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回避情况范文(推荐14篇)

山崖发表网范文2023-01-03 20:55:55331

岗位回避情况范文 第一篇

我国《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其它关系:对于承办的案件事先提供过咨询的;现任当事人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或者曾任当事人的法律顾问且离任不满两年的;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担任过本案或与本案有关联的案件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事项。

写作格式

(1)注明文书名称。

(2)巾请人和被申清人的基本情况。申清人应写明其身份等基本事项或法人、其他组织的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而被申请人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

正文:

写明清求事项及理由:首先说明当事人间的争议已被仲裁机构受理的事实,然后指出参与本案仲裁活动的仲裁员具有法定应予回避的情形!根据此事实理由,提出要求该仲裁员回避的申请。

尾部:

(1)致送仲裁机构名称。

(2)申请人答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日期.

(4)附项:应附上可以证明被申请回避的仲裁员具有法定回避情形的证据材料。

制作回避申请书时,应注意:①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对象,既可以是其选定的仲裁员,也可以是对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或仲裁机构指定的仲裁员,只要其具有法定回避情形,部可以成为申请回避的对象、②申请回避的理由一定要符合事实,应有理有据,不可捕风捉影。

岗位回避情况范文 第二篇

敬爱的党组织:

时光飞逝,一年即将过去,在中队党支部和老党员的帮助下,通过自身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我对党的认识水平也有了更深一层的提高,更进一步理解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等的真正含义,使我在工作、学习、思想等各方面都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和更强大的动力。在这一年里,我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认真真的学习、勤勤恳恳的工作、踏踏实实的做人,并取得了一些进步。下面我将忠诚、老实地向党汇报__年的工作、学习、思想等方面情况。

一个人要在社会上实现他的人生价值,必须不断地付出努力,工作兢兢业业,为社会创造财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论周围环境怎么变化,我始终以为人民服务这一目标鞭策、鼓励自己,使自己对工作永远保持信心和干劲。

工作不忘学习,要边工作边学习,我很赞成这个观点,且一直也是这样做的。工作过程中,我还不断向中队其他同志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面,消除一些知识盲点,这些对实际工作有很大的帮助,较大地提高了效率。另外,我还经常阅读有关本专业的杂志、报纸。不断学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加充实自己的业务理论知识,使自己不会在飞速发展的信息社会中落后,能够在工作中发挥自己更大的潜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更加顺应部队发展的需要。

工作与学习故然重要,但要保证两者能沿着正确的目标和方向前进,就必须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修养。这一年来,除了自觉学习党章外,我还经常阅读有关党建、党史及党员先进事迹的书籍和报刊等,不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加强思想政治修养,使我在工作和学习等各方面都有了更大的动力,更加明确工作和学习的目的,而不盲目;使我在缤纷复杂的社会中能分清好与坏、正与邪;自觉抵制了西方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对近年来所发生的几个大的政治事件有正确清醒的认识,自觉抵制了不良意识的侵害,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为社会无私奉献的价值观。

在取得进步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在工作与生活中,自己有时不太注意汲取,习惯于凭主观意志办事,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影响了自己进步与提高的速度。在语言表达和协调问题的能力上,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以上是我在工作、学习、思想等方面的汇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把实现强军目标同本职工作统一起来;把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同过硬的业务本领统一起来,更加努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代的各项任务。请党组织进一步地考验我。

敬礼!

汇报人: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岗位回避情况范文 第三篇

尊敬的领导:

本人xxx,xx年10月23日入职xx房地产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一职,现提出辞呈。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原本我想把我熟悉了十多年的房地产领域把我的热情全部献给公司。但是工作是残酷的,生活是现实的,工作的摧残,工作的蹂躏,让我心力交瘁,肺火肾虚,精神力和持久力也急剧下降,套用国内某性药广告上的一句话,过去十几分钟,现在几分钟,我每每只能在梦里去找寻那久已失去的男子汉威力。 “公司的企业文化,宏大的职业生涯目标,前途光明都晃的我挣不开眼了”,当然了,直到现在也没有睁开过。

没文化没品位的公司是可怕的。领导往往重视有形的东西,而对无形的东西则较少关注,常常能够看到生产了多少,利润是多少,而忽视企业文化的建设,认为它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太大的关系。这种种看法都是没有认识到企业文化在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都会对企业文化建设产生非常大的阻碍作用,更别提构筑有鲜明特色的企业文化了。

公司的管理混乱就可以看出很多问题,这根本就不像个公司到是像公务员体制像政府机关单位上班的氛围,整个公司没有意识到,共建团队愿景和年度计划,对上下一致协调,推动工作,业绩管理等,如何做计划的方法推动下去。管理层没有战略规划能力,预测能力,团队管理,激励能力,业绩辅导能力。业绩管理体系需要有强大的管理团队,才有可能行使有效。由此可以看出领导层的重要性。“远航”需要得到大力支持。领导力提升的第一步。推动统一的管理理念,统一的解决问题方法。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达到上下左右,发自内心的协调。协调是无法强求的。协调必须发自内心。对人治的依赖性会减低。一个更平等,更透明,更公平的企业文化会产生,会加深对人的信任和授权,增强信息的及时沟通。

如果公司管理层没有一致的支持,是无法行之有效的。主要原因是职权不明,分工不明。为权力斗争,勾心斗角,无事生非。不抱怨,不会哭,不愿意说,不等于这些人没有期望,没有抱负,没有能力。会叫的人不一定最好。沉默的人不一定不强。

今天提出辞职书,是我经过认真思考,做出的决定。离开曾经与我同甘共苦的同事,希望领导能接受我的真诚和友善。 也愿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祝愿公司兴旺发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特此辞呈!

辞职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岗位回避情况范文 第四篇

六合区区级机关工委:

因我单位戴世荣同志到法定退休年龄,局党支部委员需进行调整,经研究,拟增补唐正东同志为支部委员,同时免去戴世荣同志支部委员职务。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_南京市六合区体育局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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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回避情况范文 第五篇

申请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 申请事项:申请合议庭回避。

事实与理由:关于原告鲁颂坤、刘小林诉河南万里周口分公司、张国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周口中心支公司人身权纠纷一案,案件经过沙北法庭一审,案件上诉到周口中院,案件被发回重审,贵院指定到沙南法庭重审,案件经过开庭,开庭后,辩论结束,案件拖了好长时间,申请人拿到的是重审原告鲁颂坤、刘小林撤诉裁定,申请人认为案件已经终结,但是我们有收到了鲁颂坤、刘小林的民事诉讼状,金额由原来的十几万变成了五十几万,案件还是由沙南法庭同一法官审理,申请人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第三条 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故本案不应由沙南法庭的法官进行审理,并且第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或者根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举报,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本规定第一条至第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核查属实,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为了使本案公正审理,并结案,本案应当移送到该庭外的其他合议庭进行审理。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岗位回避情况范文 第六篇

外包人员 辞职申请怎么写

【一】范文

(1)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但是因为个人原因,现提出辞呈,感谢公司近一年的栽培,本人不胜感怀。难舍之情,无需多述,但天下确无不散之宴席。长期置于一处亦不是我所欲,故思量再三,意决。

本应奉献,是非高士雅人,怎奈尘缘未尽,深眷红尘,却愈陷其中难以自拔。实非我之愿也,且再如此这般,我将越发麻木而缺乏激情,居安而无法思危,每每有此感,越发惶恐不安。

后思公司之制度,在离别之际,谏言几句。公司应更加之人性化,秉着公平,公正,公开之做法。换言之即公司缺文化之氛围,若欲长足发展,文化必不可少,慎之慎之。

念及于此,本人在离别之际,定当将吾我之工作交接到位,不至于出现应接不暇,混乱不堪之状况。亦将为公司贡献出最后之力,力虽绵薄,然望有助于公司。

今写此书,临表涕零,不知所言。望公司领导予以批准。

申请人:

日期:

(2)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来到公司也已经快两年了,在这近两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公司各位同事。正是在这里我有过欢笑,也有过泪水,更有过收获。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

但是最近我感觉到自己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同时也想换一下环境。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公司新的项目的启动,所有的后续工作在公司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在这个项目安排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

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的2—4周内离开公司,这样您将有时间去寻找适合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同时我也能够协助您对新人进行入职培训,使他尽快熟悉工作。

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在短短的两年时间我们公司已经发生了巨大可喜的变化,我很遗憾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二】辞职信的内容

1、写清楚需要知会的主管部门或上司

辞职信的收受方通常是公司里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你的部门主管。因此,你的辞职信开头称呼要写接收人及职务。如尊敬的李经理,等。

2、清楚写出辞职理由

虽然这是一个机会,可以吐露你的真实想法,你可以把对企业、对直接上司的不满一吐为快,但实践证明,这样做的结果可能会使你一时的心情舒畅,但对紧接着的工作交接和未来在行业内口碑都是不利的。

所以,离职的理由通常要写成客观原因,如搬家、结婚、脱产进修等等。记住,你辞职或跳槽是为了更好的职业发展,而不是为了报复谁。

3、感谢公司给予你工作机会,及在工作上获得的工作技能及经验

这是起码的礼貌,无论如何,你曾经在这家公司工作过,你付出过努力,做出过贡献,同时,你也得到了待遇、工作技能和行业内的同事关系。

4、对工作交接做出说明

这点很重要,要知道你的辞职最让老板担心的是:你所承担的工作,如何安全地继续进行下去,他的企业如何不因为你的离开而受到影响。对工作交接进行说明,就可以让老板安心,你提出的辞职请求,他也不会难为你了。

5、祝愿公司将来发展顺利及作亲笔签署

这也是礼貌的一部分。辞职信可以是打印的,但签名一定要手签,这才是有法律效力的辞职信。

写辞职信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辞职信的写法有讲究

首先,写辞职信并不是写辞职申请,申请是要双方达成一致才有效的,也就是说企业批准了你的申请,你才可以辞职,而劳动法赋予的辞职权是绝对的,辞职信其实是一种通知,告诉企业你将在三十天后解除劳动合同,离开企业,不需要企业批准,当然如果企业同意你提前离开就另当别论了。

其次,不要在辞职信中透露个人的不满情绪,如果辞职的意见非常大,一定要反应出来,不妨采用面对面交淡的方式,在白纸黑字上面写出自己的愤怒是不恰当的。

注意事项二:辞职过程中不要散布对所在单位不利的言论

在作出辞职的决定或者办理辞职的过程中,不要在企业大肆宣扬个人要辞职的事情,不要散布一些对企业不利的言论,反正都要离开了,留一个好的印象给企业,总比留一个不好的印象好一些。

注意事项三:认真负责地完成辞职交接前的工作

站好最后一班岗,在离开企业的最后时间里,你仍是企业的一员,尽自己所能做好自己的工作,协助企业做好交接。

注意事项四:保持与原就职企业的良好关系

过往的就职经历是我们人生的宝贵财富,而且不定在什么时候我们可能需要原来的企业为我们写推荐信或介绍信,新的企业也许会打电话到过往企业了解我们的工作情况,因此要保持与原就职企业的良好关系。

注意事项五:勿与前老板同事失去联系

在你开始新的工作后,你可以给你的前任老板或同事发一封信,告诉他们你现在的有关信息,这样你们可以保持联系并建立牢固的关系。

注意事项六:以委婉的理由提出辞职。

许多人辞职离开原有企业是犹豫不决的,渴望从事新的工作,又担心新的工作不如原有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辞职可以采用这种方式辞职,以身体健康或短期培训的理由向企业提出辞职,保持好与原企业的关系,留有余地,如果新的企业无法让自己满意,就可以以身体已经完全康复或者培训已经结束的理由尝试与原企业联系,如果你是不可或缺的,自然可以得到重新工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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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回避情况范文 第七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_)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强化企业经营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并按照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内部会计控制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内部会计控制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四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对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第五条省_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总会计师。

(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

(二)已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的工作职责。

(三)总会计师可依法进入董事会。

第七条企业总会计师的选拔、任免按照省_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在征得省_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党委上报省_,省_按照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免的有关规定作出批复,公司董事会依法聘用或解聘;省_也可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或公司党委提名,公司董事会依法聘用或解聘。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在征得省_同意后,由企业党委上报省_党委,省_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选拔、任免。

(三)企业总会计师可在本企业内部选拔,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进行选拔。企业总会计师实行任期制和交流制,条件成熟的还可以进行委派制试点。

第八条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

第九条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以及企业所属行业的基本业务,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不具备第九条规定的;

(二)曾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按照国家关于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除省_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三条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内部会计控制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十四条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企业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二)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五)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六)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握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五条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企业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制定企业资金管理与控制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的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七)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情况。

第十六条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二)组织测试、评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组织建立多层次的会计监督体制,落实内部会计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七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四)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具体包括: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配备财会机构负责人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第十九条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参加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决策,具体包括:

(一)拟订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二)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三)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和资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第二十条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一)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的建议;

(三)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财会机构负责人配备的人事建议权是指企业财会部门负责人和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由总会计师提出建议,并负责组织对财会机构负责人及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二条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企业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第二十三条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

(二)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四条总会计师对企业作出的重大决策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出现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总会计师认为有必要,可以及时向省_报告。

第二十五条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的财务管理与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四章 履职评估

第二十六条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其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七条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分为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年度述职应当结合财务决算和下一年度预算工作,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予以评估;任期履职评估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总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依照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年度终了时将总会计师的述职报告报送省_,省_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省_履行财务监督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职责的部门具体组织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第二十九条总会计师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以及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部会计控制机制建设与执行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对其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的履职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条 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应当根据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责权限,全面考核总会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动态编制工作的质量情况;

(二)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三)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的情况;

(四)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情况;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第五章 工作责任

第三十二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企业财会机构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会计师有责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纠正,有责任向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报告。

第三十三条企业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主管责任:

(一)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三)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机制的完整性、有效性;

(四)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快报、月报编制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五)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十四条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相应责任:

(一)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企业出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企业总会计师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戒免谈话或引咎辞职:

(一)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

(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第三十八条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或给予职业禁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对于企业总会计师玩忽职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在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时,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一并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第四十一条 企业总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由本企业或者建议省_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的有效履行工作职责权限的,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四十三条企业总会计师对企业有关重大决策提出不同或反对意见,企业决策层未采纳的,应及时向上一级出资人报告,如造成重大失误应由决策者承担相应责任,不再追究总会计师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各省属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并报省_备案。

第四十五条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所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相关工作规范。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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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回避情况范文 第八篇

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3号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_)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 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_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

第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

(二)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_有关规定办理:

(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第九条 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条 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

(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按照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除_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十五条 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二)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五)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六)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六条 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七)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二)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八条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四)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具体包括: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第二十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一)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二)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三)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和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 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一)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企业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条 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二)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应当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_报告。

第四章 履职评估

第二十六条 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七条 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分为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年度述职应当结合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对总会计师年度履职情况予以评估;任期履职评估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总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 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总会计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向董事会述职,董事会应当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议,董事会评议结果及总会计师述职报告应当抄报股东会或者出资人备案;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将述职报告报送出资人,出资人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第二十九条 总会计师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对其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条 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应当根据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责权限,全面考核总会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动态编制工作质量情况;

(二)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四)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五章 工作责任

第三十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会计师有责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纠正,有责任向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报告。

第三十四条 企业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主管责任:

(一)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四)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相应责任:

(一)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 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企业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企业财务基础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

(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 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或给予职业禁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总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由本企业或者由本企业建议_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 对于企业总会计师玩忽职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 在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时,发现企业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一并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 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各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所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相关工作规范。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岗位回避情况范文 第九篇

辩护人申请审判长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系执业律师,在唐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上诉一案中,依法接受上诉人唐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本案于12月20日上午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由李某担任审判长,该法官在庭审中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已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其体事实如下:

一、搬弄是非。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竟然偏听偏信,无中生有地对辩护人横加指责。其行为有违《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条(四)项的规定。

二、诱导当事人。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恶意诱导上诉人,大有上诉人不被冤枉誓不罢休之势。

三、主动与辩护人争吵。

身为审判长的李某竟然与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护,因其法律水平严重低下,故而恼羞成怒,与辩护人发生争吵。其行为有违《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条(六)项的规定。

四、乱敲法槌。

身为审判长的李某,在庭审过程中,胡乱敲击法槌达三次以上,力道之猛,似乎不敲破法槌誓不罢休。其中两次猛击法槌之后,宣布休庭,后又宣布继续开庭。其行为违反《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试行)》和《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条(七)项的规定。

五、随意剥夺辩护人的发言权。

庭审之后,身为审判长的李某明确告知辩护人少说,更为恶劣的是,在法庭上公然诋毁辩护人,直接中断辩护人的发言。《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李某身为本案的'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公然搬弄是非、诱导当事人欲使无罪人受到追诉、乱敲法槌威胁当事人、违法剥夺辩护人的辩护权、公然挑起事端与辩护人争吵,更为恶劣的是,案件如何审理竟然低声下气地向公诉人请示,并按公诉人的指示进行庭审活动。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六)项、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特提出申请,希望准许为谢!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岗位回避情况范文 第十篇

尊敬的党支部:

通过近期连队的管理与思想教育,本人在思想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依旧有不足之处,现将第__季度以来我在思想、学习、工作方面的情况汇报:

一、思想方面

近期自己思想上比较稳定,能够端正服役态度,将自己的思想行为与支部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认真听讲、课后及时写出心得体会。作为一名入党积极份子,积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知识,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认真执行和落实上级的各种指示精神。

存在的不足:对党的理论知识宣传工作做的还不够,平时考虑个人问题较多。

二、工作方面

作为一名__,日常工作中能够带领本战位人员积极完成好艇上赋予的各项任务,切实按照自身的工作职责来抓管理,认真对照自身职责,抓好战位的各项建设。积极参加各类大型活动。对各类大型活动做到积极参加主动请缨。

存在的不足:工作标准把握还不够好,存在标准不高的现象,自己的工作方法及思路不够清晰,有时在完成任务过程中有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

三、在学习方面

我积极参加部队的各项培训,对于一些新的业务也是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同时,又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并参加了全国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

四、作风方面

能够坚持好军容风纪,树立工作作风,坚持良好的精神面貌,高昂的士气,振奋的精神来参加日常工作。

五、存在的不足

在一些细节方面自己做的还不够到位,平时考虑个人问题较多以上是我个人结合自身实际

以上是我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汇报,总结工作和生活中的经验和教训,认真履行党章上所要求的一切,严格要求自己,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努力作一名合格的_员。

敬礼!

汇报人: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岗位回避情况范文 第十一篇

__年第一季度我在工作和学习中思想上有较大的收获。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由于受到西方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以及伴随着市场经济而来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冲击,少数民警的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有的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有些民警滥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把手中的权力视为商品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等腐败现象。我们警察队伍中也还存在着一些民警执勤不规范、对服务性的处警出现不及时、不到位,对群众求助态度“冷、硬、横、推”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我们警察的整体形象。出现以上问题,究其原因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强、法制观念淡薄,脱离了群众,警民关系错位的结果,这使我们的工作失去了群众基础,降低了我们的威信,影响了我们工作的开展。

加强对党员、民警的思想教育,筑起一道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腐败现象的产生,首先是人的思想意识防线的崩溃。从学习的反面典型材料上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比较低,受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追求享乐,腐败堕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抛到一边,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无法抵御各种错误思想的诱惑和腐蚀,因而走向腐败、犯罪的道路。这就是发生腐败的思想根源。要解决思想根源问题,就要打好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使人们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必须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党的纪律教育,在思想意识上筑就一道拒腐保廉的防线。

要坚持廉洁自律,经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坚持廉洁自律是党员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同志的立身之本。俗话说:“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自律最重要的就是要战胜自我,这是一个很高的精神境界。我们每一个同志都要强化严于律己意识,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不以奢为乐,不以廉为悲。”,俭以养德,戒贪求廉,坚持和发展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同时必须强化监督意识,把自觉监督和组织监督,自律与他律有机地结合起来,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做到心正去私欲,公正无贪心,身正抑邪念。

常言道:以事为鉴,可以明心智;以人为鉴,可以正言行。每一位_员、民警都应该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一身正气,勤政为民,鞠躬尽瘁,无私奉献。

岗位回避情况范文 第十二篇

全面风险管理是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也是金融企业的命脉所在。从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来看,它是为保证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实现而实施的过程和方法,也就是说要实现全面风险管理,必须有强有力的抓手,而这就需要全面风险管理与企业管控措施相结合。鉴于目前企业普遍的部门设置,本文以LX集团为例,探索研究将全面风险管理与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工作相结合、相统一,从而构建科学高效、相互协调、互为铺垫的“一体化”监督制约机制。

一、对风险管理与监督机制之间关系的理解

目前,LX集团的监督职能主要由纪委(不设纪委的单位配置纪检委员)、监事会、职代会(工会)、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和风险管理部、监察审计部(与纪委办公室合署)等机构和岗位行使,其中纪委(纪检委员)侧重于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在企业中履职行为的监督,监事会侧重于对企业治理机制、决策机制以及董、监、高履职行为的监督,职代会(工会)侧重于对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事项决策行为的监督,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侧重于对企业资金活动的监督,风险管理部侧重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整体设计与运行维护,而监察审计部(纪委办公室)承担了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两大监督职能,一方面作为纪委的办事机构,履行党纪监督职能,另一方面作为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监督。这些机构虽然分工不同、各有侧重,但总体目标一致,都是为了通过识别和控制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来保障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从监督的角度看,全面风险管理就是对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的监督,是通过对各种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种经营管理行为是否管控有效的监督,将风险管理融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对具有不确定性的各种风险行为及控制环节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并采取行动来保证企业处于安全运行的过程。也就是说,风险管理本质上也是一种监督(包括纠正与预防)机制,监督是风险管理的必要环节和有效手段。

二、构建基于全面风险管理的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一体化”监督机制

(一)夯实“一体化”监督机制基础

(二)抓住“一体化”监督机制构建的重点

多措并举,狠抓“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督。聚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常委会、全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强化对议事程序的监督,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决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聚焦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问题,研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k法》以及《关于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意见》,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广开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定期监督检查,对置若罔闻、顶风而上的,严肃处理。组织力量对集团业务决策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制度等文件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与修订,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程序,明确责任。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_《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根据业务工作的变化,持续开展廉洁风险点的排查,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同时,结合集团经营管理实际,研究制定了《反舞弊与投诉举报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防止舞弊、违法违规以及其他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发生。针对集团以高风险金融投资为主业的特点,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风险防控,扎实做好考察调研、前期论证等工作,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监督,防止因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促进“一体化”监督机制作用的发挥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不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LX集团围绕转型创新发展的总体部署,坚持“监察与审计结合、管理与效益并重”的原则,切实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促进规范管理、依法经营,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制定下发了《内部审计暂行规定》《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等基本审计制度,和《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计算机审计暂行办法》《工程量清单编制暂行办法》等专业性审计制度,夯实了内审工作的制度基础。定期开展对权属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的例行审计、绩效审计,单位主要领导人卸职调岗均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不定时开展对投资项目的股东审计以及各种专项审计等,比如目前正在对权属公司的费用支出、存续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通过《内部审计报告》《审计建议书》《风险提示函》等手段督促存在风险隐患的部位整改。制定下发了《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定期组织协调人力、财务、风控、纪检审计等力量,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工作效率与质量情况实施效能监察,促使监察对象尽责履职、勤政廉政,查纠各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发现管理缺陷,提出改进建议,防控廉洁风险,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

岗位回避情况范文 第十三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于201X年X月X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是客服部的一名员工,现在主要负责万和会的工作。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两个月合格后,即可被录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因此,我特向公司申请:希望能根据我的工作能力、态度及表现给出合格评价,使我按期转为正式员工。

1、因为我们部门是刚成立的,刚开始在工作中我们只能跟着我们主管处处留意,多看,多思考,多学习,以较快的速度熟悉着公司的情况,尽快让我们客服部较好的融入到公司中,找到我们客服的工作任务,让公司也因为我们的到来工作更加顺利。

2、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别人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当然,初入职场,难免会犯一些小错误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

3、我本人工作认真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积极学习新知识,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两个月来,我在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总之,经过二个月的试用期,我认为我能够积极、主动、熟练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积极全面的配合公司的要求来展开工作,与同事能够很好的配合和协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继往。对人:与人为善,对工作:力求完美,不断的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以期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申请人:xx

[客服人员转正申请]

岗位回避情况范文 第十四篇

申请人周xx,女,34岁,x族,xx省xx市xx公司职员,住本市xx路xx号。

被申请人杨xx,男,xx市xx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在审理申请人诉被告人赵xx故意伤害一案中担任审判长。

请求事项:被申请人杨xx回避。

事实与理由:据悉,杨xx未经批准,在xx酒店私下会见本案被告人赵xx及其辩护人孙xx,证人xxx看见杨xx和被告人赵xx及其辩护人孙xx在一起喝酒。为避免本案的处理结果不公正,现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之规定,申请杨xx回避,望批准。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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