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监督小组工作计划(通用8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2-12-26 13:43:0293

企业监督小组工作计划 第一篇

1.在流通环节上下功夫。辖区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收制度,索制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等制度,实施率达100%。

2.在消费环节上下功夫。加强对小餐馆的和中、小学校集体食堂的监管,严格准入标准和条件,把好行政许可证关;健全完善监管制度,通过巡查、回访、监督抽查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滥用食品药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药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

3.加强镇级药品监督管理。对农村个体诊所及乡镇卫生院的药品是否从有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是否索取供货方资质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储存和养护,是否超出规定范围向患者提供药品及使用假劣药品进行检查,严格规格基层卫生机构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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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月7日

企业监督小组工作计划 第二篇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我苏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进我苏木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_以人为本_,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_《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_《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4、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企业监督小组工作计划 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系统掌握我县饮用水卫生状况,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卫生安全,依据《省卫生厅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20xx年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及饮用水监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二、监督监测范围和内容

(一)监督监测范围

县城区及主要存在供水安全隐患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各乡镇均为20xx年重点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监测区域。县城区主要开展城市市政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各乡镇主要开展集中式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报告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发现供水卫生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二)卫生监督管理及内容

(三)水质监测

1、监测点设置

(1)城市市政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和末梢水监测点:县兴源水务公司设出厂水1个、末梢水10个监测点(其中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2个)。

企业监督小组工作计划 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市20xx年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不断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_统计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统计监督检查

(一)统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根据20xx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平时检查与专业监审相结合,由市_法制科组织协调各有关业务科室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做好有关配合和协调工作。

(二)统计监督检查对象

(三)监督检查内容

1、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情况;

4、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劳资等主要统计数据核查。

(四)具体安排

1、第一阶段:各被监审对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统计工作和20xx年1-4月工业、投资统计数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主管部门要对本单位统计工作和20xx年1-4月相关统计数据进行自查自纠。各被监审对象应于5月10日前向市_法制处提交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填写统计数据核实表、自查自纠情况表,并说明自查及误差数的纠正情况,误差数应在4月份全部纠正到位(统计数据核实表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

2、第二阶段:从20xx年5月份开始至8月底,市_对上面列出的监督检查对象进行统计抽查监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

为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镇(街道),市局发出《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被查询镇(街道)、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书面据实答复有关查询事项。拒绝答复或不如实答复数据查询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它有关事项

1、各镇(街道)统计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市_做好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本局各相关科队室、调查局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突出对统计数据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统计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的、统计基础薄弱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的镇(街道)和单位的监审,把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等作为统计监审的主要内容。

2、市局重点监审地区,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应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进行汇报,取得领导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以保证统计监审工作的顺利实施。

3、市局监审工作的实施,由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并提前通知被监审地区和单位;监审结束后由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及时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统计监审情况对被监审单位作出统计监审结论或处理建议。

4、在统计监审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予立案查处,负责监审工作的科室必须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并将监审检查的有关证据资料和处理建议报市局法制科,按照《统计法》、《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5、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市局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和《市统计执法检查纪律》。检查结束后,由被检查单位根据执法人员遵守执法检查纪律情况填写《市_统计检查廉政情况反馈单》(见附件3),寄市_机关作风建设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大楼B15层_内),自觉接受被监审单位和社会监督。

企业监督小组工作计划 第五篇

一、完善综合执法模式,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

按照“综合执法、依法监督、依靠科技、创新模式”的思路,完善片区责任制,继续实施综合执法,充分发挥监督员积极性,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助力建设**区国际消费中心。

二、加强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监管

一是深入现场了解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经营思路和需求,指导其完善医疗服务设施,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卫生计生宣传等工作合作。二是加强培训,强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体责任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提高其院感管理、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防治等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手术常规器械消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消毒器械的抽检力度。

三、规范壮大医疗美容市场

一是加强对持证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督和指导,通过会议、培训、约谈等方式,提高美容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卫生意识及责任意识,促使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转变经营理念,引导扶持医疗美容机构依法行医。二是不定期对“黑诊所”、生活美容院等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三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生活美容机构巡查工作计划,不定期对辖区重点区域生活美容场所进行巡查,规范生活美容机构依法经营,震慑违法行为。

四、加强传染病防控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对传染病的自我防范意识。二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院感管理工作。三是严把医疗机构校验关,推广医疗机构手术常规器械集中消毒供应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四、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医疗市场监管,健全退出机制

运用年度校验现场审核的有力武器,迫使医疗机构在房屋布局、设置、技术力量和设备等方面予以规范,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坚决予以“暂缓校验”,甚至“注销注册”,使存在重大医疗安全隐患的医疗机构彻底退出医疗市场。

六、继续做好各项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全力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加大“两非”和无证行医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控烟执法和游泳场所专项监督、加强商事登记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学校卫生综合评价、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新闻宣传工作

提高辖区民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认知,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卫生监督工作的良好局面;保持与报纸、电视等媒体良好关系和密切沟通,充分收集、整理、推广卫生监督工作中有价值的经验和做法;遇突发舆情事件及时与市卫生监督局沟通联系,争取有效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企业监督小组工作计划 第六篇

根据《20xx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意见》,为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经常性工作的开展,制定20xx年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重点监督检查2月6日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月,以多种形式收集掌握各区县、市级机关各单位贯彻落实“2·6”大会精神、制定本年度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意见、办实事项目等情况,编发简报,加强指导。

3月,建立100个企业联系点、10个重点项目联系点,3月下旬,以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检查了解市级机关贯彻“2·6”大会精神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

第二季度:重点监督检查加强处室作风建设的落实情况。

4月,组织监督员以回访等方式,督查“群众评议机关”中有关投诉件的办理情况,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能解决的问题争取在6月底前全部解决。

5月,围绕加强处室作风建设,组织监督员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月活动。一是组织部分监督员走访群众评议人联系点,了解机关重点处室履行审批、执法、收费、服务职能等情况。二是组织部分监督员走访重点项目联系点,了解市级机关相关职能处室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中转变作风情况。三是组织部分监督员以暗访方式,了解机关服务窗口文明执法、文明服务的情况。

6月,组织监督员走访百企联系点等多种形式,了解市级机关有关职能部门服务企业方面的情况。

第三季度:重点监督检查市级机关落实办实事项目、履行承诺制方面的情况。

7月,组织监督员走访街道、社区和群众评议人联系点,了解市级机关涉及基层和群众的办实事项目的进展和落实情况。

8月滤布,监督检查市级机关部分单位对社会承诺事项的兑现情况。

9月,组织监督员对市级机关部份直属处级事业单位落实“六公开”制度、依法行政的情况。

第四季度:重点监督检查评议处室工作等情况。

10月,组织市级机关部分作风建设联络员,采取互查方式,了解市级机关各部门制定评议内设处室方案及进度、任期满五年的重点处室负责人轮岗交流情况。

11月,组织监督员走访身边群众,了解对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下旬集中交流监督情况,汇总群众比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提交有关部门解决。

12月,组织对市级机关部分重点处室进行作风评议,开展对市级机关各部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评价。

二、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措施

1、加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的学习培训,了解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的任务、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计划,增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2、认真研究和改进搞好监督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客观性和时效性,压滤机滤布尽量减少对机关正常工作的影响。

3、及时汇总和反馈监督检查情况,协助有关单位搞好对监督中反映问题的整改,增强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

企业监督小组工作计划 第七篇

一、日常监督计划

(一)时间:每季前10日我局稽核股对上季度本局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抽查。

(二)20xx年度日常监督重点:

1、养老保险费征收和个人账户管理:核查个人账户历年记帐本金、利息计算,是否准确无误;核查系统中个人账户缴费记账数额是否与征缴部门发出的缴费计划、基金财务部门基金实际到账数值保持逻辑对应关系,有无擅自更改缴费基数、记账金额的现象;是否及时、准确更新个人账户缴费及记账信息;核查业务部门是否定期与参保单位或个人核对年度缴费信息,重点核查个人缴费基数是否和省里规定的档次一致。

2、社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入、转出:核查转入转出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转入转出条件;核查申请人的参保缴费凭证和《接续信息表》上记载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是否一致;核查转移转出人员历年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记账额是否准确、完整;核查业务经办环节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移转出手续。

3、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发放:核查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核定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核查养老金发放计划是否符合经办、审核、领导签字的程序要求,对用人单位养老金发放情况进行环比、跨年同期对比、重点核查部分养老金异常增长情况是否真实、准确;核查养老金直发后业务部门与金融机构、与待遇领取个人之间的各项经办操作是否符合内控管理规定,是否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传输准确、安全。

4、基金财务管理:核查基金管理部门是否与开户银行签定社保基金存储优惠利率协议,是否按优惠利率计息,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否建立业务、财务、银行自动对账制度,实现财务对账日清月结;基金支付业务是否匹配业务计划单据,支付结果是否与业务支付计划一致;二次以上支付业务是否与发放失败数据进行比对,确保二次支付信息为上次失败的支付信息后,财务才可办理二次支付处理。

5、数据信息管理:是否对数据的修改、维护等操作有明确的权限,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业务、财务数据修改是否有业务、财务部门授权;数据修改记录和手续是否完整、合规,并定期存档备查;有关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否及时备份,并建立数据远程备份机制。

6、单位增减人员的办理:办理人员增减时所收集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或有效;是否有初审(录入)和复审(监督)岗位,且复审不能对数据进行修改,只能回退;办理减少人员时,若参保单位或人员有欠费的,是否要求完成清欠。

7、参保人员关键信息修改:修改个人账户、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等涉及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信息,是否执行初审(录入)和复审(监督)、领导签字认可等程序;是否存在擅自违规篡改关键信息的行为;是否有执行修改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齐全并完整归档。

(三)抽查方式: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实时查询、档案室纸质档案查阅、实地问询等。

(四)抽查程序:抽查相关记录;填写日常监督记录表;对发现的疑似问题经稽核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交予相关股室确认,确认没有问题的应提交书面说明,有问题的提交整改意见并落实。

二、内控检查评估计划

本次检查评估按照统一部署、股室和单位自查、上级抽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8月30日前完成。

1、成立自查评估小组。6月底前完成。本局抽调专人组成自查评估小组。

2、股室自查阶段。7月底前完成。各股室对照本股室相关业务进行自查,填写相关表格,对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自查评估小组。

3、自查评估小组抽查。8月25日前完成。自查评估小组对各股室相关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作好相关记录,并经相关股室确认,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要报相关领导,并提交整改意见,要求相关股室整改并落实,根据股室自查和自查评估小组的抽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企业监督小组工作计划 第八篇

根据《关于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安监政法〔〕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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