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镇违规建筑拆除通告范文(优选7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3-01-08 12:35:16188

集镇违规建筑拆除通告范文 第一篇

贵处20xx年10月31日给我的《违法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当日收读,现公开答复如下:

《通知》的文字表述,草民水平太低,难以理解,照办就是。因为当时我立即想起20xx年9月14日中国某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在浙江省东阳市讲述的几句名言:“企业可以与天斗、与地斗,万万不可与政府斗,政府官员是要乱弄的。”

不过草民虽然唯有照办《通知》,但究竟心有不甘。所以立即约了几个人,去xx街道江东村徐信斌家参观学习。贵处大概不会忘记,徐信斌家的违法建筑,曾是贵处组织了400-500人的力量去强行拆除的。我亲眼看到城区北三环路边上北侧,徐信斌家被强行拆除的100多米围墙,贵处已派人重新建好。我问徐信斌:“钱是谁出的?”徐信斌说他不知道,但砌墙的工头是政府派去的。我个人猜到这笔钱财政可能不能出,是某个“替罪羊”老板出笔冤枉钱,帮政府擦屁股,了结徐信斌的控告。所以我斗胆认为,徐信斌的100多米围墙实际上是贵处去建造的,联想到贵处给我的通知,要我拆米围墙,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徐信斌家的房子尚未建起来,他说等贵处的赔偿款给付后他自已会建。(以上有照片为证)

因为草民已70岁高龄,5天之内不可能自行拆除,但会开始拆。因为我开头已承诺照办“通知”,而贵处急于求成,似乎要赶在11月9日_xx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拆除,可以向_xx届三中全会献礼,只得欢迎贵处组织力量强拆,为了贵处能顺利强拆,本人公开声明如下:

一、本人严正谢绝、坚决反对任何漾山村村民、亲朋好友、过路行人,为我打抱不平,讲公道话,仗义执言影响强拆、影响xx大道交通顺畅。

二、但他人的情绪不是我所能掌控的。所以贵处一定要有应对预案,防患于未然,组织力量应当强一些,我认为如强拆徐信斌房屋围墙的400人-500人的规模是不需要的。

三、贵处通知要拆的围墙,1998年9月9日贵处的前身,或“父亲”或“爷爷”,即xx镇人民政府是批准了的。之所以后来没有了,是因为镇政府有官员让不明身份的人半夜里偷偷摸摸敲掉了围墙。后来xx镇政府财政还偷偷摸摸的赔偿了一笔钱,悄悄汇入村经济社账户,通知永是公司去领围墙被敲掉的补偿款,遭到永是公司理所当然的拒绝。原来计划以这笔汇款为证据,起诉xx镇人民政府。在这米围墙重建之前,漾山村经济合作社将这笔款在很多年之后终于汇入永是公司。草民水平低,不知道1998年9月9日xx镇人民政府批文是否还有法律效力?将来只有求助于人民法院认定了。但弄清其法律效力之前,贵处一定不要像当年xx镇政府官员那样,叫不明身份的人半夜里偷偷摸摸的强拆《通知》指认的围墙。

四、强制拆除的具体日期,务请贵处在三天之前通知,我本人一定会到场,并邀请国内媒体记者现场采访,至于是否会有记者到场,不是我所能预料的。

五、对于贵处要强拆,我很想得开。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有利有弊。强拆围墙利大于弊,即强拆的社会效益好于不拆的社会效益。因为经过强拆,这一现场作为物证长时期的保存,作为选择性执法、报复性执法、权钱性执法、官面性执法、伪科学执法、不公正执法的典型,将成为一个法制教育的微小基地。

六、我只晓得浙江省政府有“三改一拆”三年计划,拆违建要_员、领导干部带头,先行拆除。在居住于漾山村的_员,领导干部有违法建筑、违章建筑而不拆的情况下,先拿我开刀,要拆米围墙,让我享受比_员、领导干部还高的政治待遇,使我这个党外村民受宠若惊,在此深表感谢,真是十万分感谢。

七、“历史常常有其惊人的相似之处”,这段围墙又遭1998年那样的命运。但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的教训必须记取,历史的悲剧不宜再次重演,所以这次我不会被激怒。也请求知道贵处《通知》出笼的幕后真相者,千万不要告诉我那几个人想借此机会收拾我。我不想知道,不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予以还手反击。

八、贵处想以此封我口,我对贵处的批评之口被封住是办不到的,我仍将对贵处工作中的过错表达尖锐的、善意的、如实守法的批评、指责、建议。这不仅是我作为公民的权利,也是出于维护漾山村广大村民利益的义务、责任。这种批评不针对贵处任何个人,没有必要对号入座记恨于我。我会努力争取早日被人送进火葬场,离开这个官吏品质不高但真是十分幸福的“品质之城、幸福家园”去永享安宁。

时间会拔除眼中钉,不必心太急。强拆应该不需要强烈的紧逼感。

强拆成功!

xx市xx街道xx村村民 陈

20xx年11月1日

本通告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留存归档。

集镇违规建筑拆除通告范文 第二篇

1、整治违法违章建设人人有责

2、坚决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坚决打击乱搭乱建行为

3、严肃法纪,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4、全民动员,打好拆除违法建筑攻坚战

5、坚决依法彻底整治违法建筑,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6、整治违法建筑,是群众的要求,是发展的需要

7、建立防违控违体系,确保各项建设有序进行

8、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合理进行城乡建设。

9、精心编制城乡规划,严格实施规划管理。

10、坚决贯彻《城乡规划法》,严格实施城乡规划管理。

11、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

12、坚决拆除违法建设,坚决打击乱搭乱建行为

13、拆除违法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巴州发展

14、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打好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攻坚战

15、严肃法纪,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16、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参与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行动

17、整治违法违章建设人人有责

18、乱搭乱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19、拆一处违法建筑,保一方群众利益

20、坚决依法彻底整治违法建筑,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1、整治违法建筑,是群众的要求,是发展的需要

22、坚决贯彻《城乡规划法》,严格实施城乡规划管理。

23、精心编制城乡规划,严格实施规划管理。

24、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

25、建立防违控违体系,确保各项建设有序进行

26、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味

27、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坚决遏制乱搭乱建

28、拆除违法建筑,优化市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29、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味

30、拆除违法建筑,保护公众利益

集镇违规建筑拆除通告范文 第三篇

市政府:

为贯彻党的xx大及xx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新理念,进一步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确保每名困难职工能够得到慰问帮扶,达到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目标,保证困难职工生活安定,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我们根据上级号召本着“救急不救贫”的原则,对我市因重大疾病、子女教育、遭受意外灾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进行了详细地摸底、审核、统计,截止20xx年底,我市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共有困难职工269人,其中特困职工30人。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工会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好困难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双节”期间开展“送温暖、解难事、促和谐”救助活动。

全总〈总工发【20xx】67号文〉规定,各地工会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依据上级财政下拨的帮扶资金额度,按照不低于1:1配套的原则拨付相应的帮扶资金,推动将工会帮扶中心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各地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而逐步增加。河北省总工〈冀工发【20xx】33号文〉也明确规定,推动将帮扶专项资金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各地政府拨付的帮助资金要达到与上级财政下拨帮扶资金1:1配套,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地方,上级工会在下拨帮扶资金时可予以扣减。按往年惯例市政府每年拨款工会救助资金7万元,其余缺口由上级工会和工会补贴配齐。本次帮扶救助对困难职工按每人救助400元,特困职工每人救助600元计算,共计一次性救助金万元。现20xx年“双节”救助活动已经结束,但救助资金还没到位,望尽快拨付。

特此请示

x市总工会

20xx年3月12日

集镇违规建筑拆除通告范文 第四篇

为切实维护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维护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根据《_城乡规划法》、《_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_城乡规划法〉办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拆除城区违法建筑通告如下:

一、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扰乱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正常秩序,影响了城市市容市貌,侵占了公共空间,损害了群众利益。市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拆除城区内占压主次干道红线、河(湖)道蓝线、绿地绿线、基础设施用地和历史文物保护范围的违法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上述各类违法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由权属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市民应积极支持配合拆除城区违法建筑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

四、对于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_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出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年12月15日

集镇违规建筑拆除通告范文 第五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清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二批“两违” 依法拆除工作,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加强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有序推进,我局根据部门工作职能,积极开展“两违”依法拆除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两违”建(构)筑物调查取证工作

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市、区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于20xx年12月22日至24日对仁和镇辖区内的25户“两违”建(构)筑物实施了依法拆除。但仁和镇辖区内的很多居民仍然无视法律尊严,继续抢修抢建了很多“两违”建(构)筑物,并且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为了尽一步遏制其蔓延趋势,于20xx年1月份起,我局继续组织相关执法工作人员,在市规划和建设监察支队、市国土资源局XX区分局等相关部门及仁和镇政府的大力配合下加大对辖区内的“两违”建(构)筑物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取证工作,所调查的违章建筑共涉及27户。

二、大力开展“两违”建(构)筑物法制宣传工作

摸底调查和取证之后,由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坚决制止和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紧急通告》和《关于坚决制止和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在广播电视上进行大力宣传的同时,我局也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二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每家每户进行法制宣传,主要宣传土地资源、城市管理、违章建设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告知行政相对人法律利害关系,同时进行耐心地解释和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希望得到他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自行拆除已修建的“两违”建(构)筑物。

三、积极开展 “两违”建(构)筑物依法拆除工作

1、我局依照执法程序对仁和镇辖区内未自行拆除的14户行政相对人下发了《XX省建设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20xx年5月25日以前改正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违章建(构)筑物。

2、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拆除第二批“两违”建(构)筑物工作方案》,我局组织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于20xx年6月2日——4日,对仁和镇辖区内的14户“两违”建(构)筑物实施依法拆除,依法拆除“两违”建(构)筑物建筑面积共为2345平方米。在依法拆除工作中,我局制定了《“两违”建(构)筑物依法拆除后勤保障工作方案》,对“两违”拆除专项行动经费进行预算,提供资金保障,对专项行动所有工作人员的用餐、饮用水及拆除工作中的相关物品等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并根据行政相对人的具体情况,一户一方案,制定了《“两违”建(构)筑物拆除施工方案》,在拆除工作中认真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并在工作中讲究方式方法,防止了矛盾的激化,确保了依法拆除工作的顺利完成。

集镇违规建筑拆除通告范文 第六篇

市政府:

20xx年 2月1日,国际轮滑联合会在其总部---意大利首都罗马授予南京“世界轮滑之都”称号,南京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获得该荣誉称号的城市。国际轮联主席阿拉库4月14日在与市领导会谈及新闻发布会上多次提及建立世界轮滑博物馆的意义。首座世界轮滑博物馆地点确定在南京奥林匹克博物馆内,力求呈现传播奥林匹克精神与推广轮滑运动的完美结合,将极大丰富南京奥林匹克博物馆的展陈内容,为南京打造“世界轮滑之都”增添独特的人文风采,成为世界轮滑运动专业人士和爱好者们的精神家园和交流平台。

4月14日,国际轮滑联合会、市体育局、南京奥林匹克博物馆签署了《世界轮滑博物馆共建协议》,缪瑞林市长、胡万进副市长见证了签约。协议明确了建馆时间节点、各方工作,确保在20xx年9月10日世界速度轮滑锦标赛期间开馆。主要分工是:由国际轮滑联合会负责提供概念规划、展馆方案和深化设计、博物馆展品的征集、运输;南京奥林匹克博物馆负责提供场地及相关的布展,展品的摆放、展板的布置、灯光和多媒体的安装调试、解说词等;市体育局负责监督协调轮滑博物馆的实施,承担布展施工的相关经费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今后的博物馆运营进行补贴。经测算布展施工经费约需人民币98万元,因在本年度市体育局部门预算中未作安排,恳请市政府协调市财政局增加此项目经费为盼。

妥否,请批示

南京市体育局

20xx年4月20日

集镇违规建筑拆除通告范文 第七篇

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赣州市企业投诉举报受理中心,中心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从公告之日起,开始受理企业的投诉举报,现将受理投诉举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1、各级党政机关(含驻市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企业的索拿卡要行为;

2、对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及乱拉赞助行为;

3、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面违反“两集中、两到位”的规定,应该到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公开办理的事项,拒不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导致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的行为;

4、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方面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

5、作风拖拉、效率低下,未按规定时限办结审批或服务事项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和途径

广大群众、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1、电话举报。举报投诉服务热线:963xx,举报投诉电话(传真)。

2、信件、电子邮件、微信举报。请将举报信件邮寄至市长征大道9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秘书科611号房间,邮编:341000。电子邮件请发送至gzsqyts@。微信投诉举报公众号:赣州市企业投诉举报受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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