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优选36篇)

山崖发表网合同范本2023-01-26 13:48:52181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1篇

A公司与B公司签订海运出口运输代理合同,委托B公司办理货物的海运出口运输事宜,约定“由于客观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运输条件的某些变化,B公司应及时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A公司,在得到A公司确认后,方可安排货物出运”。签订合同后,B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未得到A公司确认下委托C公司安排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完成后,A公司向B公司支付相关运杂费,C公司则按B公司要求开具了抬头为B公司的发票,B公司向C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C公司以其与A公司存在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关系为由起诉要求A公司支付拖欠的运杂费及利息。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虽然A公司与B公司未约定转委托事宜,但C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A公司明确同意B公司将该委托事宜转委托给C公司,故A公司与C公司不成立海上货运代理合同关系,遂判决驳回C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没有约定转委托权限,货运代理企业或第三人以委托人知道货运代理企业将海上货运代理事务转委托或部分转委托第三人处理而未表示反对为由,主张委托人同意转委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委托人的行为明确表明其接受转委托的除外。” 本案中,A公司和B公司未约定转委托事宜,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转委托给C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A公司明确表明其接受转委托事宜,由此产生责任应由受委托人B公司承担。

我们建议,受托人应为委托人利益履行受让义务,有转委托约定按约定履行转委托事宜,没有转委托约定应当在取得委托人的明确同意前提下再进行转委托,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应当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2篇

2017年10月,A地海洋与渔业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B公司未经批准进行填海形成一条非透水施工便道和建造一个透水施工平台,分别占有海域面积公顷和公顷,责令B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2,321,390元。2018年6月,A地海洋与渔业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1.强制执行B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2.强制执行B公司罚款2,321,390元;3.执行费由B公司承担。

经法院查明,在A地海洋与渔业局催告后,透水施工平台和非透水施工便道已全部清理完毕,但B公司没有缴纳罚款2,321,390元。法院生效裁决认定,A地海洋与渔业局依法履行调查、告知、审批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行政主体、行政程序、行为根据和依据方面合法,并依法送达B公司,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生效。B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义务,故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罚款2,321,390元。

B公司在收到法院行政裁定书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A地海洋与渔业局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B公司主张,其在收到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后才得知A地海洋与渔业局向其作出了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B公司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未经依法送达,处罚过程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存在错误,罚款金额没有法律依据,法院虽准予强制执行本案行政处罚,但B公司并未收到A地海洋与渔业局的申请执行通知书,法院在审查过程中也没有听取B公司的陈述和申辩。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的”,在本案中,法院作出的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中,已经对被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合法性进行了认定并已生效。B公司以该行政处罚决定作为诉讼标的,该诉讼标的已经被生效行政裁定书所羁束,B公司如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实违法应当撤销,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因此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B公司的起诉。

我们建议,行政相对人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及时、主动地行使自己的救济权利,如申请行政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怠于行使救济权利,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身承担。另外,当事人行使救济权利超出法定途径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依法不予支持。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3篇

在一起定期租船合同纠纷中,C轮作为出租方,A、B作为承租方签订船舶租赁合同,合同尾部出租方处盖有C轮的船章,代表处有E的签名。前述合同主体随后又签订船舶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甲方处盖有C轮船章。上述合同及补充协议中加盖的C轮船章均刻有D公司名称。后因D公司未履行另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C轮被W法院扣押,导致A、B无法正常租用。A、B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与D公司签订的船舶租赁合同并赔偿损失。法院认为,A、B称其系与自称C轮老板的E及该轮管理人员F经协商后签订上述合同及协议,船章系由F加盖,A、B在订立合同时取得了C轮的船舶资料并得知该轮的登记所有人和经营人均为D公司。A、B在支付押金前曾致电D公司核实情况,D公司工作人员未否认也未承认E的身份。案涉纠纷发生后,D公司也不能就案涉纠纷发生期间E实际掌控该轮作出合理解释。以上表明,A,B在签订涉案合同及补充协议时,尽到了合理的谨慎义务,有理由相信E、F有权代理D公司经办C轮的出租事宜。依照《^v^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的规定,E、F以D公司名义签订的本案合同及补充协议,对D公司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因D公司已违约,根据《^v^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A、B请求解除船舶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我们建议,租船合同的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尽到了合理的谨慎义务,认真的查看所要租赁船舶的相关船舶证书资料。在出租方以船章对外签订合同时,审慎判断签订合同时该行为人或船上工作人员是否有代理权限,并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以此最大程度保护自身权益,避免出现合同相对方违约后无法依据船章认定租船合同对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具有法律效力,导致无法向其追偿的情况。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4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登记性灵活就业员工队伍成为甲方劳务派遣公司合同制员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务派遣公司合同。

第一条 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限

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个日。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由服务单位确定。服务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时,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乙方的工作时间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务单位的规定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服务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发现服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由服务单位交给甲方代为给付。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 _______元。甲方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乙方工资清单及金额,在次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为乙方办理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手续。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服务单位支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服务单位未能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补假。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单位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或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声誉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任何与服务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活动,保守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劳务派遣公司合同的解除

(一)劳务派遣公司合同协商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本劳务派遣公司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务单位无正当理由退回,或服务单位基于下列情形l之一而违约退回乙方的,过错在于服务单位,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劳务派遣公司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甲方:

乙方:

日期: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5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派遣______名保安人员维护甲方的正常秩序,并做好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治安防范区域

对甲方_______大厦及大厦的门前、侧门、停车场等人身和财产提供24小时轮流执勤和保安服务,具体治安防范区域,以_______大厦规划范围区域为准。

二、保安费结算

1、根据行业现行标准,甲方按每人每月保安费发放,每人每月合计_______元,本费用包含双休日、节假日的保安费用。

2、本合同保安费总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

3、当月保安费用于次月的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费票据。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保安执勤人员提供执勤场所和值班室。

2、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参与。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事物。

4、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有关安全及治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议,甲方应积极采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队员应予以表扬和奖励。

5、甲方应在乙方治安防范的区域内安装必要的监控设施。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当派遣具有保安上岗资格证的保安人员为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

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所派遣的而保安人员办理并按期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统筹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配备相应的保安服装、器械等用品;乙方必须为所派遣的保安人员办理合法居留证件。

3、乙方保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职责,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协助甲方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4、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齐、仪态端正、文明执勤、坚守岗位。工作要认真负责,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在岗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保证忠于职守,确保甲方警卫目标的安全。如发生火灾、盗窃、抢劫、打架斗殴等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甲乙双方领导和有关部门回报。

6、乙方应提前将每月的值班计划安排提交甲方备案,严格按值班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换岗。

五、保安服务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由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为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

2、乙方负责对双休日、节假日等执勤保安人员的调整安排,保证每位保安人员每周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一天,甲方不另行承担双休日、节假日的保安费用。

六、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行终止。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对乙方的保安工作不满意或者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安排不满意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_______个月的协商期满后,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的,解除合同的通知生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本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七、特别约定

1、乙方派遣保安人员应采取_______班倒方式24小时执勤,白天、夜晚各_______班,白班每组_______人,夜班每组_______人,每班执勤_______小时。

2、甲方根据现场治安防范工作的需要,有权提出增加保安人员或延长保安服务时间,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整和安排。增加保安人员或延长保安服务时间的保安费用由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3、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应相对稳定,除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员发生伤、亡或病、事假等不能上岗的特殊情况外,乙方调换保安人员应获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保安人员应服从双方领导的管理,工作期间,保安人员如有不胜任保安工作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的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换。

5、乙方保安在执勤过程中,因保护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导致保安人员伤、残、亡等,甲方出于人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最高补助额为甲方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12个月的平均工资。

6、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相关政府部门对保安费进行调整时,本合同约定的保安费也予以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的比例或者幅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安费,每迟付一日,乙方则按照当月保安费用的______%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因工作失职、脱岗、缺岗或玩忽职守造成治安防范区域发生火灾、盗窃、抢劫等致使人、财、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乙方当月保安费总额的______%;但是,相关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个月内破案的,乙方不承担责任。未明示或者交付保安看管的现金、有价证券、金银珠宝、可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等私人物品丢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出的排除安全隐患的书面建议,因甲方未能及时采取措施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乙方保安人员迟到、早退、脱岗或缺岗每发生一次甲方按每人次扣罚当日的保安费。

5、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附则

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6篇

A公司委托B公司将一批偏光片从韩国釜山运至中国深圳,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A公司无论该货柜最终是被海关要求退运,抑或是同意进口清关的,均承诺接收该货柜,如果海关同意进口,而A公司届时拒绝接收货柜的,则B公司有权直接开柜并处置货柜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折价、拍卖、抵押、典当等方式处理,所得价款属B公司所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处理成本,由A公司承担;如果海关责令退运的,在B公司安排退运至香港后,A公司届时拒绝接收货柜的,则B公司有权直接以合理方式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作为垃圾或废品等方式丢弃或处理,抑或运回韩国等方式,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A公司承担。”货物运至深圳时,被深圳大鹏海关认定该批货物实际为多种材质复合膜废碎料及下脚料,责令退运。B公司按协议地址3次通过EMS特快专递向A公司邮寄函件通知A公司确认退运人信息,邮件因无人接收被退回,A公司也拒不提供退运人信息。B公司方将货物从中国深圳退运至韩国。A公司以B公司擅自处置货物为由起诉B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法院生效判决认为,A公司在知晓EMS快递员向协议地址送达邮件的情况下,怠于询问寄件人的信息,也未与B公司联系告知其地址变更的情况,其应承担邮件被退回的不利后果,B公司按照协议处置货物不构成违约,A公司主张不成立。

本案中,B公司按《协议书》载明的送达地址3次以EMS特快专递向A公司邮寄函件,属于以合理方式发出通知,A公司知道快递情况而怠于收取邮件视为拒绝接收货物,B公司按照《协议书》约定以合理方式处置货物并没有过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A公司承担。

我们建议,货物运输出现问题时,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保持良好沟通,如果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出现变更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遇到问题不要以躲避等方式来面对,应当共同协商妥善解决问题;如果无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受托人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合理方式处置货物,保存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与委托人取得联系后要及时告知相关情况。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7篇

A是B公司广州分公司工商登记负责人,在B公司广州分公司拟注销未注销期间,以B公司广州分公司名义委托C公司办理货运代理事宜。A在与C公司联系业务时宣示了自己的职务,在货运代理期间,A仍使用B公司的美国代理人作提单的收货人和通知书人,并由B公司的工作人员与美国代理人联系相应提单的放货事宜。B公司知晓在A被收回公章与证照后仍在使用B公司名义对外交易,B公司放任该行为。C公司以B公司广州分公司拖欠运杂费为由起诉B公司要求其支付。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工商登记具有对外公示的效力,C公司因此而产生对A身份的信赖,认为A代表B公司广州分公司,符合一般常理,且A是以B公司广州分公司的名义委托C公司运输,并未告知C公司关于B公司广州分公司正在注销的情况,B公司不能以其公司内部管理已停止A职务为由,否认A在作为B公司广州分公司负责人对外代表行为的效力,故支持C公司的诉讼请求。

《^v^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本案中,B公司决定停止其广州分公司经营后,未及时办理工商注销手续,亦从未就其广州分公司正在办理注销及公章不再使用等事宜发布公告。A委托C公司的货物运输,是通过B公司的美国代理完成相应提单的放货事宜。在工商登记未变更且C公司已尽谨慎审查义务的情形下,A以B公司广州分公司的名义与C公司之间发生海上货运代理业务,应视为B公司广州分公司与C公司签订海上货运代理合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B公司广州分公司拖欠C公司运杂费由B公司承担。

我们建议,总公司决定停止分公司经营要及时收回公章、证照、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并对外发布相关事宜公告。商事主体与某分公司开展业务时,要做到谨慎审查该分公司负责人是否有权开展业务、该分公司是否被停用经营、注销等,最好与其总公司取得联系确认分公司负责人及分公司的经营等情况,避免出现无效代表等情形。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8篇

A与B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A欠付B 65万元本金及利息,B在D地法院立案执行,经查除船舶外未发现A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遂申请拍卖A名下甲、乙两艘船舶。后地方法院委托拍卖该两艘船舶。经查,C银行已经在该两轮上共设有180万元的抵押债权且全部未受偿,但作为普通债权人的B仍坚持申请拍卖该两轮,而作为已知的抵押权人C银行却不申请扣押该两轮。

在拍卖公告期间,有C银行和案外人D前来债权登记,并提起确权诉讼。就该两轮拍卖所得价款的分配,作为普通债权人的B实际最终受偿金额大约10万元。

拍卖作为一种成本较高的执行措施,其实施与否,既要考虑执行当事人的利益,也要考虑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尽量避免对各方当事人都没有实际利益的执行。但不能以可能存在无益拍卖的情形,就直接否决该拍卖。因为财产的价值必须进入市场后才能最终确定,真正的无益拍卖应该是指标的物的价值为非正值的拍卖,拍卖行为对任何人都绝对无益。我们建议,作为普通债权人申请拍卖被执行人所属船舶时,需尽可能详实了解该船舶上是否已经存在优先债权,在优先债权人不启动拍卖程序时,得评估是否可以承受无益拍卖情形发生时,因拍卖船舶所产生的各种执行费用的责任。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9篇

甲方:

乙方:

第一,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出现劳动纠纷,你可以直接找公司解决。如果是和劳务机构签订合同,则出现劳动纠纷,你只能找劳务机构解决。

第二,有些劳务公司是皮包公司,如果出现纠纷,将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第三,劳务机构的出现,就是为了避免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增加,解决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问题。

第四,和劳务公司签合同,由于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不健全,导致有些问题无法解决,比如一各派遣机构在具体协议内容和标准上做法不一、一些责任问题没有解决办法、发生争议也无法解决。

和劳务公司签合同有利有弊。

劳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有以下有利:

1.劳务公司一般比较好找,出现纠纷时能够立即处理;

2.劳务公司在国内注册,受国内法律法规制约,免除劳工面对的法律风险;

3.劳工的报酬由劳务公司支付,没有后顾之忧。

其弊有

1.因为劳务公司作为有偿中介,所以雇主的工资一部分需要给劳务公司;

2.由于劳务公司介入,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因此容易产生纠纷

3.劳工与雇主之间的沟通不够直接,互动不够等等。

甲方:

乙方:

日期: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10篇

2018年11月5日,船员C在A公司经营的B轮担任大副。船员C在B轮工作期间,A公司未与船员C签订书面劳动合同,A公司按照每月2万元的标准向船员C支付了6个月工资,因A公司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工作报酬,船员C于2019年9月4日离职下船。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船员C和A公司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B轮担任大副近一年,故应认定船员C和A公司成立劳动合同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船员C主张的拖欠工资8万元及其利息、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18万元、经济补偿金2万元应予以支持。

由于船员工作的特殊性,很多船员在任职前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合同关系的认定,但双方如因用人单位拖欠船员工资发生争议的,由于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船员需举证证明其在船工作以及与谁成立劳动合同的事实,而一旦证明上述事实,则用人单位在支付拖欠工资外,还有可能根据《^v^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v^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另行承担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二倍工资差额以及因拖欠工资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其中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期限为自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至满1年的前一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按船员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

我们建议,为了维护船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尽量在船员任职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各项权利义务。如因紧急情况船员需在用人单位住所地以外的城市或港口上船,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与船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委托担任船务工作的船员及时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疏于履行上述责任的,船员可积极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该责任。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11篇

在一起定期租船合同纠纷中,A、B作为甲方与E轮作为乙方签订租船运输合同,约定乙方将E轮出租给甲方,合同乙方处盖有“C公司E轮”船章,D在乙方法定代表人处签名。C公司为E轮船舶登记所有人和经营人,D系E轮船舶实际所有人和经营人。A、B向D支付租金,未到租期E轮便被C公司收回。A、B请求法院判令C公司赔偿租金损失。法院认为,A、B无理由相信D系代表C公司与A、B签订本案合同,合同加盖的E轮船章并不当然具有代表船舶所有人行为的法律效力,故A、B与C公司之间不成立定期租船合同关系,驳回A、B的诉讼请求。

根据《^v^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v^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A、B对其主张与C公司成立本案定期租船合同关系负有举证证明责任。A、B用以证明的主要依据是加盖了“C公司E轮”的印章租船合同。该印章是船章并非C公司公章,船章一般随船并为船舶实际所有人使用,其使用范围应是为船舶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需要,以船章对外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其效力并不能当然及于其所挂靠公司,即该合同对登记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不产生法律效果。因此,A、B主张C公司为租船合同相对方不能成立。

我们建议,在定期租船合同关系中,尤其是当签订租船合同时,要注意船章与法人制度中印章的区别。船章的地位相当于公司内设职能部门的印章,一般不具有对外效力,以船章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对船舶所有人和船舶经营人不应产生表见代理的效果。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12篇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民法通则》、《^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

第一条劳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经双方协商,可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协议。如协议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协议,但乙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协议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第二条劳务内容、工作要求及工作时间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详见《岗位责任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要求或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安排乙方每日工作事项确定具体工作时间。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法给乙方奖励或惩处。乙方如不服从甲方指挥和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法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劳动报酬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结算方式,每天_______元,每月按实际出工日计算工资,双方约定,本劳务报酬已包括五金,由乙方自行进行缴纳。

2、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发放以乙方工作量进行发放,具体结算时间。

第四条劳务协议终止与解除的情形

1、本劳务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劳务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劳务协议义务的。

4、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劳务协议,仅需要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另一方即可,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由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医疗期内甲方不再支付劳务费。

3、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当事人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13篇

1、待派船员无法上船,船员用人单位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扩散,港口及主管部门均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控制船员的流动,致使大量待派船员无法上船,导致其与船员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协议无法正常履行,但此种情形对于船员而言应该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船员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与待派船员的合同,仍应向待派船员们发放一定的工资。

根据《船员条例》第二十九条,船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待派船员,支付不低于船员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

2、合同期满或在船上工作超过约定期间,但暂时无法下船,劳动合同是否应当继续顺延?

自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v^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按甲类管理后,国内港口及各主管部门相继加强了管控,原则上已停止办理船员的更换,因此在船员协议期满,更换船员受到限制的情形下,船员用人单位应在征得船员本人的书面同意后,双方另行补充展期协议,明确船员劳动报酬的标准并附上带薪年假延续计算和遣返权利延后的相关条款。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14篇

2020年,广州海事法院共受理案件3454件,其中新收案件2860件,旧存案件594件。结案2865件,结案率。新收案件立案标的额亿元,同比减少;结案标的额亿元,同比减少。全年结收案比为,同比上升个百分点。

全院新收案件中,民事案件1544件(含非讼案件),占全部新收案件的;行政案件102件(含非诉审查案件),占全部新收案件的;执行案件1214件,占全部新收案件的。

新收的1298件民事一审案件,共涉及案由类型93类,其中新收数量居前三位案件类型分别为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和船员劳动争议纠纷。

全院审结案件中,诉讼案件1366件(民事一审1343件,行政一审23件),占结案总数的;非诉案件244件,占结案总数的;执行案件1255件,占结案总数的。

审结的一审诉讼案件中,判决结案537件,占;调解结案381件,占;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结案358件,占;其他结案方式90件,占。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15篇

冯某系某液化气货轮上的船员,其于2019年5月在该船舶靠泊码头期间不慎被缆绳弹伤,经治疗出院后,向深圳市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深圳市社保局下发工伤决定书并作出伤残等级鉴定书。冯某遂于2020年10月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为由向本院起诉天津某船舶管理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请求: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被告支付伤残补助金、受伤期间停工留薪工资、误工费用等以及补缴社会保险。

本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经审查发现原告冯某与被告签订的《船员上船协议》中约定:“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由青岛海事法院管辖”,在向当事人释明该协议管辖条款后,当事人遂向青岛海事院提起诉讼。

青岛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船员上船协议》中确认双方存在职业中介(居间)法律关系,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系以居间法律关系为基础的合同发生纠纷时由青岛海事法院管辖。本案冯某系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为由提起诉讼,其请求权系以劳动合同关系为基础的法律关系,该案系劳动争议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涉案用人单位为深圳的公司,属广州海事法院管辖区域,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第24条,本案系船员劳动合同纠纷,属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遂裁定将该案移送我院。

我们认为,因船员纠纷时常涉及船舶优先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v^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的诉讼,海事法院应当受理”。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第24条关于“船员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含船员劳务派遣协议)项下与船员登船、在船服务与离船遣返相关的报酬给付及人身伤亡赔偿纠纷案件”的规定,正式将“船员劳动合同”与“船员劳务合同”进行了区分。因我国法律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及程序,故涉及劳动者为船员时,该两类不同性质的争议应分别确定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近年来,常出现船员的诉讼请求不涉及上船服务或与船舶优先权无关的现象。2020年9月29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船员劳动合同纠纷,如果与船员登船、在船工作、离船遣返无关,即争议不涉及船舶优先权问题的,属于一般劳动争议案件,告知当事人依照《^v^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与普通劳动争议案件一样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即应先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行诉讼。而对于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以及与船员登船、在船工作、离船遣返有关的劳动争议,仍应依司法解释第二条,由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直接受理。因此,原告冯某讼争的纠纷为在船工作期间与人身损害有关的劳动争议,属海事法院可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船员提出的诉讼请求可能同时涵盖与船舶优先权有关的事项和与船舶优先权无关的事项,为方便船员诉讼,避免要求船员拆分诉讼请求分别通过仲裁前置和直接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海事法院可以对两类请求一并予以受理。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16篇

甲方(雇主):

代表人:

地址:

乙方(雇员):

代表人:

地址: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劳动法》《合同法》为依据,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见的权利,乙方不同意的,可解除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小时的工资制度。

2、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_____日。

3、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作制度。

4、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

四、劳务费

1、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2、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其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乙方上岗前,甲方可对乙方进行上岗安全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具备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可以根据公司安排为乙方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若甲方为乙方投保,则保险期间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4、甲方应按时支付劳务费。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务,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勤勉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提供劳务时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达到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并接受甲方的工作考核。若因乙方违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鉴于甲乙双方为劳务关系,本合同期内乙方不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甲方也无需因此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

4、鉴于甲乙双方为劳务关系,本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不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待遇,相关的医药、治疗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已取得相应从业资格并持证上岗。

6、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在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中致人损害的,乙方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7、在工作时间内,因乙方的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

8、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财务数据、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现等行使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_________天给予乙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

3、符合下列情况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由于乙方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本合同项下劳务;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如乙方非因前款所述原因擅自提前解除本协议,如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应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甲方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_________日内结算应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工作交接,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应当按照应付金额的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或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约定的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需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前述变更对对方不发生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17篇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v^联合制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第一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全国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大型企业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对于船员用人单位而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对于交通运输业中,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总得来说,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减免针对的是单位缴费部分,对于个人部分不减免,企业仍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而对于2月份已缴社保费的企业,是采取退费还是抵扣的方式,目前仍没有明确的政策文件。目前的普遍观点认为,从操作上来讲采用抵扣的方式概率可能会大一些,究竟如何处理需等待各地政府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18篇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员服务于甲方“”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按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员配备

(一) 乙方派遣的船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按交通运输部JT20xx-93《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标准体检合格;

2. 符合STCW78/95公约中关于船员有效证书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合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相应的各种有效证件;

4. 所有船员均须具备甲方认可的海上任职资历,并能胜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长、轮机长、大副、电机员必须具有新造散货船接船经验,其他重要职务船员(水手长、机匠长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同样经验;必须保证至少两名驾驶员持有效GMDSS操作员证书;机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证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的兼职铜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所有与派遣船员任职有关的证书有效、齐全、真实、合法。

(三)甲方将实施相对固定的船员板块管理。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板块内船员,已确定人员原则上只在板块内进行调换。

(四)甲方应与船员及时签署雇佣协议,乙方派遣船员的派遣期限具体根据甲方与船员之间的雇佣协议确定。

二、船舶管理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术资料》,并确保该船已经有权检验机构及相关主管机构认定处于正常适航状态,悬挂国国旗。

(二)甲方要对船员进行SMS培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计划,分期分批派员到船,尽快熟悉本船的技术特点,按照计划完成接船任务。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职的船长或大副须有经过ISPS规则培训的证书和相关记录。且在甲方船上任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船舶保安计划等相关规定管理船舶、人员及货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员应按甲方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委托公司报告并报送甲方。甲方应为乙方所派船员在船开展维修保养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船员调配管理

(一) 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现有在船和后备船员作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员的基础。在船船员职务提升,需凭船舶推荐信,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级职务。上述船员需调整时,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员中挑选合适船员作替补;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适当调整板块骨干船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 船员调配程序采取填表预配和审核的办法。乙方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预派的和预公休的船员名单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审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议及时调整配员,并经甲方同意。

(三) 船员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在国内港口(不含港、澳、台地区)上船交接班,避免发生因调配疏忽造成船员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若因船期发生变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示船员返家或留驻某地待命或赶赴它港上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 船舶增减人员或定编发生变化需经甲方同意。若船员漏船,乙方应尽快补员,以确保正常营运。

(五) 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因病、伤、残、亡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与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同等素质船员,所发生更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船员管理和教育

(一) 船员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船员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踪管理。对抵国内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应适当派员上船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船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船员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应被视为甲方雇员,在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检查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影响正常营运。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权派员上船检查船员在安全生产、维修保养及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权按其体系文件规定对船员的职责履行情况、业务技术能力等进行检查、考核和跟踪指导。

(三) 乙方船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船员如有违纪违规者,甲方或船长应提出事实根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及时磋商寻求一致的调整解决办法。

(四) 乙方船员因走*倒卖、吸毒、^v^、赌博、召妓等及其他违反港口法规而被罚款,责任和费用均由船员本人负责。

(五) 甲乙双方赋予船舶领导充分的船员管理权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领导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监督落实船员的岗位职责,不得放弃管理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交换意见,及时通报船舶动态和船员管理情况,全面了解船员思想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五、船员的各种保险和劳动保护

(一)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发放。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应遵守其有关规定。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负责为乙方船员向保险机构投保。

(三) 乙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向保险机构索赔。从保险机构得到的伤、亡赔偿金(包括事故处理费及相关善后处理费用),需扣除甲方代垫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船员所得理赔额高于现行有效的中国及事故发生地国家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赔标准,则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担经济及社会责任。

六、船舶航行区域

如船舶即将进入或已经进入保险人规定的战争或战争危险区域、高危传染病疫区时,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为船员投保特别险并应尽快通知乙方和船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说服船员服从调度。

七、合同的终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补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责任协助乙方将船员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约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适用^v^法律,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期满前3个月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动顺延 年,以此类推。派遣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配员情况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员登船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华洋海事中心

代表: 代表:

(签章)(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19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v^民法通则》、《^v^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甲方每月10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续交接清楚后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100元商品免赔责任,超出短少按价格6折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直至达到双方满意。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20篇

在一起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中,A所属渔船与B所属渔船在珠海万山渔港海域拖虾作业中发生碰撞,导致A所属渔船沉没。A就本次船舶碰撞事故向本院起诉,诉请B赔偿经济损失。一审法院判决B向A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B提起上诉,同时提出B有权享受《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二审法院判决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B在二审期间提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抗辩,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B申请再审,认为一审法院未向其释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属于程序错误,二审判决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申请为由不予支持其主张,存在错误。再审法院认为,二审判决对B提出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抗辩未予支持,并无不当,责任人在海事诉讼中提起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抗辩应当由当事人主张,B认为一审法院未向其释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构成程序错误缺乏法律依据,驳回其再审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责任人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未提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抗辩,在二审、再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在一审中提出,当事人在二审中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的,法院不能径自作出判决,这是民事诉讼的原则。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属于当事人的抗辩权,是《海商法》赋予海损事故责任人的一项特殊权利。责任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抗辩权是实体权利的抗辩,是应当由当事人主张抗辩,当事人是否主张,属于其自由处分的范畴。因此,在责任人不提出限制赔偿责任抗辩时,法院不应主动释明、援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规定进行裁判。我们建议,当事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提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抗辩。法院不应主动释明、援引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规定进行裁判,而应由当事人主张抗辩。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21篇

2015年,A向B地海洋与渔业局申请发放其名下10艘渔船的2014年度柴油补贴。B地海洋与渔业局已经完成审核、公示程序。2016年,A被B地法院以其帮助他人骗取渔船的柴油补贴,判决A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从犯,判处其有期徒刑及罚金。2017年,B地海洋与渔业局根据刑事判决书作出通知,决定不予发放A名下10艘渔船的柴油补贴。A向B地政府申请复议,B地政府维持了该通知。A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通知及行政复议决定,并由B地海洋与渔业局和政府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法院生效裁决认为,B地海洋与渔业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作出通知时,A的行为符合《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因此法院判决撤销B地海洋与渔业局的通知及B地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责令B地海洋与渔业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对于公权力机关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需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对于取消渔业补助资金领取资格的情况有明确规定:“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有证无船、一船多证、非法船舶、伪造证件等形式套取补助资金,扩大补助范围发放补助金,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将由财政部门依法追缴被侵占的补助资金;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被永久取消渔业补助资金领取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B地法院虽然存在确认A帮助他人骗取补贴的违法犯罪情况,但在B地海洋与渔业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作出通知时A名下的10艘渔船存在以“有证无船、一船多证、非法船舶、伪造证件等形式”套取补助资金的情况。B地海洋与渔业局仅依据相关刑事判决书取消A的领取资格不符合前述规定,也没有其他的法律依据。因此法院撤销其行政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我们建议,行政机关一方面应加强对与自身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能够熟悉掌握运用,提高自身的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授权、正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法规、遵守法定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22篇

2012年12月,A地政府与C公司就海洋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事项签署了建设周期为8年、总投资额超百亿元的《甲项目协议书》。2013年10月,A地海洋与渔业局与C公司签订《甲项目特许经营协议》。2017年3月,A地政府与A地海洋与渔业局发出解除《甲项目协议书》与《甲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通知,且认为C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投资并推进项目建设,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其行为已构成根本性违约,故收回甲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权。C公司请求法院判令A地政府继续履行《甲项目协议书》。C公司认为,其依法与A地政府签订《甲项目协议书》合法有效,《甲项目协议书》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A地政府的行政行为没有事实依据。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C公司在签订《甲项目协议书》后,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根据《甲项目协议书》及《^v^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C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履行主要义务,A地政府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成就。但是,C公司与A地海洋与渔业局签订的《甲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属特许经营范畴,A地政府违反《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未与C公司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解除案涉行政协议确属不当。另外,虽然在解除《甲项目协议书》前,双方就合同解除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A地政府保障了C公司陈述、申辩的权利,但A地政府并未书面告知原告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和救济途径,也未在解除协议通知书中告知C公司明确的司法救济途径,其行为违反法定程序。鉴于案涉行政协议涉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如果撤销A地政府作出的违法行为,则会造成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损失,故法院根据《^v^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认A地政府作出《A地政府关于解除的通知》的行为违法,但不予以撤销。

本案是一宗典型的行政协议案件。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和合同性双重特性,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因行政机关在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行政协议产生的纠纷时,一方面,应注重审查行政机关实施的相关行为是否具有法定职权、是否滥用职权、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是否明显不当、是否履行相应法定职责,即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另一方面,除适用行政法律规范外,也可以在不违反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适用相关民事法律规范、合同双方的约定进行审理。

我们建议,行政机关在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行政协议时,既要注重作出的行政行为符合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前提下也要遵守相应的民事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于在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行政协议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到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为的,应充分保障其陈述申辩权利,指引其通过法定的救济途径维权。另外,行政协议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而订立,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履行过程中往往需要经过诸多的行政许可、审批、规划等事项,涉及巨额的资金流转和大量的人力物力调配。我们建议在签订行政协议后,各方在履行行政协议的过程中,应积极、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各方权利义务,以免造成浪费公共资源、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后果。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23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元)。

4、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7、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24篇

1、船员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或密切接触被隔离的,隔离观察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上述法规,对于船员因疑似感染或密切接触而被隔离的,在隔离观察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仍需正常支付其工资。

2、船员如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治疗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对于船员已经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需要治疗的,船东公司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向该船员支付工资报酬在各地规定中存在不一致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其一,正常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例如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20]13号)中就明确规定了职工在隔离观察期和确诊后的隔离治疗期内均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

其二,执行医疗期待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如职工被确诊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在治疗期内可以享受医疗期政策。如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人或其他疾病需要停工治疗的企业职工,应当享有医疗期,企业应按医疗期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在此期间的病假工资。

3、受疫情影响,船东或者船员用人单位能否迟延发放船员工资?

根据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第三条第五款:“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此次为了疫情防控需要,^v^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延长春节假期和延迟复工的政策,这是企业在春节假期前不能预见的,无法要求企业提前支付。如果企业确因延长假期导致无法在工资支付日及时支付工资的,并不能认定为无故拖欠工资。另外,考虑到船员(特别是海船高级船员)工资相对较高的实际情况,若船东或者船员用人单位确因疫情导致经济困难,可以与船员进行协商,延期支付。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25篇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v^劳动法》、《^v^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v^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26篇

上述案件中,根据香港屯门医院的相关记录及鉴定机构的法医司法鉴定意见,A系颅内动静脉畸形、颅内血肿等导致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但是,没有证据显示A自身的特殊生理构造是导致其发病的唯一原因,船上工作的特殊性、昼夜值班时间的交替、机舱内工作环境的噪音以及长期累积的工作疲劳等,都可能是导致具有特殊生理构造的A发病的重要诱因。F公司和G仅以船上其他7名船员在同样工作环境和状态下未发病为由抗辩,其未能举出充分证据以排除船上工作环境和工作状态是A发病的诱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综合案件事实,一审法院酌情认定A发病造成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A因自身特殊生理构造而承担50%的责任,F公司和G承担50%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我国首次从立法层面引用了“劳务”“劳务关系”等术语,在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其与“雇佣”“雇佣关系”的含义是相通的。在船员劳务合同关系中,雇主对于所雇船员在船工作期间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即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F公司既是船舶的登记所有人,也是船舶经营人,负有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和提供船员良好工作环境的责任,不能因为船舶代管协议而解除对船员的管理职责。从公平原则出发,雇主、船舶经营人都应对船员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航运业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但船员这一职业却属于危险性、辛劳程度比较高的行当。有的船员从年轻时入行,经历多年后,由于船上饮食结构不合理、长期远离亲人、工作劳累等原因,日积月累,随着岁月增长,患了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如果因此在船上患病死亡而得不到赔偿,既是对船员长期贡献的漠视,也是违背天理人伦,更会对船员的家庭造成经济困难。况且,船员的人身保障不力,不利于年轻人加入到船员的职业中,对于航运业的发展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我们建议,就民生、人文关怀角度考虑,船员在船上因疾病死亡,船东应予以赔偿,责任保险的保险人应对船东承担赔付责任。如果保险人因此增加了保险成本,可以通过增加保费的形式来保障其利益。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27篇

在一起海上财产损害责任纠纷中,位于深圳盐田码头装载着货物的集装箱箱体发现破损,货物遭受损失。A公司作为货物的保险人向货主支付了保险赔偿款后,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A公司以承运人未妥善保管、照料货物为由,主张承运人赔偿货物损失;以港口经营人因操作不当导致涉案集装箱破损为由,要求港口经营人对本次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港口经营人提出抗辩,认为若需要赔偿,其也可以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港口经营人并非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对其关于享受责任限制的主张不予支持。

港口经营人在港口作业中造成货物损失,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直接以侵权起诉港口经营人,港口经营人不能援用《海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主张限制赔偿责任。《海商法》第五十八条是关于承运人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港口经营人不是承运人也不是实际承运人,且《海商法》为承运人规定免责和责任限制等权利无非是基于海上风险的特殊性,而港口经营人一般不承担海上风险,因此,港口经营人不能援用《海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主张承运人的责任限制抗辩。同时,港口经营人并非《海商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救助人,并非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因此,港口经营人不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我们建议,海上财产损害责任纠纷中,港口经营人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应举证证明其并非侵权人,对货物损害不存在过错,其行为与货物损害没有因果关系。港口经营人提出的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抗辩,将不被法院采纳。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28篇

2020年2月20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关于征求《船舶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0年3月3日 ,^v^海事局正式发布《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的通告,参照上述文件的内容,我们建议船东或者船员用人单位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防疫措施:

1、建立船舶疫情防控制度

(1)成立船舶疫情防控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组由船长担任组长,轮机长担任副组长;

(2)建立疫情排查制度,排查2020年1月1日后上船的所有船员和乘客,对疫情排查工作和日常防控工作进行记录;

(3)建立疫情防护培训制度,及时向船上提供相关疫情防护的知识培训资料,组织大家集中学习培训,增强人员的防疫意识。

2、落实船舶防控措施

(1)确保船舶防疫物资供应充足,及时为在船人员配备防护口罩、眼镜、手套等必要防护用品,在公共场所、厨房、生活区场所等区域应放置洗手液、消毒液等;

(2)做好全船人员体温监测,由专人负责对在船船员和乘客进行体温测量,一旦发现船员有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及时进行报告;

(3)加强船舶梯口管控,减少人员流动。船舶靠泊作业期间,梯口值班人员应当严格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及防护服,严格检查所有登轮人员证件,无关人员一律禁止登轮。疫情期间尽量减少船岸人员的交流活动,如非必要,禁止登轮参观访问和家属探望。

3、加强船员个人防护

(1)做好防护措施。船员应当正确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尤其在靠泊期间如需进行装、卸货等必要操作应严格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和安全帽,在岸工作期间应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尽量避免接触野生动物等;

(2)注意个人卫生与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通风、勤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胳膊肘弯处捂住口鼻,防止飞沫喷溅,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4、发现疑似疫情病例及时救治和报告

(1)在航期间,发现疑似病例应立即对病员实施隔离,防止船内人员交叉感染,及时向离岸最近的疫情防控部门请求远程医疗救助,接受远程医疗指导,并向公司和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2)靠泊期间, 应立即对病员实施隔离,第一时间联系当地代理或公司代表协助安排病员离船就诊,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5、重视船员心理健康

受疫情影响,许多船舶的正常换班被中止,导致船员不能上岸休假,加之船舶属于相对密闭的空间,活动区域有限,长时间呆在船舱内的船员难免会产生不良情绪。一方面应当确保船员睡眠时间充足,呼吁船员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另一方面要及时向船员通报疫情的最新情况,鼓励大家保持健康愉悦的心态。对于出现心理问题的船员,应当提供专业心理咨询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和调节工作。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29篇

合同编号:【 】

甲方:【 】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

家庭住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所属船舶任职于【 】岗位,根据《^v^船员条例》的规定,乙方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并持有合适甲方船舶航线需求的由海事主管机关颁发的有效适任证件文书等有效证件。乙方就职岗位须履行国家法律以及船舶运输行业规定的该岗位职责。

二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期满,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甲方可延长本合同至该航次结束。延长期内乙方基本工资不变。

三 、航行区域:

1、在船舶适航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令,航行于船舶证书营运范围的航区和港口。

2、乙方如需要改变航区,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书面告知甲方。

3、如甲方的船舶需驶往战争或类似于战争的区域或有战争危险的区域,甲方须与乙方协商,并对乙方的工资和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用酌情增加,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应就该特定区域航行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乙方不同意航行,甲方负责将乙方转船或安排回港。

4、“战争或类似于战争的区域或有战争危险的区域”界定以船东互保协会的最新规定为准。

四 、乙方待遇:

(一)工资及支付

1、乙方在船期间,甲方按【 】元/月(人民币)的标准付给乙方工资,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医疗等保险,缴纳有关保险费用中单位承担的部分(乙方工资中已包括法定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中其个人承担部分,对个人承担部分,如乙方同意可由甲方在乙方工资内代扣代缴),不足整月则按天计发。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船上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调整工资、发放奖金,同时甲方按国家规定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收入调节税。

2、乙方工资领取日为每月【 】日。

(二)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星期六、星期日为固定加班日,每周56小时。超过56小时的工作为额外加班。通常情况下,每24小时内乙方应至少连续休息8小时,但如果因工作需要连续作业,则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继续工作,双方可协商增加补贴或加班工资。

2、乙方除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期外,还享有在船舶上每连续工作2个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年休假的具体期限由甲方安排,甲方应当在乙方年休假期间,向其支付不低于其在船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报酬。

(三)伤亡保赔

乙方在船工作期间患病或受伤的,甲方及时给予治疗。甲方为乙方办理雇主责任伤害保险及附加医疗责任保险,甲方为保险受益人;若乙方发生工伤事故并致残或死亡,按《工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标准处理。乙方先行进行对外索赔事宜,甲方协助乙方负责工伤事故发生后索赔事宜,索赔款项用于补偿乙方发生工伤后的待遇和相关开支,获赔金额不足《工伤条例》标准的,甲方应予补足。如情况紧急的,甲方可先行垫付相应的款项,待索赔事宜完成后,乙方返还。

(四)其他

五、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正常组织生产,负责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和必需的安全、卫生设施,保证乙方正常安全的开展工作。

2、甲方应当为在驶往或者驶经战区、疫区或者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船舶上工作的乙方,办理专门的人身、健康保险,并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3、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船舶报告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船舶所遇到的困难情况。

4、船舶上乙方生活和工作的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规范中有关船员生活环境、作业安全和防护的要求。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防护用品、医疗用品。

5、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外,乙方的遣返费用由甲方支付。遣返费用包括乙方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旅途中合理的食宿费用和20公斤行李的运输费用。

6、乙方完成合同离船后,若无特殊情况,甲方应将其未领薪酬在离船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船员服务薄、本职务船员必备的专业训练合格证书、适任证书,以及有效的船员健康证书等必要证件。加水、加油应提供当值证书。

2、(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岗位职务职责;并按甲方的安排接受安全管理及相关学习培训。经培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或被海事管理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乙方应参加船舶应急训练、演习,按照船舶应急部署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预防措施;

(3)乙方应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开航前培训、教育并做好登船准备。

3、乙方在工作期间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之各项规定,认真完成岗位职责,并服从甲方的调配和指挥,积极完成和努力超额完成甲方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乙方应掌握船舶的适航状况和航线的通航保障情况,以及有关航区气象、海况等必要的信息。

5、乙方应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如实填写有关船舶法定文书,不得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

6、乙方在出境航线、航区应严格遵守我国的外事纪律、船舶所到国法律以及港口海关规定。

7、乙方应遵守船舶报告制度,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影响安全航行的情况或发现有发生各种影响安全航行的危险,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反映船舶情况。

8、乙方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救助遇险人员。

9、乙方不得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10、乙方在未经船长同意离船或漏船被解雇,应承担甲方替换船员所产生的交通、食宿、办证等一切与之有关的各项费用。

11、乙方应该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不得隐瞒患病情况。如果聘用前隐瞒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病,体检时未被发现,但在聘用后因此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应该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船员遣返

1、乙方在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遣返:

(1)乙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被依法解除的;

(2)乙方不具备履行船上岗位职责能力的;

(3)船舶灭失的;

(4)未经乙方同意,船舶驶往战区、疫区的;

(5)由于破产、变卖船舶、改变船舶登记或者其他原因,甲方、船舶所有人不能继续履行对乙方的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

2、乙方可以从下列地点中选择遣返地点:

(1)乙方接受甲方招用的地点或者上船任职的地点;

(2)乙方的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船籍登记国;

(3)乙方与甲方或者船舶所有人约定的地点。

3、对于乙方因病(不含潜在性疾病、慢性病和轻、微病症)、工伤、工作需要或甲方书面同意的原因遣返而产生的遣返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情况下的遣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 违约责任: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未能上岗的,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元。

2、如果因乙方相关证书不全或更新不及时而造成甲方船舶被罚款、滞留等,则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3、乙方在工作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等管理措施造成责任事故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并可以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下列情况被停职离船者,本合同自然终止。其离船后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进一步赔偿的权利。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

(2)违反甲方的有关指令和规章制度的;

(3)违反甲方的有关船员管理规定的;

(4)携带枪支弹药、^v^等违禁品的;

(5)打架斗殴,赌博,^v^,盗窃,吸^v^毒的;

(6)消极怠工,延误船期,玩忽职守,职责范围内机械设备失养,损坏;

(7)擅自离船,造成船舶停航的;

(8)违反《^v^船员条例》的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的各项证件文书的;

(9)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5、合同期内,乙方须将证书原件交由甲方指定的部门和人员保管,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船员证书管理规定。若有违反的,将根据情节轻重按规定进行处罚。

6、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待接替人员上船后方可离船,凡擅自离船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合同终止

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后,本合同终止,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经济补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

1、本合同规定的合同期限届满;

2、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提前解除合同;

3、乙方提供、使用虚假的、无效的船员服务簿、适任证书等相应职位必要证书,甲方随时解除合同;

4、乙方经培训后,考核两次不合格的,甲方随时解除合同;

5、乙方出现重大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命令、安排等管理措施的情形,甲方随时解除合同;

6、本合同或相应附件、补充条款等约定的合同终止事由;

7、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终止事由。

九、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宁波海事法院裁判,裁判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规定的终止期限或终止事由出现时结束。

十二、合同的补充或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的书面形式的修改或补充的条款,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其他特别约定:

(一)关于岗位的特别要求:

(二)关于其他:

甲方: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30篇

甲方: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所属船舶任职于某岗位,根据《^v^船员条例》的规定,乙方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并持有合适甲方船舶航线需求的由海事主管机关颁发的有效适任证件文书等有效证件。

乙方就职岗位须履行国家法律以及船舶运输行业规定的该岗位职责。

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聘用期满,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甲方可延长本合同至该航次结束。

延长期内乙方基本工资不变。

三、航行区域:

1、在船舶适航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令,航行于船舶证书营运范围的航区和港口。

2、乙方如需要改变航区,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书面告知甲方。

3、如甲方的船舶需驶往战争或类似于战争的区域或有战争危险的区域,甲方须与乙方协商,并对乙方的工资和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用酌情增加,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应就该特定区域航行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如乙方不同意航行,甲方负责将乙方转船或安排回港。

四、乙方待遇:

(一)工资及支付

1、乙方在船期间,甲方按__元/月(人民币)的标准付给乙方工资,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医疗等保险,缴纳有关保险费用。

2、乙方工资领取日为每月某日。

(二)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星期六、星期日为固定加班日,每周56小时。

超过56小时的工作为额外加班。

2、乙方除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期外,还享有在船舶上每连续工作2个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

年休假的具体期限由甲方安排,甲方应当在乙方年休假期间,向其支付不低于其在船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报酬。

(三)伤亡保赔乙方在船工作期间患病或受伤的,甲方及时给予治疗。

甲方为乙方办理雇主责任伤害保险及附加医疗责任保险,甲方为保险受益人;若乙方发生工伤事故并致残或死亡,按《工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标准处理。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正常组织生产,负责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和必需的安全、卫生设施,保证乙方正常安全的开展工作。

2、甲方应当为在驶往或者驶经战区、疫区或者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船舶上工作的乙方,办理专门的人身、健康保险,并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3、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船舶报告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船舶所遇到的困难情况。

4、船舶上乙方生活和工作的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规范中有关船员生活环境、作业安全和防护的要求。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防护用品、医疗用品。

(二)乙方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船员服务薄、本职务船员必备的专业训练合格证书、适任证书,以及有效的船员健康证书等必要证件。

2、(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岗位职务职责;并按甲方的安排接受安全管理及相关学习培训。

经培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或被海事管理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乙方应参加船舶应急训练、演习,按照船舶应急部署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预防措施;

(3)乙方应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开航前培训、教育并做好登船准备。

3、乙方在出境航线、航区应严格遵守我国的外事纪律、船舶所到国法律以及港口海关规定。

4、乙方应遵守船舶报告制度,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影响安全航行的情况或发现有发生各种影响安全航行的危险,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反映船舶情况。

5、乙方应该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不得隐瞒患病情况。

如果聘用前隐瞒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病,体检时未被发现,但在聘用后因此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应该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未能上岗的,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如果因乙方相关证书不全或更新不及时而造成甲方船舶被罚款、滞留等,则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3、乙方在工作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等管理措施造成责任事故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并可以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须将证书原件交由甲方指定的部门和人员保管,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船员证书管理规定。

若有违反的,将根据情节轻重按规定进行处罚。

七、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海事法院裁判,裁判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规定的终止期限或终止事由出现时结束。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31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v^劳动法》、《^v^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政策及法规,于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作考核的相关规定

1、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根据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职位、工作地点的决定。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成绩考评,并通过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甲方可以根据考评结果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奖励或降职、降薪、调岗等处分,甲方可以根据考评结果终止和乙方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双方的义务

乙方应明确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具体职责,明确对该岗位的工作的具体要求。附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表。

三、保密条款

1、下列内容属于甲方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2、乙方从甲方获知已经或将要用于(包括未公开的)行业或业务中的项目信息、技术信息及经营、管理信息。

3、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管理有关的合同、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表格工作标准、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乙方不得打听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6、乙方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7、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销毁、修改甲方的技术资料,包括电脑资料、档案、程序等有商业价值的资料,不得携带上述资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8、乙方离职时应当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产,包括记载着甲方上述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9、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10、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经包含了保密费用,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得以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四、公司制度执行

1、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公司已发布或今后将发布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规定标准、流程及权限操作执行,不越权或违反流程处理事情;乙方有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行为的,须接受各项制度、流程配套考核办法考核,甲方视其严重程度有权无条件解除乙方劳动关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2、本协议所指的制度流程的发布形可以是书面形式发布,也可以是甲方公司信息办公系统(例如oa办公系统)发布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类制度流程、技术类制度流程、资金类制度流程、行政类制度流程、人力资源类制度流程、生产类制度流程、业务类制度流程及其他制度流程等。

3、乙方是否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处理事项的依据,除留有乙方签名的书面依据及其他证明是乙方所为的有效证据外,还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统(包括不限于现有办公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及今后建立并使用的其它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记录。乙方有义务保护其各系统中使用的用户密码,如有密码泄露等原因至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统中处理相关事务的,则其责任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忠于甲方公司,维护甲方利益,始终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不得收受相关单位的礼品、钱财,不得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无论收受金额大小,乙方的所有奖金奖励部取消,因此造成甲方公司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除《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

2、乙方在职期间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的。

3、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乙方不服从甲方公司调动或安排的。

4、甲方根据本协议中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三)乙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主动提出辞职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要求办理的有关离职的其他各项手续。保证积极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职务持有或保管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书面或电子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资料、设施设备、钥匙、公司印章、备用金等),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正式办理离职手续,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离职的,甲方有权不予发放剩余未结算所有工资,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且乙方未结算工资不足以赔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期间内及合同期满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乙方若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资收入(按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且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若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偿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2、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甲方实际损失,赔偿金额视甲方实际损失评估后确定,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⑴甲方招聘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⑵甲方为乙方支付的专业培训费用。⑶甲方出资配备的相关设备以及各种用具器材等。⑷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用、仲裁费用。

七、免责申明

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即承诺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续约,今后若有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处罚与赔偿

1、甲方根据公司的奖惩制度的规定,可以给予乙方警告、能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辞退等形式的处罚。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____公司

乙方:

一、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该合同对本公司全体员工的工资,统一为850元(不低于签订合同时的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本补充协议对乙方的实际工资约定为____元,由1。、2。、3。等构成。

三、本公司的工资调整机制,鼓励乙方为提升自己的工资水平做出努力。

四、本补充协议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且有效期也与其相同。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32篇

甲方:船务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根据《^v^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经甲方向乙方释明本单位的概况、制度等,乙方诚实承诺其身体健康,无隐瞒存在不适应航海工作的疾病及持有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符合相应职务要求的适应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证书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本着自愿的原则以劳务方式接收甲方聘用,服从甲方的指派,服务于甲方所属船舶轮,任职务。在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乙方应服从调往甲方其他船舶服务,继续完成合同。

二、甲方聘用乙方在船服务期限为月。

三、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按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人民币)为:基本工资和岗位考核工资组成的税前薪酬,其中基本工资元/月,岗位考核工资含岗位工资、生产奖、安全奖。岗位考核工资在岗期间按月发给。工资自上船次日起计算。乙方在船不满一个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先做后付,下个月十五日前结算工资。以上工资含个人参加社会综合保险,国家规定节假日加班费、年休假报酬、各项劳务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以上工资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乙方伙食费为每天人民币18元,由船上统一管理,乙方不得提出分伙食费的要求。

五、乙方在船工作期间,基于船员工作的特性,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为之投保的船东责任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5万元。若乙方发生意外或伤亡事故,甲方按船东责任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赔付乙方。乙方不得提出船东责任险规定以外的要求。

六、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故意毁坏、私自带走或私自送人、出卖。移交物品发现短缺、故意毁坏,乙方将负责赔偿。

七、乙方履行合同从所属住地上船和合同期满回住地的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在适用期被甲方解聘或者合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未履行合同,乙方上、下船的差旅费自理)。交通费标准为:旅途6小时以内交通工具为汽车或火车(坐票),6小时以上交通工具一般为火车(硬卧票)。

八、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时完成甲方的相关指令;应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无条件地服从船长和船舶部门长的指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仁,相互配合,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航行规定,把保证船舶的安全、防止水域污染和正常营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九、乙方在船期间不准偷盗公司和客户的油品或其它船用备件,一经发现,免除当月全额工资奖金外,即解除合同辞退工作。严禁^v^、赌博等违法行为;严禁寻衅骂人、打架滋事;不准酗酒,更不允许值班前四小时和当班时间饮酒;乙方未经船长和甲方公司人事部门的同意不得私自或者强行离船。若发生上述情况,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甲方在船舶配置日常药品,乙方在船期间,若身体不适,可免费使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需报公司,再上报上海市劳动主管部门,工伤认定后,按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规定进行理赔,公司不承担其它费用。由于自身原因患病,治疗休假等费用,一律自理。

十一、乙方在合同期满时若不再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离任时,应按甲方的规定做好移交工作,并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乙方离任时的工资结算原则上甲方派员上船结算。

十二、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或者无故解聘乙方。

十三、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并导致下列情况的发生:

1·缺乏工作责任心,严重影响船舶安全和正常运营;

2·违反船舶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海损,机损,货损等;

3·因不熟悉本岗位SMS中的职责,不能履行SMS文件要求,导致台帐记录不全,在检查和审核时被开具不符合;

4·值班时发生溢油事件。

5·经海事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技术部门认定为主观因素造成的损失。

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岗位考核工资外,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和造成损失大小,追究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有权解聘乙方,解聘后返回路费由乙方自负。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在协商不成时,双方申请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乙方上船交接时生效。甲、乙上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33篇

方(以下简称甲方):船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遵守国家劳动部门、海事部门、^v^门各项法律法规,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确立聘用及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期限: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在履行《聘用合同》期间,若此《聘用合同》终止条款出现,但乙方所服务的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境外港口时,不能结束岗位职责的,则合同期限顺延至乙方在船工作任务交接完毕后终止。

二.甲方的义务和权力:

1、在乙方各项船员证书齐全以后,甲方根据乙方的资质和船舶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在船舶上从事工作。

2、甲方按乙方的实际上船天数和船员等级,按月核发给乙方劳动报酬,本合同期内乙方的月工资确定为元。

3、乙方在船工作期间,由甲方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乙方在船工作期间,如因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甲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赔偿额度以甲方投保的金额为准,索赔款项一次性付给乙方或乙方的家属、乙方继承人。此外,乙方不得提出其他无理要求,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非因公发生的意外伤、亡事件,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上船期间,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由甲方提供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5、乙方应严格遵守船长、轮机长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所在船泊工作上的违纪指挥并有向甲方举报的责任。

三.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对乙方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罚。

2、工作期间乙方按甲方的调动命令,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船舶,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安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船舶岗位工作。

3、乙方在工作中要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和形象,严谨下列情况发生:制造纠纷、打架滋事、顶撞领导、酗酒(值班前四小时不准喝酒)、破坏公物、出售船上货物等,如有发生甲方有权予以处罚,重则辞退,并由乙方应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乙方在履行《聘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证件的管理规定,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船员资质证件和身份证明。乙方经与甲方签订《聘用合同》后,在合同期间内,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从事有碍于本合同执行的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四.合同续签、终止和解除:

1、本《聘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两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作协议》: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和海事规定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一年内无法从事船舶运输工作的;

(6)乙方业务技能不能胜任船舶岗位工作的;

(7)乙方不服从甲方调派命令和工作安排的的。

3、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作协议》:

(1)甲方故意不履行本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2)甲方人员以威胁或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船舶劳务不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如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应负责重新调配,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4、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五.劳动争议处理:

1、双方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有冲突,双方按照国家政策、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此聘用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年月日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34篇

在一起船员劳动合同纠纷案中,船员C以船员登记簿的记载为依据,起诉A公司向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该船员登记簿记载,船员C于2017年6月2日至9月30日在A公司所属的B轮任大副,于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20日、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6月18日在B轮任船长。船员C主张A公司欠付2018年10月1日后的工资。A公司辩称船员C在2018年10月1日后并未在B轮工作,仅因B轮的船章和船员服务签证章均由担任业务代表的船员在船上保管,该业务代表为了配合船员C增加船员服务履历,私自为船员C填写了船员服务簿并加盖印章。后经法院审问在船工作详情,船员C主动承认其作出了虚假陈述,当庭撤回起诉。船员C因此受到法院的训诫并书写悔过书。

船员服务簿是船员的职业身份证件,其作为重要的船员工作记录,可以作为船员在船工作的初步证据,因此,船员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对船员和船公司均具有重大影响。本案中船员C利用业务代表管理船舶印章之便,和船舶业务代表虚构在船任职事实并企图以此获利。船员C的行为既违反了船员管理制度,又给船公司造成诉累,最终受到法院训诫。

我们建议,船公司应管理好船章、船员服务签证章等重要物件和文件,对需随船保管的重要物件和文件,应谨慎选择保管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船员也应在工作中遵循诚实守信原则,特别是船长,其有权代表船舶行使一定处置权,更应从严要求自己,避免因一时贪欲影响职业发展。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35篇

起诉人佛山A公司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某国际货运代理B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某国际运输C公司及其中山分公司等四被告共同赔偿其货物损失47665美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损失。2020年3月佛山A公司与香港D公司签订采购合同,D公司向A公司购买咖啡机,价格条件FOB,D公司负责货物运输,在收到A公司交付的提单副本时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D公司指定B公司为国内货运代理,C公司为实际承运人。9月A公司按照D公司的指示将货物在深圳港交付给C公司后取得涉案运输货物的舱单、正本提单(提单记载A公司为发货人)等材料。货物到达目的港印尼雅加达后, D公司即通知B公司电放货物,在A公司向D公司交付提单副本时,D公司并未依约支付货款。A公司起诉认为其是提单上载明的实际托运人且系正本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其与被告B公司、C公司及其分公司成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被告未凭正本提单放货,导致原告既失去对货物控制,又不无法收取货款。故起诉要求四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认为,FOB价格条件下的货物采用海上运输方式,买方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卖方则负责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后通知买方,并向买方提供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买方在接受卖方提供的交货单据后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货物风险在装船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因该贸易术语下交货方式的便捷性,多年来FOB条件被我国国内贸易商所广泛采用。从本案来看,起诉人系货物销售合同的卖方,在其取得提单后向买方交单之前,承运人已向国外买家交货,违反了其作为承运人应凭运输单证交付货物的一般流程,且导致卖方无法收取货款。虽然起诉人并未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但因其系承运人所签发提单上记载的交货人且实际向承运人交付了货物,起诉人已提供与被告之间具有货物运输关系的证明,其起诉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本院予以立案受理。

在此,特别提示FOB价格条件下国内卖方的法律风险:国外买方因租船订舱而与承运人成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国内卖方与货物运输合同一般并无关联,这就意味着国内卖方在向承运人交付货物后,如果与买方在交单结汇过程中运输单证出现问题或者遭遇海运欺诈,卖方则很可能既收不到货款又无法追回货物,面临钱货两空的不利局面。国内卖方在遭遇钱货两空后,可以根据《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关于托运人的规定,以实际托运人或者发货人的身份提起诉讼,尽力追回相关损失。

海上船员劳动合同范本 第36篇

在一起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中,2017年6月3日2000时,A驾驶雇主为B的游艇“自由之星”轮与C驾驶的无名海钓小船在惠州三门岛东北角水域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无名海钓小船上的驾驶员C及包括D在内的4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其中D经抢救无效死亡。惠州港口海事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两轮过错相当,负同等责任。D的妻子为E,双方于2015年2月19日育有一子F。D的母亲为G。E、F、G请求法院判令A、B、C连带赔偿其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200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B和C向E、F、G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等损失180万余元。二审法院对涉案各项费用和损失的认定予以维持,对B和C对涉案损害所应承担责任的形式进行改判,改判B和C应分别赔偿90万余元。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涉案游艇与无名小船发生碰撞,系B和C双方过失行为,但双方对此并无意思联络,而只是行为关联的共同侵权,本案不宜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的连带赔偿责任,并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碰撞双方的单独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故本案应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由B和C对涉案事故按其责任大小各自承担责任。惠州港口海事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两船对涉案事故过错相当,负同等责任,B、C对此并无异议,故B、C应对涉案损失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属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应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过错程度确定责任形式。各侵权行为人的行为是相对独立的单个行为,各行为人只对其自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在某种程度上,比如将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中行为竞合的侵权类型规定为承担按份责任,体现了更加规范和严格限制连带责任适用条件的立法趋势。限制了连带责任的过度适用,与以往多数人熟悉的司法审判实务中普遍认可的做法发生了冲突。我们建议,受害人及其亲属在遇到此类情况以求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尊重事实的态度,区分不同侵权行为的归责形式进行起诉,如此,不仅可以避免审判效率滞后的问题,还将更加公平妥善地解决受害人的求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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