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1篇

了提升环境卫生质量水平,保障景区干净、整洁、优美环境,推进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落实监督管理考核工作制度,切实有效改善景区游玩环境。

近期一周灵谷峰景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疫情防控力度,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降低疫情防控风险措施,同时加强宣传工作落实,将景区环境设施提升高标准、高品质服务。

针对景区管理辖区范围内的,游乐设施、农贸市场、商铺超市、酒店大抓环境整治,对出店经营、门前三包、房前屋后、竹林草坪,以及乱摆乱放摊位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一是定期清扫灵谷花海有色垃圾,面积上达30多亩;

二是针对景区村内房前屋后和竹林的绿化环境整治,以及消杀蚊虫喷雾剂服务;

三是清扫灵谷贤居、名人展示厅;

四是坚持常态化清扫山下地面及指示牌,保持卫生干净整洁

五是坚持山上常态化清扫工作;保持景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稳定;

最后定期每周五开展好环境卫生整治会议,加强督促保安保洁提高环保工作职责,讲评一周清扫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下周继续加强进一步整改到位,给游客创造一个美好生活环境。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自然修复为主的方针,结合我州国土空间生态本底,统筹考虑区域自然资源特性,科学确立长江流域生态修复总体目标和战略任务,按照保证安全、突出生态、兼顾景观的次序,谋划和推动我州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工作,有序部署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通过3年攻坚,构建“安全、和谐、健康、清洁、美丽”的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突显我州主体生态功能区的地位和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实施州、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州)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1〕10号)精神,参照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大纲,组织编制州、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力争2022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文本等成果汇编工作,按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二)指导完成长江三峡地区(巴东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指导巴东县完成长江三峡地区(巴东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通过实施长江库岸修复、地灾治理、垃圾污水处理和生态农业四大类工程,打造长江库岸巴东段生态屏障,改善人居环境,带动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序时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按照各县市起底排查确定的分类台账和“一矿一策”情况表,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已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州已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压实矿权属地管理责任,坚持“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强化矿山责任主体生态修复治理义务,切实将矿山生态修复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事中保护转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打造全州良性有序的矿山生态环境。

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积极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省级补助项目。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1〕14号)要求,按时完成我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依据核查结果,支持指导县市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省级补助项目,推动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

(四)大力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加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项目实施力度,强化中央、省级资金使用,推进恩施市沙子坝滑坡等20个重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

(五)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依据《湖北省高质量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持续推进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宣恩县椒园镇两个2020年度部级试点项目,恩施市白果乡、巴东县野三关镇两个2021年度省级试点项目和宣恩县沙道沟镇2021年度市级试点项目,积极谋划其他县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定期调度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州级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在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州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二)强化检查督导。州、县按照工作方案,做好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各时间节点成果审核。巩固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效,加大矿山生态修复的日常督办和调度。选择基础好、有代表性、各方积极性高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重点推进,督促县市政府和投资主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尽快把政策红利转化为生产力。认真组织生态修复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三)做好舆论宣传。积极宣传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高公众对生态修复工作的认识水平,激发公众对生态修复的关注度,吸取公众对生态修复的建议,以长江流域整体修复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附件10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3篇

6月1日上午,XXX县安邦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人民广场和安邦河国家湿地公园同步举行《^v^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宣传活动。湿地局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活动共悬挂条幅5幅,发放宣传单、海报共计100余份,工作人员主动讲解相关知识,耐心解答群众提问,活动取得了实效。

《湿地保护法》共分7章65条,在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与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湿地保护法》的出台,将开启我国湿地保护的历史新纪元,标志着湿地保护进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XXX县安邦河湿地管理局将凝聚全社会共识,用法治方式保护大美湿地,推动湿地保护的高质量发展。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4篇

(十八)明确湿地监测评价主体。^v^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要湿地的监测评价,制定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和监测、重要湿地评价、退化湿地评估等规程或标准,组织实施全国湿地资源调查,调查周期为10年。省级及以下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的监测评价。加强部门间湿地监测评价协调工作,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国家林业局牵头,^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v^等参与)

(二十)监测信息发布和应用。建立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和渠道等。^v^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全国范围、跨区域、跨流域以及国家重要湿地监测评价信息。运用监测评价信息,为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湿地保护责任情况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建立监测评价与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国家林业局牵头,^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v^等参与)

七、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湿地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施湿地保护科学决策,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形成湿地保护合力,确保实现湿地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强化军地协调配合,共同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国家林业局牵头,^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v^等参与)

(二十二)加快法制建设。抓紧研究制订系统的湿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好水、土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督促指导有关省份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湿地保护与修复的地方法规。(国家林业局、^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v^^v^、国家^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形成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个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加大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研究给予风险补偿。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率先在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要湿地开展补偿试点。(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v^等参与)

(二十四)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湿地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突出湿地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水资源安全等关系研究。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示范,在湿地修复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建立湿地保护管理决策的科技支撑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国家林业局、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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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指出,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要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7亿亩,新增湿地面积30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方案》明确了拟建立完善的一系列湿地保护修复制度。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v^^v^关于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以水资源管理改革创新为突破,以提升一体化示范区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关键,以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为目的,加强水资源管理创新制度供给,完善现代化水资源管理体系,将吴江打造成为江苏县域水资源管理最美窗口和一体化示范区水资源管理示范标杆,有力支撑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制度创新。把握一体化示范区是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的战略定位,破解制约水资源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障碍,打通堵点、解决难点,着力优化水资源管理体系,有效增强水资源现代化管理能力。

坚持系统谋划。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统筹水资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保护一体谋划,着重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配置、调度全过程管理,不断提升水资源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坚持分步实施。抓住水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着力突出重点、锻造长板、补齐短板,科学分类制定水资源管理集成创新近远期目标,把握好节奏,稳扎稳打,有序带动一体化示范区其他区域一体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坚持示范引领。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水资源管理集成创新试点,坚持以重点项目为支撑,争当示范区水资源管理先遣队和排头兵,凸显示范效应,树立管理标杆,打造江苏县域水资源管理窗口。

(三)试点定位

——水资源创新管理新高地。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探索行之有效的水资源管理创新体系,形成多层次、可复制、示范性的水资源管理创新经验,为一体化示范区水资源管理提供示范。

——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新样板。聚焦吴江实体经济发达、产业基础雄厚的特点,提升水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以高水平的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更好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布局优化,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安全发展。

(四)试点目标

抢抓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锚定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战略目标,聚焦吴江“创新湖区、乐居之城”和“世界级滨水人居文明典范”发展愿景,高质量构建水资源配置、取用水管理、水资源利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标准规范、水资源技术支撑“六个体系”,完善水资源信息“一个系统”,探索水资源管理政策“一个创新”,实现水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取用水管理规范高效、水资源利用集约节约、水资源保护常效管用、水资源标准全面完善、水资源技术支撑保障有力、水资源信息管理智慧便捷、水资源政策创新有序推进,水资源管理体系和管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制度完善、基础扎实、管理规范、工作高效”的水资源现代化管理体系。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6篇

(一)系统修复,源头管控。坚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理,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二)协同联动,整体推进。坚持强化山水林田库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推进上下游、江河水库、左右岸、干支流互动协作,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性和整体性,既要重点突破,又要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

(三)问题导向,分类整治。坚持针对沿河化工、污水乱排、水体黑臭、生态破坏等生态环境问题,对症下药,分类施策,专项治理,补齐短板弱项。

(四)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盯重点、难点、堵点,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依法治理,多措并举,建立健全长江大保护长效机制。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7篇

一、工作目标

对我州长江流域非法矮围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集中清理取缔,做到应清尽清、能清速清,维护河库水系通畅。

二、主要任务

对全州长江干流巴东段、清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以及三峡库区恩施州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咸丰忠建河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宣恩白水河大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域内非法设置的用于捕捞、养殖的矮围进行专项整治。

(二)集中清理取缔。各县市政府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对照非法矮围台账开展集中清理取缔,排查发现一处,清理取缔一处,销号复核一处。

(三)开展重点抽查。州水利湖泊局根据各县市排查及清理取缔情况,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发现漏报瞒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配合长江委、省水利厅开展重点抽查。

(四)持续清理整治。集中清理整治阶段任务完成以后,结合河流“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推进非法矮围清理取缔有关工作,坚决杜绝已清理取缔矮围死灰复燃、新增非法矮围等情况。长江、清江禁捕期间,各县市定期组织排查,发现非法矮围及时组织清理取缔。自2022年起,每年12月2日前,各县市将排查清理取缔情况及台账报州水利湖泊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定期调度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县市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非法矮围排查和清理取缔工作,对非法矮围清理取缔情况逐个点位进行复核、销号。

(二)强化考核管理。将非法矮围清理取缔和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纳入州对县市河湖长制考核内容。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县市要加强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准确把握舆论动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正面案例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8篇

正蓝旗人民政府将2019年确定为“全旗草原旅游业规范整顿年”,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锡盟“关于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大力开展草原旅游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草原旅游环境整治情况

(一)为促进正蓝旗草原旅游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以来正蓝旗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草原旅游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成立正蓝旗草原旅游生态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草原旅游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印发了《正蓝旗牧人之家建设规范》、《正蓝旗牧人之家旅游经营服务规范(试行)》等,《正蓝旗牧人之家建设规范》从牧人之家建设风格、文化元素展示、规划设计、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出了图文并茂的指导。《正蓝旗牧人之家旅游经营服务规范(试行)》明确了市场准入条件,也就是整改必须达到的条件的同时对设施设备、服务、环境保护与水资源保护、安全管理等5大方面提出118条要求。

(二)正蓝旗文化体育旅游^v^会同苏木镇场、国土、林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2次,会同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苏木镇场规划指导工作,会同设计、监理等第三方开展牧人之家架空底座安全评估工作,共出动人员147人次、车辆56次。清理整顿无序开发、违规建设的草原旅游景点,到目前全旗675座蒙古包已整改成生态架空底座,拆除蒙古包固定底座422个,拆除蒙古包400余顶,飞行体验基地2处,彩钢房12处,一次性吊装房屋5处,其余牧人之家正在积极整改中。

(三)通过全旗旅游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指导草原旅游经营户按照《正蓝旗牧人之家建设规范》、《正蓝旗牧人之家旅游经营服务规范(试行)》进行整改,提档升级,加强牧人之家基础设施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继续狠抓草原旅游环境整治工作,并将牧人之家审批程序作为规范草原旅游的有力抓手,督促全旗草原旅游经营户全部履行审批程序或完善审批手续,注销僵尸企业执照,确保管理目标明确。今后草原旅游经营户实施“两年一审核”制度,遗产区草原旅游经营户实施“两年一审核,末位淘汰”制度,促进遗址周边旅游设施短期内提档升级。正在制定《正蓝旗牧人之家评星奖励标准》,奖励规范建设、规范经营、规范服务的草原旅游经营户,通过奖惩制度,鼓励草原旅游经营户提档升级。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9篇

11月29日下午,XX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再动员、再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市委书记张智全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张旭晨主持会议。市领导吕林邦、薛庆国、王与君、吴震、杨青春、宿俊乾、高云翔出席。副市长贾汝昌通报了全市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李明,市住建局、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作了发言。

张智全指出,环境保护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推进绿色发展。必须要高度重视,不断发现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更好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必须突出环保工作重点,认真实施“四大工程”,着力推进生态屏障建设,认真抓好环境治理保护,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强化水环境保护,加大重大环境问题整治力度,重视农村环境治理,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营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着力建设高标准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必须靠实环保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并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切实做到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必须依法严格考核问责,坚持环境保护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千方百计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更好环境。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10篇

吴江位于江苏最南端,一体化示范区西部,境内水系发达、湖泊众多,是典型的江南水乡,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美誉。

(一)区域概况

1.自然地理

吴江东接上海,西濒太湖,南延浙江,北依苏州,总面积平方公里。全区为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貌,地势低平,地形低洼平缓,自东北向西南缓慢倾斜。全区分为湖荡平原和滨湖圩田平原两种类型,绝大部分区域属湖荡平原,地面高程至米(镇江吴淞基面,下同),其余滨湖圩田平原地面高程至米。

2.水文气象

吴江地处中纬度,属北亚热带季风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水充沛。年平均日照时数小时,多年平均气温摄氏度,全年无霜期226天。冬季盛行西北及东北风,夏季盛行东南风,多年平均风速米/秒。多年平均年降水量毫米,最大年降水量毫米(1999年),最小年降水量毫米(1934年)。降水集中在汛期5至9月,约占年降水量的。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毫米。

3.河流水系

4.社会经济

吴江常住人口万人,城镇化率,下辖黎里、盛泽、七都、桃源、震泽、平望、同里7个镇和松陵、江陵、横扇、八坼4个街道,拥有1个国家级开发区、2个省级高新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2020年,吴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03亿元,同比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同比增长。

(二)水资源现状

1.水资源量

吴江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与河川径流不重复计算量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亿立方米,多年平均产水系数,多年平均产水模数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11篇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州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进一步提升科学施肥水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发展生态设施渔业,确保实现“十年禁捕”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农药减量。继续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以农业防治为基础,积极保护利用自然天敌,大力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态调控等非化学防治技术,引领化学农药减量。推广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农药,推广适宜山区复杂地势地形作业的植保机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确保到2025年,全州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

(二)持续推进化肥减量。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抓好取土化验、田间试验、农户施肥调查、配方制定发布、数据开发等工作环节,提升科学施肥水平。推广畜禽粪肥就近还田、秸秆肥料化还田、绿肥翻压还田等有机肥替代化肥措施,指导农民科学选肥用肥。加大缓控释肥、作物专用配方肥等肥料新品种和示范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方式推广力度,推进施肥精准化、过程轻简化。力争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全州化肥用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

(三)加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持续抓好中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和省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项目的实施,积极畅通种养结合路径,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探索实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分类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相关环保工作要求,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强化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污染防治,积极认真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确保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五)持续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州关于长江、清江流域禁捕退捕的部署安排和禁渔期制度,进一步压实主体、主管和属地三个责任。完善执法机制,充实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加大打击力度,推动联合专项打击常态化,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地下产业链。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营造基层理解、群众支持、社会认同的良好氛围。确保到2025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定期调度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农业农村绿色攻坚提升行动作为优先落实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工作专班,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各项工作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整合现有涉及农业农村绿色攻坚提升行动主要任务方面的政策措施,统筹用好用活各项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州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投入,充分利用能促进农业农村绿色攻坚提升行动的政策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贯彻《^v^长江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普及减量控害、资源利用、水产健康养殖等知识,提高农民参与度,营造农业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12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奋力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由卫生填埋向焚烧转型。到2023年,长江干支流涉及县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不低于70%。到2025年,全州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不低于80%。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按照“宜烧则烧、焚烧为主”的原则,加快推进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强力推进恩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2年底前建成投产;加快推进利川市、来凤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2年开工建设;巴东县生活垃圾实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建始县、宣恩县、咸丰县、鹤峰县城乡生活垃圾实行跨区域统筹焚烧处理。

(二)加强卫生填埋场建设管理。组织对填埋场进行全面排查,开展无害化处理等级评定工作,全面摸清生活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合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不足5年和超负荷运行的县市,按照实际需求实施升级扩容或新建应急垃圾填埋场。2023年以后,具备焚烧处理能力的县市原则上不再新建原生垃圾填埋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应急保障设施使用。对需要进行封场的填埋场,要有序开展规范化封场整治和改造,加强填埋场渗滤液和残渣处置。

(三)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模式,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规范村级收集点,完善乡镇中转站,鼓励乡镇厨余(易腐)垃圾就地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完善以乡镇为主体、村庄负责的常态化保洁机制。对乡镇填埋场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回头看”,简易填埋场一律关停,严防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后出现反弹。

(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按照住建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要求,按照“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制度保障、示范引领”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扎实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村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州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定期调度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按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弱项进行摸查,研究确定设施建设需求,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各项目标责任。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县市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超前谋划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布局。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作。

(三)强化资金支持。州发改委、州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加大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利用现有绿色金融政策,创新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和国有企业参与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制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加大征收力度。鼓励各地结合垃圾分类对居民用户生活垃圾实行差别化收费,探索开展计量收费,促进生活垃圾减量。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积极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通过专栏宣传、专题讲座等方式持续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居民形成垃圾分类习惯。提高公众参与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6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13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资源管理集成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明晰事权划分,逐级落实责任,分解规划目标,协同推进试点工作。加强与江苏省水利厅、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苏州市水务局关于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对接,统筹协调解决试点矛盾和问题。

(二)落实监督考核

确立水资源管理集成创新试点建设的指导性地位,将主要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纳入吴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指标体系与远景规划。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各区镇街道和相关主管部门定期上报试点方案实施情况报告,形成监督和考核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试点工作长效稳定投入机制,完善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社会资本投入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公益性为主的水资源配置、水环境保护、节约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需将其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进一步加大上级和本级政府投入力度。经营性为主的开发利用项目,可制定相关政策,利用市场机制和手段,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支持试点项目建设。

(四)完善政策支持

区水务局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工信、资规等部门的沟通,建立试点协调机制,争取各部门加大对试点工作政策支持,确保重点示范项目有序推进。借助重点科研单位和知名高校,开展相关关键技术问题研究,提供有效科技支撑。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14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完成排污口的全面溯源分类命名编码树牌,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经过2—3年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缺补漏,到2025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集中各方力量,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攻坚克难,对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州的78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全面深入开展溯源和规范整治。

(一)制定溯源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各有关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具体措施、经费保障等,强化力量配备,分解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溯源整治工作,并按时上报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二)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在排查、监测及初步溯源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逐一查清每一个排污口污水来源,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清单,完善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水方式、排入水体等基础信息。对于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排污口,可探索以政府公共采购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辅助开展溯源工作,查清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认责任主体;经全面深入溯源后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县市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并按要求认真精准填报长江入河排污口信息系统排污口溯源信息。

(三)开展分类命名编码和标牌设置。各有关县市要严格按照《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精准分类命名编码,在本辖区内选择一种类型的标志牌,统一规范设置。

(四)科学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各有关县市在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基础上,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组织制定科学合理、长短结合的“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按时上报“一口一策”整治方案。

(五)强力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各有关县市要严格按照“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强力推进每一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建立整治销号制度,确保每一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按标准整治到位。持续推进分类整治,经过2—3年努力,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及时按要求组织填报长江入河排污口信息系统排污口整治信息。

(六)健全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各有关县市要加大对遗留问题的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效,强化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与排污许可、环评审批及有关部门的其他关联信息共享,不断提升排污口管理信息化水平,到2025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县市政府是本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翔实周密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州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要强化协调联动,积极协调组织技术专家、业务骨干指导相关县市开展溯源整治工作,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县市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加大投入,及时将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州专项行动指挥部将结合溯源整治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强化考核评估,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15篇

(一)六大污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

1.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攻坚提升行动。2023年底前完成剩余1家沿江化工企业(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关改搬转工作,全力推进全州化工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2.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深入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经过2—3年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到2025年底前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

3.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到2025年,恩施市、利川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恩施市、利川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0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且不低于40%,其他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0年有增长;各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各县市城区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4.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全面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奋力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由卫生填埋向焚烧转型。到2023年,长江干支流涉及县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不低于70%。到2025年,全州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不低于80%。

5.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全面巩固长江大保护船舶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提升我州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到2022年底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格局,2023年后转入常态化运行,服务和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6.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进一步提升科学施肥水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实施连片池塘尾水治理,确保实现“十年禁捕”目标。

(二)四大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

7.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合理调整森林结构,着力提升森林质量,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力争到2025年,完成国土绿化万亩,争创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8个、森林乡村80个。大力开展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促使全州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自然修复能力提升更加显著,人为修复措施更加科学,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生态资源更加丰富,生态格局更加优化。

8.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科学编制州、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湖北省长江三峡地区(巴东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大力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开展全州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9.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行动。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国家节水行动,到2023年底前跨县市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管控目标确定基本完成。到2025年底前,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省确定目标以内,用水效率达到省确定的“十四五”目标,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基流满足程度总体达到90%以上,重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10.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行动。全面排查我州长江流域非法矮围,开展集中清理取缔,做到应清尽清、能清速清,维护河库水系通畅。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16篇

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集成创新实践,实现“六个全覆盖”、推进“五个规范化”、开展“四个创新”等重点示范工作,有效增强水资源管理集成创新试点活力,推动试点工作在吴江落地生根、早见成效。

(一)实现“六个全覆盖”

1.实现水量分配全覆盖

2.实现生态流量(水位)保障全覆盖

全面完成全区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目标确定,制订印发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实施、生态流量(水位)监测预警、监督考核要求,抓好生态流量(水位)目标落实,系统提升吴江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能力水平。

3.实现地下水计量管控全覆盖

按照“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全面完成吴江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超采区范围及开采量核定,严格执行地下水水位、水量双控和用途管制。建立地下水水位和开采量动态预警监测体系,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点布局及监测项目,实现地下水取水全覆盖计量及规模以上取水户在线监测。

4.实现取水许可审批监管全覆盖

5.实现用水定额制定实施全覆盖

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为抓手,结合吴江产业结构特点,建立健全江苏省和苏州市先进用水定额标准体系。选择纺织、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开展用水定额对标达标,推动高耗水行业用水效率提升。加强用水定额标准实时跟踪、动态评估、监督检查,切实发挥用水定额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刚性约束和导向作用。

6.实现节水型载体创建领域全覆盖

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高质量完成吴江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助力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以纺织染整等重点高耗水行业节水载体建设为重点,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逐步淘汰落后用水工艺。加快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提高重点行业节水型载体创建覆盖率,充分发挥节水示范作用。

(二)推进“五个规范化”

1.着力推进饮用水源地管护规范化

持续开展水源地长效管护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严格落实供水安全应急防控措施,加大蓝藻(水草)防控处置力度,严格水源地长效管护年度评估考核,实现饮用水源地长效管护规范化。开展吴江第二水源地建设和应急饮用水源地升级改造,适当提高应急备用水源地围堤设计标准,推动供水设施改造,提高供水保障程度。结合区域水利信息化建设,增设水质信息采集、视频监视、闸站工情监测,实现应急备用水源地现代化指挥管控。

2.重点推进取水工程(设施)管理规范化

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范、取水行为规范、档案台账规范,取水计量精准、监控传输精准,标志标识清晰等“三规范、二精准、一清晰”要求,以吴江第一水厂、吴江第二水厂、吴江市盛泽镇开发区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等3个国家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为模板,开展吴江规模以上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全覆盖。加强取水工程(设施)核查验收抽查,对验收达标的,发放合格标牌;对未达到建设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并组织复查,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

3.大力推进取水计量监控规范化

出台取水计量监控规范化工作办法,明确取水计量工作要求。规范计量监控安装流程,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逐步扩大取用水计量监控覆盖面。强化水资源监控系统运维管理,提高取水计量监控在线率和准确率。加大取用水计量设施监管,借助取水户计量设施第三方抽检,确保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数据准确。

4.探索推进工业园区用水管理规范化

以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为单元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结合本产业园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明确提出产业园区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提出项目准入的用水定额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提出适用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项目类型和具体要求。提升产业园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对产业园区内工业水厂、污水处理厂和企业主要用水单元安装分级计量监控设备,构建产业园区分级计量在线监控体系,实时掌握水厂和企业内部新水取用和中水回用情况,做到产业园区和内部企业取用耗排全监控,实现企业在线水平衡测试和水效评估分析。

5.持续推进计划用水管理规范化

加快推进计划用水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用水计划上报、下达、警示、变更等全过程留痕。严格按照用水定额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下达用水计划。以重点监控用水户为对象,加强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累计加价收费,逐步规范用水行为。以吴江智慧水务平台为依托,与供水企业、取水户搭建供水和用水数据传输系统与共享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展取水户在线用水智能分析和预警服务推送,实现计划用水管理的精细化、在线化、流程化。

(三)开展“四个创新”

1.开展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创新

针对吴江水资源禀赋条件和开发利用特点,完成吴江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方案编制,明确吴江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框架,研究建立涵盖用水总量、分行业用水量、用水效率、生态流量(水位)、地下水水位、再生水重复利用等指标在内的南方丰水地区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探索发布入太湖河道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总量、水环境质量等指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力争将刚性约束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2.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制度创新

基于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结合产业园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提出园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目标,以及项目准入的用水定额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促进产业园区分质供水和再生水利用。加紧完成吴江经济开发区开展区域评估试点工作,尽快制定区域评估工作计划,优先完成开发区、产业园区区域评估,有序推进区域评估向乡镇延伸,并研究探索吴江全区的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此外,在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基础上,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提出适用评估区域内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项目类型和具体要求。

3.开展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进一步深化水务一体化改革,实现水务“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实施建设、统一组织运营、统一政府监管”的“四统一”社会服务。积极推进水务系统信用工作,完善水行政审批、执法和排水户失信行为认定、告知、惩戒、修复等相关制度。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在政府投入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探索新型市场合作模式。

4.开展吴江水务智慧化管理创新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17篇

结合吴江水资源现状、管理特点、重要机遇及主要挑战,全面对标一体化示范区对吴江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把完善水资源管理创新体系作为水务系统支撑一体化示范区发展的重要方面,围绕“六个体系”、“一个系统”、“一个创新”,加快探索水资源管理新模式。

(一)建立更加优化的水资源配置体系

2.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

3.加强水量分配和地下水管控

(二)建立规范高效的取用水管控体系

聚焦河道外用水管理,把取水许可管理作为水资源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完善取水许可全过程和标准化管理。

1.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按照“以供定需”指导思想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吴江水量水质现状,以及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开展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实现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加快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以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其他有条件的区域为单元,明确提出区域内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科学合理确定产业和项目准入用水定额标准和水资源管理要求,超指标地区实施取水许可限批。

2.确定分行业可用水量

综合考虑本地水资源、过境水资源以及河流、湖泊调蓄水量等水资源禀赋条件,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水源布局、取水设施分布、水体水质和水生态管理要求,科学确定区域分行业可用水量,作为取水审批的前提和依据。积极探索建立丰水地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框架与指标体系,实现区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相适应。

3.优化取水许可审批程序

进一步优化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流程,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和电子证照改革,研究提出告知承诺制取水许可审批标准、审批流程以及告知承诺事项具体要求,积极探索取水许可审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细化完善适用取水许可审批简易程序的项目类型和具体要求。

4.完善取用水工程(设施)规范化建设

组织开展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建设,以国家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为重点,对取水口标识标志、取水泵房布置、计量设施安装、检定校准等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化建设,新(改、扩)建取水工程(设施)建设参照标准化方案执行,已建取水工程(设施)逐步开展标准化升级改造。明确核验、发证、延续、总结和计划管理各环节的规范程序和格式样板,细化监督检查“规定动作”和标准体系,实行取用水户清单式管理,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化建设水平。

(三)建立集约节约的水资源利用体系

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实施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

结合吴江产业结构特点,推进纺织、印染、电子元件等主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全覆盖,推动一体化示范区统一用水定额标准,完善长三角地区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在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评价等工作中严格使用用水定额。持续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多领域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高质量创建一批节水型园区、单位、企业、学校、社区,不断提高各级各类节水载体覆盖率,充分发挥节水示范作用。在公共领域和家庭组织深入开展节水器具、节水产品推广普及工作,加快公共领域节水改造。巩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快完善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建设,稳固提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工程及其尾水湿地建设,完善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产业链条,电力工业、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以及苗木花卉灌溉等优先使用再生水;以盛泽镇、平望镇为重点,根据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推进工业水厂及其配套回用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区域工业用水供排一体化,有效提高工业再生水回用率。

2.严格高耗水企业管理

推动高耗水企业节水增效,严控高耗水行业用水总量,定期开展高耗水企业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准确把握用水总量和各用水单元之间定量关系,逐步将管理措施延伸至企业各用水工艺、用水流程以及产品定额环节。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冷却、洗涤等节水工艺技术,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依托智慧水务平台,将取水总量监控预警及用水效率指标分析服务及时推送给企业,实现取用水全流程监控及节约用水管理。

3.创新公共供水企业管理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18篇

一、州指挥部

指 挥 长:田金培 州委常委、^v^部部长

副指挥长:宋涛 副州长

成员:费国华 州政府副秘书长

郑东来 州发改委主任

向应才 州经信局局长

王  闯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卢智绘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向  辉 州住建局局长

冉茂和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田贵周 州水利湖泊局局长

王  波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田爱民 州林业局局长

陈登帆 恩施日报社社长

粟  勇 恩施州广电台台长

根据工作需要,州指挥部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州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州指挥部同意。

州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卢智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十个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一)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州经信局局长

成员:州经信局、州发改委、州应急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州税务局、州市场^v^、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保监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经信局,州经信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员: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财政局、州经信局、州林业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州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州住建局局长

成员: 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v^分管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局,州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州住建局局长

成员: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经信局、州商务局、州市场^v^、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高新区管委会、州供销社、州机关事务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局,州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19篇

(一)水资源配置项目

1.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

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加强行政推动,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整治。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560条农村河道的疏浚整治。

工程估算总投资亿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2.盛泽水系结构优化调整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溪河综合治理工程,疏浚千米,堤防达标,加固及新建挡墙,以及生态带建设;新建小牛荡闸、乌桥港闸等项目建设。

工程估算总投资亿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二)取用水管控项目

1.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通过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简化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降低制度^v^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本项目依据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和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针对实际情况,通过科学评估规划实施的水资源条件,分析论证规划需水规模、水资源配置以及规划实施对其他行业用水、水资源等影响,综合评估规划实施水资源支撑条件以及规划目标、规模、布局、结构等规划要素的合理性,提出开发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提出产业和项目准入的用水定额标准和水资源管理要求,以及其他规划优化调整以及规划实施有关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建议,为规划和水资源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现落户该区域的各类项目共享区域评价成果。

项目估算投资120万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2.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按照“以供定需”指导思想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水资源需求,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以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实现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目标,合理安排各行业用水量,积极构建安全可靠、高效利用的供水体系,提高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程度,结合实际,制定中长期供水方案和保障措施,提高供水保障能力通过水资源的全面节约、有效保护、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和科学管理,为吴江区发展与建设提供“放心水、平安水、高效水、生态水”,促进吴江区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项目估算投资72万元,计划于2022年完成。

3.取水口规范化建设工程

开展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是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举措,对促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和有效保护具有十分重要作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水资〔2021〕3号)精神,按照“三规范、二精准、一清晰”的要求,完成924个自备水取水口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

工程估算总投资489万元,计划于2022年完成。

(三)水资源利用项目

1.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工程

根据吴江城区规划和生活污水工程规划等相关规划,吴江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提标及扩建等相关工作。

开展12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共计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其中,运西片区扩建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容吴江污水处理厂(城北)、横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9万吨/日;运东片区扩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汾湖片区新建汾湖高铁新城污水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盛泽镇片区扩建桥北污水处理厂、扩容南霄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新建南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桃源镇片区扩建桃源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震泽镇片区扩建震泽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七都片区扩建吴江七都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平望镇片区扩建平望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

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亿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2.供水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20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州委、州政府“立足大生态”工作部署,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样板,围绕“让恩施的绿色生态成为一大特色、一个品牌、一座富矿”的工作目标,切实增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坚决扛起长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在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保护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恩施州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及十个攻坚提升行动专项指挥部。州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十大攻坚提升行动的综合协调,各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明确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年度任务、措施、责任、时限“四单”,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州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同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并加强对各县市的帮扶指导。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将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与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起来,落实属地责任,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配套政策和推进措施,做到具体化、项目化、工程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严格督办考核。州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四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对工作进度滞后,影响全州任务完成的,报请州指挥部进行重点督导。各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开展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和工作督办,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恩施州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及十个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名单

2.恩施州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3.恩施州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4.恩施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5.恩施州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6.恩施州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7.恩施州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8.恩施州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9.恩施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10.恩施州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11.恩施州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行动方案

附件1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21篇

6月1日,XXX区在鹅羊池广场开展湿地科普宣教暨《^v^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由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办,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XXX区管理局承办。

《^v^湿地保护法》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湿地作为全球重要生态系统之一,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固碳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对维护生态、粮食、水资源、生物安全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

活动现场,通过播放宣传视频、悬挂横幅、展示动物标本、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湿地保护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全民湿地保护意识。据了解,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主题礼品等共计5000余份。

活动结束后,市民纷纷表示,在观看了宣传视频、宣传展板、了解湿地知识和《湿地保护法》后,感受到了湿地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会积极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湿地。

“《湿地保护法》是一部专门保护湿地生态环境的法律,也是一部以生态优先、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律,它更是一部致力于让人民群众共享绿色空间的法律,湿地保护修复事业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共同关注和参与。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湿地、爱护湿地。”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XXX区管理局局长周旭中说道。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22篇

(十三)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对未经批准将湿地转为其他用途的,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实施恢复和重建。能够确认责任主体的,由其自行开展湿地修复或委托具备修复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修复。对因历史原因或公共利益造成生态破坏的、因重大自然灾害受损的湿地,经科学论证确需恢复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修复责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国家林业局、^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多措并举增加湿地面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近年来湿地被侵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并通过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排水退化湿地恢复和盐碱化土地复湿等措施,恢复原有湿地。各地要在水源、用地、管护、移民安置等方面,为增加湿地面积提供条件。(国家林业局、^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完善生态用水机制。水资源利用要与湿地保护紧密结合,统筹协调区域或流域内的水资源平衡,维护湿地的生态用水需求。从生态安全、水文联系的角度,利用流域综合治理方法,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机制,明确技术路线、资金投入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水库蓄水和泄洪要充分考虑相关野生动植物保护需求。(水利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v^等参与)

(十七)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v^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制定湿地修复绩效评价标准,组织开展湿地修复工程的绩效评价。由第三方机构开展湿地修复工程竣工评估和后评估。建立湿地修复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湿地修复方案、修复成效,接受公众监督。(国家林业局、^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 第23篇

在初中地理课本当中,我们早就了解到,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森林被称为“地球之肺”,海洋被称为“地球之心”。“湿地”是一个年轻的地理学术语,在课本当中湿地被定义为:陆地上所有相对固定的天然或人工水体,以及水深低于6米的海域。

中国湿地面积占世界湿地的10%,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面积达到6600万公顷。我国的湿地分布广泛,无论沿海还是内陆、温带还是热带,甚至高原平原都有分布。湿地种类繁多,无论是穿城而过的河流、星罗棋布的湖泊、波光粼粼的池塘、大漠深处的沼泽、高原上的泥炭地,或是气势宏伟的水库、虾蟹欢愉的稻田,都是湿地的一份子。湿地还拥有“天然水库”、“物种宝库”、“鸟类的乐园”、“微生物的天堂”等各种美誉。作为“生物超市”、“物种基因库”的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三大生态系统。位于陆生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性地带,湿地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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