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清廉村居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

根据省《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州《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基层延伸,向每个党组织和党员覆盖,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推动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四清四廉”工程,努力打造xx清廉村居生态系统。到20xx年末,全县清廉村居建设制度机制建立、成果初步显现;到20xx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村风民风淳正向善、自治法治德治环境优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xx年,全县清廉村居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成为新风尚,清廉深入人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党建引领,实施“清正奉廉”工程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档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民族、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守好基层意识形态阵地。抓好“道德讲堂”推进德治建设,巩固“律师进村”法治成果,完善党建统领,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稳妥开展行政村优化布局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推进组织融合、生活融合、法治融合、解决好村庄“空心化”、村级经济实力不强、带头人难选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好党小组长,推行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民小组长。强化农村党员分类管理,推行有职党员定岗履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3、选优配强村(居)主职。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健全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届期履职规划+年初实事承诺+年底述职考核”制度。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书记论坛”,定期选派农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持续向脱贫村、易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基层组织涣散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用活驻村尖刀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指导和帮带作用,推动村(居)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机制,打通村(社区)干部提拔晋升渠道。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村(社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规范实施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落实落地。创新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严禁新增村级债务,逐步化解现有村级债务,20xx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清零,其他村完成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各乡镇党委)

(二)推进阳光村务,实施“清源固廉”工程

5、落实村(居)事务公开。厘清村(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全覆盖,设置村(社区)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推动村(社区)事务智慧化“阳光运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三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6、严格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账镇管制度。实现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利用湖北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加大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县经管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7、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建优建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科学制订“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的要求,推动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管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积极开辟线上线下“小微权力”公示专栏,做到阳光晒权。推进“大监督”格局形成,各级政府及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监督向村(社区)下沉,形成监督合力。(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村级清廉村居年度工作计划 第2篇

(一)、注重教育培训,力求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有新进展。

1、继续加强对镇村纪检干部的培训。以新桥村新安花苑小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为契机,召开镇、村纪检小组建设现场会,请区纪委相关领导讲授村纪检小组如何履职尽责。进一步增强纪检干部的“五种能力”三是村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监督到位;四是村民党员代表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态度、方法、作风的意见、建议收集梳理,向两委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五是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评议到位。

(三)、注重制度建设,力求在源头治腐工作上有新气象。

2、对村纪检小组参与村党务、村务、财务工作机制开展探索,研究出台保障村纪检小组全程监督的刚性规定。具体做法是:村纪检组织实施监督“五个到位”。一是民主理财到位,每季度集中审核一次村级财务收支账目;二是村资产资源处理参与决策到位,凡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必须征求村纪检小组意见;三是村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监督到位;四是村民党员代表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态度、方法、作风的意见、建议收集梳理,向两委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五是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评议到位。

3、进一步完善镇纪委委员联系村定期走访制度和村纪检小组“五个一”的纠风工作制度。(每季度收集上报一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汇总,每季度上报一件以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每名村纪检监督员联系一户以上的农户,镇纪委每季度选取一个以上的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办整改,每季度通报一次纠风工作的情况)年末进行考核,结果与村两委干部的二次待遇分配挂钩。

4、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一是严格实行“五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管钱管物管人等重要岗位公职人员的监督,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三是完善并执行各项制度,如:“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主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积极推进公共权力透明、规范运行

(四)、注重教育防范,力求在廉政文化建设上有新建树。

5、进一步完善“大宣教”格局,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以全社会对腐败现象“零容忍”为核心的廉政文化建设,邀请检察院、法制局等法制部门领导、专家讲授法律知识,通过灵活的方式、活生生的正反案例,使党员干部认清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

6、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六进”工作。以今年重点武装新桥村、子陵村、幸福村、南桥村等8个村的廉洁文化示范点为基础,以新桥村新安花苑小区和子陵村左家湾为阵地,以廉政文化“六进”为抓手,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夯实廉洁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形成共建廉洁强大凝聚力。

(五)、注重惩治腐败,力求在案件查办工作上有新突破。

7、切实抓好信访举报工作,畅通案源主渠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和统一办信接访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访案件督办和通报制度,实行信访主办人、责任追究制。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构建农村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解决农村重大事务“上级监督过短、下级监督过软”问题,为打造“牧歌小乡秀美XX”提供和谐稳定的农村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就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清廉村居”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一批廉洁履职形象好、阳光村务执行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清廉村居”,让全乡村居学有榜样、追有方向、干有标杆,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努力实现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能力增强,“小官贪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推动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标准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居“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年内未出现违反《中国_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群众对村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90%;村“两委”班子通过“三述一评”等方式,主动接受村民监督,村民代表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满意率不低于90%。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保障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村务办理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村情月报”制度,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向外出务工人员、社会各界公开村情事务,全面接受监督。群众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由乡代管,村报账员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村级债务化解的相关规定,切实规范村级债务化解行为,确保债权应收尽收,未违规新增村级债务。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列席村“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对村居“两委”以及村监委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委正常开展对村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0%。在“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和扶贫救济等方面年度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五)事业和谐发展好。村干部在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上起着“领头羊”的作用,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强,群众满意率90%以上。村民热心公益,助人为乐,妥善解决邻里矛盾,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年度未发生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无集体上访、重复越级上访,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稳定事件。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党员干部引领农民群众创业致富,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总量在全乡处于上游水平或增幅处于前列;村民人均收入处于本乡上游位次或增幅处于前列。

三、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建立档案。在全乡7个村大力开展“清廉村居”活动,20XX年计划在全乡建成1-2个“清廉村居”,今后年度根据建设情况可适当增加。乡党委、政府将按照“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要求,综合分析,严格标准,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精心挑选1个村作为“清廉村居”示范点进行培育,名单于每年4月底前报乡纪委汇总后建立档案。

(二)制定方案,稳步推进。村党支部将对照“清廉村居”建设要求,针对建档村居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创特色、出亮点、见实效的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清廉村居”。要鼓励建档村居因地制宜丰富特色内容,开展自选动作。每年年中,由乡纪委组织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培树典型,强化激励。每年底,由乡纪委组织对建档村居进行总结,将符合“五好”要求、得分靠前的村居确定为“清廉村居”示范点。同时,将“清廉村居”建设情况列入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被确定为“清廉村居”示范点的所在村予以加分。

(四)总结提高,辐射引领。乡党委、纪委及时对“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激励先进、弘扬正气,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提高全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今后每年建设一批新的“清廉村居”,同时对已确定的“清廉村居”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清廉村居”建设标准的示范点予以取消,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对所在村予以扣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乡党委政府专门成立由纪委、组织、财政、农业、民政、信访等科室人员组成的XX乡创建“清廉村居”活动领导小组。乡纪委为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制定创建“廉洁村居”活动实施方案和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经常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职能科室责任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党支部要担负起全面领导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乡纪委要牵头抓好“清廉村居”建设组织协调工作;乡纪委要抓好村监委规范化运行;乡组织口要抓好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乡宣传口要大力营造“清廉村居”建设的浓厚氛围;乡民政口要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乡农经口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乡农业服务中心等科室涉农资金监管部门要分别抓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三)务求工作实效。乡各村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以“清廉村居”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通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清廉村居”建设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过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

(一)建立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新机制。

县、乡分别成立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决定》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五年发展规划,确立发展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考核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采取“六抓”,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抓学习,贯彻一条主线。把党的xx大精神贯穿到基层组织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工作环节。抓调研,推广一批成果。如大力推广村级班子“动态管理”等先进经验。抓示范,树立一批典型。如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培养“双示范”典型。抓机制,健全一套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抓试点,总结一批经验。如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进行“双培养”试点,在党员民主评议中试行“票决制”等。抓落实,形成一种模式。努力把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创新工作载体,激发基层党组织工作内在活力。根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形势任务的新要求,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并积极进行总结和完善,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开展以“领导联点、支部联建、党员联帮”为主要内容的“三联共建”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构建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新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围绕保持和发扬员的先进性创新活动载体。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结对帮扶、为民办实事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当实践“xxxx”的带头人。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效。建立以“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围绕创_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探索实行以农村工作片设立党总支、“支部+协会”、村村联建、村企联建等党组织设置形式,进一步激发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围绕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要管党原则和从严治党方针,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创建责任机制,明确县、乡、村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四是创新工作途径,着力抓好配套组织建设。建设好村级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配套组织。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一室多能”的作用,切实完善村级管理体制,增强村级组织的整体功能,为村级配套组织解决好活动阵地、活动经费及配套组织干部的工资报酬等实际问题。五是创新工作作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落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落实工作机制,建立起层次清晰、责任明确、上下贯通、具有较强约束力的抓落实机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全县所有村(社区)按标准创建,达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评选示范村(社区),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3个清廉村(社区)示范。

今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1个、市级示范1个、县级示范20个,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开好局起好步,为清廉XX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和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

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建设达标升级,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抓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廉长廊等建设。

(二)强化清廉班子建设。

提升干部综合能力。

加强对村居

”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德能配位”。

发挥驻村工作队助廉作用。

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为骨干,组建村居清廉建设宣讲队,以”筑堡工程”为抓手,助力”清廉班子”。

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

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清廉建设主体责任。

探索建立村居主职干部廉洁档案、”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妇女议事会廉洁管理制度,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

强化廉情考核应用,探索”工作作风、岗位风险、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等廉情指数评估,并计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对村干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村(居)民全员监督相统筹衔接,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

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集体”三资”监管。

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日常监督,开展村居财务规范化情况检查。

加快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一办法一方案三规则”,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

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做到”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经济合同”常态化。

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村社”三分离”改革试点,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

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控力度,力争无债务村达到160个以上。

(五)促进村风民风清醇。

架设干群连心”桥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筑堡工程”相融合,深入拓展”两个幸福”建设,积极开展”廉政夜话”;有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

依托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群,打造屈原廉洁文化长廊,新增屈原廉洁文化小景,举办”屈原勤廉诗会”,丰富端午文化习俗,夯实弘扬屈原廉洁文化的群众基础。

大力传承弘扬屈原廉政文化。

运用多媒体展示屈原廉洁文化,讲好屈原廉洁文化故事和XX本地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赋予屈原廉政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擦亮屈原廉洁品牌,涵养屈乡清风正气。

(六)狠抓清廉环境建设。

坚持建设清廉环境和美丽乡村并举,着力做好清廉村居内外环境两篇文章。

围绕”绿净齐富厚和”,开展”醉美‘姊'归·最美庭院’创建;围绕”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长效化。

努力实现”清廉村居”从政治建设到组织生活,从管事理财到资源整合,从家风村风到文明实践,从经济发展到人居环境,全面覆盖、系统治理,让”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机制活力。

44 号),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居)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实施〈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进一步加大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力度,健全公开组织,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清廉金华打下坚实基础。二、村(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村(居)务公开主要按照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大类进行公开。(一)党务公开:1.党组织基本情况,联村干部、第一书记、班子成员及分工情况;2.村党组织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3.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4.发展党员、党费收缴、评先树优、民主评议、纪律处分等情况;5.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6.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结果。(二)村(居)务公开:1.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落实;2.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临时救助、救灾救济、优抚优待等落实情况;3.各类涉农补助和民生补贴财

政资金、扶持农业开发和资助村集体等政策的落实情况;4.宅基地的使用方案;5.种粮直接补贴、购置农机具补助等;6.村(居)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7.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村(居)民小组长、村民(社员)代表换届选举方案、程序、选举结果等;8.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9.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成员的辞职、罢免和终止情况,村(居)民代表的变动情况;10.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11.兴修道路、桥梁、水利、村庄改造等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1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招标和投标方案;13.集体土地、房屋、林地、鱼塘等集体资产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情况;14.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情况;15.涉及村(居)民利益,村(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三)财务公开:1.村(居)集体债权债务情况;2.村(居)集体经济所得收入及使用情况;3.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4.社会各界支持农村建设项目、各项资金及使用情况;5.村(居)财务的预算和决算;6.征用、征收土地及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7.村干部基本报酬情况;8.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9.集体经济审计结果。村(居)财务必须做到逐笔逐项公开明细账目。三、村(居)务公开的时限、形式及程序

(一)严格公开时限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村(居)委会干部的年度考核、民主评议,以及其他以年度为执行时间的事项,在确定或评议后半个月内予以公开;常规性的村(居)集体财务收支、收缴的各种费用,村(居)干部管理以及其他例行性的工作,按季或月公开,每季度的首月上旬公布,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应当每月公布一次,在每月上旬公布;村集体企业承包、工程招标、宅基地分配、优抚和救济款物发放等临时性公开内容,应在确定后半个月内予以公开。各种难以预计的事项、特殊情况以及村民反映强烈、要求尽快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随时公开。(二)丰富公开形式坚持注重实效、便民的原则,采取定期公开与灵活公开相结合,文字公开与口头公开相结合,线上公开与线下公开相结合。推行主题党日公开唱帐做法,由村党组织书记在主题党日活动上向全体党员清单式公布上月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经党员质询审议后向全体村民公开。主要形式有:1.村(居)务公开栏公开。要在群众聚居、方便观看阅览的地方设立固定公开栏公开,做好最常用最基本的公开形式;2.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公开;3.工作简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公开;

4.大力推广智慧社区、“智慧钉办”、“村务通”、农村集体“三资”智慧监管系统、“清廉智治”监管平台等数字化工作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钉钉等新媒体实现即时公开,同步公开。(三)规范公开程序按照提议—审核—公开—反馈—归档的程序进行。1. 提议 。村(居)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政策法规,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整理好需要公开的资料。2. 审核。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务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经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后公布。3. 公开 。村(居)委会根据公开内容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按规定时限进行公开。4. 反馈 。村(居)委会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及时并做出答复。5. 归档。把公开的情况、收集到的村(居)民反馈意见、村(居)委会的承办情况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情况整理好资料,一并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四、村(居)务公开的监督机制(一)群众监督。村(居)民对村(居)务公开事项有疑问的,有权要求村(居)民委员会解释答疑;对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事项或公布事项不真实的,村(居)民有权向乡镇(街

道)或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将村(居)务公开情况列入民主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在乡镇(街道)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二)组织监督。监督村(居)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是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责的重要内容:参与研究、安排村(居)务公开工作;审核村(居)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受理村民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和投诉,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及时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居)务公开督查情况。(三)上级监督。县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各村(社区)的村(居)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受理群众对村(居)务公开的投诉和信访,实施必要的调查处理并向信访人反馈。(四)审计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对村(社区)集体财务、干部等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及时公开。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接到村(居)民反映村(居)务公开不及时或公布事项不真实的,应当在二十日内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经查证确实有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要坚持把村(居)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牵头,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配合作用,形成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局面,共同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形成良好氛围。各地要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对村(居)务公开的审查、监督机制,避免出现村(居)务公开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各地要积极引导村(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形成村(居)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典型示范引领。各地要以数字化改革和智慧社区建设为契机,在村(居)务公开数字化上下功夫,结合城乡社区治理智慧平台,探索村(居)务公开数字化创新举措。各地要开展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培育工作,每个县(市、区)培育 10 个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通过选树一批可看可学的典型,为清廉村居示范单位建设打好基础,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四是强化检查指导,确保工作实效。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各地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对不按规定公开村(居)务或公开不规范

的村,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确保村(居)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本意见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源头防治,强化基层党员干部规矩意识,规范基层_小微权力运行,推动基层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建立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时间,实现乡村村务清、规矩明、干部廉、乡风正的目标。具体分为三个阶段:2021 年至 2022 年为清廉乡村建设基础年,主要任务是规范基层_小微权力_,列清与基层有关的事项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信息化监督系统,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配齐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2023 年至 2024 年为清廉乡村建设深化年,主要任务是持续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公开的规范化、

监督的常态化和_三资_管理的制度化。2025 年为清廉乡村建设巩固年,主要任务是巩固公开、监督和_三资管理等工作成果,总结清廉乡村建设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清廉乡村建设质量。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政委:XX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纪委委员驻村干部各村(社区)支书 清廉乡村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负责清廉乡村建设的日常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 1、厘清权力事项清单。梳理基层单位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事项,主要包括民生领域重大事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财务管理、危房改造、社会保障救助、教育卫生、惠农补贴、宅基地规划和服务村民等事项。对每项权力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范围界定、办理主体、办理方式、时限要求、纪律规定等,建立制度予以明确,确保权力依法合规、边界清晰。

2、固化运行流程。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对照村级权力事项清单和相应规章制度,明确重点事项的办理步骤、承办主体、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等,绘制乡村权力运行流程图,提高权力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村级事务的办事效率,规范审批流程,做到_只跑一次_。

3、实行动态调整。建立权力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权力事项清单和运行流程制定并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废、改、立、释等情况,及时对权力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定期对村级权力事项设定、运行流程、廉洁风险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完善,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_笼子_。

4、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将_小微权力_清单内容、办事流程、办理要求等进行公开,便于基层干部执行和党员群众监督。严格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内容要按照《中国_党务公开条例(试行)》《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条款规定,结合各村(社区)的实际,突出将财务收支、补贴发放、低保社保、危房改造和乡村振兴项目安排、资金使用作为公开重点,利用微信监督服务群、各组小群等新媒体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5、规范公开时间及程序。各村(社区)党务、村务中的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涉及党员、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明确每

月 10 日为_党务村务公开日_公开至阳光_三务_栏中。公开内容提前上报镇党委和人民政府,XX 镇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备案留存,并督促所辖各村做好公开公示工作。镇党委按照不低于 10%的比例进行抽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相关规定,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提高部队伍素质,提升全局工作人员工作效能,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抓责任、健机制、重教育、强监督,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现制定20xx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村级清廉村居年度工作计划 第3篇

根据省委、台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清廉村居建设成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和党员群众廉洁意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清廉xx”的战略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制约和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重点,实施以“一二三四”为建设路径的工作举措,即:创建一批标杆、推进二个应用、开展三大行动、健全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基础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具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创建一批标杆

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以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建设为主打品牌,同时突出各地的“清廉特色”建设,统筹运用好党建示范村创建、星级文化礼堂评比、民主法治村建设等工作成果,促进相互融合,着力培育一批典型性、引领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带动清廉村居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释放叠加清廉效应。(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各镇)

(二)推进二个应用

(三)开展三大行动

一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行动。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聚焦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督促村级权力在权力清单和规定流程范围内运行。开展全市63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xx年度账务各镇(街道)间交叉审计,对个别问题突出、群众有反映的村社进行重点审计。加强村级财务日常线上线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镇(街道)整改落实到位;对涉及违规的问题线索,应统一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处置。(牵头单位:市农水局、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

二是治理农村涉纪信访行动。聚焦“一肩挑”主职干部信访,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村务管理运行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攻坚,通过上下联动、分类处置,实现快办快结、逐件销号。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澄清正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进一步巩固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各镇)

三是打击村梗地霸专项行动。认真梳理近三年来涉及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重点聚焦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村梗地霸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大处置力度,抓好初次检举控告件“清零”、“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同时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注重个案剖析,加强类案分析,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漏洞。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动态监测村干部有无政治问题、涉恶、充当“保护伞”和群众不良反映等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对查实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道)党组织反馈,推动镇(街道)党组织严把村干部入口关,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镇)

(四)健全四项制度

一是村社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一肩挑”严管厚爱、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文件,完善以“三同”考核为主要抓手的村社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结果同村干部报酬挂钩力度。全面深化“导师帮带”工作机制,实行兴村治社名师与新任村社干部“一对一”结对,推动换届后村社班子高效运行。加大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力度,以“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为标尺,认定为不合格的,根据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采取停职教育、责令辞职、免职、罢免、职务终止等处置措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水局、各镇)

二是村务监督管理制度。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岗位分工回避、村务监督责任倒查制度,不断压实监督责任,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监察联络站一体发挥作用。实行违法违纪“一票否优”,倒逼村居干部守牢底线。严格执行市委1个届期内对辖区所有村至少巡察1次制度,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运用提级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强化监督。(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各镇)

三是村级工程报备案和招投标制度。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社员)大会讨论确定后,将工程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组织形式等情况报所在镇(街道)备案。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进市招标中心招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40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入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工程可由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招投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村级组织招投标,或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的,人工费可采取点工形式。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严格按合同实施和支付工程款。(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

四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出台新的《xx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各镇(街道)、村完善制定本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实行“五议两公开”,财务报销时须附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压紧压实各镇(街道)监管村级“三资”的主体责任,加大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的力度,支持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规范履职。集中整治村集体经济收入“另设账目”等问题,将村集体老年协会的财务收支纳入村集体总账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各镇)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发挥牵头主抓作用,明确本地清廉村居建设的目标、标准、任务、要求,形成各具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职责范围的清廉村居建设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组织部门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宣传部门要大力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民政部门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水部门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

(三)加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基层一线,注重督查实效,加强分类指导。要每季度定期通报全市各镇(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进展情况,加强量化指标分析,推动镇(街道)主动找标杆、建标杆。对督查发现思想不重视、推进措施不够有力的镇(街道)和村社,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村级清廉村居年度工作计划 第4篇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_学习市委办公室引发《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办字〔20xx〕23号)、《县委县府印发的通知》(办字〔20xx〕16号)要求,经xx镇党委会议研究,结合xx镇实际,制定了《xx镇党委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为保障首批试点村xx村清廉村居建设顺利开展,制定该打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的建设目标,通过“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突出“四村并举”(支部带村、民主管村、监督正村、清风润村),落实清廉治村“八项要求”(政治建设必须摆在首位、村级决策必须民主规范、“三资”管理必须依法依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监督、村级“三务”必须全面公开、村级监督必须有力有效、党员干部必须带头示范、乡风文明必须与时俱进)。年前着重打造xx村,计划利用5个月的时间完成示范点打造。

二、打造目标

通过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严管厚爱为手段、以强化制约为重点、以全面公开为关键、以正风反腐为保障、以崇德尚廉为导向,促进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着力实现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六清”目标,为深化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打造思路

综合利用xx村新启用的办公楼区,发挥其位于村居中心的位置优势、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图板展示、扫码监督等方式,将清廉文化、清廉氛围融入村居生活日常。充分发挥“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乡贤)治村、乡村大舞台作用,宣扬清廉家风、清醇村风。进一步厘清便民服务中心、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责任清单、工作流程,细化精化“三务”公开栏,启用临沭村务清监督平台,实现村民线上、线下同步监督。

(一)阵地建设

1、以xx村办公区为主阵地,在村委办公区门前广场打造廉政文化宣传角,重新设计规划“三务”公开栏。

2、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在办公楼二楼设置专用办公室,办公桌椅、沙发、档案柜等办公设备齐全。

(二)氛围营造

1、办公区前广场有多处公开栏,可制作整墙清廉主题图板。门口处设置xx村村务清二维码展示图板,方便经过群众及时扫码了解。

2、二楼楼道打造清廉走廊,内容主要为清廉警示标语、村规民约、小微权力清单、村内好人好事、“清廉家庭”光荣榜、“三务”工作分工架构图等。

3、利用美丽乡村打造时设置的在村内大街小巷的宣传图版,邀请广告公示重新针对清廉村居建设设计图版,xx村村务清二维码宣传展示图板,业务办理清单、办理人员、办理流程及时限均以图板形式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监督。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4、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内部,根据尺寸重新设计图板样式,内容主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责、工作纪律、工作制度等。

四、工作任务

村级在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严格履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流程、落实“三务”公开、强化基层监督等工作的同时,创新打造“四个好”的工作新局面。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保证不出现违反《中国_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保障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村务办理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监督。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季度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列席村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对村两委以及村监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会正常开展对村居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

五、任务要求

(一)启动阶段(9月-10月份)。制定清廉村居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相关工作,启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二)实施阶段(10月-11月上旬)。整合各方资源,全面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10月底前,加强对清廉村居示范创建的服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完成清廉村居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并开展督查指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上旬-11月下旬)。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总结和清廉村居示范点评定情况,配合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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