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交通问题的通告范文(必备9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3-01-30 12:31:31134

应对交通问题的通告范文 第1篇

为规范城区道路车辆通行秩序,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v^道路交通安全法》、《^v^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市中心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xx年8月1日起,以下区域和道路全天时限制非市区号牌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通行和停放(特种摩托车除外):

塔北路与双坡路交叉路口经双坡路、宝庆东路、建设南路至邵阳大道和建设南路交叉路口为东界;邵阳大道和建设南路交叉路口经邵阳大道、佘湖桥、邵洲路至邵洲路与西湖南路立交路口为南界;高速公路邵阳南收费站沿西湖路、敏州西路、宝庆西路、雪峰路、白公城路、西湖桥、资江北路、资兴路、汽车北站、魏源路、蔡锷大道至蔡锷广场为西界;从魏源路与蔡锷大道交叉路口经魏源路、资江一桥、昭陵西路、红星路、双清路、塔北路至塔北路与双坡路交叉路口为北界;界线道路及此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里巷为限制通行路段。

二、禁止利用各类非营运客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等非营运车辆从事出租营运活动。

三、严禁机动车乱停乱摆、无牌无证、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助力车上道路行驶。

四、处罚依据:根据《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对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营运证件经营城市公共客运业务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v^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v^道路交通安全法》、《^v^治安处罚法》、《^v^刑法》、《^v^行政强制法》等有关规定,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人员一律行政拘留;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车辆一律扣留;对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从严查处

应对交通问题的通告范文 第2篇

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xx镇现定于xx月xx日(星期二)6:30-10:30;17:00-21:00,预计8小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免费核酸检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辖区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xx月xx日24时起,加强全镇社会面核酸检测查验,所有小区、村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饭店等公共场所一律须凭xx月xx日以来(含xx月xx日)的核酸采样记录或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入,并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三、请按照所在村(社区)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全镇人员按照“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的要求,免费参加核酸检测。

四、请携带手机,提前准备好“x核酸4”小程序采样码。老人、未成年人等没有智能手机或不方便使用智能手机的,可在家人手机账号下添加生成其二维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五、请佩戴口罩,前往所属采样地点进行核酸检测,注意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配合、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按要求进出场地。

六、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暂不进行核酸采样,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需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说明情况。

七、x康码黄码人员请前往xx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红码人员请迅速联系所属社区报备,请勿前往免费核酸检测点。

八、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尽量减少流动,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自行购药、服药,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类工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营业场所等将加强核酸检测结果和“x康码”亮码查验,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确保核酸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通知人:

日期:

应对交通问题的通告范文 第3篇

为了确保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确保xx至xx±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项目xx换流站大型设备运输,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v^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经县指挥部、县公安局研究决定,对X014县道(河口段)及潭花公路X018县道(河口镇至射埠镇国土所段)等部分路段实行分时段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xxx年9月10日至2017年4月30日夜间10时至次日零晨4时。

二、交通(封闭)管制路段:

1、河口码头至X014县道(解放桥);

2、X014县道(解放桥)至河口镇老街十字路口;

3、潭花公路X018(河口镇老街十字路口)至射埠镇国土所。

在交通(封闭)管制时限内禁止任何机动车辆(除两轮摩托车外)驶入交通(封闭)管制路段内,禁止道路两旁(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放任何车辆,届时对违反临停规定车辆,将采取限时驶离、拖移车辆等措施。

鉴于此次管制时间较长,为保障大型设备运输车辆的安全通畅,请沿线广大村民及各位驾驶员支持配合,机动车辆绕行过往。由此带来不便,敬请大家谅解。

特此通告。

特高压直流输电项目xx县协调指挥部

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xxx年9月8日

应对交通问题的通告范文 第4篇

活动目标:

1.了解常见交通标志的含义,知道我们日常生活中应该严格遵守的交通规则。

2.了解各种做宣传的形式,能和同伴合作通过某种宣传形式完成遵守交通规则、讲文明的公益宣传活动。

3.遵守交规做文明公民的良好品质。

活动准备:

1.《交通事故》《交通公益广告》VCD。

2.常见交通标志(红绿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

3.旧挂历、纸箱、皱纹纸等废旧物品。

活动过程:

一、观看VCD,了解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教师小结:我们都知道了要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证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使我们的道路交通更有秩序,使我们社会更文明。

二、讨论活动:我们应遵守哪些交通规则?

1、引出讨论话题。

教师:最近我们全社会都在讲文明、树新风,我们应该懂得守交规、讲文明,做文明公民,那么,我们应该遵守哪些交通规则呢?

2、幼儿讨论:我们应该遵守的交通规则。

教师引导幼儿分别讨论行人、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应遵守的交规。

3、认识交通标志: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停车场、禁止停车、红绿灯。

三、实践活动:小小交通宣传员。

1.讨论:我们怎样让更多的人也来守交规做文明公民呢?

2.观看交通广告宣传片:《讲文明、树新风》

提问:短片在向人们宣传什么?其中演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

3.讨论:我们可以用哪些形式向大家宣传遵守交规迎呢?

4.小组活动:创作宣传方案。

四、分享活动:请各组幼儿将自己组创作的宣传方案展示给大家。

应对交通问题的通告范文 第5篇

因公路工程施工工艺需要,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至X段道路实行断道施工。现将断道事项通告如下:

一、断道时间: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11月20日。

二、工程施工期间,至施工路段及周边道路实施断道管制,具体如下:根据施工作业情况施工时间段内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微型车辆及摩托车辆阶段性定时放行;放行时间将根据施工作业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交通管制期间,请过往车辆、行人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机动车按标识标牌(‘前方施工车辆绕行’和‘断道施工车辆禁止’)信号指示绕行。

四、在管制期间内,所有过往车辆和行人必须服从交通管制人员的指挥安排,对违反规定者,将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五、在施工期间,请广大行人及车主提前选择安排交通出行线路,注意安全,施工给您生活、生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月十日

应对交通问题的通告范文 第6篇

因省道326线玉龙喀什河大桥建设(一桥)工程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决定对省道326线线部分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S326线k0+000(和田市区环岛东侧市政府联合办公大楼前)至k1+425(_x216线和田至布雅煤矿平交路口处)

二、封闭时间: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8月30日

三、为保证施工期间群众出行安全,封闭施工期间道路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请过往车辆和行人绕行。

四、绕行路线:

(一)河西岸的居民由本项目K0+455处的三乡连接线(X623)绕行。

(二)河东岸的居民由G315线玉龙喀什河大桥(和田二桥)绕行。

五、因道路封闭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广大群众理解。

特此通告!

年月日

应对交通问题的通告范文 第7篇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县委、县政府政府决定从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月10日,在全县开展为期60天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现将综合整治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和交通行为,整治交通堵点、乱点,促进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通行能力明显提高、拥堵现象明显缓解、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二、整治重点区域

城区永清路、县医院门口、充国路蓝星酒店门口、充国路车站门口、中兴街、中山路、永盛路、轩辕广场环形道、西关十字、东关十字;庄天二级公路红堡镇、黄门镇段,清社、清陇、桐温公路及其它县乡道路。

三、整治主要内容

1.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3.不按规定车道行驶;4.车辆违反交通信号(乱鸣喇叭、随意掉头、斑马线上不让人);5.不按规定使用车灯;6.公交车辆不按站点停车上下人;7.涉牌涉证违法行为;8.酒后驾驶机动车;9.驾车追逐竞驶、飙车等;10.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11.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杂物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行为;12.未取得营运资格车辆参与运营;13.公共客运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驾驶员不按规定着装;14.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和摩托车超员载人;15.渣土车、大货车和黄标车未按区域限行措施通行;16.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停车规定

(一)机动车应当在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内等规定的地点停放。

(二)机动车不得在下列路段停放:1.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2.人行道、人行横道;3.施工工地路段;4.设有道路中央隔离护栏的路段;5.交叉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6.公共汽车站、加油站、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

(三)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或在道路停车泊位内,按顺行方向依次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不得妨碍车辆通行。

(四)客运出租车不得在公交站点停车。在允许停车的道路边停车时,驾驶人不得离车。

(五)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六)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处罚措施

公安交警、运管、城管等部门要依据《^v^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v^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凡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一律贴单拍照固定证据,处100元罚款;凡违反禁令标志停车的,一律处罚款200元记3分。对营运车辆驾驶员违法违规及非法营运行的依法实施处罚,并计入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及所属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抗拒执法,有意制造事端,造成一定影响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清水县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10日

应对交通问题的通告范文 第8篇

为确保奥运火炬传递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v^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通告缘由)市公安局决定20xx年5月23日、5月24日两天,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过渡语):5月23日

一、黄浦区(一)5:30至8:30,人民大道(西藏路至黄陂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二)6:00至8:30,西藏路九江路口起—西藏路延安路(含北侧便道)—成都路—南京路—九江路至九江路西藏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三)7:00至9:30,新开河中山东一路口起—中山东一路(吴淞闸桥延伸至天潼路匝道和塘沽路匝道,含)—南苏州路—四川路—北京路—西藏路—汉口路—四川路—人民路—新开河路至中山东一路新开河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

二、卢湾区(一)6:50至9:O0,兴业路(马当路至黄陂南路),黄陂南路(湖滨路至自忠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二)7:45至9:00,西藏路复兴路口起—复兴路(不含)—淡水路—金陵路(不含)—嵩山路—太仓路—顺昌路—崇德路—柳林路—寿宁路—西藏路(不含)至复兴路西藏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

三、杨浦区9:45至11:30,淞沪路殷高路口起—殷高路(不含)—江湾城路(不含殷高路至殷行路)—国帆路—淞沪路至殷高路淞沪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四、浦东新区(一)12:00至14:30,花木路锦绣路口起—锦绣路—芳甸路—花木路至锦绣路花木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二)13:00至16:00,花园石桥路黄浦江边起—花园石桥路—银城中路—浦东南路—浦东南路黄浦江边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五、轨道交通7:30至9:30,轨道二号线南京东路站实施跳站。5月24日一、徐汇区6:30至8:00,漕溪路(中山西路至南丹路)、零陵路(天钥桥路至漕溪北路)、斜土路(天钥桥路至零陵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二、闵行区7:30至10:00,剑川路(A4至虹梅南路)、莲花路(放鹤路至东川路)、东川路(A4至虹梅南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三、嘉定区14:00至17:00,墨玉路曹安路口起—曹安路—于田南路—博园路(含)—墨玉路(含)—曹安路墨玉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以上为通告事项)届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活动现场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市民事先做好出行安排,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

x市公安局

五月二十日

应对交通问题的通告范文 第9篇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v^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xx人员。目前已在xx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

与从xx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xx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 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 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xx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进入xx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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