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合同范本 第一篇

甲方: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建设防城港市北港永久安置住宅区进行外窗三性及玻璃节能检测,根据《_合同法》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如下,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 检测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xx);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xx); 3、“关于转发_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的通知”(桂建管

[20xx]20号); 4、“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管理的通知” (桂建管[20xx]26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 (桂建科[20xx]36号);

6、设计要求。

二、 检测内容、数量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1、 检测费用按桂建质检协字[20xx]第00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后执行。

2、 检测费金额为:

3、 检测费用的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先支付检测费的60%,余款提交检测报告后一周内支付。

三、 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检测所需的试样、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等技术资料。

2、 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及按约定领取检测报告。

四、 乙方责任

1、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检测,按时提供真实、客观的检测报告。

2、 在甲方送样且满足相应项目的检测条件后

3、 乙方对检测报告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乙方检测报告的结论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合同范本 第二篇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划分

单位工程

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每个合同段的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涵洞、支挡、路面面层、标志、防护栏等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鉴定方法

分部工程质量鉴定办法

工程实体检测以本办法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为基础,按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均计算分部工程的合格率,乘100作为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检查存在的缺陷,在分部工程实测得分的基础上采用加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内业资料审查时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在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

[抽查项目合格率×权值]

分部工程实测得分= ×100权值 分部工程得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扣分

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质量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减去内业资料扣分为该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得分。

[分部工程得分×权值]

单位工程得分=权值

[单位工程得分×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

单位工程投资额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总体要求

构造物混凝土强度、路面面层厚度的代表值、路面弯沉代表值等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评定均合格;重要支挡工程无严重变形、高填方无严重沉降变形、高边坡无失稳现象。只有上述要求得到满足后,方可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分部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则分部工程质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路基工程

实测项目

路基工程压实度、边坡每公里抽查不少于一处。路基弯沉逐车道连续检测。其中路基压实度、弯沉检测为工程质量控制重点。

排水工程的断面尺寸每公里抽查2-3处,铺砌厚度按合同段抽查。 涵洞、通道抽查不少于总数的10%。全路段共有涵洞370道,抽检37道; 支挡工程抽查不少于总数的10%且每种类型抽查不少于1处。

说明:无单项权值的抽查项目,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而增加的项目,不进入最后交工验收评定。 原材料抽检

在路基工程质量检测过程中,我岳阳通湘交通基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将配合 完成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专项抽检工作,其中原材料抽检为重要内容之一。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委 托 人):

乙方(检测机构): 备 案 机 构:

根据《_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址: 建 设 单 位: 监 理 单 位:施 工 单 位:

第二条、 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以打“√”为准)

□建筑材料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建筑节能检测 □空气检测

具体的检测项目为:建筑节能热工检测。

第三条、检测费用的核算与支付

1、工程量为房楼,计 个单体,检测费用按省检测统一收费标准**元/栋的*折计费,共计金额**元。

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为乙方提交检测报告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检测报告的交付

(一) 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三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当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

(二) 报告由甲方自行来实验室提取。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检测项目属于现场检测的,乙方应在检测活动前3日通知甲方,

甲方按照通知的日期配合乙方进场开展检测活动。因乙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甲方无法按时完成进度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严格按《_合同法》执行,如有争议及改变内容,需经双方协商后解决,如通过诉讼解决,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签字之日起7个工作日检测完毕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合同范本 第四篇

甲方: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建设防城港市北港永久安置住宅区进行外窗三性及玻璃节能检测,根据《_合同法》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如下,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 检测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xx);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xx); 3、“关于转发_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的通知”(桂建管[20xx]20号); 4、“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管理的通知” (桂建管[20xx]26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 (桂建科[20xx]36号);

6、设计要求。

二、 检测内容、数量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1、 检测费用按桂建质检协字[20xx]第00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后执行。

2、 检测费金额为:

3、 检测费用的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先支付检测费的60%,余款提交检测报告

后一周内支付。

三、 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检测所需的试样、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等技术资料。

2、 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及按约定领取检测报告。

四、 乙方责任

1、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检测,按时提供真实、客观的检测报告。

2、 在甲方送样且满足相应项目的检测条件后

3、 乙方对检测报告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乙方检测报告的结论错误给甲方造成损

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合同范本 第五篇

甲方(委 托 人): 乙方(检测机构):

根据《_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址: 建 设 单 位: 监 理 单 位:施 工 单 位:

第二条、 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以打“√”为准)

□建筑材料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建筑节能检测 □空气检测

具体的检测项目为:建筑节能热工检测。

第三条、检测费用的核算与支付

1、工程量为房楼,计 个单体,检测费用按省检测统一收费标准**元/栋的*折计费,共计金额**元。

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为乙方提交检测报告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检测报告的交付

(一) 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三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当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

(二) 报告由甲方自行来实验室提取。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检测项目属于现场检测的,乙方应在检测活动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按照通知的日期配合乙方进场开展检测活动。因乙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甲方无法按时完成进度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严格按《_合同法》执行,如有争议及改变内容,需经双方协商后解决,如通过诉讼解决,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签字之日起7个工作日检测完毕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合同范本 第六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_《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办法》、省建设厅《山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材料来样及其他专项建筑实体工程进行检测。乙方根据有关规范和甲方的检测要求,予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地进行检测,并按照客观的数据出具报告。为明确双方责任,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二、检测服务范围及时间

1、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2)、钢筋(含焊接及及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

(3)、建筑用砂常规检测;

(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测;

(5)、砼强度检测;

(6)、砂浆强度检测;

(7)、简易土工试验;

(8)、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2、主体结构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3、其他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

4、检测完成时间:无特殊原因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检测推迟的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检测时间。

三、检测项目及方法

按照检测委托书中的项目进行。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检测方法,甲方必须在甲方前向乙方递交检验委托书。

四、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按茌平县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收费许可证标准》(证号:371523210701)规定执行,标准未明确规定单价的项目费用双方协商确定。付款方式如下:

每次委托按实收取记账形式

五、相关权利与义务

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定期与乙方确认工程进度,并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商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3、在检验过程中,若甲方对乙方检验人员或工作程序等有意见,可向乙方提出申诉。

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费用另计)。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乙方权利:

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检测标准

1、甲方明确检测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情况下,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检测。

2、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七、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条款履约合同,如其中一方违约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提请合同管理机关行政调解;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补充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合同范本 第七篇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_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_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合同范本 第八篇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_合同法》、《_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就甲方将已立项项目及计划建设项目委托乙方代建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 目: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方: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方: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建设组织及管理工作的一方;

4.前期物业管理: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到甲方接收前这一时段的乙方所进行的物业管理;

5.财务决算报告:指反映竣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设成果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二条 代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预计投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周期:

第三条 项目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控制目标

1.建设工期:以委托方确定的建设工期为准;

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合格要求;

3.投资控制:投资控制在委托方确定的项目目标成本内;

4.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

第四条 委托事项

1. 前期事项:

依照委托方的要求,针对以上建设项目组织完成项目开工前的项目策划、市场定位、可行性分析、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消防、环保审批等建审手续;

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合同签订工作;

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洽谈、签订工作;

开展甲供材料、设备的集中采购、市场价格的调研、采购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2. 建设组织和管理:

根据建设计划或目标任务书的时间进度要求,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年、季、月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并报甲方批准;

制订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协调;

制订设计、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批流程制度;

及时向甲方通报建设过程中施工进度等各种情况;

对设计或施工变更引起的投资费用增减变化进行核算并报

甲方确认;

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周期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范围内,按月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审核月工程进度报表,办理进度款支付手续;

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审核;在项目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前期管理(竣工验收后至甲方正式接收前产生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和财务决算工作;

收集和整理项目建设资料并形成完整资料,向相关部门备案,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向甲方移交;

负责项目质保期的维护管理,与有关单位签署质量保修书,商定处理维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五条:委托事项的开展方式

下列事项,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并完成:

项目策划及可行性分析论证;

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规划、消防、环保审批手续;

协助甲方开展项目建设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工作;

配合甲方进行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的洽谈、会签和签订工作;

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按月审核建设进度,编制进度付款报表,按月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按甲方审定的工程结算书完成工程结算报告的编制,办理项目资料的移交;

甲方要求的工期、投资目标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应按程序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按程序进行的任何设计、施工或材料等变更,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文明、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误,投资增加或工程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3.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施工管理制度,并依此对相关事务作出决定或核准;

4.完成代建项目的开工条件并向乙方交付施工场地,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5.组织项目建设工程中主体施工的招标;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的委托编制及工程结算的委托审计工作;

6.负责招标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7.负责大型材料、设备等的认质认价工作;

8.协调乙方在项目建审和建设中与项目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土地遗留问题;

9.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审核乙方报送的月度、季度资金计划;

10.负责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11.参与和监督项目的竣工验收,接收与项目有关的工程资料、文件的移交。

12.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工程设计委托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2. 负责办理项目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的审批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3. 负责项目总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和执行;

4. 配合甲方进行主体工程的招标、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5. 负责非主体工程的项目的招标或委托、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6.负责对招标项目中的暂定价、施工单位的采购材料及甲供料进行认质认价,配合甲方进行大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工作;

7.负责委托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将成本严格控制在目标成本内;

8. 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甲方的建议权;

9. 负责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及进度付款手续办理工作,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0.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

11.组织安排工程结算初审,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12.配合甲方完成财务决算工作;

13.负责将项目的竣工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14.负责向甲方提供与相关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工程保修文件,在工程保修期内,督促上述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15.全权负责代建项目的安全及质量的管理;

16.按照《_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在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时,将工程档案向甲方或有关部门移交;

17.乙方在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8.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增加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其中设计变更超过10万元,现场签证超过5万元)必须按程序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代建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计取基数及费率:

2.支付方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未按 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

2.双方均有权就因另一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投资控制把关不严造成费用增加的,按第十二条第一款执行;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负责返修直到合格;如无法返修或返修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合同解除约定: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可继续履行但实际履行已不必要时,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延误、暂停或终止,乙方应将

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甲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乙方可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解除合同。

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甲方可以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本合同履行终了或被依法依约解除后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后,代建费用的结算原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和代建费计算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建费用。

2.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除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支付相应的代建费外,还应按照该代建费基数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的代建费,乙方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的补充、修改、目标成本限额指标、或变更文本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在委托期间,双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由双方相关人员参加的工程例会,会议记录经双方签章后,可以视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修改和变更以及补充文件,在产生冲突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确认,即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合同范本 第九篇

合 同 编 号:

甲方(委 托 人):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唐丘北赶马路

风电场道路工程项目部

乙方(检测机构):丘北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检测机构编号:20xx250098R

根据《_合同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云

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唐丘北赶马路风电场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丘北县舍得乡

结构类型:级配碎石基层、泥结碎石路面

监督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云南丘北赶马路风电工程监理部

开工日期:20xx-4-1

其它:

第二条: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的检测项目:

原材料检测 □压实度检测 □弯沉检测

砼、砂浆强度检测 □砂浆配比试验 □砼配比试验

其它: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

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已方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手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丘北县城常青路71号 丘北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合同范本 第十篇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20xx年 月 北京

委 托 合 同

一、委托内容:

受 (甲方)的委托 (乙方),依据_家标准(GB50325-20xx)《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实施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包括:室内环境污染物甲醛、氨、苯、氡、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二、委托方案及费用:

本次共计检测 点( /点)。检测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该费用包括为实施、完成该委托事项的全部费用。

乙方完成检测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时,由甲方一次付清检测费用。乙方同时提供正式发票。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验收检测工作所需的有关的建筑资料;

2、为乙方提供验收检测工作所需的检测条件,充分通风,验收检测前3天不应进行任何可能释放出挥发性气体的施工作业;

3、为乙方在验收检测现场进行工作提供方便条件,协调乙方与现场各单位的关系;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四、乙方责任:

1、认真负责收集原始资料,依据依据_家标准(GB50325-20xx)《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使用有效器械进行验收检测;

2、保证验收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可靠性;

3、与施工现场各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保护被检产品(含半成品);

4、检测完成后日内交付检测报告。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足额支付费用,每迟付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检测报告,每延迟交付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该项成果合同总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因甲方未能履行责任(本合同第三部分“甲方责任”)而导致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检测报告或检测实施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当一方的违约是由于对方未履行实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造成的,则应视双方具体违约情节减免责任;

5、若甲方单方面中途终止本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付清乙方已完成工作的相应费用并赔偿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6、若乙方单方面中途终止本合同,乙方需退还预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7、上述各项赔偿金均应在责任认定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足额向对方支付。

六、不可抗力:

不可预见、无法避免的事实为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和损失的扩大,并及时通报情况,并在确认为不可抗力后,协商责任的减免和合同的继续履行等问题。

七、合同争议: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意信守;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合同执行中有需要补充、修订的事宜,应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2、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合同范本 第十一篇

甲方:

乙方: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甲方的 工程由乙方负责检测,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检测内容

1、检测项目内容: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对所需项目进行检测。

水泥、石子、砂子、钢筋、焊件、型刚、撼砂、烧结普通砖、空心砖、多孔砖、砼空心砌块、白灰、陶瓷砖、含水率、砼配合比、砂浆配合比、砼试块、砂浆试块、防水砼试块、防水卷材、水、电、窗、锚栓拉拔、主体结构等项目。

第三条 检测程序

一、原材料检测,由乙方每周一、四、六道甲方施工现场将受验样品取回进行检测;

二、现场检测,甲方须提前二天通知乙方;

三、每次取样或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需填写检测委托书,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四、乙方按规定时间出具检测报告,由甲方道乙方领取检测报告。

第四条 检测时间及双方责任

1、甲方: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取样送试。

(2)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检测条件(如:水、电、现场等)。保证检测过程中试送人员安全必须接待送试员证件。

2、乙方: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工整、科学、准确即使的完成检测工作。

(2)现场检测过程中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其事故责任自负。检测过程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检测收费标准如下

1、检测费用按元∕米(砖混、框架);

2、出现重复检测费用另外收取(收费标准件附表);

3、检测费用收取方式:开工签订合同时,元∕栋;主体工程完工时,追加元;工程竣工、检测报告出具齐全,结清全部检测费用。

第六条 其他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诉讼管辖法院为工程所在法院。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联系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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