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植物保护工作计划(必备8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3-01-23 18:35:0493

露天植物保护工作计划 第1篇

“十三五”以来,龙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提升到战略层面,先后作出“生态立县”“建设珠三角生态花园”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红线保护措施,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实施林业生态保护,通过新型工业集聚发展和生态旅游全域发展相结合,深入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清水治污·绿满家园”三大行动和“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城乡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命名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62号),龙门县达到考核要求,成功获得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露天植物保护工作计划 第2篇

优化工业产业布局,严格声环境准入,加强规划环评、工业园区环评和项目环评,从源头管控工业噪声污染。鼓励居民区内的工业企业向工业区集中转移,使居民区远离工业企业,改善居住区的声环境质量。在厂区与居民区、文教区等交接处,设置防护隔离带,以有效削减企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加强对工厂企业噪声源的控制与管理,厂区内要尽可能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并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采用优化操作方法,替代噪声级高的陈旧设备和工艺,降低噪声污染的强度。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敏感区工业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治理,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整治、关停力度,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的查处力度。

露天植物保护工作计划 第3篇

(1)以点带面,打好蓝天保卫战。

立足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龙门县紧盯重点行业和区域问题,制定《龙门县蓝天保卫战任务及目标分工》,督促各职能部门积极落实相关职责,推动各乡镇(街道、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林场(以下简称各乡镇)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大力推进重点任务完成。

开展VOCs治理达标排放百日服务行动。一是开展重点监管企业VOCs核查销号,对全县被纳入惠州市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清单的唯一1家企业进行核查,核实该企业生产工序未涉大量VOCs排放,依照规定在APP上进行了销号处理。二是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VOCs专项治理,加强日常巡查、政策宣传和监管,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环保措施,完善环保手续,做好固废台账。三是开展在用汽车尾气检测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汽车尾气路检工作,有效震慑冒黑烟车辆和尾气超标车辆污染行为。截至2020年10月底,共开展路查抽检31次,累计抽检机动车2739辆,其中抽检柴油车759辆,不合格35辆,公安交管部门处罚24辆,^v^门已监督完成维修23辆。四是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建设工作,完成县城2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建设工作,任务完成率。五是开展干洗行业VOCs整治工作,经排查,全县共有7家干洗单位,皆以水溶性洗涤剂进行水洗为主,未发现使用干洗油(四氯乙烯)作主洗涤剂,仅个别干洗单位使用少量四氯乙烯对油迹进行浸泡或喷洒清洗。

水泥行业提标升级改造。“十三五”期间,对县内4家旋转窑水泥企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主要实施低氮燃烧和低氨脱硝等方式,促使企业排放标准达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要求,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实施石灰行业、锅炉整治和提标升级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县关闭25家共86条石灰土窑,有效减少燃煤使用量,从而减少烟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排放,对保留的5家石灰窑企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重点企业龙门县新晶石灰有限公司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已经完成主体和布袋安装,并投入试运行。全面淘汰燃煤锅炉,对全县23条生物质锅炉实施改造,安装高效环保设施。

(2)综合施策,打赢碧水攻坚战。

为更好地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龙门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龙门县国、省考断面应对初雨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一系列的配套方案,重点围绕农村污染问题,大力推进雨污分流,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不正常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提标升级和修复使用,并加强运营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有了较大改善。

持续推进全县河涌、河道整治工作。一是对邓背河、路溪河、增江(地派镇段)、白沙河、永汉河等5个河段开展河道治理、建设护岸、清淤疏浚和建设景观节点等治理工程,共治理河道31公里,大大提升河道形象。二是深化河湖“清漂”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全域覆盖”的原则,对全县水域开展常态化保洁工作。2020年,全县清理水面漂浮物(水浮莲)长达公里,清理面积约69645平方米,清理垃圾漂浮物(水浮莲)约185吨,累计出动人员845人次,投入资金约万元。目前全县水域未出现有黑臭水体,并实现黑臭水体“零增长”。

(3)突出重点,推进净土防御战。

做好涉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断源整治工程。根据《惠州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及分工》,全县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共有3家,分别是龙门县上仓铅锌矿有限公司、惠州市鑫祥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龙门县茶排铅锌矿有限公司,开展涉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断源整治工程,消除涉镉重金属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隐患。

强化医疗废物的监管与处置。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县内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特别是医疗废物的转运和集中处置都要严格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阻断医疗废物的疾病传播风险。隔离点产生的垃圾要等同于医疗废物处置标准,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置。同时,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全覆盖检查,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全年共出动569人次,检查225家次医疗机构、8家次隔离点和52家次污水处理厂。

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惠州光大水泥企业有限公司光华水泥厂水泥窑生产线技改循环经济项目和惠州塔牌水泥有限公司30万吨/年钢铁行业富铁废渣替代原料技改项目是广东省重点环保项目,上述两个重点环保项目于2020年年底完成工程建设投入试生产,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资源化、减量化具有重大的意义。

大力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工作。龙门县花竹选矿有限公司矿库清库项目是龙门县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重点整治任务,督促该公司按要求制定销库方案,以将尾矿砂原地存留不进行回采的方式进行销库,并对场地进行覆土复绿,恢复原始地形地貌,完成尾矿库销库及验收工作。

推进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印发《关于要求汽修行业完善手续及加强危险废物按规处置的通知》,在全县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推动机动车维修企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将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列入日常监管范围,定期组织执法检查。明确要求各汽修行业单位配套建有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仓库,以及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合同。2020年,龙门县在广东省固体废物云申报系统上注册登记的企业共492家,其中医疗机构225家,汽修企业215家,一般工矿企业52家,Ⅱ类以上汽修企业全部完成注册登记和申报工作,名单内的汽修企业平台注册率和申报率均达到100%。

露天植物保护工作计划 第4篇

加强工矿企业污染防控。以《2018年惠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惠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公布的名录为基础,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对生产区、原材料及固体废物堆存区、储放区和转运区等区域,以及地下储罐、运输管线、污染处理处置等设施,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等工作。

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采取限制生产、停业关闭等措施。

加强企业关闭搬迁污染防治。对列入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清单的企业进行关闭搬迁时,严格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活动应急预案并有序实施,拆除过程中重点防止拆除活动中的废水、固体废物以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

露天植物保护工作计划 第5篇

强化固体废物运输单位责任。严格危险废物运输准入管理,加强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从业准入要求。加强危险废物运输行业监管,推行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全过程定位跟踪监控,推动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和电子运单无缝对接,实时共享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企业基础信息与运输轨迹信息。加强生活垃圾运输管理,垃圾清运作业过程中严格做到密闭化运输,杜绝抛洒滴漏等问题,严厉打击运输企业违法倾倒垃圾行为。

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单位责任。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要依法依规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实时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焚烧炉运行数据。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应采取可行的处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经营企业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禁超范围、超规模经营,严格企业内部管理,落实入厂分析、预处理等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台账,定期对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开展环境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露天植物保护工作计划 第6篇

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文件精神,全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称“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以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为主,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露天植物保护工作计划 第7篇

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审批、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3–2021)》等用水定额。全面实施计划用水管理,清查和整理辖区内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名录,根据《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要求,原则上对月用水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非农业用水单位开展计划用水工作。强化节水“三同时”管理,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通过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查及验收、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等手段,确保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等载体建设作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关键和核心,以典型示范引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露天植物保护工作计划 第8篇

一是认真做好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对辖区内国考和市考断面、增江流域及其主要支流、平陵河、四大水库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等进行监测。加强空气自动站的管理。二是有条不紊的进行污染源常规监测工作。将县域国控、省控、市控及重金属重点源列入常规监督监测范围,并拟订《2020年度重点项目监督监测企业名录》。根据工作计划,全年完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86厂次。三是抓好污染投诉纠纷监测工作。组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了污染源投诉监测,为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理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四是强化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能力与水平。强化环境监测三级审核制度,进一步修定完善监测考核制度,加强技术资料、档案、仪器设备和试剂管理,保证监测报告的准确性、公正性。五是加强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监测技术水平。通过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让监测人员更快熟悉新仪器的使用操作,提升监测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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