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亮化工作计划(优选14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2-12-23 08:52:29188

农村亮化工作计划 第一篇

为规范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工作,探索有效运行模式,实现村庄环境干净优美、文娱活动丰富多样、乡风乡情文明和谐整体目标,根据《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1.村级工作任务:每村确定一个垃圾集并点,每个集并点配备一个钩臂箱(特大村可考虑适当增加),每户自备一个圾桶,每80-100户选聘一名保洁服务人员和垃圾清运服务人员,负责村庄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运送至村集并点,做到“六净”、“六无”,即:进村道路净、集市街巷净、沟塘堰边净、公共场所净、房前屋后净、村周环境净、无生活垃圾、无建筑垃圾、无抛洒杂物、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

2。镇级工作任务:镇建设一座统一规范的垃圾压缩中转站,配备专业钩臂车和钩臂箱,将各村集并点垃圾收至镇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由市运至九真填埋场填埋。

二、工作要求

(一)服务人员要求

1、在卫生保洁员责任区范围内,服务人员负责清扫道路、人行道、河塘边、公共厕所和其它公共活动区域等的环境卫生,确保无杂物、无碎石碎砖和其它生活垃圾,并将每家每户垃圾收集转运到村垃圾集并点钩臂箱,服务人员保证一天两次(早6:00---8:00晚17:00---19:00)对上述地域进行清扫。

2、服务人员负责对本责任区内各家各户落实门前“三清”责任制进行督促和检查。

3、当钩臂箱垃圾装至箱体80%左右,及时联系转运司机进行清运,并同时清扫钩臂箱周围散落的垃圾。

(二)环境保洁服务内容

1、清扫。对责任区内公共道路、公共场所进行清扫,做到无垃圾纸屑、积水、青苔。

2、捡拾垃圾。及时清除公共道路、沟渠、堰塘、绿化带等责任区内的白色垃圾、漂浮物。

3、运送。清扫的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集并点。

4、清洁公共设施。保证清运板车及责任区内各种指示牌、宣传栏、钩臂箱外观干净整洁。

(三)垃圾清运服务内容

1、将责任区内所有居民户垃圾每天上午收集并清运到村级垃圾集并点。

2、将村庄前后、沟渠、堰塘的积存垃圾逐步清运至村垃圾集并点。

3、确保垃圾不外溢,对清运设施检修保洁,需更换零件及时提出申请。

4、责任区内公共厕所及时进行清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

四、推进步骤

20xx年8月-9月为前期准备阶段,一是进行宣传发动,采取下发宣传资料,上门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对服务项目实施的知晓率。二是选聘村级服务人员,并与之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三是配合市级建好中转站,各村选建好垃圾集并点。10月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全镇24个村1个社区统一进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保证服务项目正常化、常态化运转。

五、考核结帐

镇委、镇政府组织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考核结账。根据保洁效果、垃圾清除量以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中的工作时间、效果,通过每月定期检查评分,每季度按群众代表、村“两委”干部、镇专班人员按照4:3:3比例计算服务人员最终分值,按分值兑现服务报酬。

农村亮化工作计划 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体会议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做好领导挂钩帮扶老少边岛重点村工作的通知》(莆委〔20xx〕63号)精神,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转变作风,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我局进驻高峰村蹲点调研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调研目的

把驻村蹲点调研作为机关干部了解基层情况、改进作风的重要举措,通过机关干部与基层党员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了解真实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培养群众感情、切实转变作风,为开展支持高峰村加快发展出谋献策。通过调研,全面掌握高峰村的村情民风、班子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情况,找准抓住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分析相对落后的主要原因和下一步帮扶帮建的工作重点,形成调研报告,制定具体的帮扶方案和工作>计划,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挂钩帮扶打好基础,为即将展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提供有效载体,做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挂钩帮扶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调研内容

(一)基本村情。包括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文资源、村人口数、党员数量等情况。

(二)班子建设。包括班子配备、工作运转、报酬待遇等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三)经济发展。包括村民和村集体经济主要收入来源,20xx年村民人均纯收入、村财政收入情况,目前村级负债情况以及制约村级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四)社会治安。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和信访老户的稳控情况,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五)社会事业。包括计生工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条件、饮水安全、民生工程、困难群体等情况,目前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等。

(六)教育实践活动。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当前群众对机关干部作风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如何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如何更好地聚集整改、取信于民;如何更好服务基层、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如何开门搞活动,让基层群众参与、让基层群众评判等。

三、人员时间安排

(一)20xx年10月29-31日,由梁国镇局长带队,成员有:陈朝霞、黄云鸿、林德新、倪成威、张家胜。

(二)20xx年11月5-7日,由郑玉礼副局长带队,成员有:杨兴斌、龚美金、吴敏达、许赞卫、曾宪D、林炳勇。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驻村调研局领导亲自带队,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把驻村蹲点调研作为机关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重要举措,主动与挂钩村做好衔接和具体安排工作,以自然村为单位,每组7人,驻村三日两夜,开展好_走访一批困难群众、召开一场座谈会(或现场会)、收集一些问题建议、记好一本民情日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_等五个一活动,真正做到掌握情况,体验生活,听取意见,增进感情,共谋发展。

(二)严守驻村纪律。

机关干部驻村期间要自觉树好形象,自带被褥和日常生活用品,住宿原则上集中在村部;村部不具备条件的,可安排在农户家中。驻村期间,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用30元,伙食费由每组成员组的第一名同志负责预借交纳,并索回正式发票。要严禁接受村级接待和土特产等礼物,严禁玩牌、赌博、喝酒,严禁以驻村名义谋取个人私利,做到不层层陪同、不流于形式、不影响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

(三)撰写蹲点报告。

每位机关干部驻村蹲点调研结束后,要撰写书面报告,包括驻村体会,群众生产生活哪些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群众对机关干部作风的看法以及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每组蹲点调研结束后,5日内完成蹲点调研报告,由成员组的第一名同志负责收集,统一交给党办(含电子版)。待整体蹲点调研结束后,局党组要提出支持高峰村产业发展、形成_一品一业_、增强自身造血功能的具体方案;要对高峰村贫困户逐一登记造册,安排机关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要根据驻村蹲点调研内容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支持高峰村产业发展方案、机关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一览表及驻村蹲点调研专题报告于2013年11月30日前分别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

农村亮化工作计划 第三篇

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篇1: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为全省农民新办5件实事的有关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的全县行政村亮化工程建设任务,根据《晋中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着力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按照“省、市统一采购提供实物和安装、县组织协调、乡村配合施工”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扎实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人口数量确定路灯安装数量,根据街道布局结构确定安装位置。

2、质量为先,规范建设。统一质量标准,严格施工验收,如期安全竣工。

3、严格管护,高效运行。统筹解决管护费用,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完成141个村的街道亮化任务,包括市下达的133个任务村和8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村。

四、投资及资金管理

全县141个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133万元,市财政配套万元,县财政配套万元。

资 金管理。县财政设立亮化工程资金专户。省级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由市财政归集后下达我县设立的亮化工程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县级配套资金由县财政足额配套到 位。省、市资金分三期下达。即:工程施工开始后下达30%;二期下达30%;县级完成工程验收后下达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含第二块蓄电池价款)由市财政留存,工程交付第五年更换第二块蓄电池完成后,无息全额退还供货商。

全县路灯亮化工程由县政府与供货商进行工程结算,工程交付后,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可预付不超过总合同价款20%的资金。

项目实行验收报账制,按照“先干后报、完工验收、分期拨付、单据报账”原则,根据工程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程序为:县级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提请省市进行工程抽查→省、市抽查合格后下达抽查合格通知书→县级财政进行支付(工程款的90%)。

五、工程招投标及实施

行 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全部使用太阳能路灯,所需路灯由省级统一组织,由市按照工程任务量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结束后,在市完成与中标企业 签订供货及施工总合同的基础上,由县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补充合同。中标企业须负责工程实施和产品5年质保期以及3小时上门维修服务。

实 施范围。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光照适宜、经久耐用”的标准,全县141(133)个亮化任务村,按人口数分为三个档次规划安装不同数量的太阳能路 灯。其中1500人以上的村安装20盏左右,500-1500人的村安装15盏左右,500人以下的村安装10盏左右。结合各乡镇的意见,全县

一、二类乡镇,每乡镇确定2个村作为亮化工程示范村,每个示范 村增加18盏。安装地点为任务村的主要街道和重要公共活动场所。各村路灯安装数量和具体安装位置要形成安装方案及示意图并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取得群 众的支持。

实施标准。工程实施须符合《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总技术规范》(GB24460-XX)要求,工程建设内容主要 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灯杆、控制器、LED光源等零配件的安装及底座的土建施工;太阳能路灯间距宜设为30米左右,平面交叉路口、曲线路段应适 当减小灯杆的间距;路灯基础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太阳能路灯系统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六、实施进程安排

全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根据市下达任务村数确定亮化任务,以县成立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推进领导组,县领导组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制定出台全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组建县级工程质量监督队伍。

(二)施工阶段(20XX年8月1日—9月15日)。中标企业按合同及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亮化工程施工,县乡村三级负责亮化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协助配合工作。

(三)检查验收整改阶段(20XX年9月16日—9月30日)。

行 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行村级质量验收,县级项目验收,省市联合抽查。一是村级工程质量验收。亮化工程竣工后,由乡村对路灯亮化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后,填报《工程质量验收单》,并向县农委报告质量验收情况。未通过质量验收的,限期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并进行二次复查验收。二是县级项目验收。县农委 要按照项目验收内容收集汇总档案台账及村级质验报告,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级报告验收情况。同时向县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通报项目验收情况及结 论。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三是省市联合抽验。在县级验收的基础上,由省统一组织,抽调省市有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组,采取随机抽 取的办法选定一定比例的亮化工程任务村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考核阶段(20XX年10月)。县领导组对照各乡镇亮化工程目标任务,对亮化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年农村工作表彰的重要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强化组织。按照“县领导、乡组织、村实施”的原则,县、乡、村分别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工程组织实施。以县成立由政 府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推进领导组。各乡镇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包片领导为副组长、包村领导为成员的 亮化工程推进领导组,负责督导工程进展和质量标准。

所涉行政村要在村委主任负总责的基础上,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成立 由3-5名村民代表组成的村级亮化工程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全村亮化工程的全程质量监督。同时组建一支施工队伍,全力配合协助中标企业做好路灯安装点确定、安装施工、路灯安装平面图绘制、文字说明起草等事项,平面图要标明村亮化主街道名称和路灯安装点位置。以上内容要纳入村级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以乡镇政府文件下发的本乡镇街道亮化工程推进领导组、督导办法、村级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等,要于7月30日前一并交县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二)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县领导组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合同,明确路灯技术质量标准、施工进度、双方职责等重要事项。中标企业要制定科学全面的施工方案,严格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安全控制,负责工程的实施。各乡镇负责亮化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监督,搞好施工前路灯部件到货检验、施工中现场材料及部件的质量 检验和路灯安装后的全面验收。各任务村负责工程施工监督、日常维护管理等费用的落实。要选定一名有一定用电知识的管护人,负责施工后太阳能路灯的长期维 护,建立路灯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三)完善制度,严格奖惩。

一是建立考核制度。今年县委县政府将 把街道亮化工程作为各乡镇工作目标考核任务,考核结果将纳入县新农村建设考核目标管理体系。施工期间,亮化工程进展由各乡镇实行逐日登记,各村每日进展由 村长签字报送乡镇政府,各乡镇以周汇总,汇总情况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每周五向县领导组(县农委)报工程累计完成情况。县领导组办公室对照各 乡镇亮化任务,按完成比情况进行全县排队,以文件和电视报道的形式进行通报。

二是建立问责制度。县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纪检、_门对工程相关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监管机制不到位、建设程序不规范、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不廉洁等问题将予以问责。

三 是统一建档制度。项目完工验收后,各乡镇要按照“一村一档”要求统一建立项目档案(包括安装平面图、太阳能路灯数、村级监管组名单、村级和乡级工程验收报 告、具体长期管护人以及维护运行费等)。档案一式三份,县乡村各执一份。各乡镇根据所辖村档案要对各村亮化工程运行情况以月进行跟踪调查,记录在册,并将 调查情况上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篇2: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办好省政府为全省农民新办的5件实事,根据《长治市 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XX]48号文件)和《长治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方案》(长政办发[20XX]80号文件)要 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全县农村街道亮化任务,结合武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按照工作领先、质量一流的要求,全面搞好农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幸福新农村。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完成全县15个乡镇(区)未实施亮化工程的270个行政村和42个省级推进村5400盏太阳能路灯安装任务。各乡镇(区)亮化工程任务见附表1。

三、建设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按照大、中、小村三个档次确定路灯安装数量,做到环保、美观和高效。

——质量为先、规范建设的原则,按照统一标准、依法规划建设,保证质量一流、安全生产和如期完成任务。

——严格管护、高效运行的原则,建立亮化工程长期管理制度,统筹解决亮化管护费用,确保亮化工程长期运行。

四、建设标准

按 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光照适宜、经久耐用”的标准,全县270个行政村亮化任务,按大、中、小村三个档次规划安装不同数量的太阳能路灯,其中1000 人以上的大村安装40盏,600-1000人的中村安装25盏,600人以下的小村安装15盏(100人以下的特小行政村10盏);42个省级推进村各按15盏安装(不足200口的村10盏)。安装地点为任务村的主要街道和重要公共活动场所。

工程实施须符合《太阳能 光伏照明装置总技术规范》(GB24460—20XX)要求,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灯杆、控制器、LED光源等零配件的安装及 底座的土建施工;太阳能路灯间距宜设为30米,平面交叉路口、曲线路段应适当减小灯杆的间距;路灯基础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太阳能路灯系统主要技术参 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五、资金筹措及管理

我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资金由省市县统筹解决。全县完成270个行政村和42个省级推进村街道亮化工程,项目预算总投资3066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1534万元,省发改资金766万元,市财政资金54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26万元。实际中标金额为万元。

亮化工程项目资金,采取资金到市,县配套资金要全额列入县财政预算,上拨到市财政。由市亮化办按照工程合同和进度拨付,实施验收报账制。

县政府聘用的监理公司所产生的亮化监理费用、调整后增加的42个省级推进村路灯运输和装卸费用、县行政村亮化工程推进领导组办公室(简称县亮化办)工作经费, 按《长治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XX]48号文件),由县财政解决。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县政府成立武乡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工作推进领导组。

(一)领导组组成人员

组 长: 阎新平县长

副 组 长: 李军印 副县长

成 员:

高怀碧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申俊杰 县监察局局长

崔红彦 县发改局局长

姜向东 县财政局局长

张建国 县新农办主任

田文良 县质监局局长

王鹏宇 县供电公司经理

武旭燕 县财政局农财股负责人

史利波 县新农办副主任

石三英 县新农办会计

各乡镇乡镇长、石盘开发区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新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国兼任,副主任史利波(兼)。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相应成立行政村亮化领导组。

(二)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要围绕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为圆满完成亮化工程建设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1.县新农办承担行政村亮化推进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亮化工程实施方案拟定,亮化工程协调指导,亮化工程进度统计、汇总、上报,监理资金管理和拨付,组织亮化工程验收、档案管理。

2.县财政局负责亮化工程配套资金的上拨、以及亮化监理资金和亮化办工作经费等费用的落实。

3.县质监局参与太阳能路灯及其组件的标准质量监督。

4.县监察局负责亮化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受理和处理亮化工程实施中的信访和投诉等问题。

(三)乡村职责

各 乡镇(区)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其职责:一是要积极协调,全力配合中标企业,进行科学规划,做好路灯安装点的确定,做到布局合理; 二是要为中标企业和施工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三是要统一组织本乡镇(区)路灯安装、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汇总上报;四是要建立路灯运行管 护长效机制。

七、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一)项目招标制。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所需路灯由省统一集中采购。市根据任务村数和所需太阳能路灯盏数出具政府采购委托书,委托省进行政府采购,确定中标企业。

(二)施工合同制。亮化工程项目省政府采购结束后,市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总合同,各县市区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分合同,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 合同。明确路灯技术质量标准、施工进度、双方职责等重要事项。中标企业要制定科学全面的施工方案,严格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安全控制。

(三)质量监督制。县政府已选定有亮化工程监理资质的专家,牵头组成本县亮化工程质量监理队伍,县质监局也要积极参与亮化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监督和监理,搞好施工前路灯部件到货检验、施工中现场材料及部件的质量检验和路灯安装后的全面验收。

每个亮化任务村要确定1名责任心强的村级负责人和2名老党员或老干部共同组成3人亮化监督小组,负责本村施工中的质量监督和施工配合。

(四)统计建档制。新农办要对项目及工程进度进行统计,并及时汇总向上级报告。按照“一村一档”的要求,统一建立项目档案,并妥善保管。

(五)考核检查制。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是省政府考核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政府要对各乡镇亮化工作的标准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督查、排队,好的通报表扬,差的 曝光批评。各乡镇也要把街道亮化工程列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具体的考核和奖惩办法,加大工程的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监管机制不到位、建设程序不规 范、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要及时问责处理。

八、项目实施分阶段任务及要求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8月8日)。 县级工作任务:根据市下达任务村数确定亮化任务村具体名单,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确定县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和村级亮化工程管护人员,落实工程施工监理和亮化工程维护管理等费用,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乡村两级负责落实亮化村工程监督管护人员和施工监督。

(二)施工阶段(20XX年8月8日—11月8日)。中标企业按合同及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亮化工程施工,县乡村主要负责亮化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协助配合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中旬—12月中旬)。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行村级质量验收,县级项目验收,省市联合抽查。

一 是村级工程质量验收。亮化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区)政府统一组织,村委会负责,监理单位参加,共同对路灯亮化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报《工程质 量验收单》,各乡镇区汇总,向县亮化办(新农办)报告质量验收情况。未通过质量验收的,限期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并进行二次复查验收。

二是县级项目验收。新农办要按照项目验收内容收集汇总档案台账及村级质量检查验收报告,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新农办报告验收情况。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通报项目验收情况及结论。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是省市联合抽验。在县级验收的基础上,由省统一组织,抽调省、市有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组,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选定一定比例的亮化工程任务村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考核阶段(20XX年12月下旬)。县乡村三级要对照亮化工程目标责任制内容,对亮化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分别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年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篇3: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城市亮化工程既是美化城市环境、妆点城市生活、提升城市品位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打造魅力淮北、构建和谐淮北,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舒适生活环境的一项利民工程。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城市亮化工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规格制作,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靓丽多姿、流光溢彩、优美和谐的城市夜景。

二、亮化原则

(一)坚持兼顾长远、力求精品、便于操作的原则,设计制作要简洁、靓丽。

(二)亮化灯饰要有整体感,坚持点、线、面结合,景观丰富统一。

(三)坚持亮化灯饰与建筑使用功能相一致,突出楼宇特色。

(四)坚持运用市场机制,做到亮化工程与商业广告相结合,解决好资金、技术等问题,确保亮化工程长效运行。

三、时间安排

(一)春秋两季:每晚18:30—21:30;夏季:每晚20:00—23:00;冬季:每晚18:00—21:00。

(二)重大节假日、纪念日期间,各单位亮化灯饰要保持整夜开放。

四、实施分工

(一)沿街建筑及重要地段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楼(物)体亮化,由其建筑(构筑)物产权人(或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各单位在安装、规划各类灯饰前,要征求市市容局同意后实施。

(二)沿街路灯、高杆灯箱、跨栏灯箱、护栏灯箱、悬挂灯箱,由市建委负责组织落实。

(三)沿街个体私营企业楼体及商业店面门头灯箱、标识牌、广告牌等设施亮化工程的实施由市城管支队负责监督落实。

(四)本方案部署的39家单位的53个亮化工程实施点,要按照市文明委下发的亮化工程设计效果图,在4月25日前完成亮化设施的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和亮化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系统、各单位要提高对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短期、临时观念,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通知要求 认真组织实施城市亮化工程,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展示单位整体形象;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城市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二)加快建设、规范运行。各系统、各单位对亮化工程要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专线、专用电表管理;对亮化灯饰要组织技术人员定期修缮维护,已经安装亮化设施的单位要在4月25日前进行全面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提高亮化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监督、定期考核。市文明办已经把实施城市亮化工程的情况纳入各级文明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考评内容;市文明办将定期对全市城市亮化工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

篇4: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镇村环境、村容村貌,净化、美化、亮化镇村环境,改善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袁家对外形象,根据《袁家镇“清洁工程”督查考评及奖惩办法》(袁发[XX]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城乡一体化示范镇为出发点,以建设现代宜居宜业中心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创建省市级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为载体,全面开展城乡清洁亮化工程。

二、基本原则

按照“和美村庄齐心创、清洁亮化共同建”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和财政主导、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广泛调动各单位、各企业、各村组参与城乡清洁亮化的积极性,聚全镇之力,全力打造山青、水秀、天蓝、宜居、宜业的生态袁家,靓丽袁家。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二年巩固提高,三年实现城乡清洁亮化一体化”的总体目标要求。集中三年时间,以镇区为龙头,以S322线、袁溪路、袁张路为纽带,彻底解决镇村脏、乱、差问题,改善镇村环境卫生面貌和亮化设施,实现镇村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幸福指数明显提升的目标。

四、工作重点和奖补标准

(一)工作重点及要求

1、政府所在地的清洁亮化

①、基础设施:垃圾处置有中转站,有运输车、洒水车,主要街道按规划设置果皮箱、垃圾桶、公共区域有水冲式厕所,主要街道实施亮化。

②、乡镇容貌:道路平整、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贴乱画、占道施工、占道经营现象。

③、农贸市场:市场归行入市、秩序井然、有专人清扫保洁、市场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彻底消灭马路市场。

④、单位庭院:镇政府、各学校、卫生院、企业等单位庭院整洁,无卫生死角,有条件的单位实施亮化工作。学校每周正常开展文明卫生素质教育,开展文明卫生学校,文明卫生班级的评比。

⑤、S322线、袁溪路、袁张路沿线:两旁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杂物堆放,各村按照属地原则及时清理。

2、村庄的清洁亮化

村辖区内全面开展以“四化”(街巷硬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四改”(改水、改厨、改圈、改厕)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治理活动。按照省、市、县级卫生村的标准,努力创建省、市、县级卫生村。

(二)奖补标准

1、村级小游园

①、自主建设村级小游园面积400-1000平米的村,一次性奖补10000-15000元;

②、自主建设村级小游园面积1000平米以上的村,一次性奖补XX0元。

2、改厕项目

①、兴建一座水冲式公厕,并经县爱卫办验收合格的,镇政府一次性奖励到村5000元;

②、年内彻底消灭旱厕的行政村,一次性奖补XX0元,并给予每座200元的补偿费。

③、年内彻底消灭旱厕的自然村,一次性奖补5000元,并给予每座200元的补偿费。

④、村级主干道年内彻底消灭旱厕的行政村,一次性奖补XX元,并给予每座200元的补偿费。

3、亮化项目

①、各村新增路灯,并经验收合格,奖补20元/盏;

②、年终一次性支付各村正常使用的路灯维护费5元/盏/年;

③、年终一次性支付各村正常使用的路灯电费费5元/盏/年;

五、时间安排

(一)深入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10日-2月30日):大力宣传清洁亮化工程的作用意义、目标、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对开展“清洁亮化工程”重要性的认 识。制定“清洁亮化工程”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表彰XX年度清洁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组织召开“清洁亮化工程”动员大会。迅速掀起清洁亮 化的工作热潮。

(二)重点区域建设整治阶段(20XX年3月1日-7月30日):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重点区域,重点路段,S322线、袁溪路、袁张路沿线的清洁亮化将在7月30日以前完成,并组织验收。

(三)全面考评验收阶段(20XX年8月11日-12月31日):对各单位、各村庄进行考评验收,申报省、市、县级卫生单位、卫生村庄;各单位、各村庄应按省、市、县的工作要求检查验收。

(四)巩固提高成果阶段(20XX年):在巩固20XX年的成果的基础按照20XX年的工作目标,稳步推进。

(五)全面实现城乡一体化阶段(20XX年):在巩固20XX年20XX年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顺利实现清洁亮化一体化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为切实加强对城乡清洁亮化工程的领导使其达到预期的效果,成立袁家镇城乡清洁亮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亚平

常务副组长:李泽华

副组长:雷艳兵 胡爱萍 段知宝 李 雄

王当雄 李锋华 李志勤 胡细苟

成 员:雷源林 李爱国 曹日忠 李 旭 谢红梅

胡建平李丽芳 李云虎 各驻村干部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爱国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考评和日常工作。

(二)多方筹集资金,确保清洁亮化工作经费

实行政府投入、项目争取、社会捐助、企业参与并重的多方投入机制,确保清洁亮化的经费。

篇5: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快城区亮化工程实施步伐,美化县城夜间景观,提升城市品位,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 照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多元投入、分步实施”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以增加亮化设施设置密度和提升亮化设施设置档次为重点,对 临街主要建筑楼宇进行亮化、美化,对公共场所进行景观照明,形成多层次、立体化,体现现代文明的灯饰景观,努力打造璀璨夺目、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丰富居 民文化生活,彰显现代城镇魅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亮化范围

以奥威路、金台路、豪丹路、大水大街、津海大街、板正大街、永贵大街、罗萨大街、金容大街等城区主干道路为重点,向城区其它路段延伸,逐步实现城区全面亮化。

三、亮化标准和要求

(一)奥威路、金台路、大水大街、津海大街、板正大街、罗萨大街等城区主要干道按照夜景照明规划设计的总体要求进行单体亮化设计,经县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其它道路比照此要求。

(二)临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写字楼要在楼顶部设置亮化灯,楼体要设置泛光灯、轮廓灯。临街的商店、宾馆、酒店等建筑要设置泛光灯,高层建筑物顶 部要安装高架霓虹灯或以激光灯、LED灯进行亮化。附着于建筑物上的各种牌匾要采用动态亮化方式,其造型要反映经营特色和建筑特点。

(三)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路灯、广告牌(灯箱)、跨路龙门架等要一律亮化,并保持100%的亮灯率。绿地、游园、广场、车站要以射灯、彩灯、地灯等进行亮化和装饰。

(四)对于主要道路两侧新建的公用、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和建筑设计单位在报送建筑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同时报送建筑物的亮化设施设计方案。亮化设施须与主体工 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凡不符合设计方案要求的工程不予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不予备案,建(构)筑物不得交付使 用。

四、亮化设施的整修和新建

沿街建筑物和设施亮化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由其产权人或使用人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亮化资金要按 程序规范运作。城市主要干道两侧的建筑物、店面应当根据亮化设计标准改建或新建亮化设施。对已经破旧、损坏或残损不齐的亮化设施,以及亮化档次、标准不高 的亮化设施,产权人或使用人要抓紧制定整改措施和改建方案,报县建设局审定后实施。新、改建亮化工程建设要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快亮化工程施 工进度。

五、亮化区域及责任主体

(一)城区主干道路两侧路灯亮化照明。

责任单位:电力局。

(二)广场绿地设置景观灯、草坪灯等其他亮化设施,以及奥威路等主要道路的单体亮化。

责任单位:建设局,配合单位:财政局。

(三)城区主干道两侧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的亮化。

责任单位:沿街各党政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四)城区主干道两侧个体经营门店的亮化。

责任单位:工商局。

(五)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广告牌(灯箱)、跨路龙门架的亮化。

责任单位:各产权单位。

六、亮化设施开启时间

城区亮化设施节日期间应随路灯同时开启,闭灯时间根据昼夜长短不同分两个阶段:6月至10月不早于24:00,11月至次年5月不早于23:00。另外,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闭灯时间不早于24:00。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组织开展亮化工程建设,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保证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所承担的亮化建设任务。县建设局 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重点亮化单位的督促检查。城区内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要带头做好本单位的亮化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 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亮化建设工作。亮化建设要坚持高标准、高档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艺,体现出亮化建设的科技含量和艺术品位,达到简洁、明快、经济、节能、环保的效果,确保亮化工程质量。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县建设局要加强对城区亮化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亮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要及时予以宣传。对于亮化不合格的单位,要给予批评纠正;对于不负责任、不认真落实亮化方案要求的单位,予以曝光批评。同时,广播局要开设专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四)加强日常管理与维护。各亮化设施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加强对城市亮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检修,对损坏的设施要及时修复。已有亮化设施的单位要按照城市 亮化的统一规划和要求,对亮化设施进行改造完善。要保证投入使用的亮化设施正常发光,显示完整,定时开启,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农村亮化工作计划 第四篇

实施城市亮化工程既是美化城市环境、妆点城市生活、提升城市品位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打造魅力淮北、构建和谐淮北,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舒适生活环境的一项利民工程。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城市亮化工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规格制作,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靓丽多姿、流光溢彩、优美和谐的城市夜景。

二、亮化原则

(一)坚持兼顾长远、力求精品、便于操作的原则,设计制作要简洁、靓丽。

(二)亮化灯饰要有整体感,坚持点、线、面结合,景观丰富统一。

(三)坚持亮化灯饰与建筑使用功能相一致,突出楼宇特色。

(四)坚持运用市场机制,做到亮化工程与商业广告相结合,解决好资金、技术等问题,确保亮化工程长效运行。

三、时间安排

(一)春秋两季:每晚18:30—21:30;夏季:每晚20:00—23:00;冬季:每晚18:00—21:00。

(二)重大节假日、纪念日期间,各单位亮化灯饰要保持整夜开放。

四、实施分工

(一)沿街建筑及重要地段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楼(物)体亮化,由其建筑(构筑)物产权人(或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各单位在安装、规划各类灯饰前,要征求市市容局同意后实施。

(二)沿街路灯、高杆灯箱、跨栏灯箱、护栏灯箱、悬挂灯箱,由市建委负责组织落实。

(三)沿街个体私营企业楼体及商业店面门头灯箱、标识牌、广告牌等设施亮化工程的实施由市城管支队负责监督落实。

(四)本方案部署的39家单位的53个亮化工程实施点,要按照市文明委下发的亮化工程设计效果图,在4月25日前完成亮化设施的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和亮化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系统、各单位要提高对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短期、临时观念,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通知要求 认真组织实施城市亮化工程,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展示单位整体形象;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城市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二)加快建设、规范运行。各系统、各单位对亮化工程要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专线、专用电表管理;对亮化灯饰要组织技术人员定期修缮维护,已经安装亮化设施的单位要在4月25日前进行全面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提高亮化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监督、定期考核。市文明办已经把实施城市亮化工程的情况纳入各级文明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考评内容;市文明办将定期对全市城市亮化工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

为办好省政府为全省农民新办的5件实事,根据《长治市 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XX]48号文件)和《长治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方案》(长政办发[20XX]80号文件)要 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全县农村街道亮化任务,结合武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按照工作领先、质量一流的要求,全面搞好农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幸福新农村。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完成全县15个乡镇(区)未实施亮化工程的270个行政村和42个省级推进村5400盏太阳能路灯安装任务。各乡镇(区)亮化工程任务见附表1。

三、建设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按照大、中、小村三个档次确定路灯安装数量,做到环保、美观和高效。

——质量为先、规范建设的原则,按照统一标准、依法规划建设,保证质量一流、安全生产和如期完成任务。

——严格管护、高效运行的原则,建立亮化工程长期管理制度,统筹解决亮化管护费用,确保亮化工程长期运行。

四、建设标准

按 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光照适宜、经久耐用”的标准,全县270个行政村亮化任务,按大、中、小村三个档次规划安装不同数量的太阳能路灯,其中1000 人以上的大村安装40盏,600-1000人的中村安装25盏,600人以下的小村安装15盏(100人以下的特小行政村10盏) ;42个省级推进村各按15盏安装(不足200口的村10盏)。安装地点为任务村的主要街道和重要公共活动场所。

工程实施须符合《太阳能 光伏照明装置总技术规范》(GB24460—20XX)要求,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灯杆、控制器、LED光源等零配件的安装及 底座的土建施工;太阳能路灯间距宜设为30米,平面交叉路口、曲线路段应适当减小灯杆的间距;路灯基础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太阳能路灯系统主要技术参 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五、资金筹措及管理

我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资金由省市县统筹解决。全县完成270个行政村和42个省级推进村街道亮化工程,项目预算总投资3066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1534万元,省发改资金766万元,市财政资金54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26万元。实际中标金额为万元。

亮化工程项目资金,采取资金到市,县配套资金要全额列入县财政预算,上拨到市财政。由市亮化办按照工程合同和进度拨付,实施验收报账制。

县政府聘用的监理公司所产生的亮化监理费用、调整后增加的42个省级推进村路灯运输和装卸费用、县行政村亮化工程推进领导组办公室(简称县亮化办)工作经费, 按《长治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XX]48号文件),由县财政解决。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县政府成立武乡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工作推进领导组。

(一)领导组组成人员

组 长: 阎新平 县长

副 组 长: 李军印 副县长

成 员:

高怀碧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申俊杰 县监察局局长

崔红彦 县发改局局长

姜向东 县财政局局长

张建国 县新农办主任

田文良 县质监局局长

王鹏宇 县供电公司经理

武旭燕 县财政局农财股负责人

史利波 县新农办副主任

石三英 县新农办会计

各乡镇乡镇长、石盘开发区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新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建国兼任,副主任史利波(兼)。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相应成立行政村亮化领导组。

(二)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要围绕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为圆满完成亮化工程建设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1.县新农办承担行政村亮化推进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亮化工程实施方案拟定,亮化工程协调指导,亮化工程进度统计、汇总、上报,监理资金管理和拨付,组织亮化工程验收、档案管理。

2.县财政局负责亮化工程配套资金的上拨、以及亮化监理资金和亮化办工作经费等费用的落实。

3.县质监局参与太阳能路灯及其组件的标准质量监督。

4.县监察局负责亮化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受理和处理亮化工程实施中的信访和投诉等问题。

(三)乡村职责

各 乡镇(区)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其职责:一是要积极协调,全力配合中标企业,进行科学规划,做好路灯安装点的确定,做到布局合理; 二是要为中标企业和施工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三是要统一组织本乡镇(区)路灯安装、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汇总上报;四是要建立路灯运行管 护长效机制。

七、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一)项目招标制。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所需路灯由省统一集中采购。市根据任务村数和所需太阳能路灯盏数出具政府采购委托书,委托省进行政府采购,确定中标企业。

(二) 施工合同制。亮化工程项目省政府采购结束后,市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总合同,各县市区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分合同,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 合同。明确路灯技术质量标准、施工进度、双方职责等重要事项。中标企业要制定科学全面的施工方案,严格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安全控制。

(三)质量监督制。县政府已选定有亮化工程监理资质的专家,牵头组成本县亮化工程质量监理队伍,县质监局也要积极参与亮化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监督和监理,搞好施工前路灯部件到货检验、施工中现场材料及部件的质量检验和路灯安装后的全面验收。

每个亮化任务村要确定1名责任心强的村级负责人和2名老党员或老干部共同组成3人亮化监督小组,负责本村施工中的质量监督和施工配合。

(四)统计建档制。新农办要对项目及工程进度进行统计,并及时汇总向上级报告。按照“一村一档”的要求,统一建立项目档案,并妥善保管。

(五) 考核检查制。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是省政府考核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政府要对各乡镇亮化工作的标准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督查、排队,好的通报表扬,差的 曝光批评。各乡镇也要把街道亮化工程列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具体的考核和奖惩办法,加大工程的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监管机制不到位、建设程序不规 范、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要及时问责处理。

八、项目实施分阶段任务及要求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8月8日)。 县级工作任务:根据市下达任务村数确定亮化任务村具体名单,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确定县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和村级亮化工程管护人员, 落实工程施工监理和亮化工程维护管理等费用,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乡村两级负责落实亮化村工程监督管护人员和施工监督。

(二)施工阶段(20XX年8月8日—11月8日)。中标企业按合同及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亮化工程施工,县乡村主要负责亮化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协助配合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中旬—12月中旬)。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行村级质量验收,县级项目验收,省市联合抽查。

一 是村级工程质量验收。亮化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区)政府统一组织,村委会负责,监理单位参加,共同对路灯亮化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报《工程质 量验收单》,各乡镇区汇总,向县亮化办(新农办)报告质量验收情况。未通过质量验收的,限期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并进行二次复查验收。

二是县级项目验收。新农办要按照项目验收内容收集汇总档案台账及村级质量检查验收报告,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新农办报告验收情况。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通报项目验收情况及结论。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是省市联合抽验。在县级验收的基础上,由省统一组织,抽调省、市有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组,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选定一定比例的亮化工程任务村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考核阶段(20XX年12月下旬)。县乡村三级要对照亮化工程目标责任制内容,对亮化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分别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年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为全省农民新办5件实事的有关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的全县行政村亮化工程建设任务,根据《晋中市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着力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按照“省、市统一采购提供实物和安装、县组织协调、乡村配合施工”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扎实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人口数量确定路灯安装数量,根据街道布局结构确定安装位置。

2、质量为先,规范建设。统一质量标准,严格施工验收,如期安全竣工。

3、严格管护,高效运行。统筹解决管护费用,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完成141个村的街道亮化任务,包括市下达的133个任务村和8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村。

四、投资及资金管理

全县141个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133万元,市财政配套万元,县财政配套万元。

资 金管理。县财政设立亮化工程资金专户。省级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由市财政归集后下达我县设立的亮化工程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县级配套资金由县财政足额配套到 位。省、市资金分三期下达。即:工程施工开始后下达30%;二期下达30%;县级完成工程验收后下达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含第二块蓄电池价款) 由市财政留存,工程交付第五年更换第二块蓄电池完成后,无息全额退还供货商。

全县路灯亮化工程由县政府与供货商进行工程结算,工程交付后,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可预付不超过总合同价款20%的资金。

项目实行验收报账制,按照“先干后报、完工验收、分期拨付、单据报账”原则,根据工程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程序为:县级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提请省市进行工程抽查→省、市抽查合格后下达抽查合格通知书→县级财政进行支付(工程款的2017年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五、工程招投标及实施

行 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全部使用太阳能路灯,所需路灯由省级统一组织,由市按照工程任务量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结束后,在市完成与中标企业 签订供货及施工总合同的基础上,由县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补充合同。中标企业须负责工程实施和产品5年质保期以及3小时上门维修服务。

实 施范围。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光照适宜、经久耐用”的标准,全县141(133)个亮化任务村,按人口数分为三个档次规划安装不同数量的太阳能路 灯。其中1500人以上的村安装20盏左右,500 -1500人的村安装15盏左右,500人以下的村安装10盏左右。结合各乡镇的意见,全县一、二类乡镇,每乡镇确定2个村作为亮化工程示范村,每个示范 村增加18盏。安装地点为任务村的主要街道和重要公共活动场所。各村路灯安装数量和具体安装位置要形成安装方案及示意图并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取得群 众的支持。

实施标准。工程实施须符合《太阳能光伏照明装置总技术规范》(GB24460-2009)要求,工程建设内容主要 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灯杆、控制器、LED光源等零配件的安装及底座的土建施工;太阳能路灯间距宜设为30米左右,平面交叉路口、曲线路段应适 当减小灯杆的间距;路灯基础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太阳能路灯系统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六、实施进程安排

全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根据市下达任务村数确定亮化任务,以县成立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推进领导组,县领导组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制定出台全县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组建县级工程质量监督队伍。

(二)施工阶段(20XX年8月1日—9月15日)。中标企业按合同及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亮化工程施工,县乡村三级负责亮化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协助配合工作。

(三)检查验收整改阶段(20XX年9月16日—9月30日)。

行 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行村级质量验收,县级项目验收,省市联合抽查。一是村级工程质量验收。亮化工程竣工后,由乡村对路灯亮化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后,填报《工程质量验收单》,并向县农委报告质量验收情况。未通过质量验收的,限期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并进行二次复查验收。二是县级项目验收。县农委 要按照项目验收内容收集汇总档案台账及村级质验报告,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级报告验收情况。同时向县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通报项目验收情况及结 论。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三是省市联合抽验。在县级验收的基础上,由省统一组织,抽调省市有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组,采取随机抽 取的办法选定一定比例的亮化工程任务村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考核阶段(20XX年10月)。县领导组对照各乡镇亮化工程目标任务,对亮化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年农村工作表彰的重要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 健全机构,强化组织。按照“县领导、乡组织、村实施”的原则,县、乡、村分别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工程组织实施。以县成立由政 府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推进领导组。各乡镇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包片领导为副组长、包村领导为成员的 亮化工程推进领导组,负责督导工程进展和质量标准。

所涉行政村要在村委主任负总责的基础上,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成立 由3-5名村民代表组成的村级亮化工程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全村亮化工程的全程质量监督。同时组建一支施工队伍,全力配合协助中标企业做好路灯安装点确定、 安装施工、路灯安装平面图绘制、文字说明起草等事项,平面图要标明村亮化主街道名称和路灯安装点位置。以上内容要纳入村级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以乡镇政府文件下发的本乡镇街道亮化工程推进领导组、督导办法、村级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等,要于7月30日前一并交县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二) 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县领导组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及施工合同,明确路灯技术质量标准、施工进度、双方职责等重要事项。中标企业要制定科学全面的施工方案, 严格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安全控制,负责工程的实施。各乡镇负责亮化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监督,搞好施工前路灯部件到货检验、施工中现场材料及部件的质量 检验和路灯安装后的全面验收。各任务村负责工程施工监督、日常维护管理等费用的落实。要选定一名有一定用电知识的管护人,负责施工后太阳能路灯的长期维 护,建立路灯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三)完善制度,严格奖惩。

一是建立考核制度。今年县委县政府将 把街道亮化工程作为各乡镇工作目标考核任务,考核结果将纳入县新农村建设考核目标管理体系。施工期间,亮化工程进展由各乡镇实行逐日登记,各村每日进展由 村长签字报送乡镇政府,各乡镇以周汇总,汇总情况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每周五向县领导组(县农委)报工程累计完成情况。县领导组办公室对照各 乡镇亮化任务,按完成比情况进行全县排队,以文件和电视报道的形式进行通报。

二是建立问责制度。县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纪检、_门对工程相关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监管机制不到位、建设程序不规范、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不廉洁等问题将予以问责。

三 是统一建档制度。项目完工验收后,各乡镇要按照“一村一档”要求统一建立项目档案(包括安装平面图、太阳能路灯数、村级监管组名单、村级和乡级工程验收报 告、具体长期管护人以及维护运行费等)。档案一式三份,县乡村各执一份。各乡镇根据所辖村档案要对各村亮化工程运行情况以月进行跟踪调查,记录在册,并将 调查情况上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农村亮化工作计划 第五篇

一、整治标准

1、村庄、道路、沟河无生活垃圾。(对村庄内外、道路沿线、沟河等积存垃圾,漂浮物和废弃秸杆进行全面清理)

2、房屋、道路周边草堆杂物堆放整齐。(每个农户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草堆,力求相对在同一直线位置。其它杂物力求进院落,不能进院落的必须要码放整齐。)

3、露天粪坑有水泥板或石棉瓦覆盖。(引导农户用自制木板、水泥板或石棉瓦对粪坑进行遮盖,各村要主动联系石棉瓦销售商到农户销售,促进粪坑遮盖工作推进。)

4、村内沟河贯通,简易桥涵修整到位。(各村要从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度出发,积极将疏通沟河,通过争取列入有关工程项目、动员社会捐助,发动群众出工等途径疏通,对群众出行必须的房前庄头简易土桥,涵洞进行修整。对道路抗肩土进行补充平整,以达到村容整洁的视觉效果)

二、行动步骤和路径

1、宣传发动阶段(4月30日――5月10日):撰写环境整治倡仪书,通过上门张贴倡仪书、广播循环播放、游动字幕,刷写墙字宣传标语等形式,分片动员师生志愿宣讲团,组织低保户、帮教人员等志愿行动,让环境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取得广大党员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2、深入整治阶段(4月30日――5月20日):按照整治标准,从主干道开始,依次到集中居住区、沿线村庄、偏辟自然村为顺序,深入进行环境整治,采取明确责任,分层负责,机关联动,观摩评比,依次追责的手段,全力推进环境突击整治工作。

3、巩固提升阶段(5月11日――5月30日):通过聘请老干部,村民代表,知名人士,动员包括部分关注公益事业的信访人员(如被辞民师)的社会各界人士等组成指导组、志愿者和监督员等,进行进村入户巡视指导,留存影像资料,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现象,使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干群的自觉行动。

三、工作机制

环境整治工作必须坚持以党委政府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以村为主体责任,城管环卫中心为业务主管和指导部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员发动的工作机制。各村保洁队伍接受业务部门和所在村两委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业务部门为主,人员使用和管理以村两委的意见为主导,报党委政府同意实施。

四、工作措施

1、村两委要开好三个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一是村两委干部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开好党员会,争取广大党员的支持,发挥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三是由村干部分别开好片上群众代表会,争取群众理解和配合,让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各村除明确一名干部专职抓好环境整治工作以外,必须明确每一名干部包保责任区,所有奖惩都和村包保干部挂钩。并对专职干部实行流动制,依工作成效发专职补助。在环境突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村组干部必须和保洁人员、党员、群众一道到一线参与保洁工作。

2、各显其能,多渠道筹集环境整治资金。各村支部书记要开动脑筋,大胆创新,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筹集环境整治资金。有条件的村,可以用集体经济收入投入环境整治资金。根据市县文件精神,可以通过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有偿服务机制,适当收取垃圾处理费补充环境整治经费。还可以动员社会各界有实力人士捐助和向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募捐的办法筹集环境整治经费。通过农户自备、自筹资金购买、募捐资金购买等多种办法保证每十户要配备一个以上垃圾桶。

3、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在环境整治突击行动中,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先从支部书记做起,从村两委干部做起,激励党员要求普通群众做到的党员要带头做到。每个党员要率先在自家门口配备垃圾桶,购买石棉瓦等遮盖粪坑。定期宣传表扬起到率先垂范的党员。

五、各部门职责

1、城管环卫中心要牵头抓好环境整治的业务指导和环卫队伍的日常保洁工作的组织和落实,负责组织新建和修整垃圾池,不许就地焚烧垃圾。

2、党政办要牵头组建专项工作督查组,做好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内容的督查记录和通报落实有关责任追究,组织奖惩兑现。

3、财政所负责保洁工作人员经费和必要的运行经费保障。

4、文广中心做好整个突击整治全过程的宣传。

5、中小学幼儿园要向学生宣传环境整治的意义和好处,动员家长积极投入到环境整治行动中来。并组织好师生志愿宣讲团等活动

6、卫生院和医院要动员全体员工从本单位做起,做好医疗两废处理工作,并模范做好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7、农电站和电信、有线电视站等部门要做好废旧杆线的拆除工作,并超前谋划,积极做好规划,对有碍交通和有关项目建设的杆线进行迁移及入地工作。

8、所有挂钩单位(民政办、乡工会、乡残联、妇联、中学、小学、卫生院、医院、农商行、邮政、电信、农电站、移动公司、有线电视站)要对村居由本单位或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环境整治资金及设施进行帮扶。

六、督查考核

专项督查组根据环境整治突击行动内容,设计好有关督查统计的表格,对督查工作作好记录,撰写督查通报,组织观摩评比,落实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的制度兑现。每叁天一督查,每周一观摩评比。对督查的结果要以通报的形式对先进和后进点到具体人物、地点、事件。每周一次观摩中,对倒数后两名的村,由村包保责任人和支部书记在观摩总结会上共同检讨,并处罚款200元。观摩类型按行动路径中规定的次序依次推进。每次观摩点可由各村在规定的类型中自报三个,由督查组随机抽取决定一个点参加观摩评比。有连续两次倒数的村,调换负责环境整治的专职干部。每次观摩没有倒数的村给予村庄环境整治经费补助800元。对前三名的支部书记个人分别奖励500、400、300元。

农村亮化工作计划 第六篇

为切实做好xx镇xx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和农产品竞争能力,有效缓解因大电开发而带来的人多地少的矛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小沙坝村实施高稳农田建设项目。我局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布署,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规划设计,为保证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现根据实施地点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和农产品竞争能力的中心任务,以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建设重点,因地制宜,合理规划、集中布局,通过项目建设带动,掀起我县新一轮农田基本建设高潮。

二、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内耕地“跑土、跑水、跑肥”的土壤障碍因素得到彻底消除,土壤肥力稳步提高,粮食产量增加15―20,耕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提高,农业生态环境趋于良好,将为实现农业综合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建设地点及概况

经实地勘测,项目建设地点选定在小沙坝村。

该区域年平均气温15℃,年均降雨量1190mm,年日照时数2024小时,海拔840米,该片区主要涉及的小沙坝1组2组和3组三个村民小组,有住户160户,621人,其中劳动力335人,现有耕地面积605亩,其中水田180亩,旱地425亩,20xx年,项目建设涉及的三个村民小组人均占有粮食450公斤,人均纯收入1692元。

项目建设涉及面积200亩,其中65亩为梯地,135亩为坡地。该片区由于田间渠系不完善,一直以旱作为主。

四、建设地点选择依据

1、该区域在小沙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点旁,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资源。

2、土地面积集中连片,有利于规模生产和综合开发,同时能很好地起到样榜示范作用。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

①坡改梯地建设:把现有的坡耕地改造为梯地。

②地力培肥建设:在原有和改造好的梯地内配套实施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

③沟渠建设:把主沟的土沟部分和田间渠系修建成三面光沟渠。

2、建设规模

整个项目建设规模为200亩。

六、项目建设实施方式

建设内容中的坡改梯地建设由受益群众按技术要求改造,按标准验收,补助到农户的方式进行;地力培肥建设,由受益群众在农业生产中实施完成;沟渠建设由工程队施工,按设计标准及施工协议进行验收和资金结算。

七、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1、坡改梯地建设

135亩×500元/亩=67500元

2、地力培肥建设

200亩×300元/亩=60000元

3、沟渠建设

①基础及沟帮工程:〔( )××1350m〕+(××1350m)=;

×150元/m3=66825元;

②沟底工程:××1350m=

×320元/m3=12960元;

③砂浆抹面:( )×1350m=1620m2;

1260m2×12元/m2=19440元。

以上三项合计投资226725元。

八、资金来源

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补助的20xx年高稳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中按实际建设需要进行使用。

九、实施进度安排

该项目计划于20xx年10月启动,于20xx年2月完成坡改梯地和沟渠硬件建设;于20xx年4月至10月完成地力培肥软件配套建设。

十、项目建设技术措施及质量标准

1、坡改梯地建设:按照生土搬家,熟土回填的技术要求进行改造,建成后的梯地要求达到一平二深三肥四埂牢五有沟六有路的质量标准,梯面宽度不低于米。

2、地力培肥建设:积极发动受益群众积造有机肥料,开展绿肥种植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及推广应用,要求建成后的梯地绿肥种植达面积100,每亩施用有机肥2000公斤,按配方施肥面积达100,测()土配方施肥通知单入户率100。

3、沟渠建设:

①规划安排田间排灌沟渠7条共1350米,其中1号渠长400米,2号渠长120米,3号渠长150米,4号渠长220米,5号渠长200米,6号渠长160米,7号渠长100米。

②沟渠设计为矩形断面,沟心宽米,高米,沟帮宽米,沟底采用C20砼浇筑米,沟帮采用砂浆支砌毛石并用M10砂浆抹面(附施工断面图)。

③对各种材料的要求:

A、砼、砂浆:C20砼、M10砂浆、M10砂浆如采用人工搅拌,搅拌次数不得低于6次。

B、支砌块石选用不风化的石灰石,大小平低于30公分。

C、水泥采用怒江水泥厂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出厂不超过三个月,无结块状。

D、碎石规格:C20砼要求碎石规格粒径为1―4公分,用不风化的石灰石或玄武岩进行破碎。

E、浇筑、抹面砂子:采用不风化石破碎或山砂,抹面使用江沙。

十一、项目建设验收及补助款兑现办法

该项目为我县20xx年高稳农田建设项目的子项目,与全县高稳农田建设项目一并进行验收,项目建设经验收合格后,由县农业局直接将建设补助资金兑现或结算给参加建设的农户或工程队。

十二、组织管理

为保障小沙坝高稳农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成立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委主任、县农业局局长及六库镇镇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局副局长及六库镇分管农业副镇长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监管;成立由县农业局局长为组长,六库镇分管农业副镇长及县农业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局环保站、六库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技术人员及小沙坝村委会村干部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六库镇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政府相关站所职工及小沙坝村委会村干部为成员的项目协调小组,负责项目建设涉及的群众动员、纠纷调解和土地调整等相关工作。

农村亮化工作计划 第七篇

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篇1:亮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滨湖区太湖街道节点亮化工程

南京三乐照明有限公司 xx年4月18日

第一篇编制说明和依据

第二篇工程概况

第三篇施工部署

第四篇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第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六篇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七篇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八篇工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第九篇工程资源配备计划

第十篇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措施 第十一篇成品保护与成本控制措施

附表一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第一篇编制说明和依据 1、编制依据

(1)、现行国家和地方电气工程、设备管道等安装规范、规程和标准;

(2)、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

(3)、本公司ISO9001质量手册、程序控制文件及作业指导书

(4)、本公司多年的施工经验和施工管理能力及技术装备

(5)、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环境、施工条件和自然条件

2、编制说明

⑴、本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现有施工条件本着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公司现有实力和技术特长按照可靠性、合理性、可行性的特点为原则进行编制以指导本工程达到快速、优质、安全、高效的管理目标

⑵、本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⑶、本施工组织设计未详之处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二篇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滨湖区太湖街道周新路沿线

工程工期:xx年4月30日前完工亮灯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见工作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第三篇施工部署 1、项目管理机构:

本公司坚持“优质高效用户至上”的宗旨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精心组织科学施工创优质工程按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确保该工程施工达到优质工程我公司将组织该工程的施工指挥机构并以基建队作为该工程的直接

组织管理单位协调各方面的人、财、物满足本工程的施工需要抽调施工组织管理能力强有一定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负责该工程落实各种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协调组织管理现场临时设施就近租用

项目管理机构的配置:项目经理:陈义含

技术负责人:王爱军

计划负责人:戴镇生

电气工程师:郭振涛

合同管理:杜彩萍

安全负责人:成诚

财务负责人:刘雪梅

该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目标:工程质量优良按期完成安全施工达优创文明施工工地

项目部主要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代表公司经理对业主负责全面负责该工程的质量、进度、组织的协调工作组织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明确组织机构中各人员的职责权限参加业主或监理主持的工程协调会按业主的要求组织协调各工程的施工批准各类发给业主或监理的文件 1)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对项目施工质量负领导责任 2)明确划分项目经理部管理职责批准项目经理部工作规划 3)参加业主或监理主持的生产平衡会 4)负责合同的实施和履约

5)负责批准现场材料、设备、工具的采购计划 6)负责批准进出项目部的文件

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管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工作参加各类单位、分部工程的验收审核和批准各类安全、技术交底审核各类工程预算审核发给业主或监理的与质量、安全有关的各类文件 1)协助项目经理划分项目部的管理职责制定各类检查计划(质量、安全、技术等)

2)组织施工图会审负责编制各类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负责落实各类

质量保证措施

3)组织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和监督 4)审核项目部各类往来文件、安全、技术交底等 5)对各类计量器具的有效性负责 6)审核项目部的计量器具采购计划 7)组织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8)审核各类工程预决算 2、施工准备

为了确保本工程优质、高速、安全、低耗、圆满地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根据本工程特点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科学组织精心安排、计划在先保证施工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施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现场交接工作布设施工用电线路用水管线和临建设施

(2)、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全面掌握施工图纸内容检查多专业管线的位置是否正确提出方便施工的合理化建议

(3)、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单项施工工艺措施和施工方案重点阐明重要项目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工程进度安排、劳动力组织、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以利于有效地指导现场施工

(4)、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工程开工前公司总工程师组织质检科、工程技术科向项目经理部进行技术交底内容是施工组织设计风雨季施工措施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再根据进度计划向施工员和作业班组交底重点放在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艺标准、安全措施等方面交底必须细致齐全并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关键部位和施工难点的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安全要求等进行详细的交底(5)、及时编制施工预算充分反映工程所需的各种费用材料、劳动力等有效指导进度计划、材料计划、劳动力安排、竣工决算和经济分析等工作的开展

(6)、认真做好材料的计划采购准备编制各项材料计划对多种材料的采购入库、保管和出库制定完善的管理方法同时加强防盗和防火管理

篇2:某户外亮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某户外亮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目录

一、工程概述

二、施工部署

三、主要施工技术措施

四、主要施工方法

五、施工平面布置图

六、水电计划用量

七、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八、安全与文明施工措施

九、劳动力安排计划

十、工程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进场计划

农村亮化工作计划 第八篇

城市绿化美化亮化规划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居环境,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夯实基础,做强城市品牌,全面打造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管理有序、和谐平安的城市形象,紧紧围绕市委“3 1”发展战略,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园林城市”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立足长效、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扎扎实实推进**城市大建设,促进我县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早日实现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的奋斗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打造最文明、最美丽的山水园林城市,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在巩固各项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品位,全面落实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的各项任务,确保“保洁到位、整治到位、装点到位、增亮到位、补绿到位”,基本形成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充分展现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的社会主义新**的良好态势。

二、工作内容

(一)净化

净化工作目标:净化地面,净化墙体,净化空间,消灭卫生死角。

1、清除城乡结合部、社区结合部、居民居住区、湖滨地带及有关单位的垃圾死角。(责任单位:街道办、开发区、新宁镇及相关单位)

2、完善清扫保洁制度,主干道和主要街道实行全天候保洁,其它地段做到每日早、中、晚定时清扫三次。(责任单位:建设局、街道办)

3、认真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确保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城管、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要认真组织并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履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义务。(责任单位:街道办、建设局)

4、加强农贸、集贸市场和临街门店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和沿街叫卖行为。(责任单位:工商局、城管大队及业主单位)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全面禁止在街面上搅拌混凝土、带泥上路、泼洒沙石土等违章行为,扎实抓好施工场地出入口硬化、围墙标准化建设、施工场地违章广告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建设局)

6、各业主全面清洁临街建筑外立面,清除商业门面和建筑墙体、工地围墙、花坛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的“垃圾广告”。清理空中零乱管线和吊挂物。(责任单位:建设局)

农村亮化工作计划 第九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二、目标任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至1米路肩,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四、村内环境卫生标准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五、检查验收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六、奖惩措施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农村亮化工作计划 第十篇

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三、时间安排

(一)春秋两季:每晚18:30—21:30;夏季:每晚20:00—23:00;冬季:每晚18:00—21:00。

(二)重大节假日、纪念日期间,各单位亮化灯饰要保持整夜开放。

四、实施分工

(一)沿街建筑及重要地段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楼(物)体亮化,由其建筑(构筑)物产权人(或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各单位在安装、规划各类灯饰前,要征求市市容局同意后实施。

(二)沿街路灯、高杆灯箱、跨栏灯箱、护栏灯箱、悬挂灯箱,由市建委负责组织落实。

(三)沿街个体私营企业楼体及商业店面门头灯箱、标识牌、广告牌等设施亮化工程的实施由市城管支队负责监督落实。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四)本方案部署的39家单位的53个亮化工程实施点,要按照市文明委下发的亮化工程设计效果图,在4月25日前完成亮化设施的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和亮化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系统、各单位要提高对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短期、临时观念,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通知要求 认真组织实施城市亮化工程,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展示单位整体形象;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城市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二)加快建设、规范运行。各系统、各单位对亮化工程要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专线、专用电表管理;对亮化灯饰要组织技术人员定期修缮维护,已经安装亮化设施的单位要在4月25日前进行全面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提高亮化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监督、定期考核。市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明办已经把实施城市亮化工程的情况纳入各级文明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考评内容;市文明办将定期对全市城市亮化工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

篇4: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镇村环境、村容村貌,净化、美化、亮化镇村环境,改善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袁家对外形象,根据《袁家镇“清洁工程”督查考评及奖惩办法》(袁发[201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城乡一体化示范镇为出发点,以建设现代宜居宜业中心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创建省市级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为载体,全面开展城乡清洁亮化工程。

二、基本原则

按照“和美村庄齐心创、清洁亮化共同建”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的原则和财政主导、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广泛调动各单位、各企业、各村组参与城乡清洁亮化的积极性,聚全镇之力,全力打造山青、水秀、天蓝、宜居、宜业的生态袁家,靓丽袁家。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二年巩固提高,三年实现城乡清洁亮化一体化”的总体目标要求。集中三年时间,以镇区为龙头,以S322线、袁溪路、袁张路为纽带,彻底解决镇村脏、乱、差问题,改善镇村环境卫生面貌和亮化设施,实现镇村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幸福指数明显提升的目标。

四、工作重点和奖补标准

(一)工作重点及要求

1、政府所在地的清洁亮化

①、基础设施:垃圾处置有中转站,有运输车、洒水车,主要街道按规划设置果皮箱、垃圾桶、公共区域有水冲式厕所,主要街道实施亮化。

②、乡镇容貌:道路平整、干净整-,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洁、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贴乱画、占道施工、占道经营现象。

③、农贸市场:市场归行入市、秩序井然、有专人清扫保洁、市场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彻底消灭马路市场。

④、单位庭院:镇政府、各学校、卫生院、企业等单位庭院整洁,无卫生死角,有条件的单位实施亮化工作。学校每周正常开展文明卫生素质教育,开展文明卫生学校,文明卫生班级的评比。

⑤、S322线、袁溪路、袁张路沿线:两旁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杂物堆放,各村按照属地原则及时清理。

2、村庄的清洁亮化

村辖区内全面开展以“四化”(街巷硬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四改”(改水、改厨、改圈、改厕)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治理活动。按照省、市、县级卫生村的标准,努力创建省、市、县级卫生村。

(二)奖补标准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1、村级小游园

①、自主建设村级小游园面积400-1000平米的村,一次性奖补10000-15000元;

②、自主建设村级小游园面积1000平米以上的村,一次性奖补20000元。

2、改厕项目

①、兴建一座水冲式公厕,并经县爱卫办验收合格的,镇政府一次性奖励到村5000元;

②、年内彻底消灭旱厕的行政村,一次性奖补20000元,并给予每座200元的补偿费。

③、年内彻底消灭旱厕的自然村,一次性奖补5000元,并给予每座200元的补偿费。

④、村级主干道年内彻底消灭旱厕的行政村,一次性奖补2000元,并给予每座200元的补偿费。

3、亮化项目

①、各村新增路灯,并经验收合格,奖补20元/盏;-,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②、年终一次性支付各村正常使用的路灯维护费5元/盏/年;

③、年终一次性支付各村正常使用的路灯电费费5元/盏/年;

五、时间安排

(一)深入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10日-2月30日):大力宣传清洁亮化工程的作用意义、目标、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对开展“清洁亮化工程”重要性的认 识。制定“清洁亮化工程”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表彰2011年度清洁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组织召开“清洁亮化工程”动员大会。迅速掀起清洁亮 化的工作热潮。

(二)重点区域建设整治阶段(20XX年3月1日-7月30日):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重点区域,重点路段,S322线、袁溪路、袁张路沿线的清洁亮化将在7月30日以前完成,并组织验收。

(三)全面考评验收阶段(20XX年8月11日-12月31日):对各单位、各村庄进行考评验收,申报省、市、县级卫-,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生单位、卫生村庄;各单位、各村庄应按省、市、县的工作要求检查验收。

(四)巩固提高成果阶段(20XX年):在巩固20XX年的成果的基础按照20XX年的工作目标,稳步推进。

(五)全面实现城乡一体化阶段(20XX年):在巩固20XX年20XX年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顺利实现清洁亮化一体化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为切实加强对城乡清洁亮化工程的领导使其达到预期的效果,成立袁家镇城乡清洁亮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亚平

常务副组长:李泽华

副组长:雷艳兵 胡爱萍 段知宝 李 雄

王当雄 李锋华 李志勤 胡细苟

成 员:雷源林 李爱国 曹日忠 李 旭 谢红梅

胡建平李丽芳 李云虎 各驻村干-,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爱国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考评和日常工作。

(二)多方筹集资金,确保清洁亮化工作经费

实行政府投入、项目争取、社会捐助、企业参与并重的多方投入机制,确保清洁亮化的经费。

篇5: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快城区亮化工程实施步伐,美化县城夜间景观,提升城市品位,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 照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多元投入、分步实施”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以增加亮化设施设置密度和提升亮化设施设置档次为重点,对 临街主要建筑楼宇进行亮化、美化,对公共场所进行景观照明,-,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形成多层次、立体化,体现现代文明的灯饰景观,努力打造璀璨夺目、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丰富居 民文化生活,彰显现代城镇魅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亮化范围

以奥威路、金台路、豪丹路、大水大街、津海大街、板正大街、永贵大街、罗萨大街、金容大街等城区主干道路为重点,向城区其它路段延伸,逐步实现城区全面亮化。

三、亮化标准和要求

(一)奥威路、金台路、大水大街、津海大街、板正大街、罗萨大街等城区主要干道按照夜景照明规划设计的总体要求进行单体亮化设计,经县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其它道路比照此要求。

(二)临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写字楼要在楼顶部设置亮化灯,楼体要设置泛光灯、轮廓灯。临街的商店、宾馆、酒店等建筑要设置泛光灯,高层建筑物顶 部要安装高架霓虹-,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灯或以激光灯、LED灯进行亮化。附着于建筑物上的各种牌匾要采用动态亮化方式,其造型要反映经营特色和建筑特点。

(三)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路灯、广告牌(灯箱)、跨路龙门架等要一律亮化,并保持100%的亮灯率。绿地、游园、广场、车站要以射灯、彩灯、地灯等进行亮化和装饰。

(四)对于主要道路两侧新建的公用、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和建筑设计单位在报送建筑主体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同时报送建筑物的亮化设施设计方案。亮化设施须与主体工 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凡不符合设计方案要求的工程不予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不予备案,建(构)筑物不得交付使 用。

四、亮化设施的整修和新建

沿街建筑物和设施亮化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由其产权人或使用人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亮化资金要按 程序规范运作。-,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城市主要干道两侧的建筑物、店面应当根据亮化设计标准改建或新建亮化设施。对已经破旧、损坏或残损不齐的亮化设施,以及亮化档次、标准不高 的亮化设施,产权人或使用人要抓紧制定整改措施和改建方案,报县建设局审定后实施。新、改建亮化工程建设要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快亮化工程施 工进度。

五、亮化区域及责任主体

(一)城区主干道路两侧路灯亮化照明。

责任单位:电力局。

(二)广场绿地设置景观灯、草坪灯等其他亮化设施,以及奥威路等主要道路的单体亮化。

责任单位:建设局,配合单位:财政局。

(三)城区主干道两侧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的亮化。

责任单位:沿街各党政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四)城区主干道两侧个体经营门店的亮化。

责任单位:工商局。

(五)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广告牌(灯箱)、跨路龙门架的亮化。

责任单位:各产权单位。

六、亮化设施开启时间

城区亮化设施节日期间应随路灯同时开启,闭灯时间根据昼夜长短不同分两个阶段:6月至10月不早于24:00,11月至次年5月不早于23:00。另外,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闭灯时间不早于24:00。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组织开展亮化工程建设,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保证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所承担的亮化建设任务。县建设局 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重点亮化单位的督促检查。城区内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要带头做好本单位的亮化工作。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二)精心组织实 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亮化建设工作。亮化建设要坚持高标准、高档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艺,体现出亮化建设的科技含量和艺术品位,达到简洁、明快、经济、节能、环保的效果,确保亮化工程质量。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县建设局要加强对城区亮化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亮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要及时予以宣传。对于亮化不合格的单位,要给予批评纠正;对于不负责任、不认真落实亮化方案要求的单位,予以曝光批评。同时,广播局要开设专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四)加强日常管理与维护。各亮化设施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加强对城市亮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检修,对损坏的设施要及时修复。已有亮化设施的单位要按照城市 亮化的统一规划和要求,对亮化设施进行改造完善。要-,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保证投入使用的亮化设施正常发光,显示完整,定时开启,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农村亮化工作计划 第十一篇

为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十四五”开局之年首季开门红,根据县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20XX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冬闲”期,着力下好先手棋,扎实做好城建项目前期相关工作,为项目如期开工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建设环境,确保年度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为我县“十四五”城乡建设事业奠定坚实基础,迈好构建城乡一体化新发展格局第一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我县20XX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对“十四五”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和20XX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打破“工程冬休、项目冬眠、干部冬闲”休眠式的“僵”局,迅速掀起“冬闲变冬先,冬休变冬干”的工作热潮,坚决克服庸懒散,扎实开展城建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为城建项目顺利实施打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建设环境,圆满完成20XX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为我县“十四五”城乡建设事业奠定坚实基础,坚决迈好构建城乡一体化新发展格局第一步。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XX年度城建项目前期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落实有效,特成立城建项目前期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根据20XX年度城建项目责任分工,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为城建项目顺利实施打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建设环境。

三、责任分工

20XX年度政府投资类城建项目共12项,其中,市政道路建设项目3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项,绿化工程2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项,棚户区改造项目1项,智慧城市建设项目2项,人居环境改善项目1项。各项目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政道路

1.文峰街及凤台路综合改造工程

农村亮化工作计划 第十二篇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的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渠口的重要抓手,为深入推进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一年时间,使村容村貌整体改观,环境卫生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完备齐全,社会风气文明健康。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改善。按照人居环境改善整村推进示范村的要求,继续做好XX路沿线居民房屋新建、改建工作。与此同时,做好居民点公共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工作,按照统一规划进行硬化、绿化,持续改善村容村貌。

(二)扎实开展全域无垃圾行动。大力实施“六清除”、“治六乱”行动,扎实抓好天合路、村委会所在地、农户庭院等重点地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工作,要持续推进以清、建、管、引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柴草清理整治工作,巩固清理成果,坚持做到农村柴草“出屋、下房、离院”,有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对公路沿线、居民点环境卫生和家庭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活动,做到村容村貌整洁,道路平整,无乱堆乱放现象;排水沟渠畅通,设置固定垃圾斗,定时清理,卫生填埋;畜禽圈养,圈内清洁;居民庭院、居室、厨房整洁卫生;无严重公共污染,生态环境良好。

(三)加大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着眼于改善全村基础设施条件,按照积极向上争取一点、村集体经济拿一点、群众投资投劳集一点的筹资办法,解决全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差的问题。多方争取项目资金,重点在通村道路、人居住宅、养羊、养牛圈舍改造、农田水利工工程和改厕等项目建设上取得进展,通过项目资金的扶持,使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四)培育良好生活习惯和文明新风。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从强化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入手,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治脏、治乱、治差的宣传动员,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做好室内、庭院、门前的卫生保洁,有序归位摆放车辆、农机具等。充分发挥“红黑榜”的奖惩评比作用,经常性地广泛开展卫生示范社及卫生示范户评选、“五星文明户”创评等道德教育实践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文明礼仪和健康卫生知识,有固定的卫生知识宣传栏,引导群众自觉革除“六乱”陋习,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传教、黄赌毒等活动,形成讲文明、重品行、守纪律、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6日--3月18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实施村庄清洁行动作为促进乡村振兴的一场硬仗。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拟定推进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工作落实。

(三)集中整治(4月4日--5月30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精准发力,大力实施“六清除”、“治六乱”行动,扎实抓好XX路、村委会所在地、农户庭院等重点地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工作。

(四)巩固战果(5月31日—12月31日)。坚持完善村庄清洁行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教育群众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村上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干部、社长为成员的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本村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长效机制,完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彻底清理整治“三堆”(垃圾堆、柴草堆、粪堆),大力开展“三净”(农户庭院房前屋后净、室内净、厕所净)活动。每周五组织保洁员对沿路沿线及村社主干道卫生进行清扫,每季度底开展一次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并做到张榜公示。

(二)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召开各种会议、举办各类活动等方式,有效地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定期邀请镇环保站工作人员开展环境卫生与健康关系的宣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摒弃不良习惯。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动员全村广大妇女开展家庭成员素养提升工程,教育身边人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

(三)创新举措方式。村社干部、群众都要积极行动起来,支持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清理“三堆”、打扫卫生,使全村卫生条件和环境面貌有大的改善。村上将不断强化措施,创新方式,积极开展评优活动,对于在创建活动中表现好的社和群众给予表彰奖励、以资鼓励,示范带动更多的群众投身村庄清洁行动。

(四)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村干部要深入进行思想动员和技术指导,每月对村庄清洁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取得实效。

农村亮化工作计划 第十三篇

为加快推动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清除陈年垃存量,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到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最终实现农村环境净化、美化、亮化目标,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1.全面清理陈年垃圾。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对公路沿线、河、塘、沟、渠沿线和村庄周边以及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等区域的陈年积存垃圾进行地毯式摸排、清理。一是生活垃圾。对漂浮物、隐蔽的积存垃圾、水面垃圾、陈年垃圾等进行彻底清理,及时送往龙泉山垃圾场进行处理。二是建筑垃圾。零星建筑垃圾采取清运、回填再利用、覆土绿化等方式进行治理。对部分影响市容的破损建筑原则上要予以清理,不能及时清理的要进行平整覆盖围挡。三是灰砂带。对省级道路、市级道路、县级道路、进村道路、进组道路以及因砂石运输、渣土清运、农耕机作业所造成的灰砂带进行彻底清理,不能够实行机械化作业的道路以人工保洁、清运为主,能够实行机械化作业的道路以机械化冲洗为主、清扫为辅,最终达到路见本色的标准。

2.全面整治“六乱”现象。对集镇、道路沿线的乱摆摊、乱搭建、乱堆放、乱停车、乱张贴、乱设广告牌“六乱”现象进行全面整治。一是整治乱摆摊。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规范有序摆放摊点。强化摊点保洁管理,保证摊走地净。二是整治乱搭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宣传力度,并形成长效机制。三是整治乱堆放。对道路沿线的草堆、砖堆、沙堆、杂物等进行集中清理,长效管理,做到视线范围内整洁有序。四是整治乱停车。对已划停车线的道路,引导群众规范停车,对违规停车行为加大管理力度。五是整治乱张贴。重点对道路沿线的墙体商业广告、违规设置的楼顶广告等进行拆除,对电线杆、小街巷等乱张贴、乱涂写进行清除,对社区张贴栏内已过期的内容及破损过期的宣传条幅等进行清理。六是整治破损广告牌。重点对公益广告牌等进行维修、清洗或重新设置。

3.全面清理“三小”现象。对村(社区)和自然村的进村(社区)道路、进组道路路肩杂草进行清理,沿线的“三小”现象进行整治。一是整治小草堆。对长期堆放、腐烂、无用的小草堆进行彻底清理,对农民需要使用的草堆,采取避开道路、有院进院、无院有序堆放屋后。二是整治小粪堆。清理房前屋后的堆肥点,引导群众在田间地头设置堆肥垄或沤肥坑。三是整治小杂物堆。对无利用价值的杂物堆进行清理,对旧石瓦、旧石槽、旧水缸等可以就地取材,通过在里面种植花草摆造成型等方式,变废为宝、治乱成景。

4.全面清理整治村庄道路和露天粪坑。尤其是主干道路两边的露天粪坑必须填埋,同时对沿线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二、工作要求与经费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社区支部书记、各办站所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镇农环办、美丽办负责牵头组织对各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

3.紧抓时间节点。2020年4月15日至5月15日为集中清理阶段,各社区自行组织两委干部、农户进行整治。5月18日至22日镇考评组进行集中打分。

4.加强资金保障。本次集中清理活动,镇政府将根据每个社区整治完成情况进行经费补贴(具体金额由镇党委会研究决定),资金使用上要严格规范,符合审计相关要求。

三、机制创新

1.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利用党员骨干带头作用,充分发动群众,通过会议、宣传、发放资料、墙体标语等多种办法宣传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提高村民知晓率、农户参与率,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行动。

2.实行流动红旗制度。在9个社区实行“流动红旗”制度,镇农环办每周进行一次评比,每个社区选取3户门前庭院干净整洁、无乱堆放的居民进行50元现金奖励和流动红旗一周展示。

四、奖惩措施

本次集中清理行动结束后镇农环办牵头,美丽办等部门参与结合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现场打分(见附件)。

对考核排名前三位的社区,分别奖励书记主任2000元、1500元、1000元,其他两委干部1000元、800元、600元。

对其他名次按期限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社区,奖励社区书记主任800元奖励,村两委干部500元。对县文明办和农环办每月度环境卫生抽查的社区,若该月度我镇在全县排前7名的,奖励被抽查社区8000元,该月度我镇在全县排前8-12名的,奖励被抽查社区5000元。

农村亮化工作计划 第十四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战略部署,我省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创新和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_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为契机,深入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基本摸清了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情况。为做好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我省总体规划的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及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和清理出来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和管控措施。通过清理整治,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确保我省总体规划有效实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时间(20xx年x月x日)为界限,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规行为发生在xxxx年x月x日前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取缔关停一批、整治完善一批、验收备案一批。对环保大检查中瞒报未纳入清理整治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20xx年x月x日后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要正确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实事求是提出处理意见,有序化解环境风险。

(二)属地负责,分类整治。在各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制定本辖区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和环保管控措施。

(三)加强指导,提高效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周边环境质量状况等实际,有针对性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提高整治效率,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清理整治范围及期限

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清理出来、违法行为发生在20xx年x月x日前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列入此次清理整治范围,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整治处置完毕(20xx年xx月xx日后清理整治政策不再适用)。

四、清理整治措施

甄别违法违规项目的不同情况,按照已建成项目、未建成项目进行分类处理。

(一)已建成项目。对xxxx年x月x日前已经建成投产或者使用,未经环评审批或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以下情形处理:

1、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完善且能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控的,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项目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其中环境影响小且环境敏感程度低的项目可以直接予以备案。

2、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但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不到位,或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由市县环保部门采取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措施,责令项目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并经市县环保部门核查合格后,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

3、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的,以及整改后仍达不到备案条件要求的(不含涉及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公共设施类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依法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于xxxx年xx月xx日前停产、搬迁或关闭。

4、对于交通、城建、环保等涉及重大基础设施或民生工程类建设项目,按要求实施了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但因为其他原因难以通过审批和验收的项目,由市、县环保部门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备案管理。

5、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或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的,由建设单位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环保部门在竣工环保验收中直接予以认定,不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6、对因相关防护距离内存在环境敏感目标而无法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若符合其他相关环保管理要求的,可先行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未落实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7、对已经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除辐射、化工等重污染或环境风险较大以及跨市县的项目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外,其余的均由省级环保部门组织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开展验收。

(二)未建成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在20xx年x月x日后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含20xx年x月x日前违法动工建设尚未完工的项目),一律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理,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依法进行处罚,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的项目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三)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高尔夫球场项目,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统一部署,纳入高尔夫球场专项治理工作予以清理。

(四)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对已建成的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应优化简化竣工环保验收程序,加快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放开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市场,具有法定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可承担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对本辖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各市县应于每月x日前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上报清理整治工作进度。各市县政府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二)严格责任追究。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将加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定期通报各市县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市县进行督办,必要时对市县政府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对因清理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由环保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限期停业、停止使用或关闭。

显示全文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7人评论 , 39人围观)

点击下载
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