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药品购销合同范本 第1篇

甲方:

乙方:

一、定义

1.“甲方”是指大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乙方”是指《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内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大连市遴选中选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

3“合同”是指甲乙双方按照药品购销合同格式签署的协议,应附有下述文本:

《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

药品配送授权书

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 药品需求目录

4.“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

二、品种、规格及数量

具体品种、规格及数量在实际采购发生前各基层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订。格式详见附件一:《大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品采购批次订单合同》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从公布的《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中采购药品。

2.负责与配送企业签订书面《药品购销合同》(总合同)。

3.为乙方供货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

4.严格执行中标药品的价格。

5. 按双方约定及时向乙方结算货款。

6.除非存在药品质量问题,否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乙方配送的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的药品。

7.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执行《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按照中标药品目录所注明的药品规格和价格向甲方供应药品。

非处方药药品购销合同范本 第2篇

药品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药品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总金额(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贰拾陆万伍仟叁佰零陆元玖角伍分整。 合同附件数量:采购清单(一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v^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令的规定,就乙方购买甲方药品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基于诚信互惠的原则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授权、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采购清单上的药品。

(二)乙方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其法人须具有相应资质,诚信经营,热爱医疗事业,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三)乙方向甲方购进拾万元以上的药品,享受折优惠。

(四)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市场管理经验,具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相关经营手续。

(五)乙方所进药品在一周之内,可无条件申请退货;办理换货时,如药品外包装损坏,甲方将扣除5%的药款。

第二条:订购药品、付款和发送药品

(一)乙方每次订购药品须将订购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并向甲方提交订货信息,经甲方确认后,根据订购数量和种类在五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发送药品。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二)甲方发送药品方式为采用货运发货,乙方自提,甲方负责全部运费。

乙方如申请快递发送药品,运费由乙方自付。

(三)乙方如发现药品数量短缺,应由物流部门出示相关证明,然后及时与甲方联系,经过核实后进行妥善处理。

第三条:违约条款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不得低价位冲击市场和违反区域销售政策。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价格与区域政策,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授权,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根据市场变化需变动价格时,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二)甲、乙双方任一方若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者,另一方可以书面催告限期改正,若经催告仍不改正则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依法索求损害赔偿。若双方在合同执行中产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而诉讼,则由甲方注册所在地法院管辖,并适用^v^法律。

第四条:合同终止与变更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增删。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若续订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新的经销合同。双方中有一方破产、清算、解散或被银行列为拒绝往来户者,另一方可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涂改或转让。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方因战争、叛乱、民间暴动、攻击、停工、劳资纠纷、火灾、盗窃、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因征收或政府等组织所发表之类似命令,而造成本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导致部分履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六条: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订补充合约,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为期两年。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电 话:开户银行:__________帐户: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处方药药品购销合同范本 第3篇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非处方药药品购销合同范本 第4篇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乙方按下述条款和前提签订。

鉴于医疗机构为取得以下药品跟随同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洽购,并接收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详见投标报价表)。本合同在此申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意与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雷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局部,并与本合统一起浏览和说明;

⑴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⑵药品需要一览表;

⑶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⑷中标告诉书。

3、投标人在此保障将全体依照合同的规定向医疗机构供给药品和伴随服务,并修补缺点。

4、合同所波及的药品详见附表。

5、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划定或新的文件决定,按国度规定和新的文件决策履行。

6、此合同一式四份,市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集中招标监视管理委员会、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治理委员会,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非处方药药品购销合同范本 第5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 销 商)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 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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