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17篇)

山崖发表网合同范本2023-02-10 11:03:20113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1篇

(一)加强政策宣传。教科局通过县电视台、教科局公众号等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回应群众关切,为人民群众释疑解惑,让招生政策深入人心。各校要把国家、省、市招生政策的解释、解读工作作为家校共建共育的重要内容,帮助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解决有关新生入学的疑惑,让家长知政策、懂政策、知学校、信学校。要广泛开展招生宣传,尤其是对今年民办学校招生政策的调整,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对于不实报导信息,及时予以澄清,提醒学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二)强化监督问责。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招生程序和纪律,加强执纪监督与问责。

1. 教科局将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建议相关部门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2. 公办中小学招生人数要和片区人口数、小学毕业生人数挂钩,纳入对中心校、初中学校年度督导评价范畴。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没有按时入学者,中心校(县直小学)、初中学校校长应主动会同当地政府,做好法定监护人工作,督促其子女按时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保联控工作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监护人责任,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中心校要加强对属地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民办学校的监管。公办学校不允许跨区域,民办学校不允许超计划招生。招生期间,民办学校通过正式渠道招录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得强行注册学籍。公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认真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招生程序,严格控制班容量。

(三)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

要加大学籍监管力度。对违规跨县域招生的学校和违规转学学生不予办理新生学籍注册和转接;对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学校、录取学校双方责任;对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给予不注册学籍、不发免费教材、不拨义务教育经费等处罚。

对擅自接受未达龄儿童随班就读一年级,不达龄儿童使用一年级教材者,严肃追究校长责任。

(四)提高服务质量。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所有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

附件1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2篇

(一)报名入口。在8月6日00:00时—8月8日18:00时,在微信中使用“扫一扫”,扫描二维码:

手机验证,验证后进入洪洞县城区小学报名信息采集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

1.在居住地填报(入户核查的需要)。

2.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类型,学习本类型应提交材料。将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协议)、租房协议、生活票据等备好待查,随时获取相关信息。

3.每生有一小时信息采集时间,浏览题目,仿照示例,组织好内容。

4.采集报名信息,与提交信息先后无关,与提交信息的真实性高度相关。三天全天候报名,在规定时段内提交材料就完成了报名。

(二)如何报名。扫描进入信息采集页面后,出现一组问题对话,看清题目及示例,按示例的格式填写学龄儿童相关情况,核对一遍,无误后提交。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小学招生基本政策是“就近、免试、划片、分配”,监护人按住址直接对应一所“片区学校”,受学校规模和班额的限制,无法保证学龄儿童一定被“片区学校”录取。监护人需接受城区学校招生规则,同时选择一所“分配学校”,分配学校实为保底学校。

(三)印证材料。根据报名类型,事先准备好印证材料。在报名信息采集时,有二种方式上传图片,一是印证材料现场手机像机采集,二是事先拍照用文件方式上传。建议选好材料拍照,用文件方式上传。上传材料要精心选择,做到真实有效,不宜过多(不用传户籍材料),能说明问题即可。监护人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承担。同时,造假线索将移交到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材料审核与入户调查。按报名登记类型,组织工作专班,对监护人提供材料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审核。委托有关机构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适龄儿童报名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根据监护人提供“位置导航”信息开展入户调查。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3篇

(一)参与小升初摇号对象。按城区初中学校服务片区,东街小学、玉峰街实验小学、古槐小学、西街小学(含涧桥小学)、东永一小学、梗壁小学、李堡小学在籍在校毕业生参与小升初摇号。

(二)志愿填报。各校要认真向毕业生宣传招生政策,告知摇号录取规则。组织在籍、在校毕业生从洪洞一中、洪洞二中、大槐树一中三所学校中选择两个学校,填报志愿。志愿需学生本人、监护人、班主任签字。

参与城区公办初中分配的随迁子女、原城关片户籍在片区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持相关材料8月8日—8月10日到大槐树中心校填报志愿。

核查汇总。各校组织人员核查学生信息、整理纸质资料,电子版《洪洞县中小学招生摇号录取志愿汇总表(初中)》学校核查无误,U盘存档,报领导组办公室备份。

8月12日大槐树中心校、东街小学、玉峰街实验小学、古槐小学与招生领导组办公室同步信息,做好摇号录取前的准备工作。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4篇

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有几类 根据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的差异,可以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分为三类: 一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纠纷; 二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纠纷; 三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纠纷。因为合同主体的不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大有不同。 二、怎么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1、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 因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因此,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只要买卖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2、慎重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如前文所述,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法官就不应、也无权在法律未禁止房屋转让的情况下,凭主观认识去用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来否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妨害农村村民对自己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因此,笔者主张对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3、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 对于农村居民是否能向城镇居民出售房屋,我国虽无法律、法规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但^v^办公厅在1999年《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中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004年11月,^v^《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又进一步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这些虽然都是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的规定,法院在司法中应当严格适用。因此,笔者认为,对这类合同,因违反国家政策而应认定为合同无效。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原则农村私有房屋交易是在城乡流动加大、居住区域界限打破和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对此缺少监管是造成这种现状的制度诱因,而土地市场价格的持续上扬、房屋拆迁补偿等是引起此类案件的主要原因。如果遇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最好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尤其是邻里之间发生的纠纷,专业的法律意见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纠纷,更利于以后邻里之间相处。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5篇

全成本微利房是福利分房时代的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具备绿本转红本条件后,出卖人须办理红本房产证,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该约定合法有效,出卖人在具备绿本转红本条件后,拒不办理,买受人可以诉讼继续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后强制执行绿本转红本,不存在法律上的实质性障碍。

个人认为,出卖人故意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不依照判决去办理绿本转红本的申报手续,法院可以直接用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予以处理。购买人在申请强制执行遇阻后,也可以依据2015年7月22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项之规定,选择自诉的方式,追究出卖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

经济适用房若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况,也就是转让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指标,购买经济适用房指标的协议无效。转让经济适用房的指标,破坏经济适用房的管理秩序,与国家推行住房保障政策的社会公益目的相悖,双方的行为也损害其他等待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不特定人利益,也就是损害公共利益。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应认定为合同无效,该指标转让约定无效,非法取得的经济适用房有被政府职能部门收回的风险。

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均规定在经济适用房购买五年内限制交易期限内签订的买卖合同,损害其他等待分配人的利益是无效合同。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主编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70辑刊登的调研报告及广东高院裁判指引中均有这样的规定。

当然购买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市交易绿本经济适用房,也就是购买符合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房,此时和南山法院的案件性质是一样的,双方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出卖人不依约办理绿本转红本手续构成违约,买受人可以诉讼继续履行,并申请强制过户,当最终然能不能胜诉还受其他因素影响。

相关规范性文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十六条:当事人在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保障性住房,应当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或者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

相应的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6篇

按第一志愿(片区学校)第二志愿(分配学校)的顺序派位。

当第一志愿(片区学校)人数小于学校派位数(招生计划数减依方案已确定的人数,如城区户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梗壁户籍等,指用于实际派位数,下同),学生直接被录取。第一志愿数(片区学校)大于学校派位数,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学生。各校第一志愿(片区学校)录取完毕。

依第二志愿(分配学校)派位时,若学校录取学生数加第二志愿人数小于学校派位数,直接分配第二志愿学生。否则,用电脑摇号方式对第二志愿学生确定录取名单。初中将第二志愿多出的学生分配到志愿未满学校。小学未分配的学生,若招生学校仍有学位,随机分配到有学位学校。第二志愿分配完毕。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7篇

(一)户籍报名

有城区户籍家庭子女。

1.适龄儿童城区户籍、监护人城区户籍且有房产,安排到户籍登记片区学校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登记片区学校。报名类型编码为11。

2.适龄儿童城区户籍、监护人城区户籍无房产,安排到户籍登记片区学校。报名类型编码为12。

印证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二)房产报名

无城区户籍有城区房产家庭子女。

因楼盘分布与学校不匹配,房产报名实施多校划片,电脑摇号,监护人需填报“片区学校”与“分配学校”,摇号确定学校。城区小学无法安排,将东永一小学、李堡小学、秦壁小学、姚庄小学、笔架庄小学、西池小学、屯里小学、南段小学空余学位纳入分配范围供监护人选择。下面描述中“入住一年以上”指到2020年6月30日前满一年以上。

1.适龄儿童本人非城区户籍,监护人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安排到监护人房产登记地址片区学校。报名类型编码为21。

2.监护人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入住一年以上。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交款正规票据、入住证明材料(正式打印的电费交费及燃气费收据和手机通知佐证信息截图)。报名类型编码为22。

3.监护人有小产权房购买协议,且入住一年以上。提供房屋购买协议、交款凭证、城区生活证明(正式打印的电费交费及燃气费收据和手机通知佐证信息截图)。报名类型编码为23。

4.监护人同他人私下转房交易,提供家人在城区生活一年以上证明(正式打印的电费交费及燃气费收据和手机通知佐证信息截图)。报名类型编码为24。

说明:适龄儿童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登记地学校报名:A.父母双亡或离异;B.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C.父母残疾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

印证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页、项目建设依据页、交付期限页)、房屋买卖协议、交款凭证、正式打印的电费交费及燃气费收据(2019年6月30 日前)、对应手机通知佐证信息截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请监护人将印证材料原件放在家中,备入户人员核查。凡无法提供核查原件者,其后果自负。下同。

(三)随迁子女

外地来洪务工家庭子女。外地指非洪洞县户籍。

1.随迁子女有居住证或城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城区购置房产,安排到监护人居住证、房产登记地址片区学校。报名类型编码为31。

2.随迁子女监护人租赁房屋,持户口簿、经商或从业的相关证件、执照报名,视学校学位情况给予安置。报名类型编码为32。

印证材料: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页、项目建设依据页、交付期限页)、房屋买卖(租赁)协议、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四)工作经商

无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监护人在城区工作、经商的家庭子女。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8篇

一、房屋交付纠纷有哪几种 房屋交付是出卖人将所建房屋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交付房屋关系质量验收、逾期责任、风险负担,双方对房屋质量及相关问题经常产生纠纷。本文梳理出常见十种纠纷并提出相应解决意见。 1、一般质量问题。 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 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保修责任,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3条,买受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房屋质量不合格。 《建筑法》61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迟延交付房屋。 根据《解释》第15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配套设施迟延或者交付不能。 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水、电、气、暖、通讯、有线、宽频等;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停车场、运动场、游泳池、道路、花园、绿化、医院、学校、超市、会所等。基础设施 完备是买受人正常居住必备条件,如该设施缺乏,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逾期交付的,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5、装饰和装置不合约定。 买卖合同经常约定出卖人提供精装房,并在合同附件三和补充协议中约定装饰材料与工艺标准。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发现材料低档、做工粗糙,因此与出卖人发生争 执。材料与工艺标准应当依合同约定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根据《合同法》62条确定。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出卖人承担更换、重做、维修和赔偿损失的责任。交付房屋时,出卖人必须提供室内空间检测报告,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装修物存在有害物质如氨气、甲醛、氡气,造成室内空气污染,危及人体健康 时,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房屋相关资料不完备。 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 *** 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较权威地证明房屋业已竣工验收合格;2、房屋测绘机构出具测绘资 料,该资料用于权属登记,也可以确定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前者是出卖人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 法律档案,后者是对住宅的结构、效能和各部位(部件)的型别、效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的文书。出卖人未提供第1和2项资料时,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未提供“两书”时,有判例认为:“两书”是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水平,维护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规定,未提供 不构成拒绝接受房屋的条件。 7、房屋负担其他权利或产权瑕疵。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之上可能负担多种权利,如银行的抵押权、先买受人的债权、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或者已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 房屋权利。 8、规划、设计变更。 如果出卖人擅自变更规划与设计,可能影响房屋的使用功 能、舒适程度、增值潜力等,买受人购房目的将受到重大影响甚至落空,故出卖人应当尊重买受人的知情权,如实告知变更情况,由买受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房屋交付时发现规划与设计变更,出卖人未事先告知或者未如实告知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和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9、前期物业纠纷。 物业管理企业本应由业主大会选聘,由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物业建成至业主大会之前,必需实施物业管理,出卖人可基于第一业主身份选聘物业企业实 施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与正常时期物业管理基本一致,买受人权利义务亦基本一致,可以接受物业企业服务,同时应当接受前期物业合同与业主临时公约约束,按时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用。前期物业服务可以约定期限,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10、交纳税费纠纷。 二、如何解决购房合同纠纷 纷繁复杂的房产新政下,购房者对于如何购房、如何维护自身购房权益问题多多。 目前最多的纠纷是付了定金或者是首付款但办不出贷款,开发商却不予退还定金或首付款,甚至要求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这类纠纷购房者完全可以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不过,买家能否维权成功的关键在于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贷款若贷不下来,必须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有这条白纸黑字的约定,那么购房人必须履约。否则可以起诉或者仲裁维权。 依照2003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四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此次出台的新政,完全可归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因此,如无“自筹资金补足”的约定,那么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申请解除合同,并拿回相应款项甚至向开发商要求返还相应的利息。 在《合同法》中也有相应的法律条款,来解决新政产生的二手房纠纷。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依照协议进行仲裁或诉讼,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金。因为这个不属于违约,而是属于情势变更。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或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协调。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9篇

古槐小学:东至洪洞一中西墙-五一路与玉峰街交叉口;南至玉峰街-交警岗-古槐路十二巷北;西十二巷西口沿铁路线至北官庄;北至北官庄(包括前、后坡底、农行小区、建筑公司小区、新旧槐荫市场、贾村)。北官庄、南官庄、窑上村三个行政村村民子女。

实验小学:东至霍侯一级路(包括东、西冯堡);南至飞虹东街-虹通大道南路-朝阳东街-五一渠;西至洪洞一中西墙-玉峰街-五一渠东;北至恒富大道(含湾里村)。不含梗壁村。

东街小学:东至五一路(含常青14、15队)、朝阳东街以南、虹通南路以西、(包括安居工程小区、新英公寓);南至飞虹东街;西至古槐南路;北至玉峰街。

大槐树西街学校:东至古槐路(交警岗向北至十二巷口);铁路东,北至十二巷南,铁路西,北至恒富路;南至飞虹大街(包括涧河南各开发小区和常青五村);西至滨河路。玉峰街北、十二巷南、古槐北路西到十二巷口区域,铁路职工宿舍至交警岗对角线的矩形区域。北官庄、南官庄、窑上村三个行政村非本村居民子女。

西街分校(涧桥小学):涧桥村、庄园村及行政村内村民开发的小产权房。

大槐树梗壁学校:梗壁村(含梗壁村村民开发的小产权房)、辛堡村。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10篇

深圳中院在(2016)粤03民终22009号买卖合同确认纠纷案中,驳回了出卖人诉请确认1998年出售自建房中一间房买卖合同无效的请求,在房产圈同样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但这个案件大家普遍存在误读。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6民初6124号认定的事实:1993年8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向原告核发了粤房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确认坐落于深圳市宝安三十五区x栋南座上川路x的住宅楼一栋所有权人为原告。1998年10月1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转让房屋合同书》,约定原告是卖屋人,被告是买屋人,原告将上述楼房中的三单元305房屋卖给被告使用,卖期50年,价款万元,因本栋楼属于自建房,房地产权证不能转交被告,被告只能使用和出租,在政策允许房产过户时,原告要积极协助被告办理产权证,使用期满后,该楼房如果补地价税,被告享有同商品房满期后的同等待遇。合同签订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价款万元,原告向被告交付了涉案房屋,被告使用至今。

一审宝安区法院认为,本案房屋属于有产权证的合法房产,当事人自愿买卖,合同已履行完毕,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原告诉请确认合同无效,被告返还房产并支付房屋使用费,均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二审深圳中院认为,根据《^v^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宝安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后,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本案涉案房屋不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房屋,且涉案房屋亦取得房屋产权证,故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转让房屋合同书》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合法有效,上诉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1.涉案的房产是自建房,有合法的报建手续并有宝安区人民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这是本案的大前提。没有报建手续的房产,属于违法建筑,依据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尚不能生效,更不要提买卖合同了。

因此很多人认为的深圳法院在本案中确认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的规则,是严重的误读。法院认为这样的合同合法有效是有大前提的,前提是交易的房产有合法报建手续,有产权证明。不然,首先需要先由行政机关确权,在没有确权前,法院不予受理,即便已经立案了,通常也会在程序上驳回原告的诉请。

2.本案判决驳回出卖人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并不等于确认买受人享有房产的物权权利,只是因为双方的买卖合同没有满足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规定,出卖人所称出卖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的事由不存在。合同有效只是确认双方之间存在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不等于认可买受人对该房产享有物权权利。

3.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是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很多,《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是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情况的集大成者,出现该条规定的几种情况,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有效均不能继续履行。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合同虽然有效但是无法继续履行。

4.本案双方交易的标的物只是一栋自建房里面的一个房间,该房间是不可能单独办理房产证的,虽然该栋自建房有一个房产证,但并不意味着单独的一个房间可以办理独立的产权证。也就是说出卖人诉讼确认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请求被驳回,但是买受人如果诉讼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证则同样会被驳回诉讼请求,因为这样的请求同样没有请求权的基础。

本案就如同一套三房一厅的房产,双方签订了一个买卖其中一个房间的合同,法院说该买卖合同没有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想想这事是不是很有意思。

5.在类似的案件中,基本上是谁当原告谁败诉,因为作为原告要列举支持其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只有签订买卖合同的事实,没有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支持诉讼请求,请求同样不会被法院支持。

6.法院确认本案的房产买卖合同有效不等于买受人就一定可以获得拆迁利益。房产登记的权利人是出卖人,买受人只是购买的整栋中的其中一套房屋,在出现拆迁问题时,开发商应该和谁谈,大家不难想的,买受人拿着其中一个房间的买卖合同主张权利,存在现实困难。

换一种思路,本案出卖人和开发商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后,强行收房并拆除掉房产,轮到买受人作为原告主张自己的合同权利时,该如何主张权利,法院又会如何处理,会认可买受人主张的差价利益补偿吗。

——周争锋2018年5月22日写于深圳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11篇

1,正规合同上有违约金比例的。一般在付款金额的20%。2,因为房东在开发商处付过钱,如果你们退款会造成房东更多损失。3,如果法律终止合同可以,但可能要赔款,20%+房东损失。建意:不要用法律方式解决。这样肯定吃亏的。先与中介方沟通好。尽量说服房东。跟他讲时有几个要点。1,要告诉房东,如果走法律途径,这种属民事纠纷。这场官司打下来时间会很长。会影响他手房。2,要让房东知道,一但走法律途径,此房的交易许可权将会锁掉。在交易会显示查封。而且起码半年内这套房子不能进行买卖交易。对他也是损失。3,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每一页都有条形码,全部为国家备案。一本不完整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有存在欺诈嫌疑),所以这场官司打下来结果不一定会他有利。4,告诉他,此次更改合同只是为了更方便于贷款,这样也有利于房东更快的拿到钱。所以要打消他的顾虑。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12篇

您好! 根据我国司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与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纠纷,一般有以下几种解决的方式: 1、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对双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协商,提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就此达成一个纠纷解决协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对购房者和开发商来讲都是最好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既省时省力又省钱。 2、调解 这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屋买卖纠纷的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关,由该仲裁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仲裁解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加上仲裁简单、灵活,因此它能比诉讼更迅速处理纠纷,同时费用更低廉。但是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发生纠纷的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那么就木能采用这种方式来解决纠纷。 4、诉讼 诉讼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就双方之间的纠纷作出解决。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资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13篇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14篇

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1、卖方起诉的纠纷 卖方起诉的纠纷多表现为:卖方没有房屋权属证明,以较低的价格将其农房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但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利益的驱动使卖方不甘于当时的价格而试图收回房屋再次获利。因此,卖方常以买卖合同违反《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为由,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买方起诉的纠纷 买方起诉的纠纷具体来说为:由于农村房屋不具有产权证,或仅有乡镇产权,因此,在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是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或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产权的。加之,目前一些政策性档案禁止向城镇居民出售农村房屋,于是买方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由卖方返还购房款,或请求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 3、其他与农房买卖有关的纠纷 此类纠纷并不直接表现为买卖合同纠纷。例如,农房联建一般是农民出地,他人出资来共同修建房屋,修好的房屋由双方协商进行适当分配。 二、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 1、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 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2、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 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3、向 *** 主管部门申请申请调解处理 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交付、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 *** 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4、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通过法院司法途径 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小贴士:购房者在选择解决房地产争议的途径时,应立足于解决问题,分清不同的法律、利害关系,而不要引起讼争。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15篇

拼音 住址

A安居工程、安流路、安愉佳园

B宝泓福泰庄、北官庄村、碧水源小区、碧天花苑、宾馆住宅区、宾阳街、滨河苑小区、步行街

C财政局家属院、沧州胡同巷、常青一村、常青二村、常青三村、常青四村、常青五村、朝阳东街、朝阳西街、车站街、城东村、城关粮站、城建局家属楼、城市花园、城市领袖

D大胡同巷、大南门、德祥小区、地税家园、电力小区、东城花园、东城壹号、东冯堡村、东华苑小区、东街小学家庭楼、东升家园、东幼公寓、东狱巷

F法苑小区、飞虹东街、汾滨小区、福鑫苑、府前街、富华小区、富源小区

G梗壁村、工商局小区、工字巷、公园街、拱汾街、供销新村、估衣街、古槐北路、古槐北路十二巷、古槐北路十三巷、古槐北路十五巷、古槐北路糖鞋巷、古槐南路、古槐新村、古羊路、关帝楼文化小区、光华路、光华小区、广电小区、广胜商厦、郭家巷、果品小区

H韩家巷、恒飞小区、恒富花苑、恒通家园、恒兴家园、恒凯小区、恒美华庭、恒源小区、虹通大厦、洪一中家属楼、鸿安大厦、后坡底村、华杰学校公寓楼、华泰小区、槐乡家园、槐荫小区、欢颜一区、欢颜二区、欢颜三区、惠风苑小区

J嘉禾苑、嘉园路、甲字巷、贾村、建筑公司小区、涧北街、涧河小区、涧南明珠、涧桥村、江南新城、交通局小区、接运站小区、金圪窝、金穗家园、金阳小区、锦绣华府、晋槐家苑、晋家巷、聚缘小区

K康源小区

L老干部家属楼、莲花嘉园、粮苑小区、陆合御景城、林苑小区、龙泉家园、隆沣小区、隆兴家园

M煤建巷、煤运小区、棉花接运站小区、棉站西巷

N南坂街、南关东巷、南关西巷、南官庄村、南环路、南环一巷、牛站街、农行家属区

Q千佛寺巷、前坡底村、沁春园、沁园小区

R人大家属院、瑞丽家园

S三义东巷、三义西巷、山字巷、射秀街、盛达家园、盛隆家园、盛世花园、石桥巷、时合路、税苑小区

T糖业家属院、体育街、天顺祥小区、铁路西巷、铁路职工楼、同鑫家园、土产公司家属宿舍

W湾里村、王家巷、文庙街、五交化仓库西、五一北路、五一南路、物苑小区

X西边巷、西冯堡村、西环路、洗煤厂小区、仙皇圪塔巷、县委家属院、县直机关一区、祥和家园、小关庙、辛堡村、新城中心、新槐荫小区、新益华苑、新英公寓、新英学校家属楼、鑫合家园、鑫华福苑、鑫泰家园、鑫通A区、鑫缘小区、信合花苑、星河花园、兴华泰小区、幸福小区、旭峰花园、旭景名苑、旭升家园、学府花园、学府名苑、学工巷

Y雅荷苑小区、雅泰居小区、烟草小区、阳光家园、阳光新天地、窑上村、窑上新村、药材公司、冶金公司家属楼、伊顿鑫城、银匠巷、银苑小区、邮电局家属楼、玉峰华府、玉峰街、玉峰小区、育才路、钰荷小区、岳林花苑、运输公司院内

Z泽瑞嘉园、站北街、站东街、张家巷、纸厂家属院、中医院家属楼、庄园村、庄园小区装煤站家属区、壮班巷

根据住址按拼音查找。没列举地址,据实填写。

例1、小区名称楼号#单元#房号。

安居工程2#3#401;伊顿鑫城14#4#802

例2、路、街、村、巷+编号

安流路001号、拱汾街042号、城东村561号

学宫巷113号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16篇

深圳房产证种类众多,除了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的商品房外,还有很多政府虽然给颁发了房产证但不能自由流通的房子,通常我们把可以自由流通的商品房证书称为红本证,把不能自由流通的房产证书叫作绿本证。

今天主要谈下绿本证的问题,绿本分为真绿本和假绿本,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是真绿本,企业、原村集体或个人印制的是假绿本,自己给自己颁证证明自己的房产合法,这是闹着玩。

即便是真的绿本证,有些也是不能转红本,你比如经深圳市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公室确权颁证的绿本房,就不能变成红本商品房。还有有些拆迁安置房,回迁后是绿本房产证,在没有出台新的政策允许他们变成红本前,是不能变成红本商品房自由交易的。

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的绿本转红本强制执行案,涉案房产的性质是全成本微利房,有绿本房产证,这类政策性福利房在深圳市有办理红本房产证的具体规定,只要业主拿上相应的证明文件到住建部门申报,可以办理红本产权证,这是本案可以执行的大前提。

有的绿本房产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办理红本房产证,没有相关的配套规定,实践中操作不能,在《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慎购拆迁安置房等非商品住宅的提示》中,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已经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

我们不能依据南山区人民法院这个绿本转红本的强制执行案,得出在深圳购买所有的绿本房买卖,都可以去法院诉讼继续履行并可以强制执行的结论。

顺便说下购买回迁房的问题,购买此类房产前要确认清楚补偿的是那种性质的房产,安置的是绿本房产证的话,以后只是有转红本的可能,但还需要补偿地价,补办有关手续,目前深圳市并没有这类绿本房变红本的配套规定。

一般而言,开发商主导的城市更新补偿的是红本房产证,比如华润大冲的旧改;政府主导的棚改,征收前不是红本产权证的房产,置换的只是绿本拆迁安置房,不是可以自由流通的房产,这类房产何时可以转红本自由流通,需要等配套政策出台,比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通知的情况。宝安区人民医院职工福利分房拆迁安置到坪洲新村的房产应该也是此类情况,棚改后此类情况会更多。

相应的法律依据:

《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292号)第二十五条:对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征收补偿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辖区政府应当提供相应的住宅进行调换,并按照下列规定结算差价: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超出面积部分以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格高于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的,以市场评估价的差额结算差价。

以非商品性质住宅房屋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其所调换房屋的产权仍受相应限制。符合相关规定的,被征收人可以补交规定差价后转为商品性质。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两规”)、《深圳市^v^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其配套政策处理取得非商品性质房地产权证书的住宅房屋,以住宅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书为产权调换基本单位,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补偿:

(一)符合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用地标准的,不超过建筑面积480平方米的部分给予产权调换,超出部分按照本办法附件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偿。所建房屋建筑面积未达到480平方米的,可按照建筑面积480平方米给予产权调换,差额部分面积由被征收人按产权调换房屋的成本价购足;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以建筑面积48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扣减10%的公告基准地价后予以补偿;

(二)被征收人为非原村民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的部分给予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扣减10%的公告基准地价予以补偿。超出部分按照本办法附件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偿。

小产权花园房买卖合同范本 第17篇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一)公办学校招生

1.小学新生按户籍,直接到指定片区学校报名。

城区适龄儿童报名工作,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含30日)前。

小学报名时学校应查验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相关证明以及提前14天《健康信息监测表》。

2.农村初中,由中心校按“对口直升”办法,划拨学生。有两所及两所以上初中的,由中心校按初中轨制确定每所初中学校“对口”小学或服务片区。

城区公办初中实行“志愿+摇号”办法。

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报名时应持全国学籍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义务教育证》。

本县户籍在外县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持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学生基本信息表》、户籍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初中学校报名。城区户籍的到大槐树中心校报名。

初一新生报名时学校应查验学生体检证明以及提前14天《健康信息监测表》。

(二)民办学校招生

依省、市文件要求,按照省定办学标准,重新核定民办中小学校办学规模轨制,确定2020 年民办中小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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