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大队五年工作计划(优选7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3-02-06 03:17:03122

执法大队五年工作计划 第1篇

XX 年执法监察中队上半年工作总结即下半年工作措施

利用今天支部生活会,简单回顾上半年分管的执法工作,主要做了以下5点:

一、认真学习国土资源系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策法规,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决服从领导,一切听从指挥,按照≮部规章制度》来严格要求自己。

二、加大对国道沿线、城乡结合部、基本农田和农村建住宅的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把土地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积极做好中队辖区国土资源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并搞好巡查记录和举报电话记录,对发现的和接电话举报的违法情况及时汇报及时记录及时处理。

四、在处理案件当中能做到态度亲切认真记录,收集证据准确,事实清楚,绝不让卷宗因个人原因压在大队内不能及时处理,做到卷宗该签字的签字该移交的移交。

五、、上半年直接参加控违巡查73次,发现违法占地65宗,制止违法案件16 宗。查处的违法案件达7宗,下达处罚告知7宗、现已全部移交执法监察中队处理。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有点痕迹,但与区局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努力做好如下二点:

一是加强学习,探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路子。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办事能力。承担起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任务。

二是认真理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办案的准确性。

执法大队五年工作计划 第2篇

(一)做好各类考核和评优评先工作。一是目标责任制考核。统筹做好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县(市、区)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考核工作。二是做好“五型机关”创建迎考和“互学互比互评”工作。三是做好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一是做好新一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处罚职能划转相关准备工作,对拟划转的11个领域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范围和事项等,加强研究、沟通和对接。二是研究制定执法过程全纪录制度。三是组织开展对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法制条线相关业务年度考核。

(四)开展农村、企业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一是研究印发《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一号行动,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落实《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畜禽规模化养殖执法要点》,加强实地调研,完善管控机制。三是推进国土执法和水行政领域相关工作。会同市国土局做好高速公路广告牌处置工作,加强对嘉桐公路、杭浦高速沿线环境整治的督查。指导各地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强化队伍和党建工作。一是做好20xx年度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党的第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二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总结。三是继续抓紧抓实队伍教育管理和作风效能建设。

(六)抓实纪检监察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项的提醒和检查。二是继续抓好正风肃纪检查工作。三是开展对局内部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

执法大队五年工作计划 第3篇

为构建平安和谐赤水,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我镇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打造“平安赤水”的一项重要措施,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力争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畅通有序管理规范”的程度,实现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最终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建立政府主导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建立由政府主导,其他部门有明确职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有明确要求,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2、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各村(社区)各部门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实现交通安全宣传经常化制度化。

3、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法制教育内容

建立更广泛的交通安全公共教育计划,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和教育纳入中小学的法制课教学内容,成为在校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德育品行评定。在校中小学生对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律法规知悉率达95%以上,行走规范率达90%,交通违法行为逐步下降。

4、探索建立专业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制

积极研究和探索进一步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业化的改革措施。建立专业化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并结合普法宣传教育,使机关单位企业镇(村)居家庭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明显提高,全民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大幅度提升。

(二)改善道路安全性

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

建立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不断提高道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凡涉及与交通有关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时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交通安全设施达不达标的道路不得验收和使用。

2、改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

政府将加大对已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隔离防撞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明确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渠道。加强对急弯陡坡傍山临水临崖路段道路的管理,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

建立与道路建设相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资金投入制度,新建道路具备完善科学合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完成全镇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整治率达到有关要求。

3、采取全面措施,确保道路行车安全

对于不能得到及时治理的事故多发路段,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告标志,加强路段管控和提醒驾驶人员安全驾驶等。取缔行车道上的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的占道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三)建成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急救与救援服务体系

执法大队五年工作计划 第4篇

201x年,我们将继续围绕高原生态文明县城建设目标,强化对市容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治,精细管理,创优环境,持续改善和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效果,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和现代化。

(一)精细管理,进一步创优城区环境

2.争取资金,继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协同建设、房产等部门督促乐民花苑、天庆花苑、龙泉花苑等新建小区配置完善环卫设施,引导居民群众定点投放垃圾,逐步改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的行为习惯,整体提升县城环境卫生面貌。多方筹措资金,逐年在各路段设置果皮桶、维修垃圾箱,争取购置摆臂式垃圾清运车1辆、道路清扫车1辆。进一步夯实环卫基础设施,积极争取资金,建设垃圾中转站1处,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及早申报项目,为建设数字化城管提前谋划,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3.加强日常管理,净化环境卫生。继续加强充实环卫保洁力量,增加巡查次数,落实奖惩机制,在全天候、全覆盖上下功夫,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定时集中清扫路面、全天候保洁环境卫生。配合洪水镇、社区共同治理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的死角卫生,教育引导居民定点倾倒生活垃圾。继续坚持积雪清运制度,督促各责任单位、门店及时彻底清扫拉运积雪,确保雪后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整洁。坚持生活垃圾包片清运制度,日产日清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及时彻底清运居民楼院的生活垃圾。加强垃圾场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处理生活垃圾,确保垃圾处理工作规范运营。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市容秩序

针对当前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服务功能尚未完善的现状,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理念,重点治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违章现象,确保市容市貌整洁,居民生活方便,社会和谐稳定。

1.分类管理流动摊点,建立流动食品摊点实名制持证上岗与登记备案制度。进行统一摸底排查,按类划分为餐饮摊(包括早点摊点、烧烤摊、小吃摊)水果摊、果疏自产自销摊三大类,明确标准,统一要求,要求统一经营地点、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基本卫生要求、统一配置垃圾收集桶。在居民小区设立便民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在世纪嘉园、北苑小区、乐民小区、团结巷等处的闲置空地设置便民市场,引导商贩入市规范经营,并与经营者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明确经营范围、经营时间和环境卫生标准,同时,加强监管,对未按规定经营、未履行环境卫生责任的摊点进行取缔,配合相关部门加快专业市场建设,使各类摊点有市可依,从源头上解决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问题。

2.提前规划,示范引领整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按照设立标准,进一步规范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的审批制度。先规范新建区域,后整治老城区门头牌匾,提前向新建区域的单位、门店提供设置标准,统一设置一到二条示范步行街,然后引领规范旧区域门头牌匾设置,从源头上保证门店招牌整洁美观、符合要求,对脏污、破损的店牌依法强制拆除。在中心什字、繁华地段设立信息公告栏,引导居民定点张贴信息。定期组织人员清除“牛皮癣”小广告。

3.先易后难,治理乱搭乱建。配合^v^门,严密监控违章建筑,及早发现,坚决拆除。对临时建筑物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拆除。

4.部门联动,规范车辆秩序。在人行道合理选址,设立非机动车辆的停放点,教育引导居民规范停放车辆。采取媒体曝光措施,督促沿街单位和门店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齐抓共管,维护市容秩序。

(三)开展综合执法,形成合力解决难题

针对当前城市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的现状,借鉴近年来集中整治的经验,今后不定期开展由运管、交通、工商、建设、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参加的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借助于综合执法的力量,实行源头治理,形成监管合力,彻底解决因职责不清、管理推诿而造成的难题,确保相关部门职责履行到位,城市管理井然有序。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着重从强化队伍思想认识入手,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学习培训等形式,增强执法人员主动干事,敢于做为的服务意识,实现“三个转变”。思想上从怕软懒散混向积极主动敢做敢为转变,行动上从严管重罚向前置服务转变,管理上从简单粗放向精细长效转变。继续开展效能风暴、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城管执法“八项承诺”、“八条禁令”制,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帮助联系村及联系户在加快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五)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的环境维护意识

继续开展城管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群众的城市环境维护意识。今后要把市民素质教育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切入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的法规,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全民参与共同管理城市。

执法大队五年工作计划 第5篇

1、创新执法宣传机制。

坚持多渠道搞好执法宣传,积极为农业行政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通过“12.4”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放心农资下乡周等活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展台、现场咨询讲座等方式,向广大农民全方位宣传《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2022年计划印发各种宣传资料5000份、放心农资下乡3天。

2、规范执法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从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服务、规范监督入手,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充分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和省、市的执法培训机会,全方位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二是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培训、案例讨论、案情会商、办案实践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三是强化对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决定等重要执法环节的审核把关,四是坚持首问负责制、错案追究制和分工负责制,提高执法大队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19年目标、执法人员参训率100%,结案率100%、错案率0。

3、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做好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各中队根据分管区域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的市场检查,做到村村到、店店到,强化监管不留死角。二是开展“三项行动”,即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秋、冬季农资打假促增收”,“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三个专项行动,把好农业投入品质量关,扩大检查范围,加大检查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对企业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相关审批证号、产品标签、产品进销渠道以及种子企业生产基地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验收,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依法应当登记、审定、审查批准而未经登记、审定、审查批准的产品的行为;未依法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而进行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产品严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违法使用农资产品造成危害事故的行为绝不

放过,依法严厉查处。22年目标,检查农资生产企业13个、整顿农资市场20个以上、经营门店400个以上,抽取农资样品50个以上。

4、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执法大队22年工作重点。一是采取印宣传单、宣传画张贴禁用限用农药名录等手段加大对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危害的宣传力度,二是注重从源头上做工作,前移安全关口。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管理,与辖区内9家农药生产企业依据《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签订依法生产承诺书,并向企业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三是加大对流通环节的执法检查,坚持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相结合、常规抽检和重点产品抽检相结合,检查和重点区域检查相结合,确保区域无死角、产品无遗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严从重处理。22年目标,检查企业不低于10次、市场不低于20次、抽检农药、种子、化肥、样品不低于50个。

5、严厉打击农资虚假宣传、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重点打击无证照、无正规门店、打着农业农村局旗号冒充农业技术人员以送技术下乡、农资补贴等为幌子的坑农害农虚假宣传。一是加大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建立举报机制,在部分乡村设立举报点、聘用义务信息员。三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特别在重要农时要不间断地对各乡村进行高密度巡查、对于坑农害农事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6、积极受理农民投诉案件

积极探索和创新为民服务的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随着农村经济市场的繁荣和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涉及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纠纷事件不断增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涉农纠纷的调解工作为民排忧解难,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及时疏导化解涉农纠纷,减少矛盾激化,有效地防止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做到有访必查、有查必果,来访反馈率100%,调解成功率90%以上。

7、抓好各种信息报送工作

按照农业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认真采集和报送农业执法方面的周情、月报、年报以及各种专项治理的方案、总结等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够量。

执法大队五年工作计划 第6篇

xxxx年三季度,综合行执法局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偷倒垃圾专项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非法码头整治、别墅区违法建设整治为重点,针对占道经营(夜排档)、偷倒垃圾、违法建设、违规广告、违法停车等显见性市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对京杭运河大桥、望虞河大桥2处桥下空间违法占用问题进行了整治,并在市、区两级整治办的见证下,按照管理权限移交至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至此,区耻部门承担的铁路(已验收)和高速公路(待验收)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在此基础上,配^v^门强力开展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对码头内的违规乱堆放、乱占用问题进行整治,共计清理27000平米,对已整治拆除的非法码头进行复绿,目前已完成复绿面积达19100平米。

二、市容秩序百日攻坚。按照XX市府《关于印发文明城市创建四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锡创文办发〔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环保督察组相关工作要求,执法大队制定了《XX高新区(新吴区)“百日攻坚”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并牵头各街道耻、、交警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不分昼夜,全力奋战,截至目前共实施开展各类整治活动480余次,管理无证摊贩、占道经营3200余次,暂扣各类经营车辆927辆,沿街店面乱堆放整改1450余起、店外经营1510家,辖区市容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三、违法建设整治。主要对龙湖滟澜山、凤鸣山庄、清华紫光园、美新玫瑰小区等进行了集中整治和拆除,对其他违建业主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对全区1304家“散乱污”企业开展深入全面排查,建立底册,同时对存在的违法建设进行整治,目前已拆除违建320处,面积共计万平米。同时,配合黑臭河道整治工作,对泊渎河及43条支流强力开展违建拆除。

四、渣土车、建筑垃圾偷倒整治。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整治人员4100人次,联合交警每周设卡2次,每次7处,共计查处车辆抛撒滴漏、偷倒垃圾等违法运输行为136起。通过在现场偷倒垃圾中查找线索及调取周边监控录像等方法,累计追踪破案16起,有效震慑了偷倒者的嚣张气焰。

执法大队五年工作计划 第7篇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促进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要求,在总结201X年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枉不纵。

2、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界定市安监局、乡镇(街道)执法检查的对象,强化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3、全覆盖原则。在坚持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基础上,通过重点执法检查方式,把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工贸、职业健康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

4、计划统筹原则。根据市安监局现有的执法力量、装备条件及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并结合市政府有关规定,科学统筹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和方式,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二、市安监局当前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分析

(一)执法力量:市安监局现有综合、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和政策法规5个执法职能科室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内设二级机构,侧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具备执法资格的共18人;用于监管执法车辆5部(单位车辆3部、租用社会车辆2部)。

(二)执法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365-11-52*2)天*18人=4500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390

1、应急值班每人每月2天:2天*18人*12月=432

2、学习培训每人每周0。5天:0。5天*18人*52周=468

3、参加党群活动、考核、会议每人每月1天:1天*18人*12月=216

4、病假、事假每人每年3天:3天*18人=54

5、法定年休假:15天*8人+10天*10人=220

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79

1、证件发放:每月1天,发放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许可证。1天*4人*12月=48

2、现场验收、审查:40个*1天*3人*1。5(系数)=180

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每季度3天。3天*4人*4季度=48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每年4起。4起*3天*3人=36

5、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每年1起。1起*3天*4人=12

6、安全生产举报查处:每月5起。5起*1天*3人*12月=180

7、参加政府及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打非治违行动:每季度1次。4次*1天*18人=72

8、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每年3次。3次*1天*18人=54

9、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每月4起。4起*0。5天*3人*12月=72

10、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年12天。12天*4人=48。

11、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月1天。1天*6人*12月=72

12、召开、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3、政府、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其他任务: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4、复产验收工作:13家非煤矿山企业、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和夏季停产后的复产工作。2人*2次*0。5天*13+3人*3次*0。5天*18=133

15、机动工作日: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4500-1390-1279=1831

1、综合督察(职业健康):318

①、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②、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③、综合督察检查15家重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5*2天=90

④、综合督察检查11个重点监管的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3人*11*2天=66

2、非煤矿山(含3家尾矿库):130

非煤矿山企业定期检查(每年6次):2人*13家*5次=130

3、危险化学品:394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大检查:

2人*20家*4次+2人*39家*3=394

4、烟花爆竹:804

①、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批发经营企业定期检查:2人*18家*20次+2人*2*12次=768

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检查:2人*18*1天=36

三、市安监局重点执法检查的对象和责任分工(见附表)

1、综合监管重点企业11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科。

2、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13家。责任科室:矿山科。

3、职业健康重点企业15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20家和18个乡镇(街道)零售经营单位。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59家。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19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内容,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执法计划和月度执法进度计划的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前要编制好现场检查方案,对被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五、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编制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6、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7、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三)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

(四)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安全生产督查:被督查的对象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不及时落实到位情况的应当填写督查意见书发给被督查单位,并将每次督查的情况上报至合肥市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并抄送相关单位。

(六)督办:对安全生产督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报告市政府,提请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发出挂牌督办文件。

(七)联合执法:对一些地区或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市安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八)专项整治:对具体领域、具体行业或具体企业在特定时期出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需要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的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

(九)事故调查处理:对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v^令第493号)进行调查处理。

六、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

2、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4、应当依法提请市政府决定关闭的,应及时市政府书面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严明责任。各职能科室要严格对照此执法计划,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系统认真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工作计划。

(二)加强监督。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一起案件,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处的重大隐患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整改台帐,加大整改和督促检查力度。

(三)完善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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