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文旅工作计划(优选13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2-12-25 17:49:26168

贵州文旅工作计划 第一篇

推动古镇名村景区化开发利用。加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遵义市老城、安顺古城等18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31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724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支持交通区位优势明显,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中国传统村落旅游景区化提升,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小镇和民族村寨景区。

实施文化+旅游融合工程。推进非遗展示馆、体验基地和传统民俗活动场所纳入重点旅游线路,推进建设100个非遗旅游景区、1000个非遗体验点。推动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文物遗址等融入旅游线路,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其打造成为知名文化旅游景区景点。大力推进非遗进景区。依托全省文艺院团及经典作品资源,实现精品剧(节)目在黄果树、千户苗寨等热点旅游城市及景区驻场演艺。大力培育荔波小七孔、镇远古城等旅游演艺市场,逐步实现旅游旺季驻场演艺常态化。开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到2025年,培育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10家以上、争取创建国家级2家以上。

统筹文化和旅游品牌创建。推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品牌共创工作。

贵州文旅工作计划 第二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乡村旅游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把文化和旅游发展纳入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时代魅力乡村。引导乡村旅游产业集群集聚,建设10条乡村旅游产业带,大力促进旅游与农业、林业、渔业、水利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发挥生态优势,挖掘民俗文化,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民族村寨型景区,鼓励乡村和民族地区开发非物质文化旅游商品和乡村民宿旅游项目,提升乡村旅游的就业吸纳能力和惠民富民能力。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项目。加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改善配套基础设施,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开展“送文化下乡”“戏曲进乡村”等活动,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提高乡村文明程度。加大对乡村文化遗产和特色风貌的保护力度,维护乡村文化多样性,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贵州文旅工作计划 第三篇

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化管理、专业化运行、社会化参与。鼓励各地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多种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发布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清单。建立公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群众满意度,推动智慧图书馆建设。整合现有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资源,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互联互通,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资源的开放利用。按照总分馆制和提供流动文化服务,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普惠共享,促进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倡导全民阅读,加快推进“书香贵州”建设,打造“多彩贵州、书香高原”全民阅读品牌,建设一批城市主题书房,提升为特殊群体服务的能力。支持学校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开展素质教育。

贵州文旅工作计划 第四篇

激活省内文化旅游市场。策划开展“贵客黔行”主题宣传活动,重点推荐红色游、科普游、养生游、减压游、美食游、文化游、风物游、田园游、城市游、乡愁游10大主题,100条精品旅游线路,建立健全以文化和旅游消费券为主导的长效惠民机制。

巩固提升传统旅游市场。重点围绕港澳、成渝双城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京津冀和周边省区等重点旅游市场,开发贵州山地避暑养生、温泉旅游、喀斯特山水观光、民族特色文化体验等山地旅游产品,出台包机和专列的入黔奖励政策,深耕核心旅游市场。

积极开拓远程旅游市场。重点围绕沪昆、成贵、贵广高铁沿线市场,开通百辆旅游高铁专列,策划高铁旅游线路。增设贵州旅游在武汉、长沙、桂林、成都等城市的推广中心,鼓励省内旅游企业与武汉、长沙、桂林等各地旅行商深度合作,互设分支机构、互推旅游线路,把更多游客吸引到贵州。

贵州文旅工作计划 第五篇

摸清家底建立台账。开展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大调研,摸清各地停工、停业和低效旅游项目情况,对其开展投资效益评估,并分类建立清单,建立台账,实行办结销号,跟踪落实。

推动停工项目盘活。对只差少量资金就可以投运的项目,通过基金撬动、金融及社会资本注入等方式,尽快建成投入运营。对现有项目实施主体难以继续投入建设的项目,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行转让处置,引进实力强的投资者进行后续开发。对部分没有市场前景的项目有序关停,通过其他方式处置资产、债务。3年内完成此类旅游项目盘活工作。

推动停业和低效项目提升。对规划设计不合理的项目,指导提升规划,优化线路设计,合理增设经营业态,通过增强项目核心吸引力盘活。对现经营不好的项目,将经营权进行剥离,引进经营性市场主体委托经营管理或职业经理人,全面拓展市场,增加流量,扩大市场影响力,提升项目质效。3年内完成此类旅游项目提升工作。

推动违规旅游项目处置。对涉及生态环保红线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并完成整改。3年内全面完成此类旅游项目处置工作。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市场化、精细化、专业化,做好项目策划、推介,推出一批旅游新项目新产品新业态。充分利用省内外重大活动和展会平台开展产业精准招商,持续开展央企招商、东西部协作招商和重点民营企业招商,重点引进投资类、运营类、开发类优强市场主体参与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省累计完成旅游投资5000亿元以上。

贵州文旅工作计划 第六篇

建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段)。按照国家《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要求,全面落实《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建设保护规划》,按照“一核一线两翼多点”体系架构,暨以遵义会议会址及周边文物为核心,以中央红军长征线路为主线,以红二、红六军团长征遗迹为两翼,纳入其它具有代表性的展示点,深入挖掘长征精神内涵,围绕红军长征在贵州重大历史事件,重点保护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

提升红色经典旅游景区、线路精品。大力推进提升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水平,整合周边自然生态、传统文化、特色乡村等旅游资源,提升完善革命纪念馆、烈士纪念设施,营造红色氛围,传承红色基因、丰富红色体验,形成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风尚。促进红色旅游与研学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体育拓展、文化创意等融合发展,重点培育一批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和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贵州文旅工作计划 第七篇

培育“贵银”文化产业集群。以多彩贵州“贵银”公共品牌培育为引领,以“贵银”集团公司为引领,依托贵州本土文化元素,打造贵州对外交往首选礼品,推出材料为千足银的“银+”系列产品,着重开发银+水晶、银+玉、银+刺绣、银+黑砂陶、银+黄金、银+朱砂、银+竹、银+家居、银+服饰等纯银和“银+”贵州特色元素产品系列,逐步培育起银产业企业集群,延伸产业链。

繁荣“黔艺”文化演艺产业。发挥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引领作用,提升《多彩贵州风》等经典演艺品质,打造标志性文化演艺产品。挖掘利用多彩民族民间文艺资源,充分发挥基层文化机构、民间艺人、民间演艺团体等地域影响力和资源基础,依托文化街区、文化场馆、博物馆等,推动建设一批形式灵活多样、内容喜闻乐见的文化体验项目,构建特色鲜明民族民间文艺演出产品体系。结合乡村旅游和景区文化内涵提升需要,逐步实现各旅游景区、各民族城镇拥有一台特色演出剧目,培育一批民族文化特色演艺精品。推动重点旅游城市、中心城市探索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创编一批文艺演出精品。积极打造有竞争力、有实力的演艺实体,引导演出经纪、票务营销、信息咨询、市场评估等中介机构发展壮大,逐步拓展走向国内外市场的渠道。探索组建省内外剧院联盟、演艺院线、演艺联盟,推进演出场所连锁经营,实现演艺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做大“黔节”会展民族节庆业。继续办好“一节、两会、三周”,依托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数博会、酒博会、东盟(贵阳)“一带一路”文化旅游交流周等论坛展会,提升黔中城市群旅游国际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重点支持贵阳、遵义、六盘水等地培育打造成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全国性会展城市,努力形成知名会展品牌。利用全省民族节庆众多的优势,把会展与民族节庆结合起来,以重大民族节庆为载体,促进会展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会展经济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加强会展广告方面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展览展示的服务水平。

贵州文旅工作计划 第八篇

大力推进发展夜经济。围绕夜景、夜秀、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宿等内容和业态,打造一批具备吃住行游购娱功能、具有地方特色的夜间文旅经济载体,开展形式多样文化旅游活动。以贵阳市花溪区青岩古镇、遵义市红花岗区红军街1935红色文化街区、赤水市丙安古镇、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古镇、安顺市西秀区山里江南景区、毕节市七星关区同心文化旅游景区、铜仁市万山区金街、黔东南州丹寨万达小镇、镇远古城、黔南州荔波古镇、兴义市乡村农副产品集市为重点,鼓励各市(州)、重要旅游县(市、区)加强美食街区改造提升,打造夜间文旅地标,升级夜间文旅商圈,培育夜间文旅生活圈,建设夜间经济聚集区。鼓励各级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在旅游旺季适当延长开放时间。鼓励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推动完善夜间照明等设施,健全相关安全措施,开发夜间游览路线和项目。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提升城市灯光秀形式内涵。打造新型城镇化和旅游产业化融合发展新业态、新高地。到2025年,全省重点打造10个以上省级、30个以上市级“流光溢彩夜贵州”示范项目。

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推进支持贵阳、遵义创建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并申报示范城市,积极培育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提升文化旅游消费质量及水平。到2025年,全省培育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2个,培育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0家以上。

大力激活文旅消费。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有条件地区、单位试行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鼓励推行周末天弹性休假。完善假日旅游服务保障,促进假日经济发展。推动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发放文化旅游消费券,鼓励文化旅游消费。鼓励依法依规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书店等,营造更优质的消费环境。

贵州文旅工作计划 第九篇

全面提升城乡产业能级。把城乡文化建设和旅游产品业态提升,同新型城镇化战略有机衔接起来,以城带乡、以文化人,以旅兴业,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文化获得感,提升经济获得感。依托4A级以上旅游景区,按照旅游综合接待服务基地要求,大力推动景城一体化进程,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城乡文化旅游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实现县域公共服务体系内外共享。

全面提升城乡生活品质。建设宜居、绿色、人文城市,使城市成为人民高品质生活的空间。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文化和旅游的联动发展。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保留传统风貌,延续历史文脉。打造城乡文化品牌,提升城乡文化品位,在城市更新、社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中充分预留文化和旅游空间。

贵州文旅工作计划 第十篇

按照贵州省省以下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落实基层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须的资金。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提高文化旅游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竭力推动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手段引导和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建设,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的多元文化旅游投入机制。推动将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符合条件的康养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争取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提高出入境的便利度。推进航权开放,逐年增加国际直飞航点和航线数量,开通贵阳到北美、欧洲、澳洲等洲际国际航线。

贵州文旅工作计划 第十一篇

加强依法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实施《_文物保护法》《_旅游法》《_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贵州省旅游条例》《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贵州省全域旅游促进办法(暂定名)》《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等地方性规范,构建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文化旅游企业的检查督导和暗访力度,规范在线旅游企业的监管,制定在线旅游企业管理和检查制度,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更加注重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导向,持续打造“满意旅游”品牌,按照“六心”要求,开展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出台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宣传推广和培训,将服务质量教育纳入旅游教育培训体系,对服务质量提升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政策扶持。坚持正面引导、强化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大对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检查考核评比;持续开展星级饭店复核;出台旅行社等级评定相关办法细则,规范旅行社经营,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从业人员培训。

推进“文明旅游”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持续推进“六心”行动。开展文明旅游示范点创建,加大对旅游品牌等级复核,加强对旅游服务场所的督导检查。制定实施系列山地特色旅游标准。加强部门合作,推进文明旅游宣传教育、规范约束和社会监督,引导游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整治旅游不文明顽疾陋习,建立文明旅游红黑名单制度。在全省旅游饭店普及开展公筷公勺、光盘行动,倡导游客文明饮食、健康饮食。鼓励开展旅游公益广告创作与播出,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舆论监督。在景区公共场所建立旅游志愿者队伍和文明旅游监督岗。到2025年,全省制定实施山地旅游地方标准25个以上,创建各级“青年文明号”旅游服务集体50个以上。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文化和旅游黑名单管理办法,推进实施文化市场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建立警示机制和红黑榜信用体系制度;持续用力抓好文化旅游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升级建设,以文化信用信息平台为蓝本,充实完善旅游相关内容,实现对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监管。推进“贵在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景区、旅行社、住宿、文化企业等文化旅游企业诚信档案,实现涉旅企业诚信公开、透明,逐步解决旅游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持续推动失信文化和旅游企业等经营主体和个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进行管理,实现失信联合惩戒。

健全管理服务标准。加快标准建设,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制定。加强对星级饭店、乡村客栈及民宿的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推动旅游酒店完善设施设备,持续提升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强化针对旅游接待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和食品违法经营专项检查,提升旅游餐饮服务品质。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文化和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标准,促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与游客满意度测评相互融合,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国际化。重点制定推出旅游公共服务建设规范和质量服务标准,提高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覆盖率,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强化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宣传和推广培训,开展标准化试点和示范工作,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修订乡村旅游村寨、客栈、农家乐(经营户)三个省级标准,修改和完善《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经营户(农家乐)、客栈质量评定管理办法》等乡村旅游系列标准,持续做好乡村旅游相关标准的宣传和评定工作。

贵州文旅工作计划 第十二篇

深化省内文化和旅游协作。围绕核心景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区、100条精品旅游线路,探索建立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体制,着力加强景区、集聚区区域旅游资源合作开发、旅游产品和线路打造、客源整体互动、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合作,积极推动建设跨行政区的旅游市场营销联盟,实现产业布局一体化、市场营销一体化、服务体系一体化。

加强与周边省份的开放合作。充分发挥国际山地旅游联盟,长江旅游推广联盟、武陵山旅游联盟、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联盟、红色旅游联盟等跨区域合作平台优势,加强与联盟成员之间的区域互动与合作,推动实现区域旅游组织一体化、旅游管理一体化、旅游市场一体化、旅游协调一体化,加快融入区域性旅游圈或旅游带发展。依托渝贵铁路公交化运营,建设黔北渝南沿边生态旅游度假带。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泛珠三角等区域合作,加快开通一批贵州与港澳间的旅游直通车,实现与广东、福建、云南、广西等省市互动。促进与湖南、湖北、重庆旅游合作,共同规划开发武陵山旅游发展,联合重庆、四川推动“西三角”避暑休闲旅游带建设。加快与云南乌蒙山集中连片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加快山地旅游发展。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建立旅游合作长效机制,协作开拓康养旅游市场。

贵州文旅工作计划 第十三篇

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旅游景区和涉旅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推进国有旅游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建立权责分明、运转高效的景区管理体制,加快构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企业吸引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推进国有平台公司实体化转型。积极推进国有旅游景区和涉旅国有企业改革。

大力引进国内外优强旅游企业。聚焦旅游重点领域和新业态,分类梳理清单,找准行业头部企业、上市公司,精准上门招商。推进我省与相关单位签署的涉旅重大战略合作协议清单化、项目化落实,支持涉旅企业在黔拓展业务、扩大投资、设立子公司。到2025年,全省引进涉旅优强企业10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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