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汇总19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3-02-03 18:36:35136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1篇

各立法项目负责部门要按照立法工作计划,做好立法草案起草的部署和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工作力量,统筹安排进度。对当年拟完成项目,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压茬推进起草、调研、论证、送审等各环节工作,同时保证质量;对预备项目,要及时开展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条件成熟的应主动提请市政府审议或列为下一年度内完成项目,条件不成熟的要在本年度结束前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对调研论证项目,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调研论证工作,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最迟于2022年10月底向市司法局报送调研论证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强化计划执行刚性约束,年度内完成项目不能按时完成起草工作或确需暂缓办理、终止办理的,要向市政府报告或请示同意。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起草工作的,市政府将予通报批评。市司法局要加强协调指导、审查把关、督促评估,对重点难点项目提前介入,对进度滞后项目强化督办,并按要求组织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确保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按时高质量完成。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0日


湛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当年拟完成项目(4件)

(一)拟提请市^v^会审议的法规草案(2件)

1.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起草)

2.湛江湾保护条例之保护范围草案(市自然资源局起草)

(二)拟由市政府制定的规章(2件)

1.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起草)

2.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司法局起草)

二、预备项目 (10件)

(一)法规项目(6件)

1.湛江市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起草)

2.湛江市海域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

3.湛江市港口岸线保护条例草案(市交通运输局起草)

4.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起草)

5.湛江市原水管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市水务局起草)

6.湛江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

(二)规章项目(4件)

1.湛江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委托市气象局起草)

2.湛江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市司法局、市市场^v^、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起草)

3.湛江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委托专业团队起草)

4.湛江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委托湛江海事局起草)

三、调研论证项目(1件)

规章项目(1件)

湛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承办)

备注:

1.预备项目条件成熟的,市司法局可以根据出台项目的完成进度适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和打包修改,按照省^v^会和省政府有关部署进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2篇

(一)实现“有件必备”。五年来,^v^常委会接收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共7261件,其中,行政法规157件,监察法规1件,省级地方性法规2935件,设区的市级地方性法规2977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372件,经济特区法规242件,司法解释346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231件。^v^常委会通过有关法律和决定,及时将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的监察法规和新类型地方性法规(即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浦东新区法规)纳入备案审查的范围。实行电子报备,规范报备方式,统一报备要求,提高报备效率。备案是审查的前提。总的看,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能够依法、及时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v^常委会报送备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件必备”的目标要求已经实现。

关于向^v^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范围,法工委经研究认为,除了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只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属于人大监督对象,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应当纳入^v^会备案审查范围;也就是说,“规范性文件在哪里,备案审查就跟到哪里”。近年来,我们推动地方^v^会将本级“一府一委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本级^v^会备案审查范围;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司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机制。

(二)积极推进“有备必审”。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v^、中央^v^、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v^会认为有关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v^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委会工作机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有关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v^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五年来,在^v^常委会领导下,法工委加大审查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有备必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要求,依法对报送备案的各类法规、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开展主动审查。除个别情形外,没有收到过国家机关提出的审查要求。公民、组织提出审查建议17769件,其中2018年1229件,2019年226件,2020年5146件,2021年6339件,2022年4829件,我们都认真研究处理。围绕贯彻落实^v^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对生态环境保护、民法典、长江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食品药品安全等20多个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有关方面和地方人大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和专项审查工作。对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通过衔接联动机制移送的500多件法规、司法解释认真进行审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将不属于^v^常委会审查范围的2500多件审查建议,根据不同情况,分送中央办公厅、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v^会研究处理。总的看,对各类规范性文件,基本实现“有备必审”、“应审尽审”,做到备案审查监督全覆盖。

根据审查工作情况,总的看,^v^、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要求,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开展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立改废释工作和报送备案工作,自觉坚持与宪法法律等上位法规定保持一致,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水平,在贯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有效实施宪法法律、推动相关领域工作、有针对性解决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将各自立法机关制定的本地法律向^v^常委会备案,是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明确规定两个特别行政区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多年来,^v^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范围,一直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本地法律。五年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报送备案的本地法律127件,澳门特别行政区报送备案的本地法律104件。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两个基本法规定的需要将报备的有关法律发回的情形。

(三)按照“有错必纠”原则督促推动制定机关纠错改正。法工委承担备案审查具体工作。我们依法履职尽责,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论是在依申请审查中,还是在主动审查、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中,都发现有些规范性文件或者其中有的规定存在与上位法规定相抵触、不一致或者明显不适当、不合理等问题。对存在需要纠正改正问题的有关规定,我们及时提出审查研究意见,督促和推动有关制定机关进行修改完善或者适时废止。

综合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有的是制定机关对上位法有关规定、对^v^有关精神理解不透、把握不准,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一定偏差;有的是规范性文件制定时间较早,上位法已经进行了修改或者作出了新的规定,实际情况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了,而原有规定未能及时清理,没有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实现与时俱进;有的是有关规定现在实际上已经不再执行,但是没有及时对有关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作出修改;有的是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一直有不同理解和认识,都有一定道理,尚难作出合法性、合理性判断;也有的是个别制定机关政治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在制定和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打“擦边球”,甚至有意“放水”。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对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通过沟通协商、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发函、约谈督促等方式,督促推动制定机关纠正改正;需要^v^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的,依法按程序办理。五年来,累计督促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完善或者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约万件。

(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备案审查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常委会会议每年听取审议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地方各级^v^会建立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制度;修改地方组织法,将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列为地方各级^v^会的一项法定职权。^v^常委会目前正在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其中包括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方面的重要内容。委员长会议通过《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对宪法和有关法律关于备案审查的规定作出进一步细化。法工委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制定有关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同时,推动有关地方^v^会制定或者修改备案审查法规,建立健全地方^v^会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机制。

(五)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法工委积极适应“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着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扎实拓展和深化备案审查工作。建成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推动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实现应备尽备提供支撑。丰富审查方式,完善审查标准,细化工作流程。畅通相互间转送接续的机制渠道。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案例交流,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协同联动。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开展备案审查理论研究,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备案审查宣传工作。

二、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加强合宪性问题审查研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是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的重要举措。^v^^v^在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v^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当然就包括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不符合宪法规定、不符合宪法精神的内容,要加强和改进这方面的工作。”这就为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指明重点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

加强对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我们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自觉增强宪法意识,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督促和推动制定机关纠正改正有关规定,及时启动有关程序废止不合时宜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举若干工作实例如下。

——2018年3月,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法工委经认真研究提出,收容教育制度是1991年根据^v^常委会有关决定和^v^有关行政法规实行的、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约束和管控的一项制度措施,制定程序和内容是有宪法法律依据的;执行20多年后再来审视,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经调研沟通,有关方面逐步形成共识,继续执行有关制度措施已不合时宜;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法工委建议有关方面适时提出议案,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2019年12月,十三届^v^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v^提出的有关议案,作出了《全国^v^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

——有的司法解释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以不同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2020年有公民提出审查建议,认为计算标准不同会导致案件审理出现不公平现象,与宪法有关精神不一致。我们认真进行审查研究,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有关计算标准的差异应当逐步改变和取消;建议制定机关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适时修改完善有关司法解释,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司法解释经修改后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2021年,^v^有关主管部门对有的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教育条例等法规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认为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存在合宪性问题,不利于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我们经审查研究认为,宪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经对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了明确规定,2015年^v^常委会对教育法有关规定作出重要修改,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区应当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有关地方性法规中的相关内容应予纠正。经与有关方面沟通,制定机关已经废止有关法规。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有关行政部门为调查计划生育违法事实,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对拒不配合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2021年,有公民对上述规定提出审查建议。我们经审查认为,亲子关系涉及公民人格尊严、身份、隐私和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属于公民基本权益,受宪法法律保护,地方性法规不宜规定强制性亲子鉴定的内容,也不应对此设定相应的行政处罚、处分、处理措施。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

加强对有争议问题的研究。例如,有司法解释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统一调用辖区内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经上级人民检察院作出调用决定,被调用的检察官可以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有公民对此规定提出审查建议。对被调用的检察人员代表所调用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是否需要经本级^v^会作出相关任职决定,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和做法,涉及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有关规定的理解。我们经研究认为,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等法律共同构成检察权行使的法律依据,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有关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被调用的检察人员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的,须经本级^v^会作出相关任职决定。我们已向有关制定机关提出了研究意见,建议予以考虑。

加强与有关机关协同联动。例如,有的省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就办理袭警罪案件联合发文。我们经审查研究认为,该联合发文涉及犯罪构成具体内容,扩大了法定袭警罪、妨害公务罪的惩治范围,超出了刑法规定范围;立法法是重要宪法性法律,有关联合发文不符合立法法关于“两高”以外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的规定,超出了制定机关权限。我们通过衔接联动机制与有关方面沟通,多方面协同行动、督促推动,制定机关很快发文通知停止执行有关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这一事例要求有关法院、检察院开展司法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重申地方一律不得制定在本辖区普遍适用的、涉及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在法律文书中援引。

三、持续开展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推动^v^重大决策部署、国家重要法律和法治措施的贯彻落实

五年来,围绕推动^v^重大决策部署、国家重要法律和法治措施的贯彻落实,在^v^常委会领导下,我们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积极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比如,根据^v^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和^v^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2018年针对生态环保领域、2020年针对野生动物保护领域、2021年针对长江流域保护领域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2022年以来,围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对长江流域保护专项清理后续工作进行跟踪督促,继续加大涉及生态资源与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城市绿化等方面法规审查力度,着重审查存在与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对审查中发现与上位法规定相抵触,特别是存在放松管控、降低标准等立法“放水”问题的,要求制定机关及时修改、废止;对滞后于新制定或者新修改的上位法规定的,要求制定机关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完善;对符合上位法立法目的,确立比上位法规定更高的保护标准、更严格的保护制度的,应当予以支持。通过持续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和专项审查工作,推动^v^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领域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再如,民法典出台后第二天,十九届^v^就切实实施民法典进行集体学习,^v^^v^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贯彻^v^^v^重要指示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民法典涉及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和专项审查工作。2021年,对民法典专项清理后续工作进行跟踪督促。今年以来,持续加强对民法典涉及领域法规审查纠正力度,巩固和扩大专项清理成果。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拒付物业服务费、公共水电分摊费和不交存物业维修资金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等权利进行限制。我们经审查认为,不加区分地将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物业维修资金等不履行业主义务行为同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挂钩,进而限制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民法典有关规定不符合。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热用户应当在每年采暖期开始前30日内交纳本采暖期的热费,不按时交纳的,供热单位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者停止供热。我们经审查认为,热用户采暖费的交纳时间和逾期不交纳热费的法律责任,应当遵循民法典有关规定。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进行水力发电需要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从政府取得“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并缴纳出让金。我们经审查认为,地方自行规定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具有用益物权性质,不符合民法典确立的物权法定原则。上述问题和类似一些问题,有的已经解决,有的正在解决。

又如,本届以来,根据^v^2015年关于“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重大转折性变化”的重大判断精神、2020年关于“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的精神、2021年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我们持续关注和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和专项审查工作,本届以来历次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都有涉及计划生育方面的内容。2017年开始、2018年接续,推动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对企业职工“超生即辞退”的规定作出修改;2019年,推动制定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超生即开除”的规定作出修改。法工委在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中提出,这类规定虽目前有上位法的一定依据,但总的看已经不适应、不符合党和国家关于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精神和方向,应予适时调整,建议有关方面研究启动修改完善工作。2021年8月,十三届^v^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出重要修改。为确保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确实施,我们组织开展了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废止了一批相关规范性文件;督促制定机关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废止计划生育相关处罚、处分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同时,建议有关方面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督促有关方面及时修改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作出不适当限制的规定。

开展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拓展了备案审查工作思路,增强了备案审查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时效性,有利于发挥法律体系整体功效和治理体系整体效能。实践表明,及时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对于实现相关领域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保证^v^精神全面贯彻、一体遵循,保证国家重要法律和法治措施有效实施,促进法律体系内在科学和谐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3篇

20xx年,遵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1+6文件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局全面启动依法治统工作,把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治轨道,为实现我市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和社会和谐做出了新贡献。

一、制度建设方面

1.印发重点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依法治统工作。为贯彻落实《^v^深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重点工作方案》,我局研究制定并印发《^v^深圳市^v^党组关于印发〈深圳市^v^关于贯彻落实^v^深圳市委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精神的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深统党组〔20xx〕5号),全力推进一流法治机关建设。一是统一思想,强调加快打造一流法治机关是贯彻^v^深圳市委关于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具体部署;二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重点工作和职责,细化工作流程,依法行政;三是提出保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市^v^审查。自新修订的《统计法》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局在市人大、^v^的大力支持下,一方面深入基层统计机构、前海合作区、保税区、统计代理机构及相关部门考察、调研统计实践工作;另一方面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征求基层统计机构、前海管理局及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和充分论证,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订草案)》及修改说明,于20xx年3月16日提交市^v^审查。6月份,我局又会同市人大计划预算委、^v^、前海管理局及广东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南山区^v^有关同志赴天津、上海^v^学习交流统计立法、自贸区统计管理及创新等方面的情况。目前,市^v^正在依法进行审查。我局也已按照市人大计划预算委、^v^要求,分别报送了我局20xx年度立法工作完成情况及20xx年度立法工作项目建议。

5.人事、财务、用车、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业务流程清晰规范。20xx年,我局执行或制定的人事管理制度有《深圳市^v^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深统通〔20xx〕2号)》、《深圳市^v^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深统党组〔20xx〕5号 )》;财务管理制度有《深圳市^v^办公费加班费管理办法(20xx-12-4)》、《服务业统计调查外包经费管理办法(20xx-3-1)》、《深圳市^v^委托课题研究经费管理办法草案(20xx-7-22)》、《深圳市^v^交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xx-9-19)》、《关于印发深圳市^v^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xx-10-14)》、《深圳市^v^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v^培训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xx-11-27)》等;用车管理制度有《深圳市^v^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试行)(20xx-8-26)》;资产管理制度有《深圳市^v^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有《深圳市^v^档案分类方案(20xx-6-22)》;新制定统计业务办理流程包括《深圳市^v^统计分析资料分类管理办法(试行)(20xx-9-18)》、《深圳市^v^对外提供统计数据管理办法(试行)(20xx-8-31)》。

二、行政决策方面

按照《深圳市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以及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相关内容,我局行政决策机制健全,程序完善。行政决策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明确。20xx年8月份,单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后,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v^党组关于提请备案《^v^深圳市^v^党组会议工作规则(试行)》的函(深统党组〔20xx〕8号);制定并印发深圳市^v^关于印发《深圳市^v^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深统通〔20xx〕29号 )。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保证行政决策制定的公开、科学、合法。

三、行政执法方面

1. 不断总结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统计保障作用。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间,我局先后向省^v^、市人大预算委、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依法治市办等有关部门报送我局依法行政方面的情况、总结、材料等20多份。20xx年1月27日,专题向市人大计划预算委报告统计法律法规实施的情况,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稽查保障作用。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4篇

20xx年,赣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v^^v^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中央两次全会的《决定》精神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两个《决定》精神,使《决定》精神在各级领导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中央两个《决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赣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意见》的重要资料之一,并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制定了《赣州市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抓好监督落实。编制了《法治赣州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应对推进法治赣州建设作出全面规划。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组织推荐了我市的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报省政府表彰。我市有4个单位、10名个人被省政府分别评为20xx-20xx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数量为设区市之最。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资料,邀请^v^^v^挂职上犹县干部多次为党校学员讲授依法行政知识。印发了市政府常务会议20xx年学法安排,各主讲单位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始终持续有三个单位待讲。9月23日,市长办公会组织学习《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市长对贯彻落实《办法》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执法部门必须要认真学习掌握,抓好贯彻执行,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分管市长不仅仅要自学,还要指导和监督各自所分管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同志,带着问题和要求去学习;落实好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检查报告和信息公开等措施,将各种执法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促进公正、礼貌执法;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潜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四)努力争取地方立法权。加强与^v^^v^的沟通联系,在上半年^v^^v^副主任甘藏春等到我市进行调研时,充分反映我市期望尽早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要求。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体现了我市多年来努力争取的成效,使获得地方立法权即将成为现实。充分发挥^v^^v^对口支援上犹县的优势,成功争取^v^^v^将赣州市确定为调查研究联系点。用心争取、承接^v^^v^依法行政课题研究任务,从市县^v^、市直执法部门、驻市高校遴选人员成立课题组,深入县(区)和市直(驻市)部门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加快推进支柱产业立法。为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保障作用,推动稀土、脐橙两大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成功申报《江西省稀土管理办法》、《江西省赣南脐橙保护办法》为省政府立法项目,并用心做好两个立法项目的组织起草、送审工作。主动加强与省有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用心配合省政府^v^开展立法调研,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两个文稿进行讨论修改,确保立法质量。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深化民主法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市政府^v^为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为加强对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宏观指导,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关于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意见》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20xx年工作计划》,把编制法治赣州建设规划、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列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重要资料,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扎实推进。

(二)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里部署,20xx年,我市市县两级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我市组织专门力量,围绕改革涉及的部门整合、职责调整以及实际运行中部门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在机构改革中,把转变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和职责整合,限度整合分散在政府不一样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等问题,规范了机构设置,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构成了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经过职能整合、组建调整及撤并划转,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设置33个正处级工作部门。同时,统筹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xx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大力简政放权、创新审批机制、大胆先行先试、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强化改革保障等方面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22项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接、转、放”要求,扎实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衔接上级取消类项目13项(含3个子项),衔接下放我市项目121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编制了市本级保留实施的350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大力简政放权,除^v^、省政府明确要求务必由市级审批的事项外,其余全部下放给县(市、区)。在瑞金市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对具备条件的县(市)和示范镇,分别给予部分市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激发基层活力。

(四)用心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府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江西省首个同步出台《办法》和《目录》的设区市。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透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目前,市政府购买服务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等共计6大类59款331个项目。今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还将根据实际状况进行调整、补充。

(五)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性,在市本级和兴国县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政府下发了《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十分任委员的推荐遴选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主任,人大、政协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专业人员、专家学者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待机构编制落实后即可挂牌运行。

三、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行^v^力运行

(一)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我市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了《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都要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v^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同时,对合法性审查范围、资料、程序、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在省内各设区市中率先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与此同时,市政府^v^制定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法律审核把关工作职责制》及《重要协议、合同法律审核把关要点》,建立完善了法制部门内部法律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审核职责,确保审核质量。20xx年,市政府^v^共审核市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文稿128件,审核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29件,参与处理市政府及部门具体涉法事项81件,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了《赣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大文体、商贸、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石城县曾想引进一个上亿元的氢氟酸项目,该项目在短期内能够迅速拉动税收增长,对县里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但评估小组在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发现该项目很有可能带来较严重的环境污染,最终这个项目被否决,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8名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带给法律意见推荐,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用心作用。20xx年,按照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力争经过2至3年的努力,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全覆盖。市本级聘任17名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在省内率先组建了法律顾问团,为法治赣州建设和市领导机关重大决策带给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5篇

2019年,**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中央两次全会的《决定》精神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两个《决定》精神,使《决定》精神在各级领导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中央两个《决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制定了《**市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抓好监督落实。编制了《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20)》,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对推进法治建设作出全面规划。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组织推荐了我市的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报省政府表彰。我市有4个单位、10名个人被省政府分别评为2019-20xx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数量为设区市之最。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邀请^v^^v^挂职上犹县干部多次为党校学员讲授依法行政知识。印发了市政府常务会议20xx年学法安排,各主讲单位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始终保持有三个单位待讲。9月23日,市长办公会组织学习《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市长对贯彻落实《办法》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执法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抓好贯彻执行,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分管市长不仅要自学,还要指导和监督各自所分管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同志,带着问题和要求去学习;落实好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检查报告和信息公开等措施,将各种执法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四)努力争取地方立法权。加强与^v^^v^的沟通联系,在上半年^v^^v^副主任甘藏春等到我市进行调研时,充分反映我市希望尽早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要求。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体现了我市多年来努力争取的成效,使获得地方立法权即将成为现实。充分发挥^v^^v^对口支援上犹县的优势,成功争取^v^^v^将**市确定为调查研究联系点。积极争取、承接^v^^v^依法行政课题研究任务,从市县^v^、市直执法部门、驻市高校遴选人员成立课题组,深入县(区)和市直(驻市)部门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加快推进支柱产业立法。为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保障作用,推动稀土、脐橙两大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成功申报《江西省稀土管理办法》、《江西省赣南脐橙保护办法》为省政府立法项目,并积极做好两个立法项目的组织起草、送审工作。主动加强与省有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省政府^v^开展立法调研,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两个文稿进行讨论修改,确保立法质量。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深化民主法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市政府^v^为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为加强对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宏观指导,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关于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意见》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20xx年工作计划》,把编制法治建设规划、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列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重要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扎实推进。

(二)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里部署,20xx年,我市市县两级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我市组织专门力量, 围绕改革涉及的部门整合、职责调整以及实际运行中部门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在机构改革中,把转变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和职责整合,最大限度整合分散在政府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等问题,规范了机构设置,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形成了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经过职能整合、组建调整及撤并划转,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设置33个正处级工作部门。同时,统筹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xx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大力简政放权、创新审批机制、大胆先行先试、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强化改革保障等方面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22项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接、转、放”要求,扎实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衔接上级取消类项目13项(含3个子项),衔接下放我市项目121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编制了市本级保留实施的350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大力简政放权,除^v^、省政府明确要求必须由市级审批的事项外,其余全部下放给县(市、区)。在瑞金市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对具备条件的县(市)和示范镇,分别给予部分市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激发基层活力。

(四)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府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江西省首个同步出台《办法》和《目录》的设区市。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目前,市政府购买服务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等共计6大类59款331个项目。今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补充。

(五)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市本级和兴国县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推荐遴选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主任,人大、政协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专业人员、专家学者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待机构编制落实后即可挂牌运行。

三、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行^v^力运行

(一)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我市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了《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合同、协议,都要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v^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同时,对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在省内各设区市中率先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与此同时,市政府^v^制定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法律审核把关工作责任制》及《重要协议、合同法律审核把关要点》,建立完善了法制部门内部法律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审核责任,确保审核质量。20xx年,市政府^v^共审核市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文稿128件,审核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29件,参与处理市政府及部门具体涉法事项81件,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了《**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大文体、商贸、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石城县曾想引进一个上亿元的氢氟酸项目,该项目在短期内能够迅速拉动税收增长,对县里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但评估小组在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发现该项目很有可能带来较严重的环境污染,最终这个项目被否决,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8名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20xx年,按照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力争经过2至3年的努力,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全覆盖。市本级聘任17名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在省内率先组建了法律顾问团,为法治建设和市领导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6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积极贯彻“外树形象、文明执法,内强素质、争创一流”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保持优良的执法整体水平,坚持以严格执法推动行业管理、以严格执法促进城市化发展、以严格执法提高建设系统行业文明程度。局党组班子一手抓规划建设,一手抓行政执法,有效地促进了规划开局之年城市建设任务的完成。

一、工作回顾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行政执法问责制。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始终把行政执法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20xx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奖罚兑现,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按照县^v^和市局行政执法规范化的要求,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设立法规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严把关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将行政执法工作与优化经济环境密切结合,与行风评议密切结合,与文明创建工作密切结合,与执法人员的工作绩效密切结合,把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认真清理,定性准确,全面推进行^v^力监控运行。全县行^v^力运行监督专项工作部署后,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工作精神,提出标准要求,明确责任范围,制定了《xx县建设局行^v^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加大了工作力度,采取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查找廉政风险点。把所行使的行^v^力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采取自己查找、同事帮找、科室研究、领导批阅、组织审定的“五查工作法”,人人查找在思想道德、内部管理、岗位职责三类廉政风险。二是评定风险等级。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等进行分析评估,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对已确定的各类风险,经局行^v^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三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在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政策、措施时,都要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进行评估,注重防范在前,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通过摸清廉政风险底数,编制了《建设局行^v^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填写了《行^v^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评估表》,并围绕思想道德、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共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提高素质,树立形象,开展多形式教育培训。依法行政是一项基本国策,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因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程序错误、引用条款不当以及不文明执法等原因引发社会矛盾,我局紧紧抓住法制建设一这主线,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一是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以全县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在政策宣传、规划执法行动中,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仪容仪表、文明用语提出严格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始终保持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和执法秩序。二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知识的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年终学习和考核,结合市县执法培训,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考核合格率达100%,并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市建设系统“四五”普法验收。三是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更换、补发,并在规定时限年终审验,切实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继续严格落实市建设局制订的行政执法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二、主要工作

第二、贯彻招标投标法,稳步推进监督管理。全面贯彻《招标投标法》,以完善有形市场体系为目标,以遏制“围标”、“陪标”、“串标”为切入点,健全招标投标操作规程,上半年着重从三个方面加以规范: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依法招标的项目,必须在建设局交易市场内进行公开招标。为了维护标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底编制管理办法》,规定开标评标中发现标底和其他报价有明显异常或有投诉的均要重新进行审查。同时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三项制度,对公开招标项目全部在公开栏内予以公布,实施“阳光招标”。二是严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范围。严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年检等资质审查关,从源头上杜绝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变相出卖资质行为和挂靠行为。三是严格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我局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县域实际,不断加强招标投标规范制度建设,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工程报建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增强了招投标监管力度,消除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达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营造了公开、公正、公平、有序竞争新平台。

第三、全面推进,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劳务分包及劳动用工方面。我县在建工程的施工企业的所有劳务未进行分包,各施工企业均按要求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未出现非法转包和分包情况。

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严把施工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第一责任人”关口,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工程担保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把按规定兑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作为重要的信用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被列入信誉不良单位,暂停新项目审批、施工许可证审批、吊销或降低资质、禁止参加招投标等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务工人员实名制方面。按照省、市、县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等若干规定要求,施工企业全部建立了务工人员花名册、工资表、班组记录等工资支付保障措施,按要求各施工企业指定场所予以公示。同时,健全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并将监督电话、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与广大农民工告知,形成了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工程款拨付方面。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审及备案管理等强制性规范要求,结合xx县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底编制管理办法》等措施,规定开标评标中发现标底和其他报价有明显异常或投诉均要重新进行审查。这种措施的实施,许多施工企业改变了以往先做通业主的关系,再投标的做法,而是直接到有形市场公开竞标,依靠自身实力,承揽施工任务,创造出一个阳光、公平竞争的环境,从源头上杜绝了阴阳合同的现象。另一方面,按照我县农民工工资保障相关规定,对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工程,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后续资金要有保障,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消除了因工程款拨付不及时造成拖欠工资的隐患。

外埠进县建筑企业方面。对外埠进县施工的建筑企业,在全面简化审批程序前提下,把好清欠书面证明第一关,严防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信访苗头,为稳定、和谐、有序的建筑市场创建良好的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及思路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距上级的要求与创建和谐社会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结合“五五”普法验收掀起新一轮的城建法律、法规学习高潮。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检查制度。三是在贴近中心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上下工夫,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措施,把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7篇

各立法项目负责部门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突出有效管用的目标导向,积极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起草阶段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召开各种座谈会、专题研讨会、到基层调查、收集各方面资料等形式,摸清立法调整事项的现状、问题、缘由、出路和方案。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研究意见,深入分析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确立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等,在形成基本共识的基础上,起草条文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打磨完善。征求意见时,要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不断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v^、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审议阶段,要密切配合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工委做好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协调论证和修改完善等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办,及时安排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项目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保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8篇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新征程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必须贯彻的重大理念。就备案审查工作来说,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通过备案审查工作,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二是在备案审查工作中不断拓展和健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表达意愿关切的途径和形式,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我们注重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机制、渠道和方式,努力使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和工作实践成为新时代新征程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具体体现。

认真研究处理收到和转来的审查建议。人民群众提出的每件审查建议,“两会”期间^v^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每件建议、议案、提案,我们都认真研究,督促纠正了一批人民群众集中反映、影响老百姓切身利益、直接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到实处。五年来,共收到万多件审查建议,审查建议人来自不同地域、行业、群体,包括工人、农民、个体工商户、专家学者、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学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事业单位、有关国家机关等;审查建议内容广泛,涉及诸多领域,或表达权益诉求,或关注法治进步,或反映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或呼吁解决制度衔接问题。各种意见反映和诉求表达,总的看属于建设性、正能量,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我们对审查建议逐一登记、逐件研究;必要时,与审查建议人沟通,了解来自基层和各方面的真实声音,增强审查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出处理意见后,通过书面发函、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作出反馈。以研究处理审查建议为抓手,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比如,2021年,根据^v^代表提出的建议,督促纠正个别地方以户籍限制从事出租车司机职业的问题;2022年,又进一步梳理研究、推动14个地方纠正了类似问题。

广泛听取意见,加强调研论证,做到集思广益。在审查研究工作中,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制定机关的情况说明,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委托研究、走访调研等方式,听取专门委员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从法治原则出发分析其中利弊得失。比如,2021年,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停车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进行催缴同时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公民对有关罚款规定提出审查建议。针对这一审查建议,我们请制定机关说明情况,请执法部门提供有关规定实施情况,向有关部门了解停车收费改革的相关政策,向审查建议人进一步询问提出审查建议的考虑,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走访居民127户,在此基础上与有关制定机关就法规修改方案反复交换意见,力求取得平衡和共识。制定机关后来对有关规定作出修改,调整完善罚款的额度和程序,并督促有关单位出台具体办法,处理结果得到社会各方面普遍认可。我们还注重借助“外脑”,建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围绕备案审查工作相关问题,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探索发挥智库作用,委托有关高校、研究机构开展专题研究。

积极参与建设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成后,法工委与常委会办公厅有关方面共同协作,初步建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面收录我国现行有效的各类法律法规,为社会公众持续提供权威版本的法律法规等文件,提供看得见、找的着、用得上的法律产品,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9篇

20xx年,我局在市^v^的指导下,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要求,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环保工作得以依法、有序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规范行^v^力,依法行政

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推行行^v^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办发〔20xx〕85号)要求,完成了我局行^v^力的清理、规范工作。编制了《雅安市环保局行^v^力事项目录》,《雅安市环保局行^v^力事项及其流程图》。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对我局237项行^v^力,逐一进行了关于“行^v^力名称、实施主体、行^v^力依据、相对人维权渠道…..”等详细的行^v^力运行流程展示。形成了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v^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为依法开展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

二、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学习与宣传

一是认真抓好职工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今年3月、4月我局分别组织了全市环保系统职工学习《^v^行政强制法》、新修订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保行^v^力、以及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通过系统学习,极大地提高了环保战线职工的业务素质与理论水平。为更好地开展环保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以一年一度的“六·五世界环境日”为载体,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环保法律知识手册、《建设生态雅安构建和谐家园》宣传单一万余份。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进一步增强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及参与意识,收到了较好效果。为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加大执法力度,保障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生产事关民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20xx年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境百日安全大检查、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按照国家和省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省、市级工业园区和工业污染源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加强了节假日、夜间的巡查,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暗访暗查。目前,全市环境监察系统共出动5220人次,进行l各类现场检查5035次,检查企业家数1688家。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0家,并处罚款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全市的环境安全。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执法效能

严格落实法律文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建立规范、科学、主动、高效的环境执法机制,按照《四川省环境执法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了“环境执法效能提升年”活动,着力提高全市环境执法的能力水平。以环境监察专项稽查为重点,全面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行为,完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法律程序和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环境现场执法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环境现场执法质量和水平。

对照《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分表》要求,我局自查得分96分。

五、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需加强对企业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二是环保执法人员较少,队伍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

2、下一步工作打算。按照环保行^v^力规定,进一步强化环境依法行政工作。强化法律学习与培训,抓素质,练队伍,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10篇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贯彻落实^v^《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积极整合原工商、食药监、质监部门的工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行^v^力运行,切实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效成效。3月,我局被市人民政府授予“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称号,4月,被台州市人民政府评为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全环节大会战、药械保化全流程大会战、消费维权全领域大会战,集中力量办大案、破要案。全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369起,其中大案247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7件。

扎实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全市新发展市场主体11050 户,共有各类市场主体96454户,其中私营企业25530户,个体工商户70022户,外资企业19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12户。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全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件、行政复议案件3件,均以维持我局的处理决定或行政相对人主动撤回而告终。

(三)行政调解

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929件,组织调解结案883件,结案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1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为确保三局合并后的市场监管系统依法、高效执法,通过事权划分,明确各内设机构的职责和各派出机构的任务,建立较为清晰的执法责任体系。在此基础上,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将申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积极与市^v^、市编委办沟通联系,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采取专题业务培训与执法资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干部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的提升。目前,有317名执法人员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率先在台州市内完成行政执法证发放工作。10月,我局又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浙江省管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班,共有62名干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

加强稽查执法人员、监督管理人员、行政审批人员等从事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这支队伍具有与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新要求相适应的行政素质和执法水平。先后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监管现场带教、药械保化模拟检查、食品监督抽检、“三证合一”登记和经检法制等多项培训,努力提高综合业务能力。

(二)紧扣当前法制热点,及时提供法律定制服务

当前法律法规更替频繁,我局紧跟形势,加强执法业务指导,通过定制式服务,为基层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务。结合工作实际,编印《法制工作资料汇编》,内容涵盖解读法律法规的《法制指引》、防范执法风险的《法制警示》、加强环节管控的《法制提示》和提升案件质量的《法制通报》四部分。特别是发布4期《法制指引》,做到每期一主题,先后重点解读、分析新《行政诉讼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亮点及监管任务的变化,旨在指导系统干部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规定。

我局在健全工商法制咨询委员会的基础上,出台《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把外聘律师、公职律师和专家学者等人才优势转化为工作强势,通过邀请会商、上门征询等方式,广泛听取、充分吸收法律顾问意见,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行政执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对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遇到疑难复杂的问题,及时组织会诊、论证,寻求解决难题的良策,促进系统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期间,以新《行政诉讼法》的施行为契机,邀请市人民检察院陈斌副检察长作《行政诉讼法》专题辅导讲座。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构筑执法预警平台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11篇

XX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在市环保局和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执法与服务并举,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与解决环境问题相结合,提升了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水平,起到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效果。下面将我局XX年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总结

一、XX年整体工作

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处理得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局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在执法卷宗上,做到书写规范,理由充分,引用法律条文准确,结案及时归档。三是在行政处罚裁量上,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及时请示主管领导,对量大行政处罚案经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XX年,共下达行政处罚案件16件,其中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建设11件,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1件,未按时进行排污申报登记1件,未经验收时生产1件,未经过验收投入试生产1件,未经审批夜间施工1件,共处罚金45000元,行政执法正确率达100%.

二、贯彻执行环境行政处罚规章制度工作

XX年,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促进环境行政处罚工作高效开展,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了以“走进湿地,亲近自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周、普法宣传启动仪式为契机,在县区在城镇设立环保宣传咨询点10多处,展出环保法制宣传板30余块,发放《生态文明与您同行》等宣传册500多本,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单10000多份。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利用公示栏,公开了环保政务信息和管理信息,着重公开了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特别向社会公开了所有环保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环评行政审批情况、政务大厅政务服务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公开。三是加强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xx县法制局举办的环保法律岗位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执法实践培训。认真学习了《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部令第8号)、《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并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上级精神落到实处。

三、建章立制和创新机制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xx县法制局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制度,着力建设长效机制,切实保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持续高效开展。一是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按照《xx县政府法制局关于全面深入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在XX年规范的基础上,我局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联系,严格对照国家环保部《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参考指南》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二是在制定《xx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度》、《xx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xx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基础上,修订了《xx县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了环境执法行为。

四、XX年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XX年,《xx县人民政府关于XX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依法责任目标共有8项内容,为确保8项内容落到实处,我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李恒宇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有法宣股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制订了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三是强化宣传,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四是实施依法行政工作与全局整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XX年,我局11个行政处罚案件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正确率达100%.受理的各类环境信访19件,12369电话举报53件和人大提议案2件,全部按要求办结,办结率100%.XX年,我局法制工作被全市环保系统评为先进单位。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

XX年,虽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业务技术学习抓得不紧,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不能满足当前环保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面对日益增多的环境问题,产生为难情绪;三是随着法制化进程的加快,法律宣传工作还需要加强,部分企业和群众守法意识淡薄。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的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将以xx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握形势、抓主抓重、严格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依法行政和环境行政处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从素质管理、形象管理入手,完成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严谨、规范、文明执法,切实推进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12篇

(十七)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37.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打造“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全程全域、共治共赢”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体系,提升行政调解工作质效。坚持“三调”联动,充分利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等平台,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十八)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38.贯彻落实 《关于吉林省健全行政裁决制度 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裁决程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编制市级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十九)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39.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2022年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纠错力度,提升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委编办、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二十)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40.贯彻落实《^v^行政诉讼法》《吉林省行政应诉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通法委发﹝20xx﹞12号),认真执行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法律规定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事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四类案件和法院通知出庭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其他案件要依法出庭应诉,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

牵头单位:市法院、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41.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充分借助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健全完善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司法建议通报反馈、司法审查定期通报、裁执分离、旁听庭审评议、府院联合调研、专项工作协同联动、重点项目提前介入等“九项机制”,形成府院联动工作新格局。

牵头单位:市法院、市政府办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42.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牵头单位: 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七、建立健全行^v^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v^力规范透明运行

(二十一)形成监督合力

43.坚持将行^v^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升监督效能。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政协社法民宗和港澳台侨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v^按职责分工负责

44.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5.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通过问责查摆突出问题,抓好后续跟踪督办,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调动各级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支持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市直各部门

(二十二)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

46.市县两级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v^、^v^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按照《省政府督查激励名单产生办法》和《省对市县正向激励转移支付办法》,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显著、对国家和省政府督查表扬的市县,落实督查激励政策,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参加单位:市直各部门

(二十三)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

47.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2024年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48.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49.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情形的监督工作,主动纠正行政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二十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13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工作站、各单位要把“__普法”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内容,要有年度计划和检查总结 。要建立和调整工作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同时把社区工作指导员作为参与和指导社区普法工作的重点,加强培训学习,使之成为普法宣传骨干,成为推动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排头兵。

二、注重实际,深化普法成果

继续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学法”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加大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社区在过去十几年来的法制宣传成果。

(一)要完成和落实好普法教育和宣传资料的征订任务,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二)以“学法制、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重点开展以“尊重法律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责任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意识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1、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的宣传功能,增加时间时段,扩大宣传内容,要有法律知识 、典型案例、法在身边等内容。

2、要充分利用黑板报 、橱窗、标语 、横幅等简易实际,易行、易记的传统手段进行广泛动员宣传。

3、加强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主要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治安处罚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具体结合教育部门的计划。

5、加强企业和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重点是《交通法》、《安全生产 法》、《安徽省外来人口管理条例》、《消防法》等内容。

2022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2

一、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深入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让开车人明白酒后驾驶的严重后果,闯红灯的法律后果等等,在学习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营造良好开车环境打下基础.

二、抓重点,切实搞好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14篇

20xx年以来,县城管局在县^v^的正确指导下,以全面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化为指导思想,在法治框架下构建“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执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塑造“和谐城管”形象。以法治建设为中心,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做好城市管理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业务培训,打牢执法队伍的业务基础。

知法、懂法、熟练运用法律法规执法,是行政执法人员必备的基本功。城管局始终把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作为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执法培训及自学的形式强化业务工作办理。年初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按时实施,扎实落实。半年来,单位组织集体学法培训2次,参加省、市城市管理执法培训4次12人次。通过执法培训,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及业务素质得到了提升,也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办案效率,执法队伍的战斗力也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规范法律文书,严把执法案件的质量关口。

一是规范法律文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严格审查,重点对行政处罚依据逐一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尽快整改。通过执法专业培训,规范了法律文书,基本解决了重实体、轻程序,法律文书缺失等问题,做到了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处罚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材料完整、卷宗整洁。截止目前,办理案件无一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二是规范规范性文件,按时制定、及时报备。今年,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计划制定了《柞水县公共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标准》,计划已报县^v^备案,预计四季度以前完成制定。目前,已制定的20xx年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实施良好,20xx年城管局将继续完善裁量权,将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

三、规范执法过程,重抓执法案件的办理工作。

目前,城管局较好地贯彻落实了执法过程全纪录制度。

一是执法过程视频全纪录。从亮证到执法结束整个现场办案全程记录。

二是执法资料规范全面。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我局从立案、发出检查通知、执法过程都有严格的纸质以及电子材料跟踪记录留档,使整个执法过程在阳光下运行。若遇到当事人极度不配合执法的案件中,会同^v^门联合执法,执法过程通过笔录、照片、摄像等载体客观记实。

三是处罚结果由局务会研判。局务会对执法程序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集中分析,客观研讨,形成集体研判记录。

四是执法设备配置情况。为更好地落实xx届四中全会关于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过程的证据记录和安全保障工作。配置了4部执法记录仪、1部摄像机、1部照相机,3部对讲机等,并全部投入一线执法使用。

四、严格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

对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监察大队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初审,再上报局务会按照案件性质公平公正进行审查,对每个案件均在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法制审核坚持依法合理,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法律用语使用准确。近年来已对60多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实现了执法监督关口前移。

五、强化执法公示,增强执法案件的社会监督。

(一)法制信息报送及时。按照^v^要求从2月开始每月报送两篇法治信息,已全面完成6月以前的法治信息报送任务。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15篇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v^精神开局之年。党的^v^强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明确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v^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提升备案审查质量,完善备案审查制度,通过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助力全面依法治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整体功效,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思路、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对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准确把握和阐明与宪法规定有关的内容。认真研究、妥善处理规范性文件中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改正与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不一致不相符的问题。

二是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修改立法法、监督法,研究出台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健全备案审查制度体系。提高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水平。围绕贯彻^v^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加强主动审查、专项审查,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常态化机制。依法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开展备案审查。

三是着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加强调研论证,强化审查说法说理,提升审查工作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作用。增强制度刚性,坚决纠正一切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通过备案审查工作推动有关方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支持有关地方开展地方立法先行先试探索。

四是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畅通人民权益表达渠道和参与过程,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提出的或者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完善审查建议办理机制,提高重点、难点审查建议办理成效,提升审查工作民主含量和质量,把备案审查工作和制度建设成为人大民主民意重要表达平台和载体。

五是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适时召开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结合有关法律法规修改,举办工作培训班。运用备案审查工作案例推动工作交流互鉴。健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提高报告质量,通过报告制度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推进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

六是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围绕有关法律修改,紧密结合当代中国法治实践,推动学界加强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理论研究,促进理论与实践融合发展。聚焦宪法实施和监督,探讨中国特色宪法实施和监督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备案审查宣传工作机制,提高宣传效果,讲好中国备案审查故事。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16篇

20xx年,市环保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v^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行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严格环境污染控制,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提高环境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开展总量减排,优化经济发展方式

代表四川省接受环保部对总量减排工作的核查,圆满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编制完成了《减排规划》,为有效推进减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将关闭同心纸厂等20个项目列入20xx年减排计划,并动态建立减排项目库。严格执行减排项目月调度,总量减排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完成全市498个污染源的更新调查工作,并代表四川省接受环保部对20xx年污普动态更新的考核。完成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严格执行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应有减排效益。

三、创新环境准入管理,服务绿色发展

主动作为“招大引强年”、“环境创优年”活动,积极协调完成四川君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汽车、摩托车配件生产线项目”、“创新工业园区“电路板(pcb)制造基地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等7个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审批项目环评文件119个,验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24个,办理排污许可证238个、核辐射安全许可证1件,办结率为100%。协助回春堂药业连锁公司、富源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和市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争取中、省专项资金。积极参与志超电子、健坤物流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前期洽谈、论证、咨询服务。成立第四环境监察大队,重点监察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

四、统筹环境污染防治,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对全市6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已有3家试运行,2家设备安装,1家土建施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协调海英电子、太晶微电子、金湾电子3家企业分别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积极申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将四川水都纸业有限公司造纸废水综合治理、船山区饮用水源防治工程、四川省国控老池出川水质断面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7个项目纳入国家环保部的规划,并通过初审。扎实开展20xx年度“城考”工作,xx市获得“城考”成绩全省第2名和环保部委托国家统调队开展的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全省第1名的殊荣,射洪县和大英县进入全省80个纳入“城考”县(市、区)的前10名。

五、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着力打造示范新村

对全市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已有1家设备安装,2家土建施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健康饮水活动”,整治取缔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各类污染源38处。圆满完成20xx—20xx年度中央“以奖促治”农村环境整治5个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累计投入资金万元。建立20xx年度农村环保项目信息库,共计项目40个,其中村庄整治项目13个,养殖项目27个,总投资达万元,拟争取资金万元。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启动总投资万元的船山区保升乡连片环境整治项目,市环保局承担的项目考核获得满分,为在20xx年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中获得全省第一名作出了贡献。

六、全面排查,预防化解环境纠纷

(一)加强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20xx年1--10月出动执法人员开展企业污染源巡查21家,重点对绿源排水公司等4家国控、1家省控、14家市控和涉重、涉危的金湾电子、太晶电子进行了检查,检查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398次、建设项目106次,出动执法人员516人次,车辆213台次。现场检查饮用水源18次。

(二)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专人制定管理制度,做好全市41家污染源在线监控的日常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记录制度,发现超标排放及其它问题,及时通知区县查找原因,并及时处理确保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二是完成了1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控安装工作。三是在中高考期间对市城区噪声排放源开展集中检查和重点整治。检查建筑工地12家,卡拉ok150家,夜啤酒摊点30家,出动执法人员158次,车辆50台次,责令现场整改36家。

(三)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17篇

20xx年,为深入贯彻^v^《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进一步推进交通系统依法行政进程,我局在县政府^v^和上级^v^门的指导下,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合法行政、程序正确、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潜力,深化行政执法职责制,取得了必须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坚持科学、民主的决策

按照县政府和上级^v^门的要求,在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的过程中,结合交通行业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健全、完善交通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落实决策跟踪与反馈、决策监督和决策职责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凡涉及全县交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如:县道改(扩)建、县乡道路大中修、乡村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都事先经过规划设计、可行性论证、项目招投标等程序。涉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如:城市公交实行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等工作,都透过召开座谈会、听证、公开征求意见、招投标等程序,使行政决策更加切合实际,贴合群众利益。逐步把依法行政贯穿到道路客货运输管理、公路路政管理、交通工程管理等各个领域、环节,解决行业管理和自身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使交通行政决策、管理日趋科学、民主,面向社会。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

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根本。为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我们透过三个方面,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法制培训和教育,根据“六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公共法律法规为主要资料,组织全员法制培训、学习、考核等活动。各执法单位举办培训班对行业从业人员加强法制培训教育,陆续学习了《农村公路管理条例》、《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及法律文书的制作,学习取得较好效果,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了依法行政的潜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我们按《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相关资料,对所有持执法证件人员对照持证条件,按照相应规定对申领、换领、执法证件的人员严格把关、审核。三是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以行政执法职责制为核心,各行政执法单位都实行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队伍的用心性。

(三)规范管理,树立行业礼貌形象

1、规范交通行政许可行为。我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对许可的环节、许可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并减少了部分许可项目的办理时光,提高办事效率;对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

2、透过礼貌行业建立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在交通系统各执法单位深入推广政务公开、建立礼貌示范岗、使用礼貌用语等各项活动。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使全系统礼貌执法构成氛围,有力地促进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及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同时,交通运输局今年还申报并顺利透过了区级礼貌单位评选。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改善交通行政执法环境

我局用心开展面向社会的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交通政策法规的宣传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我局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利用车站、车辆集散地、各乡镇主要路口、各运输企业等场所作为交通法制教育阵地,悬挂法制宣传教育横幅10余条,将《公路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透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交通行政执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认真组织落实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行政损害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损害赔偿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办事制度、行政案件罚缴分离制度、行政案件调查人员与作来源理人员相分离制度等各项制度。加强监督及检查,我局聘请了行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由人大、纪检、政府、政协、群众车主等多层面的代表组成,随时理解他们举报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定时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他们对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理解广大群众监督。

三、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一)深化货运、维修市场的专项整治

在今年4月至5月,配合公安交警、运管局对道路运输市场开展了“三乱”、“打黑”专项整治。着重打击擅自改装货运车辆、无证车辆装载危险品、“外挂”车辆逃漏规费、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为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信用建设,引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诚实守信,规范服务,创造良好的运输市场。

(二)深化非法营运和超限超载整治

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步骤,运管、路政会同公安交警持之以恒地抓好非法营运和超限超载的查处工作。今年3至4月,联合运管局对车站、贸易市场、城乡无证经营密集地及各乡镇、街道“黑车”活动的重点区域、等地段进行了调查摸底,加强对“黑车”的突击稽查,6至10月,路政部门持续开展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采用白天和夜晚、定点和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超限超载打击治理。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18篇

(四)加强赋权领域立法

14.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中涉及经济、社会、生态、民生等领域改革发展重大问题、主要方面,加强制度规范研究,积极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

责任单位:市^v^会法工委、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15.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列入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应当听取市^v^会有关工作部门的意见,使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与市^v^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相衔接。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统筹安排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

责任单位:市^v^会法工委、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全面落实立法风险防范制度,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扩大立法公众参与的覆盖面,增强立法透明度,推进对争议较大的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重要立法争议事项协调机制,防止立法项目久拖不决。

牵头单位:市^v^会法工委、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17.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严格落实《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规定,及时开展动态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18.严格落实我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确保实现审核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备案审查程序,强化对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加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

法工委2022年工作计划 第19篇

2022年,在^v^常委会领导下,法工委与有关方面协同配合,对法规、司法解释和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v^常委会办公厅收到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及特别行政区法律共1172件,其中行政法规23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500件,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495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8件,经济特区法规40件,司法解释20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11件,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15件。制定《法规、司法解释形式审查工作程序》,加强形式审查,对存在报备问题的56件法规督促报备机关及时予以改正。

法工委对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依职权主动进行审查。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4829件,其中属于^v^常委会审查范围的4067件,包括针对行政法规和^v^决定提出的108件,针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提出的3815件,针对司法解释提出的144件。没有收到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审查要求。对不属于^v^常委会审查范围、可能存在问题的333件审查建议移送有关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研究处理,其中移送中央办公厅3件、司法部62件、最高人民法院6件、最高人民检察院3件、省级地方^v^会259件。研究处理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移送或提出的审查建议286件。对2021年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跟踪督促,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生育保险等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督促、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废止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781件。

落实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推动地方各级^v^会建立健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2017年12月,^v^常委会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v^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十二届^v^以来暨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之后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近年来,为了增强备案审查工作整体实效,我们推动地方^v^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2019年,实现省级^v^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全覆盖;2021年,实现设区的市级全覆盖;2022年,力争实现县级全覆盖。2022年3月,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对^v^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已经作出明确规定。

2022年是十三届^v^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第五年。法工委对过去五年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力求深化对备案审查工作功能、特点、规律的认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除了在每年报告中已作反映外,五年工作的总体情况在本报告前述部分中已作了概述。五年来,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是多方面支持和推动的结果,也是我们自身持续努力和扎实工作的结果。作为直接从事和承担这项工作的机构,我们有切身的体会和感受。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工作体会:一是必须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v^法治思想,始终围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v^决策部署,确保各类规范性文件与^v^精神保持一致;三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备案审查制度依法提出意见、表达诉求,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切实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四是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决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五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坚持和完善^v^制度,充分发挥^v^制度优势,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构建起覆盖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体系,增强备案审查制度整体功效。这些体会深化了我们对备案审查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应当作为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原则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同时,我们在回顾总结中也感到工作还有很多差距和不足,工作质量、水平、效率有待提高;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还缺乏深入研究,对合宪性合法性合理性问题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妥善处理上还有差距;新形势新任务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不论从自身素质还是从工作机制上都还有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如何发挥人大和各方面积极性,如何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未来工作中不断加强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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