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精选19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3-01-08 18:33:59146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一篇

对照《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上位法组织完善市本级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文件,建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针对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指导其他农村地区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就近就地利用或者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制定市本级的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运行规范,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加强监督管理。

按照《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分解落实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任务层层压实,落实到街镇、社区以及各个垃圾分类责任主体,持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宣传教育、监督考核以及执法检查等工作。注重设施落地,在建设工程审批环节,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纳入总平图,避免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再实施改造。将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的有关内容,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每年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垃圾处理技术的进展,建立动态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并向社会公布。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建立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如净菜进城、限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塑料制品、光盘行动等。编制禁止和限制采购的一次性办公用品目录,提倡绿色办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考核和评估标准体系,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业务活动进行综合评估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根据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的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和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增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探索建立立法后评估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立法后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水平。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二篇

市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率达到100%;公众知晓率达到98%;参与率达到80%;分类投放正确率达到80%。

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率达到80%;公众知晓率达到80%;参与率达到50%。

表2-7南宁市城乡生活垃圾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市区建成区

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率

100%

80%

生活垃圾分类公众知晓率

98%

80%

生活垃圾分类公众参与率

80%

50%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

80%

注:1.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率:规划范围内,按照规定的频率开展上门入户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户数占居民总户数的比例。

2.生活垃圾分类公众知晓率:对一定区域进行抽样调查,知晓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人口数占调查居民总人口数的比例。

3.生活垃圾分类公众参与率:对一定区域进行抽样调查,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人口数占调查居民总人口数的比例。

4.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对一定区域进行抽样调查,垃圾源头分类并正确投放的居民数量占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居民数量的比例。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三篇

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物业管理、村容村貌、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党的建设、基层治理、文化科普等方面工作开展合作共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和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相结合,切实把__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科学设计谋划,学习借鉴示范城市的成熟经验,严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个环节,从易到难,循序渐进;扩大立体宣传,综合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平台,广泛开展群众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工作;严格考核标准,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明确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

调动广大居民的参与性和创造性,开展居民自治章程的宣传动员与协商拟订工作,有效促进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共同缔造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开展家园建设共谋划活动,制定建立健全社区事务共商机制的实施意见,打造共同缔造社会治理模式。建立联动机制,推动社区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志愿者、社区居民等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垃圾分类身边事。坚持发展共建,破解治理难题。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共参与、人人争当志愿者、家园建设共点评等一系列基层社区创建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共同缔造工作,倡导绿色、生态的生活方式,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幸福生活。探索打造“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新模式,即“以社区、物业、志愿者、居民为实施主体+政府日常监督”的新模式,共建共治共享打造垃圾分类“共同缔造”新时尚。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四篇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围绕南宁市、经开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以提升干部职工满意率、知晓率和参与率为目标,重点围绕源头减量、绿色低碳、提升分类准备率等进行广泛宣传,结合相关主题活动,确保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每季有主题、每月有重点”,引领干部职工精确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参与率、投放准确率。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各级党组织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党员及干部教育培训课程,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融入“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内容。三是开展志愿活动。结合党员志愿者活动、创城创卫工作等,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及源头减量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贯彻落实“五个一”,即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营造“志愿者示范先行,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五篇

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各沿街商铺、重点路段和企业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制定检查计划,建立日常执法检查制度,采取检查巡视模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生活垃圾混投混扔、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工作。

针对辖区内的餐饮门店,需开展商铺“一户一档”精细化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机制,做好管理与执法的有效衔接。执法采取“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执法处罚”的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

针对辖区内的企业,由城管协同辖区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对辖区企业进行全方位的“体检”,规范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各企业负责人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提高负责人分类意识,要求企业负责人对员工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培训,确保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针对辖区内的居民在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秉承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引导,广泛宣传,争取市民的理解与支持,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六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四家班子合力抓,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别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深化改革任务、政府工作报告、立法重点保障、重点提案调研的工作内容,形成四家班子合力抓的工作格局。部门统筹协力抓,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各县(市、区)属地责任,践行“管行业必须管分类”的工作思路。五级联动齐心抓,建立了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责任主体单位五级联动机制,层层抓落实。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标准体系,编制了《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专项规划》,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操作规程》等标准性文件。建全考评机制,完善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日检查反馈、月考核通报、季点评小结、年结果总评制度,连续四年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市、区两级绩效考核体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测评体系。实行奖惩激励机制,2020年对生活垃圾分类考评排名前两位的城区(开发区)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建立了生态补偿制度和管理责任人奖惩机制,增强部门和管理责任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内生动力。

三是强化政策保障。出台系列配套文件,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框架,印发《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等60多份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强化法治保障,《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0年8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配套制定了《南宁市生活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实施细则》等文件。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七篇

一是通过科学指导,规范各个场所分类投放行为。指导各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设置垃圾投放点、接驳点、收集点,督促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主体按照数量充足、设施完善、标识规范的要求采购垃圾收集容器,有效补齐前端分类投放设施短板。

二是通过硬件升级,配齐分类收运作业设施。配置四分类专用车辆,目前,南宁市主城区共配置厨余垃圾运输车158辆、可回收物运输车36辆、有害垃圾运输车19辆、其他垃圾清运车1691辆;建设了可回收物分拣中心6个、有害垃圾暂存点10个、其他垃圾转运站56座,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计量、中转、贮存等功能。

三是通过路径优化,实现分类收运流程再造。可回收物实行预约收集,有害垃圾实行分区域分时段收运,厨余垃圾实行专车专运,其他垃圾实行日产日清的收运模式。

四是通过设施落地,增强终端处理能力。按照集中+就地就近处理的原则布局终端处理设施,目前具备日处理能力3135吨的其他垃圾处理终端,日处理能力1120吨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日分拣、消纳能力2500吨的可回收物资源利用企业,日处理能力125吨的大件垃圾处理中心,日消纳能力530吨有害垃圾企业。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厂、有机垃圾处理厂一期将于2021年底前建成投产,建成后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将分别提升至5385吨和1720吨。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八篇

县(市、区)之间,街道(乡镇)之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结对子”活动,通过横向交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相互借鉴学习,共同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积极引导各分类主体按照物业小区帮扶物业小区、商业企业帮扶商业企业、学校帮扶学校等进行1对1帮扶,通过开展互比、互学、互看、互评,学先进、找差距,补短板、亮家底,合力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层社区与执法部门开展结对共建,通过社区自治、协同合作,创新性地探索开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路径,提升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生活环境,共同建设美丽家园。志愿服务队与社区共驻共建,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管理工作,真正服务于社区居民。社会组织与街道和社区结成对子,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策划组织、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让更多的人知道分类,更多的人参与分类,共同保护、建设美丽家园。引导已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提升的小区,将更换的设施设备捐赠给三无小区及有特殊困难的小区进行循环再利用,切实帮助有需要的小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从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均衡发展。

组织机关党支部对基层社区实施帮扶,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协助、帮助社区志愿者、物业工作人员做好守桶工作,让生活垃圾分类践行到工作中、延伸到生活中、落实在服务里。通过党建联盟结对,将“结对共建”模式运用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帮互赢的共驻共建工作格局,通过党建引领、结对共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员、干部、社区志愿者与物业代表等共同参与共建活动。依托“1+N”结对宣传模式,党员志愿者现场认领包干宣传对象,结对成功后将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逐户上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并进行分类指导,推进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九篇

设立日常管理机构,充实专职人员,保障人员的稳定。同时,注意专业性、针对性、持续性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才的培养与储备,以应对不断深化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需求。支持政府机构与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之间开展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的广泛深度合作,构建贯穿整个产学研合作链条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重视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组织编写面向社会各层次的科普读物。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经营者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相关知识培训,建立并不断壮大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基层队伍和组织。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用重要的先进的人物引导社会正面舆论,促进全社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十篇

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减量的示范工作,逐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体系建设。根据当地经济条件、中端收运、终端处置设施能力等因素,统筹县(市、区)、乡镇、村、屯四级设施和服务,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投放模式。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和处理设施统筹,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村级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合理规划建设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明确各类垃圾的处理流向,杜绝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到2025年,基本实现95%以上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运和处理处置。

规划到2022年底前,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分别建成运营至少1个利用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处理厨余垃圾的小型处理设施。到2022年底前,打造隆安县全县域范围采用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处理厨余垃圾的先行县。到2025年,形成以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为主要处理工艺的厨余垃圾处理体系,设施建设运行稳定安全,满足农村厨余垃圾处理需求。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十一篇

进一步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市、县、区(开发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抓紧落实行动计划内容,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任务属地落实,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要坚持管理重心下移,夯实街镇工作基础,充分调动社区资源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基层党组织等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中的作用。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十二篇

按照以城带乡、城乡一盘棋的思路,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相结合,建立市、县、乡镇、村、屯五级联动,形成“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分类模式。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市、县、乡镇、村、屯五级管理考核制度,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全民参与。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人员队伍,着力打造生活垃圾分类三支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探索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费政策,综合考虑南宁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有效缓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财政负担。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处理差别化收费政策,对外运和就地处理、分类投放和混合投放的生活垃圾实行差别化收费。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差别化收费政策宣传,提高差别化收费政策的知晓率,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研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考核制度,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措施,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绩效考核的内容,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和成效纳入美丽乡村、文明村镇等文明卫生创建活动的评选标准,提高责任主体的重视程度。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和奖惩机制纳入村规民约,组织、指导和督促本村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配合做好本村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工作,规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十三篇

1.生活垃圾清运量预测。

生活垃圾清运量的预测是根据生活垃圾清运现状,结合对历史生活垃圾清运量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推算出未来某一时间点的生活垃圾清运量,主要预测方法为一元线性回归法、年增长率法和人均产生量法。

根据南宁市实际情况,本规划采用年增长率法进行预测,即设定生活垃圾清运量每年按照一定的比率进行增长,南宁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增长率按历年生活垃圾清运量平均增长率计,并根据年增长率法对南宁市未来生活垃圾清运量进行预测,预测方法如下:

Q = Q0•〔1+ a〕t

其中:Q0——基准年垃圾产生量;

a——统计周期内的平均年增长率;

t——预测周期数(年)。

以南宁市2016—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清运量为基础,测算出2025年,南宁市城乡生活垃圾环卫清运量(进入环卫系统)为吨/日,其中城区和县城分别为吨/日、吨/日,具体如下表2-2、2-3所示。

生活垃圾清运量:即生活垃圾环卫清运量的简称,是指通过传统的环卫系统收集和统计的生活垃圾量,主要包括家庭和其他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清运量。

表2-2 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生活垃圾环卫清运量预测(吨/日)

2022年生活垃圾清运量

(吨/日)

2025年生活垃圾清运量

(吨/日)

兴宁区

江南区

青秀区

西乡塘区

邕宁区

良庆区

武鸣区

高新区

经开区

广西-东盟经开区

表2-3 南宁市各县生活垃圾环卫清运量预测(吨/日)

2022年生活垃圾清运量(吨/日)

2025年生活垃圾清运量(吨/日)

横州市

宾阳县

上林县

马山县

隆安县

2.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量预测。

根据对我国其他城市生活垃圾成分的调研,以及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的调研数据,规划至2022年,全市城区范围内的可回收物分出比例为27%,有害垃圾分出比例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6%,厨余垃圾分出率为15%;至2025年,全市城区范围内的可回收物分出比例为27%,有害垃圾分出比例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厨余垃圾分出率为20%。

各项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家庭厨余垃圾清运量+餐厨垃圾清运量+可回收物清运量)/(生活垃圾总量2)

厨余垃圾分出率=(家庭厨余垃圾清运量+餐厨垃圾清运量)/(生活垃圾清运量+餐厨垃圾清运量)

各城区、开发区不同类别生活垃圾清运量分类预测如下表2-4所示。

表2-4 南宁市2022年各城区、开发区生活垃圾清运量分类预测(吨/日)

厨余垃圾

生活垃圾环卫清运量

生活垃圾总量(含可回收物及餐厨)

家庭厨余

兴宁区

江南区

青秀区

西乡塘区

邕宁区

良庆区

武鸣区

高新区

经开区

广西-东盟经开区

2生活垃圾总量=生活垃圾清运量+可回收物清运量+餐厨垃圾清运量。

表2-5 南宁市2025年各城区、开发区生活垃圾清运量分类预测(吨/日)

厨余垃圾

其他垃圾

生活垃圾环卫清运量

生活垃圾总量(含可回收物及餐厨)

家庭厨余

餐厨垃圾

兴宁区

江南区

青秀区

西乡塘区

邕宁区

良庆区

武鸣区

高新区

经开区

广西-东盟经开区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十四篇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标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生活垃圾。金凯街道办公室区域、电梯口及会议室配置两分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收集容器;五楼、六楼卫生间公共区域配置四分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垃圾收集容器;五楼办证大厅配置三分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垃圾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应按规定分类,投放至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内,各相关部门应保持生活垃圾投放点及收集容器干净整洁,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存在破损、标识不清晰不规范,统一报送至街道办垃圾分类督导员,党政综合办公室将对不规范、不清晰的投放设施或分类标识进行更换。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十五篇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既是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又是体现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的窗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关系着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建设,中央和地方加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开展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推进一体化环卫管理、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提高运行监管和资金保障等一系列工作。

__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16年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提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20年9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生活垃圾分类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要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理念,分类指导,加强全链条管理。”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普及率和处理水平,是“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举措。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是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金融、信息的中心。南宁位于广西的西南部,毗邻粤港澳,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是连接东南沿海与西南内陆的重要枢纽,也是西部唯一的沿海省会城市。同时是国家级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核心城市,拥有沿海城市待遇和税收等多项优惠待遇。2004年起,“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并每年举办一次,使南宁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城市之一。

作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南宁市需要在2035年前全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本规划依据《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南宁市“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思路,提出“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是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工作指引。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十六篇

“十四五”期间,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的重点项目总投资约万元,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即源头分类投放环节65555万元,中端分类收运环节万元,末端分类处置环节394661万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5000万元。

其中,南宁市建成区总投资约万元,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即源头分类投放环节33600万元,中端分类收运环节万元,末端分类处置环节240461万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5000万元,详见下表4-1。

南宁市县(市、区)总投资约235955万元,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即源头分类投放环节31955万元,中端分类收运环节49800万元,末端分类处置环节154200万元,详见下表4-2。

表4-1 南宁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投资估算(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5805

前端分类投放

5600

33600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投放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5600

2022-2025

33600

改造南宁市建成区范围内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投放设施,建成区范围内约168万户,每300户新建或改造一个投放点,配备智能化、人性化分类收集容器、除臭系统、监控系统、给排水设施等,满足前端分类要求。

各城区(开发区)作为业主实施

中间分类收运

200

(一)

分类收运车辆

4050

补充有害垃圾分类运输车

2022-2023

300

配置完善有害垃圾分类运输车辆

各城区(开发区)作为业主实施

补充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

2022-2023

2000

配置完善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

各城区(开发区)作为业主实施

补充其他垃圾分类运输车

2022-2023

1750

配置完善其他垃圾分类运输车辆

各城区(开发区)作为业主实施

(二)

新建垃圾转运站

城南垃圾中转站(原红岭片区垃圾中转站项目)

2024-2025

800

建设武鸣区城南垃圾中转站,含配套设施、停车场、路面硬化、绿化、洗车台、置污池、排水设施。

南宁市武鸣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作为业主实施

教育园区(西片区)教育园区配套垃圾中转站工程

2022-2023

470

7000㎡垃圾中转站建设,配套压缩站、停车场、公厕和管理用房、生活垃圾分类用地(厨余垃圾临时处置大件垃圾临时贮存、绿化垃圾处置等)

东盟市政环卫站作为业主实施

凤岭北路垃圾转运站(原佛子岭路垃圾转运站)

2023-2025

地下一层为垃圾压缩转运车间(设有4套垃圾压缩设备);地上三层为业务管理用房、配套设施管理用房、仓库、会议室、配套公厕、车辆维修车间等设施,成品门卫室2个等内容。地上生态停车场(可供8辆大型环卫作业车、7辆小型环卫作业车、20辆电动三轮车停放),配套道路678㎡,洗车平台30㎡,铺装120㎡,绿化750㎡,生态停车场面积288㎡,围墙长度230米。

青秀区环卫站作为业主实施

柳沙垃圾转运站

2023-2025

700

占地1008㎡,总建筑面积1800㎡,一座五层框架结构楼,包括垃圾转运间、公厕、管理用房及环卫工人休息室

青秀区环卫站作为业主实施

仙葫片区垃圾转运站

2023-2025

650

占地2194㎡,一座三层框架结构楼,包括垃圾转运间、公厕、管理用房及环卫工人休息室,总建筑面积1200㎡。

青秀区环卫站作为业主实施

凤岭南路垃圾转运站

2023-2025

700

占地㎡,总建筑面积850㎡,一座三层框架结构楼,包括垃圾转运间、管理用房及环卫工人休息室。

青秀区环卫站作为业主实施

茅桥垃圾转运站

2023-2025

390

占地450㎡,总建筑面积350㎡,一座三层框架结构楼,包括垃圾转运间、公厕、管理用房及环卫工人休息室。

青秀区环卫站作为业主实施

城西生活垃圾中转站

2021-2022

35329

建设一座2000t/d的生活垃圾转运站

南宁建宁康恒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实施

武鸣及东盟经开区生活垃圾转运站

2021-2022

19378

建设一座1000t/d的生活垃圾转运站

南宁建宁康恒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实施

(三)

提升改造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

6225

城北中转站及配套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2022-2024

6000

1.提升改造城北垃圾中转站主体站房(含土建、配套卸料槽及驱动机构、转运容器、转运车、监控系统、末端除尘脱臭系统等生产管理设备采购),建设费用约5200万元;

2.在金桥片区新建一座配套的垃圾中转站(含土建、配套设施采购等),建设费用约800万元。

兴宁区市政环卫管理站作为业主实施

西平桥垃圾中转站(1个机位)

2021

提升改造西平桥垃圾中转站(1个机位)

西乡塘区市政环卫管理站作为业主实施

秀灵路垃圾转运站(2个机位)

2021

150

提升改造秀灵路垃圾转运站(2个机位)

西乡塘区市政环卫管理站作为业主实施

(四)

新建分拣中心

2022-2024

5000

每个分拣中心占地面积不少于5000m2,年分拣能力不低于50000t

各城区(开发区)作为业主实施

(五)

新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2022-2023

730

具备垃圾分类宣传、各品类可回收物暂存和称重功能

各城区(开发区)作为业主实施

(六)

升级改造有害垃圾贮存点

2022-2023

500

按照危险废物暂存相关要求,升级改造有害垃圾暂存点

各城区(开发区)作为业主实施

末端分类处置

240461

(一)

厨余垃圾终端处理设施

46436

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有机垃圾处理厂工程

2020-2022

40346

总建设规模为1200t/d,本次建设规模600t/d,其中分类餐饮垃圾100t/d ,厨余垃圾500t/d;二期建设600t/d,其中餐饮垃圾100t/d、厨余垃圾500t/d

南宁建宁康恒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实施

南宁市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项目(一期)

2021-2023

6090

采用黑水虻采食厨余有机废弃物的处理工艺,建设处置能力总规模约150吨/d,一期50吨/d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作为业主实施

(二)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77300

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厂工程

2020-2021

177300

建设一座总处理规模为3000t/d 的生活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厂,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一座规模为2250t/d(3*750t/d)的垃圾焚烧场,配套新建一座处理能力1700t/d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园区取水工程,园区进场道路及环卫停车场

南宁建宁康恒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实施

(三)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6725

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固化废弃物处置场

2022-2023

16725

固化飞灰填埋规模210吨/日,总库容160万立方米,使用31年,一区库容万立方米

南宁建宁康恒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实施

其他项目

5000

(一)

信息化管理系统

5000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监管智慧系统管理平台一期工程

2022-2023

5000

市财政

整合现有的智慧环卫系统,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前端投放、中间转运、终端处理的有关数据进行融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全体系智慧化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监管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基础设施平台、前端采集、终端系统等,通过系统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中转、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通过系统可以实时查看生活垃圾分类各流程的台账信息和统计分析,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作为业主实施

表4-2 南宁市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投资估算(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13120

235955

前端分类投放

12782

31955

定时定点分类示范亭

12782

2022-2023

31955

县(市、区)财政

搭建防雨棚,地面硬化,安装监控和语音提醒装置,设置照明灯、洗手池、洗手液、纸巾等便民措施。

各县(市、区)作为业主实施

中间分类收运

330

49800

(一)

分类运输车辆

284

11720

补充有害垃圾分类运输车

2022-2023

150

县(市、区)财政

配置完善有害垃圾分类运输车辆

各县(市、区)作为业主实施

补充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

238

2022-2023

9520

县(市、区)财政

配置完善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

各县(市、区)作为业主实施

补充其他垃圾分类运输车

2022-2023

2050

县(市、区)财政

配置完善其他垃圾分类运输车辆

各县(市、区)作为业主实施

(二)

新建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

35000

那马配套大型垃圾转运站

2022-2023

15000

项目位于那马镇周边,服务江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转运能力1500吨/日,占地面积公顷

良庆区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实施

横州市配套大型垃圾转运站

2022-2023

10000

项目位于横州市周边,服务六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转运能力1000吨/日,占地面积1公顷

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实施

宾阳县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

2021-2023

10000

建设一座转运能力500t/d生活垃圾转运站

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实施

(三)

新建分拣中心

2022-2024

2500

每个分拣中心占地面积不少于5000m2,年分拣能力不低于50000t

各县(市、区)作为业主实施

(四)

新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2022-2023

330

具备垃圾分类宣传、各品类可回收物暂存和称重功能

各县(市、区)作为业主实施

(五)

新建或改建有害垃圾贮存点

2022-2023

250

县(市、区)财政

按照危险废物暂存相关要求,升级改造有害垃圾暂存点

各县(市、区)作为业主实施

末端分类处置

154200

(一)

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19200

六景厨余垃圾处理厂

2023-2025

18000

项目位于六景镇循环经济产业园,服务范围为横州市全域、青秀区邕江以南区域(长塘A+伶俐镇+南阳镇+刘圩镇),处理能力达到300吨/日

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实施

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2022-2023

1200

各县(市)建设一处处理能力2t/d的利用黑水虻生物转化技术处理厨余垃圾设施。

各县(市、区)作为业主实施

(二)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35000

六景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21-2023

75000

建设一座处理能力1500t/d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中一期工程1000t/d,二期工程增加500t/d

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实施

宾阳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21-2023

60000

建设一座处理能力1200t/d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中一期工程800t/d,二期工程增加400t/d

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实施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十七篇

生活垃圾分类战略地位凸显。2016年12月21日,__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提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2019年6月,__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进一步阐明了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在于提升社会文明,带动绿色发展。2020年9月1日,__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出生活垃圾分类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2019年6月28日,生态环境部表示,未来生活垃圾分类的突出问题将会被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托“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引导城市持续推进垃圾的精细化管理。2020年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_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的实施目标和主要任务。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_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方向。2021年4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西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发现,广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缺口大,规划的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垃圾渗滤液大量积存,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较为普遍。本次督察引起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促使全自治区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也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部署的重要契机。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__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将生活垃圾分类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来抓。

强首府战略高位推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实施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南宁市“具有浓郁壮乡特色和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宜居城市”的战略定位。强首府战略强调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加快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提高生态宜居水平,大力推进南宁市资源循环基地建设,建设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等举措,是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有利时机。随后,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实施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工程,重点推进广西—东盟经开区、经开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打造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增强区域性国际大都市承载力,持续巩固城市生态优势,大力建设城乡垃圾收运体系,推行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到2022年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等重点任务,为南宁市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逐步完善。2020年4月,《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版)正式发布,首次将“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纳入国家法律并实施,为我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及地方制定法规制度提供法律依据。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住房和城乡_正在修订《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重点纳入固废法中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内容,有效指导各省市具体有效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治区发布了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指导我市及全自治区其他13个地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收、运、处作业。2020年8月,《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发布,为规范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初显。2017年3月18日,《_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_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发布,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2020年底前,在重点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_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46个重点城市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先行先试,已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并且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可以互相交流学习。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十八篇

及时对执法行为和执法案例进行经验总结。通过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或者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进行总结,并及时更正;通过总结不同区域、不同场景的执法案例,及时发现单位和个人在生活垃圾分类中容易混淆或出错的问题,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宣传的针对性;检查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的台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记录,为全面掌握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以及梳理下一步执法重点打下坚实基础。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按照《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指引(暂行)》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执法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知识普及宣传,分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培训,提高城管综合执法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水平,增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时效性,全面深化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

南宁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第十九篇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先进性、生活垃圾分类宣教的准确性、生活垃圾分类作业的规范性、生活垃圾分类督导的专业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的合法合规性。市、区(县)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侧重学习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状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开展;基层机构管理干部要侧重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要求、分类标识,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流程以及上级部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任务,为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供理论依据;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社区志愿者要侧重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要求、分类标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工作的准确性;环卫一线工人要侧重开展上岗、操作培训,增强其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心,拒绝“混装混运”,保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要侧重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要求、分类标识,增强其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心,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督导的专业性;市、区(县)城管执法局(队)一线执法人员要侧重执法技能培训,增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处罚的合法合规性;信息化管理人员要侧重开展技能培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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