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铁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第一篇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购甲方出售的废钢有关事宜,根据《_合同法》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废钢数量、单价

计量单位

单价( 元/吨)

总金额

二、运输方式、交货时间

1、货物经过甲方过磅后,由乙方自派货车运输。

2、废钢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3、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______天。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需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定金。

2、货物由乙方提取后,______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3、以______(现金/支票/转账)形式进行支付。

四、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选择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废钢铁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第二篇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____

第二条:质量标准:电炉合格料规格:外型尺寸:≤500×500mm。厚度:____重

第三条:交货方式、地点及收货人:汽运到站:买受人指定货场。

第四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受人按合同规定对相关品种按照《废钢验收标准(试行)》现场验收,同时出具验质结果。

第五条:若出现质量异议,按相关《质量异议处理办法》协商解决。违禁物品每件罚款100——5000元,可从货款中扣除或按价折吨扣除。货到买受人指定地点24小时内完成卸车。

第六条、结算及资金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后,买受人根据财务挂帐额度分期支付现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废钢铁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_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

第二条、供货日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质量要求:甲方在乙方用货前提供货物样品,由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检测及现场拉拔试验提供给乙方存档。甲方供给乙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供货方必须保证原料为合格产品,乙方使用后,甲方必须保证各种材料的规格及质量。如供货方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甲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负责卸车。

2、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3、结算方式:签订合同10日内预付伍拾万元整(元),剩余玖拾万元整(元),将于20_年2月28日前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经济责任

(一)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甲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甲方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如因甲方的产品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二)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乙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同类产品,乙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2、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付给甲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六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第七条、如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伍天与甲方协商。

第八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工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到甲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乙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废钢铁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第四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本废钢供货合同。

一、供货范围

1、废钢由乙方负责供货,尽量跟上甲方需求。

2、乙方提供甲方需要的品质、规格、数量的废钢,甲方也可以对乙方提供的废钢种类、规格、数量改变,但要给予乙方一定调整时间。

3、由于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方出具的《供货要求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期内供货价格不变,如要改变供货价格的需要双方同意才可更改。

三、产品质量

乙方承诺提供的本合同项下废钢符合甲方要求,由甲方在收货时验收质量。

四、合同款支付

1、甲方下达供货通知给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进行供货,供货预备期一般为七天,双方也可另行协商预备期,乙方供货后,由甲方在确认货物无误且质量合格交付乙方《收货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合同款支付依据。

2、本合同项下款额一般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逾期不支付的应承担合同违约金,延期支付一天为违约金为未支付款项的1%。

五、合同终止

1、乙方承诺供货后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按量供货的,乙方需承担未供货量款额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2、在双方合作期间,若乙方无正当理由长期无法供货,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货商,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3、双方产生争议优先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废钢铁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第五篇

卖方: 呼和浩特铁路局废旧物资回收开发站 买方: 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买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 包号废 的采购和供应,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

1、 本合同数量为废 吨。单价为 元/吨。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2.买方获得中标通知书并缴足货款后签订本合同,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协议书有效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在有效期内买方必须将本合同协议书执行完毕,如逾期不执行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方赔偿。

4.交货方式:中标通知书指定的现场交货。

5、运输工具或车皮由买方自理,装卸、运输等费用由买方自理。

6、发货时不得超过合同数量,如现场货物数量不足由发货单位出具书面证明,说明实发数量及原因并通知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管理处业管科。买方持发货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及领发料签认单到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管理处业管科签字备案后,到回收站财务结清货款。

7、买方在投标前应到发货单位现场实地看货,因此卖方不承诺任何货物的质量保证。

8、买方购买的所有废旧物资(包括废钢铁、废轴承等),不得反销到铁路任何使用单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买方不得转让提货权,否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10. 本合同应按照_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

11.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其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副本二份,业管科、财务各一份。

卖方全称: 买方全称:

呼和浩特铁路局废

物资回收开发发站。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115号 地址:

邮编:010050 邮编: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铁路支行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0602021509200016091 银行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于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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