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稳定工作计划精选11篇

山崖发表网工作计划2022-12-20 15:38:17111

云南稳定工作计划 第一篇

(一)实施“兴主体”行动

1.发展壮大骨干企业。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加大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个转企、企升限,统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额以上企业(个体)给予支持。对总量排名靠前且增长较好的现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进行奖励。新建、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农集贸市场、专业市场。(省商务厅、省市场_,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3.大力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大力引进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连锁店,鼓励国际品牌企业在我省开设直营门店、引入品牌工厂,提高中高端品牌的投放首位度。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我省开设独立法人企业或品牌首店,引进企业在我省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昆明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拓渠道”行动

7.支持会展经济发展。充分利用中国—南亚博览会、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南亚东南亚国家企业和商品云集昆明的商机,打造“一展逛遍南亚东南亚”平台。持续建设完善“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实现保税商品展示和完税商品交易,打造集商贸、旅游、文化体验为一体的线上线下双向开放综合服务平台。加大会展业发展扶持力度,对各边境州、市举办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特色会展以及到我省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展会活动等给予支持。(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强供给”行动

云南稳定工作计划 第二篇

(二十五)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整合中央和省级资金40亿元以上,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0亿元以上,积极争取金融信贷支持,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500个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十七)支持民族地区提升农村住房功能。开展民族地区农村住房功能提升试点,安排省财政资金4亿元,对设计方案和改造提升建设投入给予适当奖补,支持在保留民族优秀传统建筑风格和满足安全稳固的基础上,合理分隔卧、厨、厅、卫功能,提升保暖、隔音、防火等性能,升级成为具有现代居住功能的传统民居。(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十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树立强烈鲜明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导向,分别对高质量发展前20强县、市和经济增长进位较快前20强县、市,给予每个县、市500万元奖励。统筹安排100亿元,实施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让利各地40亿元以上税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云南稳定工作计划 第三篇

(一)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传”防控策略不动摇,全面压实“四方责任”,强化“堵、清、防、保、扛”措施。健全完善边境联防体制机制,持续压实五级书记抓边防、五级段长守边境责任,加快建设技防设施和“智慧边境”,健全管护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不向省外扩散的底线。(牵头单位: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

(二)精准做好常态化防控。加快提升防控能力,提高防控的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从严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四早”措施,确保及时实现“动态清零”。持续改善边境县、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变异毒株防范。加大区域协查力度,严格把控输出关口,加强口岸城市、边境地区及人群管控,管住边境县、市出入通道,快速有力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各地开展重大促销等活动时,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牵头单位: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三)做好应急处置预案。一体推进战疫情、保民生、保稳定,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优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把突发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持续提升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应急处置等能力。落实支持瑞丽市及边境374个抵边行政村有关政策,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民生、就业、保供稳价等工作。(牵头单位: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稳定工作计划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__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创造新需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进消费提质升级、下沉扩容,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

(二)总体目标

通过3年左右努力,进一步优化提升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实现消费环境、消费品质显著提升,城乡消费、新型消费蓬勃发展,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商业创新力、竞争力、影响力跃上新水平。

——消费规模稳步扩大。努力扩大城乡消费规模,推动全省消费总量迈上新台阶。2022—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以上,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的效果。

——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加大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培育力度,发挥市场主体辐射带动作用。到2024年,批零住餐企业达到47万家以上,其中限额以上企业8100家以上,年销售超过300亿元的商贸流通领军企业达到10家以上,年销售超过100亿元的商贸流通重点企业达到50家以上。

云南稳定工作计划 第五篇

一、目标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直接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结合学生实际,确立我校的具体工作目标如下:了解自我。培养良好的学习适应能力、养成理想的人际交往习惯、养成理想的人际交往习惯、促进人格的健全发展。努力使小学生成为一个自信,自立,自强的合格的小学生。并对孩子的学习有个好的支持作用。

二、实施方案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3、关注个别差异,尊重学生的尊严和价值,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4、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相结合;

5、面对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6、预防和矫治相结合;

7、教师的科学辅导和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

8、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9、心理教育宣传和心理辅导相结合

三、具体工作内容安排

四、具体时间安排

周一至周五:中午12:50——13:50

下午16:10——17:10

云南稳定工作计划 第六篇

(一)扛牢压实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健全上下联通、横向协同、跨行业跨领域贯通的工作机制,抓实经济运行研判、预警、调度、推动、问效“五个主题”制度。省商务厅要建立完善日常调度机制、通报机制和政策落实机制,加密加强促消费工作调度,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指导本计划落实。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实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跟踪落实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州、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措施,有力行动,确保实效。

(二)强化实施保障。鼓励各州、市结合实际统筹资金、出台政策,在财税、金融、用工、用地等方面加大对促消费工作支持力度,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提升项目建设。主要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反映消费结构和方式转型升级的新趋势,优化产品供给,满足消费新需求。发挥行业协会联系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有关助企纾困扶持政策。

(三)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落细落实“严防外传”要求,坚持防得住是硬道理、防得好是硬要求,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防、早发现、快处置,确保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地、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广泛宣传各项奖补政策和措施,动态宣传实施效果好、带动作用强的促消费奖补项目,增强社会信心,引导消费预期,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云南省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云南稳定工作计划 第七篇

(十六)支持扩大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带来的机遇,鼓励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对国家已列入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贷款项目,给予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重点支持。对利用外资的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2%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5000万元。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省内企业境外项目中长期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境外投资合作项目,给予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

(十七)支持大力发展对外贸易。依法依规对在中国(昆明)、中国(德宏)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安排财政资金和省预算内基建投资10亿元,支持中老铁路运营维护、沿线开发建设。力争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0亿元以上,支持中老铁路沿线物流体系和产业园区建设。对产值增速较快的加工贸易企业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技术创新等给予补助。对经认定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省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给予奖励。加大金融支持外贸发展力度,由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安排50亿元外贸专项信贷额度,分类支持外贸重点企业、龙头生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昆明海关、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

云南稳定工作计划 第八篇

(三十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及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重点用于帮扶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拓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和分时段弹性收费政策实施范围,降低物流成本。(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

(三十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融资支持力度。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全年再贷款、再贴现余额均超过200亿元。安排省财政资金2000万元,对借用支农再贷款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的农业合作金融机构,按照再贷款金额的1%给予财政贴息。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贴息标准上浮10%。加快完善省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立重点中小微企业清单,建立政府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重点中小微企业定期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积极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_、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全力做好稳增长工作,细化实化各项稳增长措施,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积极主动做好市场预期引导有关工作,加强政策评估和动态优化,做好政策储备研究,暂缓出台各种收缩性政策,每季度末向省政府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报送推进落实情况。省政府办公厅每季度对各州、市和各重点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省发展改革委每季度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云南稳定工作计划 第九篇

(四)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努力做好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申报和发行工作,统筹各类资金2000亿元左右,重点用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五)加大省预算内投资力度。安排50亿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重点用于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重点用于中老铁路沿线开发、赤水河等重点流域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兴水润滇”工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循环化改造、数字经济、城市更新及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等建设任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六)全面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2022年初,切块下达16个州、市共5亿元省预算内资金专项用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安排3亿元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用于“骏马奖”,每月对固定资产投资综合评分前5名的州、市进行奖励。(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八)强化要素保障。统筹做好土地、林地、环境容量等要素指标的计划安排,积极向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倾斜,提升要素产出效率。加快提高用地等环节审批效率,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定年度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清单”,建立重大项目“1对1”服务机制,对重大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实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

(九)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信贷支持强度,促进社会融资规模稳步增长。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全省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加大对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融资工具和配套政策制定,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_、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十)鼓励以商招商。建立以商招商分级奖励制度,对引进制造业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省财政对招商实施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累进奖补,最高可达1000万元。对延伸、补齐、做强特色农业、绿色铝硅、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链的企业,视情况提高奖补标准。(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

(十一)促进财政金融投资同向发力。建立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金融机构融资联动协同机制,更好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信贷投入,持续加大信贷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按月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定期沟通会商。(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_、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十二)加快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大力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鼓励各地制定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盘活闲置厂房、设备等资源,释放生产能力和经济价值。加快盘活低效、闲置、暂停开发的旅游、矿山等各类资源。(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_)

(十三)加快专项债券和预算内资金使用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已拨付到位各类资金支出进度,加快形成更多实物量。加强对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支付进度的督促检查,依法依规对长期资金趴账的项目作出调整、收回处理并通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云南稳定工作计划 第十篇

(二十九)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落实好云南省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若干政策措施。加大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力度,按照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省级创业园区升级计划每个500万元、社会投资机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每个200万元补助资金。用好中小企业发展和工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十)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引培用和技术研发支持力度。安排省级人才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培养引进使用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安排省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3亿元以上,支持每名驻滇院士1000万元研发经费,其余资金用于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应用科技研究项目中试阶段经费支出和科研平台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稳定工作计划 第十一篇

一、 做好心理咨询室的常规工作

1、认真上好每一堂心理课,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充分挖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由不情不愿到发自内心的需要。

2、每天定时、定人坚持做好“心理咨询室”的开放工作;

3、对于年级中反映的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

4、特别关注生活在特殊家庭中的学生;

5、及时为“尖子生”提供有效支持;

6、与班主任老师共同学习有关班级心理辅导的内容;

7、主动作好与家长的沟通互动;

8、搞好心理辅导的科研工作,开设讲座。

9、根据心理咨询情况,及时与老师、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引导学生。

二、 心理辅导工作在学校领导的关心指导下,除了做好常规工作外,在思想、组织、宣传、硬件等方面进一步做到规范。

1、作为心理辅导老师首先在思想上要以学生发展为本,要充分认识到学生不规范的行为或多或少都与心理问题有关,都是自己份内的事,要主动出击而不仅仅是“守株待兔”。

2、要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建立宣传工作的四个体系:

面向全体教师、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家长、面向心理偏差学生

设立一个心理健康宣传周,利用广播、黑板报、知识竞赛等,推动全校师生共同关心心理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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