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编剧人员聘用合同范本 第一篇

影视作品制片人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手机号:

电子邮箱:

乙方:

工作室(注册号: )

联系人:

地址:

手机号: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享有影视剧制作资质的法人单位,拟单独或联合其他出品方组织摄制 作品《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 许可证上的标注为准,以下简称“本片”),希望聘请制片人代表甲方执行本片的融资洽谈、剧本统筹、摄制组组建、主创人员选任、摄制管理、宣传、发行、奖项评选等具体工作。

2.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的企业,经与甲方协商一致,确定指派乙方已经过了制片人的合法授权,能全权代表制片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项。乙方已就本合同约定之事项提前征询了制片人意见,获得了制片人的认可。

3.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及制片人已就本片的基本剧情、本片的投资规模及财务预算、创作构想及艺术风格、甲方对制片人工作的总体要求、制片人的需求等共同进行了必要沟通,双方确认彼此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各个条件,且制片人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相关义务。

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受到其他任何形式的行政命令、合同、聘书、条文等可能影响或禁止乙方及制片人履行本合同的限制;在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及制片人不会从事影响制片人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对本片、制片人个人有负面社会评价的行为、事件及活动。

5.本合同的签署不构成甲方与制片人形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而属于民法典合同编层面的劳务合同关系,制片人是受甲方委托参与本片工作的众多聘用人员之一。

6.甲方是代表本片的全体出品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片的出品方、投资方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和制片人的工作任务。

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签署本合同。

影视编剧人员聘用合同范本 第二篇

工作期间

制片人在以下第 项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各项义务: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片获得影视主管部门的公映许可(电影)或发行许可(电视剧)之日止。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片完成在中国大陆地区首轮播映时止。

甲方超出第款约定之时间要求制片人继续按本合同等二章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的,则双方按第 项的约定执行:

(1)乙方有权拒绝,或与甲方另行协商延长工作期限的相关事宜。

(2)制片人应予配合,但甲方应按每月人民币(大写) (¥ 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支付延长制片人工作期间的报酬。

非因制片人的原因致使其未在第款约定的工作期间内完成各项工作的,制片人的工作期限不自动延长;因乙方或制片人的原因(例如:因制片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本片预算超支而停拍、制片人从事其他工作致使本片无法按期完成等)导致制片人未在第款约定的工作期间内完成各项工作的,制片人的工作期间按其延误的时间段自动延长,且甲方无需另行支付报酬。

如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导致本片拍摄时间需要延长且会延长制片人工作时间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双方本着促进本片摄制完成的目标协商处理。

日常工作时间与休假

(1)制片人在本片筹备、摄制、发行、播映等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日期和每日工作时长,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协商确定(甲方有最终的单方决定权),但制片人应以努力尽责之态度,积极配合甲方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进度。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本片相关进度且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片人可以休假,具体休假时间段和休假次数由双方协商确定。

影视编剧人员聘用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计划摄制电影《_________》(下称电影片),乙方是一位资深的制片,曾在多部影视作品中担任制片人,具有相当丰富的经验;甲方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其计划摄制的电影的制片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电影的制片人,负责电影片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条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

乙方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电影片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影片停机之日;

3、电影片后期制作完成之日

第三条工作内容

乙方工作包括

1、统筹指挥电影片的筹备工作;

2、分镜头剧本及导演的创作意图编制和执行摄制计划和成本核算;

3、委托专人进行电影片文学剧本组稿或推荐,经过研究和策划,由乙方作出采用决定;

4、组织进行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次要演员、摄相师、灯光师等主创人员的聘用;

5、审阅通过导演阐述;

6、确定外景地点,审核布景设计等工作,需要在文物、园林部门拍摄的电影片,应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编制拍摄计划并办理有关手续;

7、负责电影片的拍摄进程和政治思想内容,同时负责电影片的艺术和技术质量;

8、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拍摄前准备阶段人员名单(特技设计、特技摄影根据规模及摄制组工作需要,由摄制组确定到组工作时间);

影视编剧人员聘用合同范本 第四篇

保密义务

(1)在甲方对本片公开或播映前,本片的剧本、具体故事内容、摄制画面、配乐及其词曲、摄制素材、摄制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剧组主创人员信息及其变化、摄制资料和摄制进度、与本片摄制相关的各种事实等)均属甲方重大商业秘密,一经泄露即会给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除甲方为宣传营销需要而将前述部分商业秘密披露或许可乙方及制片人披露外,双方及制片人均应保守前述商业秘密。

(2)本合同所涉及的各项条款均为商业机密,双方及制片人应予保密,未经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内容向社会公众披露;因本合同签署、存档、财务等需要,双方将本合同内容披露给各自法务人员、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的,应确保其各自相关人员对本合同保密。

双方及制片人承诺

(1)基于艺术创作与探索的基本保障,双方及制片人承诺:若因本片而引致第三方或社会公众对甲方、制片人给予负面评价,或导致甲方或制片人的声望、名誉受损或遭受其他形式损害,一方不能向另一方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道歉,一方也不应对另一方及本片进行任何形式的诽谤和指责。

(2)制片人应对本片主题、题材、价值观的政治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查和把关,帮助甲方顺利取得影视行政主管机关对本片发放相关许可。

(3)本合同签署后至制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前,乙方及制片人不得承接任何与本合同约定的制片人工作相冲突的活动或从事任何影响制片人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活动。

影视编剧人员聘用合同范本 第五篇

1.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故事创意的编写。故事创意应表述出文学剧本的.立意,阐明编剧在思想内涵及其外延两个方面的感悟,概括描绘文学剧本的主要线索、主要事件、基本冲突、主要人物、人物关系的主要纠葛和剧本的总体风格等。

2.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故事大纲和人物描述。大纲中的故事部分不应少于_________字,应能清晰地将文学剧本的主要情节线条和主要人物进行连接,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框架。人物描写的表述不应少于_________字,应表述出文学剧本中主要人物的鲜明性格特征、主要经历以及和剧中其他相关人物的纠葛。

影视编剧人员聘用合同范本 第六篇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兹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现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_____集电视剧《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剧集”)之制片人,每集不少于45分钟,甲方亦答应同时执行监制及副制片人之职。

(二)合约有效期由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该剧完成为止。(以下简称“合约期”)

(三)乙方保证于合约期内是自由身份,除本合约外,绝无任何其它合约之羁束以致妨碍乙方于合约期内向甲方提供其服务及履行本合约中乙方之所有责任及义务。设若本合约之签署引起任何合约纠纷,乙方须负百分之一百责任及承担一切后果,与甲方完全无涉。乙方于合约期内,至完全履行本合约规定之一切责任为止,得优先为甲方及各该剧工作,不得以其它理由为借口,以致妨碍履行本合约列明之工作及义务,乙方于合约期内必须为甲方提供最有效之服务,使各该剧能以最低成本、在最短时间内达成最佳质素完成。

(四)1、乙方替甲方担任合约制片人于合约期内共执导_______________集电视剧,甲方同意支付乙方酬金每集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集共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支付方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保证支付乙方每集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集共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3、酬金余数即每集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集共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由乙方所引荐之赞助商付出之本剧集赞助费收集,若有不足之数,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亦不用支付,乙方亦不作追究。

a、第一期于签约时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作为订金。(30%)

b、第二期于开始拍摄时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15%)

c、第三期于拍摄至中段时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20%)

d、第四期于拍摄完成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20%)

e、第五期于后期制作完成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整。(15%)

4、倘若本合约期满,而乙方未能完成履行本合约之责任,则本合约之有效期及乙方于本合约之责任得以顺延至各该剧全部完成为止,而甲方无须支付乙方上述合约第(四)1、条所列明以外之酬金。

5、倘若本合约期满,而甲方因行政上之安排导致乙方未能完成履行本合约之责任,则本合约之有效期及乙方于本合约之责任之顺延期由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另议。

影视编剧人员聘用合同范本 第七篇

意外事件

本合同履行中所涉“意外事件”是指当事人未预见到的或未避免、克服掉的,因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本合同无法按计划正常履行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起火、堵车、飞机延误、主创人员(导演、演员、摄像师等)生病或受伤、物品倒塌、设备损坏、群众围观或场地管理方干扰正常活动等。

制片人因生病或意外受伤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双方按以下各项约定执行:

(1)制片人生病的,应至甲方事先认可的医院或当地三级医院(甲等或乙等)进行诊断,并以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和“病假单”作为制片人生病及停工修养时长的依据。

(2)制片人在工作现场意外受伤的,由甲方先行垫付全部医疗、交通、误工、护理、营养等费用;意外受伤事件的责任主体明确后,由甲方向直接责任者追偿或要求其赔偿甲方的损失。

(3)制片人停工休养期间无劳务报酬,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相应期间的对应金额,或要求按其停工修养时间的倍要求延长制片人的工作期间;但因甲方过度延长制片人每日工作时间或过度增加制片人每日工作强度而导致制片人疲劳生病的,或因甲方过错导致制片人意外受伤的,不得扣除停工休养期间的报酬。

(4)除“制片人故意、重大过失、仅因制片人个人原因导致”以外,甲方不得因制片人生病或意外受伤引起的甲方拍摄成本增加或有其他损失,向乙方或制片人主张赔偿。

(5)双方应本着互帮互谅、努力降低彼此损失的原则,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友好协商减少因制片人生病或意外受伤而给本片相关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意外事件导致本片中止摄制,或本合同的其他义务不能按原计划正常履行的,制片人应在其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内,尽力配合甲方排除相关干扰因素。

因甲方、乙方或制片人的过错导致意外事件发生的,过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第三方的原因导致意外事件发生的,双方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且双方应本着互帮互谅的原则,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以降低意外事件给本片相关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

不可抗力

(1)指当事人无论是否可预见,均无法避免和控制,且并非(除政府行为)第三方过错导致的本合同无法按计划正常履行的事件。包括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现象(如水灾、旱灾、地震、重度雾霾、气象条件不符合拍摄要求等),社会原因引起的社会现象(如战争、动乱、政府法令及政策等)。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按计划正常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本着互帮互谅、努力降低彼此损失的原则,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友好协商减少因不可抗力而给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的不利影响。

影视编剧人员聘用合同范本 第八篇

双方:“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仅单指甲方,或仅单指乙方及制片人;“另一方”指除“一方”以外的本合同其他方;“第三方”指除甲方和乙方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本合同:指双方共同或任意一方签署给另一方的一系列法律文件之总和,包括且不限于已签署或后续可能签署的:《影视作品制片人聘用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附件一)、本片拍摄计划(附件二)、本片预算报告(附件三)、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等。

条、款、项:本合同中以“第1条”、“第2条”、“第3条”等注明的内容称为“条”,以序号“”、“”、“”、“”、“”、“”等标注的内容称为“款”,以序号“(1)”、“(2)”、“(3)”等标注的内容称为“项”;“章”包含“条、款、项”,“条”包含“款、项”,款包含“项”。

影视作品:即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画面组成,并且能够借助技术设备被感知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以及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在本合同中即指“本片”。

出品方:指根据中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对本片享有所有权(著作权),并依法享有本片相关商业收益的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在本合同中即指“甲方”,或“甲方与现在及将来可能存在的本片投资人”。

剧本:指为本片摄制需要而编定的包含一系列角色语言(对话、独白、旁白等)、场景画面描述、镜头画面描述等内容的文字作品,包括文学剧本、摄影剧本、分镜剧本、分景剧本、脚本等。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剧组(摄制组):指由制片方(出品方)或其授权的代表指定的制片人、演员、制片主任、摄影师、美工师、剧务等人员为拍摄本合同约定的影视剧而组成的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团队。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开机:指甲方已与影视作品的主创人员(制片人、编剧、制片人、监制、主演、摄像师)签署聘用合同,且已完成影视作品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摄制备案公示,并正式开始拍摄(以“举办开机仪式”、“开始拍摄剧情”等为标志)。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杀青:指影视作品已完成拍摄工作(不包括影视作品的后期制作,以及后期制作过程中可能需要补充拍摄的少量内容)。前述解释与本合同签订后中国大陆地区新出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行业统一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具有实质性差别的,以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解释为准。

影视编剧人员聘用合同范本 第九篇

本片基本信息

本片的制作现状为以下第 项:

(1)尚在筹集开拍所需必要资金阶段。

(2)尚未确定最终剧本,拟定剧本风格或故事梗概为 ,剧本内容进度为 ,编剧选定情况为 。

(3)剧本创作已完成。片名暂定为《 》,剧情梗概为 ,根据 的原著小说《 》的作品许可,由编剧 改编而成。甲方对该剧本享有 。

本片拟定总投资金额(本合同所涉货币均为“人民币”)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拟用于影视作品摄制的费用约为人民币(大写) (¥ 元)、拟用于影视作品宣传发行的费用约为人民币(大写) (¥ 元)、预防预算超支的备用金约为人民币(大写) (¥ 元)。本合同签署时,甲方已筹集到位的资金(可立即实际投入的资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总体运作周期:本片在 年 月 日前开始筹备,筹备期不超过连续 个自然日;本片在筹备期清后的 个自然日内开机,拍摄期累计约 个自然日;本片后期制作期累计约 个自然日;本片首轮播映时间拟定于 年 月左右。

制片人的主要工作内容

(1)对本片的市场定位、艺术风格、摄制技术、主创团队构建、宣传方案、发行渠道及方式等影视作品制片前应当研究的事项,协助甲方开展调查和科学决策。

(2)协助甲方寻找适合本片的其他投资人和赞助人,全面参与本片投资、赞助的联络、洽谈、签署、落实等工作。

(3)根据甲方确定的本片总体投资额度和播映时段,制作本片筹备、拍摄、后期、宣传、发行、播映等各阶段的成本预算方案和实施流程计划。在甲方确认相关方案、计划后,完成具体执行工作。

(4)作为落实本片摄制、宣传、发行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在甲方确定的总体成本预算范围内,审批、管理、监督本片的各项财务支出,建立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财务制度,高效合理使用资金,节约成本开支。确保财务账册规范完整、资金流转清晰有据,杜绝腐败。

(5)寻找、研究、向甲方推荐本片的剧本及编剧,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与相关人员、企业洽谈并签署合作协议,并完成与此相关的剧本统筹、定稿等影视行业通行标准的各项工作。

(6)全面负责本片剧组(摄制组)的建立工作。寻找、研究、向甲方推荐适合本片的导演、主演等剧组人员,以及本片后期制作、宣传、发行所需的各类合作企业和人员;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与前述人员、企业洽谈及签署合作协议,并审定、管理前述人员、企业的具体工作。

(7)作为落实本片摄制任务的第一责任人,指挥、管理剧组人员按计划完成本片前期筹备、中期拍摄、后期制作的各项任务,且不低于当前影视行业通行的标准。监督本片的摄制质量,使其符合甲方预定的本片市场定位、艺术风格、技术标准。

(8)作为落实本片宣传、发行任务的第一责任人,策划、领导、落实本片的各项宣传和发行事宜。以不低于当前影视行业通行的宣传、发行标准为前提,努力提升本片的宣传效果和发行质量,以实现本片的最广泛好评和最大化收益为追求目标。

(9)根据本片的实际需要,承担本片在中国及其他相关国家影视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影视节(展)组委会的各项备案、申报、审批工作,协助甲方获得本片在公开播映的国家应取得的各类发行及播映许可。

(10)其他按照影视行业惯例应由制片人完成的工作。

制片人的主要权责

为完成本合同第条之工作内容,制片人还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以下义务:

(1)本合同第条之工作内容应由制片人亲自完成,除甲方同意外,不得转委托或分包给他人完成;制片人为高效完成工作可以将辅助性工作交由助理人员完成。甲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安排制片人到甲方所在地、本片摄制地、合作方所在地开展相关工作。

(2)制片人应协调本片在剧本创作、摄制、后期制作阶段各主创人员的协作关系,并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本片的情节内容、参与创作人员、日常财务安排进行调整,甲方亦可对制片人的失当决策进行纠正。本片需改变主要故事情节或人物,或需要更换总导演、总编剧、主要演员的,制片人应向甲方汇报,由甲方做出最终决定。

(3)制片人有权监督编剧、导演、主演等剧组各类人员的工作情况,制片人与编剧、导演、主演等剧组主创人员发生争议导致本片的相关工作停滞的,应第一时间向甲方汇报。

(4)制片人应确保剧组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剧组各部门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制片人有权视具体情节作出要求赔偿、扣罚报酬、解除聘用等决定。

(5)制片人有权对本片各阶段的各项常规性支出进行审核,并应努力降低摄制成本、防范商业欺诈。支出项目超出常规范围或相关支出金额显著超出常规投入资金的,制片人应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审批相关支出。

(6)制片人在执行本合同约定之各项工作中,应忠于甲方利益、恪尽职守,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从事违背甲方指示、损害甲方利益、借甲方或剧组之名开展与本合同约定内容无关之事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及制片人须向甲方交出所有与本片相关的信息、文件、物品;甲方亦有权在任何时段要求乙方提供由其掌握的本片相关信息、文件、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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