以满足基层需求、方便企业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以建设专业化、规范化行政执法队伍为着力点,以协同推进机制和数字赋能为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大力

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行政执法改革,对行政执法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xx 经验”,助力“青春都市、幸福**”建设。

(二)主要目标。

做优做实“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和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工作体系,推动“条线分管”向“条抓块统”、“条属条用”向“条属块用”、“管罚不分”向“专责执法”转变,切实解决三不管、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乡镇(街道)看得到管不着等问题。

到 2021 年年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比例达到 20%以上,xx 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比例达到 25%以上,与xx 镇权力清单和审批许可事项匹配率达到 80%以上,全面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金字塔型”执法监管结构;80%以上执法力量下沉基层执法队伍;具有xx 特色的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体系、数字赋能体系和评价体系基本建成。

到 2022 年年底,县乡村一体化指挥平台全面建立并有序运转,执法平台运行率达到 100%;“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任务基本完成,行政执法规

范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从“事”向“制”“治”“智”加快转变,基本形成具有 xx辨识度的行政执法架构,为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提供 xx 样本。

二、重点任务

(一)划定实施范围。

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中选择高频多发、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适宜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到 xx 镇,形成 xx 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由xx 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分批公布实施。2021 年年底前,率先将新闻出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市场监管等 5 个方面的共计 269 项执法事项赋权给 xx 镇人民政府,并实行动态跟踪、动态评价。赋权给 xx 镇人民政府的事项,以 xx 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未赋权事项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主管部门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赋权后,县级主管部门和 xx 镇人民政府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履职,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

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主管部门依法管辖,xx 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移送。县级主管部门与 xx 镇人民政府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协调,必要时指定管辖。

(二)理顺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按照《**市关于深化县乡权责重构改革加快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高效协同治理格局的实施方案》(x 委改发〔2021〕x 号)相关内容执行,机构设置由市委编办另行发文。

(三)构建全覆盖政府监管体系。

1. 健全落实监管事项清单。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 谁监管”的原则,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认领监管事项,实现监管事项认领率 100%和行政检查事项全覆盖。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职责边界,编写监管案例,发挥案例指引作用。

2. 强化自身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建立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行政执法重

一年。为把省总公司路政、稽查、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拟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厅、局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和要求,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中队与班、组等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层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为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行车环境。全面增强中队队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快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召开涉路施工安全管理专题会,组织施工入场前安全施工培训。严格落实对中队队员的安全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有效提高队员的事故防范能力。做好“春运”、“迎国检”、全国“安全生产月”、“十一”安全活动的组织工作。扩大安全生产宣传面,使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营造良好的安全行车环境。

(三)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监管水平,落实安全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交纳保证金,加强责任监管力度。加强路面施工现场的巡查,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凡发现隐患的,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现场停工整改。

(四)及时排查隐患,积极落实整改。由中队负责人牵头,每月分别对、路面、服务区、公路大桥、涵洞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验证。

(五)积极完善各类预案。针对恶劣天气的'影响,对恶劣天气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六)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畅通。路政加强与辖段交警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及时沟通,互通信息,增加巡逻密度。同时配合交警对沿途行人,私自上、下客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积极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行车环境。确保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及时清障,保障畅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七)快速修复安全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加强对重点路段隔离栅栏、防撞护栏的巡查,发现损坏的及影响行车安全的坑槽、伸缩缝等病害时立即通报邵永公司养护部进行修复,保障好路面的安全畅通。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

政府^v^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案^v^要求,结合我

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

建立效劳型、法治型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开展

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成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

一名由**兼任,设副队长二名分别由**兼任,成员由镇

政府干部\**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名。招聘人员条件为:

原则上年龄在35岁以下,五年无**犯罪记录,违反方案生

育受处分必须满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安

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劳动用工合同,2021月份到位。

三、工作围及职责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

执法队履行以下领域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

分、行政强制权)。

1、依照建筑业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

自建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房地产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

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

政处分。3、依照城市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

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实施查处。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视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平安生产管理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监局授权围,对违反平安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的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使用。必须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1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1、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场管理等主要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善于总结经历,完善制度,推进工作。3、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格执行法律政策,决

不允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用,不得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要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展政体制改革,根据^v^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v^(浙政办函〔2021〕35号)、^v^关于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案的复函^v^(浙编办函〔2021〕7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开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主要目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分权工作根底上,进一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围,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建立执法

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的关系,科学界定和规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效措施,构建权责统一、透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主要原则。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视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视处分职能相对分开、监视处分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2.精简统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二、试点容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管理水平,根据《行政处罚法》、《^v^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机编办〔2015〕145号)精神,结合我市相关部门改革意见,制定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思想,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机构、下移执法重心、相对集中执法力量、建立精简高效并适应我市发展需求的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衡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主要原则(一)执法重心下移原则。按照“重心下移、能放则放”的原则,下放行政执法权力,下移管理层级,提升执法效能。市级执法职能和力量向县区,县区执法职能和力量向街道(乡镇)下移,重点解决基层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基础条件差等问题。市级只保留少量

精干执法力量,主要用于承担我市跨区域和重大执法任务的协调监管。(二)统一执法力量原则。按照“区域整合、一层执法”的原则整合执法主体,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区域内综合执法。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多层执法的问题,区域内组建相对独立、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三)执法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统一安排,协调联动”的原则,区域内执法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区域内行政执法属地管理主导作用,灵活运用综合执法模式,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根据执法内容和性质,统一组织、领导,集中行动,分类执法,避免“一窝蜂”执法,实现精、准、快、高效执法。(四)精简高效执法原则。按照“精简机构、高效运行”的原则,精简归并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执法机构,缩减执法机构数量,确保行政执法精简高效。(五)依法推进改革的原则。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既定法律框架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破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三、改革任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范围: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驻衡相关垂直管理机构;桃城区人民政府,冀州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综合行政执法内容:按照法律法规列入行^v^力清单的所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及与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有关的行政检查事项。(一)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1、执法职能和力量向基层下移。按照“重心下移、能放则放”的原则,市本级原则上不再保留执法职能和力量。①市本级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权力清单,所列出的行政执法事项原则上全部下放至桃城区、冀州区、工业新区、滨湖新区。应向其他县市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同时下放;②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同步推进执法人员和编制下沉;③市级确需保留的行政执法事项、编制和人员,应严格按程序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保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确需维持现行工作机制的,在坚持执法内容和力量下移的原则下,按照市政府批复要求实施。2、整合部门内部执法职能和机构。精简整合市级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和力量下沉以后的内部执法机构,实现市级部门内“一个科室管执法”。①部门内多个内设科室具有执法职能的,将执法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设立行政执法科;②部门内部既有内设科室又有下属事业单位执法的,将执法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③部门内设机构不承担执法职能,而是由多个下属事业单位分散执法的,将执法职能向一个事业单位集中。3、设立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①在桃城区、冀州区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接市级下放至区的行政执法事项,综合行使区级政府部

门相关行政执法职能。根据工作实际,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相应的执法队伍。同时将执法力量向乡镇、办事处延伸;②增设工业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法定程序明确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承担市级下放和本区域内原有行政执法职能。同时可根据管理实际,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③依托滨湖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法定程序,明确其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整合市级下放和本区域内原有行政执法职能,集中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同时可根据管理实际,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机制1、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立足于解决我市综合行政执法“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严格落实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之间协调衔接。明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市级保留的执法机构和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三者之间的职责划分,三者之间要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执法、协调、配合的衔接机制,避免相互推诿、多头执法等现象的发生。①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全市重大、跨区域综合执法;及时向市级保留的执法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抄送行政执法等相关文件;指导业务范围内执法内容和流程。②市级保留的执法机构主要协调处理业务范围内的投诉举报,根据投诉举报内容协调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全市重大、跨领域的执法事项。③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区域内行政执法,对重大、跨区域的执法事项按领域汇报市级执法机构。

2、理顺执法与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不能交由行政执法机构行使,明确由行政执法机构行使的执法权,政府部门不再行使。在监管职能和执法职能之间要完善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划转的权力和职责,调整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彻底厘清执法机构和政府部门间职责边界。3、健全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解决妨碍行政执法、暴力抗法、移送司法机关不畅等问题。形成打击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4.完善执法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事权与支出相匹配的原则,统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后,必须同步完善财政和经费保障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按管理权限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罚没票据,罚没收入须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5.健全行政执法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市区政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综合运用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等违法违

规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与社会管理其他主体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6、建立“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形成有效震慑。7、建立操作性强的划转调整机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平稳划转、合理照顾、政策倾斜”的原则,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做好执法职能和人员编制的划转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制定人员编制划转办法;财政部门要制定相应方案对财政体制进行调整,津贴待遇适当向基层倾斜,加强财政经费的监督管理,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的监督指导,完善健全有关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平稳过渡。(三)创新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模式1.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运用传统执法的基础上,市区两级执法机构要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

方式监管,建立科学、规范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不断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高行政监管效能。2、创新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和操作流程。严格落实执法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申诉权和救济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3.创新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财政供养人员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做到职责与人员编制划转同步实施、机构设立与人员移交同步操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执法一线。市区两级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逐步统一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良好形象。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衡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由市编委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相

关单位要科学筹划,周密部署,大胆探索,创新体制,确保改革扎实有效。(二)密切协调配合。机构编制部门要切实做好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支持配合工作,结合我市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内容,扎实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后,原承担执法职能的部门不得再行使统一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的执法职能,仍然行使的,其作出的执法决定无效。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配合。(三)严肃工作纪律。在对相关部门的职能、人员、编制划转调整过程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干预,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我市改革试点任务取得实效。改革过程中对在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不配合、不落实等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积极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省长的讲话精神,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吸取去年我镇xx村火灾事故的教训,本着对党和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的协调、指导、检查及专项整绐工作,有力地保证了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协调发展。

据统计,全镇1―12月份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各类事故主要控制数均在控制指标内,各类控制数均为0。

1、道路交通事故控制为0:2,职工伤亡控制数无为0。3、水上交通控制数为0;4、渔业水上事故控制数为0;5、工业卫生控制数为0;我们的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来,镇党委、政府先后召开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会议、安委会成员例会等18场次,尤其是市委、市政府会议后贯彻省长讲话,组织镇直单位负责人、村两委成员、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对各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分析、有总结、有反馈、有记录。

一年来,我们分别开展了森林防火、易滑坡地段和病险水库、多用途民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交通、矿山、食品卫生、学校、旅游、企业生产、水上交通等十二项专项整治。

其中,对烟花爆竹、3个“旅游黄金周”、液化气、建筑施工、库区渡口、多用途民房消防安全、旅游景点竹筏及春运等十个重点,做到每季度检查一次。

成立了以镇长负总责的安全生产5个专项检查小组,5位分管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做到齐抓共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治,抓好落实,促进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健全管理机构。

三、落实责任制度。

今年,我镇认真依照《^v^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在原有的基础上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负具体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承担分管职责范围内相应的领导责任,各镇直单位负责人及各村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人。

镇直各单位、各村委会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并把责任状的落实情况同年终考核评定挂钩,做到一票否决。对于确实是因工作失误而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将追究有关干部的责任,从根本上解决责任“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一级一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实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四、开展安全检查。

xxxx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陕西东大门建设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发展之年。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督查督办、检查考核、评比排名为抓手,

以执法队伍建设、市容市貌整治、建筑工地管理、村居民建房管理为重点,积极创新管理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执法形象,促进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努力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做出积极贡献。

xxxx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各项工作突出落实“严、细、实、好”四个字。即执法要严、管理要细、作风要实、效果要好。真正做到执行法规严肃,执法办案严谨,城市管理注重细节,力求精益求精,执法队伍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各项工作力求效果明显、亮点不断、领导认可、市民满意。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

1、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今年的学习培训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核心,结合城管执法法律及业务工作,通过分层次、分专业、多形式、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守谋事干事、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信念,增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提升日常管理执法能力、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城管执法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全年对副大队长以上人员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中队长、业务骨干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案卷制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少于1次。

2、严肃作风纪律。要按照十八届^v^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精神,下大力气抓好作风纪律建设。 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队容风纪,严查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端正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要继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作风纪律整顿、检查活动,队列训练、队列会操等形式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全年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2次,作风纪律暗访活动4次,组织1次全系统队列会操。要扎实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严厉杜绝借工作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等问题,落实责任追究。

3、狠抓文明执法。创新城管执法工作理念,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方式,提升日常管理服务水平,始终坚持感情上爱民、措施上为民、程序上便民、效果上利民,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不断研究探讨创新城管执法工作技能技巧,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把群众需求和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每个执法大队至少有1个文明执法方面的工作亮点。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断增强城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督查督办考核考评,全面提升监督检查指导能力。

4、全面加强城管执法稽查工作。从巡查时间、巡查方式、巡查内容、巡查范围、巡查责任等方面不断完善巡查工作机制,从督办处理流程、问题办理时限、考核考评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确保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日常监督不间断,问题处理按时限,考核评比制度化,促使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5、完善市民群众投诉处理机制。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处理流程,重视处理结果,增加满意度测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监督、评议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市民群众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年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98%,回复率达到100%。

20xx年,我局工会在县级机关工会的指导下,在局党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支持配合下,以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创争活动,真正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促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13篇

策建议

摘要:目前我国信息技术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现阶段的综合行政执法既是对行政管理机制的巨大改革,又是对行政管理模式做出的一种深化革新。近些年来,综合行政执法也初见成效,并且积累了一定的宝贵经验。这在后续强化行政效能、优化行政管理环境上均意义深远。但是,在具体推进中,也暴露出一定的问题,尤其是跨部门协作方面还存在很明显的问题,而带给综合行政执法不容小觑的影响。为此,本文研究了综合行政执法强化跨部门协作的紧迫性,并针对其中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仅供参考。

关键词: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大部门制

综合执法改革试点以来已经历三个阶段,目前正处在整合审批服务执法资源下沉街道乡镇阶段。基于基层调研梳理综合执法改革中遇到的职责边界不清、集中处罚事项过多、“小马拉大车”、案件移交不到位、查处取证难、配合保障机制不健全等矛盾和问题,推出优先采取配合大部门制改革的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为主要路径的改革建议,提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职权划转应遵循依法划转、管理权与行政处罚权相统一、执法高效、有限集中等原则,集中与下方行政处罚权要注重适宜性,重点是针对面上的、处罚简单易行的、技术含量不高的、易反复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基层综合执法改革遇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管理与执法职责边界不明,运行不协调

改革划转的是部分行政处罚权,与此对应的审批权、监管权仍旧保留在划转部门。在综合执法改革实践中,行_力行使出现新的不协调的问题:一是管理、

执法分离带来的不协调问题。有的部门认为处罚权转移就是监管权转移,因而只审批不监管的情况时有发生,既加重了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负担,也导致以罚代管。很多管理可以解决的问题,一旦管理和执法分开,监管部门就不再负起监管责任,造成违法情况越来越多。比如偷盗矿产资源,执法权移交后,监管部门基本不再涉足管理,执法局为避免更多违法情况发生,花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管理和执法。二是处罚环节的不协调问题。一部分需要技术手段来确定当事人是否违法的划转案件,执法权移交后,电话及信访投诉也都移至执法局。而执法局执法人员由于缺乏专业资质和技术,又需要发函至监管部门进行认定,监管部门认定完毕,再移交至执法局进行处罚,一来二去造成案件办理时间过长,群众满意度低。三是部门职责交叉的问题仍然存在。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行政处罚权只是一定程度的归并,原来多个部门行使的处罚事项,只是一部分转移给了综合执法部门,还有一些部门的一些事项并未转移,导致部门职责交叉的情况仍然存在。比如户外广告监管涉及规划、工商、城管等部门,垃圾焚烧涉及环保、城管、农业等部门,渣土倾倒涉及城管、水利、环保、港航等部门,容易出现处罚权行使过程中踢皮球的现象。四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够畅通。信息共享平台尚没有真正建立,综合执法部门无法及时获知与执法有关的审批情况,职能部门也不能及时掌握城管部门的处罚资料。上级部门在布置工作、发布文件时,一般都是布置到下级部门,而有关处罚权已经转移给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局不能及时掌握上级的要求。

依靠领导处理协作问题意识强于依赖制度处理问题意识

纵观各地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经验可知,均十分强调领导的推进作用。在国内的国情及行政管理机制下,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事宜无疑需要依赖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的支持。但是,在依法治国机制下,则更需要强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模式,当今的综合行政执法展开的跨部门协作也一样。如果刻意让行政首长负责,要求一把手对综合行政执法亲力亲为,则其实就是重权力而轻法律治理的一种旧思想。如果本能地在工作中向权力、上级转移,则就会对跨部门协作的功能、制度、程序信心不足,而不主动协作,难以正常启动协作程序。同时,部分协作义务单位普遍保护意识过强,明显协作无作为,而且强管理、弱服务的思维也很普遍。

2优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路和建议

与大部门制改革相配合的领域内综合执法为主

现阶段,应采取与大部门制改革相互配合的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改革为主要路径,在具备条件的情况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大部门制下的部门管理领域与部门执法领域直接对应,有利于实现职能有机统一。除城市管理领域之外,这一轮党政机构改革明确了在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五个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也对在城市管理等六个领域实行综合执法进行了确认。六大部门、领域包括的细分行业相当多,执法事项数量很多,自身理顺整合都很不容易。以城市管理领域为例,城管执法事项涉及27个大类908项,涉及中央二十个部门职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实务全书》整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共有800多项行政处罚事项,可见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事项相当多。

政府职能统一原则

整体治理理论强调政府职能的有机统一,并认为这是确保行_力运行顺畅的前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本质在于实现政府职能的整合统一,确保权力运行的顺畅平稳,而不是简单地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增减或撤并。整体治理理论强调政府职能在所属职能部门之间的配置必须遵循职能统一的原则,每一个职能模块必须对应一个大部门制的职能部门。原则上,应当将相同或相似的职能配置给一个大职能部门统一行使,以避免政出多门或多头管理。但是,如果某一领域的职能确实难以由一个部门统一行使,而是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行使的,则必须明确牵头职能部门和协作职能部门,区分其主次,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建立健全跨部门行政协调机制。

强化跨部门协作教育与培训,有效培养跨部门展开协作的意识

就当前的综合行政执法缺失专门的跨部门协作教育与培训的现状,要求各级党委管理部在行政学院、党校等培训机构,积极组织跨部门协作领域的培训班次,并积极研讨跨部门协作领域的依法协作等问题。同时,政府法制部门也需要在年度法制教育中,增加关乎综合行政执法有关跨部门协作的培训教育内容。在综合

行政执法部、业务主管部、别的职能部门也需要自主有序地专门安排培训学习内容。

效率优先原则

整体治理理论认为,评价政府改革是否成功的主要指标,在于其能否切实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否成功,主要取决于能否提高城市综合治理的效能和实现城市公共管理的目标。只有建立统一的职能体系、合理的组织结构体系和权力运行保障体系,才能发挥城市综合治理的整体性效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方法在于优化其组织结构,以提高城市治理效能。可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与整体治理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政府组织结构的优化和权力的运行顺畅,进而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总之,在创新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时,暴露出很突出的跨部门协作方面的问题。所以,针对当前的综合行政执法形势,需要结合跨部门协作的需要及优势,从国内实际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出发,全面创新发展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体制改革方针,以强化跨部门协作效果,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的质量。

参考文献

[1]罗清华,黄术.我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J].2021,34(2):98-101.

[2]吴陈钢,陈启泷.关于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思考[J].机构与行政,2021(1):32-36.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1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深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效劳型、法治型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治理效能,标准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进展制造和谐、稳固、有序的社会环境。二、机构和人员组成成立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XX兼任,设副队长二名别离由XX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共计X人。拟向社会招聘人员X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那么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法记录,违背打算生育受惩罚必需满三年以上,原那么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躯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定劳动用工合同,2021年X月份到位。三、工作范围及职责依照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以下领域行政执法权(要紧指行政检查、行政惩罚、行政强制权)。一、依照建筑业治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衡宇违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治理的行为实施查处。二、依照房地产治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背房地产开发经营治理、物业治理、衡宇治理、房地产经纪治理和商品房租

赁治理规定(资质资格治理除外)的行为实实施政惩罚。3、依照城市治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背城镇市

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实施查处。

4、依照城乡计划及其监督治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背城乡计划治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五、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治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背土地和矿产资源治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六、依照工商行政治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背工商行政治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治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背民政治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八、依照平安生产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背平安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九、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四、工作保障机制一、经费保障。镇财政每一年安排X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治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治理考评的利用原那么;专项工作经费要紧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背八项规定的开支。二、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

队利用。必需严格依照公事车辆治理规定利用,非工作时刻和节假日不得利用公车,且车辆必需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1年X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那么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法队必需制定完善相应的治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执法队必需按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形。

4、机制保障。依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成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一、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给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和县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需严格依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二、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需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场治理等要紧工作,增强巡查排查,成立相关台账、资料,擅长总结体会,完善制度,推动工作。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许诺显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治理利用和执法车辆治理利用,不得显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治理制度,执法队

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利用必需经正、副队长集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15篇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根据《_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5号)、《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苏政发〔2015〕1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5〕93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此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监管职责,完善监督机制,着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等问题,努力构建简约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高新区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以依法授权或委托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执法机构设立,明晰职责边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执法管理体制。

2.坚持精简统一、效能提升。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整合行政执法职能,清理多头执法,调整执法机构,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

3.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稳步推进春江镇、孟河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协同配合市、区两级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充分发挥改革整体效应。

4.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按照“总体设计、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要求,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着眼实际、因地制宜,加强总体规划、明确实施步骤,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三、主要任务

(一)厘清理顺执法权限和关系1.厘清职责权限。厘清我区职能部门执法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执法监管

职责,做好市级行政部门执法事权承接,落实属地执法,推行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目录管理。

2.理顺层级关系。推行扁平化执法,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理清市、区、镇(街道)三级执法职责分工,统一执法层级,文化市场管理等已由市级部门承担执法职责并设立执法队伍的,区本级不再设置执法队伍。积极探索镇(街道)区域综合执法。

3.完善运行机制。实施跨部门综合执法或区域综合执法后,各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与综合执法机构的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

(二)分类整合执法职能和机构

整合行政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处罚权,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一个领域一支队伍”和“一个区域一支队伍”,全区形成7支区级综合执法队伍和2支镇级综合执法队伍的“7+2”综合执法体系。

1.推进劳动保障综合执法。整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就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劳动用工、劳动标准、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理处罚事项,委托区劳动监察大队行使。

2.推进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XX大队更名为XX市XX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整合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在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和市级下放的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城市建设、物业管理、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委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行使。

3.推进公共卫生综合执法。整合区社会事业局在职业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和市级下放的公共卫生(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学校卫生)监督职责,委托区卫生监督所行使。

4.推进农业管理综合执法。整合区农业局在农业、林业、水利、农机、动物卫生、水生动物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委托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

5.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整合区市场_在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委托区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行使。

6.推进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整合区环保局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委托区环境监察大队行使。

7.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整合区安监局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委托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行使。

8.推进区域综合执法。在春江镇、孟河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组建春江镇综合执法局,承担镇域内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组建孟河镇综合执法局,承担镇域内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

(三)探索创新执法机制和方式

1.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按照有权必有责要求,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打造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权责清单,明确追责情形,实行安全、环保等领域监管执法“零容忍”。依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原则,细化审批、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具体责任,实现审批、监管、执法、服务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价、可追责,确保各级政府及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2.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全面建立“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随机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一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

3.健全鼓励举报机制。设立举报平台,重奖举报,建立依社会举报而启动调查的机制。鼓励社会参与监督,畅通公众投诉渠道,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社会管理其他主体的有效街接和良性互动。通过扶持引导、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管执法相关活动。对有重大影响或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建立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1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_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快推进镇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基层治理四平台基础上,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在镇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努力构建执法分工边界清晰、执法队伍统一指挥、执法机制高效协同、执法手段智慧升级的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体系,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和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努力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

2021年底前,着力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强化镇执法队伍的统筹调度、指挥协调。镇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行政执法协调指挥体系有效运行。

2022年底,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到25%以上,与乡镇权力清单和审批许可事项匹配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内容实施范围和步骤。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尽放、分批下放的原则,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赋予试点镇统一行使。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工作实际,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涉及到市容管理、自然资源、市政公用、城市绿化、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20个领域542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涉及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具体内容包括: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2.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4.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5.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6.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7.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

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行业违法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8.发展改革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9.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0.经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1.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2.防震减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3.气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4.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5.人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6.历史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7.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8.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9.林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20.消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除上述领域外,纳入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经市、县政府统一公布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以及地方立法新设或增设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在县政府发文明确划转并公布后,同步赋予试点镇人民政府,由其在所辖行政区域内行使。

执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管理1、机构设置。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原则,整合辖区现有站、所、中队执法力量,成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并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2、人员配备和管理。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以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由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具体安排如下:镇班子分管领导兼任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镇合理调配部分行政编制人员充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并按规定领取执法证。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镇中队部分人员划转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应急管理局及县消防救援大队实行不定期派驻,其派驻干部履行日常监管、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职责。派驻要求为每周至少安排1-2天时间参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同时办公场地定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队所在地。

执法队设置实施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其考核工作由乡镇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有关主管部门派驻的综合执法人员,其编制、人事和工资福利关系保留在县级主管部门,党组织关系、日常工作等其它方面全部纳入乡镇管理,相关负责人由主管部门书面征求乡镇意见,同意后进行任免。

执法指挥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所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基层治理四平台统一指挥协调,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构建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执法+联合执法的基层执法体系。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1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xx﹞5号)和_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委办发〔20xx〕46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快推进镇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基层治理四平台基础上,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在镇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努力构建执法分工边界清晰、执法队伍统一指挥、执法机制高效协同、执法手段智慧升级的“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体系,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和“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努力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一)2021年底前,着力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强化镇执法队伍的统筹调度、指挥协调。镇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行政执法协调指挥体系有效运行。(二)2022年底,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到25%以上,与乡镇(街

道)权力清单和审批许可事项匹配率达到80%以上。二、主要内容(一)实施范围和步骤。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尽放、分批下放的

原则,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赋予试点镇统一行使。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工作实际,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涉及到市容管理、自然资源、市政公用、城市绿化、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20个领域542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事项详见附件)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涉及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具体内容包括: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2.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4.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5.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6.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

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7.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

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行业违法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8.发展改革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9.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0.经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1.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2.防震减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3.气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4.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5.人防(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6.历史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7.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8.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9.林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20.消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除上述领域外,纳入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经市、县政府统一公布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以及地方立法新设或增设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在县政府发文明确划转并公布后,同步赋予试点镇人民政府,由其在所辖行政区域内行使。

(二)执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管理1、机构设置。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原则,整合辖区现有站、所、中队执法力量,成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并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2、人员配备和管理。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以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由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具体安排如下:

(1)镇班子分管领导兼任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镇合理调配部分行政编制人员充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并按规定领取执法证。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镇中队部分人员划转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应急管理局及县消防救援大队实行不定期派驻,其派驻干部履行日常监管、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职责。派驻要求为每周至少安排1-2天时间参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同时办公场地定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队所在地。

(3)执法队设置实施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其考核工作由乡镇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有关主管部门派驻的综合执法人员,其编制、人事和工资福利关系保留在县级主管部门,党组织关系、日常工作等其它方面全部纳入乡镇管理,相关负责人由主管部门书面征求乡镇意见,同意后进行任免。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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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现有行政资源完善乡镇执法体系

[内容提要]一些行政执法工作在乡镇遭遇断层、乡镇政府没有行政执法平台却要“负总责”,这种权责不一致的现象一直困扰着乡镇和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本文对此进行了专题探讨,提出了整合乡镇现有行政资源、创设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完善其执法体系的建议。

主题词:乡镇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建议当前,乡镇人民政府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权责脱节问题,主要体现在:行政执法方面的权责不匹配,或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通俗地说就是:“管得到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到”,而乡镇政府又必须为其辖区内的所有事物“负总责”,这是典型的权力与责任脱节、管理与监督缺位、职责与职能错位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体系设计有缺陷、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不合理、职权与职责的配置不恰当。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一级_所应当发挥的基本功能。如何弥补这些制度性的缺陷、划清乡镇行政执法权限、明确乡镇行政执法责任、加强乡镇行政执法力度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而紧迫的课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乡镇现行管理体制和既有的工作模式,笔者建议在乡镇人民政府中创设一个隶属于乡镇人民政府并由其直接领导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具体思路是:一、整合现有行政资源,创设综合执法机构(一)机构设置利用乡镇现有的行政执法框架体系和既有的工作模式,在乡镇不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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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不增编制、不增人员、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创新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整合乡镇辖区内现有的(包括县级各部门和各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辖区内设置的“七所八站”)具有行政执法和管理职能的机构、编制、人员和财政等资源,通过清理界定法定职责、规范委托执法职权、合理确定协助义务等形式,在乡镇人民政府中创设一个崭新的直属于乡镇人民政府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并由其代表本级政府在辖区内依法行使与其职责相适应的行政执法权。

1、机构名称。新机构的名称可定为“××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大队”或“××乡(镇)人民政府综合监督管理站”等。

2、行政级别与性质。为副科级(或正股级)乡镇行政执法单位。3、内设机构。可根据其监管领域内设:“公共安全监管股(组)”、“市场秩序监管股(组)”、“人口资源环境监管股(组)”和“办公室”等股(组)室;如果整合的机构较多和涉及的范围较大时,其内设机构的数量和名称还可进行相应的统筹考虑。4、编制和人员。为国家公务员(或准公务员)序列,可根据乡镇地域面积的大小和人口数量的多少以及整合机构的数量、涉及范围的大小来设定所需编制和人员的数量。为保证其正常的执法需要,建议平均每个股(组)配备2名以上执法人员;另配备领导职数1—3名,即1名正职、1—2名副职。所需编制、人员原则上可在乡镇现有的具有行政执法性质的编制、人员(包括县级各部门和各垂直管理部门设置在本辖区内的机构中的编制和人员)中整合调剂解决,并将其划归乡镇人民政府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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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村级综合协管员。在各行政村,还可考虑在村“两委”当中设置一名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本村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村级综合协管员”,也可由目前一些地方行政村当中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综治员”改任或兼任。

6、经费保障。在既有的财政体制基础上,整合省、市、县与乡镇现行的财政分配关系,并同时整合县级各部门和各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本辖区内的机构中的财政分配关系,确保新机构的正常运行。省、市、县财政还可在编制部门预算、确定乡镇政府支出基数以及向乡镇政府实施转移支付时与予统筹考虑,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权责落实到位。

(二)法源依据1、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赋予乡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的,乡镇政府应当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权限与执法程序以及具体事项、范围、标准和要求,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责。2、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赋予乡镇政府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责的,可由以下两个渠道来解决:(1)部门委托执法。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可在法定权限内以委托执法的形式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行政执法。即市、县(区)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本机关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乡镇政府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职权,如: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方式等。受委托的乡镇政府要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确定相对固定的执法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乡镇人民政府以市、县(区)行政执法机关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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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在委托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职权。(2)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凡属于_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

权范围以外的事项,在国家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时,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因此,地方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有着一定的立法空间。故建议省级人大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出台有关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也可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地方性规章,授予乡镇人民政府行使与其责任相适应的综合行政执法权限。

鉴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有其相应的程序,需要相当的时间才能完成,故可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以部门委托执法的形式较为主,同时将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工作纳入相应的日程。

(三)监管领域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可在本辖区内的下列领域代表本级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1、公共安全监管领域。主要涉及安全生产、乡村道路安全、船舶安全、农业机械安全、水政、综治等的行政执法。2、市场秩序监管领域。主要涉及工商、产品质量、经贸、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农资、动植物检疫等的行政执法。3、人口资源环境监管领域。主要涉及市政(含村镇规划建设)、土地、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的行政执法。由于各地的情况差异较大,因此,在确定各地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监管的领域和范围时,应当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侧重,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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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上应以能够与乡镇人民政府所负的“总责”相适应为宜。(四)管理职责1、职责。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乡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

责和部门委托执法的委托权限在本辖区内行使行政执法权,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协助义务。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乡镇政府应当履行协助市、县(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义务的,乡镇政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协助执法事项和要求,切实履行好行政执法协助义务。

3、联合执法。市、县(区)行政执法机关与乡镇政府可通过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执法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管辖、案件首接负责等制度,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形成城乡一体、上下结合的乡镇行政执法格局。

4、执法责任。委托机关对受托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应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托乡镇政府行政执法行为有过错的,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后,可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追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委托机关可以解除行政执法委托协议。受托乡镇政府超越委托权限和范围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或将委托的行政执法职权再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乡镇政府自行承担。

二、跟进配套措施,确保正常运转(一)队伍建设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一定的形式,在乡镇现有队伍中选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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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能力强的干部到新的行政执法岗位工作,并通过学习、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注重对其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培养,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其遵纪守法,秉公执法。

(二)制度建设(1)建立乡镇行政执法机构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上级行政执法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具备行政执法机构主体资格的,一律不得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对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实行资格培训和管理,没有取得省级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2)执法公开制度。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代表本级政府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过程中应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事项、处罚标准等内容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3)案件报告制度。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代表本级政府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过程中,对于查处的违法案件必须定期向上级政府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报送备案;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责或委托权限范围的,应立即向有权查处该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报告,并做好对违法人员(行为)的监控。(4)罚没管理制度。对于在执法过程中收取的行政罚没收入,必须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统一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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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执法考核制度。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以及相关委托执法部门应对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制定相关考核办法进行专项考核。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行政执法的事项、权限,并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执法考核办法,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和民主评议,监督、查处、纠正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并与相关责任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绩效挂钩,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三)监督管理(1)开展执法检查。市、县(区)政府_、监察局对乡镇行政执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案卷或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反馈给被检查的乡镇人民政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书面通报,并责令被检查乡镇人民政府限期整改。(2)进行行政问责。市、县(区)政府_、监察局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乡镇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其在执法活动中的越权、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启动追责程序,追究乡镇行政负责人和相关执法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促进乡镇行政机构负责人及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和减少乡镇行政执法中的失误,提高行政效率,确保乡镇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法制化。(3)市、县(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的监督,做到委托规范、指导及时、监督有力、追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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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乡镇政府可建立行政执法检查、违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发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过错,应及时进行纠正。

三、摆上议事日程,适时予以推进整合乡镇现有行政资源,创设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可以说是一种体制上的创新和机制上的创新,它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和运行机制提供了一个重要载体和运作平台,且与党的“_”关于“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和“加快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精神十分吻合,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强烈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尽快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予以推进。(一)从制度设计层面上进行的考虑常言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可是那么多已穿过这个“针鼻儿”的“线”里恰好就缺少了几根行政执法的“线”。国家在建立我国的行政执法体系方面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如:修订了较为完备的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并在编制、经费、设备等各方面长期进行了巨大的投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从广大的农村这个最根本的落脚点上看,它所应有的作用和最佳的效果还没有得到完全的发挥。虽然,从制度的设计上看,我国的每一部行政法律或法规,基本上都有一个与其相对应的机构和队伍做为执法的主体,似乎可以确保这些行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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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法规的贯彻执行,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由于历史上的诸多原因,国家对各个执法主体在机构、编制、投入和管理等方面有着相当大的差异,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例如:一些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机构仅仅设置到县一级就算到了终点,以致于这些行政执法部门的力量始终难以真正达到广大的农村,特别是一些事关民生问题的行政执法如环保、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卫生监督等更是如此。与此相反,一些行政执法部门设置在乡镇的机构,由于其分工过细、职能过于单一,工作任务实际上处于“半饥饿”状态,在“职能法定”的情况下,他们只能扫一扫自己的“门前雪”,并不能兼管他人的“瓦上霜”。而当地的政府空守着许多由各上级机关直接掌管的行政资源却无力将其拢合起来并发挥其潜能,这是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

整合乡镇现有的行政资源,将其改造成一个新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不但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行政资源,而且可以使上述问题迎刃而解。这一变革的主要问题在于:它会牵动一些部门(主要是已经在乡镇建有所、站的部门和其中的工作人员)的利益,需要做大量的动员、解释、说服、教育和协调工作。但实施这一变革又有巨大的优势:无须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即可大功告成,也无须“伤筋动骨”,且“后遗症”小而短,所需的仅仅是政策层面的东西和领导的决策以及各级各部门的具体行动。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少数省份如重庆直辖市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其成功的经验理当为我所用。只要我们做好深入细致的前期调研、研究制定好详尽周密的工作方案、以省为单位做好自上而下的严密部署、各相关部门摆正自己的位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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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齐心协力做好协调配合,这一构想就一定能够实现!(二)从部门执法层面上进行的考虑目前,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在广大农村的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某些通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19篇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地方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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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局:为贯彻落实_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办发【2019】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强贯彻《实施方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实施方案》是全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改革要义,积极稳妥推进本部门本系统改革工作。各地要着力解决交通运输领域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加快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执法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执法监管,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二、全面落实《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一)主动汇报沟通,勇于担当作为

此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最大限度支持,主动与编制、财政、人社、司法等部门沟通,争取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实施方案》,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和《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二)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工作自评报告。(四)2019年12月31日前,报送交通运输执法改革年度总结报告。河北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4月22日

——结束——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20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和人员组成成立XX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长一名由XX兼任,设副队长二名分别由XX兼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XX及社会招聘人员组成,总名。招聘人员条件为: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罚必须满三年以上,原则上以退伍军人为主,身体健康,初中文化以上,签订劳动用工合同,2015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根据县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下列领域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照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个人自建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

管理和商品房租赁管理规定(资质资格管理除外)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实施查处。4、依照城乡规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县安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行政执法权。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1、经费保障。镇财政每年安排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在镇财政管理下,实行单独列支核算、均衡据实拨付、绩效管理考评的使用原则;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队员加班补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其他违反八项

规定的开支。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备的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

政执法队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须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15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参加镇党委政府其他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核;镇执法队必须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行;执法队必须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直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2、认真履职,高效勤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尽职尽责,重点围绕土地、建房、环境卫生、市

场管理等主要工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推进工作。

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决不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以及执法车辆管理使用,不得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法队重要事项、人事安排及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正、副队长集体研究后报镇党委批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根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嘉兴市、舟山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35号)、《关于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浙编办函〔2014〕7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主要目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横向扩大综合执法领域,纵向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范围,构建城乡一体化

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范建设执法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的关系,科学界定和规范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效措施,构建权责统一、阳光透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主要原则。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2.精简统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问题,提高执法和管理效能。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规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二、试点内容(一)试点领域范围。主要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面广量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横向执法领域,延伸执法范围到各镇(街道),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继续行使原经省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公安交通等8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权(盐政发〔2012〕40号已经公布,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下同)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职权的基础上,增加集中行使土地、水行政、安全生产并扩大环境保护等4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具体为:1.集中行使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的18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2.集中行使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河道、水资源、农村供水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的16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3.集中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处罚除外)等违法行为的82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4.扩大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大气污染等违法行为的23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林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等

5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待省编委办批准后,相应划转。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以外,不得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划转的行政执法职权,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

(二)健全执法机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规定重新

制定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建立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镇(街道)中队,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的派出机构,并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完善管理体制。县综合执法局镇(街道)中队实行条块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中队主要负责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任免;行政执法以块为主,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县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考评、行政复议及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项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必要时可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四)严控人员编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主要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的途径解决,在不突破我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改变编制性质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保证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参公)120名为基数,通过优化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即从划转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承担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中,相应划转事业人员编制的途径

解决。具体由县编委办另行研究并专题报上级编办批准。(五)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

法运行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的高效、权威、统一。1.加强配合协作。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合理

划分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权限,公开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流程。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的支持、监督和协调,督促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配合协作规范,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避免产生划转具体行政处罚权后相互推卸监督管理检查责任的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后续监管职责,有关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案件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配合做好提供审批资料、进行技术鉴定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格局。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

督检查的监察,严肃追究部门和个人失职、渎职及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责任人的责任。

2.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联系、互通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许可、监管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作出涉及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的决定,应当及时抄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抄告纪检(监察)和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备案。

3.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并引入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执法监管数据库,通过不定期交叉互查等形式,强化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全面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以及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全面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

4.落实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公安机关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

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的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_、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部署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执法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部门多,调整范围广,全县上下必须要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保持一致。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特别是涉及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调整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改革创新大局为重,积极支持配合,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明确工作职责,合力实施改革。县编委办负责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报批审核,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权责清理和权力清单制定及人员编制调整等工作。县_负责综合行政执法

工作的法制监督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制定行政监督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整中人员划转(选调)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机构人员调整后经费预算划转和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工作。县城管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主动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的衔接,顺利完成职能移交,有效承载相关职责,要主动加强与各镇(街道)的工作衔接,积极承担相关任务。并负责制订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工作等有关意见,县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应执法机构、职责和人员、经费等划转、调整工作。各镇(街道)和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明确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涉及到部门职能和人员编制的调整。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工作纪律,防止职能划转和人员编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监管不力或监管失控等情况。

(四)大胆实践创新。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试点工作中,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创造

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21篇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招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烟台市委办公室、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烟台市县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烟办发〔2017〕7号)和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17〕68号),现就推进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率先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积极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努力构建权责清晰、监管高效、运转协调的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两个相对分开”。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转变执法管理方式,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坚持精简高效、重心下移。合理确定相对集中的行政执法权限,理顺职责关系,整合执法队伍,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效能,加强一线执法力量,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监管缺位问题。

(三)坚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有机结合,统筹谋划,稳步实施,务求实效。

三、主要内容(一)合理确定执法范围,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将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城市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水利、文化市场、旅游等领域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纳入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范围。涉及国家安全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执法职权,不列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结合改革推进情况,逐步扩大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整合相关执法机构及职责,组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正科级规格,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副局长由市公安局1名副局长兼任),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设立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配备大队长1名(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名副局长兼任)、副大队长4名。有关执法职责划转后,原职能部门不再行使。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不再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水政监察大队、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更名为市农业机械服务站。(二)整合执法资源,实行部门或领域内综合执法

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监察、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国土资源、海洋渔业8个领域内,实行由一支执法队伍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不设单支执法机构的部门或领域,由职能部门直接承担执法职责。

1.一个部门有多支执法队伍的整合设置为一支,实行部门内综合执法。(1)将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更名为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整合市交通运输局内设科室及其所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市地方公路管理局、基层道路运输管理所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责,由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承担。(2)整合市环境保护局内设科室及其所属的齐山、金岭、玲珑3个环保所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责,由市环境监察大队承担,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齐山环保所、市环境保护局金岭环保所、市环境保护局玲珑环保所。2.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科室和所属执法队伍同时承担执法职责的,将内设科室的执法职责交由执法队伍承担。(1)独立设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导的副科级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配备所长1名、副所长2名,不再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署。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设科室承担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责交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承担。(2)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科室、直属机构承担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责交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承担。(3)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科室承担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责交由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承担。(4)将市国土资源局内设科室承担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责交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承担。(5)将市海洋与渔业局内设科室承担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责交由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承担。

3.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内设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同时承担执法职责的,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收归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将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承担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责收归市财政局机关,具体由市财政局会计监督科承担。

4.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执法队伍和事业单位同时承担执法职责的,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交由执法队伍承担。

(1)将市劳动监察大队更名为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承担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责交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承担。

(2)将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市种苗站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交由市森林公安局承担。

(三)推进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基层执法体系1.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5个直属中队,14个派驻镇(街道)中队,均为股级规格,各配备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2名,中队长配备副科级干部。其中:直属中队统筹协调辖区内执法力量,分工负责跨片区大案要案的综合执法等工作;各派驻中队负责承担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名称统一规范为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各派驻中队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接受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统一指导和协调,日常执法活动以镇(街道)管理为主,主要包括执法队伍的工作安排、日常考核、执法保障等事项。派驻中队负责人任免征求所在镇街的意见。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履行对执法队伍执法行为的监督和业务考核等职能,做好与职能部门的执法协调。2.各镇(街道)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为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与派驻执法中队联合办公,负责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兼任,副主任由派驻执法中队中队长、派出所所长兼任。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22篇

1.编制城市业态规划。一是对城区业态进行规划,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解决城区餐饮、建材、铝合金等加工铺(店)、汽修汽配、洗车场等零散不规范行为。二是利用春晖路现有经营项目和条件,合理调整规划,对汽修汽配、洗车场进行规范管理,在条件成熟后逐步搬迁至集中经营区。三是规划废旧物品收购点、托运部经营区。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全面取缔城区零散废旧收购点和将城区零散托运部全面搬迁至河西旺平物流中心经营。

2.加快汽配汽修、洗车场建设。一是加快龙神路汽配汽修及洗车场建设速度,二是依据城区功能规划在城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城边各建设一个洗车场,最大限度防止车辆带泥入城,同时将城中零散汽配汽修、洗车店(铺)进行集中经营。

3.建设两处建渣倾倒场。根据日常监管,城区房屋装修装饰产生建渣较多,因城边无固定倾倒场,市民、业主都不愿将建渣运到果山弃土场倾倒,导致在城中、城边随时乱倒,污染道路,增加了管理难度。结合实际和现场考察,建议在河东和河西片区各建一处建渣倾倒场。

xxxx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陕西东大门建设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发展之年。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督查督办、检查考核、评比排名为抓手,

以执法队伍建设、市容市貌整治、建筑工地管理、村居民建房管理为重点,积极创新管理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执法形象,促进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努力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做出积极贡献。

xxxx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各项工作突出落实“严、细、实、好”四个字。即执法要严、管理要细、作风要实、效果要好。真正做到执行法规严肃,执法办案严谨,城市管理注重细节,力求精益求精,执法队伍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各项工作力求效果明显、亮点不断、领导认可、市民满意。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

1、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今年的学习培训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核心,结合城管执法法律及业务工作,通过分层次、分专业、多形式、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守谋事干事、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信念,增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提升日常管理执法能力、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城管执法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全年对副大队长以上人员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中队长、业务骨干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案卷制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少于1次。

2、严肃作风纪律。要按照十八届^v^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精神,下大力气抓好作风纪律建设。 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队容风纪,严查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端正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要继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作风纪律整顿、检查活动,队列训练、队列会操等形式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全年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2次,作风纪律暗访活动4次,组织1次全系统队列会操。要扎实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严厉杜绝借工作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等问题,落实责任追究。

3、狠抓文明执法。创新城管执法工作理念,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方式,提升日常管理服务水平,始终坚持感情上爱民、措施上为民、程序上便民、效果上利民,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不断研究探讨创新城管执法工作技能技巧,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把群众需求和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每个执法大队至少有1个文明执法方面的工作亮点。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断增强城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督查督办考核考评,全面提升监督检查指导能力。

4、全面加强城管执法稽查工作。从巡查时间、巡查方式、巡查内容、巡查范围、巡查责任等方面不断完善巡查工作机制,从督办处理流程、问题办理时限、考核考评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确保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日常监督不间断,问题处理按时限,考核评比制度化,促使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5、完善市民群众投诉处理机制。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处理流程,重视处理结果,增加满意度测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监督、评议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市民群众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年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98%,回复率达到100%。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23篇

(四)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扎实做好治污减霾相关工作。

(六)坚持做好缓堵保畅有关工作。

(七)全面加强户外广告和园林绿化执法工作。

(八)充分发挥建筑垃圾管理所及特检大队职能。

(九)深入推进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应用。

(十)认真履行环保执法等相关工作职责。

(十一)坚持抓好年度城管执法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24篇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字号】赣府厅字〔2015〕8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省编办关于深化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5〕89号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农业厅、省编办《关于深化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深化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省农业厅省编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_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结合中央编办《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工作部署,现就深化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理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机制,规范农业综合执法行为,进一步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消费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的体制不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保障不力等现象,防止和纠正多头执法、分散执法,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农业执法全覆盖,基本形成权责统一、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制。

二、基本原则

(一)归并职能、重心下移。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能,调整归并执法机构,减少多头执法现象;理清层级执法职责,实现权责一致和执法重心下移。

(二)优化配置,规范管理。优化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立,明确其性质、地位和职责;创新综合执法机制,强化监督约束,提高农业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整体推进,上下联动。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与权责清单清理工作、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机结合,省、市、县(区)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上下联动,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分级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实行系统内综合执法。2016年底前,整合省、市、县分散在农业部门及其事业单位的涉及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行政执法职责,交由同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全面实行综合执法,具体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农作物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职责。市、县(区)政府畜牧兽医、渔业部门与农业部门分设的,也要实行综合执法。

(二)完善农业执法体系。省农业厅整合分散在厅内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责,按照“撤一建一”原则设立江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省农业执法监督、指导、协调等工作。市、县两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对现有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责重新界定,规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名称,执法主体名称和权限要符合法定要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执法报案点作用,做好受理群众报案和举报,日常巡查、快速勘察、有效固定证据等工作。

(三)规范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按照编制总额控制、只减不增原则,根据人口数量、农业生产规模和综合执法整合的行业范围,合理核定本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数,保证能满足执法需要。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系统原执法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办法,择优选用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不足的,要尽快补充调整到位。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采取集中轮训、重点骨干进修等方式方法,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关心基层执法人员,提高执法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确保优秀执法人员留得住、有干头。

(四)理清执法机构的职责。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执法检查、生产、经营领域的案件查办以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为主;设区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重点查办上级交办、下级上报、跨本市辖区的案件以及业务指导、督办县级执法工作,协调跨区域农业大要案执法工作;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重在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指导,重点查办上级交办、下级上报、影响重大、跨区域的大要案,直接查办法律法规赋予省级执法的案件。

(五)完善执法工作机制。理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业务部门的关系,将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等职能与监督检查、实施处罚等职能相对分开,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实施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事后监管职能,农业业务部门负责实施规划制定、产业指导、行政许可等事前事中管理职能。将行政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技术检验检测机构不再承担执法职能。理顺农业部门综合执法与工商、质监、食药监、环保等相关部门权责关系,重点理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执法职责分工,确保执法边界清晰。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完善议事协调、日常联络机制,防止有案不

移、有案不立、有案不结。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25篇

对废品进行科学处理及分类以达到再次循环利用的标准,对保护街道日常环境、节约能源和带动社会效益具有关键作用。

当前,街道辖区内现有无照废品回收摊点70余家。由于缺乏长效管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废品造成了严峻的安全与环境问题,亟待城管队伍“花大力,出重拳”。当前,街道废品回收主要面临三大乱象:

一是“搭建乱”,废品回收点多为自发搭建,占道经营,堵塞通道,具有明显的无序化,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与街道正常秩序;

二是“处置乱”,废品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现存各回收站点难以实现规模化和绿色化处置,形成了巨大的、潜在的二次污染源;

三是“管理乱”,回收点多为自行管理,缺乏统一标准与监管措施,各类废品乱堆乱放,造成了严重的消防与环境安全隐患;

对此,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淀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与街道相关工作部署,街道城管队将继续扎实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街道环境秩序与居民生活质量,实现辖区二次资源的高效管理与集中处置。xx年工作部署如下:

(一)整合资源、统一管理。深入走访摸排,整合辖区废品回收硬件资源,对再生资源回收集中处置的“七个统一”等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对废品回收站点行为进行规范,保障街道日常秩序与环境卫生。

深化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一是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标准化创建和标准化回头看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街道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提高小微企业本质安全。组织协调安全中介评估机构,对标准化到期的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二是完善基层“行业片组安全帮促工程”隐患治理体系。以专家引导、安管员跟班、循环检查模式,积极开展企业片组安全帮促活动。加强与兄弟街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安全管理优势,采取“结对帮促”形式,帮助安全基础薄弱的企业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建立企业“行业划分、企业自主、专家指导、互帮互促”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三是深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平台。将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与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等有机结合,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安全生产承诺公示、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信息公开、激励约束、安全警示五项制度为核心的安全诚信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与安全诚信机制挂钩的“黑名单”曝光制度,将“黑名单”作为监管重点对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主体责任。

(一)专题学习,领会改革精神

机构改革之初,加强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学习力度,在吃透弄通上下功夫,深入学习领会省机构改革目标要求,领会改革精神,吃透改革政策、把握改革方向,确保改革目标明确、落实执行不偏。

(二)深入走访,搞好摸底工作

为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先后多次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围绕职能划转、队伍整合和人员编制对农牧、住建、国土、安监等10多个部门进行调研,并认真听取各部门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建议,为扎实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奠定基础。

(三)严格标准,扎实有序推进

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精神,以及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以优化执法职能、整合执法队伍,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为目标,以先易后难、平稳推进为原则,初拟“成熟一项、划转一项”为推进方式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先期划转整合城市执法、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执法、文化市场执法、农业执法、水政执法5支队伍。后期划转整合、交通运输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自然资源执法、卫生健康执法、应急执法5支行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实施方案。现阶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融入城市管理工作,配合县公安、生态环境、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等职能部门开展了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为今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无缝对接、有序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初步确定20xx年度城市管理的工作计划:

1、 全面规划,全民动员,建设“绿色生态示XX县”。

生态文明建设,这是我们县将来重要发展方向,其中重点在节能方面,初步规划两大板块:城市板块和农村板块。明年具体规划:一是以松雅湖片区为中心的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规划;二是以节能降耗的绿色建筑项目的规划,积极推进星沙商务中心及市民中心绿色项目实施。实行新墙材推广应用,还有对清洁能源地热、太阳能的运用要制定政策或制度,鼓励或奖励新建楼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发展到必备条件;三是积极发展绿色城镇建设。

2、 严格把关,提升品位,加大质量安全监管。

鉴于当前我县建设步伐步子大,房产开发频繁,监督力度又不够,为避免千楼一面,万镇同貌现象,我们住建局明年对开发的新楼盘将有建筑风貌、风格要求,质量要求也更高。

一是加大质安监督力度。

①监督队伍自身建设,主要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如自学、邀请专家指导,同时进行反腐倡廉的学习,提高队伍抗腐能力;

②加大处罚力度,只有重罚,才能有令行禁止的效果,提高房屋建筑的质量安全;

③完善准入和清出制度,制订相关标准,即考核制度,对一些不作为的、不讲诚信的企业违反标准或考核不合格的,实行清出,退出建筑行业;

④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住建局要建一个政府投资项目监理库,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桥梁)、水务、交通等四个分库,便于管理,目前相关管理办法与制度已出台,将提高我县施工项目的监理职能,防止监理公司傀儡化;

⑤继续完善招投标制度,我县招标工程项目多,侧重于公平、公正,但没有着重择优,在我局平时管理中发现一些好的单位却不具备明显的优势,从而影响其竞争力。

二是提高城市品位。我县商务中心区(cbd)、产业带、绿化、城市综合体等等方面规划和发展都很好,但在建筑风格上,与很多城市有差距,早期一味追求建筑数量,未注重建筑品质和特色,感觉走到哪都差不多,在人们心中留不下什么深刻的印象。在住建审批过程中,将在建筑风貌、建筑质量上严格把关。

3、 积极引导,规范管理,提高住建服务水平。

20xx年,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发展繁荣文化市场为核心,深入开展“文化执法服务年”活动,以人为本、倾情服务,全力打造文化执法的新名片。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在第三个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到来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守法经营的意识,让全社会参与文化市场监督,维护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二、继续建立完善文化市场经营业户档案,做到每户一档。档案内容除文化经营业户基本情况外,还包括消防安全设施及安全检查情况、违规经营及受处罚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经营业户信誉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全县文化市场实行分区划片管理,每个文化市场经营单位都有固定的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业户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到人,更新管理理念,增强监管服务意识。

四、创新执法模式,注重从日常管理中发现线索和寻找规律,总结经验,主动上门服务,与经营业户建立友好关系,工业滤布变“执法管理”为“执法服务”。帮助规模小、档次低、效益低的业户解决困难。扶持规模大、效益好的业户扩大生产规模,创新发展。

五、研究制定20xx年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县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会议。

六、强化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培养一批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严明、身体健康、心态良好的文化执法队伍。一是开展“执法服务问计于民”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干部群众,重点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群众,公开征集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思想观念、工作方法、政策措施、制度保障、载体平台、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是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想结合,全面、细致的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文化市场法律法规,提升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三是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执法培训活动,并定期到周边先进区县学习。

八、开展经营业主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在20xx年年检换证前,举办全县所有文化市场经营业主法律法规培训班,向广大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宣传涉及文化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运作规程,教育引导其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培训班结束后,分别与各经营单位法人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并对受培训的人员发放《从业人员合格证》。

xxxx年是学习贯彻落实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陕西东大门建设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发展之年。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督查督办、检查考核、评比排名为抓手,

以执法队伍建设、市容市貌整治、建筑工地管理、村居民建房管理为重点,积极创新管理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执法形象,促进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努力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做出积极贡献。

xxxx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各项工作突出落实“严、细、实、好”四个字。即执法要严、管理要细、作风要实、效果要好。真正做到执行法规严肃,执法办案严谨,城市管理注重细节,力求精益求精,执法队伍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各项工作力求效果明显、亮点不断、领导认可、市民满意。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

1、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今年的学习培训要以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核心,结合城管执法法律及业务工作,通过分层次、分专业、多形式、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守谋事干事、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信念,增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提升日常管理执法能力、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城管执法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全年对副大队长以上人员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中队长、业务骨干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案卷制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少于1次。

2、严肃作风纪律。要按照xx届^v^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精神,下大力气抓好作风纪律建设。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队容风纪,严查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端正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要继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作风纪律整顿、检查活动,队列训练、队列会操等形式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全年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2次,作风纪律暗访活动4次,组织1次全系统队列会操。要扎实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严厉杜绝借工作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等问题,落实责任追究。

3、狠抓文明执法。创新城管执法工作理念,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方式,提升日常管理服务水平,始终坚持感情上爱民、措施上为民、程序上便民、效果上利民,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不断研究探讨创新城管执法工作技能技巧,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把群众需求和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每个执法大队至少有1个文明执法方面的工作亮点。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断增强城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督查督办考核考评,全面提升监督检查指导能力。

4、全面加强城管执法稽查工作。从巡查时间、巡查方式、巡查内容、巡查范围、巡查责任等方面不断完善巡查工作机制,从督办处理流程、问题办理时限、考核考评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确保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日常监督不间断,问题处理按时限,考核评比制度化,促使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5、完善市民群众投诉处理机制。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处理流程,重视处理结果,增加满意度测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监督、评议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市民群众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年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98%,回复率达到100%。

20xx年,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和谐城管”为目标,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市容市貌整治为主线,以查违拆违为重点,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使我县城管执法各项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26篇

1、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地区党委政府安监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现场安全管理,完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强化事前预防性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

2、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业行业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强化“打非治违”。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促使各企业依法依规抓好安全生产。

4、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人员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5、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安监干部教育培训,大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台帐,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提高案卷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安监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一是继续加强对全区城管队伍的教育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针对城市管理顽疾,积极探索新举措,科学制定有效的长效管理办法,从而巩固整治成果、促进日常管理、提升管理层次,根本上减少“整治—反复—再整治—再反弹”现象的发生。三是积极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实行精准、高效、协同管理的新型城市管理模式,对整治工作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判,提高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通过数字城管发放联系单的形式,明确城管委成员单位职责,有效提高整治工作的效果。

二、以实事工程建设为抓手,努力为百姓做好事实事

一是优化环卫收运体系建设,新建改建公厕6座,新增各类环卫车辆20辆。二是对城区主干道、中心区域实现景观亮化提升,努力提升城市夜间形象。三是对g312沿线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四是着手公共自行车五期建设,完成中心城区30个、乡镇板块25个站点建设,投放1250辆自行车,进一步实现我区公共自行车的全覆盖。

三、以创建创优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各板块管理水平

一方面继续组织、指导各乡镇板块开展市级示范路、示范社区、“红旗街道”的创建评选工作。另一方面制定区级示范路评比标准,推动各板块创建示范路工作,以创建促管理,突出示范效应,带动城市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以制度管人,不断提高全局作风效能

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不懈做好作风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培育力度,全面提升城管系统的队伍形象。

五、下沉执法力量,配强基层执法队伍

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沉”的原则,积极推进执法权下放工作,继续向基层派送有编制的执法队员,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提升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深入一线,关心基层实际情况,努力为基层解决队员能力不足、执法装备不完善,队伍不稳定等实际问题。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和谐平安的奋斗目标,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二、工作任务

2、加强跟踪歌舞娱乐场所管理。结合整治歌舞娱乐经营场所专项行动,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对管理人员,歌舞娱乐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场所负责人以及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大日常管理力度,逐步规范的经营活动,推动娱乐产业依法、健康发展。

3、开展“打假维权促发展”执法行动。在已经开展的。图书、音像等文化市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以检查关系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图书出版物、电子出版物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销售盗版音像、图书等不法经营行为,查市场,堵源头,提高我区出版物正版市场的占占有率。对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违法经营者,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迁就。

6、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文化市场平安有序、繁荣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xx年社区城市管理工作以”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在黄桷坪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在街道城管办的具体指导下,大力开展卫生社区的创建活动,实施预防控制四害工作,创建健康家园,营造健康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群众文化卫生素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作出更大的贡献,为此,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做好环境卫生及健康教育方面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节日及宣传日,组织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宣传活动,提高辖区群众爱护环境的认识。

二、健全各种制度,以创建和谐合格社区为标准,完善各种资料。

三、成立社区环境卫生监督队,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加强检查督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辖区的环境卫生,增强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四、继续坚持评比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清洁工和保洁人员的管理,落实责任,定岗定人,定楼院,努力做到社区内环境优美,绿化优良。

五、定期出刊有关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城管卫生的板报,利用各楼幢宣传栏张贴各时期中心任务的标语,造成宣传声势,提高居民群众的爱国卫生认识。

六、利用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广泛组织辖区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利用爱卫日、世界无烟日、全国爱牙日等各种时期,主动组织群众开展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等健身活动。

七、认真做好春、秋两季的灭鼠活动,按期完成鼠药的发放。

八、调整充实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开展社区居民群众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

九、继续开展第五轮全球基金爱滋病项目工作,主动宣传,通过各种会议、活动发展更多的流动人员中的同伴教育员,提高居民预防爱滋病的认识。

十、加强协调,增加与辖区物管、单位的沟通,并对他们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十一、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对不同时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在这一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工厂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不少安全隐患,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工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管理工作永远没有终点,在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我工厂将根据实际,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抓下去,以确保全工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因此,明年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根据我工厂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把我工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我工厂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2、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车间都要与工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员工、尤其是生产一线的生产和安全管理人员,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3、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按规范完成厂区安全设施的布置工作,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确保安全经费富足、到位,同时把安全工作的关口前移,立足防范,狠抓“三违”行为;

4、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文化素质,强化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安全整治措施的落实;

5、加强我工厂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在企业中全面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技术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和员工队伍;

6、加强我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每月组织一次工厂全体人员的消防演练,为“提高我工厂发生火灾后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工厂财产损失”提供保障,同时在厂区范围内按要求安装足量的消防设施,加强重点防火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做到勤巡逻、勤发现、勤解决,以消除各项消防隐患;

7、认真按照工厂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进行安全例会,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各类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8、加强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严防特种设备带病作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永远都没有终点,我工厂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抓好工厂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创造一个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而不懈努力。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27篇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全县各乡镇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但由于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尤其是政府监督方式单一、监督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等原因,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随意执法、执法不公和违法不究等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党的x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深刻把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督促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是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保证行_力正确行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站在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使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防止和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确保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正确实施,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项等,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执法检查和开展专项调查。对执法检查和专项调查报告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作出处理。

(五)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形成的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整改建议进行研究处理,并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部门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切实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和“以罚代刑”现象,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

(七)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协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监察协作与配合。政府法制机构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违反廉政规定、失职渎职等线索的,应当及时通报行政监察机关。

(八)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形的,政府法制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暂扣或吊销行政执法证、建议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并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点。各乡镇政府及部门要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真正放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和支持本地、本部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必须有一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使其设置和人员配备同本地、本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任务相适应。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开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三)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x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四个x”实现“四感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28篇

(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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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实施方案

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补齐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推动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向乡镇延伸。根据《_中央_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37号)和《_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发〔20XX〕36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城镇环境为目标,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从根本上扭转城市管理在基层乡镇缺位现象,为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二、工作机制和执法主体按照属地管理为主,城管执法为辅的原则,推行“乡镇吹哨,城管报到”共治共管机制,由市城市管理局抽调执法力量,配合乡镇政府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基层治理新格局,推进乡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执法区域

参与配合管理执法区域为乡镇政府驻地主要商业街区、农贸市场等,并逐步向乡镇全域延伸。

四、工作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围绕乡镇街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执法人员配合乡镇政府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影响镇(乡)容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二)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商亭等其他设施,影响镇(乡)容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三)对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四)对在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张挂、张贴宣传品等行为进行制止纠正;(五)对不按规定地点、方式冲洗车辆,造成污水漫流、遗弃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六)对擅自在道路上设置斜坡、台阶等影响镇(乡)容或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圈占道路、公共场地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七)对街道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八)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乡镇的执法行为(涉及部门为执法主体,文书票据由涉及部门出具),市城市管理局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协助。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等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宣传乡镇综合执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引导公众参与监督管理,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知晓率。(三)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借助城市管理向乡镇延伸的契机,加强镇(乡)容秩序管理,打造规范有序、环境优美的镇(乡)环境;_门在接到涉嫌拒绝、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处、有责必究,加大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城市管理执法权向乡镇延伸提供执法保障。(四)强化机制保障。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下沉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建章立制,严格管理,确保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经费保障,依法落实下乡补助等政策,确保乡镇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乡镇执法改革工作计划表 第29篇

为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X办发〔X〕54号)、市编委《关于印发〈X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编〔2017〕17号)和市编委《关于〈X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X编〔2017〕23号)要求,现就推进我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重点,积极推进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为建设宜业宜居宜游宜学的新X提供坚实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保障。

——坚持“两个相对分开”原则。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转变执法管理方式,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坚持权责一致、精简高效原则。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政府执法权限,理顺职责关系,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队伍,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效能,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问题。

——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县级政府主体作用和管辖优势,加强一线执法力量,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监管缺位问题。

——坚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原则。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等有机结合,统筹谋划,稳步实施,务求实效。

二、县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全面推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整合相关执法职责和机构,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县城市管理局牌子,作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执法机构,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权,并承担法律责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不再加挂县城市管理局牌子,城市管理相关人员编制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具体执法工作。按照“编随事走、人编同调”的原则,将相关领域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并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执法中队,派驻各镇(街道)、X经济开发区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整合的执法职责范围: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房地产、建筑业、商务等7个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境保护(噪声污染、大气污染等方面)、工商管理(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方面)等2个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整合的机构: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管理。

(二)扎实推进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单设执法队伍的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卫生计生、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7个领域,将行政执法职责统一归并到一个执法机构,实行部门领域内一支队伍执法;其他设有专门执法队伍的领域,将执法职责划归部门(单位),相关执法队伍不再保留;未单设执法队伍的,由部门(单位)直接承担执法责任,不再单独设立执法队伍。通过推进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有效解决执法权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调整整合的机构:1.撤销X县粮食执法稽查大队,整合县_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由县_监督检查科承担。2.X县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不再挂X县节能监察大队牌子,整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力科承担。

3.X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国土资源局(X县不动产登记局)管理。整合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和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4.整合X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X县交通稽查站,组建X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交通运输局管理。整合县交通运输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和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5.X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整合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和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6.X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农业局管理。整合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和县渔业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和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7.整合X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X县计划生育调查大队,组建X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整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及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8.X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整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及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9.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与X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合署办公,由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重管理。整合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及相关执法人员划入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X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三)健全完善镇(街道)综合执法体系。1.搭建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派驻镇(街道)执法中队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其业务工作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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