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土地预审合同范本 第1篇

一、配套工程(送出线路工程,核准制)

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向省能源局申请核准,支持性文件可由县级有关部门出具。须提交以下文件:

(一)送出线路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审查意见;

(二)^v^门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保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制)

(一)光伏电站

1.前期工作

向省能源局申请开展前期工作,须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业主与县级地方政府签订的开发协议;

(2)光资源评估报告;

(3)县级主管部门(设区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上报文件。

2.项目备案

由省能源局进行备案,备案前须争取到国家指标配额。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县级主管部门(设区的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上报文件;

(2)光资源评估报告(一般由省气象局出具);

(3)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土地使用说明;

光伏电站土地预审合同范本 第2篇

1、建设农业光伏电站首先要对太阳能资源进行论证,在资源满足可开发条件下,再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然后进一步落实土地面积、土地性质等;

2、通过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州能源主管部门将项目向省能源局申报列入“三年滚动计划”前期工作项目;

3、项目列入“三年滚动计划”前期工作项目后开展相应前期工作;

4、项目业主自愿参与年度省能源局组织的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

5、项目如取得规模配置后,按要求向省能源局申请备案,项目备案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

法律依据:《^v^劳动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第一条 光伏电站价格:

光伏电站土地预审合同范本 第3篇

第一条 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v^可再生能源法》、《^v^电力法》、《^v^行政许可法》,以及《^v^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七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模申请。^v^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第八条 ^v^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当年规模指标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可适时提出调整申请。

第九条 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优先支持申请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第十条 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依据^v^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v^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 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第十三条 各级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文件的主要事项,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模、运营模式等。确需变更时,由备案部门按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在年度指导规模指标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未建成投产的,在年度指导规模中取消,并同时取消享受国家资金补贴的资格。

光伏电站土地预审合同范本 第4篇

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迅速发展,建设地面光伏电站对土地需求大幅上升,不少地方出台了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用地不办理建设用地的手续,允许采取租赁等多种有偿使用的政策,给林业部门严格管理林地带来一些问题,其中特别指出,禁止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机器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光伏电站建设应避让成片灌木林区域,可以使用灌木覆盖地低于10%的林地,灌木覆盖度低于30%的林地,可适度发展光伏电站,灌木覆盖度高于30%林地,原则上不能发展光伏电站。

同时对申请手续做出规定:依法办理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手续、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的,其逆变器室、生产区、生活区和厂区永久性道路等按长期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使用林地按以下方式办理:一是有^v^门预审意见且同意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建设用地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二是^v^门不办理建设用地的,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临时占用林地超过2年的的应办理延续使用林地手续,不再重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累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项目运营时间。

光伏电站土地预审合同范本 第5篇

一、项目前期考察

二、项目备案申请阶段

根据前期考察的情况。确定项目地,与当地政府签订开发协议书(投资框架协议),然后进入项目的备案申请阶段。开始开展项目备案申请工作。

备案申请报告阶段

项目备案阶段所需要的工作及需要的批文

项目备案阶段的工作

项目备案阶段的批文

首先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委托省(自治区)电力设计院做《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并上报至省(自治区)电力公司,由省(自治区)电力公司组织专家评审会对《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最终给出《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审查意见》(接入意见),由资质单位根据接入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最终形成《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

同时,在获取《项目地灾报告》等相关要件后,并最终获取自治区(省)国土厅出具的《项目土地预审意见》;

最后,委托具备资质单位编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光伏电站土地预审合同范本 第6篇

一、用地报批程序

预审(包括选址)→农转用和征用→两公告→登记→县政府同意补偿方案批复→供地

(一)预审:到用地科办理,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用地预审申请表;

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用地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基本方案);

3、需审批的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者合一的只要可行性研究报告);

4、规划部门选址意见;

5、标注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6、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

(报省、部审批的还需要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矿产压覆情况表)

(二)、办理征地手续:用地单位凭预审意见到征地事务所办理征地手续。

(三)、办理转用手续:用地单位向规划科提出转用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2、征地手续;

3、立项文件;

4、建筑总平图;

5、环评报告;

6、规划用地许可证和红线图;

7、较大和特殊项目的特定条件;

8、办理集体使用需提供使用集体土地说明;

9、违法用地需提供处罚文件、处罚补办意见。

(四)用地单位到审批中心窗口缴纳农转用有关规费。

(五)上报上级审批。

(六)颁布征地公告。

收到省政府批文后,县府颁布征用土地公告,告知土地征用位置、范围、面积、及补偿方法。

(七)颁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公告颁布张贴15天后无异议的,颁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八)补偿登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颁布15天后无异议的,征地事务所负责作好征地补偿登记后,发放征地费。

(九)具体项目审批:

用地单位向县行政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提出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用地申请表;

2、用地预审意见;

3、土地评估报告文本;

4、农转用审批材料、“二公告、一登记”及征地补偿方案批复材料;

5、建筑总平面;

6、征地红线图;

7、项目批准文件;

8、初步设计批复;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环评报告;

11、违法用地需再提交《处罚决定书》和上级部门同意补办意见。

(十)、缴纳出让金和规费。

二、单位申请土地登记程序

(一)、初始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人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光伏电站土地预审合同范本 第7篇

评标专家评审有以下技巧。一综合评标法(打分法):

评标时,委员会根据确定的标准给投标方进行各项打分(涉及到的招标人各种资格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条款),总分为100分。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

适用范围: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或服务,例如特大工程、广告创意服务等的招标。

综合评标法优点:

1、制定具体项目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相对容易;

2、评标时,评委可对照标准“打分”;

综合评标法缺点:

1、具体实施过程中,评标办法和标准很难统一与规范;

2、在没有资格预审的招标中,容易由于资格资质条件设置的不合理,导致“歧视性”条款,造成不公,引起质疑和投诉;

3、如果评分标准细化不足,则评标委员在打分时的“自由裁量权”容易过大;

4、容易发生“最高价者中标”现象,引起对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质疑。

二、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把涉及到投标人各种技术、商务和服务内容的指标要求,都按照统一的标准折算成价格,进行比较,取“评标价最低者”为中标人的办法。评标时,评标委员同专业,也可以互补,讨论协商。最后,各个评委独立提出意见,汇总得出评标结论。

适用范围:大部分大宗的采购、工程项目,或者设备、原材料的采购,都可以用这种方法。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优点:

1、最适合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共有资金而进行的采购招标,更能体现“满足需要即可”的公共采购的宗旨。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原则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和意愿;

3、通过竞争,突出体现招标能够节约资金的特点,根据统计,一般的节资率在10%左右。

4、评标比较科学,细致;可以告知每个投标人各自不中标的原因。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办法缺点:

1、招标前的准备工作,要求比较高;特别是对于关键的及技术和商务指标,需要标注“*”的,需要慎重考虑;那种指标,只要有一项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即可判定为“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而作为“不合格”,不能再进入下一轮。

2、评标时,对评委的要求比较高;需要评为认真考评和计算,才能得出结果。比较费时间。

3、虽然多数情况下,避免了“最高价者中标”的问题;但是对于某些采用公有资金但是具有竞争性需要的国际招标引进项目,难以准确的划定“技术指标”与价格的折算关系,表现不出“性价比”的真正含义;

三、性价比评标办法:

是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是一种特殊的综合评标办法。

光伏电站土地预审合同范本 第8篇

(一)预审:到用地科办理,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用地预审申请表;

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用地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基本方案);

3、需审批的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者合一的只要可行性研究报告);

4、规划部门选址意见;

5、标注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6、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代码证;

(报省、部审批的还需要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矿产压覆情况表)

(二)、办理征地手续:用地单位凭预审意见到征地事务所办理征地手续。

(三)、办理转用手续:用地单位向规划科提出转用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2、征地手续;

3、立项文件;

4、建筑总平图;

5、环评报告;

6、规划用地许可证和红线图;

7、较大和特殊项目的特定条件;

8、办理集体使用需提供使用集体土地说明;

9、违法用地需提供处罚文件、处罚补办意见。

(四)用地单位到审批中心窗口缴纳农转用有关规费。

(五)上报上级审批。

(六)颁布征地公告。

收到省政府批文后,县府颁布征用土地公告,告知土地征用位置、范围、面积、及补偿方法。

(七)颁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公告颁布张贴15天后无异议的,颁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八)补偿登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颁布15天后无异议的,征地事务所负责作好征地补偿登记后,发放征地费。

(九)具体项目审批:

用地单位向县行政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提出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用地申请表;

2、用地预审意见;

3、土地评估报告文本;

4、农转用审批材料、“二公告、一登记”及征地补偿方案批复材料;

5、建筑总平面;

6、征地红线图;

7、项目批准文件;

8、初步设计批复;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环评报告;

11、违法用地需再提交《处罚决定书》和上级部门同意补办意见。

(十)、缴纳出让金和规费。

单位申请土地登记程序

(一)、初始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人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①建设用地呈报表或说明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土地批准书、征地协议书或征地公告等规划用地许可证、用地红线图,计划部门立项文件。房地产开发项目还需提交县土地测绘所出具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证明。

②老城拆迁:房开公司土地证(未发证提交建设用地呈报表或说明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土地批准书、规划用地许可证、用地红线图)。老城拆迁安置协议及定位公证书、购房发票或购房证、原土地证或土地登记注销文件。

③历史遗留的无用地审批文件的,应提交主管部门的证明,用地协议或村委会意见等有效证件。

④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

(二)变更登记:

1、因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用途及使用年限发生变化引起的变更:县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出让合同或合同变更协议、出让金缴纳凭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2、企业改制变更:原企业国有土地使用证、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文件、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

3、房地产转让变更: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4、因单位合并,分立及更名引起的变更: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协议。

5、因地址名称更改引起的变更: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县地名办或民政部门批准文件。

6、因出售公房引起的变更: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公房出售批准文件、售房合同、变更后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

7、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引起的变更: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法院民事裁定书和执行书、拍卖或转让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

8、变更登记除提交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初始登记中1-2项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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