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托养项目简介范文(推荐11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3-01-04 09:10:03104

居家托养项目简介范文 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会议精神,切实推动“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入,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更好的建设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结合本社区残疾人的特点,组织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行动。

二、活动主题

志愿助残阳光行动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月至12月,春节、聋儿节、盲人节、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集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活动内容

1、了解社区残疾人家庭情况,为其排忧解难。勉励他们要自强自立,让他们感受到关爱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2、开展上门服务。开展上门走访残疾人活动,了解需求,关爱残疾人,做到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

3、结合本社区部实际,开展主题活动。以“倡导助残风尚,构建和谐社会”、“我身边的残疾人故事”等为主题,让学生更多地了解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使学生自发、自愿地关心、帮助身边的残疾人。

4、社会公益服务。为各类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为残联组织的各种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开展慰问、义务劳动、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具体实施

3月1日至12月31日为活动实施阶段,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领导小组,依托各级残联组织要结合社区实际情况,适时召开活动启动仪式,结合“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统一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其他时间自行安排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爱残疾人学雷锋志愿服务小组成员每月一次入户或电话走访残疾人。随时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多方面和个性化的志愿服务,提供有特色的志愿服务。

六、活动组织单位及分工

活动组织单位为爽秋路社区居委会,其他单位看活动内容及社会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分工如下:

组长:xx(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xx(负责联系社会单位参与,残疾人及志愿者通知)

组员:xx(负责具体事项实施)。

七、注意事项

1、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要积极收集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为下一步的志愿服务打下良好基础。

2、领导小组组长需对小组工作效果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审。

3、做好服务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三及时”,即及时收集、及时整理、及时总结。

居家托养项目简介范文 第二篇

一公司概述

1、公司简介

河南省慈鑫福利基金会是河南省一家大型专业性独立非营利法人机构,该机构于2009年11月6日成立,行政主管单位为河南省民政厅。作为我省慈善领域的一家大型非公募组织,本机构以募集善款用于帮助极弱势群体为主要工作内容,以专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实现对社会公平及正义的追求,成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努力的补充性力量。本机构运作以来,由于其专业性强、市场化程度高、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善款用项合理有效、弱势群体及相关政府部门评价良好等因素,逐渐为社会所认可与接受,已经成为河南省慈善公益事业的风向标与领头羊。

2、经营理念:

慈鑫尊老俱乐部从广大老年朋友现实生活需要出发,为广大老年朋友提供方便,舒适,全面的服务。坚持为广大老年朋友服务的方针,本着减轻社会家庭养老负担的立场,慈鑫尊老俱乐部本着让广大老年朋友“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经营理念将关怀和爱实实在在地送到每一位老人身边。老有所医:人到老年,身体自身的免疫能力减弱,各种疾病随时都会发生到老年人身上。在家庭中大多子女为生活需要,终日忙碌辛苦工作,无暇顾及自己父母。社会医保又不能每时每刻地只围着老人转,且也无力解决庞大的老年人医保。慈鑫尊老俱乐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带病老人来我服务中心我们提供专职医护人员进行护理疗养。

老有所学:“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无休止地。慈鑫尊老俱乐部为广大老年朋友提供教育服务。广大老年朋友在慈鑫尊老俱乐部可以学到:老年饮食知识,老年心理知识,老年医疗保健知识,法律知识,财经知识,文艺知识等。另外慈鑫尊老俱乐部还组织各种团队以丰富广大老年朋友的视野。

老有所为:老年人也是一种社会资源,我们不能以为人到老年就无用了。发挥老年人在晚年的价值,慈鑫尊老俱乐部为广大老年慈鑫尊老俱乐部朋友提供各种机会来发挥自己的光辉,让广大老年朋友在享受服务中为社会做出贡献。如成立老年志愿团队等。

老有所乐:慈鑫尊老俱乐部是广大老年朋友聚会的好地方,结交知己的乐土,是为广大老年朋友进行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的好场所。慈鑫尊老俱乐部为广大老年朋友提供的多种多样的休闲娱乐服务设施让广大老年朋友“来的真心,过的开心”;而且同时为老年朋友提供旅游服务,让老年人安全愉快的领略山水风光。

慈鑫尊老俱乐部坚持永恒创新,不懈努力,全力打造老年人的“迪斯尼”,满足广大老年朋友的需要。

3.管理模式

理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将负责处理公司的重大事件,次之管理层为总经理,再下为各部门经理,由各部门经理整体管理员工。公司将设立人员考核组织,该组织将负责对公司所有人员的业绩及素质考核,并以此作为人员年底的奖惩依据。

4.发展规模:

初期(1-2年)

主要目标:尊老俱乐部起步阶段。建立自己的品牌,积累无形资产;以中档次消费群体为主,收回初期投资,完善各项制度、流程、经营模式。准备扩大尊老俱乐部规模,并为连锁发展积累经验、资金等。

第一年

(一)进入市场,提高公司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完善各项制度、流程、经营模式。

居家托养项目简介范文 第三篇

为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各方资源和扶持政策解决残疾人家庭“脱贫不解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探索建立“市级统筹、乡镇实施、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残疾人集中、分散托养照护服务模式,依托民政、残联现有各类托养照护服务机构,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和其他服务主体,为残疾对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改善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条件,实现“托养一个人、幸福一家人、解放一群人”的目标,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服务原则

(一)坚持统筹发展,突出重点。按需分类开展集中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整体推进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有序推动寄宿制集中托养照护服务。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性资源的主导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参与,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推进托养照护服务社会化。

(三)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托养。从实际出发,促进托养照护服务向个性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设立不同层次的托养照护机构,满足不同家庭、不同类别残疾人托养需求。

(四)坚持因地制宜,因需服务。以需求为导向,充分整合利用各乡镇和村(社区)现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就地就近解决托养对象照护服务。

三、实施对象

本市持第二代《_残疾人证》的建档立卡户、低保户、边缘户、监测户家庭中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肢体重度残疾人及盲人。根据我市托养照护服务机构的床位数确定当年入住残疾人人数,按先申请先入住的原则,住满为止。

四、实施模式

分为集中托养和居家托养两类,集中托养又分为日间照料和寄宿制两类。根据集中托养对象残疾程度、家庭状况和托养机构选择等情况,参照《福泉市深化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托)养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福府办发〔20xx〕74号)文件执行。

(一)机构托养模式

1.社区日间照料服务

(1)对象条件。具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身体健康,精神状况稳定,没有伤害他人的暴力倾向,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对于精神病患者,必须经专业医疗机构精神科医生评估,认定适宜托养者方可申请相关托养服务。

(2)申请程序。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福泉市残疾人社区托养照护服务申请表》(附件2),提交户口簿、残疾人证、近期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经所在社区村(居)初审及乡镇(街道)残联复审后,报市残联审批。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后的次月起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就近的托养照护服务机构接受日间照护服务。

2.寄宿制托养服务

(1)对象条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长期照顾或护理的智力、精神(轻度)、肢体重度残疾人及盲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因年老、患病、工作等原因对残疾人开展照顾或护理有困难的。

(2)申请程序。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福泉市重度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资助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户口簿、残疾人证、贫困对象证明等相关资料,经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初审及乡镇(街道)残联复审后,报市残联审批。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后的次月起可进入户籍所在或经常居住地托养照护服务机构接受托养服务。

(3)经费保障。托养照护服务中心开展日间照料和寄宿制服务经费保障问题。资金来源于服务对象获得的相关补助,参照《福泉市深化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托)养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福府办发〔20xx〕74号)文件执行,运行经费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入住托养机构是农村户口残疾人,可以将户口迁移到托养机构所在地的居委会,按程序纳入城镇低保。

(二)居家托养模式

1.服务方式及内容。服务对象分散在家居住,社区托养照护服务中心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通过定期安排或点单方式为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的对象开展上门服务。社区托养照护服务中心可提供卫生清扫、就医、送餐(餐费自付)、理发、健康检查、代办服务等“超市化”服务模式(具体服务内容由残联门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2.对象条件。一是肢体重度残疾长期瘫痪在床、智力残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居家生活需要他人照护的其他重度残疾人;二是贫困家庭的重度残疾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因年老、患病、工作等原因对其照顾或护理有困难的残疾人。

3.申请程序。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福泉市残疾人社区托养照护服务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户口簿、残疾证、低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经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初审及乡镇(街道)残联复审后,报市残联审批。符合条件的,在批准后的次月起可进入户籍所在社区托养照护服务中心接受居家托养上门服务。

4.经费保障。申请居家托养点单式上门服务重度残疾人,托养资助标准由市残联根据服务内容确定,居家托养对象实际享受的服务情况按月进行计算,由市残联根据协议约定按年度向承接托养照护服务机构结算当年的托养服务费用。

五、职责分工

市残联:负责做好入住对象的摸底调查、审核审批、入住对象筛选、托养照护服务情况统计等工作。牵头抓好机构托养监督和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和绩效评估,为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提供依据。

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出台《福泉市集中托养照护对象兜底补助办法》。负责做好入住托养机构服务对象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捐赠等资金统筹使用工作,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将低保对象享受的各类补助资金集中统筹到托养机构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托养照护机构的医疗健康服务指导管理工作,明确乡镇社区卫生院安排医生为托养对象提供定期体检、日常诊疗等服务,机构托养护理服务和居家托养对象上门服务等。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制定《福泉市集中托养照护对象医疗救助办法》,指导和帮助社区托养照护服务中心内设的卫生室做好入住托养对象进行医保报销等工作,减轻入住残疾人托养对象家庭负担。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社区托养照护服务中心建设经费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经费的保障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托养照护服务机构制定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

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做好民政部门提供的集中托养中心入住人员和服务人员名册比对筛选,协助入住的残疾人做好扶贫帮扶“三户”资金的申请补助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入住托养机构的农村低保户残疾人做好入住对象转入托养机构所在地城镇户口的相关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护理人员、厨师等服务型岗位推荐及职业技能培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每个托养机构住室、医疗室、康复室、厨房、餐厅及公共卫生间进行规划设计指导。

各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协助托养照护机构做好服务对象的协调保障工作,认真做好本乡镇(街道)各类托养照护服务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深入开展机构托养服务对象及监护人的思想动员工作,确保符合机构托养照护对象“应住尽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市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残疾人集中托养照护工作的指导及实施,整合市各部门(单位)优势资源,抓好部门联动;各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有举措、有步骤的推进全市残疾人集中托养照护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按部门(单位)职责分工,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托养照护服务对象入住的后期跟踪管理工作,建立人员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完善集中托养照护对象兜底保障制度。建立上门服务的跟踪、督查工作制度。建立管理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考核和监督工作制度。

(三)加强评估,跟踪问效。由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开展情况定期检查评估,评估审核合格后,将资金拨付给托养机构。如评估审核不合格,责令托养照护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仍不合格的,不给予补助,并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托养照护机构所签订合同。

(四)加强督查,追究责任。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将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列入市级督导考评。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因工作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市纪委监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政纪责任。

居家托养项目简介范文 第四篇

20xx年,市人民政府将“兴办四所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为800名智力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纳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为办理落实此件实事,现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残联、省残联关于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指导性意见和市人民政府为残疾人办实事的要求,在全市兴办四所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采取家庭照料、机构托养等形式,为智力残疾人提供特殊服务,帮助其解决困难和问题,逐步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使其更好地融入和谐社会建设之中,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二、服务对象范围

持有本市残联核发的《_残疾证》,且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智力残疾人;对不适宜入学就读的适龄智力残疾少年,年龄可放宽到12岁(申报程序附后)。

三、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

(一)服务形式

1.家庭照料。对贫困单亲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且患有不适宜集体生活疾病的智力残疾人,可由家庭或邻里提供家庭照料服务。

2.机构托养。对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无传染病并能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的智力残疾人,由托养服务机构提供托养服务。

(1)日间照料服务。采取监护人早送晚接的方式,由托养服务机构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2)寄宿型服务。采取由托养服务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24小时监护、生活照料和技能训练等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实行家庭照料服务的智力残疾人,可在残联指导下,进行康复训练、文体活动和劳动等活动。

2.机构托养服务

(1)以日间照料和寄宿服务两种方式,为智力残疾人提供监护、生活照料等服务。

(2)开展有针对性的功能康复、心理康复、教育康复及生活自理能力等康复训练。

(3)选择适合产品,为智力残疾人提供庇护性劳动,增强其生活信心和人格意识。

(4)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提高智力残疾人智力水平及培养特艺人才。

(5)开展智力残疾人就业能力、家长(监护人)监护知识、志愿者有关常识的培训。

四、建立托养服务机构

原则上,各区应按照“公办公助、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社会赞助、适当收费”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建立一所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一)有条件的区可采取政府划拨或购买的方式,利用闲置设施资源,改建为公办托养服务机构。

(二)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兴办托养服务机构,开展多形式的托养服务。

(三)托养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或非盈利性经济组织,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合法登记。

五、补助标准

(一)服务对象定额补贴

1.对实行家庭照料的对象,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对开展日间照料托养服务的机构,根据其收托对象中的低保人数,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补贴。

3.对开展寄宿型托养服务的机构,根据其收托对象中的低保人数,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机构建设和开办费补助

凡达到建设标准的托养服务机构,根据其性质、规模、运行等情况,经验收合格后,分别对基础建设和开办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

六、资金保障

(一)托养服务有关建设和运行资金,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由财政预算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服务对象缴纳费用组成。福彩公益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要按照_《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二)服务对象定额补贴由市、区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4:6的比例负担。

(三)公办托养服务机构运行基本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市级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的一次性开办补助费,只能用于残疾人康复、培训、教育、工疗、体疗、娱疗、生活补贴及设备购置等项目,不得用于机构的基本建设。

(五)各区财政和残联要加强对公办托养机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

七、工作步骤

(一)20xx年8月底前,各区按照20xx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确立的目标任务(托养800名)要求,完成托养服务对象需求调查。

(二)20xx年9月底前,各区完成家庭托养服务对象的核查确定工作。

(三)20xx年10月底前,各区完成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建设,确定日间照料服务对象。

(四)20xx年11月底前,各区完成寄宿型服务机构建设,确定进入寄宿型机构的服务对象。

(五)20xx年12月底前,由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区托养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市、区残联为开展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托养服务有关工作。

(二)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所需资金的预算、拨付和管理监督。

(三)各区寄宿型托养服务机构初具规模后,由区政府提出要求验收的报告,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验收;日间照料机构运行后,由区残联提出要求验收的报告,市残联组织验收。

居家托养项目简介范文 第五篇

一、活动主题

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

二、活动目的

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把底“兜”住,补短板促发展,普惠、特惠与优先相结合,全面增进残疾人福祉,充分维护残疾人权利,增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才能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团结带领、支持帮助广大残疾人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才能让中国梦更加美丽。因此,要通过助残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倡导扶残助残良好风尚,营造文明进步社会环境,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活动安排

在助残日期间,要广泛动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突出主题,以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入残疾人特别是重度和困难残疾人家中,了解基本状况,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强化服务送温暖,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务实效,宣传党和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措施、成效,发现、宣传残疾人先进典型,传播社会正能量。

(一)召开专题部署会议

残联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充分征求残工委成员单位的意见或建议,精心谋划好助残日各项活动,向分管领导专门汇报请示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助残日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开展大走访活动

残联、各乡镇(场)基层党组织要依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残疾人家庭、扶贫基地、社区卫生站等走访慰问,勉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并帮助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时间:5月—6月。

(三)举办残疾人就业培训班和专场招聘会

1、残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一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促进残疾人就业。时间:助残日前后。

2、残联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办一场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进一步推进全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帮扶残疾人实现“就业梦”。

时间:5月18日上午。

(四)开展康复技术指导进社区活动

_门结合主题,发挥部门的优势,深入乡镇积极开展残疾人的义诊和健康咨询、康复咨询等活动,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水平。

时间:5月中旬—6月中旬。

(五)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共青团、工会、妇联要积极行动起来,以“三关爱”为主题的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工作、生活等方面有困难的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弘扬人间大爱,播撒阳光雨露。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贫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六)开展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活动

教育部门要在学生中围绕主题开展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活动,倡导扶残助残。通过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时间:5月中旬x6月中旬。

四、活动要求

(一)宣传部门要将第二十四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帮扶贫困残疾人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而采取的优惠政策和有力措施,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在全社会掀起与残疾人共建小康社会的热潮。

(三)文明办要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中增加关爱残疾人题材和内容,并组织媒体在助残日期间刊播。

(四)县残联做为活动牵头单位,要联系乡镇(场)党委、政府,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民”工作队驻村活动,深入社区、残疾人家庭、广泛开展残疾人需求的调研和走访慰问工作,主动联系文广局,做好助残日活动有关报道工作。

居家托养项目简介范文 第六篇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夕阳红”养老院服务

经营范围:为老人提供集体居住、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关爱等方面的需求

项目投资:500万

场地选择:北京周边环境优美安静的郊区

项目概括:如今社会,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越来越多,上班族的压力越来越大,而且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出现了许多没时间照顾老人,导致老人变得孤单的事情越来越多。创办“夕阳红”养老院服务,将为年轻人无法照顾老人而组织起来。为老人提供集体居住、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等方面的需求,解决年轻上班族无法照顾老年的问题。使老人愉快的度过晚年。

二、市场分析

目前,北京市的养老院数量少,获得优质的养老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据新闻报道北京最火的养老院排队要等一百年。只要扬长避短,制定自己的竞争优势,突出重点,创新发展,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发展潜力是十分巨大的,从创业项目来讲,只要重视竞争对手,采取“全方位,服务多元化,以优质服务取胜”的经营方针,一定能成功。

三、成本预算

1.薪资预算

办公管理人员不做工资预算,但保洁人员以及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康复,饮食等方面的人员按月发放工资。

2.投资预算

说明:

(1)对原经营房间进行修补系统性简单装修

(2)要充分利用原来经营场所的基本设备

(3)购买老年人专业的护理床

(4)购买必要的医疗设备

(5)购买救护车一辆

3.经营成本预算

说明:

(1)老人伙食费:按每月80人计算,一天伙食费20元,每月按30天计,每月伙食飞是48000元

(2)老人伙食标准:针对老人饮食需求,按不同季节安排。

(3)国家对民营养老院创业方面有一定优惠。

四、盈亏分析

1.经营目标

(1)实现招收目标:全年100人

(2)主营业额目标:全年营业额4200000元

2成本核算

(1)房租一年约六十万

(2)员工工资一年约一百零八万元,(3)其他开支约五十万(4)设备维护三十万

毛利润一年约100万

创业风险:

(1)老人安全问题,突发性疾病的处理

(2)品牌效应以及入住率的问题

(3)养老院涉及部门比较多,对多部门的管理问题

五、结束语

计划固然好,但更重要的在于其具体实践并取得成效。任何目标,只说不做,到头来都是一场空。然而,现实是未知多变的,定出的目标计划随时都可能遭遇问题,要求有清醒的头脑。理想,信念,追求,成功,未来,一切的一切都要靠自己去打拼。人生的事没有十全十美,我们应该认真活在其中,无怨无悔!

居家托养项目简介范文 第七篇

20xx年x月x日是第xx次“全国助残日”,今年助残日的主题是: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为组织做好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市残联根据上级残联有关通知的精神,及时进行了研究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助残日活动。

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助残日活动

4月20日,市残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我市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计划,并明确了在助残日活动中的`职责和任务。市残联理事长就如何搞好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区残联务必紧紧围绕今年助残日主题“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开展助残日活动;二是结合当前全市残疾人工作实际,以开展助残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三是认真搞好宣传活动,倡导扶残助残新风尚。

二、围绕主题,开展丰富多样的助残活动

助残日期间,市残联结合实际,通过开办盲人电脑培训班、举办残疾人手工艺术展示会、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发放残疾人辅助用具、出台残疾人优惠扶助办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助残活动。在社会各界弘扬人道主义,倡导助残风尚,全市上下掀起新一轮的助残高潮。

(2)5月17日,市政府副市长郭锦明、市人大副主任宋朝辉、市政府副秘书长姜万生等在市残联领导的陪同下,走访慰问了扎区第三办事处肢体残疾人贺思程,送去了1000元慰问金及部分有助于学习的书籍,与此同时,贺思程还收到了一份市残联全体工作人员捐资为他购买的mp4。郭市长非常赞赏他身残志坚的精神,鼓励他好好学习,加强康复训练,早日考入理想的学校。

(3)4月初,市残联组成调研小组,深入基层,走进残疾孩子家庭,实地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为了能够直面接触到残疾孩子,调研组利用休息日时间到残疾孩子家中进行走访,在摸底调研时,对需求残疾人用品用具、寻求医疗帮助以及生活上有困难的残疾人家庭进行了统计,在助残日前夕,市残联领导协同工作人员,对市区内10户残疾孩子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了慰问金,并为需求残疾人用品用具的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

(4)为了积极探索残疾人艺术品加工就业途径,在跻身特色旅游纪念品市场上作文章。市残联会同扎区政府在扎赉诺尔区举办了残疾人民间艺术展示会。此次展示会展出的作品共780件,包括摄影、书法、绘画、雕刻、十字绣、剪纸、彩绘、桦树工艺等作品,每件作品都体现着残疾人对生活的热爱,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参加本次展会的还有鄂温克旗牛角雕、根河市的桦树工艺,通过举办展会,促进了各旗市间残疾人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在展会开幕的当天,诸多优秀作品得以展销,成交金额达3万余元。

(5)为贯彻落实党的_精神,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残联积极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人事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在原有的残疾人优惠政策基础上,共同商榷,制定了进一步优惠残疾人的新措施,并由市政府批准出台了《满洲里市残疾人优惠扶助补充办法》。该《补充办法》涉及残疾人的康复医疗、生活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等方面,全方位、多层次地惠及残疾人生活,实施细则更加人性化,具有适实的可操作性。优惠扶助办法的出台,必将为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解决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业、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不但极大地改善了我市残疾人的生存环境,帮助残疾人安居乐业奔小康,还提升了全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助残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事迹和宣传助残日内容,努力营造热烈的社会助残氛围。

(1)宣传方式多样。在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前后,市电视台、报社以“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为主题开辟专栏板面,对党政领导和市残联走访慰问残疾人、宣传“十一五”残疾人事业成就、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事迹等活动进行专题报道。

(2)营造宣传助残声势。为扩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影响,市残联协调电信公司,在5月17日当天群发了助残公益性短信,在电视上播放助残公益广告和宣传口号。这些宣传方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使更多的人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

通过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增进了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和支持,促进了扶残助残风气的进一步形成,增强了人们的扶残助残意识,从而让全社会更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推上了一个新台阶。

居家托养项目简介范文 第八篇

为支持和引导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发展,加强对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统筹使用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与照护服务、养老服务等相关工作的衔接机制,多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托养服务。

二、托养服务类型、补助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托养服务类型

残疾人托养服务主要包括寄宿制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和居家托养服务。寄宿制托养服务,指由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采用24小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指由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采用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就近、就便日托的照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居家托养指主要靠家庭照护,并需要给予一定支持的残疾人托养服务。

(二)补助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托养残疾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有效《_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内(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未就业,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2.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xx)规定。

(2)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6个月以上。托养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不少于5人(同时开展寄宿制、日间照料托养服务的综合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寄宿制、日间照料托养的残疾人应分别不少于5人),与托养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

(3)具备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服务3项主要服务功能。

(4)管理服务人员与托养残疾人比例不低于1∶15,专职管理服务人员至少配备1名。

(5)为保障托养残疾人的权益和安全,寄宿制托养机构应至少在室内主要活动场所、主要通道安装监控摄像设备并持续保留近1年内的监控录像备查。

3.居家托养应符合下列条件

有专业服务机构、具备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资助。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或是缺乏适合承接服务机构的地区应积极探索规范开展包括残疾人家长互助在内的邻里互助等社会化服务方式资助,省级将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适时研究推出指导方案。暂不具备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条件或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地区,对纳入当地农村低保的一级重度精神、智力、肢体残疾人且需进行居家托养的,可以直接发放补助的方式进行过渡,同时要求家庭成员(法定监护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以下统称监护人)能够为居家托养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等支持。

三、补助标准和资金保障

(一)补助标准

符合补助对象基本条件的残疾人,按以下标准分类补贴:

1.机构托养补助。对当地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监测户、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实际在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托养的,按照寄宿制托养不低于8000元/人·年、日间照料托养不低于4000元/人·年的标准,对机构给予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对其他残疾人,按照不低于2000元/人·年的标准,对机构给予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

2.居家托养补助。对当地乡村振兴部门确定的监测户、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中居家托养的一级重度精神、智力、肢体残疾人按照不低于2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他残疾人,各地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和提供邻里互助等社会化服务的内容自行制定补助标准。

(二)资金保障

省级每年将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情况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用于补助地方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各地财政在统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要强化资金保障机制,将残疾人托养服务预计所需补贴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物价水平、服务内容、残疾人社会保障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各类托养服务补助标准,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扩大托养服务受益人群。

四、申请审批程序

(一)机构托养补助申请审批

1.申请。满足规定基本条件的寄宿制、日间照料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向所在地市、县(区)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

(2)机构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证件复印件1份。

(3)托养符合相应受助条件残疾人花名册(附件2)、符合相应受助条件残疾人填写的《机构托养补助申请表》(附件3)、《残疾人证》复印件、机构与申请补助残疾人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书复印件各1份。

2.审核。市、县(区)残联业务经办部门在收到托养服务机构申请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托养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形成核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托养服务机构,应及时书面告知退件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托养服务机构,应对机构托养的残疾人是否符合受助条件通过残联、民政、乡村振兴部门间大数据进行比对审核,并根据规定审定补贴项目、核算补助资金金额,签署审核意见,报同级残联审批。

居家托养项目简介范文 第九篇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28号)精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扩大托养服务供给,逐步形成以寄宿制托养服务为依托、街(镇)机构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补充的托养服务体系;坚持统筹协调,有机衔接各类社会救助、福利制度及失能人员照护保险等惠残政策。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托养服务供给能力基本满足残疾人托养需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内的残疾人(以下简称困难残疾人)托养服务得到有力保障,不断增强残疾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残疾人托养服务重点群体。以16-59周岁无业且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_残疾人证》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残疾人、病情稳定的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为主,其中困难残疾人的托养服务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区扩大到有托养需求的其他残疾人。

(二)抓好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寄宿制托养主要服务家庭照护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采取24小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有条件的区可探索开办公办寄宿制托养机构,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优先保障完全丧失自理能力且家庭无照护能力的困难残疾人。对符合寄宿制托养服务条件并接受服务的困难残疾人,按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加强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日间照料主要服务家庭白天无法照料或有康复训练、职业技能训练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依托“残疾人之家”等机构开展日托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心理疏导、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等服务,不断提高服务对象社会适应能力。各区要加强街(镇)“残疾人之家”建设运营和管理,完善社区(村)“残疾人之家”功能,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对符合日间照料服务条件并接受服务的困难残疾人,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探索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居家托养主要服务家庭有照护能力,并需要给予一定支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服务内容根据残疾人需求,整合机构、社区、家庭等多种服务资源,以定期上门服务为基本形式,为分散居住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助洁、助餐、助浴、助行、助医等)、康复护理(生活护理、康复保健等)、精神慰藉和其他服务。对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一、二级困难残疾人,按《市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xx〕194号)执行;对符合居家托养服务条件并接受服务的三、四级智力、精神困难残疾人,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扩大残疾人托养服务供给。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大力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托养服务,提升托养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公建民营体制和机制,鼓励优质服务机构开展连锁化运营。调动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助残服务积极性,发挥志愿服务作用,开发志愿服务项目。支持具备照护服务条件的养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服务机构承接寄宿制等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各类服务机构开展托养服务,可根据服务形式、内容、时长等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开展市场化服务。有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康复示范点等资源,提高服务质量。对有托养需求但居住较为分散的,可采取互助式服务模式,在社区(村)设立“残疾人之家”服务点,提供日常照护服务。推广“轻残助重残”模式,安排轻度残疾人、残疾人家属等提供托养服务。到“十四五”末,平均每个街(镇)“残疾人之家”服务20—30名残疾人。

(六)统筹城乡残疾人托养服务建设与管理。将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将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优化托养机构设施布局,整合服务资源,开展社会化管理运营,不断拓展托养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加强对残疾人托养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品质化建设。完善托养机构场所设置、管理制度、应急处置、社会监督等标准要求,根据需要配备管理人员、护理员、工勤服务人员和专兼职技术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消防设施、应急物资等配备储备工作,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制订人才培训计划,定期对托养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卫生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制度,同等享受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待遇,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对在我市从事残疾人托养行业连续满2年,取得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参照养老行业人才奖补政策,地方财政分别按每人不低于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在托养工作岗位连续满5年的本科及以上、大专、中专毕业生,参照我市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的有关要求和标准,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上述政策与养老行业人才补贴和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鼓励在托养机构设立公益性岗位。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各区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完善政策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推进。残联负责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托养资金使用管理,做好公办托养机构监督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与基本公共服务的规划、政策统筹协调,按职责落实有关支持政策。民政部门负责民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服务机构的依法登记、监督管理,指导养老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做好特困残疾人、60周岁以上困难残疾人的寄宿制托养服务,并做好与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衔接。协助残联做好符合托养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和数据信息比对。财政部门负责托养服务资金保障、使用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残疾人康复医疗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给予技术支持,并对有关医疗护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设立、管理以及辅助性就业项目政策落实。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根据职责落实残疾人托养服务支持和税费减免政策等。

(二)统筹经费使用。有效整合各种资金,包括公共财政拨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资金等,统筹使用到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已享受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待遇、居家重度残疾人助残服务、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等政策的人员,不重复享受托养服务补贴。

居家托养项目简介范文 第十篇

一、背景依据

根据《_关于加快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xx〕7号)、《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_、中国人民银行、国家_》(残联发〔20xx〕1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xx〕1号)、《福泉市深化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托)养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福府办发〔20xx〕74号)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依托民政、残联现有的各类托养照护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托养照护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改善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托养照护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持第二代《_残疾人证》、有托养服务需求建档立卡户、低保户、边缘户、监测户家庭中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肢体重度残疾人及盲人。

四、托养照护方式

(一)机构托养

1.对象条件。一是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对象是具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身体健康,精神状况稳定,没有伤害他人的暴力倾向,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对于精神病患者,必须经专业医疗机构精神科医生评估,认定适宜托养者方可提供相关托养服务,不适宜托养的送福泉安宁精神病院进行治疗。二是寄宿制托养机构:对象是肢体重度残疾长期瘫痪在床、智力残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居家生活需要他人照护的其他重度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长期需要他人照顾或护理的智力、精神(轻度)、肢体重度残疾人及盲人;由于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因年老、患病、工作等原因对残疾人开展照顾或护理有困难的。

2.申请程序。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福泉市残疾人社区托养照护服务申请表》或《福泉市重度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资助申请表》,并提交户口簿、残疾人证、近期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经所在社区村(居)初审及乡镇(街道)残联复审后,报市残联审批,托养机构评估后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后的次月起可进入户籍所在社区托养照护中心接受托养照护服务。

(二)居家托养

1.对象条件:服务对象分散在家居住,社区托养照护服务中心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通过定期安排或点单方式为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的对象开展上门服务。社区托养照护服务中心可提供卫生清扫、就医、送餐(餐费自付)、理发、健康检查、代办服务等“超市化”服务模式(具体服务内容由残联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2.申请程序: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福泉市残疾人社区托养照护服务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户口簿、残疾证、低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经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初审及乡镇(街道)残联复审后,报市残联审批。符合条件的,在批准后的次月起可进入户籍所在社区托养照护服务中心接受居家托养上门服务。

五、托养对象分类认定

参照《福泉市深化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托)养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福府办发〔20xx〕74号)执行):

1.兜底供养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残疾人(参照执行)。

2.无偿供养对象:无(丧失)劳动能力且无人监护照料护理,或法定义务人无能力提供监护照料护理,导致生活质量无法得到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成员中重度残疾人、智障人员。

3.低偿供养对象:法定义务人有能力、经评估不能提供监护照料护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成员中重度残疾人、智障人员。

六、托养照护经费保障

(一)机构托养经费补助:照护服务中心开展日间照料、寄宿制服务运行经费,资金来源于服务对象获得的相关补助,参照《福泉市深化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托)养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福府办发〔20xx〕74号)文件执行,运行经费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入住托养机构是农村户口残疾人,可以将户口迁移到托养机构所在地的居委会管理,按程序纳入居民低保。

(二)居家托养服务补助:对申请居家托养点单式上门服务重度残疾人,托养资助标准由市残联根据服务内容确定,并根据居家托养对象实际享受的服务情况按月进行计算,由市残联根据协议约定按年度向承接托养照护服务机构结算当年的托养服务费用。

七、机构托养费用支付

依照《黔南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要求,入住的特殊贫困人员和有偿托养对象生活费及护理费标准参照当年特困人员标准执行,即基本生活标准为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倍;护理费标准的确定,根据入院的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的等级,参照当年度兜底供养对象护理费标准支付。

1.兜底供养对象:入住所需的基本生活费和护理费,由民政部门按国家救助标准划入养老服务机构统一管理使用。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统筹解决。

2.无偿供养对象:入住所需的基本生活费和护理费,每人每月用获得的低保金、养老保险金、抚恤金、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补贴等补助资金扣抵后,不足部分由市政府统筹解决。在集中供(托)养期间住院产生的医疗、护理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入住对象或其家属自行承担。

3.低偿供养对象:入住所需的基本生活费和护理费,用获得的低保金、养老保险金、抚恤金、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补贴等补助金扣抵后,剩余费用由其家庭或义务赡养人(监护人)支付30%,剩余70%由市政府统筹解决。医疗保险按照政策自行缴纳,在集中供(托)养期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入住对象或其家属自行承担。

4.有偿托养对象:为解放入住人员家庭劳动力,助力脱贫攻坚,针对自愿申请到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托养的对象,自行到市卫健部门进行6项能力评估,经家属同意签署托养协议,可自主缴费入住。入住所需的基本生活费和护理费参照标准执行。入住期间产生的医疗保险以及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居家托养项目简介范文 第十一篇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贵州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xx年版)》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确保“十四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不少于6万人次符合

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补助和支持服务。

—推动、指导县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已建设完成的县级残疾人托养中心“十四五”期间投入运营不少于70家。

—推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示范点不少于100个。

—制定基层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

—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与照护服务、养老服务等相关工作的衔接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

1、服务对象。“阳光家园计划”所指的服务对象,是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xx)规定,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持有《_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

2、服务内容。“阳光家园计划”所指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xx),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各地可以因地制宜,根据服务对象个人状况及机构的专业能力等情况,在以上服务内容中选择提供最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

3、服务形式。各地可以通过寄宿、日间照料或居家等多种形式开展项目,以居家托养为主。寄宿制托养服务,指采用24小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指采用在社区就近、就便日托的照料模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居家服务,指通过一定的组织或机构,以上门的方式为分散居住在家庭中、不适宜或不愿意到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的服务。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整合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或是缺乏适合承接服务机构的地区可以探索规范开展邻里互助等其他社会化服务方式。

4、补助范围和方式。“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下拨到各地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可拨付至各级各类、能够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寄宿制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和居家服务机构等用于补助服务对象接受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以向服务对象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支出。地方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5、补助标准。“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下拨到各地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的标准补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各种形式的托养服务。

各地可以整合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慈善资金等多种资金渠道,按照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布局、服务能力、市场情况等研究确定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实际补助标准。

(二)大力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

6、推动、指导县级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运营。政府投资的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可以以公建公营、公建民营、合作运营、联合运营等方式运行。鼓励地方将政府投资建设的残疾人托养设施无偿或低价提供给开展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或组织使用。发挥县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开展集中照护、生活处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服务等示范、指导作用。

7、推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站(点)。鼓励各地街道、乡镇卫生、养老机构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资源等,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护服务。

8、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发挥好“阳光家园计划”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项目的方式,积极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和质量。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引导、培育和规范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的政策。倡导志愿助残托养服务,鼓励、引导志愿服务团体和志愿者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生活照料、康复服务、医疗护理等服务。

9、大力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开展辅助性就业服务。各级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有机结合,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打造成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重要载体,组织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近就便参加生产劳动、进行职业康复、实现社会融合。

(三)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制度建设

10、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基层残疾人托养寄宿制机构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和居家服务基本规范,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科学规范发展。

11、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将残疾人托养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先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支持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12、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运行补贴政策,逐步健全机构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和居家服务补贴制度。

三、工作要求

13、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并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高度加以谋划,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纳入本地基本公共服务民生保障规划,加大财政保障、统筹整合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服务衔接、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覆盖面,切实解决服务对象的急难愁盼。

14、严格项目管理。各地要按照本地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公开、公正的确定服务对象,按照竞争择优原则确定服务承接机构,具备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及时下发年度任务和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做好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本地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结合项目实施特点,不断创新结算方式,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15、规范服务标准。各地在“十四五”期间要在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规范性、专业性提升上下功夫,在国家标准的总体引领下,及时总结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各种服务形式的特点和经验,研究制定各种服务形式的服务内容、标准、质量监督等相关规定,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出台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地方标准,提高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16、开展绩效评估。各地应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通过中期评估、定期抽查和进度通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年度结束后开展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采用专业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开展项目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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