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共7篇)

山崖发表网合同范本2023-01-11 18:37:20104

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第1篇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设计”条款,是区别于传统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重要条款。2020版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件》第五条“设计”项下又细分为下列6款:

第款“承包人的设计义务”,包括设计义务的一般要求、对设计人员的要求,以及法律和标准的变化;第款“承包人文件审查”,涉及设计成果的审查程序、审查期限、审查意见及其处理;第款“培训”、第款“竣工文件”、第款“操作和维修手册”和第款“承包人文件错误”。

与之相对比,2011版示范文本将相应内容规定在第5条“技术与设计”中,其中列明的内容有:第款“生产工艺技术与建筑设计方案”,包含按照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技术设计方案的两种情形;第款“设计”,分别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对设计工作和成果的义务,并将遵守规范标准、操作维修手册、设计文件提交份数与时间、设计文件缺陷的修复等内容纳入该款;以及第款“设计阶段审查”,涉及设计阶段审查工作的组织安排、审查程序、审查结果及对被审查设计成果的修改完善、操作维修人员培训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

2012版总承包招标标准文件第五条“设计“下设7款,分别是:第款“承包人设计义务”,包含设计义务的一般要求、法律和标准变化;第款“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第款“设计审查”;第款“培训”;第款“竣工文件”;第款“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第款“承包人文件错误”。

FIDIC黄皮书和银皮书第5条“设计”项下则分为8款:第款“设计义务一般要求”、第款“承包人文件”、第款“承包人的承诺”、第款“技术标准和规定”、第款“培训”、第款“竣工文件”、第款“操作与维修手册”和第款“设计错误”。

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第2篇

鉴于设计合同以及设计成果的特殊性,体现在违约责任条款的安排上也具有有别于其他合同的特殊性。例如,在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中就规定,在设计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该条款的约定实际上也是体现了设计人员的智力付出和设计成果无法回复原状的特点。

了解完设计合同的特点后,我们还应当了解在何种情况下设计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笔者在查阅相关案例后,发现在下述情况下,设计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时,设计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但如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取得资质,应认定有履约资格和能力,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参考“浙江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临安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临安市交通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上诉案”);

项目应当招标而未招标时,设计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参考“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但仍需注意的是,合同无效并不等于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款项,最高院在“嘉珀设计工程顾问(香港)有限公司、和昌(十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认为设计单位不具备资质签订的设计合同无效,但该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对设计成果支付相应对价。

同样在“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安徽圣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中,最高院指出:09号合同所约定的“圣来·阳光城”项目为商品住宅,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依据《^v^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而该合同的签订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无效,圣来公司和瑞林公司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对于无效后的责任承担,依据《^v^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因09号合同的标的属于特定的智力成果,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无法适用双方返还的处理原则,只能折价补偿。设计合同无效,如果已经实际履行的,设计成果无法返还,应当折价补偿,补偿标准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结合双方对合同无效的过错予以酌定。本案中,双方未依法进行招投标,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法院酌定双方各半承担责任。

笔者在整理案例的过程中试图将设计合同纠纷分为四大类,分别是设计成果交付纠纷、设计费支付纠纷、设计损失赔偿纠纷、以及设计合同解除纠纷。

设计成果交付纠纷争议主要集中在设计成果交付时间以及确认设计方案是否完成上。在“大连慧昌海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大连港口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最高院认为合同内容重大变更,逾期后合理期间交付不认定违约。该项主要体现了前文所述的“设计合同的履行具有特殊性”的特点。

在“北京维拓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山东铭洲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中,最高院认为设计方案是否完成,并非都要通过鉴定确定,在凭相关证据综合判断即可得出结论的前提下并非必须进行鉴定,法院通过比对两个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得出结论系其基于证据审核所作出的事实认定,肯定了二审法院的做法。

设计费支付纠纷案例中,“廊坊市新商博国贸城投资有限公司、池灿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最高院指出放弃项目不影响设计费的支付,这也体现了前文所说的的设计人员的智力劳动一旦付出就无法回复原状,无法返还的特性。

在“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深圳市维业装饰集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安市路通路桥投资有限公司、泰安市恒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审查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具体到本案,当事人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形式的设计合同。依据委托设计书的内容,也不能认定瀚海公司与维业山东分公司之间存在设计合同关系。该委托设计书仅是瀚海公司的单方意思表示,是其单方发出的一种指令,不是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设计合同。维业山东分公司、维业公司与瀚海公司之间既未订立设计合同,也没有履行过设计合同,完成的设计成果也没有交付给瀚海公司,因此对维业山东分公司、维业公司向瀚海公司主张支付设计费的请求,不予支持。但双方之间存在设计合同关系并已实际履行。因此,香港恒生公司应承担支付600万元设计费的付款责任。

设计损失赔偿纠纷涉及的案例中,最高院在 “成都创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认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造成的损失设计单位不负责赔偿。

“邵东县金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华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最高院指出华越义乌分公司在未取得正式规划设计条件的情况下就制作出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在规划设计方案文本未获审批通过情况下就制作项目施工图;金旺房地产公司未按期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在明知华越义乌分公司制作的规划设计方案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划设计要求的情况下,未采取协商及补助措施,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对于损失的发生和扩大均有一定责任。原审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的损失,并无不当。

设计合同解除纠纷实际上判断的是设计合同解除后设计费的支付问题,“ 福建华景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法院认为,设计合同解除的,不需要按原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但是使用设计成果的应当支付部分设计费。“浙江博道设计有限公司与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中,浙江高院认为,“基于设计合同的特殊性质,干览镇政府有权随时解除设计合同,但应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

在梳理上述案例过程中,笔者发现设计合同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不管是解除权利设置上还是损失赔偿的审定上都有别于其他合同。故在企业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及履行过程中,可以从下述几点防控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设计合同签订前,应当审查设计单位资质,并依法完成招投标手续,防止合同被认定无效。

设计合同履行过程应当遵循设计条件、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流程,建议在设计合同中对设计的流程及审查程序进行详细约定,按照节点支付设计费,明确审批义务。

设置特殊条款,明确在因设计人的原因终止设计合同时,委托人返还设计人设计的全部文件,同时设计人放弃要求委托人支付设计费的权利。

明确因设计文件导致的设计缺陷,设计人赔偿损失的范围。

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第3篇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电子邮箱:

双方就委托设计制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和要求

1、企业标志(logo)

数量:

要求:

2、企业商标

数量:三个

要求:

第一个:“字号”文字造型;

第二个:“字号”加图案;

第三个:图案。

二、费用:

1、设计(含税)总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此费用不含甲方申请商标注册费用,及不含与商标注册相关的所有费用。

2、乙方提供设计电子版,商标及标志的打印与制作不在本合同范围之内。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即人民币RMB元(大写:

元整)。

2、项目设计完成经甲方认可确认后10天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RMB元

(大写:元整),乙方在收到款项的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可用于设计、打印、制作的正式设计稿电子版。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四、流程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设计初稿。

设计初稿要求:每一个设计任务不少于三个设计方案(初稿)。

2、甲方如提出修订意见,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修订并提供给甲方。

甲方可以多次提出修订意见。

3、如双方无法就设计初稿达成一致,则甲方有权放弃此次设计,此时:

1)设计初稿的著作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作任何商业使用,亦不得修订使用。

2)甲方应按合同总费用的%向乙方支付补偿(补偿金额)。该补偿金额与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不一致的,按多退少补处理,甲方无需再支付其它费用。

4、双方对设计初稿达成一致后,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期限提供正式设计稿电子版。

5、甲方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设计费用后,方可取得设计稿的全部著作权与使用权;未按约定付清合同款项前,甲方不得作任何商业使用。

6、甲方指定接受设计稿的电子邮箱: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设计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甲方须积极地对乙方提供的设计进行审核,审稿时间不得超出三个工作日(从乙方提交设计稿的次日开始计算)。三个工作日后没有明确回复的,乙方视为甲方对方案认可。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2、如甲方在申请商标注册期间,由于设计问题,影响甲方注册,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稿设计,配合甲方商标成功注册。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其作品著作权即刻转让给甲方(但乙方保留作品署名权)。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v^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交稿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传真件、复印件同样有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本合同签订地(市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第4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 托 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v^广告法》、《^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的广告制作,达成如下制作协议:

第一部分 制作项目

第二条 广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制作要求

第五条 甲方要求乙方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及审批等相应手续。

第三部分 制作周期

第七条 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__________天,验收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条 该广告工程总费用为:__________。

第四部分 验收

第九条 制作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完成验收,超过三日,视为验收完毕。

第五部分 付款方式

第十条 甲方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_____;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十一条 验收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所有费用,即RMB¥____;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六部分 违约

第十二条 甲方在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时,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的违约金,直至付清合同的应付款项.延期时间超过15日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广告的广告发布,保留起诉权,直至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的各项要求按期制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制作时间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甲方有责任确保自行制作或所提供的委托乙方制作的文字、图片等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条款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广告内容审查说明),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凡涉及如下产品类别:农药、图书或期刊、化妆品、食品、保健补品、医疗器械、医疗、房地产、专利、兽药的,甲方须提交营业执照和审批证明。

第十五条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字样、图案负责做好材料采购及设备进场,保质保量,按合约期限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办理工程结算,配合甲方接受工程验收。

第七部分 其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应共同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第十七条 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第5篇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v^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资估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进度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设计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签约合同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副本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设计人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盖章)设计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识别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第6篇

单位级别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与设计人(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

1、《^v^合同法》、《^v^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见附件一。

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见附件二。

第二条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投资,双方相互提交的设计资料与设计文件。

1、设计内容涵盖甲方委托的该工程项目及项目中应包括的各专业,具体内容应以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中标标书、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为准,如有需要补充的内容或仍有选择余地的问题,如结构形式、工艺、施工方法对设计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约定。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见附表一,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详见附表二,设计阶段、规模、投资见附表三。

第三条设计收费及支付办法

3、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超出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的,设计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三分之一的赶工费,赶工费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表三。本合同签订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设计费。

5、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拨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6、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按设计概算确定的设计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7、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8、设计周期超过12个月时,设计人与发包人可根据不同阶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设计费付款次数,金额与时间另行约定。

9、工程设计费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间的风洞试验费用、幕墙检测费用、设计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时发生的必要试验费用及其发生的各种设计审查费用。

10、钢结构工程加工详图和各类幕墙详图均由钢结构加工单位和专业公司负责完成。

第四条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如期向设计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发包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设计人工程设计合同定金、工程设计费和约定的赶工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如需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

(5)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情况下,发包人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设计人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或派赴施工现场的设计人员时,应向设计人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设计人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担;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上述费用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2、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文件份数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在其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负责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

第五条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属设计人所有,发包人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保护内容应包括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有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第六条设计变更与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设计人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返工前发包人要按实际返工工日向设计人支付费用或出具支付返工费用具体金额承诺,每人每工日按壹千元计算。如因上述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3款执行,结清已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终止本合同关系,重新签订合同。

2、由于发包人提交设计所需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发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发包人从应付设计费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设计人按应付该阶段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后继阶段工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建、缓建,发包人在事件发生之日后15日内按4条款向设计人结算设计费。

4、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发包人向设计人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5、由于设计人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设计人应从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减收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6、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的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赔偿发包人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依据质量事故鉴定机构所确定的事故责任度进行,也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7、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设计人不返还定金,且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设计费;设计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第七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起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授权委托文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本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负责将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备案,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不全时,发包人应提供齐全;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办理公证。

3、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4、因发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该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该设计阶段超过一半时,发包人应支付该设计阶段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7、3款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5、本合同以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终止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及双方承诺的往来电报、电传、传真、会议记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份,甲方执副本_______份,乙方执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门________份备案,需公证或投保时可适当增加副本。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设计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第7篇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v^合同法》《^v^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建筑面积

(m2)

初步设计

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资料及文件名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资料及文件名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帐 号:

银 行 帐 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 证 意 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

经 办 人:

备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鉴 证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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