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实习期限及工作时间

乙方_________名学生到甲方实习,实习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实习学生的实习工作时间。

(二)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实习学生到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工作。

实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实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实习。

(三)实习津贴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制度确定实习学生的实习津贴,月津贴人民币_________元。如实习学生需变动实习岗位,甲方相应调整实习津贴。

(四)实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实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实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实习。

2、因实习学生造成实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五)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实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实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六)协议解除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在为实习学生履行实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政府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校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第2篇

兹有按照国家制定的XX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现有XX(学校)毕业生XXX(姓名),性别X,专业XXX,学历XX,修业年限X年,报到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到XXXXX(公司名称)报到。于20xx年X月X日到XXXXX(公司名称)报到,由于报到证丢失,特此证明。

XXXXX(公司名称)

20xx年X月X日

报到证遗失证明模板 [篇2]

王阳阳,男,本校 20xx 年心理咨询专业,专科毕业生 ,20xx年7月被派往山东省教育厅 ,报到证号为:鄂毕字第201511336302554。

特此证明。

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名称(公章)

20xx年9月23日

报到证遗失证明模板 [篇3]

兹证明我校 届 专业 年制(本科、专科)毕业生 (报到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报到证丢失,特此证明,请省就业指导中心协助补办报到证。

(盖章)年 月 日

——出国留学人员的报到证怎么办理流程3篇

高校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第3篇

甲方:乙方(借款人):担保人:(注:担保人是为乙方做的还款担保,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款由担保人负责偿还)

一、乙方(借款人)及担保人的义务:

(1)乙方及担保人有义务提供真实、详细、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资料,确保甲方能够及时与其联系。凡因乙方及担保人登记的资料不详、不准确或资料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等原因,使得甲方无法将相关资料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及其担保人负责。

(2)乙方及担保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足额的向甲方缴纳所欠的款项。

(3)乙方义务提供借款抵押,抵押物品及相关有效证件暂由甲方托管。甲方在乙方还款之日归还乙方抵押物品及证件,如乙方逾期不还,甲方有权利收缴乙方抵押物品。

二、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欠款,也有权以通知单、公告、登报、委托第三方(如法院、讨债公司)等形式追缴欠款,甲方的上述措施不视为对乙方及担保方隐私权的侵犯。如因欠款引起的额外费用。乙方及担保人应承担由于追缴欠款引起的额外费用,乙方及担保人应承担由于追缴欠款所支出的费用。

三、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

四、还款时间乙方借款应在年月日之前按约定期限还给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五、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按银行同类贷款的四倍支付借款期限的利息。

六、自甲、乙、担保三方确认,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校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第4篇

甲方:身份证号:籍贯:乙方:身份证号:籍贯: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时间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二条、合作方式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___________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__万元及________和________资源。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三条、合作分工

1、项目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设立项目管理会,其中,聘任__________股东为项目运行管理会下设__________部门总负责人。并成为项目管理会股东,拥有项目一定的重大决策决定权和否决权。

2、项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项目总负责人审批日常事务(涉及项目内发展的重大事项,如项目运转过程中,项目总负责人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___元人民币),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所有共同出资人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3、项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项目内各部门负责人拥有向项目管理会提出资金需求的权利,拥有给项目管理会做出建议的权利,拥有负责业务许可范围内一定的决定权。

第四条、利润分配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________________项目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技术经营管理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项目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时间由所有共同出资人共同约定。

(2)分红的数额为具体分红时间项目利润的______%,剩余______%留做分红后围绕__________项目的各项投资运转。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第五条、技术、市场保密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六条、违约责任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签订之后所再行签订的协议,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所冲突时,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甲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校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第5篇

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2、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3、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高校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第6篇

报到证改派需要什么材料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或招录文件原件;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原件;(未落实就业单位申请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若无就业单位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⑤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如果报到证改派是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在办理报到证改派的过程中如果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避免不必要的来回跑。

说明:本文是本人办理报到证改派后根据相关资料整理的,每个省市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区别。

报到证改派流程

(1)申请人准备材料。

(2)学校就业部门审核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填写《个人办理申请表》。

(3)学校就业部门在《就业办公信息系统》修改相关数据。

(4)申请人持《个人办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到省就业中心审核办理。

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PS:《个人办理申请表》学校就业部门会提供。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须知

高校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第7篇

1、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2、提交各类申请材料,盖章的申请表、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等。

(一)购房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所购商品房销售统一原件

(三)本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面图原件即可。)

(四)契税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对于已婚的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二人婚姻证名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如果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对于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个人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高校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第8篇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v^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__〕2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晋政办发[20__]40号)精神,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联合建立大学生电商创业园,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提供临汾市向阳路六层楼(原企业保险办公楼)剩余房屋作为大学生创业园的办公场所。

2、甲方负责创业园存续期间的水、电、暖等费用。

3、甲方提供目前的办公设施和条件,创建大学生创业园过程中不在投入其他设施。

4、甲方为创业园配备5位工作人员,工资由乙方负担。

5、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合法经营创业园,但不参与园区的具体管理。

6、甲方不参与创业园的财务管理,创业园的收支和亏损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职责:

1、乙方按照政策规定建立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创业指导、政策解读等一站式服务。

2、乙方依据政策规定为大学生争取各项补贴,全力扶持大学生创业。

3、乙方负责创业园的装修、设施设备的购置,投入资金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聘任其他工作人员,并承担聘用人员的工资。

5、乙方依法开展各项创业服务工作,按照政策规定争取政府资金支持,所有收入由乙方按照财务规定合理支配。

三、本协议有效期自20__年11月 日始至20__年11月 日止。如果甲、乙双方对于彼此之间的合作感到满意,经双方同意,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四、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校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第9篇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对该规定所作的说明已作了较明确的阐述,容易理解,操作性较强。但对于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法律和行政法规未作明确规定,对现售合同的效力问题,上述司法解释亦未作规定。实践中对此有不同认识。若将《^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未依法登记领取产权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当然包括商品房买卖)作为强制性规定理解,则商品房现售合同生效条件应为房地产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但上述理解显然与^v^《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商品房现售条件不符。

若不作上述理解,则违规开发的商品房,只要已竣工,只要不具备导致合同无效的其它事实,买卖即为合法有效的合同而受法律保护,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因为没有行政法规和法律对商品房现售条件作其出限制性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只是部门规章。笔者认为,在商品房现售合同的效力问题上,我国法律存在漏洞,急需相关的立法和司法机构作出补充。笔者主张,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可以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商品房现售条件与《^v^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结合起来作为商品房现售合同的生效条件,如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援引《^v^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确认其无效。如此补充现有法律的漏洞。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分类

这是每个审判员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分类,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最有影响和意义的分类是分为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两种。这是根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并结合合同成立时间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的分类。鉴于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上述两种合同的生效条件等分别作出了规定,上述合同分类问题的影响则直接及于法律适用和合同效力的认定,决定着案件审理的方向。根据^v^制定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对于已竣工未验收和验收未达合格标准的商品房,其买卖合同应按预售还是按现售处理,笔者认为,将上述商品房按现房处理、归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现房更符合我国法律区分现房和预售的初衷:允许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是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取得部分资金,且该资金必须用于工程建设;预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预售的商品房至少还在建设中。上述理解亦符合国人对现房和期房的一般理解:盖好了的房子是现房,尚未施工和正在施工的房产为期房。基于此,笔者主张将上述房产的买卖纠纷适用现售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其结果是区分预售和现售以工程是否竣工为据。这其中实际隐含着已竣工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产是不符合法定入市条件的现房这一观念,和合法与不合法的合同只要种类相同即适用相同的法律规范的理念。

三、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解除合同的条件

房屋主体质量经鉴定不合格应解除合同,因法有明文规定,现在审判实践中已是共识。但对一般房屋质量问题达到什么程度,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实践中却存在很大分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该条显然是对《^v^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即“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解释和应用,但商品房质量问题到什么程度为“严重影响居住使用”?该条解释的可操作性不强,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有人认为,商品房正常的“居住使用”主要以安全为标准,只要房屋能安全的居住使用,其它质量问题不会严重影响居住使用;其他人认为,“居住使用”不仅以安全为条件,与房屋价值相应的舒适和美观亦是正常居住使用的标准,如房屋不具备与其价值相应的舒适和美观程度,亦应认定为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四、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过程中欺诈行为的认定

在商品房买卖活动中进行欺诈和恶意违约的要承担最高至双倍购房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中的亮点。上述规定是根据《^v^合同法》和《^v^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明确了双

倍赔偿在商品房买卖纠纷中的适用范围,防止其运用的任意性,对于正确维护开发商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起到了一定作用。实践中,因恶意违约行为客观性较强,较易审查和认定;而对于欺诈行为如何认定,实践中审判人员的认识不一。笔者认为,上述司法解释中的欺诈行为源于《^v^民法通则》和《^v^合同法》对欺诈行为的规定。根据上述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欺诈行为主要可以划分为两类: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和虚假陈述。在上述两种欺诈行为中,虚假陈述是作为,客观性较强,当事人举证不易,但法院认定不难,在此不作论述。对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如何理解和认定,争论很多。根据王利明教授的观点(见王教授所著《违约责任论》有关内容),有义务告知对方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应认定为故意隐瞒,并提出认定故意隐瞒的关键是确定是否有义务向对方陈述真实事实。笔者认为,上述观点从理论上为我们确认隐瞒行为,提供了简明和可操作的规则。

但王教授未对如何认定“故意”发表意见。笔者认为,按一般的理解,故意隐瞒显然不包括不知道或因过失而未告知的情况。应该承认,存在由于过失而隐瞒真实情况的可能。这就要求查明当事人的主观情况,如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真实情况,结合法律是否确定其有告知此真实情况的义务,若均是确定的,而当事人未告知,并造成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则可认定欺诈行为成立。欺诈行为一般较难认定,但笔者认为,有关的法条上有“故意”二字,就应该如此理解和操作,查明不了,依法不予认定即可,但不能推定。

五、审判实践中的几点做法:

1、对开发商开发的房屋质量问题,审理时把握“是否根本违约”这一关键。如果存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根本违约情形的,可以判决退房并赔偿损失。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多数案件是开发商违约但不构成根本违约的,如一般质量问题、面积存在少量误差等,这种房屋质量问题被发现时,多数消费者已经入住,有些已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如果判决退房,会使双方损失扩大,可判决开发商对房屋进行维修或进行赔偿,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2、在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上,着重保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预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纠纷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纠纷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对于这类纠纷,较难处理的问题是判定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在预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纠纷中,多数预购方都要求预售方退还房款(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当然,也有的预购方要求预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这类纠纷,在坚持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切实维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在预售方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当要求预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如果判定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则可能由于预售方无力退款而使预购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在预售方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而预售方又有足够的资金可以退还房款的,则可以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既无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又无退款的能力,则可以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保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判决解除合同,责令预售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预售方已建的商品房或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强制拍卖,以拍卖的价款退还预购方的房款。

3、抓争议的主要焦点。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当事人会有几种乃至十几种诉讼请求。在调解时,抓住主要矛盾,有的放矢地做工作,才有调解成功的可能。如我院审理的李某等商户诉黑龙江长宏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纠纷一案,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有十一项,但经过与合同对比分析,合法的请求只有三项,而在这三项的合法请求中最主要的是支付预期交房违约金。抓住这个主要争议焦点,法官有针对性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很快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高校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第10篇

1、抬头是就业单位:报到证的抬头根据情况选择,如果签了就业协议已就业,报到证抬头就是就业单位名称。如果毕业时与非公有制企业签约的,毕业生档案通常由当地人社局下设的'人才中心保存,报到证抬头通常为当地人社局或人才中心,具体些什么与当地人社局或人才中心确认好。

2、抬头是人才中心:如果是未就业毕业生,报到证抬头就是生源所在地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

拓展:

一、写错了解决方法:

1、报到默认打回去生源地后,改派到生源地以外的单位工作

如果需要修改报到证抬头单位,首先需要该单位同意改出,再到新的接收单位同意改入,才算是完成的改派。

2、报到证抬头单位开错,换新的单位名称

从原单位那边拿到离职证明或者改派报到证备注,再拿到新单位的接收函,办理改派嵌入单位的手续。到省就业知道中心换取新的报到证。

二、“就业报到证”可以改派,改派手续为;

(1)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改派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学生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高校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第11篇

一、就业报到证的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在规定期限内到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毕业生,并办理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转移、户口关系迁移等手续。

二、就业报到证的.办理程序

1、已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将填写好的协议书交回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证》;

2、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将《报到证》开到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接收单位;

3、凡签约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工作的毕业生,需要提供该城市人事管理部门接收证明后方能办理《报到证》到该城市。如未能领取人事管理部门接收证明后又必须打印《报到证》者,需提出书面申明,表示如不能办理档案、户籍关系等与学校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无关,后果由毕业生自行负责;

4、学校依据就业协议编制及未就业毕业生生源地将就业方案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5、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后签发《报到证》。

(注:《报到证》一人一份。要妥善保管。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院、部(系)出具证明材料,然后由学校上报到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补办。

三、就业《报到证》的改派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申请回生源地就业后,又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二是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后,重新签约新的用人单位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

符合下列情况者可申请改派:

1、申请《报到证》回生源地后,又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具体做法:如果档案也同时迁回生源地的,要生源所在地毕业生管理部门签署同意改派;档案还留学校的可以直接改派,但要归还原有报到证。

2、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后,重新签约新的用人单位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具体做法:应与原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解除原订立的协议,签署书面解约证明和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把原有协议书交回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作废后,方可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签约新的用人单位,重新改派。

(如原与××单位签约,后经协商解除协议,又与另一家××单位签约,只需持与原单位书面解约证明、新的就业证明和原有《报到证》到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并到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盖章即可)。

四、就业《报到证》的使用

就业《报到证》的报到有效期限为一个月,请毕业生完善《报到证》的相关手续后,及时办理相应的档案、组织关系、户籍关系转移等手续,并持《报到证》到相应地点报到。国家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期限为两年,即从毕业当年开始计算,往后推两年,超过两年后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不再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

——报到证遗失证明3篇

高校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第12篇

1、留学人员回国办妥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后,需及时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以保证留学人员在不同类型单位工作时,其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均得到保障,如保留干部身份、档案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升、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和晋升、党团管理等。

2、相当一部分留学人员不了解回国工作办理就业报到证的重要性,误认为报到证就是一张“介绍信”,殊不知,这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据专家介绍,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等同于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报到证”,是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是留学回国人员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工作时办理人事档案、户口关系挂靠手续、评定职称、由学生身份转变为干部身份的重要依据。

3、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需要留学人员自己办理。据了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教育部授权,依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促进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参照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可为留学人员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服务。凡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人员,回国后办妥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联系好国内工作单位后,则可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留学生回国办理就业报到证需要的证件:

1、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指定的就业落户服务系统在线登记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委托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4、单位接收函;

5、由具有人事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6、居民身份证;

7、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办理商品房房产证需要什么证件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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