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建设合同范本下载 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项目、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 转包给乙方,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转包期限

转包期为 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转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转包期内,于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转包协议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喷药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无故终止转包协议,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甲方不按转包协议规定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的2%的违约金,并限期1个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转包权。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农村邮递代办通用版合同 (菁华1篇)

企业基本建设合同范本下载 第2篇

第一条 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东至________,西至 ________ ,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 其中,一等地________亩,二等地________亩,三等地________亩,四等地________亩,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 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为_______亩年。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不迟于每年____月三十____日。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均分担。

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1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1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1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1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1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1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v^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v^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户主:(盖章) 代表人:(盖章)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订 承包土地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下西山XX(旱地)

亩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元,计每年元,于每年____月前一次性结清当年的承包费用。若不能按时结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此标的土地若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由甲方全权处理矛盾纠纷。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经营权,不能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不得毁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个人承包土地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土地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 的土地 亩,每亩承包费 元,共计人币 元,承包给乙方。土地四至:

二、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每________年结清一次,在每隔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

四、地上物的处置;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进行*整或其它治理,对原土地上的荒草杂树可以清除,但不对予进行赔偿。承包期满后,原地是*地的,按原有面积归还,原地是坡地的,*整后按实际*整后的亩数进行归还甲方。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对所承包出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经营权,乙方可对承包到的土地进行转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该土地。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土地备案登记一份(暂由甲方保管),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基本建设合同范本下载 第3篇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项目”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本合同项下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 贷款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年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项目财产保险单;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已按第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第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万元。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 账户监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账户监管包括: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开立于_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开立于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条规定的支出

a.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开立于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天的宽限期。

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担保

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 借款人承诺

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______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______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 贷款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与转让

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 保险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的利息。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发生第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 通讯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v^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借款币种:

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限用于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 计划提款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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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季│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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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除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还款来源为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借款方应在第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 序数 │ 年 │ 季 │ 月 ││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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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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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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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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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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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期 ││││││

├────┼────┼────┼────┼────┼─────────┤

│ 第6期 ││││││

├────┼────┼────┼────┼────┼─────────┤

│ 第7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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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期 ││││││

├────┼────┼────┼────┼────┼─────────┤

│ 第9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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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

│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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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期││││││

├────┼────┼────┼────┼────┼─────────┤

│第17期││││││

├────┼────┼────┼────┼────┼─────────┤

│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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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期││││││

├────┼────┼────┼────┼────┼─────────┤

│第20期││││││

└────┴────┴────┴────┴────┴─────────┘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借款方未按第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第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 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 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3)、(4)、(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人:签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v^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XX)民二终第4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东莞市横沥经济发展总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二楼。

法定代表人:朱柱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周广荣,广东中建合展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信华(中国)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镇桥湖路328号。

法定代表人:洪英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洪瑞,北京市中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徐海凌,北京市中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进出口银行。住所地:北京市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羊子林,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许涛,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莅宾,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广东省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站前路92号。

法定代表人:李为民,该公司总经理。

上诉人东莞市横沥经济发展总公司、信华(中国)机械有限公司为与被上诉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原审被告广东省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XX)高经初第36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姜伟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雷继平、王涛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张锐华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1998年8月25日,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与广东省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机械公司)签订(98)进出银(信合)第596号《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约定进出口银行(乙方)同意向广东机械公司(甲方)提供出口卖方信贷额度人民币1亿元,贷款期限18个月;第一年度的利率为5?85%,以后根据当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执行,每季度末月20日之前付息;乙方根据甲方的用款申请发放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专款专用;乙方委托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作为代理行,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甲方应在该代理行开立托管账户,并在该行办理出口合同项下的全部结算业务;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向担保方追索,并对逾期贷款按日万分之四计收利息。双方均在合同上签盖章。

同日,进出口银行与东莞市横沥经济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横沥公司)、信华(中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华公司)分别签订(98)进出银(信保)第483a号和(98)进出银(信保)第483b号保证合同,约定依广东机械公司的请求,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同意向进出口银行提供还款保证,保证范围为(98)进出银(信合)第596号借款合同项下的一切债务(包括到期应还或进出口银行依主合同可提前收回的贷款本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进出口银行为实现上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分别承担70%和30%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还清之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以后,进出口银行和广东机械公司均同意将该笔1亿元贷款直接偿还广东机械公司1997年在进出口银行的贷款。借款合同期满,广东机械公司未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偿还至XX年6月20日。

XX年8月20日,进出口银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机械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亿元,判令横沥公司对广东机械公司应偿还借款本金的7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令信华公司对广东机械公司应偿还借款本金的3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同年11月10日,进出口银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补充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三被告按合同约定的逾期利息率支付自逾期之日至判决执行之日的相应利息。

原审另查明:1997年8月26日,进出口银行与广东机械公司签订(97)进出银(信合)第363号《出口卖方信贷协议》,约定进出口银行同意向广东机械公司提供出口卖方信贷额度人民币1亿元,期限一年,年利率为8?82%。同日,进出口银行与横沥公司、信华公司分别签订(97)进出银(信保)第250号和(97)进出银(信保)第250a号保证合同,约定依广东机械公司的请求,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同意向进出口银行提供还款保证,保证范围为(97)进出银(信合)第363号借款合同项下的一切债务,包括到期应还或进出口银行依主合同可提前收回的贷款本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进出口银行为实现上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分别提供7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成立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还清之日止。(97)进出银(信合)第363号借款合同所涉1亿元资金,已经被广东机械公司使用。借款合同期满,广东机械公司未偿还借款本金。1998年6月2日,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分别致函进出口银行称:愿意继续为广东机械公司在进出口银行的卖方信贷额度贷款提供还款保证,横沥公司承担7000万元的保证,信华公司承担3000万元的保证。此后,即签订了(98)进出银(信保)第483a号和(98)进出银(信保)第483b号保证合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进出口银行与广东机械公司于1998年8月25日所签订的《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及进出口银行分别与横沥公司、信华公司就上述借款合同签订的两份保证合同,均为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案借款用以偿还旧贷,亦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合同有效。广东机械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金,构成违约,应偿还进出口银行借款本金,并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作为保证人应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对广东机械公司的还款承担各自的保证责任。横沥公司辩称借贷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担保构成欺诈一节,因在本案借款合同之前的(97)进出银(信合)第363号《出口卖方信贷协议》中,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同样作为广东机械公司的借款担保人,并分别对借款本金7000万元和30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即前后两笔借款均为同一保证人提供的担保,且保证范围和方式均一致。故即使保证人不知是以新贷还旧贷,亦不足以认定借贷双方构成欺诈。横沥公司的辩称不能成立。进出口银行请求广东机械公司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及保证人横沥公司、信华公司分别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张,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该院依照《^v^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项、《借款合同条例》第四条、第十六条、《^v^担保法》第十八条,《^v^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一、进出口银行与广东机械公司签订的(98)进出银(信合)第596号《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及进出口银行与横沥公司、信华公司签订的(98)进出银(信保)第483a号和(98)进出银(信保)第483b号保证合同有效。二、广东机械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进出口银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亿元及逾期利息(自XX年6月21日起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收逾期利息的规定计算逾期利息)。三、横沥公司对第二项广东机械公司所负债务承担70%的连带清偿责任。四、信华公司对第二项广东机械公司所负债务承担30%的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510 010元。由广东机械公司负担。财产保全费25万元,由广东机械公司负担。

横沥公司、信华公司均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横沥公司上诉称:进出口银行无权要求我公司为广东机械公司借款债务的70%承担担保责任。(1)进出口银行与广东机械公司串通欺诈,骗取我公司提供保证。在进出口银行与借款人广东机械公司签订的《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为保证贷款的专款专用和安全回收,广东机械公司在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开立专用账户,所有款项解入上述专用账户,进出口银行委托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对账户进行监管。我公司与进出口银行就案涉贷款签订保证合同,是以进出口银行与广东机械公司诚信地履行借款合同为基础的,而事实上进出口银行、广东机械公司串通骗取我公司提供担保后并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汇至专户并进行监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v^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八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的规定”和《^v^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公司的担保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再根据《^v^担保法》第三十条“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我公司不应承担保证责任。(2)进出口银行并未履行借款合同义务,我公司不负有担保责任。进出口银行仅凭没有日期的一张借据,称其已向广东机械公司支付1亿元。事实上,1998年8月25日借款合同签订后,进出口银行从未如约将1亿元汇至专用账户,此有银行出具的专用账户资金明细资料为证;广东机械公司亦从未收到进出口银行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1亿元,此有广东机械公司1998年至XX年财务审计报告为证。根据借款合同1亿元贷款汇至专用账户方为到位,而本案中并无任何证据表明1亿元贷款已到位,因此,我公司担保责任并未开始。我公司担保的是1998年8月25日后进出口银行汇至专用账户,在监管下用于出口项目的1亿元当中的7000万元,与旧债无关。进出口银行无权要求我公司对旧债承担责任。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第三项,本案诉讼费由进出口银行承担。其在二审质证时又提出补充上诉意见称:至诉讼时方知1997年8月1亿元借款中的7000万元已被广东机械公司用于偿还其1996年8月从进出口银行所借的7000万元贷款,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并未将此情况告诉我公司,且1996年8月的借款不是我公司担保的,我公司对1997年8月的借款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信华公司上诉称:(1)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进出口银行曾于1998年8月25日与广东机械公司签订一份《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我公司作为该项贷款的担保人,与进出口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承担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担保责任。然而,借款合同签订后,进出口银行并未实际放款,广东机械公司也未按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用途“用于机电产品的出口”专款专用。这表明在上述借贷行为中,进出口银行与广东机械公司没有真实履行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内容缺乏真实性。(2)原审适用法律不当。该借款合同实际为“借新还旧”的信贷行为。原审法院在其判决书中称:“本案借款用以偿还旧贷,亦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合同有效”,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借新还旧”属于违法的、不规范的信贷行为。我公司认为:即使是在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的“即使保证人不知是以新贷还旧贷,亦不足以认定借贷双方构成欺诈”的情况下,进出口银行与广东机械公司的行为起码没有尽到向保证人披露完整、真实的信贷信息的义务,直接损害了我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广东机械公司求偿的权利。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第四项。其在二审质证时又提出补充上诉意见称:至诉讼时方知1997年8月1亿元借款中的7000万元已被广东机械公司用于偿还其1996年8月从进出口银行所借的7000万元贷款,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并未将此情况告诉我公司,且1996年8月的借款不是我公司担保的,我公司对1997年8月的借款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进出口银行答辩称:(1)我行与广东机械公司签订的《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合法、有效。我行与广东机械公司在1998年8月25日签订了《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约定我行向广东机械公司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受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8个月。另1997年8月26日,我行曾与广东机械公司签订《出口卖方信贷协议》,约定我行向广东机械公司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受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一年。由于该笔贷款于1998年8月25日到期,因此,在《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签订后,广东机械公司便将其新贷的这笔贷款用来偿还《出口卖方信贷协议》项下的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在《关于借款合同中有关法律问题的复函》(银办函(1997)320号)中的相关规定:“‘以贷还贷’(或借新还旧)是指贷款人向银行贷款以清偿先前所欠同一银行贷款的行为,新的借款合同只是对原借款合同中贷款期限等合同条款的变更,不能视为新借款合同虚构借款用途、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该行为并未违反《商业银行法》及《贷款通则》等有关金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因此,‘以贷还贷’的借款合同应属有效。”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也认为“以贷还贷”的借款合同有效。因此,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本案借款用以偿还旧贷,亦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合同有效”是十分正确的。(2)我行分别与横沥公司、信华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合法、有效,横沥公司与信华公司应当依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998年8月25日,在我行与广东机械公司签订《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的同时,我行还分别与横沥公司、信华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此两份《保证合同》的内容符合《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在1997年8月26日,我行与广东机械公司签订《出口卖方信贷协议》的同时,我行也分别与横沥公司、信华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此两份《保证合同》的内容同样符合《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由此可见,本案的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在对《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和《出口卖方信贷协议》的保证方式都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也前后相同,前后两个主合同的保证人属于同一保证人,虽然存在“以新还旧”的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v^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是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因此,横沥公司、信华公司作为保证人仍然应当对《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新还旧”的存在不影响两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一审判决认定借贷双方不构成欺诈,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完全正确。而且事实上,横沥公司与雅华公司是在知晓广东机械公司要“以贷还贷”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的。《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及两份《保证合同》签订之前,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分别给我行发来“担保承诺函”,称“愿意继续”为广东机械公司在我行处申请的出口卖方信贷额度贷款,即分别对全部债务的70%和30%承担连带保证。这里的“继续”一词就表明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知晓《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是《出口卖方信贷协议》的承接,而不是一个与《出口卖方信贷协议》无关的新合同。因此,我行认为:依据《担保法》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我行分别与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上述两公司应该对广东机械公司的债务分别承担70%和30%的连带保证责任。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针对两上诉人在二审质证时提出的补充上诉意见,其答辩称:1997年8月1亿元借款中的7000万元并非以贷还贷,两保证人应对1997年8月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广东机械公司未作书面答辩。

二审查明:1998年8月20日,广东机械公司致函进出口银行称:为简化还款手续,提高资金利用率,请将(98)进出银(信合)第596号合同项下1亿元人民币用于归还(97)进出银(信合)第363号合同项下贷款。据此,进出口银行通过财务方式将(98)进出银(信合)第596号合同与(97)进出银(信合)第363号合同作“以贷还贷”处理。

二审另查明:1996年8月19日,进出口银行与广东机械公司签订(96)进出银(信合)第214号《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约定进出口银行同意贷给广东机械公司出口卖方信贷7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自1996年8月起到1997年8月止),年利率为10?98%。当日,进出口银行向广东机械公司发放贷款4000万元。同年10月3日,进出口银行向广东机械公司发放贷款3000万元。

1996年8月19日,进出口银行与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签订(96)进出银(信保)第102号保证合同,约定依广东机械公司的请求,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同意向进出口银行提供还款保证,保证范围为(96)进出银(信合)第214号借款合同项下的一切债务,包括到期应还或进出口银行依主合同可提前收回的贷款本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进出口银行为实现上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成立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还清之日止。

(97)进出银(信合)第363号《出口卖方信贷协议》签订后,进出口银行于1997年8月27日向广东机械公司发放贷款3000万元,并通过财务方式将余下的7000万元贷款与(96)进出银(信合)第214号合同项下的款项作“以贷还贷”处理。广东机械公司对进出口银行已足额发放该笔贷款的事实没有异议。借贷双方对该“以贷还贷”行为未告知两保证人。

本院认为:进出口银行与广东机械公司于1998年8月25日签订的《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有效。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将该笔贷款用于偿还已到期的旧贷款,该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应以此为由认定借款合同无效。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关于借贷双方协商以贷还贷,借款合同应认定无效的上诉理由,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进出口银行依约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广东机械公司未能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对进出口银行构成违约,除应偿还进出口银行借款本金外,还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进出口银行分别与横沥公司、信华公司就上述借款合同签订了两份保证合同,该两份保证合同均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有效。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作为该笔借款的保证人,应否对上述借款承担保证责任,要看其有无法定的免责事由。就进出口银行与广东机械公司订立的(97)进出口银(信合)第363号合同而言,双方协商将该合同项下1亿元贷款中的7000万元用于偿还已到期的旧贷款,而旧贷款的保证人并非新贷款的保证人,进出口银行与广东机械公司又未将此情况通知两保证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v^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作为该笔借款的保证人,对上述借款中的7000万元不应承担保证责任。上述借款中的另3000万元,广东机械公司已按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对该3000万元,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应当按照承诺的担保比例承担保证责任。

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既是进出口银行与广东机械公司之间1998年《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又是进出口银行与广东机械公司之间1997年《出口卖方信贷协议》的保证人,广东机械公司与进出口银行协议以1998年贷款归还了1997年贷款。广东机械公司不履行归还1998年贷款责任,原审判令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时,未对1997年贷款的实际使用状况之基础事实作出认定。二审查明上述1997年1亿元贷款中的7000万元,经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归还了以前的非本案两保证人担保的旧贷款,而此事直至诉讼时两保证人才知晓。因此,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在本案中对7000万元借款不应承担保证责任,对3000万元借款应承担保证责任。因横沥公司承诺对《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和《出口卖方信贷协议》所涉借款均承担70%的连带保证责任,信华公司承诺对《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和《出口卖方信贷协议》所涉借款均承担30%的连带保证责任,故横沥公司应当对本案中的3000万元借款承担70%的连带清偿责任,信华公司应当对本案中的3000万元借款承担30%的连带清偿责任。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关于其在本案中不应承担保证责任的部分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原审判决除对横沥公司和信华公司就《出口卖方信贷协议》所涉借款应否承担保证责任认定有误,判令横沥公司、信华公司对本案所涉1亿元借款分别承担70%和30%的连带清偿责任不当,应予纠正外,其余事实认定基本清楚,适用法律基本正确。本院依照《^v^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XX)高经初第364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二项及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负担部分;

二、变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XX)高经初第364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三项为:东莞市横沥经济发展总公司对广东省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1亿元借款中的3000万元承担70%的连带清偿责任;

三、变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XX)高经初第364号民事判决主文第四项为:信华(中国)机械有限公司对广东省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1亿元借款中的3000万元承担30%的连带清偿责任。

二审案件受理费510 010元,由广东省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负担204 004元,由中国进出口银行负担204 004元,由东莞市横沥经济发展总公司负担51 001元,由信华(中国)机械有限公司负担51 00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姜伟

代理审判员雷继平

代理审判员王涛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张锐华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

借款人:××

企业基本建设合同范本下载 第4篇

果园承包合同书范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v^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 村里的核桃园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果园名称及座落:

果园名称: ;

果园地点:__ ___ ,

土地面积约为_ _亩的土地转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___年。

三、承包价格: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________年一次交纳。

承包金按每亩 元,乙方承包的土地亩数是 亩,共 元,交款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该承包金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地租、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甲方同意将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及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一次性无偿转让给乙方。期满后地面上原来的基础设施:房屋、水井,树木等地上附属物按当时的合理价位折价归还村委,如乙方续包,即按市场的价格优先。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自己发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在乙方承包后,任何

第三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金按每________年一次交纳。

5、乙方在果园的经营期间,如需甲方出面协助的有关事宜,甲方不得推却,应给予协助办理;承包期满,甲方协助对果园承包的续租事宜和手续的办理;

6、甲方与土地所有权人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如林木即按现有地面上的谁投资种植,即补偿谁;但前提是按现有地面上的林木不能改变,如有更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清点后才许可,否则补偿是有理讲不清的。)投资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承包金,甲乙双方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同时按甲乙双方的林木受害的情况补偿;

5、按合同约定的土地承包价格和支付方式交纳承包费。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乙方对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则无效;

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土地流转后的土地承包费、承包费缴纳时限、方式,仍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七、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签订之前涉及到所承包土地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在承包过程中涉及的所承包土地与

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征地补偿及承包金变更

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发包的土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作物及附着物的补偿应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减少的面积以比例减少。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按年限的长短已付承包金总额的10%;

2、承包期间内,应有甲方协助办理的事宜,甲方不给予支持和协助,造成乙方的经营损失,甲方将承担损失的责任;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甲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赔偿数额为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的所有投入。

十、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____县人民法院裁决。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果园承包合同书范文2

甲方:姓名 ,身份证:

乙方:姓名 ,身份证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 的果园 亩承包给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阳历)止。

第三条:承包费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数额:每亩 元,共 亩,计 元。

(二)承包费交款日期:

(三)承包费交款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承包果园的土地使用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3、在承包期间,如果此果园被征用,甲方拥有该果园的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款,若此时果XX在盛果期,甲方将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X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X的结果期。果X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

4、在承包期内,如遇征用此块土地,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赔偿款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买卖、转租、转让果园,否则甲方收回果园,乙方无条件执行。

2、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若想终止合同关系,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合同。

第七条:其它

法律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附表说明。补充规定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果园承包合同书范文3

甲 方:

乙 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v^土地承包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了落实林业生产,发展林果业,开发高效益农田,稳定农户的种植结构,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程序。经甲方群众代表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村北乙方李XX,按规定分得的一期本户承包田自种的梨树10亩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土地四至清楚,无边界纠纷。

一、承包果园的四至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果园四至分别是:东至本村

第二组李XX可耕地边,西至水沟,南至水沟,北至本组生产路。

二、承包果园的期限

总承包期为________年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为:乙方依法享有甲方组土地分配承包资格。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此协议签订后,甲方保证在以后组里土地小调整时该果园所占土地面积,保留乙方原承包资格不变;在组里以后的土地小调整时,依法按照本户土地分配人口扣除果园面积后,再给予土地面积分配的增补或扣除。

2、甲方保证乙方的果园交通便利,排水畅通。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此协议签订后,乙方的果园四周不能影响四邻的种植作物受损。果园四周土地空余3米宽不植树,保障四邻作物生长正常。

2、此协议签订后,乙方拥有土地承包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产品处分权,并有自由植树种类权。

六、其它

1、此协议到期后,在以后组里土地小调整时,在同等条件下,该果园占地面积优先分配给乙方使用管理。

2、此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新的协议条款与原协议效力同等。

3、此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及任何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或终止该协议的履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自觉履行协议条款各项规定,若单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此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捺指印)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杨楼乡曹沟村民委员会留证明一份,方____县杨楼乡中心法律服务所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果园承包通用版合同 (菁华1篇)

企业基本建设合同范本下载 第5篇

内部承包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劳务部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1、承包内容

1、1由乙方承包甲方劳务部,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实行监督管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60000元风险投资款,由乙方向甲方分二次缴纳:________年____月底缴纳30000元,____月底缴纳30000元。

1、 2双方在解除合同或任何情况下的合同终止时,为保证业务的延展性,乙方不能一次性将风险投资款收回,按合同终止当时的业务发展情况,分项计算留存余额。乙方如有需要,可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

1、 3乙方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时缴纳各项税款,由甲方统一向税务部门缴纳。

1、 4甲乙双方合理分工,接单、操作由乙方承包的劳务部负责;出境证明及协调职能部门关系由甲方负责。

1、5甲方如有与乙方承包的劳务部经营的相同业务,必须交由乙方的劳务部经营。

2、费用

2、1费用承担如下:

1、1劳务部使用房屋的房租万元年(由乙方个人承担);

1、2水、电、物管费用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由劳务部承担三分之一;

3、电话875XXXX8183的电话费由劳务部承担(该电话由劳务部专用),电话875XXXX8187的电话费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由劳务部承担三分之一;复印机租金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由劳务部承担三分之一,纸张由各方自行提供。

2、2乙方可报销的费用:

2、1移动通信费:乙方每月500元,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每月100元;

2、2出差费:如在外住宿乙方每晚250元,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每晚150元(该费用超出部分不予报销,不足部分不补贴),出差补贴费每天50元;

2、3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乙方每月100元,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50元,出差以铁路和公共汽车交通为标准,接待客户另行商定;

2、4市场开拓费:按乙方开发的项目_____%提取(限一手单,二手单或三手单不再提取该项费用),如需要出境考察,项目费用另行商定;

2、5招待费:按乙方开发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商定。

3、工资和待遇

3、1甲方每月工资1500元,每月再行发给1500元固定奖。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不变,每月再行发给300元固定奖,该名员工资金以业务量进行考考核,业务量每增加100000元,业务资金上浮500元月。

3、 2养老保险:乙方按每月1500元做为基数交纳,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以1200元做为基数交纳。养老保险单位交纳部分由乙方承包的劳务部自行承担,个人承担部分个人自行负责。

5、6条所涉费用除房租外,均由乙方承包的劳务部开销,如劳务部尚未发生业务,该费用在乙方缴纳的风险投资款中扣除,待发生业务并分配利润后,由乙方再行补足风险投资款。

4、利润分配

劳务部自行开发产生业务后,前一次业务利润分配时间以后一次业务利润产生时为准,甲方分配利润的40%,乙方分配利润的60%;甲方提供的业务,由乙方完成的,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分配利润的60%,乙方分配利润的40%。

5、管理和责任

5、1甲方产生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承包的劳务部无关,因甲方原因给劳务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补偿;乙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或在其它公司运作与甲方公司同样内容的事务。

5、 2乙方帐务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不得私设财务及开立银行帐号,对外收取的费用由甲方统一对外开具收据收取。

6、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等而产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生效及时间

7、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60;

7、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内部承包合同范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建好鞋业商城商铺工程,甲方原将商城d单元工程约5000*方米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等互利、协商一致,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鞋业商城商铺工程d单元

二、工程地址:渝西XX

三、建筑面积:约50002

四、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造价:含价有税费300元2

七、合同工期:总计天数150天,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八、本工程为双包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价需设辅助设施、设备、机具、临设及水电和后勤等均由乙方负责(地板以普通地板、墙体涂料为普通涂料,如有更改,双方另行协商)。

九、双方决算量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量为依据。

十、工程价需材料的试压试验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进行协调和配合试验资料交由甲方统一管理。

一、施工中的具体要求:

1、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金以国家和建设方,甲方的具体要求为标准验收的建设方,监理公司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为准。

2、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安全技术操作堆积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洁,安全措施完善、得当。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其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

3、估算及付款方式:估算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协议签字后,由乙方垫资进场施工基础完工经验收合格____日内支付工程款15万元,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甲方在____日内付足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0%,剩余50%的工程款甲方按国家规定扣除质保金后在半年内付清。

4、工期要求: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或延误工期,如发生以上情况则属违约,乙方应支付甲方总造价违约金10%,而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其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二、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本保证金在甲方第一次拨付工程款时退还给乙方。

三、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真它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并结清全部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内部承包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双方就乙方经营承包曙光路仓库改造工程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任该项目经营承包负责人,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该项目所有开发业务。由乙方自筹资金,以内部承包形式承包经营工程项目的开发、销售,该项目以公司名义开发建设和销售,公司不需出任何资金,也不参与项目运作,项目销售完毕该合同即为终止。该项目的的产权和产生利润都归乙方个人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债权债务。乙方需依法开发项目,依法纳税和应交费用。乙方承担该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经济管理的一切权利和一切责任,负责处理施工、人事安排,验收、结算、内业资料等全部项目工作和及时拨付一切费用(包括报名费、资料费、投标押金、风险押金、开放规费,现场设施、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办公业务费用、人员工资等所有开放费用)。甲方不承担该项目的任何法律责任及债权债务。

2、该项目建筑面积约2500*方米,总资产约400万元,由乙方向甲方按实际项目总资产的%交纳项目管理费,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贰千元,在工程开工时支付壹万元,其他管理费在乙方开始销售房屋至一半时全部付清。甲方提供开发工程项目.办理各项手续的资质、证照和银行帐号,进行双方协调和质量监督及合同管理。

3、乙方必须按法规办好一切必要的手续和按规定组织施工管理。该工程的一切相关文件原件必须报送公司存档,并听从公司监管人员的指导。内业资料必须一式三份按标准做好,并由公司查验合格,最后资料交由公司统一保管。

4、乙方必须自行处理好该项目财务帐目和税务及其他事宜,由乙方财务人员与公司财务人员协调好财务关系,不得给甲方造成麻烦,如出现麻烦由乙方自己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甲方财务人员或其他 人员配合 ,乙方需负责其费用。如果有关部门以后针对该项目要追缴费用或其他处理方式,乙方要负责到底,所有总是有乙方去解决,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在开发和施工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及出现的安全 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不得牵连甲方,甲方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必须在保质期内负责维修工作 及维修费用,并保证在接业主通知后24小时派出维修人员勘测维修现场,作出维修安排。

6、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主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果树承包合同通用版 (菁华1篇)

企业基本建设合同范本下载 第6篇

一、果园土地四至范围:

二、承包期限________年,止。

三、年承包金额: ,________年共计人民币 (:元)。

四、付款方式: 甲方开收据给乙方收执。

五、约定条款:

1、合同期内甲方集体按果园土地面积所收费用由 乙方经营所需需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2、合同期内若因承包产生纠纷,由甲方承担排除责任,确保乙方经营。

3、承包期内,乙方经营自主,管理收益。但合同期最后________年,乙方收果后不得修砍果X,将果X无条件交还甲方,果X自然死亡,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合同期内若甲方或乙方不测亡故则由法定继承人履行本合同。

5、合同期内若国家依法征用本果园土地,土地补偿费归 ;补偿费归。若临时占地所给复耕费归乙方所有,乙方已交甲方需尚未到期的承包款甲乙双方重新核计由甲方退还乙方。固定设施补偿费谁投资归谁所有。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自觉履行,若违约,违约金 元整( 元),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及代书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书单位:新安法律服务所 经办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果园承包合同阅读 发包方(甲方):____市吾山镇杜家蒯沟村委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v^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 村里的核桃园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果园名称及座落: 果园名称: ; 果园地点:__ ___ , 土地面积约为__亩的土地转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___年。

三、承包价格: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年一次交纳。

承包金按每亩 元,乙方承包的土地亩数是 亩,共 元,交款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该承包金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地租、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甲方同意将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及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一次性无偿转让给乙方。期满后地面上原来的基础设施:房屋、水井,树木等地上附属物按当时的合理价位折价归还村委,如乙方续包,即按市场的价格优先。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自己发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在乙方承包后,任何

第三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金按每年一次交纳。

5、乙方在果园的经营期间,如需甲方出面协助的有关事宜,甲方不得推却,应给予协助办理;承包期满,甲方协助对果园承包的续租事宜和手续的办理;

6、甲方与土地所有权人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如林木即按现有地面上的谁投资种植,即补偿谁;但前提是按现有地面上的林木不能改变,如有更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清点后才许可,否则补偿是有理讲不清的。)投资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承包金,甲乙双方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同时按甲乙双方的林木受害的情况补偿;

5、按合同约定的土地承包价格和支付方式交纳承包费。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乙方对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则无效;

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土地流转后的土地承包费、承包费缴纳时限、方式,仍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七、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签订之前涉及到所承包土地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在承包过程中涉及的所承包土地与

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征地补偿及承包金变更 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发包的土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作物及附着物的补偿应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减少的面积以比例减少。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按年限的长短已付承包金总额的10%;

2、承包期间内,应有甲方协助办理的事宜,甲方不给予支持和协助,造成乙方的经营损失,甲方将承担损失的责任;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甲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赔偿数额为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的所有投入。

十、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____县人民法院裁决。 十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发包方):________年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年 乙方(承包方): 农村果园承包合同参考 甲方:姓名 ,身份证: 乙方:姓名 ,身份证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 的果园 亩承包给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阳历)止。

第三条:承包费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数额:每亩 元,共 亩,计 元。

(二)承包费交款日期:

(三)承包费交款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承包果园的土地使用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3、在承包期间,如果此果园被征用,甲方拥有该果园的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款,若此时果XX在盛果期,甲方将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X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X的结果期。果X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

4、在承包期内,如遇征用此块土地,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赔偿款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买卖、转租、转让果园,否则甲方收回果园,乙方无条件执行。

2、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若想终止合同关系,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合同。

第七条:其它 法律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附表说明。补充规定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果园承包通用版合同书 (菁华1篇)

企业基本建设合同范本下载 第7篇

网站建设流程图

第二步:关键词挖掘及分析,搜索引擎,确定你要做的词,然后进行分析,如:学车,搜索学车,就会出现(金花工具)下面举个例子:学车

   学车价格:学车费用一般多少钱学车要多少钱学费

   学车步骤:学车流程步骤-学车流程-学车报名流程步骤

   学车咨询:学车哪个驾校最靠谱-学车学自动挡和手动挡哪个好

   学车宝典:学车宝典免费下载2021-学车科目一考试题

1.关键词分析:分析我们要做那些关键词首先过滤删除不符合定位的关键词,

2.关键词分类,把同义词,相同意思的词放在一起,层级词进行分类,

3.关键词流量:关键词流量,关键词搜索指数以及需求指数

4.关键词有效性:符合定位,能形成转化,能获得更多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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