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1篇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好地保护全市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预防和控制全市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充分调动和协调各级各方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v^突发事件应对法》《^v^森林法》《^v^野生动物保护法》《甘肃省实施〈^v^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家林业局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天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水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下列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

——破坏林地、湿地等事故。包括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破坏湿地资源及生态系统等。

——破坏森林、林木事故。包括聚众盗伐、哄抢森林和林木(含幼树)等。

——破坏野生动植物事故。包括非法猎捕、杀害国家珍贵或濒危陆生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林权争议引起的破坏生态设施事故。包括林权争议引发群体性冲突导致的哄抢及毁坏林业生态建设设施与设备等。

工作原则

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联动、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科学处置、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工作原则。

事故等级

根据突发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造成的森林、林木、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生态功能的破坏数量、发生区域、危害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由高到低将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4个等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

(1)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破坏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0亩以上、1500亩以下,其他林地1000亩以上、3000亩以下的;非法改变湿地及其生态系统状态,导致湿地生态特征及生物多样性明显退化,造成重要湿地生态功能严重损害的。

(2)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聚众盗伐、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立方米以上、5000立方米以下,或幼树5万株以上、25万株以下的。

(3)聚众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数量达到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认定数量标准20倍以上、30倍以下的;聚众非法采集、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00株以上、400株以下的。

(4)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破坏森林资源或林权争议等引起群体冲突,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的;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哄抢、毁坏林业生态建设重要设施与设备,危及全市或跨市(州)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和秩序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Ⅱ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

(1)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破坏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250亩以上、500亩以下,其他林地500亩以上、1000亩以下的;非法改变湿地及其生态系统状态,导致湿地生态特征及生物多样性明显退化的。

(2)参与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聚众盗伐、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0立方米以上、1000立方米以下,或幼树万株以上、5万株以下的。

(3)聚众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数量达到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数量认定标准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聚众非法采集、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00株以上、300株以下的。

(4)参与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破坏森林资源或林权争议等引起群体性冲突,造成人员伤亡的;参与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哄抢、毁坏林业和生态建设重要设施与设备,危及区域性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和秩序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Ⅲ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

(1)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破坏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00亩以上,250亩以下,其他林地25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

(2)参与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聚众盗伐、哄抢毁坏森林、林木数量达250立方米以上,500立方米以下,或幼树1万株以上,万株以下的。

(3)聚众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数量达到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数量认定标准5倍以上、10倍以下的;聚众非法采集、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00株以上、200株以下的。

(4)参与人数10人以上、50人以下,破坏森林资源或林权争议等引起群体性冲突,造成人员伤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Ⅳ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

(1)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亩以上,100亩以下,其他林地100亩以上、250亩以下的。

(2)参与人数10人以上、50人以下,聚众盗伐、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立方米以上,250立方米以下,或幼树5000株以上,1万株以下的。

(3)聚众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数量达到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数量认定标准2倍以上、3倍以下的;聚众非法采集、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0株以上、100株以下的。

(4)参与人数5人以上、10人以下,破坏森林资源或林权争议等引起群体性冲突,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严重舆情的。

2 组织指挥体系

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天水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林草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林草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场^v^、市气象局为成员单位。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在市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全市林业生态事故应急预警机制;负责发生在市域内林业生态事故应急的决策,指导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开展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各县区之间发生生态破坏事故应急事故问题,批准启动或解除实施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各成员单位做好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报告突发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研究处理其他有关重大事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核实突发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有关情况,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同意,发布林业生态破坏事故预警信息,启动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响应,及时联络协调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及时调配处置灾情所需的资金和物资,督促指导事故发生地做好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林草局报告有关情况。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现场处置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草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预案,及时发布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动态监测信息,分析预报结果,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县区政府开展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的处置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指导协调救援力量参与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市民政局:负责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的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灾后群众救助善后工作,指导和组织做好安抚伤亡人员亲属安抚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市级应急处置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和卫星综合定位基准服务,提供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地图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空间定位技术、移动端导航和电子地图服务,提供各类遥感和无人机影像监测数据等服务。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环境评估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的水土流失及水资源监测和评估工作,并实施相应的处置措施。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林草部门处置事故区域中农林交叉地域的矛盾纠纷。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受伤群众及应急处置工作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心理疏导干预等工作。

市市场^v^:负责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木材市场的监管工作,取缔野生动植物及木材非法收购、加工销售行为、查处野生动植物等非法交易活动。维护应急区域市场秩序,打击倒卖应急物品行为。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和发布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的气象信息,提供事故处置期间的天气预报等。

3 预防与预警

预防措施

(1)定期监测、提前防范。定期开展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的综合监测和分析评价,准确掌握全市森林资源及生态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全市重点区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2)全面推行林长制,压实森林保护责任。加强重点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脆弱地区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森林督查、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检查,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2篇

后期评估

Ⅰ级、Ⅱ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灾害发生地县(区)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科学评估,深入分析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林草局提交处置重大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书面报告。

Ⅲ级、Ⅳ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县(区)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评估,提出防范措施,并向市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善后处置

应急实施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组织清理因应急措施而设立的临时设施,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房屋和土地等,不能及时归还或造成损坏损失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补偿。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发生地林草主管部门科学开展灾后重建,及时进行生态修复,重点组织落实专家组评估意见建议和改进工作措施,力争让受损生态系统得到全面恢复。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中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特别是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惩,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3篇

队伍保障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都有参与林业生态事故应急处置的责任和义务,随时听从应急指挥机构的调遣,接到调遣命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赶赴现场,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同时做好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

物资保障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根据应对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的要求,增加配备有关生态事故预防、预警、应急、处置的装备和物资,保证在发生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时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技术保障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应建立生态安全预警系统,组建生态安全专家咨询机构,确保在事故发生后有关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在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建立生态事故应急数据库,随时投入应急的后续支援和提供技术支援。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和完善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通信系统,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经费保障

处置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所需资金,按照《金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与市、县(区)财政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筹措保障。

保险机制

建立健全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保障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4篇

队伍保障

市、县(区)政府和林草主管部门要根据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体系,调配精干防控力量,建立高素质的专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通讯保障

物资保障

市林草主管部门要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和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储备药剂、药械、油料、运输车辆及其它物资。县区林草局相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因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市应急指挥部可以紧急调运救灾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技术保障

市、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种类、发生特点、危害程度及防治技术等信息,组织相关专家对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潜在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开展风险分析、研判、预测,并提出应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经费保障

市、县(区)政府要将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快速反应提供经费支持。

保险机制

充分发挥我市森林保险在抗御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风险中的保障作用,简化理赔手续,提高保险工作效率,减轻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5篇

【基础练习】

1.给下面的加点字注音。

(1).劫掠(  )  (2).栖息(  )  (3).归咎(  ) (4).藩篱(  )

(5).扼制(  )  (6).暂时(  )  (7).繁衍(  )  (8).蒲公英(  )

2.下列各组词语中有错别字的一组是(  )

a.失衡  *  在劫难逃  无动于衷

b.繁荣  酝酿  五*班斓  束手无策

c.厄运  贸易  啸聚山林  物竞天择

d.威胁  途径  赶尽杀绝  与日俱减

3.标点符号使用有误的一项是(  )

a.“生物入侵者”在给人类造成难以估量的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6篇

第1章 基本情况

建设背景

监测管理现状

管理现状

设备设施

支撑体系

宣传教育

信息管理体系

联防联控机制

主要举措与成效

存在问题分析

监测体系有待完善

专业技术水平偏低

设施设备缺乏

科技支撑薄弱

防控机制存在空白

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建设必要性与紧迫性

第2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

指导思想

规划原则

规划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

规程规范和相关文件

参考文献及资料

第3章 建设目标

规划期限

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

具体目标

第4章 建设规划方案

监测防控体系框架与结构

建设布局

原则

选择条件

监管机构和监测站布局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7篇

后期评估

Ⅰ级、Ⅱ级草原虫灾应急防治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虫灾发生地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虫灾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Ⅲ级、Ⅳ级草原虫灾应急防治结束后,县区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提出防范措施。

善后处置

应急防治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导虫灾发生地林草主管部门进行草原生态修复,清理因应急措施而设立的临时设施,及时归还征用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工作总结

各级草原虫灾防治指挥机构及时进行草原虫灾防治工作总结,重点分析草原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向上一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报告。

责任和奖惩

对在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8篇

灾害信息报告

每年6至8月草原虫灾防治关键时期,各级草原虫灾防治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市草原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每周二向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和市草原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虫灾发生与防治进展情况,重大灾害随时报告。对达到Ⅱ级灾害以上的草原虫情、国外迁入的虫情、威胁基本农田的草原虫情、防治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人身安全事故等,由市草原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政府和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报告。

分级响应

对应草原虫灾级别,市级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Ⅰ级响应

接到发生特别重大草原虫灾(Ⅰ级)草原虫灾报告后,市草原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市级Ⅰ级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决定,并向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报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草原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防治工作。

Ⅱ级响应

接到发生重大草原虫灾(Ⅱ级)草原虫灾报告后,市草原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市级Ⅱ级应急响应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决定。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草原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应急防治工作。

Ⅲ级响应

接到发生较大草原虫灾(Ⅲ级)草原虫灾报告后,市草原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为需要启动市级Ⅲ级应急响应的,按程序报市草原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市草原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市草原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指挥应急防治工作。

Ⅳ级响应

接到发生一般草原虫灾(Ⅳ级)草原虫灾报告后,综合研判认为需要启动市级Ⅳ级应急响应的,由市草原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并组织指挥应急防治工作。

县、区参照市级层级划分,明确本级应急响应分级。

应急防治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根据灾害发生规律,确定防治重点,研究制定草原虫灾防治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有关措施,防止灾害的暴发和蔓延,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草原虫灾,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初判发生较大草原虫灾,由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初判发生一般草原虫灾,由发生地县区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支持。

超出属地政府应对能力的突发事件,由上一级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由发生地共同的上一级政府负责应对,或不同的上一级政府共同负责应对。

草原虫灾发生地政府要加强草原虫灾发生区域牛羊放牧和其他人类活动的管理,防止灭虫活动引发次生事故。及时客观、准去地发布草原虫灾信息和应急防治工作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启动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组织工作组,对虫灾事件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县区政府制定应急防治方案,开展应急防治。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队伍灭虫,紧急协调、调集灭虫药品、器械等物资,保障应急需要。必要时可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

信息发布

市应急指挥部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负责Ⅰ、Ⅱ级草原虫灾信息发布;县、区政府负责Ⅲ、Ⅳ级草原虫灾信息发布。

应急结束

市政府及市林草局确认草原虫灾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时,由响应启动单位宣布响应结束。县、区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人员对草原灭虫残留药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清理,草原虫灾发生地县区指挥部应继续加强对草原虫害的监测。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9篇

一、毛竹类主要病虫害

1、刚竹毒蛾:

①保留适量的阔叶树,保护自然界天敌,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系统的自控能力。

②春季使用白僵菌粉*进行生物防治(3月底4月初),雨后*天每亩2~4个,虫口可下降60~70%,且可反复感染。

③采用森得保粉剂机动喷粉防治,每亩用量公斤,喷*后48小时见效。

2、黄脊竹蝗

①营林防治。利用冬季竹林抚育、垦复、挖除卵块,保留适量的阔叶树,以利天敌的生存繁衍。

②人工挖卵,竹蝗产卵集中,可于11月份发动群众至产卵多的地点挖卵块。

③诱杀。用100kg尿中加人2~3kg5%敌百虫粉拌匀,再把稻草在尿*中浸泡24小时后,在竹林中放数堆放在逆风地诱杀,施放时间以晴天较好。(5~6月)

二、杉木类主要病虫害

1、杉梢小卷蛾

①营造混交林,如与枫杨混交可使主梢被害率由60%降低为10%左右。

②保护天敌,蛹期天敌大腿蜂寄生率达37%左右,应注意保护。

③冬季以人工摘除并烧毁被害梢。

④采用森得保粉剂机动喷粉防治第一代初龄幼虫。

⑤在第一代成虫羽化盛期以黑光灯或糖醋液(糖1份、醋1份、水10份)诱蛾。

2、杉木炭疽病

①清除杉木枯死树并进行烧毁处理。

②对针叶嫩梢黄化,部分枯死的杉木幼林,应加强土肥水管理,喷洒波尔多液或50%退菌特、托布津、多菌灵等*剂防治;还可用75%百菌清可湿*粉剂500~600倍液、70%代森锰锌可湿*粉剂l25~175克兑水40~60千克喷雾防治。

③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在清除枯死木的基础上套种阔叶树,加强抚育管理、施肥、修枝,促使幼林健壮生长,增强其抗病能力。

三、松木类主要病虫害

1、松材线虫病

(目前建宁县未发现,主要做好防控工作)

①做好疫情普查监测②抓好松褐天牛防治

③做到全面清理松枯死木④搞好检疫执法和部门协作。

2、松墨天牛

①设置诱木诱捕器防治

②专用白僵菌粉*防治

③松枯死木清理防治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10篇

组织保障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托体系、科学监测、专群结合、快速反应”的方针,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动物防疫、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协调机制。在组织管理工作中,原则上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省林草局主管全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省监测总站负责全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并承担样品检测工作;各州市监测管理站在州市林草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各监测站依托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鸟类环志站、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和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等单位开展区域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技术保障

依托国家和省相关科研单位,由省林草局组织协调成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专家组,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初级检测实验室,完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科技支撑体系。及时掌握国内外发生的疫情及其动态,并由专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云南省疫情暴发的可能性以及程度进行评估。同时,在专家指导下进行辖区内野生动物种类、资源情况、活动规律和野生动物疫病种类、易感染动物种类等基本情况调查,为进一步确定重点监测区域、重点监测对象和重点监测通道提供科学依据。

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在职监测人员进修深造,提高监测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由监测管理总站组织专家编写培训材料,聘请有关专家对监测人员进行野外巡查、定点观测和野生动物捕捉、环志、监测、防护和监测信息报告以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能培训,规范监测人员监测技术,确保监测人员安全,保障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资金保障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应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加强监测站建设。各监测站建设和监测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投资体制规定分级负担,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地方各级政府给予适当安排,以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实行专人、专账、专项核算,不能因其他事宜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接受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涉及政府采购的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政策保障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积极向本级政府汇报,将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作为政府建设和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相应的特殊政策,增加资金投入并落实到位,制定符合实际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确保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11篇

指导思想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v^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切实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的,遵循“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以现有自然保护区、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和鸟类环志工作等机构为基础,以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为依托,依法防治,全面加强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防疫队伍、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符合云南实际、与全国接轨的陆生野生动物防疫体系,增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能力,显著提升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整体水平。

规划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对监测防控体系首先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然后根据建设重点、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2)坚持重点突出与全面部署相结合,控制疫情与保护资源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以标准站建设为主,根据不同层级职责、实行分类建设的原则。根据不同层级职责、地域特点,确定相应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国家级监测站的建设严格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的标准执行,省级监测站参照执行。

规划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

(1)《^v^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修订);

(2)《^v^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订);

(3)《^v^环境保护法》(2016年修订);

(4)《^v^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

(5)《^v^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6)《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7)《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2014年修订);

(8)《^v^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

(9)《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17年修订);

(10)《^v^国境卫生检疫法》(2018年修订);

(11)《^v^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修订);

(12)《^v^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

(13)《^v^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9修订);

(14)《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2013年1月22日);

(15)《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2014年修订);

(16)《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和省级监测站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

规程规范和相关文件

(1)国家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LY/T2359-2014);

(2)《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4年);

(3)《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疫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04-2007年)》(2004年);

(4)国家林业局《全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要点》;

(5)《云南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6)《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情预防和处置指导意见》(2005年);

(7)《云南省林业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云南省林业厅2006年);

(8)《全国^v^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2020年2月24日)。

参考文献及资料

(1)《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国家林业局2007年);

(2)《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督查报告》(云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2008年);

(3)王紫江等,“云南鸟类迁徙研究报告”,2008年;

(4)《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评估报告》(云南省林业厅2013年1月);

(5)《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分布调查报告》(云南森林自然中心2016年10月);

(6)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关于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标准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办护字〔2016〕14 号);

(7)《云南夜间迁徙鸟类研究》(王紫江等,2019年7月)。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12篇

外来生物入侵对本土生物、环境的影响可谓巨大,稍有不慎就会使本土原本完好的生物圈遭到破坏,那么,生物入侵的防治方法是什么?

生物入侵防治方法

1、人工防治

依靠人力,捕捉外来害虫或拔除外来植物。人工防治适宜于那些刚刚传入、定居,还没有大面积扩散的入侵物种。我国人力资源丰富,人工防除可在短时间内迅速清除有害生物,但对于已沉入水里和土壤的植物种子和一些有害动物则无能为力;高繁殖力的有害植物容易再次生长蔓延,需要年年防治;人工防治有害动植物后如不妥善处理动植物残(体,如卵)株,它们可能成为新的传播源,客观上加速了外来生物的扩散。

2、机械或物理防除

利用专门设计制造的机械设备防治有害植物。机械防除有害植物对环境安全,短时间内也可迅速杀灭一定范围内的外来植物。利用机械打捞船在非洲的维多利亚湖等地控制水葫芦等水生杂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国云南昆明市也曾设计制造过一艘机械打捞船清除滇池水葫芦,福建农业大学也曾帮助福建宁德地区设计制造“割草机”控制大米草,但均因技术等原因最终未获成功。除技术问题外,机械防除后,如不妥善处理有害植物残株,这些残株依靠无*繁殖有可能成为新的传播源。通过物理学的各种途径防治也可控制外来有害生物,如用火烧控制有害植物,黑光灯诱捕有害昆虫,等等。

3、替代控制

替代控制主要针对外来植物,是一种生态控制方法,其核心是根据植物群落演替的自身规律用有经济或生态价值的本地植物取代外来入侵植物。它的优点在于:

(1)替代控制植物一旦定植便长期控制入侵植物,不必连年防治;

(2)替代植物能保持水土,改良土壤,涵养水源,提高环境质量;

(3)替代植物有直接经济价值,能在短期内收回栽植成本,长期获益;

(4)替代植物可使荒芜土地变成经济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替代控制的不足在于对环境的要求较高,很多生境并不适宜人工种植植物,如陡峭的山地、水域等,同时人工种植本地植物恢复自然生态环境涉及到的生态学因素很多,实际*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研究利用替代植物控制外来有害植物,应充分研究本地土生植物的生物生态学特*,如它们与入侵植物的竞争力、化感作用等,掌握繁殖、栽培这些植物的技术要点,并探讨本地植物的经济特*,市场潜力等,以便同时获得经济和生态效益。

4、化学防除

化学农*具有效果迅速、使用方便、易于大面积推广应用等特点。但在防除外来生物时,化学农*往往也杀灭了许多种本地生物,而且化学防除一般费用较高,在大面积山林及一些自身经济价值相对较低的生态环境如草原使用往往不经济、不现实;而且,对一些特殊环境如水库、湖泊,化学农*是限制使用的。另外对于许多种多年生外来杂草,大多数除草剂通常只杀灭地上部分,难以清除地下部分,所以需连续施用,防治效果难以持久。根据作用方式,化学除草剂可分为内吸传导型和触杀型两类,内吸*除草剂如草甘膦、2,4-d等接触杂草后能被杂草吸收并运转到其它部位,对全株均有影响,一般用于多年生杂草,但防治效果缓慢;触杀*除草剂如克芜踪、除草醚等作用部位仅限于接触杂草的部位,因此通常对地下繁殖体无效,虽不被吸收和传导,但作用效果快,常用于一年生杂草。由于很多外来入侵植物系多年生,应用内吸*除草剂效果较为持久。化学杀虫剂杀灭害虫的作用方式也有触杀、胃毒、驱避等,也有激素和生长调节剂类农*,外来害虫抗**发展很快,应经常交替、轮换使用多种杀虫剂,以延缓和降低害虫的抗**。

5、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是指从外来有害生物的原产地引进食*专一的天敌将有害生物的种群密度控制在生态和经济危害水平之下。生物防治方法的基本原理是依据有害生物-天敌的生态平衡理论,在有害生物的传入地通过引入原产地的天敌因子重新建立有害生物-天敌之间的相互调节、相互制约机制,恢复和保持这种生态平衡

生物入侵特点:

外来物种引进是与生物入侵密切联系的一个概念.任何生物物种,总是先形成于某一特定地点,随后通过迁移或引入,逐渐适应迁移地或引入地的自然生存环境并逐渐扩大其生存范围,这一过程即被称为外来物种的引进(简称引种).

毋庸置疑,正确的行种会增加引种地区生物的多样*,也会极大丰富人们的物质生活,如美国于20世纪初从*引种大豆,其种植面积从6000多万亩增加到现在的4亿多亩,目前,美国已成为大豆的最大生产国、出口国.就*而言,早在公元前126年张骞出使西域返回后,*历史便揭开了引进外来物种的一页,苜蓿、葡萄、蚕豆、胡萝卜、豌豆、石榴、核桃等物种便开始源源不断地沿着丝绸之路被引进到了中原地区,而玉米、花生、甘薯、马铃薯、芒果、槟榔、无花果、番木瓜、夹竹桃、油棕、桉树等物种也非*原产,也是历经好几百年陆续被引入*的重要物种.

相反,不适当的引种则会使得缺乏自然天敌的外来物种迅速繁殖,并抢夺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进而导致生态失衡及其他本地物种的减少和灭绝,严重危及一国的生态安全.此种意义上的物种引进即被称为“外来物种的入侵”.由此,这种对等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外来物种即被称为“入侵种”(invasivespecies).

我们不难看出,“入侵种”不同于“外来物种”,它特指的是有害的外来物种,如前面提到的“凤眼莲”“松材线虫”“大米草”等,其范畴小于“外来物种”;而“外来物种入侵”也不同于“外来物种引进”,它特指的是入侵种经自然或人为的途径,从原生地传播到入侵地,并损害入侵地的生物多样*、生态系统甚至危及人类健康,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及生存灾难的过程.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13篇

市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指挥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金昌市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市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林业和草原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林业和草原的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市林草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卫健委、市市场^v^、市气象局及金昌金川机场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可增加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确定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方案,组织、协调、指挥重大以上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应急保障队伍、保障体系,发布预警公告。

(3)审查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评估报告等。

(4)研究、协调、解决草原虫灾预防和应对中的重大事项。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建专家组,根据草原虫灾具体情况评估灾害等级和应急防治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

(2)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同意,发布草原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启动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

(3)联络协调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防治工作,提出应急措施建议,负责草原虫灾应急防治设备、药品、车辆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和日常管理。

(4)督导受灾县区落实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措施,组织管理应急专家组和防治队伍,开展草原虫灾应急防治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草原保护技术。

(5)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国家林草局报告情况,向相关县区通报情况。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草局:牵头组织实施本预案,指导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开展草原虫灾损失评估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落实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生产恢复项目。

市公安局:负责草原虫灾危险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应急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林草局筹集安排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所需资金。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使用,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参与灾情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修复灾区道路,保障救灾工作运输通畅。

市农业农村局:协调林草局开展农田和林草交错区草原虫灾应急防治,组织开展灾后牧业生产恢复,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市卫健委:负责应急防治工作中受伤人员的紧急医学救援、心理疏导干预等工作。

市市场^v^:负责做好灾区虫灾防治物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区气象资料,指导灾区及早采取防治措施。

金昌火车站:负责保障草原虫灾防治物资和器械的铁路运输。

金昌金川机场:负责协调保障草原虫灾防治物资和器械的航空运输,为草原虫灾飞机防治提供空勤保障。

县区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机构

县区成立相应的应急防治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14篇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全面、准确、迅速、有序做好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防止虫灾暴发和扩散,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草原资源安全。

编制依据

依据《^v^草原法》《草原治虫灭鼠实施规定》《甘肃省实施〈^v^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甘肃省草原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甘肃省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天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水市行政区域内草原蝗虫、草原毛虫、草地贪夜蛾、草地螟等突发性草原害虫大面积暴发、扩散造成或可能造成灾害的应对工作。

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下,由虫灾发生地所在县区政府负责做好应急防治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与虫灾发生地政府密切配合,加大指导力度,共同做好突发性草原虫灾应急处置工作。

——保持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防治体系建设,形成信息畅通、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严防草原虫灾蔓延。

——认真履职尽责,狠抓落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虫灾应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草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灾害分级

根据受灾草原面积和虫害发生程度,由低到高将草原虫灾分为一般草原虫灾(Ⅳ级)、较大草原虫灾(Ⅲ级)、重大草原虫灾(Ⅱ级)和特别重大草原虫灾(Ⅰ级)4个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一般草原虫灾(Ⅳ级)

指在县区行政区域内,10%以上草原发生虫灾,或集中连片天然牧草地危害面积在3000亩以上。

较大草原虫灾(Ⅲ级)

指在县区级行政区域内,20%以上草原发生虫灾,或集中连片天然牧草地危害面积在3000亩至1万亩之间。

重大草原虫灾(Ⅱ级)

草原发生虫灾总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或集中连片天然牧草地危害面积在1万亩至3万亩之间。

特别重大草原虫灾(Ⅰ级)

从行政区域外新传入的迁移性较强、密度较高的虫灾,或草原发生虫灾总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且害虫密度达到防治标准2倍以上。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防治标准指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印发的《主要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指标》中的草原虫害防治标准。

2 组织指挥体系

市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指挥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下,成立天水市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协调联系副秘书长和市林草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v^、市气象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等单位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各县区政府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草原虫灾防治的工作要求,指挥处置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和特别重大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指导各县区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协调解决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批准启动或停止本预案规定的应急措施,并落实本预案的执行并进行监督、检查。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核查草原虫灾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收集、报告草原虫灾预测预报灾情信息。督导受灾县区、乡镇落实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措施。负责全市草原虫灾应急防治设备、药品、车辆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和日常管理。组织管理应急专家组和防治队伍。开展草原虫灾应急防治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草原保护技术。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草局:牵头组织实施本预案,指导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开展草原虫灾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落实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生产恢复项目。

市公安局:负责草原虫灾危险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林草局筹集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所需的资金。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使用,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参与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修复灾区道路,保障救灾工作运输通畅。

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负责会同市林草局开展农田和林草交错区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防止灾害向农作物蔓延,协助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应急防治工作中受伤人员紧急医学救援、心理疏导干预等。

市市场^v^:负责做好灾区虫灾防治物资市场的监督管理。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区气象资料,指导灾区及早采取防治措施。

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负责在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时,保障通信畅通。

3预防预警机制

监测预警

各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要科学合理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对草原虫灾进行周密监测,并注重对生态因子的调查分析,科学预测草原虫害种群动态和发生规律,及时向县区指挥部和上级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指挥机构报告虫害发生发展动态。市林草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草原虫灾监测技术指导,及时分析反映草原虫灾发生趋势和防治情况。

预警发布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15篇

市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金昌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林草工作的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市林草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草局、市市场^v^、金昌海关、金昌火车站、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金昌金川机场等单位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草局分管领导兼任。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可增加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永昌县、金川区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确定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指挥重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2)建立健全外来和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应急队伍建立培训、应急物资调配管理,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后衍生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或预警信息,组织专家会商研判,及时发布监测预警公告。

(3)审查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评估报告等。

(4)研究、协调、解决外来和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防、应急除治等重大工作事项。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建应急处置专家组,根据外来和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具体情况及时评估灾害等级,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2)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同意,发布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启动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3)联络协调市林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及时调配处置灾情所需的资金、物资和人员,督导受灾县(区)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除治工作。

(4)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和公共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5)在市林业有害生物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向市委、市政府、省林草局报告情况,向相关市州通报情况。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草局:牵头组织实施本预案,负责制定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区抗灾救灾措施,及时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信息,组织统防统治和灾后林业生产恢复。

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和卫星综合定位基准服务,提供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区域地图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空间定位技术、移动端导航和电子地图服务,提供各类遥感和无人机影像监测数据等服务。

市公安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林草局做好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省级防治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灾区公路保通工作,为救灾物资及时、快捷运往灾区提供便利条件。

市农业农村局:协助林草部门开展农林交错地带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区人员病情监测和预防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受伤人员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市市场^v^:负责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物资(不含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区气象信息,为科学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提供天气预报等服务。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监督邮政快递企业执行国内邮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的有关规定,配合林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检疫机构做好复检工作。

金昌海关:负责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防止境外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紧急预报预防措施。

金昌金川机场:负责协调保障林业有害生物防灾救灾物资和器械的航空运输。

金昌火车站:负责优先运送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区防灾救灾物资和器械。

金昌市电信、联通、移动公司:负责做好防灾减灾通讯保障工作。

金昌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基建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

县(区)人民政府、林草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处置工作。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16篇

根据林业生态破坏事故造成的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生态功能的破坏数量、发生区域、危害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将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分为四级,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

(1)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5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3000亩以上的。

(2)参与人数500人以上,聚众盗伐、哄抢林地上森林、林木数量500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25万株以上的。

(3)聚众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数量达到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认定数量标准20倍以上的;聚众非法采集、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00株以上的。

(4)参与人数500人以上,破坏森林资源或林权争议等引起群体性冲突,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的;参与人数500人以上,哄抢、毁坏林业生态建设重要设施与设备,危及全国或跨省区生态建设基础和秩序的。

Ⅱ级事故(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

(1)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0亩以上、1500亩以下,属其他林地1000亩以上、3000亩以下的。

(2)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聚众盗伐、哄抢森林、林木数量1000立方米以上、5000立方米以下,或幼树5万株以上、25万株以下的。

(3)聚众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数量达到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认定数量标准15倍以上、20倍以下的;聚众非法采集、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50株以上、300株以下的。

(4)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破坏森林资源或林权争议等引起群体冲突,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的;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哄抢、毁坏林业生态建设重要设施与设备,危及全省或跨市生态建设基础和秩序的。

Ⅲ级事故(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

(1)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250亩以上、500亩以下,属其他林地500亩以上、1000亩以下的。

(2)参与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聚众盗伐、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0立方米以上、1000立方米以下,或幼树万株以上、5万株以下的。

(3)聚众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数量达到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数量认定标准10倍以上、15倍以下的;聚众非法采集、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00株以上、250株以下的。

(4)参与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破坏森林资源或林权争议等引起群体性冲突,造成人员伤亡的;参与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哄抢、毁坏林业生态建设重要设施和设备,危及区域性生态建设基础和秩序的。

Ⅳ级事故(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

(1)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00亩以上,250亩以下,属其他林地25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

(2)参与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聚众盗伐、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250立方米以上、500立方米以下,或幼树1万株以上、万株以下的。

(3)聚众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数量达到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数量认定标准5倍以上、10倍以下的;聚众非法采集、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00株以上、200株以下的。

(4)参与人数10人以上、50人以下,破坏森林资源或林权争议等引起群体性冲突,造成人员伤亡的。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17篇

名词术语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鼠兔、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原产于国(境)外,传入我国后已经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在国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家林草局发布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

甘肃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甘肃省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甘肃省林草局发布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

本预案所指“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林草局负责解释。

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发布的《金昌市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金昌市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18篇

教学目标

一、了解与生物入侵者相关的知识。

二、理清说明顺序,概括说明要点,体会文中说明方法的表达效果,揣摩语言。

三、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防范意识,为建设家园,保护环境而努力。

教学重点

一、说明顺序和方法

二、增强环保意识。

教学难点

“生物入侵者”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和为人类造成的损失两段顺序安排

教学准备学生搜集有关资

教学步骤

一、情境导入

1、学生齐读诗歌《不第后赋菊》,猜花名

待到秋来九月八,

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

满城尽带黄金*。

(师:“我花开后百花杀”一句,把菊花*寒秋、傲然绽放的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19篇

社会效益

历史上几次重大的瘟疫曾经严重影响了人类文明发展史,近年来相继出现的SARS、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非洲猪瘟以及目前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全国乃至全球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影响。只要有疫情发生,受灾者便遭受着重大打击,未受灾者也承受着心理压力,社会难以和谐。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与通向和谐世界的进程中,有必要将维护人的安全摆在首位。野生动物是人兽共患病的潜在源头和传播节点,许多人类的疫病来源于野生动物,或者其主要宿主和传播媒介为野生动物。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接触到野生动物的机会越来越多,这一隐患也日趋严重。人类与动物的命运共生共荣、休戚相关,要保护人类自身安全,必须从源头防止各种人与野生动物共患疫病的发生,而治本之策就是提高监控能力。

完善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提高我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能力,及时掌握疫源疫病向人类和家禽家畜的传播途径和流行趋势,确保对疫源疫病的潜在危害、蔓延范围及时作出准确评估和判断,从而积极做好防控工作,将疫病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这不仅对保护家养禽畜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自然生存与繁殖,维护我省生物多样性有着重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保障了人类自身的安全,保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其社会效益巨大。

生态效益

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在维护生态平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野生动物生活习性不同、生存环境多样,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极其复杂,一旦发生交叉感染或病原体变异,均可能导致野生动物种群出现重大疫病,特别是对于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一旦感染重大疫病,不仅危及野生动物种群的安全,甚至可能导致该物种的灭绝,造成自然生态失衡,给自然生态系统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完善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将加强对重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实现对流行性疫情疫病的“勤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出现疫病苗头,即可采取预防、监控和救治措施,控制野生动物疫病的传播与流行,保护野生动物种群、维护生物多样性,特别是在避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因疫病导致物种灭绝、生态失衡的灾难性后果将发挥重要作用。因此,项目建设具有显著的生态效益。

经济效益

野生动物资源及其相关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食品供给、皮草、中药材、改良种群质量等方面对维护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野生动物疫病与许多畜禽疫病关系密切,其可以相互传播、交叉感染,一旦发生重大疫情,势必威胁到野生动物产业的健康发展。完善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强对饲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可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直接的安全保障,同时还将极大缩小野生动物疫病向畜禽传播的范围,有效减小疫病对相关区域畜禽业的影响和经济损失,有效节约国家在疫病防治等其他方面的投入,其间接经济效益巨大。

综合评价

云南素以“动物王国”和“植物王国”著称于世,由于地形复杂,气候和植被种类多样,孕育了十分丰富的动物资源。然而野生动物也是携带和传播疫病的媒介之一,特别是在自然灾害及环境污染日趋加重、全球生态失衡日趋严重的情况下,野生动物病原体变异速度呈现出不断加快的趋势,野生动物感染、传播疫病的途径和范围越来越广。野生动物疫病一旦暴发和迅速传播,将对全省乃至全国公共卫生安全、经济发展和野生动物资源构成严重的威胁。

完善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增强监测防控设施设备,提高监测防控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加强监测防控工作,强化科学支撑,有利于及早发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动态,掌握野生动物疫情及蔓延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降低疫情风险和危害。这不仅将为发现、防范野生动物重大疫情,避免濒危珍稀野生动物因染病遭受重大损失,维护生态平衡提供有效手段,并将为防止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向人类、畜禽传播设立一道有力保护屏障,从而在保障和维护人类自身安全、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及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各个方面,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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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20篇

建设背景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着生态系统能量和物质循环,在维持生态平衡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野生动物也是人兽共患病的潜在源头和传播节点,许多人类的疫病来源于野生动物,或者其主要宿主和传播媒介为野生动物。动物间或动物与人类间疫病的相互传播,不仅对野生动物生存构成严重威胁,而且也直接威胁家畜家禽和人类的生命健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近年来相继出现的SARS、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非洲猪瘟以及目前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全国乃至全球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影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是国家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养殖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以及物种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针对陆生野生动物携带、传播疫源疫病的隐患和潜在危害,全国高度重视。2004年,国家林业局编制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规划》(2004~2007),指导全国开展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2005年11月,^v^颁布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在法律上正式明确了林业部门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的合法性和职责;2012年,国家林业局公布实施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进一步要求林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提高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2014年,国家林业局编制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用于指导建设监测站;2016年,国家林业局编制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标准站建设指南》,从机构队伍、设施设备、运行机制、核心能力建设等方面,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标准站的监测防控提出了总体工作要求。

云南省素有“动物王国”之称,野生动物种类丰富,当前已知野生脊椎动物2242种,约占全国总数的51%。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多样性使其携带的病原体极其复杂,形成一个庞大的天然病原体库,如寄生虫、细菌、衣原体、病毒等。因此,云南省一直是我国动物疫病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尤为迫切。2006年,云南省开始建设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2008年,为进一步完善全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省林业厅编制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规划(2008~2020)》,得到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09年,开始建设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挂牌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82个,包括27个国家级、38个省级监测站和17个管理站,积极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为维护生态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规划(2008~2020)》已到期。为贯彻落实全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新思想,适应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新形势,省林草局组织编制新一期《云南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规划》,旨在进一步指导全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配合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早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有效消除疫源,为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维护我省的卫生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监测管理现状

2018年,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挂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牌子的通知》(办护字〔2018〕93号),为进一步优化我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切实发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与主动预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我省完成了监测站优化调整和挂牌工作,将监测站由78个调整为82个,新增18个国家级监测站(新增建设4个国家级监测站,14个监测站由省级调整为国家级)。目前,全省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共挂牌建设82个监测站和管理站,包括27个国家级、38个省级疫源疫病监测站和17个疫源疫病管理站,主要布局在我省鸟类迁徙通道及聚集地、边境一线、陆生动物分布密集区域和出省交通通道等重点防护区及其附近,承担野生动物日常监测任务。在这82个监测站和管理站中,由国家和省财政已拨款建设50个监测站,购置必要的办公、野外巡查观测、样品采集与保存、样品检测、个人防护、应急处置等设备。其中,根据《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标准站建设指南》,将昭通大山包、丽江拉市海、大理南涧3个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建成为国家级标准站。此外,根据重大动物疫病或公共卫生防控的需要,依据《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全省林草部门145个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岗位承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管理工作,与专业监测站共同构成监测体系。

管理现状

云南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省林草局主管全省监测防控工作,监测管理总站在省林草局的领导下负责全省监测防控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各州(市)监测管理站具体负责本辖区监测防控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监测站在监测总站和监测管理站的组织、管理和指导下完成有关监测防控工作。目前,全省共有监测人员1070人,其中专职人员138人,兼职人员932人,基本满足日常巡护监测。

全省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外,编制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情预防和处置指导意见》、《云南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方案》、《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监测方案编制指南》、《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培训教材(2019)》、《云南省林业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打击非法贸易的紧急通知》、《林草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15条工作措施》、《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救护指引》等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我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明确监测防控重点和工作职责,开展野生动物种群动态的监测工作,做到重点时期每天、非重点时期每周对辖区完成1次全面监测。同时,省、州、县三级成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疫情,可快速响应,发挥作用。

设备设施

为建设完善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我省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2009以来,省级财政每年固定投入200万元用于体系建设和监测日常工作开展。截至2019年,全省共投入专项经费3700万元,保障了监测站基本建设,并建成了昭通大山包、丽江拉市海、大理南涧3个国家级标准站。2020年2月14日,省财政紧急拨付410万元,支持疫源疫病监测站购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护物资。

由于我省监测站主要是依托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地方林草局、病虫害防疫站等建立,其办公场所以及电脑等办公设备基本得到了保障,但其他场所以及设备无法满足日常监测防控需要。通过调查,在82个监测站(管理站)中,仅有13个监测站有初步实验室、10个监测站有远程监控室、35个监测站有应急设备及物资储藏室,仅有13个监测站有交通工具,共有汽车15辆、摩托车31辆,这主要集中在依托自然保护区建立的监测站。而在野外巡查观测、样品采集与保存设备中,仅有22个监测站有望远镜、对讲机等野外巡查观测设备,17个监测站有捕捉工具、液氮罐等样品采集与保存设备。由于资金缺乏,仅33个监测站有防护服、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而其他监测站则是在2020年省财政拨款后才购置了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全省共有24个监测站有消毒剂、隔离警戒带、帐篷、睡袋等应急处置设备,其他监测站则只存储了消毒剂、隔离警戒带等应急处置设备,且由于购置时间较长,多数设备处于过期状态。全省共有6个监测站有解剖镜、显微镜等样品检测设备,但设备均处于密封状态,没有技术人员会使用设备。

支撑体系

多年来,全省在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监测工作开展、工作人员培训等方面,得到了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云南林业调查规划院、云南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南林业大学、成都军区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热带病毒研究所等多家科研、院校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级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在疫病监测、防控、疫情分析等具体监测工作中,也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

为加强对疫源疫病监测应急的科学指导,省林草局组织成立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专家组,专业涵盖动物学、疫病防控、资源监测等领域。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疫情通报会、学术交流等活动,交流相关领域内国内外最新的动态和研究成果,明确我省一定时期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重点区域和内容。同时,省林草局与科研机构定期开展合作项目,开展云南省鸟类重大疫病流行状况等调查研究,在迁徙通道采集候鸟样本进行检测分析。根据检测分析结果,结合相关疫病数据、信息,定期作出我省疫病风险评估。全省先后完成了《云南鸟类迁徙路线》、《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评估报告》、《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分布调查报告》、《云南省野生鸟类禽流感等重大疫病本底调查与防控》等科研项目,为我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宣传教育

全省林草部门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结合野生动物保护科普教育,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防范意识,引导其参与科学监测防控。省林草局专门印制发放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宣传画册;各监测站公布野生动物异常情况举报电话,通过标语、传单、广播、黑板报、宣传册、宣传碑(牌)、短信、标语、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告知公众远离野鸟等野生动物,不捡拾、不接触死亡野生动物,告知动物养殖户尽量减少养殖动物野外放养,减少与野生鸟类混群、共用栖息环境等互传病毒的机会,发现野生动物异常应及时报告等内容,多渠道普及疫病防范意识。此外,针对重大疫情,通过全面宣传发动,落实群防群控。为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全省共出动宣传车300余次,发放《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册》等各类宣传册(单)38960本、布标625条、围裙768条,宣传覆盖人群达30万人次。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省林草局先后编制了《野生动物管控告知书》、《关于在疫情期间做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急处置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印发各地。通过宣传活动,公众保护意识、疫病预防控制意识得到普遍提高。预防控制意识的提高和疫病知识的普及,不仅消除了部分群众的恐慌心理,还有效发动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疫病监测、预防工作之中,达到了群防群治的目的。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21篇

信息报告

市、县(区)林草主管部门是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的信息报告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及其他个人发现林业生态破坏事故或疑似情况时,也应立即向所在地林草主管部门报告。

当地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对报告事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初步核实为林业生态破坏事故时,应采取先期控制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市级林草主管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确认后,按照相关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将情况通报可能受事故影响的相邻市、县(区)。

分级响应

对应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等级,市级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I级、Ⅱ级、Ⅲ级、Ⅳ级。

级响应

接到发生特别重大(I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为应当启动省级I级应急响应的,按程序报省应急指挥部。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省级I级应急响应建议,市应急指挥部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报备。

Ⅱ级响应

接到发生重大(Ⅱ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为应当启动省级Ⅱ级应急响应的,按程序报省应急指挥部。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省级Ⅱ级应急响应建议,市应急指挥部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报备。

Ⅲ级响应

接到发生较大(Ⅲ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报告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为应当启动市级Ⅲ级应急响应的,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决定,并向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报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级响应

接到发生一般(Ⅳ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后,县(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为需要启动县级应急响应的,按程序报县(区)委、县(区)政府决定,由县(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并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由市级林草主管部门向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报备。

县(区)参照省级、市级层级划分,明确本级应急响应分级。

应急处置

发生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报请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初判发生较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Ⅲ级),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初判发生一般(Ⅳ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由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予以支持。

超出属地政府应对能力的突发事件,由上一级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灾害事件,由发生地共同的上一级政府负责应对,或不同的上一级政府共同负责应对。

启动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后,省应急指挥部派出现场处置组,及时赶到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县(区)应急指挥机构先期派出的现场处置组应迅速赶到事发地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市应急指挥机构派出现场处置组,及时赶到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后,县(区)应急指挥机构派出现场处置组,及时赶到事发地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处置组应协同事发地政府、林草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迅速开展调查、清理工作,核实事故的性质、危害和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损失和相关责任等情况,并及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处置措施。

应急响应启动后,必要时可采取相应的现场管制措施或强制性措施等,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守护重点目标。及时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聚众组织者解散队伍和围观人员撤离。对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对正在实施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活动的人员,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根据需要,市、县(区)应急指挥部协调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当地林草、公安、宣传、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力量和物资设备,参与事故现场的调查、清理和处置工作。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组织专门力量及时救治,安抚伤亡人员亲属,处理好相关事宜,确保社会稳定。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市级救灾资金、物资等,必要时申请省级救灾资金、物资等。

通讯联络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22篇

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快速精准处置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程度地降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障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v^森林法》《^v^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甘肃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甘肃省实施〈^v^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甘肃省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金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昌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把“防患于未然”和保障森林生态安全作为灾害应急处置的出发点,加强检疫执法和监测普查,根据本地森林资源状况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特点,科学运用各种防控手段强化监测预警,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对森林资源健康和森林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坚持统一领导,强化责任。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政府、林草主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及森林经营单位等单位按照各自责任各司其职,科学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坚持属地管理,快速处置。按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由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上级政府和林草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按照预案快速反应,迅疾组织力量调配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坚持协同配合,联防联治。按照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推动建立政府、部门间统筹推进、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依法依规认真履职尽责,形成联防联治合力。

灾害分级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范围、性质、危险程度,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4个等级。

特别重大(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1)发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传播或已造成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

(2)首次发现国(境)外新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

(3)首次发现一年内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或发现本地尚无分布的全国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

重大灾害(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1)市域内分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连片成灾面积500亩以上;

(2)甘肃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连片成灾面积5000亩以上;

(3)非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跨市州发生,枝干及根部病虫害连片成灾面积1万亩以上,叶部病虫害、有害植物连片成灾面积在3万亩以上,鼠兔害连片成灾面积30万亩以上;

较大灾害(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1)市域内分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连片成灾面积300亩以上;

(2)甘肃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连片成灾面积2000亩以上;

(3)非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枝干及根部病虫害连片成灾面积5000亩以上,叶部病虫害、有害植物连片成灾面积在2万亩以上,鼠兔害连片成灾面积20万亩以上。

一般灾害(Ⅳ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1)市域内分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连片成灾面积60亩以上;

(2)甘肃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连片成灾面积500亩以上;

(3)非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枝干及根部病虫害连片成灾面积2000亩以上,叶部病虫害、有害植物连片成灾面积在1万亩以上,鼠兔害连片成灾面积15万亩以上。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23篇

?1、给下列加粗的字注音,根据拼音写汉字:

⑴繁衍()吞食()扼制()归咎()

⑵惊yà()水yù()fān()篱斑lán()

2、给下列形似字注音组词:

3、解释下列句子中画线的词语:

⑴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是,这里竟成了斑贝的“天堂”。

始料不及:。

⑵他们*告说,一旦棕树蛇在夏威夷安家落户,该岛的鸟类将在劫难逃。

在劫难逃:。

⑶即使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面对那些适应能力和繁殖能力极强的动植物,人们仍将束手无策。

束手无策:。

⑷一个物种在新的环境中必然遵循物竞天择的法则。

物竞天择:。

⑸即使生态系统中的强者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24篇

事故评价分析

I级、Ⅱ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资源恢复等进行评估,提出防范措施,并向市政府和省级林草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Ⅲ级、Ⅳ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市、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评估,提出防范措施,并向上一级政府和林草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伤亡人员善后

林业生态破坏事故中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处置结束后,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尽快按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资源恢复

资源恢复工作由县(区)林草主管部门组织森林草原经营单位负责实施。对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赃款、赃物,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造成林地及其森林、林木损失的,由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由事故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进行赔偿。同时,组织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恢复生态条件的措施、办法。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25篇

预案修订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评估,符合下列修订情形之一者,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需要重大调整的;

(7)应急防治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市、县(区)政府在风险评估和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分别制定本级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预案演练

全市林草主管部门要结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际和需要,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广泛参与、多方联动、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预案演练,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宣传和培训

全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会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特别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逐步增大专业化防治队伍,定期开展应急防控技能培训,推广新药剂药械、新防治理念和先进实用防治技术,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26篇

金昌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金昌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市林草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林草局、市市场^v^、市气象局为成员单位。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草局分管领导担任。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可增加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确定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指挥Ⅲ、Ⅳ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进行Ⅰ级、Ⅱ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先期现场处置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和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报告生态破坏事故有关情况,当省应急指挥机构到达后汇报并移交应急处置工作。

(2)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应急保障队伍、保障体系,发布预警公告。

(3)审查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评估报告等。

(4)研究、协调、解决林业生态破坏事故预防和应对工作重大事项。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同意,发布林业生态破坏事故预警信息,启动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2)联络协调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及时调配处置灾情所需的资金和物资,督导县(区)做好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4)负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向相关市、县(区)通报情况。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现场处置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草局: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本预案,及时发布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动态监测信息,分析预报结果,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县区政府开展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的处置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的行政区划文本和图件,指导和组织做好安抚伤亡人员亲属,以及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善后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做好林业生态破坏事故Ⅲ级、Ⅳ级应急处置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和卫星综合定位基准服务,提供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地图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空间定位技术、移动端导航和电子地图服务,提供各类遥感和无人机影像监测数据等服务。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会同市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组织制定本预案和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的环境评估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的水土流失的监管及水资源监测和监督工作,并指导实施相应的处置措施。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林草部门处置事故区域中林草、农地交叉地域的矛盾纠纷。

市卫健委:负责林草生态破坏事故受伤人员紧急医学救援、心理疏导干预等工作。

市市场^v^:负责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木材市场的监管工作,协助林草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木制品及野生动植物等非法交易行为;严厉打击倒卖应急物品行为,维护应急区域市场秩序。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和发布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区域的气象信息,提供事故处置期间的天气实况和预报等。

县(区)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县(区)成立相应的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27篇

测算依据

(1)《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规划(2008-2020)》;

(2)《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标准站建设指南》;

(3)《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5-2018);

(4)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和省级监测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5)《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

(6)现行《云南省工程建设设备材料价格信息》;

(7)云南省近年编制的相关可行性研究中使用的技术经济指标;

(8)相关设备价格参考云南省的现行市场价格。

测算说明

(1)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管理总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专项办公室、初级检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设备、办公设备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等建设;

(2)各州市监测管理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监测信息传递、数据库管理系统、传真机、个人防护设备以及其他办公设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建设;

(3)监测站建设费用主要为设备购置费:包括野外监测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及监测信息传递相关设备,样本采集、暂存和消毒设备,个人防护及消毒设备,监测办公等设备的购置;

(4)运行费是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管理总站、州市监测管理站、监测站每年正常运行的费用;

(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取费标准按工程费用的计(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费、招标费等);

(6)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8%计。

测算期限

投资估算期限为2021~2030年,共计10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中长期为2026~2030年。

资金筹措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是国家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养殖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以及物种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需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首先应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投入,地方各级政府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其次要整合各类项目资金,优先进行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保障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第三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内各类科研经费支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研究;第四要积极争取国际组织资金援助、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疫源疫病研究和监测站建设工作。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28篇

编制目的

进一步健全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机制,加强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充分调动和协调各级各方力量,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林业生态破坏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社会秩序,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编制依据

依据《^v^森林法》《^v^突发事件应对法》《^v^野生动物保护法》《^v^自然保护区条例》《^v^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甘肃省实施〈^v^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甘肃省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金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适用范围

在金昌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下列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适用本预案。

(1)破坏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等事故。包括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破坏湿地资源及其生态系统、破坏自然保护地及其生态系统等。

(2)破坏森林、林木事故。包括聚众盗伐、哄抢森林和林木(含幼树)等。

(3)破坏野生动植物事故。包括非法猎捕、杀害国家珍贵或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

(4)林权争议引起的破坏生态设施事故。包括林权争议引发群体性冲突导致的哄抢及毁坏林业生态建设重要设施与设备等。

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防范安全风险、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控制社会影响。

(2)坚持统筹部署,集中处置。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应急资源,协调应急力量,积极做好处置工作。

(3)坚持分级响应,属地管理。按照事故应急响应级别,由市、县(区)政府负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与县(区)政府密切配合,加大协调指导力度。

(4)坚持依法处置,科学应对。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避免次生衍生事件或事态扩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实行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工作机制。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29篇

1 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护生态安全。

编制依据

依据《^v^森林法》《^v^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甘肃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甘肃省实施〈^v^森林法〉办法》《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水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对工作。

工作原则

以生态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属地管理、联防联治的原则,加强监测检疫执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按照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由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相关部门应当与灾害发生地政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应急资源,组织应急力量,积极做好处置工作。

外来和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分级

根据灾害发生的范围、性质、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4个等级。

  特别重大灾害(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传播或已造成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首次发现国(境)外新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首次发现一年内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或发现省内尚无分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

  重大灾害(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我市分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连片成灾面积1000亩以上;甘肃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连片成灾面积5000亩以上;非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跨市(州)发生,枝干及根部病虫害连片成灾面积1万亩以上,叶部病虫害、有害植物连片成灾面积在10万亩以上,鼠(兔)害连片成灾面积50万亩以上。

  较大灾害(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我市分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连片成灾面积300亩以上;甘肃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连片成灾面积2000亩以上;非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跨市(州)发生,枝干及根部病虫害连片成灾面积5000亩以上,叶部病虫害、有害植物连片成灾面积5万亩以上,鼠(兔)害连片成灾面积30万亩以上。

  一般灾害(Ⅳ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我市分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连片成灾面积50亩以上;甘肃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连片成灾面积500亩以上;非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跨市(州)发生,枝干及根部病虫害连片成灾面积在3000亩以上,叶部病虫害、有害植物连片成灾面积在3万亩以上,鼠(兔)害连片成灾面积20万亩以上。

2 组织指挥体系

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天水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协调联系副秘书长和市林草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林草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v^、天水海关、天水火车站、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天水机场、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等单位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可增加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研究、协调、解决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防和应对工作重大事项;研究确定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指挥重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审查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评估报告;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应急保障队伍、保障体系,发布预警公告等。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灾害发生时,组建专家组,根据灾情具体情况评估灾害等级,负责制定应对处置方案,报请市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发布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联络协调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调配处置灾情所需的资金和物资,督导受灾县(区)做好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和公共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林草局报告情况,向相关地区通报情况。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林草局:牵头组织实施本预案,制定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区抗灾救灾措施,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信息,组织统防统治和灾后林业生产恢复。

市应急局:指导协调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区域地图和基础测绘成果,空间定位技术、移动端导航和电子地图服务,各类遥感、无人机影像监测数据等服务。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区域的环境评估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林草局做好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市级防治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灾区公路保通工作,为救灾物资及时、快捷运往灾区提供便利条件。

市农业农村局:协助林草部门开展农林交错地带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区人员病情监测和预防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受伤人员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市市场^v^:负责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处置物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区气象信息,为科学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提供天气预报等服务。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监督邮政快递企业执行国内邮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的有关规定,配合林草部门的检疫机构做好复检工作。

天水火车站:负责优先运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区防灾救灾物资和器械。

天水海关:负责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防止境外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紧急预报预防措施。

天水机场:负责协调保障林业有害生物防灾救灾物资和器械的航空运输。

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负责辖区内的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组织实施统防统治和灾后林业生产恢复,及时发布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情况。

  县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区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3 监测预警

预防体系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划定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充分发挥测报点和基层林业站的作用,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监测机构

县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为监测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对于所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县级林业有害生物检测鉴定机构无法确认和鉴定的,送市级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预警发布

在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测的基础上,各级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可能发生的趋势和危害程度作出预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4应急响应

  信息报告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及所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是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信息报告责任单位,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林业有害生物或疑似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地林草主管部门报告。

灾情发生地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对报告事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初步核实为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应采取先期控制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报告。

县区林草主管部门确认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经现场核实确认后,先向县区政府、市级林草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灾害等级与响应级别,由县区政府、市级林草主管部门再逐级上报。

分级响应

对应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级别,市级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应急响应(Ⅰ级)、重大应急响应(Ⅱ级)、较大应急响应(Ⅲ级)、一般应急响应(Ⅳ级)4个等级。

  Ⅰ级响应

接到发生特别重大(Ⅰ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市级Ⅰ级应急响应建议,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决定,并向省林草局报告。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

接到发生重大(Ⅱ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市级Ⅱ级应急响应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决定。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Ⅲ级响应

接到发生较大(Ⅲ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为需要启动市级Ⅲ级应急响应的,按程序报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

接到发生一般(Ⅳ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后,综合研判认为需要启动市级Ⅳ级应急响应的,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并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县区参照市级层级划分,明确本级应急响应分级。

应急处置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灾害,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初判发生较大灾害,由事发地县(区)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初判发生一般灾害,由事发地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支持。

超出属地政府应对能力的灾害事件,由上一级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灾害事件,由发生地共同的上一级政府负责应对,或不同的上一级政府共同负责应对。

  县(区)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对灾害发生地及周边的林业有害生物进行监测、调查、取样、检验鉴定、检疫封锁、组织除治等,防止灾害扩散,及时报告灾害动态。

启动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组织专家,对灾害事件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县(区)政府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信息发布

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特别重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信息发布;县(区)政府负责较大、一般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信息发布。

应急结束

灾害发生地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确认灾害已经扑灭或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时,由响应启动单位宣布响应结束。应急处置结束后,灾害发生地林草主管部门应继续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

5后期处置

后期评估

Ⅰ级、Ⅱ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灾害发生地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灾害处置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林草局书面报告。

Ⅲ级、Ⅳ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县(区)政府及林草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评估,提出防范措施,并向市政府及市林草局书面报告。

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县(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灾害发生地林草主管部门开展灾后重建与善后处理工作,并进行生态修复。

责任与奖惩

对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应急保障

队伍保障方面:要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检疫机构、预防控制体系、专业技术队伍。通讯保障方面:要加强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确保通讯畅通,建立联动机制。物资保障方面:根据需要和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储备药剂、药械、油料、运输车辆及其他物资。技术保障方面:要及时掌握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开展风险分析、预测,为指挥决策提出应急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经费保障方面:要将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7预案管理

预案修订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评估,符合下列修订情形之一者,应当及时修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在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需要重大调整的;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预案演练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多方力量,开展多形式预案演练。

  宣传培训

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会同应急、宣传、文旅、广电、工信等部门,多形式开展灾害防治的应急宣传和培训工作。

8  附  则

  术语解释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鼠兔、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原产于国(境)外,传入我国后已经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在国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家林草局发布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

甘肃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我省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省林草局发布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

本预案所指“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林草局负责解释。

  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30篇

监测防控体系框架与结构

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的技术路线要点是:首先要进行疫情监测,监测中发现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或疑似疫情的,应当及时处置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报;第二,由省初级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检疫和初步诊断,根据诊断结果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第三,对疫区进行强制封锁,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捕杀、无害化处理和消毒,同时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追溯疫源,并加强效果监测;第四,在一个潜伏期后经验收合格解除封锁。

②科技支撑体系

科技支撑体系承担着初级野生动物样品检测、检疫和动物健康诊疗等功能,开展流行病学基础性研究等工作,为陆生野生动物监测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包括组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专家委员会,指导全省科学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禽流感、非洲猪瘟、炭疽和外来动物疫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初级检测实验室;与科研机构合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疫源疫病进行专项监测研究等。

③宣教体系

建设布局

原则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31篇

1 总  则

 编制目的

为全面做好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防止草原虫灾暴发和扩散,减少经济损失,保护草原资源和草原生态环境,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v^草原法》《草原治虫灭鼠实施规定》《甘肃省实施〈^v^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甘肃省草原条例》《全国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草原蝗虫、草原毛虫、白刺夜蛾、白茨粗角萤叶甲、阔胫萤叶甲、草地螟、苦豆夜蛾、蛴螬等突发性草原虫灾大面积暴发、扩散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灾害的应对工作。

 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防草原虫灾扩散,减轻灾害损失。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由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做好应急防治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与灾害发生地政府密切配合,加大协调指导力度。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防治。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应急资源,协调应急力量,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做好处置工作。

(4)坚持部门协同,联防联治。建立部门间统筹推进、职责明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形成合力。

 灾害分级

根据受灾草原面积和虫害发生程度,由高到低将草原虫灾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4个等级。

 特别重大(Ⅰ级)

连片2000万亩以上草原发生虫灾,或者连片1000万亩以上草原发生虫灾且害虫密度达到防治标准2倍以上。

 重大(Ⅱ级)

连片500万亩以上、200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或者连片250万亩以上、100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且害虫密度达到防治标准2倍以上。

 较大(Ⅲ级)

连片300万亩以上、50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或连片150万亩以上、25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且害虫密度达到防治标准2倍以上。

 一般(Ⅳ级)

连片10万亩以上、30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或连片5万亩以上、15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且害虫密度达到防治标准2倍以上。

防治标准指2021年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印发的《主要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指标》中的草原虫害防治标准。

2 组织指挥体系

 省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指挥机构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甘肃省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林草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市场^v^、兰州铁路局、省气象局、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省林草局分管领导担任。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可增加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省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确定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方案,组织、协调、指挥重大以上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应急保障队伍、保障体系,发布预警公告。

(3)审查批准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评估报告等。

(4)研究、协调、解决草原虫灾预防和应对中的重大事项。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建专家组,根据草原虫灾具体情况评估灾害等级和应急防治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

(2)报请省应急指挥部同意,发布草原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启动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

(3)联络协调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防治工作,提出应急措施建议,负责草原虫灾应急防治设备、药品、车辆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和日常管理。

(4)督导受灾市(州)和县(市、区)落实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措施,组织管理应急专家组和防治队伍,开展草原虫灾应急防治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草原保护技术。

(5)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报告情况,向相关省区市通报情况。

 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省林草局:牵头组织实施本预案,指导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开展草原虫灾损失评估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落实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生产恢复项目。

省公安厅:负责草原虫灾危险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应急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省财政厅:负责会同省林草局筹集安排草原虫灾应急防治资金。

省应急厅: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使用,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参与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修复灾区道路,保障救灾工作运输通畅。

省农业农村厅:协助林草部门开展农田和林草交错区草原虫灾应急防治,组织开展灾后牧业生产恢复,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应急防治工作中受伤人员紧急医学救援、心理疏导干预等。

省市场^v^:负责做好灾区虫灾防治物资市场的监督管理。

省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区气象资料,指导灾区及早采取防治措施。

兰州铁路局:负责保障草原虫灾防治物资和器械的铁路运输。

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协调保障草原虫灾防治物资和器械的航空运输,为草原虫灾飞机防治提供空勤保障。

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农垦系统各场、站草原虫灾防治工作。

 市县草原虫灾应急防治机构

各市(州)、县(市、区)和中农发山丹马场成立相应的应急防治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3 监测预警

 监测体系

各草原技术单位在重点草原区和生态功能区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对草原虫灾进行周密监测。省草原技术单位负责全省草原虫灾监测技术指导,及时分析反映草原虫灾发生趋势和防治情况。

 预警发布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32篇

监测体系

各级草原行政单位依托草原站在重点草原区和生态功能区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对草原虫灾进行周密监测。市草原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全市草原虫灾监测技术指导,及时分析反映草原虫灾发生趋势和防治情况。

预警发布

必要时,市草原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向县区草原虫灾防治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监测信息报告

县区草原虫灾防治指挥机构每年第4季度向市草原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报告第二年草原虫灾发生趋势预测情况,3月底报告当年虫灾中期预测情况,5月底报告虫灾短期预测情况。市草原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及时对预测结果进行核实,统计汇总和综合分析后,向市草原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报告。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33篇

预案修订

市草原虫灾防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评估,符合下列修订情形之一者,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需要重大调整的;

(7)应急防治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市、县政府在风险评估和资源调查的基础分别制定本级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预案演练

应急防治预案编制单位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多方联动、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上年度发生较大以上级别草原虫灾事件的,本年度至少进行1次同类型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预案发生重大调整,需及时按照新的预案开展演练。

宣传培训

市、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负责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草原虫灾的防控水平和处置能力。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34篇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具体要求,以保护学生人身不受伤害为原则,以创造良好的学校及周边环境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改善学校的育人环境和办学环境,确保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苏省淳高高级中学防范非法入侵应急处置预案》。

二、加强领导,建立学校防范非法入侵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x各班班主任德育助理全体体育教师

三、应急处理

发生外来人员非法入侵,立即进入紧急处理顺序:

1、“防范非法入侵应急处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35篇

预案修订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评估,符合下列修订情形之一者,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需要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市(州)、县(市、区)政府在风险评估和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分别制定本级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预案演练

市、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生态事故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业人才队伍,提高防范和处置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宣传培训

市、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要会同应急、公安、广电等部门,多形式开展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处置能力。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36篇

队伍保障

市、县(区)政府及各级林草主管部门按规定建立专业和半专业草原防虫、灭虫队伍,建立统一的预防控制体系,建立高素质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

物资保障

市、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草原防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量的防虫、灭虫器械和药品等物资。因应急防治需要,市应急指挥部可以紧急调运救灾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技术保障

市、县(区)林草主管部门每年提前部署草原虫灾防治工作,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草原检查、指导草原虫灾预测预报和防治准备工作,制定完善草原虫灾防治方案,聘请专家对草原虫灾防治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医疗保障

各级医疗^v^门应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护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医疗救护工作。医疗救护队伍要迅速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采取初步急救措施,稳定伤情、运出危险地带后,转入各医院抢救和治疗。

经费保障

市、县(区)财政部门按规定筹措和安排草原虫灾防治资金和应急资金。

治安保障

草原虫灾突发事件发生后,属地公安机关应迅速对事发现场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草原及其设施的活动。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37篇

编制目的

为全面做好草原虫灾应急防治工作,防止草原虫灾暴发和扩散,减少灾害对农牧民造成的经济损失,保护草原资源和草原生态环境,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v^草原法》《草原治虫灭鼠实施规定》《甘肃省实施〈^v^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甘肃省草原条例》《全国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甘肃省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金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草原蝗虫、草原毛虫、白刺夜蛾、白茨粗角萤叶甲、阔胫萤叶甲、草地螟、苦豆夜蛾、蛴螬等突发性草原虫灾大面积暴发、扩散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灾害的应对工作。

工作原则

坚持以防为主、综合防治。进一步提升草原虫灾监测预警能力,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防虫灾扩散,减轻灾害损失。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由灾害发生地政府做好应急防治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与灾害发生地政府密切配合,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全面做好草原虫灾应急防治的各项工作。

坚持部门协同,联防联治。建立部门间统筹推进、职责明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增强草原虫灾防治快速反应能力。

坚持快速反应、科学防治。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统筹应急资源,协调应急力量,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分级

根据受灾草原面积和虫害发生程度,将草原虫灾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草原虫灾)、Ⅱ级(重大草原虫灾)、Ⅲ级(较大草原虫灾)、Ⅳ级(一般草原虫灾)4个等级。

特别重大草原虫灾(Ⅰ级)

全市500万亩以上草原发生虫灾,或连片250万亩以上草原发生虫灾且害虫密度达到防治标准2倍以上。

重大草原虫灾(Ⅱ级)

全市300万亩以上、50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或连片150万亩以上、25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且害虫密度达到防治标准2倍以上。

较大草原虫灾(Ⅲ级)

全市100万亩以上、30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或连片50万亩以上、15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且害虫密度达到防治标准2倍以上。

一般草原虫灾(Ⅳ级)

全市10万亩以上、10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或连片5万亩以上、50万亩以下草原发生虫灾且害虫密度达到防治标准2倍以上。

草原有害植物防治合同范本 第38篇

规划期限

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规划期为10年(2021~2030年),分近期和中长期两期。即:近期5年(2021~2025年)和中长期5年(2026~2030年)。

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

具体目标

近期目标

(2)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加强宣传教育

组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专家委员会,指导全省科学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建设初级检测实验室,具备初级野生动物样品检测、检疫和动物健康诊疗等功能,开展流行病学基础性研究等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疫源疫病进行专项监测;通过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认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人员培训计划,提高全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队伍的整体素质。近期完成500人次的培训工作。

中长期目标

建成全省较完善和高效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在规划期末完成16个州市监测管理站(含前期完成的10个)和65个监测站的建设(含前期完成的40个),其中,27个国家级监测站(含前期完成的18个)标准化建设和省级监测站38个(含前期完成的22个)建设;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和职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认识和防治意识,巩固和提升全省监测人员的监测防控水平,形成对重大疫病全方位的预防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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